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评分细则 考 评 说 明 1.本评分细则适用于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 商贸等行业企业(以下统称冶金等工贸企业)根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 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申请、外部评 审及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监督审核等相关工作。冶金等工贸企业已有专业 评定标准的,优先适用专业评定标准。 2.本标准共有 13 项一级要素、42 项二级要素及 194 条企业达标标准。 3.在评分细则中的自评/评审描述列中,企业及评审单位应根据评分 细则的有关要求,针对企业实际情况,如实进行得分及扣分点说明、描述, 并在自评扣分点及原因说明汇总表(见附表)中逐条列出。 4.本评定标准中累计扣分的,均为直到该考评内容分数扣完止,不 出现负分。有特别说明扣分的(在考评方式中加粗的内容),在该类目内 进行扣分。 5.本评定标准共计 1000 分,最终标准化得分换算成百分制。换算公 式如下: 标准化得分(百分制)=标准化工作评定得分÷(1000-不参与考评内 容分数之和)×100。最后得分采用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一位数。 6.标准化等级共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其中一级为最高。评定所 对应的等级须同时满足标准化得分和安全绩效等要求,取最低的等级来 确定标准化等级(见下表)。 评定 等级 标准化 得分 安全绩效 一级 ≥90 应为大型企业集团、上市公司或行业领先企业。 申请评审之日前一年内,大型企业集团、上市集 团公司未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集团所属 成员企业 90%以上无死亡生产安全事故;上市公 司或行业领先企业无死亡生产安全事故。 二级 ≥75 申请评审之日前一年内,大型企业集团、上市集 团公司未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集团所属 成员企业 80%以上无死亡生产安全事故;企业死 亡人员未超过 1 人。 三级 ≥60 申请评审之日前一年内生产安全事故累计死亡人 员未超过 2 人。 7.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程序、有效期、等级证书和 牌匾等按照《全国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办法》(安监总管 四〔2011〕84 号)的有关要求执行。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采矿冶金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05 KB 时间:2025-08-13 价格:¥2.00
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评分细则 考 评 说 明 1.本评分细则适用于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 商贸等行业企业(以下统称冶金等工贸企业)根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 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申请、外部评 审及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监督审核等相关工作。冶金等工贸企业已有专业 评定标准的,优先适用专业评定标准。 2.本标准共有 13 项一级要素、42 项二级要素及 194 条企业达标标准。 3.在评分细则中的自评/评审描述列中,企业及评审单位应根据评分 细则的有关要求,针对企业实际情况,如实进行得分及扣分点说明、描述, 并在自评扣分点及原因说明汇总表(见附表)中逐条列出。 4.本评定标准中累计扣分的,均为直到该考评内容分数扣完止,不 出现负分。有特别说明扣分的(在考评方式中加粗的内容),在该类目内 进行扣分。 5.本评定标准共计 1000 分,最终标准化得分换算成百分制。换算公 式如下: 标准化得分(百分制)=标准化工作评定得分÷(1000-不参与考评内 容分数之和)×100。最后得分采用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一位数。 6.标准化等级共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其中一级为最高。评定所 对应的等级须同时满足标准化得分和安全绩效等要求,取最低的等级来 确定标准化等级(见下表)。 评定 等级 标准化 得分 安全绩效 一级 ≥90 应为大型企业集团、上市公司或行业领先企业。 申请评审之日前一年内,大型企业集团、上市集 团公司未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集团所属 成员企业 90%以上无死亡生产安全事故;上市公 司或行业领先企业无死亡生产安全事故。 二级 ≥75 申请评审之日前一年内,大型企业集团、上市集 团公司未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集团所属 成员企业 80%以上无死亡生产安全事故;企业死 亡人员未超过 1 人。 三级 ≥60 申请评审之日前一年内生产安全事故累计死亡人 员未超过 2 人。 7.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程序、有效期、等级证书和 牌匾等按照《全国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办法》(安监总管 四〔2011〕84 号)的有关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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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评分细则 考 评 说 明 1.本评分细则适用于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 商贸等行业企业(以下统称冶金等工贸企业)根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 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申请、外部评 审及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监督审核等相关工作。冶金等工贸企业已有专业 评定标准的,优先适用专业评定标准。 2.本标准共有 13 项一级要素、42 项二级要素及 194 条企业达标标准。 3.在评分细则中的自评/评审描述列中,企业及评审单位应根据评分 细则的有关要求,针对企业实际情况,如实进行得分及扣分点说明、描述, 并在自评扣分点及原因说明汇总表(见附表)中逐条列出。 4.本评定标准中累计扣分的,均为直到该考评内容分数扣完止,不 出现负分。有特别说明扣分的(在考评方式中加粗的内容),在该类目内 进行扣分。 5.本评定标准共计 1000 分,最终标准化得分换算成百分制。换算公 式如下: 标准化得分(百分制)=标准化工作评定得分÷(1000-不参与考评内 容分数之和)×100。最后得分采用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一位数。 6.标准化等级共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其中一级为最高。评定所 对应的等级须同时满足标准化得分和安全绩效等要求,取最低的等级来 确定标准化等级(见下表)。 评定 等级 标准化 得分 安全绩效 一级 ≥90 应为大型企业集团、上市公司或行业领先企业。 申请评审之日前一年内,大型企业集团、上市集 团公司未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集团所属 成员企业 90%以上无死亡生产安全事故;上市公 司或行业领先企业无死亡生产安全事故。 二级 ≥75 申请评审之日前一年内,大型企业集团、上市集 团公司未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集团所属 成员企业 80%以上无死亡生产安全事故;企业死 亡人员未超过 1 人。 三级 ≥60 申请评审之日前一年内生产安全事故累计死亡人 员未超过 2 人。 7.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程序、有效期、等级证书和 牌匾等按照《全国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办法》(安监总管 四〔2011〕84 号)的有关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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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评分细则 考 评 说 明 1.本评分细则适用于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 商贸等行业企业(以下统称冶金等工贸企业)根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 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申请、外部评 审及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监督审核等相关工作。冶金等工贸企业已有专业 评定标准的,优先适用专业评定标准。 2.本标准共有 13 项一级要素、42 项二级要素及 194 条企业达标标准。 3.在评分细则中的自评/评审描述列中,企业及评审单位应根据评分 细则的有关要求,针对企业实际情况,如实进行得分及扣分点说明、描述, 并在自评扣分点及原因说明汇总表(见附表)中逐条列出。 4.本评定标准中累计扣分的,均为直到该考评内容分数扣完止,不 出现负分。有特别说明扣分的(在考评方式中加粗的内容),在该类目内 进行扣分。 5.本评定标准共计 1000 分,最终标准化得分换算成百分制。换算公 式如下: 标准化得分(百分制)=标准化工作评定得分÷(1000-不参与考评内 容分数之和)×100。最后得分采用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一位数。 6.标准化等级共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其中一级为最高。评定所 对应的等级须同时满足标准化得分和安全绩效等要求,取最低的等级来 确定标准化等级(见下表)。 — 2 — 评定 等级 标准化 得分 安全绩效 一级 ≥90 应为大型企业集团、上市公司或行业领先企业。 申请评审之日前一年内,大型企业集团、上市集 团公司未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集团所属 成员企业 90%以上无死亡生产安全事故;上市公 司或行业领先企业无死亡生产安全事故。 二级 ≥75 申请评审之日前一年内,大型企业集团、上市集 团公司未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集团所属 成员企业 80%以上无死亡生产安全事故;企业死 亡人员未超过 1 人。 三级 ≥60 申请评审之日前一年内生产安全事故累计死亡人 员未超过 2 人。 7.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程序、有效期、等级证书和 牌匾等按照《全国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办法》(安监总管 四〔2011〕84 号)的有关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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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AQ_T 4260-2015 石棉矿山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细则2015-06-10 17_03》没有可以预览的文本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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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AQ_T 4265-2015 木制家具制造业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细则2015-06-10 16_14》没有可以预览的文本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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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AQ_T 4261-2015 石棉矿山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细则2015-06-10 17_03》没有可以预览的文本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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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监理部 审 批: 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编 制: GDAQ4202 工程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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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评分细则 考 评 说 明 1.本评分细则适用于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 商贸等行业企业(以下统称冶金等工贸企业)根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 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申请、外部评 审及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监督审核等相关工作。冶金等工贸企业已有专业 评定标准的,优先适用专业评定标准。 2.本标准共有 13 项一级要素、42 项二级要素及 194 条企业达标标准。 3.在评分细则中的自评/评审描述列中,企业及评审单位应根据评分 细则的有关要求,针对企业实际情况,如实进行得分及扣分点说明、描述, 并在自评扣分点及原因说明汇总表(见附表)中逐条列出。 4.本评定标准中累计扣分的,均为直到该考评内容分数扣完止,不 出现负分。有特别说明扣分的(在考评方式中加粗的内容),在该类目内 进行扣分。 5.本评定标准共计 1000 分,最终标准化得分换算成百分制。换算公 式如下: 标准化得分(百分制)=标准化工作评定得分÷(1000-不参与考评内 容分数之和)×100。最后得分采用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一位数。 6.标准化等级共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其中一级为最高。评定所 对应的等级须同时满足标准化得分和安全绩效等要求,取最低的等级来 确定标准化等级(见下表)。 — 2 — 评定 等级 标准化 得分 安全绩效 一级 ≥90 应为大型企业集团、上市公司或行业领先企业。 申请评审之日前一年内,大型企业集团、上市集 团公司未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集团所属 成员企业 90%以上无死亡生产安全事故;上市公 司或行业领先企业无死亡生产安全事故。 二级 ≥75 申请评审之日前一年内,大型企业集团、上市集 团公司未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集团所属 成员企业 80%以上无死亡生产安全事故;企业死 亡人员未超过 1 人。 三级 ≥60 申请评审之日前一年内生产安全事故累计死亡人 员未超过 2 人。 7.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程序、有效期、等级证书和 牌匾等按照《全国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办法》(安监总管 四〔2011〕84 号)的有关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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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2017 年) (2011 年 8 月 5 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41 号公布,2015 年 5 月 27 日国家安全监管 总局令第 79 号第一次修正,2017 年 3 月 6 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89 号第二次 修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严格规范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做好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 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是指依法设立且取得工商营 业执照或者工商核准文件从事生产最终产品或者中间产品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的企业。 第三条 企业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下简称安全生 产许可证)。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不得从事危险化学品的生产活动。 第四条 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实行企业申请、两级发证、属地监管的原则。 第五条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指导、监督全国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 责本行政区域内中央企业及其直接控股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的企业(总部)以外的企业安全 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 第六条 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将其负责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工作,委托企 业所在地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涉及剧毒化学品生产的企业安全 生产许可证颁发工作,不得委托实施。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涉及危险化工工艺 和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工作,不得委托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 门实施。 受委托的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在受委托的范围内,以省级安全生 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实施许可,但不得再委托其他组织和个人实施。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受委托的设区的市级或者县 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统称实施机关。 第七条 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受委托的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安全生产监督 管理部门以及委托事项予以公告。 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指导、监督受委托的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安全生产监督 管理部门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对其法律后果负责。 第二章 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条件 第八条 企业选址布局、规划设计以及与重要场所、设施、区域的距离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国家产业政策;当地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的规划和布局;新设立企业建 在地方人民政府规划的专门用于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区域内; (二)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或者储存危险化学品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储存设施,与《危 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八类场所、设施、区域的距离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 (三)总体布局符合《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GB50489)、《工业企业总平面设 计规范》(GB5018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等标准的要求。 石油化工企业除符合本条第一款规定条件外,还应当符合《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GB50160)的要求。 第九条 企业的厂房、作业场所、储存设施和安全设施、设备、工艺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经具备国家规定资质的单位设计、制造和施工建设; 涉及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装置,由具有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化工石化专业甲 级设计资质的化工石化设计单位设计; (二)不得采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和危及安全生产的工艺、设备;新开发的危险 化学品生产工艺必须在小试、中试、工业化试验的基础上逐步放大到工业化生产;国内首次 使用的化工工艺,必须经过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可靠性论证; (三)涉及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装置装设自动化控制系统;涉及危险 化工工艺的大型化工装置装设紧急停车系统;涉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化学品的场所装 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介质泄漏报警等安全设施; (四)生产区与非生产区分开设置,并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距离; (五)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之间及其与建(构)筑物之间的距离符合有关标 准规范的规定。 同一厂区内的设备、设施及建(构)筑物的布置必须适用同一标准的规定。 第十条 企业应当有相应的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并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 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第十一条 企业应当依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对本企业的生产、 储存和使用装置、设施或者场所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化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0.7 KB 时间:2026-01-22 价格:¥2.00
工程、生产管理工作细则 (适用于传动部、电控部及半导体部的功率单元组装) 一、项目立项及进度安排: 市场部门签定合同后填写合同预算单,经合同评审后由 市场营销部登记备案并转交管理规划部。管理规划部根据合 同及合同预算单决定立项,并填写“合同立项通知单”与合 同一起分别送交财务金融部和传动事业部。无合同情况下, 由相关人员出据书面立项申请,经事业部或公司主管领导签 字后方可按紧急情况处理,待正式合同签订后,必须补办相 关手续。 立项后的合同,管理规划部要根据工程项目的要求制定 出工程项目总进度,填写“项目计划、进度表”,并下达相 关事业部。 传动事业部、电控装置部、半导体事业部要严格按照 “项目计划、进度表”规定的工期实施具体工作(各环节的 计划工期均为该环节的最终完成工期) 。不能按期完成的 环节,要向管理规划部提交有项目主管领导或其指定的人员 审核签字的书面说明,做为调整工程进度及对工程项目考核 的依据。 二、功率部件的组装: 凡工程项目主回路用的功率部件(TR52 系列、TR60 系列、 TR75 系列、ZP 系列) ,一律由半导体事业部负责组装。非 主回路用的功率部件由电控装置部负责组装。 需要选配的功率部件,由半导体事业部负责提供 110%~120%的元件参数,传动事业部填写“晶闸管选配表”。 属于 TR52 系列、TR60 系列、TR75 系列的功率部件所用 的标准结构件,由管理规划部根据“成套实物量清单”下达 “外协计划单”,委托电控装置部实施外协加工,经检验合 格后办理入库手续,管理规划部仓库保管员负责搬运、卸车。 组装功率部件所用的非标结构件,由电控装置部根据图纸实 施外协加工。组装功率部件所需的各类图纸,由传动事业部 直接提供给相关事业部。 半导体事业部外销的功率部件,其结构件应提前向管理 规划部提交“外协计划申请”,管理规划部审批后,委托相 关事业部实施外协加工。 电控装置部负责外协加工的功率部件非标结构件,直接 送到半导体事业部,双方办理交接手续。 半导体事业部组装后的功率部件,由电控装置部负责到 半导体事业部接收。半导体事业部负责搬运、装车。交接后, 双方填写“交接清单”。半导体事业部将“交接清单”转交 管理规划部 1 份。 测试功率部件期间发现的问题,由传动事业部与半导体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0.5 KB 时间:2026-02-17 价格:¥2.00
— 1 — 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评分细则 考 评 说 明 1.本评分细则适用于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 商贸等行业企业(以下统称冶金等工贸企业)根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 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申请、外部评 审及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监督审核等相关工作。冶金等工贸企业已有专业 评定标准的,优先适用专业评定标准。 2.本标准共有 13 项一级要素、42 项二级要素及 194 条企业达标标准。 3.在评分细则中的自评/评审描述列中,企业及评审单位应根据评分 细则的有关要求,针对企业实际情况,如实进行得分及扣分点说明、描述, 并在自评扣分点及原因说明汇总表(见附表)中逐条列出。 4.本评定标准中累计扣分的,均为直到该考评内容分数扣完止,不 出现负分。有特别说明扣分的(在考评方式中加粗的内容),在该类目内 进行扣分。 5.本评定标准共计 1000 分,最终标准化得分换算成百分制。换算公 式如下: 标准化得分(百分制)=标准化工作评定得分÷(1000-不参与考评内 容分数之和)×100。最后得分采用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一位数。 6.标准化等级共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其中一级为最高。评定所 对应的等级须同时满足标准化得分和安全绩效等要求,取最低的等级来 确定标准化等级(见下表)。 — 2 — 评定 等级 标准化 得分 安全绩效 一级 ≥90 应为大型企业集团、上市公司或行业领先企业。 申请评审之日前一年内,大型企业集团、上市集 团公司未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集团所属 成员企业 90%以上无死亡生产安全事故;上市公 司或行业领先企业无死亡生产安全事故。 二级 ≥75 申请评审之日前一年内,大型企业集团、上市集 团公司未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集团所属 成员企业 80%以上无死亡生产安全事故;企业死 亡人员未超过 1 人。 三级 ≥60 申请评审之日前一年内生产安全事故累计死亡人 员未超过 2 人。 7.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程序、有效期、等级证书和 牌匾等按照《全国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办法》(安监总管 四〔2011〕84 号)的有关要求执行。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14 KB 时间:2026-02-26 价格:¥2.00
自制饮品管理制度 为规范饮品安全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 《食品安全管理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 及规章,制定了本管理 制度。 一、自制饮品是指以新鲜水果、疏菜、谷类、豆类等为原材料, 在符合食品安全的条件下,现场制作的供消费者直接饮用的非定型包 装饮品,可分为现榨果蔬汁和现榨杂粮饮品,现榨杂粮饮品应烧煮透 后方可供应。 二、制售现榨饮料,应设置布局合理的现榨饮料专用操作场所, 配备无毒、无害且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现榨饮料,专用设备、专用工 具,并有专人制作。 三、现榨饮料操作人员在操作前应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洗手并 进行手消毒;操作佩戴一次性口罩、操作中如接触其他不洁物品就立 即洗手消毒。 四、现榨饮料果蔬必须新鲜,无腐烂、无霉变、无虫蛀、无破损。 杂粮及其制品必须无霉变、无虫蛀、无腐烂变质、无杂质等。现榨饮 料不得使用非食品原料,不得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得使用回收的食品 作原料。 五、现榨饮料使用的水应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添加冰 块应符合 GB27591.1《冷冻饮品卫生标准》要求。 六、饮料现榨应严格进行原料清洁整理,未经清洗处理的果蔬和 杂粮不得使用,在压榨前应再次检查待加工的原辅料,发现有感光性 异常,不得加工使用。 七、饮料现榨操作前应检查设备、工具的清洁状况,现榨饮料的 设备工具在第二次使用前应消毒,使用后洗净并在专用保洁设施内存 放。使用过程中更换榨汁品种,接触食品的设备必须洗净、消毒。 八、现榨饮品应存放于加盖的容器中,加工后至食用的间隔时间 不得间隔 8 小时,不得供应腐烂变质、酸腐、腐变生虫、混有异物、 掺杂有害感光性异常的现榨饮料。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食品医药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2.5 KB 时间:2026-04-25 价格:¥2.00
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 为规范本单位食品经营行为,严控风险点,保证食品安全,根 据《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食品采购环节 1.确定采购食品的品种、品牌、数量等相关计划安排。 2.要认真查验供货商的主体资格证明,保证食品的来源合法。 3.与供货商签订供货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别是出现食 品质量问题时的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4.向供货商索取食品的相关许可证、进货发票等证明材料。 5.对采购食品的外观质量状况、食品温度、保质期等方面进行查 验。经查验不合格的食品,通知供货商做退货处理。 6.每一批次的进货情况详细记录进货台帐,并按照要求妥善保 管。 二、食品储存环节 1.详细记录各类食品的入库日期、数量等相关信息。入库记录应 与进货查验相衔接,定期与供货者核对购进食品的品种、规格和数量。 2. 按照食品储藏的要求进行存放。食品要离墙离地,按入库的先 后次序、生产日期等分类、分架存放,做到生熟分开、摆放整齐、挂 牌存放。严禁存放变质、有臭味、污染不洁或超过保存期的食品。 3.定期对库存食品进行查验。发现食品有腐烂、变质、超过保质 期等情况,要立即进行清理。 三、食品运输环节 1.运输食品时运输工具和容器要清洁卫生,并生熟分开,运输中 要防蝇、防尘、防食品污染。 2.运输工具应能满足食品的运输条件(如温度、湿度等)。 3.不得把直接入口的食品堆放在地面或与需要加工的食品原料 和加工半成品混放在一起,防止直接入口的食品受到污染。 四、食品销售环节 1.每天对销售的食品进行查验。确保食品质量合格和食品安全。 2.用于食品销售的容器、销售工具必须符合食品安全要求。销售 直接入口食品,必须有相应的防蝇防尘设施。盛装食品容器应当 保持洁净、无异物。 3、销售直接入口的食品应当在该食品质量合格未变质前食用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食品医药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6.7 KB 时间:2026-04-25 价格:¥2.00
食品安全综合检查管理制度 为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检查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 《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1、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餐饮服务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 负责,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 任。 2、建立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经过培训合格的食 品安全管理员,对餐饮服务全过程实施内部检查管理并记录,落实责任到人,严 格落实监督部门的监督意见和整改要求。 3、食品安全管理员须认真按照职责要求,组织贯彻落实管理人员和从业人 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员工健康管理、索证索票、餐具清洗消毒、综合检查、设 备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4、制订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检查计划,采用全面检查、抽查与自查相结 合的形式,实行层层监管,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5、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天在加工操作时段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检查 各岗位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改进,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 录备查。 6、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要服从食品安全管理员指导,每天开展岗位或 部门自查,及时发现和纠正从业人员违反制度要求操作的行为。 7、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周 1-2 次对各餐饮部位进行全面现场检查,同时发现 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8、检查中发现同一类问题两次指出未改进的,按本单位有关规定处理。 9、各种检查结果记录归档备查。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食品医药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6.4 KB 时间:2026-04-26 价格:¥2.00
食品安全综合检查管理制度 一、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加工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 负责,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 任。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在就餐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餐饮 服务许可证。 二、建立健全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装裱上墙张贴在相应功 能区;建立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经过培训 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对食品生产经营全过程实施内部检查管理并记 录,落实责任到人和员工奖罚制度管理,积极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 严格落实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整改要求。 三、食品安全管理员须认真按照职责要求,组织贯彻落实管理人员 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员工健康管理、索证索票、餐具清洗消 毒、综合检查、设备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 做好相关记录。 四、制订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检查计划,采用全面检查、抽查与 自查形式相结合,实行层层监管,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五、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 查,检查各岗位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改进,并 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 六、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每天开展岗位或部门自查,指导、督 促、检查员工进行日常食品安全操作程序和操作规范。 七、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及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周 1-2 次对各餐饮部位 进行全面现场检查,同时检查各部门的自查记录,对发现问题及时反馈, 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八、在就餐场所设置食品安全宣传栏,主动公示诚信建设,及时处 理消费者意见。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食品医药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2.9 KB 时间:2026-05-05 价格:¥2.00
食品粗加工及切配管理制度 1.餐饮单位应设置专用粗加工间或粗加工区域及设施,其使 用面积应与生产供应量相适应。分设肉类、水产类、蔬菜原料加 工清洗间或区域池,并有明显标志。食品原料的加工和存放要在 相应位置进行,不得混放和交叉使用。 2.粗加工间或粗加工区域地面应易清洗、不吸水、防滑、排 水通畅,所用材料应无毒、无臭味或异味、耐腐蚀、不易发霉、 符合卫生标准、有利于保证食品安全卫生。 3.粗加工场地应设有层架,加工场所防尘、防蝇、防鼠设施 齐全并正常使用。加工用工具、容器、设备必须经常清洗,保持 清洁,直接接触食品的加工用具、容器必须用后消毒。 4.解冻、择洗、切配、加工工艺流程必须合理,各工序必须 严格按操作规程和卫生要求进行操作,确保食品不受污染。 5.动物性食品与植物性食品应分池清洗,水产品宜在专用水 池清洗,并有明显标志。加工肉类、水产品与蔬菜的操作台、用 具和容器要分开使用,并有明显标志。 6.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迹象或者 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和使用。禽蛋在使用前应对外壳 进行清洗,必要时消毒处理。 7.加工后食品原料要放入清洁容器内(肉禽、鱼类要用不透 水容器),不落地,有保洁、保鲜设施。易腐食品应尽量缩短在 常温下的存放时间,加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使用或冷藏。 8.切配好的半成品应避免污染,与原料分开存放,并应根据 性质分类放在层架上。 9.加工后的肉类必须无血、无毛、无污物、无异味;水产品 无鳞、无内脏。 10.加工后的蔬菜瓜果必须无泥沙、杂物、昆虫。蔬菜瓜果加 工时必须做到一拣(拣去腐烂的、不能吃的)、二洗、三浸(必 须浸泡半小时)、四切(按需要切型状)。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6.7 KB 时间:2026-05-12 价格:¥2.00
食品采购索证验收管理制度 1、项目部厨房采购一切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食品用具、设备、 洗涤剂、消毒剂时,都必须遵守本制度。 2、采购员一般应严格按照预先制订的采购计划进行采购,但可根据实际情 况经请示办公室主任或相关领导后作适当调整。 3、采购时一般应两人以上参加,并须经保管员验收合格后付款。 4、采购员不采购腐烂变质的食品及原料。采购员必须到持有卫生许可证的 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索证。采购乳制品、肉制品、水产制 品、蛋制品、食用油、调味品、酒类、饮料及冷冻制品、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 等,须索取其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采购生肉、禽类和进口食品须索取检疫合格 证。要注意检查核对合格证中记载的产品名称、生产日期、批号等必须与产品相 符,也不能有涂改、伪造的情况。 5、保管员不接收腐烂变质的食品及原料。保管员在验收食品时,要查验所 购食品有无检验(疫)合格证明并妥善保存,同时做好记录。 6、严禁采购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水产品,严禁采购有毒大米、有毒猪油、 掺杂食用油、发芽马铃薯、毒蘑菇、亚硝酸盐(工业盐);每年 5 月 1 日至 10 月 31 日期间禁止采购泥螺、白玉蟹、蟹股、咸枪蟹、醉蟹、醉虾、螺蛳等不洁 小水产品;原则上禁止外购熟食,谨慎采购青占鱼、扁豆等高危原料。 7、蔬菜原则上实行定点采购,并由供货商签名。零星外购的须经农药残留 测试。 8、不准用化肥袋、农药袋、黑色塑料袋盛装各种食品,应该封装的食品必 须封装,所有食品必须整洁有序地定位码放。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食品医药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6.6 KB 时间:2026-05-29 价格:¥2.00
食品贮存运输管理制度 一食品贮存管理 1.1 食品入库前要将仓储室卫生清理干净,建立入库出库食品登记制度,食品及食品原料入库时要 详细记录入库产品的名称、数量、产地、进货日期、生产日期、保质期、包装情况、索证情况,并 按入库的时间分类存放,做到先进先出、以免贮存时间过长而生虫、发霉。 1.2 食品入库前应确保贮存食品的场所、设备应当保持清洁、通风良好,无霉斑、鼠迹、苍蝇、蟑 螂,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鼠药、杀虫剂、洗涤剂、消毒剂等)及个人生活用品; 1.3 食品应当分类、分架,距离墙壁、地面均在 10cm 以上存放。 1.4 保管员要每天对仓库进行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避免造成不应有的损失。 1.5 贮存肉类食品要生熟分开,肉类和鱼类不得混放。冷库里要将冷冻的食品分类码放在不锈钢架 上。冷冻温度保持在―18℃左右。 1.6 冷荤间的冷柜只能专用贮存熟食品,保持柜内清洁,不得污染。冷柜食品用完后要进行清理消 毒(使用过氧乳酸涂抹),打开柜门凉干。贮存食品温度应保持在 0℃—5℃。煮熟的食品要冷藏时 必须待食品自然凉透后才准放入冷柜内。 二、食品运输管理 2.1 运输工具必须清洁、干燥、无异味。 2.2 严禁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污染的物品混装、混运。 2.3 运输前必须进行食品的质量检查,在标签、批号和货物三者符合的情况下才能运输。 2.4 填写的运输单据、要字迹清楚、内容正确,项目齐全。 2.5 运输包装必须牢固、整洁、防潮、并符合相关的包装规定。在运输包装的两端有明显的运输标 志, 2.6 运输过程中装叠稳固、防雨、防潮、防暴晒。装卸时应轻装轻卸,防止碰撞。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物流仓储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4 KB 时间:2026-06-01 价格:¥2.00
食品安全检验制度 为保证食品安全,确保广大消费者购买到安全放心的食品,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 生命安全,强化食品公司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 品安全法》,特制定本制度。 1 、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 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2 、食品经营主体,须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后方可经营,应将《食品流通许 可证》悬挂于经营场所明显处。 3 、食品从业人员每年应进行一次身体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从事食品经 营工作。并需进行法规及卫生知识培训,经考核合格者发给合格证。 4 、有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应具有食品经 营的专业知识,可以从专业的角度对食品进行监督;管理人员通过科学管理可以 有效降低各种食品安全风险。 5 、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操作流程的文件。 6 、库房、贮存场所必须建立相应的卫生管理制度。保证经营场所的环境整洁, 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污染源保持安全距离。 7 、食品必须保证具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 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8 、 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 无毒、 无害,清洁。 9 、对每类每批食品严格标明采购日期、产品名称、产地、规格、生产日期及最 终保质时限,做到帐物相符,挂牌存放,并做到先进先出。 10 、存放的食品应有包装,并标明产品名称,定型包装食品应贴有完好的出厂 标识。 11 、食品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食品库房内不得存有非食品、个人物品、 药物、杂物及亚硝酸盐、鼠药、灭蝇药等有毒有害物品。 12 、不定期地检查所存放的食品,发现有霉变或包装破损、锈蚀、鼓袋、胖听 等感官异常、变质时做到及时清理出库,清出后在退市区域内存放,并及时销帐、 处理、登记并保存记录。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食品医药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7.1 KB 时间:2026-06-01 价格:¥2.00
食品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为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检查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 《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 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餐饮服务活动,采取 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在就餐场 所醒目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餐饮服务许可证,接受社会监督,承担主体 责任。 二、建立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经 过培训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对餐饮服务全过程实施内部检查管理 并记录,落实责任到人,严格落实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整改要求。 三、食品安全管理员须认真按照职责要求,组织落实管理人员 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员工健康管理、索证索票、餐饮具清 洗消毒、综合检查、设备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 度。 四、制订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检查计划,采取全面检查、抽 查与自查相结合的形式,实行层层监管,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 实情况。 五、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 全检查,检查各岗位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改 进,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 六、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要服从食品安全管理员检查指导, 每天开展岗位或部门自查,及时发现和纠正从业人员违反制度要求操 作的行为。 七、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周 1-2 次对各环节进行全面现场检查, 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八、检查中发现的同一类问题经两次指出仍未改进的,按本单 位有关规定处理。 九、各种检查结果记录归档备查。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食品医药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6.6 KB 时间:2026-06-07 价格:¥2.00
餐饮服务单位投诉受理制度 1、顾客投诉的接收 1) 遇有顾客投诉时须礼貌、耐心地接待。应怀着同情心聆听顾 客诉说,必要时可礼貌地询问,但切忌打断顾客的讲话。 2) 表示出对顾客投诉的关心,使顾客平静下来。 3) 仔细聆听或向顾客了解投诉的原因;询问投诉内容、原因、 发生时间、地点、涉及人员、顾客要求等,并尽量留下顾客的联系资 料。 4) 显示决断力。站在顾客立场上表示同情,真诚地向顾客致歉, 并正面回答客人问题(要注意语言技巧)。 5) 充分意识顾客的自尊心。 2、顾客投诉的记录及调查 1) 了解顾客最初的需要和问题的所在。 2) 找有关人员进行查询,了解实际情况。 3) 投诉顾客的姓名、有关内容记录要准确具体。 4) 调查认真细致,对待顾客投诉要保持冷静,不推诿、不争辩、 不怠慢,专心致志为顾客解答问题。 3、告诉顾客处理问题的办法。 1) 积极寻求解决办法,尽量满足顾客要求。 2) 事实调查清楚后,耐心转告投诉人,征求投诉人对处理的意 见,不得强迫顾客接受。 3) 按协商后双方认可的办法解决顾客问题。 4) 如属无效投诉应耐心向顾客解释,需要时作出相应的处理, 在不损害企业利益的前提下“把对让给顾客”。不要对无法办到的事 做出承诺。 5) 如属有效投诉,即企业方面原因引起的投诉,要主动承担责 任并表示歉意,不使顾客情绪进一步恶化。投诉处理人在折扣权限下, 可以减免一定金额,如报损等,但如果超出权限金额,需要向更高级 别的管理人员要求授权;通常在给顾客补偿的时候,就会在送鲜花、 水果、饮料、礼品等福利上考虑,尽量避免直接作折扣。 6) 把将要采取的措施告诉投诉者,并监督执行情况。 4、对处理问题的过程作追踪检查。一旦顾客选择了解决方法便即刻 开始工作,同时关注处理的进展情况并作追踪检查。并将追踪检查回 访情况如实登记《顾客投诉记录表》上以备查。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食品医药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7 KB 时间:2026-06-09 价格:¥2.00
餐饮服务经营“七禁止”准则 一禁止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 禁止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 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 加工食品。 二禁止用劣质有害食品原料加工食品 禁止用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 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为原料加工食品; 禁止用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 及其制品加工食品; 禁止用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加工食 品。 三禁止采购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禁止采购使用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 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 的食品; 禁止采购使用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 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 禁止采购使用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要求的食品。 四禁止采购使用检疫不合格食品原料加工食品 禁止采购使用未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 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加工食品。 五禁止用污染及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加工食品 禁止用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及超过保质期的的 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等加工食品。 六禁止用违法食品等加工食品。 禁止用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加工食品;禁止用违反《食品安全 法》规定的进口食品、未经许可生产的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 加工食品。 七禁止在加工的食品中添加药品 生产经营的食品中不得添加药品,但是可以添加按照传统既是 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食品医药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6.4 KB 时间:2026-06-09 价格:¥2.00
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制度 为规范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 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个人卫生,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工 作帽,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带饰物。专间操 作人员还应戴口罩。 二、从业人员操作前手部应洗净,操作时应保持清洁。接触直接入口 食品时,手部还应进行消毒。 三、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在有下列情形时应洗手:1、处理 食物前;2、上厕所后;3、处理生食物后;4、处理弄污的设备或饮 食用具后;5、咳嗽、打喷嚏或擤鼻子后;6、处理动物或废物后;7、 触摸耳朵、鼻子、头发、口腔或身体其他部位后;8、从事任何可能 会污染双手的活动(如处理货项、执行清洁任务)后。 四、非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在有下列情形时应洗手:1、 开始工作前;2、上厕所后;3、处理弄污的设备或饮食用具后;4、 咳嗽、打喷嚏或擤鼻子后;5、处理动物或废物后;6、从事任何(其 他)可能会污染双手的活动后。 五、专间操作人员进入专间时应再次更换专间内专用工作衣帽并佩戴 口罩,操作前双手严格进行清洗消毒,操作中应适时地消毒双手。不 得穿戴专间工作衣帽从事与专间内操作无关的工作。 六、个人衣物及私人物品不得带入食品处理区。 七、不得在食品处理区内吸烟、饮食或从事其它可能污染食品的行为。 八、进入食品处理区的非加工操作人员,应符合现场操作人员卫生要 求。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食品医药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6.5 KB 时间:2026-06-13 价格:¥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