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约有4800项符合查询结果,库内数据总量为27793项,搜索耗时:0.0192秒。

10.【模板资料】XX公司应急资源调查报告(依据GBT29639-2020编制,5页)

XX 建筑公司应急资源调查评估报告 (依据 GB/T29639-2020)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基本方针,切实加强公司各类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 进一步规范公司应急响应程序,建立健全指挥统一,功能齐全,反应快捷、运转高效应急救援管理体系,一旦发 生事故,能够时有效实施各项应急救援措施,控制和减少事故损失,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保证公司正常生 产经营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20、《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应急管理 部第 2 号令)、《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国务院令第 708 号)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 特制定《******公司项目部生产安全应急资源调查报告》。 一、单位内部应急资源调查 按照应急资源分类,企业应急资源分为如下四类:应急队伍、应急专家、应急设备、应急物资 4 个方面。 (一)应急队伍 项目部成立应急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项目执行经理、生产经理、项目安全总监、总工程师施工管理部、 物资设备部、安全监督管理部、合约部、综合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组成。下设技术保障组、物资保障组、抢险救援组、 现场疏散组、事故调查组。 应急领导小组公司指挥职责:负责突发事件总体指挥工作,从公司层面对项目提供援助。 现场指挥职责:组织建立应急救援队伍,检查督促作好重大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准备工作。遇到紧急情况, 组织实施救援行动。接到应急报告后,立即做出判断。下达应急指令,并同时以最快方式向公司主管部门报告。出现 紧急情况发布应急救援命令和紧急状态解除信号。采取应急措施,在应急点做好现场保护和对伤害者采取营救措施, 组织应急人员,力排险情。 1、技术保障组 组员: 主要职责:负责正常施工期间消防演练工作,包括应急演练方案编写,应急救援设备使用方法交底以 现场急救、逃生方法指导等;当发生紧急事件时,从技术上和保证安全角度上提供救援措施。 2、物资保障组 组员: 主要职责:负责应急救援物资采购救援物资保管维护工作,包括消防器材、服装常用应急救援药品等。 3、应急救援组 组员: 主要职责:负责排除险情、抢救遇险人员财产,利用现场救援器材,积极进行现场救援;维持事故现场秩序, 保护事故现场;提供抢险通讯、车辆、医疗等。 4、现场疏散组 组员: 主要职责:发生紧急情况时,负责人员疏散工作,维持疏散秩序,避免发生拥堵、踩踏事故;负责将人员引导 至安全位置就行保护。 5、事故调查组 组员: 主要职责:负责配合上级有关部门,按照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查清事故原因,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 改措施,查明事故性质责任,并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6、微型消防队组员: 教育和灭火训练;指挥初起火灾扑救和人员疏散;消防员负责扑救初起火灾;熟悉建筑消防设施情况和灭火应急 预案,熟练掌握器材性能和操作使用方法,并落实器材维护保养;参加日常防火巡查和消防宣传教育;控制室值班员 应熟悉灭火应急处置程序,熟练掌握自动消防设施操作方法,接到火情信息后启动预案。 主要职责:站长负责微型消防站日常管理,组织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和灭火应急预案,开展防火巡查、消防宣传 (二)应急专家 本项目配有应急专家 3 人,如下: 联系方式 姓名 性别 年龄 专业 专家类别 工作单位 住址 擅长事故类型 手机 土建 其他 坍塌 电气 其他 触电、电气火灾 水 其他 洪水 1 项目出具应急预案、演练方案由应急专家审核; 2 发生应急状况时,联系应急专家第一时间出具措施、方案,指导现场进一步抢险救援工作。 (三)应急设备 消防设施按现场消防平面图布置,备用器材保管于物资库房,由安全监督管理部负责。应急物资实行专项使用, 未经应急救援指挥部同意,任何个人和单位不得挪用。 类型 物资名称 规格 型号 数量 来源 完好情况或有 效期 主要功能 存放场所 负责人 联系电话 车辆类 轿车 辆 1 企业自筹 全新 人员运输 施工现场 消火栓箱 个 85 企业自筹 全新 灭火设备 现场、库房 灭火器 具 /、 200 企业自筹 全新 灭火设备 现场、库房 抢险类 灭火器箱 个 100 企业自筹 全新 灭火设备 现场、库房

分类:事故与应急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3.4 KB 时间:2025-08-17 价格:¥2.00

10666 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全套资料

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全套资料 目录 1、安全目标....................................................................................................................................................7 目录 1.......................................................................................................................................................9 1.1.安全目标管理制度发布文件......................................................................................................9 1.2.安全目标管理制度..........................................................................................................................9 1.3.安全总体目标和年度目标发布文件..........................................................................................9 1.4.总体和年度安全目标......................................................................................................................9 1.5.年度安全目标实施计划..................................................................................................................9 1.6.安全目标考核表..............................................................................................................................9 1.7.安全目标考核记录..........................................................................................................................9 1.8.安全目标完成效果评估和调整通知..........................................................................................9 1.9.安全目标完成效果评估和调整计划..............................................................................................9 2、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和职责......................................................................................................................27 目录 2.....................................................................................................................................................28 2.1 安全管理机构设置、配备安全管理人员管理制度.....................................................................28 2.2 关于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员通知.....................................................................28 2.3 关于成立安全领导小组决定.....................................................................................................28 2.4 安全生产会议记录.........................................................................................................................28 2.5 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修订与考核管理制度.........................................28 2.6 关于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修订考核管理制度》.....28 2.7 安全生产责任制.............................................................................................................................28 2.8 关于发布实施安全生产责任制通知.........................................................................................28 2.9 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考核表.................................................................................................28 2.10 安全生产责任制培训记录表.......................................................................................................28 2.11 安全生产责任制适宜性评审表...................................................................................................28 2.12 关于安全生产责任制评审更新通知.......................................................................................28 3、安全生产投入..........................................................................................................................................59 目录 3.....................................................................................................................................................60 3.1 关于建立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通知.................................................................60 3.2 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60 3.3 安全生产费用台账.........................................................................................................................60 3.4 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60 4、法律法规与安全管理制度......................................................................................................................67 目录 4.1.................................................................................................................................................69 4.1.1 关于建立识别、获取、评审、更新安全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管理制度通知............69 4.1.2 识别、获取、评审、更新安全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管理制度.........................................69 4.1.3 适用法律法规其他要求清单.............................................................................................69 4.1.4 法律法规培训记录表.................................................................................................................69 4.1.5 法律法规培训考核成绩汇总表.................................................................................................69 4.1.6 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评审和修订制度.....................................................................69 4.1.7 关于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评审和修订制度下发通知.........................................69 4.1.8 安全规章制度汇编.....................................................................................................................69 4.1.9 关于安全规章制度汇编下发通知.........................................................................................69 4.1.10 安全规章制度文件发放记录...................................................................................................69 4.1.11 安全规章制度培训记录表.......................................................................................................69 4.1.12 岗位操作规程汇编...................................................................................................................69 4.1.13 关于制定岗位安全操作规程通知.......................................................................................69 4.1.14 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发放记录...................................................................................................69 4.1.15 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培训记录表...............................................................................................69 4.1.16 安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执行和适用情况效果评估报告...........71 4.1.17 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评审和修订记录...........................................................................71 4.1.18 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71 4.1.19 关于建立“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通知...........................................................................71 4.1.20 安全记录档案...........................................................................................................................71 4.2 安全规章制度汇编 .................................................................................................................................88 目录 4.2.................................................................................................................................................89 4.2.1 安全目标管理制度.....................................................................................................................89 4.2.2 安全管理机构设置、配备安全管理人员管理制度.................................................................89 4.2.3 安全责任制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修订与考核管理制度.............................................89 4.2.4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89 4.2.5 工伤保险与安全责任保险管理制度.........................................................................................89 4.2.6 识别、获取、评审、更新安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管理制度.............................................89 4.2.7 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评审和修订制度.....................................................................89 4.2.8 安全投入管理制度.....................................................................................................................89 4.2.9 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89 4.2.10 风险评估和控制管理制度.......................................................................................................89 4.2.11 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89 4.2.12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89 4.2.13 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89 4.2.14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89 4.2.15 生产设备设施验收管理制度...................................................................................................89 4.2.16 生产设备设施报废管理制度...................................................................................................89 4.2.17 施工和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89 4.2.18 危险物品管理制度...................................................................................................................89 4.2.19 作业安全管理制度...................................................................................................................90 4.2.20 相关方外用工(单位)管理制度.......................................................................................90 4.2.21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90 4.2.22 劳动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管理制度...............................................................................90 4.2.23 安全检查隐患治理制度.......................................................................................................90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04 MB 时间:2025-08-27 价格:¥2.00

安全管理资料-5临时用电工程安全技术交底GDAQ330905

临时用电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GDAQ330905 施工单位: 工程名称 分部分项 工  程 工种 一、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纪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二、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2005,按照施工用电组织设计架设三相五线制 电气线路,所有电线均应架空,过道或穿墙均要用钢管或胶套管保护,严禁利用大地作为工作零线。 三、配电箱、开关箱内电气设备完好无缺。箱体下方进出线,开关箱应符合“一机、一闸、一漏、一箱” 要求,门、锁完善,有防雨、防尘措施,箱内无杂物,箱前通道畅通,并应对电箱统一编号,并设危险标志。 保护零线(PE、绿/黄线)中间和末端必须重复接地,严禁与工作零线混接;产生振动设备重复接地不少于 两处。 四、使用设备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劳动保护用品,并应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是否完好,严 禁设备带病运转和进行在运转中维修。 五、停用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负载线、保护零线和开关箱发现问题应时报告解决。搬迁 或移动用电设备,必须由专业电工切断电源并作妥善处理。 六、在建工程与外电线路安全距离外电防护和接地与防雷等应严格按规范执行。 七、配电线路架空线必须采用绝缘铜线和绝缘铜线和绝缘铝线。架空线必须设置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 设在树木或脚手架、龙门架或井字架上。 八、空线接头、相序排列、档距、线间距离横担垂直距离和横担选择规格,严格执行规范规定。 九、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宜设置,如合置在同一配电箱内,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路设置。 十、开关箱应由末级配电箱配电,配电箱、开关箱制作所用材料、箱规格设置要求安装技术应按规 范执行。 配电箱、开关箱最好购合格成品使用。 十一、配电箱、开关箱内开关电器安装,绝缘要求和箱壳保护接零应按规范执行。 十二、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制。严禁用同一个开 关电器直接控制两台两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十三、开关箱内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漏电保护器选择、安装和额定漏电动作应符合规范要求。 十四、总配电箱和开关箱中两级漏电保护器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作合理配合匹配,实现分段保护功能。 十五、手动开关电器只许用于直接控制照明电器和容量不大于 5.5kW 动力电路。容量大于 5.5kW 动力电 路应采用自动开关电器或降压启动装置控制。各种开关电器元器件额定值与其控制用电设备额定值相适应。 十六、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应由专人负责。且应每月定期检修一次。检查、维修人员必须是专业电工,检查、 维修时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鞋、手套、必须使用电工绝缘工具。 十七、对配电箱、开关箱进行检查、维修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电源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停电检修 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 十八、移动用电设备使用电源线路,必须使用绝缘胶套管式电缆。 十九、用电设备和电气线路必须有保护接零。 二十、严禁施工现场非正式电工乱接用电线和安装用电开关。 二十一、残缺绝缘盖闸刀开关禁止使用,电气设备所用保险丝,禁止用其他金属丝代替,并且需与设备 容量相匹配。 二十二、电工必须严格执行电工安全操作规程,对电气设备要进行定期检查和试验,凡不合格电气设备、 工具要停止使用。 二十三、施工现场内严禁使用劲塑料线,所用绝缘导线型号截面必须符合临电设计。 二十四、当发生电气火灾时即切断电源,用干砂灭火,或用干粉灭火器灭火,严禁使用导电灭火剂灭火。 二十五、凡移动式照明,必须采用安全电压;地下室照明和潮湿现场照明,应采用 36V 以下安全电压。 二十六、不得私自乱拉电源,严禁将电源线金属丝直接插入插座。 二十七、现场补充交底内容: 交底人签字: 日 期: 接受人(全员)签字: 注:本交底一式三份,班组、交底人、资料保管员各一份。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9 KB 时间:2025-11-11 价格:¥2.00

安全管理资料-项目经理、书记与副经理责任书

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环保责任书 甲方: 项目经理、项目书记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副经理 ,以下简称乙方 为进一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方针,牢牢坚 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生命为代价”红线,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齐抓共管”安全监管基本框架,有效遏制职业健康、安全环保、安全生产责任 事故发生,结合本项目工程实际,特签订本责任书,以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责任清单 项目经理 1、项目经理是企业法人代表代理人,代表公司对工程项目全面负责。 2、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政策、法规、执行公司规章制度和指令。代表 公司履行与业主签订工程承包合同与书面承诺,努力完成项目与公司签订经 营合同。 3、按照公司要求和授权,组织精干项目管理班子,确定项目职能机构 职责范围。 4、主持制定项目施工组织设计、质量计划总体计划和年、季、月施工 进度计划。 5、按照合同要求和上级指令,保证施工人员、设备按时进场,做好材料 供应组织工作。 6、组织做好项目基础管理工作,保证各种文件、资料、数据等信息准确 时地传递和反馈,时进行工程结算。 7、组织编制本项目责任目标,落实责任成本;定期主持经济活动分析, 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效益目标实现。 8、搞好安全生产,保护国有资产完好不受损失,保障职工人身、财产安全。 9、教育全体职工,提高质量意识,督促质量管理人员,采取有效措施,保 证工程质量优良。项目完工后,时做好资产清算和债权债务清理工作,并向公 司提交清算结果报告以便审计和交接。接受公司监督,按时上缴各种费用。 10、在公司核准工资总额内主持制定项目职工收入分配方案。按照上级 规定和条例时解决在项目施工管理过程中出现各类不安定因素;按照上级 规定奖优罚劣。 11、支持项目党组织、工会、青年团等开展工作,做好项目双文明建设,接 受党组织和群众监督。 12、负责组织领导制定本项目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 标和相应保证措施;对本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是第一责任人。 13、组织并带头认真执行业主/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度和操作规程、劳动保护规定,领导本项目安全小组和负责 检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工作,确保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有效使用。 14、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本项目生产工作时,必须同时计划、 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即做到“五同时”。 15、督促、检查项目其他领导、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责任 制,落实各自管辖安全工作,对本项目事故隐患整改在人员、技术、资金、 物资上给予妥善安排和保证,时解决生产过程中各类事故隐患,减少和杜绝 伤亡事故,组织制定、实施本项目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6、组织参加每月一次安全生产检查并主持召开安全例会,督促进行各类 专项、节假日或季节性安全检查,研究和解决存在问题,消除隐患,确保安 全生产。 17、负责组织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对批准计划项目,应积极安排人力、 物力按时完成,不断改善员工劳动作业条件。 18、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支持 他们大胆工作、充分发挥其作用,并积极改善他们工作条件。 29、在制定、签署生产承包合同或施工协议中,必须列有安全生产方面内 容,并进行严格考核。 20、当安全与生产、经济效益发生矛盾时,应首先考虑安全,在保证安全 前提下组织生产,决不违章指挥,不得盲目追求进度产量、经济效益。 21、按工程项目合同要求,组织均衡生产、文明施工,防止不顾安全片面追 求工程进度、经济效益行为发生,注意劳逸结合,不得滥行组织员工加班加点; 积极消除事故隐患,避免发生责任事故。 22、加强对本项目员工遵章守纪和安全教育,提高员工素质,强化员工安 全意识,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时表彰先进班组和个人、处罚违章人 员,执行上级对造成安全事故责任人员处理决定。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6.5 KB 时间:2025-11-16 价格:¥2.00

岗位安全责任制资料合集-【汇编】商场安全生产责任制(11页)

商超消防∕安全生产责任制 1 范围 为贯彻执行“安全生产、预防为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方针,以 “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加强生产中消防安全工作 领导和管理,防止和减少消防生产安全事故,保障职工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 《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特制定本商场消防∕安全生产责任 制。 本责任制适用于本商场消防安全生产管理。 2 引用标准、术语 2.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70 号) 2.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2.3 安全生产责任制: 是各级领导应对本单位安全工作负总领导责任,以各 级工程技术人员、职能科室和生产工人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安全工作应负责 任,是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原则,对企业各级领导和各类人员明确地规 定了在生产中应负安全责任。这是企业岗位责任制一个组成部分,是企业中 最基本一项安全制度,是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核心。 2.4 安全生产委员会(简称“安委会”):也称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由本商场主 要负责人组成领导机构,是领导本商场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其下设置本商场 安全生产办公室,具体落实本商场安委会决议。 3.管理职责 3.1 安全生产委员会消防∕安全职责 3.1.1 安全生产委员会设立应符合《安全生产法》、《消防法》深圳市有关规 定要求;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在总经理领导 下负责本商场日常消防安全生产工作; 3.1.2 负责对员工进行安全思想和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对新入职员工进行商场 级安全教育,组织对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开展职业卫生知识教 育,开展各种消防安全活动; 3.1.3 组织制订、修订本商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编制安全措施 计划,提出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3.1.4 主持、组织每月一次消防安全大检查,贯彻事故隐患整改制度,协助和督 促有关部门对查出隐患制订防范措施,检查隐患整改工作; 3.1.5 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大修、技措工程设计审查、竣工验收、试车投 产工作,使其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3.1.6 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委会会议,听取并研究解决生产经营中存在重大安全 隐患和问题,落实经费保障措施。 3.1.8 负责各类事故汇总统计上报工作,并建立、健全事故档案。主持或配合人 身伤亡、火灾、爆炸事故调查处理,参加各类上报事故调查、处理和工伤鉴 定工作; 3.1.9 按国家和商场有关规定,负责制订职工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并督促有关 部门按规定时发放和合理使用; 3.1.10 督促商场有关部门做好商场工业卫生和劳动保护工作,不断改善劳动条 件; 3.1.11 负责对商场各部门安全考核评比工作,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推广 安全生产科研成果、先进技术现代安全管理方法; 3.1.12 检查督促有关部门搞好安全设施、设备维护、保养工作; 3.1.13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网,指导基层安全工作,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委员会 成员会议,提高商场安全生产委员会各部门成员技术素质、安全意识; 3.1.14 对在消防、安全生产中有贡献者或事故责任者,提出奖惩意见; 3.1.15 组织义务消防队,并对其进行业务技术指导训练。经常对员工进行防火 知识教育、灭火训练和逃生技能训练; 3.1.16 负责健全商场防火档案,对部门、仓库防火重点部位重点管理。 3.2 总经理(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消防∕安全职责 3.2.1 贯彻执行国家《中华人们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们共和国消防法》 以本商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全面负责本商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2.2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责任制,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教育培训 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奖惩制度和事故调查处理等制度; 3.2.3 针对本商场生产经营特点,批准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计划,为消防安 全管理提供必要经费和组织保障。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9.2 KB 时间:2025-11-20 价格:¥2.00

安全管理资料-9架子工安全操作规程GDAQ340109

架子工安全操作规程 GDAQ340109 一、架子工必须经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方可上岗。应 每年进行一次体验。凡患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以不适于高处作业不得从事架子作业。 二、架工班组接受任务后,必须根据任务特点向班组全体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明确分工。悬挂挑脚 手架、门式、碗口式和工具式插口脚手架或其他新型脚手架,以高度在 30m 以上落地式脚手架和其他非标 准架子,必须具有上级技术部门批准设计图纸、计算书和安全技术交底书后才可搭设。同时,搭设前架工 班组长要组织全体人员熟悉施工技术和作业要求,确定搭设方法。搭脚手架前,班组长应带领架工对施工环境 所需工具、安全防护设施等进行检查,消除隐患后方可开始作业。 三、架工作业要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戴安全帽,佩戴安全带,衣着要灵便,穿软底防滑鞋, 不得穿塑料底鞋、皮鞋、拖鞋和硬底或带钉易滑鞋。作业时要思想集中,团结协作,互相呼应,统一指挥。 不准用抛扔方法上下传递工具、零件等。禁止打闹和开玩笑。休息时应下架子,在地面休息。严禁酒后上班。 四、架子要结合工程进度搭设,不宜一次搭得过高。未完成脚手架,架工离开作业岗位时(工间休息或 下班时),不得留有未固定构件,必须采取措施消除不安全因素和确保架子稳定。脚手架搭设后必须经施工员会 同安全员进行验收合格后才能使用。在使用过程中,要经常进行检查,对长期停用脚手架恢复使用前必须进 行检查,鉴定合格后才能使用。 五、落地式多立杆外脚手架上均布荷载每平方米不得超过 270kg,堆放标准砖只允许侧摆 3 层;集中荷载每 平方米不得超过 150kg。用于装修脚手架不得超过 200kg/m2。承受手推运输车负载过重脚手架其他类 型脚手架,荷载按设计规定。 六、高层建筑施工工地井字架、脚手架等高出周围建筑,须防雷击。若在相邻建筑物、构筑物防雷装置保 护范围以外,应安装防雷装置,可将井字架钢管脚手架一侧高杆接长,使之高出顶端 2m 作为接闪器,并在该 高杆下端设置接地线。防雷装置冲击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 10Ω。 七、架子铺设宽度不得小于 1.2m。脚手板须满铺,离墙面不得大于 20cm,不得有空隙探头板。脚手板搭 接时不得小于 20cm;对头接时应架设双排小横杆,间距不大于 20cm 在架子拐弯处脚手板应交叉搭接。垫平脚手 板应用木块,并且要钉牢,不得用砖垫。 八、上料斜道铺设宽度不得小于 1.5m,坡度不得大于 1:3,防滑条间距不得大于 30cm。 九、脚手架外侧、斜道和平台,要绑 1m 高防护栏杆和钉 18cm 高挡脚板。 十、砌筑里脚手架铺设宽度不得小于 1.2m,高度应保持低于外墙 20cm。里脚手支架间距不得大于 1.5m, 支架底脚要有垫木块,并支在能承受荷重结构上、搭设双层架时,上下支架必须对齐,同时支架间应绑斜撑 拉固。 十一、砌墙高度超过 4m 时,必须在墙外搭设能承受 160kg 重安全网或防护挡板。多层建筑应在二层和每 隔四层设一道固定安全网。同时再设一道随施工高度提升安全网。 十二、拆除脚手架,周围应设围栏或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看管,禁人入内。拆除应按顺序由上而下,一步 一清,不准上下同时作业。 十三、拆除脚手架大横杆、剪刀撑时,应先拆中间扣,再拆两头扣,由中间操作人往下传送钢管。 十四、拆下脚手杆、脚手板、钢管、扣件、钢丝绳等材料。应向下传递或用绳吊下,禁止往下投扔。 十五、遇大雨、大雾或六级以上大风时,应立即停止脚手架搭设作业。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4 KB 时间:2025-12-02 价格:¥2.00

刘伟副省长在全省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现场推进会议上讲话

刘伟副省长在全省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现场推进会议上讲话 (2019 年 1 月 24 日) 同志们 今天利用一天时间,省政府在洛阳市召开这次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现场推进会,主要有两 项内容:一是看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现场观摩了 3 家企业,视频观看了 4 家企业,重点 了解企业双重预防体系怎么建、怎么用。二是讲政府和部门推进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洛 阳市介绍了经验做法,8 个部门结合行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讲了工作进展情况和下步工 作安排,重点解决如何推、怎么干问题,明确路线图、时间表。省委、省政府对安全生产 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高度重视,研究制定了行动方案,进行了动员部署。陈润儿省长 1 月 7 日对这次会议召开作出批示明确要求对这项工作特别是责任落实问题请注意强调到 位。这次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以会代训、学习交流, 统一思想、狠抓落实,推进全省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扎实展开。刚才,洛阳市和省应急厅等 9 个省直部门都讲了很好意见,希望大家认真学习,推进落实。这里我再强调三点意见。 一、坚定不移推进双重预防体系違设 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是安全生产工作一项基础性工程和治本之策、也是一项创 新工作。各纸各部门要提高认识、掌握方法、保持定力,把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作为新时代抓 好安全生产工作中心任务和根本举措,切实抓紧抓好。 (一)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开局良好。去年 11 月 6 日、省政府召开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 对全面启动安全生产风险辨识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行动进行了动员。会议 之后各地各部门迅速行动,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板进是。一是听究出合方案。目前,有 24 个 省直部门、17 个省辖市和部分县市(区)已经出台实施方案或工作方案,5 个部门領市《行 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细则》或《实施指南》。有不少省直部门和市县对本行业本区域推进体 系建设进行了安排部著。二是开展考察调研。省应意厅赴山东省学习考察了双重预防体系建 设经验,10 个重点行业李头部门结合方案制定积极借鉴外地徴法,开展了深入调研,三是 推进试点示范。省直部门结合行业示范,选择了 171 家省级试点企业,并启动了相关建设, 省级试点企业启动率为 759%、总体、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前期准备工作已经基本就,进入 了全面定动企业示范工作阶段。 (二)省内外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实或取得明显成效、国务院安委办 2016 年 10 月 9 日印 发了《关于实施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 意见》,在工作思路上,明确要求坚持风险预控、关口前移,全面推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 进一步强化隐患排查治理,推进事故预防工作科学化、信息化、标准化,实现把风险控制在 隐患形成之前、把隐患消灭在事故前面;在工作目标上,提出尽快建立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 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和规范,完善技术工程支撑、智能化管控、第三方专业化服务 保障措施,实现企业安全风险自辨自控、隐患自查自治,形成政府领导有力、部门监管有 效、企业责任落实、社会参与有序工作格局,提升安全生产整体预控能力,夯实週制重大 事故坚强基础。按照国务院安委办工作部署,各地开始启动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探索实 践。从我省看,洛阳市被确定为国家试点市,结合我省实际,2018 年又选择洛阳、濮阳、 鹤壁三市作为省级试点。洛阳市在推进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上,主要经验有 4 点:一是党委政 府重视支持;二是企业认识到位,行动迅速,愿意干、乐意干;三是推行措施实实在在,避 免了形式主义;四是效果比较明显,像我们上午看中硅高科,通过双重预防体系,解决了 很多长时间没有解决重大隐患,预防了事故发生。2018 年洛阳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好转,全年除河南能源发生一起较大事故,全市其他企业没有发生较大事故,事故起数下降 509%。从外省看,山东省 2016 年 3 月开始启动双重预防体系建设,2017 年开始在全省范 围内全面推开,成为全国第一个全面推行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省份。1 月 9 日-11 日,省应 急管理厅专门到山东省进行学习考察,收获很大。山东省通过推进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安全 生产源头得到科学管控,企业本质安全得到根本提升,园区安全得到全面提高,事故得到有 效遏制,自 2016 年以来,连续 3 年事故发生率、人员死亡率下降 40%省内外实践告诉我们, 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是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重要突破,更是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 重要手段,能够从根本上提升一个地区、一个企业安全生产水平必须坚定不移做优做实 这件事情 (三)推进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任务艰巨、前景可期。我省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刚刚起步, 在推进过程中,不可能一帆风顺、蹴而就,肯定会遇到各种各样问题需要破解。当前比较 突出问题,从政府层面看,主要是要扛起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政治责任,把双重预防体系 建设摆到应有位置去抓,改变抓安全生产工作思路和方法,真正从过去以事故为重点向 以风险管控为重点转变;从监管部门层面看,主要是要深入研究新时代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创新思路和方法,主动学习双重预防体系相关知识,解决好对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核心要义不 了解、相关标准不掌握实施步骤不明确、无法指导企业工作间题;从企业层面看前还有相 当多企业主要负责人,对双重预防体系建设重要认识不足,不相信双重预防体系作用, 对企业体系建设不主动不积极,有应付思想这些问题归根到底是思想认识问题,要真正推动 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落地落实,必须在思想认识上再提升,充分认识到双重预防体系建设重 大意义,首先,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是落实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国家和省工作 部署重大举措。2016 年 1 月 6 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 强调“对易发生重特大事故行业领域采取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机 制,推动安全生产关口前移”。建设双重预防体系,是党中央、国务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安 全生产工作重要战略部署,是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习总书记指示批示精神具体体 现和重要举指。第二,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是政府和企业履行安全生产责任重要内容建立双 重预防体系,是实现安全生产纵深防御、关口前移、源头治理有效手段。各级各部门要遵 循安全生产规律,坚定事故可防可控理念,把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牢牢挺在前面。 企业要履行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主体责任,将其作为主要负责人重要职责、安全管理核 心内容,真正通过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实现自我约束、自我纠正、自我提高,预防事故发生。 第三,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是实现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必然选择。当前,一些地 方和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事故多发频发,一个重要原因是安全生产管控手段落后,对风险认识 不足、排査不力管控不到位,导致一些想不到、管不到、治不到事故发生。建设双重预防 体系相当于建立安全生产两道防火墙,使安全生产工作由被动变为主动。通过在企业、园区、 行业、市县等层面构建双重预防体系,以智能化手段实现互联互通,可以实现风险精准识别、 隐患有效排查、管控实时到位,大幅度提高安全生产治理效率,解决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 问题,有效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把握双重预防体系建设阶段性任务和工作原则关于全 省安全生产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总体目标任务,省政府在出台行动方案中已经明确。按照 体系建设先示范后推广企业与政府双向对接工作思路,在总体工作推进节奏上,可以分为 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标杆示范。主要任务是利用 3 个月时间,从现有基础较好企业中 选择一批示范企业,创建成为标杆企业,为第二、第三阶段探索路径、积累经验、提供样板。 第二阶段,扩大示范。主要任务是再利用半年时间,在第一批标杆企业基础上,将示范范 围扩大到有意愿、有能力、有基础企业,扩大到具有典型示范意义中小企业,扩大到城 乡支撑条件较好产业园区,为第三阶段实现各种类型企业全覆盖、市县整体推进创造条件。 第三阶段,应用推广。主要任务是利用一年多时间,通过规模以上企业全覆盖、产业园区 全覆盖、加快向小微企业延伸、加快向安全生产各领域延伸,基本建成覆盖全省双重预防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8.5 KB 时间:2025-12-10 价格:¥2.00

安全管理资料-项目经理、书记与财务总监责任书

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环保责任书 甲方: 项目经理 、项目书记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财务总监 ,以下简称乙方 为进一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方针,牢牢坚守“发 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生命为代价”红线,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 共管”安全监管基本框架,有效遏制职业健康、安全环保、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发生,结合本项目工程实际,特签订本责任书,以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一、 一、甲方责任清单 项目经理 1、项目经理是企业法人代表代理人,代表公司对工程项目全面负责。 2、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政策、法规、执行公司规章制度和指令。代表 公司履行与业主签订工程承包合同与书面承诺,努力完成项目与公司签订经 营合同。 3、按照公司要求和授权,组织精干项目管理班子,确定项目职能机构 职责范围。 4、主持制定项目施工组织设计、质量计划总体计划和年、季、月施工 进度计划。 5、按照合同要求和上级指令,保证施工人员、设备按时进场,做好材料 供应组织工作。 6、组织做好项目基础管理工作,保证各种文件、资料、数据等信息准确 时地传递和反馈,时进行工程结算。 7、组织编制本项目责任目标,落实责任成本;定期主持经济活动分析, 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效益目标实现。 8、搞好安全生产,保护国有资产完好不受损失,保障职工人身、财产安全。 9、教育全体职工,提高质量意识,督促质量管理人员,采取有效措施,保 证工程质量优良。项目完工后,时做好资产清算和债权债务清理工作,并向公 司提交清算结果报告以便审计和交接。接受公司监督,按时上缴各种费用。 10、在公司核准工资总额内主持制定项目职工收入分配方案。按照上级 规定和条例时解决在项目施工管理过程中出现各类不安定因素;按照上级 规定奖优罚劣。 11、支持项目党组织、工会、青年团等开展工作,做好项目双文明建设,接 受党组织和群众监督。 12、负责组织领导制定本项目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 标和相应保证措施;对本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是第一责任人。 13、组织并带头认真执行业主/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度和操作规程、劳动保护规定,领导本项目安全小组和负责 检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工作,确保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有效使用。 14、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本项目生产工作时,必须同时计划、 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即做到“五同时”。 15、督促、检查项目其他领导、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责任 制,落实各自管辖安全工作,对本项目事故隐患整改在人员、技术、资金、 物资上给予妥善安排和保证,时解决生产过程中各类事故隐患,减少和杜绝 伤亡事故,组织制定、实施本项目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6、组织参加每月一次安全生产检查并主持召开安全例会,督促进行各类 专项、节假日或季节性安全检查,研究和解决存在问题,消除隐患,确保安 全生产。 17、负责组织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对批准计划项目,应积极安排人力、 物力按时完成,不断改善员工劳动作业条件。 18、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支持 他们大胆工作、充分发挥其作用,并积极改善他们工作条件。 29、在制定、签署生产承包合同或施工协议中,必须列有安全生产方面内 容,并进行严格考核。 20、当安全与生产、经济效益发生矛盾时,应首先考虑安全,在保证安全 前提下组织生产,决不违章指挥,不得盲目追求进度产量、经济效益。 21、按工程项目合同要求,组织均衡生产、文明施工,防止不顾安全片面追 求工程进度、经济效益行为发生,注意劳逸结合,不得滥行组织员工加班加点; 积极消除事故隐患,避免发生责任事故。 22、加强对本项目员工遵章守纪和安全教育,提高员工素质,强化员工安 全意识,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时表彰先进班组和个人、处罚违章人 员,执行上级对造成安全事故责任人员处理决定。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9.9 KB 时间:2025-12-13 价格:¥2.00

安全员全套资料-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2015年)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2015 年) (2007 年 11 月 30 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15 号公布,2015 年 4 月 2 日国家安全监管 总局令第 77 号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制裁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规范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工作,依照行政处罚法、安 全生产法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生产经营单位其有关人员在生产 经营活动中违反有关安全生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规程 违法行为(以下统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适用本办法。 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依照本办法和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处罚办法,对煤矿、煤矿安全生产中 介机构等生产经营单位其有关人员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种类、幅度或者决定机关另有规定 ,依照其规定。 第三条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统称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其行政 执法人员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行政处罚应当与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事实、性 质、情节以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其有关人员对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给予行政处罚,依法享有陈述 权、申辩权和听证权;对行政处罚不服,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因违 法给予行政处罚受到损害,有权依法申请国家赔偿。 第二章行政处罚种类、管辖 第五条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种类: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开采煤炭产品、采掘设备; (四)责令停产停业整顿、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停止建设、责令停止施工; (五)暂扣或者吊销有关许可证,暂停或者撤销有关执业资格、岗位证书; (六)关闭; (七)拘留; (八)安全生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其他行政处罚。 第六条县级以上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按照本章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 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行使管辖权。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由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发生地县级以上安全监管监察部 门管辖。中央企业其所属企业、有关人员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由安全生产违 法行为发生地设区市级以上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管辖。 暂扣、吊销有关许可证和暂停、撤销有关执业资格、岗位证书行政处罚,由发证机关 决定。其中,暂扣有关许可证和暂停有关执业资格、岗位证书期限一般不得超过 6 个月; 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依照其规定。 给予关闭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报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 规定权限决定。 给予拘留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建议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 规定决定。 第七条两个以上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因行政处罚管辖权发生争议,由其共同上一级安 全监管监察部门指定管辖。 第八条对报告或者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受理;发现不属于 自己管辖,应当时移送有管辖权部门。 受移送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对管辖权有异议,应当报请共同上一级安全监管监察部 门指定管辖。 第九条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涉嫌犯罪,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依 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但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管辖。 第十条上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可以直接查处下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管辖案件,也可以 将自己管辖案件交由下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管辖。 下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可以将重大、疑难案件报请上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管辖。 第十一条上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有权对下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违法或者不适当行政 处罚予以纠正或者撤销。 第十二条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根据需要,可以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委托符合《行政处罚法》 第十九条规定条件组织或者乡、镇人民政府以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等地方人民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2.9 KB 时间:2026-01-19 价格:¥2.00

安全员全套资料-9架子工安全操作规程GDAQ340109

架子工安全操作规程 GDAQ340109 一、架子工必须经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方可上岗。应 每年进行一次体验。凡患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以不适于高处作业不得从事架子作业。 二、架工班组接受任务后,必须根据任务特点向班组全体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明确分工。悬挂挑脚 手架、门式、碗口式和工具式插口脚手架或其他新型脚手架,以高度在 30m 以上落地式脚手架和其他非标 准架子,必须具有上级技术部门批准设计图纸、计算书和安全技术交底书后才可搭设。同时,搭设前架工 班组长要组织全体人员熟悉施工技术和作业要求,确定搭设方法。搭脚手架前,班组长应带领架工对施工环境 所需工具、安全防护设施等进行检查,消除隐患后方可开始作业。 三、架工作业要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戴安全帽,佩戴安全带,衣着要灵便,穿软底防滑鞋, 不得穿塑料底鞋、皮鞋、拖鞋和硬底或带钉易滑鞋。作业时要思想集中,团结协作,互相呼应,统一指挥。 不准用抛扔方法上下传递工具、零件等。禁止打闹和开玩笑。休息时应下架子,在地面休息。严禁酒后上班。 四、架子要结合工程进度搭设,不宜一次搭得过高。未完成脚手架,架工离开作业岗位时(工间休息或 下班时),不得留有未固定构件,必须采取措施消除不安全因素和确保架子稳定。脚手架搭设后必须经施工员会 同安全员进行验收合格后才能使用。在使用过程中,要经常进行检查,对长期停用脚手架恢复使用前必须进 行检查,鉴定合格后才能使用。 五、落地式多立杆外脚手架上均布荷载每平方米不得超过 270kg,堆放标准砖只允许侧摆 3 层;集中荷载每 平方米不得超过 150kg。用于装修脚手架不得超过 200kg/m2。承受手推运输车负载过重脚手架其他类 型脚手架,荷载按设计规定。 六、高层建筑施工工地井字架、脚手架等高出周围建筑,须防雷击。若在相邻建筑物、构筑物防雷装置保 护范围以外,应安装防雷装置,可将井字架钢管脚手架一侧高杆接长,使之高出顶端 2m 作为接闪器,并在该 高杆下端设置接地线。防雷装置冲击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 10Ω。 七、架子铺设宽度不得小于 1.2m。脚手板须满铺,离墙面不得大于 20cm,不得有空隙探头板。脚手板搭 接时不得小于 20cm;对头接时应架设双排小横杆,间距不大于 20cm 在架子拐弯处脚手板应交叉搭接。垫平脚手 板应用木块,并且要钉牢,不得用砖垫。 八、上料斜道铺设宽度不得小于 1.5m,坡度不得大于 1:3,防滑条间距不得大于 30cm。 九、脚手架外侧、斜道和平台,要绑 1m 高防护栏杆和钉 18cm 高挡脚板。 十、砌筑里脚手架铺设宽度不得小于 1.2m,高度应保持低于外墙 20cm。里脚手支架间距不得大于 1.5m, 支架底脚要有垫木块,并支在能承受荷重结构上、搭设双层架时,上下支架必须对齐,同时支架间应绑斜撑 拉固。 十一、砌墙高度超过 4m 时,必须在墙外搭设能承受 160kg 重安全网或防护挡板。多层建筑应在二层和每 隔四层设一道固定安全网。同时再设一道随施工高度提升安全网。 十二、拆除脚手架,周围应设围栏或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看管,禁人入内。拆除应按顺序由上而下,一步 一清,不准上下同时作业。 十三、拆除脚手架大横杆、剪刀撑时,应先拆中间扣,再拆两头扣,由中间操作人往下传送钢管。 十四、拆下脚手杆、脚手板、钢管、扣件、钢丝绳等材料。应向下传递或用绳吊下,禁止往下投扔。 十五、遇大雨、大雾或六级以上大风时,应立即停止脚手架搭设作业。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6.5 KB 时间:2026-01-20 价格:¥2.00

安全员全套资料-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2008年)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2008 年) (2008 年 1 月 8 日经建设部第 145 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2008 年 1 月 28 日中华人民共 和国建设部令第 166 号公布) 第一条为了加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 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安全 生产许可证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拆卸、使用其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建筑起重机械,是指纳入特种设备目录,在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安 装、拆卸、使用起重机械。 第三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对全国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拆卸、使用实施监督管 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拆 卸、使用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条出租单位出租建筑起重机械和使用单位购置、租赁、使用建筑起重机械应当 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 第五条出租单位在建筑起重机械首次出租前,自购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在建筑起重 机械首次安装前,应当持建筑起重机械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制造监督检验证 明到本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办理备案。 第六条出租单位应当在签订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合同中,明确租赁双方安全责任,并 出具建筑起重机械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备案证明和自检 合格证明,提交安装使用说明书。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建筑起重机械,不得出租、使用: (一)属国家明令淘汰或者禁止使用; (二)超过安全技术标准或者制造厂家规定使用年限; (三)经检验达不到安全技术标准规定; (四)没有完整安全技术档案; (五)没有齐全有效安全保护装置。 第八条建筑起重机械有本规定第七条第(一)、(二)、(三)项情形之一,出租单位或 者自购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应当予以报废,并向原备案机关办理注销手续。 第九条出租单位、自购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资料: (一)购销合同、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安装使用说明书、备 案证明等原始资料; (二)定期检验报告、定期自行检查记录、定期维护保养记录、维修和技术改造记录、 运行故障和生产安全事故记录、累计运转记录等运行资料; (三)历次安装验收资料。 第十条从事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活动单位(以下简称安装单位)应当依法取得建 设主管部门颁发相应资质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其资质许可范围内承揽建 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 第十一条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和安装单位应当在签订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合同 中明确双方安全生产责任。 实行施工总承包,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与安装单位签订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 安全协议书。 第十二条安装单位应当履行下列安全职责: (一)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建筑起重机械性能要求,编制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 专项施工方案,并由本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二)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安装使用说明书等检查建筑起重机械现场施工条件; (三)组织安全施工技术交底并签字确认; (四)制定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五)将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安装、拆卸人员名单,安装、拆 卸时间等材料报施工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审核后,告知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建设主管部门。 第十三条安装单位应当按照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操作规程 组织安装、拆卸作业。 安装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进行现场监督,技术负责人应当 定期巡查。 第十四条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完毕后,安装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安装使用说明书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6.1 KB 时间:2026-01-22 价格:¥2.00

安全员全套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防治水污染,保护和改善环境,保障饮用水安全,促进经济社 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 库等地表水体以地下水体污染防治。 海洋污染防治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 第三条 水污染防治应当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原则,优先 保护饮用水水源,严格控制工业污染、城镇生活污染,防治农业面源污染,积极 推进生态治理工程建设,预防、控制和减少水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水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 展规划。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防治水污染对策和措施,对本行政区域 水环境质量负责。 第五条 国家实行水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将水环境保护目 标完成情况作为对地方人民政府其负责人考核评价内容。 第六条 国家鼓励、支持水污染防治科学技术研究和先进适用技术推广 应用,加强水环境保护宣传教育。 第七条 国家通过财政转移支付等方式,建立健全对位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区域和江河、湖泊、水库上游地区水环境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水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 管理。 交通主管部门海事管理机构对船舶污染水域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国土资源、卫生、建设、农业、渔业等部门以 重要江河、湖泊流域水资源保护机构,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有关水污染防 治实施监督管理。 第九条 排放水污染物,不得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和 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第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保护水环境,并有权对污染损害水环境 行为进行检举。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有关主管部门对在水污染防治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 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 水污染防治标准和规划 第十一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制定国家水环境质量标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国家水环境质量标准中未作规定项目, 制定地方标准,并报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二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省、 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国家确定重要江河、湖泊流域水体使用 功能以有关地区经济、技术条件,确定该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省界水体适 用水环境质量标准,报国务院批准后施行。 第十三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根据国家水环境质量标准和国家经济、 技术条件,制定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未作规定项目, 可以制定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对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已作规定项目, 可以制定严于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地方水污染物排 放标准须报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向已有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水体排放污染物,应当执行地方水污染物 排放标准。 第十四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 根据水污染防治要求和国家或者地方经济、技术条件,适时修订水环境质量 标准和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第十五条 防治水污染应当按流域或者按区域进行统一规划。国家确定重 要江河、湖泊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由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经 济综合宏观调控、水行政等部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编制,报国 务院批准。 前款规定外其他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江河、湖泊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3.6 KB 时间:2026-01-23 价格:¥2.00

安全员全套资料-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2014年)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2014 年) (2014 年 6 月 3 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 (试行)通知(安监总办〔2014〕49 号)公布) 一、总则 (一)根据《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国发 〔2010〕23 号),为有效实施《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规范和 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推动和指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定本办法。 (二)企业应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建立以安全生产标准化为基础企业安全生产 管理体系,保持有效运行,时发现和解决安全生产问题,持续改进,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水 平。 (三)本办法适用于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化工、医药、烟花爆竹、冶金、有色、建 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企业(以下统称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管理工作。 (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按照行业制定,企业依照相关 行业评定标准进行创建。 (五)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等级分为一级企业、二级企业、三级企业,其中一级为 最高。 达标等级具体要求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按照行业分别确定。 (六)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告,证书、牌匾由其确定评审 组织单位发放;二级企业公告和证书、牌匾发放,由省级安全监管部门确定;三级企业 由地市级安全监管部门确定,经省级安全监管部门同意,也可以授权县级安全监管部门确定。 海洋石油天然气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告,证书、牌匾由其确 定评审组织单位发放。 (七)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可按照《冶金等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安监总管四〔2014〕17 号)开展创建,其公告和证书、牌匾发放(证书样式见附件 5, 牌匾式样见附件 6),也可由省级安全监管部门制定办法,开展创建。鼓励地方根据实际, 制定小微企业创建相关标准。 (八)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以企业自主创建为主,程序包括自评、申请、评审、公 告、颁发证书和牌匾。企业在完成自评后,实行自愿申请评审。 ( 九 ) 企 业 应 通 过 国 家 安 全 监 管 总 局 企 业 安 全 生 产 标 准 化 信 息 管 理 系 统 (http://aqbzh.chinasafety.gov.cn)完成网上注册、提交自评报告(样式见附件 1)等工作。 二、企业自评 (一)企业应自主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成立由其主要负责人任组长自评工 作组,对照相应评定标准开展自评,形成自评报告并网上提交。 (二)企业应每年进行 1 次自评,形成自评报告并网上提交。 (三)每年自评报告应在企业内部进行公示。 三、评审程序 (一)申请。 1.企业自愿申请原则。申请取得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证书企业,在上报自评报告 同时,提出评审申请。 2.申请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1)设立有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已依法取得国家规定相应安全生产行政许可。 (2)申请评审之日前 1 年内,无生产安全死亡事故。 行业评定标准要求高于本条款,按照行业评定标准执行;低于本条款要求,按照本 条款执行。 3.申请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在本行业内处于领先位置,原则上控制在本行业企业总数 1%以内; (2)建立并有效运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实施自查自改自报,达到一类水平; (3)建立并有效运行安全生产预测预控体系; (4)建立并有效运行国际通行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健康事故调查统计分析方法; (5)相关行业规定其他要求; (6)省级安全监管部门推荐意见。 (二)评审。 1.评审组织单位收到企业评审申请后,应在 10 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材料审查工作。经 审查符合条件,通知相应评审单位进行评审;不符合申请要求,书面通知申请企业, 并说明理由。 2.评审单位收到评审通知后,应按照有关评定标准要求进行评审。评审完成后,将符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6.1 KB 时间:2026-01-24 价格:¥2.00

安全员全套资料-桥(门)式起重机安装自检表(含续表)GDAQ209010807

) 桥(门)式起重机安装自检表 GDAQ209010807 使用单位 安装单位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类别型号 出厂日期 产权单位 制造单位 (许可证号: 告知受理 号 设备编号 备案编号 出场编号 安装位置 性能参数 额定起重量: kg;跨 度: m 起升高度: 起升速度: m/min;运行速度: m;悬臂长度: m;工作级别: 9.《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第1部分:总则》GB 6067.1—2010; m/min;(小车); m/min(大车) 设备状态 检查时起升高度: m;检查时悬臂长度: m 项不合 格; 检查依据 1.《通用桥式起重机》GB/T 14405—1993; 2.《通用门式起重机》GB/T 14406—1993; 3.《电动单梁起重机》JB/T 1306—2008; 4.《电动悬挂起重机》JB/T 2603—2008: 5.《电动葫芦桥式起重机》JB/T 3695—2008; 6.《电动葫芦门式起重机》JB/T 5663—2008; 7.《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施工验收规范》GB 50278—2010; 8.《桥式和门式起重机制造轨道安装公差》GB/T 10183—2005; 10.《起重机设计规范》GB/T 3811—2008; 11.《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 33—2001; 12.《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程》JGJ 160—2008 检查情况 汇 总 检查项目共计86项: 保证项目共25项,第 项不合格,共 (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项不合格 检查结论 一般项目共61项,第 项不合格,共 备 注 保证项目(序号带“★”项目)全部合格,一般项目中不合格项目数不超过5项,此设备自 检 结论方为“合格” 自检人员 (安装单位 专业技术人 员) 安装 单位 (签名) 序 号 ★1 3 5 6 7 8 9 桥(门)式起重机安装自检表(续表一) GDAQ209010807-1 项类 项目编号 检 查 内 容 要 求 检查结果 结 论 起重机主要受力构件(主梁、端梁、平衡梁、支腿 、小车架等)应无裂纹、无永久变形;主要受力构件 母材不应出现严重锈蚀或磨损 1.1.3 走台通道 走台上通道宽度应不小于500mm,走台上方净 空高度应不小于1800mm。走台应能承受3kN移动集 中 载荷而不产生永久变形。走台板面应具有防滑性 能 1.1.5 梯子 司机维修调整时必须经过通道,应设安全、方 便梯凳。梯子宜用斜梯,梯、凳面应具有防滑性 能,采用直梯时,当高度大于10m时应在每隔6~8m 处设休息平台,当高度大于5m时,应从2m起装设护 圈 ★2 1.1.2 焊缝质量 主要受力构件焊缝不得有目测可见裂纹、孔穴、 固体类夹渣、未熔合和未焊透等缺陷 主要受力构件焊缝不得有目测可见裂纹 1.1 结构 1.1.1 主要受力 构件 4 1.1.4 护栏 在起重机上以下部位应装设栏杆: (1)用于进行起重机安装、拆卸、试验、维修和保 养,且高于2m工作部位; (2)通往离地面高度2m以上操作室、检修保养部 位 通道; (3)存在跌落高度大于1m危险通道平台 栏杆上部表面高度应≥1m;栏杆下部应装设踢脚 板,其高度≥0.1m踢脚板;在踢脚板与手扶栏杆 之间应设有中间栏杆,中间栏杆与踢脚板或手扶栏 杆距离不得大于0.5m。对净高不超过1.3m通道, 手扶栏杆高度可以为0.8m。栏杆上任何一处都应 能承受1kN来自任何方向载荷而不产生永久变形 1.1.7 钢丝绳 防脱装置 滑轮应设有防止钢丝绳脱出绳槽装置或结构。在 滑轮罩侧板和圆弧顶板等处与滑轮体间隙不宜 超过钢丝绳直径20% 1.1.6 检修吊笼 采用裸滑线供电起重机,在司机室对面靠近滑线 端,应装设检修吊笼 1.1.9 防雨措施 露天工作起重机,其电气设备应装设防雨罩或采 取 其他防雨措施 1.1.8 防护罩 起重机上外露、有伤人可能旋转零部件,如开 式齿轮、联轴器、传动轴等,均应装设防护罩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86 KB 时间:2026-01-30 价格:¥2.00

安全员全套资料-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2007 年)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生产安全事故报 告和调查处理,适用本条例;环境污染事故、核设施事故、国防科研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 处理不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 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 30 人以上死亡,或者 100 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 中毒,下同),或者 1 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 10 人以上 30 人以下死亡,或者 50 人以上 100 人以下重伤, 或者 5000 万元以上 1 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 3 人以上 10 人以下死亡,或者 10 人以上 50 人以下重伤, 或者 1000 万元以上 5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 3 人以下死亡,或者 10 人以下重伤,或者 1000 万元以下直 接经济损失事故。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事故等级划分补充性规 定。 本条第一款所称“以上”包括本数,所称“以下”不包括本数。 第四条 事故报告应当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 报或者瞒报。 事故调查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原则,时、准确地查清事故经过、事故 原因和事故损失,查明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 责任者依法追究责任。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严格履行职责,时、准确地完成 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事故发生地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支持、配合上级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事故调查处 理工作,并提供必要便利条件。 参加事故调查处理部门和单位应当互相配合,提高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效率。 第六条 工会依法参加事故调查处理,有权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 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干涉对事故报告和依法调查处理。 第八条 对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中违法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安全生产监督管 理部门、监察机关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接到举报部门应当依法时处理。 第二章 事故报告 第九条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 到报告后,应当于 1 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 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有关部门报告。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 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 告后,应当依照下列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并通知公安机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会和人民 检察院: (一)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逐级上报至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 产监督管理职责有关部门; (二)较大事故逐级上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有关部门; (三)一般事故上报至设区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 管理职责有关部门。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有关部门依照前款规定上报事 故情况,应当同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 理职责有关部门以省级人民政府接到发生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 报告国务院。 必要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有关部门可以越级上报 事故情况。 第十一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有关部门逐级上报 事故情况,每级上报时间不得超过 2 小时。 第十二条 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7.5 KB 时间:2026-01-30 价格:¥2.00

安全员全套资料-5临时用电工程安全技术交底GDAQ330905

临时用电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GDAQ330905 施工单位: 工程名称 分部分项 工  程 工种 一、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纪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二、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2005,按照施工用电组织设计架设三相五线制 电气线路,所有电线均应架空,过道或穿墙均要用钢管或胶套管保护,严禁利用大地作为工作零线。 三、配电箱、开关箱内电气设备完好无缺。箱体下方进出线,开关箱应符合“一机、一闸、一漏、一箱” 要求,门、锁完善,有防雨、防尘措施,箱内无杂物,箱前通道畅通,并应对电箱统一编号,并设危险标志。 保护零线(PE、绿/黄线)中间和末端必须重复接地,严禁与工作零线混接;产生振动设备重复接地不少于 两处。 四、使用设备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劳动保护用品,并应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是否完好,严 禁设备带病运转和进行在运转中维修。 五、停用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负载线、保护零线和开关箱发现问题应时报告解决。搬迁 或移动用电设备,必须由专业电工切断电源并作妥善处理。 六、在建工程与外电线路安全距离外电防护和接地与防雷等应严格按规范执行。 七、配电线路架空线必须采用绝缘铜线和绝缘铜线和绝缘铝线。架空线必须设置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 设在树木或脚手架、龙门架或井字架上。 八、空线接头、相序排列、档距、线间距离横担垂直距离和横担选择规格,严格执行规范规定。 九、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宜设置,如合置在同一配电箱内,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路设置。 十、开关箱应由末级配电箱配电,配电箱、开关箱制作所用材料、箱规格设置要求安装技术应按规 范执行。 配电箱、开关箱最好购合格成品使用。 十一、配电箱、开关箱内开关电器安装,绝缘要求和箱壳保护接零应按规范执行。 十二、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制。严禁用同一个开 关电器直接控制两台两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十三、开关箱内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漏电保护器选择、安装和额定漏电动作应符合规范要求。 十四、总配电箱和开关箱中两级漏电保护器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作合理配合匹配,实现分段保护功能。 十五、手动开关电器只许用于直接控制照明电器和容量不大于 5.5kW 动力电路。容量大于 5.5kW 动力电 路应采用自动开关电器或降压启动装置控制。各种开关电器元器件额定值与其控制用电设备额定值相适应。 十六、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应由专人负责。且应每月定期检修一次。检查、维修人员必须是专业电工,检查、 维修时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鞋、手套、必须使用电工绝缘工具。 十七、对配电箱、开关箱进行检查、维修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电源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停电检修 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 十八、移动用电设备使用电源线路,必须使用绝缘胶套管式电缆。 十九、用电设备和电气线路必须有保护接零。 二十、严禁施工现场非正式电工乱接用电线和安装用电开关。 二十一、残缺绝缘盖闸刀开关禁止使用,电气设备所用保险丝,禁止用其他金属丝代替,并且需与设备 容量相匹配。 二十二、电工必须严格执行电工安全操作规程,对电气设备要进行定期检查和试验,凡不合格电气设备、 工具要停止使用。 二十三、施工现场内严禁使用劲塑料线,所用绝缘导线型号截面必须符合临电设计。 二十四、当发生电气火灾时即切断电源,用干砂灭火,或用干粉灭火器灭火,严禁使用导电灭火剂灭火。 二十五、凡移动式照明,必须采用安全电压;地下室照明和潮湿现场照明,应采用 36V 以下安全电压。 二十六、不得私自乱拉电源,严禁将电源线金属丝直接插入插座。 二十七、现场补充交底内容: 交底人签字: 日 期: 接受人(全员)签字: 注:本交底一式三份,班组、交底人、资料保管员各一份。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8.5 KB 时间:2026-02-04 价格:¥2.00

安全员全套资料-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2009年)

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2009 年) (2009 年 5 月 27 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2009 年 6 月 16 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21 号公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工作,根据《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 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生产经营单位报告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 构对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规定应当报告和处置生产安全事故信息(以下简称事故信息),是指 已经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和较大涉险事故信息。 第四条事故信息报告应当时、准确和完整,信息处置应当遵循快速高效、协同配 合、分级负责原则。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工作。煤矿安全监 察机构负责煤矿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工作。 第五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当建立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制度, 设立事故信息调度机构,实行 24 小时不间断调度值班,并向社会公布值班电话,受理事故 信息报告和举报。 第二章事故信息报告 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者较大涉险事故,其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信息 报告后应当于 1 小时内报告事故发生地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分局。 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事故发生单位在依照第一款规定报告同时,应当在 1 小时内报告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事故发生单位在依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报 告同时,可以立即报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第七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接到事故发生单位事故信息报告 后,应当按照下列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同时书面通知同级公安机关、劳动保障部门、工会、 人民检察院和有关部门: (一)一般事故和较大涉险事故逐级上报至设区市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省级煤 矿安全监察机构; (二)较大事故逐级上报至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三)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逐级上报至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 监察局。 前款规定逐级上报,每一级上报时间不得超过 2 小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前 款规定上报事故情况时,应当同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 第八条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或者社会影响重大事故,县级、市级安全生产监督管 理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分局接到事故报告后,在依照本办法第七条规定逐级上报同时, 应当在 1 小时内先用电话快报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随后补 报文字报告;乡镇安监站(办)可以根据事故情况越级直接报告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第九条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或者社会影响恶劣事故,县级、市级安全 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分局接到事故报告后,在依照本办法第七条规定逐级上 报同时,应当在 1 小时内先用电话快报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 构,随后补报文字报告;必要时,可以直接用电话报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 矿安全监察局。 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在 1 小时内 先用电话快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随后补报文字报告。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在 1 小时内先 用电话快报国务院总值班室,随后补报文字报告。 第十条报告事故信息,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事故发生单位名称、地址、性质、产能等基本情况; (二)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以事故现场情况; (三)事故简要经过(包括应急救援情况); (四)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涉险人数)和初步估 计直接经济损失; (五)已经采取措施; (六)其他应当报告情况。 使用电话快报,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事故发生单位名称、地址、性质; (二)事故发生时间、地点;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4.9 KB 时间:2026-02-06 价格:¥2.00

安全员全套资料-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

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时准确查清事故原因,严格追 究事故责任,防止和减少同类事故重复发生,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生产安全 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含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检 验检测活动中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其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主管全国特种设备事故 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县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特种设备事故报 告、调查和处理工作。 第四条 事故报告应当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 报或者瞒报。 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尊重科学原则,时、准确地查 清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和事故损失,查明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提出处理和整改措施, 并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依法追究责任。 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干涉特种设备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 对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中违法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或者有关部门举报。接到举报部门应当依法时处理。 第二章 事故定义、分级和界定 第六条 本规定所称特种设备事故,是指因特种设备不安全状态或者相关人员不安 全行为,在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含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检 验检测活动中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特种设备严重损坏或者中断运行、人员滞留、人 员转移等突发事件。 第七条 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特种设备事故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 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 第八条 下列情形不属于特种设备事故: (一)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引发; (二)通过人为破坏或者利用特种设备等方式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自杀; (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检验检测人员因劳动保护措施缺失或者保护不当而发生坠落、 中毒、窒息等情形。 第九条 因交通事故、火灾事故引发与特种设备相关事故,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配 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经调查,该事故发生与特种设备本身或者相关作业人员无关, 不作为特种设备事故。 非承压锅炉、非压力容器发生事故,不属于特种设备事故。但经本级人民政府指定,质 量技术监督部门可以参照本规定组织进行事故调查处理。 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用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在其安装、使 用过程中发生事故,不属于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 第三章 事故报告 第十条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报告; 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 1 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 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报 告。 第十一条 接到事故报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尽快核实有关情况,依照《特种设 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立即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并逐级报告上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直 至国家质检总局。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每级上报时间不得超过 2 小时。必要时,可以越级上 报事故情况。 对于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由国家质检总局报告国务院并通报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 管理等有关部门。对较大事故、一般事故,由接到事故报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时通报同 级有关部门。 对事故发生地与事故发生单位所在地不在同一行政区域,事故发生地质量技术监督部 门应当时通知事故发生单位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事故发生单位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 部门应当做好事故调查处理相关配合工作。 第十二条 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单位概况以特种设备种类; (二)事故发生初步情况,包括事故简要经过、现场破坏情况、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 伤亡和涉险人数、初步估计直接经济损失、初步确定事故等级、初步判断事故原因; (三)已经采取措施; (四)报告人姓名、联系电话;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8.9 KB 时间:2026-02-10 价格:¥2.00

安全员全套资料-12、塔式起重机定期自检表

塔式起重机定期自检表 GDAQ209010902 使用单位 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备案编号 规格型号 出厂编号 自 编 号 安装位置 上次自检日期 序号 项 目 检 查 内 容 检 查 结 果 结 论 使用相关资料 齐全有效 合格 一 资料 使用登记牌有效期 有效期内 合格 起重机与建筑物等之间安全距离 水平距离≥2米 合格 起重机之间最小架设距离 水平距离≥2米 合格 起重机与输电线安全距离 无此项 / 二 作业环境 外观 危险部位安全标志,红色障碍灯 有安全警示标志,有 合格 金属结构状况 正常、牢固 合格 金属结构连接(螺栓、销轴、焊缝) 连接牢固 合格 平衡重、压重安装数量与位置 6块,在后臂 合格 塔身轴心线对支承面侧向垂直度 1.5‰(见附表) 合格 斜梯其护圈尺寸与固定 固定牢固 合格 直立梯其护圈尺寸与固定 60cm,固定牢固 合格 休息小平台、走台 平台牢固 合格 三 金属结构 附着装置布置与连接状况 附着连接牢固 合格 司机室固定、位置其室内设施 司机室固定牢固、配备灭火器 合格 司机室视野结构安全性 视野开阔、结构安全 合格 司机室门开向锁定装置 门向外开、锁定装置有效 合格 四 司机室 司机室内操纵装置相关标牌、标志 有相关标志 合格 基础或路基排水 有排水措施、无积水 合格 轨道固定状况 a.转道顶面纵、横向上倾斜度;b.轨距 误差; c.钢轨接头间隙,两轨顶高度差 / / 五 基础与轨 道 支腿工作起重机工作场地 / / 吊钩缺陷危险断面磨损 无缺陷、磨损 合格 吊钩开口度增加量 开口度无增加量 合格 钢丝绳选用、安装状况绳端固定 钢丝绳用16mm,绳端固定牢固 合格 钢丝绳安全圈数 5圈 合格 钢丝绳润滑与干涩 润滑度合适 合格 钢丝绳缺陷 无缺陷 合格 钢丝绳直径磨损 无磨损 合格 钢丝绳断丝数 无断丝 合格 滑轮缺陷 无缺陷 合格 滑轮防脱槽装置 装置齐全有效 合格 制动器零部件缺陷 无缺陷 合格 制动轮与摩擦片、制动轮缺陷 无缺陷 合格 制动器调整 正常 合格 减速器连接与固定 连接牢固 合格 减速器工作状况 正常 合格 开式齿轮啮合与缺损 / / 车轮缺陷 / / 联轴器其工作状况 正常 合格 六 主要零部 件与机构 卷筒缺陷 正常 合格 塔式起重机定期自检表(续表) GDAQ209010902-1 序号 项 目 检 查 内 容 检 查 结 果 结 论 电气设备电器元件 正常 合格 线路绝缘电阻 400Ω 合格 外部供电线路总电源开关 使用专用开关 合格 电气隔离装置 隔离完好 合格 总电源回路短路保护 安全有效 合格 失压保护、零位保护、过流保护、断错相 保护、紧急断电开关 齐全有效 合格 便携式控制装置 安全有效 合格 仪表、照明、信号、报警系统 齐全有效 合格 电气设备、金属结构接地 有接地、0.4Ω 合格 七 电气 防雷 有防雷接地、0.4Ω 合格 起重量限制器 试验灵敏有效 合格 力矩限制器 试验灵敏有效 合格 高度限位器、变幅限位器、回转限位器 试验灵敏有效 合格 顶升防脱装置 齐全有效 合格 防后翻装置 齐全有效 合格 小车断绳双向保护装置 试验有效 合格 风速仪 齐全有效 合格 防风装置 / / 缓冲器和端部止挡 / / 扫轨板 / / 防护罩和防雨罩 / / 八 安全装 置有效 性与防 护措施 防脱轨装置 / / 防止过载和液压冲击安全装置 装置齐全有效 合格 九 液压 液压缸平衡阀液压锁 齐全有效 合格 空载试验 试验正常 合格 十 试验 额定载荷试验 试验正常 合格 十一 其他 操作人员身体状况、情绪等 身体健康、情绪稳定 合格 自检结论 经检查,机械结构坚实稳固,各传动机构运作平稳、操作平稳、灵活,安全限位和保险装 置灵敏可靠,电气系统性能良好,操作人员操纵熟练、身体健康、情绪稳定。 项目技术负责人(签名): 专职设备管理人员(签名): 专职安全员(签名): 其他人员(签名): 检查人员 (签名) (项目章) 年 月 日 注:填写说明:1、此表为塔吊定期自检表,由项目部进行填写,并加盖维保单位公章,每月一次; 2、检查结果不能简单填验收合格,应结合检查内容与要求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填写,检查数据要数字化。。 3、塔身轴心线对支承面侧向垂直度测量另附表。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52 KB 时间:2026-02-10 价格:¥2.00

安全员全套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新版)》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安 全 生 产 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十三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 2014 年 8 月 31 日通过,现予公布,自 2014 年 12 月 1 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 2014 年 8 月 31 日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保障 第三章 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义务 第四章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第五章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 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单位(以下统称生产 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适用本法;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 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以核与辐射安全、特种设 备安全另有规定,适用其规定。 第三条 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 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 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机制。 第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加 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改善安全生 产条件,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第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权利,并应当 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义务。 第七条 工会依法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 生产经营单位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民主管理和 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合法权益。生产经营单位制定或者修改有 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应当听取工会意见。 第八条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规划制定安全生产规划,并组织实施。安全生产规划应当与城乡规划相衔接。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领导,支 持、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协 调机制,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重大问题。 乡、镇人民政府以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等地方人民政府派出机 关应当按照职责,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监督检查, 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第九条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对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实施 综合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对 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国务院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在各自职责 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 政府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有 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对有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部门,统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 第十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按照保障安全生产要求,依法时制定有关 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并根据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适时修订。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执行依法制定保障安全生产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第十一条 各级人民政府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有关安全 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宣传,增强全社会安全生产意识。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3.1 KB 时间:2026-02-10 价格:¥2.00

安全员全套资料-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2019年)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2019 年) (2013 年 1 月 16 日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2019 年 2 月 18 日《国家市 场监管总局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优化准入服务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公告》〔2019 年 第 8 号〕修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工作,根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办法》),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办法》所规定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以下简称作业人员)考核 工作。 作业人员具体作业种类与项目按照《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种类与项目》(以下简称《项 目》)规定。 第三条申请《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以下简称《作业人员证》)人员应当先经考试合 格,凭考试合格证明向负责发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请办理《作业人员证》后,方可从事 相应工作。 《作业人员证》有效期为 4 年。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从事其作业工作,应当按照本规则 规定时办理证件延续(本规则简称复审)。 第四条作业人员考核工作由县级以上(含县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实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根据考 核范围和工作需要,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原则,指定考试机构其考试基地。 《项目》中 A1、A2、A6、A7、G6、R3、D2、D3、S1、S2、S3、S4、Y1、F1、F2 管 理和操作等作业人员考试机构其负责范围(含地区范围,下同)、考试基地考点,由 国家质检总局指定并且公布;其他项目作业人员考试机构其负责范围、考试基地考点, 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指定并且公布。 由国家质检总局指定考试机构考试合格,其《作业人员证》发证部门为考试所在 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者其授权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指 定考试机构考试合格,其《作业人员证》发证部门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确定。 第五条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只进行理论知识考试,其他作业人员考试包括理论知识考试 和实际操作技能考试两个科目,均实行百分制,60 分合格。具体考试方式、内容、要求 以对作业人员具体条件要求,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制定相关作业人员考核大纲或者细则 (以下统称考核大纲)执行。 第六条考核大纲应当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一)适用范围; (二)名词术语(需要时); (三)作业人员所需培训和实习时间; (四)作业人员基本条件和特殊要求; (五)理论考试范围和基本内容,以理论考试中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安全知识、 法规知识等所占比重; (六)实际操作技能考试具体考试内容,包括项目(科目)、方法和合格指标; (七)考试机构人员、场地、设备设施条件满足实际操作技能考试能力要求。 第七条作业人员用人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应当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保证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特种设备安全作业知识、作业技能,时进行知识更新。作业人员 未能参加用人单位培训,可以选择专业培训机构进行培训。 第八条《作业人员证》有效期内,全国范围有效。持有《作业人员证》人员(以下简 称持证人员)经用人单位雇(聘)用后,其《作业人员证》应当经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负 责人、雇主)或者其授权人签章后,方可在许可项目范围内在该用人单位作业。 第二章 考试机构 第九条考试机构应当满足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质,有常设组织管理部门和固定办公场所,专职人员不少于 3 人; (二)具备满足考试需要基地,根据实际需要在一定地区范围内设立分考点,也必 须与基地相应项目条件一致; (三)建立考试质量保证体系和考场纪律、监考考评人员守则、保密、考试管理、档案 管理、财务管理、安全管理、应急预案等规章制度,并且能有效实施; (四)根据相应考核大纲,制订考试作业指导书,明确理论考试范围和实际操作技能 考试具体项目(科目)以合格指标; (五)按照理论知识考试“机考化”原则配置资源和考试软件,并且满足相应考核大纲 所要求场所、设备设施条件和能力;考核大纲要求实际操作技能考试采取实物化(模拟化) ,应当具备考试实物化(模拟化)条件; (六)具有满足考试需要专、兼职监考、考评人员,配备考试机构技术负责人和各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7.7 KB 时间:2026-02-11 价格:¥2.00

安全生产资料-7174 科技园区防汛应急预案

金日科技园防汛应急预案 为最大限度地减少汛期暴雨对园区业主正常生活带来影响,保护楼宇设施公共设备设 施正常、安全使用,结合园区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应急防汛工作实行防汛领导小组指挥、值班领导负责制,发生汛情后,正常工作时间由防 汛小组指挥处理,休息时间由值班最高领导组织处理,按照统一指挥、分部门负责原则,并 时通报相关领导,确保防汛目标实现。 二、组织机构: 成立防汛工作领导小组: 总指挥:李双艳 成员:、王学玉,马志兵,李然,丁宇,刘晓东,张洁,王卫华 三、各岗位职责责任人: (一)、防汛指挥小组: 组长:李双艳 全面负责防汛工作组织指挥。 (二)、防汛物资管理小组: 组长:王学玉 组员:梁广 负责各类防汛物资合理分布和管理,确保满足汛期抢险使用。防汛物资库房钥匙由中控 室保存。 (三)防汛信息小组: 组长:丁宇 组员: 韩连政 王建文 负责防汛信息收集、传达以结果跟踪。雨天信息应时传达到总指挥,由总指挥根 据情况安排实施防汛应急预案。防汛信息小组负责防汛抢险各部门信息传递与沟通,下达防 汛领导小组指令。 (四)防汛技术设备小组: 组长:马志兵 组员: 纪雪岩 裴春光 负责保证防汛用电正常供应,确保园区排水畅通,排污泵处于良好状态,雨水沟出口排 水畅通,必要时负责组织动力排水。 雨季期间(6、7、8、9 月) ,每月检查一次园区雨水管线,确保园区雨水管线畅通。雨水管 线责任人雨天时应巡视园区路面是否积水,排水是否畅通,如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客服部 (白天)中控室(夜间);雨水沟如出现排水不畅,园区路面积水,应时组织人员进行疏通避 免雨水倒流。根据大雨暴雨天气预报情况增加项目住宿人员以备抢险。 (五)清洁安置小组 组长:李然 副组长:李莉 组员:刘春芳 韩国芹 付贵兰 尚明花 兰印芳 孙淑新 负责楼宇大堂、电梯前厅、设备用房、地下室等处渗漏雨水吸水、清洁工作,最大限度 保证公共区域设备设施、各类财产不受损失,并向各业主进行信息同步通报应急安置疏导。 (六)、应急作战小组: 组长:刘晓东 副组长: 王卫华 组员:翟义国 陈青县 左杰 负责汛期紧急情况时抢险工作,听从防汛工作领导小组抢险指令,服从防汛现场指挥 兼抢险作战小组组长统一指挥。 四、防汛物资准备:根据颐园实际情况需配备以下物资。 1、污水泵 1 台(220V 一台); 2、软水管 40 米; 3、铁锹:10 把; 4、镐:2 把; 5、铁丝(14 号):2 公斤; 6、铁桶(掏水用)5 只; 7、强光手电:3 个; 8、雨衣:5 件; 9、雨靴:5 双; 10、防汛用沙; 11、吸水用品(锯末子等物资) 五、汛期前准备工作: 1、防汛信息责任人 6 月 6 日前完成园区雨水管线检查; 2、防汛工作物资责任人 6 月 10 日前将防汛物资准备就绪; 3、防汛技术设备责任人 5 月 31 日前检查所有地下室排污泵,确保地下室排水畅通; 4、6 月份第一周一周项目进行防汛预案培训;6 月份第二周组织防汛演习; 六、雨天防汛工作安排 1.接到管委会或者北京市暴雨预警,防汛人员人员必须 24 小时开机,保证工作联 系畅通。 2.雨季期间必须有防汛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驻园区值班。 3.接收市政/管委会大雨/暴雨预警。  物资小组必须保证物资可以顺利供应。  防汛信息小组,必须保证有巡检人员在岗,在达到中雨时,通报各个部门准备防洪。 1. 查看各楼顶雨水篦子是否畅通。 2. 道路雨水篦子是否通畅。 3. 户外电力系统是否防雨,不引发漏电。  防汛技术设备小组。 1. 污水泵和户外接入电力系统是否可运行。是否有安全隐患 2. 进行电力系统开停,电梯系统开停,水泵排污。 3. 至少留有 1 人值班  清洁安置小组 1. 通报园区各单位做好防雨漏水提示,重点单位(经常漏雨或户外有货物客户),需 要电话提醒。其他客户提醒关好门窗,重要物资文件远离窗户与地面。 2. 保洁在屋面经常漏雨处,放置水桶等物资,顶层企业单位建议值班。无值班单位尽可 能将单位钥匙交于物业保存代为巡查。不交钥匙不负责巡查。 3. 通知赛普排水地下室污水井积水和相关材料。  应急作战小组 1. 确认防汛物资位置与数量,沙袋抢险工作,疏通管道,保护财产安全。 2. 至少有 3 人能够在 2 小时内回到园区进行应急工作。

分类:事故与应急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5.9 KB 时间:2026-02-15 价格:¥2.00

安全员全套资料-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2013年)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2013 年)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已经 2013 年 2 月 18 日国家安全生 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 2013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企业(以下统 称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作业人员 安全与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者部分封闭,与外界相对隔离,出入口较为狭窄,作 业人员不能长时间在内工作,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者氧含 量不足空间。工贸企业有限空间目录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确定、调整并公布。 第三条 工贸企业是本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有限 空间作业安全全面负责,相关负责人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本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负责。 第四条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对全国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属地监管、分级负责原则,对本行政区 域内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实施监督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工贸企业有 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另有规定,依照其规定。 第二章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保障 第五条 存在有限空间作业工贸企业应当建立下列安全生产制度和规程: (一)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责任制度; (二)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 (三)有限空间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四)有限空间作业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应急救援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制 度; (五)有限空间作业应急管理制度; (六)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第六条 工贸企业应当对从事有限空间作业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应急 救援人员进行专项安全培训。专项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有限空间作业危险有害因素和安全防范措施; (二)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三)检测仪器、劳动防护用品正确使用; (四)紧急情况下应急处置措施。 安全培训应当有专门记录,并由参加培训人员签字确认。 第七条 工贸企业应当对本企业有限空间进行辨识,确定有限空间数量、位置以 危险有害因素等基本情况,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并时更新。 第八条 工贸企业实施有限空间作业前,应当对作业环境进行评估,分析存在危险有 害因素,提出消除、控制危害措施,制定有限空间作业方案,并经本企业负责人批准。 第九条 工贸企业应当按照有限空间作业方案,明确作业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 人员其安全职责。 第十条 工贸企业实施有限空间作业前,应当将有限空间作业方案和作业现场可能存在 危险有害因素、防控措施告知作业人员。现场负责人应当监督作业人员按照方案进行作业 准备。 第十一条 工贸企业应当采取可靠隔断(隔离)措施,将可能危作业安全设施设备、 存在有毒有害物质空间与作业地点隔开。 第十二条 有限空间作业应当严格遵守“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原则。检测指标 包括氧浓度、易燃易爆物质(可燃性气体、爆炸性粉尘)浓度、有毒有害气体浓度。检测应 当符合相关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 未经通风和检测合格,任何人员不得进入有限空间作业。检测时间不得早于作业开始 前 30 分钟。 第十三条 检测人员进行检测时,应当记录检测时间、地点、气体种类、浓度等信息。 检测记录经检测人员签字后存档。 检测人员应当采取相应安全防护措施,防止中毒窒息等事故发生。 第十四条 有限空间内盛装或者残留物料对作业存在危害时,作业人员应当在作业前 对物料进行清洗、清空或者置换。经检测,有限空间危险有害因素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 素职业接触限值第一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要求后,方可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第十五条 在有限空间作业过程中,工贸企业应当采取通风措施,保持空气流通,禁止 采用纯氧通风换气。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6.5 KB 时间:2026-02-22 价格:¥2.00

安全员全套资料-物料提升机安装自检表(含续表)GDAQ209010805

) 物料提升机安装自检表 GDAQ209010805 使用单位 广东省电白建筑工程总公司 安装单位 广东省电白建筑工程总公司 工程名称 江门市民兵综合训练项目—生活区 工程地址 江门市蓬江区杜阮镇亭院村中坑地段 传动形式 0 产权单位 制造单位 (许可证号: 0 0 SS型驱动 形式 制造编号 型号规格 告知受理号 设备自编号 备案编号 出厂日期 安装部位 性能参数 额定载重量: kg;额定提升速度: m/min 最大提升高度: 架体顶端自由高度: m m;最大独立高度: m; 5.《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第1部分:总则》GB 6067.1—2010 6.《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 33—2001 7.《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 59—99 8.《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程》JGJ 160—2008 设备状态 架体架设高 度: m 项不合格; 2.一般项目共62项,其中第 检查依据 1.《建筑物料提升机安装检验评定规程》 2.《龙门架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 88—2010 3.《施工升降机》GB/T 10054—2005 4.《施工升降机安全规程》GB 10055—2007 项不合格,共 项不合格 9.《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 检查情况 汇 总 检查项目共计95项: 1.保证项目共33项,其中第 项不合格,共 检查结论 自检人员 (安装单位专 业技术人员) 安装 单位 (签名) (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备 注 保证项目(序号带“★”项目)全部合格,一般项目中不合格项目数不超过5项,此设备自检 结论方为“合格” 序号 ★1 ★2 3 4 5 6 8 10 11 12 13 物料提升机安装自检表(续表一) GDAQ209010805-1 1.1.2 吊笼安全 门 提升机吊笼前、后两个方向均应装设安全门,安 全门应定型化、工具化 项类 项目编号 检 查 内 容 要 求 检查结果 1.1.3 吊笼侧面 围护 吊笼门两侧立面应采用网板结构,孔径应小于 25mm。侧面围护高度不应小于1.5m 结 论 1.1 结构 1.1.1 主要受力 构件 提升机架体、传动系统、吊笼立柱、上下承载梁 和附墙架等主要受力构件不得有明显变形、可见裂 纹、开焊和严重锈蚀、磨损等缺陷 1.1.5 吊笼底板 吊笼底应防滑、排水,且无破损等缺陷 1.1.4 防护顶棚 提升机吊笼顶部应设置防护棚,防护顶棚应采用 坚实材料,在任意0.01㎡面积上作用1.5kN力 时,不应产生永久变形 7 1.1.7 导轨 提升机导轨架不应兼作导轨 1.1.6 自升平台 安装高度超过30m提升机应具有自升降安拆功能, 应装设自升平台。平台四周应设置防护栏杆,上栏 杆高度应为1.0~1.2m,下栏杆高度为0.5~0.6m, 挡脚板高度不应小于180mm 9 1.1.9 钢丝绳防 脱装置 滑轮、卷筒或曳引轮应装设钢丝绳防脱装置,该装 置与滑轮、卷筒或曳引轮外缘间隙不应大于钢丝 绳直径20%,且不大于3mm 对重导轨不得采用链条或钢丝绳等柔性物体 1.1.8 导向装置 导向装置应齐全、可靠,吊笼、自升平台应采用滚 轮导靴,对重可采用滚轮导靴或滑动导靴 卷筒两侧边超出最外层钢丝绳高度不应小于钢丝 绳直径两倍 1.2 信息 标志 与信 号 1.2.1 产品标牌 应在提升机底部易于观察位置设置产品标牌,标 牌内容应至少包括:产品名称和型号规格;主要性 能参数;出厂编号;制造商名称;产品制造日期 1.2.2 限载标志 应在吊笼明显部位设置限载标志、禁乘标志 1.2.4 对重标志 对重应根据有关规定要求涂成警告色。对重上应 标明其质量 1.2.3 操作标识 在操作位置上应标明控制元件用途和动作方向, 指示信息应易于识别且清晰可见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76.5 KB 时间:2026-03-16 价格:¥2.00

学校网络信息安全管理资料-学校网络安全工作总结.docx

学校网络安全工作总结 学校网络安全工作总结(通用 10 篇) 总结就是对一个时期学习、工作或其完成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系 统回顾和分析书面材料,它能够给人努力工作动力,因此我们 需要回头归纳,写一份总结了。但是总结有什么要求呢?下面是小编 为大家整理学校网络安全工作总结,欢迎大家分享。 学校网络安全工作总结 篇 1 为了加强学生树立网络安全自我保护意识,提高网络安全防范 技能,20xx 年 9 月 18 日-23 日,xx 中心小学积极开展 20xx 年国家网 络安全宣传周活动。 一、精心组织,狠抓落实 为确保宣传周活动不走过场,达到预期效果,该校强化措施,狠 抓落实,确保了活动取得实效。成立了以该校校长为组长宣传活动 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次宣传活动方案拟定、工作部署、组织协调 等工作。该校领导班子成员各负其责,全力按照上级工作要求,做 好本次宣传周活动。 二、形式多样、内容丰富 1、悬挂网络安全横幅。在该校师生主要活动区域悬挂网络安全横 幅,积极营造网络安全文化氛围。 2、网络宣传。在微智校园平台开辟网络安全宣传专栏,发布相关 安全知识、法律法规相关案例,供广大师生学习使用。 3、通过 QQ 群和微信群推送网络安全信息。通过 QQ 群和微信群 面向全校师生家长进行网络安全信息推送,将网络安全教育深入到 各个方面。 4、校园广播宣传。活动期间,该校校园广播站广播有关网络安全 常识,提高师生网络安全意识。 举办网络安全教育知识讲座观看网络安全教育宣传片。该校各班 利用班班通组织学生开展网络安全知识讲座;观看网络安全教育宣传 片。通过一个个鲜活事例来教育学生理解网络安全重要性。 三、效果明显深入人心 经过本次活动,全校师生对网络安全教育有了新认识。对网络 安全教育工作重视程度提高了,参与热情提高了,对网络安全使用 有了更深层次更全面了解。 全校师生网络安全意识明显提高。这次宣传活动,让全体师生 基本树立了网络安全教育理念,认识到网络安全教育涉到日常生活 中每一个人,认识到学习掌握应急知识重要性,构筑出了网络安 全第一道防线,在增强师生们网络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技能 方面都取得了较好效果。 学校网络安全工作总结 篇 2 为了让学生更好了解网络安全知识,提高自身网络安全意识, 计算机工程学院于 9 月 17 日至 9 月 23 日开展一系列网络安全教育宣 传活动,全方位打造网络安全教育“立体网络”。 一、加强宣传,提升全院学生网络安全意识 9 月 17 日,学院利用官方微信、微博平台推送“网络安全周—— 最新防网络、防电信诈骗秘籍”;辅导员老师充分利用QQ、微信等平 台在全院宣传,在各年级班级群中发布宣传公告;学生会宣传部制作 网络安全宣传海报,利用校园电子屏宣传网络安全,开辟网络安全宣 传多种途径开展网络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全面扩大宣传覆盖面,让学 院每一位同学第一时间得到提醒教育。 二、加强学习,让学生深刻了解网络安全重要性 9 月 18 日,学院 20 名学子前往 20xx 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网络安 全博览会,参观 xx、xx、xx 等知名互联网企业,并听取各个展位网 络安全介绍,充分了解互联网时代网络安全重要性以该如何做好 网络防护行动,也通过深入了解伪基站作用原理与操作,提高了对 电信诈骗防范能力。 9 月 19 日,计算机工程学院学子参加学校“网络安全等级保护 1.0vs2.0”为主题专题讲座,同学们了解了大学生网络安全基础知 识、网络安全社会热点事件、网络安全等级保护、个人信息安全防护 等内容,让学生不断增强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增强网络安全法制意识。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未知 文件大小:2.02 MB 时间:2026-04-14 价格:¥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