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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人员、机构、工艺、技术、设施、作业过程及环境变更管理制度

1 人员、机构、工艺、技术、设施、作业过程及环境变更管理制度 编号:AQ-BZH-017-A 1 目的 为了规范变更管理,消除或减少由于变更而引起的潜在事故隐患,使本厂对变更有计 划的控制,以避免或减轻对安全生产的影响,制定本程序。 2 职责 2.1 行政部负责人员、机构变更的申请 2.2 生产部、技术部、维修部负责工艺、技术、设施、设备变更的申请 2.3 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工艺、技术、设施、设备变更的批准 2.4 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人员管理、变更的批准 2.5 安全办公室负责组织、工艺、技术、设施、设备、人员、管理变更的风险评价 3 内容 3.1 人员变更管理 3.1.1 领导管理层人员变更,需及时补充责任制,签订责任状, 进行上岗培训教育。 3.1.2 安全主管、 安全员变更, 需及时补充责任制, 签订责任状, 并到管理部门报名参 加业务培训,获取安全员资格证书,方能 上岗。 3.1.3 技术人员人员变更,需进行技能考核和岗前培训教育。 3.1.4 新工人上岗,需进行“三级教育”培训考核。 3.1.5 换岗复工人员,需从新进行岗前培训教育。 3.1.6 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变更,需进行体检,办理操作证,进行 岗前教育和培训。 3.2 机构变更管理 3.2.1 中层管理部门变更,需及时补充责任制,签订责任状,传达规章制度。 3.2.2 车间班组变更,需及时补充责任制,签订责任状,传达规章制度。 3.2.3 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不能随意进行机构变更。 3.3 工艺和技术变更管理 ①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引起的变更 ②原料、产品变更 ③工艺流程及操作条件的重大变更 ④工艺设备的改进和变更 2 ⑤操作规程的变更 ⑥公用工程的水、电变更 对变更环节进行评估、评价,组织建立管理档案,注重完善安全 的工艺流程和技术 标准,工作人员开展“四新”教育。 3.4 设施变更管理 ①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报废 ②安全设施的变更 ③更换的设备、配件与原设备型号、功率、功能等不同 ④临时的电气设备使用 严格执行设备、设施验收和设备、设施拆除、报废管理制度,建立档案, 完善手续, 新设备安装验收,必须安全设施齐全, 状态良好, 达到标准操作环境状态。 3.5 作业过程变更管理 制定详实操作规程,建立危险辨识与控制措施,建立管理档案, 对作业全过程进行 安全状态评估评价,保障安全作业过程良好运行。 3.6 环境变更的管理 3.6.1 环境变更必须要严格执行新、改、扩、建项目“三同时”管理制度,合理布局,定 置管理,保证事故应急、安全救护、疏散条件,通道、设施标准规范。 3.6.2 变更前做好审批、申报工作,不能随意违建、改建。 3.6.3 充分调查了解周边环境影响状态,落实评估评价程序,以免造 成建后变更,财产损失。 3.7 管理的变更 ①法律法规的标准变更 ②人员的变更(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部门主管人员、班组长) ③管理机构的较大变更 ④管理职责的变更 ⑤安全标准化管理的变更 4 变更程序 4.1 变更申请、批准 4.1.1 生产部技术人员在工艺、技术、设施、设备在实施变更时,填写《变更申请表》 4.1.2《变更申请后》填好后,应按批准人的职责范围进行审批。 4.1.3 批准人组织有关人员按变更原因和实际生产的需要确定是否进行变更,并签署书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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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设施及工艺安全-1.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

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保证本公司内部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的安全运行,杜绝安全事故发生,提高经济效益, 确保公司安全工作方针和目标的实现,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所存在的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的管理。 3 术语 3.1 关键装置:包括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易腐蚀、高温、高压、真空、深冷、临氢、 烃氧化等条件下进行工艺操作的生产装置。 3.2 重点部位:是指制造、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化学品场所,以及可能形成爆炸、 火灾场所的罐区、装卸台(站)、仓库等;对关键装置安全生产起关键作用的系统等。 4 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确定 4.1 根据定义和风险评价的结果的原则确定关键装置、重点部位。 4.2 关键装置 氯化氢合成、三氯氢硅合成、精馏提纯 1、2、CDI-1、2、3、锅炉房、制氢系统、氢化 还原系统。 4.3 重点部位 220KV 变电站,液氯贮存、氯硅烷贮存区 1、2,合成储存罐区、化学品库、装车平台。 5 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 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实行管理人员定点承包制 5.1 落实负责人和联系人。 5.2 设置“管理人员联系牌”。 5.3 实行层层负责制,确保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运行。; 5.4 建立关键装置、重点部位档案及安全检查书面报告制度;建立职能部门、工段及班组监 控机制,明确各级组织、各专业的职责,定期进行监督或巡检;实行层层负责制,确保关键 装置、重点部位安全运行。 5.5 组织制定和完善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应急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5.6 每季度组织一次安全检查。 6 职责 6.1 一级联系人职责 6.1.1 一级联系人对所负责的关键装置、重点部位负有安全监督与指导责任; 6.1.2 指导安全联系点实现安全生产; 6.1.3 监督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及制度的执行和落实; 6.1.4 定期检查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与隐患; 6.1.5 督促各类检查中的事故隐患整改; 6.1.6 监督事故“四不放过”原则的落实; 6.1.7 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 6.1.8 一级联系人每月至少到责任点进行一次安全活动,其活动形式包括参加基层班组安全 活动、安全检查、督促整改事故隐患、安全工作指示等。 6.2 安全环保部职责。 6.2.1 对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档案和登记台帐进行管理归档。 6.2.2 坚持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巡检,纠正制止违章、违纪行为;督促隐患整改。 6.2.3 每季度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进行公布。 6.2.4 编制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应急预案,并根据演练情况进行修订。 6.3 生产管理部职责 6.3.1 负责对管辖的部门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操作严格按作业指导书及安全操作规程执 行。 6.3.2 各类安全设施、消防设备齐全、灵敏、完好,符合有关规定要求,消防道路畅通。 6.4 技术中心职责: 定期对作业指导书等涉及到的工艺技术方面进行检查和监督执行情况。 6.5 设备管理部职责 6.5.1 定期对各种动、静设备、设施、附件及特种设备的检查和相关检测,确保符合《压力 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和公司相关管理制度。 6.5.2 定期对安全附件的完好性进行检查,对关键机组实行特护管理,对安全联锁装置定期 检查可靠性能。 6.5.3 负责组织好日常维修和事故排除的抢修工作,确保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运行。 6.5.4 加强对检修、仪表、电气等工作人员的培训教育,使其能够识别和及时处理各种不正 常现象及事故。 6.6 关键装置、重点部位所在单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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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资料-美术品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检查表

美术品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检查表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 检查依据 1.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文件贯彻落实 情况。 查看文件 资料 2.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会议精神贯彻落实 情况。 查看文件 资料 3.按要求及时上报安全生产信息、工作总结等材料。 查看文件 资料 一、 贯彻 落实 政府 安全 生产 工作 部署 4.重点时段安全生产检查情况。 查看检查 记录 1. 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 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 一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 全面负责。 查看文件 资料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一条第二款 《安全生产法》第五 条 2.落实安全管理力量,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配齐配强注册安全工程师等专业安全管理人员。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二、 健全 企业 安全 生产 责任 体系 3.落实安全生产报告制度,定期向董事会、业绩考 核部门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并向社会公示。 查看报告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 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度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第一项、第十九 条 三、 安全 生产 责任 制 2.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列入考核内容。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书 1. 安全生产与本单位经济活动必须同时计划、部 署、检查、考核、总结。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工 作 文件 2.主要负责人将安全生产列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 程,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 工作问题,依法组织开展检查。 查看会议、 检查记录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安全教育培训 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设备、设施及人员安全 管理制度;危险作业管理(审批)制度;特种作业 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 (剧毒、易制毒、制暴)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承发 包安全管理制度;应急管理制度;事故报告制度; 安全奖惩制度。 查看文件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 4.美术品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 的资金投入 查看文件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条第一款 5.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1.《安全生产法》第 二十条第一款 2.《河南省安全生产 条例》 6.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 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 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八条 7.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 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 佩戴、使用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二条 8.不得将美术品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 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 个人 现场检查 查看资质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一条第一款 四、 基础 管理 9.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 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 全生产管理职责;演出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 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查看协议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六条第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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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设施及工艺安全-1.设备和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设备和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工作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必须坚持设备与生产全过程的系统管理方式;必须坚持不断更新改造;提新安全 技术水平的原则;能及时有效地消除设备运行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确保公司财 产和人身安全。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设施(含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建设、使用、维护、 报废和拆除全过程的安全管理。 三、职责 3.1 设备管理部 生产设施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检查生产设施(含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 从建设到报废、拆除全过程中本制度的执行。 3.2 采购部门 负责生产设施(含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采购管理。 3.3 安全环保部 负责安全设施的管理监督检查。 3.3 生产车间及使用人员 保障在生产设施(含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的管理中执行本制度。 四、工作程序 4.1 设备设施选购 4.1.1 必须坚持“安全高于一切”的设备设施选购原则,要求做到设备运行中, 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同时,确保操作工的安全。 4.1.2 设备管理人员应根据本企业生产特点,工艺要求广泛搜集信息(包括:国际、 国内本行业的生产技术水平,设备安全可靠程度。价格、售后服务等);经过论 证提出初步意见报总经理批准实施。 4.2 设备设施使用前的管理工作 4.2.1 将设备的各项资料归档,根据使用说明书和设备安装调试人员培训内容制 定安全操作规程; 4.2.2 制定设备维护保养责任制; 4.2.3 安装安全防护装置; 4.2.4 员工培训,内容包括设备原理、操作方法、安全注意事项、维护保养知识 等,经考验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4.3 设备设施使用中的管理工作 4.3.1 严格执行《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由公司主管领导和设备管理人员共同落 定。 4.3.2 设备操作工人须每天对自己所使用机器做好日常保养工作,生产过程中设 备发生故障应及时给予排除。 4.3.3 预检预修,是确保设备正常运转,避免发生事故的有效措施,设备管理人 员根据设备状况和使用寿命,预先制定出安全检修周期和检修内容,落实专人负 责实施,将设备质量保持在最好状态,确保设备从本质上的安全性。 4.4 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制度 4.4.1 设备运行与维护坚持“实行专人负责,共同管理”的原则,精心养护,保 证设备安全,负责人调离,立即配备新人。 4.4.2 操作人员要做好以下工作: 4.4.2.1 自觉爱护设备,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违规操作; 4.4.2.2 管线,阀门做到不渗不漏; 4.4.2.3 做好设备班前、班中、班后按照要求经常性的加注润滑油。防止过度磨 损; 4.4.2.4 设备要定期更换、强制保养、保持技术状况良好; 4.4.2.5 建立设备保养卡片,做好设备的运行、维护、养护记录; 4.4.2.6 保持设备设施清洁,场所窗明地净,环境卫生好。 4.5 设备设施检查制度 4.5.1 设备管理部设备维修人员,每两周对生产设备进行检查一次 。 4.5.2 每年由使用部门会同维修人员,根据生产需要和设备实际运转状况,制定 设备大修计划,设备大修前必须制定修理工时,停歇时间,材料消耗,清洗用油 及维修费用。 4.5.3 设备大修完工后,必须进行质量检查的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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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设施及工艺安全-3.关键装置重点部位承包牌

成都市 XXX 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关键装置、重点部位 承包责任牌--(一) 氯化氢合成装置 工段责任人 合成工段/*** 安全责任人 *** 公司高管承包人 管理部门 生产管理部、设备管理部、安全环保部 主要设备设施 名称及规格 氯化氢合成炉 危险化学品名称及 总量 氯化氢 氢气、氯气 岗位的物料主要危险特性及防护要求:见安全技术说明书 关键 设备 的安 全操 作及 管理 要求 操作要求:严格按照工艺、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管理要求:正确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开停车必须严格执行《操作票制度》; 按时巡检。氢气系统管线法兰必须跨接,定期检查接地防静电设施。 主要 安全 设备 设施 及 操作 管理 要求 主要安全设施:灭火器、消防栓、防毒口罩、空调、电器接地装置、防静电 接地线、应急照明灯、风向标、漏电断路器,喷淋装置、有毒气体泄漏报警 仪、可燃性气体泄漏报警仪、空气呼吸器、防化服等。 管理要求:按要求进行操作和定期维护保养,按周期规定对安全设施进行检 查,做好记录,确保其安全有效,每年对空气呼吸器使用进行预案演练。 制度 及 规定 1、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工艺操作规程》、 《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应 急预案》、《设备维保、操作、检修规程》、《消防设施管理规定》等。 2、坚持开展三级安全教育,并进行考核合格后持证;坚持持证上岗,并正 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3、坚持巡回检查制度,发现隐患及时消除;严格执行安全规章制度,杜绝“三 违”现象; 4、定期检查设备运行参数及泄漏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定期开展事故应急处理预案演练。 承包 要求 公司高管承包人每月到承包点进行一次安全活动,活动形式包括:参加基层 班组安全活动、安全检查、督促整改事故隐患、安全工作指示等。 成都市 XXX 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关键装置、重点部位 承包责任牌--(二) 三氯氢硅合成装置 工段责任人 合成工段/*** 安全责任人 *** 公司高管承包人 管理部门 生产管理部、设备管理部、安全环保部 主要设备设施 名称及规格 三氯氢硅合成炉 危险化学品名称及 总量 氯化氢 三氯氢硅 岗位的物料主要危险特性及防护要求:见安全技术说明书 关键 设备 的安 全操 作及 管理 要求 操作要求:严格按照工艺、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管理要求:正确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开停车必须严格执行《操作票制度》; 按时巡检。易燃易爆系统管线法兰必须跨接,定期检查接地防静电设施。 主要 安全 设备 设施 及 操作 管理 要求 主要安全设施:灭火器、消防栓、防毒口罩、空调、电器接地装置、防静电 接地线、应急照明灯、风向标、漏电断路器,喷淋装置、有毒气体泄漏报警 仪、可燃性气体泄漏报警仪、空气呼吸器、防化服等。 管理要求:按要求进行操作和定期维护保养,按周期规定对安全设施进行检 查,做好记录,确保其安全有效,每年对空气呼吸器使用进行预案演练。 制度 及 规定 1、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工艺操作规程》、 《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应 急预案》、《设备维保、操作、检修规程》、《消防设施管理规定》等。 2、坚持开展三级安全教育,并进行考核合格后持证;坚持持证上岗,并正 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3、坚持巡回检查制度,发现隐患及时消除;严格执行安全规章制度,杜绝“三 违”现象; 4、定期检查设备运行参数及泄漏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定期开展事故应急处理预案演练。 承包 要求 公司高管承包人每月到承包点进行一次安全活动,活动形式包括:参加基层 班组安全活动、安全检查、督促整改事故隐患、安全工作指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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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设施及工艺安全-1.设备设施拆除和报废管理制度

设备设施拆除和报废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设备、设施拆除和报废管理,保证作业过程安全,避免报废设备、设 施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 2.适用范围 由于工艺改造或设备设施达不到使用要求,需要拆除的建、构筑物、生产装置和设 备及管线的管理工作。 3.相关责任部门的职责 3.1 设备设施使用单位的职责:提出需要拆除的建、构筑物、生产装置、设备及管线申请。 对全部待拆除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化工装置的周围场所进行全面检查。并进行风险评估, 针对存在的风险拟定事故救援预案,与相关部门研究制定拆除方案。对装置中的设备和 管线进行转料、排压、清洗。办理相关手续,行政部负责进行跟踪检查。 3.2 设备、设施拆除施工单位的职责:按照制定拆除方案,施工单位的现场负责人与生 产装置(设备)使用单位进行施工现场交底,落实具体任务和安全措施、办理相关拆除 手续,实施生产装置、设备及管线拆除的具体工作。 3.3 生产部职责: 3.3.1 审查需拆除生产设施单位提出拆除的生产装置、设备及管线申请。对风险评估, 拟定的风险事故救援预案进行审查,与相关部门研究制定拆除方案。 3.3.2 审查需拆除生产装置(设备)使用单位报出的拆除装置(设备)的明细表和设备 状况表。掌握拆除装置(设备)的完好状况,确定拆除装置(设备)的存放地点。对需 要报废的设备及时按上级规定的程序办理报废手续; 3.3.3 安排吊装配合拆除装置(设备),建立拆除装置(设备)的明细账。保证进出拆 除装置(设备)准确无误,保管好拆除装置(设备)及附属设备的完整性。 3.4 行政部职责: 3.4.1 对需要拆除的建、构筑物的风险评估和拟定的风险事故救援预案进行审查,与相 关部门研究制定拆除方案。全程监控施工现场执行情况。 3.5 财务部职责:对拆除装置(设备)及时的做好财务处理,具体办理的报废手续。经 批准注销固定资产并及时通知使用单位。 4 拆除和报废程序 4.1 在拆除前,应对全部待拆除的建、构筑物、化工装置及周围场所进行全面检查,并 进行风险评估,针对存在的风险拟定措施,对潜在的事故制定事故救援预案,制定拆除 方案。 4.2 拆除方案中要有具体的安全措施,并经安全环保部审查确认,总经理批准。 4.3 拆除工程经批准后,拆除工程负责人在拆除施工前要向参加施工人员详细交底,进 行施工前的安全教育,并组织落实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措施。 4.4 在拆除生产装置和设备及管线过程中,使用单位的安全员和施工单位的安全员应全 程监护,确保拆除工作安全顺利进行。 4.5 公司拆除负责人应及时查看并汇报拆除生产装置(设备)的完好状况,并与生产部 沟通确定拆除装置设备的存放地点,对需要报废的设备使用单位及时办理报废手续;对 可使用的设备及时办理转移手续。 4.6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公司各部门/车间申请设施、设备的报废。 4.6.1 经过技术论证评定,大修后设备技术性能仍不能满足工艺要求和确保产品质量的。 4.6.2 设备老化、技术性能落后、耗能高、效率低和经济效益差的。 4.6.3 大修后虽能恢复精度,但不如更新经济效益的。 4.6.4 因磨损、腐蚀、事故或其它灾害造成设施、设备严重损坏无修复价值的。 4.6.5 严重污染环境,危害人身安全与健康的,改造后又不经济的。 4.6.6 属已超过使用年限的陈旧设备,设备效能无法满足工艺要求的。 4.6.7 国家明文规定的。 4.7 凡符合报废条件的固定资产设施/设备,由使用单位的部门/车间提出报废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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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员全套资料-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2017年)

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2017 年) (2017 年 10 月 29 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办 发〔2017〕87 号)公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党中央、 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的重要决策部署,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 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进一步 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提高公共消防安全水平,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生 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 人,分管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消防工作负领导责任。 第三条国务院公安部门对全国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 关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管行业必 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依规 做好本行业、本系统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四条坚持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是消防安 全的责任主体,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本单位、本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人, 对本单位、本场所消防安全全面负责。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坚持权责一致、依法履职、失职追责。对不履行或不按规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 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第二章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消防工作职责 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委、政府关于消防工作的部署要 求,全面负责本地区消防工作,每年召开消防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本地区消防工作重大事项。 每年向上级人民政府专题报告本地区消防工作情况。健全由政府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牵 头的消防工作协调机制,推动落实消防工作责任。 (二)将消防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将包括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 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等内容的消防规划纳入城乡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确保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三)督促所属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在农业收获季节、森林和草 原防火期间、重大节假日和重要活动期间以及火灾多发季节,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推动 消防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推广使用先进消防和应急救援技术、设备。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消 防宣传工作。大力发展消防公益事业。采取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等方式,推进消防教育培训、 技术服务和物防、技防等工作。 (四)建立常态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机制,组织实施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整 治工作。实行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对报请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和停产停业整改 报告,在 7 个工作日内作出同意或不同意的决定,并组织有关部门督促隐患单位采取措施予 以整改。 (五)依法建立公安消防队和政府专职消防队。明确政府专职消防队公益属性,采取招 聘、购买服务等方式招录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建设营房,配齐装备;按规定落实其工资、保 险和相关福利待遇。 (六)组织领导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制定灭火救援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开展 演练;建立灭火救援社会联动和应急反应处置机制,落实人员、装备、经费和灭火药剂等保 障,根据需要调集灭火救援所需工程机械和特殊装备。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消防工作职责。 第七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除履行第六条规定的职责外,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定期召开政府常务会议、办公会议,研究部署消防工作。 (二)针对本地区消防安全特点和实际情况,及时提请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修正 地方性法规,组织制定、修正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 (三)将消防安全的总体要求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并严格审核。 (四)加大消防投入,保障消防事业发展所需经费。 第八条市、县级人民政府除履行第六条规定的职责外,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定期召开政府常务会议、办公会议,研究部署消防工作。 (二)科学编制和严格落实城乡消防规划,预留消防队站、训练设施等建设用地。加强 消防水源建设,按照规定建设市政消防供水设施,制定市政消防水源管理办法,明确建设、 管理维护部门和单位。 (三)在本级政府预算中安排必要的资金,保障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等公共消 防设施和消防装备建设,促进消防事业发展。 (四)将消防公共服务事项纳入政府民生工程或为民办实事工程;在社会福利机构、幼 儿园、托儿所、居民家庭、小旅馆、群租房以及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的场所推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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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员全套资料-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2018年)

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2018 年) (2018 年 1 月 4 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财政部关于印发〈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 的通知》(安监总财〔2018〕19 号)公布)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社会监督,鼓励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 行为,及时发现并排除重大事故隐患,制止和惩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 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 展的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举报奖励。 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所监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另有规 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条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以下统称举报人)有权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 督管理部门、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统称负 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第四条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开展举报奖励工作,应当遵循“合法举报、适当奖励、 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受理、谁奖励”的原则。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 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 难以排除的隐患。 煤矿重大事故隐患的判定,按照《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国家安全监 管总局令第 85 号)的规定认定。其他行业和领域重大事故隐患的判定,按照负有安全监管 职责的部门制定并向社会公布的判定标准认定。 第六条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印发的《安全生产非法违 法行为查处办法》(安监总政法〔2011〕158 号)规定的原则进行认定,重点包括以下情形 和行为: (一)没有获得有关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证照不全、证照过期、证照未变更从事生产经营、 建设活动的;未依法取得批准或者验收合格,擅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关闭取缔后又擅自 从事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和违反建设项目安 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的。 (二)未依法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矿山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 储存单位,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交通运输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依 法经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或者特种作业人员未依法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 书而上岗作业的;与从业人员订立劳动合同,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 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的。 (三)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 (资格)的单位或者个人,或者未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 者未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或者未对承包、承租单位的安 全生产进行统一协调、管理的。 (四)未按国家有关规定对危险物品进行管理或者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的危及生产 安全的工艺、设备的。 (五)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工作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的机构出具虚假证明 文件的。 (六)生产安全事故瞒报、谎报以及重大事故隐患隐瞒不报,或者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 治的,或者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发生伤亡事故后逃匿的。 (七)未依法开展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或者未依法开展职业病危害检测、评价的。 (八)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第七条举报人举报的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属于生产经营单位和负有安全 监管职责的部门没有发现,或者虽然发现但未按有关规定依法处理,经核查属实的,给予举 报人现金奖励。具有安全生产管理、监管、监察职责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或其授意他人的 举报不在奖励之列。 第八条举报人举报的事项应当客观真实,并对其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 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和企业;否则,一经查实,依法追究举报人的法律责任。 举报人可以通过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特服电话“12350”,或者以书信、电子邮件、传真、 走访等方式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第九条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举报 的受理、核查、处理、协调、督办、移送、答复、统计和报告等制度,并向社会公开通信地 址、邮政编码、电子邮箱、传真电话和奖金领取办法。 第十条核查处理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举报事项,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地方各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负责受理本辖区内的举报事项; (二)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国家有关负有安全监管 职责的部门可以依照各自的职责直接核查处理辖区内的举报事项; (三)各类煤矿的举报事项由所辖区域内属地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负责核查处理。各级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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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员全套资料-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2017年)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2017 年) (2011 年 8 月 5 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41 号公布,2015 年 5 月 27 日国家安全监管 总局令第 79 号第一次修正,2017 年 3 月 6 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89 号第二次 修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严格规范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做好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 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是指依法设立且取得工商营 业执照或者工商核准文件从事生产最终产品或者中间产品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的企业。 第三条 企业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下简称安全生 产许可证)。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不得从事危险化学品的生产活动。 第四条 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实行企业申请、两级发证、属地监管的原则。 第五条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指导、监督全国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 责本行政区域内中央企业及其直接控股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的企业(总部)以外的企业安全 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 第六条 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将其负责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工作,委托企 业所在地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涉及剧毒化学品生产的企业安全 生产许可证颁发工作,不得委托实施。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涉及危险化工工艺 和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工作,不得委托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 门实施。 受委托的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在受委托的范围内,以省级安全生 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实施许可,但不得再委托其他组织和个人实施。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受委托的设区的市级或者县 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统称实施机关。 第七条 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受委托的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安全生产监督 管理部门以及委托事项予以公告。 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指导、监督受委托的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安全生产监督 管理部门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对其法律后果负责。 第二章 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条件 第八条 企业选址布局、规划设计以及与重要场所、设施、区域的距离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国家产业政策;当地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的规划和布局;新设立企业建 在地方人民政府规划的专门用于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区域内; (二)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或者储存危险化学品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储存设施,与《危 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八类场所、设施、区域的距离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 (三)总体布局符合《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GB50489)、《工业企业总平面设 计规范》(GB5018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等标准的要求。 石油化工企业除符合本条第一款规定条件外,还应当符合《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GB50160)的要求。 第九条 企业的厂房、作业场所、储存设施和安全设施、设备、工艺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经具备国家规定资质的单位设计、制造和施工建设; 涉及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装置,由具有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化工石化专业甲 级设计资质的化工石化设计单位设计; (二)不得采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和危及安全生产的工艺、设备;新开发的危险 化学品生产工艺必须在小试、中试、工业化试验的基础上逐步放大到工业化生产;国内首次 使用的化工工艺,必须经过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可靠性论证; (三)涉及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装置装设自动化控制系统;涉及危险 化工工艺的大型化工装置装设紧急停车系统;涉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化学品的场所装 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介质泄漏报警等安全设施; (四)生产区与非生产区分开设置,并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距离; (五)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之间及其与建(构)筑物之间的距离符合有关标 准规范的规定。 同一厂区内的设备、设施及建(构)筑物的布置必须适用同一标准的规定。 第十条 企业应当有相应的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并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 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第十一条 企业应当依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对本企业的生产、 储存和使用装置、设施或者场所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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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员全套资料-安全生产预防及应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16年)

安全生产预防及应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16 年) (2016 年 12 月 12 日《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安全生产预防及应急专项 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6〕842 号)公布) 第一条为规范安全生产预防及应急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预防及应急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中央财政通 过一般公共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专门用于支持全国性的安全生产预防工作和国家 级安全生产应急能力建设等方面的资金。 第三条专项资金旨在引导加大安全生产预防和应急投入,加快排除安全隐患,解决历史 遗留问题,强化安全生产基础能力建设,形成安全生产保障长效机制,促使安全生产形势稳 定向好。 第四条专项资金暂定三年,财政部会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及时组织政策评估, 适时调整完善或取消专项资金政策。 第五条专项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专项管理。其他中央财政资金已安排事项,专项资金不 再重复安排。 第六条专项资金由财政部门会同安全监管部门负责管理。财政部门负责专项资金的预算 管理和资金拨付,会同安全监管部门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和实施效果等加强绩效管理。 第七条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包括: (一)全国性的安全生产预防工作。加快推进油气管道、危险化学品、矿山等重点领域 重大隐患整治等。 (二)全国安全生产“一张图”建设。建设包括在线监测、预警、调度和监管执法等在内 的国家安全生产风险预警与防控体系,在全国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 (三)国家级应急救援队伍(基地)建设及运行维护等。包括跨区域应急救援基地建设、 应急演练能力建设、安全素质提升工程及已建成基地和设施运行维护等。 (四)其他促进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事项。 财政部会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 署,适时调整专项资金支持的方向和重点领域。 第八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确定总体方案和目标任务,地方安全监管部门及煤矿 安全监察机构根据目标任务会同同级财政部门、中央企业(如涉及)在规定时间内编制完成 实施方案和绩效目标,报送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财政部。具体事宜由国家安全生产 监督管理总局印发工作通知明确。 第九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在确定总体方案和目标任务的基础上提出专项资金 分配建议,财政部综合考虑资金需求和年度预算规模等下达专项资金。 国家级应急救援队伍(基地)建设及运行维护等支出,主要通过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支持,并应当符合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相关规定;其他事项通过一般公共预算补助地方。 第十条通过一般公共预算补助地方的专项资金应根据以下方式进行测算: 某地区分配数额=∑【某项任务本年度专项资金补助规模×补助比例×(本年度该地区该 项任务量/本年度相同补助比例地区该项任务总量)】 某项任务年度专项资金补助规模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根据轻重缓急、前期工作 基础、工作进展总体情况等提出建议,适时调整。鼓励对具备实施条件、进展较快的事项集 中支持,加快收尾。 补助比例主要考虑区域和行业差异等因素,一般分为四档:第一档比例为 10%-15%, 第二档为 15%-25%,第三档为 25%-30%,第四档为 30%-40%,四档比例之和为 100%。 第十一条地方财政部门收到补助地方的专项资金后,应会同同级安全监管部门及时按要 求将专项资金安排到具体项目,并按照政府机构、事业单位和企业等分类明确专项资金补助 对象。具体项目由地方相关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实施,并予以监督。 采用事后补助方式安排的专项资金应当用于同类任务支出。 第十二条专项资金支付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各级财政部门应会同同级安全监管部门加强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强化绩效评 价结果应用。 第十四条财政部会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加强预算监管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 时督促整改。各级财政、安全监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专项资金分配、项目资金审核等工作 中,存在违反规定分配或使用专项资金以及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 行为的,按照《预算法》、《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国 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五条地方财政部门应会同同级安全监管部门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并及时将 专项资金分配结果向社会公开。 第十六条本办法由财政部会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财政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 预防及应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6〕280号)同时废止。

分类:事故与应急 行业:采矿冶金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4.1 KB 时间:2026-02-03 价格:¥2.00

安全员全套资料-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2006年)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2006 年) (2006 年 3 月 21 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2006 年 4 月 5 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5 号公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规范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行 为,防止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被用于制造毒品,维护经济和社会秩序,根据《易制毒化学 品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是指《条例》附表确定的可以用于制毒的 非药品类主要原料和化学配剂。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分类和品种,见本办法附表《非 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分类和品种目录》。 《条例》附表《易制毒化学品的分类和品种目录》 调整或者《危险化学品目录》调整涉及本办法附表时,《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分类和品种 目录》随之进行调整并公布。 第三条 国家对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对第一类非药品类 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实行许可证管理,对第二类、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 实行备案证明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 内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的审批和许可证的颁发工作。 设区的市级人民 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第二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和第 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的备案证明颁发工作。 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 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的备案证明颁发工作。 第四条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监督、指导全国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 许可和备案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执行非 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制度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 生产、经营许可 第五条 生产、经营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必须取得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 生产、经营许可证方可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第六条 生产、经营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应当分别符合《条例》第七条、 第九条规定的条件。 第七条 生产单位申请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许可证,应当向所在地的省级人民政 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文件、资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一)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一式两份); (二)生产设备、仓储设施和污染物处理设施情况说明材料; (三)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和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四)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五)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和技术、管理人员具有相应安全生产知识的证明 材料; (六)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和技术、管理人员具有相应易制毒化学品知识的 证明材料及无毒品犯罪记录证明材料; (七)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八)产品包装说明和使用说明书。 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的,还应当提交危险化 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登记证(复印件),免于提交本条第(四)、(五)、 (七)项所要求的文件、资料。 第八条 经营单位申请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应当向所在地的省级人民政 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文件、资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一)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一式两份); (二)经营场所、仓储设施情况说明材料; (三)易制毒化学品经营管理制度和包括销售机构、销售代理商、用户等内容的销售网 络文件; (四)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和销售、管理人员具有相应易制毒化学品知识的 证明材料及无毒品犯罪记录证明材料; (五)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六)产品包装说明和使用说明书。 属于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的,还应当提交危险化 学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免于提交本条第(五)项所要求的文件、资料。 第九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及 文件、资料,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分别处理: (一)申请事项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出具不予受理的书面凭证; (二)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或者要求申请人当场更正; (三)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当场或者在 5 个工作日内书面一次告知 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化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6.5 KB 时间:2026-02-05 价格:¥2.00

安全员全套资料-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查处办法(2011年)

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查处办法(2011 年) (2011 年 10 月 14 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的通 知(安监总政法〔2011〕158 号)公布) 第一条为了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维护安全生产法治秩序,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国发〔2010〕23 号) 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统称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依法 查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非法行为,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未依法取得安全监管监察 部门负责的行政许可,擅自从事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行为,或者行政许可已经失效,继续从 事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从业人员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 规、规章、强制性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从事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行为。 第三条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依法查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实行查处与引导相结合、处 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督促引导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办理相应行政许可手续,合法从事生产 经营建设活动。 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不得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 性标准的规定。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并对本单位安全生产非法违 法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公民个人对自已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第五条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制订并实施年度安全监管监察执法工作计划,依照法律、 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职责、程序和要求,对发现和被举报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予以查处。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举报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举报人 故意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诬告或者陷害他人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举报制度,对举报人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不得 泄露举报人身份或者将举报材料、举报人情况透露给被举报单位、被举报人;对举报有功人 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第八条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接到举报后,能够当场答复是否受理的,应当当场答复;不能 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举报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举报人是否受理。但举报人的 姓名(名称)、住址或者其他联系方式不清的除外。 对于不属于本部门受理范围的举报,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告知举报人向有处理权的单 位反映,或者将举报材料移送有处理权的单位,并书面告知实名举报人。 第九条对已经受理的举报,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对实名举报的,立即组织核查。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认为举报内容不清的,可以请 举报人补充情况; (二)对匿名举报的,根据举报具体情况决定是否进行核查。有具体的单位、安全生产 非法违法事实、联系方式等线索的,立即组织核实; (三)举报事项经核查属查的,依法予以处理; (四)举报事项经核查不属实的,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予以澄清,并依法保护被举 报人的合法权益。 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核查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确有困难的,可以提请本级人民政府组织 有关部门共同核查。 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对举报的处理情况,应当在办结的同时书面答复实名举报人,但举报 人的姓名(名称)、住址或者其他联系方式不清的除外。 第十条对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造成的一般、较大、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设区的市级以 上人民政府安委会应当按照规定对事故查处情况实施挂牌督办,有关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具体承担督办事项。 负责督办的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应当在当地主要新闻媒体或者本单位网站上公开督 办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负责督办的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应当加强对督办事项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及时掌握 安全生产非法违法事故查处的进展情况;必要时,应当派出工作组进行现场督办,并对安全 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查处中存在的问题责令有关单位予以纠正。 第十一条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查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有权依法采取下列行政强制措 施: (一)对有根据认为不符合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在用设施、设备、器材, 予以查封或者扣押,并应当在作出查封、扣押决定之日起 15 日内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二)查封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场所,扣押违法生产、储存、使 用、经营、运输的危险化学品以及用于违法生产、使用、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原材料、设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查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时,可以会同有关部门实施联合执法,必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7.4 KB 时间:2026-02-06 价格:¥2.00

安全员全套资料-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2013年)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2013 年) (2013 年 10 月 25 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国 办发〔2013〕101 号)公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管理,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 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订本办 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应急预案,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社 会团体等为依法、迅速、科学、有序应对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 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 第三条应急预案的规划、编制、审批、发布、备案、演练、修订、培训、宣传教育等工 作,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应急预案管理遵循统一规划、分类指导、分级负责、动态管理的原则。 第五条应急预案编制要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制度,紧密结合实际,合理确定内容, 切实提高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第二章分类和内容 第六条应急预案按照制定主体划分,分为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单位和基层组织应急 预案两大类。 第七条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由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制定,包括总体应急预案、专项 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等。 总体应急预案是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政府组织应对突发事件的总体制度安排,由县 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制定。 专项应急预案是政府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突发事件,或者针对重要目标物保 护、重大活动保障、应急资源保障等重要专项工作而预先制定的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工作方 案,由有关部门牵头制订,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印发实施。 部门应急预案是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职责,为应对本 部门(行业、领域)突发事件,或者针对重要目标物保护、重大活动保障、应急资源保障等 涉及部门工作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由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制定。 鼓励相邻、相近的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联合制定应对区域性、流域性突发事件的 联合应急预案。 第八条总体应急预案主要规定突发事件应对的基本原则、组织体系、运行机制,以及应 急保障的总体安排等,明确相关各方的职责和任务。 针对突发事件应对的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不同层级的预案内容各有所侧重。国家层面 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突发事件的应对原则、组织指挥机制、预警分级和事件分级标 准、信息报告要求、分级响应及响应行动、应急保障措施等,重点规范国家层面应对行动, 同时体现政策性和指导性;省级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突发事件的组织指挥机制、信 息报告要求、分级响应及响应行动、队伍物资保障及调动程序、市县级政府职责等,重点规 范省级层面应对行动,同时体现指导性;市县级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突发事件的组 织指挥机制、风险评估、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措施、队伍物资保障及调动程序等 内容,重点规范市(地)级和县级层面应对行动,体现应急处置的主体职能;乡镇街道专项 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突发事件的预警信息传播、组织先期处置和自救互救、信息收集报 告、人员临时安置等内容,重点规范乡镇层面应对行动,体现先期处置特点。 针对重要基础设施、生命线工程等重要目标物保护的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风 险隐患及防范措施、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和紧急恢复等内容。 针对重大活动保障制定的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活动安全风险隐患及防范措 施、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人员疏散撤离组织和路线等内容。 针对为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提供队伍、物资、装备、资金等资源保障的专项和部门应急预 案,侧重明确组织指挥机制、资源布局、不同种类和级别突发事件发生后的资源调用程序等 内容。 联合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相邻、相近地方人民政府及其部门间信息通报、处置措施衔接、 应急资源共享等应急联动机制。 第九条单位和基层组织应急预案由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居委会、村委会 等法人和基层组织制定,侧重明确应急响应责任人、风险隐患监测、信息报告、预警响应、 应急处置、人员疏散撤离组织和路线、可调用或可请求援助的应急资源情况及如何实施等, 体现自救互救、信息报告和先期处置特点。 大型企业集团可根据相关标准规范和实际工作需要,参照国际惯例,建立本集团应急预 案体系。 第十条政府及其部门、有关单位和基层组织可根据应急预案,并针对突发事件现场处置 工作灵活制定现场工作方案,侧重明确现场组织指挥机制、应急队伍分工、不同情况下的应 对措施、应急装备保障和自我保障等内容。 第十一条政府及其部门、有关单位和基层组织可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和本单位具体情况, 编制应急预案操作手册,内容一般包括风险隐患分析、处置工作程序、响应措施、应急队伍

分类:事故与应急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6.8 KB 时间:2026-02-12 价格:¥2.00

工贸生产企业安全制度全套-17人员、机构、工艺、技术、设施、作业过程及环境变更管理制度

1 人员、机构、工艺、技术、设施、作业过程及环境变更管理制度 编号:AQ-BZH-017-A 1 目的 为了规范变更管理,消除或减少由于变更而引起的潜在事故隐患,使本厂对变更有计 划的控制,以避免或减轻对安全生产的影响,制定本程序。 2 职责 2.1 行政部负责人员、机构变更的申请 2.2 生产部、技术部、维修部负责工艺、技术、设施、设备变更的申请 2.3 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工艺、技术、设施、设备变更的批准 2.4 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人员管理、变更的批准 2.5 安全办公室负责组织、工艺、技术、设施、设备、人员、管理变更的风险评价 3 内容 3.1 人员变更管理 3.1.1 领导管理层人员变更,需及时补充责任制,签订责任状, 进行上岗培训教育。 3.1.2 安全主管、 安全员变更, 需及时补充责任制, 签订责任状, 并到管理部门报名参 加业务培训,获取安全员资格证书,方能 上岗。 3.1.3 技术人员人员变更,需进行技能考核和岗前培训教育。 3.1.4 新工人上岗,需进行“三级教育”培训考核。 3.1.5 换岗复工人员,需从新进行岗前培训教育。 3.1.6 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变更,需进行体检,办理操作证,进行 岗前教育和培训。 3.2 机构变更管理 3.2.1 中层管理部门变更,需及时补充责任制,签订责任状,传达规章制度。 3.2.2 车间班组变更,需及时补充责任制,签订责任状,传达规章制度。 3.2.3 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不能随意进行机构变更。 3.3 工艺和技术变更管理 ①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引起的变更 ②原料、产品变更 ③工艺流程及操作条件的重大变更 ④工艺设备的改进和变更 2 ⑤操作规程的变更 ⑥公用工程的水、电变更 对变更环节进行评估、评价,组织建立管理档案,注重完善安全 的工艺流程和技术 标准,工作人员开展“四新”教育。 3.4 设施变更管理 ①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报废 ②安全设施的变更 ③更换的设备、配件与原设备型号、功率、功能等不同 ④临时的电气设备使用 严格执行设备、设施验收和设备、设施拆除、报废管理制度,建立档案, 完善手续, 新设备安装验收,必须安全设施齐全, 状态良好, 达到标准操作环境状态。 3.5 作业过程变更管理 制定详实操作规程,建立危险辨识与控制措施,建立管理档案, 对作业全过程进行 安全状态评估评价,保障安全作业过程良好运行。 3.6 环境变更的管理 3.6.1 环境变更必须要严格执行新、改、扩、建项目“三同时”管理制度,合理布局,定 置管理,保证事故应急、安全救护、疏散条件,通道、设施标准规范。 3.6.2 变更前做好审批、申报工作,不能随意违建、改建。 3.6.3 充分调查了解周边环境影响状态,落实评估评价程序,以免造 成建后变更,财产损失。 3.7 管理的变更 ①法律法规的标准变更 ②人员的变更(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部门主管人员、班组长) ③管理机构的较大变更 ④管理职责的变更 ⑤安全标准化管理的变更 4 变更程序 4.1 变更申请、批准 4.1.1 生产部技术人员在工艺、技术、设施、设备在实施变更时,填写《变更申请表》 4.1.2《变更申请后》填好后,应按批准人的职责范围进行审批。 4.1.3 批准人组织有关人员按变更原因和实际生产的需要确定是否进行变更,并签署书面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6 KB 时间:2026-02-19 价格:¥2.00

生产管理文件集合-现浇剪力墙结构大模板安装与拆除工艺标准

工程名称 交底部位 工程编号 日 期 交底内容: 现浇剪力墙结构大模板安装与拆除工艺标准 1 范围 本工艺标准主要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外板内模、外砖内模、全现浇剪力墙结构大模板 的安装与拆除。 2 施工准备 2.1 材料及主要机具 2.1.1 配套大模板:平模、角模,包括地脚螺栓及垫板,穿墙螺栓及套管,护身栏,爬 梯及作业平台等。 2.1.2 隔离剂:甲基硅树脂、水性脱模剂。 2.1.3 一般应备有锤子、斧子、打眼电钻、活动板子、手锯、水平尺、线坠、撬棍、吊 装索具等。 2.2 作业条件 2.2.1 按工程结构设计图进行模板设计,确保强度、刚度及稳定性。 3 操作工艺 3.1 外板内模结构安装大模板 3.1.1 工艺流程: 准备工作→ 安正号模板 →安装外墙板→ 安反号模板→固定模板上口→ 预检 3.1.2 按照先横墙后纵墙的安装顺序,将一个流水段的正号模板用塔吊按顺序吊至安装 位置初步就位,用撬棍按墙位线调整模板位置,对称调整模板的一对地脚螺栓或斜杆螺栓。 用托线板测垂直校正标高,使模板的垂直度、水平度、标高符合设计要求,立即拧紧螺栓。 3.1.3 安装外墙板,用花篮螺栓或卡具将上下端拉结固定。 3.1.4 合模前检查钢筋、水电预埋管件、门窗洞口模板、穿墙套管是否遗漏,位置是否 准确,安装是否牢固,是否削弱断面过多等,合反号模板前将墙内杂物清理干净。 工程名称 交底部位 工程编号 日 期 3.1.5 安装反号模板,经校正垂直后,用穿墙螺栓将两块模板锁紧。 3.1.6 正反模板安装完后,检查角模与墙模,模板与楼板,楼梯间墙面间隙必须严密, 防止有漏浆、错台现象。检查每道墙上口是否平直,用扣件或螺栓将两块模板上口固定。办 完模板工程预检验收,方准浇筑混凝土。 3.2 外砖内模结构安装大模板: 3.2.1 工艺流程: 外墙砌砖→ 安装正、反号大模板→ 安装角模 →预检 3.2.2 外墙砌砖:先砌完外砖墙,在内外墙连接处留出组合柱槎及拉结筋。 3.2.3 安装正反号大模板,其方法与外板内模结构相同。 3.2.4 在混凝土内外墙交接处安装角模,为防止浇内墙混凝土时组合柱处外砖墙鼓胀, 应在砖墙外加竖向 5cm 厚木板及横向加固带,通过处内墙钢模拉结,增加砖墙刚度。 3.3 全现浇结构安装大模板: 3.3.1 工艺流程: 准备工作→ 挂外架子→ 安内横墙模板→ 安内纵墙模板→ 安堵头模板→ →安外墙内侧模板→ 合模前钢筋隐检→ 安外墙外侧模板→ 预检 3.3.2 在下层外墙混凝土强度不低于 7.5Mpa 时,利用下一层外墙螺栓孔挂金属三角平 台架。 3.3.3 安装内横墙、内纵墙模板(安装方法与外板内模结构的大模板安装相同)。 3.3.4 在内墙模板的外端头安装活动堵头模板,它可以用木板或用铁板根据墙厚制作, 模板要严密,防止浇筑内墙混凝土时,混凝土从外端头部位流出。 3.3.5 先安装外墙内侧模板,按楼板上的位置线将大模板就位找正,然后安装门窗洞口 模板。 3.3.6 合模板前将钢筋、水电等预埋管件进行隐检。 3.3.7 安装外墙外侧模板,模板放在金属三角平台架,将模板就位,穿螺栓紧固校正, 注意施工缝模板的连接处必须严密、牢固可靠,防止出现错台和漏浆现象。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54 KB 时间:2026-02-28 价格:¥2.00

改变401巴氏杀菌机工艺流程的研究

1 改变 401 巴氏杀菌机工艺流程的研究 摘要:401 杀菌机是上海饮料机械厂生产的成套设备,原机运 行存在着一定的安全隐患和对质量保证不稳定的因素,本文对隐患的 原因和改进的方法进行了研究,供同行业参考。 关键词:杀菌机、工艺、安全 一、 401 杀菌机原始状态和工艺 401 巴氏杀菌机为板式杀菌机,自带均质机,由上海饮料机械厂 生产的成套设备,主要由:均质机、三段式板式换热器、保温片和保 温管、热水加热系统等组成,原机运行存在着一定的安全隐患和对质 量保证不稳定的因素。 1、其原来对设备管路的杀菌工艺流程是:CIP 把高于 90℃的热 水供到 401 巴氏杀菌机物料平衡缸,90℃热水经过物料走过的路径, 并保持 40 分钟,完成杀菌程序,该杀菌工艺存在的弊端是:物料平 衡缸进料由浮球阀控制,实际杀菌时,物料平衡缸热水沸腾向外喷溅, 非常容易烫伤人,存在不安全隐患。热水、热量损失(杀菌一次大约 损失 200kg),浪费能源。 2、从杀菌机的预热段到均质机这段路径,属于一般洁净区,无 须高温杀菌。而原机对此区域进行了杀菌,而杀菌时,均质机必须工 作,因此造成电能浪费、且增加了运动部件的无效磨损,降低机器使 用寿命。 3、401 杀菌机的工艺流程为:物料预热→均质→杀菌→保温 (生产不同品种时,通过 2 个手动三通球阀进行 300 秒和 20 秒的工 2 艺转换)→预冷却(热回收段即物料预热段)→冰水冷却至出口温度。 当两种杀菌工艺转换时由两个三通球阀进行控制(20 秒和 300 秒),因此设备存在死角,并经常产生偶发质量事故,例如:当选择 20 秒杀菌工艺时:通过 2 个球阀控制将保温片短接,杀菌时,热水只走 保温管,当球阀密封损坏或操作工人为操作失误时就会导致杀菌失 败:或导致保温片中的有菌水渗入系统内,系统染菌,导致产品染菌 的事故发生。当选择 300 秒杀菌工艺时,两个球阀之间的有菌水也可 能因为上面的原因渗入系统内,造成杀菌失败。 二、改造方案 1、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我们经研究采取了以下的改进措施: 杀菌时,暂时将 401 巴氏杀菌机的预热和均质段短接,CIP 供到 401 物料缸的热水保持在 75℃左右,通过 401 加热到 90℃以上,杀菌结 束后,再将 401 的预热和均质段选上,水循环准备生产。要达到这样 杀菌工艺要求,必须对设备管路进行改造,需要安装 1 只手动蝶阀 F1 和 1 只手摇双 L 阀 F2,如图 1 所示。 2、将产生质量隐患的两个三通球阀去掉,当选择 20 秒杀菌工艺 时,直接用一段不锈钢管路连接,彻底将保温片短接,如图 2 所示。 当选择 300 秒杀菌工艺时,用两个 90 度快装弯头 Z1 和 Z2 将保温管 和保温片连接起来,将图 2 里的短接管 Z3 去掉,如图 3 所示。 改造后杀菌操作程序如下: 401 操作工将手摇双 L 阀 F2 置于上位,打开蝶阀 F1(将预热和 均质段短接),待准备好后(按照产品要求,连接相应的保温管道等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76 KB 时间:2026-03-03 价格:¥2.00

高速0201组装工艺和特性化

高速 0201 组装工艺和特性化 摘要 本文论述了超小印脚、表面组装分立元件的高速组装,特别是 0201 无源元件的 组装。发展趋势说明每年贴装的无源元件的数量快速上升,而元件尺寸却在稳定 地下降。为此,急需一种特性化的组装和超小无源元件的装联工艺。为开发研制 高速 0201 组装的初始工艺特征,尤其是工艺的局限性和变量,在这项工作中对 每一工艺步骤都进行了详尽的研究。开发的工艺步骤有模板印刷、元件贴装和再 流焊接。还对工艺参数进行了研究,如象;脱膏速度、模板清理频率、基准类型 和再流参数。 绪言 显然,在过去的几年中,随着人们使用的便携式电话、寻呼机和个人辅助用品数 量的急剧上升,使得消费类电子工业火爆发展。在更小、更快、成本更低需求的 推动下,对小型化技术研究的必要性也成为无止境的需求。多数移动式电话制造 厂家现在已将 0201 无源元件用于其所有的最新设计中,而且在不远的将来,其 它工业领域也将采用这种技术。汽车制造工业的无线通讯产品也在将 0201 技术 应用于 GPS 系统、传感器和通讯设备中。医疗行业也利用 0201 尺寸小的优点, 将其应用于医疗器械中,如象;助听器和心脏起博器。许多公司将 0201 技术用 于多芯片模块(MCM)中,以降低总的封装尺寸。使用这种 MCM 器件,通过直接 用裸芯片进行封装,用于 2 级板组装上的封装体模压,使得 0201 技术距半导体 工业更近了。还需要做更多的研究来认证焊盘设计、印刷、贴装和再流工艺窗口, 以便使 0201 无源元件在全面的推广应用之前,能够实现较高的一次合格率及高 产量。 实验规划 主要采用了三套实验方案。这三套方法主要是相对于焊膏印刷、元件贴装和元件 再流。为了了解每种工艺步骤对 0201 组装工艺的影响,分别对每种组装工艺进 行了检验。对于工艺顺序,只对研究中的工艺变量进行了更改,而对其它工艺参 数没有作任何更改。 测试载体 设计的载体应能给出下列数据: 1.0201-0201 间距效果。焊盘边缘到焊盘边缘的变化取决于 4、5、6、8、10 和 12mil 这几个间距尺寸。在某些领域的应用中,芯片边缘到芯片边缘密度比 4mil 焊盘 边缘到焊盘边缘的间距还高。可将其用于确定芯片间距和焊盘间距的可接收性。 2.焊盘尺寸的作用。标称的焊盘尺寸是一个 12×13mil 的长方形焊盘,中心到 中心的间距为 22mil。标称尺寸将会有 10%、20%和 30%的变化。在整个板子上, 焊盘尺寸将随着元件到元件间距变化而变化。 3.芯片定向:在 A、B、C 和 D 单元中,对 0°和 90°的芯片方向进行研究。在 单元 E 和 F 可使你观察到 5°角对 0201 组装工艺的影响。 4.1-6 单元研究的是各种无源元件尺寸(0402、0603、0805、1206)到 0201 之 间的相互作用。用这些组件来确定 0201 元件对其它较大无源元件的大至影响, 即在印刷、贴装和再流(散热)方面的影响。本文中叙述的间距是边缘到边缘的 间距在 4、5、6、8、10 和 12mil 范围内的变化。此外,0201 焊盘尺寸在这 6 个 单元上的变化,说明了随着焊盘尺寸变化的相互作用。 图 1 所示是测试载体,其中有 6552 个 0201 元件、420 个 0402 元件、 252 个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04 KB 时间:2026-03-05 价格:¥2.00

管子加工呵安装通用工艺规范

管子加工呵安装通用工艺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船舶管子内场加工及外场安装的工序内容和验收要 求。 本标准适用于船舶管子的加工和安装。 2.引用标准 CB*3083 弯管技术要求 CB*/Z335 船用管子加工通用技术条件 CB*/Z345 船舶管系布置和安装通用技术条件 3.加工和安装前的准备 3.1 在新产品项目开工前,施工人员应用一定的时间熟悉产品名称、工程编号、分段号、 项目号、项目内的各系统及安装部位。 3.2 熟悉有关图纸资料,其内容包括各系统原理图、管子零件图、综放安装图、各类 托盘表和开孔图及图纸中的技术要求和工艺说明。 3.3 熟悉了解型宽、型深、肋距及梁拱高度和各构件高度,以及甲板间高度、舱室布 置和木作绝缘厚度、地平敷料高度及各分段大合拢肋位线。 3.4 正确使用工艺规定的各类型号、规格、数量的配套件,严格按图纸工艺要求施工。 4.内场制造 4.1 领料 持领料单领取各种牌号、规格、数量的合格管材,并分别放置 在料架上,Ⅰ、Ⅱ级管材应单独存放,并做出明显标记,标记应含检验号、 规格。管材领发必须建立台帐、做好记录、签名。 4.2 下料 4.2.1工序内容 熟悉图纸资料及工艺文件,准备工护具,领取管材,按图划线、 切割、用广告色或记号笔做标记,将管子放至指定地点。 4.2.2工艺步骤 4.2.2.1 按管子零件图要求,正确选用管材的牌号、规格和等级;检查管子有无明显 凹陷、夹渣、分层、铜绿及其它腐蚀现象,白铁管还要检查接缝处有无开裂(直观或听敲 击声判断),不符合质量的管材坚决不用,并及时反馈。 4.2.2.2 按管子零件图下料尺寸,用色笔画出切割线,并加注“S”符号,规范书写分 段号和零件号,尽可能套裁,短管可用于隔舱贯通件制作。 4.2.2.3 切割管材 DN125(含 DN125 以下全部机割,DN150 以上允许气割,机割管 去毛刺,气割管应去熔渣,管子端面和轴向垂直,允许偏差 20~30。有色管全部机割,去 毛刺、锐边。下料后的管子应置放到托架上,行车配合吊运到弯管机旁整齐堆放。直管一 次到位,弯管放 10~15 余量。 4.2.2.4 紫铜管退火,采用局部退火,加热时温度要求均匀,严格控制温度,防止局 部过热。均采用自由冷却。 4.3 弯管 4.3.1工序内容 熟悉图样,准备工护具,按图弯制,检查测量弯管零件各数据,将 管子放到指定地点。 4.3.2工艺步骤 4.3.2.1 操作设备应定机定人。 4.3.2.2 管子弯曲前应准备好专用角尺、万能角尺、石笔等工具。 4.3.2.3 管子弯曲前管内应涂适量润滑油,并且正确使用相应规格的圆盘、滑块、夹块、 塞芯。弯曲时应调整好塞棒长度,以保证成型管的椭圆度、减薄率和折皱率。附计算公式: 椭圆度计算公式: 式中:E——管子弯曲部分圆度偏差; Dw——管子实际外径,mm; Dmax——弯曲处截面积最大外径,mm; Dmin——弯曲处截面积最小外径,mm; 弯曲半径 R 2.5Dw 3.0Dw 椭圆度 % ≤9 ≤7 减薄率计算公式: 式中:F——管壁厚度减薄率; t——原有管壁厚度,mm; t1——弯曲后管径最小壁厚。 弯曲半径 R 2.5Dw 3.0Dw 减薄率 % ≤25 ≤20 折皱率允许极限: 式中:h——成型管子内侧皱纹处凸出高度; 100% Dw Dmax Dmin E    100% t t t F  1   Dw 100 h  2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03 KB 时间:2026-03-06 价格:¥2.00

厅门安装工艺标准

5—5 厅门安装工艺标准(505—1998) 1 范围 本工艺标准适用于额定载重量 5000kg 及以下,额定速度 3m/s 及以下各类国产曳引驱动 电梯厅门安装工程。 2 施工准备 2.1 设备、材料要求∶ 2.1.1 厅门部件应与图纸相符,数量齐全。 2.1.2 地坎、门滑道、厅门扇应无变形、损坏。其它各部件应完好无损,功能可靠。 2.1.3 制作钢牛腿和牛腿支架的型钢要符合要求。 2.1.4 电焊条和膨胀螺栓要有出厂合格证。 2.1.5 水泥、砂子要符合第二章的规定。 2.2 主要机具∶ 台钻、电锤、水平尺、钢板尺、直角尺、电焊工具、气焊工具、线坠、斜塞尺、铁锹、 小铲、鎯头、凿子。 2.3 作业条件∶ 2.3.1 各层脚手架横杆位置应不妨碍稳装地坎、厅门安装的施工要求。 2.3.2 各层厅门口及脚手板上干净,无杂物。防护门安全可靠。有防火措施,设专人 看火。 3 操作工艺 3.1 工艺流程∶ 稳装地坎→安装门立柱、上滑道、门套→安装厅门、调整厅门 →机锁、电锁安装 3.2 稳装地坎∶ 3.2.1 按要求由样板放两根厅门安装基准线(高层梯最好放三条线,即门中一条线, 门口两边两条线),在厅门地坎上划出净门口宽度线及厅门中心线,在相应的位置打上三个 卧点,以基准线及此标志确定地坎、牛腿及牛腿支架的安装位置(图 5-53)。 图 5-53 3.2.2 若地坎牛腿为混凝土结构,用清水冲洗干净,将地脚爪装在地坎上。然后用细 石混凝土浇注(水泥标号不小于 325#。水泥、砂子、石子的容积比是 1∶2∶2)。稳放地坎 时要用水平尺找平,同时三个卧点分别对正三条基准线,并找好与线的距离。 地坎稳好后应高于完工装修地面 2~3mm,若完工装修地面为混凝土地面,则应高出 5~10mm,且应按 1∶50 坡度将混凝土地面与地坎平面抹平(图 5-54)。 图 5-54 3.2.3 若厅门无混凝土牛腿,要在预埋铁上焊支架,安装钢牛腿来稳装地坎,分两种 情况∶ 3.2.3.1 电梯额定载重量在 1000kg 及以下的各类电梯,可用不小于 65mm 等边角钢做 支架,进行焊接,并稳装地坎(5-55)。牛腿支架不少于 3 个。 图 5-55 3.2.3.2 电梯额定载重量在 1000kg 以上的各类电梯(不包括 1000kg)可采用δ=10 的 钢板及槽钢制做牛腿支架,进行焊接,并稳装地坎(图 5-56)。牛腿支架不少于 5 个。 图 5-56 3.2.4 电梯额定载重量在 1000kg 以下(包括 1000kg)的各类电梯,若厅门地坎处既无 混凝土牛腿又无预埋铁,可采用 M14 以上的膨胀螺栓固定牛腿支架,进行稳装地坎(图 5- 57)。 图 5-57 3.2.5 对于高层电梯,为防止由于基准线被碰造成误差,可以先安装和调整好导轨。 然后以轿厢导轨为基准为确定地坎的安装位置。方法如下∶ 3.2.5.1 在厅门地坎中心点 M 两侧的 1/2L 处 M1 及 M2 点分别做上标记(L 是轿厢导轨 间距)。 3.2.5.2 稳装地坎时,用直角尺测量尺寸,使厅门地坎距离轿厢两导轨前侧面尺寸均为 B +H-d/2。 其中 B—轿厢导轨中心线到轿厢地坎外边缘尺寸; H—轿厢地坎与厅门地坎距离(一般是 25mm 或 30mm); d—轿厢导轨工作端面宽度。 3.2.5.3 左右移动厅门底坎使 M1、M2 与直角尺的外角对齐,这样地坎的位置就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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染整节能降耗工艺技术(DOC 44)

1 染整节能降耗工艺技术 染整节能降耗工艺技术 目前,我国许多染整企业在生产设备配置、生产工艺技术和管理方面还 存在很多问题,生产效率低、能源、资源消耗巨大,大大增加了生产成本。 由于能源危机,欧美等发达国家早在六、七十年代就对耗能耗水巨大的染整 工业进行了系统的技术和设备改造,实现了冷轧堆前处理和冷轧堆染色,发 展了各种节能式染整设备及工艺技术。 以我国印染厂中染缸和定型机两大类最主要的设备为例,现在普遍使用 的是 1:10 浴比的染缸,而国外大量使用的设备浴比仅为 1:3—1:5;国外先 进的定型机通过经济气流的设计可节能 30%,而在绍兴印染厂中很少有这些 设备。近两年我国增加了很多轧染生产线,但是都基本沿用了 60-70 年代国 营企业的轧染生产设备。 由于工艺技术落后,粗放型生产,存在很多染色工艺问题,一些印染车 间的染色设备容量是 400-500 公斤/缸,而实际生产中却只能生产 180-230 公斤/缸,浪费了大量的能源和水资源,大幅提高了生产成本且降低了生产效 率,造成经济收益的大量流失,不仅如此,由于现有生产工艺不合理造成色 牢度差,色深不够,且浪费大量的染料和助剂。日本在同类产品的加工过程中, 却比我们生产效率要高很多,而且产品质量相对较高,主要是采取了先进的 生产管理和加工工艺。 企业不应只考虑技术改造的一次投资成本,而忽略了运营成本的大幅度 提高和能量消耗的巨大成本,要综合考虑各方面的综合经济指标,做到科学 配置。要站得更高些,综合考虑产品档次、技术含量、节水节能、降耗等要素, 增强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后劲,中国纺织科学研究院愿作您坚强的技术后盾。 2 棉(麻)织物的生物前处理技术 棉(麻)织物的生物前处理技术 传统的工艺大多使用氢氧化钠等化学助剂来完成,造成严重环境污染, 并使纤维质量降低。由于国际市场对纺织品品质的要求不断提高,对纺织品 生产、制造过程的环保要求不断提高,传统的前处理工艺已经无法适应。本 技术将生物化工技术和纺织印染技术有机结合,定向开发含多组分酶系和生 态化学助剂的系列生化前处理助剂,采用生物前处理技术加工棉、麻织物, 作用条件温和,织物损伤小,能耗低,污染少,达到生态纺织品的要求。 技术指标 本项目的纺织生化前处理技术主要应用于棉织物,我们以生化前处理助 剂对织物处理的结果为技术指标。鉴于不同来源的纤维差异性较大,所列的 数据多数是与传统化学处理比较的相对值: 棉生化前处理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性能 检测标准 指标 毛效 cm/30min FZ/T 01071-1999 10~12 白度 % GB/T 8425-1997 70~75 COD % 以传统化学处理为 100 <50 BOD % 以传统化学处理为 100 <50 强力保留率 % GB/T3917.1-1997 >90 强碱降低率 % 以传统化学处理为 100 >80 强酸降低率 % 以传统化学处理为 100 >95 能耗降低率 % 以传统化学处理为 100 >50 用水量降低率 % 以传统化学处理为 100 >50 环保措施及效果 本项目采用环保型生化助剂处理棉织物,可减少烧碱等化学助剂的用量, 降低排放废水的 COD,BOD 值,节约能耗,符合国际上有关环保的要求, 对印染企业申请 Eco 或 Oeko-100 认证提供一个方便的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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焊条生产工艺

焊条生产工艺 一、焊条制造工艺特点   焊条制造工艺就是按焊条配方的设计要求制备涂料和焊芯,并把涂料涂敷在 焊芯上,使之达到规定的形状、尺寸,经烘干成为焊条的一种手段。   焊条品种型号复杂,规格尺寸多,质量要求严,在制造上具有生产周期短, 连续作业性强,产量大的特点,所以要生产出一种优质焊条,除了有最佳的焊条 配方设计、正确地选用原材料外,还必须有与之相应的制造工艺、装备和严格的 检查测试手段。   二、焊条制造工序   焊条制造过程,须经多道工序,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七大工序:     1、焊芯的加工(去锈、拉拔、核直切断);2、焊条药皮原材料的制备(粉 碎、筛粉);     3、水玻璃的制备与调配;4、焊条涂料的配制;5、焊条的压涂成形;6、 焊条烘干及包装;     7、焊条成品的检验。   第二节 钢丝的拉拔工艺     1、用剥壳机的弯曲导轮及钢丝轮刷剥离盘条氧化皮。2、用点焊机焊接 好条头。     3、在拔丝机上,按下列压缩比拉拔不同规格的焊芯丝:     单位:mm     直径允许误差为±0.02mm。     注:模心尺寸可按实际情况变动。     4、拉丝模具: 模坯尺寸φ23×H20mm,材质 YG8。     5、拉拔用润滑剂可采用常熟市汪桥化工厂的无酸洗拉丝润滑剂。     6、注意拉丝表面质量,当发现焊丝表面粘附润滑剂增多时,需及时更 换拉丝模等。     7、使用轧尖机时,要逆方向向轧尖机轧辊内送条,绝不允许顺方向使用, 以防止出危险。   第三节 钢丝校直及其切断工艺    一、钢丝的校直    钢丝的校直是利用金属多次反复连续的塑性变形而达到校直的目的。校直 是在高速旋转(一般转速在  6000r/min 以上)的校直筒完成的。    在高速旋转的校直筒中,校直筒旋转轴线上交错排列着数个(一般为 3~7 个)用耐磨金属(常用铸铁或硬质合金)制成的校直块,通过对校直块的位置调整, 使钢丝矫枉过正,在高速旋转的条件下,随着焊丝的前  进,钢丝经受多次反 复的塑性变形而使钢丝校直。其校直原理如图 1 所示。         图 1 钢丝校直原理图    钢丝的校直质量主要取决于校直块位置的调整、校直筒的旋转速度和钢丝 的前进速度的合理调配。一般说来校直块的数量越多,校直效果应越好。但随着 校直块的增多调整起来也就越困难,所以可认为校直块位置的正确调整是获得良 好校直效果的基础条件。这种调整主要是依照切丝工的经验来完成的。但应指出, 欲达到良好的校直效果,钢丝前进方向的第一个校直块的位置应与送丝滚轮槽和 圆管刀三者必须成一直线,如图 2。其它的校直块的位置(即钢丝的变形量)应 视钢丝的软硬情况来适当调整,一般切丝工可根据工作经验加以掌握,直至达到 满意的效果。    图 2 钢丝校直切断示意图   1—圆管刀 2—送丝滚轮 3—校直筒    校直筒的旋转速度与钢丝的前进速度将直接关系到钢丝塑性变形的次数, 所以当旋转速度慢,钢丝前进速度快时,这就意味着塑性变形次数的减少,校直 效果差。但过高的旋转速度,因产生的磨擦热增大而使钢丝温度升高,导致钢丝 不直。由此可见,校直筒的旋转速度与钢丝前进速度的合理匹配,是取得良好校 直效果的另一因素。   二、钢丝的切断   钢丝切断的方式主要是冲断式,冲断式是利用做上下垂直运动的园弧切刀和 固定的园管刀,对钢丝产生较大的剪切力而切断钢丝的。钢丝切断示意图如图 3 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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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

- 0 - 附件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 A 级 要素 B 级 要素 标准化要求 企业达标标准 评审方法 否决项 扣分项 1.企业应建立识别 和获取适用的安全 生产法律、法规、 标准及其他要求的 管理制度,明确责 任部门,确定获取 渠道、方式和时机, 及时识别和获取, 定期更新。 1.建立识别和获取适 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 规、标准及政府其他 有 关 要 求 的 管 理 制 度; 2.明确责任部门、获 取渠道、方式; 3.及时识别和获取适 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 规和标准及政府其他 有关要求; 4.形成法律法规、标 准及政府其他有关要 求的清单和文本数据 库,并定期更新。 查文件: 1.识 别 和 获 取 适 用 的 安 全生产法律、 法规、标准及 政 府 其 他 要 求的制度; 2.适 用 的 法 律法规、标准 及 政 府 其 他 要 求 的 清 单 和 文 本 数 据 库; 3.定 期 更 新 记录。 未明确专门 部门定期识 别和获取, 扣 50 分(B 级要素否决 项)。 1.识别和 获取 的法律、法规、 标准及政府其 他要求,一项不 符合扣 1 分; 2.法律法规、标 准及政府其他 要求未识别到 条款,一项扣 1 分; 3.未形成 清单 或文本数据库, 扣 5 分; 4.未及时 更新 清单或文本数 据库,扣 5 分。 1.1 法 律、 法规 和标 准的 识别 和获 取 (50 分) 2.企业应将适用的 安全生产法律、法 规、标准及其他要 求及时传达给相关 方。 采用适当的方式、方 法,将适用的安全生 产法律、法规、标准 及其他要求及时传达 给相关方。 查文件: 1.文 件 发 放 记录; 2.培训记录、 告知书、宣传 材料。 询问: 相 关 方 是 否 接 收 到 企 业 传 达 的 相 关 信息。 未及时将适用 的法律、法规、 标准及其他要 求向相关方进 行传达,一项不 符合扣 1 分。 1 法 律 、 法 规 和 标 准 ( 10 0 分) 1.2 法 律、 法规 和标 准符 合性 评价 (50 分) 企业应每年至少 1 次对适用的安全生 产法律、法规、标 准及其他要求的执 行情况进行符合性 评价,消除违规现 象和行为。 1.每年至少 1 次对适 用的安全生产法律、 法规、标准及其他有 关要求的执行情况进 行符合性评价; 2.对评价出的不符合 项进行原因分析,制 定整改计划和措施; 3.编制符合性评价报 告。 查文件: 1.符 合 性 评 价报告、记录; 2.不 符 合 项 整改记录。 未进行符合 性评价,扣 50 分(B 级 要 素 否 决 项)。 1.未编制 符合 性评价报告, 扣 5 分; 2.未对所 有适 用的法律、法 规、标准及其他 有关要求进行 评价,一项扣 2 分; 3.对评价 出的 不符合项未进 行原因分析的, 一项扣 2 分;未 制定整改计划 - 1 - 评审标准 A 级 要素 B 级 要素 标准化要求 企业达标标准 评审方法 否决项 扣分项 或整改措施,或 整改措施不落 实,一项扣 2 分。 1.企业应坚持“安全 第一,预防为主,综 合治理”的安全生产 方针。主要负责人应 依据国家法律法规, 结合企业实际,组织 制定文件化的安全 生产方针和目标。安 全生产方针和目标 应满足: (1)形成文件,并 得到所有从业人员 的贯彻和实施; (2)符合或严于相 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3)与企业的职业 安全健康风险相适 应; (4)目标予以量化; (5)公众易于获得。 1.主要负责人组织制 定 符 合 本 企 业 实 际 的、文件化的安全生 产方针; 2.主要负责人组织制 定符合企业实际的、 文件化的年度安全生 产目标; 3.安全生产目标应满 足: (1)形成文件,并得 到所有从业人员的贯 彻和实施; (2)符合或严于相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 (3)与企业的职业安 全健康风险相适应; (4)根据安全生产目 标制定量化的安全生 产工作指标; (5)应以公众易于获 得的方式发布安全生 产目标。 查文件: 安 全 生 产 方 针,年度安全 生产目标。 询问: 抽 查 从 业 人 员 是 否 知 道 本 企 业 安 全 生 产 方 针 和 安 全 生 产 目 标。 现场检查: 安 全 生 产 方 针 和 安 全 生 产 目 标 告 知 情况。 未制定安全 生产方针或 年度安全生 产目标,扣 20 分(B 级 要 素 否 决 项)。 1.缺一项 扣 2 分; 2.安全生 产目 标不满足标准 要求,一项不符 合扣 1 分; 3.从业人 员不 了解安全生产 方针或安全生 产目标,1 人次 扣 1 分; 4.没有制定安 全生产工作指 标或指标未进 行量化,扣 2 分; 5.发布安 全生 产目标的方式 不符合公众易 于获得的要求, 扣 2 分。 2 机 构 和 职责 ( 10 0 分) 2.1 方针 目标 (20 分) 2.企业应签订各级 组织的安全目标责 任书,确定量化的年 度安全工作目标,并 予以考核。企业各级 组织应制定年度安 全工作计划,以保证 年度安全工作目标 的有效完成。 1.将企业年度安全目 标 分 解 到 各 级 组 织 ( 包 括 各 个 管 理 部 门、车间、班组),签 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 书; 2.定期考核安全生产 目标完成情况; 3.企业及各级组织应 制定切实可行的年度 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查文件: 1.企 业 的 年 度 安 全 生 产 目 标 和 安 全 生 产 工 作 计 划; 2.各 级 组 织 的 安 全 生 产 目标责任书; 3.各 级 组 织 年 度 安 全 生 产工作计划; 4.安 全 生 产 目 标 责 任 书 的 考 核 与 奖 惩记录。 询问: 1.主 要 负 责 人 及 各 级 组 织 负 责 人 是 否 了 解 各 自 安 全 生 产 目 未签订各级 组织的安全 目 标 责 任 书,扣 20 分 (B 级要素 否决项)。 1.每缺一 个组 织的安全生产 目标责任书, 扣 2 分; 2.安全生 产目 标责任书内容 与本组织的安 全生产职责不 符,扣 1 分; 3.企业未 制定 年度安全生产 工作计划,扣 4 分;各级组织未 制定年度安全 生产工作计划, 缺一个组织扣 2 分; 4.未定期考核, 扣 4 分;考核与 安全生产目标 责任书内容不 符,扣 2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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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BR工艺的总结(18)

SBR 工艺的总结 摘要:序批式活性污泥法(SBR-Sequencing Batch Reactor)是早在 1914 年 就由英国学者 Ardern 和 Locket 发明了的水处理工艺。70 年代初,美国 Natre Dame 大学的 R.Irvine 教授采用实验室规模对 SBR 工艺进行了系统深入的研 究,并于 1980 年在美国环保局(EPA)的资助下,在印第安那州的 Culwer 城改建并投产了世界上第一个 SBR 法污水处理厂。SBR 工艺的过程是按时序 来运行的,一个操作过程分五个阶段:进水、反应、沉淀、滗水、闲置。 关键词:SBR 工艺 序批式活性污泥法(SBR—Sequencing Batch Reactor)是早在 1914 年就由 英国学者 Ardern 和 Locket 发明了的水处理工艺。70 年代初,美国 Natre Dame 大学的 R.Irvine 教授采用实验室规模对 SBR 工艺进行了系统深入的研 究,并于 1980 年在美国环保局(EPA)的资助下,在印第安那州的 Culwer 城改建并投产了世界上第一个 SBR 法污水处理厂。SBR 工艺的过程是按时序 来运行的,一个操作过程分五个阶段:进水、反应、沉淀、滗水、闲置。 由于 SBR 在运行过程中,各阶段的运行时间、反应器内混合液体积的变化以 及运行状态等都可以根据具体污水的性质、出水水质、出水质量与运行功能 要求等灵活变化。对于 SBR 反应器来说,只是时序控制,无空间控制障碍, 所以可以灵活控制。因此,SBR 工艺发展速度极快,并衍生出许多种新型 SBR 处理工艺。 间歇式循环延时曝气活性污泥法(ICEAS—Intermittent Cyclic Extended System)是在 1968 年由澳大利亚新威尔士大学与美国 ABJ 公司合作开发的。 1976 年世界上第一座 ICEAS 工艺污水厂投产运行。ICEAS 与传统 SBR 相比, 最大特点是:在反应器进水端设一个预反应区,整个处理过程连续进水,间 歇排水,无明显的反应阶段和闲置阶段,因此处理费用比传统 SBR 低。由于 全过程连续进水,沉淀阶段泥水分离差,限制了进水量。 好氧间歇曝气系统(DAT-IAT—Demand Aeration Tank-Intermittent Tank)是 由天津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提出的一种 SBR 新工艺。主体构筑物是由需氧池 DAT 池和间歇曝气池 IAT 池组成,DAT 池连续进水连续曝气,其出水从中间 墙进入 IAT 池,IAT 池连续进水间歇排水。同时,IAT 池污泥回流 DAT 池。 它具有抗冲击能力强的特点,并有除磷脱氮功能。 循环式活性污泥法(CASS—Cyclic Activated Sludge System)是 Gotonszy 教 授在 ICEAS 工艺的基础上开发出来的,是 SBR 工艺的一种新形式。将 ICEAS 的预反应区用容积更小,设计更加合理优化的生物选择器代替。通常 CASS 池分三个反应区:生物选择器、缺氧区和好氧区,容积比一般为 1:5:30。 整个过程间歇运行,进水同时曝气并污泥回流。该处理系统具有除氮脱磷功 能。 UNITANK 单元水池活性污泥处理系统是比利时 SEGHERS 公司提出的,它是 SBR 工艺的又一种变形。它集合了 SBR 工艺和氧化沟工艺的特点,一体化设计使 整个系统连续进水连续出水,而单个池子相对为间歇进水间歇排水。此系统 可以灵活的进行时间和空间控制,适当的增大水力停留时间,可以实现污水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58 KB 时间:2026-03-27 价格:¥2.00

变压器检修工艺规程(15)

变压器检修工艺规程 变压器的大修项目及要求 3.1.1 变压器的大修周期 1) 变压器一般在投入运行后 5 年内和以后每间隔 10 年大修再一次。 2) 箱沿焊接的全密封变压器或制造厂另有规定者,若经过试验与检查并结合 运行情况,判定有内部故障或本体严重渗漏时,才进行大修。 3) 在电力系统中运行的主变压器当承受出口短路后,经综合诊断分析,可考 虑提前大修。 4) 运行中的变压器,当发现异常状况或经试验判明有内部故障时,应提前进 行大修;运行正常的变压器经综合诊断分析良好,经总工程师批准,可适当延长大 修周期。 3.1.2 变压器的大修项目 3.1.2.1 变压器的大修项目有: 1) 吊开钟罩或吊出器身检修; 2) 线圈、引线及磁(电)屏蔽装置的检修; 3) 铁芯、铁芯紧固件(穿心螺杆、夹件、拉带、绑带等)、压钉、连接片及 接地片的检修; 4) 油箱及附件的检修,包括套管、吸湿器等; 5) 冷却器、油泵、水泵、风扇、阀门及管道等附属设备的检修; 6) 安全保护装置的检修; 7) 油保护装置的检修; 8) 测温装置的校验,瓦斯继电器的校验; 9) 操作控制箱的检修和试验; 10) 无励磁分接开关和有载分接开关的检修; 11) 全部密封胶垫的更换和组件试漏; 12) 必要时对器身绝缘进行干燥处理; 13) 变压器油处理或换油; 14) 清扫油箱并进行喷涂油漆; 15) 大修后的试验和试运行; 16) 可结合变压器大修一起进行的技术改造项目,如油箱机械强度的加强, 器身内部接地装置改为外引接地,安全气道改为压力释放阀,高速油泵改为低速油 泵,油位计的改进,储油柜加装密封装置,气体继电器加装波纹管接头。 3.1.3 变压器大修前的准备工作 1) 查阅历年大小修报告及绝缘预防性试验报告(包括油的化验和色谱分析报 告),了解绝缘状况。 2) 查阅运行档案了解缺陷、异常情况,了解事故和出口短路次数,变压器的 负荷。 3) 根据变压器状态,编制大修技术、组织措施,并确定检修项目和检修方案。 4) 变压器大修应安排在检修间内进行。当施工现场无检修间时,需做好防雨、 防潮、防尘和消防措施,清理现场及其他准备工作。 5) 大修前进行电气试验,测量直流电阻、介质损耗、绝缘电阻及油试验。 6) 准备好备品备件及更换用密封胶垫。 7) 准备好滤油设备及储油灌。 3.1.4 大修现场条件及工艺要求 1) 吊钟罩(或器身)一般宜在室内进行,以保持器身的清洁;如在露天进行 时,应选在晴天进行;器身暴露在空气中的时间作如下规定:空气相对湿度不大于 65%时不超过 16h;空气相对湿度不大于 75%时不超过 12h;器身暴露时间从变压器 放油时起计算直至开始抽真空为止。 2) 为防止器身凝露,器身温度应不低于周围环境温度,否则应用真空滤油机 循环加热油,将变压器加热,使器身温度高于环境温度 5℃以上。 3) 检查器身时应由专人进行,着装符合规定。照明应采用安全电压。不许将 梯子靠在线圈或引线上,作业人员不得踩踏线圈和引线。 4) 器身检查使用工具应由专人保管并编号登记,防止遗留在油箱内或器身 上;在箱内作业需考虑通风。 5) 拆卸的零部件应清洗干净,分类妥善保管,如有损坏应检修或更换。 6) 拆卸顺序:首先拆小型仪表和套管,后拆大型组件;组装时顺序相反。 7) 冷却器、压力释放阀(或安全气道)、净油器及储油柜等部件拆下后,应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8.5 KB 时间:2026-04-04 价格:¥2.00

企业安全生产相关表格-压合工艺流程

一、工序简介 1、层压是将经过内层,蚀刻、黑化(棕化)好的内层板两面加上不 同型号的PP片及铜箔利用高温高压结合在一起进行层压,而形成 的多层板。 2、随着电子技术的高速发展及大容量,低耗方面发展,多层板的应 用会越来越广泛,其层数会要求越来越高,因此层压成为多层板 生产中不可缺少的部分工艺。 二、压合制程工艺流程 www.3722.cn 中国最大的资料库下载 开PP 合格板 冲铆钉孔 四层以上板 铆板 开铜箔 排板 压板 拆板 铣铜皮 钻管位孔 外形加工 QC检板 磨钢板 合格 进行外层制作 三、压合课各工作岗位的工艺及工作流程 1、内层芯板来料检查。 1.1 接来料内芯板须认真核对数量。 1.2 核对数量无误后三、四层板交QC检查,四层以上板先交打靶人员 将铆钉孔冲出在交QC检查。 2.黑化(棕化) 2.1 黑化(棕化)目的是增强内层板与PP片之间的结合力。 2.3 流程的作用 3、开PP料及注意事项 压合制程工艺流程 去除铜面上的氧化物,并对铜箔表面进行微蚀 确保铜面均匀的覆盖有机金属层,避免露铜 主要是对铜箔板面进行微蚀作用以增加接触面程,使PP 芯板来料(三、四层板)QC检查 黑化 烘板 QC检查 预排板 (四层以上板) 2.2 流程:进板 清洁 热水洗 酸洗(H2SO4) 纯水洗 预浸 棕化 纯水洗 烘干 收板 融胶能够充分填充于板面,增加压合的能力 棕化剂 流程 使用目的 酸洗微蚀刻 预浸剂 碱洗清洁剂 清洁铜表面且具有脱脂效果,同时能将铜面底层的残膜去除 不合格 3.1 进入开PP间必须穿防静电服,戴帽子和口罩,开PP间的温度要 求为21±3℃,温度为50±10%。 3.2 开PP人员接MI后,严格按要求进行开料,一般PP料的尺寸须比 芯板大2-3mm,且PP料的经纬线须与芯板的经纬向一致。 3.3 PP料的保存期为三个月,开pp料必须先进行为原则。 4、预叠 4.1目的:根据MI(生产制作指示)在内层板两面帖上不同的型号的 PP胶片,经压合后使内外层紧密结合并绝缘。 4.2 预叠时必须戴防静电手套,穿防尘工衣作业。 4.3 预叠时应认真仔细双面检查板面是否有擦花露铜及棕化线不良等, 否则挑出重工处理。 4.4 预叠之前应根据MI检查排板结构PP的横直料是否与内层板躲横直 料相同。如下图: 5、铆钉 5.1 目的:(是指六层以上的板)将两个内层板用铆钉铆合在一起。 5.2 手工打铆钉是有线路层放在下面,操作时须戴静电手套或胶手 指套。 5.3 铆合时应对照MI。如下图: 6、叠合 6.1目的:将预叠好的内层板。根据内层板尺寸,在钢板上面进行排 板,叠合时一般用投影灯。 6.2 进入叠合间需穿无尘衣,戴静电手套。要求温度20±3℃,温度 为55±5%。 6.3 叠合前须先对照MI选定铜箔的规格,厚度。 6.4 叠合结构图 1.0mm pp片 pp片 规格为7628 规格为7628 内层芯板 铆钉 2116PP PP片 PP片 2116 2116 内层芯板 内层芯板 承载盖板 牛皮纸 钢板 铜箔 PP片 内层板 PP片 铜箔 钢板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51.5 KB 时间:2026-04-14 价格:¥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