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超消防∕
生产.html" target="_blank">安全
生产责任制
1 范围
为贯彻执行“
生产.html" target="_blank">安全
生产、预防为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以
及“管
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
生产中消防安全
工作的
领导和
管理,防止和减少消防
生产安全事故,保障职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
《
生产.html" target="_blank">安全
生产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特制定本
商场消防∕
生产.html" target="_blank">安全
生产责任
制。
本责任制适用于本
商场消防
生产.html" target="_blank">安全
生产管理。
2 引用标准、术语
2.1《中华人民共和国
生产.html" target="_blank">安全
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70 号)
2.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2.3
生产.html" target="_blank">安全
生产责任制: 是各级领导应对本单位安全
工作负总的领导责任,以及各
级工程技术人员、职能科室和
生产工人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安全
工作应负的责
任,是根据“管
生产的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企业各级领导和各类人员明确地规
定了在
生产中应负的安全责任。这是企业岗位责任制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企业中
最基本的一项安全制度,是安全
管理规章制度的核心。
2.4
生产.html" target="_blank">安全
生产委员会(简称“安委会”):也称
生产.html" target="_blank">安全
生产领导小组,是由本
商场主
要负责人组成的领导机构,是领导本
商场生产.html" target="_blank">安全
生产的组织机构。其下设置本
商场
生产.html" target="_blank">安全
生产办公室,具体落实本
商场安委会决议。
3.
管理职责
3.1
生产.html" target="_blank">安全
生产委员会消防∕安全职责
3.1.1
生产.html" target="_blank">安全
生产委员会的设立应符合《
生产.html" target="_blank">安全
生产法》、《消防法》及深圳市有关规
定的要求;贯彻执行国家
生产.html" target="_blank">安全
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在总经理的领导
下负责本
商场的日常消防
生产.html" target="_blank">安全
生产工作;
3.1.2 负责对员工进行安全思想和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对新入职的员工进行
商场
级安全教育,组织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开展职业卫生知识教
育,开展各种消防安全活动;
3.1.3 组织制订、修订本
商场生产.html" target="_blank">安全
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编制安全措施
计划,提出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3.1.4 主持、组织每月一次消防安全大检查,贯彻事故隐患整改制度,协助和督
促有关部门对查出的隐患制订防范措施,检查隐患整改
工作;
3.1.5 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及大修、技措工程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试车投
产
工作,使其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3.1.6 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委会会议,听取并研究解决
生产经营中存在的重大安全
隐患和问题,落实经费保障措施。
3.1.8 负责各类事故汇总统计上报
工作,并建立、健全事故档案。主持或配合人
身伤亡、火灾、爆炸事故的调查处理,参加各类上报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工伤鉴
定
工作;
3.1.9 按国家和
商场有关规定,负责制订职工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并督促有关
部门按规定及时发放和合理使用;
3.1.10 督促
商场有关部门做好
商场工业卫生和劳动保护
工作,不断改善劳动条
件;
3.1.11 负责对
商场各部门的安全考核评比
工作,总结交流
生产.html" target="_blank">安全
生产经验,推广
生产.html" target="_blank">安全
生产科研成果、先进技术及现代安全
管理方法;
3.1.12 检查督促有关部门搞好安全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
工作;
3.1.13 建立、健全安全
管理网,指导基层安全
工作,定期召开
生产.html" target="_blank">安全
生产委员会
成员会议,提高
商场生产.html" target="_blank">安全
生产委员会各部门成员的技术素质、安全意识;
3.1.14 对在消防、
生产.html" target="_blank">安全
生产中有贡献者或事故责任者,提出奖惩意见;
3.1.15 组织义务消防队,并对其进行业务技术指导训练。经常对员工进行防火
知识教育、灭火训练和逃生技能训练;
3.1.16 负责健全
商场防火档案,对部门、仓库的防火重点部位重点
管理。
3.2 总经理(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消防∕安全职责
3.2.1 贯彻执行国家《中华人们共和国
生产.html" target="_blank">安全
生产法》、《中华人们共和国消防法》
以及本
商场的消防安全
管理制度,全面负责本
商场的消防安全
管理工作。
3.2.2 建立健全安全
管理责任制,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教育培训
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奖惩制度和事故调查处理等制度;
3.2.3 针对本
商场生产经营的特点,批准实施消防安全
管理工作计划,为消防安
全
管理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