轧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开机前应检查设备、工具有无缺陷,各部位润滑情况是否良好,工具缺 陷和设备未处理好前不准开车。 2、未经操作工同意,严禁非本机组人员上操作台和触动操作把手。不生产时, 各操作把必须放在零位,并关闭电锁开关。 3、轧制中接到高压水停水通知时,应立即停车防止轧辊甩出。 4、开高压水阀前,应检查本机组各关闭阀的情况,操作手把应放到零位, 主操作台上应有人看守,应先开回水阀,再开高压水总阀,管路严重漏水应停止 生产,通知维修人员处理。 5、合理使用循环水,控制水质,不得外排,实现“节能、降耗、 减排、增效” 6、禁止非操作人员到芯棒冷却池、升降台、走台上行走和逗留,平台上的 油污要清除干净。芯棒升降台拔出芯棒应先确认平台上是否有人,无人方能操作。 7、开动芯棒小车要注意喂料器运行情况、提升和行走的极限位置,链条卡 住未处理好的不准开动。操作结束要把手柄放到零位。 8、脱芯棒穿销子时,要上下配合,滑台停稳后进行。台下操作工穿好销子 后不要在卡头旁边停留,台上确认台下拔出销子或穿好销子,人员离开后才开动 喂料器,取销子时,注意防止卡头抖动压伤手指。 9、不准用叉箱、活动导槽脱芯棒,脱棒后,皮尔格头未送出孔型前不准退 回滑台,当芯棒脱出,毛管送出孔型退回喂料器时应升起导槽,芯棒离开导槽, 应升起毛管升降台和芯棒升降台。有人在清掏脱管叉槽、调整磨辊和处理冷却水 管时,不准脱芯棒。 10、生产中断安全销时,应在轧机停稳后才能进行打换安全销,并严格检查 大锤手把有无松动,锤头有无裂口。操作者不能戴手套,防止甩滑,锤头甩出和 铁屑飞溅伤人。装安全销的数量要符合技术规程规定,销套、垫圈要装配整齐。 11、有人站在万向接手和联轴节上工作时不准盘车,盘车要有专人指挥。如 用行车辅助盘车,盘车后钢丝绳要立即收拣,操作工要确认钢丝绳已取下收好后 才准开车。 8、更换轧辊时要有专人指挥行车和上下协调。轧辊接手要垫好垫木,上辊 扁担钩销子要认真检查,不准用小钢管等物件代替。 9、处理故障,必须在轧机停稳后方能进行,开、关轧辊锁门高压水时,牌 坊入口方向及旁边不准站人,防止辊箱(瓦座)翻倒伤人。 10、调整脱管叉,活动导槽时,应先与操作工联系好,台上操作工把操作把 打至零位,关闭电器联锁开关,主机停稳后方可进行。 在卡头上撬芯棒时,台上操作工要确认撬棍取下后人员安全后才开动喂料 器。使用撬棍要站在两侧,防止滑倒。 11、到机架前后、毛管升降台、芯棒升降台,喂料器滑台,叉箱、导槽下工 作时,应先与台上操作工联系并有专人联络指挥。必须先停车,未经安全确认不 能开动设备。 12、不准在轧机前、毛管升降台和喂料器上穿行跨越,不准横跨机前、机后 输送辊道。 13、到机架牌坊上处理故障等工作,应先和操作工打招呼,工作时脚要站稳, 防止踩上油污等物而滑倒,操作工搬动压下脱管叉等操作把必须通知牌坊上工作 人员。 14、拉装轧辊要有专人指挥,平衡锤和轧辊箱下面不准站人或从下面穿过。 15、修磨轧辊要有专人联络指挥盘车、送风或送电。磨辊操作人员未离开险 区,不得开动主机开关提升高压水、调整辊缝、脱芯棒、处理牌坊上的故障和更 换安全臼等操作。 16、处理机电故障、调整轧辊加垫板、修磨轧辊等作业,必须停车并确认轧 辊停止转动后才能进行作业。 17、吊运芯棒等挂吊作业要严守挂吊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厂相关安全管理 规定。包棒、轧废的毛管和穿孔坯要按规定地方堆放,不准用钢丝绳吊运红钢。 因包棒和轧厚壁管,辊道输送不走应使用夹钳辅助吊送,而须用钢丝绳挂吊时, 其钢丝绳用后要妥善处理,不准再用于吊挂其它物件。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食品医药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3.5 KB 时间:2025-08-09 价格:¥2.00
轧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开机前应检查设备、工具有无缺陷,各部位润滑情况是否良好,工具缺 陷和设备未处理好前不准开车。 2、未经操作工同意,严禁非本机组人员上操作台和触动操作把手。不生产时, 各操作把必须放在零位,并关闭电锁开关。 3、轧制中接到高压水停水通知时,应立即停车防止轧辊甩出。 4、开高压水阀前,应检查本机组各关闭阀的情况,操作手把应放到零位, 主操作台上应有人看守,应先开回水阀,再开高压水总阀,管路严重漏水应停止 生产,通知维修人员处理。 5、合理使用循环水,控制水质,不得外排,实现“节能、降耗、 减排、增效” 6、禁止非操作人员到芯棒冷却池、升降台、走台上行走和逗留,平台上的 油污要清除干净。芯棒升降台拔出芯棒应先确认平台上是否有人,无人方能操作。 7、开动芯棒小车要注意喂料器运行情况、提升和行走的极限位置,链条卡 住未处理好的不准开动。操作结束要把手柄放到零位。 8、脱芯棒穿销子时,要上下配合,滑台停稳后进行。台下操作工穿好销子 后不要在卡头旁边停留,台上确认台下拔出销子或穿好销子,人员离开后才开动 喂料器,取销子时,注意防止卡头抖动压伤手指。 9、不准用叉箱、活动导槽脱芯棒,脱棒后,皮尔格头未送出孔型前不准退 回滑台,当芯棒脱出,毛管送出孔型退回喂料器时应升起导槽,芯棒离开导槽, 应升起毛管升降台和芯棒升降台。有人在清掏脱管叉槽、调整磨辊和处理冷却水 管时,不准脱芯棒。 10、生产中断安全销时,应在轧机停稳后才能进行打换安全销,并严格检查 大锤手把有无松动,锤头有无裂口。操作者不能戴手套,防止甩滑,锤头甩出和 铁屑飞溅伤人。装安全销的数量要符合技术规程规定,销套、垫圈要装配整齐。 11、有人站在万向接手和联轴节上工作时不准盘车,盘车要有专人指挥。如 用行车辅助盘车,盘车后钢丝绳要立即收拣,操作工要确认钢丝绳已取下收好后 才准开车。 8、更换轧辊时要有专人指挥行车和上下协调。轧辊接手要垫好垫木,上辊 扁担钩销子要认真检查,不准用小钢管等物件代替。 9、处理故障,必须在轧机停稳后方能进行,开、关轧辊锁门高压水时,牌 坊入口方向及旁边不准站人,防止辊箱(瓦座)翻倒伤人。 10、调整脱管叉,活动导槽时,应先与操作工联系好,台上操作工把操作把 打至零位,关闭电器联锁开关,主机停稳后方可进行。 在卡头上撬芯棒时,台上操作工要确认撬棍取下后人员安全后才开动喂料 器。使用撬棍要站在两侧,防止滑倒。 11、到机架前后、毛管升降台、芯棒升降台,喂料器滑台,叉箱、导槽下工 作时,应先与台上操作工联系并有专人联络指挥。必须先停车,未经安全确认不 能开动设备。 12、不准在轧机前、毛管升降台和喂料器上穿行跨越,不准横跨机前、机后 输送辊道。 13、到机架牌坊上处理故障等工作,应先和操作工打招呼,工作时脚要站稳, 防止踩上油污等物而滑倒,操作工搬动压下脱管叉等操作把必须通知牌坊上工作 人员。 14、拉装轧辊要有专人指挥,平衡锤和轧辊箱下面不准站人或从下面穿过。 15、修磨轧辊要有专人联络指挥盘车、送风或送电。磨辊操作人员未离开险 区,不得开动主机开关提升高压水、调整辊缝、脱芯棒、处理牌坊上的故障和更 换安全臼等操作。 16、处理机电故障、调整轧辊加垫板、修磨轧辊等作业,必须停车并确认轧 辊停止转动后才能进行作业。 17、吊运芯棒等挂吊作业要严守挂吊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厂相关安全管理 规定。包棒、轧废的毛管和穿孔坯要按规定地方堆放,不准用钢丝绳吊运红钢。 因包棒和轧厚壁管,辊道输送不走应使用夹钳辅助吊送,而须用钢丝绳挂吊时, 其钢丝绳用后要妥善处理,不准再用于吊挂其它物件。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6.5 KB 时间:2025-08-14 价格:¥2.00
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全套资料 目录 1、安全目标....................................................................................................................................................7 目录 1.......................................................................................................................................................9 1.1.安全目标管理制度的发布文件......................................................................................................9 1.2.安全目标管理制度..........................................................................................................................9 1.3.安全总体目标和年度目标的发布文件..........................................................................................9 1.4.总体和年度安全目标......................................................................................................................9 1.5.年度安全目标实施计划..................................................................................................................9 1.6.安全目标考核表..............................................................................................................................9 1.7.安全目标考核记录..........................................................................................................................9 1.8.安全目标完成效果评估和调整的通知..........................................................................................9 1.9.安全目标完成效果评估和调整计划..............................................................................................9 2、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和职责......................................................................................................................27 目录 2.....................................................................................................................................................28 2.1 安全管理机构设置、配备安全管理人员管理制度.....................................................................28 2.2 关于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员的通知.....................................................................28 2.3 关于成立安全领导小组的决定.....................................................................................................28 2.4 安全生产会议记录.........................................................................................................................28 2.5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修订与考核管理制度.........................................28 2.6 关于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修订及考核管理制度》.....28 2.7 安全生产责任制.............................................................................................................................28 2.8 关于发布实施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通知.........................................................................................28 2.9 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考核表.................................................................................................28 2.10 安全生产责任制培训记录表.......................................................................................................28 2.11 安全生产责任制适宜性评审表...................................................................................................28 2.12 关于安全生产责任制评审更新的通知.......................................................................................28 3、安全生产投入..........................................................................................................................................59 目录 3.....................................................................................................................................................60 3.1 关于建立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的通知.................................................................60 3.2 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60 3.3 安全生产费用台账.........................................................................................................................60 3.4 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60 4、法律法规与安全管理制度......................................................................................................................67 目录 4.1.................................................................................................................................................69 4.1.1 关于建立识别、获取、评审、更新安全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的管理制度的通知............69 4.1.2 识别、获取、评审、更新安全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的管理制度.........................................69 4.1.3 适用的法律法规其他要求的清单.............................................................................................69 4.1.4 法律法规培训记录表.................................................................................................................69 4.1.5 法律法规培训考核成绩汇总表.................................................................................................69 4.1.6 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评审和修订制度.....................................................................69 4.1.7 关于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评审和修订制度下发的通知.........................................69 4.1.8 安全规章制度汇编.....................................................................................................................69 4.1.9 关于安全规章制度汇编下发的通知.........................................................................................69 4.1.10 安全规章制度文件发放记录...................................................................................................69 4.1.11 安全规章制度培训记录表.......................................................................................................69 4.1.12 岗位操作规程汇编...................................................................................................................69 4.1.13 关于制定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通知.......................................................................................69 4.1.14 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发放记录...................................................................................................69 4.1.15 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培训记录表...............................................................................................69 4.1.16 安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执行和适用情况效果评估报告...........71 4.1.17 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评审和修订记录...........................................................................71 4.1.18 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71 4.1.19 关于建立“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的通知...........................................................................71 4.1.20 安全记录档案...........................................................................................................................71 4.2 安全规章制度汇编 .................................................................................................................................88 目录 4.2.................................................................................................................................................89 4.2.1 安全目标管理制度.....................................................................................................................89 4.2.2 安全管理机构设置、配备安全管理人员管理制度.................................................................89 4.2.3 安全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修订与考核管理制度.............................................89 4.2.4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89 4.2.5 工伤保险与安全责任保险管理制度.........................................................................................89 4.2.6 识别、获取、评审、更新安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管理制度.............................................89 4.2.7 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评审和修订制度.....................................................................89 4.2.8 安全投入管理制度.....................................................................................................................89 4.2.9 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89 4.2.10 风险评估和控制管理制度.......................................................................................................89 4.2.11 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89 4.2.12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89 4.2.13 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89 4.2.14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89 4.2.15 生产设备设施验收管理制度...................................................................................................89 4.2.16 生产设备设施报废管理制度...................................................................................................89 4.2.17 施工和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89 4.2.18 危险物品管理制度...................................................................................................................89 4.2.19 作业安全管理制度...................................................................................................................90 4.2.20 相关方及外用工(单位)管理制度.......................................................................................90 4.2.21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90 4.2.22 劳动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管理制度...............................................................................90 4.2.23 安全检查及隐患治理制度.......................................................................................................90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04 MB 时间:2025-08-27 价格:¥2.00
轧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开机前应检查设备、工具有无缺陷,各部位润滑情况是否良好,工具缺 陷和设备未处理好前不准开车。 2、未经操作工同意,严禁非本机组人员上操作台和触动操作把手。不生产时, 各操作把必须放在零位,并关闭电锁开关。 3、轧制中接到高压水停水通知时,应立即停车防止轧辊甩出。 4、开高压水阀前,应检查本机组各关闭阀的情况,操作手把应放到零位, 主操作台上应有人看守,应先开回水阀,再开高压水总阀,管路严重漏水应停止 生产,通知维修人员处理。 5、合理使用循环水,控制水质,不得外排,实现“节能、降耗、 减排、增效” 6、禁止非操作人员到芯棒冷却池、升降台、走台上行走和逗留,平台上的 油污要清除干净。芯棒升降台拔出芯棒应先确认平台上是否有人,无人方能操作。 7、开动芯棒小车要注意喂料器运行情况、提升和行走的极限位置,链条卡 住未处理好的不准开动。操作结束要把手柄放到零位。 8、脱芯棒穿销子时,要上下配合,滑台停稳后进行。台下操作工穿好销子 后不要在卡头旁边停留,台上确认台下拔出销子或穿好销子,人员离开后才开动 喂料器,取销子时,注意防止卡头抖动压伤手指。 9、不准用叉箱、活动导槽脱芯棒,脱棒后,皮尔格头未送出孔型前不准退 回滑台,当芯棒脱出,毛管送出孔型退回喂料器时应升起导槽,芯棒离开导槽, 应升起毛管升降台和芯棒升降台。有人在清掏脱管叉槽、调整磨辊和处理冷却水 管时,不准脱芯棒。 10、生产中断安全销时,应在轧机停稳后才能进行打换安全销,并严格检查 大锤手把有无松动,锤头有无裂口。操作者不能戴手套,防止甩滑,锤头甩出和 铁屑飞溅伤人。装安全销的数量要符合技术规程规定,销套、垫圈要装配整齐。 11、有人站在万向接手和联轴节上工作时不准盘车,盘车要有专人指挥。如 用行车辅助盘车,盘车后钢丝绳要立即收拣,操作工要确认钢丝绳已取下收好后 才准开车。 8、更换轧辊时要有专人指挥行车和上下协调。轧辊接手要垫好垫木,上辊 扁担钩销子要认真检查,不准用小钢管等物件代替。 9、处理故障,必须在轧机停稳后方能进行,开、关轧辊锁门高压水时,牌 坊入口方向及旁边不准站人,防止辊箱(瓦座)翻倒伤人。 10、调整脱管叉,活动导槽时,应先与操作工联系好,台上操作工把操作把 打至零位,关闭电器联锁开关,主机停稳后方可进行。 在卡头上撬芯棒时,台上操作工要确认撬棍取下后人员安全后才开动喂料 器。使用撬棍要站在两侧,防止滑倒。 11、到机架前后、毛管升降台、芯棒升降台,喂料器滑台,叉箱、导槽下工 作时,应先与台上操作工联系并有专人联络指挥。必须先停车,未经安全确认不 能开动设备。 12、不准在轧机前、毛管升降台和喂料器上穿行跨越,不准横跨机前、机后 输送辊道。 13、到机架牌坊上处理故障等工作,应先和操作工打招呼,工作时脚要站稳, 防止踩上油污等物而滑倒,操作工搬动压下脱管叉等操作把必须通知牌坊上工作 人员。 14、拉装轧辊要有专人指挥,平衡锤和轧辊箱下面不准站人或从下面穿过。 15、修磨轧辊要有专人联络指挥盘车、送风或送电。磨辊操作人员未离开险 区,不得开动主机开关提升高压水、调整辊缝、脱芯棒、处理牌坊上的故障和更 换安全臼等操作。 16、处理机电故障、调整轧辊加垫板、修磨轧辊等作业,必须停车并确认轧 辊停止转动后才能进行作业。 17、吊运芯棒等挂吊作业要严守挂吊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厂相关安全管理 规定。包棒、轧废的毛管和穿孔坯要按规定地方堆放,不准用钢丝绳吊运红钢。 因包棒和轧厚壁管,辊道输送不走应使用夹钳辅助吊送,而须用钢丝绳挂吊时, 其钢丝绳用后要妥善处理,不准再用于吊挂其它物件。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4 KB 时间:2025-09-09 价格:¥2.00
轧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开机前应检查设备、工具有无缺陷,各部位润滑情况是否良好,工具缺 陷和设备未处理好前不准开车。 2、未经操作工同意,严禁非本机组人员上操作台和触动操作把手。不生产时, 各操作把必须放在零位,并关闭电锁开关。 3、轧制中接到高压水停水通知时,应立即停车防止轧辊甩出。 4、开高压水阀前,应检查本机组各关闭阀的情况,操作手把应放到零位, 主操作台上应有人看守,应先开回水阀,再开高压水总阀,管路严重漏水应停止 生产,通知维修人员处理。 5、合理使用循环水,控制水质,不得外排,实现“节能、降耗、 减排、增效” 6、禁止非操作人员到芯棒冷却池、升降台、走台上行走和逗留,平台上的 油污要清除干净。芯棒升降台拔出芯棒应先确认平台上是否有人,无人方能操作。 7、开动芯棒小车要注意喂料器运行情况、提升和行走的极限位置,链条卡 住未处理好的不准开动。操作结束要把手柄放到零位。 8、脱芯棒穿销子时,要上下配合,滑台停稳后进行。台下操作工穿好销子 后不要在卡头旁边停留,台上确认台下拔出销子或穿好销子,人员离开后才开动 喂料器,取销子时,注意防止卡头抖动压伤手指。 9、不准用叉箱、活动导槽脱芯棒,脱棒后,皮尔格头未送出孔型前不准退 回滑台,当芯棒脱出,毛管送出孔型退回喂料器时应升起导槽,芯棒离开导槽, 应升起毛管升降台和芯棒升降台。有人在清掏脱管叉槽、调整磨辊和处理冷却水 管时,不准脱芯棒。 10、生产中断安全销时,应在轧机停稳后才能进行打换安全销,并严格检查 大锤手把有无松动,锤头有无裂口。操作者不能戴手套,防止甩滑,锤头甩出和 铁屑飞溅伤人。装安全销的数量要符合技术规程规定,销套、垫圈要装配整齐。 11、有人站在万向接手和联轴节上工作时不准盘车,盘车要有专人指挥。如 用行车辅助盘车,盘车后钢丝绳要立即收拣,操作工要确认钢丝绳已取下收好后 才准开车。 8、更换轧辊时要有专人指挥行车和上下协调。轧辊接手要垫好垫木,上辊 扁担钩销子要认真检查,不准用小钢管等物件代替。 9、处理故障,必须在轧机停稳后方能进行,开、关轧辊锁门高压水时,牌 坊入口方向及旁边不准站人,防止辊箱(瓦座)翻倒伤人。 10、调整脱管叉,活动导槽时,应先与操作工联系好,台上操作工把操作把 打至零位,关闭电器联锁开关,主机停稳后方可进行。 在卡头上撬芯棒时,台上操作工要确认撬棍取下后人员安全后才开动喂料 器。使用撬棍要站在两侧,防止滑倒。 11、到机架前后、毛管升降台、芯棒升降台,喂料器滑台,叉箱、导槽下工 作时,应先与台上操作工联系并有专人联络指挥。必须先停车,未经安全确认不 能开动设备。 12、不准在轧机前、毛管升降台和喂料器上穿行跨越,不准横跨机前、机后 输送辊道。 13、到机架牌坊上处理故障等工作,应先和操作工打招呼,工作时脚要站稳, 防止踩上油污等物而滑倒,操作工搬动压下脱管叉等操作把必须通知牌坊上工作 人员。 14、拉装轧辊要有专人指挥,平衡锤和轧辊箱下面不准站人或从下面穿过。 15、修磨轧辊要有专人联络指挥盘车、送风或送电。磨辊操作人员未离开险 区,不得开动主机开关提升高压水、调整辊缝、脱芯棒、处理牌坊上的故障和更 换安全臼等操作。 16、处理机电故障、调整轧辊加垫板、修磨轧辊等作业,必须停车并确认轧 辊停止转动后才能进行作业。 17、吊运芯棒等挂吊作业要严守挂吊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厂相关安全管理 规定。包棒、轧废的毛管和穿孔坯要按规定地方堆放,不准用钢丝绳吊运红钢。 因包棒和轧厚壁管,辊道输送不走应使用夹钳辅助吊送,而须用钢丝绳挂吊时, 其钢丝绳用后要妥善处理,不准再用于吊挂其它物件。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5.8 KB 时间:2025-10-15 价格:¥2.00
轧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开机前应检查设备、工具有无缺陷,各部位润滑情况是否良好,工具缺 陷和设备未处理好前不准开车。 2、未经操作工同意,严禁非本机组人员上操作台和触动操作把手。不生产时, 各操作把必须放在零位,并关闭电锁开关。 3、轧制中接到高压水停水通知时,应立即停车防止轧辊甩出。 4、开高压水阀前,应检查本机组各关闭阀的情况,操作手把应放到零位, 主操作台上应有人看守,应先开回水阀,再开高压水总阀,管路严重漏水应停止 生产,通知维修人员处理。 5、合理使用循环水,控制水质,不得外排,实现“节能、降耗、 减排、增效” 6、禁止非操作人员到芯棒冷却池、升降台、走台上行走和逗留,平台上的 油污要清除干净。芯棒升降台拔出芯棒应先确认平台上是否有人,无人方能操作。 7、开动芯棒小车要注意喂料器运行情况、提升和行走的极限位置,链条卡 住未处理好的不准开动。操作结束要把手柄放到零位。 8、脱芯棒穿销子时,要上下配合,滑台停稳后进行。台下操作工穿好销子 后不要在卡头旁边停留,台上确认台下拔出销子或穿好销子,人员离开后才开动 喂料器,取销子时,注意防止卡头抖动压伤手指。 9、不准用叉箱、活动导槽脱芯棒,脱棒后,皮尔格头未送出孔型前不准退 回滑台,当芯棒脱出,毛管送出孔型退回喂料器时应升起导槽,芯棒离开导槽, 应升起毛管升降台和芯棒升降台。有人在清掏脱管叉槽、调整磨辊和处理冷却水 管时,不准脱芯棒。 10、生产中断安全销时,应在轧机停稳后才能进行打换安全销,并严格检查 大锤手把有无松动,锤头有无裂口。操作者不能戴手套,防止甩滑,锤头甩出和 铁屑飞溅伤人。装安全销的数量要符合技术规程规定,销套、垫圈要装配整齐。 11、有人站在万向接手和联轴节上工作时不准盘车,盘车要有专人指挥。如 用行车辅助盘车,盘车后钢丝绳要立即收拣,操作工要确认钢丝绳已取下收好后 才准开车。 8、更换轧辊时要有专人指挥行车和上下协调。轧辊接手要垫好垫木,上辊 扁担钩销子要认真检查,不准用小钢管等物件代替。 9、处理故障,必须在轧机停稳后方能进行,开、关轧辊锁门高压水时,牌 坊入口方向及旁边不准站人,防止辊箱(瓦座)翻倒伤人。 10、调整脱管叉,活动导槽时,应先与操作工联系好,台上操作工把操作把 打至零位,关闭电器联锁开关,主机停稳后方可进行。 在卡头上撬芯棒时,台上操作工要确认撬棍取下后人员安全后才开动喂料 器。使用撬棍要站在两侧,防止滑倒。 11、到机架前后、毛管升降台、芯棒升降台,喂料器滑台,叉箱、导槽下工 作时,应先与台上操作工联系并有专人联络指挥。必须先停车,未经安全确认不 能开动设备。 12、不准在轧机前、毛管升降台和喂料器上穿行跨越,不准横跨机前、机后 输送辊道。 13、到机架牌坊上处理故障等工作,应先和操作工打招呼,工作时脚要站稳, 防止踩上油污等物而滑倒,操作工搬动压下脱管叉等操作把必须通知牌坊上工作 人员。 14、拉装轧辊要有专人指挥,平衡锤和轧辊箱下面不准站人或从下面穿过。 15、修磨轧辊要有专人联络指挥盘车、送风或送电。磨辊操作人员未离开险 区,不得开动主机开关提升高压水、调整辊缝、脱芯棒、处理牌坊上的故障和更 换安全臼等操作。 16、处理机电故障、调整轧辊加垫板、修磨轧辊等作业,必须停车并确认轧 辊停止转动后才能进行作业。 17、吊运芯棒等挂吊作业要严守挂吊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厂相关安全管理 规定。包棒、轧废的毛管和穿孔坯要按规定地方堆放,不准用钢丝绳吊运红钢。 因包棒和轧厚壁管,辊道输送不走应使用夹钳辅助吊送,而须用钢丝绳挂吊时, 其钢丝绳用后要妥善处理,不准再用于吊挂其它物件。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6.5 KB 时间:2025-10-21 价格:¥2.00
商超消防∕安全生产责任制 1 范围 为贯彻执行“安全生产、预防为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以 及“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生产中消防安全工作的 领导和管理,防止和减少消防生产安全事故,保障职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 《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特制定本商场消防∕安全生产责任 制。 本责任制适用于本商场消防安全生产管理。 2 引用标准、术语 2.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70 号) 2.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2.3 安全生产责任制: 是各级领导应对本单位安全工作负总的领导责任,以及各 级工程技术人员、职能科室和生产工人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安全工作应负的责 任,是根据“管生产的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企业各级领导和各类人员明确地规 定了在生产中应负的安全责任。这是企业岗位责任制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企业中 最基本的一项安全制度,是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核心。 2.4 安全生产委员会(简称“安委会”):也称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由本商场主 要负责人组成的领导机构,是领导本商场安全生产的组织机构。其下设置本商场 安全生产办公室,具体落实本商场安委会决议。 3.管理职责 3.1 安全生产委员会消防∕安全职责 3.1.1 安全生产委员会的设立应符合《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及深圳市有关规 定的要求;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在总经理的领导 下负责本商场的日常消防安全生产工作; 3.1.2 负责对员工进行安全思想和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对新入职的员工进行商场 级安全教育,组织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开展职业卫生知识教 育,开展各种消防安全活动; 3.1.3 组织制订、修订本商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编制安全措施 计划,提出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3.1.4 主持、组织每月一次消防安全大检查,贯彻事故隐患整改制度,协助和督 促有关部门对查出的隐患制订防范措施,检查隐患整改工作; 3.1.5 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及大修、技措工程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试车投 产工作,使其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3.1.6 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委会会议,听取并研究解决生产经营中存在的重大安全 隐患和问题,落实经费保障措施。 3.1.8 负责各类事故汇总统计上报工作,并建立、健全事故档案。主持或配合人 身伤亡、火灾、爆炸事故的调查处理,参加各类上报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工伤鉴 定工作; 3.1.9 按国家和商场有关规定,负责制订职工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并督促有关 部门按规定及时发放和合理使用; 3.1.10 督促商场有关部门做好商场工业卫生和劳动保护工作,不断改善劳动条 件; 3.1.11 负责对商场各部门的安全考核评比工作,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推广 安全生产科研成果、先进技术及现代安全管理方法; 3.1.12 检查督促有关部门搞好安全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 3.1.13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网,指导基层安全工作,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委员会 成员会议,提高商场安全生产委员会各部门成员的技术素质、安全意识; 3.1.14 对在消防、安全生产中有贡献者或事故责任者,提出奖惩意见; 3.1.15 组织义务消防队,并对其进行业务技术指导训练。经常对员工进行防火 知识教育、灭火训练和逃生技能训练; 3.1.16 负责健全商场防火档案,对部门、仓库的防火重点部位重点管理。 3.2 总经理(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消防∕安全职责 3.2.1 贯彻执行国家《中华人们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们共和国消防法》 以及本商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全面负责本商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2.2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责任制,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教育培训 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奖惩制度和事故调查处理等制度; 3.2.3 针对本商场生产经营的特点,批准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计划,为消防安 全管理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9.2 KB 时间:2025-11-20 价格:¥2.00
振动锤桩机安全操作规程 GDAQ340228 一、作业场地至电源变压器或供电主干线的距离应在 200m 以内。作业区应有明显标志或围栏,非工作人员 不得进入。 二、电源容量与导线截面应符合出厂使用说明书的规定,启动时,当电动机额定电压变动在-5%~+10%的 范围内时,可以额定功率连续运行;当超过时,则应控制负荷。 三、液压箱、电气箱应置于安全平坦的地方。电气箱和电动机必须安装保护接地设施。 四、长期停放重新使用前,应测定电动机的绝缘值,且不得小于 0.5MΩ,并应对电缆芯线进行导通试验。 电缆外包橡胶层应完好无损。 五、应检查并确认电气箱内各部件完好,过热、过载、失压等安全保护装置配置齐全、可靠。接触无松动, 接触器触点无烧毛现象。 六、应检查整机工作性能达到额定指标,金属构件不应有开焊裂纹等和明显变形现象。 七、作业前,应检查振动桩锤减振器与连接螺栓的紧固性,不得在螺栓松动或缺件的状态下启动。 八、应检查并确认振动箱内润滑油位在规定范围内。用手盘转胶带轮时,振动箱内不得有任何异响。 九、应检查各传动胶带的松紧度,过松或过紧时应进行调整。胶带防护罩不应有破损。 十、夹持器与振动器连接处的紧固螺栓不得松动。液压缸根部的接头防护罩应齐全。 十一、应检查夹持片的齿形。当齿形磨损超过 4mm 时,应更换或用堆焊修复。使用前,应在夹持片中间放 一块 10~15mm 厚的钢板进行试夹。试夹中液压缸应无渗漏,系统压力应正常,不得在夹持片之间无钢板时试夹。 十二、悬挂振动桩锤的起重机,其吊钩上必须有防松脱的保护装置。振动桩锤悬挂钢架的耳环上应加装保 险钢丝绳。 十三、启动振动桩锤应监视启动电流和电压,一次启动时间不应超过 10s。当启动困难时,应查明原因,排 除故障后,方可继续启动。启动后,应待电流降到正常值时,方可转到运转位置。 十四、振动桩锤启动运转后,应待振幅达到规定值时,方可作业。当振幅正常后仍不能拔桩时,应改用功 率较大的振动桩锤。 十五、拔钢板桩时,应按沉入顺序的相反方向起拔,夹持器在夹持板桩时,应靠近相邻一根,对工字桩应 夹紧腹板的中央。如钢板桩和工字桩的头部有钻孔时,应将钻孔焊平或将钻孔以上割掉,亦可在钻孔处焊加强板, 应严防拔断钢板桩。 十六、夹桩时,不得在夹持器和桩的头部之间留有空隙,并应待压力表显示压力达到额定值后,方可指挥 起重机起拔。 十七、拔桩时,当桩身埋入部分被拔起 1.0~1.5m 时,应停止振动,拴好吊桩用钢丝绳,再起振拔桩。当 桩尖在地下只有 1~2m 时,应停止振动,由起重机直接拔桩。待桩完全拔出后,在吊桩钢丝绳未吊紧前,不得 松开夹持器。 十八、沉桩前,应以桩的前端定位,调整导轨与桩的垂直度,不应使倾斜度超过 2°。 十九、沉桩时,吊桩的钢丝绳应紧跟桩下沉速度而放松。在桩入±3m 之前,可利用桩机回转或导杆前后动, 校正桩的垂直度;在桩入土超过 3m 时,不得再进行校正。 二十、沉桩过程中,当电流表指数急剧上升时,应降低沉桩速度,使电动机不超载;但当桩沉入太慢时, 可在振动桩锤上加一定量的配重。 二十一、作业中,当遇液压软管破损、液压操纵箱失灵或停电(包括熔丝烧断)时,应立即停机,将换向 开关放在“中间”位置,并应采取安全措施,不得让桩从夹持器中脱落。 二十二、作业中,应保持振动桩锤减振装置各摩擦部位具有良好的润滑。 二十三、作业后,应将振动桩锤沿导杆放至低处,并采用木块垫实,带桩管的振动桩锤可将桩管插入地下 一半。 二十四、作业后,除应切断操纵箱上的总开关外,尚应切断配电盘上的开关,并应采用防雨布将操纵箱遮 盖好。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0 KB 时间:2025-12-25 价格:¥2.00
轧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开机前应检查设备、工具有无缺陷,各部位润滑情况是否良好,工具缺 陷和设备未处理好前不准开车。 2、未经操作工同意,严禁非本机组人员上操作台和触动操作把手。不生产时, 各操作把必须放在零位,并关闭电锁开关。 3、轧制中接到高压水停水通知时,应立即停车防止轧辊甩出。 4、开高压水阀前,应检查本机组各关闭阀的情况,操作手把应放到零位, 主操作台上应有人看守,应先开回水阀,再开高压水总阀,管路严重漏水应停止 生产,通知维修人员处理。 5、合理使用循环水,控制水质,不得外排,实现“节能、降耗、 减排、增效” 6、禁止非操作人员到芯棒冷却池、升降台、走台上行走和逗留,平台上的 油污要清除干净。芯棒升降台拔出芯棒应先确认平台上是否有人,无人方能操作。 7、开动芯棒小车要注意喂料器运行情况、提升和行走的极限位置,链条卡 住未处理好的不准开动。操作结束要把手柄放到零位。 8、脱芯棒穿销子时,要上下配合,滑台停稳后进行。台下操作工穿好销子 后不要在卡头旁边停留,台上确认台下拔出销子或穿好销子,人员离开后才开动 喂料器,取销子时,注意防止卡头抖动压伤手指。 9、不准用叉箱、活动导槽脱芯棒,脱棒后,皮尔格头未送出孔型前不准退 回滑台,当芯棒脱出,毛管送出孔型退回喂料器时应升起导槽,芯棒离开导槽, 应升起毛管升降台和芯棒升降台。有人在清掏脱管叉槽、调整磨辊和处理冷却水 管时,不准脱芯棒。 10、生产中断安全销时,应在轧机停稳后才能进行打换安全销,并严格检查 大锤手把有无松动,锤头有无裂口。操作者不能戴手套,防止甩滑,锤头甩出和 铁屑飞溅伤人。装安全销的数量要符合技术规程规定,销套、垫圈要装配整齐。 11、有人站在万向接手和联轴节上工作时不准盘车,盘车要有专人指挥。如 用行车辅助盘车,盘车后钢丝绳要立即收拣,操作工要确认钢丝绳已取下收好后 才准开车。 8、更换轧辊时要有专人指挥行车和上下协调。轧辊接手要垫好垫木,上辊 扁担钩销子要认真检查,不准用小钢管等物件代替。 9、处理故障,必须在轧机停稳后方能进行,开、关轧辊锁门高压水时,牌 坊入口方向及旁边不准站人,防止辊箱(瓦座)翻倒伤人。 10、调整脱管叉,活动导槽时,应先与操作工联系好,台上操作工把操作把 打至零位,关闭电器联锁开关,主机停稳后方可进行。 在卡头上撬芯棒时,台上操作工要确认撬棍取下后人员安全后才开动喂料 器。使用撬棍要站在两侧,防止滑倒。 11、到机架前后、毛管升降台、芯棒升降台,喂料器滑台,叉箱、导槽下工 作时,应先与台上操作工联系并有专人联络指挥。必须先停车,未经安全确认不 能开动设备。 12、不准在轧机前、毛管升降台和喂料器上穿行跨越,不准横跨机前、机后 输送辊道。 13、到机架牌坊上处理故障等工作,应先和操作工打招呼,工作时脚要站稳, 防止踩上油污等物而滑倒,操作工搬动压下脱管叉等操作把必须通知牌坊上工作 人员。 14、拉装轧辊要有专人指挥,平衡锤和轧辊箱下面不准站人或从下面穿过。 15、修磨轧辊要有专人联络指挥盘车、送风或送电。磨辊操作人员未离开险 区,不得开动主机开关提升高压水、调整辊缝、脱芯棒、处理牌坊上的故障和更 换安全臼等操作。 16、处理机电故障、调整轧辊加垫板、修磨轧辊等作业,必须停车并确认轧 辊停止转动后才能进行作业。 17、吊运芯棒等挂吊作业要严守挂吊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厂相关安全管理 规定。包棒、轧废的毛管和穿孔坯要按规定地方堆放,不准用钢丝绳吊运红钢。 因包棒和轧厚壁管,辊道输送不走应使用夹钳辅助吊送,而须用钢丝绳挂吊时, 其钢丝绳用后要妥善处理,不准再用于吊挂其它物件。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6.5 KB 时间:2026-01-11 价格:¥2.00
轧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开机前应检查设备、工具有无缺陷,各部位润滑情况是否良好,工具缺 陷和设备未处理好前不准开车。 2、未经操作工同意,严禁非本机组人员上操作台和触动操作把手。不生产时, 各操作把必须放在零位,并关闭电锁开关。 3、轧制中接到高压水停水通知时,应立即停车防止轧辊甩出。 4、开高压水阀前,应检查本机组各关闭阀的情况,操作手把应放到零位, 主操作台上应有人看守,应先开回水阀,再开高压水总阀,管路严重漏水应停止 生产,通知维修人员处理。 5、合理使用循环水,控制水质,不得外排,实现“节能、降耗、 减排、增效” 6、禁止非操作人员到芯棒冷却池、升降台、走台上行走和逗留,平台上的 油污要清除干净。芯棒升降台拔出芯棒应先确认平台上是否有人,无人方能操作。 7、开动芯棒小车要注意喂料器运行情况、提升和行走的极限位置,链条卡 住未处理好的不准开动。操作结束要把手柄放到零位。 8、脱芯棒穿销子时,要上下配合,滑台停稳后进行。台下操作工穿好销子 后不要在卡头旁边停留,台上确认台下拔出销子或穿好销子,人员离开后才开动 喂料器,取销子时,注意防止卡头抖动压伤手指。 9、不准用叉箱、活动导槽脱芯棒,脱棒后,皮尔格头未送出孔型前不准退 回滑台,当芯棒脱出,毛管送出孔型退回喂料器时应升起导槽,芯棒离开导槽, 应升起毛管升降台和芯棒升降台。有人在清掏脱管叉槽、调整磨辊和处理冷却水 管时,不准脱芯棒。 10、生产中断安全销时,应在轧机停稳后才能进行打换安全销,并严格检查 大锤手把有无松动,锤头有无裂口。操作者不能戴手套,防止甩滑,锤头甩出和 铁屑飞溅伤人。装安全销的数量要符合技术规程规定,销套、垫圈要装配整齐。 11、有人站在万向接手和联轴节上工作时不准盘车,盘车要有专人指挥。如 用行车辅助盘车,盘车后钢丝绳要立即收拣,操作工要确认钢丝绳已取下收好后 才准开车。 8、更换轧辊时要有专人指挥行车和上下协调。轧辊接手要垫好垫木,上辊 扁担钩销子要认真检查,不准用小钢管等物件代替。 9、处理故障,必须在轧机停稳后方能进行,开、关轧辊锁门高压水时,牌 坊入口方向及旁边不准站人,防止辊箱(瓦座)翻倒伤人。 10、调整脱管叉,活动导槽时,应先与操作工联系好,台上操作工把操作把 打至零位,关闭电器联锁开关,主机停稳后方可进行。 在卡头上撬芯棒时,台上操作工要确认撬棍取下后人员安全后才开动喂料 器。使用撬棍要站在两侧,防止滑倒。 11、到机架前后、毛管升降台、芯棒升降台,喂料器滑台,叉箱、导槽下工 作时,应先与台上操作工联系并有专人联络指挥。必须先停车,未经安全确认不 能开动设备。 12、不准在轧机前、毛管升降台和喂料器上穿行跨越,不准横跨机前、机后 输送辊道。 13、到机架牌坊上处理故障等工作,应先和操作工打招呼,工作时脚要站稳, 防止踩上油污等物而滑倒,操作工搬动压下脱管叉等操作把必须通知牌坊上工作 人员。 14、拉装轧辊要有专人指挥,平衡锤和轧辊箱下面不准站人或从下面穿过。 15、修磨轧辊要有专人联络指挥盘车、送风或送电。磨辊操作人员未离开险 区,不得开动主机开关提升高压水、调整辊缝、脱芯棒、处理牌坊上的故障和更 换安全臼等操作。 16、处理机电故障、调整轧辊加垫板、修磨轧辊等作业,必须停车并确认轧 辊停止转动后才能进行作业。 17、吊运芯棒等挂吊作业要严守挂吊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厂相关安全管理 规定。包棒、轧废的毛管和穿孔坯要按规定地方堆放,不准用钢丝绳吊运红钢。 因包棒和轧厚壁管,辊道输送不走应使用夹钳辅助吊送,而须用钢丝绳挂吊时, 其钢丝绳用后要妥善处理,不准再用于吊挂其它物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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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2015 年) (2007 年 11 月 30 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15 号公布,2015 年 4 月 2 日国家安全监管 总局令第 77 号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制裁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规范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工作,依照行政处罚法、安 全生产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在生产 经营活动中违反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规程的 违法行为(以下统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适用本办法。 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依照本办法和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处罚办法,对煤矿、煤矿安全生产中 介机构等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种类、幅度或者决定机关另有规定 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条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统称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及其行政 执法人员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行政处罚应当与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事实、性 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对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给予的行政处罚,依法享有陈述 权、申辩权和听证权;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因违 法给予行政处罚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申请国家赔偿。 第二章行政处罚的种类、管辖 第五条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开采的煤炭产品、采掘设备; (四)责令停产停业整顿、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停止建设、责令停止施工; (五)暂扣或者吊销有关许可证,暂停或者撤销有关执业资格、岗位证书; (六)关闭; (七)拘留; (八)安全生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第六条县级以上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按照本章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 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行使管辖权。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由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安全监管监察部 门管辖。中央企业及其所属企业、有关人员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由安全生产违 法行为发生地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管辖。 暂扣、吊销有关许可证和暂停、撤销有关执业资格、岗位证书的行政处罚,由发证机关 决定。其中,暂扣有关许可证和暂停有关执业资格、岗位证书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 6 个月; 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给予关闭的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报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 规定的权限决定。 给予拘留的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建议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 的规定决定。 第七条两个以上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因行政处罚管辖权发生争议的,由其共同的上一级安 全监管监察部门指定管辖。 第八条对报告或者举报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受理;发现不属于 自己管辖的,应当及时移送有管辖权的部门。 受移送的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报请共同的上一级安全监管监察部 门指定管辖。 第九条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依 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但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管辖。 第十条上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可以直接查处下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管辖的案件,也可以 将自己管辖的案件交由下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管辖。 下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可以将重大、疑难案件报请上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管辖。 第十一条上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有权对下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违法或者不适当的行政 处罚予以纠正或者撤销。 第十二条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根据需要,可以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委托符合《行政处罚法》 第十九条规定条件的组织或者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等地方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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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2007 年)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的报 告和调查处理,适用本条例;环境污染事故、核设施事故、国防科研生产事故的报告和调查 处理不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 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 30 人以上死亡,或者 100 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 中毒,下同),或者 1 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 10 人以上 30 人以下死亡,或者 50 人以上 100 人以下重伤, 或者 5000 万元以上 1 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 3 人以上 10 人以下死亡,或者 10 人以上 50 人以下重伤, 或者 1000 万元以上 5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 3 人以下死亡,或者 10 人以下重伤,或者 1000 万元以下直 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事故等级划分的补充性规 定。 本条第一款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第四条 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 报或者瞒报。 事故调查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经过、事故 原因和事故损失,查明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 责任者依法追究责任。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严格履行职责,及时、准确地完成 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事故发生地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支持、配合上级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的事故调查处 理工作,并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 参加事故调查处理的部门和单位应当互相配合,提高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的效率。 第六条 工会依法参加事故调查处理,有权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 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干涉对事故的报告和依法调查处理。 第八条 对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中的违法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安全生产监督管 理部门、监察机关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第二章 事故报告 第九条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 到报告后,应当于 1 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 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 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 告后,应当依照下列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并通知公安机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会和人民 检察院: (一)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逐级上报至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 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二)较大事故逐级上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三)一般事故上报至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 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依照前款规定上报事 故情况,应当同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 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以及省级人民政府接到发生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的报告后,应当立即 报告国务院。 必要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可以越级上报 事故情况。 第十一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逐级上报 事故情况,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 2 小时。 第十二条 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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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2009 年) (2009 年 5 月 27 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2009 年 6 月 16 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21 号公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信息的报告和处置工作,根据《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 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生产经营单位报告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 构对生产安全事故信息的报告和处置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规定的应当报告和处置的生产安全事故信息(以下简称事故信息),是指 已经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和较大涉险事故的信息。 第四条事故信息的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和完整,信息的处置应当遵循快速高效、协同配 合、分级负责的原则。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的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工作。煤矿安全监 察机构负责煤矿的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工作。 第五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当建立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制度, 设立事故信息调度机构,实行 24 小时不间断调度值班,并向社会公布值班电话,受理事故 信息报告和举报。 第二章事故信息的报告 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者较大涉险事故,其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信息 报告后应当于 1 小时内报告事故发生地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分局。 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事故发生单位在依照第一款规定报告的同时,应当在 1 小时内报告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事故发生单位在依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报 告的同时,可以立即报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第七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接到事故发生单位的事故信息报告 后,应当按照下列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同时书面通知同级公安机关、劳动保障部门、工会、 人民检察院和有关部门: (一)一般事故和较大涉险事故逐级上报至设区的市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省级煤 矿安全监察机构; (二)较大事故逐级上报至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三)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逐级上报至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 监察局。 前款规定的逐级上报,每一级上报时间不得超过 2 小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前 款规定上报事故情况时,应当同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 第八条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或者社会影响重大的事故的,县级、市级安全生产监督管 理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分局接到事故报告后,在依照本办法第七条规定逐级上报的同时, 应当在 1 小时内先用电话快报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随后补 报文字报告;乡镇安监站(办)可以根据事故情况越级直接报告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第九条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或者社会影响恶劣的事故的,县级、市级安全 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分局接到事故报告后,在依照本办法第七条规定逐级上 报的同时,应当在 1 小时内先用电话快报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 构,随后补报文字报告;必要时,可以直接用电话报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 矿安全监察局。 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在 1 小时内 先用电话快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随后补报文字报告。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在 1 小时内先 用电话快报国务院总值班室,随后补报文字报告。 第十条报告事故信息,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事故发生单位的名称、地址、性质、产能等基本情况; (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三)事故的简要经过(包括应急救援情况); (四)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涉险的人数)和初步估 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五)已经采取的措施; (六)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使用电话快报,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事故发生单位的名称、地址、性质; (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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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及时准确查清事故原因,严格追 究事故责任,防止和减少同类事故重复发生,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生产安全 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含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检 验检测活动中发生的特种设备事故,其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主管全国特种设备事故 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县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特种设备事故报 告、调查和处理工作。 第四条 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 报或者瞒报。 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 清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和事故损失,查明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提出处理和整改措施, 并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依法追究责任。 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干涉特种设备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 对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中的违法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或者有关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第二章 事故定义、分级和界定 第六条 本规定所称特种设备事故,是指因特种设备的不安全状态或者相关人员的不安 全行为,在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含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检 验检测活动中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特种设备严重损坏或者中断运行、人员滞留、人 员转移等突发事件。 第七条 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特种设备事故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 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 第八条 下列情形不属于特种设备事故: (一)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引发的; (二)通过人为破坏或者利用特种设备等方式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自杀的; (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检验检测人员因劳动保护措施缺失或者保护不当而发生坠落、 中毒、窒息等情形的。 第九条 因交通事故、火灾事故引发的与特种设备相关的事故,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配 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经调查,该事故的发生与特种设备本身或者相关作业人员无关的, 不作为特种设备事故。 非承压锅炉、非压力容器发生事故,不属于特种设备事故。但经本级人民政府指定,质 量技术监督部门可以参照本规定组织进行事故调查处理。 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用的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在其安装、使 用过程中发生的事故,不属于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调查处理的特种设备事故。 第三章 事故报告 第十条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报告; 事故发生单位的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 1 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的县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 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的县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报 告。 第十一条 接到事故报告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尽快核实有关情况,依照《特种设 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立即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并逐级报告上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直 至国家质检总局。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 2 小时。必要时,可以越级上 报事故情况。 对于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由国家质检总局报告国务院并通报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 管理等有关部门。对较大事故、一般事故,由接到事故报告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及时通报同 级有关部门。 对事故发生地与事故发生单位所在地不在同一行政区域的,事故发生地质量技术监督部 门应当及时通知事故发生单位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事故发生单位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 部门应当做好事故调查处理的相关配合工作。 第十二条 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概况以及特种设备种类; (二)事故发生初步情况,包括事故简要经过、现场破坏情况、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 的伤亡和涉险人数、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初步确定的事故等级、初步判断的事故原因; (三)已经采取的措施; (四)报告人姓名、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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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式起重机定期自检表 GDAQ209010902 使用单位 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备案编号 规格型号 出厂编号 自 编 号 安装位置 上次自检日期 序号 项 目 检 查 内 容 检 查 结 果 结 论 使用相关资料 齐全有效 合格 一 资料 使用登记牌有效期 有效期内 合格 起重机与建筑物等之间的安全距离 水平距离≥2米 合格 起重机之间的最小架设距离 水平距离≥2米 合格 起重机与输电线的安全距离 无此项 / 二 作业环境 及外观 危险部位安全标志,红色障碍灯 有安全警示标志,有 合格 金属结构状况 正常、牢固 合格 金属结构连接(螺栓、销轴、焊缝) 连接牢固 合格 平衡重、压重的安装数量与位置 6块,在后臂 合格 塔身轴心线对支承面的侧向垂直度 1.5‰(见附表) 合格 斜梯及其护圈的尺寸与固定 固定牢固 合格 直立梯及其护圈的尺寸与固定 60cm,固定牢固 合格 休息小平台、走台 平台牢固 合格 三 金属结构 附着装置的布置与连接状况 附着连接牢固 合格 司机室固定、位置及其室内设施 司机室固定牢固、配备灭火器 合格 司机室视野及结构安全性 视野开阔、结构安全 合格 司机室门的开向及锁定装置 门向外开、锁定装置有效 合格 四 司机室 司机室内的操纵装置及相关标牌、标志 有相关标志 合格 基础或路基排水 有排水措施、无积水 合格 轨道固定状况 a.转道顶面纵、横向上的倾斜度;b.轨距 误差; c.钢轨接头间隙,两轨顶高度差 / / 五 基础与轨 道 支腿工作起重机的工作场地 / / 吊钩缺陷及危险断面磨损 无缺陷、磨损 合格 吊钩开口度增加量 开口度无增加量 合格 钢丝绳选用、安装状况及绳端固定 钢丝绳用16mm,绳端固定牢固 合格 钢丝绳安全圈数 5圈 合格 钢丝绳润滑与干涩 润滑度合适 合格 钢丝绳缺陷 无缺陷 合格 钢丝绳直径磨损 无磨损 合格 钢丝绳断丝数 无断丝 合格 滑轮缺陷 无缺陷 合格 滑轮防脱槽装置 装置齐全有效 合格 制动器零部件缺陷 无缺陷 合格 制动轮与摩擦片、制动轮缺陷 无缺陷 合格 制动器调整 正常 合格 减速器连接与固定 连接牢固 合格 减速器工作状况 正常 合格 开式齿轮啮合与缺损 / / 车轮缺陷 / / 联轴器及其工作状况 正常 合格 六 主要零部 件与机构 卷筒缺陷 正常 合格 塔式起重机定期自检表(续表) GDAQ209010902-1 序号 项 目 检 查 内 容 检 查 结 果 结 论 电气设备及电器元件 正常 合格 线路绝缘电阻 400Ω 合格 外部供电线路总电源开关 使用专用开关 合格 电气隔离装置 隔离完好 合格 总电源回路的短路保护 安全有效 合格 失压保护、零位保护、过流保护、断错相 保护、紧急断电开关 齐全有效 合格 便携式控制装置 安全有效 合格 仪表、照明、信号、报警系统 齐全有效 合格 电气设备、金属结构的接地 有接地、0.4Ω 合格 七 电气 防雷 有防雷接地、0.4Ω 合格 起重量限制器 试验灵敏有效 合格 力矩限制器 试验灵敏有效 合格 高度限位器、变幅限位器、回转限位器 试验灵敏有效 合格 顶升防脱装置 齐全有效 合格 防后翻装置 齐全有效 合格 小车断绳双向保护装置 试验有效 合格 风速仪 齐全有效 合格 防风装置 / / 缓冲器和端部止挡 / / 扫轨板 / / 防护罩和防雨罩 / / 八 安全装 置有效 性与防 护措施 防脱轨装置 / / 防止过载和液压冲击的安全装置 装置齐全有效 合格 九 液压 液压缸的平衡阀及液压锁 齐全有效 合格 空载试验 试验正常 合格 十 试验 额定载荷试验 试验正常 合格 十一 其他 操作人员身体状况、情绪等 身体健康、情绪稳定 合格 自检结论 经检查,机械结构坚实稳固,各传动机构运作平稳、操作平稳、灵活,安全限位和保险装 置灵敏可靠,电气系统性能良好,操作人员操纵熟练、身体健康、情绪稳定。 项目技术负责人(签名): 专职设备管理人员(签名): 专职安全员(签名): 其他人员(签名): 检查人员 (签名) (项目章) 年 月 日 注:填写说明:1、此表为塔吊定期自检表,由项目部进行填写,并加盖维保单位公章,每月一次; 2、检查结果不能简单填验收合格,应结合检查内容与要求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进行填写,检查数据要数字化。。 3、塔身轴心线对支承面的侧向垂直度测量另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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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2015 年) (2012 年 1 月 30 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45 号公布,2015 年 5 月 27 日国家安全监管 总局令第 79 号修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规范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 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建设项目以及 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工建设项目(包括危险化学品长输管道建设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 目),其安全管理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危险化学品的勘探、开采及其辅助的储存,原油和天然气勘探、开采及其辅助的储存、 海上输送,城镇燃气的输送及储存等建设项目,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建设项目安全审查,是指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安全设施的设计 审查。建设项目的安全审查由建设单位申请,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根据本办法分级负责实 施。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负责依法组织实施。 建设项目未经安全审查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的,不得开工建设或者投入生产(使用)。 第四条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指导、监督全国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和建设项目安全 设施竣工验收的实施工作,并负责实施下列建设项目的安全审查: (一)国务院审批(核准、备案)的; (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部门)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的监督管理 工作,确定并公布本部门和本行政区域内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 下简称市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的前款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范围,并报国家安全生 产监督管理总局备案。 第五条 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由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安全审查: (一)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 (二)生产剧毒化学品的; (三)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确定的本办法第四条第一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建设项 目。 第六条 负责实施建设项目安全审查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将其 负责实施的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工作,委托下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委托实施安全 审查的,审查结果由委托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建设项目 和生产剧毒化学品的建设项目,不得委托实施安全审查。 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委托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安全审 查: (一)涉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 (二)涉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中的有毒气体、液化 气体、易燃液体、爆炸品,且构成重大危险源的。 接受委托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不得将其受托的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工作再委托其他 单位实施。 第七条 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和安全评价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并对 其工作成果负责。 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或者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建设项 目,应当由具有石油化工医药行业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 第二章 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 第八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阶段,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 构对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评价。 安全评价机构应当根据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对建设 项目进行安全评价,出具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安全评价报告应当符合《危险化学品建设 项目安全评价细则》的要求。 第九条 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由甲级安全评价机构进行安全评价: (一)国务院及其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 (二)生产剧毒化学品的; (三)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 (四)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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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料提升机安装(拆卸)安全技术交底 GDAQ330606 施工单位: 工程名称 分部分项 工 程 工种 一、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纪律,安装拆卸工人必须取得省级建设主管部 门颁发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方可上岗。 二、一般规定 (一)安装与拆除作业前,应根据现场工作条件及设备情况编制作业方案。对作业人员进行分工交 底,确定指挥人员,划定安全警戒区域并设监护人员,排除作业障碍。 (二)提升架体实际安装的高度不得超出设计所允许的最大高度。 (三)安装作业前检查的内容一般包括: 1.金属结构的成套性和完好性; 2.提升机构是否完整良好; 3.电气设备是否齐全可靠; 4.基础位置和做法是否符合要求; 5.地锚的位置,附墙架连接埋件的位置是否正确和埋设牢; 6.提升机的架体和缆风绳的位置是否靠近或跨越架空输电线路。必须靠近时,应保证最小安全距 离,并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其最小安全距离见下表。 外电线路电压等级(kV) 1以下 1~10 35~110 220 330~500 最小安全操作距离(m) 4.0 6.0 8.0 10 15 (1)安装精度应符合以下规定: (a)新制作的提升机,架体安装的垂直偏差,最大不应超过架体高度的1.5‰;多次使用过的提 升机,在重新安装时,其偏差不应超过3‰,并不得超过200mm; (b)井架截面内,两对角线长度公差不得超过最大边长的名义尺寸的3‰; (c)导轨接点截面错位不大于1.5mm; (d)吊篮导靴与导轨的安装间隙应控制5~10mm以内; (2)拆除作业前检查的内容一般包括: (a)查看提升机与建筑物及脚手架的连接情况; (b)查看提升机架体有无其他牵拉物; (c)临时附墙架、缆风绳及地锚的设置情况; (d)地梁和基础的连接情况。 三、架体的安装与拆除 (一)安装架体时,应先将地梁与基础连接牢固。每安装个 2 标准节(一般不大于 8m),应采取临 时支撑或临时缆风绳固定,并进行初校正,在确认稳定时,方可继续作业。 (二)安装龙门架时,两边立柱应交替进行,每安装 2 节,除将单肢柱进行临时固定外,尚应将两 立柱横向连接成一体。 (三)利用建筑物内井道做架体时,各楼层进料口处的停靠门,必须与司机操作处装设的层站标志 灯进行联锁。阴暗处应装照明。 (四)架体各节点的螺栓必须紧固,螺栓应符合孔径要求,严禁扩孔和开孔更不得漏装或以铅丝代 替。 (五)装设摇臂把杆时,应符合以下要求: 1.把杆不得装在架体的自由端处; 2.把杆底座要高出工作面,其顶部不得高出架体; 3.把杆应安装保险钢丝绳,起重吊钩应装设限位装置; 4.把杆与水平面夹角应在 45°~70°之间转向时不得碰到缆风绳; 5.随工作面升高扒杆需要重新安装时,其下方的其他作业应暂时停止。 (六)在拆除缆风绳或附墙架前,应先设置临时缆风绳或支撑,确保架体的自由高度不得大于 2 个 标准节(一般不大于 8m)。 (七)拆除龙门架的天梁前,应先分别对两立柱采取稳固措施,保证单柱的稳定。 (八)拆除作业中,严禁从高处向下抛掷物件。 (九)拆除作业宜在白天进行,夜间作业应有良好的照明,因故中断作业时,应采取临时稳固措施。 四、卷扬机安装 (一) 卷扬机应安装在平整坚实的位置上宜远离危险作业区,视线应良好。因施工条件限制卷扬机 安装位置距施工作业区较近时,其操作棚的顶部应按规范要求架设。 (二)固定卷扬机的锚桩应牢固可靠,不得以树木、电杆代替锚桩。 (三)当钢丝绳在卷筒中间位置时,架体底部的导向滑轮应与卷筒轴心垂直,否则应设置导向滑轮,并 用地锚、钢丝绳拴牢。 (四)提升钢丝绳运行中应架起,使之不拖地面和被水浸泡。必须穿越主要干道时,应挖沟槽并加 保护措施,严禁在钢丝绳穿行的区域内堆放物料。 五、现场补充交底内容: 交底人签字: 日 期: 接受人(全员)签字: 注:本交底一式三份,班组、交底人、资料保管员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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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集成设计和过程技术(IDPT)的产品 开发过程管理研究 摘要 本文在将传统的开发过程管理模式与基于 IDPT 的产品开发过程管理思想进行比较后, 总结 了基于 IDPT 的产品开发过程管理新模式对制造业 发展的推动.进而阐述了基于 IDPT 的过程管理方 法论,概括了 IDPT 理念在现有的产品开发过程管 理中的应用.最后得出传统制造业的提升,必须依 靠集成理念的贯彻和发扬的结论. 关键词 集成设计和过程技术(IDPT) 产品开发的 过程管理 制造业 1 引言 当今在世界范围内制造业正在经历巨大的变革和分化,层 出不穷的制造模式和理论成为医治传统制造业痼疾、孕育制 造企业新生的一张张处方。在这种情况下,剖析理念、透视 本质,就成为判别理论是否可信、是否可取的重要标准。任 何忽略产品与过程的结合、融合及互补;违背系统集成理念 的;突出单一侧面的理论和模式,或是深奥的纯技术解决方 案都不可能取得成功。必须把握先进制造模式的核心理念, 以集成的思路处理现代制造业创新开发中的基本问题。产品 的开发过程管理包括硬件技术和软件技术两大范畴。硬件技 术包括从设计、运行到控制的各环节的技术;软件技术则是 指经营、管理、购销等方面的问题。 2 传统的开发过程管理模式 传统的开发过程管理模式中的硬件技术和软件技术的 设计和策划都是分散的、相互孤立的,各环节间存在衔接障 碍,主要表现为: (1) 只从物流角度考虑,缺乏能量综合优化(特别在大 系统范围内); (2) 只考虑(原料、产品等)给定条件,缺乏柔性考虑(适 应各种变化条件下的操作); (3) 对环保要求考虑治理多,考虑减少污染物生成少; (4)只考虑给定条件下的常规运行和控制,缺乏设计、 操作、控制总体优化的考虑; (5)只考虑现实技术经济条件,不考虑未来发展变化的 压力 例如,迄今在流程工业新产品开发过程中,在扩大生产能 力、调整生产流程和产品方案、节能改造、磨损或腐蚀设备 的更新、污染的治理和控制、安全等方面的投资决策,仍然 是分别地、各个孤立地考虑、安排和进行,并且是由不同的 上级部门主管;不同的职能部门建议、计划、组织和实施的, 这必然造成资金及各种企业资源的浪费和经济效益的减少 ①。 过去的格局,特别形象地强调了“扔过墙”的概念及明显 的按顺序进行和各环节相互隔离的特征。在这种格局下,设 计人员仍处于传统意识----只有在自己的设计方案完全“成 熟”后,才愿意交给下游部门。这造成由于工艺人员事先未 参与,因此需花很长时间去理解和消化设计图纸,因而导致 时间的无谓损失和交接上的曲解。 3 基于 IDPT 的新产品开发过程管理思想 3.1 什么是 IDPT? 集成设计和过程技术是指将硬件技术和软件技术的设计、 规划和实施本身相互衔接、统筹考虑并集成为一个过程。 对于离散的生产行业,T.C.Ting 在《在敏捷制造环境中 的产品设计和进化》一文中阐述了面向对象的设计和制造。 包括面向对象的数据库----面向对象的方法数据库和动态 的、面向对象的产品数据库。通过对每个零部件的结构、功 能及其演化的分析和归纳,使设计者可灵活地借用不同组合 使产品满足用户的不同要求,从而使设计逐渐科学化②。与 此同时,制造业的生产和人员的管理;原材料的采购、运输、 供应;产品的储存、销售及市场动态的监测等整个过程,都 借助于计算机的应用而逐步实现科学的集成。以求用最小的 基础设施投资、最小的运行费用,生产出最适合市场需要、 最有竞争力的产品。 3.2 基于 IDPT 的新产品开发的过程管理新模式 基于 IDPT 的新产品开发的过程管理新模式不仅在硬件技 术范围内从设计到操作和控制、从物料流到能量流和信息流 的集成考虑,而且在软件技术中考虑人流、资金流和备件流 的集成。这包括从技术、规划、计划、调度、质量、能源、 环保、设备到组织、人事、财务、供应、运输、销售、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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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术语之 CPU 术语篇 3DNow!: (3D no waiting)AMD 公司开发的 SIMD 指令集,可以增强浮点 和多媒体运算的速度,它的指令数为 21 条。 ALU: (Arithmetic Logic Unit,算术逻辑单元)在处理器之中用于计算的那 一部分,与其同级的有数据传输单元和分支单元。 BGA:(Ball Grid Array,球状矩阵排列)一种芯片封装形式,例:82443B X。 BHT: (branch prediction table,分支预测表)处理器用于决定分支行动方 向的数值表。 BPU:(Branch Processing Unit,分支处理单元)CPU 中用来做分支处理的 那一个区域。 Brach Pediction: (分支预测)从 P5 时代开始的一种先进的数据处理方 法,由 CPU 来判断程序分支的进行方向,能够更快运算速度。 CMOS: (Complementary Metal Oxide Semiconductor,互补金属氧化 物半导体)它是一类特殊的芯片,最常见的用途是主板的 BIOS(Basic Input/ Output System,基本输入/输出系统)。 CISC: (Complex Instruction Set Computing,复杂指令集计算机)相对于 RISC 而言,它的指令位数较长,所以称为复杂指令。如:x86 指令长度为 87 位。 COB: (Cache on board,板上集成缓存)在处理器卡上集成的缓存,通常 指的是二级缓存,例:奔腾 II COD: (Cache on Die,芯片内集成缓存)在处理器芯片内部集成的缓存, 通常指的是二级缓存,例:PGA 赛扬 370 CPGA: (Ceramic Pin Grid Array,陶瓷针型栅格阵列)一种芯片封装形式。 CPU: (Center Processing Unit,中央处理器)计算机系统的大脑,用于控 制和管理整个机器的运作,并执行计算任务。 Data Forwarding: (数据前送)CPU 在一个时钟周期内,把一个单元的 输出值内容拷贝到另一个单元的输入值中。 Decode: (指令解码)由于 X86 指令的长度不一致,必须用一个单元进 行“翻译”,真正的内核按翻译后要求来工作。 EC: (Embedded Controller,嵌入式控制器)在一组特定系统中,新增到固 定位置,完成一定任务的控制装置就称为嵌入式控制器。 Embedded Chips: (嵌入式)一种特殊用途的 CPU,通常放在非计算机系 统,如:家用电器。 EPIC: (explicitly parallel instruction code,并行指令代码)英特尔的 64 位芯片架构,本身不能执行 x86 指令,但能通过译码器来兼容旧有的 x86 指令, 只是运算速度比真正的 32 位芯片有所下降。 FADD: (Floationg Point Addition,浮点加)FCPGA(Flip Chip Pin Grid Array,反转芯片针脚栅格阵列)一种芯片封装形式,例:奔腾 III 370。 FDIV: (Floationg Point Divide,浮点除)FEMMS(Fast Entry/Exit M ultimedia State,快速进入/退出多媒体状态) 在多能奔腾之中,MMX 和浮 点单元是不能同时运行的。新的芯片加快了两者之间的切换,这就是 FEMMS。 FFT: (fast Fourier transform,快速热欧姆转换)一种复杂的算法,可 以测试 CPU 的浮点能力。 FID: (FID:Frequency identify,频率鉴别号码)奔腾 III 通过 ID 号来检查 CPU 频率的方法,能够有效防止 Remark。 FIFO: (First Input First Output,先入先出队列)这是一种传统的按序执行 方法,先进入的指令先完成并引退,跟着才执行第二条指令。 FLOP: (Floating Point Operations Per Second,浮点操作/秒)计算 CP U 浮点能力的一个单位。 FMUL: (Floationg Point Multiplication,浮点乘) FPU: (Float Point Unit,浮点运算单元)FPU 是专用于浮点运算的处理器, 以前的 FPU 是一种单独芯片,在 486 之后,英特尔把 FPU 与集成在 CPU 之内。 FSUB: (Floationg Point Subtraction,浮点减) HL-PBGA: (表面黏著、高耐热、轻薄型塑胶球状矩阵封装)一种芯片封 装形式。 IA: (Intel Architecture,英特尔架构)英特尔公司开发的 x86 芯片结构。 ID: (identify,鉴别号码)用于判断不同芯片的识别代码。 IMM: (Intel Mobile Module,英特尔移动模块)英特尔开发用于笔记本电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2.5 KB 时间:2026-03-22 价格:¥2.00
焊接技术综合分析研究 1 前言 众所周知,船舶焊接技术是船舶工业的主要关键工艺技术之 一。目前世界各主要造船企业在 20 世纪 90 年代中期已普遍完成 了一轮现代化改造。同时在此基础上又陆续启动了新一轮现代化 改造计划,投资目标很显然集中于高新技术,投资力度进一步加 大,大量采用全新的造船焊接工艺流程,高度柔性的自动化焊接 生产系统和先进的焊接机器人技术。这样做的结果,有力地保证 了这些造船强国在国际竞争中具有独特的技术优势。 进入二十一世纪,面对新的挑战和机遇,来对我国船舶焊接 技术进行综合分析研究是极有现实性和针对性。从而来激励我们 去做好当前必须做的各项工作,大力推进高效焊接技术,加快焊 接技术改造步伐,努力将相对资源优势转化为科技竞争优势,促 进船舶产业进步和产业升级。否则,我们将不但难以实现船舶工 业振兴的宏伟发展计划,甚至会出现我国现有的国际市场份额都 难以维持的严峻局面。 2 船舶焊接技术现状 受 70 年代中期和 80 年代中期二次严重造船危机打击世界造 船业总局面发生了重要变化。日本、韩国、中国(包括台湾省) 造船业迅速发展起来,使世界造船中心由欧洲转向东亚,东亚地 区的造船量占世界造船总量的 78%(以总吨计),在东亚地区造 船诸国中又形成了日本、韩国、中国大连、上海的世界造船“金 三角”地区。 在此狭小的“金三角”地区聚集着众多的世界一流的造船企 业、研究开发中心及其船舶配套设备厂,其造船量占世界造船量 的 70%以上,有“世界造船基地”之称。 中国的造船能力和市场份额有明显增长,并将成为世界造船 格局演变的重要推动力量。我国造船业的规模据国家统计局统 计,1999 年年销售额超过 500 万人民币的修造船企业有 461 家, 职工达 29.6 万人,销售总额达 345.95 亿元人民币。其中海船造 修厂有 72 家,职工 12.4 万人,销售额达到 201.51 亿元。 当前我国至少有 30 家船厂在建造出口钢质海船,其中中国 船舶工业集团公司 9 家,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 4 家,其他 17 家。 自 90 年代后半期起,我国造船业发展的一个重要特点是: 地方的和中外合资的或外方独资的造船企业发展迅猛,并形成了 与中国船舶工业、中国船舶重工两大集团公司“三分天下”的格 局。 我国的造船能力目前约为 500 万载重吨,占世界的 5~6%, 预计 2005 年可达 800 万载重吨或更高水平,占世界的 12~15%。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造船业在技术水平、船舶类型、建造 质量及建造周期等方面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具备了一定的国际竞 争力。而船舶焊接技术的长足进步又起了功不抹的突出贡献,取 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 ⑴造船生产中应用的高效焊接工艺方法,从 70 年代末期的 3~5 种发展到现在的 35 种,基本满足了建造出口船舶,海洋石 油平台以及各类非船舶产品的需要。 ⑵焊接高效化率大幅度提高,焊接机械化、自动化率自 90 年代以后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如图 1 所示。 图 1 焊接高效化率、焊接机械化、自动化率增长图 ⑶船厂的焊接设备构成逐渐趋向合理,旋转式直流弧焊机已 从 1983 年的 56.45%下降到 2001 年的 6.5%,最终将全部淘汰, 代之而用的是整流弧焊机、CO2 气体保护焊机、交流焊机、埋弧 焊机以及船用机械化自动化平角焊机、垂直气电焊机等。 由于采用高效节能焊接电源可每年节约电能如表 1 所示。 表 1 船厂系统采用焊接设备更新后概算的节约电能(万千 高效化率 28 28.9 31.32 33.13 35.25 38.35 41.89 47.66 50.52 53.1 60.52 65.03 50.25 59.46 60.84 62.05 65.64 72.35 74 73.35 72.16 76.880.98 68.56 0 10 20 30 40 50 60 70 80 90 100 1990 1991 1992 1993 1994 1995 1996 1997 1998 1999 2000 2001 机械化自动化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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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安全责任制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党委(党组)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 进 一步加强我局网络安全工作,明确和落实我局各科室及应急指挥中心网络安全责任,保证局 机关信息 化健康持续发展,制订本实施方案。 第二条、网络安全工作关系到全区的安全稳定和广大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局日常工 作和 管理各项工作的稳定运行,关系到局信息化建设健康、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 各科室 应全面提高对网络安全的重要性认识和安全防范意识,按照国家、省市和区委区政府对网络 安全工作 的总体要求,以及当前网络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把网络安全工作作为日常工作的重要 内容。 第三条、责任划分 (一)局长是网络安全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对局机关网络安全工作负总领导责任,同时负有 组织、 管理、监督、检查、奖惩的权力和责任。 (二)局分管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的副局长是局网络安全工作的直接负责人,对局网络安 全工 作有直接领导责任。其他分管领导对其管辖部分和分管工作的网络安全负有领导责任。 (三)局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局人事保障网络安全工作的开展。指挥科是局网络安全工作的 职能 部门,负责网络安全工作技术方案的制订、修改与执行,负责网络安全事件的处置与整改, 同时对局 网络安全工作负指导与监管责任。其他部门应当提高认识、全力配合做好全局的网络安全工 作。 (四)局全体干部职工在日常工作期间,因不遵守相关规定,造成网络安全事故的,由其本 人负 全部责任。 第四条、责任人处理方式 违反本规定的责任人,按照相关规定,由局办公室根据安全事件责任安全事故情节轻重,给 予当 事人从批评教育、书面检查、通报批评、一般处理、严肃处理、报警处理等相关处理;构成 违法犯罪 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条、责任追究范围 1、责任主体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应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或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一) 发生一般或较大安全事件,未按要求上报的; (二) 未按规定落实相关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及技术规范,且未导致安全事件发生的; (三) 发生重大安全事件后,对调查工作配合不力的。 2、责任主体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应当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或通报批评: (一) 发生重大安全事件,未按要求上报的; (二) 未按规定落实相关网络安全管理制度技术规范,导致一般或较大安全事件发生的; (三) 发生重大或特别重大安全事件,且发生安全事件后处理及时,未对医院财产或声誉造 成影 响的; (四) 经过批评教育或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后,仍不按规定落实相关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及技术 规范 的; (五) 发生特别重大安全事件后,对调查工作配合不力的。 3、责任主体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应当予以通报批评或一般处理: (一) 发生特别重大安全事件,未按要求上报的; (二) 发生重大或特别重大安全事件,且发生安全事件后处理不及时,给单位财产或声誉带 来一 定影响的; (三) 发生特别重大安全事件后,对调查工作不配合的。 4、责任主体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应当予严肃处理,情况十分严重者应报警处理: (一) 发生重大或特别重大安全事件造成后果严重并刻意隐瞒或谎报,造成恶劣影响的; (二) 未按规定落实相关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及技术规范导致发生重大或特别重大安全事件, 且发 生安全事件后处理不及时,给单位财产或声誉带来恶劣影响的; (三) 发生安全事件后销毁证据、弄虚作假的。 对应追究责任主体责任而敷衍结案、弄虚作假的,应当对责任追究主体通报批评。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追究责任主体的责任: (一) 因不可抗力导致发生的网络安全事故; (二) 有充分证据证明完全落实了相关安全要求,由未知原因导致网络安全事故发生的。 第六条、责任追究决定 (一) 对责任主体作出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时,由局网络安全工作领导 小组 直接决定。 (二) 对责任主体作出一般处理、严肃处理时,由责任主体所在科室或上级部门网络安全工 作领 导小组安全办公室、人事、主管部门共同作出决定,并报网络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审批通过后 执行。 附则 本制度解释权归我局网络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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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值连城的精确短线交易技术--Gartley“222” 二十世纪前叶美国形态技术分析的先驱 H.M.Gartley 早在 1935 年就已推出震撼投资界的形 态分析力作《股市利润》(“Profits in the Stock Market”),以每本 1,500 美元的天价限量售出 1,000 册,以当时正处于经济大萧条时期美国的购买力,这本书可以买到三辆全新的福特汽 车!全书厚达 700 多页,其最为精华的部分出现在第 222 页,这就是被誉为具备最佳时间与 价格形态的短线交易技术 Gartley“222”! 该项技术原理其实相当简单,以一个上升的“222”形态为例,首先价格出现一轮回升(由 X 点升至 A 点),然后展开由 A、B、C、D 四点所组成的回调,结构上必须满足这样的比率: AD=(0.618)AX,D=B+C-A,如此一来便构成完美的 Gartley"222"价格形态,可以在 D 点买进, 分 享 短 期 的 突 破性上升。 近 日 沪 深 股 市 不 乏 类 似 的 经 典 范 例 , 其 中 凤 凰 股 份 (600679)的“222” 形 态 竟 然 精 确 到完美无暇(D 点 的 最 低 价 竟 然一分不差!), 随 后 的 大 幅 飚 升 更 令 人 叹 为 观止。 Gartl ey 基本价格形态之一、二 H.M.Gartley 的经典价格形态自 1935 年面世至今逾六十载仍历久常新,其极其看重价格与时 间同时呈现和谐比例的价格形态内涵每时每刻都在投资市场上重复演绎着,并且不断被后继 者发展创新,但基本结构一直未变。著名的“蝴蝶转向”形态就是由知名的技术分析专家 Larry Pesavento 在数十年投资生涯中将 Gartley“222”形态发挥得淋漓尽致的硕果,我们将结合沪深 股市个股的实际走势,对 Gartley 最著名的十种基本价格形态逐一倾力推介,务求与投资者 分享经典形态分析的精华。 Gartley 基本价格形态一是由 A、B、C、D 四点所构成的之字型结构所体现(Gartley 基本价 格形态二结构相同,方向相反),其中 AB 线与 CD 线在 60%的情况下无论是价格升幅还是 所运行时间均趋于相等,同时 BC 线回调 AB 线升幅的 0.618 至 0.786 之间,当 AB 线升势 较为强劲的情况下,BC 线可能仅回调 AB 线的 0.382,另外,在 40%的情况下,当 CD 线运 行期间若出现跳空缺口或很宽的价格波幅时,可以预期 CD 线的升幅将相当于 AB 线的 1.27 或 1.618。 如图所示的联华合纤(600617)在 5 月 10 日至 5 月 28 日的走势就是一个 Gartley 基本价 格形态二 的标准范 例,AB与 CD线 波 幅分别为 1.86元 与 1.87元 , 运行时间 均 为 6 日,BC线 反 弹 AB 线的0.72, 随后 的 低 开高走表 现令人鼓 舞。 Gartley 基本价格形态之三、四 H.M.Gartley 基本价格形态之三、四就是最著名的 Gartley“222” 上升与下跌形态,因其 出现在《股市利润》一书中的第 222 页而得名,Gartley 用了最多的篇幅来详细描述这一形态, 由于“222”形态总是在价格趋势见顶或见底之后才出现,因此追随它的投资者不必冒险去逃 顶或抄底!而且同样由 X、A、B、C、D 五个点构成的价格形态包含 AB=CD 的条件,使得 投资者能够事先计算出相应的获利(A 点之上)与止损位置(X 点),这一点对于从事短线交易 尤其重要,即市分时走势中的“222”形态广泛应用于期货与外汇市场。 以一个上升的“222”形态为例,AD 线回调 XA 线的幅度,有 75%的机会介乎 0.618 与 0.786 之间,另有 25%的 机 会回调幅 度 为 0.382、0.5 或 0.707, 期 间 的 AB 线 与 CD 线应当趋 于相等, BC 线通常反 弹 AB 线 的 0.618 或 0.786, 若 AB 线 下跌趋势 较为强劲则 BC 线反弹幅度可能只有 0.382。另外,XA 线与 AD 线所运行的时间也应存在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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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安全联盟 第 1 页 共 5 页 电焊安全技术交底表 工程名称: 编号: 工程名称 施工部位或层次 施工内容及交底内容 交底日期 年 月 日 一、施工作业特点和危险源: 作业活动 潜在的危险因素 可能导致的事故 电焊作业 电气安全保护装置故障、劳保用品不合格或未 佩戴、违章作业、高温、潮湿、粉尘环境中焊 机超负荷运行 触电、漏电事故 电焊作业 产生电弧或明火,在易燃易爆区域电焊未采取 隔离措施 火灾爆炸事故 电焊作业 电焊过程中未穿戴好专用防护服、手套、鞋等 皮肤灼伤 电焊作业 焊接产生强烈的可见光和不可见的紫外线,未 佩戴合格的面罩、护目镜 眼睛结膜和角膜 发炎 电焊作业 焊接产生红外线、紫外线和可见光,对人体辐 射 光辐射(皮肤脱 皮、视力下降) 电焊作业 产生有害气体和烟尘 职业病 登高作业 高空防坠落措施不到位 高空坠落 电焊作业 进入封闭、半封闭环境中施焊 中毒、窒息 二、对危险源的具体控制措施和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个人防护 1、遵守施工现场的一般性安全规定:进入施工现场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高处临边 作业系好安全带;穿防滑鞋,禁止穿拖鞋、赤脚、光背等进入施工现场;酒后严禁进入施工 现场;严禁高空抛物;施工现场严禁游烟,抽烟到指定地点。 2、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严禁随意拆除,若因施工需要确实需要拆除的,应先联系项 目部,项目部同意并采取其他防护措施后方可拆除,并且施工完成后应及时恢复原有的安全 防护设施。 建筑安全联盟 第 2 页 共 5 页 电焊机的操作者在从事电焊作业时,必须特别注意防止电弧或电火花点燃易燃易爆物引 起电气火灾和把线端空载电压引起的直接接触触电问题。 针对性安全交底 1、施焊前: (1)施焊人员必须是持有有效证件的电焊工,非电焊工严禁进行电焊作业; (2)施焊作业前必须办理好动火审批手续; (3)穿戴好电焊工作服、绝缘鞋和戴电焊手套、防护面罩等安全防护用品,高处作业 系好安全带;电焊机放置在干燥处 (4)电焊机必须设单独的电源开关、自动断电装置,操作前应首先检查焊机和工具, 如焊钳和焊接电缆的绝缘、无破损、接线柱的防护罩,焊机外壳保护接地和焊机的各接线点 等,检查初、次级接线正确,输入电压符合电焊机铭牌规定,确认安全合格方可作业; (5)施焊周围区域(10m 范围内)易燃易爆物品进行了清理; (6)配备了监护人员,灭火器已配备。 2、施焊过程中: 作业前需满足条件图示 建筑安全联盟 第 3 页 共 5 页 (1)控制好电源线长度:一次侧电源线长度应不大于 5 米,二次侧长度应小于 30 米; (2)焊工换焊条时不得除下手套,在合拉电源开关时,另一只手不得按在焊机外壳上, 头部不得正对开关,清除焊渣时,面部不应正对焊缝,防止焊渣射入眼内,作业地点潮湿时, 应站干燥的木板或胶垫上操作; (3)焊接时二次线必须双线到位,地线不准接在建筑物、机器设备、各种管道、结构 钢筋、金属架或铁架路上,必须设立专用地线,直接放在焊件上,不准借路;焊接时临时接 地线头严禁浮搭,必须固定、压紧,用胶布包严 (3)电焊机启动后,必须空载运行一段时间。调节焊接电流及极性开关应在空载下进行; (4)操作时严禁焊钳夹在腋下去搬被焊工件或将焊接电缆挂在脖颈上; (5)焊接电缆通过道路等时,必须架高或采取其他保护措施; (6)雷雨天,应停止露天施焊作业; (7)四级大风以上停止高处施焊作业; (8)焊接储存过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或通道,必须清理干净,并打开所有气孔; 在密闭容器内施焊,容器必须可靠接地,通风良好; (9)电焊机的工作负荷应依照设计规定,不得超载运行; (10)操作时遇下列情况必须切断电源: a.改变电焊机接头时。 b.更换焊件需要改接二次回路时。 c.转移工作地点搬动焊机时。 d.焊机发生故障需进行检修时。 e.更换保险装置时。 f.工作完毕或临时离操作现场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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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 术 交 底 记 录 表 C2-1 编 号 工 程 名 称 地铁 7 号线工程 广渠门外 站~双井站区间 交底日期 2011 年 05 月 01 日 施工单位 中铁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分项工程名称 广双区间竖井 交底提要 连接筋下料加工及安装 交底内容: 审核人 交底人 接受交底人 1、本表由施工单位填写,交底单位与接受交底单位各存一份。 2、当做分项工程施工技术交底时,应填写"分项工程名称"栏,其他技术交底可不填写。 本交底适用于北京地铁 7 号线 06 标广双区间竖井连接筋下料加工及安装技术交底。 1、 作业准备 1.1 机具准备 施工前应准备好电焊机、钢筋切割机、铁锤等工具。 1.2 材料准备 B22 螺纹钢筋 2、 连接筋下料加工 2.1 连接筋下料时,由于竖井格栅间距的不同连接筋的长度分别为 1600mm、970mm、720mm、 570mm 四种. (1)970mm 的连接筋下料 根据设计图纸,970mm 连接筋需要 782 根 9000-9*970=270mm 782 根 970mm 连接筋共需要 9mB22 螺纹钢筋 87 根,剩余废料为 86 根 270mm 钢筋 和 1 根 1240mm 的钢筋 (2)720mm 的连接筋下料 根据图纸要求 720mm 连接筋需要 920 根 9000-12*720=360mm 920 根 720mm 连接筋共需要 9mB22 螺纹钢筋 76 根,剩余 76 根 360mm 钢筋和 1 根 6120mm 钢筋 (3)570mm 连接筋下料 根据图纸要求 570mm 连接筋共需要 322 根 9000-15*570=450mm 322根570mm连接筋共需要6120mm和1240mB22 螺纹钢筋一根,9mB22 螺纹钢筋20 技 术 交 底 记 录 表 C2-1 编 号 工 程 名 称 地铁 7 号线工程 广渠门外 站~双井站区间 交底日期 2011 年 05 月 01 日 施工单位 中铁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分项工程名称 广双区间竖井 交底提要 连接筋下料加工及安装 交底内容: 审核人 交底人 接受交底人 1、本表由施工单位填写,交底单位与接受交底单位各存一份。 2、当做分项工程施工技术交底时,应填写"分项工程名称"栏,其他技术交底可不填写。 根,剩余 20 根 450mm 和 1 根 420mm 钢筋 1 根 100mm 钢筋。 3、连接筋安装 3.1 B22 纵向连接筋环向间距为 1000mm,内外侧布置。 3.2 连接筋安装前,先将连接筋穿过格栅用铁锤打入下边土体 220mm,上部与原先预留的 连接筋单面焊接 220mm,中部与格栅点焊连接牢固。 4、连接筋质量要求 4.1 连接筋单面焊接时搭接长度不小于 10d(即 220mm);如果搭接不够需要双面焊接搭 接长度不小于 5d(即 110mm),焊接的过程中不能出现烧伤主筋、漏焊等现象。 4.2 连接筋焊接时,焊缝宽度为 0.7d,焊缝高度为 0.3d。 4.3 竖向连接筋沿着格栅内侧纵向布置,间距为 1000mm,且应与格栅焊接牢固,竖向连 接筋应该沿着格栅双排纵向布置且应预留与下榀格栅搭接时的搭接长度(220mm); 5、安全注意事项 5.1 作业班组在进入场地施工前,必须佩带相应工种的劳保用品,同时严禁酒后上岗、带 病作业。 5.2 现场下好的钢筋料应堆码整齐,及时覆盖,防止雨雪天气生锈。 5.3 发现机械运转不正常、有异响,刀片歪斜松动或崩裂等现象时,立即断电停机检查检 修; 5.4 已切断的半成品钢筋要堆码整齐,防止个别钢筋的新切口突出划伤皮肤。把切下的废 料清理出加工场地; 5.5 切料工作完成后,将工作场地及机身清扫干净; 5.6 工作完成后,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并将工作地点清扫干净,并擦净机械和加注润 技 术 交 底 记 录 表 C2-1 编 号 工 程 名 称 地铁 7 号线工程 广渠门外 站~双井站区间 交底日期 2011 年 05 月 01 日 施工单位 中铁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分项工程名称 广双区间竖井 交底提要 连接筋下料加工及安装 交底内容: 审核人 交底人 接受交底人 1、本表由施工单位填写,交底单位与接受交底单位各存一份。 2、当做分项工程施工技术交底时,应填写"分项工程名称"栏,其他技术交底可不填写。 滑油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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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名称 广西建工集团第五建筑工程有限 责任公司 单位工程名称 桥梁工程 施工部位 2#钢板桩围堰 施工内容 钢板桩围堰施工 安 全 技 术 交 底 内 容 对大型设备施工作业的安全 对履带吊车、挖掘机等大型设备操作平台远离架空线。如果受条件限制无法避开的要对地基承载力进行检 测,无法满足施工作业要求的要对地基进行换填加固处理。设备支撑部位除必要的铺垫外还要加垫厚度不 小于 2cm 的钢板。同时对运输车辆通行便道也要进行相应的处理。履带式液压打桩机设专人监护,行走 和施工的位置,地基必须良好,不能出现机械失稳的情况。起重机安装要符合起重机操作规程,起重机要 采取加大配重等措施,确保不倾倒。钢板桩起吊需要改变吊点时,其吊点位置不得低于桩顶下 1/3 的桩长。 基坑开挖安全 (1)基坑开挖根据地质条件采取相应的开挖方式,分层开挖,严禁超挖,在软土层及变形要求严格时, 应采用留土护壁,快挖快撑。 “分层、分区、分块、分段、抽槽开挖,先形成中间支撑,限时对称平衡形 成端头支撑、减少无支撑暴露时间。基坑开挖必须建立“任务单”和填写“挖土支撑记录表”的制度。使挖土、 支撑的作业人员对施工的工作做到心中有数。挖土的配上足够的挖运能力不能哪里好挖挖哪里;支撑的要 事前预拼并备足配件,做到承台开挖与内支撑焊接同步进行,钢板桩插打施工完毕,承台开挖到支撑位置, 即进行内围檩施工,防止围护结构变形。为防止基坑底的土被扰动,基坑挖好后要尽量减少暴露时间,及 时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2)机械挖土,机械开挖时设专人指挥,以保证施工安全和开挖准确。挖土机作业半径内不得有人进入。 司机必须持证上岗作业。人工清理基坑时操作人员之间要保持安全距离,一般大于 2.5m;多台机械开挖, 挖土机间距应大于 10m ,挖土要自上而下,逐层进行。挖土机挖土时严禁碰撞工程桩、支撑、立柱和降水 的井点管。分层挖土时,层高不宜过大,以免土方侧压力过大使工程桩变形倾斜,软土地区尤为重要。 (3)严格控制基坑边堆载,基坑上口 5m 以内不得堆土、放管片、停大型机械等,以免影响边坡稳定。 弃土应及时运出,如需要临时堆土或留作回填土,应堆放指定地点。基坑顶有动载时,坑口边缘与动载间 的安全距离应根据基坑深度、坡度、地质和水文条件及动载大小等情况确定,且不小于 1.0m。必要时应 采取其他措施。基坑开挖完成后立即进入下道工序,不能长时间暴露,否则采取适当的处理措施。 8.减少基坑暴露时间 基坑开挖应尽量缩短基坑暴露时间,基坑成型后,尽快的进行浇筑承台,建立永久的平衡。尤其是底板的 垫层应及时浇筑封底,遇大雨天气,垫层可挖一块(段)浇注—块(段),但必须对应着支撑的位置浇筑 垫层混凝土;浇注垫层要抢,越快越好。如果由于不可预见原因停工,要对基坑支撑系统进行检测,发现 变形立即采取加内撑、斜撑等措施加固。工序施工准备就是要有超前的意识,“做一、备二、想三”,做到快 挖土、快支撑、快浇筑。 9.基坑降、排水 必须做好基坑工程的明水疏排和暗水降排,降排水是提高土体强度(撑力)减少回弹,减小基坑变形的措 施,而且也是纵坡稳定预防滑坡的重要措施。基坑水沟和集水井要及时设置,采取在基坑四侧挖 30cm×30cm 的排水沟,在四角设 80cm 深集水井,用水泵抽出坑外。基坑采用排水法降低水位时,对降 低水位区域的既有道路路和建筑物可能产生沉降,应加强观测,必要时采取防范措施。在排水过程中,当 出现大量砂漏、围堰裂缝漏水较大、围堰内侧坍塌等情况时,应暂停抽水,采取加固措施。抽水时检查围 囹各节点是否顶紧,板桩与围囹间木楔是否敲紧,锁口不密存在漏水的以板条、棉絮、麻绒等在板桩内侧 嵌塞,或在漏缝处侧水中撒下大量炉渣与锯末或谷糠等随水夹带至漏缝处自行堵塞。漏缝处较深时,也可 将炉渣等装袋,到水下适当深度时逐渐倒出炉渣堵漏。抽水速度不能过快,且要随时观察围堰的变化情况。 交底人签名 交底时间 年 月 日 接受交底人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4.9 KB 时间:2026-06-13 价格:¥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