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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事故管理制度

事故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严格事故管理,及时准确地报告调查、统计与分析、回顾、书面报告样式 表格等内容,按照“四不放过”原则,总结经验教训,采取防范措施,减少杜绝各类 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发生的各类事故。 三. 职责 3.1 安全环保部负责本制度的制定,并监督、检查本制度的执行。承担需要向上级政府 部门通报的安全事故报告工作;并负责各类事故的综合整理归档。 3.2 公司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成员负责公司各类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3.3 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发生的各类事故须在规定时间内向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成员报 告。 四. 各类事故的界定 4.1 人员伤亡事故:由于企业的设备设施不安全、劳动条件作业环境不良、管理不 善及领导指派到企业外从事与本企业有关的活动所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其 中按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条例》,根据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 经济损失,可分为以下等级: 1) 特别重大事故:造成 30 人以上死亡,或者 100 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 同),或者 1 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 重大事故:造成 10 人以上 30 人以下死亡,或者 50 人以上 100 人以下重伤,或者 5000 万元以上 1 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 较大事故:造成 3 人以上 10 人以下死亡,或者 10 人以上 50 人以下重伤,或者 1000 万元以上 5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 一般事故:造成 3 人以下死亡,或者 10 人以下重伤,或者 1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 损失的事故。 以上数字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4.2 生产事故:在操作过程中,因违反工艺规程、违章指挥及管理原因、岗位安全操作 规程或由于误操作或操作不当造成停(减)产、跑料、串料、油气泄漏、化学危险品泄

分类:事故与应急 行业:化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54 KB 时间:2025-08-07 价格:¥5.00

食品厂企业安全生产三级标准化-安全生产责任制修订

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一、 公司主要领导的安全生产责任 公司董事长 公司董事长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 任人。其职责是: 1 批准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2 批准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3 领导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决策公司安全生产的重大事项。 4 批准设立与公司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配备 必要的资源。 5 保证公司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6 督促、检查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7 主持制定并实施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8 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9 决定重大安全生产奖惩事宜。 公司总经理 公司总经理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其职责是: 1 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政策。 2 组织审定实施公司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安全生产责任制。 3 组织审定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及奖惩制度。 4 主持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 5 拟订保持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控制目标。 6 落实公司安全生产必要的资源投入。 7 督促、检查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8 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9 向公司党政联席会报告公司安全生产情况,听取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意 见。 10 提出重大安全生产奖惩建议。 公司生产副总经理 1 协助总经理具体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对公司施工项目的安全 生产工作负主管领导责任。 2 组织实施国家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政策。 3 组织草拟、更新公司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安全生产规章制 度,并督促实施。 4 组织领导公司的定期安全检查,对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项目,做出 停工决定。 5 督促检查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安全职责落实情况职业健康安全责 任目标分解、落实情况。 6 领导公司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7 主持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并参与调查处理。 指导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参与调查处理。 8 负责组织公司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竞赛,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9 向总经理汇报公司安全生产工作。 公司经营副总经理 1 在承接施工任务前,对影响安全生产的特殊工程组织进行评审,重大 事项报请公司主要领导决定。 2 主持审查拟承接工程安全措施费用的投标报价。 3 在主持审查工程承包合同时,应审查安全生产方面的内容。 公司行政副总经理 1 对公司的消防、治安、职业病防治工作负主管领导责任。 2 落实国家地方有关消防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政策。

分类:法律法规与标准 行业:食品医药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04 KB 时间:2025-08-09 价格:¥5.00

35事故管理制度

1 事故管理制度 编号:AQ-BZH-035-A .1 目的 为规范对事故/事件的报告调查分析与处理,总结经验,吸取教训,降低或消除对本公 司员工及相关方人员的伤害,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对生产事故/事件的报告调查处理。适用于本公司员工及在本公 司区域内工作的承包商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 3 引用标准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 6441-86)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条例》 OHSAS18001:1999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 4 术语定义 4.1 事故:造成死亡、疾病、伤害、损坏或其它损失的意外情况。 4.2 安全:免除了不可接受的损害风险的状态。 4.3 事件:导致或可能导致事故的情况。 5 职责 5.1 总经理为本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重大及以上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5.2 行政部负责组织制定、修订事故报告处理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事故/事件的调 查分析工作;负责收集事故相关资料,并根据事故调查规程的规定分析认定已发生事故/ 事件的性质责任,提出处理意见;负责向上级有关部门上报有关事故/事件的信息。 5.3 事故部门、安全主任参与事故/事件调查分析工作。 5.4 保安参与事故现场的警戒工作。 5.5 各部门及员工职责: 5.5.1 负责事故/事件发生后现场的处理,包括人员救护与系统恢复。 5.5.2 负责如实向调查组提供事故/事件的原始材料调查组索要的全部资料。 5.5.3 协助相关事故/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5.5.4 负责组织对本单位有主要关联事故/事件调查分析工作。 5.5.5 负责向本公司行政部上报本部门相关的人身、设备事故/事件报告。 5.6 行政部负责建立、完善事故台帐; 5.7 安全主任负责事故的统计分析。 5.8 每个员工对发生事故应及时报告参与事故处理,并配合事故调查工作。 6 事故分类分级 2 6.1 事故分类 6.1.1 火灾事故:在生产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引起的火灾,并造成人员伤亡或物资财产 损失的事故。 6.1.2 爆炸事故:在生产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引起的爆炸,并造成人员伤亡或物资财产 损失的事故。 6.1.3 设备事故:由于设计、制造、安装、施工、使用、检维修、管理等原因造成机械、 动力、电讯、仪器(表)、容器、运输设备、管道等设备及建(构)筑物等损坏、造成损失 或影响生产事故。 6.1.4 生产事故:由于指挥错误,或者违反工艺操作规程劳动纪律,造成停、减产,以 及跑料、串料的事故。 6.1.5 交通事故:车辆、船舶在行驶航运中,由于违反交通、航运规则,或因机械设备故 障造成车辆、船舶损坏、物资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的事故。 6.1.6 人身事故:工作时间在生产岗位劳动过程中,除上述五类事故外,发生的与工作有 关的人身伤亡或急性中毒事故。 6.1.7 职业病危害事故:指导致职业病发生的事故。 6.2 事故分级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条例》(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 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 30 人以上死亡,或者 100 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 毒,下同),或者 1 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 10 人以上 30 人以下死亡,或者 50 人以上 100 人以下重伤, 或者 5000 万元以上 1 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 3 人以上 10 人以下死亡,或者 10 人以上 50 人以下重伤,或 者 1000 万元以上 5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 3 人以下死亡,或者 10 人以下重伤,或者 1000 万元以下直 接经济损失的事故7 事故报告 7.1 事故发生后,事故当事人或发现人应立即报告部门主管、行政部安全主任。或由部 门主管报告行政部安全主任。对有人身伤亡的交通、火灾、爆炸事故中毒事故,应 立即拔打 110、120、119 电话报警请求救援。 7.2 行政部、安全主任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 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并向总经理汇报。总经理根据事故情况及时向坪地街道安监 办等相关政府机构报告7.3 事故所在部门主管参与事故调查,并填写《事故报告处理表》报行政部,经安全主任 审批后,由事故所在单位主管对事故有关人员进行处理,并对事故防范措施的实施情况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8.5 KB 时间:2025-08-09 价格:¥5.00

工贸生产企-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江苏欣润塑胶有限公司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1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目录 1. 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2 2. 职业危害告知制度…………………………………………………………5 3. 职业危害申报制度…………………………………………………………6 4. 职业健康教育培训制度……………………………………………………7 5. 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9 6. 从业人员防护用品管理制度………………………………………………10 7. 职业危害日常检测管理制度………………………………………………11 8. 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12 9. 粉尘作业防护管理制度……………………………………………………13 10.油漆作业防护管理制度……………………………………………………14 11.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制度……………………………………………………15 12.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及报告制度…………………………………………16 13.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预案与管理制度……………………………………17 江苏欣润塑胶有限公司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2 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一.总经理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落实各级职业危害 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 2.配备兼职的职业健康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 3.组织制订本公司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及时消除职业危害事故隐患,保障企业 职业危害防治的投入。 5.组织建立并实施本单位的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组织预案。 6.及时、如实报告职业危害事故。 二.分管职业健康的副总经理职责 在总经理的领导下,根据国家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的规定, 在企业中具体组织实施各项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具体职责: 1.组织制定职业危害防治计划与方案,完善修订职业健康管理制度,根据各部门 分工,明确各部门、各岗位人员职责并组织具体实施。 2.组织对企业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法规、职业健康知识培训与宣传教育,普及职业危 害防治知识。 3.组织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巡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研究,制订整改措施,落实部门 按期解决,及时消除职业危害事故的隐患。 4.组织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组人员会议,听取各部门、班组、员工关于职业健康有关 情况的汇报,及时采取措施。 5.如发生职业危害事故,要科学应对及妥善处理,及时报告,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 行调查处理,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三.安全环境科职责 1.在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领导下,推动企业开展职业健康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法律 法规标准。 2.组织开展对企业员工进行职业健康培训教育。 3.组织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检查档案。 4.认真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 5.定期组织现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隐患,有权责令改正,重大隐患书面 报告领导小组。 四.兼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职责 1.认真履行企业职业健康管理部门职业健康管理相关职责,贯彻落实法规标准、规 章制度。 2.参与对员工开展职业健康培训教育,检查督促员工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3.组织开展职业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登记、建档。 4.协助有关部门制订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参与现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情况,有权责令改正,或报告领导小组研 究处理。 6.参与职业危害事故调查处理7.负责建立企业职业健康管理台帐档案,负责登录、存档、申报等工作。 五.班组长职责 1.协助安全环境科把企业职业危害防治制度的措施贯彻到每个具体环节。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94.5 KB 时间:2025-08-10 价格:¥5.00

工贸安全达标申报文件16. 事故管理制度

事故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建立有效的持续改进机制,对安全生产、职业健康运行中发生事件 事故尽可能快速进行调查,作好报告处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问题的 扩大减少事件事故造成的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安全生产、职业健康、设备(设施)范围内的事件事故报告调查处理。 3. 职责 3.1 公司总经理全面对安全生产事故报告调查处理负责。 3.2 安委会负责事件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的管理工作。 3.3 各部门根据本规定对发生的事件事故尽快地报告调查处理。 4. 具体内容 4.1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发生的各种事故,主要包括设备(设施)事故、人身伤 害事故、交通事故等。 4.2 事故发生后,要及时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消除事故的危害影响,防止事 故扩大。事故处理应首先保证人员安全。 4.3 事故发生后,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部门个人对事故不得 迟报、漏报、谎报、瞒报或不报。 4.4 事故调查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4.5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部门负责人报告;部门负责人 接到报告并上报公司领导后,公司应当于 1 小时内向主管管辖区安全生产监 督部门报告。 4.6 事故发生后,公司组织调查小组进行调查调查结束时应将有关处理情况报 公司领导及主管管辖区安全生产监督部门,事故报告内容主要有: 4.6.1 事故概况:单位、时间、地点、类别、性质、责任者; 4.6.2 事故主要原因及简要经过; 4.6.3 事故损失; 4.6.4 主要教训; 4.6.5 采取的补救方案; 4.6.6 公司处理意见。 4.6.7 事故防范整改措施。 4.7 安委会在处理事故时,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4.8 对事故责任者,应根据不同情况追究其行政、技术、经济责任。需追究刑事 责任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食品医药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7 KB 时间:2025-08-10 价格:¥5.00

XX公司风险评估应急资源调查报告(8页)

事故风险评估应急资源调查报告 1 事故风险评估与应急资源调查目的 1.1 事故风险评估目的 针对不同事故种类及特点,识别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确定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别, 分析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以及可能产生的直接后果次生、衍生后果,评估各种后 果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提出防范控制事故风险措施,并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 设、应急预案的编制。 1.2 应急资源调查目的 根据本单位可能发生的事故影响范围危害程度,全面调查本单位第一时间可以调 用的事故处置所需的应急资源状况合作区域内可以请求援助的应急资源状况,结 合事故风险评估评估结论,为提升生产经营单位先期处置提供应急资源准备,指导 应急措施的制定。 2 风险评估原理 风险评估应考虑导致风险的原因风险事件的后果及其发生的可能性、影响后果 可能性的因素,不同风险及其风险源的相互关系以及风险的其他特性,还应考虑控 制措施是否存在及其有效性。 3 风险评估与应急资源调查依据 主要依据以下内容: a)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及有关规定的要求; b)公司的应急预案; c)生产经营单位的相关技术标准、操作规程或管理制度; d)公司的安全预评价报告安全设施设计专篇 e)其他相关材料。 4 事故风险评估报告应急资源调查报告主要内容 4.1 事故风险评估报告主要内容 4.1.1 危险有害因素辨识、风险评估过程 公司的主要安全生产危害因素可分为两类:一类为自然危害因素形成的危害不利 影响,包括地震、不良地质、暑热、雷击、洪水等自然因素,自然因素中,各种危 害因素的危害性各异,其出现发生的可能性、机率、大小不一,危害作用范围及 所造成的后果均不相同;另一类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害,包括高温、粉尘、中毒 、火灾、机械伤害、触电事故、噪声等各种危险隐患。风险评估过程通过危险有害 物质辨识、运行失控与设备故障分析、人员操作失误、管理过程存在的缺陷、重点 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辨识、重大危险源辨识及环境因素等方面进行。 4.1.2 危险源的基本情况、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别 通过辨识、结合安全预评价报告设计专篇可知生产过程中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有:火灾、灼烫、中毒窒息、触电、高处坠落、起重伤害、机械伤害、物体打击、 淹溺、车辆伤害、粉尘、噪声等危险有害因素。其主要分布的场所见下表。 表 1-1 危险有害因素辨识一览表 序 号 危险有害、因素 存在的主要场所或工艺环节 1 火灾 生产车间、配电场所等。 2 灼烫 真空蒸馏设备及烟气管道、浇铸场所等。 3 中毒窒息 真空蒸馏设备及烟气管道、浇铸场所等。 4 触电 电气设备、配电场所。 5 高处坠落 高处作业平台、通道、安装检修作业现场等。 6 起重伤害 原料提升机。 7 机械伤害 循环水泵等。 8 物体打击 原辅料及产品装卸及储存区域、XX 粉成品仓库、检修

分类:事故与应急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4.9 KB 时间:2025-08-11 价格:¥5.00

安全制度】-15-工伤事故管理制度

XX 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工伤事故管理制度 一、事故的分类 1、人身伤亡事故。凡属本公司职工(包括计划内的临时工),在生产区域所发生 的生产有关的伤亡事故。 2、火灾事故。由于火灾造成的人身伤亡或一定的物质财产损失的事故。 3、爆炸事故。在生产过程中由于某种原因引起的爆炸,造成人身伤亡或一定的物 质财产损失的事故。 4、设备事故。由于某种原因引起的机械设备、工艺设备、动力设备、贵重仪器仪 表工具的非正常损坏(包括设备管线发生故障)。 5、交通事故。凡是车辆交通肇事所造成的一定的车辆损坏、物质财产损失人身 伤亡(包括非职工的乘客民工、行人等)事故。 6、质量事故。由于混、串成品或其它事故原因引起的质量事故(另由专门部门管 理上报)。 7、其它事故。 二、事故的性质 为了便于事故管理,按事故性质划分为上报事故、一般、轻微、恶性未遂事故四种。 1、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都称之为上报事故。 (1)死亡一人或重伤一人。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价值在 1000 元以上者(包括 1000 元); (3)装置因事故造成停工,大面积停电,包括两套装置,两个变电所全停的电气 事故。 (注:上报事故包括重大事故,重大事故的条件按国家规定。) 2、凡合乎下列条件之一者,均为一般事故: (1)轻伤一名,休假治疗八小时以上; (2)造成直接损失 100 元至 1000 元者(包括 1000 元在内)。 (3)除急性中毒造成死亡或丧失劳动能力以外,一般急性中毒均按轻伤处理; 3、凡未达到上述 1、2 条中任何一项者,均属于轻微事故。 4、重大恶性未遂事故。未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但性质恶劣(如设备超负荷造成降 低设备使用寿命,起吊浇铸包高空掉落,高压气瓶高处跌落尚未引起爆炸,检修中误 送电侥幸未造成触电伤亡等)或作业操作严重不正常给设备带来重大隐患,或严重影 响了设备使用寿命。 三、事故的管理 1、事故的分管: (1)人身伤亡、爆炸,由安全科负责管理; (2)机械动力设备事故(包括停水、停电、停产造成的停产事故),压力容器的 爆炸事故,由设备动力科负责管理; (3)作业操作、工艺技术等原因造成的停产事故生产技术科负责管理; (4)发生产品质量事故由质管科负责管理; (5)交通事故生活区的一切火灾事故均由保卫科负责管理。 2、事故调查处理: (1)发生上报事故时,主管负责人立即组织安全、技术、劳资、保卫、生产、工 会等部门,组成调查组迅速进行调查,必要时请劳动部门上级有关部门参加调查, 查清事故经过,确定事故原因,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3、事故统计的上报: 各类事故按严重程度分为三级管理,上报事故统一由上级主管部门掌握管理,统 称上报事故(写有专题书面报告)。一般事故恶性未遂事故由公司负责管理。轻微事 故由分公司自行掌握处理。 (1)当发生上报事故时,事故单位除立即采取措施外,并通知安技科有关部门 以及公司领导,及时抢救调查在抢救中要保护好现场。主管安全的负责人将事故及 原因在 24 小时内上报主管部门,事后要由事故主管部门认真填写事故调查报告书,由 安全技术科于事故发生后半月内报主管部门。 (2)当发生一般事故时,事故单位除立即采取措施之外,必须马上通知安全科, 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切实做到“三不放过”。并要求在事故发生五天内填写好事故报告 报送公司。 (3)当发生轻微事故时,发生事故的当班班长应报告主管领导处理。 (4)各分公司安全部门应将各类事故于每月 27 日前汇总报安全科。由主管负责 人汇总于月底前向上级报告。 (5)各部门事故调查、分析、登记、统计、报告处理等,必须严肃认真,如有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3 KB 时间:2025-08-12 价格:¥5.00

【综合安全】-17-事故管理制度

事故管理制度 编号:AQ-BZH-035-A 1 目的 为规范对事故/事件的报告调查分析与处理,总结经验,吸取教训,降低或消除 对本公司员工及相关方人员的伤害,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对生产事故/事件的报告调查处理。适用于本公司员工及 在本公司区域内工作的承包商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 3 引用标准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6441-86)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条例》 OHSAS18001:1999《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 4 术语定义 4.1 事故:造成死亡、疾病、伤害、损坏或其它损失的意外情况。 4.2 安全:免除了不可接受的损害风险的状态。 4.3 事件:导致或可能导致事故的情况。 5 职责 5.1 总经理为本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重大及以上事故调查处理 工作。 5.2 行政部负责组织制定、修订事故报告处理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事故/事 件的调查分析工作;负责收集事故相关资料,并根据事故调查规程的规定分析认定已 发生事故/事件的性质责任,提出处理意见;负责向上级有关部门上报有关事故/事 件的信息。 5.3 事故部门、安全主任参与事故/事件调查分析工作。 5.4 保安参与事故现场的警戒工作。 5.5 各部门及员工职责: 5.5.1 负责事故/事件发生后现场的处理,包括人员救护与系统恢复。 5.5.2 负责如实向调查组提供事故/事件的原始材料调查组索要的全部资料。 5.5.3 协助相关事故/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5.5.4 负责组织对本单位有主要关联事故/事件调查分析工作。 5.5.5 负责向本公司行政部上报本部门相关的人身、设备事故/事件报告。 5.6 行政部负责建立、完善事故台帐; 5.7 安全主任负责事故的统计分析。 5.8 每个员工对发生事故应及时报告参与事故处理,并配合事故调查工作。 6 事故分类分级 6.1 事故分类 6.1.1 火灾事故:在生产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引起的火灾,并造成人员伤亡或物 资财产损失的事故。 6.1.2 爆炸事故:在生产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引起的爆炸,并造成人员伤亡或物 资财产损失的事故。 6.1.3 设备事故:由于设计、制造、安装、施工、使用、检维修、管理等原因造成 机械、动力、电讯、仪器(表)、容器、运输设备、管道等设备及建(构)筑物等损坏、 造成损失或影响生产事故。 6.1.4 生产事故:由于指挥错误,或者违反工艺操作规程劳动纪律,造成停、减 产,以及跑料、串料的事故。 6.1.5 交通事故:车辆、船舶在行驶航运中,由于违反交通、航运规则,或因机械 设备故障造成车辆、船舶损坏、物资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的事故。 6.1.6 人身事故:工作时间在生产岗位劳动过程中,除上述五类事故外,发生的与 工作有关的人身伤亡或急性中毒事故。 6.1.7 职业病危害事故:指导致职业病发生的事故。 6.2 事故分级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条例》(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 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 30 人以上死亡,或者 100 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 工业中毒,下同),或者 1 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 10 人以上 30 人以下死亡,或者 50 人以上 100 人以下 重伤,或者 5000 万元以上 1 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 3 人以上 10 人以下死亡,或者 10 人以上 50 人以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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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制度

XX 建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一、目的 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防止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事故发生 后带来的各种损失影响,根据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集团公司有关要求,特制 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各分公司、区域项目部。 三、职责 1、工程部、人力资源部、总经办、安全质量部、法律办负责牵头制定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制度,负责对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制度的解释。 2、公司工程部、人力资源部、各分公司(区域项目部)及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监 督本制度的实施。 3、各分公司根据本制度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分公司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分 公司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制度。 第二章 管理规定 一、事故报告规定 1、发生一般安全事故(包括无人员死亡或可能引起人员死亡的事故,一次受伤在 2 人以下的事故,以及直接经济损失 1 万以内的事故),现场相关人员应立即上报分公司 (项目)领导安全管理员,由事故发生分公司(项目)上报公司安质部。 2、发生较严重的安全事故(发生或有可能引起人员死亡的安全生产事故,一次性 3 人(含)以上受伤事故,以及直接经济损失 1 万以上(含)的事故),现场有关人员 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负责人必须第一时间向公司汇报,同时报告工程部、人 力资源部设备物资部,人员死亡的事故还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如实报告当地负有安 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3、事故发生单位应保护好事故现场,及时通知急救、医疗等相关部门,迅速采取 必要措施抢救人员财产,防止事故扩大。事故报告要求清楚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 场所、详细经过、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原因分析等信息,事故分析报告表经相关负 责人签字确认,在事故发生之日起 24 小时内上报,并要求做到及时、准确、完整,不 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4、根据事故性质、伤亡程度、影响范围等,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事故经过上报 设备物资部、人力资源部,由其上报保险公司。 二、事故调查规定 1、分公司(项目)发生一般安全生产事故,由工程部参与,分公司(项目)领导 牵头组织生产、技术、安全等有关人员及工会组成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 2、发生较严重的安全事故,由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协调配合主管部门组织事故调 查组进行调查;主管部门未组织调查事故,由安质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调查, 分公司总经理落实组织相关人员对事故进行调查。 3、事故调查应查明原因、过程及伤亡损失情况,确定事故责任者,提出事故处理 意见防范措施,由事故发生单位写出事故调查分析报告,上报公司安质部备案。 三、事故处理规定 1、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当及时组织救治,防止事故扩大化,尽量减少事 故损失影响,同时开展工伤预防的宣传教育。 2、事故发生单位负责对一般工伤员工救治、护理、慰问、困难解决等善后工作的 管理,重大工伤工会共同管理,并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劳动安全工作的监督检 查。 3、分公司(项目)所发生符合工伤的事故,由事故单位负责申报工伤以及劳动能 力鉴定。 4、员工因工负伤,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药费、检查费、化验费、治疗费、手 术费、材料费、诊疗费、住院费、就医路费及挂号费,由所在分公司或项目先行垫付, 需向公司借款的,应经总经办、财务部、人力资源部会签报公司审批同意。医疗终结后, 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向社保机构统一结算,分公司协助办理,人力资源部予以指导。受 伤人员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 伤人员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 具体标准按照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5、事故发生单位严格按照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处理安全生产事故:即事故原因 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责 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生产部应认真分析事故,并根据事故性质及严重程度按公 司有关要求进行通报及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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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事故隐患排查责任制度 为强化隐患排查责任的全面落实根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 定》,关于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监控 责任制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公司主要负责人隐患排查职责  一对本公司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 二建立、健全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  三组织制定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建档监控等制度  四组织制定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并组织方案的实施。  五保证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资金投入的有效实施  六督促、检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 患 七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 八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 九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第二条 行政副总经理隐患排查职责  一排查企业行政贯彻执行党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 及企业制订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 二排查“三同时”、“五同时”的执行情况  三排查各类事故调查分析及处理意见的正确性。 第三条 分管安全生产副总经理隐患排查职责 一在公司主要负责人的统一指挥下抓好分管安全生产方面的隐患排查工 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 二负责排查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 三每月至少组织一次以查思想、查纪律、查制度、查领导、查事故隐患为 主要内容的安全排查对排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负责制定措施计划组织有关 部门实施 四排查有关部门按规定进行工伤事故调查处理凡发生死亡或重大恶性 事故应亲临现场组织处理并对统计、报告的正确性负责  五定期布置检查安全管理专职机构的工作  六排查有关单位贯彻安全生产“五同时”的执行情况 七负责排查、督促经销部是否对危险品保管、运输、装卸、销售人员进行 安全教育 八负责排查并监督雷管、炸药等危险品的运输、储存、发放等各个环节的 安全工作检查、督促落实国家对民用爆破器材的储存、运输、销售的有关要求。 第四条 分管生产技术副总经理隐患排查职责  一在公司主要负责人的统一指挥下抓好分管生产技术方面的隐患排查工 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生产、技术、设备、动力、机电的隐患排 查工作全面负责 二负责排查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时是否同时计划、 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 三负责排查公司制定的工艺规程、设备安全技术规程是否符合规范、规 程要求。 四负责排查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是否做到“三同时”  五组织或参加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认真安排有关部门整 改。 六负责排查购置、安装设备引进工艺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符合安全 生产条件的方可使用。  七主持或参加重大事故调查处理负责排查是否执行“四不放过”原则。 第五条 总经理助理隐患排查职责  一在公司主要负责人的统一领导下,抓好分管经营销售方面的隐患排查工 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供应、销售、运输、仓库系统的隐患排查 全面负责 二 负责排查 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经销工作时是否同时计 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 三负责排查经销部所采购的原材料、设备、备品、配件等质量是否符合国 家标准厂内标准,防止因质量问题而发生事故负责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六条 工会主席的隐患排查职责  一负责排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安全生产法》赋予工会的权力在本公司 的实施 二负责排查建设项目是否认真执行“三同时”。  三负责排查公司各级领导是否有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并有权提出解决的 建议 四负责排查事故调查处理是否符合国家的有关要求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 见并要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七条 安环部的隐患排查职责  一协助决策机构领导组织推动公司的隐患排查工作负责制定本单位事故隐 患排查治理建档监控等制度  二负责排查安全生产投入计划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有效实施  三负责排查安全生产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在全公司的执行情况。 协助解决排 查出的问题紧急情况下有权指令先行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四负责排查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情况排查从业人员正确佩带使用劳动防护 用品情况 五负责隐患排查发现的一般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的登记建档消除报告 工作。 六安全员对分管车间区域的安全生产负有直接事故隐患排查、监督管理责任, 行使巡回安全检查职责,负责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发现违章及时制止,发现安全问 题及时处理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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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公司安全环保事故报告调查责任追究及考核处理制度

安全环保事故报告调查责任追究处理制度 QLS/GG-AH-016-2013 版 次 C/O 实施日期 2013-02-01 审 核 人 编制人 1 总则 为了规范公司安全环保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程序,保证信息渠 道的畅通,及时开展安全环保事故救援及调查处理工作,减少事故带 来的损失,明确事故责任,规范各类事故的责任追究考核,制定本制 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安全环保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程序及责任 追究考核。 3 术语 3.1 事故 造成伤亡、财产损失或其它损失的意外事件。 3.2 职工伤亡事故 是指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 3.2.4 急性中毒事故 是指生产性毒物一次或短期内通过人的呼吸道、皮肤或消化 道大量进入体内,使人体在短时间内发生病变,导致职工立即中 断工作,并须进行急救或死亡的事故。 3.3 突发环境事件 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 对全国或者某一地区的经济社会稳定、政治安定构成重大威胁损 害,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涉及公共安全的环境事件。 3.4生产事故 是指生产活动因非正常原因中断或效能下降,生产中断时间经 济损失超过规定限额的事故。 3.5火灾事故 是指违背人们意志而发生的非正常性的着火事故。 3.6 相关责任人 公司主要负责人、主管负责人。 3.7 外来单位 具有相关从业资质,在公司所属区域内进行其业务范围内活动的 法人单位。 4 事故分类标准 4.1 人身伤亡事故 4.1.1 轻伤事故 造成职工肢体伤残,或某些器官功能性或器质性轻度损伤,表现 为劳动能力轻度或暂时丧失的伤害。一般指受伤职工歇工在一个工作 日以上,但未达到重伤标准者。 4.1.2 重伤事故 造成职工肢体残缺或视觉、听觉等器官受到严重损伤,一般能引 起人体长期存在功能障碍,或劳动能力有重大损失的伤害,重伤失能 损失等于超过 105 个工作日。 4.1.3 死亡事故 指一次死亡 1 人以上的事故。 4.2 生产事故 4.2.1 一般生产事故 生产中断或设备停机时间超过规定限额,或事故直接经济损失2- 10 万元的事故; 4.2.2 重大生产事故 生产中断或设备停机时间超过规定限额,或事故直接经济损失 10—50 万元的事故; 4.2.2 特大生产事故 造成生产长时间瘫痪或造成整个生产线停产时间超过规定限额, 或事故直接经济损失 50 万元以上的事故。 4.3 火灾事故 4.3.1 一般火灾事故 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 2-10 万元以内或重伤 1 人的事故。 4.3.2 重大火灾事故 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 10 万-50 万元或死亡 1 人的事故。 4.3.3 特大火灾事故 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 50 万元以上或死亡 2 人及以上的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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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生产安全事故报告 调查处理,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根据《安全生产法》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公 司实际,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各分公司。 第三条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 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 30 人以上死亡,或者 100人 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 1 亿元以上直 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 10 人以上(含 10 人),30 人以 下死亡,或者 50 人以上 100 人以下重伤,或者 5000 万元 以上 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 3 人以上(含 3 人)10 人以下 死亡,或者 10 人以上 50 人以下重伤,或者 1000 万元以 上 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 3 人以下死亡,或者 10 人以下 重伤,或者 1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第四条 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个人 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事故调查处理应当坚 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经过、 事故原因事故损失,查明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总结事 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依法追究责任。 第五条 事故发生单位应积极配合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部门用工单位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第六条 各级工会组织可依法参加事故调查处理,并有权向 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 第七条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阻挠干涉对事故报告 依法调查处理。 第二章 事故报告 第八条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 负责人如实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向公司安 全保卫部或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如实报告。如有需要,事故现 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公司安全保卫部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 报告。 第九条 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事故发生相关单位概况;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3.事故的简要经过; 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 人数)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5.已经采取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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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资源调查报告 (1)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资源调查报告 第一章 总 则 1.1 调查对象及范围 此次调查对象为****鄂尔多斯市欣盛气体有限责任有限公司,范围包括鄂尔 多斯市欣盛气体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及矿区范围的矿井瓦斯、煤尘爆炸、 火灾、水灾水害、电气、机械伤害、吊装、提升运输、冒顶事故、压力容器、易 燃物品、火工物品、地质灾害等各类生产过程突发事故引起的人身伤害及财产受 到损失事故。 1.2 调查目的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基本方针,切实加 强公司各类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公司的应急响应程序,建立健全 与杭锦旗人民政府、杭锦旗新能源管委会、杭锦旗安监局、杭锦旗消防大队等政 府相关职能部门相适应的,指挥统一,功能齐全,反应快捷、运转高效的应急救 援管理体系,一旦发生事故,能够及时有效的实施各项应急救援措施,控制减 少事故损失,保障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秩序,按照《生 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 特制定《鄂尔多斯市欣盛气体有限公司事故应急资源调查报告》。 1.3 调查的依据 1.3.1 有关法律法规文件 序号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颁布号 1 《中华人民共安全生产法》 主席令 2014 第 13 号 2 《中华人民共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主席令 2007 第 69 号 3 《中华人民共国消防法》 主席令 2008 第 6 号 4 《中华人民共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主席令 2013 第 4 号 5 《中华人民共国职业病防治法》 主席令 2011 第 52 号 6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条例》 主席令 2007 第 493 号 7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2011第591号令修订 8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国务院令 2009 第 549 号 9 《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 2017 年 3 月 1 日实施 10 《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 通知》 国务院国发[2010]23 号 11 《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国务院 2006-1-22 发布 12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国家安监总局令第 88 号 13 《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处置办法》 国家安监总局令第 2009 第 21 号 14 《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 年版 国家安监总局第十五部门公告 第 15 号 15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1.3.2 有关技术标准规范 序号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颁布号 1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编制导则》 GB/T29639-2013 2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指南》 AQ 9007-2011 3 《公司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 GB 6441-86 4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GBZ 158-2003 5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GB 18218-2014 6 《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 AQ/T 4208-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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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资源调查报告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资源调查报告 第一章 总 则 1.1 调查对象及范围 此次调查对象为****鄂尔多斯市欣盛气体有限责任有限公司,范围包括鄂尔 多斯市欣盛气体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及矿区范围的矿井瓦斯、煤尘爆炸、 火灾、水灾水害、电气、机械伤害、吊装、提升运输、冒顶事故、压力容器、易 燃物品、火工物品、地质灾害等各类生产过程突发事故引起的人身伤害及财产受 到损失事故。 1.2 调查目的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基本方针,切实加 强公司各类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公司的应急响应程序,建立健全 与杭锦旗人民政府、杭锦旗新能源管委会、杭锦旗安监局、杭锦旗消防大队等政 府相关职能部门相适应的,指挥统一,功能齐全,反应快捷、运转高效的应急救 援管理体系,一旦发生事故,能够及时有效的实施各项应急救援措施,控制减 少事故损失,保障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秩序,按照《生 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 特制定《鄂尔多斯市欣盛气体有限公司事故应急资源调查报告》。 1.3 调查的依据 1.3.1 有关法律法规文件 序号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颁布号 1 《中华人民共安全生产法》 主席令 2014 第 13 号 2 《中华人民共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主席令 2007 第 69 号 3 《中华人民共国消防法》 主席令 2008 第 6 号 4 《中华人民共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主席令 2013 第 4 号 5 《中华人民共国职业病防治法》 主席令 2011 第 52 号 6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条例》 主席令 2007 第 493 号 7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2011第591号令修订 8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国务院令 2009 第 549 号 9 《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 2017 年 3 月 1 日实施 10 《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 通知》 国务院国发[2010]23 号 11 《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国务院 2006-1-22 发布 12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国家安监总局令第 88 号 13 《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处置办法》 国家安监总局令第 2009 第 21 号 14 《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 年版 国家安监总局第十五部门公告 第 15 号 15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1.3.2 有关技术标准规范 序号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颁布号 1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编制导则》 GB/T29639-2013 2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指南》 AQ 9007-2011 3 《公司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 GB 6441-86 4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GBZ 158-2003 5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GB 18218-2014 6 《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 AQ/T 4208-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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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资源调查报告 (1)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资源调查报告 第一章 总 则 1.1 调查对象及范围 此次调查对象为****鄂尔多斯市欣盛气体有限责任有限公司,范围包括鄂尔 多斯市欣盛气体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及矿区范围的矿井瓦斯、煤尘爆炸、 火灾、水灾水害、电气、机械伤害、吊装、提升运输、冒顶事故、压力容器、易 燃物品、火工物品、地质灾害等各类生产过程突发事故引起的人身伤害及财产受 到损失事故。 1.2 调查目的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基本方针,切实加 强公司各类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公司的应急响应程序,建立健全 与杭锦旗人民政府、杭锦旗新能源管委会、杭锦旗安监局、杭锦旗消防大队等政 府相关职能部门相适应的,指挥统一,功能齐全,反应快捷、运转高效的应急救 援管理体系,一旦发生事故,能够及时有效的实施各项应急救援措施,控制减 少事故损失,保障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秩序,按照《生 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 特制定《鄂尔多斯市欣盛气体有限公司事故应急资源调查报告》。 1.3 调查的依据 1.3.1 有关法律法规文件 序号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颁布号 1 《中华人民共安全生产法》 主席令 2014 第 13 号 2 《中华人民共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主席令 2007 第 69 号 3 《中华人民共国消防法》 主席令 2008 第 6 号 4 《中华人民共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主席令 2013 第 4 号 5 《中华人民共国职业病防治法》 主席令 2011 第 52 号 6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条例》 主席令 2007 第 493 号 7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2011第591号令修订 8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国务院令 2009 第 549 号 9 《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 2017 年 3 月 1 日实施 10 《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 通知》 国务院国发[2010]23 号 11 《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国务院 2006-1-22 发布 12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国家安监总局令第 88 号 13 《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处置办法》 国家安监总局令第 2009 第 21 号 14 《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 年版 国家安监总局第十五部门公告 第 15 号 15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1.3.2 有关技术标准规范 序号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颁布号 1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编制导则》 GB/T29639-2013 2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指南》 AQ 9007-2011 3 《公司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 GB 6441-86 4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GBZ 158-2003 5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GB 18218-2014 6 《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 AQ/T 4208-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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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资源调查报告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资源调查报告 第一章 总 则 1.1 调查对象及范围 此次调查对象为****鄂尔多斯市欣盛气体有限责任有限公司,范围包括鄂尔 多斯市欣盛气体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及矿区范围的矿井瓦斯、煤尘爆炸、 火灾、水灾水害、电气、机械伤害、吊装、提升运输、冒顶事故、压力容器、易 燃物品、火工物品、地质灾害等各类生产过程突发事故引起的人身伤害及财产受 到损失事故。 1.2 调查目的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基本方针,切实加 强公司各类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公司的应急响应程序,建立健全 与杭锦旗人民政府、杭锦旗新能源管委会、杭锦旗安监局、杭锦旗消防大队等政 府相关职能部门相适应的,指挥统一,功能齐全,反应快捷、运转高效的应急救 援管理体系,一旦发生事故,能够及时有效的实施各项应急救援措施,控制减 少事故损失,保障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秩序,按照《生 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 特制定《鄂尔多斯市欣盛气体有限公司事故应急资源调查报告》。 1.3 调查的依据 1.3.1 有关法律法规文件 序号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颁布号 1 《中华人民共安全生产法》 主席令 2014 第 13 号 2 《中华人民共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主席令 2007 第 69 号 3 《中华人民共国消防法》 主席令 2008 第 6 号 4 《中华人民共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主席令 2013 第 4 号 5 《中华人民共国职业病防治法》 主席令 2011 第 52 号 6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条例》 主席令 2007 第 493 号 7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2011第591号令修订 8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国务院令 2009 第 549 号 9 《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 2017 年 3 月 1 日实施 10 《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 通知》 国务院国发[2010]23 号 11 《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国务院 2006-1-22 发布 12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国家安监总局令第 88 号 13 《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处置办法》 国家安监总局令第 2009 第 21 号 14 《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 年版 国家安监总局第十五部门公告 第 15 号 15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1.3.2 有关技术标准规范 序号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颁布号 1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编制导则》 GB/T29639-2013 2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指南》 AQ 9007-2011 3 《公司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 GB 6441-86 4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GBZ 158-2003 5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GB 18218-2014 6 《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 AQ/T 4208-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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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事故处理程序

工伤管理办法 1、目的 为提升公司应急处理工伤事故的水平,确保员工发生工伤后能得到及时有效的处 理,维护公司员工的权益。 2、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3、定义 工伤:是指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晕倒等事故。 4、职责 4.1 管理部:负责工伤事故派车、请款、劳动局报备、事故调查、费用报销、工伤理 赔手续办理。 4.2 工伤部门:负责工伤事故调查报告、人员陪同、医疗护理、协助管理部办理相关 手续。 5、程序:工伤处理流程图见附件 5.1 事故报告 5.1.1 发生工伤事故后,所在部门需第一时间报给管理部总室。管理部接到工伤报告 后,应马上派车、请款,安排人员陪同前往医院。 5.1.2 发生工伤事故后,人事部门需确认工伤人员是否有投社保,若有投保,且所受工 伤较严重的(预计费用在 1000 元以上),需及时向劳动部门口头报备工伤事故。 5.2 医疗救护 5.2.1 属简单小伤害的,如小伤口等,由部门急救员内部处理即可。对于无法处理或须 进一步消毒、清创、严重工伤等须送往杏林第一医院由专职医生处理,由医生视 情况决定是否住院。 5.2.2 在支付医疗救护费用时,需用现金,且需保存好所有医疗票据。 5.2.3 医疗过程中根据医生意见,确定是否需安排专人护理,若需护理,第一种方式是 公司派员护理,第二种方式是工伤人员家属护理,依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50% 标准给付护理费用。 5.2.4 员工工伤住院期间,按 15 元/天标准给付伙食补贴。 5.2.5 员工按医院或医生给出的工伤休息日期休息,休息日期结束后,即回部门上班, 如需要继续休息的,须凭病历卡,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才可以。 5.2.6 工伤医疗期间,工资待遇以厦门市最低工资标准给付。 5.3 事故调查 5.3.1 发生工伤事故,首先抢救受伤人员,其次需保护好现场,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 大,在抢救伤员时,移动过的物品要做出标记或记号。 5.3.2 事故部门领导应及时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填写《工伤事故调查报告》,并将事 故调查报告报公司管理部。 5.3.3 调查可采用现场拍照、人员访谈做笔录等方式,调查中所收集资料应一一归档。 5.4 事故分析 5.4.1 管理部整理阅读事故调查资料,初步分析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间接原因,送 总室审批。 5.4.2 总室对事故调查资料进行审核,进行事故的责任分析,确定事故的责任者,提出 奖惩建议,报告总经理批示。 5.4.3 事故的直接原因分析是:a 物的不安全状态。 如: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缺乏或缺 陷;个人的劳动防护品缺少或缺陷; 生产环境不良等。 b 人的不安全行为。如: 操作错误、忽视安全、忽视警告;使用不安全设备;冒险进入危险场所等。 5.4.4 事故的间接原因分析: a 技术设计上有缺陷。 b 教育培训不够。c 工作安排不 合理。 D 没有安全操作规程警示、标志等。 5.4.5 事故的责任分析:根据事故调查所确定的事实,直接责任者指其行为与事故发生 有直接关系的人; 领导者指对事故的发生负领导责任的人;主要责任者指直接 责任者领导责任者中,对事故的发生为最主要作用的人。 5.5 事故确认 管理部及工伤部门要及时慰问工伤人员,给予心理安抚,顺便再确认一下工伤的整 个过程。同时交待其收齐好所有医疗票据。 5.6 事故处理 5.6.1 相关部门管理部写好工伤事故调查报告,报总经理审批。总经理根据公司相关 规定做出处理批示。 5.6.2 事故责任者的处理,一定要严肃认真,根据造成事故的责任大小情节轻重,要 进行批评教育或给予必要的行政处分。按“三不放过”原则严肃处理,即事故原因 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订落实防护措施 不放过。 5.6.3 对不服从管理、违反规章制度、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或是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 因而所发生的安全事故,将对当事人进行处罚直至开除。后果严重并已构成犯罪的 责任者要追究法律责任。 5.7 工伤认定 5.7.1 轻度工伤不需向劳动局报批,不需申请工伤认定。严重的工伤在事发 15 日内需 上报劳动部门有关方面,申请工伤认定。上报时提供以下材料:    工伤事故报告。 工伤认定申请表。    伤亡人员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劳动合同)。    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病历卡)。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3 KB 时间:2025-08-26 价格:¥5.00

编号09 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台账

企 业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台 账 台账种类: 生产安全事故管理 单位名称:温州市嘉麟表面处理设备有限公司 台账编号: 09 说 明 一、企业应明确事故报告程序: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除立即采取应急处理措施外,应按规 定程序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及有关部门。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企业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 1 h 内向 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企业在事故报 告后出现新情况时,应按有关规定及时补报。 二、抢险与救护: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迅速启动应急救援预案,企业负责人直接指挥,积极组织抢救, 妥善处理,以防止事故的蔓延扩大,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安全、技术、设备、动力、生产、消防、保卫等部 门应协助做好现场抢救警戒工作,保护事故现场。企业发生有害物大量外泄的事故或火灾爆炸事故应设警戒线。 三、事故调查处理(“四不放过”原则):企业发生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积极配合各级人民政府组织的事 故调查,负责人有关人员在事故调查期间不得擅离职守,应当随时接受事故调查组的询问,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一般事故,县级人民政府委托企业负责组织调查的,企业应规定成立事故调查组组织调查,按时 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企业应落实事故整改预防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整改预防措施应包括: 1、工程技 术措施; 2、培训教育措施;3、管理措施。 四、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工矿商贸企业事故)类别:1、物体打击 2、车辆伤害 3、机械伤害 4、起重伤害 5、触 电 6、淹溺 7、灼烫 8、火灾 9、高处坠落 10、坍塌 11、冒顶片帮 12、透水 13、放炮 14、火药爆炸 15、瓦斯爆炸 16、 锅炉爆炸 17、容器爆炸 18、其他爆炸 19、中毒窒息 20、其他伤害。 五、《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分析规则》:1、直接原因(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2、间接原因 3、 分析事故原因的步骤。 六、事故性质:一般分为责任事故非责任事故(指不可抗拒自然因素或目前科学无法预测的原因造成的事故)。 七、《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GB/T6721-1986。 八、法律、法规: (一)中华人民共国国务院令第 493 号令《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条例》; (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13 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条例》罚款处罚暂行规定; (三)中华人民共国主席令第 51 号《中华人民共国刑法修正案(六)》; (四)《中华人民共安全生产法》第 91 条。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5.6 KB 时间:2025-08-27 价格:¥5.00

道路工程施工安全合同书

公路工程施工安全合同协议书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施工中人身、电网 设备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工程项目:XXXXXXXXXXXXXXXXXX 第二条 施工地址: XXXXXXXXXXXXX 第三条 甲方安全责任 1、开工前甲方对乙方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书面记录或资料。 2、甲方应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开始施工前报甲方备案。 3、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甲方有权检查督促 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 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直至清退出场。 4、甲方有权对乙方参与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安全工作规程的抽考。 5、乙方在施工中发生的甲方电网、设备事故,甲方有责任负责调查、统计上报。乙方 在施工中如发生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甲方有权 督促乙方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公安部门,要求派人保护现场;并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调 查书面结论及处理意见。 6、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担 责任。 7、发生以下情况停工整顿,因停工造成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 (1)人身伤亡事故; (2)发生施工机械、生产主设备严重损坏事故; (3)发生厂内火灾事故; (4)发生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听劝告的; (5)施工现场脏、乱、差,不能满足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的。 第四条 乙方安全责任 乙方作为工程项目的承包单位,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事故 承担安全责任。乙方应切实履行以下安全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应真实、合法、有效。 2、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 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等 有关电力生产规程甲方关于工作票制度及其他安全生产规定、制度。 3、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 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进行人身保险,配备合格的劳动防 护用品、安全用具。 4、乙方一切施工活动,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 全技术交底,并在整个施工过程正确、完整地执行,无措施或未交底严禁布置施工。 5、乙方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具的数量质量必须满足施 工需要,并经有资质检验单位检验符合安全规定,乙方对因使用工器具不当所造成的人员 伤害及设备损坏负责。 6、开工前,乙方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将参加安全教育人员名单(包 括临时增补或调换人员)与考试成绩报给甲方备案。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有有关部门核发的 合格有效的上岗资格证书。 开工前,乙方应到甲方办理临时出入证并佩戴出入证进入施工现场,出入证严禁转借 他人。 7、开工前,乙方应组织人员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 具等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一经开工,就表示乙方已确认施工现场、作业环境、 设施设备、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处于安全状态。 8、乙方应在施工范围装设临时围栏或警告标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 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与施工无关的甲方设施设备; 不得擅自拆除、变更甲方防护设施及标示。 9、乙方施工过程中需使用电、水源,应事先与甲方取得联系,不得私拉乱接。中断作 业或遇故障应立即切断有关开关。 10、乙方施工过程中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11、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必须及时整改。 12、乙方施工过程中发生人生伤亡、电网设备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 应立即报告甲方,并积极配合调查。 乙方应执行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4 KB 时间:2025-08-28 价格:¥5.00

18-安全生产月题库答案

一、判断 1.事故发生单位对发生一般事故的,处 5 万元 10 万元以上 20 万元以下的罚款。( ) 2.一般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事故发生的,处上一年 年收入 20%—30%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 ) 3.事故等级是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所有经济损失来划分的。( ) 4.特别重大事故以下等级事故事故发生地与事故发生单位不在同一个县级以上行政区域 的,由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负责调查事故发生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应当派人参加。 ( ) 5.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迟报或者漏报事故,处上一年年收入 40%至 60%的罚款。 ( ) 6.违反《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条例》规定,有关地方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故意拖 延或者拒绝落实经批复的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意见的,由人民检察院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给 予处分。( ) 7.自事故发生之日起 15 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 8.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发生较大事故的,处 20 万元以上 50 万元以下的罚款。 ( ) 9.《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条例》规定,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发生事故后逃匿的, 可处上一年年收入的 60%~100%的罚款。( ) 10.生产经营单位对国家明令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落后工艺、设备,可采取加强管理加 强安全教育措施后继续使用。( ) 11.特种作业人员转借、转让、冒用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给予警告,并处 2000 元以上 10000 元以下的罚款。( ) 12.《刑法》中,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 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 下有期徒刑。( ) 13.将《刑法》第 134 条修改为: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 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 3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 3 年以上 5 年以下有期徒刑。( ) 14.某俱乐部发生火灾,伤亡惨重,直接负责人可能要被处 3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处 3 年以 上 7 年以下有期徒刑。( ) 15.某建筑施工队队长强令施工人员违章操作,造成重大伤亡事故,该施工队长可能被处 5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16.轨迹交叉论发生伤亡事故的时空概念是人、管理两事件链相交的时间地点。( ) 17.压缩气体溶解在溶剂中的气体形成了溶解气体。( ) 18.从业人员在 300 人以上的高危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设置安全总监。( ) 19.从业人员在 300 人以上的高危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在 1000 人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 位,应当建立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委员会。( ) 20.安全生产管理档案应实行分类管理、一类一档、内容完整、索引清晰、真实可靠。 ( ) 21.生产经营单位未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档案的,给予警告,并处 1 万元以下的罚款。 ( ) 22.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制定特种设备应急预案。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制定应 急专项预案,并定期进行事故应急演练。( ) 23.物料提升机应装设上极限位置限位器,吊笼的越程应不小于 3 米。( ) 24.消防工作主要是进行消防监督、火灾预防扑救,审核建设工程的消防设施,查处火灾 事故等工作。( ) 25.压力容器爆炸事故是指容器在使用中或试压时发生破裂,使压力瞬时降至等于外界压力 事故。( ) 26.职业中毒可分为急性、慢性亚急性三种形式。( ) 27.设区市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复审工作。( ) 28.运转中的机械设备对人的伤害方式主要有撞伤、压伤、轧伤、卷缠等。( ) 29.火灾逃生的四个要点是①防烟熏;②果断迅速逃离火场;③寻找逃生之路;④等待他救。 ( ) 30.特种作业人员不得伪造、涂改、转让、冒用特种作业操作证或者使用伪造的特种作业操 作证。( ) 31.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 职卫生知识,督促劳动者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操作规程,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 职业防护设备人个防护用品。( ) 32.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部分负责。( ) 3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 ) 34.申请一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工矿工商贸企业,评审得分应大于 90 分。( ) 35.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未发生死亡事故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为的,安 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时也必须办理延期手续。( ) 36.不依法进行安全评价的企业,不能获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 37.我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方针是:安全第一,综合治理。( ) 38.工伤人员在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后,不可再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 39.新建厂房、商场等设施场所都必须进行三同时审批。( ) 40.一次事故中死亡 3~9 人的是重大生产安全事故。( ) 41.擅自储存危险物品的应令其限期整改,逾期未改的予以关闭。( ) 42.《安全生产法》规定国家实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依照《安全生产法》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 43.获得二、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的企业,由省级安监部门颁发相应牌匾。( ) 44.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 应当于 2 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有安全生产 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 45.漏电保护器主要是提供直接接触防护。( ) 46.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在必要时可以越级上报 事故情况。( ) 47.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具有事故调查所需要的知识专长,对所调查事故利害关系没有要 求。( ) 48.有关地方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故意拖延或者拒绝落实经批复的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意 见的,由公安机关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 49.工会依法参加事故调查处理,但无权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 ) 50.对事故报告调查处理中的违法行为,除公安机关国家工作人员外任何人无权向安全 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监察机关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举报。( ) 51.事故调查报告报送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后,事故调查工作即告结束。事故调查的有 关资料应当归档保存。( ) 52.为发生事故的单位提供虚假证明的中介机构,由有关部门依法暂扣或者吊销其有关证照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87 KB 时间:2025-08-30 价格:¥5.00

12 全员安全生产责任体系重点岗位履职清单

全员安全生产责任体系重点岗位履职清单 一、公司层级 (一)安全行政管理体系 1、分公司总经理(7安全职责、29 项履职清单) 安全职责 履职清单 履职记录 1、建立、健全本单位 安全生产责任制 (1)主持审议、审定并签发安全生产责任制; (2)亲自与各部门/科室、项目部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3)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并兑现奖惩; (4)依责对涉及全年性、重要的专项需要主要负责人亲自部署等 上级文件进行批示; (1)安全生产责任制发布记录; (2)安全生产责任书签订记录; (3)审定年度安全绩效考核奖惩记 录; (4)涉及安全法七项职责安全重要文 件签批记录。 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 全生产规章制度操 作规程 (5)组织制定、审批、监督实施分公司安全生产规划(含应急规划)、 年度工作计划; (6)主持会议审定并签发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7)按照会议制度要求,组织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对年度工作提出 要求; (8)依据公司安委会制度规定,主持召开分公司安委会会议,研究 解决阶段性安全问题; (9)按照集团标准化、应急能力建设管理办法规定,组织开展安全 生产标准化及应急能力建设工作; (1)安全生产规划、年度工作目标重 点工作计划签发记录; (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审定 签发记录; (3)年度安全工作会材料; (4)安委会会议纪要; (5)组织、安排、部署标准化、应急能 力建设工作记录。 3、组织制定并实施本 单位安全生产教育 培训计划 (10)审批签发年度教育培训计划(可编制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计划,也可以把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内容纳入企业员工教育培训计划); (11)确保教育培训计划实施的人、财、物等资源,督促相关部门按 计划开展培训工作; (12)按要求参加法定(三类人员)、上级单位(如企业领导人员安 全轮训)组织开展的安全教育培训; (1)教育培训计划签批记录; (2)对涉及教育培训所需人、财、物相 关文件/议题的研究批示; (3)参加培训的报名、签到记录; (4)安全培训合格证件。 4、保证本单位安全生 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13)确保安全资源的有效配置,按公司分类管控要求,设置安全管 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 (14)审批签发年度安全生产费用预算(或费用计划); (15)签批半年年度安全生产费用投入报表; (16)督促财务部门定期对安全生产费用使用统计情况进行核查; (1)安全管理机构设置、部门职能人 员配备文件记录; (2)安全生产费用预算签发; (3)安全生产费用报表; (4)对涉及安全费用相关文件/议题的 研究批示; (5)年度安全工作会材料。 5、督促、检查本单位 的安全生产工作,及 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 隐患 (17)签发年度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安全检查考核工作计划; (18)每年至少应组织参加一次综合安全检查,组织分析检查中发 现的突出或系统性问题,确定整改措施,及时消除隐患; (19)对于上级单位有特别要求的安全检查(如要求主要负责人带队 或参与),主要负责人要带队组织开展,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 要明确责任部门,按“五定”原则落实整改; (20)督促各部门/科室、项目部组织开展综合、季节性、专项等安 全检查,定期听取科技质量安全安全检查工作汇报,及时掌握、消 除生产安全重大隐患; (21)组织安排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极端异常天气等时期的领导 值班; (1)年度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安全 检查考核工作计划签发记录; (2)带队开展安全检查报告签字记录 整改回复报告、照片、签到表; (3)涉及研究综合、季节性、专项等安 全检查相关会议纪要、文件批示; (4)领导带/值班安排过程记录。 6、组织制定并实施本 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 应急救援预案 (22)组织建立应急领导机构并担任主要负责人; (23)组织审定并签发应急预案; (24)签发年度应急预案演练计划; (25)确保应急资源(资金、设备、设施、物资、人员等)的有效配 置; (26)发生突发事件后,应立即发出相应预案启动指令,组织应急处 置救援; (1)应急组织机构文件; (2)应急预案及审定、签发记录; (3)年度应急预案演练计划及签发记 录; (4)应急资金、物资、人员相关文件的 批示相关议题研究记录; (5)应急相关工作记录。 7、及时、如实报告生 产安全事故 (27)收到事故报告后,按规定迅速向地方政府上级单位报告事故 情况,签发事故快报; (28)成立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原则组织开展事故调查、 责任追究; (29)配合地方政府上级单位对事故调查。 (1)事故报告记录; (2)事故调查处理过程记录。 2、相关部门 安全职责 履职清单 履职记录 1、通用职责 (1)在分公司分管领导的直接领导下,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管理 责任; (2)组织建立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3)与分公司总经理签订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并承担安全生产责任书约定 的安全责任,全面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4)负责开展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做好培训记录; (5)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事 故隐患; (6)根据上级单位分公司统一安排实施职责范围内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按照分工履行应急救援相关职责; (7)按照事故分级响应的原则,组织做好应急管理、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在 规定时限内如实报告安全事故,及时处理安全事故; (8)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年度、季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1)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文件; (2)安全生产责任书; (3)部门/科室级教育培训记录、签到表; (4)隐患排查治理月度报表、季度分析 报告; (5)应急救援相关记录; (6)事故报告记录; (7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2、技术部门 (1)在开展策划、评审时,将安全生产作为一个重要方面考虑在内; (2)在开展现场技术质量巡查时,将设计产品是否能保证工程本质安全作为 重点巡查内容; (3)应按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建设项目的设计,提供的设 计文件应真实、准确、完整,满足工程施工安全的需要,防止因设计不合理 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1)策划评审记录; (2)技术质量巡查记录、整改记录。 3、综合办 (1)安全文件的处置,安全会议记录、纪要的管理(文件、纪要处置记录); (2)落实分公司公务车辆维修保养、车辆隐患排查驾驶员安全教育工作; (3)牵头职责范围内应急组织工作,协调其他应急工作。 (4)宣传安全生产工作、企业文化建设中应有安全文化内容、指导开展群众 性安全活动; (5)监督企业员工工伤保险、伤亡事故处理补偿、抚恤工作,开展群众性 安全生产活动。 (6)安排部署分公司消防隐患、设备设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7)把安全生产工作业绩作为干部考核、选聘的重要指标; (8)编制人力资源战略规划时,统筹安排编制安全管理人才规划; (9)将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纳入分公司年度教育培训计划中; (10)组织新入职员工分公司级安全教育培训; (11)负责工伤鉴定、有关待遇的落实工作。 (1)安全文件、OA 流程记录; (2)车辆维修保养记录; (3)车辆检查记录; (4)驾驶员安全教育记录; (5)突发事件应急过程记录。 (6)宣传计划、报道、宣传栏、活动方 案、企业文化建设中安全文化内容; (7)参与工伤处理情况、活动记录。 (8)考核、选聘记录; (9)人力资源战略规划; (10)教育培训工作计划; (11)新入职员工安全安全教育培训记 录表、签到表; (12)安全培训评教表。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06 KB 时间:2025-08-31 价格:¥5.00

各岗位安全责任书-【考核】全套安全责任制考核标准

姓名 职务 职务 董事长 标准分 自评分 考评分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 法律、法规,把安全工作列入公司管理的重 要议事日程,亲自主持重要的安全生产工作 会议,批阅上级有关安全方面的文件,签发 有关安全工作的重大决定,对本公司的安全 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10 分 2、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检 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 患; 10 分 3、组织制定并实施公司安全规章制度、安 全操作规程、重大安全技术措施生产安全 事故应急预案; 15 分 4、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解决安 全措施费用; 15 分 5、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充实专职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定期听取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工 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或审批有关安全生产 中的重大问题; 15 分 6、按规定事故处理的“三不放过”原则, 组织对事故报告调查处理 10 分 7、加强对各项安全活动的领导,决定安全 生产方面的重要奖惩。 15 分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 8、加强对消防防火工作的管理。 加强对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 (1)加强对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的安 全管理工作。 10 分 年 月 日 姓名 职务 职务 经理 标准分 自评分 考评分 1、组织开展安全技术研究工作, 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安全防护装 置,组织研究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 整改方案。 15 分 2、组织落实总公司的安全生产规 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编制安全 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10 分 3、组织总公司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 10 分 4、在组织新项目以及技术改造项 目的设计、施工投入使用时,做 到“三同时”(安全卫生设施与主 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 投入使用)。 10 分 5、审查总公司安全技术规程安 全技术措施项目,保证技术上切实 可行。 15 分 6、负责事故调查处理,并及时 向上级报告。 10 分 7、负责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分析安全生产动态,解决安全生产 中存在的问题。 20 分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 8、加强对消防防火工作的管理; 加强对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 加强对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 品的安全管理工作; 加强对职业安全职业病防治的 管理工作; 加强对易制毒品的管理工作。 1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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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具厂安全管理制度

目 ?录 第一部分安全生产责任制 1、企业安全生产职责 1 -2 2、主要负责人(法人)安全生产职责 2 -3 3、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职责 3 -4 4、主管安全生产工作副厂长(经理)职责 4 5、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职责 4 -5 6、厂(处)长职责 5 -6 7、工程师技术人员的职责 6 8、生产部门的职责 6 -7 9、机械动力部门职责 7 -8 10、库管、供应部门职责 8 11、人事部门的职责 9 12、保卫部门的职责 9 13、卫生保健部门职责 9 -10 14、车间主任安全生产职责 10 15、班组安全生产职责 10 -11 16、班组长安全生产职责 11 17、各级安全员职责 11 -12 18、安全员职责 12 19、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12 -13 第二部分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3 -14 2、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 14 3、建设项目安全管理制度 14 -15 4、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5 -17 5、安全设施、设备管理检修、维修制度 17 -26 6、具有较大危险、危害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安全管理制 度 26 -27 7、重大危险源安全检测、监控管理制度 27 -30 8、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30 -35 9、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36 10、劳动保护用品发放管理制度 36 -37 11、安全生产逐级检查及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37 -40 12、安全生产奖惩责任追究制度 40 -43 13、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制度 43 -44 14、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44 -45 15、岗位标准化操作制度 45 16、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 46 17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制度 46 -47 18、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制度 47 -50 第三部分 ?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弯管工安全操作规程 51 -52 2、电气焊工安全操作规程 52 -55 3、切管机工安全操作规程 55 -56 4、配电室安全操作规程 56 -60 5、钻工安全操作规程 61 第四部分 ?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61 -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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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安全标准化模板-12.1.1事故管理制度

事故管理制度 一、为严格事故管理,及时报告、统计、调查处理事故,积极 采取预防措施,防止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依据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条例》、 《关 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国家、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 标准、制度,结合厂部特点而制定。 三、事故报告、统计、调查处理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 重科学的原则。事故调查组由安全生产委员会。 四、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同 时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 1 小时内向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 告。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四方区安监局或东莞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报告。 五、凡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无论损失大小或是否有人员伤亡, 当事人应及时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六、总经理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将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经过、 造成的后果、原因初步分析、已采取的措施当前状况等情况,以电 话或传真等方式上报。 七、企业在事故报告后出现新的情况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 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补报;单位负责人接到补报后,应当于 1 小时内 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补报。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四方区安监局或东 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 门补报。 八、发生有人员伤亡或中毒的事故,应在保护好现场的同时,迅 速抢救受伤或中毒人员,并采取防止事故扩大的措施,发生重大火灾、 爆炸事故时,应以总经理为首组成现场指挥部,统一指挥处理。 当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或其他重大事故时,现场应设置警戒线。 在抢救人员过程中应佩戴好相应的防护器具,对伤员及时抢救。 抢救过程中防止二次灾害发生。 九、发生重大事故时,安全员参与配合调查,发生特大事故时, 由地方有关部门组织调查。在调查期间总经理有关人员不得擅离职 守。应当随时接受调查组的询问,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十、生产安全技术部为事故综合管理部门,主管各类事故的汇总、 统计、分析上报工作。有责任对各类事故调查处理情况进行监督。 对不符合“四不放过”原则的事故报告有责任要求重新规范。 十一、事故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 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 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整改预防措施应当包括工程技术措 施;培训教育措施;管理措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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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贸生产企业安全制度-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制度(参考)

1 xxxxxx 公司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处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 责任,加强事故报告处理监督管理,加强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有效 地防止减少事故,保障公司财产员工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 民共国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条例》、《海南省生 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事故的概念及分类 第一条、公司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 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报告调查处理,适 用本制度。 第二条、属于以下情况之一者被定义为公司重大事故: (1)对设备、产品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到 10 万元以上(含 10 万元)的; (2)造成设备停机、生产停滞 24 小时以上(含 24 小时)的; (3)造成人身伤害后,人员因休假而影响 22.5 个工作日以上 (含 22.5 个工作日)的; (4)直接或间接造成人员死亡的。 第三条、属于以下情况之一者被定义为公司较大事故: 2 (1)对设备、产品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 5 万元以上,10 万元以 下的; (2)造成设备停机、生产停滞 24 小时以内的; (3)造成人身伤害后,人员因休假而影响 10 个工作日以上,22.5 个工作日以下的。 第四条、属于以下情况之一者被定义为公司一般事故: (1)对设备、产品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 5 万元以下的; (2)造成设备停机、生产停滞 8 小时以内的; (3)造成人身伤害后,人员因休假而影响 10 个工作日以下的。 事故已经发生,正在进行,并且损失在不断扩大的称为持续性 事故,如失火、化学品泄漏等;事故瞬间发生,已造成损失,但是 损失不再继续扩大的称为非持续性事故,如人员触电,设备突发故 障等。 第三章 事故报告规定 第五条、对于公司重大事故持续性事故: (一)、事故发生后,事发部门当班的领导是事故的第一指挥 人,对突发事件的现场抢救负有指挥责任。主管领导赶到现场后, 第一指挥人应及时向主管领导介绍现场情况并移交指挥权。 (二)、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事发部门 负责人报告。对于持续性事故。如果事故发生在夜间或部门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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