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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安全】-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制度

XX 建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一、目的 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事故发生 后带来的各种损失和影响,根据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集团公司有关要求,特制 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各分公司、区域项目部。 三、职责 1、工程部、人力资源部、总经办、安全质量部、法律办负责牵头制定事故报告及 调查处理制度,负责对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的解释。 2、公司工程部、人力资源部、各分公司(区域项目部)及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监 督本制度的实施。 3、各分公司根据本制度及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分公司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分 公司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制度。 第二章 管理规定 一、事故报告规定 1、发生一般安全事故(包括无人员死亡或可能引起人员死亡的事故,一次受伤在 2 人以下的事故,以及直接经济损失 1 万以内的事故),现场相关人员应立即上报分公司 (项目)领导和安全管理员,由事故发生分公司(项目)上报公司安质部。 2、发生较严重的安全事故(发生或有可能引起人员死亡的安全生产事故,一次性 3 人(含)以上受伤事故,以及直接经济损失 1 万以上(含)的事故),现场有关人员 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负责人必须第一时间向公司汇报,同时报告工程部、人 力资源部和设备物资部,人员死亡的事故还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如实报告当地负有安 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3、事故发生单位应保护好事故现场,及时通知急救、医疗等相关部门,迅速采取 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事故报告要求清楚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 场所、详细经过、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原因分析等信息,事故分析报告表经相关负 责人签字确认,在事故发生之日起 24 小时内上报,并要求做到及时、准确、完整,不 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4、根据事故性质、伤亡程度、影响范围等,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事故经过上报 设备物资部、人力资源部,由其上报保险公司。 二、事故调查规定 1、分公司(项目)发生一般安全生产事故,由工程部参与,分公司(项目)领导 牵头组织生产、技术、安全等有关人员及工会组成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 2、发生较严重的安全事故,由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协调配合主管部门组织事故调 查组进行调查;主管部门未组织调查的事故,由安质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调查, 分公司总经理落实组织相关人员对事故进行调查。 3、事故调查应查明原因、过程及伤亡损失情况,确定事故责任者,提出事故处理 意见和防范措施,由事故发生单位写出事故调查分析报告,上报公司安质部备案。 三、事故处理规定 1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当及时组织救治,防止事故扩大化,尽量减少事 故损失和影响,同时开展工伤预防的宣传和教育。 2、事故发生单位负责对一般工伤员工救治、护理、慰问、困难解决等善后工作的 管理,重大工伤和工会共同管理,并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劳动安全工作的监督检 查。 3、分公司(项目)所发生符合工伤的事故,由事故单位负责申报工伤以及劳动能 力鉴定。 4、员工因工负伤,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药费、检查费、化验费、治疗费、手 术费、材料费、诊疗费、住院费、就医路费及挂号费,由所在分公司或项目先行垫付, 需向公司借款的,应经总经办、财务部、人力资源部会签报公司审批同意。医疗终结后, 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向社保机构统一结算,分公司协助办理,人力资源部予以指导。受 伤人员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 伤人员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 具体标准按照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5、事故发生单位严格按照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处理安全生产事故:即事故原因 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责 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生产部应认真分析事故,并根据事故性质及严重程度按公 司有关要求进行通报及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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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梁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全面讲解

桥梁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全面讲解 一、建立健全各项安全制度: 根据工程特点,制定具有针对性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各类机械的安全作业制度;用电安全制度;便 道、便桥通行及养护作业制度;孔下安全作业制度;高空安全作业制度;施工现场保安作业制度;工区防 洪、防火、防风等措施;起重作业安全制度;各种安全标志的设置及维护措施等。 二、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 项目部经常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使广大员工真正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必要性,牢固树 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自觉地遵守各项安全生产法令和规章制度。 开工前,对所有参建员工进行上岗前的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包括:安全技术知识,各工种操作规程、 安全制度,工程特点及该工程的危险源等。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对于从事电器、起重、孔下、 高空作业、焊接、机动车驾驶、爆破作业等特殊工种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 方准持证上岗。 三、安全生产检查: 开工前的安全检查验收。工程开工前,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验收,检查验收的主要内容包括:施工组 织设计是否有安全措施,施工机械设备必须配齐安全防护装置,安全防护设施要符合要求,施工人员必须 经过安全教育和培训,施工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施工中潜在事故和紧急情况都编有应急预案等。 定期安全生产检查:每月组织安全生产检查,积极配合上级进行专项和重点检查;班组每日进行自 检、互检、交接班检查。 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安检工程师、安全员日常巡回安全检查。检查重点:爆破施工、炸药库设置及危 爆物品管理、施工用电、机械设备、脚手架工程、模板工程、高处作业、季节性施工等。 专业性的安全检查:针对施工现场的重大危险源,对施工现场的特种作业安全、施工技术安全进行检 查;设备管理人员负责对现场大中型设备的使用、运转、维修进行检查;孔下作业生产安全专项检查;高 空作业生产安全专项检查;季节性、节假日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夏季检查防洪、防暑、防雷电措施落实情 况;冬季检查防冻、防煤气中毒、防火、防滑措施落实情况;春秋季检查防风、防火措施落实情况;节假 日加班及节假日前后安全生产检查。 四、危险性较大工程的安全技术方案的编制 开工前制订好安全生产保证计划,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确保施工方案的安全可靠性。 爆破工程、机械工程、脚手架工程、模板工程、施工用电、高空作业、挖孔工程等安全重点防范工程结合 现场和实际情况,单独编制安全技术方案。 1. 各类机械的操作、运行规则及安全作业措施 1.1 非司机不得开动机械。机械开动之前,必须检查润滑是否良好,制动是否可靠。各种机械严禁带病或 超负荷运转。 1.2 机械运输时,遵守公路或铁路的承载限度和桥梁、渡船的承载吨位。机械搬运时,必须捆扎牢固,检 查合格后方可启动。 1.3 机械上下坡应用低速档。机械下坡时严禁脱档滑行。 1.4 轮式装载机装运时,斗子不能位于最高位,伸臂不能向前伸出,运转速度不能过快。轮式装载机卸料 要注意适当高度,不得过高。 1.5 严禁在挖掘机头、臂运转半径内观察或行走。行驶时,除驾驶室外,任何地方严禁乘坐人员。 1.6 砼搅拌站(机)必须由专职司机操作,搅拌机料斗升起时,严禁人员在料斗下工作、行走。不准用工 具伸到转动中的搅拌筒内扒桨和出料,不准满负荷起动搅拌机。停工后,应用水倒入搅拌筒内扒桨和出 料,检修机械或工作人员进入搅拌筒内时,必须切断电源,锁好开箱。 1.7 任何电器,在没有验明无明电时以前,不能盲目触电。拉接临时电力线时,应从机具接向电源,断电 时应先解除并及时拆除。 1.8 重要设备装设的电机,采用交流接触器及磁力起动器。7.5 千瓦以上电机应采用减压起动方法,并加 过载保护装置。合闸后如电动机不能正常运转,应立即拉闸,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再行起动。 2. 施工用电安全措施 2.1 现场临时变配电所 高压露天变压器间面积不小于 3×3m,围墙不低于 3.5m,地坪满铺砼,四周做 80cm 砼散水坡;变压器四 周及配电板背面须有 80cm 的安全操作通道,配电板下沿离地面为 1m;配电挂箱的下沿离地面不小于 1.2m。 2.2 现场电箱 电箱应有双户开启门,并有门锁、插销,漆上指令性要求和统一编号;电源线进箱口有滴水弯,进线必须 先进入熔断器后再进开关,箱内要配齐接地零线,金属电箱外壳应设接地板保护;电箱内分路凡采用开 关、漏电开关,其上方都要有单独熔断保护;凡手提分路流动电箱,外壳要有可靠的保护接地。 2.3 用电线路 现场电气线路,必须按规定架空敷设坚韧橡皮线或塑料护套软线;手持移动电具的橡皮电缆,引线长度不 超过 5m,不得有松动;现场使用的移动电具和照明灯具,一律用软质橡皮线;现场电线架设,凡使用橡 皮或塑料绝缘线,必须瓷明线搭设、开关设置管理。 2.4 接地装置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7.1 KB 时间:2025-09-04 价格:¥2.00

燃气公司运营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章 燃气稽查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用气管理,规范用气行为,维护使用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燃气事业 发展。打击偷窃燃气等违章行为,强化稽查管理,保证燃气企业安全平稳供气,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落实好“一表一卡”的管理工作。在售气软件系统中将逾期 3 个月未购气用户设为 黑名单,组织安检人员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逐一进行落实。 第三条 对直通、倒拔表字等窃气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同时,应做到: 1、对利用各种手段偷盗气的,由安检人员责令其立即终止盗气行为,并停止供气,并要求 其赔偿经济损失。 2、对盗用燃气情节严重的,申请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3、对刁蛮用户、拒不整改用户及时上报有关部门进行处罚,防止燃气费的流失。 第四条 对未加装防盗封的用户,利用安检期间进行加装。 1、如发现表封有被损坏现象,及时向公司有关领导反映,并安排人员进行入户检查,以确 定该用户是否存在盗气行为。 2、重点对无改管手续,擅自将燃气管线进行改动的燃气用户,尤其是针对那些将燃气管线 进行改动的燃气用户,一经发现严肃查处并责令改正。 3、加大对私接热水器、采暖炉用户的查处力度,对拒不整改的用户报有关部门进行查处, 坚决杜绝安全隐患。 第五条 对违章占压燃气管线的用户及单位,向其讲明占压燃气管线的危害性,并通过法律 宣传做通违占户的思想工作,争取其主动自行拆除占压建筑物,确保燃气管线安全输气。 第六条 注重对公服及工业用户的稽查检查,对重点用户的燃气使用情况做到及时掌握。 第七条 本制度由运营部负责解释。 第八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第二章 入户安全检查制度 第一条 对民用户每年进行至少两次的入户安全检查,检查时员工要统一着装,佩戴公司工 作牌。 第二条 确认燃气用户设备有无人为碰撞、损坏。如发现人为或故意损坏情况,应礼貌提醒 用户,注意保护有关设备,同时耐心地对用户进行相关国家法律法规宣传,并将有关情况上 报公司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三条 检查管道是否被私自改动,是否被作为其它电器设备的接地线使用,有无锈蚀,重 物搭挂,胶管是否超长及完好。对存在的问题向用户提出整改意见并帮助和监督其整改完善。 第四条 检查用气设备是否符合安装要求,设备性能是否满足使用要求,对不能满足安装和 使用要求的设备,必须向用户讲明原因,提出建议。 第五条 检查有无燃气泄漏、灶前压力和气表运行是否正常。 第六条 对用户提出的相关要求和帮助,应提供相应帮助。 第七条 检查合格后,请用户签字确认,当次未能入户检查的用户要详细说明原因。 第八条 凡是进行年检和日常维修结束后,应随时填写“用户使用证”的相关内容及检查记 录。 第九条 妥善保管各种检查记录,以备公司组织人员进行查验。 第十条 本制度由运营部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第三章 入户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运营人员的服务质量,提高公司的整体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工作人员上岗必须佩戴工作卡。 第三条 对待用户要主动热情、文明礼貌。 第四条 工作应遵循“安全第一,质量第一”的宗旨。 第五条 工作应坚持利民、便民原则。 第六条 不准擅自向用户收取额外费用。 第七条 不准向用户暗示或提出不合理要求,不准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不准向用户索取 或非法收授财物。 第八条 未经审批不得私自为用户安装和改装燃气设施。 第九条 不准要求用户为其提供劳力、运输工具及其它形式的便利。 第十条 对待用户的询问要耐心解答,不准用粗暴的语言对待用户,不得与用户发生争吵, 要主动向用户讲解燃气设施的操作及使用方法。 第十一条 安装期间严格遵守施工纪律,不能接受用户饮料、水果、食品、烟酒等各种招待; 禁止擅自动用用户物品,损坏用户物品照价赔偿;尊重用户,尽量避免影响用户的日常生活; 安装期间,除安装地点外禁止在其他地方逗留。 第十二条 安装完毕将污染的墙面、地面打扫干净,恢复原貌。 第十三条 本制度由运营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四章 管线巡检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燃气管线安全管理,强化管道巡视检查,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凡从事此项工作的员工必须经过相关专业和操作技能培训考核合格后,还必须经过 必要的相关实践,才能持证上岗。 第三条 必须熟悉公司所使用燃气的一般物理化学特性、工艺流程,熟悉有关检测设备的使 用和保养,熟悉相关安全操作规程。 第四条 必须熟悉燃气管网简图和区域内阀门、调压站(箱)的位置,熟悉管道地域、走向、 管径及埋深和周围地形道路、工厂等基本情况。 第五条 对站内设备的岗位巡查每 4 小时至少进行一次(专人负责,重点部位应适当增加巡 查次数),并按要求做好巡查记录。组织专人每月至少对所辖区域内的阀门、调压设施等轮 流检测一次,按要求做好检查记录。 第六条 凡遇施工、过重车等可能造成管道漏气的重点部位,必须重点监测(必要部位要 24 小时现场监控)。 第七条 妥善保管各种巡视检查记录,以备查验。 第八条 维修检查人员必须认真做好维修检查工作,并对自己的工作负责,如出现工作不负 责或因自己工作疏忽大意而造成的有关事故的,则应按照公司相应规定进行处理。 第九条 本制度由运营部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第五章 运营人员服务规范 第一条 为保持良好的工作环境,提高优质服务水平,确保安全平稳供气,树立公司良好形 象,特制定以下管理规定。 第二条 上班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上下班作息时间表。员工要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或旷工,有事必须请假,经相关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开,并且所有请假都要到综合办写请假条 备案。(注:迟到、早退、旷工按公司相关处罚规定执行)。 第三条 为体现公司良好的整体形象,所有办公室人员必须统一着装(周六、周日可着便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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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风险清单-05-XX公司202X 年重大风险清单

编号: 类别 工序/设备/人员 涉及部 门 危险源及其风险 风险值 风险 级别 重大风险 危险程度 控制措施 1.气柜区/乙炔气 柜/操作工 PVC分厂 发生、贮存量接近或达到或超过临界储存 量,若发生泄漏达到或超过爆炸极限遇火 引发爆炸和火灾、人员中毒、财产损失, 污染空气环境破坏。 180 2 高度危险 2、气柜区/VC气 柜/操作工 PVC分厂 转化VC贮存量达到或超过临界储存量,若 发生严重泄漏引起人员中毒、污染空气环 境破坏。 180 2 高度危险 3、气柜区/单体 储槽/操作工 PVC分厂 精馏VC贮存(生产现场)量接近达到临界 储存量,若发生严重泄漏引发人员中毒、 污染空气环境破坏。 180 2 高度危险 4、聚合/聚合釜/ 操作工 PVC分厂 突发停水、停电、排空泄压,人孔、管阀 件等泄漏单体/氯乙烯燃烧、中毒、爆 炸,财产损失、环境破坏。 90 3 显著危险 5、液氯包装/钢 瓶、运输/操作工 、驾驶员 两碱分厂 营销部 相关方 违规充装、运输或设备腐蚀氯气严重泄漏 /中毒、爆炸。 180 2 高度危险 6、液氯包装/液 氯贮槽/操作工 两碱分厂 设备腐蚀、安全附件失效、违规操作、违 规清洗贮槽、检修/窒息、中毒。 直判 3 显著危险 7、液氯包装/汽 化器/操作工 两碱分厂 三氯化氮富集/爆炸。 90 3 显著危险 8、液氯冷冻/氯 气液化器、分离 器/操作工 两碱分厂 氯气泄漏/中毒。 126 3 显著危险 类别 工序/设备/人员 涉及部门 危险源及其风险 风险值 风险 级别 重大风险 危险程度 控制措施 附表11:     重大风险因素清单 HR/QEHSR04-4.3.1H 1、目标、指标、管理方案;2、运行控制程 序:应急准备和响应控制程序;安全作业管理 办法;危险化学品管理规定;防静电管理制 度;设备管理制度;建构筑物管理制度;安全 投入保障制度;安全装置与防护器具管理办 法;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仓库、罐区安全管理 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防火、防爆、防尘 、防毒管理制度;禁火、禁烟管理制度;特种 作业人员安全管理规定;关键装置、重点部位 管理制度;安全标志管理办法;重大危险源管 理制度; NaOH安全操作规程;钾电解工段电解 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液氯充装站管理制度;安 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及书面报告制度。 1、目标、指标、管理方案;2、运行控制程 序:应急准备和响应控制程序;安全作业管理 办法;危险化学品管理规定;防静电管理制 度;设备管理制度;建构筑物管理制度;安全 投入保障制度;安全装置与防护器具管理办 法;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仓库、罐区安全管理 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防火、防爆、防尘 、防毒管理制度;禁火、禁烟管理制度;特种 作业人员安全管理规定;关键装置、重点部位 管理制度;安全标志管理办法;重大危险源管 理制度;PVC分厂乙炔工段发生、乙炔工段清净 、合成工段精馏、合成工段压缩、聚合工段聚 合、聚合工段配料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检 查和隐患整改及书面报告制度。 国家法 律、法 规、标 准所列 的重大 危险源 国家法 律、法 规、标 准所列 的重大 危险源 第 1 页,共 6 页 9、隔膜电解/电 解槽/操作工 两碱分厂 操作不当电解产生氢气/燃烧、爆炸 人 员伤害、财产损失。 90 3 显著危险 10、离子膜电解/ 电解槽、氢气洗 涤塔/操作工 两碱分厂 设备及管道严重泄漏氢气/火灾、爆炸。 90 3 显著危险 11、氯氢处理/吸 收塔/操作工 两碱分厂 氢气富集/爆炸。 90 3 显著危险 12、氯氢处理/氢 气冷却塔、氢气 泵/操作工 两碱分厂 氢气泄漏/爆炸、燃烧。 90 3 显著危险 13、氯化氢合成/ 合成炉、缓冲罐/ 操作工 两碱分厂 氯化氢严重泄露/中毒、环境破坏 90 3 显著危险 14、盐酸/合成炉 、缓冲罐、氢气 阻火器/操作工 两碱分厂 氢气泄漏、合成炉氯氢比失调/火灾、爆 炸 年个7 3 显著危险 15、盐酸/吸收系 统/操作工 两碱分厂 控制不当氢气过量/爆炸、燃烧 90 3 显著危险 16、熔盐加热/加热 炉、燃烧器/操作工 两碱分厂 点火操作不当/引起加热炉爆炸 126 3 显著危险 17、加料/储斗/ 操作工 PVC分厂 加料故障/火灾、爆炸 126 3 显著危险 18、乙炔发生/发 生器/操作工 PVC分厂 发生器突发停水、停电或测量仪器不准引 起超温/爆炸、火灾、财产损失 90 3 显著危险 19、清净/压缩机 升压/操作工 PVC分厂 操作失误乙炔泄漏/中毒、燃烧爆炸 财 产损失 90 3 显著危险 20、压缩/VC压缩 机/操作工 PVC分厂 氯乙烯泄漏/中毒、燃烧爆炸 126 3 显著危险 类别 工序/设备/人员 涉及部门 危险源及其风险 风险值 风险 级别 重大风险 危险程度 控制措施 火灾、 爆炸类 21、混合脱水/混 合器/操作工 PVC分厂 游离氯超标/燃烧爆炸 90 3 显著危险 1、目标、指标、管理方案;2、运行控制程 序:应急准备和响应控制程序;安全作业管理 办法;危险化学品管理规定;防静电管理制 度;设备管理制度;建构筑物管理制度;安全 投入保障制度;安全装置与防护器具管理办 法;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防火、防爆、防尘、防毒管理制度;禁火、禁 烟管理制度;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规定;关 键装置、重点部位管理制度;安全标志管理办 法;PVC分厂乙炔工段发生、乙炔工段清净、合 成工段精馏、合成工段压缩、聚合工段聚合、 聚合工段配料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检查和 隐患整改及书面报告制度。 火灾、 爆炸类 火灾、 爆炸类 1、目标、指标、管理方案;2、运行控制程 序:应急准备和响应控制程序;安全作业管理 办法;危险化学品管理规定;防静电管理制 度;设备管理制度;建构筑物管理制度;安全 投入保障制度;安全装置与防护器具管理办 法;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防火、防爆、防尘、防毒管理制度;禁火、禁 烟管理制度;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规定;关 键装置、重点部位管理制度;安全标志管理办 法;NaOH安全操作规程;钾电解工段电解岗位 安全操作规程;片碱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安全 检查和隐患整改及书面报告制度。 第 2 页,共 6 页

分类:风险评估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54.5 KB 时间:2025-10-06 价格:¥2.00

安全风险清单-01.公司重大风险清单

编号: 类别 工序/设备/人员 涉及部门 危险源及其风险 风险值 风险 级别 重大风险 危险程度 控制措施 1.气柜区/乙炔气 柜/操作工 PVC分厂 发生、贮存量接近或达到或超过临界储存 量,若发生泄漏达到或超过爆炸极限遇火 引发爆炸和火灾、人员中毒、财产损失, 污染空气环境破坏。 180 2 高度危险 2、气柜区/VC气 柜/操作工 PVC分厂 转化VC贮存量达到或超过临界储存量,若 发生严重泄漏引起人员中毒、污染空气环 境破坏。 180 2 高度危险 3、气柜区/单体 储槽/操作工 PVC分厂 精馏VC贮存(生产现场)量接近达到临界 储存量,若发生严重泄漏引发人员中毒、 污染空气环境破坏。 180 2 高度危险 4、聚合/聚合釜/ 操作工 PVC分厂 突发停水、停电、排空泄压,人孔、管阀 件等泄漏单体/氯乙烯燃烧、中毒、爆 炸,财产损失、环境破坏。 90 3 显著危险 5、液氯包装/钢 瓶、运输/操作工 、驾驶员 两碱分厂 营销部 相关方 违规充装、运输或设备腐蚀氯气严重泄漏 /中毒、爆炸。 180 2 高度危险 6、液氯包装/液 氯贮槽/操作工 两碱分厂 设备腐蚀、安全附件失效、违规操作、违 规清洗贮槽、检修/窒息、中毒。 直判 3 显著危险 7、液氯包装/汽 化器/操作工 两碱分厂 三氯化氮富集/爆炸。 90 3 显著危险 8、液氯冷冻/氯 气液化器、分离 器/操作工 两碱分厂 氯气泄漏/中毒。 126 3 显著危险 类别 工序/设备/人员 涉及部门 危险源及其风险 风险值 风险 级别 重大风险 危险程度 控制措施 附表11:     重大风险因素清单 HR/QEHSR04-4.3.1H 1、目标、指标、管理方案;2、运行控制程 序:应急准备和响应控制程序;安全作业管理 办法;危险化学品管理规定;防静电管理制 度;设备管理制度;建构筑物管理制度;安全 投入保障制度;安全装置与防护器具管理办 法;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仓库、罐区安全管理 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防火、防爆、防尘 、防毒管理制度;禁火、禁烟管理制度;特种 作业人员安全管理规定;关键装置、重点部位 管理制度;安全标志管理办法;重大危险源管 理制度; NaOH安全操作规程;钾电解工段电解 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液氯充装站管理制度;安 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及书面报告制度。 1、目标、指标、管理方案;2、运行控制程 序:应急准备和响应控制程序;安全作业管理 办法;危险化学品管理规定;防静电管理制 度;设备管理制度;建构筑物管理制度;安全 投入保障制度;安全装置与防护器具管理办 法;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仓库、罐区安全管理 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防火、防爆、防尘 、防毒管理制度;禁火、禁烟管理制度;特种 作业人员安全管理规定;关键装置、重点部位 管理制度;安全标志管理办法;重大危险源管 理制度;PVC分厂乙炔工段发生、乙炔工段清净 、合成工段精馏、合成工段压缩、聚合工段聚 合、聚合工段配料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检 查和隐患整改及书面报告制度。 国家法 律、法 规、标 准所列 的重大 危险源 国家法 律、法 规、标 准所列 的重大 危险源 第 1 页,共 6 页 9、隔膜电解/电 解槽/操作工 两碱分厂 操作不当电解产生氢气/燃烧、爆炸 人 员伤害、财产损失。 90 3 显著危险 10、离子膜电解/ 电解槽、氢气洗 涤塔/操作工 两碱分厂 设备及管道严重泄漏氢气/火灾、爆炸。 90 3 显著危险 11、氯氢处理/吸 收塔/操作工 两碱分厂 氢气富集/爆炸。 90 3 显著危险 12、氯氢处理/氢 气冷却塔、氢气 泵/操作工 两碱分厂 氢气泄漏/爆炸、燃烧。 90 3 显著危险 13、氯化氢合成/ 合成炉、缓冲罐/ 操作工 两碱分厂 氯化氢严重泄露/中毒、环境破坏 90 3 显著危险 14、盐酸/合成炉 、缓冲罐、氢气 阻火器/操作工 两碱分厂 氢气泄漏、合成炉氯氢比失调/火灾、爆 炸 年个7 3 显著危险 15、盐酸/吸收系 统/操作工 两碱分厂 控制不当氢气过量/爆炸、燃烧 90 3 显著危险 16、熔盐加热/加热 炉、燃烧器/操作工 两碱分厂 点火操作不当/引起加热炉爆炸 126 3 显著危险 17、加料/储斗/ 操作工 PVC分厂 加料故障/火灾、爆炸 126 3 显著危险 18、乙炔发生/发 生器/操作工 PVC分厂 发生器突发停水、停电或测量仪器不准引 起超温/爆炸、火灾、财产损失 90 3 显著危险 19、清净/压缩机 升压/操作工 PVC分厂 操作失误乙炔泄漏/中毒、燃烧爆炸 财 产损失 90 3 显著危险 20、压缩/VC压缩 机/操作工 PVC分厂 氯乙烯泄漏/中毒、燃烧爆炸 126 3 显著危险 类别 工序/设备/人员 涉及部门 危险源及其风险 风险值 风险 级别 重大风险 危险程度 控制措施 火灾、 爆炸类 21、混合脱水/混 合器/操作工 PVC分厂 游离氯超标/燃烧爆炸 90 3 显著危险 火灾、 爆炸类 1、目标、指标、管理方案;2、运行控制程 序:应急准备和响应控制程序;安全作业管理 办法;危险化学品管理规定;防静电管理制 度;设备管理制度;建构筑物管理制度;安全 投入保障制度;安全装置与防护器具管理办 法;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防火、防爆、防尘、防毒管理制度;禁火、禁 烟管理制度;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规定;关 键装置、重点部位管理制度;安全标志管理办 法;NaOH安全操作规程;钾电解工段电解岗位 安全操作规程;片碱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安全 检查和隐患整改及书面报告制度。 1、目标、指标、管理方案;2、运行控制程 序:应急准备和响应控制程序;安全作业管理 办法;危险化学品管理规定;防静电管理制 度;设备管理制度;建构筑物管理制度;安全 投入保障制度;安全装置与防护器具管理办 法;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防火、防爆、防尘、防毒管理制度;禁火、禁 烟管理制度;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规定;关 键装置、重点部位管理制度;安全标志管理办 法;PVC分厂乙炔工段发生、乙炔工段清净、合 成工段精馏、合成工段压缩、聚合工段聚合、 聚合工段配料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检查和 隐患整改及书面报告制度。 火灾、 爆炸类 第 2 页,共 6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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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检查表-防雷工程专业设计 施工 检测企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表

防雷工程专业设计 施工 检测企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表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 方法 检查依据 处罚依据 处罚标准 1.建立、健全本单位防雷设计、 施工、检测安全生产责任制;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2.组织制定本单位防雷设计、施 工、检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 作规程;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3.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防雷设 计、施工、检测安全生产教育和 培训计划;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4.保证本单位防雷设计、施工、 检测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5.督促、检查本单位的防雷设计、 施工、检测安全生产工作,及时 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6.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防雷 设计、施工、检测生产安全事故 应急救援预案;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一、 主要 负责 人履 职情 况 7.及时、如实报告防雷设计、施 工、检测生产安全事故。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 十八条 《安全生产法》第 九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 职责,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 改正的,按以下标准处以罚款,并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 产停业整顿。 1. 未履行 1 项法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处 2 万 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的罚款; 2. 未履行 2-3 项法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处 3 万元以上 4 万元以下的罚款 3. 未履行 4-7 项法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处 4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 企业 资质 管理 1.具有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施工、 检测资质证书,是否存在无资质 或超越资质许可范围从事设计、 施工、检测的。 2 从业人员具备相应资格证书。 3.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及相应的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1.《气象灾害防 御条例》第二十四 条 2.《防雷减灾管 理办法》(2013 年 中国气象局第 24 1.《气象灾害防御 条例》第四十五条 2.《防雷减灾管理 办法》 (2013 年中国 气象局第 24 号令) 第 三 十 四 条 第 一 1.《气象灾害防御条例》(2010 年国务院第 570 号令) 第四十五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由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按照权限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 5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的罚款; 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 法承担赔偿责任:(一)无资质或者超越资质许可范围 设备与设施。 4.具有相应的规范、标准等资料, 并具有档案保管条件。 5.企业防雷质量管理体系健全。 号令)第十三条、 第十四条 款、第二款 从事防雷设装置设计、施工、检测的;(二)在防雷装 置设计、施工、检测中弄虚作假的。  2.《防雷减灾管理办法》 (2013年中国气象局第24号令) 第三十四条规定,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由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按照权限责令改正,给予警 告,可以处 5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罚款;给他人造成 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一)不具备防雷装置检 测、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或者施工资质,擅自从事相关活 动的;(二)超出防雷装置检测、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或 者施工资质等级从事相关活动的。 三、 建设 项目 管理 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应当按照经 审核批准的防雷设计(防雷装置 设计文件)施工。 查看设计 现场检查 1.《安全生产法》 第三十一条第一 款 2. 《建设项目安 全设施“三同时” 监督管理办法》第 十七条第三款 1.《安全生产法》 第九十五条第三项 2. 《建 设 项目安 全设施“三同时” 监督管理办法》第 二十八条第三项 1.投资额 1000 万元以下的建设项目,施工单位未 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的,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 产停业整顿,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 50 万元以 上 70 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 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2 万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的罚款; 2. 投资额 1000 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施工单位未 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的,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 产停业整顿,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 70 万元以 上 100 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 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3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 安全 生产 资金 投入 1.防雷专业设计、施工、检测单 位应当按国家规定保证安全生产 所必需的资金投入。 查看文件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 二十条第一款 《安全生产法》第 九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 营的投资人不依照本法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 金投入,致使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责 令限期改正,提供必需的资金;逾期未改正的,责令生 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0.6 KB 时间:2025-10-15 价格:¥2.00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37 建筑施工

Ⅰ级隐 患自查 标准 Ⅱ级隐患 自查标准 Ⅲ级隐患自查 标准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营业执照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 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 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 业执照。 安全生产许可 证 建筑施工单位位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设置安全生产 管理机构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在企业主要负责人的领导下开展本企业的安 全生产管理工作。 配备专职安全 生产管理人 员,并持证上 岗 建筑施工单位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建筑施 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应满足下列要求,并应根据企业经营 规模、设备管理和生产需要予以增加:(一)建筑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企业: 特级资质不少 于6人;一级资质不少于4人;二级和二级以下资质企业不少于3人。(二)建筑施工专业承包 资质序列企业:一级资质不少于3人;二级和二级以下资质企业不少于2人。(三)建筑施工 劳务分包资质序列企业:不少于2人。(四)建筑施工企业的分公司、区域公司等较大的分支 机构(以下简称分支机构)应依据实际生产情况配备不少于2人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安全生产机构 职责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具有以下职责:(一)宣传和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 规和标准;(二)编制并适时更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三)组织或参与企业生 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及演练;(四)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与交流;(五)协调 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六)制订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七)监 督在建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八)参与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 会;(九)通报在建项目违规违章查处情况;(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评优评先表彰工作; (十一)建立企业在建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档案;(十二)考核评价分包企业安全生产业绩及 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情况;(十三)参加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十四)企业明确 的其他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建筑公司事故隐患自查标准 资质证照 安全生产 管理机构 和人员 单位主要负责 人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四)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五)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六)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专职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职责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施工现场检查过程中具有以下职 责:   (一)查阅在建项目安全生产有关资料、核实有关情况;   (二)检查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落实情况;   (三)监督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责情况;   (四)监督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的配备及使用情况;   (五)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违章违规行为或安全隐患,有权当场予以纠正或作出处理决 定;   (六)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设施、设备、器材,有权当场作出查封的处理决定;   (七)对施工现场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有权越级报告或直接向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八)企业明确的其他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各部门、岗位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内容和考核要求,形成包 括全体人员和全部生产经营活动的责任体系。 安全生产教育 培训制度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劳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 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应当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 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劳动者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 、规章和操作规程,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安全生产检查 及事故隐患排 查制度 主要内容包括:(一)安全生产检查的目的;(二)安全生产检查的职责部门和责任人员; (三)安全生产检查项目和主要内容;(四)安全生产检查方式;(五)安全生产检查要求 安全生产例会 制度 建立安全生产例会制度,每月召开一次例会,研究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制定有效的安全生 产措施,并对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安全生产 责任制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80 KB 时间:2025-10-25 价格:¥2.00

桥梁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全面讲解

桥梁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全面讲解 一、建立健全各项安全制度: 根据工程特点,制定具有针对性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各类机械的安全作业制度;用电安全制度;便 道、便桥通行及养护作业制度;孔下安全作业制度;高空安全作业制度;施工现场保安作业制度;工区防 洪、防火、防风等措施;起重作业安全制度;各种安全标志的设置及维护措施等。 二、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 项目部经常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使广大员工真正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必要性,牢固树 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自觉地遵守各项安全生产法令和规章制度。 开工前,对所有参建员工进行上岗前的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包括:安全技术知识,各工种操作规程、 安全制度,工程特点及该工程的危险源等。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对于从事电器、起重、孔下、 高空作业、焊接、机动车驾驶、爆破作业等特殊工种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 方准持证上岗。 三、安全生产检查: 开工前的安全检查验收。工程开工前,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验收,检查验收的主要内容包括:施工组 织设计是否有安全措施,施工机械设备必须配齐安全防护装置,安全防护设施要符合要求,施工人员必须 经过安全教育和培训,施工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施工中潜在事故和紧急情况都编有应急预案等。 定期安全生产检查:每月组织安全生产检查,积极配合上级进行专项和重点检查;班组每日进行自 检、互检、交接班检查。 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安检工程师、安全员日常巡回安全检查。检查重点:爆破施工、炸药库设置及危 爆物品管理、施工用电、机械设备、脚手架工程、模板工程、高处作业、季节性施工等。 专业性的安全检查:针对施工现场的重大危险源,对施工现场的特种作业安全、施工技术安全进行检 查;设备管理人员负责对现场大中型设备的使用、运转、维修进行检查;孔下作业生产安全专项检查;高 空作业生产安全专项检查;季节性、节假日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夏季检查防洪、防暑、防雷电措施落实情 况;冬季检查防冻、防煤气中毒、防火、防滑措施落实情况;春秋季检查防风、防火措施落实情况;节假 日加班及节假日前后安全生产检查。 四、危险性较大工程的安全技术方案的编制 开工前制订好安全生产保证计划,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确保施工方案的安全可靠性。 爆破工程、机械工程、脚手架工程、模板工程、施工用电、高空作业、挖孔工程等安全重点防范工程结合 现场和实际情况,单独编制安全技术方案。 1. 各类机械的操作、运行规则及安全作业措施 1.1 非司机不得开动机械。机械开动之前,必须检查润滑是否良好,制动是否可靠。各种机械严禁带病或 超负荷运转。 1.2 机械运输时,遵守公路或铁路的承载限度和桥梁、渡船的承载吨位。机械搬运时,必须捆扎牢固,检 查合格后方可启动。 1.3 机械上下坡应用低速档。机械下坡时严禁脱档滑行。 1.4 轮式装载机装运时,斗子不能位于最高位,伸臂不能向前伸出,运转速度不能过快。轮式装载机卸料 要注意适当高度,不得过高。 1.5 严禁在挖掘机头、臂运转半径内观察或行走。行驶时,除驾驶室外,任何地方严禁乘坐人员。 1.6 砼搅拌站(机)必须由专职司机操作,搅拌机料斗升起时,严禁人员在料斗下工作、行走。不准用工 具伸到转动中的搅拌筒内扒桨和出料,不准满负荷起动搅拌机。停工后,应用水倒入搅拌筒内扒桨和出 料,检修机械或工作人员进入搅拌筒内时,必须切断电源,锁好开箱。 1.7 任何电器,在没有验明无明电时以前,不能盲目触电。拉接临时电力线时,应从机具接向电源,断电 时应先解除并及时拆除。 1.8 重要设备装设的电机,采用交流接触器及磁力起动器。7.5 千瓦以上电机应采用减压起动方法,并加 过载保护装置。合闸后如电动机不能正常运转,应立即拉闸,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再行起动。 2. 施工用电安全措施 2.1 现场临时变配电所 高压露天变压器间面积不小于 3×3m,围墙不低于 3.5m,地坪满铺砼,四周做 80cm 砼散水坡;变压器四 周及配电板背面须有 80cm 的安全操作通道,配电板下沿离地面为 1m;配电挂箱的下沿离地面不小于 1.2m。 2.2 现场电箱 电箱应有双户开启门,并有门锁、插销,漆上指令性要求和统一编号;电源线进箱口有滴水弯,进线必须 先进入熔断器后再进开关,箱内要配齐接地零线,金属电箱外壳应设接地板保护;电箱内分路凡采用开 关、漏电开关,其上方都要有单独熔断保护;凡手提分路流动电箱,外壳要有可靠的保护接地。 2.3 用电线路 现场电气线路,必须按规定架空敷设坚韧橡皮线或塑料护套软线;手持移动电具的橡皮电缆,引线长度不 超过 5m,不得有松动;现场使用的移动电具和照明灯具,一律用软质橡皮线;现场电线架设,凡使用橡 皮或塑料绝缘线,必须瓷明线搭设、开关设置管理。 2.4 接地装置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4.6 KB 时间:2025-11-06 价格:¥2.00

安全管理资料-2施工升降机安全操作规程GDAQ340202

施工升降机安全操作规程 GDAQ340202 一、作业人员必须经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方可上岗。 二、施工升降机在投入使用前,必须经过坠落试验,使用中每隔 3 个月应做一次坠落试验,对防坠安全器 进行调整,切实保证坠落制动距离不超过 1.2m,试验后以及正常操作中每发生一次防坠动作,均必须对防坠安 全器进行复位。防坠安全器的调整、检修或鉴定均应由生产厂家或指定的认可单位进行,坠落试验时应由专业 人员进行操作。 三、作业前应重点作好例行保养并检查。作业前应重点检查: (一)启动前依次检查:接零接地线、电缆线、电缆线导向架、缓冲弹簧应完好无损;机件无漏电,安全 装置、电气仪表灵敏有效。 (二)施工升降机标准节、吊笼(梯笼)整体等结构表面应无变形、锈蚀;标准节连接螺栓无松动及缺少 螺栓情况。 (三)驱动传动部分工作应平稳无异声,齿轮箱无漏油现象。 (四)各部结构应无变形,连接螺栓无松动,节点无开(脱)焊现象,钢丝绳固定和润滑良好,运行范围 内无障碍,装配准确,附墙牢固并符合设计要求。卸料台(通道口)平整,安全门齐全,两侧边防护严密良好。 (五)各部位钢丝绳无断丝、磨损超标现象,夹具、索具紧固齐全符合要求。 (六)齿轮、齿条、导轨、导向滚轮及各润滑点保持润滑良好。 (七)安全防坠器的使用必须在有效期内,超过标定上日期要及时鉴定或更换(无标定应有记录备案)。施 工升降机制动器调节松紧要适度,过松吊笼载重停车时会产生滑移,过紧会加快制动片磨损。 (八)施工升降机上下运行行程内无障碍物,超高限位灵敏可靠。吊笼四周围护的钢丝网上,不准用板围 起来挡风,特别在冬天。采用板挡风,会增加吊笼(梯笼)摇晃,对施工升降机不利。 四、控制器(开关)手柄应在零位。电源接通后,检查电压是否正常;机件无漏电现象;电器仪表有效, 指示准确;然后空车升降试运行,试验各限位装置、吊笼门、围护门等处电气联锁限位良好可靠;测定传动机 构制动器的制动力矩并满足规定要求。确认无误、无损、无异常后再运行作业。 五、作业中操作技术和安全注意事项: (一)合上地面电源单独的电源开关,关闭底围笼及吊笼门,合上吊笼内的三相开关,然后按欲去方向的 按钮,施工升降机起动(操纵杆式应把操纵杆推向欲去的方向位置并保持在这一位置上)。按钮式开关按“零” 号位施工升降机停车(操纵杆式手一松自动停车),在顶部和底部施工升降机停靠站时不准由限位开关碰限位板 来自动停车。 (二)对于变速施工升降机,施工升降机停靠前,要把开关转到低速档后再停车。 (三)施工升降机在每班首次运行时,必须从最低层上开,严禁自上而下。当吊笼升离地面 1~2m 时,要 停车试验制动器性能。如发生不正常,及时修复正常可靠后方准使用。 (四)吊笼内乘人、装物时,载荷要均匀分布,防止偏重;严禁超载运行乘人,不载物时,额定载重每吨 不得超过 12 人;吊笼顶上不得载人或货物(安装拆卸除外)。 (五)施工升降机应装有灵敏可靠的通信装置,与指挥联系密切,根据信号操作。开机前必须响铃鸣声示警, 在施工升降机停在高处或在地面未切断电源开关前,操作人员不得离开操作岗位,严禁无证开机。 (六)施工升降机在运行中如发现机械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并采取有效措施将梯笼降到底层,排除故 障后方可继续运行。在运行中发现电气失控时,应立即按下急停按钮,在未排除故障前,不得打开急停按钮。 检修均应由专业人员进行,不准擅自检修。如暂时维修不好,在乘人时应设法将人先送出吊笼(通过吊笼顶部 天窗出入口进入脚手架或楼层内)。 (七)施工升降机运行中不准开启吊笼门,乘人不应倚靠吊笼门。 (八)施工升降机运行至最上层和最下层时,严禁用行程限位开关作为停止运行的控制开关。 六、遇有大雨、大雾、六级及以上大风以及导轨架、电缆等结冰时,必须立即停止运行,并将梯笼降到底层, 拉闸切断电源。暴风雨后,应对施工升降机的电气线路和各种安全装置及架体连结等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 及时维修加固,确认正常后方可运行。 七、上班人多的时间,地面应有专人维持秩序。 八、对于变速施工升降机,施工升降机停靠前,要把开关转到低速档后再停车。 九、作业后,将吊笼(梯笼)降到底层,各操纵器(开关)转到零位,依次切断电源,锁好电源箱,闭锁 吊笼和围护门,做好清洁保养工作。 十、填写好台班工作日志和交接班记录。 十一、严格执行施工升降机定期检查维修保养制度。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2.5 KB 时间:2025-11-14 价格:¥2.00

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管理协议-建筑起重机械维护保养协议

塔式起重机维护保养协议 承租单位(甲方):中天西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出租单位(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 方委托乙方维护保养 工程使用的塔式起重机(以 下简称塔机的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共同信守。 一、租用机械设备基本情况: 序号 设备名称 设备编号 规格型号 设备出厂日期 安装位置 1 塔吊 QTZ-80 2 塔吊 QTZ-80 3 塔吊 QTZ-80 4 塔吊 QTZ-80 5 塔吊 QTZ-80 6 塔吊 QTZ-80 7 塔吊 QTZ-80 8 塔吊 QTZ-80 9 塔吊 QTZ-80 2、工程情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合同工期:设备安全检验合格日至塔吊报停使用日至。 二、合同内容 1、、乙方负责按照塔式起重机有关保养规程(见乙方责任)对塔机每月进行一次保养及检查, 并按照相关要求完善相关记录。 2、保养所需的全部耗材由甲方负责,维护保养应在白天进行,甲方每月中旬必须保证一天 的时间供乙方维保人员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检查。 3、乙方有责任将保养时发现的设备故障和安全隐患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如甲方委托乙方 维修,其维修的人工费及更换零部件费用由甲方负责。费用双方友好商议。 三、甲方责任: 1、甲方委托乙方保养得塔机必须结构完整、零部件及安全保护装置齐全、机况良好,其各 机构的机械性能、电气性能、液压系统、钢结构安全性能等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及检验机构验 收规范的规定,并且已经通过检测机构验收合格。因塔机自身质量问题而引起的安全事故由 甲方负责。 2、甲方应按国家相关法规及管理规定,负责塔机在使用期间的安全管理,并承担相应安全 责任。 3、塔机的日常保养与故障维修由甲方负责,因日常保养不当与故障维修不及时而引起的质 量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负责。 4、甲方每月必须抽出一天时间停机,让乙方对塔机进行保养。乙方保养时,甲方须派 1-2 名专业维修人员到场协助与配合,及时处理保养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5、保养过程所需的油料、棉纱、破布等辅助材料由甲方负责,并提前准备。 四、乙方责任 1、乙方应具备地方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维修保养相关资质证书,乙方维保人员应按有关要 求持有效证件上岗。 2、乙方维保人员应遵守甲方的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必须配备安全帽、安全带、防滑鞋等安 全防护用品,并按规定的程序进行作业。 3、乙方每月对塔机进行一次定期检查保养工作,检查和保养工作内有要予以记录,双方责 任人签名确认分别保存,若塔机存在安全问题,乙方必须如实向甲方反映,并提出整改意见 书面通知。 4、甲方塔机的(履行手册)由甲方保管,乙方要按实际保养作业时间及时填写和盖章。 5、保养内容 5.1、检查塔机金属结构的导通性,测试塔机的接地电阻符合要求,检查塔机供电系统专用 性及接零保护。 5.2、检查各传动齿轮箱油量及润滑情况,检查各转动轴、滑轮情况,指导操作人员加注各 润滑点油脂。 5.3、检查各机构的运行情况,不得有异常振动和噪音。 5.4、检查制动器、联轴器安全可靠性。 5.5、检查电动机及线路的绝缘电阻,清洁绕线式电机滑环及碳刷。 5.6、检查钢结构及紧固件连接情况,指导操作人员润滑钢丝绳,检查钢丝绳卡头及钢丝绳 排列情况。 5.7、检查各安全保护装置的可靠性。 5.8、检查电气控制动作的正确性和稳定性。 五、其他约定 1、若甲方未按约定向乙方支付塔机保养费及故障维修费,乙方有权拒绝对塔机进行检查保 养,直至费用结清为止,由此引起的塔机质量安全事故与乙方无关。 2、乙方保养人员对保养塔机所存在的问题应出具整改意见书,甲方现场负责人必须签收, 如甲方拒签或无人在现场,则乙方单位签名有效,乙方应将整改意见书转交或传真给甲方。 3、乙方人员在对塔机进行保养时所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后,甲方必须立即做出整改决定, 若委托乙方整改、则维修费、零配件费另计,由甲方负责。 4、经甲方自行整改的,甲方应将整改情况书面反馈给乙方并征得认可,否则视甲方未进行 整改,乙方不出具保养证明不承担保养相关安全责任。 5、因甲方塔机自身的质量问题或乙方提出后甲方仍不整改修复的质量问题所造成的安全事 故,乙方概不负责。 6、甲方委托第三方对塔机进行维修或整改而引起的质量安全事故,责任由甲方承担。 7、乙方维保人员在维保过程中由自身原因发生的安全事故与甲方无关。 8、双方未尽事宜本着互让互谅的原则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则通过签约地人员法院诉讼解决。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3.5 KB 时间:2025-11-21 价格:¥2.00

1机电车间--作业活动风险分级管控清单

编 号 名称 序 号 名称 工程技术措施 管理措施 培训教育措施 个体防护措施 应急处置措施 1 卸灰阀 、拉链 机巡检 减速机电机无 接地,外壳带 电 三级 一般 风险 触电 电机进行接地 经常性检查接地线连接情 况,发现脱落及时联系电 气人员处理 发现人员触电应立 即切断电源,未切 断电源情况下不得 直接接触伤员 班组 机电 车间 班 组 长 2 卸灰阀 、拉链 机巡检 联轴器防护罩 防护不全面, 人员接触设备 旋转部位 三级 一般 风险 机械伤害 联轴器等设备转 动部位安装防护 罩,防护罩与设 备间隙适中,能 防止人手指进入 经常性检查设备防护装 置,发现脱落、松动及时 停机处理 穿戴好劳保用品, 工作服三紧:领口 紧、袖口紧、下摆 紧 发现人员机械伤害 应立即停机停电 班组 机电 车间 班 组 长 3 定期排 污 直接用手开关 阀门,阀门内 漏,温度高 四级 低风 险 灼烫 使用专用工具,如F扳手 操作 戴防护手套 发生灼烫后应立即 用凉水冲洗 岗位 机电 车间 岗 位 工 3 定期排 污 定排速度过 急,下水管道 破裂漏气 四级 低风 险 灼烫 缓慢开启排污阀,人员选 择合适地点站位 穿劳保鞋 发生灼烫后应立即 用凉水冲洗 岗位 机电 车间 岗 位 工 3 定期排 污 使用工具质量 差 五级 可接 受风 险 物体打击、 其他伤害 选择质量可靠的工具,自 己制作的工具应保证足够 的强度 岗位 机电 车间 岗 位 工 3 定期排 污 阀门安装距离 近,不便于操 作 五级 可接 受风 险 其他伤害 阀门安装设计遵 循人机工程学原 理,安装位置布 局合理 注意站位和操作顺序 岗位 机电 车间 岗 位 工 4 冲洗水 位计 水位计破裂、 阀门及盘根漏 气 四级 低风 险 灼烫 选用质量可靠的 水位计、阀门垫 片等,保证密封 性 经常性检查,发现密封不 良应戴高温手套,做好全 面防护情况下维修,或停 机降温后再维修 发生灼烫后应立即 用凉水冲洗 岗位 机电 车间 岗 位 工 5 锅炉解 (并) 汽、开 关疏水 开关阀门时 阀门垫子、盘 根处漏气 四级 低风 险 灼烫 选用质量可靠的 阀门垫片、盘根 等,保证密封性 经常性检查,发现密封不 良应戴高温手套,做好全 面防护情况下维修,或停 机降温后再维修 发生灼烫后应立即 用凉水冲洗 岗位 机电 车间 岗 位 工 责 任 人 管控 层级 1 SP、 AQC 锅炉 巡检 备 注 机电车间作业活动风险分级管控清单 风险点 作业步骤 现有管控措施 危险源或潜在 事件 评价 级别 风险 分级 可能发生 的事故类 型及后果 责任 单位 6 SP炉振 打装置 检查 触摸转动的振 打锤或将头部 伸入检查口雨 棚内 五级 可接 受风 险 物体打击、 机械伤害 规范作业行为,明确巡检 方法及要求 穿戴好安全帽等劳 保用品,工作服三 紧:领口紧、袖口 紧、下摆紧 岗位 机电 车间 岗 位 工 7 清洁作 业 清扫工具接触 正在运转的设 备转动部位 三级 一般 风险 机械伤害 停机后清洁作业,严禁设 备运转中清洁作业。 培训机械伤害相 关案例,培训《 卫生清扫安全操 作规程》 穿戴好劳保用品, 工作服三紧:领口 紧、袖口紧、下摆 紧 班组 机电 车间 班 组 长 1 汽轮发 电机组 巡检 接触设备高温 部位 四级 低风 险 灼烫 人员可能接触到 的高温部位外部 做保温或用栏杆 等隔离 高温物体表面张贴“当心 烫伤”、“注意高温”等 警示标志 加强岗位工艺知 识培训,了解各 管道介质特性等 岗位 机电 车间 岗 位 工 2 循环水 系统巡 检 人员站位不当 或栏杆损坏 三级 一般 风险 高处坠落、 淹溺 循环水池做防护 栏杆,不得私自 拆除 经常性检查栏杆腐蚀情 况,发现腐蚀严重的及时 更换焊补;巡检时与水池 边缘保持合适距离 班组 机电 车间 班 组 长 1 设备停 机 设备未停机人 员就进入 四级 低风 险 机械伤害 落实停送电手续,对煤磨 、引风机等进行停电挂 牌,煤磨电机打至辅传 岗位 机电 车间 岗 位 工 2 有限空 间气体 检测 未执行有限空 间作业“先通 风、再检测、 后作业”程序 二级 较大 风险 中毒和窒息 先通风、再检测、后作 业,检查并确认防护用品 、工具,严禁立体交叉作 业 ,检测O2,CO,2小时记 录一次 现场配备正压式空 气呼吸器,担架等 车间 机电 车间 车 间 主 任 3 人员进 入 马虎大意,姿 势不当,碰到 人孔门 五级 可接 受风 险 其他伤害 进出过程动作放慢,当心 碰头 岗位 机电 车间 岗 位 工 4 内部作 业 顶部的积料 掉落 四级 低风 险 物体打击 侧身清理顶部积料后,进 入下方作业 岗位 机电 车间 岗 位 工 5 工完场 清 作业现场未清 理,遗留可燃 物,或人员未 全部出来 四级 低风 险 火灾 作业完毕清点人员,清理 现场,所有工器具回收定 置摆放,现场无可燃物、 无杂物 岗位 机电 车间 岗 位 工 1 取样 接触设备高温 部位 四级 低风 险 灼烫 注意取样站位和作业姿势 穿戴好工作服等劳 保用品 岗位 机电 车间 岗 位 工 4 化水 作业 2 汽轮 机房 巡检 3 沉降 室、 锅炉 内部 检修

分类:风险评估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31.5 KB 时间:2025-12-17 价格:¥2.00

安全管理资料-9.拆除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要点GDAQ3209

拆除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要点 GDAQ3209 一、工程概况 (一)被拆除旧建(构)筑物工程概况。如:建(构)筑物的平面尺寸、层数、层高、总高度、建筑面积、 结构形式、竣工时间、使用年限和工程的完好程度等。 (二)被拆除旧建(构)筑物周围环境。如:所处地段情况、与周边建(构)筑物的联系或距离、是否有必 须保护的古建筑文物和重要的市政设施等。 (三)被拆除旧建(构)筑物地下基础类型,地下有无重要的市政管、沟、电缆等。 (四)拆除工程的合同工期或其他要求。 二、拆除工程的施工准备 (一)技术准备工作 1.被拆除建筑物(或构筑物)的竣工图纸,弄清建筑物的结构情况、建筑情况、水电及设备管道情况。 2.学习有关规范和安全技术文件。 3.明确周围环境、场地、道路、水电设备管道、危房情况等,并附简图。 4.向进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教育。 (二)现场准备 1.清理被拆除建筑物范围内的物资、设备,不能搬迁的须妥善加以防护。 2.疏通运输道路,接通施工临时用水、电源。 3.切断被拆建筑物的水、电、煤气管道等。 4.检查周围建筑物,尤其是危旧房,必要时进行临时加固。 5.向周围群众出示安民告示,在拆除危险区设置警戒标志。 (三)机械设备材料的准备 拆除工程所需的机械工具、起重运输机械和爆破拆除所需的全部爆破器材,以及爆破材料危险品临时库房。 分别列出《主要机械设备需用表》、《主要材料需用表》。 (四)劳动力准备 成立组织机构、明确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绘制组织机构图,组织劳动力。 三、安全技术规定 (一)拆除工程在开工前,要组织技术人员和工人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和针对该拆除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二)拆除工程的施工,必须在工程负责人的统一指挥和监督下进行。 (三)拆除工程在施工前,应该将电线、瓦斯煤气管道、上下水管道、供热设备等干线、通向建筑物的支 线切断或迁移。 (四)工人从事拆除工作的时候,应该站在专门搭设的脚手架上或者其他稳固的结构部分上操作。 (五)拆除区周围应设立围栏,挂警告牌,并派专人监护,严禁无关人员逗留。 (六)拆除建筑物,应按自上而下的顺序进行,严禁几层同时拆除。当拆除某一部分的时候应该防止其他 部分的倒塌。 (七)拆除过程中,现场照明不得使用被拆除建筑物中的配电线,应另外设置配电线路。 (八)拆除建筑物的栏杆、楼梯和楼板等,应该和整体进度相配合,不能先行拆除。建筑物的承重支柱和 横梁,要等待它承担的全部结构和荷重拆掉后才可以拆除。 (九)拆除建筑物一般不采用推倒方法,遇有特殊情况必须采用推倒方法的时候,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砍切墙根的深度不能超过墙厚度的 1/3,墙的厚度小于两块半砖的时候,不许进行掏掘。 2.为防止墙壁向掏掘方向倾倒,在掏掘前,要用支撑撑牢。 3.建筑物推倒前,应发出信号,待所有人远离至建筑物高度 2 倍以上的距离后,方可进行。 4.在建筑物倒塌范围内若有其他建筑物时,严禁采用推倒方法。 (十)被拆建筑物的楼板平台上不允许有多人聚集和堆放材料,以免楼盖结构超载发生倒塌。 (十一)在高处进行拆除工程,要设置流放槽。拆除较大的或者沉重的构件,要用吊绳或者起重机械配合 并及时吊下或运走,禁止向下抛。拆卸下来的各种构件材料要及时清理,分别堆放在指定位置。 (十二)拆除石棉瓦及轻型结构屋面工程时,严禁施工人员直接踩踏在石棉瓦及其他轻型板上进行工作, 必须使用移动板梯,板梯上端必须挂牢,防止高处坠落。 (十三)采用控制爆破方法进行拆除工程应按下列要求做: 严格遵守《土方及爆破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中关于拆除爆破的规定,编制爆破施工方案,按规定报相关 部门审批后实施。 在人口稠密、交通要道等地区爆破建筑物,应采用电力或导爆索起爆,不得采用火花起爆。当采用分段起 爆时,应采用毫秒雷管起爆。 须用微量炸药的控制爆破,可大大减少飞石,但不能绝对控制飞石,仍应采用适当保护措施。如对较矮建 筑物采取适当覆盖,对高大建筑物爆破设置安全区,避免对周围建筑物和人身的危害。 爆破时,对原有蒸汽锅炉和空压机房等高压设备,应将其压力降到 1~2 个标准大气压。爆破各道工序要认 真细致地操作、检查与处理,杜绝各种不安全事故发生。爆破要有临时指挥机构,便于分别负责爆破施工与起 爆有关安全工作。 用爆破方法拆除建筑物部分结构的时候,应该保证其他结构部分的良好状态。爆破后,如果发现保留的结 构部分有危险征兆,应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继续工作。 四、安全技术保证措施 (一)建立健全施工安全保证体系,落实有关建筑施工的基本安全措施等内容; (二)结合工程特点采取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包括紧急应急措施和应急预案。 五、附作业人员岗位证书及其他相关资料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0.5 KB 时间:2025-12-29 价格:¥2.00

9.拆除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要点GDAQ3209

拆除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要点 GDAQ3209 一、工程概况 (一)被拆除旧建(构)筑物工程概况。如:建(构)筑物的平面尺寸、层数、层高、总高度、建筑面积、 结构形式、竣工时间、使用年限和工程的完好程度等。 (二)被拆除旧建(构)筑物周围环境。如:所处地段情况、与周边建(构)筑物的联系或距离、是否有必 须保护的古建筑文物和重要的市政设施等。 (三)被拆除旧建(构)筑物地下基础类型,地下有无重要的市政管、沟、电缆等。 (四)拆除工程的合同工期或其他要求。 二、拆除工程的施工准备 (一)技术准备工作 1.被拆除建筑物(或构筑物)的竣工图纸,弄清建筑物的结构情况、建筑情况、水电及设备管道情况。 2.学习有关规范和安全技术文件。 3.明确周围环境、场地、道路、水电设备管道、危房情况等,并附简图。 4.向进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教育。 (二)现场准备 1.清理被拆除建筑物范围内的物资、设备,不能搬迁的须妥善加以防护。 2.疏通运输道路,接通施工临时用水、电源。 3.切断被拆建筑物的水、电、煤气管道等。 4.检查周围建筑物,尤其是危旧房,必要时进行临时加固。 5.向周围群众出示安民告示,在拆除危险区设置警戒标志。 (三)机械设备材料的准备 拆除工程所需的机械工具、起重运输机械和爆破拆除所需的全部爆破器材,以及爆破材料危险品临时库房。 分别列出《主要机械设备需用表》、《主要材料需用表》。 (四)劳动力准备 成立组织机构、明确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绘制组织机构图,组织劳动力。 三、安全技术规定 (一)拆除工程在开工前,要组织技术人员和工人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和针对该拆除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二)拆除工程的施工,必须在工程负责人的统一指挥和监督下进行。 (三)拆除工程在施工前,应该将电线、瓦斯煤气管道、上下水管道、供热设备等干线、通向建筑物的支 线切断或迁移。 (四)工人从事拆除工作的时候,应该站在专门搭设的脚手架上或者其他稳固的结构部分上操作。 (五)拆除区周围应设立围栏,挂警告牌,并派专人监护,严禁无关人员逗留。 (六)拆除建筑物,应按自上而下的顺序进行,严禁几层同时拆除。当拆除某一部分的时候应该防止其他 部分的倒塌。 (七)拆除过程中,现场照明不得使用被拆除建筑物中的配电线,应另外设置配电线路。 (八)拆除建筑物的栏杆、楼梯和楼板等,应该和整体进度相配合,不能先行拆除。建筑物的承重支柱和 横梁,要等待它承担的全部结构和荷重拆掉后才可以拆除。 (九)拆除建筑物一般不采用推倒方法,遇有特殊情况必须采用推倒方法的时候,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砍切墙根的深度不能超过墙厚度的 1/3,墙的厚度小于两块半砖的时候,不许进行掏掘。 2.为防止墙壁向掏掘方向倾倒,在掏掘前,要用支撑撑牢。 3.建筑物推倒前,应发出信号,待所有人远离至建筑物高度 2 倍以上的距离后,方可进行。 4.在建筑物倒塌范围内若有其他建筑物时,严禁采用推倒方法。 (十)被拆建筑物的楼板平台上不允许有多人聚集和堆放材料,以免楼盖结构超载发生倒塌。 (十一)在高处进行拆除工程,要设置流放槽。拆除较大的或者沉重的构件,要用吊绳或者起重机械配合 并及时吊下或运走,禁止向下抛。拆卸下来的各种构件材料要及时清理,分别堆放在指定位置。 (十二)拆除石棉瓦及轻型结构屋面工程时,严禁施工人员直接踩踏在石棉瓦及其他轻型板上进行工作, 必须使用移动板梯,板梯上端必须挂牢,防止高处坠落。 (十三)采用控制爆破方法进行拆除工程应按下列要求做: 严格遵守《土方及爆破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中关于拆除爆破的规定,编制爆破施工方案,按规定报相关 部门审批后实施。 在人口稠密、交通要道等地区爆破建筑物,应采用电力或导爆索起爆,不得采用火花起爆。当采用分段起 爆时,应采用毫秒雷管起爆。 须用微量炸药的控制爆破,可大大减少飞石,但不能绝对控制飞石,仍应采用适当保护措施。如对较矮建 筑物采取适当覆盖,对高大建筑物爆破设置安全区,避免对周围建筑物和人身的危害。 爆破时,对原有蒸汽锅炉和空压机房等高压设备,应将其压力降到 1~2 个标准大气压。爆破各道工序要认 真细致地操作、检查与处理,杜绝各种不安全事故发生。爆破要有临时指挥机构,便于分别负责爆破施工与起 爆有关安全工作。 用爆破方法拆除建筑物部分结构的时候,应该保证其他结构部分的良好状态。爆破后,如果发现保留的结 构部分有危险征兆,应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继续工作。 四、安全技术保证措施 (一)建立健全施工安全保证体系,落实有关建筑施工的基本安全措施等内容; (二)结合工程特点采取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包括紧急应急措施和应急预案。 五、附作业人员岗位证书及其他相关资料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0 KB 时间:2026-01-09 价格:¥2.00

XXXXX公司2026年重大风险清单

编号: 类别 工序/设备/人员 涉及部门 危险源及其风险 风险值 风险 级别 重大风险 危险程度 控制措施 1.气柜区/乙炔气 柜/操作工 PVC分厂 发生、贮存量接近或达到或超过临界储存 量,若发生泄漏达到或超过爆炸极限遇火 引发爆炸和火灾、人员中毒、财产损失, 污染空气环境破坏。 180 2 高度危险 2、气柜区/VC气 柜/操作工 PVC分厂 转化VC贮存量达到或超过临界储存量,若 发生严重泄漏引起人员中毒、污染空气环 境破坏。 180 2 高度危险 3、气柜区/单体 储槽/操作工 PVC分厂 精馏VC贮存(生产现场)量接近达到临界 储存量,若发生严重泄漏引发人员中毒、 污染空气环境破坏。 180 2 高度危险 4、聚合/聚合釜/ 操作工 PVC分厂 突发停水、停电、排空泄压,人孔、管阀 件等泄漏单体/氯乙烯燃烧、中毒、爆 炸,财产损失、环境破坏。 90 3 显著危险 5、液氯包装/钢 瓶、运输/操作工 、驾驶员 两碱分厂 营销部 相关方 违规充装、运输或设备腐蚀氯气严重泄漏 /中毒、爆炸。 180 2 高度危险 6、液氯包装/液 氯贮槽/操作工 两碱分厂 设备腐蚀、安全附件失效、违规操作、违 规清洗贮槽、检修/窒息、中毒。 直判 3 显著危险 7、液氯包装/汽 化器/操作工 两碱分厂 三氯化氮富集/爆炸。 90 3 显著危险 8、液氯冷冻/氯 气液化器、分离 器/操作工 两碱分厂 氯气泄漏/中毒。 126 3 显著危险 类别 工序/设备/人员 涉及部门 危险源及其风险 风险值 风险 级别 重大风险 危险程度 控制措施 附表11:     重大风险因素清单 HR/QEHSR04-4.3.1H 1、目标、指标、管理方案;2、运行控制程 序:应急准备和响应控制程序;安全作业管理 办法;危险化学品管理规定;防静电管理制 度;设备管理制度;建构筑物管理制度;安全 投入保障制度;安全装置与防护器具管理办 法;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仓库、罐区安全管理 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防火、防爆、防尘 、防毒管理制度;禁火、禁烟管理制度;特种 作业人员安全管理规定;关键装置、重点部位 管理制度;安全标志管理办法;重大危险源管 理制度; NaOH安全操作规程;钾电解工段电解 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液氯充装站管理制度;安 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及书面报告制度。 1、目标、指标、管理方案;2、运行控制程 序:应急准备和响应控制程序;安全作业管理 办法;危险化学品管理规定;防静电管理制 度;设备管理制度;建构筑物管理制度;安全 投入保障制度;安全装置与防护器具管理办 法;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仓库、罐区安全管理 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防火、防爆、防尘 、防毒管理制度;禁火、禁烟管理制度;特种 作业人员安全管理规定;关键装置、重点部位 管理制度;安全标志管理办法;重大危险源管 理制度;PVC分厂乙炔工段发生、乙炔工段清净 、合成工段精馏、合成工段压缩、聚合工段聚 合、聚合工段配料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检 查和隐患整改及书面报告制度。 国家法 律、法 规、标 准所列 的重大 危险源 国家法 律、法 规、标 准所列 的重大 危险源 第 1 页,共 6 页 9、隔膜电解/电 解槽/操作工 两碱分厂 操作不当电解产生氢气/燃烧、爆炸 人 员伤害、财产损失。 90 3 显著危险 10、离子膜电解/ 电解槽、氢气洗 涤塔/操作工 两碱分厂 设备及管道严重泄漏氢气/火灾、爆炸。 90 3 显著危险 11、氯氢处理/吸 收塔/操作工 两碱分厂 氢气富集/爆炸。 90 3 显著危险 12、氯氢处理/氢 气冷却塔、氢气 泵/操作工 两碱分厂 氢气泄漏/爆炸、燃烧。 90 3 显著危险 13、氯化氢合成/ 合成炉、缓冲罐/ 操作工 两碱分厂 氯化氢严重泄露/中毒、环境破坏 90 3 显著危险 14、盐酸/合成炉 、缓冲罐、氢气 阻火器/操作工 两碱分厂 氢气泄漏、合成炉氯氢比失调/火灾、爆 炸 年个7 3 显著危险 15、盐酸/吸收系 统/操作工 两碱分厂 控制不当氢气过量/爆炸、燃烧 90 3 显著危险 16、熔盐加热/加热 炉、燃烧器/操作工 两碱分厂 点火操作不当/引起加热炉爆炸 126 3 显著危险 17、加料/储斗/ 操作工 PVC分厂 加料故障/火灾、爆炸 126 3 显著危险 18、乙炔发生/发 生器/操作工 PVC分厂 发生器突发停水、停电或测量仪器不准引 起超温/爆炸、火灾、财产损失 90 3 显著危险 19、清净/压缩机 升压/操作工 PVC分厂 操作失误乙炔泄漏/中毒、燃烧爆炸 财 产损失 90 3 显著危险 20、压缩/VC压缩 机/操作工 PVC分厂 氯乙烯泄漏/中毒、燃烧爆炸 126 3 显著危险 类别 工序/设备/人员 涉及部门 危险源及其风险 风险值 风险 级别 重大风险 危险程度 控制措施 火灾、 爆炸类 21、混合脱水/混 合器/操作工 PVC分厂 游离氯超标/燃烧爆炸 90 3 显著危险 火灾、 爆炸类 1、目标、指标、管理方案;2、运行控制程 序:应急准备和响应控制程序;安全作业管理 办法;危险化学品管理规定;防静电管理制 度;设备管理制度;建构筑物管理制度;安全 投入保障制度;安全装置与防护器具管理办 法;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防火、防爆、防尘、防毒管理制度;禁火、禁 烟管理制度;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规定;关 键装置、重点部位管理制度;安全标志管理办 法;NaOH安全操作规程;钾电解工段电解岗位 安全操作规程;片碱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安全 检查和隐患整改及书面报告制度。 1、目标、指标、管理方案;2、运行控制程 序:应急准备和响应控制程序;安全作业管理 办法;危险化学品管理规定;防静电管理制 度;设备管理制度;建构筑物管理制度;安全 投入保障制度;安全装置与防护器具管理办 法;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防火、防爆、防尘、防毒管理制度;禁火、禁 烟管理制度;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规定;关 键装置、重点部位管理制度;安全标志管理办 法;PVC分厂乙炔工段发生、乙炔工段清净、合 成工段精馏、合成工段压缩、聚合工段聚合、 聚合工段配料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检查和 隐患整改及书面报告制度。 火灾、 爆炸类 第 2 页,共 6 页

分类:风险评估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45.5 KB 时间:2026-01-12 价格:¥2.00

2施工升降机安全操作规程GDAQ340202

施工升降机安全操作规程 GDAQ340202 一、作业人员必须经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方可上岗。 二、施工升降机在投入使用前,必须经过坠落试验,使用中每隔 3 个月应做一次坠落试验,对防坠安全器 进行调整,切实保证坠落制动距离不超过 1.2m,试验后以及正常操作中每发生一次防坠动作,均必须对防坠安 全器进行复位。防坠安全器的调整、检修或鉴定均应由生产厂家或指定的认可单位进行,坠落试验时应由专业 人员进行操作。 三、作业前应重点作好例行保养并检查。作业前应重点检查: (一)启动前依次检查:接零接地线、电缆线、电缆线导向架、缓冲弹簧应完好无损;机件无漏电,安全 装置、电气仪表灵敏有效。 (二)施工升降机标准节、吊笼(梯笼)整体等结构表面应无变形、锈蚀;标准节连接螺栓无松动及缺少 螺栓情况。 (三)驱动传动部分工作应平稳无异声,齿轮箱无漏油现象。 (四)各部结构应无变形,连接螺栓无松动,节点无开(脱)焊现象,钢丝绳固定和润滑良好,运行范围 内无障碍,装配准确,附墙牢固并符合设计要求。卸料台(通道口)平整,安全门齐全,两侧边防护严密良好。 (五)各部位钢丝绳无断丝、磨损超标现象,夹具、索具紧固齐全符合要求。 (六)齿轮、齿条、导轨、导向滚轮及各润滑点保持润滑良好。 (七)安全防坠器的使用必须在有效期内,超过标定上日期要及时鉴定或更换(无标定应有记录备案)。施 工升降机制动器调节松紧要适度,过松吊笼载重停车时会产生滑移,过紧会加快制动片磨损。 (八)施工升降机上下运行行程内无障碍物,超高限位灵敏可靠。吊笼四周围护的钢丝网上,不准用板围 起来挡风,特别在冬天。采用板挡风,会增加吊笼(梯笼)摇晃,对施工升降机不利。 四、控制器(开关)手柄应在零位。电源接通后,检查电压是否正常;机件无漏电现象;电器仪表有效, 指示准确;然后空车升降试运行,试验各限位装置、吊笼门、围护门等处电气联锁限位良好可靠;测定传动机 构制动器的制动力矩并满足规定要求。确认无误、无损、无异常后再运行作业。 五、作业中操作技术和安全注意事项: (一)合上地面电源单独的电源开关,关闭底围笼及吊笼门,合上吊笼内的三相开关,然后按欲去方向的 按钮,施工升降机起动(操纵杆式应把操纵杆推向欲去的方向位置并保持在这一位置上)。按钮式开关按“零” 号位施工升降机停车(操纵杆式手一松自动停车),在顶部和底部施工升降机停靠站时不准由限位开关碰限位板 来自动停车。 (二)对于变速施工升降机,施工升降机停靠前,要把开关转到低速档后再停车。 (三)施工升降机在每班首次运行时,必须从最低层上开,严禁自上而下。当吊笼升离地面 1~2m 时,要 停车试验制动器性能。如发生不正常,及时修复正常可靠后方准使用。 (四)吊笼内乘人、装物时,载荷要均匀分布,防止偏重;严禁超载运行乘人,不载物时,额定载重每吨 不得超过 12 人;吊笼顶上不得载人或货物(安装拆卸除外)。 (五)施工升降机应装有灵敏可靠的通信装置,与指挥联系密切,根据信号操作。开机前必须响铃鸣声示警, 在施工升降机停在高处或在地面未切断电源开关前,操作人员不得离开操作岗位,严禁无证开机。 (六)施工升降机在运行中如发现机械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并采取有效措施将梯笼降到底层,排除故 障后方可继续运行。在运行中发现电气失控时,应立即按下急停按钮,在未排除故障前,不得打开急停按钮。 检修均应由专业人员进行,不准擅自检修。如暂时维修不好,在乘人时应设法将人先送出吊笼(通过吊笼顶部 天窗出入口进入脚手架或楼层内)。 (七)施工升降机运行中不准开启吊笼门,乘人不应倚靠吊笼门。 (八)施工升降机运行至最上层和最下层时,严禁用行程限位开关作为停止运行的控制开关。 六、遇有大雨、大雾、六级及以上大风以及导轨架、电缆等结冰时,必须立即停止运行,并将梯笼降到底层, 拉闸切断电源。暴风雨后,应对施工升降机的电气线路和各种安全装置及架体连结等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 及时维修加固,确认正常后方可运行。 七、上班人多的时间,地面应有专人维持秩序。 八、对于变速施工升降机,施工升降机停靠前,要把开关转到低速档后再停车。 九、作业后,将吊笼(梯笼)降到底层,各操纵器(开关)转到零位,依次切断电源,锁好电源箱,闭锁 吊笼和围护门,做好清洁保养工作。 十、填写好台班工作日志和交接班记录。 十一、严格执行施工升降机定期检查维修保养制度。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1.5 KB 时间:2026-01-16 价格:¥2.00

1塔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GDAQ340201

二、各种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塔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GDAQ340201 一、作业人员必须经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方可上岗。 二、塔式起重机(以下简称“塔机”)的轨道基础或混凝土基础必须经过设计验算,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基础周围应修筑边坡和排水设施,并与基坑保持一定安全距离。 三、塔机基础土壤承载能力必须严格按原厂使用规定或符合相关标准规定。 四、塔机的拆装必须由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拆装资质证书的专业队进行,拆装时应有技术和安全 人员在场监护。 五、拆装人员应穿戴安全保护用品,高处作业时应系好安全带,熟悉并认真执行拆装工艺和操作规程。 六、风力达到四级以上时不得进行顶升、安装、拆卸作业。顶升前必须检查液压顶升系统各部件连接情况。 顶升时严禁回转臂杆和其他作业。 七、塔机安装后,应进行整机技术检验和调整,经分阶段及整机检验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在无载荷情 况下,塔身与地面的垂直度偏差不得超过 4/1000。塔机的电动机和液压装置部分,应按电动机和液压装置的有 关规定执行。 八、塔机的金属结构、轨道及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有可靠的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应大于 4Ω,并 应设立避雷装置。 九、每道附着装置的撑杆布置方式、相互间隔和附墙距离应按原厂规定;超出使用说明书规定,另行制作 撑杆应有设计计算书。 十、塔机不得靠近架空输电线路作业,如限于现场条件,必须在线路旁作业时,必须采取安全保护措施。 塔机与架空输电线的安全距离应符合《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 5144—2006 规定。 十一、塔机作业时,应有足够的工作场地,塔机起重臂杆起落及回转半径内无障碍物。 十二、塔机作业前,必须对工作现场周围环境、行驶道路、架空电线、建筑物以及构件重量和分布等情况 进行全面了解。 十三、在进行塔机回转、变幅、行走和吊钩升降等动作前,司机应鸣笛示意。检查电源电压应达到 380V, 其变动范围不得超过+20V~-10V,送电前启动控制开关应在零位,接通电源,检查金属结构部分无漏电方可上 机。 十四、指挥人员作业时应与司机密切配合。司机作业时应严格执行指挥人员的信号,如信号不清或错误时, 司机应拒绝执行。 十五、操纵室远离地面的塔机在正常指挥发生困难时,可设高空、地面两个指挥人员,或采用对讲机等有 效联系办法进行指挥。 十六、塔机的小车变幅和动臂变幅限制器、行走限位器、力矩限制器、吊钩高度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 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完整、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和拆除。严禁用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 十七、塔机作业时,起重臂和重物下方严禁有人停留、工作或通过。重物吊运时,严禁从人上方通过。严 禁用塔机载运人员。 十八、塔机必须按规定的塔机起重性能作业,不得超载荷和起吊不明重量的物件。在特殊情况下超载荷使 用时,必须经过验算,有保证安全的技术防护措施,经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有专人在现场监护,方可起吊, 但不得超过限载的 10%。 十九、严禁起吊重物长时间悬挂在空中,作业中遇突发故障,应采取措施将重物降落到安全地方,并关闭 电机或切断电源后进行检修。在突然停电时,应立即把所有控制器拨到零位,断开电源总开关,并采取措施将 重物安全降到地面。 二十、严禁使用塔机进行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结在地面上的重物。现场浇筑的混凝土构件或模 板,必须全部松动后方可起吊。 二十一、起吊重物时应绑扎平稳、牢固,不得在重物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零星材料和物件,必须用吊 笼或钢丝绳绑扎牢固后,方可起吊。标有绑扎位置或记号的物件,应按标明位置绑扎。绑扎钢丝绳与物件的夹 角不得小于 30°。 二十二、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塔机露天作业。在雨雪过后或雨雪 中作业时,应先经过试吊,确认制动器灵敏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 二十三、在起吊载荷达到塔机额定起重量的 90%及以上时,应先将重物吊起离地面 20~50cm 停止提升进 行下列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制动器的可靠性、重物的平稳性、绑扎的牢固性。确认无误后方可继续起吊。 对于有可能晃动的重物,必须拴拉绳。 二十四、重物提升和降落速度要均匀,严禁忽快忽慢和突然制动。左右回转动作要平稳,当回转未停稳前 不得作反向动作。非重力下降式塔机,严禁带载自由下降。 二十五、塔机吊钩装置顶部至小车架下端最小距离:上回转式 2 倍率时 1000mm,4 倍率时为 700mm;下回 转式 2 倍率时为 800mm。4 倍率时为 400mm,此时应能立即停止起吊。 二十六、作业中,司机临时离开操作室时,必须切断电源,锁紧夹轨器。作业完毕后,塔机应停放在轨道 中间位置,起重臂应转到顺风方向,并松开回转制动器,小车及平衡重应置于非工作状态,吊钩宜升到离起重 臂底端 2~3m 处。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3 KB 时间:2026-01-20 价格:¥2.00

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管理协议-建筑起重机械维护保养协议

塔式起重机维护保养协议 承租单位(甲方):中天西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出租单位(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 方委托乙方维护保养 工程使用的塔式起重机(以 下简称塔机的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共同信守。 一、租用机械设备基本情况: 序号 设备名称 设备编号 规格型号 设备出厂日期 安装位置 1 塔吊 QTZ-80 2 塔吊 QTZ-80 3 塔吊 QTZ-80 4 塔吊 QTZ-80 5 塔吊 QTZ-80 6 塔吊 QTZ-80 7 塔吊 QTZ-80 8 塔吊 QTZ-80 9 塔吊 QTZ-80 2、工程情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合同工期:设备安全检验合格日至塔吊报停使用日至。 二、合同内容 1、、乙方负责按照塔式起重机有关保养规程(见乙方责任)对塔机每月进行一次保养及检查, 并按照相关要求完善相关记录。 2、保养所需的全部耗材由甲方负责,维护保养应在白天进行,甲方每月中旬必须保证一天 的时间供乙方维保人员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检查。 3、乙方有责任将保养时发现的设备故障和安全隐患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如甲方委托乙方 维修,其维修的人工费及更换零部件费用由甲方负责。费用双方友好商议。 三、甲方责任: 1、甲方委托乙方保养得塔机必须结构完整、零部件及安全保护装置齐全、机况良好,其各 机构的机械性能、电气性能、液压系统、钢结构安全性能等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及检验机构验 收规范的规定,并且已经通过检测机构验收合格。因塔机自身质量问题而引起的安全事故由 甲方负责。 2、甲方应按国家相关法规及管理规定,负责塔机在使用期间的安全管理,并承担相应安全 责任。 3、塔机的日常保养与故障维修由甲方负责,因日常保养不当与故障维修不及时而引起的质 量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负责。 4、甲方每月必须抽出一天时间停机,让乙方对塔机进行保养。乙方保养时,甲方须派 1-2 名专业维修人员到场协助与配合,及时处理保养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5、保养过程所需的油料、棉纱、破布等辅助材料由甲方负责,并提前准备。 四、乙方责任 1、乙方应具备地方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维修保养相关资质证书,乙方维保人员应按有关要 求持有效证件上岗。 2、乙方维保人员应遵守甲方的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必须配备安全帽、安全带、防滑鞋等安 全防护用品,并按规定的程序进行作业。 3、乙方每月对塔机进行一次定期检查保养工作,检查和保养工作内有要予以记录,双方责 任人签名确认分别保存,若塔机存在安全问题,乙方必须如实向甲方反映,并提出整改意见 书面通知。 4、甲方塔机的(履行手册)由甲方保管,乙方要按实际保养作业时间及时填写和盖章。 5、保养内容 5.1、检查塔机金属结构的导通性,测试塔机的接地电阻符合要求,检查塔机供电系统专用 性及接零保护。 5.2、检查各传动齿轮箱油量及润滑情况,检查各转动轴、滑轮情况,指导操作人员加注各 润滑点油脂。 5.3、检查各机构的运行情况,不得有异常振动和噪音。 5.4、检查制动器、联轴器安全可靠性。 5.5、检查电动机及线路的绝缘电阻,清洁绕线式电机滑环及碳刷。 5.6、检查钢结构及紧固件连接情况,指导操作人员润滑钢丝绳,检查钢丝绳卡头及钢丝绳 排列情况。 5.7、检查各安全保护装置的可靠性。 5.8、检查电气控制动作的正确性和稳定性。 五、其他约定 1、若甲方未按约定向乙方支付塔机保养费及故障维修费,乙方有权拒绝对塔机进行检查保 养,直至费用结清为止,由此引起的塔机质量安全事故与乙方无关。 2、乙方保养人员对保养塔机所存在的问题应出具整改意见书,甲方现场负责人必须签收, 如甲方拒签或无人在现场,则乙方单位签名有效,乙方应将整改意见书转交或传真给甲方。 3、乙方人员在对塔机进行保养时所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后,甲方必须立即做出整改决定, 若委托乙方整改、则维修费、零配件费另计,由甲方负责。 4、经甲方自行整改的,甲方应将整改情况书面反馈给乙方并征得认可,否则视甲方未进行 整改,乙方不出具保养证明不承担保养相关安全责任。 5、因甲方塔机自身的质量问题或乙方提出后甲方仍不整改修复的质量问题所造成的安全事 故,乙方概不负责。 6、甲方委托第三方对塔机进行维修或整改而引起的质量安全事故,责任由甲方承担。 7、乙方维保人员在维保过程中由自身原因发生的安全事故与甲方无关。 8、双方未尽事宜本着互让互谅的原则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则通过签约地人员法院诉讼解决。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4.5 KB 时间:2026-01-20 价格:¥2.00

安全员全套资料-2施工升降机安全操作规程GDAQ340202

施工升降机安全操作规程 GDAQ340202 一、作业人员必须经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方可上岗。 二、施工升降机在投入使用前,必须经过坠落试验,使用中每隔 3 个月应做一次坠落试验,对防坠安全器 进行调整,切实保证坠落制动距离不超过 1.2m,试验后以及正常操作中每发生一次防坠动作,均必须对防坠安 全器进行复位。防坠安全器的调整、检修或鉴定均应由生产厂家或指定的认可单位进行,坠落试验时应由专业 人员进行操作。 三、作业前应重点作好例行保养并检查。作业前应重点检查: (一)启动前依次检查:接零接地线、电缆线、电缆线导向架、缓冲弹簧应完好无损;机件无漏电,安全 装置、电气仪表灵敏有效。 (二)施工升降机标准节、吊笼(梯笼)整体等结构表面应无变形、锈蚀;标准节连接螺栓无松动及缺少 螺栓情况。 (三)驱动传动部分工作应平稳无异声,齿轮箱无漏油现象。 (四)各部结构应无变形,连接螺栓无松动,节点无开(脱)焊现象,钢丝绳固定和润滑良好,运行范围 内无障碍,装配准确,附墙牢固并符合设计要求。卸料台(通道口)平整,安全门齐全,两侧边防护严密良好。 (五)各部位钢丝绳无断丝、磨损超标现象,夹具、索具紧固齐全符合要求。 (六)齿轮、齿条、导轨、导向滚轮及各润滑点保持润滑良好。 (七)安全防坠器的使用必须在有效期内,超过标定上日期要及时鉴定或更换(无标定应有记录备案)。施 工升降机制动器调节松紧要适度,过松吊笼载重停车时会产生滑移,过紧会加快制动片磨损。 (八)施工升降机上下运行行程内无障碍物,超高限位灵敏可靠。吊笼四周围护的钢丝网上,不准用板围 起来挡风,特别在冬天。采用板挡风,会增加吊笼(梯笼)摇晃,对施工升降机不利。 四、控制器(开关)手柄应在零位。电源接通后,检查电压是否正常;机件无漏电现象;电器仪表有效, 指示准确;然后空车升降试运行,试验各限位装置、吊笼门、围护门等处电气联锁限位良好可靠;测定传动机 构制动器的制动力矩并满足规定要求。确认无误、无损、无异常后再运行作业。 五、作业中操作技术和安全注意事项: (一)合上地面电源单独的电源开关,关闭底围笼及吊笼门,合上吊笼内的三相开关,然后按欲去方向的 按钮,施工升降机起动(操纵杆式应把操纵杆推向欲去的方向位置并保持在这一位置上)。按钮式开关按“零” 号位施工升降机停车(操纵杆式手一松自动停车),在顶部和底部施工升降机停靠站时不准由限位开关碰限位板 来自动停车。 (二)对于变速施工升降机,施工升降机停靠前,要把开关转到低速档后再停车。 (三)施工升降机在每班首次运行时,必须从最低层上开,严禁自上而下。当吊笼升离地面 1~2m 时,要 停车试验制动器性能。如发生不正常,及时修复正常可靠后方准使用。 (四)吊笼内乘人、装物时,载荷要均匀分布,防止偏重;严禁超载运行乘人,不载物时,额定载重每吨 不得超过 12 人;吊笼顶上不得载人或货物(安装拆卸除外)。 (五)施工升降机应装有灵敏可靠的通信装置,与指挥联系密切,根据信号操作。开机前必须响铃鸣声示警, 在施工升降机停在高处或在地面未切断电源开关前,操作人员不得离开操作岗位,严禁无证开机。 (六)施工升降机在运行中如发现机械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并采取有效措施将梯笼降到底层,排除故 障后方可继续运行。在运行中发现电气失控时,应立即按下急停按钮,在未排除故障前,不得打开急停按钮。 检修均应由专业人员进行,不准擅自检修。如暂时维修不好,在乘人时应设法将人先送出吊笼(通过吊笼顶部 天窗出入口进入脚手架或楼层内)。 (七)施工升降机运行中不准开启吊笼门,乘人不应倚靠吊笼门。 (八)施工升降机运行至最上层和最下层时,严禁用行程限位开关作为停止运行的控制开关。 六、遇有大雨、大雾、六级及以上大风以及导轨架、电缆等结冰时,必须立即停止运行,并将梯笼降到底层, 拉闸切断电源。暴风雨后,应对施工升降机的电气线路和各种安全装置及架体连结等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 及时维修加固,确认正常后方可运行。 七、上班人多的时间,地面应有专人维持秩序。 八、对于变速施工升降机,施工升降机停靠前,要把开关转到低速档后再停车。 九、作业后,将吊笼(梯笼)降到底层,各操纵器(开关)转到零位,依次切断电源,锁好电源箱,闭锁 吊笼和围护门,做好清洁保养工作。 十、填写好台班工作日志和交接班记录。 十一、严格执行施工升降机定期检查维修保养制度。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5.5 KB 时间:2026-01-23 价格:¥2.00

安全员全套资料-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2007 年)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的报 告和调查处理,适用本条例;环境污染事故、核设施事故、国防科研生产事故的报告和调查 处理不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 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 30 人以上死亡,或者 100 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 中毒,下同),或者 1 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 10 人以上 30 人以下死亡,或者 50 人以上 100 人以下重伤, 或者 5000 万元以上 1 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 3 人以上 10 人以下死亡,或者 10 人以上 50 人以下重伤, 或者 1000 万元以上 5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 3 人以下死亡,或者 10 人以下重伤,或者 1000 万元以下直 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事故等级划分的补充性规 定。 本条第一款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第四条 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 报或者瞒报。 事故调查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经过、事故 原因和事故损失,查明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 责任者依法追究责任。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严格履行职责,及时、准确地完成 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事故发生地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支持、配合上级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的事故调查处 理工作,并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 参加事故调查处理的部门和单位应当互相配合,提高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的效率。 第六条 工会依法参加事故调查处理,有权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 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干涉对事故的报告和依法调查处理。 第八条 对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中的违法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安全生产监督管 理部门、监察机关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第二章 事故报告 第九条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 到报告后,应当于 1 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 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 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 告后,应当依照下列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并通知公安机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会和人民 检察院: (一)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逐级上报至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 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二)较大事故逐级上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三)一般事故上报至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 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依照前款规定上报事 故情况,应当同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 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以及省级人民政府接到发生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的报告后,应当立即 报告国务院。 必要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可以越级上报 事故情况。 第十一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逐级上报 事故情况,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 2 小时。 第十二条 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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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员全套资料-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

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及时准确查清事故原因,严格追 究事故责任,防止和减少同类事故重复发生,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生产安全 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含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检 验检测活动中发生的特种设备事故,其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主管全国特种设备事故 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县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特种设备事故报 告、调查和处理工作。 第四条 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 报或者瞒报。 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 清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和事故损失,查明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提出处理和整改措施, 并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依法追究责任。 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干涉特种设备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 对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中的违法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或者有关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第二章 事故定义、分级和界定 第六条 本规定所称特种设备事故,是指因特种设备的不安全状态或者相关人员的不安 全行为,在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含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检 验检测活动中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特种设备严重损坏或者中断运行、人员滞留、人 员转移等突发事件。 第七条 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特种设备事故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 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 第八条 下列情形不属于特种设备事故: (一)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引发的; (二)通过人为破坏或者利用特种设备等方式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自杀的; (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检验检测人员因劳动保护措施缺失或者保护不当而发生坠落、 中毒、窒息等情形的。 第九条 因交通事故火灾事故引发的与特种设备相关的事故,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配 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经调查,该事故的发生与特种设备本身或者相关作业人员无关的, 不作为特种设备事故。 非承压锅炉、非压力容器发生事故,不属于特种设备事故。但经本级人民政府指定,质 量技术监督部门可以参照本规定组织进行事故调查处理。 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用的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在其安装、使 用过程中发生的事故,不属于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调查处理的特种设备事故。 第三章 事故报告 第十条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报告; 事故发生单位的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 1 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的县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 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的县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报 告。 第十一条 接到事故报告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尽快核实有关情况,依照《特种设 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立即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并逐级报告上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直 至国家质检总局。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 2 小时。必要时,可以越级上 报事故情况。 对于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由国家质检总局报告国务院并通报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 管理等有关部门。对较大事故、一般事故,由接到事故报告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及时通报同 级有关部门。 对事故发生地与事故发生单位所在地不在同一行政区域的,事故发生地质量技术监督部 门应当及时通知事故发生单位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事故发生单位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 部门应当做好事故调查处理的相关配合工作。 第十二条 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概况以及特种设备种类; (二)事故发生初步情况,包括事故简要经过、现场破坏情况、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 的伤亡和涉险人数、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初步确定的事故等级、初步判断的事故原因; (三)已经采取的措施; (四)报告人姓名、联系电话;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8.9 KB 时间:2026-02-10 价格:¥2.00

安全员全套资料-9.拆除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要点GDAQ3209

拆除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要点 GDAQ3209 一、工程概况 (一)被拆除旧建(构)筑物工程概况。如:建(构)筑物的平面尺寸、层数、层高、总高度、建筑面积、 结构形式、竣工时间、使用年限和工程的完好程度等。 (二)被拆除旧建(构)筑物周围环境。如:所处地段情况、与周边建(构)筑物的联系或距离、是否有必 须保护的古建筑文物和重要的市政设施等。 (三)被拆除旧建(构)筑物地下基础类型,地下有无重要的市政管、沟、电缆等。 (四)拆除工程的合同工期或其他要求。 二、拆除工程的施工准备 (一)技术准备工作 1.被拆除建筑物(或构筑物)的竣工图纸,弄清建筑物的结构情况、建筑情况、水电及设备管道情况。 2.学习有关规范和安全技术文件。 3.明确周围环境、场地、道路、水电设备管道、危房情况等,并附简图。 4.向进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教育。 (二)现场准备 1.清理被拆除建筑物范围内的物资、设备,不能搬迁的须妥善加以防护。 2.疏通运输道路,接通施工临时用水、电源。 3.切断被拆建筑物的水、电、煤气管道等。 4.检查周围建筑物,尤其是危旧房,必要时进行临时加固。 5.向周围群众出示安民告示,在拆除危险区设置警戒标志。 (三)机械设备材料的准备 拆除工程所需的机械工具、起重运输机械和爆破拆除所需的全部爆破器材,以及爆破材料危险品临时库房。 分别列出《主要机械设备需用表》、《主要材料需用表》。 (四)劳动力准备 成立组织机构、明确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绘制组织机构图,组织劳动力。 三、安全技术规定 (一)拆除工程在开工前,要组织技术人员和工人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和针对该拆除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二)拆除工程的施工,必须在工程负责人的统一指挥和监督下进行。 (三)拆除工程在施工前,应该将电线、瓦斯煤气管道、上下水管道、供热设备等干线、通向建筑物的支 线切断或迁移。 (四)工人从事拆除工作的时候,应该站在专门搭设的脚手架上或者其他稳固的结构部分上操作。 (五)拆除区周围应设立围栏,挂警告牌,并派专人监护,严禁无关人员逗留。 (六)拆除建筑物,应按自上而下的顺序进行,严禁几层同时拆除。当拆除某一部分的时候应该防止其他 部分的倒塌。 (七)拆除过程中,现场照明不得使用被拆除建筑物中的配电线,应另外设置配电线路。 (八)拆除建筑物的栏杆、楼梯和楼板等,应该和整体进度相配合,不能先行拆除。建筑物的承重支柱和 横梁,要等待它承担的全部结构和荷重拆掉后才可以拆除。 (九)拆除建筑物一般不采用推倒方法,遇有特殊情况必须采用推倒方法的时候,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砍切墙根的深度不能超过墙厚度的 1/3,墙的厚度小于两块半砖的时候,不许进行掏掘。 2.为防止墙壁向掏掘方向倾倒,在掏掘前,要用支撑撑牢。 3.建筑物推倒前,应发出信号,待所有人远离至建筑物高度 2 倍以上的距离后,方可进行。 4.在建筑物倒塌范围内若有其他建筑物时,严禁采用推倒方法。 (十)被拆建筑物的楼板平台上不允许有多人聚集和堆放材料,以免楼盖结构超载发生倒塌。 (十一)在高处进行拆除工程,要设置流放槽。拆除较大的或者沉重的构件,要用吊绳或者起重机械配合 并及时吊下或运走,禁止向下抛。拆卸下来的各种构件材料要及时清理,分别堆放在指定位置。 (十二)拆除石棉瓦及轻型结构屋面工程时,严禁施工人员直接踩踏在石棉瓦及其他轻型板上进行工作, 必须使用移动板梯,板梯上端必须挂牢,防止高处坠落。 (十三)采用控制爆破方法进行拆除工程应按下列要求做: 严格遵守《土方及爆破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中关于拆除爆破的规定,编制爆破施工方案,按规定报相关 部门审批后实施。 在人口稠密、交通要道等地区爆破建筑物,应采用电力或导爆索起爆,不得采用火花起爆。当采用分段起 爆时,应采用毫秒雷管起爆。 须用微量炸药的控制爆破,可大大减少飞石,但不能绝对控制飞石,仍应采用适当保护措施。如对较矮建 筑物采取适当覆盖,对高大建筑物爆破设置安全区,避免对周围建筑物和人身的危害。 爆破时,对原有蒸汽锅炉和空压机房等高压设备,应将其压力降到 1~2 个标准大气压。爆破各道工序要认 真细致地操作、检查与处理,杜绝各种不安全事故发生。爆破要有临时指挥机构,便于分别负责爆破施工与起 爆有关安全工作。 用爆破方法拆除建筑物部分结构的时候,应该保证其他结构部分的良好状态。爆破后,如果发现保留的结 构部分有危险征兆,应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继续工作。 四、安全技术保证措施 (一)建立健全施工安全保证体系,落实有关建筑施工的基本安全措施等内容; (二)结合工程特点采取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包括紧急应急措施和应急预案。 五、附作业人员岗位证书及其他相关资料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3.5 KB 时间:2026-02-16 价格:¥2.00

燃气公司运营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章 燃气稽查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用气管理,规范用气行为,维护使用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燃气事业 发展。打击偷窃燃气等违章行为,强化稽查管理,保证燃气企业安全平稳供气,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落实好“一表一卡”的管理工作。在售气软件系统中将逾期 3 个月未购气用户设为 黑名单,组织安检人员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逐一进行落实。 第三条 对直通、倒拔表字等窃气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同时,应做到: 1、对利用各种手段偷盗气的,由安检人员责令其立即终止盗气行为,并停止供气,并要求 其赔偿经济损失。 2、对盗用燃气情节严重的,申请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3、对刁蛮用户、拒不整改用户及时上报有关部门进行处罚,防止燃气费的流失。 第四条 对未加装防盗封的用户,利用安检期间进行加装。 1、如发现表封有被损坏现象,及时向公司有关领导反映,并安排人员进行入户检查,以确 定该用户是否存在盗气行为。 2、重点对无改管手续,擅自将燃气管线进行改动的燃气用户,尤其是针对那些将燃气管线 进行改动的燃气用户,一经发现严肃查处并责令改正。 3、加大对私接热水器、采暖炉用户的查处力度,对拒不整改的用户报有关部门进行查处, 坚决杜绝安全隐患。 第五条 对违章占压燃气管线的用户及单位,向其讲明占压燃气管线的危害性,并通过法律 宣传做通违占户的思想工作,争取其主动自行拆除占压建筑物,确保燃气管线安全输气。 第六条 注重对公服及工业用户的稽查检查,对重点用户的燃气使用情况做到及时掌握。 第七条 本制度由运营部负责解释。 第八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第二章 入户安全检查制度 第一条 对民用户每年进行至少两次的入户安全检查,检查时员工要统一着装,佩戴公司工 作牌。 第二条 确认燃气用户设备有无人为碰撞、损坏。如发现人为或故意损坏情况,应礼貌提醒 用户,注意保护有关设备,同时耐心地对用户进行相关国家法律法规宣传,并将有关情况上 报公司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三条 检查管道是否被私自改动,是否被作为其它电器设备的接地线使用,有无锈蚀,重 物搭挂,胶管是否超长及完好。对存在的问题向用户提出整改意见并帮助和监督其整改完善。 第四条 检查用气设备是否符合安装要求,设备性能是否满足使用要求,对不能满足安装和 使用要求的设备,必须向用户讲明原因,提出建议。 第五条 检查有无燃气泄漏、灶前压力和气表运行是否正常。 第六条 对用户提出的相关要求和帮助,应提供相应帮助。 第七条 检查合格后,请用户签字确认,当次未能入户检查的用户要详细说明原因。 第八条 凡是进行年检和日常维修结束后,应随时填写“用户使用证”的相关内容及检查记 录。 第九条 妥善保管各种检查记录,以备公司组织人员进行查验。 第十条 本制度由运营部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第三章 入户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运营人员的服务质量,提高公司的整体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工作人员上岗必须佩戴工作卡。 第三条 对待用户要主动热情、文明礼貌。 第四条 工作应遵循“安全第一,质量第一”的宗旨。 第五条 工作应坚持利民、便民原则。 第六条 不准擅自向用户收取额外费用。 第七条 不准向用户暗示或提出不合理要求,不准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不准向用户索取 或非法收授财物。 第八条 未经审批不得私自为用户安装和改装燃气设施。 第九条 不准要求用户为其提供劳力、运输工具及其它形式的便利。 第十条 对待用户的询问要耐心解答,不准用粗暴的语言对待用户,不得与用户发生争吵, 要主动向用户讲解燃气设施的操作及使用方法。 第十一条 安装期间严格遵守施工纪律,不能接受用户饮料、水果、食品、烟酒等各种招待; 禁止擅自动用用户物品,损坏用户物品照价赔偿;尊重用户,尽量避免影响用户的日常生活; 安装期间,除安装地点外禁止在其他地方逗留。 第十二条 安装完毕将污染的墙面、地面打扫干净,恢复原貌。 第十三条 本制度由运营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四章 管线巡检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燃气管线安全管理,强化管道巡视检查,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凡从事此项工作的员工必须经过相关专业和操作技能培训考核合格后,还必须经过 必要的相关实践,才能持证上岗。 第三条 必须熟悉公司所使用燃气的一般物理化学特性、工艺流程,熟悉有关检测设备的使 用和保养,熟悉相关安全操作规程。 第四条 必须熟悉燃气管网简图和区域内阀门、调压站(箱)的位置,熟悉管道地域、走向、 管径及埋深和周围地形道路、工厂等基本情况。 第五条 对站内设备的岗位巡查每 4 小时至少进行一次(专人负责,重点部位应适当增加巡 查次数),并按要求做好巡查记录。组织专人每月至少对所辖区域内的阀门、调压设施等轮 流检测一次,按要求做好检查记录。 第六条 凡遇施工、过重车等可能造成管道漏气的重点部位,必须重点监测(必要部位要 24 小时现场监控)。 第七条 妥善保管各种巡视检查记录,以备查验。 第八条 维修检查人员必须认真做好维修检查工作,并对自己的工作负责,如出现工作不负 责或因自己工作疏忽大意而造成的有关事故的,则应按照公司相应规定进行处理。 第九条 本制度由运营部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第五章 运营人员服务规范 第一条 为保持良好的工作环境,提高优质服务水平,确保安全平稳供气,树立公司良好形 象,特制定以下管理规定。 第二条 上班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上下班作息时间表。员工要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或旷工,有事必须请假,经相关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开,并且所有请假都要到综合办写请假条 备案。(注:迟到、早退、旷工按公司相关处罚规定执行)。 第三条 为体现公司良好的整体形象,所有办公室人员必须统一着装(周六、周日可着便装)。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5.9 KB 时间:2026-02-27 价格:¥2.00

XXXXX公司2023年重大风险清单

编号: 类别 工序/设备/人员 涉及部门 危险源及其风险 风险值 风险 级别 重大风险 危险程度 控制措施 1.气柜区/乙炔气 柜/操作工 PVC分厂 发生、贮存量接近或达到或超过临界储存 量,若发生泄漏达到或超过爆炸极限遇火 引发爆炸和火灾、人员中毒、财产损失, 污染空气环境破坏。 180 2 高度危险 2、气柜区/VC气 柜/操作工 PVC分厂 转化VC贮存量达到或超过临界储存量,若 发生严重泄漏引起人员中毒、污染空气环 境破坏。 180 2 高度危险 3、气柜区/单体 储槽/操作工 PVC分厂 精馏VC贮存(生产现场)量接近达到临界 储存量,若发生严重泄漏引发人员中毒、 污染空气环境破坏。 180 2 高度危险 4、聚合/聚合釜/ 操作工 PVC分厂 突发停水、停电、排空泄压,人孔、管阀 件等泄漏单体/氯乙烯燃烧、中毒、爆 炸,财产损失、环境破坏。 90 3 显著危险 5、液氯包装/钢 瓶、运输/操作工 、驾驶员 两碱分厂 营销部 相关方 违规充装、运输或设备腐蚀氯气严重泄漏 /中毒、爆炸。 180 2 高度危险 6、液氯包装/液 氯贮槽/操作工 两碱分厂 设备腐蚀、安全附件失效、违规操作、违 规清洗贮槽、检修/窒息、中毒。 直判 3 显著危险 7、液氯包装/汽 化器/操作工 两碱分厂 三氯化氮富集/爆炸。 90 3 显著危险 8、液氯冷冻/氯 气液化器、分离 器/操作工 两碱分厂 氯气泄漏/中毒。 126 3 显著危险 类别 工序/设备/人员 涉及部门 危险源及其风险 风险值 风险 级别 重大风险 危险程度 控制措施 附表11:     重大风险因素清单 HR/QEHSR04-4.3.1H 1、目标、指标、管理方案;2、运行控制程 序:应急准备和响应控制程序;安全作业管理 办法;危险化学品管理规定;防静电管理制 度;设备管理制度;建构筑物管理制度;安全 投入保障制度;安全装置与防护器具管理办 法;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仓库、罐区安全管理 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防火、防爆、防尘 、防毒管理制度;禁火、禁烟管理制度;特种 作业人员安全管理规定;关键装置、重点部位 管理制度;安全标志管理办法;重大危险源管 理制度; NaOH安全操作规程;钾电解工段电解 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液氯充装站管理制度;安 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及书面报告制度。 1、目标、指标、管理方案;2、运行控制程 序:应急准备和响应控制程序;安全作业管理 办法;危险化学品管理规定;防静电管理制 度;设备管理制度;建构筑物管理制度;安全 投入保障制度;安全装置与防护器具管理办 法;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仓库、罐区安全管理 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防火、防爆、防尘 、防毒管理制度;禁火、禁烟管理制度;特种 作业人员安全管理规定;关键装置、重点部位 管理制度;安全标志管理办法;重大危险源管 理制度;PVC分厂乙炔工段发生、乙炔工段清净 、合成工段精馏、合成工段压缩、聚合工段聚 合、聚合工段配料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检 查和隐患整改及书面报告制度。 国家法 律、法 规、标 准所列 的重大 危险源 国家法 律、法 规、标 准所列 的重大 危险源 第 1 页,共 6 页 9、隔膜电解/电 解槽/操作工 两碱分厂 操作不当电解产生氢气/燃烧、爆炸 人 员伤害、财产损失。 90 3 显著危险 10、离子膜电解/ 电解槽、氢气洗 涤塔/操作工 两碱分厂 设备及管道严重泄漏氢气/火灾、爆炸。 90 3 显著危险 11、氯氢处理/吸 收塔/操作工 两碱分厂 氢气富集/爆炸。 90 3 显著危险 12、氯氢处理/氢 气冷却塔、氢气 泵/操作工 两碱分厂 氢气泄漏/爆炸、燃烧。 90 3 显著危险 13、氯化氢合成/ 合成炉、缓冲罐/ 操作工 两碱分厂 氯化氢严重泄露/中毒、环境破坏 90 3 显著危险 14、盐酸/合成炉 、缓冲罐、氢气 阻火器/操作工 两碱分厂 氢气泄漏、合成炉氯氢比失调/火灾、爆 炸 年个7 3 显著危险 15、盐酸/吸收系 统/操作工 两碱分厂 控制不当氢气过量/爆炸、燃烧 90 3 显著危险 16、熔盐加热/加热 炉、燃烧器/操作工 两碱分厂 点火操作不当/引起加热炉爆炸 126 3 显著危险 17、加料/储斗/ 操作工 PVC分厂 加料故障/火灾、爆炸 126 3 显著危险 18、乙炔发生/发 生器/操作工 PVC分厂 发生器突发停水、停电或测量仪器不准引 起超温/爆炸、火灾、财产损失 90 3 显著危险 19、清净/压缩机 升压/操作工 PVC分厂 操作失误乙炔泄漏/中毒、燃烧爆炸 财 产损失 90 3 显著危险 20、压缩/VC压缩 机/操作工 PVC分厂 氯乙烯泄漏/中毒、燃烧爆炸 126 3 显著危险 类别 工序/设备/人员 涉及部门 危险源及其风险 风险值 风险 级别 重大风险 危险程度 控制措施 火灾、 爆炸类 21、混合脱水/混 合器/操作工 PVC分厂 游离氯超标/燃烧爆炸 90 3 显著危险 火灾、 爆炸类 1、目标、指标、管理方案;2、运行控制程 序:应急准备和响应控制程序;安全作业管理 办法;危险化学品管理规定;防静电管理制 度;设备管理制度;建构筑物管理制度;安全 投入保障制度;安全装置与防护器具管理办 法;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防火、防爆、防尘、防毒管理制度;禁火、禁 烟管理制度;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规定;关 键装置、重点部位管理制度;安全标志管理办 法;NaOH安全操作规程;钾电解工段电解岗位 安全操作规程;片碱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安全 检查和隐患整改及书面报告制度。 1、目标、指标、管理方案;2、运行控制程 序:应急准备和响应控制程序;安全作业管理 办法;危险化学品管理规定;防静电管理制 度;设备管理制度;建构筑物管理制度;安全 投入保障制度;安全装置与防护器具管理办 法;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防火、防爆、防尘、防毒管理制度;禁火、禁 烟管理制度;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规定;关 键装置、重点部位管理制度;安全标志管理办 法;PVC分厂乙炔工段发生、乙炔工段清净、合 成工段精馏、合成工段压缩、聚合工段聚合、 聚合工段配料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检查和 隐患整改及书面报告制度。 火灾、 爆炸类 第 2 页,共 6 页

分类:风险评估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45.5 KB 时间:2026-03-04 价格:¥2.00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5)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保障建设工程施工顺利进行,制定本规 定 。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是指进行工业和民用项目的房屋建筑、 土 木工程、设备安装、管线敷设等施工活动,经批准占用的施工场地。 第三条 一切与建设工程施工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四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负责全国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负责其直属施工单位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 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管 理工作。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五条 建设工程开工实行施工许可证制度。建设单位应当按计划批准的开工项 目 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施工许可证手 续。申请施工 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设计图纸供应已落实; (二)征地拆迁手续已完成; (三)施工单位已确定; (四)资金、物资和为施工服务的市政公用设施等已落实; (五)其他应当具备的条件已落实。 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单位不得擅自组 织开工。 第六条 建设单位经批准取得施工许可证后,应当自批准之日起两个月内组织开 工 ;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建设单位应当在期满前向发证部门说明理由,申请 延期。不按 期开工又不按期申请延期的,已批准的施工许可证失效。 第七条 建设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或者发包单位应当指定施工现场总代表人, 施 工单位应当指定项目经理,并分别将总代表人和项目经理的姓名及授权事项 书面通知对 方,同时报第五条规定的发证部门备案。 在施工过程中,总代表人 或者项目经理发生变更的,应当按照前款规定重新通知对 方和备案。 第八条 项目经理全面负责施工过程中的现场管理,并根据工程规模、技术复杂 程 度和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建立施工现场管理责任制,并组织实施。 第九条 建设工程实行总包和分包的,由总包单位负责施工现场的统一管理,监 督 检查分包单位施工现场活动。分包单位应当在总包单位的统一管理下,在 其分包范围 内建立施工现场管理责任制,并组织实施。 总包单位可以受建设单 位的委托,负责协调该施工现场内由建设单位直接发包的其 他单位施工现场 活动。 第十条 施工单位必须编制建设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建设工程实行总包和分包的, 由总包单位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者分阶段施工组织设计。分包单位在总包单 位的总 体部署下,负责编制分包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组织设计按照施工 单位隶属关系及工程的性质、规模、技术繁简程度实行分级 审批。具体审批权 限由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 部门规定。 第十一条 施工组织设计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工程任务情况; (二)施工总方案、主要施工方法、工程施工进度计划、主要单位工程综合进度 计 划和施工力量、机具及部署; (三)施工组织技术措施,包括工程质量、安全防护以及环境污染防护等各种措 施 ; (四)施工总平面布置图; (五)总包和分包的分工范围及交叉施工部署等。 第十二条 建设工程施工必须按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在施工过程中确需 对 施工组织设计进行重大修改的,必须报经批准部门同意。 第十三条 建设工程施工应当在批准的施工场地内组织进行。需要临时征用施工 场 地或者临时占用道路的,应当依法办理有关批准手续。 第十四条 由于特殊原因,建设工程需要停止施工两个月以上的,建设单位或施 工 单位应当将停工原因及停工时间向当地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第十五条 建设工程施工中需要进行爆破作业的,必须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同意, 并持说明使用爆破器材的地点、品名、数量、用途、四邻距离的文件和安全操作 规程, 向所在地县、市公安局申请《爆破物品使用许可证》,方可使用。进行 爆破作业时,必 须遵守爆破安全规程。 第十六条 建设工程施工中需要架设临时电网、移动电缆等,施工单位应当向有 关 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在有关专业技术人员指导下进行。 施工中需要 停水、停电、封路而影响到施工现场周围地区的单位和居民时,必须经 有关主 管部门批准,并事先通告受影响的单位和居民。 第十七条 施工单位进行地下工程或者基础工程施工时,发现文物、古化石、爆 炸 物、电缆等应当暂停施工,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在按照有 关规定处理 后,方可继续施工。 第十八条 建设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单位共同编制工程竣 工 图,进行工程质量评议,整理各种技术资料,及时完成工程初验,并向有关 主管部门提 交竣工验收报告。 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施工单位可以将该单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0 KB 时间:2026-03-09 价格:¥2.00

安全生产资料-燃气公司运营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章 燃气稽查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用气管理,规范用气行为,维护使用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燃气事业 发展。打击偷窃燃气等违章行为,强化稽查管理,保证燃气企业安全平稳供气,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落实好“一表一卡”的管理工作。在售气软件系统中将逾期 3 个月未购气用户设为 黑名单,组织安检人员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逐一进行落实。 第三条 对直通、倒拔表字等窃气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同时,应做到: 1、对利用各种手段偷盗气的,由安检人员责令其立即终止盗气行为,并停止供气,并要求 其赔偿经济损失。 2、对盗用燃气情节严重的,申请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3、对刁蛮用户、拒不整改用户及时上报有关部门进行处罚,防止燃气费的流失。 第四条 对未加装防盗封的用户,利用安检期间进行加装。 1、如发现表封有被损坏现象,及时向公司有关领导反映,并安排人员进行入户检查,以确 定该用户是否存在盗气行为。 2、重点对无改管手续,擅自将燃气管线进行改动的燃气用户,尤其是针对那些将燃气管线 进行改动的燃气用户,一经发现严肃查处并责令改正。 3、加大对私接热水器、采暖炉用户的查处力度,对拒不整改的用户报有关部门进行查处, 坚决杜绝安全隐患。 第五条 对违章占压燃气管线的用户及单位,向其讲明占压燃气管线的危害性,并通过法律 宣传做通违占户的思想工作,争取其主动自行拆除占压建筑物,确保燃气管线安全输气。 第六条 注重对公服及工业用户的稽查检查,对重点用户的燃气使用情况做到及时掌握。 第七条 本制度由运营部负责解释。 第八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第二章 入户安全检查制度 第一条 对民用户每年进行至少两次的入户安全检查,检查时员工要统一着装,佩戴公司工 作牌。 第二条 确认燃气用户设备有无人为碰撞、损坏。如发现人为或故意损坏情况,应礼貌提醒 用户,注意保护有关设备,同时耐心地对用户进行相关国家法律法规宣传,并将有关情况上 报公司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三条 检查管道是否被私自改动,是否被作为其它电器设备的接地线使用,有无锈蚀,重 物搭挂,胶管是否超长及完好。对存在的问题向用户提出整改意见并帮助和监督其整改完善。 第四条 检查用气设备是否符合安装要求,设备性能是否满足使用要求,对不能满足安装和 使用要求的设备,必须向用户讲明原因,提出建议。 第五条 检查有无燃气泄漏、灶前压力和气表运行是否正常。 第六条 对用户提出的相关要求和帮助,应提供相应帮助。 第七条 检查合格后,请用户签字确认,当次未能入户检查的用户要详细说明原因。 第八条 凡是进行年检和日常维修结束后,应随时填写“用户使用证”的相关内容及检查记 录。 第九条 妥善保管各种检查记录,以备公司组织人员进行查验。 第十条 本制度由运营部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第三章 入户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运营人员的服务质量,提高公司的整体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工作人员上岗必须佩戴工作卡。 第三条 对待用户要主动热情、文明礼貌。 第四条 工作应遵循“安全第一,质量第一”的宗旨。 第五条 工作应坚持利民、便民原则。 第六条 不准擅自向用户收取额外费用。 第七条 不准向用户暗示或提出不合理要求,不准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不准向用户索取 或非法收授财物。 第八条 未经审批不得私自为用户安装和改装燃气设施。 第九条 不准要求用户为其提供劳力、运输工具及其它形式的便利。 第十条 对待用户的询问要耐心解答,不准用粗暴的语言对待用户,不得与用户发生争吵, 要主动向用户讲解燃气设施的操作及使用方法。 第十一条 安装期间严格遵守施工纪律,不能接受用户饮料、水果、食品、烟酒等各种招待; 禁止擅自动用用户物品,损坏用户物品照价赔偿;尊重用户,尽量避免影响用户的日常生活; 安装期间,除安装地点外禁止在其他地方逗留。 第十二条 安装完毕将污染的墙面、地面打扫干净,恢复原貌。 第十三条 本制度由运营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四章 管线巡检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燃气管线安全管理,强化管道巡视检查,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凡从事此项工作的员工必须经过相关专业和操作技能培训考核合格后,还必须经过 必要的相关实践,才能持证上岗。 第三条 必须熟悉公司所使用燃气的一般物理化学特性、工艺流程,熟悉有关检测设备的使 用和保养,熟悉相关安全操作规程。 第四条 必须熟悉燃气管网简图和区域内阀门、调压站(箱)的位置,熟悉管道地域、走向、 管径及埋深和周围地形道路、工厂等基本情况。 第五条 对站内设备的岗位巡查每 4 小时至少进行一次(专人负责,重点部位应适当增加巡 查次数),并按要求做好巡查记录。组织专人每月至少对所辖区域内的阀门、调压设施等轮 流检测一次,按要求做好检查记录。 第六条 凡遇施工、过重车等可能造成管道漏气的重点部位,必须重点监测(必要部位要 24 小时现场监控)。 第七条 妥善保管各种巡视检查记录,以备查验。 第八条 维修检查人员必须认真做好维修检查工作,并对自己的工作负责,如出现工作不负 责或因自己工作疏忽大意而造成的有关事故的,则应按照公司相应规定进行处理。 第九条 本制度由运营部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第五章 运营人员服务规范 第一条 为保持良好的工作环境,提高优质服务水平,确保安全平稳供气,树立公司良好形 象,特制定以下管理规定。 第二条 上班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上下班作息时间表。员工要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或旷工,有事必须请假,经相关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开,并且所有请假都要到综合办写请假条 备案。(注:迟到、早退、旷工按公司相关处罚规定执行)。 第三条 为体现公司良好的整体形象,所有办公室人员必须统一着装(周六、周日可着便装)。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5.9 KB 时间:2026-04-15 价格:¥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