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操作票管理制度
1 范 围
本制度规定了**电厂
检修机械(热控)第一、二种
工作、
检修机械操作票、电气第一、
二种
工作、电气操作票的使用和管理规则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制度的引用而成为本制度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
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制度,然而,鼓励研究使用
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制度。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检修和机械部分) 电安生〔1994〕227 号
《操作票
工作实施细则》 吉林省电力工业局DL—408—91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 能源部1991—3—18发布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
工作和操作票管理标准》
3 缩略语
三权——工作监护权、工作许可权、
工作签发权
两票——
工作、操作票
4
检修机械(热控)
工作
4.1 适用范围
4.1.1
检修机械(热控)第一种
工作
4.1.1.1 在
检修机械(热控)设备、设施或系统上,运行人员必须采取安全
工作票后才能进
行的
措施工作。
4.1.1.2 可能危及
措施人员人身安全的(中毒、窒息、气体爆燃等)的特殊工作。
4.1.1.3 在热控保护、自动回路及主要参数仪表上的工作,不论安全
工作票是否由运行人员
来采取,都必须填写
检修机械(热控)第一种
工作。
4.1.2
检修机械(热控)第二种
工作
4.1.2.1 在
检修机械设备、设施或系统上的工作,不需要运行人员采取安全
工作票,但须经
运行人员许可的
措施工作。
4.1.2.2 在热控设备、设施或系统上的工作(热控保护、自动回路及主要参数仪表除外),
不需要运行人员采取安全
工作票,但须经运行人员许可的
措施工作。
4.2
工作中所列人员的安全责任
4.2.1
工作签发人:
——工作是否必要和可能;
——工作计划时间是否符合工作实际;
——
工作上所填写的安全
工作票是否正确和完善;
——所派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组成员是否能够安全地进行工作;
——经常到现场检查工作是否安全地运行。
4.2.2 工作负责人:
——正确和安全地组织工作;
——对工作组成员给予必要指导;
——负责检查
工作所列安全
工作票是否正确完备和运行人员所做安全
工作票是否符合现
场实际;
——工作前结合工作内容,召集、主持工作组成员进行危险点分析并制定控制
工作票,交
代注意事项;
——随时检查工作组成员在工作过程中是否遵守安全工作规程和安全
工作票;
——正确执行“
措施自理”的安全
工作票并在工作终结时恢复
措施前的状态。
4.2.3 工作许可人:
——负责审查
工作所列安全
工作票是否正确完备和符合现场实际安全条件,否则应补充
在“运行人员补充的安全
工作票”栏内;
——
措施设备与运行设备确已隔断;
——安全
工作票确已完善和正确执行;
——对工作负责人正确说明哪些设备有压力、高温、爆炸危险和工作场所附近环境的不
安全因素等;
——对
措施自理的安全
工作票,组织运行人员根据工作的危险点分析做好相关的事故预
想。
4.2.4 值长
负责审查工作的必要性,
措施工期是否与批准工期相符,
工作所列安全
工作票是否正确
完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