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对象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汇编饭厅从业人员健康经营许可证申请材料-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 (2)【4页】》是关于食品医药行业相关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相关内容,适用于食品医药行业相关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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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
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
(一)
食品采购
1.制定
食品采购计划。确定采购
食品的品种、品牌、数量等相关
计划安排。
2.选择
供货。要认真查验
供货的主体资格证明,保证
食品的
来源合法。
3.签订供货合同。与
供货签订供货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特别是出现
食品质量问题时的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4.索取
食品的相关资料。向
供货索取
食品的相关许可证、QS
认证证书、商标证明、进货发票等证明材料,采用扫描、拍照、数据
交换、电子表格等科技手段建立
供货档案备查。
5.对
食品销售查验。具备条件时设立
食品检测室,对
供货提供
的
食品销售检测并做好详细记录。经查验不合格的
食品,通知
供货
做退货处理。
6.每一批次的进货情况详细记录进货台帐,账目保管期限为二
年。
(二)
食品储存
1.因公司
食品供货商业务主要为厂家(经销商)直接供货给客户,
公司不单独设立仓库
销售食品贮存,小批量的
食品进货可短期存放于
经营场所。
2.详细记录
食品入库信息。
食品入库要详细记录商品的名称、商
标、生产商、进货日期、生产日期、保质期、进货数量、
供货名称、
联系电话等信息。
3.按照
食品储藏的要求
销售存放。
食品要离墙离地,按入库的先
后次序、生产日期、分类、分架、生熟分开、摆放整齐、挂牌存放。
严禁存放变质、有臭味、污染不洁或超过保存期的
食品。
4.贮存直接入口的散装
食品,应当采用封闭容器。在贮存位置表
明
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5.
食品出库要详细记录商品流向。
供货商的情况应建立
供货商台帐,
详细记录购买方的信息,以备查验,账目保存期限为二年。
6.每天对库存
食品销售查验。发现
食品有腐烂、变质、超过保质
期等情况,要立即
销售清理。
7.每周对仓库卫生检查一次。确保库房通风良好、干净整洁,符
合
食品储存要求。
8.变质
食品设立专门的仓库或容器
销售保管。不得同合格的
食品
混放在一起,以免造成污染。
(三)
食品运输
1.运输
食品时运输工具和容器要清洁卫生,并生熟分开,运输中
要防蝇、防尘、防
食品污染。
2.在装卸所采购的
食品时要讲究卫生,不得将
食品直接与地面接
触。
3.直接入口的散装
食品,应当采用密闭容器装运。不得把直接入
口的
食品堆放在地面或与需要加工的
食品原料和加工半成品混放在
一起,防止直接入口的
食品受到污染。
(四)
食品供货商
1.每天对商家
供货商的
食品销售查验。
供货商人员要按照
食品标签标
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
供货商预包装
食品,确保
食品质量合格和
食品安全。
2.对即将到达保质期的
食品,集中
销售摆放,并作出明确的标示。
3.用于
食品供货商的容器、
供货商工具必须符合卫生要求。
4.
供货商散装
食品,应当在散装
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
食品的
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5.
供货商散装、裸装
食品必须有防蝇防尘设施,防止
食品被二次污
染。
6.
供货商的情况应建立
供货商台帐备查,账目保管期限为二年。
(五)不合格
食品退市
1.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在
食品经营中发现经营的
食品不符合
食品
安全标准,或接到执法部门、生产企业的召回通知,应当立即停止营
业,下架封存,做好登记,并及时通知政府监管部门。
2.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或
供货,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
3.在经营场所向消费者公示召回
食品的名称、批号等信息,并安
排专人处理消费者退货事宜。
4.被召回
食品,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
销售无害化处理并予以封
存,做好记录,严禁再次流入市场。
5.召回及封存
食品的情况要及时通知
供货即政府监管部门。
6.不合格
食品的处置。与
供货有合同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
政府监管部门有明确要求的,按照政府部门的通知要求
销售处置。
7.政府部门命令召回的不合格
食品,其召回和销毁处理流程依照
《
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政府监管部门的通知要求执行。
文件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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