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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供应商管理制度

1 供应商管理制度 编号:AQ-BZH-027-A 1 目的 为了加强对供应商监管力度,提高供应商安全意识,防止各类事故发生,确保 供应商供应的产品、设备设施质量、运输安全,保证售后服务质量,建立供应商管 理机制,特制订本规定。 2 职责 2.1 业务部主管负责供应商的资格预审、合格供应商名录及供应商档案建立及管理。 2.2 仓储部主管协助业务部主管作好供应商的表现评估。 2.3 安全办公室负责识别与采购有关的风险。 3 规定内容 3.1 资格预审及选用 3.1.1 业务部根据工厂需要的产品及设备、设施的特点选择有意向的供应商。 3.1.2 有意向的供应商,应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原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2)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或其他许可资质证件(复 印件需加盖公章); 3)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图复印件; 4)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复印件; 5)单位简介(包括经营范围及能力)及以往业绩; 6)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证情况等 3.1.3 由业务部主管与供应商签订合同。 3.1.4 本厂从供应商提供的产品,从质量、性能、使用说明、价格、售后服务等方 面选用供应商。 3.2 供应商的要求 3.2.1 供应商应提供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要求的产品、设备、设施。 3.2.2 供应的危险化学品应附有安全技术说明书安全标签,包装物上的安全标签 应完整、清晰。 2 3.2.3 由供应商运输的危险化学品应有资质的车辆运输。 3.2.4 在本厂厂区内装卸物料应遵守本厂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2.5 对产品负有售后服务的责任。 3.3 供应商的评价 3.3.1 每年应由业务部组织对所有供应商进行一次评价,填写“供应商资格评估 表”。 3.3.2 将供应商资格评估表一份送交供应商、一份由业务部汇入供应商档案,作为 是否续用的依据。 3.3.3 安全办公室每半年识别一次与采购有关的风险,如果有新的供应商,应在选 用之前进行识别。 3.3.4 业务部根据需要识别与采购活动有关的风险,并将风险分析的结果及时反馈 给供应商,以便降低采购风险。 3.6 供应商档案管理 3.6.1 由业务部建立供应商档案,档案的内容包括: 1)供应商名录 2)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需要加盖单位公章) 3)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或其他许可资质证件(复印 件需加盖公章); 4)产品(包括原材料、设备设施)质量定期检查记录 5)与供应商签定的合同(有安全管理条款) 6)供应商资格评估表 7)其他资料 3.6.2 供应商档案应定期更新,将新的供应商纳入管理,不合格供应商资料及时从 供应商档案中清除。 4 记录 4.1 供应商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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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贸安全达标申报文件11. 危险源(点)管理制度

危险源(点)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我公 司危险源(点)的管理工作。根据《安全生产法》 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的 要求,结合公司生产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3: 危险源定义与控制 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使用或储存危险化学品且 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设施)。 危险源是指具有能量的物质与行为,通过触发因素作用,可使其能量失控 导致人体伤害财产损失。 危险因素是指可能发生事故的设备、作业场所岗位以及相关作业活动 中存在的不安全状态。 危险源控制指由规定的部门或人员定期对危险源的管理、工作状况等进 行检查、测定及工作评价。 4: 职责 4.1 成立以公司总经理为组长的公司危险源管理小组,各部门负责人为小组成 员,对公司内危险因素的辨识与管理全面负责。 4.2 管理部负责监督各责任部门对区域内危险源(点)的日常监控管理工作。 4.3 各车间、部门负责人要依据区域危险源(点)不同级别的项目,各自负责 或指定专人对相应危险源(点)进行监控管理。 5: 危险源的辨识、评估、标识 5.1 危险源的辨识 5.1.1 有发生火灾、煤气危害、爆炸等危险的场所; 5.1.2 有提升系统危险的场所; 5.1.3 有被车辆伤害危险的场所; 5.1.4 有高空坠落危险的场所; 5.1.5 有触电(包括雷击)危险伤害的场所; 5.1.6 有烧伤、烫伤危险的场所; 5.1.7 有腐蚀、放射、辐射、中毒窒息危险的场所; 5.1.8 有落物、锤击、碎裂、崩块、砸伤、飞溅、坍塌、淹溺危险的场所; 5.1.9 有被物体辗、挂、夹、刺、碰、割、挤撞击等危险的场所; 5.1.10 其它容易致人伤害的场所。 5.2 危险源的评估(根据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事故后果的严重程度,分为四级)。 A 级危险源:事故发生潜在危险性较大、机率高、难以控制、后果严重,一 旦发生事故,将会造成人员伤亡或主系统损坏,引起重大恶性设备事故或 特大火灾等事故的危险岗位、作业场所。 B 级危险源:事故发生潜在危险性较大,并较难控制,容易发生伤亡或人身 伤害的场所。 C 级危险源:虽然导致重大事故风险较小,但事故经常发生或潜伏有发生事 故的可能性较大的场所。 D 级危险源:虽然不会导致重伤以上的事故或重大设备、火灾事故,系统不 会遭受损坏,但具有一定的危险,有可能发生一般 伤害事故的场所。 5.3 危险源的标识 5.3.1 对评估后的危险源要设立明显的标识,内容要 有名称、级别、危险因素、监控部门、负责人、 监控措施。(见右表) 5.3.2 危险源标识牌(黄色)应设在危险源附近醒目的 地方,固定要牢靠。 5.3.3 危险源标识牌应定期(时间各部门自定)检查,如发现有变形、破损或 变色时,应及时修整或更换。 6: 危险源的监控 危险源(点)标识牌 名称: 级别: 危险因素: 监控部门: 负责人: 监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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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安全】-安全管理定期例行工作制度

XX 建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安全管理定期例行工作制度 一、定期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1、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常规,普及安全知识,创新安 全文化,强化安全理念,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素质,促进安全生产的健康发展,依据 项目的实际情况,特建立此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2、认真贯彻甲方、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环保工作的具体要求,决定在本项目贯彻 实施的具体方法并监督实施。 3、研究解决本项目在安全生产、环保监管工作中急需解决的资金、人员、材料、 现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监督实施。 4、总结前段安全及环保监测工作,布置后段安全生产及环保监测工作。 5、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综合性安全工作会议(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会议由分公司 经理或区域项目部经理或主管安全的经理主持,听取本单位的安全工作汇报,征求意 见要求,对提出的存在问题监督进行整改,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及环保监测工作中存 在的问题。 6、参会人员有各级管理人员组成,会议之后,安全员必须把安全例会精神上传下 达给各施工队、班组,对于布置的安全生产、环保监测工作,必须及时完成,不得拖延。 特殊情况可向安全环保部及时反映具体情况。 7、参会人员必须准时参加会议,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参会、必须对安全例会内容进 行补充学习了解,对无故不参会者或参会迟到者,提出批评。 8、安全会议要做好会议记录。 二、各项安全制度必须按照规定认真、按期学习 1、项目部负责人定期学习应包括下列内容 ①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②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专业知识; ③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救援组织以及事故调查处理的有 关规定; ④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 ⑤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⑥典型事故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⑦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2、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定期学习应包括下列内容 ①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②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 ③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 ④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置的内容要求; ⑤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⑥典型事故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⑦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3、作业队、班组定期学习内容应当包括 ①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②岗位自检、互检交接检查的重点、方法及程序; ③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 ④有关事故案例; ⑤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4、操作人员定期学习主要内容包括: 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②安全生产基本常识; ③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④操作人员安全生产的权利义务; ⑤事故案例分析; ⑥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分析; ⑦危险源隐患辨识; ⑧个人防险、避灾、自救方法; ⑨事故现场紧急疏散应急处置; 10)安全设施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维护; 11)职业病防治; 12)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三、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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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港口安全管理规定-港口码头安全管理制度

港口安全管理规定_港口码头安全管理制度 ----WORD 文档,下载后可编辑修改---- 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范本,欢迎您借鉴参考阅读下载,侵删。 您的努力学习是为了更美好的未来!   港口安全管理条例  第一条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的安全生产方针,保障促进港口安全生产,规范港口建设工程项目 港口生产系统的安全评价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 民共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 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 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国境内沿海与内河港口(不包 括渔港、军港)的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港 口建设项目)及港口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评价管理工作。   第三条 港口安全评价是以实现港口建设项目港口生产系统的 安全为目的,应用安全系统工程原理方法,对港口建设项目生产 系统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辩识与分析,判断建设项目、生产 系统发生安全事故的可能性及其严重程度,为制定港口建设与生产的 安全对策措施以及进行安全生产监察提供科学依据。安全评价包括港 口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安全验收评价以及港口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 现状评价、专项安全评价。   第四条 港口建设生产经营单位可自主选择熟悉港口生产经营 设备、设施及装卸工艺的安全评价机构承担评价项目,逐步建立招投 标机制,鼓励评价机构间的公平竞争,促进评价工作的良性发展。   第五条 从事港口安全评价的机构应依法取得由国家安全生产主 管部门核准的《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资质类别应符合评价项目 要求,业务范围包括港口业,从业人员应持有效《安全评价人员资格 证书》。   第六条 港口建设项目必须符合国家行业安全生产的有关法 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 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使用(以下简称 “三同时”)。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第七条 国家规定的港口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限额以上的技术 改造项目,都应进行安全预评价;对客运码头、石油化工码头及罐(库) 区、散粮筒仓码头及筒仓、港口危险货物装卸码头及库场、构成重大 危险源的港内加油站以及生产用燃料油储存库等建设项目,必须进行 安全预评价。   第八条 港口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是根据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 报告的内容,运用科学的评价方法,对拟建工程设计方案以及类比工 程进行分析,预测该建设项目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的种类程度, 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技术设计安全管理的建议,作为该建设项目初 步设计中安全设施设计建设项目安全管理、监察的主要依据。   第九条 港口建设单位对港口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负全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物流仓储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9 KB 时间:2025-08-27 价格:¥2.00

03.工作票、操作票管理制度

工作票、操作票管理制度 1 范 围 本制度规定了**电厂热力机械(热控)第一、二种工作票、热力机械操作票、电气第一、 二种工作票、电气操作票的使用管理规则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制度的引用而成为本制度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 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制度,然而,鼓励研究使用 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制度。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机械部分) 电安生〔1994〕227 号 《操作票工作票实施细则》 吉林省电力工业局DL—408—91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变电所电气部分) 能源部1991—3—18发布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工作票操作票管理标准》 3 缩略语 三权——工作监护权、工作许可权、工作票签发权 两票——工作票、操作票 4 热力机械(热控)工作票 4.1 适用范围 4.1.1 热力机械(热控)第一种工作票 4.1.1.1 在热力机械(热控)设备、设施或系统上,运行人员必须采取安全措施后才能进 行的检修工作。 4.1.1.2 可能危及检修人员人身安全的(中毒、窒息、气体爆燃等)的特殊工作。 4.1.1.3 在热控保护、自动回路及主要参数仪表上的工作,不论安全措施是否由运行人员 来采取,都必须填写热力机械(热控)第一种工作票。 4.1.2 热力机械(热控)第二种工作票 4.1.2.1 在热力机械设备、设施或系统上的工作,不需要运行人员采取安全措施,但须经 运行人员许可的检修工作。 4.1.2.2 在热控设备、设施或系统上的工作(热控保护、自动回路及主要参数仪表除外), 不需要运行人员采取安全措施,但须经运行人员许可的检修工作。 4.2 工作票中所列人员的安全责任 4.2.1 工作票签发人: ——工作是否必要可能; ——工作计划时间是否符合工作实际; ——工作票上所填写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善; ——所派工作负责人工作组成员是否能够安全地进行工作; ——经常到现场检查工作是否安全地运行。 4.2.2 工作负责人: ——正确安全地组织工作; ——对工作组成员给予必要指导; ——负责检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运行人员所做安全措施是否符合现 场实际; ——工作前结合工作内容,召集、主持工作组成员进行危险点分析并制定控制措施,交 代注意事项; ——随时检查工作组成员在工作过程中是否遵守安全工作规程安全措施; ——正确执行“检修自理”的安全措施并在工作终结时恢复检修前的状态。 4.2.3 工作许可人: ——负责审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符合现场实际安全条件,否则应补充 在“运行人员补充的安全措施”栏内; ——检修设备与运行设备确已隔断; ——安全措施确已完善正确执行; ——对工作负责人正确说明哪些设备有压力、高温、爆炸危险工作场所附近环境的不 安全因素等;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91.5 KB 时间:2025-08-29 价格:¥2.00

职业病危害防治制度大全

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标准,落实各级 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   2、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体系。公司后勤办公室为本单位职业卫生管 理机构,并配备专(兼)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具体的职业病防治 工作。   3、定期召开职业卫生工作会议,听取工作汇报,亲自研究制订年度 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落实职业病防治所需经费,督促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4、由组长牵头制订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并组织具体实施,保 证经费的落实使用。   5、组织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法规、职业知识培训与宣传教育。对在 职业病防治工作中有贡献的进行表扬、奖励,对违章者、不履行职责者进行 批评教育处罚。   6、协助上级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推动本单位开展职业卫生工作,贯彻 执行《职业病防治法》及配套法规标准。汇总审查各项技术措施、计划, 并且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7、定期组织现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情况,有权责令改正, 或立即报告职业卫生管理机构研究处理。 8、依法履行向劳动者提供岗前职业病危害告知。 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 为了有效预防、控制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切实保护职工身 体健康及其相关权益,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的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制度。 1、企业所属各部门应当为职工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卫生要求 的工作环境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2、企业与已进、新进企业的职工签订职业病危害劳动告知合同(含聘 用合同,下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 病防护措施等如实告知职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 3、企业职工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 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企业职防办应向 员工如实告知现从事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所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并签 订职业病危害因素劳动变更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补充合同。 4、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场所,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 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工作场所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 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中文警示说明对作业人员进行告知。警示说明应当 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5、企业每年对职工进行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的培训,使每位职工掌握 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预防控制技能。 6、经常对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监测,定期请由企业职业卫生技术服务 机构对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评价,其结果定期向职工公布。 7、 职业病的范围诊断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对已确诊的职业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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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消防安全管理制度(6-7)

作成: 文永杰 审核人: 批准人: 分发部门: 总务部、财务部、业务部、生产部、金型治工具部、成型部、品质部、技术部、冲压表面处理部、 制造部 0. 更改记录 版 本 更新日期 备件人 更 改 简 述 1.0 2013.6.1 赵甘霖 新发行 1.1 2015.6.1 文永杰 根据新《安全生产法》进行大范围修订 1.2 2017.9.22 文永杰 安全生产标准化项目更新 1. 目的 2. 适用范围 3. 术语及定义 4. 工作职责 5. 管理程序 6. 火灾事故应急准备与相应 7. 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 8. 培训教育 9. 引用文件 10. 相关记录 1. 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贯彻预防为主、 防消结合的方针,确保全体员工人身安全单位财产不受损失。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订以下消防 安全管理制度。 2. 适用范围 2.1 本制度规定了本企业防火安全运行控制的内容及要求。 2.2 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各部门及全体员工,也适用于到本企业服务的外来相关方。 3. 术语及定义 3.1 四不放过:事故发生原因责任没有查清不放过; 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 没有安全防范措施不 放过; 责任人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 3.2 消防三同时: 新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引进的工程项目及采用新技术、 新工艺、 新材料、 新设备时, 消防安全设施消防技术措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 同时施工、 同时验收投入使 用。 3.3 防消结合: 预防性技术管理措施与消除事故隐患的技术管理措施相结合, 开展日常消防安全工 作。 4. 工作职责 4.1 企业法人代表职责: 对本企业的防火安全负全责。 4.2 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职责: 协助总经理对公司消防安全工作的开展负直接领导责任。 4.3 各部门长职责: 对分管范围的防火安全负全责。 4.4 安全生产办公室职责: 4.4.1 作为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常设管理办公室, 负责监督、 检查考核本企业各单位有效开 展消防安全工作。 4.4.2 负责具体组织本企业消防安全工作的开展, 并对开展工作的绩效负全责。 4.4.3 负责制定并贯彻落实企业的消防安全制度、 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消防安全责任制, 制定灭 火应急救援预案, 实现组织健全、 制度健全、 管理到位、 执行有力。 4.4.4 负责做好宣传、 教育工作, 开展“五个能力” 建设工作, 通过培训, 使职工具有: 会管 理、 会检查、 会使用、 会报警、 会救援等五个基本消防安全工作能力。 4.4.5 负责做好义消队员培训、 开展消防演练、 提高初期灭火技能。 4.4.6 根据实际需要, 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负责按需及时配置消防设施器材, 定期检查、 维护, 确保完好可靠。 4.4.7 负责组织开展日常消防安全检查、 整改工作, 督促消防技术措施管理措施的落实到位, 及时发现消除火灾事故隐患, 保障疏散通道、 安全出口、 消防通道畅通, 保证防火防烟 分区、 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4.4.8 负责组织开展专项消防安全大检查, 重点防火部位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建筑物 的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其记录应完整准确, 存档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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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标准化八要素-39.劳动合同安全监督管理制度(15-1)

作成: 文永杰 审核人: 批准人: 分发部门: 总务部、财务部、业务部、生产部、金型治工具部、成型部、品质部、技术部、冲压表面处理部、 制造部 0. 更改记录 版 本 更新日期 备件人 更 改 简 述 1.0 2.17.9.23 文永杰 安全生产标准化项目更新 1. 目的 2. 范围 3. 职责 4. 劳动合同的订立、续订 5. 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 6. 考核 1. 目的 1.1 为了加强对劳动合同安全监督的力度,确保员工的合法权益,控制工伤事故发生,根据有关安全生产、劳 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规定了劳动合同在订立、变更、续订、解除终止中的安全管理规定。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用工形式的职工,包括固定职工、合同制职工、临时工等。 3. 职责 3.1 行政部是劳动合同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与员工订立、变更、续订、解除终止劳动合同。 3.2 生产安全部是劳动合同中安全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审查劳动合同中的安全管理事项。 3.3 安委会是劳动合同的监督部门,负责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审核劳动合同的有关条款,负责监督合同的有效执 行。 4. 劳动合同的订立、续订 4.1 劳动者被本公司录用后,应在行政部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式三份,用人单位、工会劳动者本人各 持一份。 4.2 劳动合同中应载明有关保障劳动者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其内容主要包括: a) 企业安全生产防止职业危害的规定; b) 劳动者在安全生产方面享有的权力义务 c) 工伤保险方面的事项; d) 其他要求。 4.3 行政部持已签的劳动合同办理签证手续。并为员工办理工资卡片、工伤保险投保手续等。 4.4 劳动合同的文本应由一汽靖烨发动机有限公司安委会等单位审核、确认。 4.5 劳动者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 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5. 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 5.1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若属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由单位按规定支付劳动者 经济补偿金;若属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由劳动者按规定缴纳经济赔偿金。 5.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1) 劳动合同具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终止条件之一; 2) 当事人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 3) 劳动合同期满。 5.3 因下列情况之一,不得解除合同: 1) 不得因劳动者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或者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而解除与 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2) 不得因劳动者在紧急情况下停止作业或者采取紧急撤离措施而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6. 考核 对不遵守劳动合同安全管理规定,按考核条款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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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应急救援管理制度(11-1)

作成: 文永杰 审核人: 批准人: 分发部门: 总务部、财务部、业务部、生产部、金型治工具部、成型部、品质部、技术部、冲压表面处理部、制造 部 0. 更改记录 版 本 更新日期 备件人 更 改 简 述 1.0 2013.6.1 赵甘霖 新发行 1.1 2015.6.1 文永杰 根据新《安全生产法》进行大范围修订 1.2 2017.9.23 文永杰 安全生产标准化项目更新 1. 目的 2. 适用范围 3. 应急预案的编制 4. 应急预案的评审 5. 应急预案的备案 6. 应急预案的实施 7. 相关文件 8. 记录 1. 目的 为了规范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 依据《中华人民共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 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 17 号)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发布、备案、培训、演练修订等工作。 3. 应急预案的编制 3.1 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3.1.1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的规定; 3.1.2 结合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 3.1.3 结合本公司的危险性分析情况; 3.1.4 应急组织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 3.1.5 有明确、具体的事故预防措施应急程序,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 3.1.6 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并能满足本公司的应急工作要求; 3.1.7 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 3.1.8 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3.2 公司跟据有关法律、法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以下简称导则),结合 本公司的危险源状况、危险性分析情况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3.3 公司应急预案体系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 3.3.1 针对本公司存在的各种风险,由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组织编制本公司的综合应急预案。综合应 急预案包括本公司的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预案体系及相应程序、事故预防及应急保障、应 急培训及预案演练等主要内容。 3.3.2 对于某一种类的风险,有安全生产办公室指定行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 a)公司专项预案包括: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应急预案、突发公共事件应急 预案。 b)现象应急预案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预防措施、应 急处置程序应急保障等内容。 3.3.3 对于危险性较大的重点岗位——关键岗位、重点部位(包括重大危险源),有所在部门长组织 制定现场处置方案。现场处置方案应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事故的特征、应急处置程序应急 保障等内容。 3.4 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的现场处置方案之间应当相互衔接,并与所涉的其他单位的应急预案相互 衔接。 3.5 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应急组织机构人员的联系方式、应急物资储备清单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应当经常 更新,确保信息准确有效。 4. 应急预案的评审 4.1 评审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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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标准化八要素-35.应急救援管理制度(11-1)

作成: 文永杰 审核人: 批准人: 分发部门: 总务部、财务部、业务部、生产部、金型治工具部、成型部、品质部、技术部、冲压表面处理部、制造 部 0. 更改记录 版 本 更新日期 备件人 更 改 简 述 1.0 2013.6.1 赵甘霖 新发行 1.1 2015.6.1 文永杰 根据新《安全生产法》进行大范围修订 1.2 2017.9.23 文永杰 安全生产标准化项目更新 1. 目的 2. 适用范围 3. 应急预案的编制 4. 应急预案的评审 5. 应急预案的备案 6. 应急预案的实施 7. 相关文件 8. 记录 1. 目的 为了规范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 依据《中华人民共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 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 17 号)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发布、备案、培训、演练修订等工作。 3. 应急预案的编制 3.1 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3.1.1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的规定; 3.1.2 结合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 3.1.3 结合本公司的危险性分析情况; 3.1.4 应急组织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 3.1.5 有明确、具体的事故预防措施应急程序,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 3.1.6 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并能满足本公司的应急工作要求; 3.1.7 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 3.1.8 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3.2 公司跟据有关法律、法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以下简称导则),结合 本公司的危险源状况、危险性分析情况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3.3 公司应急预案体系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 3.3.1 针对本公司存在的各种风险,由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组织编制本公司的综合应急预案。综合应 急预案包括本公司的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预案体系及相应程序、事故预防及应急保障、应 急培训及预案演练等主要内容。 3.3.2 对于某一种类的风险,有安全生产办公室指定行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 a)公司专项预案包括: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应急预案、突发公共事件应急 预案。 b)现象应急预案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预防措施、应 急处置程序应急保障等内容。 3.3.3 对于危险性较大的重点岗位——关键岗位、重点部位(包括重大危险源),有所在部门长组织 制定现场处置方案。现场处置方案应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事故的特征、应急处置程序应急 保障等内容。 3.4 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的现场处置方案之间应当相互衔接,并与所涉的其他单位的应急预案相互 衔接。 3.5 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应急组织机构人员的联系方式、应急物资储备清单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应当经常 更新,确保信息准确有效。 4. 应急预案的评审 4.1 评审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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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贸生产企业安全制度-02企业法律法规符合性评价表

深圳市 XXXXXXXX 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法律、法规识别及符合性评价表 1 序 号 法规名称 实施日期 简介及重点关注条款 执行 情况 备注(不满 足原因) 1 中华人民共国安全 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国主席 令第 70 号 自 2002 年 11 月 1 日起 施行。 第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三)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四)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五)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六)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第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由生产经营单位 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予以保证,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 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第二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 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 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二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必须了解、 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 培训。  第二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 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由国务院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确 定。 第二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 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 项目概算。 已执行 2 中华人民共国劳动 法 中华人民共国主席 令第 28 号 1995.1.1 全文适用 已执行 3 中华人民共国劳动 合同法 2008 年 1 月 1 日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已执行 深圳市 XXXXXXXX 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法律、法规识别及符合性评价表 2 中华人民共国主席 令第 65 号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 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 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 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意见,与工会或者 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 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 劳动者。 4 中华人民共国环境 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国主席 令第 22 号 1989.12.26 第一条 为保护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其他公害,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社 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发展的各种天然的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 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 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乡村等。 第三条 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国领域中华人民共国管辖的其他海域。  第六条 一切单位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破坏环境的单位个人进 行检举控告。  第二十四条 产生环境污染其他公害的单位,必须把环境保护工作纳入计划,建立环境 保护责任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在生产建设或者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 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电磁波辐射等对环境的污染危害。   第二十五条 新建工业企业现有工业企业的技术改造,应当采用资源利用率高、污染 物排放量少的设备工艺,采用经济合理的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污染物处理技术。   第二十六条 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旋,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 投产使用。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经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 格后,该建设项目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防治污染的设施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闲置,确有必要拆除或者闲置的,必须征得所在地 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第二十七条 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必须依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规 定申报登记。   第二十八条 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企业事业单位,依 照国家规定缴纳超标准排污费,并负责治理。水污染防治法另有规定的,依照水污染防治 法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 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有毒化学物品含有放射性物质的物品,必须 已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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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标准化八要素-22.“三违”行为管理制度(7-1)

作成: 文永杰 审核人: 批准人: 分发部门: 总务部、财务部、业务部、生产部、金型治工具部、成型部、品质部、技术部、冲压表面处理部、 制造部 0. 更改记录 版 本 更新日期 备件人 更 改 简 述 1.0 2013.6.1 赵甘霖 新发行 1.1 2015.6.1 文永杰 根据新《安全生产法》进行大范围修订 1.2 2017.9.22 文永杰 安全生产标准化项目更新 1. 目的 2. 适用范围 3. 职责 4. 内容 5. 控制程序 6. 检查记录 1. 目的 为了清楚现场安全管理,有效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现象,确保安全生产形式的稳定, 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 3. 职责 3.1 安全办公室重点组织检查查处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3.2 安全办公室各部门互相协作,共同查处及制止“三违”行为。 4. 内容 “三违”行为是指在生产作业日常工作中出现的盲目性违章、盲从性违章、无知性违章、习惯性违章、 管理性违章以及施工现场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等行为。 (1) 违章操作:就是说不按既定的工作流程、技术标准、操作规程等程序进行操作,而是凭借当事人的经验、 感觉、习惯、盲目蛮干。 (2) 违章指挥:确切的讲就是长官意志办事,夜郎自大,随心所欲指挥,也称瞎指挥,它是管理者不遵循事 物的客观规律、不切合工作实际,不调查研究,仅凭个人的主观意愿的武断指挥。 (3) 违反劳动纪律:劳动纪律是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制定了企业的行政行规管理制度,有若干个条款 章程,它规范了企业员工的工作行为活动范畴。违反劳动纪律,就是不遵守企业所制定的规章制度、 法则操作规程,按行为者意愿行事的行为。 5. 控制程序 5.1 安全办公室各部门对日常工作中查出的“三违”除批评教育外,根据公司奖惩制度进行考核,与绩效工 资挂钩考核。 5.2 各级管理人员及生产岗位人员对各种检查中发现的“三违”行为均可反映到安全管理部门进行处罚。 5.3 安全办公室对出现的“三违”行为向责任部门发出书面通知,由责任部门负责人组织整改,并根据情节轻 重造成危害的程度给予帮教或处罚。 5.4 工作人员因“三违”行为导致财产损失、伤亡事故的,依据事故管理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5.5 一年内个人累计出现 3 次以上“三违”行为,根据情节轻重考虑待岗学习,由安全办公室重新考核后上岗。 5.6 因严重违章屡查屡犯的顽固性“三违”,对责任人加倍罚款。 5.7 各部门累计 10 次以上“三违”行为,当年不得参加安全先进评选。 5.8 鼓励员工拒绝违章指挥,对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设施、设备施工作业场所有权拒绝工作或操作。 5.9 鼓励员工对“三违”现象进行举报,对举报“三违”行为的员工按对责任人罚款同等金额进行奖励,同等 条件优先参与先进评选。 6. 检查记录 “三违”行为检查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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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管理-4.重大事故隐患管理制度

重大事故隐患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的管理,预防重大事 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 追究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3 适用范围 适用于成都市 XXX 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2 术语 2.1重大事故:指工业活动中发生的重大火灾、爆炸或毒物泄漏事故,并给现场人员或 公众带来严重危害,或对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 2.2 重大事故隐患:指生产经营的场所、设备及设施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 管理上的缺陷,可能导致重大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隐患。 4 职责 4.1 总经理对公司重大事故隐患的管理全面负责。 4.2 安全生产部是公司重大事故隐患的归口管理部门。 4.3 工会组织监督或协助对重大事故隐患的管理。 5 重大事故隐患的分级 5.1 重大事故隐患分为三级。 5.1.1 特别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死亡 50 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 1000 万元以上 的事故隐患。 5.1.2 一级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死亡 10 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 500 万元以上的 事故隐患。 5.1.3 二级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死亡 3 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 100 万元以上,500 万元以下的事故隐患。 6 重大事故隐患的报告评估 6.1 对初步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的,应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申请评估。由评估组织编 制评估报告,出据评估结论。 6.1.1 特别重大事故隐患一级重大事故隐患,由省安全监管局组织评估。二级重大事 故隐患,由地、州、市安全监管部门组织评估。 6.1.1 评估报告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a、事故隐患的等级、影响范围、影响程度等基本情况; b、有关事故隐患的整改、监控、关闭等管理措施的建议。 6.2 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报告书应报送当地县级人民政府、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 司安全生产部。 6.3 重大事故隐患评估费用由安全投入费用支出。 7 重大事故隐患的管理 7.1 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单位,应当成立由主要责任人负责的隐患管理小组,结合评估 报告,详细制定重大事故隐患分类管理方案并组织实施。 7.2 管理方案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7.2.1 事故隐患的管理办法,包括根据隐患情况所采取的整改、监控、关闭等分类管理 措施及目标; 7.2.2 事故隐患的管理保障,包括负责隐患管理的责任机构、人员、经费等; 7.2.3 事故隐患的应急处理预案,包括应急预案的制定与演练,救援设施、器材的储备、 调配,职工的自救、互救处置紧急情况的基本知识教育与技能培训。 7.3 重大事故隐患所在单位应当将事故隐患管理方案报当地县级人民政府、县级安全监 管部门安全生产部备案。 7.4 对能整改的重大事故隐患,应当及时组织整改,整改结束后报请原组织评估的单位 验收,并将验收结果报当地县级人民政府、县级安全监管部门安全生产部备案。 7.5 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重大事故隐患,应当落实专门机构人员,采取措施加强监控。 监控情况定期报当地县级人民政府、县级安全监管部门安全生产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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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隐患-隐患排查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1 目的 本规定明确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基本原则、事故隐患分类、发现与报告,技 术与投资、治理与评估以及考核等管理要求。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3 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国安全生产法 2014年中华人民共国主席令第13号 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 北京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25 次会议修订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条例 国务院493号令 4 职责 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 5 管理程序 5.1 事故隐患治理基本原则 1) 事故隐患治理遵循“谁管理、谁负责;谁设计、谁负责;谁审查、谁负 责;谁施工、谁负责;谁验收、谁负责”的原则; 2) 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实行分级动态管理; 3) 事故隐患在未治理或消项前,必须采取措施加以监控。对事故隐患实行 部门级监控; 5.2 事故隐患发现与报告 5.2.1员工有发现事故隐患的义务。岗位员工应严格执行巡检制度,及时发 现事故隐患并逐级评估上报。 5.2.2 各级事故隐患治理部门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应积极组织治理。对当时不 能治理的本级无能力治理的事故隐患,应立即逐级上报,同时告之岗位人员 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采取的应急措施。 5.2.3对威胁人员生命安全生产安全,随时可能发生事故的重大事故隐患, 应立即决定停工治理。 5.2.4各部门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调查,形成调查 报告,内容包括: 1) 设备设施的缺陷及严重程度; 2) 事故隐患状态及可能变化情况; 3) 事故隐患影响范围内人员暴露的频率密度; 4) 事故隐患影响范围内可能造成的损失; 5) 事故隐患监控措施的可行性。 5.2.5 各部门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时,应立即向主管安全负责人主管领导 汇报,组织制定落实安全措施,包括如下内容: 1) 保证存在事故隐患的设备设施安全运行的条件; 2) 对生产装置、设施监测检查的要求; 3) 潜在的危害及影响,以及防范控制措施; 4) 制定应急处理措施并进行演练; 5) 明确控制程序,责任分工,落实监控人员。 5.2.6本单位及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每月组织一次由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职 工参加的安全隐患排查。查出的隐患登记建档。 5.2.7每季度末、每年底主管领导签字将查出的重大隐患及整改进展情况报 主要负责人。特别重要情况随时上报。 5.3事故隐患分级管理监控 5.3.1一般事故隐患由责任部门主要负责人指定隐患整改责任人,立即整改 或限期整改。对限期整改的隐患,由责任部门负责监督检查整改验收。验收合 格后,经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审核备案。 5.3.2经安全生产委员会评估认定的重大事故隐患,由相关部门组织制定隐 患整改方案、安全保障措施,落实整改内容、资金、参与整改的人数、整改作业 范围,并组织实施。整改结束后按照标准认真自检。安全领导小组监督检查。 5.4事故隐患技术管理 对应用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的专项隐患治理项目,实施部门要通过考察、 论证比选,选择适用、安全、可靠、稳定、成熟的技术。 5.5事故隐患投资管理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8 KB 时间:2025-12-06 价格:¥2.00

安全员全套资料-企业负责人领导带班制度

1 安全检查制度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管理方针,体现我公司的“安全第 一 平安是福”的职业安全观,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科学的评价项 目部施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情况,预防伤亡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的安全与健康,特制 订项目部安全检查制度: (1)巡视检查:由项目部安全员每天对施工现场的登高作业、三宝四口、临边防护、 机械安全、施工用电进行经常性的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班组每日上班前 15min 进行班前安全提示,对当天作业环境安全情况、注意事项、 安全防护用品进行交待检查。 (3)项目部每周一上午由项目经理带队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大检查。 (4)接受并配合工程处、公司以及上级主管单位组织的安全、文明施工检查。 (5)做好检查记录,对查出的隐患,拟定“三定”整改措施,及时整改并作好相关记 录。对重大隐患,应立即停工整改,经复查合格后才能施工。 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花山万科热橙二期四组团项目部 2015 年 10 月 20 日 2 企业负责人领导带班制度 一.目的 为强化施工过程中领导的管理责任,进一步改进加强安全基础与现场管理,更好地 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住建部相关通知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二.职责 工程管理中心负责制度的制定、检查、考核及日常管理工作,贯彻执行等工作。    三.工作程序 1.带班安排    公司总经理按分管生产副经理的顺序轮流带班,如工作忙或出差等,按顺序由下一人 带班。公司级领导带班具体名单统一安排并归档备案。   2.领导带班职责     (1)、坚持生产工作与安全工作的“五同时”,模范地执行各项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对公司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2)、负责当日的安全检查、督促指导各工地的质量安全工作,解决安全方面的疑 难问题,防范可能发生的一切不安全因素; (3)、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必须立即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提出整改意见,督促限期整改; (4)、对当日发生的事故要组织对伤员的抢救,保护好现场并向上级部门报告,要参 加事故的调查、分析原因,并提出安全措施及处理意见。 3.公司领导的主要带班职责 (1)、布置当日生产必须执行安全工作的“五同时”,模范地执行各项安全生产的规章 制度,对各工程项目部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2)、负责当日的安全检查、督促指导各项目部的安全工作,帮助班组共同解决安 全方面的疑难问题,并对其安全生产状况负责; (3)、要认真检查人的、物的不安全因素,发现事故隐患必须按“三定”措施处理; (4)、当日发生的事故,必须组织对伤员的抢救,保护好现场并采取安全措施防止事 故扩大,同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协助对事故的调查、分析原因,并提出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5)、监督检查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落实情况; (6)、检查作业现场的安全生产的状况; (7)、督促检查安全生产中出现的不合格项的整改落实情况; (8)、针对本班次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合理的安排布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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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贸生产企业安全制度全套-02企业法律法规符合性评价表

深圳市 XXXXXXXX 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法律、法规识别及符合性评价表 1 序 号 法规名称 实施日期 简介及重点关注条款 执行 情况 备注(不满 足原因) 1 中华人民共国安全 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国主席 令第 70 号 自 2002 年 11 月 1 日起 施行。 第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三)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四)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五)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六)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第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由生产经营单位 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予以保证,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 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第二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 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 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二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必须了解、 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 培训。  第二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 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由国务院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确 定。 第二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 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 项目概算。 已执行 2 中华人民共国劳动 法 中华人民共国主席 令第 28 号 1995.1.1 全文适用 已执行 3 中华人民共国劳动 合同法 2008 年 1 月 1 日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已执行 深圳市 XXXXXXXX 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法律、法规识别及符合性评价表 2 中华人民共国主席 令第 65 号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 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 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 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意见,与工会或者 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 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 劳动者。 4 中华人民共国环境 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国主席 令第 22 号 1989.12.26 第一条 为保护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其他公害,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社 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发展的各种天然的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 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 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乡村等。 第三条 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国领域中华人民共国管辖的其他海域。  第六条 一切单位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破坏环境的单位个人进 行检举控告。  第二十四条 产生环境污染其他公害的单位,必须把环境保护工作纳入计划,建立环境 保护责任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在生产建设或者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 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电磁波辐射等对环境的污染危害。   第二十五条 新建工业企业现有工业企业的技术改造,应当采用资源利用率高、污染 物排放量少的设备工艺,采用经济合理的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污染物处理技术。   第二十六条 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旋,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 投产使用。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经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 格后,该建设项目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防治污染的设施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闲置,确有必要拆除或者闲置的,必须征得所在地 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第二十七条 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必须依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规 定申报登记。   第二十八条 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企业事业单位,依 照国家规定缴纳超标准排污费,并负责治理。水污染防治法另有规定的,依照水污染防治 法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 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有毒化学物品含有放射性物质的物品,必须 已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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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卫生机构、职业病-职业病危害防治制度大全

1 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标准,落实各级 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   2、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体系。公司后勤办公室为本单位职业卫生管 理机构,并配备专(兼)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具体的职业病防治 工作。   3、定期召开职业卫生工作会议,听取工作汇报,亲自研究制订年度 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落实职业病防治所需经费,督促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4、由组长牵头制订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并组织具体实施,保 证经费的落实使用。   5、组织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法规、职业知识培训与宣传教育。对在 职业病防治工作中有贡献的进行表扬、奖励,对违章者、不履行职责者进行 批评教育处罚。   6、协助上级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推动本单位开展职业卫生工作,贯彻 执行《职业病防治法》及配套法规标准。汇总审查各项技术措施、计划, 并且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7、定期组织现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情况,有权责令改正, 或立即报告职业卫生管理机构研究处理。 8、依法履行向劳动者提供岗前职业病危害告知。 2 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 为了有效预防、控制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切实保护职工身 体健康及其相关权益,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的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制度。 1、企业所属各部门应当为职工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卫生要求 的工作环境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2、企业与已进、新进企业的职工签订职业病危害劳动告知合同(含聘 用合同,下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 病防护措施等如实告知职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 3、企业职工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 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企业职防办应向 员工如实告知现从事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所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并签 订职业病危害因素劳动变更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补充合同。 4、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场所,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 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工作场所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 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中文警示说明对作业人员进行告知。警示说明应当 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5、企业每年对职工进行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的培训,使每位职工掌握 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预防控制技能。 6、经常对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监测,定期请由企业职业卫生技术服务 机构对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评价,其结果定期向职工公布。 7、 职业病的范围诊断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对已确诊的职业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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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制度

1 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标准,落实各级 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   2、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体系。公司后勤办公室为本单位职业卫生管 理机构,并配备专(兼)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具体的职业病防治 工作。   3、定期召开职业卫生工作会议,听取工作汇报,亲自研究制订年度 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落实职业病防治所需经费,督促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4、由组长牵头制订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并组织具体实施,保 证经费的落实使用。   5、组织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法规、职业知识培训与宣传教育。对在 职业病防治工作中有贡献的进行表扬、奖励,对违章者、不履行职责者进行 批评教育处罚。   6、协助上级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推动本单位开展职业卫生工作,贯彻 执行《职业病防治法》及配套法规标准。汇总审查各项技术措施、计划, 并且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7、定期组织现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情况,有权责令改正, 或立即报告职业卫生管理机构研究处理。 8、依法履行向劳动者提供岗前职业病危害告知。 2 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 为了有效预防、控制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切实保护职工身 体健康及其相关权益,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的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制度。 1、企业所属各部门应当为职工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卫生要求 的工作环境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2、企业与已进、新进企业的职工签订职业病危害劳动告知合同(含聘 用合同,下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 病防护措施等如实告知职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 3、企业职工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 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企业职防办应向 员工如实告知现从事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所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并签 订职业病危害因素劳动变更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补充合同。 4、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场所,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 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工作场所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 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中文警示说明对作业人员进行告知。警示说明应当 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5、企业每年对职工进行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的培训,使每位职工掌握 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预防控制技能。 6、经常对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监测,定期请由企业职业卫生技术服务 机构对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评价,其结果定期向职工公布。 7、 职业病的范围诊断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对已确诊的职业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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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技术交底制度(doc14)

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1、工程开工前,应随同施工组织设计,向参加施工的职工认真进行安全技术措施的交底,使 广大职工都知道,在什么时候、什么作业应当采取哪些措施,并说明其重要性。 2、每个单项工程开始前,必须重复交代单项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坚决纠正只有编制者知道, 施工者不知道的现象。 3、实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开工前由技术负责人向全体职工进行交底,两个以上施工队或 工种配合施工时,要按工程进度交叉作业的交底,班组长每天要向工人进行施工要求、作业 环境的安全交底,在下达施工任务时,必须填写安全技术交底卡。 安全检查制度 一、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安全生产实行专管及群管相结合的方针。 二、检查的内容是查"两标贯彻",查思想教育,查组织,查纪律严明,查制度完整,查措 施落实,查隐患排除。对查出的问题要有文字记载并及时解决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险情。 三、执行安全工作与经济责任制挂钩的奖罚制度,使人人都要重视安全工作,堵塞漏洞,防 患未然。 四、机械方面除执行上述外,还要坚持"十字作业法"即调整、紧固,润滑、防腐、管理, 并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五、安全教育要做到:听、查、议、评、肯定成绩,找出问题,共同学习,互相交流,不断 提高管理水平。 六、班组长每天必须对本组组员施工的工作面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工长每周组织班组进行一 次安全检查并进行讲评;项目经理部每月组织有关部门对工地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检查结 果进行通报,对各部门的安全工作做出评议。 安全教育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是我们建筑业最重要的必不可少的一环。安全生产与广大职工的利益息息相关。为 了让广大职工提高加强在作业中的自我安全防范能力,少出安全事故,尽可能不出事故, 特作如下规定: 一、新工人入场安全教育制度 1、新工人入场必须由工程承包人领队,先到经理部报到,携带工人名单,身份证复印件,三 张一寸照片,并逐一查对身份证是否与本人相符,禁止冒名顶替。工人名单由经理部汇总后 发有关部门。 2、质安部对全体新工人,必须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安全教育主要内容:(1).贯彻党国家 关于施工安全的方针、政策、法令的规定。(2).安全管理规定。(3).机电及各工种的 技术操作规程。(4).施工生产中的危险区域在安全工作中的经验教训及预防措施。 (5).尘毒危害的防护。(6).执行入伍教育、现场教育、岗位教育,三级安全教育制度。 经安全、职能考试合格后方能录用。接受教育者人人均需签名报到,不得遗漏。如有遗漏要 进行补课。未接受教育及考试不及格者,不得安排上班。 3、特殊工种工人必须参加主管部门的培训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上岗作业。 3、在工作及中途不得随意更换人员。如需换人,须经项目经理部同意,新进场人员到经理部 报到进行安全教育。违犯此条者一经查出,按人数计,每人罚款 200 元。此款由工程承包人 承担。如出现安全事故,公司概不负责,由承包人自己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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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焊接接头疲劳性能的研究进展最新技术

提高焊接接头疲劳性能的研究进展最新技术 1 焊接结构的疲劳问题以及研究意义 1.1 焊接结构的疲劳问题 自从 20 世纪初涂药焊条发明至今一百年来,焊接已经成为应用最 为广泛的工艺方法,很难找出另一种发展如此之快,并在应用规模多样化 方面能与焊接相比的工艺,以至于当代许多最重要的技术问题必须采用焊接 才能解决,例如:造船、铁路、汽车、航空、航天、桥梁、锅炉、大型厂房 高层建筑等都离不开焊接技术的支持。如果焊接没有发明的话,许多结构 甚至坦率的说整个工业是不会产生的。毋庸置疑,目前在工程生产上,焊接 是最主要的连接方法,焊接结构的重量已占钢铁总产量的 50%以上,工业发 达国家的这一比例已经接近 70%。然而焊接结构经常不断发生断裂事故,其 中 90%为疲劳失效。 疲劳破坏一直被认为是船舶及海洋工程结构的一种主要的破坏形式,自 钢质海船诞生至今,因结构中疲劳裂纹的生成、扩展,最后导致船舶破坏的 事例屡有报道。美国海岸警卫队船舶结构委员会(Ship Structure Committee, U.S.Coast Guard)曾组织力量对六种不同类型的 77 艘民用船舶及 9 艘军舰中 六十多万个结构细部进行了调查研究统计分析,结果表明,有约九分之一 的破坏与疲劳有关。历史上海洋平台的几次重大事故,如 1965 年日本为美 国建造的 Sedco 型半潜式平台在交货途中破损沉没,造成 13 人死亡;1980 年 Alexan—derKeyland 号半潜式平台在北海翻沉,使一百余人葬身海底,调 查分析的结果表明,结构的疲劳是造成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 同样,疲劳失效也频繁发生在铁路公路桥梁发电站的管道上。在五六 十年代,欧洲公路网得到高速发展,当时大多采用焊接技术建造钢桥,由于 那时对公路桥梁疲劳认识不足,在规范中没有规定进行抗疲劳设计,出现了 许多设计不合理的焊接接头,在今天日益繁忙加重的交通运输载荷下,加 快了疲劳损伤过程,许多焊接钢桥出现了疲劳裂纹。 在我国焊接结构因疲劳问题而失效的工程事例也不断出现,例如,九十 年代末,高速客车转向架中焊接接头的疲劳断裂,以及水轮机叶片根部的疲 劳断裂等,都给国家企业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1.2 焊接结构疲劳失效的原因 焊接结构疲劳失效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① 客观上讲,焊接接头 的静载承受能力一般并不低于母材;而承受交变动载荷时,其承受能力却远 低于母材,而且与焊接接头类型焊接结构形式有密切的关系。这是引起一 些结构因焊接接头的疲劳而过早失效的一个主要的因素;② 早期的焊接结 构设计以静载强度设计为主,没有考虑抗疲劳设计,或者是焊接结构疲劳设 计规范并不完善,以至于出现了许多现在看来设计不合理的焊接接头;③ 工程设计技术人员对焊接结构抗疲劳性能的特点了解不够,所设计的焊接结 构往往照搬其它金属结构的疲劳设计准则与结构形式;④ 焊接结构日益广 泛,而在设计制造过程中人为盲目追求结构的低成本、轻量化,导致焊接 结构的设计载荷越来越大; ⑤ 焊接结构有往高速重载方向发展的趋势,对 焊接结构承受动载能力的要求越来越高,而对焊接结构疲劳强度方面的科研 水平相对滞后。 1.3 提高焊接结构疲劳性能方法的研究意义 疲劳事故的频繁发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焊接结构的进一步广泛应用, 使一些场合不得不放弃使用焊接结构,甚至怀疑焊接结构能否适用于承受动 载的工程实际,故而焊接结构的抗疲劳问题引起国内外有关专家工程技术 人员,尤其是国际焊接学会疲劳专业委员会的普遍关注。在大量疲劳试验与 工程实践的基础上,焊接结构抗疲劳设计规范不断出台,如英国桥梁疲劳设 计规范 BS5400、欧洲钢结构协会的疲劳设计规范、日本的钢桥设计规范、 美国铁路桥梁以及高速公路设计规范、国际焊接学会的循环加载焊接钢结构 的疲劳设计规范 IIW.DOC-639-8l 以及我国的钢结构设计规范 GB-17-88。世 界各主要造船及海洋资源开发国家,都在船舶及海洋工程结构的设计建造 检验入级规范中对焊接结构的疲劳强度作出了规定要求。 由于焊接接头焊趾处的焊接缺陷、应力集中残余拉伸应力的作用,其 疲劳强度大幅度地低于基本金属的疲劳强度。所以焊接结构的疲劳强度取决 于接头的疲劳性能,即焊接接头的抗疲劳性能,关系着焊接结构能否安全使 用。因此为了保证焊接结构可靠性,在设计承受交变动载荷的焊接结构时, 设计规范规定以焊接接头的疲劳强度作为整体结构的疲劳强度,而不采用基 本金属的疲劳强度,显然这造成极大浪费。即使如此,在接头处局部应力集 中作用下,仍然会发生整体结构的过早疲劳失效。为了使焊接结构很好地满 足工程上对其提出的承受动载的要求,能够采取的措施主要有两点。一方面, 增加对焊接结构抗疲劳性能的了解,精心设计结构形式及接头形式,使所设 计的焊接结构更合理,具有更高的疲劳强度;同时提高严格控制焊接质量, 防止减少焊接缺陷的产生;另一方面,直接面对焊接接头疲劳性能较差的 弱点,在焊接结构制造过程中、完成后以及使用过程中采取有效的工艺措施, 提高接头的疲劳强度,增加其承受动载的能力、延长其使用寿命。 因此提高改善焊接接头疲劳强度具有极大的潜在经济效益社会效 益,长期来,它是国内外有关专家研究的热点课题。 2 影响焊接结构疲劳强度的主要因素 2.1 静载强度对焊接结构疲劳强度的影响 在钢铁材料的研究中,人们总是希望材料具有较高的比强度,即以较轻 的自身重量去承担较大的负载重量,因为相同重量的结构可以具有极大的承 载能力;或是同样的承载能力可以减轻自身的重量。所以高强钢应运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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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危害防治制度大全

1 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标准,落实各级 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   2、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体系。公司后勤办公室为本单位职业卫生管 理机构,并配备专(兼)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具体的职业病防治 工作。   3、定期召开职业卫生工作会议,听取工作汇报,亲自研究制订年度 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落实职业病防治所需经费,督促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4、由组长牵头制订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并组织具体实施,保 证经费的落实使用。   5、组织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法规、职业知识培训与宣传教育。对在 职业病防治工作中有贡献的进行表扬、奖励,对违章者、不履行职责者进行 批评教育处罚。   6、协助上级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推动本单位开展职业卫生工作,贯彻 执行《职业病防治法》及配套法规标准。汇总审查各项技术措施、计划, 并且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7、定期组织现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情况,有权责令改正, 或立即报告职业卫生管理机构研究处理。 8、依法履行向劳动者提供岗前职业病危害告知。 2 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 为了有效预防、控制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切实保护职工身 体健康及其相关权益,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的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制度。 1、企业所属各部门应当为职工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卫生要求 的工作环境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2、企业与已进、新进企业的职工签订职业病危害劳动告知合同(含聘 用合同,下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 病防护措施等如实告知职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 3、企业职工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 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企业职防办应向 员工如实告知现从事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所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并签 订职业病危害因素劳动变更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补充合同。 4、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场所,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 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工作场所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 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中文警示说明对作业人员进行告知。警示说明应当 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5、企业每年对职工进行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的培训,使每位职工掌握 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预防控制技能。 6、经常对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监测,定期请由企业职业卫生技术服务 机构对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评价,其结果定期向职工公布。 7、 职业病的范围诊断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对已确诊的职业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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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在企业生产中的地位作用

1 检验在企业生产中的地位作用 一、 检验的定义 检验就是对产品或服务的一种或多种特性进行测量、检查、试验、计量, 并将这些特性与规定的要求 进行比较以确定其符合性的活动。美国质量专家朱兰对“质量检验”一词作了更简明的定义:所谓检验,就 是这样的业务活动,决定产品是否在下道工序使用时适合要求,或是在出厂检验场合,决定能否向消费者提供。 二、 关于检验的理解 在工业生产的早期,生产检验本是合二为一的,生产者也就是检验者。后来由于生产的发展,劳动专 业分工的细化,检验才从生产加工中分离出来, 成为一个独立的工种,但检验仍然是加工制造的补充。生产 检验是一个有机的整体,检验是生产中不可缺少的环节。特别是现代企业的流水线自动线生产中,检验 本身就是工艺链中一个组成工序,没有检验,生产过程就无法进行 。 从质量管理发展过程来看,最早的阶段就是质量检验阶段。质量检验曾是保证产品质量的主要手段,统 计质量管理全面质量管理都是在质量检验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可以这样认为,质量检验是全面质量管理 的“根”,“根”深才能叶茂,如果这个“根”不扎实,全面质量管理这棵树的基础就不会巩固。在我国进一 步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实施 ISO9000 系列国际标准时,特别是进行企业机构改革时,决不能削弱质量检验工 作取消质量检验机构。相反,必须进一步加强完善这项工作,要更有效地发挥检验工作的作用。 现代工业生产是一个极其复杂的过程,由于主、客观因素的影响, 特别是客观存在的随机波动,要绝对 防止不合格品的产生是难以做到的,因此就存在质量检验的必要性。很难设想,存在一个所谓理想的生产系统, 它根本不会产生不合格品,则质量检验及其相应的机构就可统统撤消,实际上这种理想式生产系统是不存在 的。 为了正确认识企业的质量检验,还必须澄清三个容易混淆的观念: 一个是认为产品质量是由设计制造来决定的,而不是检验出来的,因而对检验工作不予重视,甚至有 所放松。这种观念显然是不全面的。诚然,产品质量同设计制造十分密切,但质量的最终形成,决不限于 设计制造这两个环节,正如美国著名质量专家 J.M.朱兰所说,它是符合“质量螺旋”上升规律的,决定于 企业所有部门,其中包括质量检验部门的质量职能,何况检验本身也是属于制造的范畴; 二是认为全面质量管理,强调从把关转到预防为主, 要求把不合格品消灭在发生之前,而检验只不过是 事后把关,因此有些企业认为检验是可有可无的,或者仅仅是一种辅助手段。这种看法同样也是错误的,容 易使人们的思想产生混乱,实质上这是如何认识“预防”与“把关” 的关系问题。预防为主是就质量管理的 指导思想而言的,也是相对于单纯的事后把关来说的。因为单纯的事后把关,只能发现剔除不合格品,而 不合格品即使被发现,其损失已经造成。因此,预防为主的思想是完全正确的。事实上国内外许多企业都把“预 防为主、一次成功”作为质量管理的重要原则。预防为主与检验把关,决不是对立矛盾的,它们是相辅相成、 相互结合的,它们的目标对象也是各不相同的,“预防”是针对正在生产或尚未生产的产品而言的,“把关” 通常是针对已经生产出来的产品来说的,前者应力求通过预防,使生产出来的产品百分之百是合格品,避免 或减少发生损失;而后者则是应该通过检验,严格把关,不使一个不合格品流到下道工序或用户手中,所以 预防把关在生产中都是不可缺少的,但应以预防为主。 三、质量检验的基本职能 概括起来,检验包括以下四项具体工作: (1) 度量。包括测量与测试,可借助一般量具,或使用机械、电子测量仪器 。 (2) 比较。把度量结果与质量标准进行对比,确定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 (3) 判断。根据比较结果,判定被检产品是否合格,或一批产品是否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 。 (4) 处理。对单件产品决定是否可以转到下道工序或产品是否准予出厂;对批量产品决定是接收还是 拒收,或重新进行全检筛选 为此,质量检验必须具备下述条件: 2 第一, 要有一支足够数量的合乎要求的检验人员队伍; 第二, 要有可靠完善的检测手段; 第三, 要有一套作为依据而又明确的检验标准; 第四, 要有一套科学而严格的检验管理制度 。 以上简要说明了质量检验的概念、定义应具备的具体条件,下面则要进一步明确质量检验的基本职能, 可以概括为以下四个方面: 1.把关的职能: 把关是质量检验最基本的职能,也可称为质量保证职能。这种职能是质量检验一出现时就存在的,不管 是过去现在,即使是生产自动化高度发展的将来,检验的手段技术可能有所发展变化,质量检验的把 关作用,仍然是不可缺少的。企业的生产是一个复杂的过程,人、机、物、法、环(4MIE)等诸要素,都可 能使生产状态发生变化,各个工序不可能处于绝对的稳定状态,质量特性的波动是客观存在的,要求每个工 序都保证生产 100%的合格品,实际上是不太可能的。随着生产技术管理工作的完善化,可以减少检验的 工作量, 但检验还是要存在的。只有通过检验,实行严格把关,做到不合格的原材料不投产,不合格的半成 品不转序,不合格的零部件不组装,不合格的成品不冒充合格品而出厂,才能真正保证产品的质量 。 2.预防的职能: 现代质量检验区别于传统检验的重要之处,在于现代质量检验不单纯是起把关的作用,同时还要起预防 的作用 。 广义来说,原材料外购件的入厂检验,前工序的把关检验,对后面的生产过程下工序的生产,都能 起到预防的作用。特别是检验的预防作用还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通过工序能力的测定控制图的使用起预防作用。众所周知,无论是工序能力的测定或使用控制图, 都需要通过产品检验取得一批或一组数据,进行统计处理后方能实现。这种检验的目的,不是为了判定一批 或一组产品是否合格,而是为了计算工序能力的大小反映生产过程的状态。如发现工序能力不足,或通过 控制图表明生产过程出现了异常状态,则要及时采取技术组织措施,提高工序能力或去除生产过程的异常状 态,预防不合格品的产生,事实证明,这种检验的预防作用是非常有效的(备注:工序能力的计算使用,目 前在电子组装的企业里应用比较弱,主要应用在机械加工制造行业比较广泛,因此本文没有详细说明) (2)通过工序生产时的首检与巡检起预防作用。当一批产品或一个轮班开始加工一批产品时,一般应进 行首件检验(首件检验不一定只检查一件), 当首件检验合格并得到认可时,方能正式成批投产。此外,当 设备进行修理或重新进行调整后,也应进行首件检验,其目的都是为了预防大批出现不合格品。正式成批投 产后,为了及时发现生产过程是否发生了变化,有无出现不合格品的可能,还要定期或不定期到工作地去进 行巡回抽查(即巡检), 一旦发现问题,就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以预防不合格品的产生 。 3.报告的职能: 报告的职能也就是信息反馈的职能。这是为了使领导者有关质量管理部门及时掌握生产过程中的质量 状态,评价分析质量体系的有效性。为了能作出正确的质量决策,了解产品质量的变化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必须把检验结果,用报告的形式,特别是计算所得的指标,反馈给领导决策部门有关管理部门,以便作出 正确的判断 采取有效的决策措施。报告的主要内容如下: (1)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进厂验收检验的情况合格率指标 。 (2)成品出厂检验的合格率、返修率、报废率以及相应的金额损失 。 (3)按车间分小组的平均合格率、返修率、报废率、相应的金额损失及排列图分析 。 (4)产品报废原因的排列图分析 。 (5)不合格品的处理情况报告 。 (6)重大质量问题的调查、分析处理报告 。 (7)提高产品质量的建议报告 。 (8)其它有关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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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网络信息安全管理资料-校园网络信息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校园网络信息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一、学校网络中心为校园网网上信息的日常管理机构,对学校网 站的建立信息发布具有管理权。网络中心负责校园网的规划、建设、 应用开发、运行维护与用户管理。 二、校园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实施工作责任制责任追究制。成立 校园网络信息安全领导小组,学校党政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的网络信 息安全责任人,负责本单位内网络的信息安全管理工作。 三、实行信息发布责任追究制度,所报送发布的一切信息必须 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国法规,真实有效的。凡因虚假、反动、色情等 内容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报送发布者承担,如属个人因素影响信 息发布工作,将追究责任。 四、各部门设立网站信息管理员,负责相应的网络安全信息安 全工作。各部门负责人网站信息管理员要认真履行职责,确保网络 信息及时更新,做到安全、真实、可靠。网络管理员应定期更换管理 员密码,及时发现并处理网络安全问题。不允许单位以外人员单独接 触计算机网络系统资源。 五、在校园网络上开办 BBS 等公众信息服务系统的部门,应按规 定到学校网络中心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并报学校网络安全领导小组批 准。 六、对部门责任栏目中的具有交互性的内容,如 BBS、聊天室、 留言板等,本部门必须 24 小时实时检查,发现问题,保存有关记录, 及时切断对外宣传,并立即向网络中心报告备案。未经许可,任何入 网部门或个人不得在校园网上开通 BBS 等公众信息服务系统。 七、各部门应结合保密要求,坚持“谁主管、谁主办、谁负责” 的原则,各部门属于业务工作范围的信息,在发布前必须由本部门负 责人审核,签署同意意见并存档备案,然后由各单位信息管理员在校 园网上发布,相应部门应对信息的合法性相关问题负责。 八、在校园网络上严禁下列行为: 1.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 1 2.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民族团结、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3.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4.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5.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暴力、凶杀、恐怖等。 6.破坏、盗用计算机网络中的信息资源危害计算机网络安全的 活动。 7.盗用他人帐号、盗用他人 IP 地址。 8.私自转借、转让用户帐号造成危害。 9.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 10.不按国家学校有关规定擅自开设二级代理接纳网络用户。 11.上网信息审查不严, 造成严重后果。 12.以端口扫描等方式,破坏网络正常运行。 九.对于违反本条例的部门个人用户,由网络中心给予警告、 停止有关单机入网、注销帐号、停止子网入网等处理。情节严重的, 由学校依照校纪、校规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如触犯国家有关 法律、法规者,移交公安、司法部门处理。违反本规定,给国家、集 体或者他人财产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XXXXXXXXX 学校网络安全领导小组 二〇XX 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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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奖励与处罚制度(doc5)

安全奖励与处罚制度 一、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应每年总结一次,在总结的基础上,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 公室组织评选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先进个人。 二、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的基本条件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落实总 经理负责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2、安全生产机构健全,人员措施落实,能有效地开展工作。 3、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不断增强职工的 安全意识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能力。 4、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尘毒危害,积极改善劳动条件。 5、连续三年以上无责任性职工死亡重伤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减少,安全生产工作成 绩显著。 三、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条件 1、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各项操作规程,遵守劳动记录保障生产安全。 2、积极学习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意识自我保护能力。 3、坚决反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纠正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四、对安全生产有特殊贡献的,给予特别奖励。 五、发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对事故单位给予扣发工资的处罚,并追究单位领导人的 责任。 六、凡发生事故,要按有关规定报告。如有瞒报、虚报、漏报或故意延迟不报的,除责 成补报外,对事故三位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并追究责任者的责任,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对事故责任者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行政处分,触及刑律者依法论处。 八、对单位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最高不超过 3%;对职工个人的处罚,最高不超过一年 的生产性奖金总额,可并处行政处分。 九、由于各种意外因素造成人员伤亡或厂房设备损毁或正常生产、生活受到破坏的情况 均为本企业事故,可划分位工伤事故、设备损毁事故、交通事故三种。 十、工伤事故,是指职工在生产过程重,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的事故。包括以下 集中情况: 1、从事本岗位工作或执行领导临时制定或同意的工作任务而造成的负伤或死亡。 2、在紧急情况下,从事对企业或社会有益工作造成的疾病、负伤或死亡。 3、在工作岗位尚或经领导批准在其他上所工作时而造成的负伤或死亡。 4、职业性疾病,以及由此而造成死亡。 5、乘坐本单位的机动车辆去开会、听报告、参加行政指派的各种劳动乘坐本单位指定 上下班接送的车辆上下班,索乘坐的车发生非本人所应负责的意外事故,造成职工负伤 或死亡。 6、职工虽然不在生产或工作岗位上,但由于企业设备、设施或劳动的条件不良而引起的 负伤或死亡。 十一、职工因发生事故所受的伤害分为: 1、轻伤:指负伤后需要歇工 1 个工作日以上,低于国标 105 日,但未达到重伤程度的失 能伤害。 2、重伤:指符合劳动部门《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意见》中所列情形之一的伤害,损失工 作日综合超过国标 105 日的失能伤害。 3、死亡。 十二、发生无人员伤亡的生产事故,按经济损失程度分级: 1、一般事故:经济损失不足 1 万元的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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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汇编饭厅从业人员健康经营许可证申请材料-食品安全岗位职责

食品安全管理机构职责 一、食堂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1、负责人:马风台(企业法人) 2、安全管理人员:师巧云 3、成员:陈顺清、袁异星、黄凤美、肖光淑、任学顺、宋会聚、韩 凤玲 二、负责人岗位职责: 对本公司的食品卫生安全负全面责任。 三、安全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1、组织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律知识培训。 2、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督促 检查。 3、检查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状况并记录,严防食物中毒,对检 查中发现的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的行为及时制止并提出处理意见。 4、加强食品采购索证、验收、台账登记、贮存的管理。 5、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督促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病症 的人员调离相关岗位。 6、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档案。 7、接受配合食品药品监督部门对本单位的食品安全进行监督检查, 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对提出的 整改意见负责落实,并及时向企业领导报告。 福建莆田华腾实业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食堂岗位职责 1.采购员岗位职责 1.1 认真学习掌握《食品卫生法》。 1.2 采购食品及其原料,应当按遵国家有关规定索取检验合格证或化 验单、卫生许可证等。 1.3 凭中心负责人签发的采购单购物,外出采购必须双人同行,一人 不外出采购;及时准确掌握市 场信息,按批发价进货,杜绝电话采购,人情采购等现象;负责公布 各类食品商场价进货价,接 受总务部监督。 1.4 采购大宗物品早点类食品应到经膳食中心审核认定的厂商处购 买。采购食品要做好品名、厂 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等登记工作,“三无”食品一律不得购买。 1.5 采购蔬菜应到经膳食中心审核后指定的商场按批发价进货,采购 蔬菜必须新鲜、无毒。 1.6 采购要一看、二摸、三闻、四复秤。杜绝采购劣质、变质、高价 食品的现象。 1.7 回单位后二人以上(其中一人为管理人员)复秤并详细记载、签 单,无采购员、保管员、卫生 监督员轮值人员签字认可,中心负责人就拒绝签验购物发票,财务 人员就拒绝入帐。 1.8 及时会计结清帐目,不得拖欠客户货款,所欠客户货款谁经谁 负责结清。 1.9 采购过程中如有营私舞弊现象,一经查实将除按实赔偿外,给予 相应的经济处罚。 1.10 尊重领导,团结同事,服从分配,遵守劳动纪律食堂各项规 章制度,坚守岗位,禁止带客户 进入食品生产场所,加强食堂安全戒备防范。 2.厨师岗位职责 2.1 保证员工的用餐,主副食要保质保量,花样多,并按时开饭,保 证饭菜美味可口。 2.2 与食堂其他人员共同承担食堂卫生保洁工作,认真执行《食品安 全法》,做到食堂窗明几净,一 尘不染,餐具清洁,按期消毒,生熟分开,放置整齐,厨具无油污, 个人讲究卫生,做到上班时穿 工作服、戴工作帽、戴口罩,不穿工作服上厕所,便后洗手,常修指 甲,售卖食品一律用饭夹子等。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食品医药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5.5 KB 时间:2026-04-26 价格:¥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