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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 1 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各级领导和部门及员工的安全职责,落实安全责任制,做到各司其职, 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执行的精神;同时为了每个员工自己良好的职业健康、优美 的生存环境、安全的经济发展,更加模范地执行安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延伸演绎的各 级、各类规章制度的要求;全体员工一定要明确“谁主管、谁负责,违章即违法” 的 认真负责地安全文明生产理念,结合公司部门设置的具体情况,特制定公司各级安全责 任制。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3 职责 3.1 安全生产是公司的一项长期性的综合性工作,必须树立科学全面的安全观,坚持 “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全面、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管理,建立一级抓一 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安全责任制。 3.2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各级、各部门人员,都应在各自不同的工作岗位上,贯彻公 司“遵纪守法,全员参与,预防为主,提升安全、环境意识;科学管理,以人为本,持 续发展,降低安全、环境风险。”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方针,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 法规和上级有关规程规定,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接受公司安全环保综合监督管理部 门(安全环保部)的监督和指导。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生产工作的同时, 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安全工作。 3.3 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公司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 对安全负组织实施和综合管理监督责任,各副总经理、总监是负责各个分管部门的安全 负直接管理责任;各部门负责人(工段长)是本部门、工段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 部门、工段安全负直接管理责任;各班组长是本班组的安全事务直接责任人,对本班组 安全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各岗位员工对本岗位的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 4 各级安全职责 4.1 公司总经理安全职责 4.1.1 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负责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 规程、规定,把安全生产纳入公司发展规划,做到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对 本公司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4.1.2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行业相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及上级的 决定和指示。把安全工作列入公司的重要议事日程,亲自主持重要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批阅上级有关安全方面的文件,签发有关安全工作的重大决定; 4.1.3 建立健全并落实本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4.1.4 组织制定并实施本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1.5 组织制定并实施本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4.1.6 保证本企业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4.1.7 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督促、检 查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4.1.8 组织制定并实施本企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4.1.9 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4.1.10 组织实施本企业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工作。 4.2 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兼党委书记(工会主席)安全职责 4.2.1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所管辖部门的安全、消防、环保、职业健康 负直接领导责任。协助总经理抓好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并组织开展好多样性的安全文化 宣传教育活动,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4.2.2 负责对安全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贯彻执行情况予以监督;把安全生产列入党 委工作重要议事日程,把搞好安全、消防、环保、职业健康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研究公 司安全动态,并提出改造意见。 4.2.3 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作用,抓好班组建设和做好女工的特殊保护工作,维护国家 法规的尊严和员工合法权利,把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列入工 会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对公司劳动保护措施经费的使用进行监督。 4.2.4 发挥各级党、政、工、团组织在公司安全生产中的保证监督作用,教育干部起模 范带头作用,并带领周围员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4.2.5 协助总经理搞好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度等的宣传教育,提高干 部员工的安全意识。 4.2.6 负责所管辖部门人员安全、消防、环保、职业健康责任制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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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制度】-15-工伤事故管理制度

XX 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工伤事故管理制度 一、事故的分类 1、人身伤亡事故。凡属本公司职工(包括计划内的临时工),在生产区域所发生 的和生产有关的伤亡事故。 2、火灾事故。由于火灾造成的人身伤亡或一定的物质财产损失的事故。 3、爆炸事故。在生产过程中由于某种原因引起的爆炸,造成人身伤亡或一定的物 质财产损失的事故。 4、设备事故。由于某种原因引起的机械设备、工艺设备、动力设备、贵重仪器仪 表和工具的非正常损坏(包括设备管线发生故障)。 5、交通事故。凡是车辆交通肇事所造成的一定的车辆损坏、物质财产损失和人身 伤亡(包括非职工的乘客民工、行人等)事故。 6、质量事故。由于混、串成品或其它事故原因引起的质量事故(另由专门部门管 理上报)。 7、其它事故。 二、事故的性质 为了便于事故管理,按事故性质划分为上报事故、一般、轻微、恶性未遂事故四种。 1、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都称之为上报事故。 (1)死亡一人或重伤一人。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价值在 1000 元以上者(包括 1000 元); (3)装置因事故造成停工,大面积停电,包括两套装置,两个变电所全停的电气 事故。 (注:上报事故包括重大事故,重大事故的条件按国家规定。) 2、凡合乎下列条件之一者,均为一般事故: (1)轻伤一名,休假治疗八小时以上; (2)造成直接损失 100 元至 1000 元者(包括 1000 元在内)。 (3)除急性中毒造成死亡或丧失劳动能力以外,一般急性中毒均按轻伤处理; 3、凡未达到上述 1、2 条中任何一项者,均属于轻微事故。 4、重大恶性未遂事故。未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但性质恶劣(如设备超负荷造成降 低设备使用寿命,起吊浇铸包高空掉落,高压气瓶高处跌落尚未引起爆炸,检修中误 送电侥幸未造成触电伤亡等)或作业操作严重不正常给设备带来重大隐患,或严重影 响了设备使用寿命。 三、事故的管理 1事故的分管: (1)人身伤亡、爆炸,由安全科负责管理; (2)机械动力设备事故(包括停水、停电、停产造成的停产事故),压力容器的 爆炸事故,由设备动力科负责管理; (3)作业操作、工艺技术等原因造成的停产事故由生产科和技术科负责管理; (4)发生产品质量事故由质管科负责管理; (5)交通事故和生活区的一切火灾事故均由保卫科负责管理。 2、事故调查及处理: (1)发生上报事故时,主管负责人立即组织安全、技术、劳资、保卫、生产、工 会等部门,组成调查组迅速进行调查,必要时请劳动部门和上级有关部门参加调查, 查清事故经过,确定事故原因,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3、事故统计的上报: 各类事故按严重程度分为三级管理,上报事故统一由上级主管部门掌握管理,统 称上报事故(写有专题书面报告)。一般事故和恶性未遂事故公司负责管理。轻微事 故由分公司自行掌握处理。 (1)当发生上报事故时,事故单位除立即采取措施外,并通知安技科和有关部门 以及公司领导,及时抢救和调查在抢救中要保护好现场。主管安全的负责人将事故及 原因在 24 小时内上报主管部门,事后要由事故主管部门认真填写事故调查报告书,由 安全技术科于事故发生后半月内报主管部门。 (2)当发生一般事故时,事故单位除立即采取措施之外,必须马上通知安全科, 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切实做到“三不放过”。并要求在事故发生五天内填写好事故报告 报送公司。 (3)当发生轻微事故时,发生事故的当班班长应报告主管领导处理。 (4)各分公司安全部门应将各类事故于每月 27 日前汇总报安全科。由主管负责 人汇总于月底前向上级报告。 (5)各部门事故调查、分析、登记、统计、报告和处理等,必须严肃认真,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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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安全】-施工噪声控制管理办法

施工噪声控制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有效地控制施工现场的施工噪声,以防止噪声对施工作业人员身体,特别是 听力伤害和对施工现场周围社区居民及相关机构的影响。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施工现场的噪声控制和管理。 第二章 施工场界噪声控制限制 第三条 施工场界噪场限值,不同施工阶段作业噪声限值如下表。 如有几个施工阶段同时进行,以高噪声阶段的限值为准,施工时间应安排在 6:00~22:00 进行,当由于施工工艺要求或其他原因,必须连续作业或进行夜间施工时,项目经理部要在施 工前 15 日向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并通报社区居民等相关方,争取得到社区及相关方的认 可和谅解。 不同施工阶段作业噪声限值等效声级 leq[dB(A)] 第三章 噪声控制措施 第四条 土石方施工前,施工场界围墙应全部建设完毕。所选施工机械应符合环保标准, 操作人员需经过环境教育。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推土机一次推土量、装载机装载量,严禁超 负荷运转。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保养,缩短维修保养周期,确保机械设备处于完好的技术状态。 第五条 禁止夜间使用打桩机。护坡桩为砼灌注桩时,其控制措施同结构阶段砼浇筑噪 声控制措施。 噪声限值 施工阶段 主要噪声源 昼间 夜间 土石方 推土机、挖掘机、装载机、冲气钻等 75 55 打桩 各种打桩机、振捣棒、混凝土罐车等 85 禁止施工 结构 混凝土搅拌机、混凝土罐车、地泵、 汽车泵、振捣棒、电锯、支拆模板、 模板修理、搭拆脚手架、外用电梯等 70 55 装修 吊车、升降机、外用电梯、拆脚手架、 石材切割、电锯等 65 55 备注 6:00-22:00 为昼间 22:00-6:00 为夜间 第六条 在正常使用下,易产生噪声超限的加工机械,如搅拌机、电锯、电刨等,采取 封闭的原则控制噪声的扩散。封闭材料应选择隔声效果好的材料,其几何尺寸视现场实际情况 决定。尽量选择低噪声设备,最大限度降低噪声。在有噪声的封闭作业环境下,要为操作工人 配备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如对讲机、耳脉等。 第七条 车辆噪声采取保持技术状态完好和适当减低速度的方法进行控制。 第八条 模板、脚手架支设、拆除、搬运、修理作业,塔吊指挥哨音、砼剔凿施工过程等, 这些施工过程噪声的产生多数为人为因素。施工现场提倡文明施工,通过对全体有关人员进行 培训、教育,培养环境观念,树立正确的环境意识,减少环境噪声污染,使作业人员在工作中 对噪音影响予以控制。模板、脚手架支设、拆除、搬运时必须轻拿轻放,上下左右有人传递; 钢模板、钢管修理时,禁止用大锤敲打;使用电锯锯模板,切割钢管时,应及时在锯片上刷油, 且模板、锯片送速不能过快。 第九条 在噪声敏感区域均需选用低频振捣棒。振捣棒使用完毕后,及时清理干净,保 养好;振捣砼时,禁止振钢筋或钢模板,并做到快插慢拔;振捣砼时,配备相应人员控制电源 线及电源开关,防止振捣棒空转。 第十条 因施工场地狭小、砼泵必须设在场界外的,应做封闭处理,将固定泵围起来; 向商品混凝土分包施加影响,要求其加强对砼泵的维修保养;加强对砼泵、砼罐车操作人员的 培训及责任心教育,保证砼泵砼罐车平稳运行。 第十一条 先封闭周围,然后装修内部;牵扯到产生强噪声的成品、半成品加工、制做 作业(如预制构件、木门窗制作等),应尽量在工厂、车间完成,且有防尘降噪设施,减低噪声; 使用电锤时,及时在各零部件间注油。 第十二条 在敏感区域施工时,应在噪声影响区域的作业层采用降噪安全围帘包裹。 第十三条 在高考期间和高考前半个月内,应加强对环境噪声污染监管,按国家有关环 境噪声标准,对各类环境噪声源进行严格控制,防止和减少噪声扰民。 第十四条 对于电锯、电刨等噪声较大的车间进行封闭式作业活动时,劳动者应穿戴防 噪声的护耳设备。 第四章 噪声监测 第十五条 各项目经理部应在施工高峰期、噪声排放量较大时对现场的噪声进行测量, 并注明测量时间、地点、方法,并做好“建筑施工场界噪声监测记录”,以验证噪声排放是否 符合要求。监测仪器应检定合格,在有效期内。发现不符合时,按《事件、事故、不符合、纠 正与预防措施控制程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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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现场施工特种、特殊、危险作业安全协议书

现场施工特种、特殊、危险作业安全协议书 ( 以下称为甲方 ): ( 以下称为乙方 ): 本协议为规范特种、特殊、危险作业的操作程序,明确双方责任和义 务,目的为了避免出现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本协议规定范围为:动 火作业、高处作业、动电作业、密闭空间作业。规定如下: 1 、 本协议书为双方自愿签署,双方已明确和认可本协议中的任何条 款,协议签署当日生效; 2 、 本协议有效时限为一次,只针对乙方首次作业申请人、操作人及 作业时间和内容,不作为永久协议书使用,一次作业结束即此协议作 废,再实施再签; 3 、 乙方动火操作人(电气焊、喷灯、高温电器等)须持证到物业部 开据《动火证》,不得由他人代办并自行配备灭火器、沙筒、水筒等 灭火器材;施工现场乙方自定防火责任人,为现场第一责任人,负责 落实现场作业安全,确保作业人员持证作业和规范作业,如因上述工 作未落实或组织不当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4 、 甲方负责动火区域现场管理,对动火作业提供技术指导和现场监 督,甲方有权对乙方作业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予以指出和纠正,如 乙方违反甲方相关安全规定,造成的一切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均由乙 方承担; 5 、 乙方如需易燃易爆品(如使用喷灯的煤气罐;使用气焊的氧气、 乙炔瓶等)进入甲方管理区域时,必须提前向甲方主管部门申请,得 到甲方允许方可进入,甲方有权检查乙方携带危险品的安全系数,对 过期、腐蚀、未经检测的易燃易爆品,乙方必须及时更换,如因乙方 使用易燃易爆品(如使用喷灯的煤气罐;使用气焊的氧气、乙炔瓶等 )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 6 、 乙方在高空动火作业时,应将灭火器材放置在操作平台上,作业 台下方 10 ㎡范围内不得有可燃物、易燃易爆品、化学危险品等(因作 业高度的增加,清理面积也随之扩大),乙方必须清理完毕且得到甲 方允许后方可施工;高空作业位置的调整,相应的作业台下方清理范 围也必须作调整; 7 、 乙方要进行高处作业时(高处作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 2m 以 上(含 2m )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必须到甲方主管部门签 署本协议,并交纳作业保证金 ;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 法》的相关规定; 8 、 攀登、悬空及搭建高空安全设施的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 培训,持证上岗;乙方施工单位必须有资质; 9 、 悬空作业前乙方施工负责人必须仔细检查作业器材是否完好,安 全措施是否到位,如:绳索、安全带、横板、操作台、支架等;如因 保护措施不当或作业器材本身质量问题发生的安全事故,甲方概不负 责; 10 、高处作业物料不得随意堆放,不得大于操作台的重量荷载;悬空 作业物料及工具的重量不得大于绳索、支架及固定件的荷载;以免造 成安全事故 11 、因乙方作业人员悬空抛掷、向下丢弃物品或施工造成附着件坠落 等,造成甲方及第三方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全部损 失; 12 、 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在雷雨天、雾天、大风天、雪天等情 况下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如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上述情况,乙方负责 人应马上停止相关作业,避免发生安全事故13 、 高处作业区域内的所有可能坠落的物件及附属件,乙方必须在 施工前全部拆除,确保施工安全,如因上述问题发生的安全事故,均 由乙方负责; 14 、 乙方在进行棚上作业(高度在 2-5m 时的作业)时,应在作业 区域棚上的主龙骨上铺设搪板,相对应的下方做 T 字型支撑,如因作 业人员操作不当或未按要求作业,造成的任何损失由乙方承担; 15 、 乙方对电梯基坑和井道施工时,必须搭建脚手架和设置防护网 ,防护网应在安全层正负 3.2m 处设置;地面通道上部应搭建防护棚; 双笼井架通道中间分隔封闭后再行施工16 、 乙方对电梯进行维修、检测,且作业高度已达到高处作业标准 时,操作人员必须配备安全带、安全帽等保护工具;操作人员必须遵 守本协议第 7 条、第 8 条、第 9 条之规定,否则一切后果乙方自行承 担; 17 、 高空防护网、支架、脚手架等设施的拆除,乙方须在作业面下 方围挡危险区域,并悬挂警示标识,并有专人监管,以防坠物伤人; 18 、 乙方进行电路安装及改造时,必须按照施工图纸和甲方电路审 核意见施工;电路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向甲方提供操作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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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施工特殊、危险作业安全协议书(4页)

现场施工特种、特殊、危险作业安全协议书 ( 以下称为甲方 ): ( 以下称为乙方 ): 本协议为规范特种、特殊、危险作业的操作程序,明确双方责任和义 务,目的为了避免出现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本协议规定范围为:动 火作业、高处作业、动电作业、密闭空间作业。规定如下: 1 、 本协议书为双方自愿签署,双方已明确和认可本协议中的任何条 款,协议签署当日生效; 2 、 本协议有效时限为一次,只针对乙方首次作业申请人、操作人及 作业时间和内容,不作为永久协议书使用,一次作业结束即此协议作 废,再实施再签; 3 、 乙方动火操作人(电气焊、喷灯、高温电器等)须持证到物业部 开据《动火证》,不得由他人代办并自行配备灭火器、沙筒、水筒等 灭火器材;施工现场乙方自定防火责任人,为现场第一责任人,负责 落实现场作业安全,确保作业人员持证作业和规范作业,如因上述工 作未落实或组织不当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4 、 甲方负责动火区域现场管理,对动火作业提供技术指导和现场监 督,甲方有权对乙方作业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予以指出和纠正,如 乙方违反甲方相关安全规定,造成的一切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均由乙 方承担; 5 、 乙方如需易燃易爆品(如使用喷灯的煤气罐;使用气焊的氧气、 乙炔瓶等)进入甲方管理区域时,必须提前向甲方主管部门申请,得 到甲方允许方可进入,甲方有权检查乙方携带危险品的安全系数,对 过期、腐蚀、未经检测的易燃易爆品,乙方必须及时更换,如因乙方 使用易燃易爆品(如使用喷灯的煤气罐;使用气焊的氧气、乙炔瓶等) 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 6 、 乙方在高空动火作业时,应将灭火器材放置在操作平台上,作业 台下方 10 ㎡范围内不得有可燃物、易燃易爆品、化学危险品等(因作 业高度的增加,清理面积也随之扩大),乙方必须清理完毕且得到甲 方允许后方可施工;高空作业位置的调整,相应的作业台下方清理范 围也必须作调整; 7 、 乙方要进行高处作业时(高处作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 2m 以 上(含 2m )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必须到甲方主管部门签 署本协议,并交纳作业保证金 ;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 法》的相关规定; 8 、 攀登、悬空及搭建高空安全设施的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 培训,持证上岗;乙方施工单位必须有资质; 9 、 悬空作业前乙方施工负责人必须仔细检查作业器材是否完好,安 全措施是否到位,如:绳索、安全带、横板、操作台、支架等;如因 保护措施不当或作业器材本身质量问题发生的安全事故,甲方概不负 责; 10 、高处作业物料不得随意堆放,不得大于操作台的重量荷载;悬空 作业物料及工具的重量不得大于绳索、支架及固定件的荷载;以免造 成安全事故 11 、因乙方作业人员悬空抛掷、向下丢弃物品或施工造成附着件坠落 等,造成甲方及第三方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全部损 失; 12 、 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在雷雨天、雾天、大风天、雪天等情 况下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如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上述情况,乙方负责 人应马上停止相关作业,避免发生安全事故13 、 高处作业区域内的所有可能坠落的物件及附属件,乙方必须在 施工前全部拆除,确保施工安全,如因上述问题发生的安全事故,均 由乙方负责; 14 、 乙方在进行棚上作业(高度在 2-5m 时的作业)时,应在作业 区域棚上的主龙骨上铺设搪板,相对应的下方做 T 字型支撑,如因作 业人员操作不当或未按要求作业,造成的任何损失由乙方承担; 15 、 乙方对电梯基坑和井道施工时,必须搭建脚手架和设置防护网, 防护网应在安全层正负 3.2m 处设置;地面通道上部应搭建防护棚;双 笼井架通道中间分隔封闭后再行施工16 、 乙方对电梯进行维修、检测,且作业高度已达到高处作业标准 时,操作人员必须配备安全带、安全帽等保护工具;操作人员必须遵 守本协议第 7 条、第 8 条、第 9 条之规定,否则一切后果乙方自行承 担; 17 、 高空防护网、支架、脚手架等设施的拆除,乙方须在作业面下 方围挡危险区域,并悬挂警示标识,并有专人监管,以防坠物伤人; 18 、 乙方进行电路安装及改造时,必须按照施工图纸和甲方电路审 核意见施工;电路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向甲方提供操作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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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煤矿公司安全生产年度工作计划

Print 煤矿公司安全生产年度工作计划   时间流逝得如此之快,成绩已属于过去,新一轮的工作即将来临,现在就让我 们好好地规划一下吧。 工作计划 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编为 大家收集的煤矿公司安全生产年度工作计划,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 需要的朋友。   XX 年度,煤矿公司将继续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加强煤 矿安全日常监管,以预防煤矿安全事故为工作重点,促进煤炭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现将 XX 年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如下。   贯彻落实区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精神,围绕安全工作中 心,有针对性地提出一系列工作措施,特别突出煤矿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抓好基 层和基础工作。结合煤矿安全生产的实际,制定具体措施方案,抓好贯彻落实,推 动安全生产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完善安全监管组织、机制和保障体系   一、公司将成立区煤矿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 署和领导,研究制定安全监管计划、方案和措施,组织安全监管执法和检查督查, 并实施安全考核。二、进一步完善公司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和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 制,完善考核奖惩保障措施,公司技术人员挂钩负责煤矿日常安全监管和安全质量 标准化建设工作,并进一步建立完善片区周查月检、安全隐患分级管理制度和重大 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对日常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进行登记建档,严格按照定人 、定措施、定时间的“三定”原则逐条督促限期整改,实行隐患整改追踪、反馈和销 号制度,确保每个查及的问题和隐患落实整改到位。   (二)积极推进安全机制、管理创新和科技进步   公司将根据矿井技术改造情况以及安全生产条件、管理水平的.变化情况,开 展煤矿测评分类并采取相应监管办法和措施。实行重点区域重点监控,对公司所有 的煤矿进行重新模底、排查,明确受水害和火灾(自燃)威胁区域,追踪督促落实整 改。全面安装使用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建立完善区级网络监控平台,并引进应用“ 煤矿安全生产风险管理系统(msrms)”,努力提高公司煤矿风险管理和安全监控科技 水平。   (三)强化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一、按要求配足专业技术人员,完善井下现场安全生产 8 小时跟班管理制度, 并坚持做好周检工作,每周由矿长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检查,检查覆盖率达 100%, 对查出的隐患进行分类定级管理,及时抓好整改,发现重大隐患立即停产停工整改 。二、加强技术基础工作,每个矿井每年及时由技术负责人组织编制《矿井灾害预 防和处理计划》和《煤矿应急救援预案》,每季度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改和 补充,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绘制完善 12 种与现场实际相符的图纸,用以指导矿井 安全生产。三、强化法人代表和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公司法定代表人每月下井 不少于 10 天,煤矿主要负责人或矿长(井长)每月下井不少于 20 天,矿井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每月下井不少于 22 天。落实夜班带班和现场指挥制度,各煤矿每班至少 有一名矿级管理人员带班下井,深入重点区域和关键环节,并与工人同上班同下班 ,确保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实到区队和班组。   (四)继续推进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   认真总结近年来公司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的经验与做法,查找差距和不足 ,按照公司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三年规划和建设方案,进一步完善激励和奖惩 约束机制,形成一切利好政策向达标矿井倾斜的良好氛围。继续实行安全质量标准 化工作监管责任制考核制度,安排公司所有工程技术人员分别挂钩列入安全质量标 准化建设矿井,实行分类指导,加强技术管理和服务,严格兑现奖罚,确保 XX 年 实现公司 80%的煤矿达到安全质量标准化,有效提升煤矿安全基础水平。   (五)加强煤矿建设项目监管   强化对公司资源整合、基建、联合改造和改建矿井的监管,严格进度和责任考 核,促进安全有序施工建设,确保矿井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并通过竣工验收。加强并 规范资源整合项目监管指导,明确期限,全面推进施工建设进度,保证按规定期限 提交竣工验收。   (六)加强和改进安全技术管理   严格各矿井专职技术负责人配备制度,建立健全以技术负责人为核心的技术管 理体系。加强技术基础工作,完善技术基础资料、《矿井水文地质基础资料档案》 和 12 种反映生产实际的图纸,采掘工程平面图做到每半个月实测填图一次,并实 行季度交换制度。加强矿井“一通三防”技术管理,完善优化通风系统,积极推进煤 矿瓦斯治理示范区和示范矿工程建设,提高煤矿抗灾减灾能力。严抓巷道封闭管理 ,强化密闭拆封审批制度,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高度重视抓好矿井水害防治工 作,扎实开展每月一次由技术负责人组织的水害调查核实和论证工作,摸清矿区水 文地质和周边老窑采空区、地表水的水情水患,实行水患调查核实报告和水文地质 基础资料档案月交换制度。对改建和新建的矿井,一律推广使用螺杆式空压机,提 高安全保障水平。推动采煤方法和支护改革,淘汰落后采煤方法、生生产工艺和技 术装备,积极推广先进适用安全生产技术和装备,提高采掘机械化程度,提升煤矿 安全生产技术水平和保障能力。   (七)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采矿冶金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9 KB 时间:2025-08-25 价格:¥2.00

道路施工安全措施

道路施工安全措施 (一)安全常规教育 1.所有施工人员必须经过技术交底,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成绩造册登记, 方能上岗后由专职安全员负责现场协助施工,防止违规施工。 2.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必须戴带所属单位安全帽,穿着单位工装,劳保防护用品装配整 齐。 3.施工人员在作业活动中严禁穿拖鞋、赤背,现场禁止吸烟、追逐打闹,禁止酗酒后 进入施工现场。 4.施工人员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企业的规章制度以及劳动纪律。 5.为确保安全,在施工现场布置足够的照明灯光,警示标志,围护设施,以及夜间安 全措施,符合标准化施工要求。 (二)安全管理措施 1.土方路基填挖施工 1施工前,先将场地清理干净,去掉地表的浮砂、各种垃圾和有机质及腐殖质等。 2) 挖方段开挖基槽至设计标高,素土压实至 94%后施工路面结构。 3) 分层填筑,划方格网上土,用推土机整平,每层土的松铺厚度不大于 30cm。 4) 路基填筑前应测量放线,实际填筑宽度应大于设计路基宽度每边 0.5m,确保路基 范围内的压实度。 5) 填土控制在最佳含水量的±2%以内,对超标的填土根据实际情况翻晒或者洒水施 工。 6) 施工过程中考虑雨天排水,横向做成 2-4%流水坡度,确保路基不积水,雨后施工 先对下层重新碾压。 7) 因构造物或其他原因必须分段而不能整段填筑时,在分层填筑中端部预留 11 的台阶,台阶的宽度不小于 50cm。 2.道路稳定土基层施工 2.1 施工要求 2.1.1 拌和与运输 水泥稳定混合料的拌和应采用厂拌法。 运输混合料的车辆应根据需要配置并注意装载均匀,及时将混合料运至现场。当摊铺 现场距拌和厂较远时,混合料在运输中应加覆盖以防水分蒸发。 2.1.2 摊铺和整形 混合料的摊铺应采用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机械进行,并使混合料按规定的松铺厚度,均 匀地摊铺在要求的宽度上。 摊铺时混合料的含水量高于最佳含水最 0.5%~1.0%,以补偿摊铺及碾压过程中的水 分损失。 混合料的最小压实厚度为 150mm。当压实层厚度超过 200mm 时,应分层摊铺,先摊铺 的一层应经过整形和压实,在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后,将先摊铺的一层表面拉毛后再继续 摊铺上层。 A、碾压 混合料的碾压程序应按试验路段确认的方法施工。 碾压过程中,水泥稳定土的表面应始终保持潮湿。如表面水蒸发得快,应及时补洒少 量的水。严禁压路机在己完成的或正在碾压的路段上“调头”和急刹车,以保证水泥稳定 土层表面不受破坏。施工中,从加水拌和到碾压终了的延迟时间不得超过水泥终凝时间, 按试验路段确定的合适的延迟时间严格施工施工接缝和压路机“调头”,应技术规范要 求。 B、养护 碾压完成后立即进行养护,养护时间不应少于 7 天。养护方法可视具体情况采用洒水、 覆盖砂、洒透层油或封层等。养护期间除洒水车外应封闭交通。不能封闭时,须经监理工 程师批准,并将车速限制在 30km/h 以下,但应禁止重型车辆通行。 3.砼路面施工 施工前应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指派专人管制交通,禁止非施工人员、机槭、车辆进入 施工现场拌和机应安装在牢固的基础或底架上,电气设备应绝缘良好电线应架空拌和机使 用前应检查传动部分、离合器和制动器是否灵活可靠,钢丝蝇有无断丝或损坏。防护罩是 否牢固,润滑系统应注入润滑油。进料时,推车不准抡跑、拥挤,行走间距不得小于 2 米,下 坡间距不得小于 10 米。车子向内倒料时不得撒把松手;料斗边应设档木,防止车子进斗。 搅拌机在转动时,不准用手或工具伸入搅拌筒內扒料或捣料搅拌机提起料斗倒料时,人员 不准在料斗下清理废料。搅拌机突然发生故障,应立即切断电源,将料斗用保险链条锁住后 方可进行检查修理。需进拌合筒内检修时应有人在筒外监摊铺混凝土时要注意施工中工具 转动时的安全。振捣器启动前应检查电器的开关是否完好,线路、接头是否绝缘良好。振 捣施工中应有专人拉软线随振动器同时前进,严禁扭线、压线造成漏电。拆模时,拆下的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物流仓储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1.5 KB 时间:2025-08-28 价格:¥2.00

隧道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中交一公局天大高速四标隧道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为了提高高工人的安全意识,使工程顺利进行,我项目部特制定以下隧道施工安全技术交 底。希望有关人员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和伤害他人: 1、一般规定 1.1. 施工场地应作出详细的部署和安置,出碴、进料及材料堆放场地应妥善布置,弃碴场 地应设置在不堵塞河流、不污染环境、不毁坏农田的地段。对风、水、电等设施作出统一 安排,并在进洞前基本完成。 1.2.进洞前应先作好洞口工程,稳定好洞口的边坡和仰坡,作出天沟、边沟等排水设施, 确保地表水不致危及隧道的施工安全。 1.3. 隧道施工的各班组间,应建立完善的交接班制度,并将施工、安全等情况记载于交接 班的记录簿内,工地值班负责人应认真检查交接班情况。 1.4. 所有进入隧道工地的人员,必须按规定配带安全防护用品,遵章守纪,听从指挥。 1.5. 遇有不良地质地段施工时,应按照先治水、短开挖、弱爆破、强支护、早衬砌的原则 稳步前进。如设计文件中指明有不良地质情况时,必要时应进行超前钻孔,探明情况,采 取预防措施。 2.开挖、凿孔及爆破 2.1 开挖及凿孔 2.1.1 开挖人员到达工作地点时,应首先检查工作面是否处于安全状态,并检查支护是否牢 固,顶板和两帮是否稳定,如有松动的石、土块或裂缝应先予以清除或支护。 2.1.2 人工开挖土质隧道时,操作人员必须互相配合,并保持必要的安全操作距离。 2.1.3 机械凿岩时,宜采用湿式凿岩机或带有捕尘器的凿岩机。 2.1.4 站在碴堆上作业时,应注意碴堆的稳定,防止滑坍伤人。 2.1.5 风钻钻眼时,应先检查机身、螺栓、卡套、弹簧和支架是否正常完好;管子接头是 否牢固,有无漏风;钻杆有无不直、带伤以及钻孔堵塞现象;湿式凿岩机的供水是否正 常;干式凿岩机的捕尘设施是否良好。不合要求者应予修理或更换。 2.1.6 带支架的风钻钻眼时,必须将支架安置稳妥。风钻卡钻时应用板钳松动拔出,不可 敲打,未关风前不得拆除钻杆。 2.1.7 在工作面内不得拆卸、修理风、电钻。 2.1.8 严禁在残眼中继续钻眼。 2.2 爆破 2.2.1 装药与钻孔不宜平行作业。 2.2.3 爆破作业和爆破器材加工人员严禁穿着化纤衣物。 2.2.4 进行爆破时,所有人员应撤离现场,其安全距离为: ⑴独头巷道不少于 200m; ⑵相邻的上下坑道内不少于 100m; ⑶相邻的平行坑道,横通道及横洞间不少于 50m; ⑷全断面开挖进行深孔爆破(孔深 3—5m)时,不少于 500m。 2.2.5 洞内每天放炮次数应有明确的规定,装药离放炮时间不得过久。 2.2.6 装药前应检查爆破工作面附近的支护是否牢固;炮眼内的泥浆,石粉应吹洗干净; 刚打好的炮眼热度过高,不得立即装药。如果遇有照明不足,发现流砂、泥流未经妥善处 理,或可能有大量溶洞涌水时,严禁装药爆破。 2.2.7 采用电雷管爆破时,必须按国家现行的《爆破安全规程》(GB6722-86) 的有关规 定进行,并应加强洞内电源的管理,防止漏电引爆。装药时可用投光灯、矿灯照明。起爆 主导线宜悬空架设,距各种导电体的间距必须大于 1m。 2.2.8 爆破后必须经过 15min 通风排烟后,检查人员方可进入工作面,检查有无“盲炮” 及可疑现象;有无残余炸药或雷管;顶板两帮有无松动石块;支护有无损坏与变形。在妥 善处理并确认无误后,其他工作人员才可进入工作面。 2.2.9 当发现“盲炮”时,必须由原爆破人员按规定处理。 2.2.10 装炮时应使用木质炮棍装药,严禁火种。无关人员与机具等均应撤至安全地点。 2.2.11 两工作面接近贯通时,两端应加强联系与统一指挥。岩石隧道两工作面距离接近 15m(软岩为 20m),一端装药放炮时,另一端人员应协调放炮时间。放炮前要加强联系和 警戒,严防对方人员误入危险区。土质或岩石破碎隧道接的贯通时,应根据岩性适当加大 预留贯通的安全距离,此时只准一端掘进,另一端人员和机具应撤离至安全地点。贯通后 的导坑应设专人看管,严禁非施工作业人员通行。 3.洞内运输 3.1 各类进洞车辆必须处于完好状态,制动有效,严禁人料混载。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0.8 KB 时间:2025-09-05 价格:¥2.00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检查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表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表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 方法 检查依据 处罚依据 处罚标准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 任制;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 制度和操作规程;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3.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 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4.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 效实施;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5.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 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 患;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6.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 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一、 主要 负责 人履 职情 况 7.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 十八条 《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一 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 职责,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 改正的,按以下标准处以罚款,并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 产停业整顿。 1. 未履行 1 项法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处 2 万 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的罚款; 2. 未履行 2-3 项法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处 3 万元以上 4 万元以下的罚款 3. 未履行 4-7 项法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处 4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 安全 生产 资金 投入 1.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国家规定 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资金投入。 2、施工单位对列入建设工程概算 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 所需费用,应当用于施工安全防 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 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 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查看文件 现场检查 1、《安全生产法》 第二十条第一款。 2、 《建设工程安全 生产管理条例》第 二十二条 1、《安全生产法》第九十 条。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 理条例》第六十三条 1、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 人经营的投资人不依照本法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 的资金投入,致使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的,责令限期改正,提供必需的资金;逾期未改正的, 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 2、施工单位挪用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生产作 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的,责令限期改正,处 挪用费用 20%以上 50%以下的罚款。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 方法 检查依据 处罚依据 处罚标准 1.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 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1.《安全生产法》 第二十条第一款 2.《黑龙江省安 全生产条例》第十 六条第一款 1.《安全生产法》第九十 四条第一项 2. 《黑龙江省安全生产 条例》第九十一条第一项 1. 从业人员不足 100 人,未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 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责令限期改正, 可以处以 2 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 停业整顿,并处以 5 万元以上 7 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 1 万元以 上 1.5 万元以下的罚款; 2. 从业人员在 100 人以上,未设置安全生产管理 机构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 2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 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以 7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 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 1.5 万元以上 2 万元以下的 罚款。 三、 安全 生产 管理 机构 和管 理人 员 2.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 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 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 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 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二)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 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 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三)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 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四)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 应急救援演练;   (五)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 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 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 建议;   (六)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 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 行为;   (七)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 生产整改措施。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 二十二条第一项 《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三 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履行本法规 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导致发生生 产安全事故的,暂停或者撤销其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资 格。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7.1 KB 时间:2025-10-06 价格:¥2.00

隧道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中交一公局天大高速四标隧道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为了提高高工人的安全意识,使工程顺利进行,我项目部特制定以下隧道施工安全技术交 底。希望有关人员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和伤害他人: 1、一般规定 1.1. 施工场地应作出详细的部署和安置,出碴、进料及材料堆放场地应妥善布置,弃碴场 地应设置在不堵塞河流、不污染环境、不毁坏农田的地段。对风、水、电等设施作出统一 安排,并在进洞前基本完成。 1.2.进洞前应先作好洞口工程,稳定好洞口的边坡和仰坡,作出天沟、边沟等排水设施, 确保地表水不致危及隧道的施工安全。 1.3. 隧道施工的各班组间,应建立完善的交接班制度,并将施工、安全等情况记载于交接 班的记录簿内,工地值班负责人应认真检查交接班情况。 1.4. 所有进入隧道工地的人员,必须按规定配带安全防护用品,遵章守纪,听从指挥。 1.5. 遇有不良地质地段施工时,应按照先治水、短开挖、弱爆破、强支护、早衬砌的原则 稳步前进。如设计文件中指明有不良地质情况时,必要时应进行超前钻孔,探明情况,采 取预防措施。 2.开挖、凿孔及爆破 2.1 开挖及凿孔 2.1.1 开挖人员到达工作地点时,应首先检查工作面是否处于安全状态,并检查支护是否牢 固,顶板和两帮是否稳定,如有松动的石、土块或裂缝应先予以清除或支护。 2.1.2 人工开挖土质隧道时,操作人员必须互相配合,并保持必要的安全操作距离。 2.1.3 机械凿岩时,宜采用湿式凿岩机或带有捕尘器的凿岩机。 2.1.4 站在碴堆上作业时,应注意碴堆的稳定,防止滑坍伤人。 2.1.5 风钻钻眼时,应先检查机身、螺栓、卡套、弹簧和支架是否正常完好;管子接头是 否牢固,有无漏风;钻杆有无不直、带伤以及钻孔堵塞现象;湿式凿岩机的供水是否正 常;干式凿岩机的捕尘设施是否良好。不合要求者应予修理或更换。 2.1.6 带支架的风钻钻眼时,必须将支架安置稳妥。风钻卡钻时应用板钳松动拔出,不可 敲打,未关风前不得拆除钻杆。 2.1.7 在工作面内不得拆卸、修理风、电钻。 2.1.8 严禁在残眼中继续钻眼。 2.2 爆破 2.2.1 装药与钻孔不宜平行作业。 2.2.3 爆破作业和爆破器材加工人员严禁穿着化纤衣物。 2.2.4 进行爆破时,所有人员应撤离现场,其安全距离为: ⑴独头巷道不少于 200m; ⑵相邻的上下坑道内不少于 100m; ⑶相邻的平行坑道,横通道及横洞间不少于 50m; ⑷全断面开挖进行深孔爆破(孔深 3—5m)时,不少于 500m。 2.2.5 洞内每天放炮次数应有明确的规定,装药离放炮时间不得过久。 2.2.6 装药前应检查爆破工作面附近的支护是否牢固;炮眼内的泥浆,石粉应吹洗干净; 刚打好的炮眼热度过高,不得立即装药。如果遇有照明不足,发现流砂、泥流未经妥善处 理,或可能有大量溶洞涌水时,严禁装药爆破。 2.2.7 采用电雷管爆破时,必须按国家现行的《爆破安全规程》(GB6722-86) 的有关规 定进行,并应加强洞内电源的管理,防止漏电引爆。装药时可用投光灯、矿灯照明。起爆 主导线宜悬空架设,距各种导电体的间距必须大于 1m。 2.2.8 爆破后必须经过 15min 通风排烟后,检查人员方可进入工作面,检查有无“盲炮” 及可疑现象;有无残余炸药或雷管;顶板两帮有无松动石块;支护有无损坏与变形。在妥 善处理并确认无误后,其他工作人员才可进入工作面。 2.2.9 当发现“盲炮”时,必须由原爆破人员按规定处理。 2.2.10 装炮时应使用木质炮棍装药,严禁火种。无关人员与机具等均应撤至安全地点。 2.2.11 两工作面接近贯通时,两端应加强联系与统一指挥。岩石隧道两工作面距离接近 15m(软岩为 20m),一端装药放炮时,另一端人员应协调放炮时间。放炮前要加强联系和 警戒,严防对方人员误入危险区。土质或岩石破碎隧道接的贯通时,应根据岩性适当加大 预留贯通的安全距离,此时只准一端掘进,另一端人员和机具应撤离至安全地点。贯通后 的导坑应设专人看管,严禁非施工作业人员通行。 3.洞内运输 3.1 各类进洞车辆必须处于完好状态,制动有效,严禁人料混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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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目标责任书及责任制-作业队与兼职安全员责任书1

安全生产责任状 甲方: (作业队)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兼职安全员) ,以下简称乙方 为进一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牢牢坚 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红线,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齐抓共管”的安全监管基本框架,有效遏制职业健康、安全环保、安全生产责任 事故发生,结合本项目工程实际,特签订本责任书,以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职责 1、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项目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带头严格遵守各项 安全操作规程,执行经理部的指示、决定,对本作业队负责承担施工的作业项目 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认真开展切实可行的安全教育,尤其是对新工、青工、特种工及危险、 复杂、邻边、交叉施工地段施工的人员,提高其安全生产意识。 3、严格按照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要求,设置所有安全防护 设施并组织围护,对所管辖施工现场中所设置安全防护设施的完整、齐全、有效 性负直接责任;保证本作业队工作区域内的安全设施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可靠 有效、正确正当使用。 4、每周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检查,经常检查所管辖各工班组的作业环境、设 备和安全防护设施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主动纠正解决;对重点特殊部位、 首件工程施工,必须检查作业人员及各种设备安全防护设施技术状况是否符合安 全标准要求,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执行。 5、具体组织实施、落实由各主管工程技术人员对各专项作业班组长、兼职 安全员的书面次级安全技术交底,带头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犯劳动纪律 “三违”现象的出现。 6、接受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上级和有关方面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的安全 指导或监督检查,及时解决其指出的不安全问题,认真组织整改各种事故隐患。 7、根据其安全意识、施工经验、反应速度、能力水平等负责给各工班(组) 配备至少 1 名兼职安全员,支持他们正当工作、充分发挥其作用。 8、有权拒绝上级的违章指挥。遇有紧急险情,有权立即停止或暂缓施工, 将人员、设备撤离危险区域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9、发生伤亡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时必须停止施工,采取应急措施,积极抢 救伤员、保护现场、防止事态扩大,并立即如实上报,参与事故调查和分析工作; 发生其他安全事故时要视具体情况立即组织抢险或组织员工撤离现场、报告项目 专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对较大伤亡和重大未遂事故必须查明事故原因,落 实整改措施,经上级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不得擅自撤离现场保护 设施、强行复工。 二、乙方职责 1、在搞好自己本职工作的同时,协助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监督 所在作业队或班组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情况,尽职尽责地做好本 作业队或班组的安全生产工作。 2、协助对所在作业队或班组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做好对其他员工特别 是新工人、青年工人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技术教育指导,每次 上班前要做必要的岗前安全检查、安全训诫,做好班组安全活动记录。 3、在施工现场巡视检查或直接参加施工生产活动时,首先对生产区域进行 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问题或隐患,有权要求班组长或作业队长即时整改或请求上 级采取措施整改,有权纠正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并监督实施。 4、发现较大不安全因素或遇有重大、紧急险情时,有权报告班组长或作业 队长下令停止作业,并可越级报告有关领导,以采取进一步措施,降低或减少事 故造成的损失。 5、对不按安全操作规程工作、违章违规行为有给予批评教育的权利,对多 次教育无效的人员,可建议作业队长对其予以处罚、改换其工作岗位或清退出本 工地,必要时可越级报告有关领导。 6、发生伤亡事故时要积极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立即如实上报,参与事 故调查工作。 三、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本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环保、安全生产管理目标为: (一)杜绝发生有人员死亡的一般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二)杜绝发生有人员死亡的一般以上水上交通责任事故; (三)杜绝发生负有建设管理责任的有人员死亡的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 事故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5.1 KB 时间:2025-10-25 价格:¥2.00

机构与职责-组织机构-方针目标-机构与职责1.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 1 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各级领导和部门及员工的安全职责,落实安全责任制,做到各司其职, 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执行的精神;同时为了每个员工自己良好的职业健康、优美 的生存环境、安全的经济发展,更加模范地执行安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延伸演绎的各 级、各类规章制度的要求;全体员工一定要明确“谁主管、谁负责,违章即违法” 的 认真负责地安全文明生产理念,结合公司部门设置的具体情况,特制定公司各级安全责 任制。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3 职责 3.1 安全生产是公司的一项长期性的综合性工作,必须树立科学全面的安全观,坚持 “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全面、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管理,建立一级抓一 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安全责任制。 3.2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各级、各部门人员,都应在各自不同的工作岗位上,贯彻公 司“遵纪守法,全员参与,预防为主,提升安全、环境意识;科学管理,以人为本,持 续发展,降低安全、环境风险。”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方针,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 法规和上级有关规程规定,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接受公司安全环保综合监督管理部 门(安全环保部)的监督和指导。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生产工作的同时, 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安全工作。 3.3 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公司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 对安全负组织实施和综合管理监督责任,各副总经理、总监是负责各个分管部门的安全 负直接管理责任;各部门负责人(工段长)是本部门、工段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 部门、工段安全负直接管理责任;各班组长是本班组的安全事务直接责任人,对本班组 安全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各岗位员工对本岗位的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 4 各级安全职责 4.1 公司总经理安全职责 4.1.1 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负责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 规程、规定,把安全生产纳入公司发展规划,做到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对 本公司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4.1.2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行业相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及上级的 决定和指示。把安全工作列入公司的重要议事日程,亲自主持重要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批阅上级有关安全方面的文件,签发有关安全工作的重大决定; 4.1.3 建立健全并落实本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4.1.4 组织制定并实施本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1.5 组织制定并实施本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4.1.6 保证本企业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4.1.7 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督促、检 查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4.1.8 组织制定并实施本企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4.1.9 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4.1.10 组织实施本企业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工作。 4.2 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兼党委书记(工会主席)安全职责 4.2.1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所管辖部门的安全、消防、环保、职业健康 负直接领导责任。协助总经理抓好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并组织开展好多样性的安全文化 宣传教育活动,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4.2.2 负责对安全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贯彻执行情况予以监督;把安全生产列入党 委工作重要议事日程,把搞好安全、消防、环保、职业健康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研究公 司安全动态,并提出改造意见。 4.2.3 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作用,抓好班组建设和做好女工的特殊保护工作,维护国家 法规的尊严和员工合法权利,把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列入工 会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对公司劳动保护措施经费的使用进行监督。 4.2.4 发挥各级党、政、工、团组织在公司安全生产中的保证监督作用,教育干部起模 范带头作用,并带领周围员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4.2.5 协助总经理搞好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度等的宣传教育,提高干 部员工的安全意识。 4.2.6 负责所管辖部门人员安全、消防、环保、职业健康责任制的落实。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16 KB 时间:2025-11-13 价格:¥2.00

风险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规定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规范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职责、流程、要求和方法,并确定公司事故隐 患判定标准,特制定本规定。 2 术语和定义 2.1 事故隐患:即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简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 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 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 理上的缺陷。 2.2 重大事故隐患,根据北京市判定标准确定的事故隐患,需报告政府主管部门, 由其督办。 2.3 重点事故隐患是指高危/法规不符合项,部门不能自行解决,需公司直接组 织治理,由公司专业技术小组负责验收的事故隐患。 2.4 轻微事故隐患是指部门内部能自行解决,由责任部门验收的事故隐患。 轻微事故隐患发生现场、班组或岗位可以立即采取措施消除的隐患,不分级,不 纳入台帐和统计分析; 3 工作职责 3.1 总经理:按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负责组织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各项工 作,并具体负责:批准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和工作指导书,向上级申报隐患排 查治理费用预算,批准本公司重点危险源清单和隐患排查重点部位清单,每季度 至少参加一次公司综合安全检查,批准重大隐患和重点事故隐患的评估报告和治 理方案,批准重大隐患和企业重点事故隐患的事故隐患治理验收报告,批准事故 隐患排查治理考核和奖惩结果。 3.2 HSE 部门:按公司事故隐患治理责任制的要求,负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各项 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负责对各部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具 体组织并参加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考核和奖惩工作:组织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业技 术组的日常管理和培训,审核需总经理批准的资料、批准作业岗位的安全操作规 程、组织并委托办理外部检测、评价和评审等。 3.3 各部门:按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负责本部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各项 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并按本规定的内容具体负责:组织编制 本部门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组织编制本部门专业的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组织本 部门风险识别和隐患排查治理重点部位的确定工作,组织部门班组的日常隐患排 查,及时报告本部门发现的重大隐患和重点隐患,组织本部门一般隐患的分析和 治理。 4 工作要求 4.1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 4.1.1 公司下列部门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重点部门,重点部门应将公司事故隐患 排查治理责任制的职责内容,分解到本部门相关岗位: ----HR 部门 ----生产部门; ----工程部门; ----物料部门; ----质量部门: ----各生产线。 4.1.2 作业人员的岗位隐患排查治理职责,应在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内规定;具体 执行公司安全操规程要求。 4.2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业技术组的建立和管理 4.2.1 公司成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业技术组,由 HSE 工程师任组长,具体名单 见附件附件 1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业技术小组名单》,名单由公司总经理批准, 并根据实际情况每年调整一次,具体由 HSE 部门负责组织。 4.2.2 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业技术组的工作任务是: ----按专业特长,参加专业相关的事故隐患排查活动,包括各类安全检查、专业 安全评估等; ----针对隐患排查发现的隐患,进行分析并提出隐患分类分级、隐患治理等建议; ----参加审查事故隐患治理方案或措施; ----参加对事故隐患治理的验收,包括对治理效果进行评价; ----参加对事故隐患统计资料的分析,提出相关隐患预防、事故预警的建议。 4.2.3 HSE 部门负责专业技术组的日常管理和培训,专业组每月至少集中一次,

分类:风险评估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8.9 KB 时间:2025-11-15 价格:¥2.00

风险管理-1.相关方EHS管理制度

相关方 EHS 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对相关方进行有效的 EHS 管理,以控制相关方给公司带来的 EHS 风险,特制定 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成都市 XXX 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对相关方的 EHS 管理。 3 术语及定义 3.1 EHS:其中 E 代表环境(Environment);H 代表健康(Health);S 代表安全(Safety); 表示:环境、职业健康安全。 3.2 相关方:与组织的 EHS 绩效有关的或受其 EHS 绩效影响的个人或团体,如供应商、 承包商等。 4 职责 4.1 安全环保部:负责对相关方的作业过程进行 EHS 监管,参与对供应商和承包商进行 EHS 评审,对相关方人员进行危险告知。 4.2 工程部:负责与供应商签定安全环保协议,协调供应商相关 EHS 许可手续的办理, 对供应商的作业过程进行 EHS 监管,定期组织对合格供应商进行 EHS 评审。 4.3 设备管理部:负责协调设备承包商相关 EHS 许可手续的办理,对供应商的作业过程 进行 EHS 监管,定期组织对合格承包商进行 EHS 评审。 4.4 行政部:负责检查、登记相关方人员及车辆入厂所需的资质证件,并审查相关方人 员是否满足入厂要求。 4.5 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相关方的信息进行登记,并对相关方人员进行危险告知。 5 工作程序 5.1 对访客的控制 5.1.1 访客应依照规定办理相关登记手续,签署《访客安全健康环保指引》,并在公司接 待人员的陪同下才能进入生产厂区,否则保安人员将不予放行; 5.1.2 访客应遵守厂内各相关区域的安全环保规定; 5.1.3 接近危险源时,陪同人员应预先告知访客,严禁访客接触生产等设备及其控制装 置。 5.2 对物料供应商的控制 5.2.1 物料供应商应具备 EHS 相关的经营资质; 5.2.2 选择供应商时应考虑其物料成份性能要遵守环境的法律法规; 5.2.3 工程部应向提供危险化学品的供应商索要相应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并 交安全环保部整理后,发放到相应的使用单位; 5.2.4 工程部与供应商签订购销合同时,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安全环保要求,或以单独 与供应商签订安全环保协议的方式,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的 EHS 政策传递给 供应商; 5.2.5 工程部应每年组织对长期合作的物料供应商进行一次 EHS审核,并保存审核记录。 对审核发现的 EHS 绩效较差或 EHS 风险较大的供应商,公司应及时与其终止供销合同, 以避免供应商给我公司带来的风险。 5.3 对运输承包方的控制 5.3.1 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入厂前,应向保安提供相应的资质证明,如危化品车辆运输 证、驾驶员上岗证、押运证,经查验符合要求者,方可进厂; 5.3.2 运输车辆进入厂区后,行驶速度不能超过 15km/h,严禁进入防爆区域,必须在我 方人员的指引下进行停放、装卸。 5.4 对工程承包商的控制 5.4.1 工程部与承包商签订工程合同时, 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安全环保要求,或以单独 与供应商签订安全环保协议的方式,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的 EHS 政策传递给 承包商; 5.4.2 工程开工前,工程部应协同安全环保部到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保存检查记录。 施工涉及危险作业,工程部应通知承包商到安全环保部办理相关的作业许可证,办理危 险作业审批手续后方可施工。属于特种作业的承包商应向我公司提供作业人员的资质证 明; 5.4.3 工程部应组织外来承包商学习《承包商安全环保手册》,相关作业人员应签定《承 包商安全环保承诺书》,交安全环保部存档; 5.4.4 工程承包商必须办理完所有入厂手续,由行政部发放临时入厂证后方可进厂作业; 5.4.5 工程部应组织对承包商的作业过程进行安全环保监督检查, 针对检查发现的不符 合项, 提出整改意见。对整改不符或拒绝整改的承包商,采用警告、罚款等形式进行处罚, 情节严重者可直接责令其停工或终止合同。 5.5 对设备承包商的控制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5 KB 时间:2025-11-17 价格:¥2.00

生产设施及工艺安全-1.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制度

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制度 1.目的和适用范围 1.1 为了确保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设施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保证作业环境 的危害因素得到有效控制,预防减少职业伤害和危害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在生产过程 中的安全和健康。 1.2 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建设项目。 2.职责 2.1 工程部负责工程建设项目的可行性论证、立项、报批,组织初步设计,项目施工单 位的招投标,项目的施工安全管理。竣工后按国家和行业有关规定组织对项目进行安全 评价和项目验收。 2.2 安全环保部负责组织项目的安全预评价,职业卫生评价、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竣工 验收评价,以及项目施工过程的安全监督管理。 3.管理内容 3.1 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及职业危害因素控制“三同时”审批 3.1.1 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环境保护法》、《职业病防治法》和《建设工程安 全生产管理条例》。 3.1.2 在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时,必须做到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 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并将安全、环境保护、职业危害因素控制设施投资纳入建 设项目概算和建设项目管理程序。 3.1.3 工程部在项目立项、设计阶段,应征求安全环保部对建设项目安全、环境保护、 职业危害因素控制设施方面的意见,必要时报请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同意。 3.1.4 在安排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时,应同时对安全、环境保护、职业危害因素控制设施 进行安排,并加强对建设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 3.1.5 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必须由安全环保部对安全、环境保护、职业危害因素控 制设施进行检查验收。对检查验收中提出的整改项目,必须进行及时整改,否则不能通 过竣工验收。 3.1.6 财务部对未进行 “三同时”审批验收或未完善“三同时”审批手续的项目,不 予结算付款。 3.1.7 安全环保部应监督建设单位认真贯彻执行“三同时”,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人员按 公司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处罚。 3.2 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安全验收评价管理 3.2.1 安全预评价 a) 经公司董事会审批的基建、技改项目以及安全设施专项投资较大的项目,安全环保部 必须参加安全设施初步设计论证、审查、并提出相关意见。工程部将论证、审查结果和 相关意见,同时报公司董事会备案。项目竣工后,工程部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进行安全 评价和项目验收工作。 b) 根据相关规定,不需要董事会批准的基建、技改项目,安全环保部必须参加安全设施 初步设计论证、审查,并提出相关的意见。工程部将论证、审查结果和相关意见,同时 报安全环保部备案,项目竣工后,工程部按有关规定组织进行安全评价和项目验收工作。 3.2.2 安全验收 a) 建设项目竣工后,施工方要按照国家和行业相关规定向工程部提交《建设项目安全设 施竣工验收申请》,并附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出具的安全验收评价报告,以及 验收组织单位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有关材料。 b) 通过竣工验收的建设项目,工程部按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将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 工验收结论意见,验收评价报告复印件各一份报安全环保部备案,将原件存档。 c) 未能通过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的,工程部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专家评审意见 进行整改,并重新进行安全验收评价后,再按程序申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 3.3 工程项目安全监督管理 3.3.1 工程施工单位是指对新、改、扩建工程,电器、设备安装工程的承包方。 3.3.2 安全环保部对工程施工项目的安全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a) 负责办理施工单位进场前的相关安全管理手续,包括签《施工安全管理责任书》,确 定风险抵押金,办理临时工出入证等事项。 b) 组织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责令施工单位及时整改。 c) 协助施工单位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且督促其按期实施。 d) 协助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3.3.3 施工过程中,安全员有权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对违章行为有权利责令停工 整改。 3.3.4 工程部对工程施工项目的安全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5 KB 时间:2025-11-17 价格:¥2.00

现场特殊作业设备安全协议-现场施工特殊、危险作业安全协议书(4页)

现场施工特种、特殊、危险作业安全协议书 ( 以下称为甲方 ): ( 以下称为乙方 ): 本协议为规范特种、特殊、危险作业的操作程序,明确双方责任和义 务,目的为了避免出现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本协议规定范围为:动 火作业、高处作业、动电作业、密闭空间作业。规定如下: 1 、 本协议书为双方自愿签署,双方已明确和认可本协议中的任何条 款,协议签署当日生效; 2 、 本协议有效时限为一次,只针对乙方首次作业申请人、操作人及 作业时间和内容,不作为永久协议书使用,一次作业结束即此协议作 废,再实施再签; 3 、 乙方动火操作人(电气焊、喷灯、高温电器等)须持证到物业部 开据《动火证》,不得由他人代办并自行配备灭火器、沙筒、水筒等 灭火器材;施工现场乙方自定防火责任人,为现场第一责任人,负责 落实现场作业安全,确保作业人员持证作业和规范作业,如因上述工 作未落实或组织不当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4 、 甲方负责动火区域现场管理,对动火作业提供技术指导和现场监 督,甲方有权对乙方作业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予以指出和纠正,如 乙方违反甲方相关安全规定,造成的一切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均由乙 方承担; 5 、 乙方如需易燃易爆品(如使用喷灯的煤气罐;使用气焊的氧气、 乙炔瓶等)进入甲方管理区域时,必须提前向甲方主管部门申请,得 到甲方允许方可进入,甲方有权检查乙方携带危险品的安全系数,对 过期、腐蚀、未经检测的易燃易爆品,乙方必须及时更换,如因乙方 使用易燃易爆品(如使用喷灯的煤气罐;使用气焊的氧气、乙炔瓶等) 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 6 、 乙方在高空动火作业时,应将灭火器材放置在操作平台上,作业 台下方 10 ㎡范围内不得有可燃物、易燃易爆品、化学危险品等(因作 业高度的增加,清理面积也随之扩大),乙方必须清理完毕且得到甲 方允许后方可施工;高空作业位置的调整,相应的作业台下方清理范 围也必须作调整; 7 、 乙方要进行高处作业时(高处作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 2m 以 上(含 2m )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必须到甲方主管部门签 署本协议,并交纳作业保证金 ;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 法》的相关规定; 8 、 攀登、悬空及搭建高空安全设施的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 培训,持证上岗;乙方施工单位必须有资质; 9 、 悬空作业前乙方施工负责人必须仔细检查作业器材是否完好,安 全措施是否到位,如:绳索、安全带、横板、操作台、支架等;如因 保护措施不当或作业器材本身质量问题发生的安全事故,甲方概不负 责; 10 、高处作业物料不得随意堆放,不得大于操作台的重量荷载;悬空 作业物料及工具的重量不得大于绳索、支架及固定件的荷载;以免造 成安全事故 11 、因乙方作业人员悬空抛掷、向下丢弃物品或施工造成附着件坠落 等,造成甲方及第三方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全部损 失; 12 、 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在雷雨天、雾天、大风天、雪天等情 况下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如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上述情况,乙方负责 人应马上停止相关作业,避免发生安全事故13 、 高处作业区域内的所有可能坠落的物件及附属件,乙方必须在 施工前全部拆除,确保施工安全,如因上述问题发生的安全事故,均 由乙方负责; 14 、 乙方在进行棚上作业(高度在 2-5m 时的作业)时,应在作业 区域棚上的主龙骨上铺设搪板,相对应的下方做 T 字型支撑,如因作 业人员操作不当或未按要求作业,造成的任何损失由乙方承担; 15 、 乙方对电梯基坑和井道施工时,必须搭建脚手架和设置防护网, 防护网应在安全层正负 3.2m 处设置;地面通道上部应搭建防护棚;双 笼井架通道中间分隔封闭后再行施工16 、 乙方对电梯进行维修、检测,且作业高度已达到高处作业标准 时,操作人员必须配备安全带、安全帽等保护工具;操作人员必须遵 守本协议第 7 条、第 8 条、第 9 条之规定,否则一切后果乙方自行承 担; 17 、 高空防护网、支架、脚手架等设施的拆除,乙方须在作业面下 方围挡危险区域,并悬挂警示标识,并有专人监管,以防坠物伤人; 18 、 乙方进行电路安装及改造时,必须按照施工图纸和甲方电路审 核意见施工;电路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向甲方提供操作证原件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6.1 KB 时间:2025-11-22 价格:¥2.00

附件A2:设备设施管理清单-济南公司

批准人 编 号 人力行政部: 编写部门: 编写人 生效日期 序号 编号 名称 类别 规格型号 所在部位 是否为特 种设备 所属单位 1 SDJN.10720002 门厅自动扶梯1-2 其他类 FES352-1000 梦工厂 是 人力行政 部 2 SDJN.10799003 手动液压车 通用设备 1#瓶装线 否 包装部 3 SDJN.10910001 (麦芽)刮板输送机 专用设备 30t/h 投料间 否 酿造部 4 SDJN.10910009 (大米)刮板输送机 专用设备 20t/h 投料间 否 酿造部 5 SDJN.10915011 麦芽提升机 专用设备 投料间 否 酿造部 6 SDJN.10915012 大米提升机 专用设备 投料间 否 酿造部 7 SDJN.10920001 麦糟气力输送装置 专用设备 48m3 糖化车间 否 酿造部 8 SDJN.11105001 喷油变频螺杆空压机 专用设备 IRN110K-CC 气体站 否 工程部 9 SDJN.11125003 洗涤塔 专用设备 气体站 否 工程部 10 SDJN.11125004 二氧化碳压缩机 专用设备 气体站 否 工程部 11 SDJN.11125005 活性炭吸附塔 专用设备 气体站 是 工程部 12 SDJN.11125006 吸附式干燥塔 专用设备 气体站 是 工程部 13 SDJN.11125009 二氧化碳提纯装置 专用设备 气体站 是 工程部 14 SDJN.11125020 100m3二氧化碳储罐 专用设备 气体站 是 工程部 15 SDJN.11130001 风冷冷冻式干燥机1# 专用设备 PD1900 气体站 否 工程部 16 SDJN.11199002 二氧化碳制冷节能模 块 专用设备 1000KG/H 气体站 否 工程部 17 SDJN.11199003 二氧化碳储罐 专用设备 气体站 是 工程部 18 SDJN.11301001 液氨冷却氨螺杆制冷 压缩机组 专用设备 W- HLG20IIIA250 制冷站 是 工程部 19 SDJN.11301008 小型制冷机 专用设备 LG16MYA 制冷站 是 工程部 20 SDJN.11305001 水冷氨活塞压缩机 专用设备 4AV10 制冷站 否 工程部 21 SDJN.11335001 冷却塔 专用设备 FL-3500BP 气体站 否 工程部 22 SDJN.11335002 冷却塔辅机及电控 专用设备 气体站 否 工程部 23 SDJN.11399005 清酒罐制冷设备 专用设备 过滤间 否 酿造部 24 SDJN.11399006 溴化锂制冷机 专用设备 气体站 否 工程部 25 SDJN.11915009 燃气锅炉 专用设备 SWEE5000G(LS S4-1.0-Q) 天然气锅炉 房 是 工程部 审核人 版 号 济南公司主要设备设施管理清单 26 SDJN.12101001 湿空气储气罐 专用设备 C-20/0.8碳钢 气体站 是 工程部 27 SDJN.12101002 干空气储气罐 专用设备 C-10.0/0.8 (304不锈 钢) 气体站 是 工程部 28 SDJN.12101003 包装间蒸汽分汽缸 专用设备 1#瓶装线 是 包装部 29 SDJN.12101004 二氧化碳分气缸 专用设备 气体站 是 工程部 30 SDJN.12101005 锅炉分气缸 专用设备 " DN700 L=5200mm 天然气锅炉 房 否 工程部 31 SDJN.12105001 二氧化碳储液罐 专用设备 50m3 气体站 是 工程部 32 SDJN.12105002 低压循环桶 专用设备 DX38.0 制冷站 是 工程部 33 SDJN.12105005 氨液分离器 专用设备 AF600 制冷站 是 工程部 34 SDJN.12105006 卧式氨液分离器 专用设备 WAF1200 制冷站 是 工程部 35 SDJN.12105007 高压贮氨器 专用设备 ZA30.0 制冷站 是 工程部 36 SDJN.12105008 热虹吸 专用设备 HZAP20.0 制冷站 是 工程部 37 SDJN.12105009 热力站蒸汽分汽缸 专用设备 YR07--053 水处理 是 工程部 38 SDJN.12105010 氨液分离器 专用设备 发酵间 是 酿造部 39 SDJN.12901003 保安过滤器 专用设备 φ800mm、2?m 、304SS 水处理 否 工程部 40 SDJN.12901017 多介质过滤器 专用设备 水处理 否 工程部 41 SDJN.12901018 活性碳过滤器 专用设备 水处理 否 工程部 42 SDJN.12901020 超滤设备 专用设备 水处理 否 工程部 43 SDJN.12910001 反渗透机组 专用设备 50x2m3 水处理 否 工程部 44 SDJN.12910002 反渗透水罐 专用设备 20m3;φ 2600mm; 304SS 水处理 否 工程部 45 SDJN.12999002 紫外线杀菌 专用设备 254nm;Q= 90m3/h 水处理 否 工程部 46 SDJN.12999004 软化器 专用设备 100m3 水处理 否 工程部 47 SDJN.14005001 (麦芽)比重分级去 石机 专用设备 20t/h 投料间 否 酿造部 48 SDJN.14005002 (麦芽)比重分级去 石机 专用设备 20t/h 投料间 否 酿造部 49 SDJN.14005003 (大米)比重分级去 石机 专用设备 20t/h 投料间 否 酿造部 50 SDJN.14099001 刷米机 专用设备 投料间 否 酿造部 51 SDJN.14099002 刷麦机 专用设备 投料间 否 酿造部 52 SDJN.14401001 麦芽湿粉碎机 专用设备 20t/h 投料间 否 酿造部 53 SDJN.14405001 大米湿粉碎机 专用设备 20t/h 投料间 否 酿造部 54 SDJN.14415001 糖化锅 专用设备 90m3 糖化车间 否 酿造部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23.2 KB 时间:2025-12-11 价格:¥2.00

金星鸭业北京分公司个性化安全标准

系统编号 基本内容 基本要求 按规定设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人员,并 以文件形式进行设置或任命;设置或配 备符合国家、北京市的要求; 其中企业内部应当设置事故隐患排查 治理的专业技术队伍,并在企业内部公 布。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专业技术队伍应分 别满足以下要求: 1)小型、微型企业可由专兼职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担任事故隐 患排查治理的专业人员,有条件的可吸 收企业内部有技术专长的人员共同组成 专业技术组,无条件的,可聘请为安全 生产提供技术、管理服务的机构的派出 人员作为专业人员; 2)大中型企业可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牵头,由企业注册安全工程师、业务主 管部门的防火防爆、特种设备、电气、 机械等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专业技 术组,必要时可包括在企业现场工作的 相关方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组应设 组长,负责专业技术组管理;同时可与 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管理服务的专业 机构合作,聘请其人员作为专家指导并 参与专业技术组的工作; 3)企业集团可在集团层面设立事故隐 患排查治理专家库或技术专家组,并明 确组织部门和召集人;可根据本集团涉 及的安全生产领域的各个专业,分工成 立相关的专业小组,每个专业小组明确 企业的安全 负责人。 生产责任制 应当明确各 岗位的责任 人员、责任 范围和考核 标准等内容 。 1)责任制(含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 制)以正式文件在企业内部下发安全生 产责任中包含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内容 的,视同有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 任制中应当 包含事故隐 患排查治理 相关内容, 明确各岗位 的责任人员 、责任范围 和考核标准 。 2)安全责任制中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 员; 企业应 当建立对安 全生产责任 制落实情况 的监督考核 机制。 3)责任制要明确考核机制。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 安全管理机构或人员 从业人员超 过 一 百 人 的,应当设 置安全生产 管理机构或 者配备专职 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从 业人员在一 百 人 以 下 的,应当配 备专职或者 兼职的安全 生产管理人 员。 责任制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 北京市食品和饮料隐患排查通用指导标准 排查项目 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和操作规程。 3)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 施。 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 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7)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 育和培训计划。 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是安全 生产第一责任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职 责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1)建立、健全并督促落实事故隐患排 查治理责任制,包括确定职责、批准责 任制文本、对各级人员责任制落实情况 进行考核奖惩等; 2)组织制定并督促落实事故隐患排查 治理的各项制度、组织制定事故隐患排 查判定标准和考核奖惩标准; 3)保障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资金投 入,包括批准或向投资决策机构、投资 人申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费用等; 4)定期组织并参加事故隐患排查; 5)组织企业事故隐患的治理,及时事 故消除事故隐患,包括组织重大事故隐 患上报、批准重要的事故隐患治理方案 、定期听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汇 报,组织对事故隐患治理效果进行评估 等。 分管安全生产的 负责人与 1)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 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 急救援预案; 企业安全生产管 理机构和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专 兼职安全员、班 组长)安全职责 2)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 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情况; 3)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 管理措施; 4)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 练; 5)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 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 生产管理的建议; 6)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 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7)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 其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职责至少应包括 以下内容: 1)组织、参与制定本单位事故隐患排 查治理责任制的具体职责; 2)组织风险识别,确定本单位事故隐 患排查治理重点部位的具体职责; 3)制定、参与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判 定标准,排查治理管理制度的具体职 责; 4)组织、参与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 理各项工作的具体职责; 5)组织、实施对各部门事故隐患排查 治理进行考核奖惩的具体职责; 6)向政府相关部门报告事故隐患信息 的具体职责。 企业从业人员通用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学习及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 法律、法规、公司、部门及组别的安全 规章制度、安全程作规程。 企业主要负 责人是安全 生产第一责 任人,按照 安全生产法 律法规赋予 的职责,对 安全生产负 全面组织领 导、管理责 任和法律责 任,并严格 履行安全生 产的责任和 义务。 企业安全生 产管理机构 和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是 事故隐患排 查治理工作 的骨干力量 主要负责人或实 际控制人安全职 责 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采矿冶金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233 KB 时间:2025-12-13 价格:¥2.00

双重预防体系部分行业模板-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和规范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落实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 查治理主体责任,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防止和减少生产安 全事故,保障职工生命和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2.依据 依据《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化工企业事故隐 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山东省井工开采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 生产经营单位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认定办法》(试行)、《山东省人民政 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完善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通知》(鲁政 办字〔2016〕36 号)、《关于加快推进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两个 体系建设的工作方案》(鲁安办发〔2016〕10 号)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文件 要求。 3.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简称事故隐患)的排查与治理。 4.职责 4.1 作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和防控的责任主体,公司应当建立健 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完善事故隐患自查、自改、自报的管理机制,落实从 主要负责人到每位从业人员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责任,并加强对落实情况 的监督考核,保证隐患排查治理的落实。 4.2 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各分管负责人 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 4.2.1 企业主要负责人保证隐患治理资金投入,及时掌握重大隐患治理情 况,治理重大隐患前督促有关部门制定有效的防范措施。 4.2.2 企业分管负责人负责督促、检查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实情况, 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向主要负责人报告 重大情况,对本单位无力解决的重大隐患,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报告。 4.3 办公室负责公司(厂)级安全检查的组织、实施、验证,同时应当如 实记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并向从业人员通报;负责公司各类事故隐患排查、 评估、整改的评审评价工作;负责各单位上报事故隐患的统计、汇总工作;负责 定期组织各专业职能管理部门和各专业技术委员会或人员评审、修订安全检查 (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安全检查表,不断提高安全检查深度和广度。 4.4 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负责组织本部门安全生产检查, 落实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整改。所属专业职能科室、车间、工段(班组)负责本 单位或本专业安全生产检查及事故隐患的排查、评估、整改的评审评价工作;负 责事故隐患的原因分析、倒查和统计上报工作。同时应当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排查 治理情况,并向从业人员通报。 5.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基本要求 5.1 隐患排查治理是企业安全管理的基础工作,应根据生产运行特点,制定 安全检查计划,明确检查的目的、内容、要求,并编制《安全检查表》(附录 F, 各专业检查表见附件)。 5.2《安全检查表》应包括检查项目、检查内容、检查标准或依据、检查结 果等内容。安全检查时应按照安全检查表内容逐项进行检查,建立《安全检查台 账》(附录 A)、《事故隐患整改台账》(附录 B),并与安全目标责任考核挂钩。 5.3 编制安全检查表的主要依据: (1)国家安全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企业安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 规程; (2)国内外事故案例和企业以往的事故情况; (3)生产装置危险有害因素辨识报告; (4)分析人个人的经验和可靠的参考资料; (5)有关研究成果,同行业或类似行业检查表等。 5.4 企业应定期组织对安全检查表进行评审、修订和完善,并做好检查人员 的培训工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及时对安全检查表进行修订: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587 KB 时间:2025-12-22 价格:¥2.00

常用安全生产协议书-51 现场施工特种、特殊、危险作业安全协议书

现场施工特种、特殊、危险作业安全协议书 ( 以下称为甲方 ): ( 以下称为乙方 ): 本协议为规范特种、特殊、危险作业的操作程序,明确双方责任和义 务,目的为了避免出现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本协议规定范围为:动 火作业、高处作业、动电作业、密闭空间作业。规定如下: 1 、 本协议书为双方自愿签署,双方已明确和认可本协议中的任何条 款,协议签署当日生效; 2 、 本协议有效时限为一次,只针对乙方首次作业申请人、操作人及 作业时间和内容,不作为永久协议书使用,一次作业结束即此协议作 废,再实施再签; 3 、 乙方动火操作人(电气焊、喷灯、高温电器等)须持证到物业部 开据《动火证》,不得由他人代办并自行配备灭火器、沙筒、水筒等 灭火器材;施工现场乙方自定防火责任人,为现场第一责任人,负责 落实现场作业安全,确保作业人员持证作业和规范作业,如因上述工 作未落实或组织不当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4 、 甲方负责动火区域现场管理,对动火作业提供技术指导和现场监 督,甲方有权对乙方作业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予以指出和纠正,如 乙方违反甲方相关安全规定,造成的一切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均由乙 方承担; 5 、 乙方如需易燃易爆品(如使用喷灯的煤气罐;使用气焊的氧气、 乙炔瓶等)进入甲方管理区域时,必须提前向甲方主管部门申请,得 到甲方允许方可进入,甲方有权检查乙方携带危险品的安全系数,对 过期、腐蚀、未经检测的易燃易爆品,乙方必须及时更换,如因乙方 使用易燃易爆品(如使用喷灯的煤气罐;使用气焊的氧气、乙炔瓶等 )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 6 、 乙方在高空动火作业时,应将灭火器材放置在操作平台上,作业 台下方 10 ㎡范围内不得有可燃物、易燃易爆品、化学危险品等(因作 业高度的增加,清理面积也随之扩大),乙方必须清理完毕且得到甲 方允许后方可施工;高空作业位置的调整,相应的作业台下方清理范 围也必须作调整; 7 、 乙方要进行高处作业时(高处作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 2m 以 上(含 2m )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必须到甲方主管部门签 署本协议,并交纳作业保证金 ;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 法》的相关规定; 8 、 攀登、悬空及搭建高空安全设施的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 培训,持证上岗;乙方施工单位必须有资质; 9 、 悬空作业前乙方施工负责人必须仔细检查作业器材是否完好,安 全措施是否到位,如:绳索、安全带、横板、操作台、支架等;如因 保护措施不当或作业器材本身质量问题发生的安全事故,甲方概不负 责; 10 、高处作业物料不得随意堆放,不得大于操作台的重量荷载;悬空 作业物料及工具的重量不得大于绳索、支架及固定件的荷载;以免造 成安全事故 11 、因乙方作业人员悬空抛掷、向下丢弃物品或施工造成附着件坠落 等,造成甲方及第三方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全部损 失; 12 、 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在雷雨天、雾天、大风天、雪天等情 况下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如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上述情况,乙方负责 人应马上停止相关作业,避免发生安全事故13 、 高处作业区域内的所有可能坠落的物件及附属件,乙方必须在 施工前全部拆除,确保施工安全,如因上述问题发生的安全事故,均 由乙方负责; 14 、 乙方在进行棚上作业(高度在 2-5m 时的作业)时,应在作业 区域棚上的主龙骨上铺设搪板,相对应的下方做 T 字型支撑,如因作 业人员操作不当或未按要求作业,造成的任何损失由乙方承担; 15 、 乙方对电梯基坑和井道施工时,必须搭建脚手架和设置防护网 ,防护网应在安全层正负 3.2m 处设置;地面通道上部应搭建防护棚; 双笼井架通道中间分隔封闭后再行施工16 、 乙方对电梯进行维修、检测,且作业高度已达到高处作业标准 时,操作人员必须配备安全带、安全帽等保护工具;操作人员必须遵 守本协议第 7 条、第 8 条、第 9 条之规定,否则一切后果乙方自行承 担; 17 、 高空防护网、支架、脚手架等设施的拆除,乙方须在作业面下 方围挡危险区域,并悬挂警示标识,并有专人监管,以防坠物伤人; 18 、 乙方进行电路安装及改造时,必须按照施工图纸和甲方电路审 核意见施工;电路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向甲方提供操作证原件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6 KB 时间:2025-12-29 价格:¥2.00

现场特殊作业设备安全协议-现场施工特殊、危险作业安全协议书(4页)

现场施工特种、特殊、危险作业安全协议书 ( 以下称为甲方 ): ( 以下称为乙方 ): 本协议为规范特种、特殊、危险作业的操作程序,明确双方责任和义 务,目的为了避免出现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本协议规定范围为:动 火作业、高处作业、动电作业、密闭空间作业。规定如下: 1 、 本协议书为双方自愿签署,双方已明确和认可本协议中的任何条 款,协议签署当日生效; 2 、 本协议有效时限为一次,只针对乙方首次作业申请人、操作人及 作业时间和内容,不作为永久协议书使用,一次作业结束即此协议作 废,再实施再签; 3 、 乙方动火操作人(电气焊、喷灯、高温电器等)须持证到物业部 开据《动火证》,不得由他人代办并自行配备灭火器、沙筒、水筒等 灭火器材;施工现场乙方自定防火责任人,为现场第一责任人,负责 落实现场作业安全,确保作业人员持证作业和规范作业,如因上述工 作未落实或组织不当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4 、 甲方负责动火区域现场管理,对动火作业提供技术指导和现场监 督,甲方有权对乙方作业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予以指出和纠正,如 乙方违反甲方相关安全规定,造成的一切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均由乙 方承担; 5 、 乙方如需易燃易爆品(如使用喷灯的煤气罐;使用气焊的氧气、 乙炔瓶等)进入甲方管理区域时,必须提前向甲方主管部门申请,得 到甲方允许方可进入,甲方有权检查乙方携带危险品的安全系数,对 过期、腐蚀、未经检测的易燃易爆品,乙方必须及时更换,如因乙方 使用易燃易爆品(如使用喷灯的煤气罐;使用气焊的氧气、乙炔瓶等) 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 6 、 乙方在高空动火作业时,应将灭火器材放置在操作平台上,作业 台下方 10 ㎡范围内不得有可燃物、易燃易爆品、化学危险品等(因作 业高度的增加,清理面积也随之扩大),乙方必须清理完毕且得到甲 方允许后方可施工;高空作业位置的调整,相应的作业台下方清理范 围也必须作调整; 7 、 乙方要进行高处作业时(高处作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 2m 以 上(含 2m )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必须到甲方主管部门签 署本协议,并交纳作业保证金 ;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 法》的相关规定; 8 、 攀登、悬空及搭建高空安全设施的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 培训,持证上岗;乙方施工单位必须有资质; 9 、 悬空作业前乙方施工负责人必须仔细检查作业器材是否完好,安 全措施是否到位,如:绳索、安全带、横板、操作台、支架等;如因 保护措施不当或作业器材本身质量问题发生的安全事故,甲方概不负 责; 10 、高处作业物料不得随意堆放,不得大于操作台的重量荷载;悬空 作业物料及工具的重量不得大于绳索、支架及固定件的荷载;以免造 成安全事故 11 、因乙方作业人员悬空抛掷、向下丢弃物品或施工造成附着件坠落 等,造成甲方及第三方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全部损 失; 12 、 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在雷雨天、雾天、大风天、雪天等情 况下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如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上述情况,乙方负责 人应马上停止相关作业,避免发生安全事故13 、 高处作业区域内的所有可能坠落的物件及附属件,乙方必须在 施工前全部拆除,确保施工安全,如因上述问题发生的安全事故,均 由乙方负责; 14 、 乙方在进行棚上作业(高度在 2-5m 时的作业)时,应在作业 区域棚上的主龙骨上铺设搪板,相对应的下方做 T 字型支撑,如因作 业人员操作不当或未按要求作业,造成的任何损失由乙方承担; 15 、 乙方对电梯基坑和井道施工时,必须搭建脚手架和设置防护网, 防护网应在安全层正负 3.2m 处设置;地面通道上部应搭建防护棚;双 笼井架通道中间分隔封闭后再行施工16 、 乙方对电梯进行维修、检测,且作业高度已达到高处作业标准 时,操作人员必须配备安全带、安全帽等保护工具;操作人员必须遵 守本协议第 7 条、第 8 条、第 9 条之规定,否则一切后果乙方自行承 担; 17 、 高空防护网、支架、脚手架等设施的拆除,乙方须在作业面下 方围挡危险区域,并悬挂警示标识,并有专人监管,以防坠物伤人; 18 、 乙方进行电路安装及改造时,必须按照施工图纸和甲方电路审 核意见施工;电路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向甲方提供操作证原件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5.3 KB 时间:2026-01-25 价格:¥2.00

安全生产协议-4附件四FJ4安全文明施工协议

FJ-04(2017-01) 安全文明施工协议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明确双方安全生产、文明 施工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 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发包人及其上级单位的相关管理制度,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 经双方友好协商,对本工程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及相关事宜约定如下: 一、目标 (一)施工现场、生活区内不发生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当地省、市有关规章标准的环保 事件(事故); (二)施工现场、生活区内不发生发包人上级单位规定的四级及以上安全环保责任事故 (含食品安全责任事故); (三)施工现场、生活区内不发生直接经济损失超过 10 万元的机械、设备事故; (四)施工现场、生活区内不发生火灾事故; (五)施工现场、生活区内不发生负主要责任的交通死亡事故。 二、职责范围 本协议书范围包括施工现场、生活区的安全、环保、文明施工、消防保卫等工作。 三、双方职责 (一)发包人的职责 (1)发包人贯彻执行国家及当地省、市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法规和要求。 (2)发包人应在承包人办理进场手续前与承包人签订本协议,并报安全环保管理部门备 案。 (3)发包人应当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施工现场相关资料。 (4)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根据作业场所和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制订防范措施以及事故 应急预案。 (5)在发生重大的设计变更、作业变更以及作业环境的危害发生重大变化时,发包人应 及时通知承包人。 (6)施工现场有两个以上总承包单位交叉作业有可能危及对方安全或影响施工进度时, 发包人有义务统一协调管理,督促双方签订安全管理协议。 (7)发包人有权撤换现场安全工作不称职的承包人项目经理、安全管理负责人。 (8)发包人有权同意或否决承包人的分包方案,有权对承包人的分包商资格进行审查, FJ-04(2017-01) 对经审查认为不合格的分包商,有权提出撤换指令。 (9)承包人施工过程中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受到政府经济、刑事处罚的,发包人有 权决定单方面终止与承包人之间的工程承包合同及本协议,而无需承担任何提前解除合同的 责任。由此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应给予发包人赔偿。 (10)承包人违反国家及当地省、市区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法律法规或违反发包人的安 全环保管理制度、规定的,可视为违约,发包人或经发包人授权的监理单位有权依据合同专 用条款第 36.3 第四节安全文明施工约定内容,对承包人违约行为实施追偿。 (11)违约金追偿采取交纳现金或扣除工程款的方法,可在支付当期工程款之际,发包 人财务部门可根据《安全文明生产违约追偿单》,见附表 1,从工程款中扣除违约金。 (二)承包人的职责 (1)承包人必须遵守国家、地方有关安全文明生产的相关法规、标准和发包人的安全管 理制度,若有以下情形则视为违约,发包人有权进行安全环保违约追偿。 ①承包人违反合同、协议有关安全环保的约定; ②承包人违反国家、地方有关安全文明生产的相关法规、标准; ③承包人违反发包人安全环保管理制度; ④承包人未落实安全责任、管理不到位,导致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2)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如实提供安全资质材料,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营业执照; ②施工资质证书; ③安全生产许可证; ④近 3 年安全业绩表现资料(包括事故情况); ⑤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情况; ⑥员工意外伤害保险证明。 (3)承包人应建立施工现场安全环保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要 求如下: ①建筑工程、装修工程按照建筑面积配备:1 万平方米以下的工程不少于 1 人;1 万~5 万平方米的工程不少于 2 人;5 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 3 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 生产管理人员。 ②土木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安全工程合同价配备:5000 万以下的工程不少 于 1 人;5000 万~1 亿元的工程不少于 2 人;1 亿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 3 人,且按专业配备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67 MB 时间:2026-01-26 价格:¥2.00

道路施工安全措施

1 道路施工安全措施 (一)安全常规教育 1.所有施工人员必须经过技术交底,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成绩造册登记, 方能上岗后由专职安全员负责现场协助施工,防止违规施工。 2.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必须戴带所属单位安全帽,穿着单位工装,劳保防护用品装配整 齐。 3.施工人员在作业活动中严禁穿拖鞋、赤背,现场禁止吸烟、追逐打闹,禁止酗酒后 进入施工现场。 4.施工人员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企业的规章制度以及劳动纪律。 5.为确保安全,在施工现场布置足够的照明灯光,警示标志,围护设施,以及夜间安 全措施,符合标准化施工要求。 (二)安全管理措施 1.土方路基填挖施工 1施工前,先将场地清理干净,去掉地表的浮砂、各种垃圾和有机质及腐殖质等。 2) 挖方段开挖基槽至设计标高,素土压实至 94%后施工路面结构。 3) 分层填筑,划方格网上土,用推土机整平,每层土的松铺厚度不大于 30cm。 4) 路基填筑前应测量放线,实际填筑宽度应大于设计路基宽度每边 0.5m,确保路基 范围内的压实度。 5) 填土控制在最佳含水量的±2%以内,对超标的填土根据实际情况翻晒或者洒水施 工。 6) 施工过程中考虑雨天排水,横向做成 2-4%流水坡度,确保路基不积水,雨后施工 先对下层重新碾压。 7) 因构造物或其他原因必须分段而不能整段填筑时,在分层填筑中端部预留 11 的台阶,台阶的宽度不小于 50cm。 2.道路稳定土基层施工 2.1 施工要求 2.1.1 拌和与运输 水泥稳定混合料的拌和应采用厂拌法。 运输混合料的车辆应根据需要配置并注意装载均匀,及时将混合料运至现场。当摊铺 现场距拌和厂较远时,混合料在运输中应加覆盖以防水分蒸发。 2 2.1.2 摊铺和整形 混合料的摊铺应采用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机械进行,并使混合料按规定的松铺厚度,均 匀地摊铺在要求的宽度上。 摊铺时混合料的含水量高于最佳含水最 0.5%~1.0%,以补偿摊铺及碾压过程中的水 分损失。 混合料的最小压实厚度为 150mm。当压实层厚度超过 200mm 时,应分层摊铺,先摊铺 的一层应经过整形和压实,在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后,将先摊铺的一层表面拉毛后再继续 摊铺上层。 A、碾压 混合料的碾压程序应按试验路段确认的方法施工。 碾压过程中,水泥稳定土的表面应始终保持潮湿。如表面水蒸发得快,应及时补洒少 量的水。严禁压路机在己完成的或正在碾压的路段上“调头”和急刹车,以保证水泥稳定 土层表面不受破坏。施工中,从加水拌和到碾压终了的延迟时间不得超过水泥终凝时间, 按试验路段确定的合适的延迟时间严格施工施工接缝和压路机“调头”,应技术规范要 求。 B、养护 碾压完成后立即进行养护,养护时间不应少于 7 天。养护方法可视具体情况采用洒水、 覆盖砂、洒透层油或封层等。养护期间除洒水车外应封闭交通。不能封闭时,须经监理工 程师批准,并将车速限制在 30km/h 以下,但应禁止重型车辆通行。 3.砼路面施工 施工前应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指派专人管制交通,禁止非施工人员、机槭、车辆进入 施工现场拌和机应安装在牢固的基础或底架上,电气设备应绝缘良好电线应架空拌和机使 用前应检查传动部分、离合器和制动器是否灵活可靠,钢丝蝇有无断丝或损坏。防护罩是 否牢固,润滑系统应注入润滑油。进料时,推车不准抡跑、拥挤,行走间距不得小于 2 米,下 坡间距不得小于 10 米。车子向内倒料时不得撒把松手;料斗边应设档木,防止车子进斗。 搅拌机在转动时,不准用手或工具伸入搅拌筒內扒料或捣料搅拌机提起料斗倒料时,人员 不准在料斗下清理废料。搅拌机突然发生故障,应立即切断电源,将料斗用保险链条锁住后 方可进行检查修理。需进拌合筒内检修时应有人在筒外监摊铺混凝土时要注意施工中工具 转动时的安全。振捣器启动前应检查电器的开关是否完好,线路、接头是否绝缘良好。振 捣施工中应有专人拉软线随振动器同时前进,严禁扭线、压线造成漏电。拆模时,拆下的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物流仓储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6.5 KB 时间:2026-02-09 价格:¥2.00

道路施工安全措施

1 道路施工安全措施 (一)安全常规教育 1.所有施工人员必须经过技术交底,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成绩造册登记, 方能上岗后由专职安全员负责现场协助施工,防止违规施工。 2.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必须戴带所属单位安全帽,穿着单位工装,劳保防护用品装配整 齐。 3.施工人员在作业活动中严禁穿拖鞋、赤背,现场禁止吸烟、追逐打闹,禁止酗酒后 进入施工现场。 4.施工人员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企业的规章制度以及劳动纪律。 5.为确保安全,在施工现场布置足够的照明灯光,警示标志,围护设施,以及夜间安 全措施,符合标准化施工要求。 (二)安全管理措施 1.土方路基填挖施工 1施工前,先将场地清理干净,去掉地表的浮砂、各种垃圾和有机质及腐殖质等。 2) 挖方段开挖基槽至设计标高,素土压实至 94%后施工路面结构。 3) 分层填筑,划方格网上土,用推土机整平,每层土的松铺厚度不大于 30cm。 4) 路基填筑前应测量放线,实际填筑宽度应大于设计路基宽度每边 0.5m,确保路基 范围内的压实度。 5) 填土控制在最佳含水量的±2%以内,对超标的填土根据实际情况翻晒或者洒水施 工。 6) 施工过程中考虑雨天排水,横向做成 2-4%流水坡度,确保路基不积水,雨后施工 先对下层重新碾压。 7) 因构造物或其他原因必须分段而不能整段填筑时,在分层填筑中端部预留 11 的台阶,台阶的宽度不小于 50cm。 2.道路稳定土基层施工 2.1 施工要求 2.1.1 拌和与运输 水泥稳定混合料的拌和应采用厂拌法。 运输混合料的车辆应根据需要配置并注意装载均匀,及时将混合料运至现场。当摊铺 现场距拌和厂较远时,混合料在运输中应加覆盖以防水分蒸发。 2 2.1.2 摊铺和整形 混合料的摊铺应采用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机械进行,并使混合料按规定的松铺厚度,均 匀地摊铺在要求的宽度上。 摊铺时混合料的含水量高于最佳含水最 0.5%~1.0%,以补偿摊铺及碾压过程中的水 分损失。 混合料的最小压实厚度为 150mm。当压实层厚度超过 200mm 时,应分层摊铺,先摊铺 的一层应经过整形和压实,在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后,将先摊铺的一层表面拉毛后再继续 摊铺上层。 A、碾压 混合料的碾压程序应按试验路段确认的方法施工。 碾压过程中,水泥稳定土的表面应始终保持潮湿。如表面水蒸发得快,应及时补洒少 量的水。严禁压路机在己完成的或正在碾压的路段上“调头”和急刹车,以保证水泥稳定 土层表面不受破坏。施工中,从加水拌和到碾压终了的延迟时间不得超过水泥终凝时间, 按试验路段确定的合适的延迟时间严格施工施工接缝和压路机“调头”,应技术规范要 求。 B、养护 碾压完成后立即进行养护,养护时间不应少于 7 天。养护方法可视具体情况采用洒水、 覆盖砂、洒透层油或封层等。养护期间除洒水车外应封闭交通。不能封闭时,须经监理工 程师批准,并将车速限制在 30km/h 以下,但应禁止重型车辆通行。 3.砼路面施工 施工前应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指派专人管制交通,禁止非施工人员、机槭、车辆进入 施工现场拌和机应安装在牢固的基础或底架上,电气设备应绝缘良好电线应架空拌和机使 用前应检查传动部分、离合器和制动器是否灵活可靠,钢丝蝇有无断丝或损坏。防护罩是 否牢固,润滑系统应注入润滑油。进料时,推车不准抡跑、拥挤,行走间距不得小于 2 米,下 坡间距不得小于 10 米。车子向内倒料时不得撒把松手;料斗边应设档木,防止车子进斗。 搅拌机在转动时,不准用手或工具伸入搅拌筒內扒料或捣料搅拌机提起料斗倒料时,人员 不准在料斗下清理废料。搅拌机突然发生故障,应立即切断电源,将料斗用保险链条锁住后 方可进行检查修理。需进拌合筒内检修时应有人在筒外监摊铺混凝土时要注意施工中工具 转动时的安全。振捣器启动前应检查电器的开关是否完好,线路、接头是否绝缘良好。振 捣施工中应有专人拉软线随振动器同时前进,严禁扭线、压线造成漏电。拆模时,拆下的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物流仓储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6.5 KB 时间:2026-02-19 价格:¥2.00

企业安全生产相关表格-公司业务流程目录(勘探与生产)

流程编号 一级流程 二级流程 三级流程 四级流程 五级流程 流程之间接口 EP01 规划计划 EP01.01 中长期发展规划 EP01.01.01 规划专题研究 EP01.01.01.01 拟定中长期规划专题研究课题 EP01.01.01.02 评审通过报主管领导批准 EP01.01.01.03 完成课题研究 科研项目管理 EP01.01.02 股份/专业公司下发中长期规划编制通知 EP01.01.03 编制下发中长期规划编制通知 EP01.01.03.01 编制中长期规划编制方案 EP01.01.03.02 报主管领导审批 EP01.01.03.03 下发中长期规划编制通知 EP01.01.04 组织编制各专业中长期发展规划 EP01.01.04.01 油气勘探规划编制 EP01.01.04.01.01 中长期规划目标制定 EP01.01.04.01.02 编制规划初步方案 EP01.01.04.01.03 编写中长期发展规划 EP01.01.04.01.04 评审通过报主管领导批准 EP01.01.04.01.05 报油田公司汇总 EP01.01.04.02 油藏评价规划 EP01.01.04.02.01 中长期规划目标制定 EP01.01.04.02.02 编制规划初步方案 EP01.01.04.02.03 编写中长期发展规划 EP01.01.04.02.04 评审通过报主管领导批准 EP01.01.04.02.05 报油田公司汇总 EP01.01.04.03 油气开发规划编制 EP01.01.04.03.01 中长期规划目标制定 EP01.01.04.03.02 编制规划初步方案 EP01.01.04.03.03 编写中长期发展规划 EP01.01.04.03.04 评审通过报主管领导批准 EP01.01.04.03.05 报油田公司汇总 EP01.01.04.04 油田地面系统改造规划编制 EP01.01.04.05 公用系统建设规划编制 EP01.01.04.06 装备规划编制 EP01.01.04.07 科技发展规划编制 科研项目管理 EP01.01.04.08 其它专项规划编制 EP01.01.05 汇总平衡各专业中长期发展规划 EP01.01.05.01 编制中长期发展规划纲要 EP01.01.05.02 组织各专业技术专家论证 EP01.01.06 编制油田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 EP01.01.07 评审通过报总经理批准 EP01.01.08 上报中长期发展规划 EP01.02 业务发展滚动计划 EP01.02.01 股份/专业公司下发业务发展滚动计划编制通知 EP01.02.02 编制业务发展滚动计划编制方案 EP01.02.03 报主管领导审批 EP01.02.04 组织编制各专业业务发展滚动计划 EP01.02.04.01 勘探业务发展滚动计划 勘探与生产地区公司业务流程目录 第 1 页/共 31页 流程编号 一级流程 二级流程 三级流程 四级流程 五级流程 流程之间接口 勘探与生产地区公司业务流程目录 EP01.02.04.02 评价业务发展滚动计划 EP01.02.04.03 开发业务发展滚动计划 EP01.02.04.04 其他各专业发展滚动计划 EP01.02.04.05 评审通过报主管领导批准 EP01.02.05 汇总平衡各专业业务发展滚动计划 EP01.02.06 编制公司业务发展滚动计划 EP01.02.07 评审通过报主管领导批准 EP01.02.08 上报业务发展滚动计划 EP01.03 年度投资计划 EP01.03.01 股份/专业公司下发年度投资计划编制通知 EP01.03.02 项目前期 EP01.03.02.01 提出项目建设方案 EP01.03.02.01.01 预探部署方案 EP01.03.02.01.02 评价部署方案 EP01.03.02.01.03 油田开发方案 EP01.03.02.01.04 油田地面系统改造方案 EP01.03.02.01.05 公用系统建设方案 EP01.03.02.02 编报项目建议书 EP01.03.02.02.01 选择建议书编制单位 服务采购 EP01.03.02.02.02 有资质单位编制项目建议书 EP01.03.02.02.03 评审通过报公司主管部门 EP01.03.02.02.04 支付编制费用 支付结算 EP01.03.02.02.05 限上项目上报股份 / 专业公司 EP01.03.02.02.06 股份 / 专业公司批复 EP01.03.02.03 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EP01.03.02.03.01 选择建议书编制单位 服务采购 EP01.03.02.03.02 有资质的单位编制可研报告 EP01.03.02.03.03 评审通过报公司主管部门 EP01.03.02.03.04 支付编制费用 支付结算 EP01.03.02.03.05 公司主管部门组织对报告进行技术经济评估 EP01.03.02.03.06 编制技术经济评估报告 EP01.03.02.03.07 限上项目上报股份 / 专业公司 EP01.03.02.03.08 股份 / 专业公司批复 EP01.03.03 编制初步设计 EP01.03.03.01 选择初步设计编制单位 服务采购 EP01.03.03.02 有资质的单位编制初步设计 ( 含概算 ) EP01.03.03.03 评审通过 EP01.03.03.04 支付编制费用 支付结算 EP01.03.03.05 限上项目上报股份 / 专业公司 EP01.03.03.06 股份 / 专业公司批复 EP01.03.04 各专业编制年度投资建议计划 EP01.03.04.01 原油预探及天然气勘探建议计划 EP01.03.04.02 油藏评价建议计划 EP01.03.04.03 油气产能建设建议计划 EP01.03.04.04 物资装备建议计划 EP01.03.04.05 信息系统建议计划 EP01.03.04.06 调整改造建议计划 第 2 页/共 31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184 KB 时间:2026-03-22 价格:¥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