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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资料-14混凝土泵机安全操作规程GDAQ340214

混凝土泵机安全操作规程 GDAQ340214 一、混凝土泵应安放在平整、坚实地面上,周围不得有障碍物,在放下支腿并调整后应使机身保持水平 和稳定,轮胎应楔紧。有基坑应与基坑边缘保持一定距离。 二、混凝土泵安全装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液压系统中应有防止过载和液压冲击安全装置,安全溢流阀整压力不得大于系统额定工作压力不得 大于液压泵额定压力; (二)安全阀过载保护装置应齐全、灵敏、有效;压力表应有效且在检定期内; (三)漏电保护器参数应匹配,安装应正确,动作应灵敏可靠; (四)料斗应安装连锁安全装置。 三、泵送管道敷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水平泵送管道宜直线敷设; (二)垂直泵送管道不得直接装接在泵输出口上,应在垂直管前端加装长度不小于 20m 水平管,并在水 平管近泵处加装逆止阀; (三)敷设向下倾斜管道时,应在输出口上加装一段水平管,其长度不应小于倾斜管高低差 5 倍,否则 应采用弯管等办法,增大阻力。当倾斜度较大时,应在坡度上端装设排气活阀; (四)泵送管道应有支承固定,在管道和固定物之间应设置木垫作缓冲,不得直接与钢筋或模板相连,管道 与管道间应连接牢靠;管道接头和卡箍应扣牢密封,不得漏浆;不得将已磨损管道装在后端高压区; (五)泵送管道敷设后,应进行耐压试验。 四、砂石粒径、水泥强度等级配合比应按出厂规定,满足泵机可泵性要求。 五、作业前应检查并确认泵机各部螺栓紧固,防护装置齐全可靠,各部位操纵开关、调整手柄、手轮、控 制杆、旋塞等均在正确位置,液压系统正常无泄漏,液压油符合规定,搅拌斗内无杂物,上方保护格网完好 无损并盖严。冷却水供应正常,水箱应储满清水,各润滑点应润滑正常。 六、输送管道管壁厚度应与泵送压力匹配,近泵处应选用优质管子。管道接头、密封圈弯头等应完好 无损。高温烈日下应采用湿麻袋或湿草袋遮盖管路,并应时浇水降温,寒冷季节应采取保温措施。 七、应配备清洗管、清洗用品、接球器有关装置。无关人员必须离开管道周围。 八、启动后,应空载运转,观察各仪表指示值,检查泵和搅拌装置运转情况,确认一切正常后,方可 作业。泵送前应向料斗加入 10L 清水和 0.3 3 水泥砂浆润滑泵管道。 m 九、泵送作业中,料斗中混凝土平面应保持在搅拌轴轴线以上。料斗格网上不得堆满混凝土,应控制供 料流量,时清除超粒径骨料异物,不得随意移动格网。 十、当进入料斗混凝土有离析现象时应停泵,待搅拌均匀后再泵送。当骨料分离严重,料斗内灰浆明显 不足时,应剔除部分骨料,另加砂浆重新搅拌。 十一、泵送混凝土应连续作业;当因供料中断被迫暂停时,停机时间不得超过 30min。暂停时间内应每隔 5~ 10min(冬季 3~5min)作 2~3 个冲程反泵—正泵运动,再次投料泵送前应先将料搅拌。当停泵时间超限时,应 排空管道。 十二、垂直向上泵送中断后再次泵送时,应先进行反向推送,使分配阀内混凝土吸回料斗,经搅拌后再正 向泵送。 十三、泵机运转时,严禁将手或铁锹伸入料斗或用手抓握分配阀。当需在料斗或分配阀上工作时,应先关 闭电动机和消除蓄能器压力。 十四、不得随意调整液压系统压力。当油温超过 70℃时,应停止泵送,但仍应使搅拌叶片和风机运转,待 降温后再继续运行。 十五、水箱内应贮满清水,当水质混浊并有较多砂粒时,应时检查处理。 十六、泵送时,不得开启任何输送管道和液压管道;不得调整、修理正在运转部件。 十七、作业中,应对泵送设备和管路进行观察,发现隐患应时处理。对磨损超过规定管子、卡箍、密 封圈等应时更换。 十八、应防止管道堵塞。泵送混凝土应搅拌均匀,控制好坍落度;在泵送过程中,不得中途停泵。 十九、应随时监视各种仪表和指示灯,发现不正常应时调整或处理。当出现输送管堵塞时,应进行反泵 运转,使混凝土返回料斗;当反泵几次仍不能消除堵塞,应在泵机卸载情况下,拆管排除堵塞。 二十、作业后,应将料斗内和管道内混凝土全部输出,然后对泵机、料斗、管道等迸行冲洗。当用压缩 空气冲洗管道时,进气阀不应立即开大,只有当混凝土顺利排出时,方可将进气阀开至最大。在管道出口端前 方 10m 内严禁站人,并应用金属网篮等收集冲出清洗球和砂石粒。对凝固混凝土,应采用刮刀清除。 二十一、作业后,应将两侧活塞转到清洗室位置,并涂上润滑油。各部位操纵开关、调整手柄、手轮、控 制杆、旋塞等均应复位。液压系统应卸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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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资料-1塔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GDAQ340201

二、各种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塔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GDAQ340201 一、作业人员必须经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方可上岗。 二、塔式起重机(以下简称“塔机”)轨道基础或混凝土基础必须经过设计验算,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基础周围应修筑边坡和排水设施,并与基坑保持一定安全距离。 三、塔机基础土壤承载能力必须严格按原厂使用规定或符合相关标准规定。 四、塔机拆装必须由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拆装资质证书专业队进行,拆装时应有技术和安全 人员在场监护。 五、拆装人员应穿戴安全保护用品,高处作业时应系好安全带,熟悉并认真执行拆装工艺和操作规程。 六、风力达到四级以上时不得进行顶升、安装、拆卸作业。顶升前必须检查液压顶升系统各部件连接情况。 顶升时严禁回转臂杆和其他作业。 七、塔机安装后,应进行整机技术检验和调整,经分阶段整机检验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在无载荷情 况下,塔身与地面垂直度偏差不得超过 4/1000。塔机电动机和液压装置部分,应按电动机和液压装置有 关规定执行。 八、塔机金属结构、轨道所有电气设备金属外壳应有可靠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应大于 4Ω,并 应设立避雷装置。 九、每道附着装置撑杆布置方式、相互间隔和附墙距离应按原厂规定;超出使用说明书规定,另行制作 撑杆应有设计计算书。 十、塔机不得靠近架空输电线路作业,如限于现场条件,必须在线路旁作业时,必须采取安全保护措施。 塔机与架空输电线安全距离应符合《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 5144—2006 规定。 十一、塔机作业时,应有足够工作场地,塔机起重臂杆起落回转半径内无障碍物。 十二、塔机作业前,必须对工作现场周围环境、行驶道路、架空电线、建筑物以构件重量和分布等情况 进行全面了解。 十三、在进行塔机回转、变幅、行走和吊钩升降等动作前,司机应鸣笛示意。检查电源电压应达到 380V, 其变动范围不得超过+20V~-10V,送电前启动控制开关应在零位,接通电源,检查金属结构部分无漏电方可上 机。 十四、指挥人员作业时应与司机密切配合。司机作业时应严格执行指挥人员信号,如信号不清或错误时, 司机应拒绝执行。 十五、操纵室远离地面塔机在正常指挥发生困难时,可设高空、地面两个指挥人员,或采用对讲机等有 效联系办法进行指挥。 十六、塔机小车变幅和动臂变幅限制器、行走限位器、力矩限制器、吊钩高度限制器以各种行程限位 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完整、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和拆除。严禁用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 十七、塔机作业时,起重臂和重物下方严禁有人停留、工作或通过。重物吊运时,严禁从人上方通过。严 禁用塔机载运人员。 十八、塔机必须按规定塔机起重性能作业,不得超载荷和起吊不明重量物件。在特殊情况下超载荷使 用时,必须经过验算,有保证安全技术防护措施,经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有专人在现场监护,方可起吊, 但不得超过限载 10%。 十九、严禁起吊重物长时间悬挂在空中,作业中遇突发故障,应采取措施将重物降落到安全地方,并关闭 电机或切断电源后进行检修。在突然停电时,应立即把所有控制器拨到零位,断开电源总开关,并采取措施将 重物安全降到地面。 二十、严禁使用塔机进行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结在地面上重物。现场浇筑混凝土构件或模 板,必须全部松动后方可起吊。 二十一、起吊重物时应绑扎平稳、牢固,不得在重物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零星材料和物件,必须用吊 笼或钢丝绳绑扎牢固后,方可起吊。标有绑扎位置或记号物件,应按标明位置绑扎。绑扎钢丝绳与物件夹 角不得小于 30°。 二十二、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塔机露天作业。在雨雪过后或雨雪 中作业时,应先经过试吊,确认制动器灵敏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 二十三、在起吊载荷达到塔机额定起重量 90%以上时,应先将重物吊起离地面 20~50cm 停止提升进 行下列检查:起重机稳定性、制动器可靠性、重物平稳性、绑扎牢固性。确认无误后方可继续起吊。 对于有可能晃动重物,必须拴拉绳。 二十四、重物提升和降落速度要均匀,严禁忽快忽慢和突然制动。左右回转动作要平稳,当回转未停稳前 不得作反向动作。非重力下降式塔机,严禁带载自由下降。 二十五、塔机吊钩装置顶部至小车架下端最小距离:上回转式 2 倍率时 1000mm,4 倍率时为 700mm;下回 转式 2 倍率时为 800mm。4 倍率时为 400mm,此时应能立即停止起吊。 二十六、作业中,司机临时离开操作室时,必须切断电源,锁紧夹轨器。作业完毕后,塔机应停放在轨道 中间位置,起重臂应转到顺风方向,并松开回转制动器,小车平衡重应置于非工作状态,吊钩宜升到离起重 臂底端 2~3m 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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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资料-2塔式起重机附着爬升(降塔)安全技术交底GDAQ330602

塔式起重机附着爬升(降塔)安全技术交底 GDAQ330602 施工单位: 工程名称 分部分项 工  程 工种 一、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纪律,安装拆卸工人必须取得省级建设主管部门颁发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方可上岗。 二、参加作业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穿软底鞋,工具装入工具袋内。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 不合格者必须更换。 三、工作时应设立警戒区派出专人监护,设立安全告示。 四、塔机附着锚固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塔式起重机附着建筑物,其锚固点受力强度应满足塔式起重机设计要求。附着杆系布置方式、 相互间距和附着距离等,应按出厂使用说明书规定执行。有变动时,应另行设计。 (二)塔机附着前,检查附着杆附着框架是否连接紧固好。 (三)装设附着框架和附着杆件,应采用经纬仪测量塔身垂直度,并应采用附着杆进行调整,在最高锚固点 以下垂直度允许偏差为2/1000。 (四)在附着框架和附着支座布设时,附着杆倾斜角不得超过10°。 (五)附着框架宜设置在塔身标准节连接处,箍紧塔身。塔架对角处在无斜撑时应加固。 (六)塔身爬升接高到规定锚固间距时,应时增设与建筑物锚固装置。塔身高出锚固装置自由端高度, 应符合出厂规。 (七)塔式起重机作业过程中,应经常检查锚固装置,发现松动或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故障未排 除不得继续作业。 (八)拆卸塔式起重机时,应随着降落塔身进程拆卸相应锚固装置。严禁在落塔之前先拆锚固装置。 (九)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时 严禁安装或拆卸锚固装置。 (十)锚固装置安装、拆卸、检查和调整,均应有专人负责工作时应系安全带和戴安全帽,并应遵守高 处作业有关安全操作。 (十一)轨道式塔式起重机作附着式使用时,应提高轨道基础承载能力和切断行走机构电源,并应设置 阻挡行走轮移动支座。 五、塔机爬升(降塔)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爬升(降塔)作业过程,必须有专人指挥,专人照看电源,专人操作液压系统,专人拆装螺栓。非作业 人员不得登上爬升套架操作平台,操纵室内应只准一人操作,必须听从指挥信号; (二)爬升(降塔)应在白天进行,特殊情况需在夜间作业时,应有充分照明; (三)风力在四级以上时,不得进行爬升(降塔)作业,在作业中风力突然增大达到四级时,必须立即停止, 并应紧固上、下塔身各连接螺栓; (四)爬升前应预先放松电缆,其长度宜大于爬升总高度,并应紧固好电缆卷筒。降塔时应适时收紧电缆; (五)工作前应检查电气完好性、液压系统是否正常、液压油是否能满足要求、液压油管完好性。液压 工作压力是否正常。 (六)工作前应检查爬升机构钢结构焊缝、连接螺栓、轴销完好性。检查钢丝绳、索具导架、导轮 机械性能。 (七)检查发现隐患必须经过处理合格后方能进行爬升或降塔。 (八)爬升(降塔)时,必须调整好爬升套架滚轮与塔身标准节间隙,并应按规定使起重臂和平衡臂处于平 衡状态,并将回转机构制动住,当回转台与塔身标准节之间最后一处连接螺栓(销子)拆卸困难时,应将其 对角方向螺栓重新插入,再采取其他措施。不得以旋转起重臂动作来松动螺栓(销子); (九)爬升(降塔)时,爬升撑脚(爬爪)就位后,应插上安全销,方可继续下一动作。 (十)爬升过程中应注意液压系统状况工作压力。 (十一)加节时应将新进入标准节与原标准节完全连接牢固后,方能继续进行下一步工作。 (十二)更换踏步时应检查踏步是否全部进入或脱离。 (十三)爬升(降塔)完毕后,各连接螺栓应按规定扭力紧固,液压操纵杆回到中间位置,并切断液压爬升 (下 降)机构电源。 (十四)内爬升时,应加强机上与机下之间联系以上部楼层与下部楼层之间联系,遇有故障异常情 况,应立即停机检查,故障未排除,不得继续爬升; (十五)内爬升过程中,严禁进行塔式起重机起升、回转、变幅等各项动作; (十六)塔式起重机爬升到指定楼层后,应立即拔出塔身底座支承梁或支腿,通过内爬升框架固定在楼板 上,并应顶紧导向装置或用楔块塞紧; (十七)内爬升塔式塔式起重机固定间隔不宜小于3个楼层; (十八)对固定内爬升框架楼层楼板,在楼板下面应增设支柱作临时加固。搁置塔式起重机底座支承梁 楼层下方两层楼板,也应设置支柱作临时加固; (十九)每次内爬升完毕后,楼板上遗留下来开孔,应立即采用钢筋混凝土封闭; (二十)塔式起重机完成内爬升作业后,应检查内爬升框架固定底座支承梁紧固以楼板临时支撑稳 固等确认可靠后,方可进行吊装作业。 六、爬升或降塔工作结束前应检查各种安全限位和保险,爬升后应检测塔式起重机垂直度。 七、禁止向下抛掷材料工具。 八、现场补充交底内容: 交底人签字: 日 期: 接受人(全员)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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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资料-2凿岩爆破工安全操作规程GDAQ340102

凿岩爆破工安全操作规程 GDAQ340102 一、深坑、深槽、巷道等,应根据地质情况和施工要求,设置边坡、顶撑或固壁支护,严防冒顶、塌方。 二、在巷道峒室中施工,要每班进行检查,发现险情,时排除。巷道峒室若发现透水预兆,应停止作业, 立即处理。 三、在巷道峒室内凿岩应采取湿式作业,并加强通风和个人防护。缺乏水源或不适于湿式作业,要有防尘 措施。 四、用手风钻打眼时,手不得离钻机风门,严禁采取骑马式作业。 五、使用凿岩机,胶皮风管不准缠绕和打结,不得用折弯气管方法制止通气。凿岩时钎杆与孔必须保持在 一直线上,更换钻头应先关风门。 六、爆破联结导火索和火雷管,必须在专用加工房内。房内不准有电气、金属设备,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七、切割导火索或导爆索,必须用锋利小刀,禁止用剪刀剪断或用石器、铁器敲断。导火索长度不得小于 1m,导爆索禁止撞击、抛掷、践踏。切割导火索或导爆索台桌上,不得放置雷管。 八、加工起爆药包,只许在爆破现场于爆破前进行,并按所需数量一次制作,不得留成品备用,制作好起 爆药包应专人妥善保管。 九、装药要用木竹棒轻塞,严禁用力抵入和使用金属棒捣实。禁止使用冻结、半冻结或半溶化硝化甘油炸 药。 十、峒室法爆破药室内照明未安起爆棒前,其电压应用低压电。安起爆体时,必须用手电筒或在峒外用透 光灯照明。 十一、放炮必须有专人指挥,事先设立警戒范围,规定警戒时间、信号标志,并派出警戒人员;起爆前要进 行检查,必须待施工人员、过路行人、船只、车辆全部避入安全地点后方准起爆,警报解除后方可放行;炮工 掩蔽所必须坚固,道路必须畅通。 十二、电力爆破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电源应有专人严格控制,放炮器要有专人保管,闸刀箱要上锁。不到放炮时间,不准将把手或钥匙 插入放炮器或接线盒内。 (二)同一路电炮应使用同厂、同批、同牌号雷管,各雷管电阻误差,应控制在±0.2Ω以内。 (三)先将电雷管脚线联成短路,待接母线时解开,连接母线应从药包开始向电源方向敷设,主线末端未 接电源前应先用胶布包好,防止误触电源。 (四)装药前,严禁将电爆机地线接在金属管道和铁轨上。雷雨天气不准露天电力爆破,如中途遇雷电时, 应迅速将雷管脚线、电线主线两端联成短路。 (五)联线时,必须将手提灯撤出工作面 3m 以外。用手电照明时,应离联线地点 1.5m 以外。 (六)在电爆网路敷设后,待人员撤至安全地区,然后用欧姆表或电桥检查网路导电是否良好,测量出来 电阻与计算电阻相差不得超过 10%。 十三、使用火雷管时,导火线点火只准用专用香棒。不准使用香烟、火柴或其他明火。 十四、火炮群和电炮群在同一施工地段,先点火炮,后合电闸;点火炮不得两人在同一方向先后点炮,每人 点炮数目不得超过 15 个点。起爆后,均不得在最后一炮 20min 前进入工作面。 十五、露天爆破安全警戒距离半径:裸露药包、深眼法、峒室法不得小于 400m;炮眼法(浅眼法)、药壶法 不得小于 200m。 十六、放炮后最少要两人巡视放炮地点,检查处理危岩、支架、瞎炮、残炮。 十七、瞎炮处理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电力爆破通电后没有起爆,应将主线从电源上解开,接成短路。此时,若要进入现场,如系用即发 管不得早于短路后 5 分钟;如系用延期雷管,不得早于短路后 15 分钟。 (二)由于接线不良造成瞎炮,可以重新接线起爆。 (三)严禁用掏挖或者在原炮眼内重新装炸药,应该在距离原炮眼 60cm 外地方,另打眼放炮。 (四)在瞎炮未处理完毕前,严禁在该地点进行其他作业。 十八、爆破材料库应符合防爆、防雷、防潮、防火和防鼠要求。并有良好通风设备,其温度应保持在 10~ 30℃之间。库房距村庄或其他建筑物应在 800m 以上;不足 800m ,仓库四周应修筑高出屋檐不得小于 1.5m 土堤,或用半地下库、山洞库,但其距离不得小于 400m。 十九、炸药拆箱应在库外安全距离内进行,严禁用力敲打。 二十、领取雷管和炸药必须在白天,并由炮工负责,分别装入非金属容器内,严禁装入衣袋,保管和领用人 员必须当面点数签字,领用人员并亲送现场,不得转手。 二十一、每天剩余雷管和炸药,应分别入临时储药小仓库,严禁私自收藏。 二十二、运输爆破材料,要选用符合安全要求运输工具,不准使用自行车或两轮摩托车; 运输应按规定路线和时间,由专人押运。押运人员不准随身携带易引起爆炸危险物。装运爆破材料车 船应在明显地方插上“危险”醒目标志,途中临时遇到火源应在上风 200m 以外绕过,下风则应在 300m 以 外绕过;中途停歇或遇雷雨,应离房屋、输电线、森林、桥梁、隧道等 200m 以外停放;大雾、风、雪天,应减 速行驶。 二十三、炸药、雷管、导爆索不准同车、同船装运。装卸时,应轻拿轻放,放稳绑牢。雷管箱内应用柔性材 料填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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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资料-9.拆除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要点GDAQ3209

拆除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要点 GDAQ3209 一、工程概况 (一)被拆除旧建(构)筑物工程概况。如:建(构)筑物平面尺寸、层数、层高、总高度、建筑面积、 结构形式、竣工时间、使用年限和工程完好程度等。 (二)被拆除旧建(构)筑物周围环境。如:所处地段情况、与周边建(构)筑物联系或距离、是否有必 须保护古建筑文物和重要市政设施等。 (三)被拆除旧建(构)筑物地下基础类型,地下有无重要市政管、沟、电缆等。 (四)拆除工程合同工期或其他要求。 二、拆除工程施工准备 (一)技术准备工作 1.被拆除建筑物(或构筑物)竣工图纸,弄清建筑物结构情况、建筑情况、水电设备管道情况。 2.学习有关规范和安全技术文件。 3.明确周围环境、场地、道路、水电设备管道、危房情况等,并附简图。 4.向进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教育。 (二)现场准备 1.清理被拆除建筑物范围内物资、设备,不能搬迁须妥善加以防护。 2.疏通运输道路,接通施工临时用水、电源。 3.切断被拆建筑物水、电、煤气管道等。 4.检查周围建筑物,尤其是危旧房,必要时进行临时加固。 5.向周围群众出示安民告示,在拆除危险区设置警戒标志。 (三)机械设备材料准备 拆除工程所需机械工具、起重运输机械和爆破拆除所需全部爆破器材,以爆破材料危险品临时库房。 分别列出《主要机械设备需用表》、《主要材料需用表》。 (四)劳动力准备 成立组织机构、明确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绘制组织机构图,组织劳动力。 三、安全技术规定 (一)拆除工程在开工前,要组织技术人员和工人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和针对该拆除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二)拆除工程施工,必须在工程负责人统一指挥和监督下进行。 (三)拆除工程在施工前,应该将电线、瓦斯煤气管道、上下水管道、供热设备等干线、通向建筑物支 线切断或迁移。 (四)工人从事拆除工作时候,应该站在专门搭设脚手架上或者其他稳固结构部分上操作。 (五)拆除区周围应设立围栏,挂警告牌,并派专人监护,严禁无关人员逗留。 (六)拆除建筑物,应按自上而下顺序进行,严禁几层同时拆除。当拆除一部分时候应该防止其他 部分倒塌。 (七)拆除过程中,现场照明不得使用被拆除建筑物中配电线,应另外设置配电线路。 (八)拆除建筑物栏杆、楼梯和楼板等,应该和整体进度相配合,不能先行拆除。建筑物承重支柱和 横梁,要等待它承担全部结构和荷重拆掉后才可以拆除。 (九)拆除建筑物一般不采用推倒方法,遇有特殊情况必须采用推倒方法时候,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砍切墙根深度不能超过墙厚度 1/3,墙厚度小于两块半砖时候,不许进行掏掘。 2.为防止墙壁向掏掘方向倾倒,在掏掘前,要用支撑撑牢。 3.建筑物推倒前,应发出信号,待所有人远离至建筑物高度 2 倍以上距离后,方可进行。 4.在建筑物倒塌范围内若有其他建筑物时,严禁采用推倒方法。 (十)被拆建筑物楼板平台上不允许有多人聚集和堆放材料,以免楼盖结构超载发生倒塌。 (十一)在高处进行拆除工程,要设置流放槽。拆除较大或者沉重构件,要用吊绳或者起重机械配合 并时吊下或运走,禁止向下抛。拆卸下来各种构件材料要时清理,分别堆放在指定位置。 (十二)拆除石棉瓦轻型结构屋面工程时,严禁施工人员直接踩踏在石棉瓦其他轻型板上进行工作, 必须使用移动板梯,板梯上端必须挂牢,防止高处坠落。 (十三)采用控制爆破方法进行拆除工程应按下列要求做: 严格遵守《土方爆破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中关于拆除爆破规定,编制爆破施工方案,按规定报相关 部门审批后实施。 在人口稠密、交通要道等地区爆破建筑物,应采用电力或导爆索起爆,不得采用火花起爆。当采用分段起 爆时,应采用毫秒雷管起爆。 须用微量炸药控制爆破,可大大减少飞石,但不能绝对控制飞石,仍应采用适当保护措施。如对较矮建 筑物采取适当覆盖,对高大建筑物爆破设置安全区,避免对周围建筑物和人身危害。 爆破时,对原有蒸汽锅炉和空压机房等高压设备,应将其压力降到 1~2 个标准大气压。爆破各道工序要认 真细致地操作、检查与处理,杜绝各种不安全事故发生。爆破要有临时指挥机构,便于分别负责爆破施工与起 爆有关安全工作。 用爆破方法拆除建筑物部分结构时候,应该保证其他结构部分良好状态。爆破后,如果发现保留结 构部分有危险征兆,应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继续工作。 四、安全技术保证措施 (一)建立健全施工安全保证体系,落实有关建筑施工基本安全措施等内容; (二)结合工程特点采取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包括紧急应急措施和应急预案。 五、附作业人员岗位证书其他相关资料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0.5 KB 时间:2025-12-29 价格:¥2.00

安全员全套资料-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2017年)

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2017 年) (2017 年 10 月 29 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通知》(国办 发〔2017〕87 号)公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党中央、 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重要决策部署,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 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原则,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进一步 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提高公共消防安全水平,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生 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消防工作,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 人,分管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消防工作负领导责任。 第三条国务院公安部门对全国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 关对本行政区域内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管行业必 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依规 做好本行业、本系统消防安全工作。 第四条坚持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是消防安 全责任主体,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本单位、本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人, 对本单位、本场所消防安全全面负责。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实施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坚持权责一致、依法履职、失职追责。对不履行或不按规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第二章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消防工作职责 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以上级党委、政府关于消防工作部署要 求,全面负责本地区消防工作,每年召开消防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本地区消防工作重大事项。 每年向上级人民政府专题报告本地区消防工作情况。健全由政府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牵 头消防工作协调机制,推动落实消防工作责任。 (二)将消防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将包括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 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等内容消防规划纳入城乡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确保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三)督促所属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在农业收获季节、森林和草 原防火期间、重大节假日和重要活动期间以火灾多发季节,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推动 消防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推广使用先进消防和应急救援技术、设备。组织开展经常性消 防宣传工作。大力发展消防公益事业。采取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等方式,推进消防教育培训、 技术服务和物防、技防等工作。 (四)建立常态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机制,组织实施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整 治工作。实行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对报请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和停产停业整改 报告,在 7 个工作日内作出同意或不同意决定,并组织有关部门督促隐患单位采取措施予 以整改。 (五)依法建立公安消防队和政府专职消防队。明确政府专职消防队公益属性,采取招 聘、购买服务等方式招录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建设营房,配齐装备;按规定落实其工资、保 险和相关福利待遇。 (六)组织领导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制定灭火救援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开展 演练;建立灭火救援社会联动和应急反应处置机制,落实人员、装备、经费和灭火药剂等保 障,根据需要调集灭火救援所需工程机械和特殊装备。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消防工作职责。 第七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除履行第六条规定职责外,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定期召开政府常务会议、办公会议,研究部署消防工作。 (二)针对本地区消防安全特点和实际情况,时提请同级人大其常委会制定、修正 地方性法规,组织制定、修正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 (三)将消防安全总体要求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并严格审核。 (四)加大消防投入,保障消防事业发展所需经费。 第八条市、县级人民政府除履行第六条规定职责外,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定期召开政府常务会议、办公会议,研究部署消防工作。 (二)科学编制和严格落实城乡消防规划,预留消防队站、训练设施等建设用地。加强 消防水源建设,按照规定建设市政消防供水设施,制定市政消防水源管理办法,明确建设、 管理维护部门和单位。 (三)在本级政府预算中安排必要资金,保障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等公共消 防设施和消防装备建设,促进消防事业发展。 (四)将消防公共服务事项纳入政府民生工程或为民办实事工程;在社会福利机构、幼 儿园、托儿所、居民家庭、小旅馆、群租房以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推广安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1.7 KB 时间:2026-01-21 价格:¥2.00

安全员全套资料-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2018年)

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2018 年) (2018 年 1 月 4 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财政部关于印发〈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 通知》(安监总财〔2018〕19 号)公布)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社会监督,鼓励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 行为,时发现并排除重大事故隐患,制止和惩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 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 展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 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对所监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另有规 定,依照其规定。 第三条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以下统称举报人)有权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 督管理部门、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和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统称负 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第四条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开展举报奖励工作,应当遵循“合法举报、适当奖励、 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受理、谁奖励”原则。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 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 难以排除隐患。 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按照《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国家安全监 管总局令第 85 号)规定认定。其他行业和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按照负有安全监管 职责部门制定并向社会公布判定标准认定。 第六条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印发《安全生产非法违 法行为查处办法》(安监总政法〔2011〕158 号)规定原则进行认定,重点包括以下情形 和行为: (一)没有获得有关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证照不全、证照过期、证照未变更从事生产经营、 建设活动;未依法取得批准或者验收合格,擅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关闭取缔后又擅自 从事生产经营、建设活动;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和违反建设项目安 全设施“三同时”规定。 (二)未依法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矿山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 储存单位,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交通运输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依 法经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或者特种作业人员未依法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 书而上岗作业;与从业人员订立劳动合同,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 亡依法应承担责任。 (三)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 (资格)单位或者个人,或者未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 者未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明确各自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或者未对承包、承租单位安 全生产进行统一协调、管理。 (四)未按国家有关规定对危险物品进行管理或者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生产 安全工艺、设备。 (五)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工作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虚假证明 文件。 (六)生产安全事故瞒报、谎报以重大事故隐患隐瞒不报,或者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 治,或者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发生伤亡事故后逃匿。 (七)未依法开展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或者未依法开展职业病危害检测、评价。 (八)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其他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第七条举报人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属于生产经营单位和负有安全 监管职责部门没有发现,或者虽然发现但未按有关规定依法处理,经核查属实,给予举 报人现金奖励。具有安全生产管理、监管、监察职责工作人员其近亲属或其授意他人 举报不在奖励之列。 第八条举报人举报事项应当客观真实,并对其举报内容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 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和企业;否则,一经查实,依法追究举报人法律责任。 举报人可以通过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特服电话“12350”,或者以书信、电子邮件、传真、 走访等方式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第九条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举报 受理、核查、处理、协调、督办、移送、答复、统计和报告等制度,并向社会公开通信地 址、邮政编码、电子邮箱、传真电话和奖金领取办法。 第十条核查处理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举报事项,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地方各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负责受理本辖区内举报事项; (二)设区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国家有关负有安全监管 职责部门可以依照各自职责直接核查处理辖区内举报事项; (三)各类煤矿举报事项由所辖区域内属地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负责核查处理。各级煤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5.2 KB 时间:2026-01-21 价格:¥2.00

安全员全套资料-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2017年)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2017 年) (2011 年 8 月 5 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41 号公布,2015 年 5 月 27 日国家安全监管 总局令第 79 号第一次修正,2017 年 3 月 6 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89 号第二次 修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严格规范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做好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 全生产许可证颁发和管理工作,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是指依法设立且取得工商营 业执照或者工商核准文件从事生产最终产品或者中间产品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企业。 第三条 企业应当依照本办法规定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下简称安全生 产许可证)。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不得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活动。 第四条 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工作实行企业申请、两级发证、属地监管原则。 第五条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指导、监督全国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 责本行政区域内中央企业其直接控股涉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总部)以外企业安全 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 第六条 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将其负责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工作,委托企 业所在地设区市级或者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涉剧毒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 生产许可证颁发工作,不得委托实施。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布危险化工工艺 和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工作,不得委托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 门实施。 受委托设区市级或者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在受委托范围内,以省级安全生 产监督管理部门名义实施许可,但不得再委托其他组织和个人实施。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受委托设区市级或者县 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统称实施机关。 第七条 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受委托设区市级或者县级安全生产监督 管理部门以委托事项予以公告。 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指导、监督受委托设区市级或者县级安全生产监督 管理部门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对其法律后果负责。 第二章 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件 第八条 企业选址布局、规划设计以与重要场所、设施、区域距离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国家产业政策;当地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规划和布局;新设立企业建 在地方人民政府规划专门用于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区域内; (二)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或者储存危险化学品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储存设施,与《危 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八类场所、设施、区域距离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 (三)总体布局符合《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GB50489)、《工业企业总平面设 计规范》(GB5018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等标准要求。 石油化工企业除符合本条第一款规定条件外,还应当符合《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GB50160)要求。 第九条 企业厂房、作业场所、储存设施和安全设施、设备、工艺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经具备国家规定资质单位设计、制造和施工建设; 涉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装置,由具有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化工石化专业甲 级设计资质化工石化设计单位设计; (二)不得采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和危安全生产工艺、设备;新开发危险 化学品生产工艺必须在小试、中试、工业化试验基础上逐步放大到工业化生产;国内首次 使用化工工艺,必须经过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组织安全可靠性论证; (三)涉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装置装设自动化控制系统;涉危险 化工工艺大型化工装置装设紧急停车系统;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化学品场所装 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介质泄漏报警等安全设施; (四)生产区与非生产区分开设置,并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距离; (五)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之间其与建(构)筑物之间距离符合有关标 准规范规定。 同一厂区内设备、设施建(构)筑物布置必须适用同一标准规定。 第十条 企业应当有相应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并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 业标准劳动防护用品。 第十一条 企业应当依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对本企业生产、 储存和使用装置、设施或者场所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化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0.7 KB 时间:2026-01-22 价格:¥2.00

安全员全套资料-主体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模板工程 模板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1.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带,并应系牢。 2.按照模板施工方案要求作业。 3.经医生检查认为不适宜高空作业人,不得进行高空作业。 4.工作前应先检查使用工具是否牢固,扳手等工具必须用绳链系在身上,钉子必须 放在工具袋内,以免掉落伤人。工作时要思想集中,防止钉子扎脚和空中滑落。 5.上层和下层支柱在同一垂直线上,模板其支撑系统在安装过程中,必须设置临时 固定设施。 6.支柱全部安装完毕后,应时沿横向和纵向加设水平平撑和垂直剪刀撑。 7.支柱高度小于 4m 时,水平撑应设上下两道,两道水平撑之间,在纵、横向加设剪 刀撑。 8.拆除板、梁、柱墙模板,在 4m 以上作业时应搭设脚手架或操作平台,并设防护 栏杆,严禁在同一垂直面上操作。 9.安装与拆除 5m 以上模板,应搭脚手架,并设防护栏杆,防止上下在同一垂直面 操作。 10.高空、复杂结构模板安装与拆除,事先应有切实安全措施。 11.遇六级以上大风雨,应暂停室外高空作业,雨后应先清扫施工现场,略干不滑 时再进行工作。 12.安装和拆除柱、墙、梁、板操作层,从首层以上各层应张挂安全平网。进行拆除 作业时,应设置警示标牌。 13.二人抬运模板时要互相配合,协同工作。传递模板、工具应用运输工具或绳子系牢 后升降,不得乱抛。组合钢模板装拆时,上下应有人接应。钢模板配件应随装拆随运送, 严禁从高处掷下,高空拆模时,应有专人指挥。并在下面标出工作区,用绳子和红白旗加以 围栏,暂停人员过往。 14.不得在脚手架上堆放大批模板等材料。 15.支撑、牵杠等不得搭在门窗框和脚手架上,通路中间斜撑、拉杆等应设在 1.8m 高以上。 16.支撑过程中,如需中途停歇,应将支撑、搭头、柱头板等钉牢。拆模间歇时,应将 已活动模板、牵杠、支撑等运走或妥善堆放,防止因踏空、扶空而坠落。 17.模板上有预留洞者,应在安装后将洞口盖好,混凝土板上预留洞,应在模板拆除 后即将洞口盖好。 高支模模板支架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1.进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十大纪律和文明施工规定。 2.按照高支模方案要求作业。 3.作业前应先检查使用工具是否安全牢固,作业条件基础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4.严格按照层高超过 4.5m 高支模模板支架安全施工方案进行搭设,不合格材料、 扣件不准使用。 5.支架立杆底部应设置底座或垫付板并设置纵横向扫地杆,立杆上扣件应交错布置, 支架立杆应竖直设置,2m 高度垂直度允许偏差为 15mm。 6.钢管连接应采用接驳管和直管接驳扣件扭紧螺母,不得松动。 7.当梁模板支架立杆采用单根立杆时,立杆应设在梁模板中心处且偏心距不应大于 25mm。 8.模板支架四边与中间每隔四排支架立杆应设置一道纵向剪刀撑,由底至顶连续设置。 9.传递钢管等材料时,严禁碰、触、压电源电线。 10.扳手、扣件、螺母应放入工具袋,不准抛扔。 11.模板尺寸准确,安装模板必须时钉(扣)顶牢固,不得留松板或浮板,预留孔口 应时盖板封闭牢固。 12.使用手持电钻、电锯应符合安全用电要求,如有故障,应先拉闸断电,送机修组维 修,不准擅自检修。 13.遇有六级阵风或大雨应停止作业。 14.架设完毕必须严格验收,不合格不准进行下道工序作业,不准边加固边上钢筋边绑 扎钢筋作业,严防坍塌事故发生。 大模板堆放、安装和拆除安全技术交底 1.大模存放时应满足地区条件要求自稳角,两块大模板应采取板面对板面存放方 法,长期存放模板,并将模板换成整体。大模板存放在施工楼层上,必须有可靠防倾倒措 施,不得沿外墙边放置,并垂直于外墙存放,不得靠在其他模板上或物件上,严防脚下滑移 倾倒。 2.模板起吊前,应检查吊装用绳索、卡具每块模板吊环是否完整有效,并应先拆 除一切临时支撑,经检查无误后方可起吊。模板起吊前,应将吊车位置调整适当,做到稳 起稳落,就位准确,禁止用人力搬动模板,严防模板大幅度摆动或碰倒其他模板。 3.简模可用拖车整体运输,也可拆成平模用拖车水平叠放运输,平模叠放时,垫木必 须上下对齐,绑扎牢固,用拖车运输,车上严禁坐人。 4.在大模板拆装区域周围,应设置围栏,并挂明显标志片,禁止非作业人员入内。 组装平模时,应时用卡具或花篮螺丝将相邻模板连接好,防止倾倒。 5.全现浇结构安装作模板时,必须悬挑担固定,位置调整准备后,方可摘钩,外模安 装后,要立即穿好销杆,紧固螺栓。安装外模板操作人员必须挂好安全带。 6.在模板组装或拆除时,指挥、拆除和挂钩人员,必须站在安全可靠地方操作,严 禁人员随大模板起吊。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60.5 KB 时间:2026-01-24 价格:¥2.00

安全员全套资料-混凝土模板工程验收表(含续表)GDAQ2090202

m m 序号 总承包单位 项目负责人 专业承包单位 项目负责人 混凝土模板工程验收表 GDAQ2090202 工程名称 施工执行标 准编号 验收部位 安装日期 立柱材料和规格 模板材料和规格 层高 一 安全 施工 方案 搭设高度5m以上;搭设跨度10m以上;施工总荷载 10kN/㎡以上;集中线荷载15kN/m以上;高度大于支 撑 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搭设前必须编 制专 项方案,审批手续完备 搭设高度8m以上;搭设跨度18m以上;施工总荷载 15kN/㎡以上;集中线荷载20kN/m以上须有专家论证 报 告,审批手续完备 根据混凝土输送方法制定有针对性安全技术措施 钢管立柱底部应设垫木和底座,顶部应设可调之托,U 形 支托与楞梁两侧间如有间隙,必须楔紧,其螺杆伸出钢管 顶 部不得大于200mm,螺杆外径与立柱钢管内径间隙不得 大于 3mm,安装时应保证上下同心 在立柱底距地面200mm高处,沿纵横水平方向应按纵下横上 程序设扫地杆。可调支托底部立柱顶端应沿纵横向设 置 一道水平拉杆。扫地杆与顶部水平拉杆之间间距,在 满足 模板设计所确定水平拉杆步距要求条件下,进行平 均分配 确定步距后,在每一步距处纵横向应各设一道水平 拉杆;当 层高在8~20m时,在最顶步距两水平拉杆中间应 加设一道水 平拉杆,当层高大于20m时,在最顶两步距水 平拉杆中间应 分别增加一道水平拉杆。所有水平拉杆端 部均应与四周建 筑物顶紧顶牢。无处可顶时,应在水平拉 杆端部和中部沿 竖向设置连续式剪刀撑 木立柱扫地杆、水平拉杆、剪刀撑应采用400mm*50mm,木 条或25*80木板条与木立柱钉牢。钢管立柱扫地杆、水 平拉杆、剪力撑用扣件与钢筋立柱扣牢。木扫地杆、水平拉 杆、剪刀撑应采用搭接,并应采用铁钉钉牢。钢管扫地杆、 水平拉杆应采用对接,剪刀撑应采用搭接,搭接长度不得小 于500mm,并应采用2个旋转扣件分别在离杆端不小100mm处 进行固定 检查 项目 检 查 内 容 与 要 求 验 收 结 果 钢管规格、间距、扣件应符合设计要求。每根立柱底部应 设置底座垫板,垫板厚度不得小于50mm 钢管支架立柱间距、扫地杆、水平拉杆、剪刀撑设置应 符合方案《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 162—2008 第6.1.9条规定。当立柱底部不在同一高度时,高处 纵向扫地杆应向低处延长不少于2跨,高低差不得大于1m, 立柱距边坡上方边缘不得小于0.5m 二 立柱、 水平 拉杆 与剪 刀撑 梁和板立柱,其纵横向间距应相等或成倍数 序号 检查 项目 检 查 内 容 与 要 求 验 收 结 果 混凝土模板工程验收表(续表) GDAQ2090202-1 二 立柱、 水平拉 杆与剪 刀撑 立柱接长严禁搭接,必须采用对接扣件连接,相邻两立柱 对接接头不得在同步内,且对接接头沿竖向错开距离不宜 小 于500mm,各接头中心距主节点不宜大于步距1/3 严禁将上段钢管立柱与下段钢管立柱错开固定在水平拉杆 上 满堂模板和共享空间模板支架立柱,在外侧周圈应设由下至上 竖向连续式剪刀撑;中间在纵橫向应每隔10m左右设由下至 上竖向连续式剪刀撑,其宽度宜为4~6m,并在剪刀撑部位 顶部、扫地杆处设置水平剪刀撑件方底端应与地面顶紧,夹 角宜为45º~60º。当建筑层高在8~20m时,除应满足上述规定 外,还应在纵横向相邻两竖向连续式剪刀撑之间增加之字斜 撑,在有水平剪刀部位,应在每个剪刀撑中间处增加一道水 平剪刀撑。当建筑层高超过20m时,在满足以上规定基础 上,应将所有之字斜撑全部改为连续式剪刀撑。 当支架立柱高度超过5m时,应在立柱周圈外侧和中间有结构 柱部位,按水平间距6~9m,竖向间距2~3m,与建筑结构设 置 一个固结点 三 作业 环境 模板其支架在安装过程中,必须设置有效防倾覆临时固 定设施 高支模施工现场应搭设工作梯、作业人员不得爬支模上下 高支模上高空临边有足够操作平台和安全防护 作业面临边防护孔洞封严措施应到位 验收结论 验收日期: 年 月 日 垂直交叉作业上下应有隔离防护措施 四 其他 监 理 单 位 专项方案编制人(签名): 专项方案编制人(签名): 专业监理工程师(签名): 项目技术负责人(签名): 项目技术负责人(签名): 参加 验收 人员 总 承 包 单 位 专业承包单位 总监理工程师(签名): 项目负责人(签名): 项目负责人(签名): (项目章) (项目章)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34.5 KB 时间:2026-01-26 价格:¥2.00

安全员全套资料-23起重指挥司索工安全操作规程GDAQ340123

起重指挥司索工安全操作规程 GDAQ340123 一、起重指挥司索工必须经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方可 上岗。 二、起重指挥应由技术熟练、懂得起重机械性能人员担任。指挥时应站在能够照顾到全面工作地点, 所发信号应事先统一,并做到准确、宏亮和清楚。 三、80t 以上设备和构件,风力达五级时应停止吊装。 四、所有人员严禁在起重臂和吊起重物下面停留或行走。 五、使用卡环应使长度方向受力,抽销卡环应预防销子滑脱,有缺陷卡环严禁使用。 六、起吊物件应使用交互捻制钢丝绳(安全系数见表 1)。钢丝绳如有扭结、变形、断丝、锈蚀等异常现象, 应时降低使用标准或报废(表 2)。 钢 丝 绳 安 全 系 数 表 1 钢 丝 绳 用 途 安 全 系 数 缆风绳 缆索起重机承重绳 手动起重设备 机动起重设备 作吊索无弯曲 作捆绑吊索 用于载人升降机 3.5 3.75 4.5 5~6 6~7 8~10 14 钢丝绳断丝折减或报废标准(一个节距内) 表 2 钢 丝 绳 种 类(交互捻制) 折减或报废 6×19+1 6×24+1 6×37+1 6×61+1 1.00 0.90 0.80 报 废 0~5 6~10 11~16 16 以上 0~7 8~14 15~20 20 以上 0~10 11~20 21~30 30 以上 0~15 16~25 26~40 40 以上 七、编结绳扣(千斤)应使各股松紧一致,编结部分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 15 倍,并且不得短于 300mm。 用卡子连成绳套时,卡子不得少于 3 个。 八、地锚(桩)应按施工方案确定规格和位置设置,如发现有沟坑、地下管线等情况,应时报告施工 负责人采取措施。 九、使用绳卡,应将有压板放在长头一面。其应用范围应符合下列规定(表 3)。 绳 卡 应 用 范 围 表 3 绳卡型号 卡杆直径(mm) 允许承载力 (t) 适用于钢丝绳直径 (mm) 绳卡间距(mm) 绳卡使用数量 (个) Y1-6 Y2-8 Y3-10 Y4-12 Y5-15 Y6-20 Y7-22 Y8-25 Y9-28 Y10-32 Y11-40 Y12-45 Y13-50 M6 M8 M10 M12 M14 M16 M18 M20 M22 M24 M25 M27 M30 0.72 1.28 2.00 2.40 2.88 5.12 6.48 8.00 9.68 11.50 12.50 14.80 18.00 7.4~8 8.7~9.3 11 12.5~14 15~17.5 18.5~20 21.5~23.5 24~26.5 28~31 32.5~37 39~44.5 46.5~50.5 52~56 60 以上 90 90 90 100 100 120 140 160 180 200 250 300 300 350 3 3 3 3 3 4 4 5 5 5 6 6 6 7 十、使用两根以上绳扣吊装时,绳扣间夹角如大于 100°,应采取防止滑钩等措施。 十一、用四根绳扣吊装时,应在绳扣间加铁扁担等调节其松紧度。 十二、使用开口滑车必须扣牢。禁止人员跨越钢丝绳和停留在钢丝绳可能弹地方。 十三、起吊物件,应合理设置溜绳。 十四、组装起重桅杆应用芒刺对孔。高空拧紧和拆卸螺栓应用固定扳手,如用活动扳手应系安全带。 十五、捆转向滑车或定滑车,捆绕数不宜多,并须排列整齐、受力均匀。捆绑定滑车应有防滑措施,但起 重量大定滑车应用吊环。 十六、缆风应合理布置,松紧均匀。缆风与桅杆顶应用卡环连接;缆风与地锚连接后,应用绳卡轧死。 十七、缆风跨越马路时,架空高度应不低于 7m。 十八、缆风与高压线之间应有可靠安全距离。如需跨过高压线,应采取停电、接地、搭设防护架等安全 措施。 十九、桅杆移动倾斜幅度,当采用间歇法移动时,不宜超过桅杆高度 1/5;当采用连续法移动时,则应 为桅杆高度 1/20~1/15。相邻缆风要交错移位。 二十、装运易倒构件应用专用架子,卸车后应放稳搁实,支撑牢固。 二十一、起吊屋架由里向外起板时,应先起钩配合降伸臂;由外向里起板时,应先起伸臂配合起钩。 二十二、就位屋架应搁置在道木或方木上,两侧斜撑一般不少于 3 道。禁止斜靠在柱子上。 二十三、使用抽销卡环吊构件时,卡环主体和销子必须系牢在绳扣上,并应将绳扣收紧。严禁在卡环下方 拉销子。 二十四、引柱子进杯口,撬棍应反撬。临时固定柱楔子每边需两只,松钩前应敲紧。 二十五、无缆风校正柱子应随吊随校。但偏心较大、细长、杯口深度不足柱子长度 1/20 或不足 60cm 时, 禁止无缆风校正。 二十六、禁止将物件放在板形构件上起吊。吊装不易放稳构件,应用卡环,不得用吊钩。 二十七、设备吊装三角架(三木塔)下脚应相对固定,倒链应挂在正中,移动时应防止倾倒。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2.5 KB 时间:2026-01-27 价格:¥2.00

安全员全套资料-医学院安全技术交底

1 一、编制依据 1、贵阳医学院附属医院急诊大楼工程施工图纸相关资料。 2、现行有效安全施工规范、操作规程。 3、贵州省贵阳市有关工程管理质检、安全文明施工文件。 4、我公司 ISO9001——2002 质量体系文件。 5、现场施工条件。 二、工程概况 1、医急诊大楼是贵阳医学院附属医院新建工程,本工程位于贵阳市贵阳医学院附属医院 内,位于贵医街南侧,北距贵医附院门诊大楼 18 米,西距贯城河约 30 米。 2、建筑物为 13 层长方形组合楼群,基础为人工挖孔桩、独立基础和筏板基础,主体为框 剪结构,主体地下 1 层,地上主楼 13 层,裙楼 5 层,建筑物±0.000 为绝对标高 1071.4 米,地 下室底板标高 1066.95 米,场地内地下水位绝对标高 1069.30m。地下平时为停车库,战时为 5 级人防救护战。 3、本工程总用地面积为 5680m2,总建筑面积 17856 m2,其中地下 2302 m2,地上 15554 m2,建筑物高度为 54.8 米,长度为 49.4 米,宽度为 39.6 米,地下一层为 4.9m,地上一层为 5.1m, 二、三层为 4.2m,设备层为 3.0m,四层以上层高均为 3.6m。容积率 2.74。 4、本工程设有六部电梯,共设 248 个病床位,一层为大厅、抢救室、外科、内科;二层为 29 个床位留观病房;三层为 ICU、手术室其辅助用房;四层为会议厅、阅览室;五层为 32 床 位护理单元;六-十一层为病房其辅助用房;十二层为贵州省紧急救援中心。 5、主体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 50 年,按 6 度地震烈度设防。耐火等级为一级。 三、安全施工措施 1、安全生产管理措施 1.1、安全管理方针 安全生产管理,必须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在进行生产管理过程中, 同时采用制度、组织、技术等手段,并根据生产中人、机、料、法、环等因素,有效地控制生 产活动中不安全因素,只有坚持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动态管理,才能实现安全 生产目标。 1.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a.根据国家我公司有关安全生产政策、法规、条例、规范和标准,结合本工程工程项 目实际情况,制定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b.建立、完善以项目经理为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管理工作。 c.建立各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其安全责任,抓制度、责任制落实,定期检查安 全责任制落实情况。 d.坚持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制度,杜绝无证上岗操作行为。 e.管理、操作人员均需与项目经理部签订安全协议,向施工项目作出安全保证。 2 1.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a.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详图所示),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全面负责并领导本项目安全生产工作。 b.安全生产 二级管理由专职安全员负责,三级管理由班组长负责,各作业点授共青团安全 监督岗。 c.按照我局颁布《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求,落实各级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安全生产 责任制,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各自作好本岗位安全工作。 d.本项目在开工前,由项目经理部编制实施性安全技术施工组织设计,对技术复杂、施工 危险性大、多发易发事故高处作业、钢管支撑安装与拆除施工项目,编制和实施专项安全 施工组织设计,确保施工安全。 e.实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由经理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详细安全技术交底,凡参加安全 技术交底人员要履行签字手续,并保存资料。项目经理部专职安全员对安全技术措施执行情 况进行监督检查,并作好记录。 1.4、建立专业与全员相结合安全生产监控网络。 详见安全生产监控网络图所示。 1.5、加强工程项目安全教育和培训 a.安全教育要与思想教育相结合,提高操作者安全意识和自保互保能力,牢固树立“安 全高于一切,责任重于泰山”思想。 b.实行“三工制”,加强工前教育、工中检查、工后讲解,积极开展“百安”活动。 c.班组实行制造成本承包,项目经理部不能以包代管,要根据班组承包内容,时进行 安全操作规程教育,做好岗前安全培训。 d.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专门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e.每周一必须坚持安全学习,班前进行安全训话制。 1.6、加强安全技术管理、作好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a.施工组织设计与施工方案必须编制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b.在编制各工序施工方案同时,要编制实施性安全措施安全注意事项。 c.在布置施工平面图时,必须符合安全技术上管理和要求。 d.分部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土方开挖、钢筋施工、模板施工、砼施工、脚手架安拆等。 e.对特殊工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起重工、架子工、电工、钢筋、电焊工(气焊)、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食品医药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89 KB 时间:2026-01-28 价格:¥2.00

安全员全套资料-14混凝土泵机安全操作规程GDAQ340214

混凝土泵机安全操作规程 GDAQ340214 一、混凝土泵应安放在平整、坚实地面上,周围不得有障碍物,在放下支腿并调整后应使机身保持水平 和稳定,轮胎应楔紧。有基坑应与基坑边缘保持一定距离。 二、混凝土泵安全装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液压系统中应有防止过载和液压冲击安全装置,安全溢流阀整压力不得大于系统额定工作压力不得 大于液压泵额定压力; (二)安全阀过载保护装置应齐全、灵敏、有效;压力表应有效且在检定期内; (三)漏电保护器参数应匹配,安装应正确,动作应灵敏可靠; (四)料斗应安装连锁安全装置。 三、泵送管道敷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水平泵送管道宜直线敷设; (二)垂直泵送管道不得直接装接在泵输出口上,应在垂直管前端加装长度不小于 20m 水平管,并在水 平管近泵处加装逆止阀; (三)敷设向下倾斜管道时,应在输出口上加装一段水平管,其长度不应小于倾斜管高低差 5 倍,否则 应采用弯管等办法,增大阻力。当倾斜度较大时,应在坡度上端装设排气活阀; (四)泵送管道应有支承固定,在管道和固定物之间应设置木垫作缓冲,不得直接与钢筋或模板相连,管道 与管道间应连接牢靠;管道接头和卡箍应扣牢密封,不得漏浆;不得将已磨损管道装在后端高压区; (五)泵送管道敷设后,应进行耐压试验。 四、砂石粒径、水泥强度等级配合比应按出厂规定,满足泵机可泵性要求。 五、作业前应检查并确认泵机各部螺栓紧固,防护装置齐全可靠,各部位操纵开关、调整手柄、手轮、控 制杆、旋塞等均在正确位置,液压系统正常无泄漏,液压油符合规定,搅拌斗内无杂物,上方保护格网完好 无损并盖严。冷却水供应正常,水箱应储满清水,各润滑点应润滑正常。 六、输送管道管壁厚度应与泵送压力匹配,近泵处应选用优质管子。管道接头、密封圈弯头等应完好 无损。高温烈日下应采用湿麻袋或湿草袋遮盖管路,并应时浇水降温,寒冷季节应采取保温措施。 七、应配备清洗管、清洗用品、接球器有关装置。无关人员必须离开管道周围。 八、启动后,应空载运转,观察各仪表指示值,检查泵和搅拌装置运转情况,确认一切正常后,方可 作业。泵送前应向料斗加入 10L 清水和 0.3 3 水泥砂浆润滑泵管道。 m 九、泵送作业中,料斗中混凝土平面应保持在搅拌轴轴线以上。料斗格网上不得堆满混凝土,应控制供 料流量,时清除超粒径骨料异物,不得随意移动格网。 十、当进入料斗混凝土有离析现象时应停泵,待搅拌均匀后再泵送。当骨料分离严重,料斗内灰浆明显 不足时,应剔除部分骨料,另加砂浆重新搅拌。 十一、泵送混凝土应连续作业;当因供料中断被迫暂停时,停机时间不得超过 30min。暂停时间内应每隔 5~ 10min(冬季 3~5min)作 2~3 个冲程反泵—正泵运动,再次投料泵送前应先将料搅拌。当停泵时间超限时,应 排空管道。 十二、垂直向上泵送中断后再次泵送时,应先进行反向推送,使分配阀内混凝土吸回料斗,经搅拌后再正 向泵送。 十三、泵机运转时,严禁将手或铁锹伸入料斗或用手抓握分配阀。当需在料斗或分配阀上工作时,应先关 闭电动机和消除蓄能器压力。 十四、不得随意调整液压系统压力。当油温超过 70℃时,应停止泵送,但仍应使搅拌叶片和风机运转,待 降温后再继续运行。 十五、水箱内应贮满清水,当水质混浊并有较多砂粒时,应时检查处理。 十六、泵送时,不得开启任何输送管道和液压管道;不得调整、修理正在运转部件。 十七、作业中,应对泵送设备和管路进行观察,发现隐患应时处理。对磨损超过规定管子、卡箍、密 封圈等应时更换。 十八、应防止管道堵塞。泵送混凝土应搅拌均匀,控制好坍落度;在泵送过程中,不得中途停泵。 十九、应随时监视各种仪表和指示灯,发现不正常应时调整或处理。当出现输送管堵塞时,应进行反泵 运转,使混凝土返回料斗;当反泵几次仍不能消除堵塞,应在泵机卸载情况下,拆管排除堵塞。 二十、作业后,应将料斗内和管道内混凝土全部输出,然后对泵机、料斗、管道等迸行冲洗。当用压缩 空气冲洗管道时,进气阀不应立即开大,只有当混凝土顺利排出时,方可将进气阀开至最大。在管道出口端前 方 10m 内严禁站人,并应用金属网篮等收集冲出清洗球和砂石粒。对凝固混凝土,应采用刮刀清除。 二十一、作业后,应将两侧活塞转到清洗室位置,并涂上润滑油。各部位操纵开关、调整手柄、手轮、控 制杆、旋塞等均应复位。液压系统应卸载。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7.5 KB 时间:2026-01-29 价格:¥2.00

安全员全套资料-生产一线班组员工安全培训题库

1 生 产 一 线 班 组 员 工 安 全 培 训 题 库 一、多选题 1、以下哪些是班组长安全职责:(A、B、C、D) A、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控制异常和未遂安全目标。B、主持召开好班前、班后会。C、组织实行标准化 作业。D、对全体工作人员进行经常性安全思想教育。 二、是非题 1、 班组安全员负责组织班组开展标准化作业。(×) 2、 班组安全员负责班组开展季节性安全检查。(×) 3、 组织班组人员参加急救培训,做到人人能进行现场急救是班组长安全职责。(√) 4、 班组长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控制异常和未遂安全目标。(√) 5、 落实上级下达“两措”计划是班组长安全职责之一。(√) 6、 班组长应经常检查本班组工作场所工作环境、安全设施、设备工器具安全状况。(√) 三、简答题 1、班组长在培训教育方面安全职责有哪些? 答:(1)对全体工作人员进行经常性安全思想教育。(2)协助作好岗位安全技术培训,新入厂工人,变 你工种人员安全教育培训。(3)积极组织班组人员参加急救培训,做到人人能进行现场急救。 《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一、 单选题 1、安全生产“五同时”是指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生产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 核)安全工作。 2、发供电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是(行政正职)。 3、现场规程宜(三)年全面修订一次。 4、发供电单位要每(一)年发布本单位现行有效现场规程制度清单。 5、离开运行岗位(三个月)以上值班人员,必须经过跟班实习和安规考试合格后方可再上岗工作。 6、季节性安全大检查每年必须至少开展(二)次。 7、以下哪能个不是电力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原则?(C、分级负责) A、分工协作 B、反应时 C、分级负责 8、《安全生产工作规定》规定发供电企业承发包工程合同必须明确承发包双方安全责任,并由(安监部门) 审查。 9、外包工程施工由于承包方责任造成设备、电网事故、(应)对发包方进行考核。 10、劳务公司提供临时工分散到车间班组工作,由(车间班组负责人)领导。 11、《安全生产工作规定》规定临时工进入高压带电场所工作,必须由监护人进行安全交代后(签名)方可 开工。 2 12、临时工安全管理和事故统计、考核(等同于)固定职工。 二、多选题 1、 以下哪些是发供电企业安全生产目标:(A、B、C、D) a、不发生人身死亡事故。b、不发生重大电网事故。c、不发生重大设备事故。d、满足安全百日个数 2、 安全生产“三级控制”是指:(A、C、D) a、企业控制重伤和事故。b、班组控制缺陷和未遂。c、纩组控制异常和未遂。d、部门控制障碍和轻伤。 3、 《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对规程制度要求有:(A、B、C、D) a、每年下方发远见卓识有效规程制度。b、每年进行一次复查、修订。c、设备、系统变动要时修订、 补充。d、每 4 年进行一次全面修订。 4、 “安措”计划编制应包括哪些方面内容?(B、C) a、需要消除重大缺陷。b、改善作业环境。c、防止伤亡事故。d、防止电网事故。 5、 以下哪些属于在岗人员培训在求:(B、C、D) a、周安全日活动。b、事故预想。c、反事故演习。d、技术问答。 三、是非题 1、 安全性评价结果是制定两措重要依据。(√) 2、 安全监督部门负责监督安措实施,生产技术部门负责监督反措实施。(×) 3、 发供电企业每年至少应组织春季和秋季两次大检查。(√) 4、 临时工经过安规培训考试合格后,可以单独从事有危险工作。(×) 5、 临时工进入高压带电场所工作,开工前工作监护人应进行交底并要求复述正确。(√) 6、 发供电企业生产人员每 2 年至少应进行一次安全规程考试。(×) 7、 违反规程造成事故责任者除了按规定受到处理外,还应学习有关规程,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8、 发供电企业安全分析会由分管生产副职领导主持,安全网例会由安监部门负责人主持。(×) 9、发供电企业所有职工必须掌握触电急救方法和消防器材使用方法。(×) 四、填空 1、 安全生产“三级控制”班组应控制异常和未遂。 2、 发供电企业生产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两票三制,其中“三制”是指:交接班制、巡回检查制、设备定期 试验轮换制。 3、 新入厂生产人员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经安规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生产现场工作。 4、 《安全生产工作规定》规定特种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国家规定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5、 电力生产企业应每年公布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名单。 禁止在没有监护重要条件下指派临时工单独从事有危险工作。 五、简答 1、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安全生产总体目标是防止发生对社会造成重大影响,对资产造成重大损失 6 种事 故,它们分别是什么? 答:(1)人身死亡。(2)大面积停电。(3)大电网瓦解。(4)主设备严重损坏。(5)电厂垮坝。(6)重大 火灾。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73 KB 时间:2026-01-30 价格:¥2.00

安全员全套资料-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2006年)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2006 年) (2006 年 3 月 21 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2006 年 4 月 5 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5 号公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规范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行 为,防止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被用于制造毒品,维护经济和社会秩序,根据《易制毒化学 品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是指《条例》附表确定可以用于制毒 非药品类主要原料和化学配剂。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分类和品种,见本办法附表《非 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分类和品种目录》。 《条例》附表《易制毒化学品分类和品种目录》 调整或者《危险化学品目录》调整涉本办法附表时,《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分类和品种 目录》随之进行调整并公布。 第三条 国家对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对第一类非药品类 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证管理,对第二类、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 实行备案证明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 内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审批和许可证颁发工作。 设区市级人民 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第二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和第 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备案证明颁发工作。 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 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颁发工作。 第四条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监督、指导全国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 许可和备案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执行非 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制度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 生产、经营许可 第五条 生产、经营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必须取得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 生产、经营许可证方可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第六条 生产、经营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应当分别符合《条例》第七条、 第九条规定条件。 第七条 生产单位申请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许可证,应当向所在地省级人民政 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文件、资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一)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一式两份); (二)生产设备、仓储设施和污染物处理设施情况说明材料; (三)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和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四)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五)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和技术、管理人员具有相应安全生产知识证明 材料; (六)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和技术、管理人员具有相应易制毒化学品知识 证明材料无毒品犯罪记录证明材料; (七)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八)产品包装说明和使用说明书。 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还应当提交危险化 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登记证(复印件),免于提交本条第(四)、(五)、 (七)项所要求文件、资料。 第八条 经营单位申请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应当向所在地省级人民政 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文件、资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一)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一式两份); (二)经营场所、仓储设施情况说明材料; (三)易制毒化学品经营管理制度和包括销售机构、销售代理商、用户等内容销售网 络文件; (四)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和销售、管理人员具有相应易制毒化学品知识 证明材料无毒品犯罪记录证明材料; (五)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六)产品包装说明和使用说明书。 属于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还应当提交危险化 学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免于提交本条第(五)项所要求文件、资料。 第九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申请书 文件、资料,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分别处理: (一)申请事项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应当即时出具不予受理书面凭证; (二)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错误,应当允许或者要求申请人当场更正; (三)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应当当场或者在 5 个工作日内书面一次告知 申请人需要补正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化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6.5 KB 时间:2026-02-05 价格:¥2.00

安全员全套资料-1塔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GDAQ340201

二、各种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塔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GDAQ340201 一、作业人员必须经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方可上岗。 二、塔式起重机(以下简称“塔机”)轨道基础或混凝土基础必须经过设计验算,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基础周围应修筑边坡和排水设施,并与基坑保持一定安全距离。 三、塔机基础土壤承载能力必须严格按原厂使用规定或符合相关标准规定。 四、塔机拆装必须由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拆装资质证书专业队进行,拆装时应有技术和安全 人员在场监护。 五、拆装人员应穿戴安全保护用品,高处作业时应系好安全带,熟悉并认真执行拆装工艺和操作规程。 六、风力达到四级以上时不得进行顶升、安装、拆卸作业。顶升前必须检查液压顶升系统各部件连接情况。 顶升时严禁回转臂杆和其他作业。 七、塔机安装后,应进行整机技术检验和调整,经分阶段整机检验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在无载荷情 况下,塔身与地面垂直度偏差不得超过 4/1000。塔机电动机和液压装置部分,应按电动机和液压装置有 关规定执行。 八、塔机金属结构、轨道所有电气设备金属外壳应有可靠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应大于 4Ω,并 应设立避雷装置。 九、每道附着装置撑杆布置方式、相互间隔和附墙距离应按原厂规定;超出使用说明书规定,另行制作 撑杆应有设计计算书。 十、塔机不得靠近架空输电线路作业,如限于现场条件,必须在线路旁作业时,必须采取安全保护措施。 塔机与架空输电线安全距离应符合《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 5144—2006 规定。 十一、塔机作业时,应有足够工作场地,塔机起重臂杆起落回转半径内无障碍物。 十二、塔机作业前,必须对工作现场周围环境、行驶道路、架空电线、建筑物以构件重量和分布等情况 进行全面了解。 十三、在进行塔机回转、变幅、行走和吊钩升降等动作前,司机应鸣笛示意。检查电源电压应达到 380V, 其变动范围不得超过+20V~-10V,送电前启动控制开关应在零位,接通电源,检查金属结构部分无漏电方可上 机。 十四、指挥人员作业时应与司机密切配合。司机作业时应严格执行指挥人员信号,如信号不清或错误时, 司机应拒绝执行。 十五、操纵室远离地面塔机在正常指挥发生困难时,可设高空、地面两个指挥人员,或采用对讲机等有 效联系办法进行指挥。 十六、塔机小车变幅和动臂变幅限制器、行走限位器、力矩限制器、吊钩高度限制器以各种行程限位 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完整、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和拆除。严禁用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 十七、塔机作业时,起重臂和重物下方严禁有人停留、工作或通过。重物吊运时,严禁从人上方通过。严 禁用塔机载运人员。 十八、塔机必须按规定塔机起重性能作业,不得超载荷和起吊不明重量物件。在特殊情况下超载荷使 用时,必须经过验算,有保证安全技术防护措施,经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有专人在现场监护,方可起吊, 但不得超过限载 10%。 十九、严禁起吊重物长时间悬挂在空中,作业中遇突发故障,应采取措施将重物降落到安全地方,并关闭 电机或切断电源后进行检修。在突然停电时,应立即把所有控制器拨到零位,断开电源总开关,并采取措施将 重物安全降到地面。 二十、严禁使用塔机进行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结在地面上重物。现场浇筑混凝土构件或模 板,必须全部松动后方可起吊。 二十一、起吊重物时应绑扎平稳、牢固,不得在重物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零星材料和物件,必须用吊 笼或钢丝绳绑扎牢固后,方可起吊。标有绑扎位置或记号物件,应按标明位置绑扎。绑扎钢丝绳与物件夹 角不得小于 30°。 二十二、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塔机露天作业。在雨雪过后或雨雪 中作业时,应先经过试吊,确认制动器灵敏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 二十三、在起吊载荷达到塔机额定起重量 90%以上时,应先将重物吊起离地面 20~50cm 停止提升进 行下列检查:起重机稳定性、制动器可靠性、重物平稳性、绑扎牢固性。确认无误后方可继续起吊。 对于有可能晃动重物,必须拴拉绳。 二十四、重物提升和降落速度要均匀,严禁忽快忽慢和突然制动。左右回转动作要平稳,当回转未停稳前 不得作反向动作。非重力下降式塔机,严禁带载自由下降。 二十五、塔机吊钩装置顶部至小车架下端最小距离:上回转式 2 倍率时 1000mm,4 倍率时为 700mm;下回 转式 2 倍率时为 800mm。4 倍率时为 400mm,此时应能立即停止起吊。 二十六、作业中,司机临时离开操作室时,必须切断电源,锁紧夹轨器。作业完毕后,塔机应停放在轨道 中间位置,起重臂应转到顺风方向,并松开回转制动器,小车平衡重应置于非工作状态,吊钩宜升到离起重 臂底端 2~3m 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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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员全套资料-塔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塔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GDAQ340201 一、作业人员必须经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方可上岗。 二、塔式起重机(以下简称“塔机”)轨道基础或混凝土基础必须经过设计验算,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基 础周围应修筑边坡和排水设施,并与基坑保持一定安全距离。 三、塔机基础土壤承载能力必须严格按原厂使用规定或符合相关标准规定。 四、塔机拆装必须由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拆装资质证书专业队进行,拆装时应有技术和安全人员 在场监护。 五、拆装人员应穿戴安全保护用品,高处作业时应系好安全带,熟悉并认真执行拆装工艺和操作规程。 六、风力达到四级以上时不得进行顶升、安装、拆卸作业。顶升前必须检查液压顶升系统各部件连接情况。顶 升时严禁回转臂杆和其他作业。 七、塔机安装后,应进行整机技术检验和调整,经分阶段整机检验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在无载荷情况下, 塔身与地面垂直度偏差不得超过 4/1000。塔机电动机和液压装置部分,应按电动机和液压装置有关规定执行。 八、塔机金属结构、轨道所有电气设备金属外壳应有可靠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应大于 4Ω,并应设 立避雷装置。 九、每道附着装置撑杆布置方式、相互间隔和附墙距离应按原厂规定;超出使用说明书规定,另行制作撑杆 应有设计计算书。 十、塔机不得靠近架空输电线路作业,如限于现场条件,必须在线路旁作业时,必须采取安全保护措施。塔机 与架空输电线安全距离应符合《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 5144—2006 规定。 十一、塔机作业时,应有足够工作场地,塔机起重臂杆起落回转半径内无障碍物。 十二、塔机作业前,必须对工作现场周围环境、行驶道路、架空电线、建筑物以构件重量和分布等情况进行 全面了解。 十三、在进行塔机回转、变幅、行走和吊钩升降等动作前,司机应鸣笛示意。检查电源电压应达到 380V,其变 动范围不得超过+20V~-10V,送电前启动控制开关应在零位,接通电源,检查金属结构部分无漏电方可上机。 十四、指挥人员作业时应与司机密切配合。司机作业时应严格执行指挥人员信号,如信号不清或错误时,司 机应拒绝执行。 十五、操纵室远离地面塔机在正常指挥发生困难时,可设高空、地面两个指挥人员,或采用对讲机等有效联 系办法进行指挥。 十六、塔机小车变幅和动臂变幅限制器、行走限位器、力矩限制器、吊钩高度限制器以各种行程限位开关 等安全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完整、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和拆除。严禁用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 十七、塔机作业时,起重臂和重物下方严禁有人停留、工作或通过。重物吊运时,严禁从人上方通过。严禁用 塔机载运人员。 十八、塔机必须按规定塔机起重性能作业,不得超载荷和起吊不明重量物件。在特殊情况下超载荷使用时, 必须经过验算,有保证安全技术防护措施,经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有专人在现场监护,方可起吊,但不得超过 限载 10%。 十九、严禁起吊重物长时间悬挂在空中,作业中遇突发故障,应采取措施将重物降落到安全地方,并关闭电机 或切断电源后进行检修。在突然停电时,应立即把所有控制器拨到零位,断开电源总开关,并采取措施将重物安全 降到地面。 二十、严禁使用塔机进行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结在地面上重物。现场浇筑混凝土构件或模板, 必须全部松动后方可起吊。 二十一、起吊重物时应绑扎平稳、牢固,不得在重物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零星材料和物件,必须用吊笼或 钢丝绳绑扎牢固后,方可起吊。标有绑扎位置或记号物件,应按标明位置绑扎。绑扎钢丝绳与物件夹角不得小 于 30°。 二十二、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塔机露天作业。在雨雪过后或雨雪中作 业时,应先经过试吊,确认制动器灵敏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 二十三、在起吊载荷达到塔机额定起重量 90%以上时,应先将重物吊起离地面 20~50cm 停止提升进行下 列检查:起重机稳定性、制动器可靠性、重物平稳性、绑扎牢固性。确认无误后方可继续起吊。对于有可 能晃动重物,必须拴拉绳。 二十四、重物提升和降落速度要均匀,严禁忽快忽慢和突然制动。左右回转动作要平稳,当回转未停稳前不得 作反向动作。非重力下降式塔机,严禁带载自由下降。 二十五、塔机吊钩装置顶部至小车架下端最小距离:上回转式 2 倍率时 1000mm,4 倍率时为 700mm;下回转式 2 倍率时为 800mm。4 倍率时为 400mm,此时应能立即停止起吊。 二十六、作业中,司机临时离开操作室时,必须切断电源,锁紧夹轨器。作业完毕后,塔机应停放在轨道中间 位置,起重臂应转到顺风方向,并松开回转制动器,小车平衡重应置于非工作状态,吊钩宜升到离起重臂底端 2~3m 处。 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花山万科热橙二期四组团项目部 2015 年 10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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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员全套资料-安全生产工作创新奖励管理暂行办法(2011年)

安全生产工作创新奖励管理暂行办法(2011 年) (2011 年 5 月 26 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工作创新奖励管理暂行办法 通知(安监总政法〔2011〕81 号)公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鼓励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统称安全监管监察 部门)和各类企事业单位创造性地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加快建立和完善科学、合理、有效 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安全监管总局)设立安全生产工作创新奖, 奖励在安全生产领域取得创新工作成果或者对安全生产发展进步作出突出贡献单位和个 人。 安全生产工作创新奖实行自愿申报、专家评议、综合评定、择优奖励原则。 安全生产工作创新奖励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第三条地方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各企事业单位应当重视和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创 新发展,积极探索工业化、城镇化等快速发展阶段安全生产规律特点,发现新情况,研究 新问题,探索新途径,采取新举措;积极申报或推荐安全生产工作创新奖,建立健全工作创 新激励机制,调动和促进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企事业单位和人员创新积极性。 第二章奖项设置 第四条安全生产工作创新奖分为安全生产理论创新和安全生产实践应用创新两类。 安全生产工作创新奖每年评选一次。 第五条安全生产理论创新,是指在安全生产理念原则等重大理论问题上有所建树,或者 填补了安全生产领域些空白,推动了安全生产理论发展,得到学术界重视和好评。获奖 理论创新成果必须观点鲜明,论据充分,资料翔实,数据准确,逻辑严密,方法科学,具 有创新性、前沿性、效益性和实用性。 第六条安全生产实践应用创新,是指在解决安全生产工作重大现实问题上有所突破,包 括在体制建设、制度设计、管理方法、操作程序等方面有突破性创新。获奖应用创新成 果应当产生显著安全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七条安全生产工作创新奖设一、二、三等奖和特别奖。安全生产工作创新奖年度评选 等次数量,由评审组织依据实际情况提出具体意见,经安全监管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决 定。 第三章评审办法和程序 第八条安全监管总局成立安全生产工作创新成果奖励委员会,由国家安全生产专家和安 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机关有关司局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是为安全生产工作创 新奖励制度建立和实施提供政策性意见建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创新奖评审等工作中 重大事项和问题。 安全生产工作创新成果奖励委员会(以下简称创新成果奖励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 室设在政策法规司,负责创新成果评选奖励组织协调和日常管理工作。 第九条安全生产工作创新奖申报人可以是地方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安全生产中介 机构、各类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等团体,也可以是个人。 多个单位共同完成安全生产工作创新成果,由其第一负责单位组织申报。 第十条省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中央企业总部、安全监管总局直属单位申报安全生产工 作创新奖,直接向安全监管总局申报;中央企业下属机构申报安全生产工作创新奖,应 当经中央企业总部初选并向安全监管总局推荐;其他组织和个人申报安全生产工作创新奖 ,应当经所在地省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初选并向安全监管总局推荐。 第十一条申报安全生产工作创新奖,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安全生产理论创新论文或者安全生产实践应用创新说明。安全生产实践应用 创新说明应当包括创新已获安全效益和社会效益证明或者验算材料; (二)有关部门或者机构对申报创新成果评价或者鉴定,或者不少于 5 名省级以上安 全生产专家组成员评价意见; (三)作出评价或者鉴定意见有关部门、机构或者安全生产专家资质证明影印件。 申报人应当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 第十二条省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对申报相关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对申报安全生 产工作创新成果作出评价或者鉴定,并提出创新奖类别、授奖等级等具体推荐意见。 中央企业总部应当组织不少于 5 名省级以上安全生产专家组成员(不得与第十一条专 家重复)对下属机构申报创新成果作出评价意见,并提出创新奖类别、授奖等级等具体推 荐意见。 第十三条创新成果奖励委员会办公室对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分类,提出初审建议。通过 初审创新成果,在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一个月。 创新成果奖励委员会组织评审组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对公示后无异议或者有异议但已 解决创新成果提出获奖和奖励等级建议。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4.3 KB 时间:2026-02-13 价格:¥2.00

安全员全套资料-9.拆除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要点GDAQ3209

拆除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要点 GDAQ3209 一、工程概况 (一)被拆除旧建(构)筑物工程概况。如:建(构)筑物平面尺寸、层数、层高、总高度、建筑面积、 结构形式、竣工时间、使用年限和工程完好程度等。 (二)被拆除旧建(构)筑物周围环境。如:所处地段情况、与周边建(构)筑物联系或距离、是否有必 须保护古建筑文物和重要市政设施等。 (三)被拆除旧建(构)筑物地下基础类型,地下有无重要市政管、沟、电缆等。 (四)拆除工程合同工期或其他要求。 二、拆除工程施工准备 (一)技术准备工作 1.被拆除建筑物(或构筑物)竣工图纸,弄清建筑物结构情况、建筑情况、水电设备管道情况。 2.学习有关规范和安全技术文件。 3.明确周围环境、场地、道路、水电设备管道、危房情况等,并附简图。 4.向进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教育。 (二)现场准备 1.清理被拆除建筑物范围内物资、设备,不能搬迁须妥善加以防护。 2.疏通运输道路,接通施工临时用水、电源。 3.切断被拆建筑物水、电、煤气管道等。 4.检查周围建筑物,尤其是危旧房,必要时进行临时加固。 5.向周围群众出示安民告示,在拆除危险区设置警戒标志。 (三)机械设备材料准备 拆除工程所需机械工具、起重运输机械和爆破拆除所需全部爆破器材,以爆破材料危险品临时库房。 分别列出《主要机械设备需用表》、《主要材料需用表》。 (四)劳动力准备 成立组织机构、明确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绘制组织机构图,组织劳动力。 三、安全技术规定 (一)拆除工程在开工前,要组织技术人员和工人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和针对该拆除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二)拆除工程施工,必须在工程负责人统一指挥和监督下进行。 (三)拆除工程在施工前,应该将电线、瓦斯煤气管道、上下水管道、供热设备等干线、通向建筑物支 线切断或迁移。 (四)工人从事拆除工作时候,应该站在专门搭设脚手架上或者其他稳固结构部分上操作。 (五)拆除区周围应设立围栏,挂警告牌,并派专人监护,严禁无关人员逗留。 (六)拆除建筑物,应按自上而下顺序进行,严禁几层同时拆除。当拆除一部分时候应该防止其他 部分倒塌。 (七)拆除过程中,现场照明不得使用被拆除建筑物中配电线,应另外设置配电线路。 (八)拆除建筑物栏杆、楼梯和楼板等,应该和整体进度相配合,不能先行拆除。建筑物承重支柱和 横梁,要等待它承担全部结构和荷重拆掉后才可以拆除。 (九)拆除建筑物一般不采用推倒方法,遇有特殊情况必须采用推倒方法时候,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砍切墙根深度不能超过墙厚度 1/3,墙厚度小于两块半砖时候,不许进行掏掘。 2.为防止墙壁向掏掘方向倾倒,在掏掘前,要用支撑撑牢。 3.建筑物推倒前,应发出信号,待所有人远离至建筑物高度 2 倍以上距离后,方可进行。 4.在建筑物倒塌范围内若有其他建筑物时,严禁采用推倒方法。 (十)被拆建筑物楼板平台上不允许有多人聚集和堆放材料,以免楼盖结构超载发生倒塌。 (十一)在高处进行拆除工程,要设置流放槽。拆除较大或者沉重构件,要用吊绳或者起重机械配合 并时吊下或运走,禁止向下抛。拆卸下来各种构件材料要时清理,分别堆放在指定位置。 (十二)拆除石棉瓦轻型结构屋面工程时,严禁施工人员直接踩踏在石棉瓦其他轻型板上进行工作, 必须使用移动板梯,板梯上端必须挂牢,防止高处坠落。 (十三)采用控制爆破方法进行拆除工程应按下列要求做: 严格遵守《土方爆破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中关于拆除爆破规定,编制爆破施工方案,按规定报相关 部门审批后实施。 在人口稠密、交通要道等地区爆破建筑物,应采用电力或导爆索起爆,不得采用火花起爆。当采用分段起 爆时,应采用毫秒雷管起爆。 须用微量炸药控制爆破,可大大减少飞石,但不能绝对控制飞石,仍应采用适当保护措施。如对较矮建 筑物采取适当覆盖,对高大建筑物爆破设置安全区,避免对周围建筑物和人身危害。 爆破时,对原有蒸汽锅炉和空压机房等高压设备,应将其压力降到 1~2 个标准大气压。爆破各道工序要认 真细致地操作、检查与处理,杜绝各种不安全事故发生。爆破要有临时指挥机构,便于分别负责爆破施工与起 爆有关安全工作。 用爆破方法拆除建筑物部分结构时候,应该保证其他结构部分良好状态。爆破后,如果发现保留结 构部分有危险征兆,应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继续工作。 四、安全技术保证措施 (一)建立健全施工安全保证体系,落实有关建筑施工基本安全措施等内容; (二)结合工程特点采取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包括紧急应急措施和应急预案。 五、附作业人员岗位证书其他相关资料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3.5 KB 时间:2026-02-16 价格:¥2.00

安全员全套资料-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2018年)

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2018 年) (2018 年 4 月 8 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 生产责任制规定〉通知》(厅字〔2018〕13 号)公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制,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等法律规定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意见》、《中国共产党地 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中央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成员(以下统称地方党政领 导干部)。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工作机关、政府工作部门相关机构领导干部,乡镇(街道)党 政领导干部,各类开发区管理机构党政领导干部,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实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思想为指导,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牢固树立发展决不能以 牺牲安全为代价红线意识,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安全发展、依法治理,综合运用巡 查督查、考核考察、激励惩戒等措施,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属地管理,完善体制机制,有效 防范安全生产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促使地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切实承担起 “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政治责任,为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 全面”战略布局营造良好稳定安全生产环境。 第四条实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 管、失职追责,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 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 围内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 第二章职责 第五条地方各级党委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主要包括: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以上级党委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安全生 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二)把安全生产纳入党委议事日程和向全会报告工作内容,时组织研究解决安全 生产重大问题; (三)把安全生产纳入党委常委会其成员职责清单,督促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 度; (四)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部门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机构建设,支持人大、政 协监督安全生产工作,统筹协调各方面重视支持安全生产工作; (五)推动将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考核评价体系, 作为衡量经济发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成效重要指标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 重要内容; (六)大力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思想,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将安 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干部培训内容。 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主要包括: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上级党委和政府、本级党委关于安全生产决 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二)把安全生产纳入政府重点工作和政府工作报告重要内容,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 划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时组织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 (三)组织制定政府领导干部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责任清单并定期检查考核,在政府 有关工作部门“三定”规定中明确安全生产职责; (四)组织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并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与财政收入保持同步增长,加 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和监管能力建设,保障监管执法必需人员、经费和车辆等装备; (五)严格安全准入标准,推动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工作机制, 按照分级属地管理原则明确本地区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依法领导和组织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调查处理信息公开工作; (六)领导本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统筹协调安全生产工作,推动构建安全生产责 任体系,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等工作,推动加强高素质专业化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 设。 第七条地方各级党委常委会其他成员按照职责分工,协调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宣传、 政法、机构编制等单位支持保障安全生产工作,动员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支持、监督安 全生产工作,抓好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安全生产工作。 第八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原则上由担任本级党委常委政府领导干部分管安全生 产工作,其安全生产职责主要包括: (一)组织制定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上级本级党委和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决策 部署,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具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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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员全套资料-2凿岩爆破工安全操作规程GDAQ340102

凿岩爆破工安全操作规程 GDAQ340102 一、深坑、深槽、巷道等,应根据地质情况和施工要求,设置边坡、顶撑或固壁支护,严防冒顶、塌方。 二、在巷道峒室中施工,要每班进行检查,发现险情,时排除。巷道峒室若发现透水预兆,应停止作业, 立即处理。 三、在巷道峒室内凿岩应采取湿式作业,并加强通风和个人防护。缺乏水源或不适于湿式作业,要有防尘 措施。 四、用手风钻打眼时,手不得离钻机风门,严禁采取骑马式作业。 五、使用凿岩机,胶皮风管不准缠绕和打结,不得用折弯气管方法制止通气。凿岩时钎杆与孔必须保持在 一直线上,更换钻头应先关风门。 六、爆破联结导火索和火雷管,必须在专用加工房内。房内不准有电气、金属设备,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七、切割导火索或导爆索,必须用锋利小刀,禁止用剪刀剪断或用石器、铁器敲断。导火索长度不得小于 1m,导爆索禁止撞击、抛掷、践踏。切割导火索或导爆索台桌上,不得放置雷管。 八、加工起爆药包,只许在爆破现场于爆破前进行,并按所需数量一次制作,不得留成品备用,制作好起 爆药包应专人妥善保管。 九、装药要用木竹棒轻塞,严禁用力抵入和使用金属棒捣实。禁止使用冻结、半冻结或半溶化硝化甘油炸 药。 十、峒室法爆破药室内照明未安起爆棒前,其电压应用低压电。安起爆体时,必须用手电筒或在峒外用透 光灯照明。 十一、放炮必须有专人指挥,事先设立警戒范围,规定警戒时间、信号标志,并派出警戒人员;起爆前要进 行检查,必须待施工人员、过路行人、船只、车辆全部避入安全地点后方准起爆,警报解除后方可放行;炮工 掩蔽所必须坚固,道路必须畅通。 十二、电力爆破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电源应有专人严格控制,放炮器要有专人保管,闸刀箱要上锁。不到放炮时间,不准将把手或钥匙 插入放炮器或接线盒内。 (二)同一路电炮应使用同厂、同批、同牌号雷管,各雷管电阻误差,应控制在±0.2Ω以内。 (三)先将电雷管脚线联成短路,待接母线时解开,连接母线应从药包开始向电源方向敷设,主线末端未 接电源前应先用胶布包好,防止误触电源。 (四)装药前,严禁将电爆机地线接在金属管道和铁轨上。雷雨天气不准露天电力爆破,如中途遇雷电时, 应迅速将雷管脚线、电线主线两端联成短路。 (五)联线时,必须将手提灯撤出工作面 3m 以外。用手电照明时,应离联线地点 1.5m 以外。 (六)在电爆网路敷设后,待人员撤至安全地区,然后用欧姆表或电桥检查网路导电是否良好,测量出来 电阻与计算电阻相差不得超过 10%。 十三、使用火雷管时,导火线点火只准用专用香棒。不准使用香烟、火柴或其他明火。 十四、火炮群和电炮群在同一施工地段,先点火炮,后合电闸;点火炮不得两人在同一方向先后点炮,每人 点炮数目不得超过 15 个点。起爆后,均不得在最后一炮 20min 前进入工作面。 十五、露天爆破安全警戒距离半径:裸露药包、深眼法、峒室法不得小于 400m;炮眼法(浅眼法)、药壶法 不得小于 200m。 十六、放炮后最少要两人巡视放炮地点,检查处理危岩、支架、瞎炮、残炮。 十七、瞎炮处理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电力爆破通电后没有起爆,应将主线从电源上解开,接成短路。此时,若要进入现场,如系用即发 管不得早于短路后 5 分钟;如系用延期雷管,不得早于短路后 15 分钟。 (二)由于接线不良造成瞎炮,可以重新接线起爆。 (三)严禁用掏挖或者在原炮眼内重新装炸药,应该在距离原炮眼 60cm 外地方,另打眼放炮。 (四)在瞎炮未处理完毕前,严禁在该地点进行其他作业。 十八、爆破材料库应符合防爆、防雷、防潮、防火和防鼠要求。并有良好通风设备,其温度应保持在 10~ 30℃之间。库房距村庄或其他建筑物应在 800m 以上;不足 800m ,仓库四周应修筑高出屋檐不得小于 1.5m 土堤,或用半地下库、山洞库,但其距离不得小于 400m。 十九、炸药拆箱应在库外安全距离内进行,严禁用力敲打。 二十、领取雷管和炸药必须在白天,并由炮工负责,分别装入非金属容器内,严禁装入衣袋,保管和领用人 员必须当面点数签字,领用人员并亲送现场,不得转手。 二十一、每天剩余雷管和炸药,应分别入临时储药小仓库,严禁私自收藏。 二十二、运输爆破材料,要选用符合安全要求运输工具,不准使用自行车或两轮摩托车; 运输应按规定路线和时间,由专人押运。押运人员不准随身携带易引起爆炸危险物。装运爆破材料车 船应在明显地方插上“危险”醒目标志,途中临时遇到火源应在上风 200m 以外绕过,下风则应在 300m 以 外绕过;中途停歇或遇雷雨,应离房屋、输电线、森林、桥梁、隧道等 200m 以外停放;大雾、风、雪天,应减 速行驶。 二十三、炸药、雷管、导爆索不准同车、同船装运。装卸时,应轻拿轻放,放稳绑牢。雷管箱内应用柔性材 料填实。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7 KB 时间:2026-02-27 价格:¥2.00

学校网络信息安全管理资料-学校教育网络安全工作总结

学校教育网络安全工作总结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平度经济开发区厦门来小学在接到上级文件后,立即召开校委会 研讨“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强调当前校内校外网络系统很发达,有 些内容对教师、学生身心是有害。要求全校师生自觉抵制网络危 害,远离网络违法犯罪陷阱,带动全社会共同营造良好网络环境。 要求各班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网络安全宣传活动,积极倡导师生文明上 网、安全上网、绿色上网,大力宣传涉网案件防范基本知识,使广大 师生成为积极参与活动、主动教育宣传、坚决抵制恶习、养成良好上 网习惯网络安全践行者。为了加强对此项工作领导,厦门路小学 成立了以宿成山校长为组长厦门路小学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领导小 组,要求各办公室、各班切实行动起来,加强校园网络安全以文明 上网。 二、大力宣传,营造全员参与氛围 三、举办系列活动: 1、举办“共筑网络安全,共享网络文明”工作会议一次,参与人 员全体教师。组织形式:工作安排。 2、组织全体教师观看网络安全视频一次,参与人员全体教师。组 织形式:观看视频。 4、举办“共筑网络安全,共享网络文明”签名、宣誓仪式一次, 参与人员全体师生。组织形式:学生签名、宣誓。 5、各班开展“睁开眼睛看网络”宣传活动,组织形式:各班组织 学生观看走廊大厅漫画。 第 1 页共 4 页 6、发放网络安全宣传材料。 7、组织学生参与网络答题。 学校教育网络安全工作总结(二) 根据关于开展巴彦淖尔市教育系统____年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 通知要求,我校领导非常重视,于____月____日至____日组织全校师 生开展了以“网络安全为人民、网络安全靠人民”为主题网络安全 宣传周活动,并取得了良好效果。现将我校此次网络安全宣传周活 动总结如下: 我校接到通知后立即召开会议,筹划安排部署“网络安全宣传 周”宣传活动工作,成立了专项活动领导小组,明确活动目,落 实责任分工,突出宣传思想性和实效性,全体师生,人人参与。 (一)开展讲堂,感受安全 1.活动期间,我校信息教师在本周信息课上围绕“青少年网络 安全”主题讲堂,让学生通过图片、信息以教师讲解体会网络安 全重要性,对学生提出了注意事项和协定《校园网络文明公约》。 通过讲堂明显提高了学生网络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真正体会了绿 色上网意义。 2.各班开展了“网络安全”知识宣传主题班会。各班班主任利用 主题班会,向同学们宣传网络安全知识。通过主题班会,同学们对网 络安全意识提高了很多,他们能快速准确判断出什么事该做,什么 事不该做。 (二)利用校园查询机,加强宣传 第 2 页共 4 页 为了使学生更进一步明确网络安全工作重要性,懂得更多网 络安全防范知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在查询机上加载了有关网络安全方 面知识宣传专栏,宣传网络安全知识,提高学生网络安全意识。 效果显著,深入人心 1.全校师生对网络安全有了新认识,了解了网络安全重要 性。 2.全校师生对网络安全认识有了新提高。 3.全校师生构筑出了网络安全第一道防线,在增强师生们网 络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技能方面都取得了较好效果。 学校教育网络安全工作总结(三) ____年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中,唐山市大丰谷庄小学进行一系列 活动,来宣传网络安全,随着时代发展,小学生网络安全确 确是一件值得关注大事,网络时代来临给我们带来了方便与近 步,但不可否认是,网络安全同样也严重影响着人们生活,成为 新时代一个焦点,小学生网络安全意识,成为普网络意识重 中之重。 大丰谷庄小学在一系列学习活动中,以学校公众账号为主要宣 传阵地,通过在家长群转发和在班级内学习讨论,来增强在网络 安全方面认识。我们要在鼓励小学生利用网络学习同时,更要对 学生网络安全意识进行教育,因为孩子本身对外界环境抵抗力有 限,所以就需要家长、学校给予更大程度控制。 在活动中,我们首先对____年网络安全宣传周进行了介绍,在接 到通知第一时间,将相关资讯通过学校公众账号推送给家长。随 第 3 页共 4 页 后,我们又分两次,分别推送了《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和《小学生 安全上网守则》。 在班级活动中,老师们对网络安全进行了相应解读,并且将 《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和《小学生安全上网守则》让学生进行学习 和讨论。学生们对网络安全有了一个新认识。 通过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增强了学生和家长网络安全意 识。将我校师生和家长网络安全意识又提升了一个新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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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网络信息安全管理资料-学校网络安全责任制度

络安全责任制度 网络安全责任制度篇 1 一、必须遵守《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以其它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二、学校网络中心必须采取各种技术行政手段保证网络安全和 信息安全。 三、网络中心工作人员和用户必须对所提供信息负责。不得 利用计算机联网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违法活动,不得 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和有伤风俗文化信息。 四、不允许进行任何干扰网络用户、破坏网络服务和破坏网络设 备活动。包括不许在网络上发布不真实信息,不许散布计算机病 毒,不许使用网络进入未经授权使用计算机等。 五、学校应设立网络安全员,负责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 六、网络中心应按照《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 法》定期对相应网络用户进行有关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教育。 七、网络中心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上网用户进行审查。凡违反 国家有关规定信息严禁上网。 八、所有用户有义务向网络安全员和有关部门报告违法犯罪行为 和有害信息。 九、网络中心和用户必须接受上级有关部门依法进行监督检 查。对违反本管理办法个人,将对其进行警告,停止网络连接、上 报学校等处理。 十、安装正版杀毒软件、防火墙,按时更新杀毒软件、防火墙, 定期杀毒,防范非法用户入侵,防止计算机病毒入侵。 网络安全责任制度篇 2 为了加强领导,完善管理,建立严密网络安全人员组织机制, 我校特成立网络安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日常基本工作要求如下: 1、提高认识,从讲政治高度认识网络安全重要性。 2、积极采取措施杜绝他人利用校园网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 国家机密、违法犯罪等活动。 3、制定、落实计算机系统安全操作规程,并定期检讨和更新, 保证适应新时期要求、可执行性强。 4、组织相关规章制度、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加强计算机法制 宣传活动。 5、设立专门人员对计算机网络、设备统一规划和管理,做到设 备不乱用、专职专人专责,落实各级责任人、工作任务清晰、责任到 位。 6、每天必须进行系统巡查,包括检查网站、论坛、留言板(BBS) 等栏目内容,落实信息先审后发制度,时发现问题。 7、每次系统变更(新增、减少、更改配置等)应做好备案登记, 每周进行一次系统清点,对新变动系统部分时跟踪。 8、每周对操作系统、防病毒系统进行升级、打补丁。 9、加强密码设置和保护,设置复杂密码,经常修改密码。经常 进行数据备份。 10、积极配合上级部门计算机系统安全保障工作,积极了解最 新安全技术发展动态和规定。 11、发现网络异常、系统遭到恶意攻击和破坏、内容被删改、或 者出现不良、反动等信息迹象,不得马上修复系统资料和数据,应先 立即保护好现场,备份案件记录和历史数据,同时时上报区教育网 络中心。 网络安全责任制度篇 3 1、具体负责校园网网络安全管理,协调各部门实施校园网网 络安全有关管理措施。 2、维护和管理学院网络版杀毒软件,监控网络病毒,并对用户 网络版杀毒软件使用提供技术支持。 3、负责校园网网络安全管理,做好各服务器防病毒和防篡 改工作,对服务器进行定期查毒、杀毒,时下载并安装系统漏洞补 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防止黑客攻击和破坏。 4、对网络系统环境进行安全维护,随时监督网络情况,防 止黑客入侵、病毒侵害网络安全,配合有关部门进行相应管理。 5、网络安全人员要协助信息管理中心技术人员定期检查有关网 络和服务器系统运行日志,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对全校校园网进行 网络安全检查。 6、对校园网上信息进行管理,随时更新并查看 WWW、FTP 信息 内容,删除、屏蔽有害信息,为用户提供内容丰富健康信息服务。 7、定期检查有关网络和服务器系统运行日志,定期和不定期 对校园网进行安全检查。 8、负责与省公安厅、市公安局等有关计算机安全监察部门联 系有关材料组织、汇总和上报工作。 9、网络安全员根据国家、地方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根据校 园网工作需要,提出并组织制定和修订校园网有关网络安全管理 各项规定并监督实施。 10、网络安全员须积极配合公安等安全和保密有关执法部门, 对网络违法案件进行调查和取证等工作。 11、做好校园网学校各计算机安全涉密工作。 网络安全责任制度篇 4 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涉互联网方面法律法规; 二、坚决封堵互联网上不良和有害信息侵入; 三、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网络信息安全部门检查; 四、按照备案要求,时备案本单位在互联网应用方面变更信 息; 五、在本单位建立网络信息安全保护小组,并报公安机关网络 安全部门备案; 六、根据本单位在互联网应用实际情况,在安全员、安全教育 和培训、机房管理、安全保护技术措施、巡视上报、用户登记、帐号 使用和操作权限管理等方面制定以下细则制度。 网络安全责任制度篇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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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网络信息安全管理资料-X学校网络安全检查总结报告

X 学校网络安全检查总结报告 一步完善了网络安全应急预案,明确了应急处理流程,落实了应急技术支持队伍。下面是小 编整理 范文,欢迎查阅! 学校网络安全检查总结报告范文一:根据局 XXXXXX 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近日 对照 检查内容开展了安全自查工作。 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为妥善地完成网络安全工作,消除网络安全隐患,我局成立了以分管副局长为组长网络安 全工作领 导小组,其中办公室、网监科科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以加强对网络安 全工作领导。 严格按照上级部门要求,积极完善各项安全制度,保证了网络安全持续稳定运行。 基本情况 为保证网络安全工作顺利开展,我局先后投入资金30余万元,购置绿盟数据库审计系统2套、 盈高 入网准入控制 1 套。办公电脑均安装了 360 三件套(卫士、杀毒、浏览器),采取了 360 企业 版安全防护模 式,机房配备了入侵检测系统 1 台、上网行为管理 1 台、千兆防火墙 2 台。同时在每个基层 单位确定一名 信息联络员,具体负责基层单位日常网络安全维护。我局目前是通过乐清市政府电子政务网 访问互联网, 我局外网网站在市政府电子政务网防火墙保护下。 二、网络安全制度建设情况 我局制定了网络安全工作各项信息管理制度制度。包括人员管理、机房管理、资产和设备 管理、数 据和信息安全管理、系统建设和运行维护管理等制度,涉国家秘密、要害部门管理、计算 机信息系统 管理、通信办公自动化设备管理、网络安全监督检查、政府信息公开网络安全审查、涉密 事件报告查处、 责任考核与奖惩等基本制度均在上述管理制度中有涉到。同时,我局加强网络安全教育、 宣传,使有关 人员了解网络安全危害,设立责任意识。 三、信息安全产品采购、使用情况。 我局信息安全产品都采购国产厂商产品,未采用国外信息安全产品。信息系统和重要数 据均自 行维护,信息安全产品售后服务由厂家提供服务。 信息系统等级测评和安全建设整改情况。 20xx 年 10 月 oa 系统通过等保 2 级,该信息系统未变化,所以无需作备案变更;目前暂无新 建信息系 统需要定级备案。 存在不足 1、重要网站还未开展信息系统定级备案、等级测评。还缺乏网站防篡改等技术防护设备。 2、安全防范意识还有薄弱,信息安全制度落实工作还不扎实。 四、整改方向 1、加快开展重要网站等级保护备案、测评和整改建设工作。要按照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 理规范和技 术标准,进一步建立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机制,制定并落实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根据测评 中反映出安 全问题,确定系统安全需求,落实整改措施,以尽快达到等级要求安全保护能力和水平。 2、要切实增强信息安全制度落实工作,不定期对安全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从而提 高人员安全 防护意识。 3、要以制度为根本,在进一步完善信息安全制度同时,安排专人,完善设施,密切监测, 随时随地 解决可能发生信息系统安全事故。 学校网络安全检查总结报告范文二:照《教育厅关于开展网络安全检查工作通知》要求, 我院 高度重视,立即对网络安全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网络安全情况 学院网络建设运行以来,一直对安全工作十分重视,成立了专门网络安全领导小组,积极 完善各项 安全制度,严格落实有关网络安全各项管理规定,采取了多种措施防范网络安全事件发 生,从总体上 看,我院网络安全工作做得扎实有效,近年来未发生安全事故,保障了网络安全、稳定、高 效运行,为学 院各项工作开展奠定字坚实基础。 1.组织管理 我院高度重视网络安全工作,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处室、各系 院负责人 为组员网络安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召开了由分管领导、 网络安全职 能部门和重点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对上级文件进行了认真学习,对自查工作做了周密部 署,确定了自 查任务和人员分工,真正做到了领导到位、机构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为确保网络安 全工作顺利开 展,学院要求全体教职工充分认识网络安全工作重要性,认真学习网络安全知识,都能按 照网络安全 各种规定,正确使用计算机网络和各类信息系统。 2.日常管理 针对网络安全工作特点,结合我院实际,重新修订了《校园网管理办法》、《网络中心管理 规定》、《网 络中心机房管理规定》等一系列网络安全制度和规定。网站信息发布由专人负责,并进行登 记;杀毒软件和 防火墙均为国内产品;网站上传前均在本地进行病毒检测;禁止携带移动存储介质进入网络机 房;服务器等设 备均按规定拆卸硬盘后再进行维护或报废处理;网络安全相关工作人员离职后对网络设备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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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网络信息安全管理资料-计算机机房管理制度

计算机机房管理制度 计算机机房管理制度汇总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今天,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 好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想必许多人都在 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计算机机房管理 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朋友。 计算机机房管理制度 1 1、计算机室是学校进行计算机教学、辅助教学和教学管理精密、 先进教学设施。 2、凡使用设备人员,必须经过微机操作规则培训并经教导处 考查合格,方有资格上机使用。 3、学生上机需在学校统一安排时间,排队进入微机室,对号入 座,不许随意乱动设备,严格遵守课堂纪律。 4、上机者必须爱护室内设备和财产,不得违规操作或故意破坏。 5、上机者必须注意用电安全,不可乱动插头,插座,不得随便搬 动键盘、显示器等设备。 6、上机者要随时察看机器是否正常,如有问题时报告指导教师 加以解决。7、禁止非专业维护人员乱动线路,以保证整个系统安全。 8、严禁将室外软盘、光盘、优盘带入机房使用。 9、严禁吸烟、吐痰和乱扔杂物,保持室内清洁卫生。 10、学生上网,是为了获取网上资源。学生浏览因特网要在教师 指导和监督下进行。不准浏览因特网上不健康网页、游戏和聊天。 11、上机者在上机结束后,必须认真填写运行情况报告单,经管 理人员检查后方可离开。 12、凡违规操作造成设备损坏,必须按原价赔偿;故意损坏室 内财产、设备,除按有关规定处理外,按原价 2-5 倍进行赔偿。 13、计算机室内各种设备一律登记造册,学校备案。如有损坏要 时查明原因,报告学校。属于过失行为造成损失,要按学校有关 制度追究责任。 14、校外人员非经校领导特别批准,不得进入计算机教室和使用 设备。 计算机机房管理制度 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信息系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 息安全保护条例》和《xx 省信息条例》,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信息中心要加强对计算机机房管理工作领导,督促检查 本制度贯彻落实,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问题,确保计算机机房安 全。 第二章机房人员出入 第三条进入机房必须换穿工作鞋,严禁直接着鞋进入。 第四条非机房管理人员进入机房,必须经中心领导同意后,由指 定人员陪同下方可入内,进入机房后,必须严格听从机房管理人员 安排,不得随意操作机房内一切设备。 第五条严禁闲杂人员进入机房。 第六条严禁在机房会客。 第七条严禁在机房留宿。 第三章机房环境 第八条机房必须保持良好通风环境和适宜温度、湿度。计算 机、网络设备、配电设备、工作桌椅、地板其他相关设备必须保持 清洁。 第九条机房内物品必须摆放整齐。严禁在机房内堆放杂物。严禁 将茶杯、报纸、杂志等与工作无关物品带入机房。 第十条机房内严禁存放复印纸、打印纸等易燃物品。 第十一条严禁在机房内吸烟、喝水、吃零食,不得做与工作无关 事。 第十二条机房内必须保持安静,严禁大声喧哗,聚众聊天。 第四章机房物品 第十三条机房内一切物品,未经机房管理人员同意,不得随意 挪动、拆卸和带出机房。 第十四条未经机房管理人员同意,外来物品严禁带入机房。 第十五条严格执行废弃数据和介质销毁制度。 第十六条存放业务应用系统,业务数据相关信息任何介质, 严禁外借,确因工作需要,须经中心领导批准。 第十七条计算机网络其附属设备,其他机房专用设备,必须由 指定管理人员或委托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安装、拆卸和操作,其他人 不得随意安装、拆卸和操作。 第十八条建立机房计算机网络其附属设备、其他机房专用设备 档案,内容包括厂牌、型号、设备编号、设备来源,安装记录和变动 情况、启用日期、设备管理员、设备故障情况检修记录、报废记录 等。 第十九条定期对机房所有设备进行检查核实,确保所有设备运行 正常和不遗失。对机房内有故障设备,需修理,必须经中心领导 同意后进行。现场维修时,须有管理人员在场监督。 第五章机房系统运行 第二十条机房设备开关操作严格按照设备说明书规定使用说 明进行。在关闭系统前,应查看是否有用户在使用,所有用户退出后 才可关闭。 第二十一条经批准,使用软盘、硬盘和光盘等移动存储介质安装、 设置、变更应用系统、数据和信息时,必须经检测无毒后进行。严禁 使用来历不明软盘、硬盘和光盘等移动储存介质。如需使用外来软 盘、硬盘和光盘等移动储存介质,必须经管理人员同意并确认,没有 病毒后方可使用、并做好记录。 第二十二条机房内设备系统运行实行专人负责管理为主、值班 人员监控为辅制度。 第二十三条开发系统和业务系统分离制。程序员只能在开发系统 上工作。业务用机不得用于项目开发,不得含有源程序、开发工具、 编译工具、链接工具等工具软件,不得使用与业务无关任何存贮介 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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