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约有10000项符合查询结果,库内数据总量为27963项,搜索耗时:0.0142秒。

行业案例】-10-XX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程

安全生产管理规程 一、目的: 建立安全生产的管理规程,确保生产安全 二、范围: 生产过程的安全管理 三、责任者: 总经理、总工、生产副总、质量总监、生产部、工程部、物流控制部、质量保证部、 生产车间 四、正文 1.公司成立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由总经理任主任,总工任副主任,生产部、生 产车间、质量保证部、物流控制部、行政人事部等负责人任委员、每个班组均应设有 安全员,形成公司、部门、班组三级安全生产网络,负责全公司安全生产的管理。 2.各车间负责人根据各自的具体情况制订出安全生产规程,由生产部组织会审, 总工审订,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3.生产车间负责生产设备的安全生产管理,操作工要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对违 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的不良现象,应提出批评和制止。 4.物流控制部负责本区域安全管理工作。各种仓库应按有关安全生产规定管理。 5.各部门员工要树立安全生产的意识,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内容由生产 部会同质量保证部、行政人事部等部门共同制订,并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编 码 标 题 安全生产管理规程 页 数 共 2 页 起草部门 生产部 颁发部门 质量保证部 起草人/日期 QA 审核人/日期 审核人/日期 批准人/日期 生效日期 分发号 分发部门 生产部、生产车间、质量保证部 6.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进入生产区域,防爆区的维修工具配件应重点 控制。各车间消防设施管理应按消防管理条例规定内容执行,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备 案。 7.应根据实际情况,定期(每 24 次)对各部门安全生产大检查,内容包括各车 间动力设备、压力容器、配电设施、蒸馏设备等,重点检查设备运行状况、维护情况, 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堵塞漏洞,防患于未然。 8.对于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按公司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处 理。 五、变更历史 版本 生效日期 变更描述 起草人 1 执行新版 GMP 文件换版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6.5 KB 时间:2025-08-12 价格:¥2.00

行业案例】-15-XX公司技术分析会管理规程

技术分析会管理规程 一、目的: 建立技术分析会工作的标准管理规程,规范技术分析会的管理 二、范围: 适用于公司技术分析会、部门技术分析会、车间技术分析会 三、责任者: 总工、生产部经理、车间主任 四、正文 1 公司技术分析会 1.1 对前一时期生产情况、完成情况由各部门做汇报; 1.2 各车间提出生产中出现或存在的问题,经会议讨论,提出改进措施或解决办法; 1.3 对影响生产正常进行的情况,应查明原因,追究责任,并作出处理; 1.4 能当场解决的问题当场解决,不能当场解决的由总工指定专人在规定时间内解 决; 1.5 重大技术改造项目论证; 1.6 事故原因属技术方面的问题。 2.部门技术分析会 2.1 总结本部门对生产计划的执行完成情况; 2.2 研究、分析生产中存在的问题,查明原因,提出解决办法; 编码 标题 技术分析会管理规程 页数 共 2 页 起草部门 生产部 颁发部门 质量保证部 起草人/日期 QA 审核人/日期 审核人/日期 批准人/日期 生效日期 分发号 分发部门 生产部、质量保证部、生产车间 2.3 对生产过程中工艺纪律执行情况作总结,查找责任人,奖励先进; 2.4 交流推广技术经验,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2.5 对生产中不合理处提出先进的改进措施; 2.6 讨论解决的问题和合理化建议写出方面报告,报有关部门协调处理和审议。 3.车间技术分析会 3.1 总结本车间在生产中工艺规程和工艺纪律执行情况,查找不足,及时改正; 3.2 查找生产中出现或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法; 3.3 总结交流生产经验,提高业务能力; 3.4 研究、分析生产中出现的异常情况,避免再次发生; 4.技术分析会参加人员有主持者决定。 5.技术分析会内容必须认证记录,并做到有依据、措施与方案、实施负责人与日期, 与会人员签名,记录归档保存。 五、变更历史 版本 生效日期 变更描述 起草人 1 执行新版 GMP 文件换版 XX 附件 1:技术分析会议记录(SMP08-003-a-00)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9 KB 时间:2025-08-12 价格:¥2.00

行业案例】-19-XX公司消防安全管理规程

消防安全管理规程 一、目的: 建立消防管理制度,保证安全生产 二、范围: 公司各部门 三、责任者: 安全员 四、正文 1.公司必须设立安全员,负责整个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 2.安全员必须每天对全厂进行安全巡回检查,发现消防隐患,及时进行整改、排除, 对重点防火部位,应设醒目的防火标记,严禁烟火。 3.整个公司必须装有与之相适应的,人人会使用的简易的消防灭火器,以便对付 突发的消防事故。 4.整个公司必须装有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如灭火器,消防水枪,皮带管道,由 安全员负责管理。安全员必须每天对消防器材、车间的消防安全门进行检查,以便能 随时使用和开启,对于生锈不能用的器材必须及时更换。 5.凡新进公司工人必须经过消防安全教育,方可正式上岗工作。 6.做好对临时工、合同工、外包工和参观或办事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 7.室内外的消火栓,灭火器附近不准堆放任何物品,室内消火栓箱的水带水 编码 标题 消防安全管理规程 页数 共 2 页 起草部门 生产部 颁发部门 质量保证部 起草人/日期 QA 审核人/日期 审核人/日期 批准人/日期 生效日期 分发号 分发部门 工程部、生产部、质量保证部 枪必须配齐,保持完好。对室内外的消火栓、灭火器每月进行检查,填写标签一次。 8.生产车间禁止动用明火,如生产需要必须进行申请明火动火证,使用明火 时不得离人,严禁带火源进入车间,严禁在车间抽烟。 9.禁止带火源进入仓库,禁止在仓库内吸烟;易燃易爆品必须存放在危险品 库。 10.化验室、车间化验室及菌种组在使用电炉、烘箱、压力灭菌锅时必须注意消防 安全检查,做到小心使用,正确操作,人离电断。 11.化验室在使用易燃易爆、有机溶剂时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且废弃 的有机溶剂不得随意倒入水道中,以免积蓄爆炸。 12.不得将化学性质、防火、灭火方法相抵触的物品贮存在一起。 五、变更历史 版本 生效日期 变更描述 起草人 1 执行新版 GMP 文件换版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5 KB 时间:2025-08-12 价格:¥2.00

行业案例】-26-XX公司生产交接班管理规程

生产交接班管理规程 一、目的: 规范生产过程中的交接班程序,确保生产正常进行,防止出现生产事故 二、范围: 生产交接班过程 三、责任者: 车间主任、车间班组长、操作人员 四、正文 1.交接地点:在工作现场进行交接,不允许在其他场地进行口头交接。 2.交接内容: 2.1 正生产产品品名、批号、规格、数量、投料量、检验结果等; 2.2 质量情况; 2.3 设备运行情况; 2.4 衡器使用情况; 2.5 卫生清洁情况; 2.6 书面文字材料; 2.7 生产过程中发现的异常情况及处理方法; 2.8 其他事项。 3.交接要求 编码 标题 生产交接班管理规程 页数 共 2 页 起草部门 生产部 颁发部门 质量保证部 起草人/日期 QA 审核人/日期 审核人/日期 批准人/日期 生效日期 分发号 分发部门 生产部、质量保证部、生产车间 3.1 交班者: 3.1.1 下班前详细检查一遍所有阀门、设备的情况是否正常,特殊情况必须向接班 者交清。 3.1.2 必须详细交清生产情况和注意事项,上级下达的通知及工作任务。 3.1.3 搞好岗位卫生及工具交接,填写交接班记录,字体应工整、内容要真实、完 整。 3.1.4 接班者未按时到达时,交班者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3.1.5 交班者要耐心解答接班者提出的问题,接班者发现的问题应记录在《生产交 接班记录》上。 3.1.6 参加班后会及各种学习。 3.2 接班者 3.2.1 提前 10 分钟到岗,参加班前会及各种学习。 3.2.2 认真、全面检查所接设备、阀门情况是否正常。 3.2.3 检查原始记录是否完整,齐全,卫生是否搞好,工具是否齐全,生产有无异 常情况及上级下达的通知和任务。 4.责任 4.1 接班者在接班时检查发现的问题,由交班者负责,接班后事实存在的问题未造 成损失的,则由接班者负责。 4.2 交接班时未检查出但事实存在的问题,接班后造成损失的,且有充分证据证明 属于遗留问题的,则由交接双方共同承担。(视情节而定) 五、变更历史 版本 生效日期 变更描述 起草人 1 执行新版 GMP 文件换版 XX 附件 1:生产交接班记录(SMP08-008-a-00)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5.5 KB 时间:2025-08-12 价格:¥2.00

行业案例】-29-XX公司生产指令下达管理规程

生产指令下达管理规程 一、目的: 建立生产指令下达的标准工作程序,确保生产过程中的指令信息系统畅通无误 二、范围: 一个批次产品生产的全过程 三、责任者: 生产部、各车间主任 四、正文 1.生产指令的内容 1.1生产指令单(包装指令单); 2.生产指令的制定依据 2.1月度生产计划及内外贸部的临时要求; 2.2设备生产能力(经验证已达到的能力); 2.3工序人员操作能力。 3.生产指令号 以7位阿拉伯数字表示。第一、二位为份,第三、四位为月份,最后三位为本月 所下的生产指令的序列号(001~999之间)。 例:生产指令号:第1305008号,表示为20135月的第008号该工序的生产指令。 4.生产指令下达的工作程序 编码 标题 生产指令下达管理规程 页数 共 2 页 起草部门 生产部 颁发部门 质量保证部 起草人/日期 QA 审核人/日期 审核人/日期 批准人/日期 生效日期 分发号 分发部门 生产部、质量保证部、物流控制部、生产车间 4.1生产车间班组长根据生产计划规定的品种和批次计划编制生产指令单,一式两 份,经车间主任审查,于生产前下达到生产岗位和质量保证部;车间在中间产品待包 装时,根据实际产量开出包装指令单,一式两份,经车间主任审查,于包装前下达到 生产岗位和质量保证部,车间领料员持领料单向仓库领取包装材料。车间主任根据批 生产指令、批包装指令上生产加工时间及周期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安排本车间生产操 作。 4.2生产指令一经生效下发,即为操作人员进行操作的基准文件,必须严格遵照执 行,任何人不得任意变更和修改。 5.生产指令的使用与复核 5.1生产车间根据生产(包装)指令单开领料单,经车间主任批准后,由车间领料 员持单交仓库备料。车间领料员凭生产指令单、包装指令单接收上车间或上工序转来 的中间产品。 五、变更历史 版本 生效日期 变更描述 起草人 1 执行新版 GMP 文件换版 XX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6 KB 时间:2025-08-12 价格:¥2.00

行业案例】-37-XX公司电工安全操作管理规程

电工安全操作管理规程 一、目的: 规范电工安全操作行为,确保安全生产。 二、范围: 公司所有的电工作业 三、责任者: 生产部安全环保科、电工。 四、正文 1.电工必须经市劳动部门培训,并取得维修电工操作证后,方可上岗操作。 2.持证电工应严格遵守《电工手册》,安全进行电工操作。 3.进行电器设备的安装连接,要再断电情况下进行,不可带电操作,防止触电事 故发生。 4.因检修线路或设备需拉某一开关时,首先要通知该线路或设备的用电部门做好 准备,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5.一切电气设备在尚未判断是否带电时一律作带电处理。 6.一般照明带电作业可单人操作,但必须穿绝缘鞋,做好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 在动力线上带电作业,必须由两人进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遇雨禁止室外带电作业。 7.高空作业必须系合格安全带。登高作业传递物件,禁止上下抛掷,应使用绳索 将物件绑好后传递或投入工具包内吊起或落。 编 码 标 题 电工安全操作管理规程 页 数 共 2 页 起草部门 生产部 颁发部门 质量保证部 起草人/日期 QA 审核人/日期 审核人/日期 批准人/日期 生效日期 分发号 分发部门 生产部、工程部、质量保证部 8.所用梯子牢固可靠,根部必须有橡胶套,人字梯必须根据所需要高度,用绳索 将两片连接。 9.每半对保护接地线,零线进行检查,定期对各部门的电器设备进行检查。 10.配电间的设备要定时对其接点、固定螺丝、接线螺丝进行检查,仪表仪器要请 具备校验资格的部门进行检查校验。 11.耐压绝缘 工具须经常检查,是否符合安全耐压,绝缘是否良好。 12.对公司的所有电器设备即使维修,有效维护,保证其安全运转,确保其工作效 率。 13.凡发生人身触电,设备意外故障和不安全因素有火灾或引起火灾等紧急情况 时,电工有权立即拉闸停电并采取措施。 14.电工应会使用相应有关的消防器材,学会人工呼吸和触电急救。 五、变更历史 版本 生效日期 变更描述 起草人 1 执行新版 GMP 文件换版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6 KB 时间:2025-08-12 价格:¥2.00

应急管理部《有限空间作业事故安全施救指南(征求意见稿)》

有限空间作业事故安全施救指南 (征求意见稿) 为规范生产经营单位有限空间作业事故应急准备工作,指 导有限空间作业事故施救的安全工作,防范因施救不当或盲目 施救导致事故伤亡扩大现象发生,切实提高事故救援效率,保 障救援人员的安全与健康,特制定本指南。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生产经营单位有限空间作业事故的应急准备和救援 行动。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 13 号)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国务院令第 708 号)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93 号)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令第 2 号) 危险化学品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准备指南(应急厅 〔2019〕62 号) 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8〕3 号)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2015 修 订)(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80 号)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参考目录(安监总厅管四〔2015〕56 号) 密闭空间作业职业危害防护规范(GBZ/T 205-2007) 缺氧作业安全规程(GB 8958-2006) 化学品生产单位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AQ 3028-2008) 生产区域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HG 30011-2013) 三、术语和定义 (一)有限空间。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者部分封闭,与外 界相对隔离,人员进出受限但可以进入、未被设计为固定工作 场所,作业人员不能长时间在内工作,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 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者氧含量不足,或存在淹溺、 坍塌掩埋、触电、机械伤害等其他危险有害因素的空间。有限 空间也称受限空间。 (二)有限空间分类。有限空间主要分为三大类:封闭或 部分封闭设备、地下封闭或部分封闭空间、地上封闭或部分封 闭空间。 1.封闭或部分封闭设备:如船舱、贮(储)罐、车载槽罐、 反应塔(釜)、冷藏箱、压力容器、管道、烟道、锅炉等。 2.地下封闭或部分封闭空间:如地下管道(井)、地下室、 地下仓库、地下工程、地下储藏室、暗沟(渠)、窨井(沙井)、 隧道、涵洞、地坑、废井、地窖、污水池(井)、化粪池、沼 气池、下水道等。 3.地上封闭或部分封闭空间:如储藏室、酒糟池、发酵池、 垃圾站、温室、冷库(气调库)、粮仓、料仓等。 (三)有限空间作业。作业人员进入或探入有限空间实施 的危险作业活动。 四、应急准备

分类:事故与应急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未知 文件大小:40 KB 时间:2025-08-14 价格:¥2.00

方案】防洪防汛专项安全措施方案(10页)

目 录 一、 防洪防汛的目的及管理目标 ..................................................2 二、 本预案编制依据 ......................................................................2 三、 工程概况及施工范围 ..............................................................2 四、 组织机构 ..................................................................................2 五、 技术人员及主要施工管理人员配备 ......................................3 六、 防汛措施 ..................................................................................3 七、 防汛应急预案 ..........................................................................4 八、 物资准备 ..................................................................................10 防洪防汛施工方案 一、防洪防汛的目的及管理目标 1. 编制目的 为了切实做好我司防洪防汛防风减灾工作,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 懈的方针,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并在遭受大风、洪涝、风暴潮等自 然灾害袭击时,能及时、高效、有序地开展防风抗洪抢险、救灾工作, 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2,管理目标 重伤及以上工程事故为零 重伤及以上交通事故为零 轻伤事故率控制在 2‰以内 争创“清镇市建筑安全生产先进单位” 二,本预案编制依据 编制本预案的依据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国家防汛 应急预案》、《防洪防汛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三,工程概况及施工范围 本工程位于清镇市北城路。施工范围为清镇市东门桥棚户区“城中 村”改造项目 2#、3#楼。工程范围下部结构为人工挖孔灌注桩及独立柱 基础;上部结构为框支剪力墙结构。 由于雨季到来,为避免我项目部发生因过量雨水带来的水灾事故, 发生隐患后能有组织、及时、有序、有效地实施抢险及救援工作,最大 限度地减小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特制定本方案。 四、组织机构 江苏省第一建筑安装股份有限公司清镇市东门桥棚户区“城中村”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54.5 KB 时间:2025-08-14 价格:¥2.00

方案】防洪防汛安全专项方案(13页)

一、防洪防汛的目的及管理目标 ...........................................................1 1.编制目的 .........................................................................................1 2.管理目标 .........................................................................................1 二、工程概况 ............................................................................................1 三、防洪防汛主要内容 ...........................................................................2 四、防洪防汛措施 ...................................................................................3 1.成立防洪防汛领导小组 ................................................................3 2.防洪防汛措施 ................................................................................3 3.应急措施 .........................................................................................4 4.灾害性措施 .....................................................................................5 5.人员疏散 ........................................................................................6 6.救护和疏散 ....................................................................................6 五、安全保障制度 ....................................................................................7 1.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 .....................................................................7 2.安全检查制度 .................................................................................8 3.安全隐患整改制度 .........................................................................8 4.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8 六、物资准备 ..........................................................................................12 1.主要应急物资设备储备表 ...........................................................12 2.主要应急常用工具和器材 ..........................................................12 3.主要应急药品 ...............................................................................13 4.应急救援资金 ...............................................................................13 一、防洪防汛的目的及管理目标 1.编制目的 为了切实做好我项目部防洪防汛工作,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 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并在遭受大风、洪 涝等自然灾害袭击时,能及时、高效、有序地开展防风抗洪抢险、救 灾工作,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特制定 本方案。 2.管理目标 1.严格控制重大机械设备责任事故、重大火灾和群体中毒事故; 杜绝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2.安管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率:100%;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 训覆盖面:100%;所属在建项目(含联营项目)每月安全检查覆盖 率 100%;重大安全隐患整改率 100%;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覆 盖率 100%。 3.严格执行行业主管部门、集团公司颁发的标准及安全生产标准 化实施要求,落实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施工。 4.按照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GB/t28001-2011)和环境管理 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GB/T24001-2016)的规定,落实施工现场各项 安全和环境管理工作。 二、工程概况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53.5 KB 时间:2025-08-15 价格:¥2.00

应急管理工作制度

应急管理工作制度 1、目的和适用范围 1.1、为了预防和控制潜在的事故或紧急情况发生时,做出应急预 警和响应,最大限度地减轻可能产生的事故后果,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经营中可能和已发生的安全生产事件 的预防和处理。 2、应急管理原则 2.1、实行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应急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公司的统一领导下, 建立健全“分级管理,分线负责”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充分发挥应 急预警和响应的指挥作用。 2.2、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把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事故 造成的人员伤害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2.3、预防为主,强化基础,快速反应   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常抓不懈,在不 断提高安全风险辨识、防范水平的同时,加强应急基础工作,做好常 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 生效日期: 替代: 修改原因: 编制部门/编制人/日期: 审核部门/审核人/日期: QA 审核/日期: 批准人/日期: 发放范围: 总经理办公室、环境健康安全部、生产部、工程设备部、物流部、财务 部、企管部、质量部 居安思危,强化一线人员的紧急处置和逃生的能力,早发现、早报告、 迅捷处置。 2.4、科学实用   应急预案应具有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通过危险源辨识、 风险评估进行编制;应急对策简练实用,通过演练不断完善改进。依 法规范,加强管理。 2.5、分级响应:   应急工作按照事故的危害程度、波及和影响范围,实施分级应急 响应。 3、应急管理机构 3.1、领导机构   在总经理领导下的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是安全 生产事故应急管理工作的最高领导机构。负责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 援领导工作。 3.2、办事机构   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环部,负责制 度起草、落实及日常管理职责。 4、运行机制 4.1、预警   各单位要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完善预警机制,建 立预警系统,开展危险源辨识、环境因素识别和风险评价工作,做到 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妥善处置。每个应急人员必须在岗位能熟练使 用两个以上预警电话或其他报警方式。 4.1.1、预警级别和发布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6 KB 时间:2025-08-18 价格:¥2.00

行业安全操作规程-钢材库管理制度

机械公司钢材库管理制度 1 目的和适用范围 为确保进公司钢材的入库、验收、保管、保养、发放等管理工作有章 可循,使企业生产、高效地进行,杜绝浪费、失调现象,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所用钢材的管理。 2 管理内容 2.1 钢材的入库验收 2.1.1 钢材到达钢材库后,安全生产科协同仓库管理人员依据物质 采购计划单对钢材的名称、规格、型号、材质、数量等进行认真的核 对,对钢材的产品合格证、质量证明书(包括化学成份含量表及机械 性能试验数据)查验,是否齐全、有效,并由仓库管理人员妥善保管 好资料。 2.1.2 数量检查:钢材入库应分材质型号,分车进行过磅计量,以 确保数量准确,特殊材料供方按理论重量发货时,入库也应按理论重 量进行尺检。 2.1.3 质量验收 2.1.4. 每到一批钢材及时对产品外观进行外观检查,检查内容应包 括:裂纹、重皮、砂孔、变形、机械损伤和锈蚀程度等,外观质量必 须符合相关标准; 2.1.5 进厂钢材的外形尺寸、尺寸偏差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2.1.6 需进行委托检验或复检的钢材,仓库管理人员应及时上报有 关部门进行定性复验。 2.1.7 检验合格的钢材办理入库手续(安全生产科开具入库单,仓 库管理员按单入库)。 3.1 保管、保养 3.1.1 入库的钢材应按不同材质,不同品种规格进行分类存放,每种 材料的标识应醒目,做到帐、卡、物相符。 3.1.2 有色金属材料及口径小于 20mm 的压力仪表管,25mm 以下的 小型钢材及特种钢材应存入封闭库区,分类存放。 3.1.3 仓库管理人员要对库存材料进行定期检查。库内保持整洁、干 燥。 3.4 钢材的出库 3.4.1 车间及部门在领料前先填写《物质领用介绍单》,到安全生产 科审批,仓库管理人员据此发料。 3.4.2 材料的出库要遵照“先进先出”、 “三检查 1”、“三核对 2”、“五不发 3”的原则。检查领料单填写是否完整;检查是否有库 存;检查签字是否授权领料人。核对名称;核对型号规格;核对数量。 没有领料单,或领料单是无效的,不能发放物料;手续不符合要求的, 不能发放物料;质量不合格的物料,除非有领导批示同意使用,否则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5.5 KB 时间:2025-09-10 价格:¥2.00

行业安全操作规程-钢材库管理制度

机械公司钢材库管理制度 1 目的和适用范围 为确保进公司钢材的入库、验收、保管、保养、发放等管理工作有章 可循,使企业生产、高效地进行,杜绝浪费、失调现象,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所用钢材的管理。 2 管理内容 2.1 钢材的入库验收 2.1.1 钢材到达钢材库后,安全生产科协同仓库管理人员依据物质 采购计划单对钢材的名称、规格、型号、材质、数量等进行认真的核 对,对钢材的产品合格证、质量证明书(包括化学成份含量表及机械 性能试验数据)查验,是否齐全、有效,并由仓库管理人员妥善保管 好资料。 2.1.2 数量检查:钢材入库应分材质型号,分车进行过磅计量,以 确保数量准确,特殊材料供方按理论重量发货时,入库也应按理论重 量进行尺检。 2.1.3 质量验收 2.1.4. 每到一批钢材及时对产品外观进行外观检查,检查内容应包 括:裂纹、重皮、砂孔、变形、机械损伤和锈蚀程度等,外观质量必 须符合相关标准; 2.1.5 进厂钢材的外形尺寸、尺寸偏差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2.1.6 需进行委托检验或复检的钢材,仓库管理人员应及时上报有 关部门进行定性复验。 2.1.7 检验合格的钢材办理入库手续(安全生产科开具入库单,仓 库管理员按单入库)。 3.1 保管、保养 3.1.1 入库的钢材应按不同材质,不同品种规格进行分类存放,每种 材料的标识应醒目,做到帐、卡、物相符。 3.1.2 有色金属材料及口径小于 20mm 的压力仪表管,25mm 以下的 小型钢材及特种钢材应存入封闭库区,分类存放。 3.1.3 仓库管理人员要对库存材料进行定期检查。库内保持整洁、干 燥。 3.4 钢材的出库 3.4.1 车间及部门在领料前先填写《物质领用介绍单》,到安全生产 科审批,仓库管理人员据此发料。 3.4.2 材料的出库要遵照“先进先出”、 “三检查 1”、“三核对 2”、“五不发 3”的原则。检查领料单填写是否完整;检查是否有库 存;检查签字是否授权领料人。核对名称;核对型号规格;核对数量。 没有领料单,或领料单是无效的,不能发放物料;手续不符合要求的, 不能发放物料;质量不合格的物料,除非有领导批示同意使用,否则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7.1 KB 时间:2025-10-29 价格:¥2.00

安全管理资料-2.建筑基坑支护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要点GDAQ3202

建筑基坑支护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要点 GDAQ3202 一、工程概况 (一)基坑所处的地段,周边的环境。 (二)四周市政道路、管、沟、电力电缆和通信光缆等情况。 (三)基础类型、基坑边坡支护形式、基坑开挖深度、降排水条件、施工季节、支护结构使用期限及其他 要求。 二、编制依据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图纸(国标图集)、施工组织设计等。 三、工程地质情况及现场环境 (一)施工区域内建筑基坑的工程地质勘察报告,要包含土的常规物理试验指标,土的固结块剪内摩擦角φ、 内聚力 c、渗透系数 K 等数据。 (二)施工区域内及邻近地区地下水情况。 (三)场地内和邻近地区地下管道、管线图和有关资料,如位置、深度、直径、构造及埋设份等。 (四)邻近的原有建筑、构筑物的结构类型、层数、基础类型、埋深、基础荷载及上部结构现状,如有裂缝、 倾斜等情况,需作标记、拍片或绘图,形成原始资料文件。 (五)基坑四周道路的距离、堆放物及车辆载重情况。 四、基坑支护设计 依据《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 120―99、工程地质勘察报告进行支护方案选择及设计,内容有: (一)设计原则(3.1.1、3.1.3、3.1.4、3.1.5、3.1.6 条)。 (二)支护结构选型(3.3.1、3.3.2、3.3.3 条)。 (三)荷载标准(3.4、3.5 条)。 (四)质量检测(3.6 条)。 五、支护施工工序及施工方法 根据选择的支护方案和支护设计,安排支护施工工序及施工方法。 如采用挡土板桩,施工顺序: 建筑工程定位→板桩墙定位→安装导向围檩→沉打板桩→拆除导向围檩→安装拉锚或支撑装置→挖土(视 基础深度,确定分层开挖厚度和相应支护设施)→基础施工→填土→拆除拉锚或支撑→拔除板桩。 挡土板桩施工必须做到: (一)确保坑壁稳定,施工安全。 (二)确保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和管线安全。 (三)考虑基础施工各工序如挖土、模板安装、钢筋绑扎、混凝土浇捣便于进行。 (四)尽可能施工简便、经济合理。 六、基坑施工 (一)基坑开挖 基坑开挖应根据支护结构设计、降排水要求,确定开挖方案。基坑边界周围地面应设排水沟,且应避免漏水、 渗水进入坑内;放坡开挖时,应对坡顶、坡面、坡脚采取降排水措施。基坑周边严禁超载堆放。 内容应包括:开挖机械的选型,开挖程序,机械和运输车辆行驶路线,地面和坑内排水措施,冬季、雨季、 汛期施工措施等。 (二)开挖监控 基坑开挖前应作出系统的开挖监控方案,监控方案应满足《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 50497—2009, 包括监控目的、监测项目、监控报警值、监测方法及精度要求、监测点的布置、监测周期、工序管理和记录制 度以及信息反馈系统等。 七、安全技术保证措施 (一)建立健全施工安全保证体系,落实有关建筑施工的基本安全措施等内容。 (二)结合工程特点采取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包括紧急应急措施和应急预案。 八、地下水控制 地下水控制的设计和施工应满足支护结构设计要求,应根据场地及周边工程地质条件、水文地质条件和环 境条件并结合基坑支护和基础施工方案综合分析、确定。内容如地下水控制方法、涌水量估算、降水截水措施等。 九、必要的附图及表 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施工进度计划表、施工布置平面图、基坑支护设计图纸。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5 KB 时间:2025-11-16 价格:¥2.00

双重预防体系部分行业模板-基础管理类排查清单

基础管理类隐患排查清单 禹城亿和化工有限公司 基础管理类隐患排查清单 序号 基础管理名称 排查内容 排查标准 排查方法 排查频次 1 生产资质证照 工商营业执照、危险 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 证、危险化学品登记 证 1、公司按要求进行注册登记,取得工商营业执照; 2、依据《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 施办法》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3、依法将公司生产的危险化学品向山东省危险化 学品登记中心进行注册登记,并依法取得危险化学 品登记证书; 查文件: 查看工商营业执照、 危 险 化 学 品 生 产 许 可 证、危险化学品登记证 书原件 每检查一次 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及 安全管理人员配备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东省 安全主体责任规定》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并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2、按要求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或与安全中介机构 签订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服务委托协议。 查文件: 查看安全管理机构及安 全管理人员设置配备文 件、注册安全工程师证 书及聘任文件或与安全 中介机构签订的安全委 托管理协议 每检查一次 2 组织机构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设 置 1、按要求设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2、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分管 安全生产的负责人、相关负责人、专门的安全生产 管理机构及相关机构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 工会代表以及从业人员代表组成; 3、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会议应当有书面记录。 查文件: 查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成立文件、安全生产领 导小组会议记录 每季度检查一次 3 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包括单位主要 负责人在内的各级人员岗位安全责任制度; 2、逐级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 3、每季度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一次考 核。 查文件: 查看安全责任制文件、 安全目标责任书签订情 况、安全职责考核记录 每季度检查一次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15 KB 时间:2025-12-02 价格:¥2.00

双重预防体系建设隐患排查治理-百大行业双体系实施指南-附录B:基础管理类隐患排查清单

基础管理类隐患排查清单 日常检查 专业性检查 综合性检查 季节性 检查 节假日 检查 日常 检查 岗位 自检 电气 设备 检查 消防 检查 重大危险 源及特种 设备 机械设 备检查 综合性 检查 综合性 检查 季节性 检查 节假日 检查 序 号 排查项目 排查内容与排查标准 每天/ 班组 级 每天/ 岗位 员工 每月 一次/ 电工 每月 一次/ 厂级 每月一次/ 厂级 每月一 次/维 修工 每季度 一次/公 司级 每月一 次/厂 级 每季度 一次/厂 级 节假日 前/厂 级 按规定取得合法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 √ √ 1 资质证照 按规定取得消防验收(备案)文件。 √ √ 制定文件化的度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根据所属基层 单位和部门在安全生产中的职能,分解度安全生产目 标与指标,并制定实施计划和考核办法。 √ √ 2 安全生产目标 定期对安全生产目标的完成效果进行评估和考核,根据 考核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的实施计 划。 √ √ 按规定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含职业健康管理机 构)。 √ √ 按规定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含职业健康管理人员)。 √ √ 3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及人员 安全生产领导机构每季度应至少召开一次安全专题会, 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问题。会议纪要中应有工作要求并保 存。 √ √ 应定期、及时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 准规范与其他要求,向归口部门汇总,并发布清单。 √ √ 及时将识别和获取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与其 他要求融入到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中。 √ √ 及时将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与其他要 求、更新的法律法规传达给从业人员,并进行相关培训 和考核。 √ √ 按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 √ 各级人员应掌握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 √ √ 按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并发放到相关工作岗 位,员工应掌握相关内容。 √ √ 4 法律法规与安全管 理制度 基于岗位风险辨识,编制完善、适用的岗位安全操作规 程并下发,员工应掌握相关内容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执 行。 √ √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3.2 KB 时间:2025-12-03 价格:¥2.00

应急管理行政裁量权基准暂行规定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 第 12 号 《应急管理行政裁量权基准暂行规定》已经 2023 10 月 7 日应急管理部第 25 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 2024 1 月 1 日起施行。 部长 王祥喜 2023 11 月 1 日 应急管理行政裁量权基准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健全应急管理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规 范行使行政裁量权,保障应急管理法律法规有效实施,保护公 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 处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应急管理部门行政裁量权基准的制定、实施和管 理,适用本规定。消防救援机构、矿山安全监察机构、地震工 2 作机构行政裁量权基准的制定、实施和管理,按照本规定的相 关规定执行。 本规定所称应急管理行政裁量权基准,是指结合工作实际, 针对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征收征用、行政强制、行政检查、 行政确认、行政给付和其他行政行为,按照裁量涉及的不同事 实和情节,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中的原则性规定或者具有 一定弹性的执法权限、裁量幅度等内容进行细化量化,以特定 形式向社会公布并施行的具体执法尺度和标准。 第三条 应急管理行政裁量权基准应当符合法律、法规、 规章有关行政执法事项、条件、程序、种类、幅度的规定,做 好调整共同行政行为的一般法与调整某种具体社会关系或者某 一方面内容的单行法之间的衔接,确保法制的统一性、系统性 和完整性。 第四条 制定应急管理行政裁量权基准应当广泛听取公 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依法保障行政相对人、利害关系 人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第五条 制定应急管理行政裁量权基准应当综合考虑行政 职权的种类,以及行政执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法律要 求和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等因素,确属必要、适当,并符 合社会公序良俗和公众合理期待。应当平等对待公民、法人和 其他组织,对类别、性质、情节相同或者相近事项的处理结果 应当基本一致。 第六条 应急管理部门应当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理念,依法 履行职责,简化流程、明确条件、优化服务,提高行政效能,

分类:事故与应急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0 KB 时间:2025-12-22 价格:¥2.00

安全员全套资料-生产安全事故统计管理办法(2016

生产安全事故统计管理办法(2016 ) (2016 7 月 27 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统计管理办法〉 的通知》(安监总厅统计〔2016〕80 号)公布)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生产安全事故统计(不涉及事故报告和事故调查处理), 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生产安全事故由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归口统计、联网直报(以下简称“归 口直报”)。 跨县级行政区域的特殊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统计信息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 局和有关行业领域主管部门确定的生产安全事故统计信息通报形式,实行上级安全生产监督 管理部门归口直报。 第四条县级以上(含本级,下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接收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 营单位报告和同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通报的生产安全事故信息,依据本办法 真实、准确、完整、及时进行统计。 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按规定时限要求在“安全生产综合统计信息直报系统” 中填报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并按照《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报表制度》有关规定进行统计。 第五条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分类统计。没有造 成人员伤亡且直接经济损失小于 100 万元(不含)的生产安全事故,暂不纳入统计。 第六条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按照“先行填报、调查认定、信息公开、统计核销”的原则开展。 经调查认定,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按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程序进行统计核销。 (一)超过设计风险抵御标准,工程选址合理,且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救援措施到位的 情况下,由不能预见或者不能抗拒的自然灾害直接引发的。 (二)经由公安机关侦查,结案认定事故原因是蓄意破坏、恐怖行动、投毒、纵火、盗 窃等人为故意行为直接或间接造成的。 (三)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在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突发疾病(非遭受外部能量意外 释放造成的肌体创伤)导致伤亡的。 第七条经调查(或由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出具鉴定结论等文书)认定不属于生 产安全事故的,由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据有关结论提出统计核销建议,并在本级政 府(或部门)网站或相关媒体上公示 7 日。公示期间,收到对公示的统计核销建议有异议、 意见的,应在调查核实后再作决定。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没有收到任何反映,视为公示无异议),报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 管理部门备案;完成备案后,予以统计核销,并将相关信息在本级政府(或部门)网站或相 关媒体上公开,信息公开时间不少于 1 。 备案材料主要包括:事故统计核销情况说明(含公示期间收到的异议、意见及处理情况)、 调查认定意见(事故调查报告或由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出具鉴定结论等文书)及其 相关证明文件等。 地市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其备案核销的事故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 的,应当要求下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请同级人民政府复核,并在指定时限内反馈核 查结果。 第八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督促填报单位在“安全生产综合统计信息直报系统” 中及时补充完善或修正已填报的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及时补报经查实的瞒报、谎报的生产安 全事故信息,及时排查遗漏、错误或重复填报的生产安全事故信息。 第九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根据各地区实际,建立完善生产安全事故统计信息 归口直报制度,进一步明确本行政区域内各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统计信息通报的方式、内 容、时间等具体要求,并对本行政区域内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数据修正制度,运用抽样 调查等方法开展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数据核查工作,定期修正并公布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数据, 通报统计工作情况。 第十一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定期在本级政府(或部门)网站或相关媒体上公 布生产安全事故统计信息和统计资料,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二条本办法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生产安全事故统计管理办法(暂行)》(安监总厅 统计〔2015〕111 号)同时废止。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3.4 KB 时间:2026-01-21 价格:¥2.00

公司应急管理制度

1 重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应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重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所属各单位应急管理工作,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影响与 损失,维护公司系统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 的方针,贯彻“任何风险都可以控制,任何违章都可以预防, 任何事故都可以避免”的理念。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规范公司应急组织体系、应急预案体 系、应急培训与演练应急实施与评估等应急管理工作,指 导各单位健全应急体系,完善应急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实现公司应急管理工作目标。 第四条 本规定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对公司造成 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社会影 响的,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 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及所管理的在建项目部、运 营项目部 第二章 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 公司建立自上而下的应急组织体系。 第七条 公司应急管理委员会是公司系统突发事件应急管理 工作的最高领导机构。研究决定公司应急决策和部署重大事 2 项,指挥公司较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必要时指挥所 属各单位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第八条 公司应急管理委员会下设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办公室设置在工程技术部。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应当履行 以下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务院、上级单位主管部门和公司应急 管理委员会应急管理有关决定事项。 (二)对口联系重庆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等上 级主管部门。 (三)承担公司应急管理的日常工作。 (四)根据有关规定和程序,对突发事件进行指挥和协 调。 第九条 公司根据应急事项成立以下专项应急领导小组: (一)社会安全与公共卫生突发事件、新闻处置专项应 急领导小组。 (二)金融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领导小组。 (三)信息安全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领导小组。 (四)涉外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领导小组。 第十条 公司各专项应急领导小组是其所负责领域应急管理 工作的领导机构,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务院、上级单位主管部门和公司应急 管理委员会应急管理有关决定事项。 (二)承担所负责领域应急管理日常工作、综合协调与 信息汇总。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55 KB 时间:2026-01-21 价格:¥2.00

安全员全套资料-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2015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2015 ) (2010 12 月 14 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36 号公布,2015 4 月 2 日国家安全监管 总局令第 77 号修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建设项目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从业人员生命和财 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的通知》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生产经营单 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建设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 办法。 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建设及其监督管理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 定。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用于预 防生产安全事故的设备、设施、装置、构(建)筑物和其他技术措施的总称。 第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是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建设的责任主体。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必须与 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下简称“三同时”)。安全设施投资 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第五条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对全国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实施综合监督管 理,并在国务院规定的职责范围内承担有关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 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并在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范围内承担本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 门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监督管理。 跨两个及两个以上行政区域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由其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安 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监督管理。 上一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将其负责监督管理的建设项 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委托下一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监督管理。 第六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建设的日常安全监管,落实 有关行政许可及其监管责任,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设施建设责任。 第二章 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 第七条 下列建设项目在进行可行性研究时,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安 全预评价: (一)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 (二)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包括使用长输管道输送危险化学品,下同)的建设项目; (三)生产、储存烟花爆竹的建设项目; (四)金属冶炼建设项目; (五)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并且使用量达到规定数量的化工建设项目(属于危险化 学品生产的除外,下同); (六)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建设项目。 第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其建设项目进行安全 预评价,并编制安全预评价报告。 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 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和化工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除符合本条第二款的 规定外,还应当符合有关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规定。 第九条 本办法第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建设项目,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其安全生产条件 和设施进行综合分析,形成书面报告备查。 第三章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第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在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时,应当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对建设 项目安全设施同时进行设计,编制安全设施设计。 安全设施设计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技术规范的规 定,并尽可能采用先进适用的工艺、技术和可靠的设备、设施。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建设项 目安全设施设计还应当充分考虑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 安全设施设计单位、设计人应当对其编制的设计文件负责。 第十一条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设计依据; (二)建设项目概述; (三)建设项目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和危险、有害程度及周边环境安全分析; (四)建筑及场地布置;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7.3 KB 时间:2026-01-29 价格:¥2.00

安全员全套资料-防雷减灾管理办法(2013

防雷减灾管理办法(2013 ) (2011 7 月 21 日中国气象局第 20 号令公布,2013 5 月 31 日中国气象局第 24 号 令修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雷电灾害防御工作,规范雷电灾害管理,提高雷电灾害防御能力和水 平,保护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促进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法律、法 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内从事雷电灾害防御 活动的组织和个人,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雷电灾害防御(以下简称防雷减灾),是指防御和减轻雷电灾害的活动,包 括雷电和雷电灾害的研究、监测、预警、风险评估、防护以及雷电灾害的调查、鉴定等。 第三条 防雷减灾工作,实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 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负责组织管理和指导全国防雷减灾工作。 地方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在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负责组织管理本 行政区域内的防雷减灾工作。 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做好本部门和本 单位的防雷减灾工作,并接受同级气象主管机构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防雷减灾的科学技术研究和开发,推广应用防雷科技研究成果, 加强防雷标准化工作,提高防雷技术水平,开展防雷减灾科普宣传,增强全民防雷减灾意识。 第六条 外国组织和个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从事 防雷减灾活动,应当经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会同有关部门批准,并在当地省级气象主管机构 备案,接受当地省级气象主管机构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 监测与预警 第七条 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合理布局、信息共享、有效利用的 原则,规划全国雷电监测网,避免重复建设。 地方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应当组织本行政区域内的雷电监测网建设,以防御雷电灾害。 第八条 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加强雷电灾害预警系统的建设工作,提高雷电灾害预警 和防雷减灾服务能力。 第九条 各级气象主管机构所属气象台站应当根据雷电灾害防御的需要,按照职责开展 雷电监测,并及时向气象主管机构和有关灾害防御、救助部门提供雷电监测信息。 有条件的气象主管机构所属气象台站可以开展雷电预报,并及时向社会发布。 第十条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加强对雷电和雷电灾害的发生机理等基础 理论和防御技术等应用理论的研究,并加强对防雷减灾技术和雷电监测、预警系统的研究和 开发。 第三章 防雷工程 第十一条 各类建(构)筑物、场所和设施安装的雷电防护装置(以下简称防雷装置), 应当符合国家有关防雷标准和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规定的使用要求,并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 位承担设计、施工和检测。 本办法所称防雷装置,是指接闪器、引下线、接地装置、电涌保护器及其连接导体等构 成的,用以防御雷电灾害的设施或者系统。 第十二条 对从事防雷工程专业设计和施工的单位实行资质认定。 本办法所称防雷工程,是指通过勘察设计和安装防雷装置形成的雷电灾害防御工程实 体。 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或者施工资质分为甲、乙、丙三级,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 机构认定。 第十三条 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或者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后, 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或者施工。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气象主 管机构另行制定。 第十四条 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或者施工单位,应当按照相应的资质等级从事防雷工程专 业设计或者施工。禁止无资质或者超出资质许可范围承担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或者施工。 第十五条 防雷装置的设计实行审核制度。 县级以上地方气象主管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防雷装置的设计审核。符合要求的,由 负责审核的气象主管机构出具核准文件;不符合要求的,负责审核的气象主管机构提出整改 要求,退回申请单位修改后重新申请设计审核。未经审核或者未取得核准文件的设计方案, 不得交付施工。 第十六条 防雷工程的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审核同意的设计方案进行施工,并接受当地气 象主管机构监督管理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6 KB 时间:2026-01-31 价格:¥2.00

安全员全套资料-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2015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2015 ) (2012 1 月 30 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45 号公布,2015 5 月 27 日国家安全监管 总局令第 79 号修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规范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 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建设项目以及 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工建设项目(包括危险化学品长输管道建设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 目),其安全管理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危险化学品的勘探、开采及其辅助的储存,原油和天然气勘探、开采及其辅助的储存、 海上输送,城镇燃气的输送及储存等建设项目,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建设项目安全审查,是指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安全设施的设计 审查。建设项目的安全审查由建设单位申请,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根据本办法分级负责实 施。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负责依法组织实施。 建设项目未经安全审查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的,不得开工建设或者投入生产(使用)。 第四条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指导、监督全国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和建设项目安全 设施竣工验收的实施工作,并负责实施下列建设项目的安全审查: (一)国务院审批(核准、备案)的; (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部门)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的监督管理 工作,确定并公布本部门和本行政区域内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 下简称市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的前款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范围,并报国家安全生 产监督管理总局备案。 第五条 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由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安全审查: (一)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 (二)生产剧毒化学品的; (三)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确定的本办法第四条第一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建设项 目。 第六条 负责实施建设项目安全审查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将其 负责实施的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工作,委托下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委托实施安全 审查的,审查结果由委托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建设项目 和生产剧毒化学品的建设项目,不得委托实施安全审查。 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委托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安全审 查: (一)涉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 (二)涉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中的有毒气体、液化 气体、易燃液体、爆炸品,且构成重大危险源的。 接受委托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不得将其受托的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工作再委托其他 单位实施。 第七条 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和安全评价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并对 其工作成果负责。 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或者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建设项 目,应当由具有石油化工医药行业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 第二章 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 第八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阶段,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 构对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评价。 安全评价机构应当根据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对建设 项目进行安全评价,出具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安全评价报告应当符合《危险化学品建设 项目安全评价细则》的要求。 第九条 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由甲级安全评价机构进行安全评价: (一)国务院及其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 (二)生产剧毒化学品的; (三)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 (四)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5 KB 时间:2026-02-12 价格:¥2.00

公司应急管理制度

1 重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应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重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所属各单位应急管理工作,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影响与 损失,维护公司系统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 的方针,贯彻“任何风险都可以控制,任何违章都可以预防, 任何事故都可以避免”的理念。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规范公司应急组织体系、应急预案体 系、应急培训与演练应急实施与评估等应急管理工作,指 导各单位健全应急体系,完善应急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实现公司应急管理工作目标。 第四条 本规定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对公司造成 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社会影 响的,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 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及所管理的在建项目部、运 营项目部 第二章 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 公司建立自上而下的应急组织体系。 第七条 公司应急管理委员会是公司系统突发事件应急管理 工作的最高领导机构。研究决定公司应急决策和部署重大事 2 项,指挥公司较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必要时指挥所 属各单位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第八条 公司应急管理委员会下设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办公室设置在工程技术部。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应当履行 以下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务院、上级单位主管部门和公司应急 管理委员会应急管理有关决定事项。 (二)对口联系重庆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等上 级主管部门。 (三)承担公司应急管理的日常工作。 (四)根据有关规定和程序,对突发事件进行指挥和协 调。 第九条 公司根据应急事项成立以下专项应急领导小组: (一)社会安全与公共卫生突发事件、新闻处置专项应 急领导小组。 (二)金融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领导小组。 (三)信息安全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领导小组。 (四)涉外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领导小组。 第十条 公司各专项应急领导小组是其所负责领域应急管理 工作的领导机构,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务院、上级单位主管部门和公司应急 管理委员会应急管理有关决定事项。 (二)承担所负责领域应急管理日常工作、综合协调与 信息汇总。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55 KB 时间:2026-02-27 价格:¥2.00

安全员全套资料-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2011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2011 )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已经 2011 7 月 22 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 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 2011 12 月 1 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 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 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和经营的单位(以下统称危险化学品单位) 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辨识、评估、登记建档、备案、核销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城镇燃气、用于国防科研生产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以及港区内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 源的安全监督管理,不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以下简称重大危险源),是指按照《危险化 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标准辨识确定,生产、储存、使用或者搬运危险化学品 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第四条危险化学品单位是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对本单 位的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并保证重大危险源安全生产所必需的安全投入。 第五条 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督管理实行属地监管与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本规定,对 本辖区内的重大危险源实施安全监督管理。 第六条 国家鼓励危险化学品单位采用有利于提高重大危险源安全保障水平的先进适用 的工艺、技术、设备以及自动控制系统,推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管的 信息化建设。 第二章 辨识与评估 第七条 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对本单位的危 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和使用装置、设施或者场所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并记录辨识过 程与结果。 第八条 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估并确定重大危险源等级。危险 化学品单位可以组织本单位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技术人员或者聘请有关专家进行安全评估, 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进行安全评估。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危险化学品单位需要进行安全评价的,重大危险源安全评 估可以与本单位的安全评价一起进行,以安全评价报告代替安全评估报告,也可以单独进行 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 重大危险源根据其危险程度,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一级为最高级别。重大危 险源分级方法由本规定附件 1 列示。 第九条 重大危险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按照 有关标准的规定采用定量风险评价方法进行安全评估,确定个人和社会风险值: (一)构成一级或者二级重大危险源,且毒性气体实际存在(在线)量与其在《危险化 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中规定的临界量比值之和大于或等于 1 的; (二)构成一级重大危险源,且爆炸品或液化易燃气体实际存在(在线)量与其在《危 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中规定的临界量比值之和大于或等于 1 的。 第十条 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应当客观公正、数据准确、内容完整、结论明确、措 施可行,并包括下列内容: (一)评估的主要依据; (二)重大危险源的基本情况; (三)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及危害程度; (四)个人风险和社会风险值(仅适用定量风险评价方法); (五)可能受事故影响的周边场所、人员情况; (六)重大危险源辨识、分级的符合性分析; (七)安全管理措施、安全技术和监控措施; (八)事故应急措施; (九)评估结论与建议。 危险化学品单位以安全评价报告代替安全评估报告的,其安全评价报告中有关重大危险 源的内容应当符合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要求。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对重大危险源重新进行辨识、安全 评估及分级: (一)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已满三的; (二)构成重大危险源的装置、设施或者场所进行新建、改建、扩建的;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化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3 KB 时间:2026-03-01 价格:¥2.00

XX厂5S管理实施方案

XX 厂 5S 管理实施方案 按照 2004 全厂工作计划,为保证 5S 活动的顺利有效实施,结合 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5S 推行的方针目标: (一)叫响三句话: 1、把最简单做的事情做好就不简单,把最容易做的事情做好就不容 易; 2、每天的事情每天做,自己的事情自己做; 3、做正确的事, 正确地做事。 (二)实现一个目标: 强化基础管理,提升全员品质。 二、5S 推行的准备阶段 (一) 召开动员大会,表达推行 5S 活动 的决心,统一员工思想。 (二) 成立 5S 管理活动推行领导小组, 负责 5S 管理活动的组织、策划、实施、检查、考评等。 (三) 宣传造势,教育训练 1、 通过张贴标语、宣传 5S 的基本知识, 营造起动 5S 的良好氛围; 2、 组织全公司员工系统学习 5S 的 VCD 教材,进一步领会推行 5S 活动的目的、意义和作用,营造全员参与 的浓厚氛围; 3、 开展征文、知识竞赛、“5S 日”等形式多样活动, 进一步提升 5S 活动的影响力。 三、5S 的实施评价阶段 (一) 整理阶段(3 月 1 日至 3 月 31 日为实施阶段,以后为保持和 循环改善阶段) 1、整理的推行要领 (1)对工作场所(范围)进行 全面检查,包括看得到和看不到的地方; (2)制定“要”和“不要”的 判别基准; (3)按照基准清除不要的物品; (4)制定非必需品的 处理方法,并按此方法清理非必需品; (5)每日自我检查,循环整 理。 2、整理的范围: (1)办公桌椅、橱柜、文件夹柜、抽屉等的 整理; (2)电子文件夹的整理 (3)工具箱、仓库、货架、储物间 等的整理 (4)工作流程、工作行为的整理 3 、整理的检查考核表 项次 查检项目 检查状况 评分标准 得分 1 通道 有很多东西,或脏 乱 0 虽能通行,但要避开,不能正常通行 1 摆放的物品超出通 道 2 超出通道,但有警示牌 3 畅通,整洁 4 2 工作场所的设 备 一个月以上未用的物品杂乱堆放 0 角落放置不必要的东西 1 放半个月以后要用的东西,且紊乱 2 一周内要用,且整理好 3 3 日内使用,且整理很好 4 3 办公桌(作业台)上下及屉 不使 用的物品杂乱堆放 0 半个月才用一次的也有 1 一周内要用,但过 量 2 当日使用,但杂乱 3 桌面及抽屉内之物品均为当日使用,且 整齐 4 4 料架 杂乱存放不使用的物品 0 料架破旧,缺乏整理 1 摆放不使用的物品,但较整齐 2 料架上的物品整齐摆放 3 摆 放物为近日用,很整齐 4 5 仓库 塞满东西,人不易行走 0 东西 杂乱摆放 1 有定位规定,但没被严格遵守 2 有定位,有管理,但 进出不方便 3 6 计算机文件夹 私人文件与公用文件混杂,无用、 重复、过期文件充斥其间 0 有所整理,但较为紊乱 1 文件按照 分类进行存储,排列较为整齐 2 文件归类整齐,标识明确,易于查 找,且对重要的旧文件进行备份 3 合计 (二) 整顿阶段( 4 月 1 日至 4 月 31 日为实施阶段,以后为保持和持续改善阶段) 1 、整顿的推行要领 (1)彻底地进行整理 (2)确定放置场所 (3) 规定摆放方法 (4)进行标识 (5)大量使用“目视管理” 2 、整顿的 要求 一目了然,取用快捷。 3 、整顿的检查考核表 项次 查检项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1.5 KB 时间:2026-03-09 价格:¥2.00

应急规〔2025〕1号-关于明确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变更管理及安全审查有关事项的通知

四川省应急管理厅文件 川应急规〔2025〕1号 四川省应急管理厅 关于明确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变更管理 及安全审查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 州) 应急管理局,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统筹发展和安全,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设施变 更管理,明确建设项目安全监管有关要求,优化审批服务,根据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 理办法》《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危 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 施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1— 本通知有关危险化学品企业的规定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 需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经营( 纸单交易除外) 、使用许可 的企业以及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工企业,其他化工、医药企 业可以参照执行;有关建设项目的规定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 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建设项目以及伴有危 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工建设项目。 二、变更管理要求 ( 一) 本部分规定适用于危险化学品企业( 含建设单位,以 下简称企业) 全生命周期的变更,包括项目建设期间( 安全条件 审查通过后、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前) 和投产期间( 安全设施竣工 验收后、生产经营过程中) 的变更;但建设项目重新立项,或者 变更事项本身属于危险化学品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作为新 项目实施,不适用本部分规定的变更程序。 ( 二) 企业拟对审查通过的安全设施设计( 含附图等设计文 件) 进行变更的,应当对变更内容进行评估,按照一类、二类、 三类、四类变更情形确定变更等级( 详见附件1) , 履行相应的 变更程序: 1. 属于一类变更的,企业应重新组织开展安全评价和安全设 施设计,向相应的审查单位重新申请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安 全设施设计审查。审查通过前应中止变更影响部分的建设、试生 产或竣工验收,审查通过后方可组织实施。 2. 属于二类变更的,企业应组织开展安全设施变更设计并编 制安全设施设计变更专篇,向原审查单位申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 —2—

分类:事故与应急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未知 文件大小:31.1 MB 时间:2026-04-17 价格:¥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