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对象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汇编饭厅从业人员健康经营许可证申请材料-食品经营告知承诺书》是关于食品医药行业相关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相关内容,适用于食品医药行业相关企业。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汇编饭厅从业人员健康经营许可证申请材料-食品经营告知承诺书文本预览
告知承诺书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许可机关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者名称)郑重承诺:
1.本单位适用
食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的实施范围:
○新申请
食品经营许可(
经营项目为预包装
食品销售和散装
食品销售
(不含散装熟食销售));
○通过评审的连锁餐饮
企业新开办的直营门店(本餐饮
企业直营连锁
门店近一年内未受到除警告以外的行政处罚);
○变更
许可(申请人声明
经营条件未发生变化);
○延续
许可(申请人声明
经营条件未发生变化)。
2.本单位已了解《
食品安全法》《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食品经
营
许可审查通则》等
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有关食
品
经营许可事项要求,并进行自我评估符合
许可条件和要求。同时遵
守《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3.本单位所填写的基本信息真实、准确,所提供的申请材料均真实、
合法、有效。
4.守法诚信
经营,未取得
食品经营许可证前不从事
食品经营活动。
5.已经知晓违反承诺的法律责任。
6.所作承诺是本单位真实意思的表示。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注:1.申请人为公司、非公司
企业法人、非公司外商投资
企业的,由法定代表
人
签字,设立时由拟任法定代表人
签字;申请人为外国(地区)
企业在中国境内
从事生产
经营活动的,由有权
签字人
签字;申请人为合伙
企业、外商投资合伙企
业的,由全体合伙人或委托执行事务合伙人
签字;申请人为个人独资
企业的,由
投资人
签字;申请人为个体工商户的,由
经营者本人
签字。变更、延续
许可时还
须加盖
企业(单位)公章,外国(地区)
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
经营活动除外。
2.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非公司
企业法人分支机构、营业
单位、个人独资
企业分支机构、合伙
企业分支机构由营业执照登载的负责人
签字。
变更、延续
许可时还须加盖
企业(单位)公章,外国(地区)
企业在中国境内从
事生产
经营活动除外。
3.申请人应当将经签章的告知承诺书当面递交或者邮寄给
许可机关。
文件格式
提供Word(.doc)和PDF两种格式文件,包含可直接编辑的模板文件和参考示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