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对象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汇编饭厅从业人员健康经营许可证申请材料-食品召回制度【1页】》是关于食品医药行业相关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相关内容,适用于食品医药行业相关企业。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汇编饭厅从业人员健康经营许可证申请材料-食品召回制度【1页】文本预览
食品召回制度
1.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在
食品经营中发现经营的
食品不符合
食品安全
标准,或接到
监管部门、生产企业的
召回部门,应当立即停止营业,
下架封存,做好登记,并及时
部门政府
监管部门。
2.
部门相关生产经营者或供货商,并记录停止经营和
部门情况。
3.在经营场所向消费者公示
召回食品的名称、批号等信息,并安排专
人处理消费者退货事宜。
4.被
召回食品,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进行无害化处理并予以封存,
做好记录,严禁再次流入市场。
5.
召回及封存
食品的情况要及时
部门供货商及政府
监管部门。
6.不合格
食品的处置。与供货商有合同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政府
监管部门有明确要求的,按照
监管部门的
部门要求进行处置。
7.政府部门命令
召回的不合格
食品,其
召回和销毁处理流程依照《食
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政府
监管部门的
部门要求执行。
8.不合格
食品退换货、下架封存、
召回等处置资料,要建立专门的档
案进行保管,以备查验。
文件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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