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带班制度 1 目的 为强化公司生产过程管理中的领导责任,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更 好地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国发〔2010〕23 号)的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 成都市 XXX 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3 术语、定义 3.1 领导:是指企业主要责任人和领导班子内的其他成员。 3.2 现场带班:是指企业值班领导对本班内所有作业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现场 全过程的监督和管理。 4 职责 4.1 行政部负责本规定的制订和公司领导值班与现场带班表编排;负责本规定的具体 开展情况的监督落实;负责对违反本规定人员的考核。 4.2 带班领导的主要职责: 4.2.1 监督检查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和落实情况; 4.2.2 检查、纠正作业现场出现的“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管理缺陷 及作业环境不良的状况; 4.2.3 督促检查现场出现的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 4.2.4 针对本班次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合理的安排布置。 4.2.5 组织处置本班次中出现的紧急情况和生产安全事故,遇到险情时第一时间下达 停产撤人的命令。 5 管理内容 5.1 值班和现场带班的工作形式 5.1.1 公司领导现场带班制,是由负责带班的领导,对本时段(9 时—17 时、17 时 —24 时、次日 0 时—9 时)内本单位全过程所有作业活动进行现场巡查与监督管理。 5.1.2 正常情况下领导现场带班时间不应超过 8 小时。带班结束后应给予相同工时的 换休。 5.2 公司领导带班制的具体规定 5.2.1 行政部负责每月 20 日前编制完成下月的现场带班表(标注带班领导手机号码和 办公室电话号码),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并报送公司安全环保部、人力资源部、生 产管理部备案。 5.2.2 带班表必须明确规定每个工作时段的带班领导,不得出现人员遗漏和空缺。 5.2.3 行政部建立并保管领导现场带班记录,由带班人员填写在带班过程中发现并处 置的有关事项。 5.2.4 领导带班必须规定时间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或中途离岗。 5.2.5 严禁领导带班空岗。确有特殊原因无法当班时,必须向总经理请假,并由行政 部安排其他领导值班,同时向安全环保部和人力资源部通报变动信息。 5.2.6 当班领导必须严格履行工作职责,认真做好当班中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5.3 考核 现场带班人员出现以下事项的,考核责任人 300 元。 5.3.1 迟到、早退或中途离岗的; 5.3.2 无故不带班或因故无法带班但未请假导致空班的; 5.3.3 未进行领导带班工作交接的; 5.3.4 不填写相应记录的; 5.3.5 不认真履行带班和值班工作职责的; 5.4 因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导致事故发生的;或因指挥实施现场应急处置措施不当导致 事故扩大的按公司《生产安全事故领导责任追究规定》执行。 5.5 发生事故而没有领导现场带班的,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的通知》国发〔2010〕23 号第 5 条的规定对责任人给予经济处罚。 6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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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危化品安全隐患排查表 被检查单位: 编号:BZH9.7-19 序号 检 查 内 容 检查 情况 备注 1.1 是否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1.2 工商执照经营范围是否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一致 1.3 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是否经培训取得上岗证 1.4 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是否经培训取得上岗证 1.5 抽查重复使用的包装物(容器)有无定期检验检测报告 1.6 抽查特种设备,确定其是否具有使用登记证和检验报告 1.7 易燃易爆物质的生产场所能否出具防雷设施检测报告 1.8 易燃易爆物质的生产场所能否出具防静电措施检测报告 1.9 新、改、扩建项目是否按照国家“三同时”要求审查 1.10 是否进行化学品登记编制一书一签 1.11 “安全评价报告”中提出的安全隐患是否整改完成 1. 安 全 许 可 1.12 涉及易制毒化学品的,是否取得相应证照,并建立易制毒化 学品管理制度 2.1 是否编制了责任制书面文件 2.2 是否建立安全目标考核奖惩制度 2.3 上下级是否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 2.4 是否编制了安全管理机构设置文件 2.5 是否编制了专职安全员任命文件 2.6 是否建立安全费用提取制度,并予以实施 2.7 是否编制了安全投入的月、季度、年计划 2.8 是否编制了总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9 分厂(车间)的是否编制了事故应急分预案 2.10 预案是否编制事故状态下防治环境污染的应急预案 2.11 预案是否有定期的修订计划 2.12 是否建立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巡检制度 2. 安 全 规 章 制 度 2.13 是否编制了高处、吊装、设备内、动火、动土、抽堵盲板、 设备置换清洗作业管理制度 3.1 是否建立安全费用台帐 3.2 是否编制了有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3.3 是否编制了特种作业人员花名册 3.4 其他人员经本企业培训、考核记录、签到本是否完整 3.5 是否建立班组安全活动记录台帐 3.6 预案是否每半年演练一次 3.7 演练是否与社区联动 3.8 是否编制了劳保用品发放台帐 3.9 在日常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是否编制隐患整改通知书 3. 安 全 台 账 记 录 3.10 整改通知书是否有:整改措施、整改单位、整改时限等内容 - 2 - 序号 检 查 内 容 检查 情况 备注 3.11 检查整改情况是否有书面回复 3.12 企业是否编制了相应的作业证 3.13 作业证内容是否包含以下要素:时间、地点、操作者、监护人、 安全措施 3.14 是否在进行检维修前,编制风险控制措施方案 3.15 企业有无重大危险源,是否对重大危险源进行风险评估 3.16 是否建立重大危险源台帐,并登记建档 3.17 是否编制了特种设备档案台帐 4.1 抽查储罐区,储罐外壁是否按盛装介质涂符合规范的颜色, 书写介质名称 4.2 抽查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有无 醒目的警示标志 4. 警 示 标 志 4.3 抽查重大危险源(或重要部位),管道、阀门是否按通过介 质涂色,并书写介质名称及流向 5.1 主要负责人是否明确其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5.2 主要负责人是否知道其应负有的安全职责 5.3 抽查员工,其是否知道其应负有的安全职责 5.4 抽查车间,企业员工是否了解本岗位职责内容 5.5 对外来参观、学习等人员是否进行有关安全规定及安全注意 事项的安全培训教育 5. 人 员 培 训 持 证 情 况 5.6 抽查车间,职工是否正确穿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6.1 变(配)电所及开关柜是否未设在有易燃易爆物质的厂房内 6.2 变(配)电所及开关柜若要贴邻建设的,是否用无门窗的防 火墙隔开 6.3 易燃易爆物质贮罐是否设置防火堤 6.4 易燃易爆物质贮罐是否按物质种类设置隔堤 6.5 生产场所和库房与员工宿舍是否在同一建筑物内 6.6 抽查危险作业场所,其是否设置出入口不少于两个,且不在 同一方向的安全通道 6.7 抽查危险作业场所,其门窗是否向外开启 6.8 抽查库房,其内是否没有设置办公室和休息室 6. 建 构 筑 物 安 全 情 况 6.9 是否修建事故应急处理池 7.1 抽查车间,齿轮、皮带轮、皮带、联轴器、飞轮等部件是否 设置安全防护罩 7.2 抽查车间,电气线路中是否设置防止触电的安全装置(漏电 保护装置、安全连锁装置、信号与报警装置等) 7. 设 备 设 施 安 7.3 抽查企业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是否由具有相关资 质的单位生产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化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15 KB 时间:2025-08-10 价格:¥2.00
生产安全设施管理制度 一、目 的: 加 强 公 司 生 产 设 施 的 有 效 管 理 , 发 挥 生 产 设 施 在 安 全 生 产 中 的 作 用 , 防 止 各 类 生 产 事 故 的 发生。 二、范围: 厂区、车间。 三、责任者: 物流控制部、生产部、工程部 四、正文 1.生产安全设施包括在生产车间、库房所设置的用于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 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隔离操作的设施、设备。 2.为保证安全生产和预防职业危害,公司应在各生产车间、仓储及相关岗位建立完善的生产安全设 施体系。 3.生产安全设施实行专人负责制管理,各生产安全设施所在车间或部门,要选用具有一定专业知识, 责任心强的人员,作为生产安全设施的管理人。管理人要定期对所负责的生产安全设施进行经常性检查, 及时消除故障,保证生产安全设施的正常运行。 4.生产安全设施实行定期检测和维修,检测周期按国家标准执行。 5.生产安全设施的检修应编入设备检修计划内,在安排设备检修时,须对生产安全设施进行检修。 6.人人都有保护生产安全设施正常运行的义务,生产安全设施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拆除或挪作他用, 更不准恶意破坏。因检修而拆除的生产安全设施,在检修完毕后应立即复原,恢复其功能。 7.DCS(FCS)、消防控制系统的联锁装置,正常情况下必须是处在联锁状态,岗位操作人员不得随 意解除连锁,解除连锁必须得到车间主任的批准。当DCS(FCS)、消防控制系统出现报警时,岗位操作 人员必须做出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作好记录。 8.生产安全设施的变更或转移,必须报生产部安全环保科备案,由工程部和生产安全设施所在车间 编码 标题 生产安全设施管理制度 页数 共 2 页 起草部门 生产部 颁发部门 质量保证部 起草人/日期 QA 审核人/日期 审核人/日期 批准人/日期 生效日期 分发号 分发部门 物流控制部、生产部、工程部、质量保证部 (部门)共同实施生产安全设施的变更或转移工作。 9.生产安全设施发生故障要及时修复,对发现生产安全设施有故障而隐瞒不报造成事故的,按安全 生产责任事故处理。 10.积极执行生产安全设施报废制度,对已损坏无法修复或已到报废期限的生产安全设施实行强制 报废。任何车间(部门)不得使用已报废的生产安全设施。 10.1拆除作业前,拆除作业负责人应与需拆除设施的主管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到现场进行对接,作 业人员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制定拆除计划或方案,办理拆除设施交接手续。 10.2凡需拆除的容器、设备和管道,应先清洗干净,分析、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拆除作业。 10.3需报废的容器、设备和管道内仍存有危险化学品的,应清洗干净,分析、验收合格后,方可报 废处置。 10.4报废的容器、设备和管道等必须得到生产部经理审核,生产副总批准。 11.检修维修作业开始前,要对其危害进行分析,将结果填入《作业危害分析(JHA)评价表》。 五、变更历史 版本 生效日期 变更描述 起草人 1 执行新版 GMP 文件换版 附件1:作业危害分析(JHA)评价表(SMP08-102-a-00) 附件2:作业危害分析法(JHA)说明(SMP08-102-b-00)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57.5 KB 时间:2025-08-12 价格:¥2.00
作成: 文永杰 审核人: 批准人: 分发部门: 总务部、财务部、业务部、生产部、金型治工具部、成型部、品质部、技术部、冲压表面处理部、 制造部 0. 更改记录 版 本 更新日期 备件人 更 改 简 述 1.0 2013.6.1 赵甘霖 新发行 1.1 2015.4.28 文永杰 根据新《安全生产法》重新修订 1.2 2017.9.21 文永杰 安全生产标准化项目变更 1. 目的 2. 适用范围 3. 职责 4. 运作程序 5. 相关文件记录 1 目的 为了保证本公司安全管理机构得到合理设置,安全管理人员得到合理配备,特制订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东莞昭和电子有限公司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 3 职责 3.1 主要负责人 3.1.1负责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授权任命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和安全管理人员。 3.1.2负责召开每季度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 3.2 安全管理人员(安全主任) 3.2.1协助主要负责人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并向安全生产委员会报告日常工作。 3.2.2负责记录和保存安全生产会议上提出的工作要求,并跟踪验证。 4 运作程序 4.1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 4.1.1 为了提高本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增强预防事故和应对事故的能力,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 求,设置安全生产委员会作为公司安全生产最高管理机构。 4.1.2 安全生产委员会是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最高权力机构,全权负责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4.1.3 由本公司总经理任命制造部部长李民義为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 4.1.4 安全生产委员会委员由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分配。 4.1.5 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安全生产办公室。 4.1.6 安全生产办公室成员由取得国家或者地区认可的相关安全生产管理证书资质的人员组成。 4.2 月度安全生产会议 4.2.1 安全生产委员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会议,总结上月安全审查情况,协调解决上月安全生产存 在的问题,计划本月的安全重点工作,研究、决定安全生产重大事项。 4.2.2 安全生产会议由主要负责人主持召开,由安全生产办公室主任组织协调。 4.2.3 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安排记录安委会会议上提出的工作要求,并形成会议记录加以保存。 4.2.4 安全生产会议上提出的工作要求,若会议决定需要采取纠正、预防措施,则由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人 组织相关责任部门制定纠正、预防措施,编发会议纪要。并将整改结果在下一次安全生产会议中进行报 告。 4.3 安全管理人员配备 4.3.1 本公司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配备。 4.3.2 本公司就业人员人数少于 300 人时,配备 1 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超过 300 人时,应按照规定比例 (2‰)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3.3 部门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原则上由本部门行政管理课长或课长以上职务担任。 4.4 工作要求 4.4.1 安全生产委员会主要职责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1.3 KB 时间:2025-10-04 价格:¥2.00
作成: 文永杰 审核人: 批准人: 分发部门: 总务部、财务部、业务部、生产部、金型治工具部、成型部、品质部、技术部、冲压表面处理部、 制造部 0. 更改记录 版 本 更新日期 备件人 更 改 简 述 1.0 2013.6.1 赵甘霖 新发行 1.1 2015.5.4 文永杰 根据新《安全生产法》进行大范围修订 1.2 2017.9.21 文永杰 安全生产标准化项目变更 1. 目的 2. 适用范围 3. 职责 4. 安全会议组织 5. 会议内容 6. 会议传达 7. 相关文件 8. 储存记录 1. 目的 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各单位安全生产会议制度,依据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文件精神,结合公司的 安全生产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东莞昭和电子有限公司全公司。 3. 职责 3.1 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召开本单位的安全会议。 3.2 各部门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并编写会议记录。 3.3 安委会负责召开每季度末安全会议及年度总结、表彰大会。 4. 安全会议组织 4.1 安全生产会议是协调和处理公司生产组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生产计划顺利实施的主要形式。因此,为 了保障生产信息流的畅通,安全生产会议必须及时召开,并形成会议记录,需要时向有关部门和公司领导进 行传递,并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协调处理。 4.2 公司安全生产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各车间根据具体情况每周召开一次并形成会议记录,备查。 4.3 公司安全生产例会由安全生产办公室组织召开,地点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具体时间在召开会议前 3 天以邮件 方式通知.参加会议的人员一般有:各部门安全员、公司安全生产办公室成员,并根据有关情况对与会人员 按需要随时增减。 4.4 各部门安全生产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和人员由各部门自定。 4.5 公司安全生产会议采用到会人员签名制,对无故不参加会议者,按《东莞昭和电子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绩效考 核制度》内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4.6 公司安全生产会议参加人员应是本部门,本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主管生产的领导,必须熟悉本部门,本单位 的生产情况,不得随意安排他人替代参加会议。 4.7 公司安全生产会议召开时间原则上为每月十五号,若与公司其他重要会议发生冲突时顺延一天,具体时间 以安全办通知或电话通知为准。 4.8 各部门安全生产会议的组织形式可参照公司安全生产会议的组织形式进行。 4.9 当公司发生重大事故或突发性事故时必须及时召开会议。 5. 会议内容 5.1 总结和分析近期的安全生产形势,各部门提出已经发现或隐藏的安全隐患,并针对隐患做出具体的安排和 部署。 5.2 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会议精神和指示。 5.3 研究和决定对各项安全责任事故的处理以及对有关责任人的处理意见,按四不放过原则认真分析,吸取教 训,制定防范措施。 5.4 研究决定对各项安全有功及年度安全先进部门和先进个人的表彰。 5.5 各部门提出目前存在的问题及隐患,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 5.6 公司安全会议由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组织,并指定人员做好记录,安全会议之后安全生产办公室应将会议 精神和会议纪要下发和张贴,并跟踪了解重大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0.3 KB 时间:2025-10-06 价格:¥2.00
作成: 文永杰 审核人: 批准人: 分发部门: 总务部、财务部、业务部、生产部、金型治工具部、成型部、品质部、技术部、冲压表面处理部、 制造部 0. 更改记录 版 本 更新日期 备件人 更 改 简 述 1.0 2013.6.1 赵甘霖 新发行 1.1 2015.5.4 文永杰 根据新《安全生产法》进行大范围修订 1.2 2017.9.21 文永杰 安全生产标准化项目更新 1. 目的 2. 范围 3. 职责 4. 管理内容 5. 工伤认定 6. 工伤保险待遇 1. 目的 为增强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规范工伤报险程序,最大限度地降低公司和员工的工伤事故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的工伤保险管理。 3. 职责 3.1 总务部负责入职员工工伤保险购买申请 3.2 财务部负责缴纳足额工伤保险费用 4. 管理内容 4.1 工伤保险费的征缴按当地有关征缴规定执行。 4.2 公司员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相关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件发生, 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4.3 职工发生工伤时,公司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4.4 公司应当按时缴纳全部工伤保险费用。 5. 工伤认定 5.1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5.1.1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5.1.2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5.1.3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5.1.4 患职业病的; 5.1.5 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5.1.6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渡轮、火车事故伤害的; 5.1.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5.2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5.2.1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 48 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财务部按“年度安全 投入计划”及提取比例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企业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签字批准。 5.2.2 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5.2.3 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5.3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5.3.1 故意犯罪的; 5.3.2 醉酒或者吸毒的; 5.3.3 自残或者自杀的。 5.4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本公司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 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 30 日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 报劳动保障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5.5 如本公司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 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 1 年内,可以直接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提出认定申请。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4.6 KB 时间:2025-10-11 价格:¥2.00
作成: 文永杰 审核人: 批准人: 分发部门: 总务部、财务部、业务部、生产部、金型治工具部、成型部、品质部、技术部、冲压表面处理部、 制造部 0. 更改记录 版 本 更新日期 备件人 更 改 简 述 1.0 2015.4.27 文永杰 根据最新的《安全生产法》重新修订 1.1 2017.9.21 文永杰 安全生产标准化项目变更 1. 目的 2. 适用范围 3. 职责 4. 运转程序 5. 相关 /支持文件 1. 目的 为了明确安全生产任务,将安全生产融入到日常工作中去,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和责任,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的制定、分解、实施和考核。 3. 职责 3.1 主要负责人 3.1.1 负责组织制定和修改总体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 3.1.2 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目标,并对安全生产目标实施情况进行考核。 3.2 安全生产办公室 3.2.1 负责将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分解到相关职能部门,并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实施计划和考核办 法。 3.2.2 负责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及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实施计划和考核办法的分发、宣传、教育和培训。 3.3 相关职能部门 3.3.1 负责落实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实施计划。 3.3.2 负责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及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实施计划和考核办法的分发、宣传、教育和培训。 4. 运作程序 4.1 安全生产目标的制定 4.1.1 总体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由主要负责人组织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根据历年和上年安全生产执行情 况制定。 4.1.2 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应包括隐患排查治理、员工教育培训、作业规范、事故伤害等指标。 4.1.3 安全生产目标的制定不能高于行业和安监部门规定的目标指标,不能高于上年度安全生产目标指 标,要体现持续改善的原则。 4.1.4 依据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评估考核的结果,主要负责人应在每年 3 月份组织安委会成员召开会议,重 新修订年度安全生产目标。 4.1.5 总体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经主要负责人批准后,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加盖印章,分发到每个职能部门。 4.1.6 安全生产办公室应设计制作宣传栏,在公司显耀位置向公司员工宣传公司总体和年度安全生产目 标,并在年度安全教育培训和“厂级”安全教育培训时对全体员工进行培训。 4.2 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的分解 4.2.1 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制定/修订后,安全主任负责将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分解成安全指标,分配到 各相应的职能部门,并形成文件经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分发到相关职能部门。 4.2.2 各部门部门长应通过例会或“车间级”安全教育培训,向本部员工宣传教育与本部门相关的安全生 产目标和指标。 4.3 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的实施 4.3.1 安全主任负责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实施计划,经主要负责人批准后,连 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一起,分发到相关职能部门。 4.3.2 安全主任应依据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实施计划评估考核结果,及时调整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实 施计划,并形成文件印发和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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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成: 文永杰 审核人: 批准人: 分发部门: 总务部、财务部、业务部、生产部、金型治工具部、成型部、品质部、技术部、冲压表面 处理部、制造部 0. 更改记录 版 本 更新日期 备件人 更 改 简 述 1.0 2013.6.1 赵甘霖 新发行 1.1 2015.6.1 文永杰 根据新《安全生产法》进行大范围修订 1.2 2017.9.22 文永杰 安全生产标准化项目更新 1. 目的 2. 适用范围 3. 职责 4. 工作程序 5. 装置设施拆除程序 6. 相关支持文件/记录 1. 目的 为规范本公司设施的验收、拆除和报废的安全管理,保障公司生产安全和员工生命安全,特制 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设施的验收、安全拆除和报废处置过程管理。 3. 职责 3.1 设备设施的验收由公司安全管理人员会同所在部组织验收,并做好验收登记。 3.2 设备报废部门向安全生产办公室提出报废、拆除申请,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审批。 3.1 各部门制技负责装置设施的报废和拆除。 3.2 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拆除作业活动的风险分析及过程监督。 4. 工作程序 4.1 验收的内容及标准: 4.1.1 设备外观、包装情况、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等是否符合要求。 4.1.2 装箱清单是否与实物相符,以及其他资料是否齐全,有无缺损。 4.2 设备验收: 4.2.1 设备到达物资库或现场后,安全生产办公室应及时通知车间相关人员联合设备采购人员参加设 备的开箱验收。 4.2.2 车间人员接到通知后,应及时到指定地点进行验收。首先检查设备包装情况,确认设备包装完 整无损的情况下即可开箱验收。开箱后依据装箱单明细逐件核对设备的合格证、产品说明书等技术 资料,如发现资料短缺,应由设备采购人员负责追回。 4.2.3 若在验收过程中发现设备破损、生锈、变形等外观质量不合格时,验收人员应暂停验收,并责 成设备采购部门督促设备供货公司家返修或更换。返修或更换后再行验收。 4.2.4 开箱设备验收合格后,设备采购人员填写设备入库验收单,由参与验收人员签字确认。 4.2.5 对于设备完成安装进入调试阶段后,车间人员对调试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报与安全生产办公 室,由安全生产办公室联系设备采购部门督促设备供货公司家及时进行返修,直至符合质量要求为 止。对无法现场返修的供货公司家应予以更换。 4.2.6 若设备在质保期中出现问题,由安全生产办公室联系采购部门督促公司家直至解决。 4.2.7 对进公司设备中的安全装置在验收中必须注明完好与否,并要所有人员进行确认。 4.2.8 对有关安全设备、设施的验收要求有安监部门人员参加并建档。 4.3 装置设施报废原则 4.3.1 装置设施已过正常使用年限或经正常磨损后达不到安全要求。 4.3.2 装置设施由于结构严重损坏,无法修复。 4.3.3 国家明令禁止生产的装置设施,以及已不适应生产能力的、能耗高技术落后且长期搁置、闲置 的装置设施。 4.4 装置设施报废手续 4.4.1 符合上述条件的装置设施,由其使用部门提出报废申请,安全管理人员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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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成: 文永杰 审核人: 批准人: 分发部门: 总务部、财务部、业务部、生产部、金型治工具部、成型部、品质部、技术部、冲压表面处理部、 制造部 0. 更改记录 版 本 更新日期 备件人 更 改 简 述 1.0 2013.6.1 赵甘霖 新发行 1.1 2015.4.29 文永杰 根据新《安全生产法》进行大范围修订 1.2 2017.6.13 文永杰 根据客户要求进行小范围修订 1. 目的 2. 适用范围 3. 法律依据 4. 职责 5. 控制程序 6. 相关支持文件 1. 目的 为保证在除正常生产操作外,在生产区作业时的作业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范围内除正常操作外的所有人员作业管理。 3. 法律依据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十三号) 3.2 《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 3.3 《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 号) 3.4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 3013-2008) 4. 职责 4.1 公司各部门应对自己所辖区域除正常操作外的作业安全负责。 4.2 作业相关人员必须对整个作业过程负责。 5. 控制程序 5.1 作业管理 5.1.1 正常生产操作外,凡在生产区域作业都应严格执行相关作业许可证规定,本公司严格执行《动火作许 可证安全管理规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高处作 业安全管理规定》四种类型的作业管理规定。 5.1.2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相关部门和单位应对生产区域内作业人员、车辆及相关作业状况实 行有效监督,对其人员的行为和设施负责,确保各项工作符合安全要求。 5.1.3 生产区域的作业人员应按规定配备、穿戴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并在指定的区域内工作。 5.1.4 进入生产区域人员作业前应清楚各种标识所表示的含义,作业完成后,作业负责人应确认作业现场处 于安全状态。 5.1.5 安全生产办公室部应对进入生产区域作业的人员进行不定期抽查,不符合要求者不得作业。 5.2 作业人员管理 5.2.1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对作业过程负全面管理责任,应在作业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作业部位及周围情况,参与作 业风险分析、安全措施的制定和落实,向作业人员交代作业任务和作业安全注意事项;作业完成后,组织检 查现场,确认无遗留隐患,方可离开作业现场。 5.2.2实施人 独立承担作业必须持有作业证,并在相关安全作业证上签字。实施人接到安全作业证后,应核对证上各 项内容是否落实,审批手续是否完备,若发现不具备条件时,有权拒绝作业,并向安全生产办公室报告。实 施人必须随身携带安全作业许可证,严禁无证作业及审批手续不完备的作业。作业前,实施人应主动向作业 点所在部门当班领导交验安全作业许可证,经其签字验证后方可进行作业。 5.2.3监护人 监护人由作业点所在部门指定责任心强,有经验、熟悉现场、掌握相关安全知识的人员担任。新项目施 工作业,由施工单位指派监护人。监护人所在位置应便于观察整个作业现场,必要时可增设监护人。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57.2 KB 时间:2025-10-24 价格:¥2.00
作成: 文永杰 审核人: 批准人: 分发部门: 总务部、财务部、业务部、生产部、金型治工具部、成型部、品质部、技术部、冲压表面处理部、 制造部 0. 更改记录 版 本 更新日期 备件人 更 改 简 述 1.0 2013.6.1 赵甘霖 新发行 1.1 2015.4.29 文永杰 根据新《安全生产法》进行大范围修订 1.2 2017.6.13 文永杰 根据客户要求进行小范围修订 1. 目的 2. 适用范围 3. 法律依据 4. 职责 5. 控制程序 6. 相关支持文件 1. 目的 为保证在除正常生产操作外,在生产区作业时的作业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范围内除正常操作外的所有人员作业管理。 3. 法律依据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十三号) 3.2 《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 3.3 《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 号) 3.4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 3013-2008) 4. 职责 4.1 公司各部门应对自己所辖区域除正常操作外的作业安全负责。 4.2 作业相关人员必须对整个作业过程负责。 5. 控制程序 5.1 作业管理 5.1.1 正常生产操作外,凡在生产区域作业都应严格执行相关作业许可证规定,本公司严格执行《动火作许 可证安全管理规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高处作 业安全管理规定》四种类型的作业管理规定。 5.1.2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相关部门和单位应对生产区域内作业人员、车辆及相关作业状况实 行有效监督,对其人员的行为和设施负责,确保各项工作符合安全要求。 5.1.3 生产区域的作业人员应按规定配备、穿戴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并在指定的区域内工作。 5.1.4 进入生产区域人员作业前应清楚各种标识所表示的含义,作业完成后,作业负责人应确认作业现场处 于安全状态。 5.1.5 安全生产办公室部应对进入生产区域作业的人员进行不定期抽查,不符合要求者不得作业。 5.2 作业人员管理 5.2.1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对作业过程负全面管理责任,应在作业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作业部位及周围情况,参与作 业风险分析、安全措施的制定和落实,向作业人员交代作业任务和作业安全注意事项;作业完成后,组织检 查现场,确认无遗留隐患,方可离开作业现场。 5.2.2实施人 独立承担作业必须持有作业证,并在相关安全作业证上签字。实施人接到安全作业证后,应核对证上各 项内容是否落实,审批手续是否完备,若发现不具备条件时,有权拒绝作业,并向安全生产办公室报告。实 施人必须随身携带安全作业许可证,严禁无证作业及审批手续不完备的作业。作业前,实施人应主动向作业 点所在部门当班领导交验安全作业许可证,经其签字验证后方可进行作业。 5.2.3监护人 监护人由作业点所在部门指定责任心强,有经验、熟悉现场、掌握相关安全知识的人员担任。新项目施 工作业,由施工单位指派监护人。监护人所在位置应便于观察整个作业现场,必要时可增设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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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成: 文永杰 审核人: 批准人: 分发部门: 总务部、财务部、业务部、生产部、金型治工具部、成型部、品质部、技术部、冲压表面处理部、 制造部 0. 更改记录 版 本 更新日期 备件人 更 改 简 述 1.0 2013.6.1 赵甘霖 新发行 1.1 2015.6.1 文永杰 根据新《安全生产法》进行大范围修订 1.2 2017.9.23 文永杰 安全生产标准化项目更新 1. 目的 2. 适用范围 3. 职责 4. 内容 5. 程序 6. 隐患治理 7. 预测预警 8. 相关记录 1. 目的 为了建立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 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东莞昭和电子有限公司全体员工。 3. 职责 3.1 公司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应对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应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公司事 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保证安全资金的投入,逐步解决各类安全隐患。 3.2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部门长为本部门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事故隐 患的排查和整改负主要领导责任。各单位班组长对所辖范围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负责,每个 职工对本岗位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公司安全生产 委员会、公司领导报告。 3.3 安全办负责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登记,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分类,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 对各类隐患排查治理进行监督、检查、考核。 3.4 公司各职能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对各自管辖范围内的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并监控治理。 3.5 财务部负责事故隐患报告奖励资金和事故隐患治理资金的落实。 4. 内容 4.1 事故隐患的含义: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 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 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4.2 事故隐患的分类: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 4.2.1 一般事故隐患 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4.2.2 重大事故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 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4.3 档案建立 安全生产办公室应对各类人员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登记,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分类,建立 事故隐患信息档案。 5. 程序 5.1 排查时机:当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发生变更或有新的公布,以及企业操作条件或工艺改变,新建、改建、 扩建项目建设,相关方进入、撤出或改变,对事故、事件或其他信息有新的认识,组织机构发生大的调整 的,应及时组织隐患排查。 5.2 排查方案:隐患排查前就制定排查方案,明确排查的目的、范围,选择合适的排查方法和要求等。排查方 案应依据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设计规范、管理标准、技术标准;企业的安全生产目标等。 5.3 排查范围:应包括所有与生产经营场所、环境、人员、设备设施和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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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监察执法的工作计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的依法治国、县委依法治 县的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依法行政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责 任,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实现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科 学化,根据《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和《20xx年安 全生产监察执法 工作计划 》巴安监发[20xx]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全县20xx年安全生产监 察执法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科 学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国家、 省、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总体要求,继续深入开展“有 计划、全覆盖、规范化”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强化源头管理,落实监管责任,督促 安全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增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有效性和权威性,严厉 打击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积极消除各类事故隐患,最大限度减少一般事故、有 效防范和遏制较大事故,确保不发生重特大事故,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好转。 二、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社会经济发展目标和全县安全生产工作部署,通过强化安全 生产行政许可、执法检查、专项整治和督查、宣传教育培训和安全生产违法违章行 为的查处,促进全县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职业危害、道路交 通等重点监管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确保全县各 类事故指标严格控制在下达的各项控制指标以内。 三、主要任务 (一)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专项治理。建立企业安全隐患逐级排查治理责任制 ,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对隐患排查不深入、 走过场的企业,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严格实行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和企业“黑名 单”制度。运用科学技术和信息化手段,及时发现、切实监控和有效治理各类安全 隐患。 (二)深化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生产 经营建设行为,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报请县政 府依法予以关闭取缔;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予以 处罚;对存在违法行为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 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严格依法追究责任。进一步完善公、检、法、司、监 察等单位共同参与的联合执法机制,确保停产整顿、关闭取缔等措施落实到位。 (三)积极推进重点行业职业危害治理。深入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督促用 人单位落实职业危害防治主体责任,督促企业认真落实职业危害申报、职业卫生“ 三同时”、职业健康监护、劳动者个体防护等制度,切实提高职业危害防治水平。 (四)依法依规查处安全生产事故。完善行政执法决策程序,按照“科学严谨、依 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和“四不放过”原则,依法查处事故单位和有关责 任人的责任。建立事故瞒报谎报查处跟踪制度,严厉打击瞒报谎报行为。健全事故 查处分级挂牌督办机制,完善诫勉约谈、责任追究、警示通报等制度。加强执法案 卷评审和执法统计分析,严格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四、执法监察工作重点 坚持以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烟花爆竹、重点建设项目、交通 运输及旅游景点、人员密集场所等为监察执法重点,在监察执法中,以隐患排查治 理为中心,重点打击“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三非”( 非法生产、非法建设、非法经营)、强化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场所、重点 时段的执法监察。加强对安全生产许可证照、六大系统建设、领导带班下井制度的 落实、安全防护检测设施设备的建设、安全管理制度建设、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 育、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以及应急救援预案的建设健全和职业危害的申报、检测 、企业标准化的创建、法定人员的培训等情况进行执法检。 (一)煤矿:认真落实煤矿安全生产“双七条”,严格煤矿安全准入,大力推进煤 矿机械化、安全质量标准化、自动化、信息化的“四化”建设,严肃查处瓦斯超标 、粉尘防治、透水作业、空顶作业等违规违章行为。强化煤矿矿长带班值班责任、 职业病预防和劳动用工管理,保证员工培训合格,持证上岗,提升煤矿安全监管和 应急救援能力。 (二)非煤矿山:按照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十条规定要求,把握重点季节和时段 ,扎实开展非煤矿山为重点的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杜绝非法违法承包(转包)、以 探代采等违法生产行为,督促相关单位深化专项整治,确保整治效果。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92.8 KB 时间:2025-11-02 价格:¥2.00
安全警示标志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加强安全警示标志的采购、使用、维护和管理,发挥安全警示标志的警示作用, 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成都市 XXX 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各生产场所、施工场所、生活、 办 公场所的安全警示标志管理。 3 编制依据和术语 3.1 编制依据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2894-2008〕 《安全色》〔GB2893-2008〕 《图形符号安全色和安全标志第 1 部分:工作场所和公共区域中安全标志的设计 原则》〔GB/T2893.1-2004〕 3.2 术语 本制度不涉及相关术语。 4 职责 (1)安全环保部 负责对安全警示标志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负责审批生产部提交的使用计划,报主管安全副总经理批准后统一购置。 (2)生产部 (1)负责对安全警示标志的申购,提供安全警示标志采购计划,建立安全警示标 志档案,做好安全警示标志使用、维护、和管理,并列入日常检查内容;如发现有变形、 破损、褪色等不符合要求的标志应及时修整 或更换。 (3)采购部 (1)负责安全警示标志采购。采购的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安全标志 及其使用导则》〔GB2894-2008 〕的要求。 5 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 5.1 安全警示标志的分类 (1)在不准或制止人们的某种行为的场所必须设置禁止标志。其含义是禁止人们 不安全行为的图形标志。禁止标志的基本形式是带斜杠的圆边框,白底红字。 (2)在提示注意可能发生危险的场所必须设置警告标志。其含义是提醒人们对周 围环境引起注意,以避免可能发生危险的标志。其基本形状为正三角形边框,黄底黑字。 (3)在必须遵守的场所必须设置指令标志。其含义是强制人们必须作出某 种动 作或采取防范措施的图形标志。其基本形状为圆形边框。蓝底白字。 (4)在示意目标方向的场所必须设置提示标志。其含义是向人们提供某种信息(如 表明安全设施或场所)的图形标志。基本形状为正方形边框,绿底白字。 5.2 安全警示标志设置原则 (1)安全警示标志应按照能够起到提示、提醒的目的,安全警示标识应设置在醒 目的地方和它所指示的目标物附近(如易燃、易爆、有毒、高压等危险场所),使进入 现场人员易于识别,引起警惕,预防事故的发生。 (2)各单位在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同时,根据公共场所和生产环境的不同, 设 置相应的公共信息标志,如紧急出口、注意安全等。 (3)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要与环境相谐调,应设置在醒的地方,并保证标志有足 够的亮度和照明;有灯光的,其照明不应是有色光。 (4)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应避免滥设和不规范使用,在同一地域内,要避免设置 内容相互矛盾和内容相近的标志。用适量的标志达到提醒人们注意安全的目的,设置图 形符号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的规定。 (5)安全警示标志设置应牢固可靠,不宜设在门窗等可移动的物体上,不得妨碍 正常作业和避免造成新的隐患。 5.3 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方式 (1)附着式:将标志直接附着在建筑物等设施上。 (2)悬挂式:将标志悬挂在固定牢靠的物体上。 (3)柱式:将标志固定在柱杆上。 5.4 设置计划及其他要求 (1)安全警示标志是公司公有财产,每位员工都有义务加以爱护,有责任对损坏 其行为加以制止。 (2)安全警示标志的配置使用应列入各级安全检查的内容,设备部维修人员负责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化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04 KB 时间:2025-11-08 价格:¥2.00
作成: 文永杰 审核人: 批准人: 分发部门: 总务部、财务部、业务部、生产部、金型治工具部、成型部、品质部、技术部、冲压表面处理部、 制造部 0. 更改记录 版 本 更新日期 备件人 更 改 简 述 1.0 2013.6.1 赵甘霖 新发行 1.1 2015.6.1 文永杰 根据新《安全生产法》进行大范围修订 1.2 2017.9.23 文永杰 安全生产标准化项目更新 1. 目的 2. 适用范围 3. 术语及说明 4. 内容及程序 5. 相关支持文件/记录 1. 目的 为了加强操作与检修之间的安全管理,避免设备与作业人员之间、生产与检修过程中的人身伤害事故,特 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厂内的要害岗位及主要机械、电气设备的操作与检修。 3. 术语及说明 3.1 操作牌:是生产操作人员有权操作设备的唯一指令标牌,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确认制,无操作牌者不准操作 设备。 3.2 检修牌:是检修人员在检修时,为确保安全,设备不发生误操作,而设立的警示标牌。 3.3 安全生产确认制:就是确认、确信、确实的总称,即在每次操作和动作前对欲操作的对象,必须做到确实 认定,确实可行,确实准确地去执行。 3.4 确认制内容:包括操作确认制,联系呼应,行走确认制三个方面。 4. 内容及程序 4.1 操作牌是操作设备的唯一凭证,无操作牌者一律禁止操作设备;设备的操作员将操作牌交给其他人员后, 就失去操作设备的权利。 4.2 操作牌是交接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并随同设备一同交接班。 4.3 在正常生产情况下,操作牌应当摆放在操作室内的固定位置,由操作员负责保存与清理表面卫生。未经班 长或组长同意不准擅自取出。如需要取出,操作牌由取走人保管,取走人送回。 4.4 在正常生产情况下,检修牌应当存放在设备检修班组,由检修班组长负责保存与清理表面卫生。检修人员 接到检修指令后应向班组长索取检修牌,检修结束后负责交回检修牌。 4.5 检修开始前,检修人员与操作人员应当相互沟通,明确检修内容和检修起止时间等,然后进行操作牌与检 修牌互换。操作台上未挂检修牌、操作牌未从操作台取走的,不准检修设备。 4.6 检修期间,操作牌由检修人员保管,检修牌则应当挂在操作台上。 4.7 检修结束后,不准许将工具和零件遗留在设备上,必须待所有作业人员全部撤离到安全区域后,方可互换 回各自的工作牌。然后按照指令恢复正常生产。 4.8 多个检修工种(电工、铆工、钳工、焊工等)在同一设备上进行检修作业时,应事先确定一人负责办理工 作牌交换手续,并负责保管操作牌。 4.9 如果拒绝将操作牌交给检修人员,表明操作工不同意在该时间进行检查或修理,有争论时由班组长或单位 领导协调解决,但未达成一致并互换工作牌之前,不准进行检修作业。 4.10 设备工作不正常或可能发生事故时,安全部门、调度部门和有关主管人员有权拿走操作牌,并迅速通知其 有关单位和人员。 4.11 操作牌要妥善保管,如有丢失立即报告,未经补发前,该设备禁止使用,特殊情况须经生产厂长或主任同 意、并办临时手续后方可使用。 5. 相关支持文件/记录 《操作牌样本》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4.5 KB 时间:2025-11-19 价格:¥2.00
设备和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工作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必须坚持设备与生产全过程的系统管理方式;必须坚持不断更新改造;提新安全 技术水平的原则;能及时有效地消除设备运行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确保公司财 产和人身安全。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设施(含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建设、使用、维护、 报废和拆除全过程的安全管理。 三、职责 3.1 设备管理部 生产设施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检查生产设施(含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 从建设到报废、拆除全过程中本制度的执行。 3.2 采购部门 负责生产设施(含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采购管理。 3.3 安全环保部 负责安全设施的管理监督检查。 3.3 生产车间及使用人员 保障在生产设施(含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的管理中执行本制度。 四、工作程序 4.1 设备设施选购 4.1.1 必须坚持“安全高于一切”的设备设施选购原则,要求做到设备运行中, 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同时,确保操作工的安全。 4.1.2 设备管理人员应根据本企业生产特点,工艺要求广泛搜集信息(包括:国际、 国内本行业的生产技术水平,设备安全可靠程度。价格、售后服务等);经过论 证提出初步意见报总经理批准实施。 4.2 设备设施使用前的管理工作 4.2.1 将设备的各项资料归档,根据使用说明书和设备安装调试人员培训内容制 定安全操作规程; 4.2.2 制定设备维护保养责任制; 4.2.3 安装安全防护装置; 4.2.4 员工培训,内容包括设备原理、操作方法、安全注意事项、维护保养知识 等,经考验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4.3 设备设施使用中的管理工作 4.3.1 严格执行《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由公司主管领导和设备管理人员共同落 定。 4.3.2 设备操作工人须每天对自己所使用机器做好日常保养工作,生产过程中设 备发生故障应及时给予排除。 4.3.3 预检预修,是确保设备正常运转,避免发生事故的有效措施,设备管理人 员根据设备状况和使用寿命,预先制定出安全检修周期和检修内容,落实专人负 责实施,将设备质量保持在最好状态,确保设备从本质上的安全性。 4.4 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制度 4.4.1 设备运行与维护坚持“实行专人负责,共同管理”的原则,精心养护,保 证设备安全,负责人调离,立即配备新人。 4.4.2 操作人员要做好以下工作: 4.4.2.1 自觉爱护设备,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违规操作; 4.4.2.2 管线,阀门做到不渗不漏; 4.4.2.3 做好设备班前、班中、班后按照要求经常性的加注润滑油。防止过度磨 损; 4.4.2.4 设备要定期更换、强制保养、保持技术状况良好; 4.4.2.5 建立设备保养卡片,做好设备的运行、维护、养护记录; 4.4.2.6 保持设备设施清洁,场所窗明地净,环境卫生好。 4.5 设备设施检查制度 4.5.1 设备管理部设备维修人员,每两周对生产设备进行检查一次 。 4.5.2 每年由使用部门会同维修人员,根据生产需要和设备实际运转状况,制定 设备大修计划,设备大修前必须制定修理工时,停歇时间,材料消耗,清洗用油 及维修费用。 4.5.3 设备大修完工后,必须进行质量检查的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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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评价管理制度 1 目的 识别公司活动、产品、服务或运行条件中影响职业安全健康的危险源,评价其风险, 并确定及更新不可容许风险,以采取适当的控制措施对不可容许风险进行控制。 2 适用范围 公司活动、产品、服务或运行条件、作业场所中危险源的识别、评价、更新及风险 管理和控制。 3 职责 3.1 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负责不可容许风险清单、职业健康安全的初始评审报告的批准。 3.2 安全环保部负责组织成立公司级危险源评价小组,组长:安全技术总监,小组成员 应包括部门/工段负责人、安全技术人员等。 3.3 各部门/工段成立部门/工段级危险源评价小组,组长:部门/工段负责人,小组成员 包括兼职安全员、班组长。负责组织对本部门/工段各岗位的危险源进行识别及更新。 3.4 评价小组负责汇总公司的危险源,并对识别出的危险源进行风险评价,形成《危险 源辨识及风险评价表》。 3.5 评价小组负责编制职业健康安全的初始评审报告。 3.6 安全环保部归口实施本程序,并及时组织各部门/工段更新公司危险源及《危险因素 及风险评价表》。 4 工作程序 4.1 危险源辩识 4.1.1 以公司全体职能部门和工段的生产区、办公区、生活区为评价对象。 4.1.2 各部门/工段负责人组织对各岗位的危险源进行辩识,填写《危险因素及风险评价 表》提交评价小组。 4.1.3 危险源辩识的范围: a) 办公区; b) 厂区平面布局; c) 建筑物; d) 产品实现过程; e) 设备、装置; f) 有害作业部位(粉尘、毒物、噪音、振动、高低温); g)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的要求; h) 生活设施; i) 外出工作人员和外来工作人员。 4.1.4 在编制《危险因素及风险评价表》时应考虑以下内容: a) 国家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特殊作业工种和行业工种; b) 国家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危险设备、设施及工程; c) 具有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作业活动和情况; d) 具有易燃、易爆特性的作业活动的情况; e) 具有职业性健康伤害、损害的作业活动和情况; f) 曾经发生或行业内经常发生事故的作业活动和情况; g) 自认为有单独进行评估需要的活动和情况; h) 危险源的常规和非常规状态。 4.1.5 危险源辨识的方法 a) 询问和交流; b) 现场观察; c) 查阅相关记录; d) 获取外部信息; e) 工作任务分析; f) 安全检查表; g) 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 4.2 风险评价 4.2.1 对已选择确定的危险源,根据本公司的特点将危险源分为以下的类别: a)物理性; b)化学性;c)生物性;d)心理、生理性; e)行为性; f)其他 4.2.2 评价方法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采用格林厄姆评价法(LEC 法)进行风险评价,这是一种评价 具有潜在危险性环境中作业时的危险性半定量评价方法。它是用与系统风险率有关的 3 种因素指标值之乘积来评价系统人员伤亡风险大小。这三种因素是:L 为发生事故的可 能性大小;E 为人体暴露在这种危险环境中的频繁程度;C 为一旦发生事故会造成的损 失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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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票、操作票管理制度 1 范 围 本制度规定了**电厂热力机械(热控)第一、二种工作票、热力机械操作票、电气第一、 二种工作票、电气操作票的使用和管理规则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制度的引用而成为本制度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 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制度,然而,鼓励研究使用 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制度。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 电安生〔1994〕227 号 《操作票工作票实施细则》 吉林省电力工业局DL—408—91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 能源部1991—3—18发布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工作票和操作票管理标准》 3 缩略语 三权——工作监护权、工作许可权、工作票签发权 两票——工作票、操作票 4 热力机械(热控)工作票 4.1 适用范围 4.1.1 热力机械(热控)第一种工作票 4.1.1.1 在热力机械(热控)设备、设施或系统上,运行人员必须采取安全措施后才能进 行的检修工作。 4.1.1.2 可能危及检修人员人身安全的(中毒、窒息、气体爆燃等)的特殊工作。 4.1.1.3 在热控保护、自动回路及主要参数仪表上的工作,不论安全措施是否由运行人员 来采取,都必须填写热力机械(热控)第一种工作票。 4.1.2 热力机械(热控)第二种工作票 4.1.2.1 在热力机械设备、设施或系统上的工作,不需要运行人员采取安全措施,但须经 运行人员许可的检修工作。 4.1.2.2 在热控设备、设施或系统上的工作(热控保护、自动回路及主要参数仪表除外), 不需要运行人员采取安全措施,但须经运行人员许可的检修工作。 4.2 工作票中所列人员的安全责任 4.2.1 工作票签发人: ——工作是否必要和可能; ——工作计划时间是否符合工作实际; ——工作票上所填写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和完善; ——所派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组成员是否能够安全地进行工作; ——经常到现场检查工作是否安全地运行。 4.2.2 工作负责人: ——正确和安全地组织工作; ——对工作组成员给予必要指导; ——负责检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和运行人员所做安全措施是否符合现 场实际; ——工作前结合工作内容,召集、主持工作组成员进行危险点分析并制定控制措施,交 代注意事项; ——随时检查工作组成员在工作过程中是否遵守安全工作规程和安全措施; ——正确执行“检修自理”的安全措施并在工作终结时恢复检修前的状态。 4.2.3 工作许可人: ——负责审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和符合现场实际安全条件,否则应补充 在“运行人员补充的安全措施”栏内; ——检修设备与运行设备确已隔断; ——安全措施确已完善和正确执行; ——对工作负责人正确说明哪些设备有压力、高温、爆炸危险和工作场所附近环境的不 安全因素等; ——对检修自理的安全措施,组织运行人员根据工作的危险点分析做好相关的事故预 想。 4.2.4 值长 负责审查工作的必要性,检修工期是否与批准工期相符,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 完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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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票、操作票管理制度 1 范 围 本制度规定了**电厂热力机械(热控)第一、二种工作票、热力机械操作票、电气第一、 二种工作票、电气操作票的使用和管理规则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制度的引用而成为本制度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 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制度,然而,鼓励研究使用 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制度。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 电安生〔1994〕227 号 《操作票工作票实施细则》 吉林省电力工业局DL—408—91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 能源部1991—3—18发布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工作票和操作票管理标准》 3 缩略语 三权——工作监护权、工作许可权、工作票签发权 两票——工作票、操作票 4 热力机械(热控)工作票 4.1 适用范围 4.1.1 热力机械(热控)第一种工作票 4.1.1.1 在热力机械(热控)设备、设施或系统上,运行人员必须采取安全措施后才能进 行的检修工作。 4.1.1.2 可能危及检修人员人身安全的(中毒、窒息、气体爆燃等)的特殊工作。 4.1.1.3 在热控保护、自动回路及主要参数仪表上的工作,不论安全措施是否由运行人员 来采取,都必须填写热力机械(热控)第一种工作票。 4.1.2 热力机械(热控)第二种工作票 4.1.2.1 在热力机械设备、设施或系统上的工作,不需要运行人员采取安全措施,但须经 运行人员许可的检修工作。 4.1.2.2 在热控设备、设施或系统上的工作(热控保护、自动回路及主要参数仪表除外), 不需要运行人员采取安全措施,但须经运行人员许可的检修工作。 4.2 工作票中所列人员的安全责任 4.2.1 工作票签发人: ——工作是否必要和可能; ——工作计划时间是否符合工作实际; ——工作票上所填写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和完善; ——所派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组成员是否能够安全地进行工作; ——经常到现场检查工作是否安全地运行。 4.2.2 工作负责人: ——正确和安全地组织工作; ——对工作组成员给予必要指导; ——负责检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和运行人员所做安全措施是否符合现 场实际; ——工作前结合工作内容,召集、主持工作组成员进行危险点分析并制定控制措施,交 代注意事项; ——随时检查工作组成员在工作过程中是否遵守安全工作规程和安全措施; ——正确执行“检修自理”的安全措施并在工作终结时恢复检修前的状态。 4.2.3 工作许可人: ——负责审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和符合现场实际安全条件,否则应补充 在“运行人员补充的安全措施”栏内; ——检修设备与运行设备确已隔断; ——安全措施确已完善和正确执行; ——对工作负责人正确说明哪些设备有压力、高温、爆炸危险和工作场所附近环境的不 安全因素等; ——对检修自理的安全措施,组织运行人员根据工作的危险点分析做好相关的事故预 想。 4.2.4 值长 负责审查工作的必要性,检修工期是否与批准工期相符,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 完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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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调度、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年度综合计划必须贯彻党和国家在经济建设中的方针,政策执行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原 则,坚持社会主义经营方向保持市场竟争优势。 第二条 年度综合计划,是企业主要计划,它包括企业生产、技术、经济等各个环节的活动, 是企业职工在计划年度内的行动纲领。 第二章:年度综合计划管理制度 第三条 年度综合计划的编制是在国家指令性与指导性计划指导下,以经济效益为核心,销售 预测为起点,生产计划为主体,质量计划为标志,人、财、物计划为条件,措施计划为保证, 利润计划为动力,把企业的全部生产经营活动都有机地组织起来。 第四条 年度综合计划是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的具体化和主要保证,同时又是指导编制季度计 划的依据,也是企业经营决策的奋斗目标。 第五条 年度综合计划的编制与贯彻要从实际出发,加强调查研究和综合分析,广泛发动群众, 按照先进合理、积极可靠、实事求是、留有余地的精神,充分发挥现有的生产潜力,生产更 多的物美价廉、适销对路的产品,满足国家和市场的需要。 第六条 年度综合计划的编制工作应在厂长领导下,由各归口部门领导参加,经营计划处具体 负责,组织协调。各部门对归口计划要指定专人负责,进行计划编制,分析等具体工作。 第七条 计划的种类和归口部门: 一、销售计划: 由营销总公司负责编制。 二、生产计划: 由计划调度处负责编制。 三、产品质量计划:由总师办负责编制。 四、产品成本、收支、资金占用计划:由财务处负责编制。 五、新产品试制计划:由总师办负责编制。 六、生产技术准备计划:由生产调度处负责编制。 七、技术改造,技术措施计划:由总师办负责编制。 八、设备修理计划:包括大修理,二保计划:由设备处负责编制。 九、基建计划:由基建处负责编制。 十、劳动、工资计划:由人教处负责编制。 十一、财务计划:由财务处负责编制。 十二、物资供应,工具消耗计划:由供应处、工具处负责编制。 十三、职工培训,人才引进计划:由人教处负责编制。 第八条 计划指标的种类和归口部门: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由厂长主管,归口付厂长分管,各职能处室归口编制,计划调度处 统一汇总。 1、产品产量 由计划调度处负责编制。 2、品种 由营销总公司负责编制。 3、质量 由总师办负责编制。 ⑴、品种检查合格率。 ⑵、主要零件主要项次抽查合格率。 ⑶、机械加工废品率。 4、成本 由财务处负责编制。 ⑴、可比产品成本下降率。 ⑵、商品产值成本率。 5、消耗 由供应处负责编制。 ⑴、钢材利用率 ⑵、万元产值耗能量。 6、全员劳动生产率 由劳资保卫处负责编制。 7、资金 由财务处负责编制。 ⑴、定额流动资金占用数。 ⑵、流动资金周转天数。 ⑶、百元产值占用流动资金。 8、利润 由财务处负责编制。 ⑴、实现利润 ⑵上交利润 ⑶产值利润率 ⑷全部资金利润率 ⑸、销售利润率 9、工业总产值 由计划调度处负责编制 第九条 计划与指标的编制程序: 一、准备阶段: 1、厂长召开会议,动员布置年计划与指标的编制工作,并提出编制的指导思想和具 体要求。 2、分析编制计划与指标的依据。 ⑴ 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 ⑵ 国民经济发展的有关方针、政策。 ⑶ 工厂年度方针目标。 ⑷ 市场预测与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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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 3 “三同时”要求 3.1 本公司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等项目可能产 生职业病危害的,设施服务部将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委托职业卫生技术服 务机构做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并提交卫生行政部门对职业病危害预 评价报告进行审核。 3.2 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所需费用应当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并与 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3.3 设计单位提交的建设项目可研报告应有职业卫生专篇的内容,初步设计 中应有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的内容。 3.4 可能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设计单位应按照建设项目职业病 危害预评价报告书的要求在初步设计中编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 设施服务部将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进行卫生审 查,经审查同意后方可施工。 3.5 设计单位要严格按照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批的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和 审查批复的要求,在设计图纸中落实各项职业病防护措施,项目建设单 位要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进行施工,确保职业病防护设施质量可靠。 3.6 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设施服务部将委托具有资质的评价单位在 12 个 月内对建设项目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并按规定向卫生行政部 门申请建设项目当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对不符合职业卫生标准和 职业病防护要求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项目部必须整改直至符合规定, 否则不得投入生产。 3.7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设施服务部应委 托取得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 构进行。 更多安全管理资料,请添微信号:safety2019 公众号:安全人联盟 欢迎转发分享,更多资料尽在知识星球:安全人联盟 https://t.zsxq.com/E2RVFII 3.8 设施服务部按照《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审查规定》和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 在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审核、防护设施设计专篇审查、竣工验收中提 交相应的申请材料。 3.9 设施服务部应组织相关部门参加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的评审,并建 立相应的“三同时”审批档案。 3.10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防护设施审查、控制效果评价、防护设施 竣工验收报告书、批复文件或函等原件由设施服务部移交给设计单位和 项目部,并做好相关交接手续。 4 责任说明 本规定解释权归公司设施服务安全部。 每年按公司工作流程对其合规性进行评估修订。 5 生效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有关职业卫生“三同时”的其他规定按照国家现行的法规、标准和公司职业 卫生管理制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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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48 页 共 10 页 248 放大器的非线性失真 非线性失真是模拟电路中影响电路性能的重要因素之一。本章先从非线性的定义入手, 确定量化非线性的一个度量标准,然后研究放大器的非线性失真及其差动电路与反馈系统中 的非线性,并介绍一些线性化的技术。 12.1 概述 非线性的定义 电路非线性是指输出信号与输入信号之比不为一个常量,体现在输出与输入之间的关系 不是一条具有固定斜率的直线,或体现为小信号增益随输入信号电平的变化而变化。 放大器的非线性定义:当输入为正弦信号时,由于放大器(管子)的非线性,使输出波 形不是一个理想的正弦信号,输出波形产生了失真,这种由于放大器(管子)参数的非线性 所引起的失真称为非线性失真。由于非线性失真会使输出信号中产生高次谐波成分,所以又 称为谐波失真。 非线性的度量方法 1 泰勒级数系数表示法: 用泰勒级数展开法对所关心的范围内输入输出特性用泰勒展开来近似: (12.1) ( ) ( ) ( ) ( ) 3 3 2 2 1 t x t x x t y t 对于小的 x,y(t)≈α1x,表明 α1 是 x≈0 附近的小信号增益,而 α2,α3 等即为非线性的系数, 所以确定式(12.1)中的 α1,α2 等系数就可确定。 2 总谐波失真(THD)度量法: 即输入信号为一个正弦信号,测量其输出端的谐波成分,对谐波成分求和,并以基频分 量进行归一化来表示,称为“总谐波失真”(THD)。 把 x(t)=Acosωt 代入式(12.1)中,则有: (12.2) )] cos(3 [3cos 4 )] cos(2 1[ 2 cos cos cos cos ) ( 3 3 2 2 1 3 3 3 2 2 2 1 t t A t A t A t A t A t A t y 由上式可看出,高阶项产生了高次谐波,分别称为偶次与奇次谐波,且 n 次谐波幅度近 似正比于输入振幅的 n 次方。例如考虑一个三阶非线性系统,其总谐波失真为: (12.3) 2 3 3 1 2 3 3 2 2 2 4) 3 ( 4) ( 2) ( THD A A A A 3 采用输入/输出特性曲线与理想曲线(即直线)的最大偏差来度量非线性。 在所关心的电压范围[0 Vi,max]内,画一条通过实际特性曲线二个端点的直线,该直线就 为理想的输入/输出特性曲线,求出它与实际的特性曲线间的最大偏差 ΔV,并对最大输出摆 幅 Vo,max 归一化。即在如图 12.1 所示。 第 249 页 共 10 页 249 Vo Vi Vo,max Vi,max ΔV 图 12.1 非线性的确定 12.2 单级放大器的非线性 1 由于管子特性引起的非线性 以共源放大器为例来说明单级放大器的非线性,如图 12.2 所示是带电阻负载的共源放 大器。 VS+vs Vo VDD R M1 图 12.2 共源放大器 图中 VS 为 M1 管的直流工作点,即栅源电压,而 vs 则为输入的交流小信号,假定输入 的交流小信号为: (12.4) V cos t v m s 则根据饱和萨氏方程可得其漏极电流为: 2) cos ( t V V V K I m th GS N D )] cos(2 1[ 2 1 cos ) ( 2 cos cos ) ( 2 ) ( 2 0 2 2 2 t K V t V V V K I t K V t V V V K V V K m N m th GS N D m N m th GS N th GS N (12.5) 上式中 ID0 为直流输出,所以在输出端的交流信号可表示为: (12.6) )] cos(2 1[ 2 1 cos ) ( 2 2 t K V t V V V K I m N m th GS N d 输出信号的基波与二次谐波的幅度之比为: ) (12.7) ( 4 2 th GS m V V V A A 由上式可以看出 MOS 放大器的非线性失真是由于输出电流与输入电压的平方关系引起 的,当 Vm 很小时,二次谐波可以忽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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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励机制对企业家生产性努力与分配性努力 的治理探讨 程承坪 田文江 孙淑生 1 2 2 (1.江西师范大学 南昌 330027;2.武汉理工大学 武汉 430027) 摘要 企业家既存在生产性努力,也存在分配性努 力,委托人设计最优激励合同时必须考虑这二方面 的因素,努力使企业家的生产性努力最大,分配性 努力最小。本文给出了这种合同的理论模型。 关键词 生产性努力 分配性努力 最优激励合 同 模型 1 引言 委托人与企业家之间存在着利益既相一致的一面又相矛 盾的一面,因此委托人除了实施必要的监督措施外,都努力 寻求一种好的激励手段,使企业家从自利的动机出发,选择 对委托人有利的行为。企业家往往在生产性努力与分配性努 力之间作出理性选择,当委托人对企业家激励程度有所提高 时,企业家将会增加生产性努力,同时降低分配性努力,反 之则提高分配性努力而降低生产性努力。所谓生产性努力, 是指为增加企业价值而进行的努力;所谓分配性努力,是指 纯粹为增加个人利益而进行的努力。委托人对企业家的激励 机 制 的 设 计 应 当 遵 循 二 个 基 本 原 则 : 一 是 参 与 约 束 (participation constraint)原则,即代理人从接受合同中得到 的期望效用不能小于不接受合同时能得到的最大期望效用; 二是激励兼容约束(incentive compatibility constraint),即 在委托人不能观测到代理人生产性努力及环境影响因素的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79870037) 程承坪,1963 年生,江西师范大学副研究员、管理学博士,研究方向:人力资源管理、企业理论。通讯 地址:江西师范大学图书馆; 邮政编码:330027; tel:(0791)8506564\8506645; Email:ccp19990909@sina.com. 情况下,代理人总是选择使自己的期望效用最大化的行为, 委托人的激励机制的设计就是通过代理人的这种行为来实 现委托人的期望效用最大化。祝足等人在《经济研究》1998 年第 8 期撰文《容忍作为控制手段及其他》中的附录部分谈 及了这种情况,建立了一个简单的模型,但没有作展开来讨 论,颇使人感到不足。本文旨在对这一问题作进一步深入的 探讨。 2 企业家生产性努力与分配性努力模型 我们构造以下模型,在委托人设计激励机制遵循参与约束 原则和激励兼容约束原则的前提下,企业家是如何权衡生产 性努力与分配性努力的。为了研究的便利,在不影响结论准 确性的前提下,作如下假设: 假设 1:设企业家付出的生产性努力为 t,相应为企业贡献 的收益为 , ,其中 f(t)是生产性函数,它随着生 ( ) At t f 产性努力 t 的增加而增加,但 增加的速度在不断减缓,即满足凹性条件。A 为大于零的常 数,是企业家的生产性努力的 产出系数。θ是均值为 0,方差为 2 的正态分布随机变量 (外生的、不确定性因素引起的), 因此 . ,var( ) 2 At E 假设 2:设企业家的机会主义行为为分配性努力 e,其产出 为 0 为常数,是企业家的分配性努力的产出系 , ( ) Be B g e e 数。分配性努力的生产函数也满足凹性条件。 假设 3:设委托人是风险中性的,而企业家是风险规避的, 且设企业家的效用函数具有不变的绝对风险规避特征,即 是阿罗——帕拉特绝对风险规避变量(Arrow- e w ,其中 U pratt measure of absolute risk aversion). 假设 4:设企业家的努力成本函数 其中 b 是大于 , 2 b x2 c x 零的常数,是企业家的成本系数,b 越大,同样的努力 x 带来的负效用越大,成本函数 满足凸性条件,即 c x .0 ,0 c x x c 假设 5:由于企业家的机会主义的分配性努力从而使观察 到的利润减少, 委托人设计如下激励合 , g e f t R e 同: R s R 其中α为企业家的固定收入,β为企业家对利润的分享系 数,则委托人的期望效用为: . 1 g e f t s R v R E (1) 由于企业家的分配性努力产出全部归企业家个人获得,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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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第六章 故障排除与维护 6.1 故障显示 当故障出现时,变频器关断输出,同时在 DRV-07 中显示故障状态。最后的 5 个故障保存在 FU2-01 到 FU2-05 中间,同时保存了故障发生时的运行状态。 显示 保护功能 描述 过电流保护 当变频器的输出电流大于变频器的额定电流的 200%时,变频器关断它的输 出。 过电压保护 如果主电路的 DC 电压高于额定值或者当电机减速或者由于再生负载引起的再 生能量回流到变频器时,变频器关断它的输出。这个故障也可以因为在电源 供应系统中产生浪涌电压而出现。 过流保护 (过载保护) 当变频器的输出电流达到变频器的额定电流的 180%超过电流限制时间(S/W) 时,变频器关断它的输出。 散热片 过热 由于风扇损坏或者通过检测散热片的温度检查到有外物进入到冷却风扇引起 散热片过热时,变频器关断它的输出。 电子热量 如果电机超载,变频器的内部电子热量决定了电机过热。此时,变频器关断 它的输出。当驱动的是多极电机或者是多个电机时,变频器不能保护电机。 因此,为每个电机考虑安装热继电器或者其他热保护设备。 超载容量 : 150% (1 分钟) 低电压保护 当变频器的输入电压下降时,因为出现扭矩不够或者电机过热,DC 电压低于 可以检测到的等级时,变频器关断它的输出。 输入缺相 当一个或者多个输入(R,S,T)缺相时并且输出电流超过额定电流的 50% 时,变频器关断输出,变频器检查缺相是检查 DC 侧电压 输出缺相 当一个或者多个输出(U,V,W)缺相时,变频器关断输出。变频器通过检测输 出电流检测输出缺相状态。 BX 保护 (即时关断) 用于变频器的紧急停止。当 BX 端子变成 ON 时,变频器紧急关断 它的输出。当 BX 端子变成 OFF 时,回到正常的运行状态。当使用 这个功能时,一定要小心。 变频器超载 当变频器的输出电流大于额定水平 (150% / 1 minute, 200% / 0.5 seconds) 时,变频器会关断 外部故障 A 如果因为外部故障信号用户需要关断输出时, 使用这个功能。 (常开触点) 外部故障 B 如果因为外部故障信号用户需要关断输出时, 使用这个功能。 (常闭触点) 失去给定频率时 操作方法 根据 I/O-48 的设置有 3 个模式(继续运行、减速和停止、自由远行) EEPROM 错误 1 当变频器面板的 EEPROM 故障时引起参数读写的错误 EEPROM 错误 2 变频器和面板的 ROM 版本不一样 变频器 H/W 故障 当变频器的控制电路出现故障时,输出一个故障信号。包括 Wdog 错误, EEP 错误和 ADC 偏移量故障。 CPU 故障 CPU 有故障 EEP 故障 变频器主板的 EEPROM 有故障 93 显示 保护功能 描述 Fan 故障 变频器冷却用 FAN 不转动时,显示故障信号 接地故障 接地故障出现 ,变频器检查接地故障时只有电源上电并运行。 NTC 损坏 NTC 是坏的 变频器输出电压 20msec 开始检查接地故障。 注释: “FAN”, “WIRE”, “EEP”, “CPU2” 发生故障时 显示“HW” . 用 “FUNC”, “UP”, “UP”, “UP” 键可以查 阅详细的故障内容 6.1.1 给定频率丢失时的故障显示和操作方法 I/O-48 [给定频率丢失时操作方法] 有下列功能 I/O-48 setting 功能描述 0 (None) 在给定频率丢失后,继续运行 (出厂值) 1 (FreeRun) 在给定频率丢失后,自由运行并停止 2 (Stop) 在给定频率丢失后,减速并停止 给定频率丢失时,面板显示 面板显示 内 容 _ _ _ L 失去 V1 模拟给定频率时显示 _ _ _ L 失去 I 模拟给定频率时显示 发生故障当时,查阅故障和内容操作情况 1) 呈现故障内容 (Ex: 过电流) 编码 显示 描述 DRV-7 过电流 呈现故障内容 (过电流) 按重启动键之前检查故障内容。按下 [FUNC] 键,发生故障当时,用 [(Up)], [(Down)] 键检查操作 信息 (输出频率, 输出电流, 加速, 减速, 定速度情况) . 按下 [FUNC] 键退出. 选择按下 [RESET] 键时,变 频器会把故障内容存储到 FU2-1 的存储器里。 2) 故障记录内容 FU2-1-5 [故障记录]可以存过去 5 回的故障记录。号码越小表示最近时日内的故障内容。故障之前的运 行情报内容和故障发生时的故障内容确认同上 编码 显示 说明 FU2-1 Last trip-1 故障 1 FU2-2 Last trip-2 故障 2 FU2-3 Last trip-3 故障 3 FU2-4 Last trip-4 故障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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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力部门负责人工作责任制度 □ 职务 1.在分管副厂长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设备动力管理和维修工作的方针、政策、 法令。组织安排机修动力车间搞好设备修理和维护工作,确保设备完好率达标,努力降低设 备、动力事故频率和修理成本。 2.负责编制年、季度全厂设备和动力管线的预检计划;设备大中修、项修、二保计划; 备件制造和供应计划;动力供应计划。 3.根据厂技措计划、技改计划要求,负责金切、锻压、热工窑炉、制瓷、动能、制冷、 仪器仪表、晒图复印、计算机等构成固定资产的设备的申请、订货、催交、验收并参加自制 设备的验收交接工作。建立健全设备管理制度,做好设备技术资料的形成、积累、整理、立 卷、归档工作。 4.负责设备大修的计划和协调工作,并对修理工作进行技术监督,主持修理后的试车验 收工作。 5.组织编制设备操作规程,做好对有关工人的技术操作考核,签发操作合格证。 6.负责设备自制和维修机械备件的供应工作。做到及时购置和计划加工储备,确保供应, 不误生产。加强对备件库的管理,做到合理储备,帐卡、物相符。收集、整理、宣传国家已 淘汰和即将淘汰的设备和元、器件信息并及时通知停止应用。 7.加强对全厂水、电、气、汽的技术管理(包括动力总平面管理),负责基建自营项目中 的动力设计工作,保障全厂水、电、气、汽的正常供应。 8.负责对各车间的维修组、机械员进行业务指导、监督,加强设备的润滑管理,督促做 好设备维护保养工作。 9.开展群众性的“三好”、“四会”活动,推行三级保养制,拟定预防事故的措施,定期 组织全厂设备大检查,作好记录,做好评比考核工作。 10.组织处理重大设备事故,参加一般事故的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对重大事故应及时 报告厂部和上级主管部门,按时准确填报有关统计报表。 1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能源的方针政策,抓好电力供应,领导组织节能管理和节能技术 改造工作。 12.根据厂长的方针目标展开要求,负责本科方针目标的展开、检查、诊断和落实工作。 13.负责完成厂部临时布置的各项任务。 □ 职权 1.对全厂设备的迁动和精密、大型、稀有、关键等设备的使用、维修有集中管理权。对 各单位随意迁动设备或更改动力管线的现象有监督、处罚权。 2.对设备大修有技术监督权,对各车间检修计划和各项维修经济技术指标有督促、检查 权。 3.有权监督检查各车间生产设备的正确使用和维护,对违反规程操作的人员,有权提出 处理意见,必要时,有权收回其操作证。 4.按计划要求,有权代表工厂签订设备、备件订货合同。 5.对设备技术管理人员、各车间机械员、设备技术员及维修工人的配备及调动、调整、 奖励、晋级有参与审定权。 6.对违反能源政策和管理制度的单位与个人有制止和处罚权。 □ 职责 1.对精密、大型、关键等设备,由于管理不严、维护保养不好、使用不当而降低精密度 负责。 2.对由于技术上的差错或工作不深入计划调度不周、组织领导不力,影响设备大修质量 或完不成修理计划,造成经济损失和浪费负责。 3.对设备完好率达不到计划指标要求或发生重大设备事故负责。 4.对设备备件不能按时供应或超储积压,耽误设备维修或超过资金占用指标负责。 5.对动力管线管理不严,造成能源浪费或发生事故负责。 6.对本科方针目标未及时展开、检查、诊断和落实负责。 7.副科长协助科长工作,对科长布置的工作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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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开展联合惩戒的实施办法(2017 年) (2017 年 5 月 9 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开展联合惩 戒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安监总办〔2017〕49 号)公布)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国 家发改委等 18 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 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1001 号,以下简称《备忘录》),对失信生产经 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实施有效惩戒,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法依 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存在下列失信行为之一的,纳入联合惩戒对象: (一)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 1 年内累计发生 3 起及以上造成人员死亡 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 (二)未按规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擅自开展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 (三)发现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或职业病危害严重超标,不及时整改,仍组织从业 人员冒险作业的; (四)采取隐蔽、欺骗或阻碍等方式逃避、对抗安全监管监察的; (五)被责令停产停业整顿,仍然从事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 (六)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的; (七)矿山、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等高危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未经验收合格即投入 生产和使用的; (八)矿山生产经营单位存在超层越界开采、以探代采行为的; (九)发生事故后,故意破坏事故现场,伪造有关证据资料,妨碍、对抗事故调查,或 主要负责人逃逸的; (十)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出具虚假报告或证明,违规转让或出借资质的。 第三条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 1 年内累计发生 2 起 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发生性质恶劣、危害性严重、社会影响大的典型较大生产安全责 任事故的联合惩戒对象,纳入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 第四条各省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落实主要负责人责任制,建立联合惩戒信息管理制 度,严格规范信息的采集、审核、报送和异议处理等相关工作,经主要负责人审签后,于每 月 10 日前将本地区上月拟纳入联合惩戒对象和“黑名单”管理的信息及开展联合惩戒情况报 送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第五条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对各地区报送的信息进行分类,会同有关业务司局审核 后,报请总局局长办公会审议。审议通过后,通过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全国企业信用信 息公示系统向各有关部门通报,并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和《中国安全生产报》向社 会公布。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和有关司局也可通过事故接报系统,以及安全生产巡查、督查、 检查等渠道获取有关信息,经严格会审后,报请总局局长办公会审议。审议通过后,直接纳 入联合惩戒对象和“黑名单”管理。 第六条联合惩戒和“黑名单”管理的期限为 1 年,自公布之日起计算。有关法律法规对管 理期限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第七条联合惩戒和“黑名单”管理期满,被惩戒对象须在期满前 30 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 县级(含县级)以上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提出移出申请,经省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审核验收, 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会同有关司局严格审核,报总局领导审定后 予以移出,同时通报相关部门和单位,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对纳入联合惩戒对象和“黑名单”管理的生 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按照《备忘录》和国务院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有关规定,依 法依规严格落实各项惩戒措施。 第九条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建立联合惩戒的跟踪、监测、统计、评估、问责和公开机制, 把各地区开展联合惩戒工作情况纳入对各地区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第十条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加强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工作的组织领导,严 格落实责任,依法依规开展工作。对弄虚作假、隐瞒不报或迟报的,要严肃问责。 第十一条本办法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1.安全生产领域联合惩戒对象信息汇总表(略) 2.关于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 (略)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2012 年) (2012 年 2 月 14 日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 办法》的通知(财企〔2012〕16 号)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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