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总 则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职工安全教育与培训工作,提 高职工安全素质,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 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章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条 目的:为提高食品厂各部门工作人员对公司生产安全管理的重视程度 及对安全生产的责任心,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管理的思想意识,使广大职工更加 自觉遵守厂安全生产的法规和制度,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厂各管理部门,对由于各级人员责任心不强或管理不到 位,而造成安全事故或使本部门内部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实施责任追究。 第三条 对公司安全管理实施“以责论处”的工作原则,从公司到公司各部门 都应根据各自的安全管理责任进行管理,对在工作中因失职,违章指挥,违章作 业,违反公司劳动纪律而造成的安全事故要进行责任追究并给与相应的处罚。 第四条 对安全事故及安全隐患的责任追究坚持分级管理的原则:在责任追究 上要一级管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1)公司各部门及科室对公司直接负责,各 部门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各部门主管及生产部门的班组长直接对本部门直接领导 负责,一线生产员工对所在的班组基层管理人员负责。(2)当公司部门内部存在 安全隐患,需公司其他部门配合时,该部门应当提出书面的安全隐患整改意见, 经公司领导同意安排后,交与其他部门配合解决,在解决的过程中如出现对安全 隐患不重视或未及时解决,而导致出现安全事故的,配合解决的部门同事故发生 部门承担同样的责任。(3)公司每年同各部门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公司 各部门内部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责任书签订后,统一由公司存档保管。 第三章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第一条 全体职工必须定期接受安全教育与培训,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 制度。 第二条 各部门必须深入开展安全教育,扎实推进安全培训工作,普及安全知 识,倡导安全文化,使这项工作制度化、经常化、科学化。 第三条 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编制安全宣传教育计划,组织职能部门对各部门 的安全活动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进行材料汇总,考核各部门对安全落实情况并 负责定期通报。 第四条 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职工的安全教育组织实施,有针对性开展职工喜 闻乐见的安全活动,同时按要求做好相关记录,内容翔实、规范,配合有关部门 做好检查、考核工作。 第五条 班前十分钟安全教育由各车间及班组长组织实施,并由当班班长认真 填写安全活动记录,做好保管、存档。 第六条 安全教育培训形式与内容。教育和培训按等级、层次和工作性质分别 进行,管理人员的重点是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操作者的重点是遵章守 纪、自我保护和提高防范事故的能力。(1)新员工必须经过厂级、车间级、班组 级三级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及安全技术知 识、设备性能及操作规程、安全制度、严禁事项及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2) 特种作业人员,如电工、焊工、司炉工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要经过本岗位 的专业安全技术教育。(3)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施工和调换工作岗位时, 对操作人员进行新技术、新岗位的安全技术培训。 第七条 安全生产的经常性教育。在做好新员工入职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安全 生产教育及各级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的同时,还必须把经常性的安全教 育贯穿于管理工作的全过程,并根据接受教育对象的不同特点,采取多层次、多 渠道和多种方法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应多种多样,应贯彻及时性、严肃性、 真实性,做到简明、醒目,具体形式如下: (1)车间入口处的安全纪律牌(2)举办安全生产培训、讲座、报告会、事故分 析会(3)建立安全保护教育室,举办安全保护展览(4)印发安全保护简报、通 报等,办安全保护黑板报、宣传栏(5)张挂安全保护挂图、宣传画、安全标志 和标语口号(6)举办安全保护文艺活动,放映安全保护音像制品(7)做职工安 全生产思想工作; 第八条 安全培训效果检查。对安全教育与培训的效果检查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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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事故管理制度 编号:AQ-BZH-035-A .1 目的 为规范对事故/事件的报告、调查分析与处理,总结经验,吸取教训,降低或消除对本公 司员工及相关方人员的伤害,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对生产事故/事件的报告、调查和处理。适用于本公司员工及在本公 司区域内工作的承包商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 3 引用标准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 6441-86)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条例》 OHSAS18001:1999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 4 术语和定义 4.1 事故:造成死亡、疾病、伤害、损坏或其它损失的意外情况。 4.2 安全:免除了不可接受的损害风险的状态。 4.3 事件:导致或可能导致事故的情况。 5 职责 5.1 总经理为本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重大及以上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5.2 行政部负责组织制定、修订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事故/事件的调 查分析工作;负责收集事故相关资料,并根据事故调查规程的规定分析认定已发生事故/ 事件的性质和责任,提出处理意见;负责向上级有关部门上报有关事故/事件的信息。 5.3 事故部门、安全主任参与事故/事件调查分析工作。 5.4 保安参与事故现场的警戒工作。 5.5 各部门及员工职责: 5.5.1 负责事故/事件发生后现场的处理,包括人员救护与系统恢复。 5.5.2 负责如实向调查组提供事故/事件的原始材料和调查组索要的全部资料。 5.5.3 协助相关事故/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5.5.4 负责组织对本单位有主要关联事故/事件调查分析工作。 5.5.5 负责向本公司行政部上报本部门相关的人身、设备事故/事件报告。 5.6 行政部负责建立、完善事故台帐; 5.7 安全主任负责事故的统计和分析。 5.8 每个员工对发生事故应及时报告和参与事故处理,并配合事故调查工作。 6 事故分类和分级 2 6.1 事故分类 6.1.1 火灾事故:在生产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引起的火灾,并造成人员伤亡或物资财产 损失的事故。 6.1.2 爆炸事故:在生产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引起的爆炸,并造成人员伤亡或物资财产 损失的事故。 6.1.3 设备事故:由于设计、制造、安装、施工、使用、检维修、管理等原因造成机械、 动力、电讯、仪器(表)、容器、运输设备、管道等设备及建(构)筑物等损坏、造成损失 或影响生产的事故。 6.1.4 生产事故:由于指挥错误,或者违反工艺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造成停、减产,以 及跑料、串料的事故。 6.1.5 交通事故:车辆、船舶在行驶航运中,由于违反交通、航运规则,或因机械设备故 障造成车辆、船舶损坏、物资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的事故。 6.1.6 人身事故:工作时间在生产岗位劳动过程中,除上述五类事故外,发生的与工作有 关的人身伤亡或急性中毒事故。 6.1.7 职业病危害事故:指导致职业病发生的事故。 6.2 事故分级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条例》(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 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 30 人以上死亡,或者 100 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 毒,下同),或者 1 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 10 人以上 30 人以下死亡,或者 50 人以上 100 人以下重伤, 或者 5000 万元以上 1 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 3 人以上 10 人以下死亡,或者 10 人以上 50 人以下重伤,或 者 1000 万元以上 5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 3 人以下死亡,或者 10 人以下重伤,或者 1000 万元以下直 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7 事故报告 7.1 事故发生后,事故当事人或发现人应立即报告部门主管、行政部和安全主任。或由部 门主管报告行政部和安全主任。对有人身伤亡的交通、火灾、爆炸事故和中毒事故,应 立即拔打 110、120、119 电话报警和请求救援。 7.2 行政部、安全主任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 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向总经理汇报。总经理根据事故情况及时向坪地街道安监 办等相关政府机构报告。 7.3 事故所在部门主管参与事故调查,并填写《事故报告处理表》报行政部,经安全主任 审批后,由事故所在单位主管对事故有关人员进行处理,并对事故防范措施的实施情况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8.5 KB 时间:2025-08-09 价格:¥2.00
电 气 安 全 管 理 规 程 电气安全管理规程 (1986 年 10 月 7 日 机械工业部[86]机生字 76 号文颁发)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电气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发生触电事故,确保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特制 定本规程。 第二条 本规程适用于机械工业企业、事业单位的变配电系统及电气设备、仪器的设计、制造、 安装、试验、使用、维修与管理。 第三条 变配电系统及电气设备的带电作业和高空作业均应按原第一机械工业部《危险作业审 批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四条 企业要在厂长、总工程师领导下,指定有关业务部门主管电气安全工作、保证电气安全。 第五条 一切从事电气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本规程。凡违反本规程而造成事故者,要根据情节 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经济制裁等,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六条 所有从事电气设备安装、运行、试验、维护检修等工作的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凡有视 觉(双目视力校正后在 0.8 以下、色盲)、听觉障碍,高、低血压病,心脏病,癔闲病,神经官能 症,精神分裂症,严重口吃者不能从事电气工作。 第七条 各项电气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必须齐全。变配电所(站室)、电气设备、线路的安装、 验收、运行、检修资料档案应完整准确。 第二章 基本规定 第一节 电气工作人员的培训与考核 第八条 对电气工作人员应定期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各级电工必须达到机械工业部颁发 的各专业电工技术等级标准和相应的安全技术水平,凭操作证操作。严禁无证操作或酒后操作。 第九条 新从事电气工作的工人、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员都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电气安全 技术培训,见习或学徒期满,经考试合格发给操作证后才能操作。新上岗位和变换工种的工人不能 担任主值班或其他电气工作的主操作人。 第十条 供电系统的主管领导、工程技术人员、变配电所(站、室)的负责人、值班长、检修、 试验班组长应按时参加当地业务主管部门的安全培训、考核。 第二节 停送电联系 第十一条 停送电联系应指定专人进行。非指定人员要求停送电时,值班人员有权不予办理。 联系的方法采用工作票、停送电申请单、停送电联系单或电话联系等。停送电联系的时间、内容、 联系人、审批人等项目应在上述停送电凭证内写明。严禁采取约时或其他不安全的方式联系停送电。 第十二条 在办完送电手续后,严禁再在该电气装置或线路上进行任何工作。 第十三条 用电话联系停送电时,值班员应将联系人的要求记入操作记录本,并重述一遍,准 无误后才能操作。双方对话应予录音,录音带至少保存一周。若发生事故时,录音带应保存至事故 结案。 第十四条 执行工作票进行检修、预试工作时,工作负责人应按操作规程规定办理工作许可、 工作延期、工作终结手续。 第十五条 遇有人身触电危险的情况,值班员可不经上经批准先行拉开有关线路或设备的电源 开关,但事后必须立即向上级报告并将详细情况记录在值班日志上。 第十六条 与地区供电部门的停送电联系,按当地供电部分规定执行。 第三节 临时线路的安装使用 第十七条 因工作需要架设临时线路时,应由使用部门填写“临时线路安装申请单”,经动力、 安技部门批准后方可架设。 第十八条 临时线路使用期限一般为 15 天,特殊情况下需延长使用时应办理延期手续,但最长 不得超过 1 个月。 第十九条 电气工作人员校验电气设备使用临时线路,时间不超过一个工作日者可办理临时线 路手续,但在工作完毕后立即由安装人员负责拆除。 第二十条 架设临时线路的一般安全要求: 1.临时线路必须采用绝缘良好的导线,其截面应能满足用电负荷和机械强度的需要。应用电杆 或沿墙用合格瓷瓶固定架设,导线距地面的高度室内应不低于 2.5 米,室外不低于 4.5 米,与道路 交叉跨越时不低于 6 米。 严禁在各种支架、管线或树木上挂线。 2.全部临时线路必须有一个能带负荷拉闸的总开关控制,每一分路应装保护设施。装在户外的 开关、熔断器等电气设备应有防雨设施。 3.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和支架必须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线。 4.临时线路必须放在地面上的部分,应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临时线路与建筑物、树木、设备、 管线间的距离应不小于 JBJ6—80《工厂电力设计规程》规定的数值。潮湿、污秽场所的临时线路 应采取特殊的安全保护措施。 5.严禁在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架设临时线路。 第四节 建筑、安装工程用电 第二十一条 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计划时,应将施工现场用电的技术数据和要求详细说明并绘 出图纸,经动力、安技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安装。一个施工单位或场地只允许使用一个进线电源。 安装完毕应共同检查,合格后才能送电。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指派专人负责电气安全工作。 第二十二条 施工现场严禁架设 1kV 以上的高压线路。 在邻近有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施工时,电气设备和线路的选型、安装应按 GBJ58—83《爆炸和火 灾危险场所电力装置设计规范》和 GBJ232—8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执行。 第二十三条 电气线路的架设应按本章第二十条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起重机的移动式电原线应有可靠的保护措施。移动式、携带式电动工具、设备的 电源线应采用多股铜芯橡套软电缆。并按 GB3783—83《手持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 安全技术规程》执行。 第二十五条 电气设备、照明装置移装或拆除后,不准留有可能带电的线路。如果电线需要保留, 应 将电源切断,同时把线头用绝缘带包扎好。全部工程结束后,应把施工现场的一切电气设施拆除、清 理干净。 第五节 接地、过电压保护与防雷装置 第二十六条 接地装置的设计应按 GBJ65—83《工业与民用电力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和 JBJ6—80《工厂电力设计规程》执行。 第二十七条 电气装置的保护性或功能笥接地装置可以采用共同的或分开的接地。 第二十八条 接地装置的设计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接地电阻值应符合电气装置保护上和功能上的要求,并长期有效。 2.能承受接地故障电流和对地泄漏电流而无危险。 3.有足够的机械强度或有附加的保护,以防外界影响而造成损坏。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74 KB 时间:2025-08-14 价格:¥2.00
单建式在建人防工程安全生产检查表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 方法 检查依据 1、安全生产责任制 查看文件 资料 《安全生产法》第一章第四条 2、施工组织设计 查看文件 资料 《安全生产法》第一章第二十八条 3、安全技术交底 查看记录 《安全生产法》第一章第二十七条 4、安全检查 查看检查 记录 《安全生产法》第二章第十八条 5、安全教育 查看培训 记录 《安全生产法》第二章第二十五条 6、安全标志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二章第三十二条 一、 安全 管理 7、特种作业持证上岗 查看上岗 证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1、现场围挡 现场检查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 2、封闭管理 现场检查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 3、施工现场 现场检查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 4、材料堆放 现场检查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 5、现场防火 现场检查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 6、生活设施 现场检查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 7、环境保护 现场检查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三十条 二、 文明 施工 8、保健急救 现场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七十九条 1、坑壁、边坡支护 现场检查 《建筑深基坑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 《建 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3.11.3 第二条 2、深基坑施工方案 查看材料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3、坑边荷载 查看现场 及资料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3.11.3 第五条 4、施工降水 查看现场 及资料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5、排水设施 查看现场 及资料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3.11.3 第三条 6、基坑支护监测 查看资料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3.11.4 第一条 三、 基坑 支护 7、上下通道 现场检查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3.14.3 第六条 1、暗挖土方施工方案 查看资料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四、 土方 2、土方开挖 现场抽查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3、出土井防护 现场抽查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3.14.3 第五条 4、管线保护 现场抽查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条 开挖 5、交底与验收 查看报告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1、支撑系统 查看现场 及资料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3.12.3 2、立柱稳定 现场检查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3.12.3 第四条 3、施工荷载 现场检查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3.12.3 第五条 4、支拆模板 现场检查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七条 5、模板材料 现场检查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八条、 第十九条 6、混凝土强度 查看报告 《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50107-2010 五、 模板 工程 7、模板验收 查看报告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三章第十 七条 1、安全帽 现场抽查 《安全生产法》第四十条 2、安全带 现场抽查 《安全生产法》第四十条 3、安全网 现场抽查 《安全生产法》第四十条 4、楼梯口、通道口防护 现场抽查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5、预留洞口、通风井防护 现场抽查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6、基坑防护 现场抽查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六、 “三 宝” “四 口” 防 护 7、楼板、顶板等临边支护 现场抽查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1、外电防护 现场抽查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3.14.3 第一条 2、接地与接零保护 现场抽查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3.14.3 第二条 3、配电箱开关箱 现场抽查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3.14.3 第三条、 第四条 4、现场照明 现场抽查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3.14.4 第二条 5、电器装置 现场抽查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3.14.4 第一条 七、 施工 用电 6、用电档案 查看记录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3.14.4 第三条 全省单建式在建人防工程安全生产检查流程图 在建人防 工程 安全监督 现场检查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6.8 KB 时间:2025-10-05 价格:¥2.00
施放气球企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表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 方法 检查依据 处罚依据 处罚标准 1.建立、健全本单位施放气球安 全生产责任制;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2.组织制定本单位施放气球安全 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3.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施放气 球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4.保证本单位施放气球安全生产 投入的有效实施;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5.督促、检查本单位施放气球的 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 全事故隐患;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6.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施放气 球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一、 主要 负责 人履 职情 况 7.及时、如实报告施放气球生产 安全事故。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 十八条 《安全生产法》第 九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 职责,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 改正的,按以下标准处以罚款,并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 产停业整顿。 1. 未履行 1 项法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处 2 万 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的罚款; 2. 未履行 2-3 项法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处 3 万元以上 4 万元以下的罚款 3. 未履行 4-7 项法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处 4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 企业 资质 管理 1.按规定取得施放气球资质证且 在有效期内。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1. 《施放气球管 理办法》第六条、 第十一条 1.《施放气球管理 办法》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 1.未取得施放气球资质证从事施放气球活动,由县 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按照权限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 1 万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罚款; 2.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验证施放气球资质条件、作业 人员符合规定数量。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施放气球管理 办法》第七条、第 二十二条 1. 《施放气球管 理办法》第二十 九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 气象主管机构按照权限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处 1 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 1 万元以上 3 万元以下 罚款;造成重大事故或者严重后果的,依照刑法关于重 大责任事故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违反施放气球技术规范和标准的; 1.施放气球单位应当按国家规定 保证施放气球安全生产所必需的 资金投入。 查看文件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 二十条第一款 《安全生产法》第 九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 营的投资人不依照本法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 金投入,致使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责 令限期改正,提供必需的资金;逾期未改正的,责令生 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 2.用于配备施放气球劳动防护用 品的经费投入 查看文件 《安全生产法》第 四十四条 《安全生产违法行 为行政处罚办法》 第四十三条第一款 第二项 三、 安全 生产 资金 投入 3.用于施放气球安全生产教育和 培训的经费投入 查看文件 《安全生产违法 行为行政处罚办 法》第四十四条 《安全生产违法行 为行政处罚办法》 第四十三条第一款 第三项 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按以下标准处以罚款;逾期 不改正的,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导致发生 生产安全事故的,依照《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试 行)》的有关规定处罚: 1.未按规定提取、使用和投入的资金涉及该项总额 低于 10%的,对生产经营单位处 1 万元的罚款,对主要 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 5000 元的罚款; 2.未按规定提取、使用和投入的资金涉及该项总额 10%以上 30%以下的,对生产经营单位处 1 万元以上 2 万 元以下的罚款,对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 5000 元以上 8000 元以下的罚款; 3.未按规定提取、使用和投入的资金涉及该项总额 30%以上的,对生产经营单位处 2 万元以上 3 万元以下 的罚款,对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 8000 元 以上 1 万元以下的罚款。 1.依法配备施放气球安全生产管 查看资料 1.《安全生产法》 1.《安全生产法》 1. 从业人员不足 100 人,未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3.6 KB 时间:2025-10-09 价格:¥2.00
岗位隐患排查清单 年 季 月 周 日 1 基础管理 安全生产责任制 责任制制 度 安全责任制中明确各岗位的责任 人员 □一般事故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 管理因素 √ □合格 □不合格 2 基础管理 安全生产责任制 责任制制 度 责任制要明确考核机制 □一般事故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 管理因素 √ □合格 □不合格 3 基础管理 安全生产责任制 责任制制 度 有考核记录 □一般事故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 管理因素 √ □合格 □不合格 4 基础管理 安全生产责任制 责任制制 度 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人人 有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与所 有部门、班组、职工签订安全生 产目标责任状。矿山企业应当建 立健全行政领导岗位安全生产责 任制、职能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 、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般事故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 管理因素 √ □合格 □不合格 5 基础管理 安全生产责任制 主要负责 人或实际 控制人安 全职责 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 制 □一般事故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 管理因素 √ □合格 □不合格 6 基础管理 安全生产责任制 主要负责 人或实际 控制人安 全职责 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 度和操作规程 □一般事故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 管理因素 √ □合格 □不合格 7 基础管理 安全生产责任制 主要负责 人或实际 控制人安 全职责 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 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 管理因素 √ □合格 □不合格 8 基础管理 安全生产责任制 主要负责 人或实际 控制人安 全职责 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一般事故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 管理因素 √ □合格 □不合格 9 基础管理 安全生产责任制 主要负责 人或实际 控制人安 全职责 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 教育和培训计划 □一般事故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 管理因素 √ □合格 □不合格 10 基础管理 安全生产责任制 分管安全 生产的负 责人 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 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 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般事故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 管理因素 √ □合格 □不合格 11 基础管理 安全生产责任制 分管安全 生产的负 责人 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 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 育和培训情况 □一般事故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 管理因素 √ □合格 □不合格 12 基础管理 安全生产责任制 分管安全 生产的负 责人 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 全管理措施 □一般事故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 管理因素 √ □合格 □不合格 13 基础管理 安全生产责任制 分管安全 生产的负 责人 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 练 □一般事故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 管理因素 √ □合格 □不合格 14 基础管理 安全生产责任制 分管安全 生产的负 责人 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 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 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一般事故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 管理因素 √ □合格 □不合格 15 基础管理 安全生产责任制 分管安全 生产的负 责人 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 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一般事故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 管理因素 √ □合格 □不合格 16 基础管理 安全生产责任制 分管安全 生产的负 责人 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 施 □一般事故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 管理因素 √ □合格 □不合格 17 基础管理 安全生产责任制 分管安全 生产的负 责人 其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职责至少 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般事故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 管理因素 √ □合格 □不合格 18 基础管理 安全生产责任制 分管安全 生产的负 责人 组织、参与制定本单位事故隐患 排查治理责任制的具体职责 □一般事故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 管理因素 √ □合格 □不合格 19 基础管理 安全生产责任制 分管安全 生产的负 责人 组织风险识别,确定本单位事故 隐患排查治理重点部位的具体职 责 □一般事故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 管理因素 √ □合格 □不合格 20 基础管理 安全生产责任制 分管安全 生产的负 责人 制定、参与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 判定标准,排查治理管理制度的 具体职责 □一般事故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 管理因素 √ □合格 □不合格 21 基础管理 安全生产责任制 分管安全 生产的负 责人 组织、参与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 治理各项工作的具体职责 □一般事故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 管理因素 √ □合格 □不合格 22 基础管理 安全生产责任制 分管安全 生产的负 责人 组织、实施对各部门事故隐患排 查治理进行考核奖惩的具体职责 □一般事故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 管理因素 √ □合格 □不合格 23 基础管理 安全生产责任制 分管安全 生产的负 责人 向政府相关部门报告事故隐患信 息的具体职责 □一般事故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 管理因素 √ □合格 □不合格 24 基础管理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规章制度 制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一般事故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 管理因素 √ □合格 □不合格 25 基础管理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规章制度 制定并实施了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一般事故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 管理因素 √ □合格 □不合格 26 基础管理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规章制度 制定并实施了职业危害(粉尘、 有毒有害气体等)预防制度 □一般事故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 管理因素 √ □合格 □不合格 27 基础管理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规章制度 制定并实施了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般事故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 管理因素 √ □合格 □不合格 28 基础管理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规章制度 制定并实施了生产安全事故管理 制度 □一般事故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 管理因素 √ □合格 □不合格 29 基础管理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规章制度 制定并实施了危险源监控和安全 隐患排查制度 □一般事故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 管理因素 √ □合格 □不合格 备注 排查项目 单位名称: 岗位(部门):安全科科长 排查日期: 排查人员: 排查频次 序号 类别 检查标准 隐患级别 隐患类型 排查结果 隐患描述 整改完成时间 1 岗位隐患排查清单 年 季 月 周 日 备注 排查项目 单位名称: 岗位(部门):安全科科长 排查日期: 排查人员: 排查频次 序号 类别 检查标准 隐患级别 隐患类型 排查结果 隐患描述 整改完成时间 30 基础管理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规章制度 制定并实施了设备(指主提升机 、绞车、主扇、局扇、水泵、电 机车等)安全管理制度 □一般事故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 管理因素 √ □合格 □不合格 31 基础管理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规章制度 制定并实施了安全生产档案管理 制度 □一般事故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 管理因素 √ □合格 □不合格 32 基础管理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规章制度 制定并实施了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等 □一般事故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 管理因素 √ □合格 □不合格 33 基础管理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规章制度 制定并实施了安全活动日制度 □一般事故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 管理因素 √ □合格 □不合格 34 基础管理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规章制度 制定并实施了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一般事故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 管理因素 √ □合格 □不合格 35 基础管理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规章制度 制定并实施了安全技术审批制度 □一般事故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 管理因素 √ □合格 □不合格 36 基础管理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规章制度 制定并实施了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一般事故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 管理因素 √ □合格 □不合格 37 基础管理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规章制度 制定并实施了值班和交接班制度 □一般事故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 管理因素 √ □合格 □不合格 38 基础管理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规章制度 制定并实施了爆炸物品的储存、 购买、运输、使用和清退登记制 度 □一般事故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 管理因素 √ □合格 □不合格 39 基础管理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规章制度 及时修订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一般事故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 管理因素 √ □合格 □不合格 40 基础管理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规章制度 将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以书面形式 发放到各部门和车间(以便所有 岗位职工能随时取阅) □一般事故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 管理因素 √ □合格 □不合格 41 基础管理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规章制度 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学习制度: 一般包括与安全生产有关的培训 内容的标识、培训计划制定、培 训实施、培训效果考核、培训台 账与档案管理等 □一般事故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 管理因素 √ □合格 □不合格 42 基础管理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规章制度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一般应 明确监督检查责任部门或责任人 、检查频次或时间、检查方式、 检查内容(相关职责、制度与规 程等执行情况)、发现问题与跟 踪处理、相应记录等要求 □一般事故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 管理因素 √ □合格 □不合格 43 基础管理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规章制度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制度: 一般包括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 验收登记、日常维护保养、检测 和检查、修理与更新报废等全过 程的安全管理 □一般事故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 管理因素 √ □合格 □不合格 44 基础管理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规章制度 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制度:一般 应明确安全生产奖或惩的对象、 内容、标准、频次、责任部门或 责任人等 □一般事故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 管理因素 √ □合格 □不合格 45 基础管理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规章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 度:按相关规定,制定企业安全 生产事故报告制度,明确事故报告 的责任人、对象、程序、内容、 时限、事故跟踪和后续报告等要 求。报告的内容一般包括:事故 发生概况、简要经过,人员伤亡 和财产损失情况、水域环境污染 情况、采取的措施、其他应当报 告的情况等 □一般事故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 管理因素 √ □合格 □不合格 46 基础管理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操作规程 制定岗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一般事故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 管理因素 √ □合格 □不合格 47 基础管理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操作规程 岗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应实现岗 位100%覆盖,不能有遗漏 □一般事故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 管理因素 √ □合格 □不合格 48 基础管理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操作规程 操作规程应明确操作岗位、操作 步骤、各步骤的安全操作须知和 注意事项 □一般事故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 管理因素 √ □合格 □不合格 49 基础管理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操作规程 操作规程应适时修订完善,保持 最新有效 □一般事故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 管理因素 √ □合格 □不合格 50 基础管理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操作规程 操作规程的制定和修订应明确由 适任的人员担任 □一般事故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 管理因素 √ □合格 □不合格 51 基础管理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操作规程 操作规程以书面形式及时下发到 各部门和车间,以方便有关人员 熟悉和掌握 □一般事故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 管理因素 √ □合格 □不合格 52 基础管理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培训计划 企业各部门、各车间要根据管理 实际情况将“年度培训计划和长 期培训计划”进行细化和分解到 季度、月、周 □一般事故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 管理因素 √ □合格 □不合格 53 基础管理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培训学时 要求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安全资格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 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 学时 □一般事故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 管理因素 √ □合格 □不合格 54 基础管理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培训学时 要求 新招用的从业人员上岗前接受安 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不得少 于72学时 □一般事故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 管理因素 √ □合格 □不合格 55 基础管理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培训学时 要求 换岗的,离岗6个月以上的,以及 企业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 料或者使用新设备的,均不得少 于4学时 □一般事故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 管理因素 √ □合格 □不合格 56 基础管理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培训学时 要求 每年要对从业人员开展不低于20 学时的岗位再培训教育,重点培 训新法规、新举措、新要求,新 技术新设备操作规程、岗位应急 应变知识、安全生产注意事项等 □一般事故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 管理因素 √ □合格 □不合格 2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采矿冶金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78 KB 时间:2025-10-20 价格:¥2.00
安全生产责任状 甲方: (班组)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个人) ,以下简称乙方 为进一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牢牢坚 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红线,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齐抓共管”的安全监管基本框架,有效遏制职业健康、安全环保、安全生产责任 事故发生,结合本项目工程实际,特签订本责任书,以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职责 1、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项目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以身作则,带头遵 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及时纠正违章作业,对本工班(组)作业人员的生产安全 与健康负直接管理责任。 2、带领本工班(组)工人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听 从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指导,制止“三违行为”,保证按正确方法施工;尤其对新工、 青工,更要加强安全教育和实际指导,必要时亲自示范。 3、认真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人身安全得不到 保障的工程任务,有权拒绝施工,必要时可越级向上级领导或安监部门反映。 4、积极开展班组安全生产活动,组织开好每天的班前班后会,具体布置安 全生产,进行安全训诫和必要的岗前安全检查,严格执行自检、互检、交接检及 交接班制度,做好交接班记录。 5、合理安排劳动力,严格控制加班、加点;根据当天的生产任务和每个工 人的思想动态、身体状况,具体布置其生产岗位,对不按时作息的人员要进行教 育,以保证其休息,避免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 6、工作前必须先进入工地,对工地、工具、机电设备的安全情况进行检查, 坚持交接班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将注意事项向本班组作业人员交待清楚; 保证本工班(组)的安全防护设施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对不能解决 的问题,立即报告上级处理。 7、负责支持配备到工班(组)的兼职安全员工作,并发挥他们的作用。 8、自觉接受上级领导、有关方面和安监人员的安全监督检查,对检查中提 出的问题及时认真进行整改,不留隐患。 9、有权拒绝上级的违章指挥。遇有紧急险情,有权立即带领工人撤离现场, 并立即报告工地负责人及时组织排除险情。 10、对发现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犯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不予制止及 发现事故隐患不予及时消除而导致的人身伤亡事故,承担直接领导责任。 11、积极参加抢险救灾活动。发生伤亡事故时要积极抢救伤员,保护现场, 并立即如实上报,组织本班组作业人员协助事故调查和分析工作。协助专职安全 生产监督管理员负责对未遂事故的分析、追查、处理。 二、乙方职责 1、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2、(二)自觉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格按照安 全技术交底施工,自身不违章作业,不违犯劳动纪律,并有责任随时劝阻他人违 章作业。 3、加强安全生产知识学习,不断提高个体和群体保护能力,提高自防、互防、 自控、联控的安全技能,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在 可能情况下保护别人不被伤害;在自己身体状态特别不佳或心情极度不好而有可 能影响到生产安全的情况下,不强行上岗工作。 4、服从管理,爱护和正确使用各种机器、设备、工具和劳动防护用品、用具, 进入施工(生产)作业现场,按规定自觉穿戴并使用好劳动防护用品。 5、了解和熟悉其作业场所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作 业前对使用的机器、设备、工具和作业环境安全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及 时处理或向领导报告。 6、积极参加学习培训,掌握本岗位安全操作技能,提高自身素质和操作水平; 从事特种作业或技术工种的人员还要取得特种作业资格,做到持证上岗、安全生 产。 7、对施工现场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有权建议改进;对违章指挥、强令冒 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 举和控告;有权主动提出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建议。 8、对因违章操作、盲目蛮干、冒险作业或不服管理、不听指挥而造成本人 及他人人身伤害事故和经济损失或其他严重后果的,由其本人承担直接经济和法 律责任。 9、养成良好习惯,经常保持作业环境整洁卫生有序,做到文明生产;积极 参加各种安全生产活动,争当安全生产先进个人。 10、及时报告伤亡事故和险肇事故,协助保护现场,参与事故分析讨论并踊 跃发言;积极参加抢险救灾活动。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5.7 KB 时间:2025-10-26 价格:¥2.00
物料提升机安装(拆卸)安全技术交底 GDAQ330606 施工单位: 工程名称 分部分项 工 程 工种 一、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纪律,安装拆卸工人必须取得省级建设主管部 门颁发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方可上岗。 二、一般规定 (一)安装与拆除作业前,应根据现场工作条件及设备情况编制作业方案。对作业人员进行分工交 底,确定指挥人员,划定安全警戒区域并设监护人员,排除作业障碍。 (二)提升架体实际安装的高度不得超出设计所允许的最大高度。 (三)安装作业前检查的内容一般包括: 1.金属结构的成套性和完好性; 2.提升机构是否完整良好; 3.电气设备是否齐全可靠; 4.基础位置和做法是否符合要求; 5.地锚的位置,附墙架连接埋件的位置是否正确和埋设牢; 6.提升机的架体和缆风绳的位置是否靠近或跨越架空输电线路。必须靠近时,应保证最小安全距 离,并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其最小安全距离见下表。 外电线路电压等级(kV) 1以下 1~10 35~110 220 330~500 最小安全操作距离(m) 4.0 6.0 8.0 10 15 (1)安装精度应符合以下规定: (a)新制作的提升机,架体安装的垂直偏差,最大不应超过架体高度的1.5‰;多次使用过的提 升机,在重新安装时,其偏差不应超过3‰,并不得超过200mm; (b)井架截面内,两对角线长度公差不得超过最大边长的名义尺寸的3‰; (c)导轨接点截面错位不大于1.5mm; (d)吊篮导靴与导轨的安装间隙应控制5~10mm以内; (2)拆除作业前检查的内容一般包括: (a)查看提升机与建筑物及脚手架的连接情况; (b)查看提升机架体有无其他牵拉物; (c)临时附墙架、缆风绳及地锚的设置情况; (d)地梁和基础的连接情况。 三、架体的安装与拆除 (一)安装架体时,应先将地梁与基础连接牢固。每安装个 2 标准节(一般不大于 8m),应采取临 时支撑或临时缆风绳固定,并进行初校正,在确认稳定时,方可继续作业。 (二)安装龙门架时,两边立柱应交替进行,每安装 2 节,除将单肢柱进行临时固定外,尚应将两 立柱横向连接成一体。 (三)利用建筑物内井道做架体时,各楼层进料口处的停靠门,必须与司机操作处装设的层站标志 灯进行联锁。阴暗处应装照明。 (四)架体各节点的螺栓必须紧固,螺栓应符合孔径要求,严禁扩孔和开孔更不得漏装或以铅丝代 替。 (五)装设摇臂把杆时,应符合以下要求: 1.把杆不得装在架体的自由端处; 2.把杆底座要高出工作面,其顶部不得高出架体; 3.把杆应安装保险钢丝绳,起重吊钩应装设限位装置; 4.把杆与水平面夹角应在 45°~70°之间转向时不得碰到缆风绳; 5.随工作面升高扒杆需要重新安装时,其下方的其他作业应暂时停止。 (六)在拆除缆风绳或附墙架前,应先设置临时缆风绳或支撑,确保架体的自由高度不得大于 2 个 标准节(一般不大于 8m)。 (七)拆除龙门架的天梁前,应先分别对两立柱采取稳固措施,保证单柱的稳定。 (八)拆除作业中,严禁从高处向下抛掷物件。 (九)拆除作业宜在白天进行,夜间作业应有良好的照明,因故中断作业时,应采取临时稳固措施。 四、卷扬机安装 (一) 卷扬机应安装在平整坚实的位置上宜远离危险作业区,视线应良好。因施工条件限制卷扬机 安装位置距施工作业区较近时,其操作棚的顶部应按规范要求架设。 (二)固定卷扬机的锚桩应牢固可靠,不得以树木、电杆代替锚桩。 (三)当钢丝绳在卷筒中间位置时,架体底部的导向滑轮应与卷筒轴心垂直,否则应设置导向滑轮,并 用地锚、钢丝绳拴牢。 (四)提升钢丝绳运行中应架起,使之不拖地面和被水浸泡。必须穿越主要干道时,应挖沟槽并加 保护措施,严禁在钢丝绳穿行的区域内堆放物料。 五、现场补充交底内容: 交底人签字: 日 期: 接受人(全员)签字: 注:本交底一式三份,班组、交底人、资料保管员各一份。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55 KB 时间:2025-11-27 价格:¥2.00
Ⅰ级隐患自查标 准 Ⅱ级隐患自查标 准 Ⅲ级隐患自查标准 Ⅳ级隐患 自查标准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监管部门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 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实收 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 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三同时”管理 新、改、扩建项目应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 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 消防验收报告 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 用。 《消防法》 公安 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 按照国家安监总局要求,2015年底前所有工贸企业实现安全 生产标准化。 《关于深入开展全国冶金 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 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安委 办[2011]18号 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资格 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企业所从 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能力。 《安全生产法》 各类特种作业人员的资 格证 企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 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安全生产法》 基础管理 特种设备登记证 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和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 使用后30日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向直辖市或者设区的 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 特种设备检验报告 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和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 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 资质证照 营业执照 《公司法》 工商局 安监局 质监局 资质证照 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 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 。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 工伤保险 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 《工伤保险条例》 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 价 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 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 《安全生产法》 安全管理机构及人 员 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以上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 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以下的,应当 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 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 服务。 《安全生产法》 职业卫生管理机构 及人员 应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 兼职的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职业病防治法》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 职责: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基础管理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四)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 全事故隐患; (五)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 案; (六)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实行 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责任内容和考 核奖惩等事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主要负责人、其他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 (二)职能部门及其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 (三)车间、班组及其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 (四)其他各岗位及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本单位安全生产 实施综合管理,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协助决策机构和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组织制定本 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年度工作计划和管理目标,并组织实施及 考核; (二)参与制定安全生产资金投入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计 划,并组织实施或者监督相关部门落实; 质监局 资质证照 安全生产责任制、 制度、操作规程 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 理职责 《安全生产法》 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安全生产法》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责 《安全生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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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自查 Ⅰ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Ⅱ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Ⅲ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Ⅳ级要素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主要负责人 主要负责人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 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的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 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 《安全生产法》 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国 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评价。 《安全生产法》 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 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 目概算。 《安全生产法》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人、设计单位应当对安全设施设计负责。矿山、金属冶炼建 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应当按照国家有 关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审查部门及其负责审查的人员对审查结果负责。 《安全生产法》 “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 必须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并对安全设施的工程质量负责。 “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 使用前,应当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 和使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单位验收活动和验收结果的监督核查 。” 《安全生产法》 资质证照 营业执照 安全设施“ 三同时”评 价报告 营业执照 安全设施“ 三同时”评 价报告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 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经营范 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 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公司法》 河南省有色行业安全生产隐患自查清单----省工业和信息化委 验收报告 消防验收报 告 建筑总面积大于二千五百平方米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应取得消防验收合 格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 消防法》 《建设 工程消防监督管理 规定》 安全生产管 理机构及人 员设置 安全生产管 理机构及人 员设置 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 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应当有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 生产管理工作。鼓励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安全生产法》 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 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 “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任免, 应当告知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具备与所从事的生 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的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 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 《安全生产法》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关于修改《生产经 营单位安全培训规 定》等11件规章的 决定(总局令63 号) 安全生产 管理机构 及人员 各级安全 生产责任 制 单位主要负 责人 单位主要负 责人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四)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五)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安全生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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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点名称 所属单位 风险等级 工程措施 1.转运站、溜槽安装良好的密封设施 2.安装排风扇、轴流风扇 3.安装监控装置,实现人机分离. 4.安装喷水抑尘设施 专业 管理措施 1..完善管理制度,严格规程操作;定期检查 落实 2.定期查体并将结果告知劳动者,同时建立 监护档案; 3.定期检测现场粉尘浓度并告知劳动者; 综合 培训教育 利用周五学习等形式定期对作业人员进行职 业卫生培训 专业 个体防护 严格佩戴3M专用防尘口罩;定期更换滤棉 日常 应急措施 1.防粉尘现场应急预案 2.应急警示标示等 日常 工程措施 1.安装高压喷水抑尘设施 2.安装粉尘遮挡墙 3.翻车机下部受料槽安装收尘口连接到除尘 器 专业 管理措施 1..完善管理制度,严格规程操作;定期检查 落实 2.定期查体并将结果告知劳动者,同时建立 监护档案; 3.定期检测现场粉尘浓度并告知劳动者; 4.定期对作业人员进行职业卫生培训 综合 培训教育 利用周五学习等形式定期对作业人员进行职 业卫生培训 专业 个体防护 严格佩戴3M专用防尘口罩;定期更换滤棉 日常 应急措施 1.防粉尘现场应急预案 2.应急警示标示等 日常 工程措施 1.设置噪声隔离墙; 2.破碎机基座安装减震设施; 3.安装监控设施,实现人机分离。 专业 管理措施 1..完善管理制度,严格规程操作;定期检查 落实 2.定期查体并将结果告知劳动者,同时建立 监护档案; 3.定期检测现场噪声参数并告知劳动者; 4.定期对作业人员进行职业卫生培训 综合 培训教育 利用周五学习等形式定期对作业人员进行职 业卫生培训 专业 个体防护 严格佩戴3M防噪声耳罩 日常 应急措施 1.过流自动停机; 2.防噪声应急预案; 3.应急警示标示 日常 现场管理类隐患排查治理清单 序号 风险点 排查内容与排查标准 排查类型 1 皮带运输 炼焦系统 低等风险 2 翻车机机 炼焦系统 低等风险 3 破碎机 炼焦系统 低等风险 工程措施 1.室内煤库配煤圆盘给料机安装良好的密封 设施; 2.安装排风扇、轴流风扇等排风设施; 3.安装监控设施,实现人机分离; 4.安装喷水抑尘设施 专业 管理措施 1..完善管理制度,严格规程操作;定期检查 落实 2.定期查体并将结果告知劳动者,同时建立 监护档案; 3.定期检测现场噪声参数并告知劳动者; 4.定期对作业人员进行职业卫生培训 综合 培训教育 利用周五学习等形式定期对作业人员进行职 业卫生培训 专业 个体防护 严格佩戴3M专用防尘口罩;定期更换滤棉 日常 应急措施 1.防粉尘现场应急预案 2.应急警示标示等 日常 工程措施 1.捣固厂房设天窗和侧窗以散发高温 2.生产现场设置移动轴流风机降温 3.设置操作室和值班休息室,室内配有降温 空调. 4..焦炉炉体使用耐火材料,减少散热 5、 拦焦车设置导烟除尘消烟管道 6、 导烟车设置导烟罩、除尘消烟管道 7、 皮带输送设置喷淋消尘装置 8、 加煤设置高压氨水无烟加煤装置 9、 刮板机加水除尘消烟装置 10、 现场设置移动轴流风机通风装置 11、 煤气低压自动报警监控装置 12、 煤气高压自动报警监控装置 12、 煤气管道设置眼睛阀、快切阀、泄爆阀 等安全控制阀门 14、 设置控制室并关好门窗,人机隔离 15、 设备采用基础减震措施 专业 管理措施 1..完善管理制度,严格规程操作 综合 培训教育 利用周五学习等形式定期对作业人员进行职 业卫生培训 专业 个体防护 防护服、防热防砸防护鞋、3M防尘口罩固定 式co报警器、便携式co报警器、空气呼吸器 日常 应急措施 防高温等现场应急预案 应急警示标示等 日常 工程措施 1、厂房设天窗和侧窗以散发高温。 2、现场设置移动轴流风机降温。 3、设置操作室和值班休息室,室内配有降温 空调.。 4、设置隔声减振设施。 5.、设置消声器 6.、工作场所采用的吸声材料、结构及隔声 门窗 专业 管理措施 1..完善设备点检维护,生产操作管理制度, 严格规程操作; 2.定期查体并将结果告知劳动者,同时建立 监护档案; 3.配备冷饮、绿豆、藿香正气水等防暑降温 用品; 4..现场悬挂职业危害告知; 5.定期对作业人员进行职业卫生培训; 综合 培训教育 利用周五学习等形式定期对作业人员进行职 业卫生培训 专业 个体防护 防护服、 耐热防砸防护鞋 防护耳塞(耳罩) 日常 应急措施 防高温等现场应急预案 应急警示标示等 日常 4 室内煤库 炼焦系统 低等风险 5 焦炉 炼焦系统 中等风险 6 发电 炼焦系统 低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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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环 境 设备设 施 序 号 名称 每天/ 岗位级 每天/ 岗位级 (工程技术) 利用粮食取样器进行取样。 (管理措施) 观察原料的码放,选择安全 位置取样,防止原料掉落砸 伤。 (√) (培训教育) 1.新员工经三级教育培训合 格后上岗。2.按照部门培训 计划进行培训。3.按照公司 培训计划进行培训。 (个体防护) 佩戴手套操作 (应急处置) 及时呼救、上报,并拨打急 救电话。 (管理措施) 1.勤俭常查,发现支架开焊 松动、轮不牢固及皮带断丝 、裂纹等及时汇报整改。2. 班前班后会强调安全注意部 位,提高安全意识,注意自 我防护。3.张贴当心机械伤 手警示标识警示提醒。 (√) (培训教育) 作业前对作业人员进行技术 交底,安全教育培训并告知 厂区注意事项。 (应急处置) 每年进行应急演练,发生事 故及时进行应急处理,并拨 打120急救。 (管理措施) 1.定期督促检查粮食输送机 皮带和电机防护罩装置、输 送机轮、支架及电源线路, 发现问题及时反馈整改。 (√) (培训教育) 作业前对作业人员进行技术 交底,安全教育培训并告知 厂区注意事项。 (个体防护) 佩戴防尘口罩、手套作业 (应急处置) 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机械伤害 事故应急演练,发生事故时 根据机械伤害事故现场应急 处置方案处理,立即停机断 电,抢救伤者。 (工程技术) 粮食输送机代替部分人工卸 车。 (管理措施) 每年初按要求与外协人员签 订安全协议。 (培训教育) 作业前对作业人员进行技术 交底,安全教育培训并告知 厂区注意事项。 (个体防护) 佩戴防尘口罩作业、手套作 业 1 作 业 活 动 原 粮 入 库 三级 辅助 车间 1 原料 检验 登高上车卸货及装 卸粮食操作不规范 。 输送机卸粮操作不 当。 危险源或潜在事件 (标准) 管控措施 进行抽样检验时原 料掉落。 利用皮带输送机卸 车时,输送机轮、 支架不牢固倾倒砸 伤。 2 原料 卸车 作业步骤 (检查项 目) 编 号 类 型 名 称 风险 点等 级 责任 单位 现场管理类隐患排查治理清单 日常检查 风险点 排查内容与排查标准 (应急处置) 每年组织应急演练,提高作 业人员应急能力。发生事故 及时进行应急处理,并拨打 120急救。 (工程技术) 1.设备进行静电跨接。2.线 路穿不锈钢套管防护。3.安 装漏电保护装置。 (管理措施) 定期检查,确保设备静电跨 接可靠,线路套管防护到 位,无破皮漏电现象。 (培训教育) 1.员工经三级安全教育培训 合格上岗。2.部门加强粉尘 作业场所个体防护及粉尘爆 炸方面的培训。3.定期参加 公司组织的培训。 (个体防护) 电工检查时佩戴绝缘手套。 (应急处置) 配备灭火器、消防栓。定期 组织消防演练,发生事故时 根据火灾现场处置方案进行 处理。 (工程技术) 设备电机等转动部位安装防 护罩装置,并安装到位。 (管理措施) 1.定期检查,确保设备防护 罩防护到位,强调督促作业 人员按规操作,进行班组考 核。2.定期润滑保养,避免 转动部位摩擦发热产生火花 。 (培训教育) 1.员工经三级安全教育培训 合格上岗。2.部门加强粉尘 作业场所个体防护及粉3.定 期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 (个体防护) 粉碎作业时佩戴防尘口罩。 (应急处置) 发生事故时根据机械伤害事 故现场处置方案进行处理, 及时对伤者进行应急救助, 严重时拨打120急救。 (工程技术) 除尘器设备运行时具有良好 的密闭性能,以防粉尘扩散 。 (√) (管理措施) 1.定期检查设备密闭性,除 尘器工作时,不能打开传动 护罩、灰斗上的检修门及箱 体上的检修门。2.及时清扫 地面、墙体、设备表面的粉 尘,避免粉尘堆积。3.作业 场所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安装 上墙,动火作业严格执行审 批程序。 (√) (培训教育) 1.员工经三级安全教育培训 合格上岗。2.部门加强粉尘 作业场所个体防护及粉尘爆 炸方面的培训。4.定期参加 公司组织的培训。 (个体防护) 粉碎作业时佩戴防尘口罩。 (应急处置) 发生事故时及时救助伤者, 抢救物资,根据火灾、爆炸 现场处置方案进行处置。 2 设 备 设 施 除 尘 机 组 三级 五粮 粉碎 车间 3 线路 4 设备 防护 除尘 器密 封性 5 登高上车卸货及装 卸粮食操作不规范 。 依据《粮食加工、 储运系统粉尘防爆 安全规程》(GB 17440)、《粉尘防 爆安全规程》 (GB15577),粉尘 场所设备需静电跨 接,电源线无破皮 漏电并穿不锈钢套 管防护。 依据《粮食加工、 储运系统粉尘防爆 安全规程》(GB 17440)、《粉尘防 爆安全规程》 (GB15577),设备 转动部位必须安装 防护罩,定期润滑 。 依据《粮食加工、 储运系统粉尘防爆 安全规程》(GB 17440)、《粉尘防 爆安全规程》 (GB15577),除尘 器具有良好的密封 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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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责任状 甲方: (班组)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个人) ,以下简称乙方 为进一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牢牢坚 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红线,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齐抓共管”的安全监管基本框架,有效遏制职业健康、安全环保、安全生产责任 事故发生,结合本项目工程实际,特签订本责任书,以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职责 1、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项目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以身作则,带头遵 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及时纠正违章作业,对本工班(组)作业人员的生产安全 与健康负直接管理责任。 2、带领本工班(组)工人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听 从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指导,制止“三违行为”,保证按正确方法施工;尤其对新工、 青工,更要加强安全教育和实际指导,必要时亲自示范。 3、认真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人身安全得不到 保障的工程任务,有权拒绝施工,必要时可越级向上级领导或安监部门反映。 4、积极开展班组安全生产活动,组织开好每天的班前班后会,具体布置安 全生产,进行安全训诫和必要的岗前安全检查,严格执行自检、互检、交接检及 交接班制度,做好交接班记录。 5、合理安排劳动力,严格控制加班、加点;根据当天的生产任务和每个工 人的思想动态、身体状况,具体布置其生产岗位,对不按时作息的人员要进行教 育,以保证其休息,避免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 6、工作前必须先进入工地,对工地、工具、机电设备的安全情况进行检查, 坚持交接班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将注意事项向本班组作业人员交待清楚; 保证本工班(组)的安全防护设施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对不能解决 的问题,立即报告上级处理。 7、负责支持配备到工班(组)的兼职安全员工作,并发挥他们的作用。 8、自觉接受上级领导、有关方面和安监人员的安全监督检查,对检查中提 出的问题及时认真进行整改,不留隐患。 9、有权拒绝上级的违章指挥。遇有紧急险情,有权立即带领工人撤离现场, 并立即报告工地负责人及时组织排除险情。 10、对发现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犯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不予制止及 发现事故隐患不予及时消除而导致的人身伤亡事故,承担直接领导责任。 11、积极参加抢险救灾活动。发生伤亡事故时要积极抢救伤员,保护现场, 并立即如实上报,组织本班组作业人员协助事故调查和分析工作。协助专职安全 生产监督管理员负责对未遂事故的分析、追查、处理。 二、乙方职责 1、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2、(二)自觉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格按照安 全技术交底施工,自身不违章作业,不违犯劳动纪律,并有责任随时劝阻他人违 章作业。 3、加强安全生产知识学习,不断提高个体和群体保护能力,提高自防、互防、 自控、联控的安全技能,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在 可能情况下保护别人不被伤害;在自己身体状态特别不佳或心情极度不好而有可 能影响到生产安全的情况下,不强行上岗工作。 4、服从管理,爱护和正确使用各种机器、设备、工具和劳动防护用品、用具, 进入施工(生产)作业现场,按规定自觉穿戴并使用好劳动防护用品。 5、了解和熟悉其作业场所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作 业前对使用的机器、设备、工具和作业环境安全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及 时处理或向领导报告。 6、积极参加学习培训,掌握本岗位安全操作技能,提高自身素质和操作水平; 从事特种作业或技术工种的人员还要取得特种作业资格,做到持证上岗、安全生 产。 7、对施工现场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有权建议改进;对违章指挥、强令冒 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 举和控告;有权主动提出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建议。 8、对因违章操作、盲目蛮干、冒险作业或不服管理、不听指挥而造成本人 及他人人身伤害事故和经济损失或其他严重后果的,由其本人承担直接经济和法 律责任。 9、养成良好习惯,经常保持作业环境整洁卫生有序,做到文明生产;积极 参加各种安全生产活动,争当安全生产先进个人。 10、及时报告伤亡事故和险肇事故,协助保护现场,参与事故分析讨论并踊 跃发言;积极参加抢险救灾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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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气 安 全 管 理 规 程 电气安全管理规程 (1986 年 10 月 7 日 机械工业部[86]机生字 76 号文颁发)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电气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发生触电事故,确保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特制 定本规程。 第二条 本规程适用于机械工业企业、事业单位的变配电系统及电气设备、仪器的设计、制造、 安装、试验、使用、维修与管理。 第三条 变配电系统及电气设备的带电作业和高空作业均应按原第一机械工业部《危险作业审 批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四条 企业要在厂长、总工程师领导下,指定有关业务部门主管电气安全工作、保证电气安全。 第五条 一切从事电气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本规程。凡违反本规程而造成事故者,要根据情节 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经济制裁等,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六条 所有从事电气设备安装、运行、试验、维护检修等工作的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凡有视 觉(双目视力校正后在 0.8 以下、色盲)、听觉障碍,高、低血压病,心脏病,癔闲病,神经官能 症,精神分裂症,严重口吃者不能从事电气工作。 第七条 各项电气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必须齐全。变配电所(站室)、电气设备、线路的安装、 验收、运行、检修资料档案应完整准确。 第二章 基本规定 第一节 电气工作人员的培训与考核 第八条 对电气工作人员应定期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各级电工必须达到机械工业部颁发 的各专业电工技术等级标准和相应的安全技术水平,凭操作证操作。严禁无证操作或酒后操作。 第九条 新从事电气工作的工人、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员都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电气安全 技术培训,见习或学徒期满,经考试合格发给操作证后才能操作。新上岗位和变换工种的工人不能 担任主值班或其他电气工作的主操作人。 第十条 供电系统的主管领导、工程技术人员、变配电所(站、室)的负责人、值班长、检修、 试验班组长应按时参加当地业务主管部门的安全培训、考核。 第二节 停送电联系 第十一条 停送电联系应指定专人进行。非指定人员要求停送电时,值班人员有权不予办理。 联系的方法采用工作票、停送电申请单、停送电联系单或电话联系等。停送电联系的时间、内容、 联系人、审批人等项目应在上述停送电凭证内写明。严禁采取约时或其他不安全的方式联系停送电。 第十二条 在办完送电手续后,严禁再在该电气装置或线路上进行任何工作。 第十三条 用电话联系停送电时,值班员应将联系人的要求记入操作记录本,并重述一遍,准 无误后才能操作。双方对话应予录音,录音带至少保存一周。若发生事故时,录音带应保存至事故 结案。 第十四条 执行工作票进行检修、预试工作时,工作负责人应按操作规程规定办理工作许可、 工作延期、工作终结手续。 第十五条 遇有人身触电危险的情况,值班员可不经上经批准先行拉开有关线路或设备的电源 开关,但事后必须立即向上级报告并将详细情况记录在值班日志上。 第十六条 与地区供电部门的停送电联系,按当地供电部分规定执行。 第三节 临时线路的安装使用 第十七条 因工作需要架设临时线路时,应由使用部门填写“临时线路安装申请单”,经动力、 安技部门批准后方可架设。 第十八条 临时线路使用期限一般为 15 天,特殊情况下需延长使用时应办理延期手续,但最长 不得超过 1 个月。 第十九条 电气工作人员校验电气设备使用临时线路,时间不超过一个工作日者可办理临时线 路手续,但在工作完毕后立即由安装人员负责拆除。 第二十条 架设临时线路的一般安全要求: 1.临时线路必须采用绝缘良好的导线,其截面应能满足用电负荷和机械强度的需要。应用电杆 或沿墙用合格瓷瓶固定架设,导线距地面的高度室内应不低于 2.5 米,室外不低于 4.5 米,与道路 交叉跨越时不低于 6 米。 严禁在各种支架、管线或树木上挂线。 2.全部临时线路必须有一个能带负荷拉闸的总开关控制,每一分路应装保护设施。装在户外的 开关、熔断器等电气设备应有防雨设施。 3.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和支架必须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线。 4.临时线路必须放在地面上的部分,应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临时线路与建筑物、树木、设备、 管线间的距离应不小于 JBJ6—80《工厂电力设计规程》规定的数值。潮湿、污秽场所的临时线路 应采取特殊的安全保护措施。 5.严禁在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架设临时线路。 第四节 建筑、安装工程用电 第二十一条 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计划时,应将施工现场用电的技术数据和要求详细说明并绘 出图纸,经动力、安技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安装。一个施工单位或场地只允许使用一个进线电源。 安装完毕应共同检查,合格后才能送电。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指派专人负责电气安全工作。 第二十二条 施工现场严禁架设 1kV 以上的高压线路。 在邻近有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施工时,电气设备和线路的选型、安装应按 GBJ58—83《爆炸和火 灾危险场所电力装置设计规范》和 GBJ232—8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执行。 第二十三条 电气线路的架设应按本章第二十条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起重机的移动式电原线应有可靠的保护措施。移动式、携带式电动工具、设备的 电源线应采用多股铜芯橡套软电缆。并按 GB3783—83《手持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 安全技术规程》执行。 第二十五条 电气设备、照明装置移装或拆除后,不准留有可能带电的线路。如果电线需要保留, 应 将电源切断,同时把线头用绝缘带包扎好。全部工程结束后,应把施工现场的一切电气设施拆除、清 理干净。 第五节 接地、过电压保护与防雷装置 第二十六条 接地装置的设计应按 GBJ65—83《工业与民用电力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和 JBJ6—80《工厂电力设计规程》执行。 第二十七条 电气装置的保护性或功能笥接地装置可以采用共同的或分开的接地。 第二十八条 接地装置的设计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接地电阻值应符合电气装置保护上和功能上的要求,并长期有效。 2.能承受接地故障电流和对地泄漏电流而无危险。 3.有足够的机械强度或有附加的保护,以防外界影响而造成损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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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雷减灾管理办法(2013 年) (2011 年 7 月 21 日中国气象局第 20 号令公布,2013 年 5 月 31 日中国气象局第 24 号 令修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雷电灾害防御工作,规范雷电灾害管理,提高雷电灾害防御能力和水 平,保护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促进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法律、法 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内从事雷电灾害防御 活动的组织和个人,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雷电灾害防御(以下简称防雷减灾),是指防御和减轻雷电灾害的活动,包 括雷电和雷电灾害的研究、监测、预警、风险评估、防护以及雷电灾害的调查、鉴定等。 第三条 防雷减灾工作,实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 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负责组织管理和指导全国防雷减灾工作。 地方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在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负责组织管理本 行政区域内的防雷减灾工作。 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做好本部门和本 单位的防雷减灾工作,并接受同级气象主管机构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防雷减灾的科学技术研究和开发,推广应用防雷科技研究成果, 加强防雷标准化工作,提高防雷技术水平,开展防雷减灾科普宣传,增强全民防雷减灾意识。 第六条 外国组织和个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从事 防雷减灾活动,应当经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会同有关部门批准,并在当地省级气象主管机构 备案,接受当地省级气象主管机构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 监测与预警 第七条 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合理布局、信息共享、有效利用的 原则,规划全国雷电监测网,避免重复建设。 地方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应当组织本行政区域内的雷电监测网建设,以防御雷电灾害。 第八条 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加强雷电灾害预警系统的建设工作,提高雷电灾害预警 和防雷减灾服务能力。 第九条 各级气象主管机构所属气象台站应当根据雷电灾害防御的需要,按照职责开展 雷电监测,并及时向气象主管机构和有关灾害防御、救助部门提供雷电监测信息。 有条件的气象主管机构所属气象台站可以开展雷电预报,并及时向社会发布。 第十条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加强对雷电和雷电灾害的发生机理等基础 理论和防御技术等应用理论的研究,并加强对防雷减灾技术和雷电监测、预警系统的研究和 开发。 第三章 防雷工程 第十一条 各类建(构)筑物、场所和设施安装的雷电防护装置(以下简称防雷装置), 应当符合国家有关防雷标准和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规定的使用要求,并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 位承担设计、施工和检测。 本办法所称防雷装置,是指接闪器、引下线、接地装置、电涌保护器及其连接导体等构 成的,用以防御雷电灾害的设施或者系统。 第十二条 对从事防雷工程专业设计和施工的单位实行资质认定。 本办法所称防雷工程,是指通过勘察设计和安装防雷装置形成的雷电灾害防御工程实 体。 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或者施工资质分为甲、乙、丙三级,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 机构认定。 第十三条 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或者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后, 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或者施工。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气象主 管机构另行制定。 第十四条 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或者施工单位,应当按照相应的资质等级从事防雷工程专 业设计或者施工。禁止无资质或者超出资质许可范围承担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或者施工。 第十五条 防雷装置的设计实行审核制度。 县级以上地方气象主管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防雷装置的设计审核。符合要求的,由 负责审核的气象主管机构出具核准文件;不符合要求的,负责审核的气象主管机构提出整改 要求,退回申请单位修改后重新申请设计审核。未经审核或者未取得核准文件的设计方案, 不得交付施工。 第十六条 防雷工程的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审核同意的设计方案进行施工,并接受当地气 象主管机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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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事故管理制度 编号:AQ-BZH-035-A .1 目的 为规范对事故/事件的报告、调查分析与处理,总结经验,吸取教训,降低或消除对本公 司员工及相关方人员的伤害,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对生产事故/事件的报告、调查和处理。适用于本公司员工及在本公 司区域内工作的承包商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 3 引用标准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 6441-86)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条例》 OHSAS18001:1999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 4 术语和定义 4.1 事故:造成死亡、疾病、伤害、损坏或其它损失的意外情况。 4.2 安全:免除了不可接受的损害风险的状态。 4.3 事件:导致或可能导致事故的情况。 5 职责 5.1 总经理为本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重大及以上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5.2 行政部负责组织制定、修订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事故/事件的调 查分析工作;负责收集事故相关资料,并根据事故调查规程的规定分析认定已发生事故/ 事件的性质和责任,提出处理意见;负责向上级有关部门上报有关事故/事件的信息。 5.3 事故部门、安全主任参与事故/事件调查分析工作。 5.4 保安参与事故现场的警戒工作。 5.5 各部门及员工职责: 5.5.1 负责事故/事件发生后现场的处理,包括人员救护与系统恢复。 5.5.2 负责如实向调查组提供事故/事件的原始材料和调查组索要的全部资料。 5.5.3 协助相关事故/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5.5.4 负责组织对本单位有主要关联事故/事件调查分析工作。 5.5.5 负责向本公司行政部上报本部门相关的人身、设备事故/事件报告。 5.6 行政部负责建立、完善事故台帐; 5.7 安全主任负责事故的统计和分析。 5.8 每个员工对发生事故应及时报告和参与事故处理,并配合事故调查工作。 6 事故分类和分级 2 6.1 事故分类 6.1.1 火灾事故:在生产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引起的火灾,并造成人员伤亡或物资财产 损失的事故。 6.1.2 爆炸事故:在生产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引起的爆炸,并造成人员伤亡或物资财产 损失的事故。 6.1.3 设备事故:由于设计、制造、安装、施工、使用、检维修、管理等原因造成机械、 动力、电讯、仪器(表)、容器、运输设备、管道等设备及建(构)筑物等损坏、造成损失 或影响生产的事故。 6.1.4 生产事故:由于指挥错误,或者违反工艺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造成停、减产,以 及跑料、串料的事故。 6.1.5 交通事故:车辆、船舶在行驶航运中,由于违反交通、航运规则,或因机械设备故 障造成车辆、船舶损坏、物资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的事故。 6.1.6 人身事故:工作时间在生产岗位劳动过程中,除上述五类事故外,发生的与工作有 关的人身伤亡或急性中毒事故。 6.1.7 职业病危害事故:指导致职业病发生的事故。 6.2 事故分级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条例》(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 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 30 人以上死亡,或者 100 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 毒,下同),或者 1 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 10 人以上 30 人以下死亡,或者 50 人以上 100 人以下重伤, 或者 5000 万元以上 1 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 3 人以上 10 人以下死亡,或者 10 人以上 50 人以下重伤,或 者 1000 万元以上 5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 3 人以下死亡,或者 10 人以下重伤,或者 1000 万元以下直 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7 事故报告 7.1 事故发生后,事故当事人或发现人应立即报告部门主管、行政部和安全主任。或由部 门主管报告行政部和安全主任。对有人身伤亡的交通、火灾、爆炸事故和中毒事故,应 立即拔打 110、120、119 电话报警和请求救援。 7.2 行政部、安全主任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 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向总经理汇报。总经理根据事故情况及时向坪地街道安监 办等相关政府机构报告。 7.3 事故所在部门主管参与事故调查,并填写《事故报告处理表》报行政部,经安全主任 审批后,由事故所在单位主管对事故有关人员进行处理,并对事故防范措施的实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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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2015 年) (2012 年 1 月 30 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45 号公布,2015 年 5 月 27 日国家安全监管 总局令第 79 号修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规范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 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建设项目以及 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工建设项目(包括危险化学品长输管道建设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 目),其安全管理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危险化学品的勘探、开采及其辅助的储存,原油和天然气勘探、开采及其辅助的储存、 海上输送,城镇燃气的输送及储存等建设项目,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建设项目安全审查,是指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安全设施的设计 审查。建设项目的安全审查由建设单位申请,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根据本办法分级负责实 施。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负责依法组织实施。 建设项目未经安全审查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的,不得开工建设或者投入生产(使用)。 第四条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指导、监督全国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和建设项目安全 设施竣工验收的实施工作,并负责实施下列建设项目的安全审查: (一)国务院审批(核准、备案)的; (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部门)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的监督管理 工作,确定并公布本部门和本行政区域内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 下简称市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的前款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范围,并报国家安全生 产监督管理总局备案。 第五条 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由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安全审查: (一)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 (二)生产剧毒化学品的; (三)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确定的本办法第四条第一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建设项 目。 第六条 负责实施建设项目安全审查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将其 负责实施的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工作,委托下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委托实施安全 审查的,审查结果由委托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建设项目 和生产剧毒化学品的建设项目,不得委托实施安全审查。 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委托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安全审 查: (一)涉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 (二)涉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中的有毒气体、液化 气体、易燃液体、爆炸品,且构成重大危险源的。 接受委托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不得将其受托的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工作再委托其他 单位实施。 第七条 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和安全评价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并对 其工作成果负责。 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或者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建设项 目,应当由具有石油化工医药行业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 第二章 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 第八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阶段,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 构对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评价。 安全评价机构应当根据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对建设 项目进行安全评价,出具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安全评价报告应当符合《危险化学品建设 项目安全评价细则》的要求。 第九条 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由甲级安全评价机构进行安全评价: (一)国务院及其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 (二)生产剧毒化学品的; (三)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 (四)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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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2011 年)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已经 2011 年 7 月 22 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 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 2011 年 12 月 1 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 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 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和经营的单位(以下统称危险化学品单位) 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辨识、评估、登记建档、备案、核销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城镇燃气、用于国防科研生产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以及港区内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 源的安全监督管理,不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以下简称重大危险源),是指按照《危险化 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标准辨识确定,生产、储存、使用或者搬运危险化学品 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第四条危险化学品单位是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对本单 位的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并保证重大危险源安全生产所必需的安全投入。 第五条 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督管理实行属地监管与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本规定,对 本辖区内的重大危险源实施安全监督管理。 第六条 国家鼓励危险化学品单位采用有利于提高重大危险源安全保障水平的先进适用 的工艺、技术、设备以及自动控制系统,推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管的 信息化建设。 第二章 辨识与评估 第七条 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对本单位的危 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和使用装置、设施或者场所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并记录辨识过 程与结果。 第八条 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估并确定重大危险源等级。危险 化学品单位可以组织本单位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技术人员或者聘请有关专家进行安全评估, 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进行安全评估。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危险化学品单位需要进行安全评价的,重大危险源安全评 估可以与本单位的安全评价一起进行,以安全评价报告代替安全评估报告,也可以单独进行 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 重大危险源根据其危险程度,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一级为最高级别。重大危 险源分级方法由本规定附件 1 列示。 第九条 重大危险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按照 有关标准的规定采用定量风险评价方法进行安全评估,确定个人和社会风险值: (一)构成一级或者二级重大危险源,且毒性气体实际存在(在线)量与其在《危险化 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中规定的临界量比值之和大于或等于 1 的; (二)构成一级重大危险源,且爆炸品或液化易燃气体实际存在(在线)量与其在《危 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中规定的临界量比值之和大于或等于 1 的。 第十条 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应当客观公正、数据准确、内容完整、结论明确、措 施可行,并包括下列内容: (一)评估的主要依据; (二)重大危险源的基本情况; (三)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及危害程度; (四)个人风险和社会风险值(仅适用定量风险评价方法); (五)可能受事故影响的周边场所、人员情况; (六)重大危险源辨识、分级的符合性分析; (七)安全管理措施、安全技术和监控措施; (八)事故应急措施; (九)评估结论与建议。 危险化学品单位以安全评价报告代替安全评估报告的,其安全评价报告中有关重大危险 源的内容应当符合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要求。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对重大危险源重新进行辨识、安全 评估及分级: (一)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已满三年的; (二)构成重大危险源的装置、设施或者场所进行新建、改建、扩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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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管理与 5S 5S 来自日文 整理 (SEIRI) ……Organisation 整顿 (SEITON) ……Neatness 清扫 (SEISO) ……Cleaning 清洁 (SEIKETSU) ……Standardisation 修养 (SHITSUKE) ……Discipline and Training 因为五个单词在日文发音的第一个字母都是"S",所以统称为"5S"。5S 活动 不仅能够改善生产环境,还能提高生产效率、产品品质、员工士气……牵一而动 百,是其他管理活动有效展开的基石之一。 未推行 5S 的工厂,对其各个岗位只是稍瞥一眼,就感觉比较脏,地板上黏 着垃圾、油渍、铁屑等,已成黑黑的一层;零件、纸箱胡乱搁在地板上,人员、 车辆在拥挤狭窄的过道上穿插而行…… 即使工厂的设备是世界上最先进的,如不对其管理,也不知道自己要用的工 装夹具到底摆放在哪里。俗话说:"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到了最后,所谓最先 进的设备也加入不良机械的行列,等待维修或报废。 员工在这样的工厂里,当然是越干越没劲,要么过一天算一天,要么另栖他 枝。 这样的工厂我们认为它只会生产问题和制造麻烦,对人类社会没有任何积极 的意义。 对于这样的工厂,引进很多尖端优秀的管理方法也不见得会有什么显著效 果,还是从简单实用的 5S 开始吧! 我们先从 5S 的含义理解着手: 整 理 含义:将必需物品与非必需品区分开,在岗位上不要放置必需以外的物品。 对每件物品都要看看是必要的吗?非这样放置不可吗? 要区分对待马上要用的、暂时不用的、长期不用的; 即便是必需品,也要适量;将必需品的数量要降低到最低程度; 在哪儿都可有可无的物品,不管是谁买的,有多昂贵,也应坚决处理掉,决 不手软! 非必需品:在这个地方不需要的东西在别的地方或许有用,并不是"完全无 用"的意思,应寻找它合适的位置。 当场地不够时,不要先考虑增加场所,要整理现有的场地,你会发现竟然还 很宽绰! 整 顿 含义:将必需物品放于任何人都能立即取到的状态。整顿其实也是研究提高 效率方面的科学。它研究怎样才可以立即取得物品,以及如何能立即放回原位。 任意决定物品的存放并不会让你的工作速度加快,它会让你的寻找时间加倍;你 必须思考分析怎样拿取物品更快,并让大家都能理解这套系统,遵照执行。 将寻找的时间减少为零 有异常(如丢失、损坏)能马上发现 其他人员也能明白要求和做法;(既其它人员也能迅速找到物品并能放回原 处) 不同的人去做,结果是一样的(已经标准化)。 清 扫 含义:将岗位变得无垃圾、无灰尘,干净整洁;设备保养得锃亮完好;创造 一个一尘不染的环境。公司所有人员(含董事长)都应一起来执行这个工作; 最好能分配每个人应负责清洁的区域。分配区域时必须绝对清楚地划清界 限,不能留下没有人负责的区域(即死角)。 对自己的责任区域都不肯去认真完成的员工,不要让他担当更重要的工作。 到处都干净整洁,客户感动,员工心情舒畅; 在整洁明亮的环境里,任何异常--包括一颗螺丝掉在地上都可马上发现。 设备异常在保养中就能发现和得到解决,不会在使用中"罢工"。 清 洁 含义:将整理、整顿、清扫进行到底,并成为一种制度和习惯。要成为一种 制度和习惯,必须充分利用创意改善和全面标准化,从而获得坚持和制度化的条 件,从而提高工作效率。成为一种制度和习惯。 实施了就不能半途而废,否则又回到原来的混乱状态; 领导的言传身教、制度监督非常重要; 一时养成的坏习惯,要花十倍的时间去改正。 修 养 含义:对于规定了的事情,大家都按要求去执行。公司应向每一位员工灌输 遵守规章制度、工作纪律的意识;此外强调创造一个良好风气的工作场所,绝大 多数员工对以上要求会付诸实践的话,个别员工和新人就会抛弃坏的习惯,转而 向好的方面发展。此过程有助于人们养成制定和遵守规章制度的习惯。 基本过程:学习公司的规章制度 理解规章制度 努力遵守规章制度 成为他人 的傍样具备了成功的修养 学好三年,学坏一日。违反规章制度是非常容易的,稍一放松就可能违反; 领导者的热情帮助与被领导者的努力自律是非常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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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生产工艺管理制度 1、目的:加强产品在生产过程中的工艺管理,使用正确合理的工艺文件来指导 生 产是科学管理生产、保证产品质量、合理利用各种资源、提高工作效率的根本保障。 特此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公司内所有产品所涉及到的生产工艺的管理。 3、工艺编制、审订责任人:由技术部部长担任。 4、职责: 4.1、技术部门:工艺技术文件的编制、审核及发布,监督工艺文件的实施。 4.2、生产部门:工艺文件在生产过程中的贯彻执行,并及时反馈在执行过程中的实 用性信息。 5、内容: 5.1、产品设计时对工艺性要求的管理 5.1.1、零件的结构形状应合理便于加工,装配时应满足工业化要求。 5.1.2、零件的精度及技术要求应符合产品功能要求,且经济合理。 5.1.3、零件在设计时应考虑到便于在加工时基准的选择。 5.1.4、材料的选择应合适、经济。 5.1.5、产品的装配、拆卸应方便,具有维修方便的特点。 5.1.6、零件在设计时应考虑到能利用现有设备、检测工具等方面的条件。 5.1.7、质量特性应能便于测量和判别。 5.1.8、产品的结构和零件应尽量通用化、系列化、标准化。 5.2、产品技术标准管理 5.2.1、产品标准的制定和修订 5.2.1.1、制定产品标准要做到符合实际、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可靠。 5.2.1.2、对同类产品,要进行规格优选和合理分档,形成标准条例。 5.2.1.3、要尽量采用国际上通用标准和国外的先进标准。 5.1.2.4、内控标准要优于采用的国际标准或国内标准。 5.1.2.5、产品标准每隔 2-3 年审核一次,并根据市场情况作适当修订。 5.2.1.6、对产品质量有直接影响的物资及公司内部中间产品,都有必要制订质量检 验标准。 5.2.2、标准的分级、审批和颁布 5.2.2.1、标准分国际标准、国家标准、部颁标准、企业标准和协议产品标准,制订 时一律以国家标准为准,其它标准不得与其相抵触,并且要满足用户要求。 5.2.2.2、公司所采用的企业内控标准由技术部负责起草,经分管工艺副总审核后, 送总经理批准颂布实施。 5.2.2.3、企业内控标准的修改由技术部负责,修改前必须对市场需求有充分的了解, 修改后经分管工艺副总经理审核,再送总经理批准颁布实施,同时废险旧 标准。 5.2.3、标准的贯彻 5.2.3.1、标准一经发布,各部门必须严格贯彻执行,任何部门不得擅自修改或降低 标准,因此而导致的质量事故将按质量管理中有关条款执行。 5.2.3.2、公司的检测、验收活动,都必须按标准进行,符合标准的物资或产品由检 验部门填发合格证,不符合标准的(物资不准入库)产品不能出厂。 5.3、工艺技术管理 5.3.1、凡经技术部门和分管副总经理批准下发的工艺技术文件是公司的技术规范, 相关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发现有不切实际处或对文件中有关条 款持有不同见解,应以书面形式向技术部提出,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随意 更改,因此而引发的质量事故将按质量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5.3.2、工艺技术文件的编制程序:制订新流程、新工艺,由技术部门负责进行广泛 收集资料,再制订小试方案,从小试中总结经验并提出初稿,然后组织有关技 术人员加以讨论,根据讨论结果制定实验方案,从试验中总结结果并制订出修 订版,再组织相关技术和生产人员加以讨论,将讨论结果提交分管生产副总经 理审批后试行。 5.3.3、工艺技术文件的修订程序:技术部工艺员平时应深入生产现场,收集一线人 员提出的建议,并在实际生产中进验证。工艺制定人员若认为必须修改工艺技 术文件,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技术部,技术部部长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和相关的操 作人员进行分析,经分析认为确需修改时,报请分管副总经理批准,未批准前, 必须按原工艺执行 5.3.4、生产过程中严格依照工艺技术条件执行,凡违反工艺纪律造成损失者,按质 量管理文件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5.3.5、把握质量关,真正做到不合格的物料不准流入下道工序,不合格的产品不准 出厂,牢固树立下道工序是用户,一切为用户服务的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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焊接技术综合分析研究 1 前言 众所周知,船舶焊接技术是船舶工业的主要关键工艺技术之 一。目前世界各主要造船企业在 20 世纪 90 年代中期已普遍完成 了一轮现代化改造。同时在此基础上又陆续启动了新一轮现代化 改造计划,投资目标很显然集中于高新技术,投资力度进一步加 大,大量采用全新的造船焊接工艺流程,高度柔性的自动化焊接 生产系统和先进的焊接机器人技术。这样做的结果,有力地保证 了这些造船强国在国际竞争中具有独特的技术优势。 进入二十一世纪,面对新的挑战和机遇,来对我国船舶焊接 技术进行综合分析研究是极有现实性和针对性。从而来激励我们 去做好当前必须做的各项工作,大力推进高效焊接技术,加快焊 接技术改造步伐,努力将相对资源优势转化为科技竞争优势,促 进船舶产业进步和产业升级。否则,我们将不但难以实现船舶工 业振兴的宏伟发展计划,甚至会出现我国现有的国际市场份额都 难以维持的严峻局面。 2 船舶焊接技术现状 受 70 年代中期和 80 年代中期二次严重造船危机打击世界造 船业总局面发生了重要变化。日本、韩国、中国(包括台湾省) 造船业迅速发展起来,使世界造船中心由欧洲转向东亚,东亚地 区的造船量占世界造船总量的 78%(以总吨计),在东亚地区造 船诸国中又形成了日本、韩国、中国大连、上海的世界造船“金 三角”地区。 在此狭小的“金三角”地区聚集着众多的世界一流的造船企 业、研究开发中心及其船舶配套设备厂,其造船量占世界造船量 的 70%以上,有“世界造船基地”之称。 中国的造船能力和市场份额有明显增长,并将成为世界造船 格局演变的重要推动力量。我国造船业的规模据国家统计局统 计,1999 年年销售额超过 500 万人民币的修造船企业有 461 家, 职工达 29.6 万人,销售总额达 345.95 亿元人民币。其中海船造 修厂有 72 家,职工 12.4 万人,销售额达到 201.51 亿元。 当前我国至少有 30 家船厂在建造出口钢质海船,其中中国 船舶工业集团公司 9 家,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 4 家,其他 17 家。 自 90 年代后半期起,我国造船业发展的一个重要特点是: 地方的和中外合资的或外方独资的造船企业发展迅猛,并形成了 与中国船舶工业、中国船舶重工两大集团公司“三分天下”的格 局。 我国的造船能力目前约为 500 万载重吨,占世界的 5~6%, 预计 2005 年可达 800 万载重吨或更高水平,占世界的 12~15%。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造船业在技术水平、船舶类型、建造 质量及建造周期等方面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具备了一定的国际竞 争力。而船舶焊接技术的长足进步又起了功不抹的突出贡献,取 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 ⑴造船生产中应用的高效焊接工艺方法,从 70 年代末期的 3~5 种发展到现在的 35 种,基本满足了建造出口船舶,海洋石 油平台以及各类非船舶产品的需要。 ⑵焊接高效化率大幅度提高,焊接机械化、自动化率自 90 年代以后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如图 1 所示。 图 1 焊接高效化率、焊接机械化、自动化率增长图 ⑶船厂的焊接设备构成逐渐趋向合理,旋转式直流弧焊机已 从 1983 年的 56.45%下降到 2001 年的 6.5%,最终将全部淘汰, 代之而用的是整流弧焊机、CO2 气体保护焊机、交流焊机、埋弧 焊机以及船用机械化自动化平角焊机、垂直气电焊机等。 由于采用高效节能焊接电源可每年节约电能如表 1 所示。 表 1 船厂系统采用焊接设备更新后概算的节约电能(万千 高效化率 28 28.9 31.32 33.13 35.25 38.35 41.89 47.66 50.52 53.1 60.52 65.03 50.25 59.46 60.84 62.05 65.64 72.35 74 73.35 72.16 76.880.98 68.56 0 10 20 30 40 50 60 70 80 90 100 1990 1991 1992 1993 1994 1995 1996 1997 1998 1999 2000 2001 机械化自动化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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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安全责任制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党委(党组)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 进 一步加强我局网络安全工作,明确和落实我局各科室及应急指挥中心网络安全责任,保证局 机关信息 化健康持续发展,制订本实施方案。 第二条、网络安全工作关系到全区的安全稳定和广大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局日常工 作和 管理各项工作的稳定运行,关系到局信息化建设健康、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 各科室 应全面提高对网络安全的重要性认识和安全防范意识,按照国家、省市和区委区政府对网络 安全工作 的总体要求,以及当前网络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把网络安全工作作为日常工作的重要 内容。 第三条、责任划分 (一)局长是网络安全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对局机关网络安全工作负总领导责任,同时负有 组织、 管理、监督、检查、奖惩的权力和责任。 (二)局分管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的副局长是局网络安全工作的直接负责人,对局网络安 全工 作有直接领导责任。其他分管领导对其管辖部分和分管工作的网络安全负有领导责任。 (三)局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局人事保障网络安全工作的开展。指挥科是局网络安全工作的 职能 部门,负责网络安全工作技术方案的制订、修改与执行,负责网络安全事件的处置与整改, 同时对局 网络安全工作负指导与监管责任。其他部门应当提高认识、全力配合做好全局的网络安全工 作。 (四)局全体干部职工在日常工作期间,因不遵守相关规定,造成网络安全事故的,由其本 人负 全部责任。 第四条、责任人处理方式 违反本规定的责任人,按照相关规定,由局办公室根据安全事件责任安全事故情节轻重,给 予当 事人从批评教育、书面检查、通报批评、一般处理、严肃处理、报警处理等相关处理;构成 违法犯罪 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条、责任追究范围 1、责任主体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应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或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一) 发生一般或较大安全事件,未按要求上报的; (二) 未按规定落实相关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及技术规范,且未导致安全事件发生的; (三) 发生重大安全事件后,对调查工作配合不力的。 2、责任主体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应当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或通报批评: (一) 发生重大安全事件,未按要求上报的; (二) 未按规定落实相关网络安全管理制度技术规范,导致一般或较大安全事件发生的; (三) 发生重大或特别重大安全事件,且发生安全事件后处理及时,未对医院财产或声誉造 成影 响的; (四) 经过批评教育或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后,仍不按规定落实相关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及技术 规范 的; (五) 发生特别重大安全事件后,对调查工作配合不力的。 3、责任主体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应当予以通报批评或一般处理: (一) 发生特别重大安全事件,未按要求上报的; (二) 发生重大或特别重大安全事件,且发生安全事件后处理不及时,给单位财产或声誉带 来一 定影响的; (三) 发生特别重大安全事件后,对调查工作不配合的。 4、责任主体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应当予严肃处理,情况十分严重者应报警处理: (一) 发生重大或特别重大安全事件造成后果严重并刻意隐瞒或谎报,造成恶劣影响的; (二) 未按规定落实相关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及技术规范导致发生重大或特别重大安全事件, 且发 生安全事件后处理不及时,给单位财产或声誉带来恶劣影响的; (三) 发生安全事件后销毁证据、弄虚作假的。 对应追究责任主体责任而敷衍结案、弄虚作假的,应当对责任追究主体通报批评。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追究责任主体的责任: (一) 因不可抗力导致发生的网络安全事故; (二) 有充分证据证明完全落实了相关安全要求,由未知原因导致网络安全事故发生的。 第六条、责任追究决定 (一) 对责任主体作出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时,由局网络安全工作领导 小组 直接决定。 (二) 对责任主体作出一般处理、严肃处理时,由责任主体所在科室或上级部门网络安全工 作领 导小组安全办公室、人事、主管部门共同作出决定,并报网络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审批通过后 执行。 附则 本制度解释权归我局网络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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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学校校园网络舆情监控应急处置预 案(完整版) 目录 2023 学校校园网络舆情监控应急处置预案(完整版)... 1 一、工作原则..................................... 2 (一)准确把握、快速反应....................... 2 (二)加强引导、注重效果....................... 2 (三)讲究方法、提高效能....................... 2 (四)严格制度、明确职责....................... 3 二、组织机构..................................... 3 (一)成立学校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3 (二)岗位职责................................. 3 三、工作方法..................................... 3 四、应对机制..................................... 4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加 强和改进全校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牢牢 掌握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切实保障师生员工 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国家相关法规, 结合我校中小学实际,制定本防控预案。 一、工作原则 (一)准确把握、快速反应 网络舆情事件发生后,力争在第一时间发布准确、权威 信息,稳定公众情绪,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少公众猜测和新 闻媒体的不准确报道,掌握新闻舆论的主动权。 (二)加强引导、注重效果 提高正确引导舆论的意识和工作水平,使突发事件的新 闻发布有利于学校工作大局,有利于维护全体师生的切身利 益,有利于社会稳定和人心安定,有利于事件的妥善处置。 (三)讲究方法、提高效能 坚持网络舆情突发事件处置与新闻发布同时布置、同时 落实,新闻发布依托主流强势媒体、积极引导和应用好外来 媒体,处置舆情突发事件的各行政部门密切配合新闻发布工 作等行之有效的做法,确保以最短的时间、最快的速度,发 布最新消息,正确引导舆论。 第 2 页共 6 页 (四)严格制度、明确职责 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加强组织协调和归口管理,健全制 度,明确责任,严明纪律,严格奖惩。 二、组织机构 (一)成立学校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XXX 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 中小学师生意识形态风险防控日常工作。 (二)岗位职责 研究、制定中小学师生意识形态风险防控预案。统筹推 进师生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各项工作,包括预警监测、分析研 判和风险排查,以及调查处理、应急处置和舆情处置等,及 时向上级党委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 意见,切实做好学校意识形态工作。 三、工作方法 1.加大学校网站建设力度,增强校园网的吸引力和感 染力。配合上级部门做好网上正面宣传,唱响主旋律,打好 第 3 页共 6 页 主动仗。 2. 加强对校内网络信息内容管理,对各部门采写的信 息,在部门负责人审核通过后,由各单位网络信息员通过学 校网络信息处理平台报送,党总支进行文字审核,对涉密信 息和重大信息还须同时报校保密办、党办、校办审核。 3. 围绕网上热点问题,在师生访问频繁、关注度高的 新闻网站、门户网站以及互动类网站等,撰写正面评论文章; 对涉及本校工作的网上不实言论,适时以论坛贴文的形式主 动进行引导,消除负面影响。 4. 围绕学校改革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以及重大突发 事件,在校园网上主动导贴,积极跟贴,适时结贴。及时发 布正面观点,做好正面引导工作。 5. 针对别有用心的造谣、歪曲和攻击,开展理直气壮 的舆论斗争,发表即时性评论,及时跟贴,批驳反面声音, 澄清事实,抵御负面言论的渗透和传播。 四、应对机制 一旦发生网络舆情突发事件,学校应根据网络舆情的发 生发展启动应急预案,决定各相关部门介入突发事件的处置。 审定网络舆情应对方案,决定新闻发布的口径、原则和内容, 确定负责新闻发布、审定新闻发布稿和接受记者采访的领导 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对网络舆情处置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 第 4 页共 6 页 新问题及时进行会商,提出解决方案及处置措施,确定相关 部门进行处置。遵纪依法对当事人、责任人提出处理和责任 追究意见建议,并按有关程序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具体应对 机制如下: 1. 建立网络舆情监控信息员机制。应确定政治素质好、 责任心强、反映机敏、熟悉网络的几名教师担任网络舆情监 控信息员,对涉及我校的网络舆情实行监控和引导,特殊时 期安排专人 24 小时监控,加强网上舆情监测和应对。重点 加强对学生、家长关心、群众关注的重点论坛的实时监控, 及时了解社情民意,监测舆情发展动向。 2. 建立快速报告机制。舆情监控信息员发现有关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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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驱导式现场排程与管理系统 在目前市场竞争愈趋多种少量、客户订单多变、而订单出货时间(从投料到出货)与交期准时要求 等愈趋严苛的压力下,工厂无不卯尽全力的追求最短的出货时间、最准的交期、以及最低的在制 品存货等,以赢得订单,但在这同时却又要兼顾获利能力。因此,努力改善或寻找可行的工厂管 理技术或方法,是每一工厂刻不容缓的工作重点。而在工厂管理的所有部门或功能中,最直接被 冲击到的就是现场排程与管理工作,而现场排程与管理的好坏亦是反应工厂应变能力或竞争力的 关键。换言之,当市场竞争愈趋激烈时,现场排程与管理工作不但会愈趋复杂,而且愈是工厂成 败的重心,如何有效的因应与赢得市场的需求,是工厂管理者责无旁贷且必须全力以赴的使命。 限制驱导式现场排程与管理系统(Drum-Buffer-Rope,DBR) 是由高瑞博士 (Dr. Eliyahu M. Goldratt) 于 1986 年所提出的现场排程与管理技术,这是一套建立在限制管理(Theory Of Constraints,TOC)的管理哲学上的生产管理方法。这套方法提供了提纲挈领的现场排程与管理思 维理念,不但可应对上述之需求而且可导引工厂体质之持续改善(Continuous Improvement),因 此被学者专家视为是一套能满足现在与未来市场多种少量且多变之竞争环境的工厂管理体制。 例如美国福特汽车电子部的周期时间从原有的 10 天降为 16 小时(2 shifts);又如 Bal Seal 公司 在导入这套管理方法不到 30 天,其周期时间从 6 周降为 8 天,交期达标率从 80-85%提升至 97%, 而在制品存货则减少了 50%以上等。这类厂商的现身报导近年来一再的出现,例如美国 APICS 每 年所举办的限制管理研讨会等,其改善的主要共同特征都是周期时间显著的降低、交期不再延误、 存货降至历史新低、获利明显的提升、而成效都是在短短的三至十二个月即可呈现。而最不可思 议的是这套管理理念并不需要巨额的投资,亦不需要大动干戈的改变现有工厂的布置或流程,所 要改变的只是管理工厂的思维而已,因此是一套值得一探究竟的制造管理方法! 限制驱导式现场排程与管理系统是一套架构在限制理论基础上而用来解生产制造问题的管理系 统,首先将这套系统的一些基本术语、观念与方法作一整理与说明。 1. 限制 限制理论的基本原理是任何组织的绩效会受制于其限制,而所谓的限制是指任何会阻碍组织达到 更高绩效的事情。由于任何真实系统之绩效(和目标有关)受制(limitted)于其限制(Constraints)。 换言之,工厂亦存在有限制(最弱的环)而导致产出绩效无法发挥,否则工厂的产出将会是无限大。 因此所谓限制的定义为任何阻碍工厂达到更高绩效的事情。阻碍工厂的限制分为政策限制及实体 限制两类。政策限制是属于看不见的障碍,例如绩效指针、组织文化、制度或管理者思维等;而 实体限制则是看得到的瓶颈,可分为市场、产能或原料之不足等三种,如图 4-1 所示。就限制驱 导式排程之技术而言,是架构在实体限制而发展出来的,至于政策限制则是这套技术导入工厂的 障碍或管理层面的冲突问题。 所谓限制驱导式现场排程与管理系统,是要以限制的需求来驱动与管理整个系统运作的节奏。换 言之,是一切决策(例如资源分配等)要以系统限制的需求为优先考虑,而系统其余的非限制则要 配合限制的决策。因此在应用限制驱导式现场排程与管理系统时,首先要建立的观念即为实体限 制之观念。 2. 实体限制 工厂的实体限制有材料、资源或市场等三种。如果工厂由于某一或某些材料的不足或无法取得, 而影响了产出的绩效,则该材料称为材料受限资源。如果工厂产出的无法发挥,是由于某一或某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06 KB 时间:2026-04-05 价格:¥2.00
利率期权 【学习目标】通过本章的学习要掌握利率期权的基本含义,利率期权市场的基本情况, 主要的利率期权,包括利率期货期权,场外市场期权,以及内嵌在债务工具中期权。还要掌 握为利率期权定价的解析工具。期权调整差额(Option Adjusted Spread, OAS)的含义。要理解 利率期权定价的核心——布莱克模型。 第一节 利率期权市场 我们可以将利率期权分成三类:交易所交易的,场外市场交易的和内嵌在金融工具里 的利率期权。 一、交易所交易的利率期权 交易所交易的利率期权主要是指利率期货期权,此外还有一些债券期权,在第 13 章, 我们讨论了期货期权定价的一般情况,在这一章,我们将通过利率期货期权更加深入地讨论 这一问题。 主 要 利 率 期 货 期 权 是 在 CBT(Chicago Board of Trade),CMT(Chicago Mercantile Exchange)和 LIFFE(London International Financial Futures Exchange)交易的。 二、场外市场交易的利率期权 场外市场上的利率期权不像内嵌在其他金融工具中的利率期权,它是单独直接交易的, 它也是利率期权发展和创新的根源。因为场外交易市场几乎完全是私下进行的,所以没有关 于市场规模和交易活动的完整、精确的统计数据。不过,我们有可能确定其市场规模的下限, 因为我们可以利用有两个数据来源,一个是国际互换和衍生工具协会(International Swaps and Derivatives Association,ISDA),ISDA 会定期调查其成员的交易规模和营业资产;还有 一个是美国货币审计办公室(Office of the Comptroller),它要求商业银行提交衍生产品交易 的报告。 在场外交易市场上,名义本金的概念是很关键的。名义本金可以通过与期货和期货期 权市场的类比来理解。举个例子,一份欧元期货合约(或一份欧元期货期权合约)的本金是 $1,000,000,不过这一百万美元并不是合约中实际的投资或风险暴露头寸,这一百万美元类 似于 OTC 上的名义本金。名义本金是用来计算利息额的本金数量,它既不是实际的风险暴 露,也不进行实际的支付,只是计算利息流的基础。 根据 ISDA 的报告,到 1997 年,场外市场上交易的利率期权的名义本金已超过 5 万亿 美元,在过去 10 年每年以接近 35%的速度增长。ISDA 的数据在一定程度上低估了场外市 场的发展,因为它只包括 101 个会员的数据,不过仅此数据就表明场外市场的发展远远超过 了交易所市场的发展。 而货币控制办公室(OCC)的报告显示,475 家商业银行和信托公司在交易所和场外 市场上均有大量的衍生证券头寸,它们的报告没有将利率期权和其他衍生工具区分开来,但 可以断言银行的期权头寸主要是利率期权头寸。1997 年,这些银行持有的交易所期权头寸 为 1.363 万亿美元,场外市场期权头寸为 4.598 万亿美元,两者都是用名义本金来衡量的。 货币控制办公室(OCC)的报告还显示,场外市场交易的期权和交易所交易的期权的比例约 为 3 比 1。 这些数据和 ISDA 报告的数据不是独立的,每份期权合约都有买方和卖方,因此可能 银行的一些期权头寸在 ISDA 的调查中已经包括了,而且一些银行的衍生证券部也是 ISDA 的会员,这些银行的期权头寸就可能被计算两次,这说明统计场外市场交易的利率期权是很 困难的。不过,至少有一点是清楚的,利率期权的市场规模巨大,名义本金的头寸以万亿计。 三、内嵌的利率期权 除了在交易所和场外市场直接交易的利率期权,有大量的利率期权是内嵌在其他证券 之中的。这些利率期权一般是内嵌在可赎回的公司息票债券和抵押债务中。 在美国,长期公司债券一般是息票债券,而且是可赎回的。赎回条款允许发行公司在 特定的时间以特定的价格从投资者手中买回债券,即发行公司拥有一个内嵌在债券合约中的 期权。这个赎回条款在本质上是一个利率期权,因为赎回条款的价值依赖于债券的价值,而 债券的价值依赖于利率。几年前发行的美国国库券也有赎回条款,但现在没有了。广泛存在 的赎回条款说明内嵌的利率期权大量存在,这些内嵌的利率期权对债券的市场价值有显著影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515 KB 时间:2026-04-06 价格:¥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