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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

Print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   20xx ,XX 县安监局深入开展“打非治违”“安全生产大检查”等专项行动,夯 实安全生产基层基层,安全生产工作成效明显,1 至 9 月发生生产经营性安全生产 事故 6 起、死亡 6 人,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 定。    一、主要工作   一是加强安监队伍建设。强力推进安监队伍建设,3 个安监片区执法中队,多 扶执法中队已建成并全面开展监管执法工作。探索实行监管股室负责人兼任执法大 队长模式,进一步强化安监执法工作。强化对乡镇、部门安办的业务培训指导,努 力提升安办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对乡镇安办主任、安全生产“十条线”监管部门安办 主任进行了为期 1 天的专题业务培训,提升了基层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   二是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召开全县安全生产专题会议 3 次,安委会成员单位会 议 2 次,“十条线”会议 3 次,对安全生产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和 部署,专题宣贯学习《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规定 》;印发了《20xx 安全生产工作重点任务》;召开了 20xx 度汛期安全工作、消防安全工作会。县安 委会组织 3 个督查组,每季度对全县 44 个乡镇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导督查,对安 全工作开展不力的 11 个乡镇进行了 通报 ,并扣减 20xx 度相应安全生产目标考 核分值。   三是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按照国省市统一安排部署,县安委会印发了 《关于持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的 通知 》,至底,围绕道路交通、建筑 施工、烟花爆竹、消防安全、人员密集场所等九大重点行业开展专项整治,针对生 产安全事故易发多发的重点行业领域、重点时段和重点区域,研判安全风险、制定 管控措施、排查治理隐患,有效防范各类事故,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 转。全县各乡镇、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组织安全检查组 246 个,暗访暗查组 61 个, 检查企事业单位 865 家,打击非法违法行为 631 起,整治违规违章行为 538 起,排 查一般隐患 1159 处,已整改 1070 处,投入隐患整改资金 152.29 万元。   四是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编制隐患排查标准清单 1179 条,排查上报 隐患 1555 条,已整改 1541 条,一般隐患整改率为 99.1%。县安委会发出隐患整改 指令 3 份,安监局发出现场检查记录 37 份。安监局对全县 12 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 全覆盖检查,发现隐患 14 处,责令现场整改。县安委会对 10 处重大安全隐患挂牌 督办,对市挂牌的刀尖河 1 艘临时性拉拉渡水上运输安全隐患、XX 县常林乡西射 路道路安全隐患 2 处重大安全隐患按照“五落实”要求落实整改责任,一月一通报整 治进度,确保按期完成整治。   五是狠抓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县安委会专题召开了 20xx 度汛期安全工作会 议,印发了《关于持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关于抓好汛期安全生 产工作的通知》。5 月 22 日,县政府主要领导亲自带队调研检查防汛减灾工作, 要求坚决确保汛期安全稳定。安监局印发了《关于开展非煤矿山汛期安全检查工作 方案》、《关于开展烟花爆竹和危化品汛期安全检查工作方案》等重点行业检查方 案,对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加油站汛期安全工作作了安排部署,全部拉网检查一 次。汛期安监局会同交运局、海事处对金源乡和鸣龙镇渡船汛期安全进行了现场检 查,由于鸣龙镇渡改桥不符合实际,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土地流转群众不在渡河耕 种解决方案,并就汛期渡船安全管理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   六是深入强化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行动。3 月 26 日,李桥乡麒麟鞭炮厂机械装 混药工房发生燃爆事故,县安监局立即聘请 2 位专家,成立 2 个检查组,对 12 家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 15 条生产线、15 台装混药机进行专项检查,查出安全隐患 57 条,现场下达限期整改指令书 12 份,对问题较为严重的麒麟厂、环宇厂立即责令 停产整改。5 月 25 日,巴中、南充两地公安、安监、市监部门联合执法,在 XX 县红旗烟花爆竹有限公司查获大量假冒其他厂家品牌的鞭炮商标、包装及已装箱成 品。此案发生后,市安监局高度重视,XX 县在市安监局的指导下,采取一系列整 改整治措施,从重从快依法处理,共刑事拘留和取保候审了 8 人,共打掉了非法生 产印制窝点 2 个,通过对红旗厂假冒伪劣商标案的处理,XX 县严厉打击了假冒注 册商标生产者、联络者、非法印刷纸箱者、非法印刷商标者、商标模型提供者。5 月 25 日责令该公司停产整顿,市、县安监局验收同意后才能复产;5 月 30 日召开全 县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警示会,以案说法,以红旗厂假冒商标案为案例教育各企业进 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生产、依法经营;开展了为期一个月“防假冒、防伪 劣、保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七是广泛宣教营造氛围。深入开展第 17 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通过电视 讲话、播出警示片、安全短信提示、宣传车流动宣传、安全知识“进农村、进学校 、进企业、进社区、进家庭”等形式,大力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和法律法规。“安全生 产咨询日”发放各种宣传资料 5000 余份。编制印发《安全知识手册》30000 册,涵 盖交通、居家、消防、水电气使用等,向乡镇、企业发放。组织对烟花爆竹、非煤 矿山、危化品、客运车辆驾驶人员、“三主一员”等行业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3300 余人次,干部、群众安全生产意识、安全防范能力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 产文化、安全诚信建设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氛围更加浓厚。    二、 工作计划   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减少一般事故,降低事故总量,全面完成市下达的 安全生产目标任务。   1.落实安全生产“三个责任”。进一步落实“党政同责”规定、部门监管职责、企 业主体责任“三个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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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202X 安全生产 工作计划 范文一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指导思想:以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为引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 治理”方针,进一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结合实际落实安全监管工作 ,加大执法力度,深化专项整治,加强宣传教育,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总体目标:依法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履行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 安全生产“一岗双责” 制度 ,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减少一般事故,控制较 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力争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同比有所下降,确保不突破区 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实现安全生产状况平稳好转。    二、围绕“创新思维,突出重点,落实责任,依法监管”的工作思路,主要 抓好以下工作: (一)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强化安全生产综合管理   1. 强化监管人员管理。着力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力度,强化镇、村两级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的配置,明确具体的职责分工安排,确保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任务落实到 人、落实到责任。加强对镇及村居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 ,增强镇、村两级监管人员的业务素质,在解决应知、应会的基础上,重点培养独 立工作能力和应急处理能力,提高监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管理水平,进一步强化村 级基层安监队伍的建设。   2.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一季度要逐级落实签订好 2xx 度《安全生产责任 书》工作,建立和完善村居、企业安全生产层级责任制,实现安全监管责任重心下 移,关口前移。各村居要做好与辖区内企业 100%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工作,监督 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同时,细化各项指标,加大对村级安全生产管理 考核力度,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不留空档。另外,根据区委区政府的相关考核 办 法 ,结合我镇实际,及时制定我镇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 办法及“一票否决”办法,认真考核我镇各有关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安全 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履职情况。   3. 加强与各单位的沟通协调。积极发挥镇安委会职能,坚持联席会议制度, 指导村居和协调好镇安委会成员单位落实各自领域的安全监管,重点落实好节假日 和重大活动的安全生产联合督查,特别是加强工矿企业生产安全、交通,消防等指 标考核部门的安全生产综合协调。今要重点建立村居之间、安委会成员单位之间 、村居与安委会成员单位之间的联动学习机制,借鉴别人好的经验及做法,取长补 短,改进自身的监管方式。   4. 完善企业基础工作。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化)创建工作为抓手,认 真落实规模企业标准化创建工作,推进特种设备使用企业标杆企业申报工作,促使 企业按照行业标准、规范要求完善自身的安全监督管理,提升企业负责人的安全意 识和责任意识,以点带面,并共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5. 大力推动中介机构帮扶工作。20xx 我镇开展安全生产中介帮扶工作打下 良好基础,今将继续大力推进安全生产监管社会化,加大力度推进对村居委、安 全生产基础薄弱企业、新办的中小企业、安全生产高危企业、家具企业等领域进行 中介帮扶。全面推广安全生产中介帮扶,购买社会服务,借助中介专业力量,将安 全生产监管工作推向社会化。另外,创新、探索特种设备监管模式,尝试以购买社 会服务方式开展特种设备监管,借助社会力量对我镇特种设备的登记、业务受理、 检查、业务指引等方面工作实施帮扶。   6. 进一步加强应急机制建设。强化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各类应急演练。 积极指导企业、单位适时开展各类应急演练,重点抓好危化品、家具、公共聚集场 所、特种设备企业等单位的应急演练工作,今重点组织中小企业开展联合演练、 规模企业全员演练,大力提升各村居、企业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活动的质量,争取更 多的企业、更多的员工能够参与,进一步提升企业及群众对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能 力,充分掌握逃生、自救、互救方法。   7. 积极开展各类安全培训教育工作。重点抓好企业安全培训,落实企业负责 人和初级安全主任培训和再教育培训;配合开展好危化品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 人员培训;积极推进“安全培训进企业”全员培训,提升企业安全生产负责人及相 关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积极拓展镇、村级安全生产监管人员业务培训渠道,重点 提升镇级监管人员的业务水平,为全镇的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提供有力保障。   8. 大力开展安全宣传工作。一是继续办好《市场安全监管》(月报),充分发 挥月刊的宣教、指导作用;二是根据季节特点,定期通过电视、媒体、手机信息等 渠道宣传各类安全生产常识、小知识,增强全民的安全意识,通过加大对安全生产 的宣传力度,让安全生产理念深入民心。三是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信息电视宣传 力度,加大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为的曝光率;四是认真做好“安全生产月” 、“11.9”消防安全日及“交通安全”宣传月等系列活动,以各类主题活动为契机 ,强化各个领域的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五是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创新宣传模式,深 入到村居(社区)、企业、学校,组织、指导各单位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活动。    (二)强化部门联动机制,加强执法力度,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 加强日常监管,落实重点行业的隐患整改治理。各村居、各部门要强化对 全镇辖区内企业的监管工作,认真开展对企业的日常检查、巡查,全面排查治理安 全隐患。各单位要针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加大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企业的排查 治理的力度,突出重点,铁腕狠抓隐患整治,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 不突破上级下达的各项考核任务指标。   2. 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打非治违”执法工作。要加大对各类工矿商贸企业的 安全生产执法力度,坚持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各部门对 我镇辖区内各类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的生产经营行为,加大执法和处罚力度 ,并着力推动这项工作长期化、常态化、制度化,努力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能够遵 章守法开展各类生产经营活动。同时,加强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提升案件办 理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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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街办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Print 街办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安全分为交通安全,校园安全,施工安全,财产安全,人身安全等多种。安全 是指不受威胁,没有危险、危害、损失。人类的整体与生存环境资源的和谐相处, 互相不伤害,不存在危险的危害的隐患。如下为街办安全生产 工作计划 ,仅供参 考!    街办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20XX 我街道以“十七”大精神为指针,紧紧围绕安全生产中心任务,以“安全 发展”为核心,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县安全生产工作会 议精神,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宣传贯彻和实施《安全 生产法》和(福建省安全生产管理 条例 )为重点,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 方针,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落 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抓好安全生产日常监管工作,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建设,积极开 展安全生产法律宣传教育,建立健全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 制度 ,集中精力、突 出重点、狠抓落实,采取强硬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为我街道的经 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突出重点行业、深化整治攻坚 ,加强舆论引导,推进安全文化建设,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一、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全社会安全意识   在安全生产领域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最根本的就是要把“ 安全发展”理念入脑入心,真正落实到行动上。各村(社区)各单位、各部门要以“ 安全发展”为核心,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特别是农民工要进行强制性培训, 提高安全技能,提高全民安全素质,动员全社会更加关注支持安全生产工作。各村 (社区)各部门要时刻进行安全生产宣传工作的协调、汇总,及时、准确的发布安 全生产信息,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安全发展”的内涵,宣传安全生产在国民经济和社 会发展中的地位,宣传党委和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 决定 。不断创新 安全生产宣传方式。建立安全生产宣传的长效机制,经常性的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工 作。    二、明确主题,创新形式,认真开展第七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 。   以排除隐患、防范事故“为主题,精心组织好 2009 第七个全国”安全生产月“ 活动。紧紧围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主题思想,力求精心组织,创新内容,提高质量 ,注重实效。把安全生产宣教工作延伸到各企业、学校、社区和农村,通过开展送 ”安全宣传“到企业、送”安全教育“到学校、送”安全服务“到农村等活动,强化公民 安全观念的树立。各村(社区)各部门要结合各单位的安全生产特点设置安全生产 宣传专栏以及专题报道、咨询日等活动。特别是各村(社区)要对辖区内的企业组 织安全生产宣传小组,深入基层、进入安全生产第一线,狠抓载体宣传,通过设置 固定安全标语,制作宣传挂图,督促辖区内企业举办安全生产培训。    三、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街道处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线,是落实责任制的重中之重,我街道的高危企 业都安排了一名班子成员和两名机关干部挂点进行安全监管;企业是安全生产责任 主体,要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 规章制度 和安全保障 规定 ,照章办 事,要彻底改变那种职责不清、违规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状况,坚决 纠正有章不循的问题。要依法落实企业的安全投入制度,确保各种重大隐患整改到 位。对责任不落实,出了事故的,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和国务院《关于进一 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要求,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进一步加强安全 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层层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我街道与各村、社区、有关单位、 重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各企事业单位分管安全生产工 作的要分别与车间、班组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责任人;各村、社区,有关单 位、重点生产经营单位内均要明确一名安全生产负责人。    四、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日常巡查工作, 落实事故隐患整改今,根 据国家、盛市、县有关精神,我街道将组织 3-4 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同时强化日 常巡查工作。   在对高危企业的各类检查中,要深入生产现场,及时发现问题和事故隐患,并 下发整改指令书,要求企业限期整改,并追踪落实整改;对整改措施得不到落实的 、存在违规生产行为的有关单位要追究其责任。建立安全生产巡查制度,落实领导 分工、分片包干和专人巡查制度,安监人员每月到所辖高危企业巡查,并把巡查工 作记录在案。根据重点行业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评估结果,针对不同行业的安全生产 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检查方案并组织实施。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分类指导 ,对评估结果好的, 总结 提高;督促一般企业按照标准改进完善;责令差的企业 限期整改;评估结果与日常检查相结合,对评估结果好的企业,通常不进行安全抽 查;对一般的企业,进行不定期的抽查;对差的企业进行经常性的`巡查,督促企 业整改,进一步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行为。    五、宣传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和(福建省安全管理条例), 加强安全生 产法制建设国家《安全生产法》和(福建省按群生产管理条例)是全面规范安全生 产的专门法律,是政府职能部门进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法律依据。   要继续充分利用 简报 、黑板报、宣传栏、传单等形式,不失时机地广泛深入 宣传,使全社会都知道、了解《安全生产法》和(福建省安全管理条例)。提高全 民安全生产意识,促进我街道安全生产的法律普及教育工作和安全生产法制建设。    六、努力抓好队伍建设 ,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水平要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队 伍的自身素质的建设,树立与时俱进的观念,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新经验,熟 练掌握从事安监工作所必须的法律、法规、政策、安全生产技术及相关知识,不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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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5.污水处理厂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Print 污水处理厂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从污染源排出的污(废)水,因含污染物总量或浓度较高,达不到排放标准要求 或不适应环境容量要求,从而降低水环境质量和功能目标时,必需经过人工强化处 理的场所,这个场所就是污水处理厂,又称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厂安全生产 工 作计划 ,我们来看看下文。   污水处理厂安全生产工作计划一   一个人只有真正意识到健康的身体对他的重要性时,他才会积极主动的坚持锻 炼,同样,我们的企业只有真正认识到安全工作对企业本身的重要性时,企业才会 彻底将过去“要我安全”的工作思想转变为“我要安全”的工作态度,才会自觉的把安 全工作做到最实处。因此,我们要象爱自己的身体一样去爱护我们的企业,真正把 安全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去抓好,做好。本公司最高管理层认识到要使企业有一个健 康的“肌体”,必须要建立标准化的管理体系,保持一种持续改进的管理模式,不断 提高企业“肌体”的免疫力。我们污水处理厂是这样重视安全生产的:    一、预防为主、持续改进以及动态管理   标准化管理给公司带来了很好的经济效益,公司决定在质量管理体系的基础上 ,建立 ohsas 18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把先进的管理模式渗透到传统的管理 工作之中。把安全管理从事后查处的被动型管理向事前预防的主动型管理转变。通 过建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用“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的科学方 法和动态管理,对所有作业活动中存在的危险源加以辨识,并评价每种危险源的危 险程度,针对重大危险源制定安全目标和管理方案。从源头上加强了对职业风险的 管理,运用动态管理方式,降低了事故事网件的发生概率,通过持续改进,加强对 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的治理和整改,降低职业安全风险,不断改善生产现场 作业环境。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保障下,通过全体职工的共同努力,几来 公司没有发生一起严重工伤事故、火灾事故,以及影响安全稳定的事件。    二、以管理体系指导安全工作   管理体系是“肌体”健康的基础,管理体系中的程序文件和操作规程,为危险源 的辨识、运行控制、绩效改进提供方法和手段,指导安全工作有效运行。将安全生 产日常管理和管理体系有机结合,把管理体系运行的过程作为部门管理工作的重要 组成部分,上下形成一个管理链,环环相扣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同时,完善安全 生产责任制和职工安全生产承诺,明确职责分配,部   门、员工都能承担实现安全目标的责任,坚持做到“说到要写到、写到要做到 、做到要有效”。做好三个结合:管理体系必须和行业特点相结合;管理体系必须 和公司特点相结合;管理体系必须和岗位相结合。公司在实施管理体系时始终保持 持续改进的意识,对体系的目标进行不断修正和完善,最终实现预防和控制工伤事 故、职业病及其损失的目标,通过周而复始地进行 pdca 循环,即“计划、运行、检 查、改进”活动,使“肌体”功能不断加强。    三、充分利用审核资源,提高安全工作管理水平   [page] 管理体系中的审核工作是一项十分重要的环节,是测量企业“肌体”免疫 能力的一个必要手段。公司聘用一批具有丰富经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为公司内审 员,组织内审员到各单位进行内部审核,按照审核要求,从内业资料到生产现场深 入检查,与单位领导和员工交流、沟通,通过审核,查出各类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 ,并制定相应整改措施和预防措施。内审工作与日常安全管理有机的结合起来,促 进了安全生产工作。其次,充分利用外部审核,帮助公司提高管理水平。我公司职 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监督审核是委托新加坡 psb 国际认证公司。由于外籍人员见多 识广,他们把国外先进的安全管理工作,特别是他们在“以人为本”的认识有一定的 深度,在审核中对公司安全工作提出了许多合理化建议,如我公司对上岗人员的培 训和考核,只要卷面成绩在 60 分就具备上岗资格,但审核人员在审核我们的培训 材料时发现,受训人员在防止硫化氢中毒方面的知识还没有搞清楚,而硫化氢又是 本公司最主要的危险源,审核人员就建议我们在今后的教育培训时,一定要把公司 主要危险源危害和防护措施答对答全,否则予以重新培训。另外在装拆泵、设备维 修保养、下井工作过程中,我们只对硫化氢气体、可燃气体进行检测,外审方提出 ,操作人员在井下操作,如果供氧不足,同样会发生安全事故。因此,我们及时修 改下井下池工作票,增加对氧气和一氧化碳的检测要求,公司也及时添置复合气体 测试仪,发放到作业现场,作为一项规章制度执行。新加坡 psb 国际认证公司的监 督审核,帮助公司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使我们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上一个台阶 。    污水处理厂安全生产工作计划二   秋去冬来,不知不觉 20**已悄然接近尾声,新的一又将到来。回顾 20** 走过的日子,在市城管局的大力支持下,在公司的正确领导下,第六污水处理厂 顺利的走过了运行的第五个头。这一来,我厂职工在厂领导的带领下,以高度 的责任感和强烈的使命感,认真、细致、扎实的开展工作,比较圆满地完成了各项 工作任务,现将全 工作总结 汇报如下:    一、运行概况   1、工艺控制   我厂全生产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通过全对工艺的及时调整,确保了出水 基本达标排放。1-12 月份累计处理水量 2440910 吨,COD 削减量 1422.96 吨;产泥 量 5016 吨;1-12 月份出水 COD 平均值为 23.15mg/l、出水 BOD5 平均值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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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建筑安装工程处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Print 建筑安装工程处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20xx ,我处安全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届 五中全会精神为指针,认真贯彻上级对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按照省、 市局的统一部署,突出“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紧密结合我处实际,加强领导,强 化责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采取可靠措施,有效地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实现 全安全生产。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安全生产工作是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和维护广大职工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 保障措施。各科室、项目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认识和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并要抓好 “五个落实”:一是加强宣传,强化教育,提高全体职工的安全意识和事故防范能力 。我处将利用宣传栏、发放学习资料、看录像等多种形式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各 有关部门特别是各工地负责人,要利用班前、班后不厌其烦的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 ,真正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二是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的落实。3 月份我处 已根据人员变化情况,及时调整了安委会成员,安委会将根据情况定期或不定期的 对机关和工地进行安全检查。设备科要及时成立安全小组,并指派一名科长抓安全 ,各项目部、承包人进工地后也要及时成立安全组织,真正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 对一级负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体系。三是各项保障措施的落实。克服各种困难,确 保人、财、物及技术的投入,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到实处。四是各项安全制度的落 实。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把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到实处。五是安全生产责任与 权利的落实。正确处理安全生产责、权、利的关系,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安全管 理人员要明确肩负的安全生产责任,真正利用安全管理职权把各项安全责任落实到 位。    二、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在认真贯彻执行好《安全生产法》、黄委会《劳动安全条例》等上级有关安全 法律法规的同时,我们将结合实际,制定完善我处的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明确各工 种、岗位的职责和操作规程。对各工地实行安全生产保证金制度,坚持安委会例会 制度、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制度、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和工作记录制度。    三、突出抓的几项工作   我处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是:交通车辆、工程施工、机械设备以及用电线路、 临时人员的安全管理等。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抓住重点,以点带面,带动全处。 狠抓预防措施和责任制的落实,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消除一切事故隐患,确保安全 生产。   一是抓好交通车辆的安全。交通安全是我处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我 处现有交通和运输车辆 11 辆,私人摩托车 9 辆。为此,我们一定要按照《山东河务 局交通安全管理办法》和市局《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有关条款规定,狠抓各种车辆 的安全管理,落实责任,强化车管干部、驾驶操作人员的责任心和安全意识、严格 派车单制度,杜绝酒后开车、无证开车、驾驶摩托车不戴头盔等违章行为的发生, 对私人摩托车办公室要进行登记、检查,看各种证件及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并与其 签订安全合同,否则不准驾驶。要积极组织好 5 月 1 日至 8 月 8 日的全河“交通安 全百日竞赛”活动和其它安全活动。二是抓好工程施工安全。工程施工涉及到安全 的诸多方面,特别是在交通、防火、防盗、用电、机械设备、饮食卫生等方面一定 要加强安全防范措施。各工地都必须明确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制定有关的安 全操作规程和制度,有针对性地做好岗前培训,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对施工人 员要经常进行安全教育,施工现场要设立安全警示牌,并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发现 问题,及时整改。要高度重视外来施工队伍和协作队伍的安全管理,达不到安全要 求的`施工单位和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三是抓好用电及大型机械设备的安全 管理和使用。加强对电工和大型机械设备操作人员的岗位培训,做到持证上岗,杜 绝无证人员操作。严禁乱拉、乱接电线和电闸刀开关无盒盖现象,对大型机械设备 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专(兼)职安全员要对设备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隐患 及时处理。四是抓好临时用工的管理。一要严格按照《劳动法》规定,禁止使用 16 周岁以下童工;二要经过查体未发现有宿疾;三要加强对临时人员的管理,要 逐人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并定期进行安全教育。    四、落实好各项措施版权所有   一是要抓好安全教育。根据我处实际,机关利用学习时间,各工地利用下雨、 晚上时间,由安全管理人员组织职工进一步学习和掌握《安全法》、黄委会《劳动 安全条例》、省局编印的《安全职责与规程》等法律法规,并充分利用黑板报、标 语、录像、知识竞赛、举办培训班等形式,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规和政策。使我处 职工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以及对各类事故的防范能力有新的提高。二是深入开 展安全检查工作,消除事故隐患。我处安委会将每月组织一次安全检查,并根据情 况不定期的对各工地进行检查,并及时进行通报。各工地安全组织,特别是专(兼 )职安全人员,要坚守工地,随时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彻底 消除安全死角,确保全处的安全生产。三是做好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严格奖惩兑 现。严格执行事故上报制度和事故“零”统计制度。不论在什么地方什么时候,事故 发生后要立即逐级上报,并认真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对发生事故迟报、瞒报的 要对有关责任人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五、积极开展创建“平安滨州黄河”活动,实现全安全生产   为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实现全安全生产目标,我处将根据市局的统一 部署,在全处范围内开展创建“平安滨州黄河”活动,为实现全安全生产奠定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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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建筑安装工程处优秀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Print 建筑安装工程处优秀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我处安全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上级对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 要指示,按照盛市局的统一部署,突出“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紧密结合我处实际 ,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采取可靠措施,有效地防范各类事 故的发生,实现全安全生产。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安全生产工作是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和维护广大职工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 保障措施。各科室、项目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认识和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并要抓好 “五个落实”:一是加强宣传,强化教育,提高全体职工的安全意识和事故防范能力 。我处将利用宣传栏、发放学习资料、看录像等多种形式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各 有关部门特别是各工地负责人,要利用班前、班后不厌其烦的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 ,真正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二是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的落实。3 月份我处 已根据人员变化情况,及时调整了安委会成员,安委会将根据情况定期或不定期的 对机关和工地进行安全检查。设备科要及时成立安全小组,并指派一名科长抓安全 ,各项目部、承包人进工地后也要及时成立安全组织,真正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 对一级负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体系。三是各项保障措施的落实。克服各种困难,确 保人、财、物及技术的投入,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到实处。四是各项安全制度的落 实。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把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到实处。五是安全生产责任与 权利的落实。正确处理安全生产责、权、利的关系,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安全管 理人员要明确肩负的安全生产责任,真正利用安全管理职权把各项安全责任落实到 位。    二、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在认真贯彻执行好(安全生产法)、黄委会(劳动安全条例)等上级有关安全法律 法规的同时,我们将结合实际,制定完善我处的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明确各工种、 岗位的职责和操作规程。对各工地实行安全生产保证金制度,坚持安委会例会制度 、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制度、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和工作记录制度。    三、突出抓的几项工作   我处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是:交通车辆、工程施工、机械设备以及用电线路、 临时人员的安全管理等。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抓住重点,以点带面,带动全处。 狠抓预防措施和责任制的落实,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消除一切事故隐患,确保安全 生产。   一是抓好交通车辆的安全。交通安全是我处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 我处现有交通和运输车辆 11 辆,私人摩托车 9 辆。为此,我们一定要按照(山东河务 局交通安全管理办法)和市局(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有关条款规定,狠抓各种车辆的安 全管理,落实责任,强化车管干部、驾驶操作人员的责任心和安全意识、严格派车 单制度,杜绝酒后开车、无证开车、驾驶摩托车不戴头盔等违章行为的发生,对私 人摩托车办公室要进行登记、检查,看各种证件及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并与其签订 安全合同,否则不准驾驶。要积极组织好 5 月 1 日至 8 月 8 日的全河“交通安全百 日竞赛”活动和其它安全活动。二是抓好工程施工安全。工程施工涉及到安全的诸 多方面,特别是在交通、防火、防盗、用电、机械设备、饮食卫生等方面一定要加 强安全防范措施。各工地都必须明确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制定有关的安全操作 规程和制度,有针对性地做好岗前培训,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对施工人员要经 常进行安全教育,施工现场要设立安全警示牌,并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 及时整改。要高度重视外来施工队伍和协作队伍的安全管理,达不到安全要求的施 工单位和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常三是抓好用电及大型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和使用 。加强对电工和大型机械设备操作人员的岗位培训,做到持证上岗,杜绝无证人员 操作。严禁乱拉、乱接电线和电闸刀开关无盒盖现象,对大型机械设备要严格执行 安全操作规程,专(兼)职安全员要对设备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四 是抓好临时用工的管理。一要严格按照(劳动法)规定,禁止使用 16 周岁以下童工 ;二要经过查体未发现有宿疾;三要加强对临时人员的管理,要逐人签订劳动用工 合同,并定期进行安全教育。    四、落实好各项措施   一是要抓好安全教育。根据我处实际,机关利用学习时间,各工地利用下雨、 晚上时间,由安全管理人员组织职工进一步学习和掌握(安全法)、黄委会(劳动安全 条例)、省局编印的(安全职责与规程)等法律法规,并充分利用黑板报、标语、录像 、知识竞赛、举办培训班等形式,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规和政策。使我处职工安全 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以及对各类事故的防范能力有新的提高。二是深入开展安全检 查工作,消除事故隐患。我处安委会将每月组织一次安全检查,并根据情况不定期 的对各工地进行检查,并及时进行通报。各工地安全组织,特别是专(兼)职安全人 员,要坚守工地,随时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彻底消除安全死 角,确保全处的安全生产。三是做好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严格奖惩兑现。严格执 行事故上报制度和事故“零”统计制度。不论在什么地方什么时候,事故发生后要立 即逐级上报,并认真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对发生事故迟报、瞒报的要对有关责 任人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五、积极开展创建“平安滨州黄河”活动,实现全安全生产   为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实现全安全生产目标,我处将根据市局的统一 部署,在全处范围内开展创建“平安滨州黄河”活动,为实现全安全生产奠定基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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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安全生产下半工作计划

Print 安全生产下半工作计划   生命诚宝贵,安全无小事。以下是 公文 小编整理的安全生产下半 工作计划 ,希望对您有帮助!   XXXX 上半,我区建设安全生产工作,在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的领导 和建设部的指导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紧紧围绕着初确定的“ 重基层,抓源头管理;强监管,抓过程控制;落实责任,抓完善机制”的安全生产工作 思路,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 决定 》、《建设工程 安全生产管理 条例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为重点,强化施工企业的安全生 产主体责任,强化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各类人员的安全生 产责任。通过加强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安全生 产专项整治,加大事故隐患整改力度,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力度等工作,全区建 筑安全生产形势总体较稳定。现将我区建设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作一简要汇报:    一、建筑施工事故基本情况   今 1-6 月,全区共发生四级重大建筑施工伤亡事故 7 起,死亡 8 人(伊犁哈 萨克自治州 2 起,死亡 2 人;乌鲁木齐市 1 起,死亡 2 人;克拉玛依市、巴音郭楞蒙 古自治州、塔城地区和喀什地区各 1 起,各死亡 1 人数。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上升 最快的是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与 XXXX 同期持平。   事故类别主要是高处坠落(2 起,死亡 2 人,占事故总数的 28.6%,占死亡总人 数的 25%)起重伤害(1 起,死亡 2 人,占事故总数的 14.3%,占死亡总人数的 25%) 坍塌(2 起,死亡 2 人,占事故总数的 28.6%,占死亡总人数的 25.0%)触电(1 起, 死亡 1 人,占事故总数的 14.3%,占死亡人数的 12.5%)物体打击(1 起,死亡 1 人, 占事故总数的 14.3%,占死亡人数的 12.5%)    二、上半做的主要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1、认真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新政发 [XXXX]12 号)中一把手“一岗双责”的有关 规定 。从 XXXX 起,自治区建设系统 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地、州、市委员,一律换成各地、州、市建设局局长(主任)。并 进一步明确了各地、州、市建设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建设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其他负责人对分管业务内的安全生产 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切实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理清本地 区安全生产工作的思路,明确职责,落实责任,找准突破口,采取有效措施,解决 突出问题,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本地区安全生产稳定,抓好各项安全 生产工作。   2、组织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安全监督机构认真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 法规,以观念转变为先导,实现管理方式的创新。由经验型管理向技术型、专业化 管理转变。从事后查处的被动型管理向事前预防的主动型管理转变。安全生产监督 工作的重点应放在重特大事故隐患、重大危险源的预防控制、治理和整改上,防患 于未然。   3、按照每季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的要求,于今 3 月初和 7 月 初,组织召开了由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厅长)主持的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 。会上,分析 通报 了 XXXX 建筑施工和市政公用事业安全生产情况;讨论了 XXXX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思路;传达了建设部召开的“各地区建设部门安全 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主任会议”和“全国建筑安全生产联络员第四次会议精神”。就我 区建设系统安全生产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讨论,提出了一些改进和 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建议,通报分析了 XXXX 上半建筑施工及市政公用事业 安全生产情况;听取了七个地、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高处坠落等专项整治 工作落实情况”的汇报;讨论修改了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并要求各地健全各 级安全生产委员会;研究部署了 XXXX 下半建筑施工及市政公用事业安全生产 管理的重点工作。   4、根据建设部安全生产工作的思路、三位一体的工作架构和统分结合的管理 体制,建设厅又组建了建设厅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归口 和牵头我厅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安全生产、在役工程全寿命质量安全、城市基 础设施运营安全、抵御地震等自然灾害四个方面的安全工作,负责落实到有关处室 ,建立起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强化了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对安全生 产工作的综合监督管理和指导协调职能。   (二)强化企业责任主体,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   1、组织各施工企业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 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 》的主要内容和基本精神宣传贯彻到每一个施工现场,每个作业班组;每个作业人 员,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同时企业要把安全生产作为头 等大事来抓,正确处理好安全与效益、安全与效率、安全与发展的关系,努力在建 设系统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良好氛围。   2、紧紧依靠科技进步,实现安全生产形势的根本性好转,大力推广脚手架、 支模、基坑支护等计算软件从技术装备上保障安全生产,从硬件上做到本质安全, 从本质上为遏制或减少重特大事故发生提供技术手段,使企业的安全生产转移到依 靠科技进步的轨道上。由安全监督总站牵头,安全协会会同新疆通易神机软件开发 公司于 6 月 28 日,在建设大厦举办了建筑施工现场设施安全计算技术规范要点专 题讲座,参加人员 280 余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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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安全生产度工作计划201X

安全生产度工作计划 202X   俗话说:安全第一。不管是企业单位,还是个人,都也应该先遵循安全第一的 原则。下面是由中国整理的 201X 安全生产度 工作计划 的一些范文,欢迎阅 读。    安全生产度工作计划 201X(一)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为统领,坚持安 全发展、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的方针;以建设“两型社会”大河西先导区的战略要 求,围绕全面建设“和谐望城”,突出责任落实、监督执法、源头治理三大重点, 进一步创新监管手段,完善工作机制,强化隐患治理,落实治本之举,努力推进全 县安全生产秩序的进一步好转。201X 安全生产工作计划要在“三个更加注重” 上下功夫,突出抓好 12 项工作。   (一)更加注重责任落实,进一步加大考核问责力度   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社会广泛参与”的总体 要求,进一步推进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考核与问责力度,努力形成各司其职 、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1.严格落实政府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以“平安望城”建设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 制考核为载体,建立科学的考核 办法 ,形成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进一步细化 规范乡镇、村(社区)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推进落实基层安全管理责任。   2.进一步理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专项监管的关系,完善监管机制,提高监管 效率。负有安全生产专项监管责任的部门,依法对本系统、本行业、本领域生产经 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指导、监督和管理,履行安全生产专项监管职责;安全 生产综合管理部门要加强指导、协调、监督、服务,支持配合负有安全生产专项监 管责任的部门做好工作,形成既有明确分工,又有相互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进一步完善安委会例会 制度 ,建立安委会办公室联络员制度,及时协调解决安 全生产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3.高度重视开发区的安全生产管理,进一步明确开发区、工业园区、重点工程 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提出对园区、重点工程实施有效监管的具体办法,落实安全 管理责任,防止出现监管空缺,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4.以经济政策引导、典型企业示范、隐患排查督促、许可执法把关、舆论宣传 监督、热情服务推动等多种举措,全面推进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大力倡导 “安全生产荣辱观”,引导企业自觉承担安全生产方面的社会责任。   (二)更加注重监督执法,进一步加大隐患治理力度   通过严格监督执法,强化安全生产隐患治理,深化专项整治,推进建立规范有 序的安全生产良好秩序。   5.继续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通过专项整治,取缔和关停一批不具备安全生 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和项目,着力推进安全生产秩序不断好转。   6.健全安全生产综合治理联合执法机制,对社会影响广、区域性、倾向性的安 全生产问题实行综合治理,通过由政府牵头,部门联动,采取联合执法、集中整治 、督察督办、责任追究等措施,增强执法合力,着力解决一些行业和领域安全监管 多头管理、无人负责的问题,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7.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检查,着力提高检查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对检查中 发现的问题和各类事故隐患,定人、定责、定时,严格抓好整改落实,并建立完善 隐患整改反馈制度,实施跟踪督查。   8.强化安全生产监督执法,严格依法行政,严肃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按照 《行政处罚法》和《湖南省安全生产 条例 》的有关 规定 ,积极开展乡镇委托执 法工作,充分发挥乡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作用。大力推进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督促企业落实隐患治理责任、治理措施、治 理期限和应急预案。全面贯彻执行国务院第 493 号令,严格执行生产安全事故 报 告 制度和调查处理程序,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查处各类事故,对发生社会 影响较大的责任事故,及时在全县 通报 。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及时受理并查 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重大安全隐患举报案件。   (三)更加注重治本之举,进一步加大基层基础和源头管理力度   落实治本之举,强化源头管理,尽快形成以发展为目的、以企业为主体、以规 范为重点、以执法为保障的企业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是实现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 的首要前提。   9.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基层监管队伍建设,逐步形成高效务实、依法行政工作 计划、规范有序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在健全完善乡镇安全监管机构的基础上,推 进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重点工程安全监管机构建设,落实安全管理人员。按照 “严、细、实”的要求,抓好基层安监队伍的思想建设和业务建设,特别是对乡镇 安全管理人员要通过教育、培训、轮训、考核等手段,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10.继续抓好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工作,严把安全生产准入关,确保审 查发证质量。对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民 用爆破等生产经营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依法坚决予以取缔。对已取得安全生 产许可证的各类企业,加强跟踪督查和动态管理,搞好“回头看”,已达不到安全 生产条件或存在严重安全违法行为的,依法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采取停产 、停业整顿。   11.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总结 经验、查找不足,在矿山、危险化 学品和机械行业全面推进标准化工作的基础上,扩大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覆盖面。通 过典型引路、以点带面,充分发挥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企业的龙头带动作用,推动 各类企业规范安全管理制度,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强化动态管理,落实长 效机制。   12.强化安全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依法强化对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 、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从事危险性较大的作业人员的上岗资质培训。推 进安全生产普及教育,通过举办培训班、播放安全知识专题片等形式,加强对企业 从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的安全生产基础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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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XX酒店20XX安全检查表

安全检查表 检查日期: 月 日 序 号 检查 项目 检查内容及标准 检查结果 一、消防安全 1 消防监控 室 ①消防监控室应有专人 24 小时值班;②应建立微型消防 站;③应有值班记录,对每天的值班情况进行记录,记 录应包括检查情况、报警情况、设备运行情况等;④应 有中、英文对照的应急广播稿或录音磁带,便于紧急情 况下有效地疏导人员;⑤值班人员应掌握应急处理方法, 会使用中控室的各项设备;⑥各项设备能够正常运行, 并处于开启状态;⑦配置录像设备,硬盘录像时间达到 相关规定要求。   2 灭火器材 ①消防器材要完好、有效。灭火器要有足够的压力,外 观应保持完好;②消火栓内要有完好的水带、水枪,水 带应按要求卷好;③消防器材不能被圈占、遮挡;④灭 火器应该放置在显著位置,消火栓上应该有标志注明。   3 应急广播 设置能够覆盖所有营业区域的应急广播系统,并且能够 使用中、英文两种语言播放。   4 消防测试 ①对烟感报警系统控测点每半按 50%各抽测一次;② 对增压风机、排烟风机,每月检查一次;③对消防水泵 每月试运行一次,防止锈死。 5 员工能力 员工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是否掌握情况;员工各种灭 火器材的使用是否掌握;员工是否掌握疏散通道及灭火 器材的位置。 二、人员疏散 6 疏散通道 及安全出 口 ①疏散通道及安全出口应当保持畅通,不得堆放杂物堵 塞通道;②疏散通道及其转角处应当设置发光疏散指示 标志,指示标志应当能够在断电且无自然光照明时,指 引疏散位置和疏散方向。   7 应急照明 ①应急照明无电源照明时间应符合相关规定;②应保证 应急照明能够有效使用,即平时处于蓄电状态。   三、变配电室 8 电工 ①持有效证件上岗;②按规定巡查,填写巡查记录;③ 上岗作业时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   9 管理制度 ①建立门禁制度,非专业人员禁止入内;②应该根据具 体情况制定用电安全规程和岗位责任制。   10 作业工具 和劳保用 品 ①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和高、低压作业工 具;②保证安全使用,定期检测。   11 配备设施 ①电器设备布置平面分布图、配电线路平面分布图,配 电系统操作模拟图、值班记录;②安装应急照明,配备 专用灭火器;③有防止小动物从门、窗、电缆沟进入的   措施。 12 禁止规定 ①严禁堆放与变配电室工作无关的物品;②架空线上禁 止放置或悬挂物品。   四、锅炉房 13 锅炉房 ①要有当锅炉检查运行许可证;②操作人员持质量技 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有效“司炉证”;③锅炉安全运行制 度健全,张贴上墙;按时、准确记录锅炉运行状况;④ 运行管路无跑冒、渗、漏现象(油、水、汽);鼓风机、 引风机、压力表、水位计、安全阀、排污阀等设备装置 运行正常;⑤安全阀按规定时间检验。 五、电梯 14 电梯 ①电梯维修人员持有的“特种设备(电梯维修)作业人员 操作证;②持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电梯使用证”和 合格的“电梯安装验收报告书”;③保养和检修电梯时, 应设置警示牌,并有详细的维修保养记录或保养卡;④ 电梯机房内整洁,无杂物堆放,有消防设施;⑤应当按 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进行检验,并有检验记 录。 六、电气线路 15 线路敷设 ①电源线与可燃结构有安全距离,或设非燃隔离层;② 临时用电线路应当采取有效防护措施;③凡可移动的电 器设备,其电源线必须采用橡胶电缆;④不得超负荷运 载,电气设备应按规定安装漏电和过载保护装置;⑤电 源线路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七、信息系统安全 16 西软服务 器 ①每半检查一次 UPS 电源工作是否正常,电池电量是 否充足,并做好台账记录;②检查 dump 备份数据包是否 正常备份。 八、仓库 17 食品卫生 ①食品库房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②食品库房做到 成品、半成品、原料分开存放,并明显标识;③食品库 房内不得存放过期或腐败变质的食品及原料。 18 危险化学 品管理 酒店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应当单独存放专人管理。   19 消防 ①按照货物种类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②保证库房有安 全通道,通道宽度要符合相关规定。   20 禁止规定 库房不能设置办公室,不能留人住宿。   九、餐饮与厨房 21 卫生 许可证 ①是否在有效期;②是否超出许可经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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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员全套资料-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2019

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2019 ) 1 总则 1.1 为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着力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 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有效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制定本导则。 1.2 本导则适用于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发证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的安全风险 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其他化工企业参照执行。 1.3 安全风险是某一特定危害事件发生的可能性与其后果严重性的组合;安全风险点是 指存在安全风险的设施、部位、场所和区域,以及在设施、部位、场所和区域实施的伴随风 险的作业活动,或以上两者的组合;对安全风险所采取的管控措施存在缺陷或缺失时就形成 事故隐患,包括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等方面。 2 基本要求 2.1 企业是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要逐级落实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对 安全风险全面管控,对事故隐患治理实行闭环管理,保证安全生产。 2.2 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建立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并严格执行,全体员工应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求参与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3 企业应充分利用安全检查表(SCL)、工作危害分析(JHA)、故障类型和影响分析 (FMEA)、危险和可操作性分析(HAZOP)等安全风险分析方法,或多种方法的组合,分 析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风险;选用风险评估矩阵(RAM)、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LEC) 等方法进行风险评估,有效实施安全风险分级管控。 2.4 企业应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储存装置定期开展 HAZOP 分析。 2.5 精细化工企业应按要求开展反应安全风险评估。 3 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方式及频次 3.1 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方式 3.1.1 企业应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风险管控情况,按照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要 求,结合生产工艺特点,针对可能发生安全事故的风险点,全面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 做到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全覆盖,责任到人。 3.1.2 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形式包括日常排查、综合性排查、专业性排查、季节性排查、 重点时段及节假日前排查、事故类比排查、复产复工前排查和外聘专家诊断式排查等。 (1)日常排查是指基层单位班组、岗位员工的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以及基层 单位(厂)管理人员和各专业技术人员的日常性检查;日常排查要加强对关键装置、重点部 位、关键环节、重大危险源的检查和巡查; (2)综合性排查是指以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专业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化 工过程安全管理各要素落实情况为重点开展的全面检查; (3)专业性排查是指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储运、消防和公用工程等专业对生产 各系统进行的检查; (4)季节性排查是指根据各季节特点开展的专项检查,主要包括:春季以防雷、防静电、 防解冻泄漏、防解冻坍塌为重点;夏季以防雷暴、防设备容器超温超压、防台风、防洪、防 暑降温为重点;秋季以防雷暴、防火、防静电、防凝保温为重点;冬季以防火、防爆、防雪、 防冻防凝、防滑、防静电为重点; (5)重点时段及节假日前排查是指在重大活动、重点时段和节假日前,对装置生产是 否存在异常状况和事故隐患、备用设备状态、备品备件、生产及应急物资储备、保运力量安 排、安全保卫、应急、消防等方面进行的检查,特别是要对节假日期间领导干部带班值班、 机电仪保运及紧急抢修力量安排、备件及各类物资储备和应急工作进行重点检查; (6)事故类比排查是指对企业内或同类企业发生安全事故后举一反三的安全检查; (7)复产复工前排查是指节假日、设备大检修、生产原因等停产较长时间,在重新恢 复生产前,需要进行人员培训,对生产工艺、设备设施等进行综合性隐患排查; (8)外聘专家排查是指聘请外部专家对企业进行的安全检查。 3.2 安全风险隐患排查频次 3.2.1 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的频次应满足: (1)装置操作人员现场巡检间隔不得大于 2 小时,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储存 装置和部位的操作人员现场巡检间隔不得大于 1 小时; (2)基层车间(装置)直接管理人员(工艺、设备技术人员)、电气、仪表人员每天至 少两次对装置现场进行相关专业检查; (3)基层车间应结合班组安全活动,至少每周组织一次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基层单位 (厂)应结合岗位责任制检查,至少每月组织一次安全风险隐患排查; (4)企业应根据季节性特征及本单位的生产实际,每季度开展一次有针对性的季节性 安全风险隐患排查;重大活动、重点时段及节假日前必须进行安全风险隐患排查; (5)企业至少每半组织一次,基层单位至少每季度组织一次综合性排查和专业排查, 两者可结合进行;

分类:风险评估 行业:化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62.9 KB 时间:2026-01-18 价格:¥2.00

安全员全套资料-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2017

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2017 ) (2017 10 月 29 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办 发〔2017〕87 号)公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党中央、 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的重要决策部署,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 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进一步 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提高公共消防安全水平,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生 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 人,分管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消防工作负领导责任。 第三条国务院公安部门对全国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 关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管行业必 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依规 做好本行业、本系统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四条坚持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是消防安 全的责任主体,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本单位、本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人, 对本单位、本场所消防安全全面负责。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坚持权责一致、依法履职、失职追责。对不履行或不按规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 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第二章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消防工作职责 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委、政府关于消防工作的部署要 求,全面负责本地区消防工作,每召开消防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本地区消防工作重大事项。 每向上级人民政府专题报告本地区消防工作情况。健全由政府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牵 头的消防工作协调机制,推动落实消防工作责任。 (二)将消防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将包括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 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等内容的消防规划纳入城乡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确保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三)督促所属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在农业收获季节、森林和草 原防火期间、重大节假日和重要活动期间以及火灾多发季节,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推动 消防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推广使用先进消防和应急救援技术、设备。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消 防宣传工作。大力发展消防公益事业。采取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等方式,推进消防教育培训、 技术服务和物防、技防等工作。 (四)建立常态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机制,组织实施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整 治工作。实行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对报请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和停产停业整改 报告,在 7 个工作日内作出同意或不同意的决定,并组织有关部门督促隐患单位采取措施予 以整改。 (五)依法建立公安消防队和政府专职消防队。明确政府专职消防队公益属性,采取招 聘、购买服务等方式招录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建设营房,配齐装备;按规定落实其工资、保 险和相关福利待遇。 (六)组织领导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制定灭火救援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开展 演练;建立灭火救援社会联动和应急反应处置机制,落实人员、装备、经费和灭火药剂等保 障,根据需要调集灭火救援所需工程机械和特殊装备。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消防工作职责。 第七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除履行第六条规定的职责外,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定期召开政府常务会议、办公会议,研究部署消防工作。 (二)针对本地区消防安全特点和实际情况,及时提请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修正 地方性法规,组织制定、修正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 (三)将消防安全的总体要求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并严格审核。 (四)加大消防投入,保障消防事业发展所需经费。 第八条市、县级人民政府除履行第六条规定的职责外,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定期召开政府常务会议、办公会议,研究部署消防工作。 (二)科学编制和严格落实城乡消防规划,预留消防队站、训练设施等建设用地。加强 消防水源建设,按照规定建设市政消防供水设施,制定市政消防水源管理办法,明确建设、 管理维护部门和单位。 (三)在本级政府预算中安排必要的资金,保障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等公共消 防设施和消防装备建设,促进消防事业发展。 (四)将消防公共服务事项纳入政府民生工程或为民办实事工程;在社会福利机构、幼 儿园、托儿所、居民家庭、小旅馆、群租房以及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的场所推广安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1.7 KB 时间:2026-01-21 价格:¥2.00

安全员全套资料-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安全管理规定(2015

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安全管理规定(2015 ) (2012 1 月 17 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43 号公布,2015 5 月 27 日国家安全监管 总局令第 79 号修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生 产安全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 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在厂区外公共区域埋地、地面和架空的危险化学 品输送管道及其附属设施(以下简称危险化学品管道)的安全管理,适用本规定。 原油、成品油、天然气、煤层气、煤制气长输管道安全保护和城镇燃气管道的安全管理, 不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对危险化学品管道享有所有权或者运行管理权的单位(以下简称管道单位)应 当依照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本规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有关危险化学 品管道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实施,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检查。 第四条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管道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并依法 对危险化学品管道建设项目实施安全条件审查。 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实施危害危险化学品管道安全生产的行为。 对危害危险化学品管道安全生产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 门举报。接受举报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予以处理。 第二章 危险化学品管道的规划 第六条 危险化学品管道建设应当遵循安全第一、节约用地和经济合理的原则,并按照 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科学规划。 第七条 禁止光气、氯气等剧毒气体化学品管道穿(跨)越公共区域。 严格控制氨、硫化氢等其他有毒气体的危险化学品管道穿(跨)越公共区域。 第八条 危险化学品管道建设的选线应当避开地震活动断层和容易发生洪灾、地质灾害 的区域;确实无法避开的,应当采取可靠的工程处理措施,确保不受地质灾害影响。 危险化学品管道与居民区、学校等公共场所以及建筑物、构筑物、铁路、公路、航道、 港口、市政设施、通讯设施、军事设施、电力设施的距离,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 第三章 危险化学品管道的建设 第九条 对新建、改建、扩建的危险化学品管道,建设单位应当依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 管理总局有关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的规定,依法办理安全条件审查、安全设施 设计审查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手续。 第十条 对新建、改建、扩建的危险化学品管道,建设单位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的规定,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 第十一条 承担危险化学品管道的施工单位应当具备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相应资 质。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规定,以及经过 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进行施工,并对工程质量负责。 参加危险化学品管道焊接、防腐、无损检测作业的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操作资格证书。 第十二条 负责危险化学品管道工程的监理单位应当对管道的总体建设质量进行全过程 监督,并对危险化学品管道的总体建设质量负责。管道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有关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的规定对管道的焊缝和防腐质量进行检查,并按照设计要求对管道进行压力试验和 气密性试验。 对敷设在江、河、湖泊或者其他环境敏感区域的危险化学品管道,应当采取增加管道压 力设计等级、增加防护套管等措施,确保危险化学品管道安全。 第十三条 危险化学品管道试生产(使用)前,管道单位应当对有关保护措施进行安全 检查,科学制定安全投入生产(使用)方案,并严格按照方案实施。 第十四条 危险化学品管道试压半后一直未投入生产(使用)的,管道单位应当在其 投入生产(使用)前重新进行气密性试验;对敷设在江、河或者其他环境敏感区域的危险化 学品管道,应当相应缩短重新进行气密性试验的时间间隔。 第四章 危险化学品管道的运行 第十五条 危险化学品管道应当设置明显标志。发现标志毁损的,管道单位应当及时予 以修复或者更新。 第十六条 管道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管道巡护制度,配备专人进行日常巡护。 巡护人员发现危害危险化学品管道安全生产情形的,应当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并及时处理。 第十七条 管道单位对危险化学品管道存在的事故隐患应当及时排除;对自身排除确有 困难的外部事故隐患,应当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第十八条 管道单位应当按照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对危险化学品管道进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化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7.6 KB 时间:2026-01-24 价格:¥2.00

安全员全套资料-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2014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2014 ) (2004 1 月 13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397 号公布,2013 7 月 18 日中华人 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638 号《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正,2014 7 月 29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653 号《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 二次修正) 第一条 为了严格规范安全生产条件,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 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国家对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生产 企业(以下统称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 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 第三条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中央管理的非煤矿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前款规定以外的非煤矿矿山企 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并接受国务院安全生产 监督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中央管理的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 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煤矿企业安全 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并接受国家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指导和监督。 第四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的颁发和管理,并接受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五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用爆炸物品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生 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并接受国务院民用爆炸物品行业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 督。 第六条 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安全生产条件: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二)安全投入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三)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四)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考核合格; (五)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六)从业人员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 (七)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八)厂房、作业场所和安全设施、设备、工艺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 规程的要求; (九)有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并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 用品; (十)依法进行安全评价; (十一)有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十二)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 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十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 企业进行生产前,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向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申请 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提供本条例第六条规定的相关文件、资料。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 理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 45 日内审查完毕,经审查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 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不予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面通知企业并说明理由。 煤矿企业应当以矿(井)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八条 安全生产许可证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统一的式样。 第九条 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 3 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企业 应当于期满前 3 个月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办理延期手续。 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未发生死亡事故 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时,经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同意,不再审查,安 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延期 3 。 第十条 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许可证档案管理制度, 并定期向社会公布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情况。 第十一条 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 管理机关、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应当每向同级安全生产 监督管理部门通报其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和管理情况。 第十二条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1.5 KB 时间:2026-01-29 价格:¥2.00

安全员全套资料-安全生产预防及应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16

安全生产预防及应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16 ) (2016 12 月 12 日《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安全生产预防及应急专项 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6〕842 号)公布) 第一条为规范安全生产预防及应急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预防及应急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中央财政通 过一般公共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专门用于支持全国性的安全生产预防工作和国家 级安全生产应急能力建设等方面的资金。 第三条专项资金旨在引导加大安全生产预防和应急投入,加快排除安全隐患,解决历史 遗留问题,强化安全生产基础能力建设,形成安全生产保障长效机制,促使安全生产形势稳 定向好。 第四条专项资金暂定三,财政部会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及时组织政策评估, 适时调整完善或取消专项资金政策。 第五条专项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专项管理。其他中央财政资金已安排事项,专项资金不 再重复安排。 第六条专项资金由财政部门会同安全监管部门负责管理。财政部门负责专项资金的预算 管理和资金拨付,会同安全监管部门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和实施效果等加强绩效管理。 第七条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包括: (一)全国性的安全生产预防工作。加快推进油气管道、危险化学品、矿山等重点领域 重大隐患整治等。 (二)全国安全生产“一张图”建设。建设包括在线监测、预警、调度和监管执法等在内 的国家安全生产风险预警与防控体系,在全国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 (三)国家级应急救援队伍(基地)建设及运行维护等。包括跨区域应急救援基地建设、 应急演练能力建设、安全素质提升工程及已建成基地和设施运行维护等。 (四)其他促进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事项。 财政部会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 署,适时调整专项资金支持的方向和重点领域。 第八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确定总体方案和目标任务,地方安全监管部门及煤矿 安全监察机构根据目标任务会同同级财政部门、中央企业(如涉及)在规定时间内编制完成 实施方案和绩效目标,报送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财政部。具体事宜由国家安全生产 监督管理总局印发工作通知明确。 第九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在确定总体方案和目标任务的基础上提出专项资金 分配建议,财政部综合考虑资金需求和度预算规模等下达专项资金。 国家级应急救援队伍(基地)建设及运行维护等支出,主要通过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支持,并应当符合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相关规定;其他事项通过一般公共预算补助地方。 第十条通过一般公共预算补助地方的专项资金应根据以下方式进行测算: 某地区分配数额=∑【某项任务本度专项资金补助规模×补助比例×(本度该地区该 项任务量/本度相同补助比例地区该项任务总量)】 某项任务度专项资金补助规模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根据轻重缓急、前期工作 基础、工作进展总体情况等提出建议,适时调整。鼓励对具备实施条件、进展较快的事项集 中支持,加快收尾。 补助比例主要考虑区域和行业差异等因素,一般分为四档:第一档比例为 10%-15%, 第二档为 15%-25%,第三档为 25%-30%,第四档为 30%-40%,四档比例之和为 100%。 第十一条地方财政部门收到补助地方的专项资金后,应会同同级安全监管部门及时按要 求将专项资金安排到具体项目,并按照政府机构、事业单位和企业等分类明确专项资金补助 对象。具体项目由地方相关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实施,并予以监督。 采用事后补助方式安排的专项资金应当用于同类任务支出。 第十二条专项资金支付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各级财政部门应会同同级安全监管部门加强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强化绩效评 价结果应用。 第十四条财政部会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加强预算监管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 时督促整改。各级财政、安全监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专项资金分配、项目资金审核等工作 中,存在违反规定分配或使用专项资金以及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 行为的,按照《预算法》、《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国 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五条地方财政部门应会同同级安全监管部门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并及时将 专项资金分配结果向社会公开。 第十六条本办法由财政部会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财政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 预防及应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6〕280号)同时废止。

分类:事故与应急 行业:采矿冶金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4.1 KB 时间:2026-02-03 价格:¥2.00

安全员全套资料-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查处办法(2011

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查处办法(2011 ) (2011 10 月 14 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的通 知(安监总政法〔2011〕158 号)公布) 第一条为了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维护安全生产法治秩序,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国发〔2010〕23 号) 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统称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依法 查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非法行为,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未依法取得安全监管监察 部门负责的行政许可,擅自从事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行为,或者行政许可已经失效,继续从 事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从业人员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 规、规章、强制性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从事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行为。 第三条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依法查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实行查处与引导相结合、处 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督促引导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办理相应行政许可手续,合法从事生产 经营建设活动。 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不得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 性标准的规定。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并对本单位安全生产非法违 法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公民个人对自已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第五条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制订并实施安全监管监察执法工作计划,依照法律、 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职责、程序和要求,对发现和被举报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予以查处。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举报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举报人 故意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诬告或者陷害他人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举报制度,对举报人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不得 泄露举报人身份或者将举报材料、举报人情况透露给被举报单位、被举报人;对举报有功人 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第八条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接到举报后,能够当场答复是否受理的,应当当场答复;不能 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举报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举报人是否受理。但举报人的 姓名(名称)、住址或者其他联系方式不清的除外。 对于不属于本部门受理范围的举报,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告知举报人向有处理权的单 位反映,或者将举报材料移送有处理权的单位,并书面告知实名举报人。 第九条对已经受理的举报,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对实名举报的,立即组织核查。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认为举报内容不清的,可以请 举报人补充情况; (二)对匿名举报的,根据举报具体情况决定是否进行核查。有具体的单位、安全生产 非法违法事实、联系方式等线索的,立即组织核实; (三)举报事项经核查属查的,依法予以处理; (四)举报事项经核查不属实的,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予以澄清,并依法保护被举 报人的合法权益。 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核查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确有困难的,可以提请本级人民政府组织 有关部门共同核查。 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对举报的处理情况,应当在办结的同时书面答复实名举报人,但举报 人的姓名(名称)、住址或者其他联系方式不清的除外。 第十条对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造成的一般、较大、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设区的市级以 上人民政府安委会应当按照规定对事故查处情况实施挂牌督办,有关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具体承担督办事项。 负责督办的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应当在当地主要新闻媒体或者本单位网站上公开督 办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负责督办的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应当加强对督办事项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及时掌握 安全生产非法违法事故查处的进展情况;必要时,应当派出工作组进行现场督办,并对安全 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查处中存在的问题责令有关单位予以纠正。 第十一条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查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有权依法采取下列行政强制措 施: (一)对有根据认为不符合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在用设施、设备、器材, 予以查封或者扣押,并应当在作出查封、扣押决定之日起 15 日内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二)查封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场所,扣押违法生产、储存、使 用、经营、运输的危险化学品以及用于违法生产、使用、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原材料、设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查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时,可以会同有关部门实施联合执法,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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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员全套资料-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2019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2019 ) (2018 12 月 5 日国务院第 33 次常务会议通过,2019 2 月 17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 务院令第 708 号公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三条国务院统一领导全国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领导 本行政区域内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涉及两个以上行政区域的, 由有关行政区域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负责,或者由各有关行政区域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共同 负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的部门(以下统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有关行业、 领域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指导、协调本级人民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 责的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等地方人民政府派出机关应当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 门依法履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职责。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 作责任制,其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全面负责。 第二章应急准备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以及 街道办事处等地方人民政府派出机关,应当针对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特点和危害,进 行风险辨识和评估,制定相应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依法向社会公布。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针对本单位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特点和危害,进行风险辨识和 评估,制定相应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向本单位从业人员公布。 第六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具有 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明确规定应急组织体系、职责分工以及应急救援程序和措施。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单位应当及时修订相关预案: (一)制定预案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发生重大变化; (二)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调整; (三)安全生产面临的风险发生重大变化; (四)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 (五)在预案演练或者应急救援中发现需要修订预案的重大问题; (六)其他应当修订的情形。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将其制定的生产安全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报送本级人民政府备案;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 经营、储存、运输单位,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以及宾馆、 商场、娱乐场所、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将其制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 援预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并 依法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 门,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等地方人民政府派出机关,应当至少每 2 组织 1 次生 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 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矿山、金属冶 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以及宾馆、商场、娱乐场所、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 场所经营单位,应当至少每半组织 1 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并将演练情况报 送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前款规 定的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进行抽查;发现演练不符合要求 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 第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统一规划、组织 和指导。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的实 际需要,在重点行业、领域单独建立或者依托有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社会组织共同建立应 急救援队伍。 国家鼓励和支持生产经营单位和其他社会力量建立提供社会化应急救援服务的应急救 援队伍。 第十条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矿山、 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以及宾馆、商场、娱乐场所、旅游景区等人

分类:事故与应急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6.2 KB 时间:2026-02-10 价格:¥2.00

安全员全套资料-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试行)(2015

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试行)(2015 ) (2007 7 月 12 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13 号公布,2011 9 月 1 日国家安全监管 总局令第 42 号第一次修正,2015 4 月 2 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77 号第二次修正) 第一条为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严格追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责任人员 的法律责任,正确适用事故罚款的行政处罚,依照《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 查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单位(以下简称 事故发生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等有关责任人员依照 《安全生产法》和《条例》实施罚款的行政处罚,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事故发生单位是指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 本规定所称主要负责人是指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或者总经理或者个人 经营的投资人,其他生产经营单位的厂长、经理、局长、矿长(含实际控制人)等人员。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的上一收入,属于国有生产经营单位的,是指该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所确定的上一收 入总额;属于非国有生产经营单位的,是指经财务、税务部门核定的上一收入总额。 生产经营单位提供虚假资料或者由于财务、税务部门无法核定等原因致使有关人员的上 一收入难以确定的,按照下列办法确定: (一)主要负责人的上一收入,按照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上一度职工平均工资 的 5 倍以上 10 倍以下计算; (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上一收入,按照本省、自治区、 直辖市上一度职工平均工资的 1 倍以上 5 倍以下计算。 第五条《条例》所称的迟报、漏报、谎报和瞒报,依照下列情形认定: (一)报告事故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属于迟报; (二)因过失对应当上报的事故或者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类别、伤亡人数、直接经 济损失等内容遗漏未报的,属于漏报; (三)故意不如实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初步原因、性质、伤亡人数和涉险人数、 直接经济损失等有关内容的,属于谎报; (四)隐瞒已经发生的事故,超过规定时限未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经 查证属实的,属于瞒报。 第六条对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责任人员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依照下列规定决定: (一)对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单位及其有关责任人员罚款的行政处罚,由国家安全生产 监督管理总局决定; (二)对发生重大事故的单位及其有关责任人员罚款的行政处罚,由省级人民政府安全 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决定; (三)对发生较大事故的单位及其有关责任人员罚款的行政处罚,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 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决定; (四)对发生一般事故的单位及其有关责任人员罚款的行政处罚,由县级人民政府安全 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决定。 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指定下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事故发生单位及 其有关责任人员实施行政处罚。 第七条对煤矿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责任人员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依照下列规定执 行: (一)对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煤矿及其有关责任人员罚款的行政处罚,由国家煤矿安全 监察局决定; (二)对发生重大事故和较大事故的煤矿及其有关责任人员罚款的行政处罚,由省级煤 矿安全监察机构决定; (三)对发生一般事故的煤矿及其有关责任人员罚款的行政处罚,由省级煤矿安全监察 机构所属分局决定。 上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可以指定下一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责 任人员实施行政处罚。 第八条特别重大事故以下等级事故,事故发生地与事故发生单位所在地不在同一个县级 以上行政区域的,由事故发生地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依照本规定 第六条或者第七条规定的权限实施行政处罚。 第九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责任人员 实施罚款的行政处罚,依照《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规定的程序执行。 第十条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责任人员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 提起行政诉讼。 第十一条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有《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六条、《条例》第三十五 条规定的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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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员全套资料-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管理办法(2013

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管理办法(2013 ) (2013 6 月 24 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2013 7 月 10 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60 号公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工作,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对危险特性尚未确定的化学品进行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以及安全生产监督 管理部门对鉴定与分类工作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化学品,是指各类单质、化合物及其混合物。 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是指依据有关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进行测试、判定,确定化 学品的燃烧、爆炸、腐蚀、助燃、自反应和遇水反应等危险特性。 化学品物理危险性分类,是指依据有关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对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 定结果或者相关数据资料进行评估,确定化学品的物理危险性类别。 第四条 下列化学品应当进行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 (一)含有一种及以上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的组分,但整体物理危险性尚未确定的 化学品; (二)未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且物理危险性尚未确定的化学品; (三)以科学研究或者产品开发为目的,产量或者使用量超过 1 吨,且物理危险性尚 未确定的化学品。 第五条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指导和监督管理全国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 分类工作,公告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机构(以下简称鉴定机构)名单以及免予物理危险性 鉴定与分类的化学品目录,设立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技术委 员会)。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和检查本行政区域内化学 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工作。 第六条 技术委员会负责对有异议的鉴定或者分类结果进行仲裁,公布化学品物理危险 性的鉴定情况。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化学品登记中心(以下简称登记中心)负责化学品物理危险 性分类结果的评估与审核,建立国家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信息管理系统,为化学品 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工作提供技术支持,承担技术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第二章 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 第七条 鉴定机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科学、公正、 诚信地开展鉴定工作,保证鉴定结果真实、准确、客观,并对鉴定结果负责。 第八条 化学品生产、进口单位(以下统称化学品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生产或者进口的 化学品进行普查和物理危险性辨识,对其中符合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化学品向鉴定机构申请 鉴定。 化学品单位在办理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过程中,不得隐瞒化学品的危险性成分、含量 等相关信息或者提供虚假材料。 第九条 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的化学品单位向鉴定机构提交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 申请表以及相关文件资料,提供鉴定所需要的样品,并对样品的真实性负责; (二)鉴定机构收到鉴定申请后,按照有关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进行测试、判定。除 与爆炸物、自反应物质、有机过氧化物相关的物理危险性外,对其他物理危险性应当在 20 个工作日内出具鉴定报告,特殊情况下由双方协商确定。 送检样品应当至少保存 180 日,有关档案材料应当至少保存 5 。 第十条 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与爆炸物、易燃气体、气溶胶、氧化性气体、加压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 自反应物质、自燃液体、自燃固体、自热物质、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氧化性液体、氧 化性固体、有机过氧化物、金属腐蚀物等相关的物理危险性; (二)与化学品危险性分类相关的蒸气压、自燃温度等理化特性,以及化学稳定性和反 应性等。 第十一条 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化学品名称; (二)申请鉴定单位名称; (三)鉴定项目以及所用标准、方法; (四)仪器设备信息; (五)鉴定结果;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化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4.3 KB 时间:2026-02-21 价格:¥2.00

安全员全套资料-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2018

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2018 ) (2018 4 月 8 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 生产责任制规定〉的通知》(厅字〔2018〕13 号)公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制,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等法律规定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国共产党地 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中央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成员(以下统称地方党政领 导干部)。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工作机关、政府工作部门及相关机构领导干部,乡镇(街道)党 政领导干部,各类开发区管理机构党政领导干部,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实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思想为指导,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牢固树立发展决不能以 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安全发展、依法治理,综合运用巡 查督查、考核考察、激励惩戒等措施,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属地管理,完善体制机制,有效 防范安全生产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促使地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切实承担起 “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为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 全面”战略布局营造良好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第四条实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 管、失职追责,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 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 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 第二章职责 第五条地方各级党委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主要包括: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以及上级党委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安全生 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二)把安全生产纳入党委议事日程和向全会报告工作的内容,及时组织研究解决安全 生产重大问题; (三)把安全生产纳入党委常委会及其成员职责清单,督促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 度; (四)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部门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机构建设,支持人大、政 协监督安全生产工作,统筹协调各方面重视支持安全生产工作; (五)推动将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考核评价体系, 作为衡量经济发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成效的重要指标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 的重要内容; (六)大力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将安 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干部培训内容。 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主要包括: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上级党委和政府、本级党委关于安全生产的决 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二)把安全生产纳入政府重点工作和政府工作报告的重要内容,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 划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时组织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 (三)组织制定政府领导干部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责任清单并定期检查考核,在政府 有关工作部门“三定”规定中明确安全生产职责; (四)组织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并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与财政收入保持同步增长,加 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和监管能力建设,保障监管执法必需的人员、经费和车辆等装备; (五)严格安全准入标准,推动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工作机制, 按照分级属地管理原则明确本地区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依法领导和组织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调查处理及信息公开工作; (六)领导本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统筹协调安全生产工作,推动构建安全生产责 任体系,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等工作,推动加强高素质专业化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 设。 第七条地方各级党委常委会其他成员按照职责分工,协调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宣传、 政法、机构编制等单位支持保障安全生产工作,动员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支持、监督安 全生产工作,抓好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八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原则上由担任本级党委常委的政府领导干部分管安全生 产工作,其安全生产职责主要包括: (一)组织制定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上级及本级党委和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决策 部署,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具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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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员全套资料-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2011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2011 )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已经 2011 7 月 22 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 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 2011 12 月 1 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 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 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和经营的单位(以下统称危险化学品单位) 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辨识、评估、登记建档、备案、核销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城镇燃气、用于国防科研生产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以及港区内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 源的安全监督管理,不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以下简称重大危险源),是指按照《危险化 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标准辨识确定,生产、储存、使用或者搬运危险化学品 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第四条危险化学品单位是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对本单 位的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并保证重大危险源安全生产所必需的安全投入。 第五条 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督管理实行属地监管与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本规定,对 本辖区内的重大危险源实施安全监督管理。 第六条 国家鼓励危险化学品单位采用有利于提高重大危险源安全保障水平的先进适用 的工艺、技术、设备以及自动控制系统,推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管的 信息化建设。 第二章 辨识与评估 第七条 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对本单位的危 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和使用装置、设施或者场所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并记录辨识过 程与结果。 第八条 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估并确定重大危险源等级。危险 化学品单位可以组织本单位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技术人员或者聘请有关专家进行安全评估, 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进行安全评估。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危险化学品单位需要进行安全评价的,重大危险源安全评 估可以与本单位的安全评价一起进行,以安全评价报告代替安全评估报告,也可以单独进行 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 重大危险源根据其危险程度,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一级为最高级别。重大危 险源分级方法由本规定附件 1 列示。 第九条 重大危险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按照 有关标准的规定采用定量风险评价方法进行安全评估,确定个人和社会风险值: (一)构成一级或者二级重大危险源,且毒性气体实际存在(在线)量与其在《危险化 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中规定的临界量比值之和大于或等于 1 的; (二)构成一级重大危险源,且爆炸品或液化易燃气体实际存在(在线)量与其在《危 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中规定的临界量比值之和大于或等于 1 的。 第十条 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应当客观公正、数据准确、内容完整、结论明确、措 施可行,并包括下列内容: (一)评估的主要依据; (二)重大危险源的基本情况; (三)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及危害程度; (四)个人风险和社会风险值(仅适用定量风险评价方法); (五)可能受事故影响的周边场所、人员情况; (六)重大危险源辨识、分级的符合性分析; (七)安全管理措施、安全技术和监控措施; (八)事故应急措施; (九)评估结论与建议。 危险化学品单位以安全评价报告代替安全评估报告的,其安全评价报告中有关重大危险 源的内容应当符合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要求。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对重大危险源重新进行辨识、安全 评估及分级: (一)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已满三的; (二)构成重大危险源的装置、设施或者场所进行新建、改建、扩建的;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化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3 KB 时间:2026-03-01 价格:¥2.00

生产管理知识-投资开发及生产微电子.集成电路.光导纤维封装材料项目计划

《在中国投资开发及生产微电子.集成电路.光导纤维封装材料项目计划书》 项目名称:在中国投资开发及生产微电子/ 集成电路/光导纤维封装材料项目   一、项目概况(项目所依据的前期成果,转化的必要性,国内外现状、水平及发展趋势, 主要内容简介):   1. 概 况   九十代以来,发达国家的发展证明实现社会信息化及网络化的关键在于大力开发及应 用各种计算器及微电子设备(保括光线通讯设备)。这些微电子设备的基础都是集成电路。   集成电路是现代信息社会经济发展的基础和核心。特别是个人计算器、手机以及互连网 的迅速普及,世界微电子市场需求平均以每 15%的速度增长。未来 15 ,全球微电子销 售将保持均 9.7%的增长速度。仅就集成电路而言,2000 我国的需求已达 232 亿块, 而国内目前自给量仍不足 10%,如果今后 10 内,我国 GDP 的平均增长率为 7%,则集成 电路消费量的增长率为 30%以上。据此预测,到 2010 ,我国集成电路市场需求将达到 1230 亿美元,约占当时世界集成电路销售总量的 13%,如此巨大的产能落差,使得中国成 为集成电路产业投资热点。未来三到五,10 到 12 条 8~12 英寸晶园生产线将在我国上海, 天津,北京等地投产并将生产出大量多用途晶园。   将这些晶园加工成集成电路模块及微电子器件需要大量特殊封装材料。到目前为止,中 国微电子封装材料工业几乎是零,IC 封装所用材料全部依靠进口。迅速建立中国封装材料 工业,大力开发及生产高性能封装材料已成为发展中国微电子工业的当务之急。非常明显, 无论微电子产品怎样更新换代,都需要封装材料,可以毫不夸张的说,微电子封装材料工业 在中国有非常广阔的市场。   2. 技术转化内容简介   本项目转化内容基于何枫博士及其所创立的 SPT Materials 公司的技术资源而产生。 在近 10 从事微电子封装材料的开发过程中,何枫博士有意识的收集了世界微电子封装材 料公司的工业配方和加工工艺并在其基础上加以改造创新。这些技术转化内容包括   · 生产微电子封装材料(厚膜材料、芯片粘接材料、Encapsulant 材料及光导纤 维器件封装材料)的配方及制造工艺共 72 项;这些材料的技术参数均达到当今世界先进水 平;   · 生产上述微电子封装材料加工工艺流程及测试技术参数;   · 生产上述微电子封装材料所需加工设备及测试设备的采购、安装、与调试;   · 与产品相关的原材料的来源及价格信息;   · 主要微电子封装材料的市场销售信息和相关经验。   SPT Materials 公司拥有以上全部技术。其知识产权体现于它所拥有的技术秘密和商 业秘密(即 Know-how & Trade secrets)。   二、项目转化内容(项目的试验内容,工艺、技术路线,主要技术及需解决的技术关键):   本项目转化内容为生产微电子封装材料(厚膜材料、集成电路芯片 Encapsulant 材 料及光导纤维器件封装材料)的配方及加工工艺流程及测试技术参数。   1. 项目转化内容   1.1 BGA/CSP 芯片粘接材料(Die Attach Materials) ﹐两个配方。   这些材料用于将芯片于基片的连接。主要材料特性包括导电、导热、低热膨胀系数、及 高可靠性。取决于不同应用及不同工艺,材料的配方也相应不同。   1.2 COB 芯片包封材料(Chip On Board (COB)Encapsulant) 一个配方。   用于芯片机械及环境保护,要求材料具有低线性膨胀系数以及高纯度等特性。   1.3 低应力芯片包封材料(Low Stress Encapsulant) 一个配方。   用于包封对应力敏感芯片。   1.4 高聚物表面封料(Polymer Overcoats)﹐共六个配方。   1.5 UV 固 化 光 纤 器 件 封 装 材 料 (UV Curable Fiber Optic Packaging Materials) ﹐共三个配方。   光导纤维器件是近来发展起来的新兴工业, UV 固化技术特别适应于此市场。在未来 十内,随着光纤通信及数据通信以及计算器网络化的发展,适合于光纤系统的封装材料必 然有巨大的市场潜力。   厚膜材料是技术性非常高的材料,材料的各种物理特性和材料的配方密切相关。在未来 十内,厚膜电路工业在中国将以高速度增长。本项目将要转化的厚膜技术包括   1.6 厚膜导体材料 (Thick Film Conductors)﹐共十七个配方。   1.7 厚膜电阻 (Thick Film Resistors)﹐共六个配方。   1.8 厚膜电位电阻 (Thick Film Potentiometers)﹐共七个配方。   1.9 厚膜浪涌保护电阻 (Thick Film Surge Protection Resistors)﹐共十个 配方。   1.10 厚膜热敏电阻 (Thick Film PTC/NTC Thermistors)﹐共九个配方。   1.11 厚膜电感与介电材料(Thick Film Dielectrics)﹐共十一个配方。   2. 工艺/技术路线/工工艺流程   微电子封装材料可概括为两大类﹐一类为厚膜材料﹐另一类为聚合材料。这些材料加工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82 KB 时间:2026-03-08 价格:¥2.00

安全员全套资料-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2015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2015 ) (2012 7 月 17 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55 号公布,2015 5 月 27 日国家安全监管 总局令第 79 号修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严格危险化学品经营安全条件,规范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保障人民群众 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制 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的危险化学品的经营(包 括仓储经营)活动,适用本办法。 民用爆炸物品、放射性物品、核能物质和城镇燃气的经营活动,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实行许可制度。经营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当依照本办 法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以下简称经营许可证)。未取得经营许可证,任何单位和个 人不得经营危险化学品。 从事下列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不需要取得经营许可证: (一)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在其厂区范围内销售 本企业生产的危险化学品的; (二)依法取得港口经营许可证的港口经营人在港区内从事危险化学品仓储经营的。 第四条 经营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实行企业申请、两级发证、属地监管的原则。 第五条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指导、监督全国经营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经营许可 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 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市级发证机关)负责下列企业的 经营许可证审批、颁发: (一)经营剧毒化学品的企业; (二)经营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企业; (三)经营汽油加油站的企业; (四)专门从事危险化学品仓储经营的企业; (五)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的中央企业所属省级、设区的市级公司(分公司)。 (六)带有储存设施经营除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以外的其他危险化学品的企 业; 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县级发证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本条 第三款规定以外企业的经营许可证审批、颁发;没有设立县级发证机关的,其经营许可证由 市级发证机关审批、颁发。 第二章 申请经营许可证的条件 第六条 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单位(以下统称申请人)应当依法登记注册为企业,并 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经营和储存场所、设施、建筑物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石油 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石 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等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 (二)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与本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相适应的 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经专门的安全生产培训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 相应安全资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其他从 业人员依照有关规定经安全生产教育和专业技术培训合格; (三)有健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 (四)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并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五)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条件。 前款规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指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危险化学品购销管理制度、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防火、防爆、防中毒、防泄漏管理等内容)、安全投入保障 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安全风险管理制度、 应急管理制度、事故管理制度、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等。 第七条 申请人经营剧毒化学品的,除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建立剧 毒化学品双人验收、双人保管、双人发货、双把锁、双本账等管理制度。 第八条 申请人带有储存设施经营危险化学品的,除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条件外, 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新设立的专门从事危险化学品仓储经营的,其储存设施建立在地方人民政府规划 的用于危险化学品储存的专门区域内; (二)储存设施与相关场所、设施、区域的距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 定;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化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8.9 KB 时间:2026-03-15 价格:¥2.00

如何制定生产计划(DOC5)

如何制定生产计划 今天,我要说的主题是:什么是生产计划 相信很多朋友对这个问题都比较关心,我在工作中也碰到很多做生产计划的人,但他们 对什么是生产计划的说法都不尽相同,多数做生产计划的人只能说出他现在所在做的工作内 容,有的甚至无法说清什么是生产计划。 那么什么是生产计划呢? 在此,我来说明一下:生产计划就是企业为了生产出符合市场需要或顾客要求的产品, 所确定的在什么时候生产,在哪个车间生产以及如何生产的总体计划。 企业的生产计划是根据销售计划制定的,它又是企业制定物资供应计划、设备管理计 划和生产作业计划的主要依据。 生产计划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调查和预测社会对产品的需求、核定企业的生产能力、 确定目标、制定策略、选择计划方法、正确制定生产计划、库存计划、生产进度计划计划 工作程序、以及计划的实施与控制工作。 生产计划的内容与主要指标 生产计划就是企业为了生产出符合市场需要或顾客要求的产品,所确定的在什么时候生产, 在哪个车间生产以及如何生产的总体计划。企业的生产计划是根据销售计划制定的,它又是 企业制定物资供应计划、设备管理计划和生产作业计划的主要依据。 生产计划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调查和预测社会对产品的需求、核定企业的生产能力、确定 目标、制定策略、选择计划方法、正确制定生产计划、库存计划、生产进度计划计划工作 程序、以及计划的实施与控制工作。 制定生产计划指标,是企业生产计划的重要内容之一。企业生产计划的主要指标有:产 品品种、产品质量、产品产量和产值。 企业生产计划的主要指标从不同的侧面反映了企业生产产品的要求。 (一)产品品种指标 产品品种指标包含两方面的内容: 1)企业在计划期内生产的产品名称、规格等值的规定性; 2)企业在计划期内生产的不同品种、规格产品的数量。 品种指标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企业适应市场的能力,一般来说,品种越多,越能满足不同 的需求,但是,过多的品种会分散企业生产能力,难以形成规模优势。因此,企业应综合考 虑,合理确定产品品种,加快产品的更新换代,努力开发新产品。 (二)产品质量指标 产品质量指标,是指企业在计划期内生产的产品应该达到的质量标准。这包括内在质量 与外在质量两个方面。内在质量,是指产品的性能、使用寿命、工作精度、安全性、可靠性 和可维修性等因素;外在质量,是指产品的颜色、式样、包装等因素。在中国,产品的质量 标准分为国家标准、部颁标准和企业标准三个层次。产品的质量标准是衡量一个企业的产品 满足社会需要程度的重要标志,是企业蠃得市场竞争的关键因素。 (三)产品产量指标 产品产量指标,是指企业在计划期内应当生产的合格的工业品实物数量或应当提供的合 格的工业性劳务数量。产品的产量指标常用实物指标或假定实物指标表示。如钢铁用“吨”, 发电量用“千瓦时”等表示。产品产量指标是表明企业生产成果的一个重要指标,它直接来源 于企业的销售量指标,也是企业制定其它物量指标和消耗量指标的重要依据。 (四)产品产值指标 产值指标,是指用货币表示的企业生产产品的数量,它解决了企业生产多种产品时,不 同产品产量之间不能相加的问题。企业的产品产值指标有商品指标、总产值和净产值三中表 现形式。 商品产值,是指企业在计划期内生产的可供销售的产品或工业劳务的价值。其内容包括 用自备原材料生产的可供销售的成品和半成品的价值,用定货者来料生产的产品的加工价 值,对外完成的工业性劳务价值。总产值,是指用货币表现的企业在计划期内应该完成的产 品和劳务总量。它反映企业在计划期内生产的总规模和总水平,其内容包括商品产值、定货 者来料的价值、在制品、半成品、自制工具的期末期初差额价值,它是计算企业生产发展速 度和劳动生产率的依据。净产值,是指表明企业在计划期内新创造的价值。净产值的计算方 法有两种,一是生产法,即从工业总产值中扣除物质消耗价值的办法;二是分配法,这种方 法从国名收入初次分配的角度出发,将构成净产值的各要素直接相加求得净产值,这些要素 主要包括工资、职工福利基金、税金、利润、利息、差旅费、罚金等。 在实践中,商品产值和净产值一般用现行价格计算,总产值则要求用不变价格计算。 (完) LeanERP 的生产计划与控制 LeanERP 精益制造支持软件平台的核心功能是生产计划与控制。LeanERP 生产计划与控 制是建立在“由客户拉动价值不间断的流动”的思想之上的。LeanERP 与时俱进、精益求精 地帮助用户企业持续不断地改进生产管理。 一、LeanERP 的生产计划与控制的构成 LeanERP 的生产计划与控制包括 4 个子系统:  主生产计划子系统 MPS,含工厂制造订单 MO 和总装配计划 FAS  有限能力计划子系统 FCP,含 MRP/FCP 和综合资源计划 ARP  同步制造子系统 SYN,含拉式生产 JIT 和车间现场控制 SFC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9.5 KB 时间:2026-03-16 价格:¥2.00

安全员全套资料-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开展联合惩戒的实施办法(2017

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开展联合惩戒的实施办法(2017 ) (2017 5 月 9 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开展联合惩 戒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安监总办〔2017〕49 号)公布)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国 家发改委等 18 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 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1001 号,以下简称《备忘录》),对失信生产经 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实施有效惩戒,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法依 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存在下列失信行为之一的,纳入联合惩戒对象: (一)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 1 内累计发生 3 起及以上造成人员死亡 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 (二)未按规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擅自开展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 (三)发现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或职业病危害严重超标,不及时整改,仍组织从业 人员冒险作业的; (四)采取隐蔽、欺骗或阻碍等方式逃避、对抗安全监管监察的; (五)被责令停产停业整顿,仍然从事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 (六)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的; (七)矿山、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等高危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未经验收合格即投入 生产和使用的; (八)矿山生产经营单位存在超层越界开采、以探代采行为的; (九)发生事故后,故意破坏事故现场,伪造有关证据资料,妨碍、对抗事故调查,或 主要负责人逃逸的; (十)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出具虚假报告或证明,违规转让或出借资质的。 第三条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 1 内累计发生 2 起 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发生性质恶劣、危害性严重、社会影响大的典型较大生产安全责 任事故的联合惩戒对象,纳入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 第四条各省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落实主要负责人责任制,建立联合惩戒信息管理制 度,严格规范信息的采集、审核、报送和异议处理等相关工作,经主要负责人审签后,于每 月 10 日前将本地区上月拟纳入联合惩戒对象和“黑名单”管理的信息及开展联合惩戒情况报 送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第五条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对各地区报送的信息进行分类,会同有关业务司局审核 后,报请总局局长办公会审议。审议通过后,通过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全国企业信用信 息公示系统向各有关部门通报,并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和《中国安全生产报》向社 会公布。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和有关司局也可通过事故接报系统,以及安全生产巡查、督查、 检查等渠道获取有关信息,经严格会审后,报请总局局长办公会审议。审议通过后,直接纳 入联合惩戒对象和“黑名单”管理。 第六条联合惩戒和“黑名单”管理的期限为 1 ,自公布之日起计算。有关法律法规对管 理期限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第七条联合惩戒和“黑名单”管理期满,被惩戒对象须在期满前 30 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 县级(含县级)以上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提出移出申请,经省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审核验收, 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会同有关司局严格审核,报总局领导审定后 予以移出,同时通报相关部门和单位,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对纳入联合惩戒对象和“黑名单”管理的生 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按照《备忘录》和国务院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有关规定,依 法依规严格落实各项惩戒措施。 第九条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建立联合惩戒的跟踪、监测、统计、评估、问责和公开机制, 把各地区开展联合惩戒工作情况纳入对各地区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第十条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加强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工作的组织领导,严 格落实责任,依法依规开展工作。对弄虚作假、隐瞒不报或迟报的,要严肃问责。 第十一条本办法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1.安全生产领域联合惩戒对象信息汇总表(略) 2.关于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 (略)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2012 ) (2012 2 月 14 日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 办法》的通知(财企〔2012〕16 号)公布)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2.1 KB 时间:2026-04-19 价格:¥2.00

2022一级消防工程师《消防安全技术实务》试题

1 一、单选题 1.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属于开式系统的是( )。 A.干式系统 B.湿式系统 C.预作用系统 D.雨淋系统 答案:D 【解析】干式、湿式、预作用属于闭式系统,雨淋系统属于开式系统,选用的是开式喷头。 2.某修车库建筑面积为 1800m2,设有 10 个维修车位。根据现行国家标准《修车库、修车库、停车 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该修车库应属于( )类修车库。 A.I 类 B.II 类 C.Ⅲ类 D.IV 类 答案:B 【解析】 3.下列场所应急照明灯具可独立配电回路的是( )。 A.封闭楼梯间 B.敞开楼梯间 C.消防电梯前室 D.疏散走道 答案:A 【解析】  3.3.3 水平疏散区域灯具配电回路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按防火分区、同一防火分区的楼层、隧道区间、地铁站台和站厅等为基本单元设置配电回路; 2 除住宅建筑外,不同的防火分区、隧道区间、地铁站台和站厅不能共用同一配电回路; 3 避难走道应单独设置配电回路; 4 防烟楼梯间前室及合用前室内设置的灯具应由前室所在楼层的配电回路供电; 5 配电室、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备发电机房等发生火灾时仍需工作、值守的区域和相关 疏散通道,应单独设置配电回路。   3.3.4 竖向疏散区域灯具配电回路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室外疏散楼梯应单独设置配电回路; 2 敞开楼梯间内设置的灯具应由灯具所在楼层或就近楼层的配电回路供电; 3 避难层和避难层连接的下行楼梯间应单独设置配电回路。 2 4.下列建筑场所中,可不设置消防电梯的是( )。 A.建筑高度为 26m 的病房楼 B.设在第五层且建筑面积 3500m2 的老人照料设施 C.埋深 12m 且总建筑面积为 5000m2 的地下商场 D.建筑高度为 32m 的住宅 答案:D 【解析】下列建筑应设置消防电梯: 1 建筑高度大于 33m 的住宅建筑;D 错误。 2 一类高层公共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 32m 的二类高层公共建筑、5 层及以上且总建筑面积大于 3000m²(包括设置在其他建筑内五层及以上楼层)的老人照料设施;AB 正确。 3 设置消防电梯的建筑的地下或半地下室,埋深大于 10m 且总建筑面积大于 3000m²的其他地下或 半地下建筑(室)。C 正确 5.下列无机物中,属于一级氧化性物质的是( )。 A.过氧化钠 B.重硌酸钾 C.氧化银 D.连二硫酸钠 答案:A 【解析】按物质形态划分:氧化性物质可分为固体氧化性物质和液体氧化性物质。根据氧化性能 强弱,无机氧化性物质通常分为两级:一级主要是碱金属或碱土金属的过氧化物和盐类,如过氧 化钠、高氯酸钠、硝酸钾、高锰酸钾等;除一级外的所有无机氧化剂均为二级氧化性物质,如亚 硝酸钠、亚氯酸钠、连二硫酸钠、重硌酸钠、氧化银等。 6.下列装修材料可以作为 A 级材料使用的是( )。 A.玻镁板 B.珍珠岩板 C.玻璃棉板 D.岩棉装饰板 答案:A 【解析】表 2-10-3 常用建筑内部装修材料燃烧性能等级划分举例: 3 7.对于有爆炸危险的厂房和库房选用耐火性能好、抗爆能力强的框架结构可以在发生火灾爆炸事 故时有效地防止建筑结构发生倒塌破坏,减轻甚至避免危害和损失。耐爆框架结构形式不包括(  )。 A.现浇式钢筋混凝土结构 B.装配式钢筋混凝土结构 C.钢框架结构 D.砖木结构 答案:D 【解析】耐爆框架结构一般有以下三种形式: (1)现浇式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 (2)装配式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 (3)钢框架结构。 8.中型方向标志灯的标志面与疏散方向垂直时,标志灯的最大设置间距( )。 A.15 B.10 C.30 D.20 答案:D 【解析】方向标志灯的标志面与疏散方向垂直时,特大型或大型方向标志灯的设置间距不应大于 30m,中型或小型方向标志灯的设置间距不应大于 20m;方向标志灯的标志面与疏散方向平行时, 特大型或大型方向标志灯的设置间距不应大于 15m,中型或小型方向标志灯的设置间距不应大于 10m。 9.气体灭火系统的驱动装置不包括( )。 A.气动装置 B.电爆型装置 C.液动装置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未知 文件大小:1.28 MB 时间:2026-04-26 价格:¥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