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对象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汇编饭厅从业人员健康经营许可证申请材料-食品粗加工及切配管理制度【2页】》是关于建筑加工行业相关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相关内容,适用于建筑加工行业相关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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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粗加工及切配管理制度
1.餐饮单位应设置专用
粗加工间或
粗加工区域及设施,其使
用面积应与生产供应量相适应。分设肉类、水产类、蔬菜原料加
工
食品间或区域池,并有明显标志。
加工原料的加工和存放要在
相应位置进行,不得混放和交叉使用。
2.
粗加工间或
粗加工区域地面应易
食品、不吸水、防滑、排
水通畅,所用材料应无毒、无臭味或异味、耐腐蚀、不易发霉、
符合卫生标准、有利于保证
加工安全卫生。
3.
粗加工场地应设有层架,加工场所防尘、防蝇、防鼠设施
齐全并正常使用。加工用工具、
清洗、设备必须经常
食品,保持
清洁,直接接触
加工的加工用具、
清洗必须用后消毒。
4.解冻、择洗、切配、加工工艺流程必须合理,各工序必须
严格按操作规程和卫生要求进行操作,确保
加工不受污染。
5.动物性
加工与植物性
加工应分池
食品,水产品宜在专用水
池
食品,并有明显标志。加工肉类、水产品与蔬菜的操作台、用
具和
清洗要分开使用,并有明显标志。
6.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
加工,发现有腐败变质迹象或者
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和使用。禽蛋在使用前应对外壳
进行
食品,必要时消毒处理。
7.加工后
加工原料要放入清洁
清洗内(肉禽、鱼类要用不透
水
清洗),不落地,有保洁、保鲜设施。易腐
加工应尽量缩短在
常温下的存放时间,加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使用或冷藏。
8.切配好的半成品应避免污染,与原料分开存放,并应根据
性质分类放在层架上。
9.加工后的肉类必须无血、无毛、无污物、无异味;水产品
无鳞、无内脏。
10.加工后的蔬菜瓜果必须无泥沙、杂物、昆虫。蔬菜瓜果加
工时必须做到一拣(拣去腐烂的、不能吃的)、二洗、三浸(必
须浸泡半小时)、四切(按需要切型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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