适用对象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汇编饭厅从业人员健康经营许可证申请材料-预防食物中毒制度【1页】》是关于食品医药行业相关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相关内容,适用于食品医药行业相关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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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
食物中毒制度
1.豆浆、四季豆等含有天然有毒物质,必须煮熟煮透方能食
用。
2.
不得供应罕见
野生菌,当地经常
食用的
野生菌也应按照相
关烹调技术保证完全熟透后方可供餐。
3.马铃薯(土豆)发芽时,因芽内含有龙葵素,必须将芽彻
底挖掉,才可进行烹调
食用。
4.未烧熟煮透的海产品
不得食用,熟透的海虾、海蟹应一次
或当天
食用,如有剩余,放凉后立即妥善冷藏,再次
食用前要加
热煮透。
5.夏秋季多发细菌性
食物中毒,要注意
食物加工消毒及炊具、
餐具消毒。
6.严防发生投毒事件。外部人员
不得随意进入食品加工经营
场所,加强餐饮服务人员的思想建设,及时化解矛盾,以免发生
过激行为。
7.食品仓库、加工间
不得存放任何有毒、有害物质。
8.食堂内
不得有员工住宿、午休房间。
9.如怀疑有
食物中毒发生时,应迅速上报卫生行政部门和餐
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主管部门,采取及时有效措施进行救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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