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二号令 第 2 号 《应急管理部关于修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的决定》已经 2019 年 6 月 24 日应急管理部第 20 次部务会议审 议通过,现予公布,自 2019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 部长 王玉普 2019 年 7 月 11 日 应急管理部关于修改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决定 为贯彻落实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 革方案》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全 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应急管理部决定 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总局令第 88 号)部分条款予以修改: 一、将第一条修改为:“为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 工作,迅速有效处置生产安全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 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 急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 办发〔2013〕101 号),制定本办法。” 二、将第二条修改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 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公布、备案、实施及监督管理工作, 适用本办法。” 三、将第四条第一款修改为:“应急管理部负责全国应急预 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的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相关行业、领域应急预案的管理 工作。” 四、将第十条第一款、第二款中的“事故风险评估”修改为“事 故风险辨识、评估”;将第三款中的“事故风险评估结论”修改为 “事故风险辨识评估结论”。 五、将第十一条第一款修改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 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根据法律、 法规、规章和同级人民政府以及上一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 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应急预案,结合工作实 际,组织编制相应的部门应急预案。” 六、将第十二条修改为:“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有关法律、 法规、规章和相关标准,结合本单位组织管理体系、生产规模和 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与相关预案保持衔接,确立本单位的应急
分类:事故与应急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2.1 KB 时间:2025-08-16 价格:¥2.00
风险管理计划 范围内容 责任区域 风险描述 产生原因 产品实现过程 文字描述说 明 文字描述说明 文字描述说明 质量方针没有得到宣传和沟通 未能使管理方针实施沟通 管理目标不适宜 管理目标的没有统计及分析 管理目标没有实施计划和方案 管理目标不适宜 风险识别不充分 风险控制能力不足 风险应对措施不适当 风险应对措施不适当 职责不明确、责任不清 职责不清 国家标准 对相关国家、行业标准,法律 法规了解不当导致产品不符合 要求 国家规范更新传达不及时 环境标准 对国家及行业环境标准法规了 解不够导致产品不符合要求 国家规范更新传达不及时 员工招聘 童工或未成年人进入公司 未严格按照招聘流程及招聘 要求录用相关人员 员工素养 员工素养达不到公司需求 培训未达成 接受订单 订单/合同审 查 客户的订单变更 订单评审信息不全, 导致对订单信息的误解 客户的订单变更 设计过程策 划 职责不明确、责任不清 人为因素 样机制作过 程 不能满足客户/设定要求 不能满足客户和法律、法规 要求或设计性能要求 试产过程 使用的工(夹)具不适宜 工艺实现过程不合理 试产过程没有按照策划的要求 实施 设备不能满足加工要求 人员能力不足 试产过程没有按照策划的要 求实施 工程变更 工程变更信息没有及时做内部 沟通 信息沟通失效 风险管理计 体系策划过程 管理层 法律法规 产品设计 人员要求 供应商打样货品质量和批量生 产货品质量不一致,供应商的 质量和交期不稳定 供应商的质量和交期不能满 足要求 没有按照质量、时间提供货品 对供应商的控制能力 生产计划 因人员、设备、物料等原因无 法实施生产计划 客户订单变化导致生产计划调 整 客户订单发生变化 生产准备 生产准备信息不全面,导致不 能实施生产计划。 物料供应不及时 人员操作不当造成不良物料入 库 未经培训或无指导书作业 进料检验仪器失效 设备故障未发现/故障未及 时处理 进料检验仪器操作不当 人员培训或指导不到位 进料检验锡烫伤 未经培训或无指导书作业 进料检验后标签张贴不清晰 检验员对物料标示认识不清 仓库材料过期呆滞 仓库材料未执行“先进先出 ”原则 原辅料及成品因仓储不当导致 不良 仓储条件不当 物资搬运、装卸方法不当 操作不当 物资堆放不当 物体堆放高度过高 叉车载人 操作不当 叉车运载途中损害 叉车未点检 仓库电器线路老化,短路 盘点不到位 设备失效影响产品质量 设施设备维护不良 设备故障运行 设备故障未发现/故障未及 时处理 设备仪器操作不当 人员培训或指导不到位 使用测试仪器 测试仪器使用不当 检测设备失效引起产品误判 仪器维护校正不到位 人员操作失误 操作人员未经过培训或能力 达不到要求 使用原料超过保质期 使用原材料与规定材料不符 合 检验不到位,不合格品流入 生产 不合格原料使用 仓储 工艺执行错误 采购及供应 商管理过程 采购管理 生产准备阶段 IQC 来料检验 物料存储 生产过程 制程管控
分类:风险评估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218 KB 时间:2025-10-28 价格:¥2.00
风险管理培训记录表 培训时间 主讲人 培训地点 培训形式 参加培训人员签到: 培训内容:
企业安全预警指数系统 编号:BZH3.4-06 序号 项目 指标 预警 报警 备注 1 ●企业重要危险源得到有 效控制(落实责任、日常 检查、运行正常) 100% 否定性指标 出现 1 次即报 警 2 ●对隐患及时整改(暂时 不能整改的隐患进行有效 控制) 100% 否定性指标 出现 1 次即报 警 3 ●对危险化学品进行有效 控制 100% 否定性指标 出现 1 次即报 警 4 ●轻伤控制在 3‰以内 3‰以内 否定性指标 超过即报警 5 新员工进行“三级”安全 教育 100% 未达标 未进行培训 6 综合安全检查每月 1 次、 专业检查每季度 1 次,坚 持节假日检查和每日巡查 按规定检查 未按规定检 查 检查无记录 7 杜绝违章指挥 0 违章 1 次 3 次 8 控制违章作业 0 违章 3 次 5 次 9 安全防护设施完好 100% 维护不当 普遍缺失 10 消防设施完好 100% 维护不当 普遍缺失 11 特种设备定期检测 100% 未达到 100% 有 1 件带病运 转 12 安全生产责任制有效实 施,定期检查和考核 责任制运行 正常 不健全 未建立责任制 13 设备按照计划维护保养 100% 不健全 设备未按计划 维护 1、若发生 1 项 (次)报警,公 司安全生产委员 会需召开会议, 提出解决措施。 2、若发生 2 次报 警,公司安委会 应研究对安全生 产目标与指标、 规章制度、操作 规程等进行修改 完善,制定完善 安全生产标准化 的工作计划和措 施,实施计划、 执行、检查、改 进(PDCA)循环, 不断提高安全绩 效。
成都市 XXX 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文件 安全[202X] 008 号 风险管理培训教育计划 为强化本公司风险管理,使本公司能健康有序的发展,现制定本公司 风险管理培训教育计划: 一、指导思想 组织全体员工学习并掌握企业的工艺流程和操作方法,让所有进入作 业场所的人员明确风险源、控制风险源和隐患治理整改,真正让企业进入 安全生产操作的轨道。 二、培训目的 通过风险管理的培训教育,进一步使全体员工切实提高安全生产意识, 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理念,熟悉了解风险评价的方法和风险辨识的知识。 使大家运用到实际中去,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培训对象 全体干部、员工 四、培训内容 1、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危险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的通知 及相关文件。 2、工作危险、有害因素分析(JHA)、安全检查表法(SCL)危害识别 和风险评价准则。 五、培训教育的方法 面授、实地实习 六、实施措施 1、各人员认真抓好此项工作,并结合实际情况,紧密地与加油站实际 情况相结合 。 2、建立培训、考核与实际使用想结合的制度,对未按要求培训的员工 与考核不合格的员工重新培训、重新考核。
ICS 点击此处添加 ICS 号 点击此处添加中国标准文献分类号 DB37 山东省地方标准 DB 37/ XXXXX—XXXX 平板玻璃行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 体系实施指南 Detailed rule for th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system of industry commerce and trade work safety risk classification 点击此处添加与国际标准一致性程度的标识 文稿版次选择 XXXX-XX-XX 发布 XXXX-XX-XX 实施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 布 DB37/ XXXXX—XXXX I 目 次 前 言···········································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I I 引 言···········································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I I I 1 范 围···········································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3 术 语 和 定 义···········································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4 基 本 要 求···········································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4 . 1 成 立 组 织 机 构···········································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4 . 2 实 施 全 员 培 训···········································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 4 . 3 编 写 体 系 文 件···········································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 5 工 作 程 序 和 内 容···········································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
分类:风险评估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35 KB 时间:2025-12-05 价格:¥2.00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 第 15 号 《应急管理部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办法》已经 2024 年 3 月 12 日应急管理部第 8 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 2024 年 6 月 1 日起施行。 部 长 王祥喜 2024 年 4 月 4 日 应急管理部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应急管理部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依 法履行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职责,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 的主渠道作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 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应急管理部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行政应诉事项, 适用本办法。 国家消防救援局、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中国地震局办理 法定管辖的行政复议案件、行政应诉事项,参照本办法的相关 规定执行。 第三条 应急管理部法制工作机构是应急管理部行政复议 机构(以下简称行政复议机构),负责办理应急管理部行政复 议事项;应急管理部法制工作机构同时组织办理应急管理部行 政应诉有关事项。 第四条 应急管理部履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职责,遵循 合法、公正、公开、高效、便民、为民的原则,坚持有错必纠, 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保障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
分类:事故与应急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54 KB 时间:2025-12-28 价格:¥2.00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规章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发布 - 1 - 煤矿安全监察员管理办法 (2003 年 6 月 13 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 全监察局)令第 2 号公布,自 2003 年 8 月 1 日起施行;根据 2015 年 6 月 8 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81 号修正)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煤矿安全监察员管理工作,保障煤矿 安全监察员依法行政,根据《公务员法》、《安全生产法》、《煤 矿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实行煤矿安全监察员制度。煤矿 安全监察员是从事煤矿安全监察和行政执法工作的国家公务员。 第三条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 按干部管理权限对煤矿安全监察员实行分级管理。 第四条 煤矿安全监察员除符合国家公务员的条件外,还应 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热爱煤矿安全监察工作,熟悉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的方 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 (二)熟悉煤矿安全监察业务,具有煤矿安全方面的专业知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规章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发布 - 2 - 识; (三)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四)符合国家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规定的工作经历和年龄要 求; (五)身体健康,适应煤矿安全监察工作需要。 第五条 煤矿安全监察员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考 核,并颁发煤矿安全监察执法证。 第六条 煤矿安全监察员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职责实 施煤矿安全监察,不受任何组织和个人的非法干涉,煤矿及其有 关人员不得拒绝、阻挠。 第七条 煤矿安全监察员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依照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和其他有关安全 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对煤矿安全实施监察; (二)对划定区域内的煤矿安全情况实施经常性安全检查和 重点检查; (三)查处煤矿安全违法行为,依法作出现场处理决定或提 出实施行政处罚的意见; (四)参与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以及对建设单位 竣工验收活动和验收结果的监督核查;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采矿冶金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4.4 KB 时间:2026-01-05 价格:¥2.00
安全风险辨识与分级管控制度 编制:风险分级管控领导小组 版本号:202201 批准: XXXX 公司关于 成立风险辨识、分级管控领导小组的通知 福州分公司、各部门: 为更好地推进风险辨识、分级管控工作,落实风险辨识、 管控措施,经研究决定成立风险辨识、分级管控领导小组, 具体负责公司风险辨识、分级管控建设领导工作。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分类:风险评估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67.8 KB 时间:2026-01-15 价格:¥2.00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2014 年) (2014 年 6 月 3 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 (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办〔2014〕49 号)公布) 一、总则 (一)根据《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 〔2010〕23 号),为有效实施《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规范和 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推动和指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定本办法。 (二)企业应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建立以安全生产标准化为基础的企业安全生产 管理体系,保持有效运行,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生产问题,持续改进,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水 平。 (三)本办法适用于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化工、医药、烟花爆竹、冶金、有色、建 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企业(以下统称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管理工作。 (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按照行业制定,企业依照相关 行业评定标准进行创建。 (五)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等级分为一级企业、二级企业、三级企业,其中一级为 最高。 达标等级具体要求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按照行业分别确定。 (六)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告,证书、牌匾由其确定的评审 组织单位发放;二级企业的公告和证书、牌匾的发放,由省级安全监管部门确定;三级企业 由地市级安全监管部门确定,经省级安全监管部门同意,也可以授权县级安全监管部门确定。 海洋石油天然气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告,证书、牌匾由其确 定的评审组织单位发放。 (七)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可按照《冶金等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安监总管四〔2014〕17 号)开展创建,其公告和证书、牌匾的发放(证书样式见附件 5, 牌匾式样见附件 6),也可由省级安全监管部门制定办法,开展创建。鼓励地方根据实际, 制定小微企业创建的相关标准。 (八)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以企业自主创建为主,程序包括自评、申请、评审、公 告、颁发证书和牌匾。企业在完成自评后,实行自愿申请评审。 ( 九 ) 企 业 应 通 过 国 家 安 全 监 管 总 局 企 业 安 全 生 产 标 准 化 信 息 管 理 系 统 (http://aqbzh.chinasafety.gov.cn)完成网上注册、提交自评报告(样式见附件 1)等工作。 二、企业自评 (一)企业应自主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成立由其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自评工 作组,对照相应评定标准开展自评,形成自评报告并网上提交。 (二)企业应每年进行 1 次自评,形成自评报告并网上提交。 (三)每年自评报告应在企业内部进行公示。 三、评审程序 (一)申请。 1.企业自愿申请的原则。申请取得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证书的企业,在上报自评报告的 同时,提出评审申请。 2.申请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的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1)设立有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已依法取得国家规定的相应安全生产行政许可。 (2)申请评审之日的前 1 年内,无生产安全死亡事故。 行业评定标准要求高于本条款的,按照行业评定标准执行;低于本条款要求的,按照本 条款执行。 3.申请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在本行业内处于领先位置,原则上控制在本行业企业总数的 1%以内; (2)建立并有效运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实施自查自改自报,达到一类水平; (3)建立并有效运行安全生产预测预控体系; (4)建立并有效运行国际通行的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健康事故调查统计分析方法; (5)相关行业规定的其他要求; (6)省级安全监管部门推荐意见。 (二)评审。 1.评审组织单位收到企业评审申请后,应在 10 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材料审查工作。经 审查符合条件的,通知相应的评审单位进行评审;不符合申请要求的,书面通知申请企业, 并说明理由。 2.评审单位收到评审通知后,应按照有关评定标准的要求进行评审。评审完成后,将符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6.1 KB 时间:2026-01-24 价格:¥2.00
1 / 11 《应急管理部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印发 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应急管理部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应急厅〔2020〕28 号 中国地震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急管理厅(局),新疆 生产建设兵团应急管理局,部消防救援局、森林消防局,部机关各司局,国家安全生产应 急救援中心,部所属事业单位: 《应急管理部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应急管理部党委会议审议通过,现 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应急管理部办公厅 2020 年 6 月 24 日 应急管理部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快推进应急管理科技创新体系建设,规范和加强应急管理部重点实验室 (以下简称“重点实验室”)的建设、运行和管理,根据《国家科技创新基地优化整合方 案》(国科发基〔2017〕250 号)、《关于加强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科发基〔2018〕64 号)等,参照《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等文件, 制定本办法。 2 / 11 第二条 重点实验室是应急管理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应急管理部组织高水 平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技术创新研发、科技人才培养、科技成果转化和合作交流的 重要科技创新基地。 第三条 重点实验室的主要任务是面向应急管理实战需求,优化整合优势科技资源,开 展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和应急救援基础理论研究、关键技术攻关和先进装备研发,为 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提供科技支撑。 第四条 重点实验室主要围绕应急管理相关领域及前沿技术应用方向进行布局建设: (一)基础性研究。布局建设自然灾害防治、生产安全事故防控、应急救援等领域基 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方面的重点实验室。 (二)关键技术攻关。布局建设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风险感知识别、监测预警预 报、风险预防控制等技术攻关方面的重点实验室。 (三)先进装备研发。布局建设自然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消防灭火等装备 研发方面的重点实验室。 (四)高新技术应用。布局建设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卫星遥感、无 线通信、虚拟现实等高新技术在应急管理领域创新应用方面的重点实验室。 第五条 重点实验室应围绕职责定位和研究领域,坚持正确的科研方向,注重科技成果 转化,主动发挥支撑作用。以基础性研究为主的重点实验室要瞄准应急管理科技前沿开展 高水平理论、方法、共性技术等方面研究,着力提升应急管理基础理论水平和知识创新能
分类:事故与应急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7.2 KB 时间:2026-02-08 价格:¥2.00
新奥集团生产类废旧物资管理办法 (试行) 1 总 则 1.1 目的 为加强集团物资管理,理顺生产类废旧(闲置)物资管理工作的接口关系, 使其有章可循,从而合理利用现有的物资资源,盘活资金,杜绝资产流失, 特制定本办法。 1.2 定义 生产类废旧(闲置)物资是指集团公司及各成员企业在一定的时间内产 生的、无使用价值或闲置暂时不用的生产类原辅材料,不包括废旧(闲置) 生产类设备和生产工具。 1.3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各成员企业所有生产类废旧(闲置)物资的判 定、日常管理及处置工作,废旧(闲置)生产类设备和生产工具管理工作程 序详见《新奥集团设备管理制度》。 2 管理职责 2.1 基本原则 在生产类废旧(闲置)物资的日常管理工作中应坚持以下五项原则: (1)集中管理原则 生产类废旧(闲置)物资实行归口集中管理。 (2)定期处理原则 各成员企业定期对生产类废旧(闲置)物资作集中处理。 (3)再利用优先原则 对经过修理仍有较高使用价值的物资应优先考虑重新利用。 (4)调剂优先原则 生产类废旧(闲置)物资应优先选择在集团内部调剂使用,当本企业内 部及集团其它成员企业确实不再使用时,方可考虑变卖及废弃处理。 2.2 职责划分 2.2.1 成员企业相关职责 (1) 使用部门负责生产类废旧(闲置)物资的提出及转交供应部门等。 (2) 技术部门负责生产类废旧(闲置)物资的判定及判定标准的制定。 (3) 供应部门负责生产类废旧(闲置)物资的维修组织、封存、处理 及上报。 (4) 财务部门负责相关的帐务核销处理工作。 2.2.2 集团公司职能部门相关职责 (1) 集团公司经济发展部(物资处)负责集团所属各成员企业上报生产类废 旧(闲置)物资的汇总;负责向其它成员企业通知汇总结果;负责上报材料 以及预处理方案的审核及报批工作;负责大宗生产类废旧(闲置)物资在集 团范围内调剂协调工作。 (2) 集团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协调相关的帐务核销处理工作。 3 工作程序 3.1 提出 在生产或使用过程中,如发现可疑废旧(闲置)物资时,应及时向本部 门主管人员提出。 3.2 判定 使用部门协助技术部门对可疑废旧(闲置)物资的判定工作;使用部门 也可根据技术部门的授权依照技术部门制定的标准判定相关物资。 3.2.1 可用 (1) 立即使用 判定为立即使用时,应送至使用地使用。 (2)3 个月以内使用 判定为 3 个月以内可使用时,应妥善保管,以备使用。 (3)3 个月以内不使用 判定为在 3 个月以外有可能使用时,应列入废旧(闲置)物资,作集中 处理。 (4)维修后可使用 判定为维修后可使用时,应由使用部门维修,如使用部门无能力维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86.5 KB 时间:2026-02-13 价格:¥2.00
非生产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 1 目的:规范项目部非生产性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采购管理。 2 适用范围:项目部内的非生产性固定资产、文具、劳保用品、低值 易耗品等购货款一次性超过 1000 元以上的采购。 3 名词术语解释: 3.1 非生产性固定资产:使用年限在一年及以上,单价在 2000 元人 民币及以上,用于非生产性工作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能独立发挥作用 的资产。 3.2 低值易耗品:不同时具备非生产性固定资产三项条件的称为低值 易耗用品。 4 责任:确保所采购的物资符合质量标准,满足实际需要,节支增效, 5 管理规定: 5.1 职责划分 (1)执行项目部非生产性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管理工作流程。 (2)综合管理部负责非生产性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采购的审 核、报批、采购及管理。 (3)使用部门每年(月)提供采购资料交综合管理部。综合管 理部审核后,报主管经理审批并备案。 (4)综合管理部按审批意见,依据各部门的采购资料制定整体 采购计划,组织购买。 (5)各部门按购买资料计划每月 5 日—10 日到综合管理部领取 所需用品。 (6)综合管理部负责非生产性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的建卡、 立帐、发放、退租工作。 5.2 采购程序 (1)综合管理部要对物资供货商的信誉、实力进行严格资质审 查,择优选用。 (2)综合管理部定期组织合格供应商(至少三家)召开供货招 标会。 (3)在达到质量标准的前提下,要选用报价相对较低、售后服 务好的供应商。 (4)定标后合同的签定及履行中的有关要求由综合管理部与中 标供应商签订供货合同,除有关合同规定外,还应在合同中明确以下 内容: 1 质量及质量保证的要求。 2 采购资料中对采购物品的要求。 3 采购物品的验证方法。 4 质量争端的解决办法。 (5)供货商按照合同要求提供商品。 5.3 验收与付款 (1)验收 综合管理部会同使用部门检验供货数量、质量,并填写验收单。 (2)财务部按验收单向供应商付款。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53 KB 时间:2026-02-13 价格:¥2.00
生产与销售效益统计考核管理办法 一、 核实当日生产完成的两个效益价差: ”生产效益 价差与销售效益价差”,企管部考核 1、生产效益的核实:屠宰分割完成入库,根据白经理核 定的不变价格与实际收购价格计算的生产效益价差(由生产 车间计算,企管部门审定负责完成)。 2、销售效益的核实:屠宰分割完成入库,根据白经理核 定的不变价格与入库日当天的实际销售价格计算的销售效 益价差(由销售部门计算,企管部门审定负责完成)。 二、 核实销售部门当天能产生的实际销售效益:企管 部考核 (一)首先做到三个统一 1、销售部门编制的数量金额日报单:(注明发票号码起止 号,便于核对)。 2、财务部门编制的销售现金收入日报单(注明发票号码起 止号,便于核对)。 3、产品库编制的产品销售数量日报单(写明单据号码起止 号,便于核对)。 (二)计算考核销售效益 1、根据核实的销售日报单。 2、根据白经理核定的生产入库价格和实际销售价格。 3、根据日报单销售数量,用上述两种价格分别计算出他们 之间的差额,即为销售效益 三、 核准库存产成品尚没有出售的销售效益情况:企 管部考核 1、原因是由于生产日完成的销售效益是没有实现的效益, 因此市场销售价格的不断变动,要调正库存产成品已产生的 生产日销售效益 。 2、计算:1、根据当日产成品库实际库存数量(要经与财 务核对准的数量) 2、根据白经理核定的生产入库价格和实际销售 价格。 3、根据实际库存量,用上述两种价格分别计算 出他们之间的差额,即为库存实际销售效益 四、 生产与销售效益的确定:企管部考核 1、生产效益按产成品入库时确定。 2、销售效益按生产入库价格的“增长百分比”,按产成品 销售时确定 3、销售效益不按头确定的理论依据是: 生产入库的销售效益,按头计算,但并没实现。 销售时实现的效益,不能按头计算。 库存产成品的销售效益,不能按头计算。 库存产成品品种大小、品种销量大小,各品种售价变动 大小不一致,也不能按头计算。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3 KB 时间:2026-02-21 价格:¥2.00
广东 xx 真空电子制造有限公司文件 专业/技术人员职等评定及聘用管理试行办法 第一条 目的 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发展通道,为专业/技术 人员职业提升设定阶段性目标,形成动态竞争性的以业绩评价、能力 评估为基础的价值分配体系,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原则 “评定过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评定标准以业绩第一”的原 则,严格依据价值创造的结果(业绩)和价值创造过程中的表现,实 现专业/技术人员的薪酬待遇、职等升降与业绩评估的紧密结合。 第三条 适应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四条 评定组织 由“专业/技术人员职等职级评定小组”负责对专业/技术人员的 职等职级进行集体评定和审议,评定小组组长最终裁决。 “专业/技术人员职等职级评定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总经理 成员:技术委员会成员及相关人员 第五条 职等职级的设定 技术人员职等晋升序列共分为七等 17 级:技术员、助理工程师、 工程师、主管工程师、主任工程师、高级工程师、首席工程师;同一 职等中根据职责、业绩和资历等的不同,设置不同的职级: 职等 技术员 助理 工程师 工程师 主管 工程师 主任 工程师 高级 工程师 首席 工程 师 职级 1、2 1、2 1、2、3 1、2、3 1、2、3 1、2、3 财会、品质工程、产品数据管理、标准化、技术支持等岗位专业 人员,同样可评聘专业职等,走专业化发展道路。专业人员职等晋升 序列共分为五等 13 级:员级、助理级、师级、主管级和主任级,同 一职等中根据职责、业绩和资历等的不同,设置不同的职级如下(以 财务专业为例): 职等 会计员 助理会计 师 会计师 主管会计 师 主任会计 师 职级 1、2 1、2 1、2、3 1、2、3 1、2、3 专业/技术人员职等序列的划分以及与行政序列的对应详见附表 一《专业/技术人员职等序列对应表》。 第六条 不同职等的技术人员分类多少不同,随着技术职等的提高, 要求技术人员的知识面越来越宽,即分类越来越少。职等与专业分类 对应表见附件二。 第七条 根据公司技术专业需要,技术人员主要分为:产品设计、 应用开发、测试验证、产品工艺、制造工艺、品质控制、设备技术等 七大类;每一类可根据公司发展和管理的需要再进行细分,如:结构、 性能、材料、EMI 等。 第八条 评定标准 评定标准是对任职资格的认定,获得任职资格后才能被聘用为相 应等级的技术人员或技术管理人员。 评定以定性评价与定量指标相结合,基本素质/资历作为各职等 评定的基本前提条件,业绩量化指标为评定的必要条件;工作绩效、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98.5 KB 时间:2026-02-21 价格:¥2.00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2011 年)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已经 2011 年 7 月 22 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 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 2011 年 12 月 1 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 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 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和经营的单位(以下统称危险化学品单位) 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辨识、评估、登记建档、备案、核销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城镇燃气、用于国防科研生产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以及港区内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 源的安全监督管理,不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以下简称重大危险源),是指按照《危险化 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标准辨识确定,生产、储存、使用或者搬运危险化学品 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第四条危险化学品单位是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对本单 位的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并保证重大危险源安全生产所必需的安全投入。 第五条 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督管理实行属地监管与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本规定,对 本辖区内的重大危险源实施安全监督管理。 第六条 国家鼓励危险化学品单位采用有利于提高重大危险源安全保障水平的先进适用 的工艺、技术、设备以及自动控制系统,推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管的 信息化建设。 第二章 辨识与评估 第七条 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对本单位的危 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和使用装置、设施或者场所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并记录辨识过 程与结果。 第八条 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估并确定重大危险源等级。危险 化学品单位可以组织本单位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技术人员或者聘请有关专家进行安全评估, 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进行安全评估。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危险化学品单位需要进行安全评价的,重大危险源安全评 估可以与本单位的安全评价一起进行,以安全评价报告代替安全评估报告,也可以单独进行 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 重大危险源根据其危险程度,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一级为最高级别。重大危 险源分级方法由本规定附件 1 列示。 第九条 重大危险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按照 有关标准的规定采用定量风险评价方法进行安全评估,确定个人和社会风险值: (一)构成一级或者二级重大危险源,且毒性气体实际存在(在线)量与其在《危险化 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中规定的临界量比值之和大于或等于 1 的; (二)构成一级重大危险源,且爆炸品或液化易燃气体实际存在(在线)量与其在《危 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中规定的临界量比值之和大于或等于 1 的。 第十条 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应当客观公正、数据准确、内容完整、结论明确、措 施可行,并包括下列内容: (一)评估的主要依据; (二)重大危险源的基本情况; (三)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及危害程度; (四)个人风险和社会风险值(仅适用定量风险评价方法); (五)可能受事故影响的周边场所、人员情况; (六)重大危险源辨识、分级的符合性分析; (七)安全管理措施、安全技术和监控措施; (八)事故应急措施; (九)评估结论与建议。 危险化学品单位以安全评价报告代替安全评估报告的,其安全评价报告中有关重大危险 源的内容应当符合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要求。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对重大危险源重新进行辨识、安全 评估及分级: (一)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已满三年的; (二)构成重大危险源的装置、设施或者场所进行新建、改建、扩建的;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化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3 KB 时间:2026-03-01 价格:¥2.00
企业最新管理制度大全模板 六、发料作业管理办法 第一条 领料 (1)使用部门领用材料时,由领用经办人员开立“领料单”经主管核签后, 向仓库办理领料。 (2)领用工具类材料(明细由公司自行制定)时,领用保管人应拿“工具保管 记录卡”到仓库办理领用保管手续。 (3)进厂材料检验中,因急用而需领料时,其“领料单”应经主管核签,并 于单据注明,方可领用。 第二条 发料 由生产管理开立的发料单经主管核签后,转送仓库依工令及发料日期备料, 并送至现场点交签收。 第三条 材料的转移 凡经常使用或体积较大须存于使用单位者,由使用单位填制“材料移转单” 向资料库办理移转,并每日下班前依实际用量填制“领料单”,经主管核签后送 材料库冲转出账。 第四条 退料 (1)使用单位对于领用的材料,在使用时遇有材料质量异常,用料变更或用 余时,使用单位应注记于“退料单”内,再连同料品缴回仓库。 (2)材料质量异常欲退料时,应先将退料品及“退料单”送质量管理单位检验, 并将检验结果注记于“退料单”内,再连同料品缴回仓库。 (3)对于使用单位退回的料品,仓库人员应依检验退回的原因,研判处理对 策,如原因系由于供应商所造成者,应立即与采购人员协调供应商处理。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4.3 KB 时间:2026-03-06 价格:¥2.00
清洁卫生管理办法 主旨:为维护本公司员工健康及工作场所环境卫生,特颁定本办法希 遵照。 说明:第 一 条 凡本公司卫生事宜除相关单位需要另有规定外,悉 依本办法 实行之。 第 二 条 本公司公共卫生事宜,除总务及清洁员外,全体人 员须确实遵行。 第 三 条 新进人员须注重并了解卫生之重要与应用知识。 第 四 条 工作场所内,均须保持清洁,不得堆积足以发生臭 气或有碍卫生, 有碍瞻观之垃圾、污垢或碎屑应于以清除。 第 五 条 各工作场所内应严禁随地吐痰,乱丢烟蒂、垃圾等。 第 六 条 各工作场所内之走道及阶梯,应按固定时间清扫消 毒保持干净 卫生,并采取适当方法,保持环境美观。 第 七 条 空调、饮水、电器、企业形象标志等系统,必须定 时保养、维护、整齐、清洁、安全、卫生。 第 八 条 洗手间、厕所、更衣室及其它卫生设施,必须特别 保持清洁。 第 九 条 排水沟应经常清除污秽,保持清洁。 第 十 条 凡可能寄生传染病菌之原料应于使用前施以消毒。 第十一条 凡可能产生有碍卫生之气体、尘灰、粉末之清除工 作,应遵守下 列使用规定: 一 采用密闭器具,以防止此项有害物之散发。 二 于此项有害之散发,其处理方式按其性质分别 为凝结、 沉淀、吸引或排除装置。 第十二条 各工作场所之窗面及照明器具之透光部份,均须保 持清洁明 亮,勿使有所掩蔽。 第十三条 各工作场所应充分使空气流通,必要时严禁吸烟。 第十四条 食堂及厨房之一切用具及环境,均须保持清洁卫 生。 第十五条 垃圾、污物、废物等清除,必须合乎卫生之要求, 放置所规 定的场所或箱子内,不得任意乱倒堆积。 第十六条 公司应设置急救药品设备并存放于小厨房内,且置 于明显之 处,防止污染以便利取用。 第十七条 各工作场所使用之器具,用品应依规定放置,不得 随意放置。 第十八条 地面须保持干净,避免有铁钉、尖锐物或易滑及污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4.5 KB 时间:2026-03-10 价格:¥2.00
水利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水利标准化工作,促进技术进步,保证产品和服务的质 量,提高社会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 标准化法实施条例》,结合水利行业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水利标准化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为实现国家新时期水利工作的总体目 标,建立并完善水利技术标准体系,编制并实施水利技术标准,对标准的实施进 行监督,以及开展水利标准化专题工作。 水利技术标准包括水利国家标准、水利行业标准、水利地方标准和水利企业 标准。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由水利部组织编制的水利国家标准和水利行业标准的 管理,水利地方标准和水利企业标准可参照执行。 第四条 对下列需要统一的技术要求应编制水利技术标准: (一)水文、水资源、水环境、防洪抗旱、供水节水、灌溉排水、水土保持、 移 民、农村水电及电气化等的技术要求; (二)水利工程规划、勘测、设计、施工、安装、监理、验收、运行、维护 和管理等的技术要求; (三)水利产品的设计、生产、标识、包装、贮存、运输、安装、使用和维 修等的技术要求; (四)水利工程和产品的有关质量、安全、卫生、环境和劳动保护等的技术 要求; (五)水利工程和产品的术语、符号、型号命名、制图方法和有关编制规定 等的技术要求; (六)水利工程和产品的试验、检测以及仪器设备的计量检定、校(检)验 方法等的技术要求; (七)高新技术应用与水利信息化等的技术要求。 对需要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水利技术要求,应制定水利国家标准。没有水利 国家标准而又需要在行业范围内统一的水利技术要求,应制定水利行业标准。 第五条 水利技术标准应做到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经济合理和便于实施。 现行有效的水利技术标准中直接涉及国家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 水资源和水环境保护、其他公众利益以及有关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方面的 内容,必须强制执行。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化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2 KB 时间:2026-03-12 价格:¥2.00
邢台市学校安全管理办法 (邢台市人民政府令〔2006〕第 21 号) 《邢台市学校安全管理办法》已经 2006 年 8 月 11 日市政府第 43 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现予公布,自 2006 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 市 长 姜 德 果 二○○六年八月三十日 邢台市学校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学校安全管理,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维护教育教学秩序,预防和 处理学校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 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学校是指本市行政区域内国家举办和社会力量举办的高等学 校、中等专业学校、中小学(含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等。 第三条 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是学校安全工作的主管部门,对全市学校安全工 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中等职业学校的主管部门负责所属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条 公安、消防、交通、文化、卫生、环保、工商、建设、城管、房管、安监、 供电、国土、技术监督、劳动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校园和周边环境的安全管理, 为学校安全创造良好环境。 第五条 学校应加强安全管理,依法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学生应 当接受学校的安全教育和管理,遵守学校的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学生的监护人应当依 法履行监护职责,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工作。 第六条 学校安全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的组织和管理, 实行安全管理岗位责任制。 学校应设立安全工作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具体负责学校安全工作。 学校举办者对学校安全管理费用应当予以充分保障。 第七条 学校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保障师生的人身安全。 学校教职员工应当遵守学校安全管理制度,按规定履行职责。 第八条 学校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中小学校应当开设安全教 育课,学校每学期至少安排一次学生自救演习。 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应针对自身特点,采取特殊的教育管理措施。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7 KB 时间:2026-03-20 价格:¥2.00
SMT 焊接常见缺陷及解决办法 摘要 本文对采用SMT生产的印制电路组件中出现的几种常 见焊接缺陷现象进行了分析,并总结了一些有效的解决措 施。 在 SMT 生产过程中,我们都希望基板从贴装工序开始, 到焊接工序结束,质量处于零缺陷状态,但实际上这很难达 到。由于 SMT 生产工序较多,不能保证每道工序不出现一 点点差错,因此在 SMT 生产过程中我们会碰到一些焊接缺 陷。这些焊接缺陷通常是由多种原因所造成的,对于每种缺 陷,我们应分析其产生的根本原因,这样在消除这些缺陷时 才能做到有的放矢。本文将以一些常见焊接缺陷为例,介绍 其产生的原因及排除方法。 桥 接 桥接经常出现在引脚较密的 IC 上或间距较小的片状元件 间,这种缺陷在我们的检验标准中属于重大不良,会严重影 响产品的电气性能,所以必须要加以根除。 产生桥接的主要原因是由于焊膏过量或焊膏印刷后的错 位、塌边。 焊膏过量 焊膏过量是由于不恰当的模板厚度及开孔尺寸造成的。通 常情况下,我们选择使用 0.15mm 厚度的模板。而开孔尺 寸由最小引脚或片状元件间距决定。 印刷错位 在印刷引脚间距或片状元件间距小于 0.65mm 的印制板时, 应采用光学定位,基准点设在印制板对角线处。若不采用光 学定位,将会因为定位误差产生印刷错位,从而产生桥接。 焊膏塌边 造成焊膏塌边的现象有以下三种 1.印刷塌边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9.5 KB 时间:2026-03-21 价格:¥2.00
学校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 为了确保学校网络和信息安全,进一步明确责任,推动网 络和信息安全工作有效落实,制定了以下实施办法。 一、各部门行政负责人为网络和信息安全第一责任人。他 们应该建立和完善本部门网络和信息安全工作组织,制定网络 安全事故处置措施和应急预案,并配备兼职信息安全管理员, 具体负责本部门网络和信息安全工作。 二、坚持“归属管理”原则,实行 24 小时网络监控制度, 确保本部门所属人员(教工及学生)不利用网络制作、传播、 查阅和复制违法信息。这些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损害国家及学 校荣誉、利益、形象的;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 稳定的;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 犯罪的;含有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三、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责 任人要加强对本部门上网信息及内容的审查,确保上网信息的 安全和保密信息不泄漏。 四、学生管理人员应该摸清学生群体建立的内部交流群, 加强对学生交流群的监控与引导,对交流群中出现的不当言论 及时制止、教育,对可能引发严重后果的情况及时上报。 五、实行严格的网络和信息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如果因管 理不善导致本部门内发生重大、特大信息安全事故或严重违纪 违法事件,将按有关规定对部门和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情节 特别严重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0.9 KB 时间:2026-04-08 价格:¥2.00
生产现场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1 为了规范公司的生产现场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创造 一个舒适、整洁的环境,特制本办法。 2 本办法适用于先科龙电气有限公司生产现场全体员 工。 第二章 实施细则 1 质量管理 1.1 认真执行“四检(首检、自检、互检、巡检)”、 “三不放过(不查清责任者不放过、 不查清事故原因不放过、不落实预防措施不放过)”。 1.2 严格控制工序质量,坚持下道工序是客户,重点控制 关键检测点,关键装配工序质量。 1.3 做好文明装配,防止产品磕碰、划伤、漏打螺钉、漏气、 漏水、漏装附件,防止误装包装箱和说明书。 2 工艺管理 2.1 认真执行《装配工艺作业指导书》。 2.2 熟记装配工艺作业程序,检查工具和检验仪器。 2.3 检查所装零部件型号和规格,核对风批扭向和调整压 缩空气压力。 2.4 发现疑问应及时提请相关部门处理。 2.5 按程序将首件送质检部检测确认合格,并将首件放置 于展示台后方可生产。 2.6 严格执行更改文件的规定程序,做到手续齐全,任何 人不得擅自修改。 2.7 合理使用设备、工具、计量仪器,保持仪器的精度和 良好的运行状态。 2.8 对于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经过评审、批准、试行 后,方可纳入技术文件用于生产。 3 定置管理 3.1 生产现场以“5S”为基础,实行定置管理。 3.2 标志正确,零部件分类定置存放,标志醒目、更改及 时,清洁无垢,并派专人负责。 3.3 定置摆放,零部件按区域,按类别放置,合理使用工 位器具,做到正、直、齐。 3.4 及时运转,勤检查、勤清理,产品变化时立即调换物 料,不拖不积,轻拿轻放,保持物料、产品外观完好。 3.5 帐、物、卡相符,手续齐备。 4 设备管理 4.1 认真填写设备检查保养记录,做到及时填写、字体端 正、清晰准确、符合要求。 4.2 按设备特性定人、定机操作。严格按操作说明书规定 操作,并经培训合格方可上岗。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9 KB 时间:2026-04-10 价格:¥2.00
库房清洁管理办法 归属体系:国美电器有限公司经营管理手冊――售后服务系统分冊 文件编号:国美—售后—物流 005 撰写单位:国美电器售后服务中心物流部 版 本:第一版 生效日期:2004 年 4 月 1 日 机密等级:□ 机密 ■ 一般 合计页数:2 页 正文页数: 1 页 附件个数:无 制度正文目录: 目 录 页次 1、目的 1 2、范围 1 3、名词解释 1 4、职责 1 5、作业内容 1 6、注意事项 1 7、附件 1 总 裁 审 批 管 理 研 究 室 审 核 撰 写 人 制度名称: 库房清洁管理办法 文件编号:国美—售后—物流 005 1.目的:为规范库房商品日常保管和保养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2.范围: 2.1 适用范围:国美电器有限公司各分部物流部 2.2 发布范围:国美电器总部各中心、各部门、各分部物流部 3.名词解释:无 4.职责: 4.1 分部物流部负责库房清洁工作; 5.作业内容: 5.1 卫生责任区划分: 1)行政办公区 2)宿舍生活区 3)门卫出入区 4)仓库储存区 5.2 仓库储存区清洁卫生具体内容: 1)每日 8:30 各库房库管员带领库工开始做库区卫生。包括:货垛卫生、库内通道 卫生、出入库检验区卫生和库区车辆通道卫生。 2)出入库结束,立即清扫出入库检验区地面杂物。 3)禁止入库车辆在库区清扫车箱和清洗车辆。 6 注意事项 6.1 储存特性:家用电器怕潮湿、怕碰撞、怕震动、怕侧置倒置。 6.2 保管措施:保持库房内干燥、凉爽、通风。 6.3 库房温度:控制在 30 度以下 6.4 库房湿度:控制在 75%以下 6.5 消防操作要求:初起火时,可用二氧化碳、干粉、1211 灭火器扑救,尽量不用水;发 生火灾时,可用水灭火。 7.附件(无) 生效日期: 2004 年 4 月 1 日 页次: 1/1 附件数: 0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41 KB 时间:2026-04-15 价格:¥2.00
设备监理单位资格管理办法 第 28 号 《设备监理单位资格管理办法》经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国家经济贸易委员 会同意,并经 2002 年 10 月 18 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 现予公布,自 2002 年 12 月 1 日起施行。 局 长 二○○二年十一月一日 设备监理单位资格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设备监理单位资格的管理,保障其依法开展监理业务, 依据国务院及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国家经济贸易 委员会有关设备监理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项目重要设备监理活动以及开展 设备工程技术和管理咨询业务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设备监理单位,是指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和取得相应等级 《设备监理单位资格证书》的从事重要设备监理业务,即设备工程技术和管理咨 询服务业务的社会组织。 设备监理单位属独立的社会中介服务机构,与行政机关无行政隶属关系或者 其他经济利益关系。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设备监理单位资格,是指从事设备监理业务的单位应该 具备的有关人员资格、专业技能、各专业人员配置和数量,软、硬件的配置,组 织管理能力,质量体系及其有效性,资金数额,以及设备监理的业绩。 第五条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国家经济贸易 委员会(以下统称监管部门)依据各自的职能共同负责全国设备监理单位资格的 管理工作,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质检总局)具体负责设备监理活 动的管理,国务院有关管理部门协助开展工作。 第二章 设备监理单位的资格等级及其监理业务范围 第六条 设备监理单位的资格等级分为甲、乙两级,各级别机构除应符合第 三条规定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甲级 1. 由持有效注册《设备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的有关专业工程技术人 员作为机构技术负责人;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59.5 KB 时间:2026-04-18 价格:¥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