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监察
执法的工作计划
为认真贯彻
落实党的十八届三、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的依法治国、县委依法治
县的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
安全生产依法行政工作,
落实安全生产行政
执法责
任,规范
安全生产行政
执法行为,实现
安全生产行政
执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科
学化,根据《
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
执法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和《20xx年安
全
生产监察
执法 工作计划
》巴安监发[20xx]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全县20xx年
安全生产监
察
执法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科
学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国家、
省、
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全县
安全生产工作总体要求,继续深入开展“有
计划、全覆盖、规范化”
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强化源头管理,
落实监管责任,督促
安全生产经营单位
落实主体责任,增强
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有效性和权威性,严厉
打击各类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积极消除各类事故隐患,最大限度减少一般事故、有
效防范和遏制较大事故,确保不发生重特大事故,促进全县
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好转。
二、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社会经济发展目标和全县
安全生产工作部署,通过强化安全
生产行政许可、
执法检查、专项整治和督查、宣传教育培训和
安全生产违法违章行
为的查处,促进全县
煤矿、非
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职业危害、道路交
通等重点监管行业领域的
生产经营单位
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
落实,确保全县各
类事故指标严格控制在下达的各项控制指标以内。
三、主要任务
(一)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专项治理。建立企业安全隐患逐级排查治理责任制
,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对隐患排查不深入、
走过场的企业,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严格实行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和企业“黑名
单”制度。运用科学技术和信息化手段,及时发现、切实监控和有效治理各类安全
隐患。
(二)深化
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
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
生产
经营建设行为,对非法
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报请县政
府依法予以关闭取缔;对非法
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予以
处罚;对存在违法行为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
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
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严格依法追究责任。进一步完善公、检、法、司、监
察等单位共同参与的联合
执法机制,确保停产整顿、关闭取缔等措施
落实到位。
(三)积极推进重点行业职业危害治理。深入贯彻
落实《职业病防治法》,督促用
人单位
落实职业危害防治主体责任,督促企业认真
落实职业危害申报、职业卫生“
三同时”、职业健康监护、劳动者个体防护等制度,切实提高职业危害防治水平。
(四)依法依规查处
安全生产事故。完善行政
执法决策程序,按照“科学严谨、依
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和“四不放过”原则,依法查处事故单位和有关责
任人的责任。建立事故瞒报谎报查处跟踪制度,严厉打击瞒报谎报行为。健全事故
查处分级挂牌督办机制,完善诫勉约谈、责任追究、警示通报等制度。加强
执法案
卷评审和
执法统计分析,严格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严格、公正、文明
执法。
四、
执法监察工作重点
坚持以
煤矿、非
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烟花爆竹、重点建设项目、交通
运输及旅游景点、人员密集场所等为监察
执法重点,在监察
执法中,以隐患排查治
理为中心,重点打击“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三非”(
非法
生产、非法建设、非法经营)、强化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场所、重点
时段的
执法监察。加强对
安全生产许可证照、六大系统建设、领导带班下井制度的
落实、安全防护检测设施设备的建设、安全管理制度建设、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
育、
安全生产责任制
落实,以及应急救援预案的建设健全和职业危害的申报、检测
、企业标准化的创建、法定人员的培训等情况进行
执法检。
(一)
煤矿:认真
落实煤矿安全生产“双七条”,严格
煤矿安全准入,大力推进煤
矿机械化、安全质量标准化、自动化、信息化的“四化”建设,严肃查处瓦斯超标
、粉尘防治、透水作业、空顶作业等违规违章行为。强化
煤矿矿长带班值班责任、
职业病预防和劳动用工管理,保证员工培训合格,持证上岗,提升
煤矿安全监管和
应急救援能力。
(二)非
煤矿山:按照非
煤矿山企业
安全生产十条规定要求,把握重点季节和时段
,扎实开展非
煤矿山为重点的
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杜绝非法违法承包(转包)、以
探代采等违法
生产行为,督促相关单位深化专项整治,确保整治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