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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制度】-15-工伤事故管理制度

XX 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工伤事故管理制度 一、事故的分类 1、人身伤亡事故。凡属本公司职工(包括计划内的临时工),在生产区域所发生 的和生产有关的伤亡事故。 2、火灾事故。由于火灾造成的人身伤亡或一定的物质财产损失的事故。 3、爆炸事故。在生产过程中由于某种原因引起的爆炸,造成人身伤亡或一定的物 质财产损失的事故。 4、设备事故。由于某种原因引起的机械设备、工艺设备、动力设备、贵重仪器仪 表和工具的非正常损坏(包括设备管线发生故障)。 5、交通事故。凡是车辆交通肇事所造成的一定的车辆损坏、物质财产损失和人身 伤亡(包括非职工的乘客民工、行人等)事故。 6、质量事故。由于混、串成品或其它事故原因引起的质量事故(另由专门部门管 理上报)。 7、其它事故。 二、事故的性质 为了便于事故管理,按事故性质划分为上报事故、一般、轻微、恶性未遂事故四种。 1、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都称之为上报事故。 (1)死亡一人或重伤一人。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价值在 1000 元以上者(包括 1000 元); (3)装置因事故造成停工,大面积停电,包括两套装置,两个变电所全停的电气 事故。 (注:上报事故包括重大事故,重大事故的条件按国家规定。) 2、凡合乎下列条件之一者,均为一般事故: (1)轻伤一名,休假治疗八小时以上; (2)造成直接损失 100 元至 1000 元者(包括 1000 元在内)。 (3)除急性中毒造成死亡或丧失劳动能力以外,一般急性中毒均按轻伤处理; 3、凡未达到上述 1、2 条中任何一项者,均属于轻微事故。 4、重大恶性未遂事故。未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但性质恶劣(如设备超负荷造成降 低设备使用寿命,起吊浇铸包高空掉落,高压气瓶高处跌落尚未引起爆炸,检修中误 送电侥幸未造成触电伤亡等)或作业操作严重不正常给设备带来重大隐患,或严重影 响了设备使用寿命。 三、事故的管理 1、事故的分管: (1)人身伤亡、爆炸,由安全科负责管理; (2)机械动力设备事故(包括停水、停电、停产造成的停产事故),压力容器的 爆炸事故,由设备动力科负责管理; (3)作业操作、工艺技术等原因造成的停产事故由生产科和技术科负责管理; (4)发生产品质量事故由质管科负责管理; (5)交通事故和生活区的一切火灾事故均由保卫科负责管理。 2、事故调查及处理: (1)发生上报事故时,主管负责人立即组织安全、技术、劳资、保卫、生产、工 会等部门,组成调查组迅速进行调查,必要时请劳动部门和上级有关部门参加调查, 查清事故经过,确定事故原因,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3、事故统计的上报: 各类事故按严重程度分为三级管理,上报事故统一由上级主管部门掌握管理,统 称上报事故(写有专题书面报告)。一般事故和恶性未遂事故由公司负责管理。轻微事 故由分公司自行掌握处理。 (1)当发生上报事故时,事故单位除立即采取措施外,并通知安技科和有关部门 以及公司领导,及时抢救和调查在抢救中要保护好现场。主管安全的负责人将事故及 原因在 24 小时内上报主管部门,事后要由事故主管部门认真填写事故调查报告书,由 安全技术科于事故发生后半月内报主管部门。 (2)当发生一般事故时,事故单位除立即采取措施之外,必须马上通知安全科, 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切实做到“三不放过”。并要求在事故发生五天内填写好事故报告 报送公司。 (3)当发生轻微事故时,发生事故的当班班长应报告主管领导处理。 (4)各分公司安全部门应将各类事故于每月 27 日前汇总报安全科。由主管负责 人汇总于月底前向上级报告。 (5)各部门事故调查、分析、登记、统计、报告和处理等,必须严肃认真,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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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安全】-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制度

XX 建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一、目的 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事故发生 后带来的各种损失和影响,根据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集团公司有关要求,特制 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各分公司、区域项目部。 三、职责 1、工程部、人力资源部、总经办、安全质量部、法律办负责牵头制定事故报告及 调查处理制度,负责对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的解释。 2、公司工程部、人力资源部、各分公司(区域项目部)及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监 督本制度的实施。 3、各分公司根据本制度及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分公司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分 公司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制度。 第二章 管理规定 一、事故报告规定 1、发生一般安全事故(包括无人员死亡或可能引起人员死亡的事故,一次受伤在 2 人以下的事故,以及直接经济损失 1 万以内的事故),现场相关人员应立即上报分公司 (项目)领导和安全管理员,由事故发生分公司(项目)上报公司安质部。 2、发生较严重的安全事故(发生或有可能引起人员死亡的安全生产事故,一次性 3 人(含)以上受伤事故,以及直接经济损失 1 万以上(含)的事故),现场有关人员 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负责人必须第一时间向公司汇报,同时报告工程部、人 力资源部和设备物资部,人员死亡的事故还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如实报告当地负有安 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3、事故发生单位应保护好事故现场,及时通知急救、医疗等相关部门,迅速采取 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事故报告要求清楚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 场所、详细经过、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原因分析等信息,事故分析报告表经相关负 责人签字确认,在事故发生之日起 24 小时内上报,并要求做到及时、准确、完整,不 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4、根据事故性质、伤亡程度、影响范围等,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事故经过上报 设备物资部、人力资源部,由其上报保险公司。 二、事故调查规定 1、分公司(项目)发生一般安全生产事故,由工程部参与,分公司(项目)领导 牵头组织生产、技术、安全等有关人员及工会组成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 2、发生较严重的安全事故,由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协调配合主管部门组织事故调 查组进行调查;主管部门未组织调查的事故,由安质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调查, 分公司总经理落实组织相关人员对事故进行调查。 3、事故调查应查明原因、过程及伤亡损失情况,确定事故责任者,提出事故处理 意见和防范措施,由事故发生单位写出事故调查分析报告,上报公司安质部备案。 三、事故处理规定 1、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当及时组织救治,防止事故扩大化,尽量减少事 故损失和影响,同时开展工伤预防的宣传和教育。 2、事故发生单位负责对一般工伤员工救治、护理、慰问、困难解决等善后工作的 管理,重大工伤和工会共同管理,并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劳动安全工作的监督检 查。 3、分公司(项目)所发生符合工伤的事故,由事故单位负责申报工伤以及劳动能 力鉴定。 4、员工因工负伤,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药费、检查费、化验费、治疗费、手 术费、材料费、诊疗费、住院费、就医路费及挂号费,由所在分公司或项目先行垫付, 需向公司借款的,应经总经办、财务部、人力资源部会签报公司审批同意。医疗终结后, 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向社保机构统一结算,分公司协助办理,人力资源部予以指导。受 伤人员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 伤人员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 具体标准按照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5、事故发生单位严格按照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处理安全生产事故:即事故原因 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责 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生产部应认真分析事故,并根据事故性质及严重程度按公 司有关要求进行通报及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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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例起重伤害事故汇编案例

起重事故案例汇编 “安全责任重于泰山”。企业的安全生产关系到职工生命和企业财产的安 全,关系到企业效益和社会的稳定。因此搞好企业的安全生产是各级领导、全体 员工的神圣职责。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这是安全管理的一贯方针,为更好落实这一方针, 进一步强化广大干部和职工的安全和防范意识,起重专业安全管理小组人员,汇 集了我公司及冶金企业近十年来发生的 30 起典型的起重事故案例,将他们编辑 在一起,希望全体员工要紧密结合安全生产实际、思想实际和作业特点,认真借 鉴他人用鲜血和生命换来的教训,举一反三,防微杜渐,克服侥幸麻痹思想,增 强“我要安全”的意识,提高自己的技能,落实我要“我要安全”的责任,从我 做起,从本岗位做起,从预防的角度上狠下工夫,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防 止同类事故在我公司发生。 案例 1:检查时独自行走,小车开动轧断手指 伤亡人员概况 一、事故简单经过 1993.11.24 日,某钢铁公司电炉厂,电工黄某(男、25 岁,七级电工)对天 车进行电气检查,检查完天车滑线想下车,脚被平台斜拉支撑绊了一下,身 体绊倒,本能地用手扶物保持身体平衡,左手扶到天车小车道轨上,小车正 好开过来轧到黄某手上,将其左手拇指、食指、中指轧掉。事故发生后,黄 某自己走到天车端粱安全门处把紧急开关关掉,向天车司机打了招呼。此事 造成黄某重伤。 二、事故原因 A、趁天车运行间隙黄某登车,上车时没有断开安全开关,也没有和司机打 招呼,司机根本不知道。 B、电工工作至少两人一起,单人作业违反规定。 C、天车上行走脚下确认不够。 三 防范措施 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做好交叉作业的联系。 案例 2:对吊物重量确认不清,物落伤人致死 一、 事故经过 2001.7.17 日,某钢铁公司氧气厂,2#、3#空压机过滤器到货卸车,用 8T 汽 车吊停在货车尾处卸车,第一件顺利吊下,此时,任某(男,28 岁,大学, 机动科长)同刘某从厂房出来,站在第一件西侧讨论其用途,14:35 吊第二 件,当把空气过滤器主体吊出货车槽开始下落时,箱体主体的西南下角蹭挂 货车右边槽上方,箱体急速向南偏甩,同时汽车吊车头翘起,吊物迅速下落, 将站在吊物旋转半径内的任某砸住,营救无效死亡。 二、 事故原因 a) 吊车司机对吊物重量确认不清,估计偏轻,违章冒险操作。 b) 起重作业管理不善,没有配备专业起重指挥及司索工。 c) 卸货位置不当,任某站位不当。 三、 防范措施 起重作业必须坚持“十不吊”,起重作业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操作。 案例 3: 一、 事故经过 2001.1.8 日,某钢铁公司炼钢厂转炉检修,从事拆运吸尘管道(管道长 10.85 米,总重 8.27 吨)作业,铆工刘某、起重工刘某确认管道吊耳并估算重量为 4 吨左右,选择 2 吨倒链一个及ф15.5mm 钢丝绳分别栓挂在管道东西两侧的吊 耳上,10:40 左右,4#天车司机滕某在生产科副科长张某指挥下,在管道自 转 90 度情况下,将 4#天车开到西侧 2#混铁炉处,此时,吊装用的倒链和钢 丝绳突然断裂,管道坠落至 2#混铁炉过桥上,将正在 2#混铁炉过桥上工作的 张某(男,30 岁,高中,混铁炉班长)击中头部,当场死亡,同一起作业的 许某受轻伤。 二、 事故原因 A、吊索具严重超负荷,没有采取防止物体自转措施。 B、天车工对 2#混铁炉出铁口前作业人员的位置确认失误。 三、 防范措施 起重操作必须规范作业,必须履行全部安全确认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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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场安全生产责任制(11)

淡泊管理书局--更多优质文档资料请加微信:wh67175577 或 yzh374936 淡泊管理书局--更多优质文档资料请加微信:wh67175577 或 yzh374936 商超消防∕安全生产责任制 1 范围 为贯彻执行“安全生产、预防为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以 及“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生产中消防安全工作的 领导和管理,防止和减少消防生产安全事故,保障职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 《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特制定本商场消防∕安全生产责任 制。 本责任制适用于本商场消防安全生产管理。 2 引用标准、术语 2.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70 号) 2.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2.3 安全生产责任制: 是各级领导应对本单位安全工作负总的领导责任,以及各 级工程技术人员、职能科室和生产工人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安全工作应负的责 任,是根据“管生产的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企业各级领导和各类人员明确地规 定了在生产中应负的安全责任。这是企业岗位责任制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企业中 最基本的一项安全制度,是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核心。 2.4 安全生产委员会(简称“安委会”):也称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由本商场主 要负责人组成的领导机构,是领导本商场安全生产的组织机构。其下设置本商场 安全生产办公室,具体落实本商场安委会决议。 3.管理职责 3.1 安全生产委员会消防∕安全职责 3.1.1 安全生产委员会的设立应符合《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及深圳市有关规 定的要求;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在总经理的领导 下负责本商场的日常消防安全生产工作; 3.1.2 负责对员工进行安全思想和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对新入职的员工进行商场 级安全教育,组织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开展职业卫生知识教 育,开展各种消防安全活动; 3.1.3 组织制订、修订本商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编制安全措施 计划,提出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淡泊管理书局--更多优质文档资料请加微信:wh67175577 或 yzh374936 淡泊管理书局--更多优质文档资料请加微信:wh67175577 或 yzh374936 3.1.4 主持、组织每月一次消防安全大检查,贯彻事故隐患整改制度,协助和督 促有关部门对查出的隐患制订防范措施,检查隐患整改工作; 3.1.5 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及大修、技措工程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试车投 产工作,使其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3.1.6 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委会会议,听取并研究解决生产经营中存在的重大安全 隐患和问题,落实经费保障措施。 3.1.8 负责各类事故汇总统计上报工作,并建立、健全事故档案。主持或配合人 身伤亡、火灾、爆炸事故的调查处理,参加各类上报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工伤鉴 定工作; 3.1.9 按国家和商场有关规定,负责制订职工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并督促有关 部门按规定及时发放和合理使用; 3.1.10 督促商场有关部门做好商场工业卫生和劳动保护工作,不断改善劳动条 件; 3.1.11 负责对商场各部门的安全考核评比工作,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推广 安全生产科研成果、先进技术及现代安全管理方法; 3.1.12 检查督促有关部门搞好安全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 3.1.13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网,指导基层安全工作,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委员会 成员会议,提高商场安全生产委员会各部门成员的技术素质、安全意识; 3.1.14 对在消防、安全生产中有贡献者或事故责任者,提出奖惩意见; 3.1.15 组织义务消防队,并对其进行业务技术指导训练。经常对员工进行防火 知识教育、灭火训练和逃生技能训练; 3.1.16 负责健全商场防火档案,对部门、仓库的防火重点部位重点管理。 3.2 总经理(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消防∕安全职责 3.2.1 贯彻执行国家《中华人们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们共和国消防法》 以及本商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全面负责本商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2.2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责任制,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教育培训 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奖惩制度和事故调查处理等制度; 3.2.3 针对本商场生产经营的特点,批准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计划,为消防安 全管理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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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规定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规范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职责、流程、要求和方法,并确定公司的事故隐 患判定标准,特制定本规定。 2 术语和定义 2.1 事故隐患:即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简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 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 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 理上的缺陷。 2.2 重大事故隐患,根据北京市判定标准确定的事故隐患,需报告政府主管部门, 由其督办。 2.3 重点事故隐患是指高危/法规不符合项,部门不能自行解决,需公司直接组 织治理,由公司专业技术小组负责验收的事故隐患。 2.4 轻微事故隐患是指部门内部能自行解决,由责任部门验收的事故隐患。 轻微事故隐患发生现场、班组或岗位可以立即采取措施消除的隐患,不分级,不 纳入台帐和统计分析; 3 工作职责 3.1 总经理:按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负责组织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各项工 作,并具体负责:批准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和工作指导书,向上级申报隐患排 查治理费用预算,批准本公司重点危险源清单和隐患排查重点部位清单,每季度 至少参加一次公司综合安全检查,批准重大隐患和重点事故隐患的评估报告和治 理方案,批准重大隐患和企业重点事故隐患的事故隐患治理验收报告,批准事故 隐患排查治理考核和奖惩结果。 3.2 HSE 部门:按公司事故隐患治理责任制的要求,负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各项 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负责对各部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具 体组织并参加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考核和奖惩工作:组织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业技 术组的日常管理和培训,审核需总经理批准的资料、批准作业岗位的安全操作规 程、组织并委托办理外部检测、评价和评审等。 3.3 各部门:按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负责本部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各项 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并按本规定的内容具体负责:组织编制 本部门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组织编制本部门专业的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组织本 部门风险识别和隐患排查治理重点部位的确定工作,组织部门班组的日常隐患排 查,及时报告本部门发现的重大隐患和重点隐患,组织本部门一般隐患的分析和 治理。 4 工作要求 4.1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 4.1.1 公司下列部门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重点部门,重点部门应将公司事故隐患 排查治理责任制的职责内容,分解到本部门相关岗位: ----HR 部门 ----生产部门; ----工程部门; ----物料部门; ----质量部门: ----各生产线。 4.1.2 作业人员的岗位隐患排查治理职责,应在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内规定;具体 执行公司安全操规程要求。 4.2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业技术组的建立和管理 4.2.1 公司成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业技术组,由 HSE 工程师任组长,具体名单 见附件附件 1《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业技术小组名单》,名单由公司总经理批准, 并根据实际情况每年调整一次,具体由 HSE 部门负责组织。 4.2.2 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业技术组的工作任务是: ----按专业特长,参加专业相关的事故隐患排查活动,包括各类安全检查、专业 安全评估等; ----针对隐患排查发现的隐患,进行分析并提出隐患分类分级、隐患治理等建议; ----参加审查事故隐患治理方案或措施; ----参加对事故隐患治理的验收,包括对治理效果进行评价; ----参加对事故隐患统计资料的分析,提出相关隐患预防、事故预警的建议。 4.2.3 HSE 部门负责专业技术组的日常管理和培训,专业组每月至少集中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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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重预防体系建设隐患排查治理-百大行业双体系实施指南-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和规范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落实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 查治理主体责任,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防止和减少生产安 全事故,保障职工生命和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2.依据 依据《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化工企业事故隐 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山东省井工开采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 生产经营单位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认定办法》(试行)、《山东省人民政 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完善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通知》(鲁政 办字〔2016〕36 号)、《关于加快推进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两个 体系建设的工作方案》(鲁安办发〔2016〕10 号)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文件 要求。 3.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简称事故隐患)的排查与治理。 4.职责 4.1 作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和防控的责任主体,公司应当建立健 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完善事故隐患自查、自改、自报的管理机制,落实从 主要负责人到每位从业人员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责任,并加强对落实情况 的监督考核,保证隐患排查治理的落实。 4.2 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各分管负责人 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 4.2.1 企业主要负责人保证隐患治理资金投入,及时掌握重大隐患治理情 况,治理重大隐患前督促有关部门制定有效的防范措施。 4.2.2 企业分管负责人负责督促、检查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实情况, 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向主要负责人报告 重大情况,对本单位无力解决的重大隐患,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报告。 4.3 办公室负责公司(厂)级安全检查的组织、实施、验证,同时应当如 实记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并向从业人员通报;负责公司各类事故隐患排查、 评估、整改的评审评价工作;负责各单位上报事故隐患的统计、汇总工作;负责 定期组织各专业职能管理部门和各专业技术委员会或人员评审、修订安全检查 (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安全检查表,不断提高安全检查深度和广度。 4.4 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负责组织本部门安全生产检查, 落实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整改。所属专业职能科室、车间、工段(班组)负责本 单位或本专业安全生产检查及事故隐患的排查、评估、整改的评审评价工作;负 责事故隐患的原因分析、倒查和统计上报工作。同时应当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排查 治理情况,并向从业人员通报。 5.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基本要求 5.1 隐患排查治理是企业安全管理的基础工作,应根据生产运行特点,制定 安全检查计划,明确检查的目的、内容、要求,并编制《安全检查表》(附录 F, 各专业检查表见附件)。 5.2《安全检查表》应包括检查项目、检查内容、检查标准或依据、检查结 果等内容。安全检查时应按照安全检查表内容逐项进行检查,建立《安全检查台 账》(附录 A)、《事故隐患整改台账》(附录 B),并与安全目标责任考核挂钩。 5.3 编制安全检查表的主要依据: (1)国家安全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企业安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 规程; (2)国内外事故案例和企业以往的事故情况; (3)生产装置危险有害因素辨识报告; (4)分析人个人的经验和可靠的参考资料; (5)有关研究成果,同行业或类似行业检查表等。 5.4 企业应定期组织对安全检查表进行评审、修订和完善,并做好检查人员 的培训工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及时对安全检查表进行修订: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587 KB 时间:2025-11-19 价格:¥2.00

双重预防体系部分行业模板-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和规范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落实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 查治理主体责任,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防止和减少生产安 全事故,保障职工生命和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2.依据 依据《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化工企业事故隐 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山东省井工开采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 生产经营单位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认定办法》(试行)、《山东省人民政 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完善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通知》(鲁政 办字〔2016〕36 号)、《关于加快推进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两个 体系建设的工作方案》(鲁安办发〔2016〕10 号)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文件 要求。 3.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简称事故隐患)的排查与治理。 4.职责 4.1 作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和防控的责任主体,公司应当建立健 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完善事故隐患自查、自改、自报的管理机制,落实从 主要负责人到每位从业人员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责任,并加强对落实情况 的监督考核,保证隐患排查治理的落实。 4.2 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各分管负责人 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 4.2.1 企业主要负责人保证隐患治理资金投入,及时掌握重大隐患治理情 况,治理重大隐患前督促有关部门制定有效的防范措施。 4.2.2 企业分管负责人负责督促、检查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实情况, 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向主要负责人报告 重大情况,对本单位无力解决的重大隐患,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报告。 4.3 办公室负责公司(厂)级安全检查的组织、实施、验证,同时应当如 实记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并向从业人员通报;负责公司各类事故隐患排查、 评估、整改的评审评价工作;负责各单位上报事故隐患的统计、汇总工作;负责 定期组织各专业职能管理部门和各专业技术委员会或人员评审、修订安全检查 (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安全检查表,不断提高安全检查深度和广度。 4.4 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负责组织本部门安全生产检查, 落实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整改。所属专业职能科室、车间、工段(班组)负责本 单位或本专业安全生产检查及事故隐患的排查、评估、整改的评审评价工作;负 责事故隐患的原因分析、倒查和统计上报工作。同时应当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排查 治理情况,并向从业人员通报。 5.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基本要求 5.1 隐患排查治理是企业安全管理的基础工作,应根据生产运行特点,制定 安全检查计划,明确检查的目的、内容、要求,并编制《安全检查表》(附录 F, 各专业检查表见附件)。 5.2《安全检查表》应包括检查项目、检查内容、检查标准或依据、检查结 果等内容。安全检查时应按照安全检查表内容逐项进行检查,建立《安全检查台 账》(附录 A)、《事故隐患整改台账》(附录 B),并与安全目标责任考核挂钩。 5.3 编制安全检查表的主要依据: (1)国家安全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企业安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 规程; (2)国内外事故案例和企业以往的事故情况; (3)生产装置危险有害因素辨识报告; (4)分析人个人的经验和可靠的参考资料; (5)有关研究成果,同行业或类似行业检查表等。 5.4 企业应定期组织对安全检查表进行评审、修订和完善,并做好检查人员 的培训工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及时对安全检查表进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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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资料-8.人工挖孔桩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要点GDAQ3208

人工挖孔桩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要点 GDAQ3208 一、工程概况 (一)桩基上部工程的整体结构概况。如:结构形式、层数、层高、总高、建筑面积、建筑功能等。 (二)桩基工程本身的工程概况。如:数量、承重方式、断面形状、桩下持力层以及所处地理位置的相应地 质资料(土质、埋深、地下水位高低、有无淤泥、流砂等特殊土层)等。 (三)施工现场周围环境情况。如:所处地段状况、桩孔离周边建(构)筑物的距离、挖桩施工时降低地下 水位会否对建(构)筑物产生不利影响、建议采取什么保障措施等。 (四)按合同要求施工中需要采取的措施。如:工期要求、施工程序要求与其他分部分项工程的交叉作业状 况等。 (五)人工挖孔桩应符合《关于限制使用人工挖孔灌注桩的通知》(粤建管字[2003]49 号)的要求。 二、施工准备 (一)场地平整,做好现场排水,并做到水通、电通、道路通。 (二)查阅有关档案资料,调查了解施工现场地上、地下的障碍物。如:地下电缆、上下水管道、旧墙基、 旧人防工程等及其分布情况,并针对情况提出预防事故的方案。 (三)熟悉桩基础工程设计图纸、说明及施工要求,以及完整的地质勘察报告书,以掌握施工区域各层土质 的物理力学性质,桩持力层的岩土特征及埋深、地下水位及分布情况。 (四)备齐挖孔施工机具、气体检测仪、模板、空压机及风管、水泵、照明及动力电器以及土建钢筋混凝土 工程的施工机具等,并明确各种机具的安全使用规程。 (五)绘制桩基施工及安全设施平面布置图,编制挖孔桩施工工期控制计划。 三、施工组织与管理 (一)人工挖孔桩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队伍施工。明确项目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挖孔桩工程的现 场负责人,必须熟练掌握人工挖孔的施工方法、法规、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技术知识。 (二)按施工方案中制订的安全技术措施,以及有关的安全技术规范、规程的要求,开工前由项目部向全体 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做好书面的交底工作。 (三)参加挖孔作业的工人应是 18~35 岁男性青年,事先必须进行身体检查,凡患有精神病、高血压、心 脏病、癫痫病、聋哑及其他不宜井下作业的人等不能参与施工。 (四)现场设专人做好挖孔桩施工记录,并负责对安全施工实施跟踪监督,做好监督记录。 四、施工工序流程 场地平整 → 放线定桩位及高程→ 建议每条桩进行超前钻→ 开挖第一节桩孔土方→ 支护壁模板放附加钢筋 → 浇筑第一节护壁混凝土 → 检查桩位(中心)轴线 → 架设垂直运输架 → 安装电动葫芦(铁辘轳)→ 安装吊 桶、照明、活动盖板、水泵、通风机等 → 开挖吊运第二节桩孔土方(修边)→ 先拆第一节支第二节护壁模板(放 附加钢筋)→ 浇第二节护壁混凝土 → 检查桩位(中心)轴线 → 逐层往下循环作业 → 开挖扩底部分 → 检查验 收 → 吊放钢筋笼 → 放混凝土溜筒(导管)→ 浇筑桩身混凝土(随浇随振)→ 插桩顶钢筋。 五、孔桩施工安全技术要点(或要求) (一)多孔同时开挖施工时,应采取间隔开挖的方法。相邻的桩不能同时挖孔,必须待相邻桩孔浇筑完混凝 土之后才能开挖,以保证土壁稳定。 (二)桩孔下挖过程中,必须按照挖一节土(每挖深 50~80cm),做一节护壁或安放一次工具式钢筋防护笼。 桩孔垂直度和直径尺寸应每挖一节检查一次,发现偏差及时纠正,以免误差积累过大,造成倾斜或塌方。 (三)挖孔桩孔口,应设水平活动安全盖板。当吊桶提升到离地面高 1.8m 左右(超过人高)时推活动盖板 关闭孔口,手推车推至盖板上,卸土后再开盖板下吊桶吊土,以防土块和工具掉入孔内伤人。最上一节混凝土 护壁在井口处高出地面 25cm(厚度与护壁相同),以防地面水流入井孔内或脚踢杂物入孔内。孔井口边 1m 范围 内不得有任何杂物,堆土应在孔井口边 1.5m 以外。 (四)桩底扩孔应间隔削土,留一部分土作支撑,待浇筑混凝土前再挖,此时宜加钢支架支护,浇筑混凝土 前再拆除。 (五)挖孔桩施工一般不得在孔内放炮破石,若遇特殊情况,非在孔内放炮不可时,需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 施,并报请主管部门审批,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六)挖孔、成桩必须严格按图施工,若发现问题需要变更,应及时与设计负责人联系,孔桩护壁后在无可 靠的安全技术措施条件下,严禁破石修孔。挖孔、扩孔完成后,应及时组织验收并浇筑混凝土,特别是孔壁为 砂土、松散填土、软土等不良土壤时不得隔夜浇筑混凝土,以免塌孔。护壁混凝土拆模,须经现场技术负责人 批准。 (七)正在开挖的井孔,每天上班前应随时注意检查卷扬机、支腿、钢丝绳、挂钩(保险钩)、提桶超高限 位装置等,应对井壁、混凝土护壁的状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八)挖孔人员上下孔井,必须使用安全爬梯;井下需要工具,应该用提升设备递送,禁止向井内抛掷。井 孔上、下应有可靠的通话联络,如对讲机等。 (九)挖孔桩作业人员下班休息时,必须盖好孔口,或用高于 80cm 的护身栏将井口封闭围挡。 (十)夜间一般禁止挖孔作业,如遇特殊情况需夜间挖孔作业时,须经现场负责人同意,并有安全员在场。 (十一)井下操作人员连续工作时间,不宜超过 4h,应及时轮换。 (十二)现场施工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安全带,安全带接绳由孔上人员负责随作业而加长,井下有人操作 时,井上配合作业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 (十三)孔底如需抽水时,必须在全部井下作业人员上地面后进行。 (十四)井孔内一律采用 12V 安全电压和防水带罩灯照明,井上现场可用 24V 低压照明。现场用电均须安装 漏电保护装置。 (十五)下井之前,应用气体检测仪对井内空气进行抽样检测并做好记录,发现有害气体含量超过允许值, 应用鼓风机向孔底通风(必要时送氧气),然后方能下井作业。施工中应有可靠通风措施。在医院或其他有毒物 质存放区施工,应先检查有毒物质对人体的伤害程度,再确定是否采用人工挖孔的施工方法。 (十六)人工挖孔桩孔口周边必须设置防护栏杆,并设置警示标志。 (十七)结合工程特点采取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包括紧急应急措施和应急预案。 六、成孔验收及桩身钢筋混凝土工程 (一)桩挖至设计标高时,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按设计要求进行验 收。 (二)参加验收的各方人员,应认真做好记录,按检验报告要求签字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三)桩孔验收合格后,立即进行桩身钢筋笼吊装就位,钢筋笼入孔吊装时要防止碰撞破坏孔壁。 (四)浇筑桩身的混凝土坍落度以 10cm 左右为宜。浇筑第一步混凝土时待下料高出扩孔顶标高 30cm 左右再 振捣,以后每步浇 1.5m 高,随浇随振捣密实。在浇筑混凝土过程中(对无护壁桩而言)如发现孔壁土有塌落现 象,须及时采取措施后再继续浇筑。 (五)一根桩的混凝土必须当天连续浇筑完。当孔壁有砂土层时,应将混凝土浇筑超过砂土层再振捣。孔内 振捣混凝土应该用绳系牢振捣器,放到孔内振捣,禁止人下到孔内振捣。 (六)正在浇筑混凝土的桩孔周围 10m 半径内,其他桩内不能有人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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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故隐患管理规定

重大事故隐患管理规定 (劳部发[1995]322 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的管理,预防重大事故 的发生,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导致重大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隐患。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组织和社会公共场所(以下统称单位)。 第二章 评估和报告 第四条 重大事故隐患根据作业场所、设备及设施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 缺陷,可能导致事故损失的程度分为两级: 特别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死亡 50 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 1000 万元以上的事故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死亡 10 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 500 万元以上的事故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的具体分级标准和评估方法由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第五条 特别重大事故隐患由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评估。 重大事故隐患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会同主管部门组织评估。 第六条 重大事故隐患评估费用由被评估单位支付。 第七条 单位一旦发现事故隐患,应立即报告主管部门和当地人民政府,并申请对单位存在的 事故隐患进行初步评估和分级。 第八条 主管部门和当地人民政府对单位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进行初步评估和分级,确定存在重 大事故隐患的单位。重大事故隐患的初步评估结果报送省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和主管部门,并申 请对重大事故隐患组织评估。 第九条 经省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和主管部门评估,并确认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单位应编写重 大事故隐患报告书。 特别重大事故隐患报告书应报送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并应同时报送当地人民政府 和劳动行政部门。 重大事故隐患报告书应报送省级劳动行政部门和主管,并应同时报送当地人民政府和劳动行政 部门。 第十条 重大事故隐患报告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事故隐患类别; (二)事故隐患等级; (三)影响范围; (四)影响程度; (五)整改措施; (六)整改资金来源及其保障措施; (七)整改目标。 第三章 组织管理 第十一条 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单位应成立隐患管理小组。小组由法定代表负责。 第十二条 隐患管理小组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掌握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的分布,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及其程度,负责重大事故隐患的现 场管理; (二)制定应急计划,并报当地人民政府和劳动部门备案; (三)进行安全教育,组织模拟重大事故发生时应采取的紧急处置措施,必要时组织救援设施、 设备调配和人员疏散演习; (四)随时掌握重大事故隐患的动态变化; (五)保持消防器材、救护用品完好有效。 第十三条 省级以上主管部门负责督促单位对重大事故隐患的管理和组织整改。 第十四条 省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会同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评估,监督和检 查单位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整改。 第十五条 各级工会组织督促并协助单位对重大事故隐患的管理和整改。 第十六条 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应负责处理、协调重大事故隐患管理和整改中的重大问题, 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签发《重大事故隐患停产、停业整改通知书》。 第四章 整 改 第十七条 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单位,应立即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难以立即整改的单位应采 取防范、监控措施。 第十八条 对在短时间内即可能发生重大事故的隐患,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可按有关法律规 定查处;也可以报请当地人民政府批准,指令单位停产、停业进行整改。 第十九条 按到《重大事故隐患停产、停业通知书》的单位,应立即停产、停业进行整改。 第二十条 完成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的单位,应及时报告省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申 请审查验收。 第二十一条 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资金由单位筹集,必要时报请当地人民政府和主管部门给予支 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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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人工挖孔桩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要点GDAQ3208

人工挖孔桩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要点 GDAQ3208 一、工程概况 (一)桩基上部工程的整体结构概况。如:结构形式、层数、层高、总高、建筑面积、建筑功能等。 (二)桩基工程本身的工程概况。如:数量、承重方式、断面形状、桩下持力层以及所处地理位置的相应地 质资料(土质、埋深、地下水位高低、有无淤泥、流砂等特殊土层)等。 (三)施工现场周围环境情况。如:所处地段状况、桩孔离周边建(构)筑物的距离、挖桩施工时降低地下 水位会否对建(构)筑物产生不利影响、建议采取什么保障措施等。 (四)按合同要求施工中需要采取的措施。如:工期要求、施工程序要求与其他分部分项工程的交叉作业状 况等。 (五)人工挖孔桩应符合《关于限制使用人工挖孔灌注桩的通知》(粤建管字[2003]49 号)的要求。 二、施工准备 (一)场地平整,做好现场排水,并做到水通、电通、道路通。 (二)查阅有关档案资料,调查了解施工现场地上、地下的障碍物。如:地下电缆、上下水管道、旧墙基、 旧人防工程等及其分布情况,并针对情况提出预防事故的方案。 (三)熟悉桩基础工程设计图纸、说明及施工要求,以及完整的地质勘察报告书,以掌握施工区域各层土质 的物理力学性质,桩持力层的岩土特征及埋深、地下水位及分布情况。 (四)备齐挖孔施工机具、气体检测仪、模板、空压机及风管、水泵、照明及动力电器以及土建钢筋混凝土 工程的施工机具等,并明确各种机具的安全使用规程。 (五)绘制桩基施工及安全设施平面布置图,编制挖孔桩施工工期控制计划。 三、施工组织与管理 (一)人工挖孔桩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队伍施工。明确项目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挖孔桩工程的现 场负责人,必须熟练掌握人工挖孔的施工方法、法规、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技术知识。 (二)按施工方案中制订的安全技术措施,以及有关的安全技术规范、规程的要求,开工前由项目部向全体 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做好书面的交底工作。 (三)参加挖孔作业的工人应是 18~35 岁男性青年,事先必须进行身体检查,凡患有精神病、高血压、心 脏病、癫痫病、聋哑及其他不宜井下作业的人等不能参与施工。 (四)现场设专人做好挖孔桩施工记录,并负责对安全施工实施跟踪监督,做好监督记录。 四、施工工序流程 场地平整 → 放线定桩位及高程→ 建议每条桩进行超前钻→ 开挖第一节桩孔土方→ 支护壁模板放附加钢筋 → 浇筑第一节护壁混凝土 → 检查桩位(中心)轴线 → 架设垂直运输架 → 安装电动葫芦(铁辘轳)→ 安装吊 桶、照明、活动盖板、水泵、通风机等 → 开挖吊运第二节桩孔土方(修边)→ 先拆第一节支第二节护壁模板(放 附加钢筋)→ 浇第二节护壁混凝土 → 检查桩位(中心)轴线 → 逐层往下循环作业 → 开挖扩底部分 → 检查验 收 → 吊放钢筋笼 → 放混凝土溜筒(导管)→ 浇筑桩身混凝土(随浇随振)→ 插桩顶钢筋。 五、孔桩施工安全技术要点(或要求) (一)多孔同时开挖施工时,应采取间隔开挖的方法。相邻的桩不能同时挖孔,必须待相邻桩孔浇筑完混凝 土之后才能开挖,以保证土壁稳定。 (二)桩孔下挖过程中,必须按照挖一节土(每挖深 50~80cm),做一节护壁或安放一次工具式钢筋防护笼。 桩孔垂直度和直径尺寸应每挖一节检查一次,发现偏差及时纠正,以免误差积累过大,造成倾斜或塌方。 (三)挖孔桩孔口,应设水平活动安全盖板。当吊桶提升到离地面高 1.8m 左右(超过人高)时推活动盖板 关闭孔口,手推车推至盖板上,卸土后再开盖板下吊桶吊土,以防土块和工具掉入孔内伤人。最上一节混凝土 护壁在井口处高出地面 25cm(厚度与护壁相同),以防地面水流入井孔内或脚踢杂物入孔内。孔井口边 1m 范围 内不得有任何杂物,堆土应在孔井口边 1.5m 以外。 (四)桩底扩孔应间隔削土,留一部分土作支撑,待浇筑混凝土前再挖,此时宜加钢支架支护,浇筑混凝土 前再拆除。 (五)挖孔桩施工一般不得在孔内放炮破石,若遇特殊情况,非在孔内放炮不可时,需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 施,并报请主管部门审批,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六)挖孔、成桩必须严格按图施工,若发现问题需要变更,应及时与设计负责人联系,孔桩护壁后在无可 靠的安全技术措施条件下,严禁破石修孔。挖孔、扩孔完成后,应及时组织验收并浇筑混凝土,特别是孔壁为 砂土、松散填土、软土等不良土壤时不得隔夜浇筑混凝土,以免塌孔。护壁混凝土拆模,须经现场技术负责人 批准。 (七)正在开挖的井孔,每天上班前应随时注意检查卷扬机、支腿、钢丝绳、挂钩(保险钩)、提桶超高限 位装置等,应对井壁、混凝土护壁的状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八)挖孔人员上下孔井,必须使用安全爬梯;井下需要工具,应该用提升设备递送,禁止向井内抛掷。井 孔上、下应有可靠的通话联络,如对讲机等。 (九)挖孔桩作业人员下班休息时,必须盖好孔口,或用高于 80cm 的护身栏将井口封闭围挡。 (十)夜间一般禁止挖孔作业,如遇特殊情况需夜间挖孔作业时,须经现场负责人同意,并有安全员在场。 (十一)井下操作人员连续工作时间,不宜超过 4h,应及时轮换。 (十二)现场施工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安全带,安全带接绳由孔上人员负责随作业而加长,井下有人操作 时,井上配合作业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 (十三)孔底如需抽水时,必须在全部井下作业人员上地面后进行。 (十四)井孔内一律采用 12V 安全电压和防水带罩灯照明,井上现场可用 24V 低压照明。现场用电均须安装 漏电保护装置。 (十五)下井之前,应用气体检测仪对井内空气进行抽样检测并做好记录,发现有害气体含量超过允许值, 应用鼓风机向孔底通风(必要时送氧气),然后方能下井作业。施工中应有可靠通风措施。在医院或其他有毒物 质存放区施工,应先检查有毒物质对人体的伤害程度,再确定是否采用人工挖孔的施工方法。 (十六)人工挖孔桩孔口周边必须设置防护栏杆,并设置警示标志。 (十七)结合工程特点采取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包括紧急应急措施和应急预案。 六、成孔验收及桩身钢筋混凝土工程 (一)桩挖至设计标高时,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按设计要求进行验 收。 (二)参加验收的各方人员,应认真做好记录,按检验报告要求签字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三)桩孔验收合格后,立即进行桩身钢筋笼吊装就位,钢筋笼入孔吊装时要防止碰撞破坏孔壁。 (四)浇筑桩身的混凝土坍落度以 10cm 左右为宜。浇筑第一步混凝土时待下料高出扩孔顶标高 30cm 左右再 振捣,以后每步浇 1.5m 高,随浇随振捣密实。在浇筑混凝土过程中(对无护壁桩而言)如发现孔壁土有塌落现 象,须及时采取措施后再继续浇筑。 (五)一根桩的混凝土必须当天连续浇筑完。当孔壁有砂土层时,应将混凝土浇筑超过砂土层再振捣。孔内 振捣混凝土应该用绳系牢振捣器,放到孔内振捣,禁止人下到孔内振捣。 (六)正在浇筑混凝土的桩孔周围 10m 半径内,其他桩内不能有人作业。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3 KB 时间:2026-01-14 价格:¥2.00

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管理协议-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协议书(总包与分包)20_secret

****有限公司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协议书 为保证郫县冶金地质生活基地一期二标段项目工程项目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 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成都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 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及操作规程,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用工、谁负责” 的原则。凡是进入工程项目经理部的施工人员和施工分包单位都要认真贯彻、落实、执行国 家,建设部及成都市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操作规程。总包单位有权对分包单位和施工人 员及其现场的住所,料场,加工场地,仓库等进行监督、检查,提出整改意见,下达隐患整 改通知书及停工,罚款处理。分包单位必须对总包单位负责。根据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划分试 行办法,分包单位进入总包单位施工必须与总包单位签订安全管理协议书。经双方协商签订 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内容如下: 总包单位:成都***有限公司 分包单位:*****有限公司 一、总包单位权利、义务与责任 (一)总包单位的权利、义务: 1、 贯彻落实国家及市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法规和管理制度。 2、 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的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检查。 3、 应严格对分包进行施工资质审查。 4、 不得与不具备施工资质或施工资质与承包内容不相符的分包单位签订合同。 5、 日常的维护和拆改工作根据施工任务性质确定负责方。有权按照成都市有关安全标 准对其进行监督检查。 6、 提供施工用电并保证符合安全标准。 7、 总包方负责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施工用电电源到 两 级配电箱,该级以下部分由分包 负责。有权按照有关安全标准对分包负责。 8、 有权按照有关安全标准对分包的施工用电设施设备进行监督检查。 9、 对于检查发现隐患有权要求分包予以整改。 10、 对分包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建立档案。有权要求分包提供现场作业的特殊工种操作人 员名单和操作证复印件。 11、 有权对分包施工区域进行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检查; 12、 有权纠正分包施工人员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查处。 13、 对于在分包施工区域内的事故隐患,应开具隐患通知单,并给与相应的处罚。 14、分包提供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5、有责任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6、有责任对分包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有责任对分包的事故隐患提出整改意见。 17、有责任对分包提出的安全生产要求提供帮助。 18、有义务提供施工现场消防安全通道和消防设备。 19、有义务在分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提供协助求援服务。 20、有义务对分包开展的安全生产活动提供帮助。 21、由于总包方责任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导致分包人员伤亡时,由总包方承担事故责任和 经济责任。 22、由于分包责任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导致总包方人员伤亡时,由分包承担事故责任和经 济责任。总包方有义务协助处理善后事宜。 23、由于双方责任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市政府有关部门的责任划分承担相应的事故责 任和经济责任。 (二)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总包方负主要或全部责任: 1、与不具备主体资质(或资格)的单位(或人员)签订建筑施工合同的; 2、所签订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中安全管理责任归属不清,或口头协议在调查中难以确认的; 3、工程总承包单位违章指挥造成的; 4、市、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派出的案件调查人员依法确认的其他属工程总承包单 位责任的。 二、分包的权利、义务与责任: (一)分包的权利与义务: 2 贯彻落实国家及市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法规和管理制度,对分包承包施工区域 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检查。 3 接受总包方的施工资质审查,并负责提供有关资料。严格按照施工资质范围施工, 不得承接超资质范围的施工任务。严格遵守《建筑法》和市有关规定,保证不将分 承包项目再次转包。 4 对分承包施工区域的安全生产负有全部责任,并对总包方的安全生产负有具体责任, 服从总包方安全生产管理;有权要求拒绝承包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规的指令。 5 对管辖范围的安全防护设施(如洞口、临边等)搭设、拆除、维护和改造负有全部 责任。必须符合当地市有关安全标准并符合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整体安全防护要 求;在搭设、拆除和改造前,必须和总承包单位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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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员全套资料-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2007 年)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的报 告和调查处理,适用本条例;环境污染事故、核设施事故、国防科研生产事故的报告和调查 处理不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 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 30 人以上死亡,或者 100 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 中毒,下同),或者 1 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 10 人以上 30 人以下死亡,或者 50 人以上 100 人以下重伤, 或者 5000 万元以上 1 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 3 人以上 10 人以下死亡,或者 10 人以上 50 人以下重伤, 或者 1000 万元以上 5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 3 人以下死亡,或者 10 人以下重伤,或者 1000 万元以下直 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事故等级划分的补充性规 定。 本条第一款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第四条 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 报或者瞒报。 事故调查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经过、事故 原因和事故损失,查明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 责任者依法追究责任。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严格履行职责,及时、准确地完成 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事故发生地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支持、配合上级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的事故调查处 理工作,并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 参加事故调查处理的部门和单位应当互相配合,提高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的效率。 第六条 工会依法参加事故调查处理,有权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 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干涉对事故的报告和依法调查处理。 第八条 对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中的违法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安全生产监督管 理部门、监察机关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第二章 事故报告 第九条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 到报告后,应当于 1 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 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 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 告后,应当依照下列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并通知公安机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会和人民 检察院: (一)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逐级上报至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 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二)较大事故逐级上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三)一般事故上报至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 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依照前款规定上报事 故情况,应当同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 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以及省级人民政府接到发生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的报告后,应当立即 报告国务院。 必要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可以越级上报 事故情况。 第十一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逐级上报 事故情况,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 2 小时。 第十二条 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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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员全套资料-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

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及时准确查清事故原因,严格追 究事故责任,防止和减少同类事故重复发生,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生产安全 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含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检 验检测活动中发生的特种设备事故,其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主管全国特种设备事故 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县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特种设备事故报 告、调查和处理工作。 第四条 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 报或者瞒报。 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 清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和事故损失,查明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提出处理和整改措施, 并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依法追究责任。 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干涉特种设备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 对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中的违法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或者有关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第二章 事故定义、分级和界定 第六条 本规定所称特种设备事故,是指因特种设备的不安全状态或者相关人员的不安 全行为,在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含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检 验检测活动中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特种设备严重损坏或者中断运行、人员滞留、人 员转移等突发事件。 第七条 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特种设备事故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 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 第八条 下列情形不属于特种设备事故: (一)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引发的; (二)通过人为破坏或者利用特种设备等方式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自杀的; (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检验检测人员因劳动保护措施缺失或者保护不当而发生坠落、 中毒、窒息等情形的。 第九条 因交通事故、火灾事故引发的与特种设备相关的事故,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配 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经调查,该事故的发生与特种设备本身或者相关作业人员无关的, 不作为特种设备事故。 非承压锅炉、非压力容器发生事故,不属于特种设备事故。但经本级人民政府指定,质 量技术监督部门可以参照本规定组织进行事故调查处理。 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用的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在其安装、使 用过程中发生的事故,不属于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调查处理的特种设备事故。 第三章 事故报告 第十条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报告; 事故发生单位的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 1 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的县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 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的县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报 告。 第十一条 接到事故报告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尽快核实有关情况,依照《特种设 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立即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并逐级报告上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直 至国家质检总局。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 2 小时。必要时,可以越级上 报事故情况。 对于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由国家质检总局报告国务院并通报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 管理等有关部门。对较大事故、一般事故,由接到事故报告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及时通报同 级有关部门。 对事故发生地与事故发生单位所在地不在同一行政区域的,事故发生地质量技术监督部 门应当及时通知事故发生单位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事故发生单位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 部门应当做好事故调查处理的相关配合工作。 第十二条 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概况以及特种设备种类; (二)事故发生初步情况,包括事故简要经过、现场破坏情况、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 的伤亡和涉险人数、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初步确定的事故等级、初步判断的事故原因; (三)已经采取的措施; (四)报告人姓名、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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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员全套资料-火灾事故调查规定(2012年)

火灾事故调查规定(2012 年) (2009 年 4 月 30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 108 号发布,2012 年 7 月 17 日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 121 号《公安部关于修改〈火灾事故调查规定〉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火灾事故调查,保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履行职责,保护火灾当事人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调查火灾事故,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火灾事故调查的任务是调查火灾原因,统计火灾损失,依法对火灾事故作出处理, 总结火灾教训。 第四条火灾事故调查应当坚持及时、客观、公正、合法的原则。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妨碍和非法干预火灾事故调查。 第二章管辖 第五条火灾事故调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主管,并由本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实 施;尚未设立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实施。 公安派出所应当协助公安机关火灾事故调查部门维护火灾现场秩序,保护现场,控制火 灾肇事嫌疑人。 铁路、港航、民航公安机关和国有林区的森林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调查其消防监督范 围内发生的火灾。 第六条火灾事故调查由火灾发生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按照下列分工进行: (一)一次火灾死亡十人以上的,重伤二十人以上或者死亡、重伤二十人以上的,受灾 五十户以上的,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组织调查; (二)一次火灾死亡一人以上的,重伤十人以上的,受灾三十户以上的,由设区的市或 者相当于同级的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组织调查; (三)一次火灾重伤十人以下或者受灾三十户以下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 构负责调查。 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组织调查一次火灾死亡三人以上的,重伤二十人 以上或者死亡、重伤二十人以上的,受灾五十户以上的火灾事故,直辖市的区、县级人民政 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调查其他火灾事故。 仅有财产损失的火灾事故调查,由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结合本地实际作出管辖规定, 报公安部备案。 第七条跨行政区域的火灾,由最先起火地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按照本规定第六条的分工 负责调查,相关行政区域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予以协助。 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指定管辖。县级人民政府公 安机关负责实施的火灾事故调查管辖权发生争议的,由共同的上一级主管公安机关指定。 第八条上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对下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火灾事故调查工作进行监 督和指导。上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认为必要时,可以调查下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管辖的火灾。 第九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接到火灾报警,应当及时派员赶赴现场,并指派火灾事故调查 人员开展火灾事故调查工作。 第十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立即报告主管公安机关通知具有管 辖权的公安机关刑侦部门,公安机关刑侦部门接到通知后应当立即派员赶赴现场参加调查; 涉嫌放火罪的,公安机关刑侦部门应当依法立案侦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予以协助: (一)有人员死亡的火灾; (二)国家机关、广播电台、电视台、学校、医院、养老院、托儿所、幼儿园、文物保 护单位、邮政和通信、交通枢纽等部门和单位发生的社会影响大的火灾; (三)具有放火嫌疑的火灾。 第十一条军事设施发生火灾需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协助调查的,由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 关消防机构或者公安部消防局调派火灾事故调查专家协助。 第三章简易程序 第十二条同时具有下列情形的火灾,可以适用简易调查程序: (一)没有人员伤亡的; (二)直接财产损失轻微的; (三)当事人对火灾事故事实没有异议的; (四)没有放火嫌疑的。 前款第二项的具体标准由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确定,报公安部备案。 第十三条适用简易调查程序的,可以由一名火灾事故调查人员调查,并按照下列程序实 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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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员全套资料-8.人工挖孔桩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要点GDAQ3208

人工挖孔桩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要点 GDAQ3208 一、工程概况 (一)桩基上部工程的整体结构概况。如:结构形式、层数、层高、总高、建筑面积、建筑功能等。 (二)桩基工程本身的工程概况。如:数量、承重方式、断面形状、桩下持力层以及所处地理位置的相应地 质资料(土质、埋深、地下水位高低、有无淤泥、流砂等特殊土层)等。 (三)施工现场周围环境情况。如:所处地段状况、桩孔离周边建(构)筑物的距离、挖桩施工时降低地下 水位会否对建(构)筑物产生不利影响、建议采取什么保障措施等。 (四)按合同要求施工中需要采取的措施。如:工期要求、施工程序要求与其他分部分项工程的交叉作业状 况等。 (五)人工挖孔桩应符合《关于限制使用人工挖孔灌注桩的通知》(粤建管字[2003]49 号)的要求。 二、施工准备 (一)场地平整,做好现场排水,并做到水通、电通、道路通。 (二)查阅有关档案资料,调查了解施工现场地上、地下的障碍物。如:地下电缆、上下水管道、旧墙基、 旧人防工程等及其分布情况,并针对情况提出预防事故的方案。 (三)熟悉桩基础工程设计图纸、说明及施工要求,以及完整的地质勘察报告书,以掌握施工区域各层土质 的物理力学性质,桩持力层的岩土特征及埋深、地下水位及分布情况。 (四)备齐挖孔施工机具、气体检测仪、模板、空压机及风管、水泵、照明及动力电器以及土建钢筋混凝土 工程的施工机具等,并明确各种机具的安全使用规程。 (五)绘制桩基施工及安全设施平面布置图,编制挖孔桩施工工期控制计划。 三、施工组织与管理 (一)人工挖孔桩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队伍施工。明确项目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挖孔桩工程的现 场负责人,必须熟练掌握人工挖孔的施工方法、法规、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技术知识。 (二)按施工方案中制订的安全技术措施,以及有关的安全技术规范、规程的要求,开工前由项目部向全体 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做好书面的交底工作。 (三)参加挖孔作业的工人应是 18~35 岁男性青年,事先必须进行身体检查,凡患有精神病、高血压、心 脏病、癫痫病、聋哑及其他不宜井下作业的人等不能参与施工。 (四)现场设专人做好挖孔桩施工记录,并负责对安全施工实施跟踪监督,做好监督记录。 四、施工工序流程 场地平整 → 放线定桩位及高程→ 建议每条桩进行超前钻→ 开挖第一节桩孔土方→ 支护壁模板放附加钢筋 → 浇筑第一节护壁混凝土 → 检查桩位(中心)轴线 → 架设垂直运输架 → 安装电动葫芦(铁辘轳)→ 安装吊 桶、照明、活动盖板、水泵、通风机等 → 开挖吊运第二节桩孔土方(修边)→ 先拆第一节支第二节护壁模板(放 附加钢筋)→ 浇第二节护壁混凝土 → 检查桩位(中心)轴线 → 逐层往下循环作业 → 开挖扩底部分 → 检查验 收 → 吊放钢筋笼 → 放混凝土溜筒(导管)→ 浇筑桩身混凝土(随浇随振)→ 插桩顶钢筋。 五、孔桩施工安全技术要点(或要求) (一)多孔同时开挖施工时,应采取间隔开挖的方法。相邻的桩不能同时挖孔,必须待相邻桩孔浇筑完混凝 土之后才能开挖,以保证土壁稳定。 (二)桩孔下挖过程中,必须按照挖一节土(每挖深 50~80cm),做一节护壁或安放一次工具式钢筋防护笼。 桩孔垂直度和直径尺寸应每挖一节检查一次,发现偏差及时纠正,以免误差积累过大,造成倾斜或塌方。 (三)挖孔桩孔口,应设水平活动安全盖板。当吊桶提升到离地面高 1.8m 左右(超过人高)时推活动盖板 关闭孔口,手推车推至盖板上,卸土后再开盖板下吊桶吊土,以防土块和工具掉入孔内伤人。最上一节混凝土 护壁在井口处高出地面 25cm(厚度与护壁相同),以防地面水流入井孔内或脚踢杂物入孔内。孔井口边 1m 范围 内不得有任何杂物,堆土应在孔井口边 1.5m 以外。 (四)桩底扩孔应间隔削土,留一部分土作支撑,待浇筑混凝土前再挖,此时宜加钢支架支护,浇筑混凝土 前再拆除。 (五)挖孔桩施工一般不得在孔内放炮破石,若遇特殊情况,非在孔内放炮不可时,需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 施,并报请主管部门审批,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六)挖孔、成桩必须严格按图施工,若发现问题需要变更,应及时与设计负责人联系,孔桩护壁后在无可 靠的安全技术措施条件下,严禁破石修孔。挖孔、扩孔完成后,应及时组织验收并浇筑混凝土,特别是孔壁为 砂土、松散填土、软土等不良土壤时不得隔夜浇筑混凝土,以免塌孔。护壁混凝土拆模,须经现场技术负责人 批准。 (七)正在开挖的井孔,每天上班前应随时注意检查卷扬机、支腿、钢丝绳、挂钩(保险钩)、提桶超高限 位装置等,应对井壁、混凝土护壁的状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八)挖孔人员上下孔井,必须使用安全爬梯;井下需要工具,应该用提升设备递送,禁止向井内抛掷。井 孔上、下应有可靠的通话联络,如对讲机等。 (九)挖孔桩作业人员下班休息时,必须盖好孔口,或用高于 80cm 的护身栏将井口封闭围挡。 (十)夜间一般禁止挖孔作业,如遇特殊情况需夜间挖孔作业时,须经现场负责人同意,并有安全员在场。 (十一)井下操作人员连续工作时间,不宜超过 4h,应及时轮换。 (十二)现场施工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安全带,安全带接绳由孔上人员负责随作业而加长,井下有人操作 时,井上配合作业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 (十三)孔底如需抽水时,必须在全部井下作业人员上地面后进行。 (十四)井孔内一律采用 12V 安全电压和防水带罩灯照明,井上现场可用 24V 低压照明。现场用电均须安装 漏电保护装置。 (十五)下井之前,应用气体检测仪对井内空气进行抽样检测并做好记录,发现有害气体含量超过允许值, 应用鼓风机向孔底通风(必要时送氧气),然后方能下井作业。施工中应有可靠通风措施。在医院或其他有毒物 质存放区施工,应先检查有毒物质对人体的伤害程度,再确定是否采用人工挖孔的施工方法。 (十六)人工挖孔桩孔口周边必须设置防护栏杆,并设置警示标志。 (十七)结合工程特点采取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包括紧急应急措施和应急预案。 六、成孔验收及桩身钢筋混凝土工程 (一)桩挖至设计标高时,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按设计要求进行验 收。 (二)参加验收的各方人员,应认真做好记录,按检验报告要求签字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三)桩孔验收合格后,立即进行桩身钢筋笼吊装就位,钢筋笼入孔吊装时要防止碰撞破坏孔壁。 (四)浇筑桩身的混凝土坍落度以 10cm 左右为宜。浇筑第一步混凝土时待下料高出扩孔顶标高 30cm 左右再 振捣,以后每步浇 1.5m 高,随浇随振捣密实。在浇筑混凝土过程中(对无护壁桩而言)如发现孔壁土有塌落现 象,须及时采取措施后再继续浇筑。 (五)一根桩的混凝土必须当天连续浇筑完。当孔壁有砂土层时,应将混凝土浇筑超过砂土层再振捣。孔内 振捣混凝土应该用绳系牢振捣器,放到孔内振捣,禁止人下到孔内振捣。 (六)正在浇筑混凝土的桩孔周围 10m 半径内,其他桩内不能有人作业。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8 KB 时间:2026-02-13 价格:¥2.00

生产管理文件集合-铝合金焊接工艺技术展望(DOC 8

铝合金焊接工艺技术展望 摘要 简要回顾了航天工业铝合金焊接技术的发展,并对国内外铝合 金在航天器上的应用情况进行了综述和分析。介绍了铝合金焊接技术 的最新发展和应用前景,其中包括变极性等离子焊、局部真空电子束 焊、气脉冲焊接技术、搅拌摩擦焊、焊接修复技术以及焊接工艺裕度 和焊接结构安全评定技术。 关键词 铝合金,焊接,航天。 Prospects for Welding Technology of Aluminum Alloy  in Aerospace Industry in 21st Century Liu Zhihua Zhao Bing Zhao Qing (Beijing Institute of Material and Technology,Beijing ,100076) Abstract The development of welding technology of aluminum alloy in aerospace industry is reviewed and the application of aluminum alloy in spacecrafts is summarized and analysed in this paper. The uptodate development and application prospect of welding technologies of aluminum alloy are introduced. These welding technologies include variable polarity plasma welding, local vacuum electronic beam welding, air pulse welding, stirring friction welding, welding reparing technique, and the evaluation techniques of welding technological margin and welded construction safety. Key Words Aluminum alloy, Welding, Aerospace. 1 前 言 铝合金不但具有高的比强度、比模量、断裂韧度、疲劳强度和耐 腐蚀稳定性,同时还具有良好的成形工艺性和良好的焊接性,因此成 为在航天工业中应用最广泛的一类有色金属结构材料。 例如,铝合金是运载火箭及各种航天器的主要结构材料。美国的 阿波罗飞船的指挥舱、登月舱,航天飞机氢氧推进剂贮箱、乘务员舱 等也都采用了铝合金作为结构材料。我国研制的各种大型运载火箭亦 广泛选用了铝合金作为主要结构材料。 航天工业铝合金焊接技术的发展和应用与材料的发展有着密切的 联系,本文将简要回顾航天工业铝合金焊接技术的发展并介绍几种极 有应用前景的铝合金焊接工艺技术。 2 铝合金焊接技术的发展 2.1 LD10CS 铝合金焊接回顾 早期的一些导弹和远程运载火箭的推进剂贮箱结构材料主要采用 AlMg 系列合金,特别是退火和半冷作硬化状态的 LF3、LF6 防锈铝 的应用最为普遍。这两种铝合金都具有优良的焊接性能[1]。 随着航天技术的发展,运载火箭的推进剂贮箱结构材料,从使用 非热处理强化的防锈铝,转变到使用可热处理强化的高强度铝合金。 LD10CS 合金已在多种大型运载火箭和固体导弹上获得成功的应用。 由于它的超低温性能较好,因此在三子级的液氢、液氧推进剂贮箱上 也获得了应用。 需要指出的是 LD10 合金的焊接性能较差,焊接时形成热裂纹的倾 向较大,对焊接过程中的各种因素也比较敏感,焊接接头的断裂韧度 较低,特别是当焊缝部位存在焊接缺陷时,液压强度试验时试验件经 常发生低压爆破。 20 世纪 70 年代,在研制 LD10 合金火箭推进剂贮箱初期,在焊接 工艺方面曾遇到了极大的困难。在“三结合”攻关中发明的“两面三层 焊”工艺(正面打底、盖面,背面清根封焊)使焊接接头性能达到了 设计要求。在 LD10 焊接生产实践中总结得出:如果焊接接头区的延 伸率不小于 3%,则焊接接头的塑性可以满足使用要求。在此后的许 多年中,一直以“延伸率不小于 3%”作为一个重要的验收指标。 几十年来,焊接工艺主要是氩弧焊(TIG),包括手工氩弧焊和自 动氩弧焊。从焊接工艺方面看,为了减少焊接结构的焊接残余应力和 变形,通常在焊接工艺选择上都尽量减少焊接热输入量。特别是对于 热处理强化铝合金,由于焊接热过程的作用,在焊接热影响区存在软 化区,塑性较好,强度较低。焊接接头强度系数为 0.5~0.7。 为什么 LD10CS 贮箱采用两面三层焊工艺?理论分析和实践结果 表明,若不采用此焊接方法,就会造成 LD10CS 铝合金焊接接头塑性 较差,且焊缝背面焊趾处易出现裂纹。两面三层焊时,清根和封底焊 可消除此种裂纹。同时由于热输入量较大,热影响区发生不同程度的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采矿冶金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54 KB 时间:2026-02-17 价格:¥2.00

生产管理文件集合-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审查表(DOC 19

表 1: 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审查表 企业名称: 审核人: 审核日期: 关键项 18 项;重点项 32 项;一般项 90 项,共 140 项。 审查条款 审查项目 审查项目 的重要性 审查 人员管理部分 4.1.1.技术人员。 检查技术人员学历 所生产的保健食品 物学、食品科学和 识。 1.1 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必须具有与所生产 的保健食品相适应的具有医药学(或生物 学、食品科学)等相关专业知识的技术人 员和具有生产及组织能力的管理人员。专 职技术人员的比例应不低于职工总数的 5 %。 2.专职技术人员的比例。 检查企业职工档案 事保健食品生产 低于 5%。 1.2 主管技术的企业负责人必须具有大专 以上或相应的学历,并具有保健食品生产 及质量、卫生管理的经验。 企业主管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资历。 检查主要负责人学 业学历;察看该负 上从事保健食品管 4.3.1.企业生产部门负责人的资格资历。 是否专职,其学历是否为与所从事的生 产要求相适应的大专以上或相应的学 历。4.3.是否专 检查项目职,其学历是否为与所从事的 品质管理相适应的 4.3.3 能否按保健食 品 GMP 的要求组织生产,有能力对保 健食品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实际问题作 出正确的判断和处理。 4.3.4 能否按保健食品 GMP 的要求组织 进行品质管理,有能力对保健食品品质 管理中出现的实际问题作出正确的判 断和处理。 检查该负责人学历 1.3 保健食品生产和品质管理部门的负责 人必须是专职人员,应具有与所从事专业 相适应的大专以上或相应的学历,能够按 本规范的要求组织生产或进行品质管理, 有能力对保健食品生产和品质管理中出 现的实际问题作出正确的判断和处理。 2.企业品质管理部门负责人的资格资 历。 * 检查该负责人是否 学历证书和相关专 1.企业质检人员的资格资历。 察看质检人员是 书或资质证书。 1.4 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必须有专职的质检 人员。质检人员必须具有中专以上学历; 采购人员应掌握鉴别原料是否符合质量.卫 生要求的知识和技能。 2.采购人员的知识和技能。 查阅记录,看采购 有本岗工作经验。 1.5 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卫生法规教 育及相应技术培训,企业应建立培训及考 核档案,企业负责人及生产、品质管理部 门负责人还应接受省级以上卫生监督部 门有关保健食品的专业培训,并取得合格 1.卫生法规教育及相应技术培训;从业 人员培训及考核档案。 ** 1.检查企业从业人 录; 2.企业是否有从业 审查条款 审查项目 审查项目 的重要性 审查 证书。 2.企业负责人及生产、品质管理部门负 责人的资格资历。 * 检查企业、生产、 上卫生监督部门培 1..6 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 康证明后方可上岗,以后每年须进行一次 健康检查。 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明。 * 现场随机抽查企业 其是否有效的健康 明,即为本项不符 1.车间内从业人员衣着情况。 查看车间内从业人 作服、帽、靴、鞋 不露于帽外,有否 所。 2.直接与原料、半成品和成品接触的人员 穿戴。 查看直接与原料、 是否戴耳环、戒指 浓妆、染指甲、喷 3.从业人员双手的保洁。 查看从业人员在接 用餐后,是否洗净 4.车间内工作人员的行为。 查看车间内工作人 食物及做其他有碍 1.7 从业人员必须按 GB14881 的要求做 好个人卫生。 5.车间内的个人生活用品。 查看车间内是否存 食品、烟酒、药品 卫生管理部分 1 除虫灭害的管理。 * 1.是否有除虫灭害 2.是否有除虫灭害 3.是否有除虫灭害 4.是否有鼠.蚊蝇等 5.检查是否有杀虫 有一项不符合即为 2 有毒有害物品的管理。 * 检查使用有害品是 3 饲养动物的管理。 * 检查厂内是否有不 验动物是否按规定 检查工厂是否有相 (有一项不符合即 2.工厂应按照 GB14881 的要求,做好除 虫、灭害、有毒有害物处理、饲养动物、 污水污物处理、副产品处理等的卫生管理 工作。 4 副产品的管理。 1.检查是否有副产 2.检查是否有专用 库、车辆、工器具 3.检查是否有副产 消毒记录。 原料部分 3.1 保健食品生产所需要的原料的购入、 使用等应制定验收、贮存、使用、检验等 制度,并由专人负责。 1.原料的验收、贮存、使用、检验等制 度的制定。 1.检查是否有原料 验等制度,并检查 2.原料验收、贮存 负责。 3.2 原料必须符合食品卫生要求。原料的 品种、来源、规格、质量应与批准的配方 及产品企业标准相一致。 1.检查原料符合食品卫生要求情况。 检查原料是否符合 有关标准。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食品医药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98 KB 时间:2026-02-18 价格:¥2.00

生产管理知识-Reebok人权生产标准履行指南第3版(DOC 50

Reebok 人权生产标准履行指南 第三版 本书是一本关于履行 Reebok 人权生产标准的指南(Reebok 标准)。它为工厂管理者 把人权的基本原则体现在日常操作中提供了具体指导。我们在此把 Reebok 标准转化为 易于理解和衡量的可操作的语言。 Reebok 公司于 1992 年开始采用这些标准,作为公司长期坚持的对人权承诺的一部 分。这些标准来自于人权组织和学术界以及我们自己的经验,反映了国际劳动组织的有 关条约。为了进一步推动这项政策,我们致力于使用对不同文化背景均公平,合理的标 准以使员工们自豪于他们所负担的工作。我们的经验是履行这些标准能够提高员工的士 气,从而达到更高质量的工作环境和更高质量的产品。 Reebok 公司把 Reebok 标准运用于选择新的商业伙伴。对现有的商业伙伴,Reebok 标准履行指南是他们用于衡量并不断提高改善工作场所条件的手段。虽然工厂有义务认 真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但在有些情况下,Reebok 标准提供更严格的有关工作场所条 件的规定。 在任何情况下,Reebok 公司的商业伙伴都必须遵守 Reebok 标准,追求不断地提高 工作场所的条件。 希望在外寻找加工点或将 Reebok 产品转包给第三方生产的工厂必须从 Reebok 公司 取得对该加工点或转包商的事先授权,并且应及时提供有关转包商的完整信息。转包商 也必须遵守 Reebok 标准。 创造一个有益的工厂环境 为确保正确履行这一政策,Reebok 寻找的商业伙伴要能提供所有使用的生产设备的 详细完整的资料。我们将采取确定的措施来贯彻和监督 Reebok 标准,包括现场检查生 产设备,非现场采访工人,以及要求定期报告工厂管理情况。 要实现工厂遵守 Reebok 标准的一个必不可少的条件是创造一个信息灵通的工作场 所。  所有的工厂经理和高层管理人员必须接受 Reebok 标准的培训。  员工必须知道他们的权利。Reebok 公司建议,作为培训的一部分,所有员工都应该 了解 Reebok 标准以及如何直接与 Reebok 公司联系。这些信息必须张贴在每个工厂 的显眼位置。  为了把工厂政策直接传达给员工,Reebok 要求每个工厂要将员工手册分发给每个员 工或书面张贴工厂的守则。  工厂必须公布和执行不报复的政策,允许厂里的员工表达他们对工作场所条件的关 心而不必担心受到惩罚或者失去工作,员工能无所顾忌地直接向工厂管理人员或 Reebok 代表反映问题。  工厂应该使用激励性而不是惩罚性的纪律措施。禁止罚款,不主张进行威胁。奖励 是创造良好的精神风气和激发工人的最佳途径。对出勤好、生产效率高和年资长的 员工给予公开奖赏,作为其他人学习的榜样。 根据 Reebok 公司位于世界各地工厂的经验,我们建议供应厂商采取能加强他们的 内部制度,能解决和防止问题发生的关键步骤。我们极力建议每个工厂以适合自己现有 管理制度的方式发挥这些建议。  为员工提供后勤服务:在许多情况下,诸如照看孩子、办理储蓄、邮寄等后勤服务 可以帮助员工更方便地生活,从而把更多的精力在工作上。如果提供其它的基础服 务,还可以减少旷工并能吸引最好的员工。在有外籍员工的情况下,工厂有必要提 供额外的后勤服务如同联系政府机构,帮助签证或取得工作许可,使用所在国语言 的医疗援助以及提供咨询服务等。  解决问题的机制:每个工厂应该有一套投诉制度。本投诉制度基于不报复原则,可 以采取匿名形式,可以选择其他投诉方式,而不必直接向顶头上司投诉。只有认真 对待本制度,让员工们知道他们的问题和建议得到回应,本制度才能正常发挥作用。 只有一个正常运作的问题解决机制才能解决私人的,甚至很可能是些令人头疼的纠 纷。即便是个别案例也可能让工厂管理人员了解哪些地方需要全厂范围的附加培训 或沟通。  员工代表制:员工应该积极参加工厂的管理。员工应该在安全委员会、交流委员会 和计划活动的委员会中设有代表。员工们应该推选自己的代表。被推选出来的代表 比管理人员选定的代表更能起到作用。他们将进一步加强工厂的内部交流。 关于这本指南 每个 Reebok 标准分为带有解释性质的几个部分,用以说明工厂应如何实际运用。 领导实践部分,说明工厂如何采取一种“最佳实践”的方法来处理问题。我们极为鼓励 把领导实践结合到他们的工作操作中去。 有关指南内容的问题和改进意见可直接与 Reebok 人权计划(委员会)联系。请把你 们的问题或建议寄到: Doug Cahn, Vice-President, Human Rights Programs, Reebok International Ltd., 1895 J.W. Foster Blvd., Canton, MA02021 USA. Reebok 人权生产标准履行指南 第三版 (C) 2001Reebok 国际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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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员全套资料-《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

国务院颁布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93 号) 国务院颁布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 493 号 2007 年 3 月 28 日国务院第 172 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 2007 年 6 月 1 日起施行。 国务院 二 00 七年四月九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防 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 调查处理,适用本条例;环境污染事故、核设施事故、国防科研生产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 理不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 般分为以下等级:【2018 单选-2 分】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 30 人以上死亡,或者 100 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 毒,下同),或者 1 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 10 人以上 30 人以下死亡,或者 50 人以上 100 人以下重伤,或 者 5000 万元以上 1 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 3 人以上 10 人以下死亡,或者 10 人以上 50 人以下重伤,或者 1000 万元以上 5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 3 人以下死亡,或者 10 人以下重伤,或者 1000 万元以下直接 经济损失的事故。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事故等级划分的补充性规 定。 本条第一款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第四条 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 或者瞒报。 事故调查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经过、事故原 因和事故损失,查明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 责任者依法追究责任。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严格履行职责,及时、准确地完成事 故调查处理工作。 事故发生地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支持、配合上级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的事故调查处理 工作,并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 参加事故调查处理的部门和单位应当互相配合,提高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的效率。 第六条 工会依法参加事故调查处理,有权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 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干涉对事故的报告和依法调查处理。 第八条 对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中的违法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部门、监察机关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第二章 事故报告 第九条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 报告后,应当于 1 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 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 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 后,应当依照下列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并通知公安机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会和人民 检察院: (一)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逐级上报至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 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二)较大事故逐级上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 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三)一般事故上报至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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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管理文件集合-现场总线技术综述(DOC 9

现场总线技术综述 现场总线(Fieldbus)是 80 年代末、90 年代初国际上发展形成的,用于过程自 动化、制造自动化、楼宇自动化等领域的现场智能设备互连通讯网络。它作为工 厂数字通信网络的基础,沟通了生产过程现场及控制设备之间及其与更高控制管 理层次之间的联系。它不仅是一个基层网络,而且还是一种开放式、新型全分布 控制系统。这项以智能传感、控制、计算机、数字通讯等技术为主要内容的综合 技术,已经受到世界范围的关注,成为自动化技术发展的热点,并将导致自动化 系统结构与设备的深刻变革。国际上许多实力、有影响的公司都先后在不同程度 上进行了现场总线技术与产品的开发。现场总线设备的工作环境处于过程设备的 底层,作为工厂设备级基础通讯网络,要求具有协议简单、容错能力强、安全性 好、成本低的特点 :具有一定的时间确定性和较高的实时性要求,还具有网络负载 稳定,多数为短帧传送、信息交换频繁等特点。由于上述特点,现场总线系统从 网络结构到通讯技术,都具有不同上层高速数据通信网的特色。 一般把现场总线系统称为第五代控制系统,也称作 FCS——现场总线控制系统。 人们一般把 50 年代前的气动信号控制系统 PCS 称作第一代,把 4~20mA 等电 动模拟信号控制系统称为第二代,把数字计算机集中式控制系统称为第三代,而 把 70 年代中期以来的集散式分布控制系统 DCS 称作第四代。现场总线控制系统 FCS 作为新一代控制系统,一方面,突破了 DCS 系统采用通信专用网络的局限, 采用了基于公开化、标准化的解决方案,克服了封闭系统所造成的缺陷;另一方 面把 DCS 的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集散系统结构,变成了新型全分布式结构,把 控制功能彻底下放到现场。可以说,开放性、分散性与数字通讯是现场总线系统 最显著的特征。 现场总线技术在历经了群雄并起,分散割据的初始阶段后,尽管已有一定范围的 磋商合并,但至今尚未形成完整统一的国际标准。其中有较强实力和影响的有 :FoudationFieldbus(FF)、LonWorks、Profibus、HART、CAN、Dupline 等。它 们具有各自的特色,在不同应用领域形成了自己的优势。本文将在简要描述现场 总线技术特点的基础,紧扣系统的可靠性、实用性等,介绍现场总线网络结构、 体系结构等关键技术及目前较为流行的几种有实力的现场总线技术的现状,最后 阐述现场总线的发展趋势与技术展望。 一、现场总线的技术特点 1、系统的开放性。开放系统是指通信协议公开,各不同厂家的设备之间可进行 互连并实现信息交换,现场总线开发者就是要致力于建立统一的工厂底层网络的 开放系统。这里的开放是指对相关标准的一致、公开性,强调对标准的共识与遵 从。一个开放系统,它可以与任何遵守相同标准的其它设备或系统相连。一个具 有总线功能的现场总线网络系统必须是开放的,开放系统把系统集成的权利交给 了用户。用户可按自己的需要和对象把来自不同供应商的产品组成大小随意的系 统。 2、互可操作性与互用性,这里的互可操作性,是指实现互连设备间、系统间的 信息传送与沟通,可实行点对点,一点对多点的数字通信。而互用性则意味着不 同生产厂家的性能类似的设备可进行互换而实现互用。 3、现场设备的智能化与功能自治性。它将传感测量、补偿计算、工程量处理与 控制等功能分散到现场设备中完成,仅靠现场设备即可完成自动控制的基本功 能,并可随时诊断设备的运行状态。 4、系统结构的高度分散性。由于现场设备本身已可完成自动控制的基本功能, 使得现场总线已构成一种新的全分布式控制系统的体系结构。从根本上改变了现 有 DCS 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集散控制系统体系,简化了系统结构,提高了可靠 性。 5、对现场环境的适应性。工作在现场设备前端,作为工厂网络底层的现场总线, 是专为在现场环境工作而设计的,它可支持双绞线、同轴电缆、光缆、射频、红 外线、电力线等,具有较强的抗干扰能力,能采用两线制实现送电与通信,并可 满足本质安全防爆要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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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叶式烘烤设备的引进与开发项目年度总结(DOC 11

散叶式烘烤设备的引进与开发项目年度总结 1 目的 采用引进与开发相结合的方法,引进国外烤烟生产先进国家巴西的散叶式烘烤设备,开 发研究适合我省条件的散叶式烘烤设备及其配套烘烤技术,以推进我省烟叶烘烤设备和烘烤 技术的科技进步,并提高烟叶烘烤质量,促进我省烤烟生产的可持续稳定发展。 2 材料与方法 2.1 材料 供试烤烟品种 NC89,2002 年 3 月试验设在黑龙江省烟草科学研究所试验场(宁安).烟 田土壤农化指标为:碱解氮 76.12 mg/kg,速效磷 48.7 mg/kg,速效钾 250 mg/kg,有机质 2.5mg/kg. 2.2 方法 试验设四个取样区,每个取样区 5 行,共 20 行,用散叶烤房烘烤;另有两个对照取样区, 各 2 行,用普通烤房烘烤;其余行均设为保护行.严格进行苗期管理和田间管理,具体管理措 施为:5 月 20 日掏苗;5 月 21 日下午趟一遍地;6 月 6 日趟第二遍地;6 月 27 日揭膜;7 月 1 日趟第三遍地;7 月 4 日烟田沟灌一遍水,每株灌水约 25kg;7 月 6 日打底叶,每株 3 片;7 月 12 日打第一遍顶,打顶株数达 2/3 以上;7 月 17 日打第二遍顶。成熟后采收、烘 烤,烤后烟叶按 42 级制标准分级,并进行测产与分析。 3 结果与分析 3.1 生育期的调查 生育期是指从播种到成熟采收的整个过程(表 1)。 表 1 烟株生长的各生育时期 单位:日/月 播种期 出苗期 假植期 成苗期 移栽期 团棵期 现蕾期 采 收 始期 采 收 终期 14/3 25/3 7/4 6/5 10~ 11/ 5 22/6 8/7 29/ 7 20/ 8 3.2 气候条件的调查 烟草在整个生育期中各项指标的好坏与光、温、水等外部环境条件是密不可分的,这些 条件决定着烟叶的产量和品质。为此,本试验着重从平均气温、降水量等方面对今年 1~8 月份的天气情况进行了详细调查,见表 2。 由表 2 可以看出,今年的气候条件非常不利于烟株的生长,尤其是大田生育后期连续出 现低温多雨现象,严重影响了烟叶的产量,降低了烟叶品质,并由于降水过多,空气湿度大, 形成了有利于孢子萌发和侵染的外部环境,致使赤星病等病害大量发生,给今年的烤烟生产 造成了巨大损失。从降水量来看,伸根期降水量为 117.2mm,比理论降水量 51.9mm 多出 65.36mm,而伸根期是根系伸展的关键时期,是为旺盛生长作准备的阶段,此时期应以促进 根系发育为主,“旱生根,湿生苗”,降水过多严重影响根系发育,使根系活力下降,不利于 后期吸收养料和水分;旺长期降水量为 8.6mm,由于旱情严重,于 7 月 4 日沟灌一遍水,每 株灌水约 25kg,相当于补充了 38.9mm 的降水,比理论降水量 108.2mm 少了 60.7mm,而旺 长期是一生中需水较多的时期,降水不足,土壤干旱,严重影响了烟株的生长,同时 6 月中 下旬温度低,光照时数不够,温度比历年同期低 2~3℃,光照时数比历年同期少 43 小时, 出现了低温短日照的花芽分化条件,抑制了叶芽分化,使烟株叶片数(15 片)比历年少 2~3 片,降低了产量,并且出现了“早花”现象,也使旺长期缩短(仅 17 天),比历年少 8~10 天;成熟期降水量为 295.9mm,比理论降水量 249.2mm 多出 46.7mm,雨天均连续,最多连 续 9 天,晴天仅占该时期的 38.64%,光照时数比历年同期少 100 小时,光合作用受阻,干 物质积累减少,降低了产量。 表 2 2002 年 1~8 月份天气情况 月份 平均气温(℃) 比历年同期(℃) 降水量 (mm) 比 历 年 同 期 (mm) 综 合 情 况 1 月 ~16.3 高 2.3 28.3 多 25.0 本月高温多雪,日照 偏少 2 月 ~9.4 高 5.1 2.2 少 2.5 本月高温少雪,积雪 融化较快 3 月 0.3 高 3.6 17.2 多 8.3 本月气温偏高,降水 偏多,大风日数 7 天 4 月 8.0 高 1.2 44.4 多 19.5 本月高温多雨,月内 出现 8 次大风天气 5 月 15.2 高 1.4 34.8 少 19.3 本月高温少雨,大田 旱象严重,对作物生 长不利 6 月 18.0 低 0.6 85.1 少 1.6 本月气温偏低,降水 偏少,对作物生长不 利 7 月 21.5 低 0.5 218.5 多 109.3 本月低温多雨,尤其 局部降暴雨,形成洪 涝灾害 8 月 19.5 低 1.3 120.1 多 12.5 本月低温多雨,日照 不足,影响作物产量 和品质 3.3 农艺性状的调查 选取了 50 株有代表性的烟株,对其打顶后的留叶数、株高及底叶长宽进行调查;选取 了 40 株有代表性的烟株,调查腰叶长宽;选取了 55 株有代表性的烟株,调查顶叶长宽,见 表 3。 表 3 烟株农艺性状的调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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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2_[生产管理]生产计划-生产计划概述(doc 23)

第二章 生产计划 第一节 生产计划概述 一、生产计划和生产计划工作 生产计划是关于工业企业生产系统总体方面的计划。它所反映的并非某几个生产岗位或某 一条生产线的生产活动,也并非产品生产的细节问题以及一些具体的机器设备、人力和其它生 产资料的使用安排问题,而是工业企业在计划期(本书在此以年度生产计划为讨论对象,计划 期为 1 年)应达到的产品品种、质量、产量和产值等生产方面的指标,并在时间上对产品出产 进度作出安排。它是指导工业企业计划期生产活动的纲领性方案。 生产计划工作是指生产计划的具体编制工作。它将通过一系列综合平衡工作,为生产系统 的运行提供一个优化的生产计划。所谓优化的生产计划,必须具备以下三个特征: 第一,有利于充分利用销售机会,满足市场需求。 第二,有利于充分利用盈利机会,并实现生产成本最低化。 第三,有利于充分利用生产资源,最大限度地减少生产资源的闲置和浪费。 二、生产计划的主要指标 生产计划是由生产指标表现的,为了有效地和全面地指导工业企业计划期的生产活动,生 产计划应建立包括产品品种、产品质量、产品产量及产值等四类指标为主要内容的生产指标体 系。 (一)产品品种指标 产品品种指标是指企业报告期内规定生产产品的名称、型号、规格和种类。它不仅反映出 企业对社会需求的满足能力,还反映了企业的专业化水平、生产管理水平。产品品种的确定在 生产计划中占有十分重要的位置,处于首要地位。 (二)产品质量指标 产品质量标准是衡量企业经济状况和技术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之一。产品质量受若干个质 量控制参数控制。对质量参数的统一规定就形成了质量技术标准。在执行质量标准上有几种形 式,即国际标准、国家标准、部颁标准、企业标准、企业内部标准等。产品质量指标包括两大类: 一类是反映产品本身内在质量的指标,主要是产品平均技术性能,产品质量分等;另一类是反 映产品生产过程中工作质量的指标,如质量损失率、废品率、成品返修率等。 (三)产品产量指标 产品产量指标是指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生产的、并符合产品质量要求的实物数量。以实物量 计算的产品产量,反映企业生产的发展水平,是制定和检查产量完成情况,分析各种产品之间 比例关系和进行产品平衡分配,计算实物量生产指数的依据。 (四)产值指标 产值指标应包括以下三种: 1. 工业总产值。工业总产值是指以货币表现的工业企业在报告期内生产的工业产品总量。 它是反映一定时期内工业生产总规模和总水平的指标,是计算企业生产发展速度和主要比例关 系,计算一些经济指标的依据。它在企业中已不考核,是计算指标。 工业总产值包括成品价值,工业性作业价值,自制半成品、自制设备、在产品期末期初结 存差额价值。价格根据不同需要采用可变价格或不变价格。 2. 工业商品产值。工业商品产值是工业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生产的预定发售到企业外的工业 产品的总价值,是企业可以获得到的货币收入。利用商品产值和企业的销售实际收入比较,可 以体现出企业生产与市场需求的吻合程度。显然,两者差距越少,说明生产越符合市场需求。 商品产值包括:企业利用自备材料生产成品价值;利用订货者的来料生产成品的加工价值;完 成承接的外单位的工业性作业价值等。 3. 工业增加值。工业增加值是企业在报告期内以货币表现的工业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工 业增加值与工业总产值比较,它们确定最终成果的范围不同。工业增加值以社会最终成果作为 计算的依据,而工业总产值是以企业的最终成果作为计算的依据。以社会范围确定最终成果, 不包括企业之间、部门之间相互消耗产品的转移价值。工业增加值的价值构成是新创造的价值 加固定资产折旧。 三、生产计划工作的主要内容 生产计划工作成果,应表现在为各项生产计划指标确定一个合理的水平,具有前面所讲的 优化特征。为此,需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第一,编制生产计划的准备。这项准备工作是,预测计划期的市场需求,核算企业自身的 生产能力,为确定生产计划提供外部需要和内部可能的依据。 第二,确定生产计划指针。根据满足市场需要、充分利用各种资源和提高经济效益的原则, 在综合平衡的基础上,确定和优化生产计划指标。 第三,安排出产进度。妥善安排商品出产进度计划,既要从时间上保证生产指标的实现, 保证产销衔接,又要能保证企业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的稳定。 最后,在做好以上工作的基础上,填制生产计划表。 第二节 生产计划的准备工作 充分而准确的信息资料是编制生产计划的基础。因此,生产计划准备工作主要指各方面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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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3_伊斯兰几何图样应用于服装与灯具之设计(DOC 16

B2-1 伊斯兰几何图样应用于服装与灯具之设计 The Application of Islamic Geometric Patterns to Costume and Lamp Designs 指导老师: 朱丽媛 老师 专题学生: 魏巧如 WEI,Chiao-lu、陈怡凤 CHEN,Yi-feng 摘要 图样的装饰元素在东、西方艺术与设计美学的领域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 伊斯兰几何图样在艺术中的崛起、发光发热,更是被人歌颂流传千秋百世。故 设计者透过伊斯兰几何图样艺术,将其带入服装与灯具创作中;从中运用伊斯 兰的二维周期来创作,并探讨伊斯兰图样的分类与特征,将其所蕴藏的几何造 形风格与文化意涵之思维,转化运用于服装与灯具上,对于了解伊斯兰图样艺 术,有莫大的助益。 本研究首先透过文献资料的搜集与探讨,分析伊斯兰的几何图样风格特色与涵 义,再将其几何图样为设计元素,透过对称、反转…等排列法延伸应用于服与 灯具创作上,藉以表现出视觉图像之融合与再生。创作上使用天然与化学材质 作为不同的材料选择,并将二维周期的伊斯兰几何图样拆解、重组呈现新的图 样变化。 关键词:伊斯兰几何图样、二维周期 Abstract The decorative factor of patterns plays a very important role in the oriental and occidental arts and the field of design aesthetics. The rise of Islamic geometric patterns in the art world is so glorious that they have got high praises from all parts of the world and been handed down from generation to generation. Therefore, the designer integrated the art of Islamic geometric patterns into the costume and lamp designs and applied the Islamic two-dimensional periods to designs. Additionally, the designer discussed the classifications and characteristics of Islamic patterns, applying their geometric figures and cultural connotations to costumes and lighting crafts, which was greatly beneficial to full understanding of the art of Islamic patterns. This study analyzed the styles, characteristics and connotations of Islamic geometric patterns through the collection and analysis of B2-2 documents first, and then applied its geometric patterns as design elements to costume and lamp designs through various arrangements, such as symmetry and reversion, so as to present the combination and regeneration of visual images. Natural and chemical materials were used for designing, and the Islamic two-dimensional periodical patterns were disassembled and recombined to show the new variability of patterns. Key words:Islamic geometric patterns and two-dimensional periods 一、 前言 1-1 研究动机与目的: 图样的装饰元素,从古至今,运用的相当广泛;而伊斯兰的几何图样更是震惊 世界各地进而带动图样的装饰艺术,在世界上极享有盛名。 伊斯兰的艺术形式专注于装饰和镶嵌,并以几何图样的型态,发展出变化 多端的装饰纹样;在视觉图样的应用上,迄今依然影响世界数以亿计的广大人 口。 千姿百态的伊斯兰文化根深叶茂、源远流长。在丝织品的花纹、印染品的图案、 陶瓷器的造型与装饰、金银器的镶嵌、建筑物的式样等各方面,都留下了明显 的痕迹[1]。 装饰纹样富创造性,鲜丽的颜色和精致的图案都充分表现伊斯兰艺术的特点, 这一些种种的特色与变化是值得我们去探讨的。 针对伊斯兰图样来研究,探讨其文化背景,对造形之影响,将伊斯兰几何图样 应用拆解与组合构成不同细节,融入设计中,展现另一种风味。以串珠与缝制 摆脱现今大量生产过于机械化,试图寻找传统手工给人独特的印象。 ※ 首先分析文献资料,了解伊斯兰的宗教背景对造形的影响。 ※ 将其图样运用或撷取,作为寻求设计作品之表现主题。 ※ 设计草图的绘制,评估与执行制作。 二、 相关文献探讨 2-1 伊斯兰图样的研究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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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管理文件集合-秋西瓜的栽培技术(DOC4

秋西瓜的栽培技术 一、适时高效栽培   (一)播种育苗   1. 播种   春播适期 2~3 月。有保温设备的,可以适当早播。白瓜种子小,种皮薄,易 发芽。浸种 2~3 小时后沥干水分即可直播或装入营养袋中,淋足水分,盖上厚约 1 厘米的细碎潮湿肥土。为防鼠害和保湿,宜再盖上薄膜。   2. 育苗技术   适时播种,一般用露地直播。育苗移植者,可参照南瓜的育苗方法。亩需种 子约 20 克。白瓜也有采用扦插繁殖的,其产量与种子繁殖的相近。做法是:5 月上旬播种后不摘主蔓顶芽,将主蔓或侧蔓剪下,每段带有 2~3 片叶,插入沙床 或疏松肥土中,遮阴,喷水,宛如佛手瓜扦插育苗方法。   (二)定植   采用高畦栽培;畦宽 1.5 米(包沟),在畦中央开浅穴,穴距 70 厘米;施人基 肥,以有机肥为主,亩施腐熟猪牛粪 1 000 千克或鸡粪 800 千克,过磷酸钙 50 千克,氯化钾 20 千克,充分混合后施人穴或沟中,与土拌匀,略高于畦面,以 防积水。直播者,穴播种子 3~4 粒,间苗后定苗 1~2 株;条播则按株距 30 厘米 播种 2 粒,定苗 l 株。播种后要盖土、盖草。育苗移植者,则按上述方法开穴, 每穴栽苗 1 株。亩植 800~1 000 株。   (三)田间管理   1. 摘心整蔓   白瓜以子孙蔓结瓜为主。主蔓上长出 4~5 片叶时,侧蔓即开始萌芽,但生长 缓慢,一旦将主蔓顶芽摘除,侧芽就迅速抽出,并分化出现雌花坐瓜。开始坐瓜 时,由于主蔓叶小,叶面积不大,而侧蔓分生多,叶数多,叶面积几占总叶面积 的 80%~90%,其中以子蔓叶面积最大,孙蔓次之。此外,主蔓上雄花多,雌花 出现迟且数量少,着生位置又高,常在 10 节以上。因此,及时摘除主蔓,促生 子蔓和孙蔓,是白瓜早熟增产的重要措施。做法是:主蔓长出 5~6 片叶时摘心, 待子蔓长出 5~6 片叶时,留强壮子蔓 2 条,并摘心,其余弱蔓均及时摘心。当子 蔓上长出几片叶后,虽有雌花且可坐瓜,但这时所结果实,由于营养不足,瓜小, 常呈畸形瓜,宜在摘心的同时,将部分幼瓜摘除,使子蔓粗壮而长出孙蔓,再对 孙蔓留强去弱,全株留下孙蔓 5~6 条任其开花坐瓜。注意子蔓、孙蔓在田间位置 上的合理分布,不让蔓叶过多重叠,互相阻挡阳光,以利于加强光合作用,积累 更多有机物质,又利于通风,减轻病虫的发生。摘心要在晴天露水干后进行,则 伤口易愈合,病菌不易侵入。   2. 铺草   白瓜一般不设立支架,应在畦面铺草(如用地膜栽培的可不铺草)。草料以芒 骨草或茅草最好,稻草或麦秆次之。铺草可避免果实着地沾泥,又可减少烂瓜机 会。   3. 肥水管理   白瓜生长迅速,坐瓜多,需肥量较多,且较集中(尤其长度白瓜),要求在开 始坐瓜后及时追施肥料。第 1 次追肥在主蔓摘心时施入,亩施尿素 5 千克,对水 施入,浓度宜稀,50 千克水加尿素 100 克,浇于根际。第 2 次追肥在子蔓摘心 后施入,亩施复合肥 20 千克,过磷酸钙 30 千克,开沟施入后盖土,再用尿素 10 千克,对水浇施。白瓜喜湿怕涝,一遇旱天或在旱地栽培时,要勤浇水,尤其是 雌花开花后不能受旱,否则,容易落花或形成畸形瓜。平坦园地,要注意排水, 以免造成死苗、烂瓜。   二、反季节栽培   (一)播种期的确定   白瓜粗生,速生,很适合作反季节栽培用。白瓜对气候条件有较强的适应性。 整个生育期对温度的适应范围为 13~40 吧。在广东,限制白瓜播种期的因素以低 温影响最大。以广州地区为例,年平均气温为 21.8℃,但常年有极端低温(如 1.6 ℃左右)出现,尽管出现时间短,持续时间不长,却可使植株受冻害死亡。因此, 早春只要有一定的保温措施,仍可提早播种。早春反季节栽培可在 12 月至次年 1 月播种;夏秋反季节栽培 5~9 月均可播种。    (二)品种选择   早春反季节栽培,宜用生长期短、适合密植的早熟品种,如短度白瓜、农友 银花、农友明花和北京七寸白等。   夏秋反季节栽培,采用青筋白瓜或农友绿皮 2 号较适宜。   (三)播种育苗   早春反季节栽培,一是应用浸种保温催芽,以提高发芽率。二是保温育苗, 如使用温床、温室、塑料薄膜拱棚等。三是多施磷钾肥,少施氮肥,以培育壮苗。 四是控制浇水数量和浇水次数。于晴天中午,一次性浇透苗床(或营养袋)土壤, 保持土壤湿润便可。不宜小水勤施,以免频频降温。五是光照调节,晴天中午有 阳光时,应适当揭开覆盖物(薄膜或玻璃),以改善温度、湿度和光照条件。   夏秋反季节栽培,一般采用露地直播。但用种量大,成苗率低,改用保护地 育苗效果较好。例如,应用半覆盖式的通风薄膜小拱棚,或使用遮阳网育苗,既 可减轻暴雨直接冲刷,又可减弱强光直射,降低地面温度,减少猝倒病发生。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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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管理文件集合-视听空间设计(DOC5

ESD 2000 年 5 月,唐都智业群体在多项广告创意设计与服务实践的基础上提出视听空间整合 设计(ESD)理论,作为对广告系统服务体系中全案解决思想的重要理论建设。 更重要的是,ESD 的提出,是广告营销智业服务与视觉设计对企业 CI 理论体系的一次 重要内容填补和理论升华。ESD 作为一整套全新的企业营销行为体系,对于企业市场营销的 终端售点重新构造与达成更有效的沟通式营销均有着巨大的意义,同时也将成为现代品牌管 理与概念营销的指导纲领之一。 ESD 的原意为视、听、享受与空间设计的英文单词字母组合。其意义在于日益以消费者 为市场主体的现代经济时代,商品的售卖内容已不仅限于商品本身而是转向了以消费者利益 感受为核心的整个商品概念的空间体系,同时,也喻示着现代企业的服务经营早已超越了产 品本身而具有更为广泛的社会意义和人本意义这一实质前提。 因此,唐都智业的这一理论与实践的成果,必然显示出未来广告行业发展方向和实践于 品牌传播与营销的深远意义。 ESD 的核心定义 ESD 是企业在现代营销实施中的整合的系统终端模式。 ESD 模式是对早期的企业营销将产品、售点、服务和广告物料的简单划分和机械配搭的 批判,它是依据企业理念、产品属性、品牌文化个性和现代社会生活者(消费者)利益需求实 施研究与统合后的有效营销包装整合。它的更大背景则是依托于社会时代与世界的国际化人 文思潮和趋向,并由此而通过其在具体品牌与系统服务传播而进行的信息折射。 ESD 是对营销临界点(终端售点系统)的重要支持 所有企业的产品或服务,均必须通过与消费者的交换而完成其存在的使命和价值,这一交 换环节或是行为均称之为营销临界点。 在一般情况下,企业营销临界点均以终端售点场所这一形式而存在,在另外一些情况下, 营销临界点以网络站点或是一对一的直效交易方式出现。 企业的产品与服务在营销终端之前,均属于生产、技术、和出品阶段,这一阶段的营销 主体就是企业与产品本身。当企业产品与服务通过营销终端之后,则不再是原产品概念和服 务概念,而是完全转变成了消费者的自身利益载体或是消费享受。 很显然,营销临界点是划分企业行为与消费行为的重要区隔。 如图所示:我们看到企业并未全能到代替消费者来完成购买和实现另一类利益享受的地 步。 于是我们完全可能理解,通过终端售点来实现产品与消费利益的交换而达成企业利润获 取,则成为了 企业临门一脚的终极使命的深刻道理。建立在营销临界点基础上的 ESD 体系,则是达成企业 有效完成产品与消费利益交换的重要环节,从某种意义上说,是一个绝对生死意义的环节。 ESD 是对传统营销理论的批判 在传统营销终端模式思想中,营销临界点的把握主体不是消费者而是企业本身,这样, 就丧失了产品 转化为消费利益的根本前提。在实施产品与消费者昨益的转化过程中的一切产品诉求和服务 展示,离开或是忽略了消费主体,则其意义是反动的。 我们有时会听到企业家对于抵达营销临界点所表现的推广概念作出隔靴搔痒的评语,事 实上,这样的评语放在消费者的那一边也是一样:这个企业到底要卖给我们什么利益?那些 产品的功能卖点对于我们来说简直是隔靴搔痒! 我们不妨也要找机会让企业家们来听听。 如果以营销临界点为中心划一个园,我们会发现再聪明的企业人的全部思考与作为也只 会是营销圈中的而分之一-因为他们永远不可能替代另外一部分的消费者。这是一个不 可以任意破除的商品交易的等分法则。 正如一场比赛一样,不可能完全是一边的球员,也不可能做到既做球员同时还充当 裁判-而问题经常会是:企业方式来支配与消费者达成沟通的广告和营销临界点的发言 权。 一旦如此,则会在企业产品的终端售点出现与消费者格格不入或是极其勉强的营销 表现,这些表现将直接导致营销临界值的效率低下。而当终端在充当了所有的产品交换 出品与最终利润产生的重大责任时,这种低效的表现对于企业所产生的负面作用是可想 而知的。 ESD 模式的重要核心就是在企业营销流程中的临界点处,将营销的主体转化为了消费 者,使消费者获得可视可听与可感以至于可以直接享受的产品与服务利益信息。这种对 消费者的贡献自然而然将会获得消费者的自主回报。 营销临界点 企业行为区域 消费行为区域 投资、研发、生产、出品、储运、经销商、售点交换、利润获取 需求、利益、了解、购买、享受、形成利益印象(品牌印象)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5.5 KB 时间:2026-04-01 价格:¥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