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工程
施工安全管理协议书
为保证郫县冶金地质生活基地一期二标段项目工程项目
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
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
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成都市建设工程
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
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及操作规程,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用工、谁负责”
的原则。凡是进入工程项目经理部的
施工人员和
施工分包单位都要认真贯彻、落实、执行国
家,建设部及成都市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操作规程。
总包单位有权对
分包单位和
施工人
员及其现场的住所,料场,加工场地,仓库等进行监督、检查,提出整改意见,下达隐患整
改通知书及停工,罚款处理。
分包单位必须对
总包单位负责。根据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划分试
行办法,
分包单位进入
总包单位
施工必须与
总包单位签订安全管理协议书。经双方协商签订
生产管理协议内容如下:
总包单位:成都***有限公司
分包单位:*****有限公司
一、
总包单位权利、义务与责任
(一)
总包单位的权利、义务:
1、
贯彻落实国家及市有关
施工现场
生产的法规和管理制度。
2、
对
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的
生产管理和监督检查。
3、
应严格对
分包进行
施工资质审查。
4、
不得与不具备
施工资质或
施工资质与承包内容不相符的
分包单位签订合同。
5、
日常的维护和拆改工作根据
施工任务性质确定负责方。有权按照成都市有关安全标
准对其进行监督检查。
6、
提供
施工用电并保证符合安全标准。
7、
总包方负责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
施工用电电源到 两 级配电箱,该级以下部分由
分包
负责。有权按照有关安全标准对
分包负责。
8、 有权按照有关安全标准对
分包的
施工用电设施设备进行监督检查。
9、
对于检查发现隐患有权要求
分包予以整改。
10、
对
分包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建立档案。有权要求
分包提供现场作业的特殊工种操作人
员名单和操作证复印件。
11、
有权对
分包施工区域进行
生产和文明
施工检查;
12、 有权纠正
分包施工人员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查处。
13、 对于在
分包施工区域内的事故隐患,应开具隐患通知单,并给与相应的处罚。
14、
分包提供
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5、有责任建立健全
施工现场
生产管理制度。
16、有责任对
分包生产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有责任对
分包的事故隐患提出整改意见。
17、有责任对
分包提出的
生产要求提供帮助。
18、有义务提供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通道和消防设备。
19、有义务在
分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提供协助求援服务。
20、有义务对
分包开展的
生产活动提供帮助。
21、由于
总包方责任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导致
分包人员伤亡时,由
总包方承担事故责任和
经济责任。
22、由于
分包责任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导致
总包方人员伤亡时,由
分包承担事故责任和经
济责任。
总包方有义务协助处理善后事宜。
23、由于双方责任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市政府有关部门的责任划分承担相应的事故责
任和经济责任。
(二)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
总包方负主要或全部责任:
1、与不具备主体资质(或资格)的单位(或人员)签订建筑
施工合同的;
2、所签订的
生产管理协议中安全管理责任归属不清,或口头协议在调查中难以确认的;
3、工程总承包单位违章指挥造成的;
4、市、区、县
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派出的案件调查人员依法确认的其他属工程总承包单
位责任的。
二、
分包的权利、义务与责任:
(一)
分包的权利与义务:
2
贯彻落实国家及市有关
施工现场
生产的法规和管理制度,对
分包承包
施工区域
进行
生产管理和监督检查。
3
接受
总包方的
施工资质审查,并负责提供有关资料。严格按照
施工资质范围
施工,
不得承接超资质范围的
施工任务。严格遵守《建筑法》和市有关规定,保证不将分
承包项目再次转包。
4
对分承包
施工区域的
生产负有全部责任,并对
总包方的
生产负有具体责任,
服从
总包方
生产管理;有权要求拒绝承包单位违反
生产法规的指令。
5
对管辖范围的安全防护设施(如洞口、临边等)搭设、拆除、维护和改造负有全部
责任。必须符合当地市有关安全标准并符合总承包单位对
施工现场整体安全防护要
求;在搭设、拆除和改造前,必须和总承包单位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