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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和运输-4.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定期巡线制度

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定期巡线制度 1、目的 为了确保危险化学品管道的安全使用,做好危险化学品管道的安全管理工作,特根 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编制本公司在用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定期巡线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的安全管理。 3、职责 3.1 生产部负责公司危化品输送管道的管理工作。 3.2 安全环保部负责对危化品输送管道的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工作程序及内容 4.1 危险化学品管道的使用登记 设备管理部应对公司范围内的属于危险化学品管道监察范围的危险化学品管道,按 照《危险化学品管道使用登记规则》的要求办理使用登记备案。 4.2 危险化学品管道的技术档案管理 危险化学品管道的技术档案是安全地管理、使用、检验、维修危险化学品管道的重 要依据。所有危险化学品管道,都必须建立技术档案。 4.3 危险化学品管道管理人员的职责 危险化学品管道必须由专人管理,并履行下列职责: 4.3.1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危险化学品管道的标准、法规、制度; 4.3.2 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管道的技术档案; 4.3.3 编制危险化学品管道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 4.3.4 参与危险化学品管道的安装验收及试车工作; 4.3.5 制定危险化学品管道的检验、检修、改造和报废等工作计划并实施; 4.3.6 参与危险化学品管道工艺参数变更的审批工作; 4.3.7 组织有关操作人员的安全技术教育和培训工作; 4.3.8 参与危险化学品管道事故分析; 4.3.9 负责有关危险化学品管道的统计上报。 4.4 操作人员岗位责任制 4.4.1 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安全监察机构进行安全技术和岗位操作学习培训,进考核合格 后才能上岗。 4.4.2 操作人员必须熟悉本岗位危险化学品管道的技术特性、系统结构、工艺流程、工 艺指标、可能发生的事故和因采取的措施。做到“四懂三会”,即懂原理、懂性能、懂 结构、懂用途;会使用、会维护、会排除故障。 4.4.3 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严禁超压、超温运行。 4.5 巡线检查 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做好巡回检查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汇报 和处理。每班巡线检查次数不少于 2 次。 巡回检查的项目应包括: 1) 各项工艺操作指标参数、运行情况、系统平衡情况; 2) 管道接头、阀门及管件密封情况,是否存在泄漏; 3) 保温层、防腐层和保护层是否完好; 4) 管道震动情况; 5) 管道支架是否完好; 6) 管道之间、管道和相临构件的摩察情况; 7) 阀门等操作机构润滑是否完好; 8) 静电跨接、静电接地、抗腐蚀阴极保护装置是否完好; 9) 是否存在其它缺陷。 4.6 危险化学品管道安全操作规程 危险化学品管道应根据危险化学品管道的生产工艺和技术性能,分别制定危险化学 品管道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操作规程至少应包括: 1) 操作工艺控制指标,包括最高工作压力、最高或最低操作温度; 2) 压力及温度波动控制范围,介质成分,尤其是腐蚀性或爆炸极限等介质成分的控 制值; 3) 岗位操作法,开停车的操作程序和有关注意事项; 4) 运行中重点检查的部位和项目; 5) 运行中可能出现的异常现象的判断和处理方法、报告程序和防范措施; 6) 停用时的封存和保养方法。 4.7 危险化学品管道的日常维护保养制度 危险化学品管道的日常维护保养是保证和延 长使用寿命的重要基础。危险化学品管道的操作人员必须认真做好危险化学品管道的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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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例起重伤害事故汇编案例

起重事故案例汇编 “安全责任重于泰山”。企业的安全生产关系到职工生命和企业财产的安 全,关系到企业效益和社会的稳定。因此搞好企业的安全生产是各级领导、全体 员工的神圣职责。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这是安全管理的一贯方针,为更好落实这一方针, 进一步强化广大干部和职工的安全和防范意识,起重专业安全管理小组人员,汇 集了我公司及冶金企业近十年来发生的 30 起典型的起重事故案例,将他们编辑 在一起,希望全体员工要紧密结合安全生产实际、思想实际和作业特点,认真借 鉴他人用鲜血和生命换来的教训,举一反三,防微杜渐,克服侥幸麻痹思想,增 强“我要安全”的意识,提高自己的技能,落实我要“我要安全”的责任,从我 做起,从本岗位做起,从预防的角度上狠下工夫,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防 止同类事故在我公司发生。 案例 1:检查时独自行走,小车开动轧断手指 伤亡人员概况 一、事故简单经过 1993.11.24 日,某钢铁公司电炉厂,电工黄某(男、25 岁,七级电工)对天 车进行电气检查,检查完天车滑线想下车,脚被平台斜拉支撑绊了一下,身 体绊倒,本能地用手扶物保持身体平衡,左手扶到天车小车道轨上,小车正 好开过来轧到黄某手上,将其左手拇指、食指、中指轧掉。事故发生后,黄 某自己走到天车端粱安全门处把紧急开关关掉,向天车司机打了招呼。此事 造成黄某重伤。 二、事故原因 A、趁天车运行间隙黄某登车,上车时没有断开安全开关,也没有和司机打 招呼,司机根本不知道。 B、电工工作至少两人一起,单人作业违反规定。 C、天车上行走脚下确认不够。 三 防范措施 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做好交叉作业的联系。 案例 2:对吊物重量确认不清,物落伤人致死 一、 事故经过 2001.7.17 日,某钢铁公司氧气厂,2#、3#空压机过滤器到货卸车,用 8T 汽 车吊停在货车尾处卸车,第一件顺利吊下,此时,任某(男,28 岁,大学, 机动科长)同刘某从厂房出来,站在第一件西侧讨论其用途,14:35 吊第二 件,当把空气过滤器主体吊出货车槽开始下落时,箱体主体的西南下角蹭挂 货车右边槽上方,箱体急速向南偏甩,同时汽车吊车头翘起,吊物迅速下落, 将站在吊物旋转半径内的任某砸住,营救无效死亡。 二、 事故原因 a) 吊车司机对吊物重量确认不清,估计偏轻,违章冒险操作。 b) 起重作业管理不善,没有配备专业起重指挥及司索工。 c) 卸货位置不当,任某站位不当。 三、 防范措施 起重作业必须坚持“十不吊”,起重作业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操作。 案例 3: 一、 事故经过 2001.1.8 日,某钢铁公司炼钢厂转炉检修,从事拆运吸尘管道(管道长 10.85 米,总重 8.27 吨)作业,铆工刘某、起重工刘某确认管道吊耳并估算重量为 4 吨左右,选择 2 吨倒链一个及ф15.5mm 钢丝绳分别栓挂在管道东西两侧的吊 耳上,10:40 左右,4#天车司机滕某在生产科副科长张某指挥下,在管道自 转 90 度情况下,将 4#天车开到西侧 2#混铁炉处,此时,吊装用的倒链和钢 丝绳突然断裂,管道坠落至 2#混铁炉过桥上,将正在 2#混铁炉过桥上工作的 张某(男,30 岁,高中,混铁炉班长)击中头部,当场死亡,同一起作业的 许某受轻伤。 二、 事故原因 A、吊索具严重超负荷,没有采取防止物体自转措施。 B、天车工对 2#混铁炉出铁口前作业人员的位置确认失误。 三、 防范措施 起重操作必须规范作业,必须履行全部安全确认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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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施工特殊、危险作业安全协议书(4页)

现场施工特种、特殊、危险作业安全协议书 ( 以下称为甲方 ): ( 以下称为乙方 ): 本协议为规范特种、特殊、危险作业的操作程序,明确双方责任和义 务,目的为了避免出现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本协议规定范围为:动 火作业、高处作业、动电作业、密闭空间作业。规定如下: 1 、 本协议书为双方自愿签署,双方已明确和认可本协议中的任何条 款,协议签署当日生效; 2 、 本协议有效时限为一次,只针对乙方首次作业申请人、操作人及 作业时间和内容,不作为永久协议书使用,一次作业结束即此协议作 废,再实施再签; 3 、 乙方动火操作人(电气焊、喷灯、高温电器等)须持证到物业部 开据《动火证》,不得由他人代办并自行配备灭火器、沙筒、水筒等 灭火器材;施工现场乙方自定防火责任人,为现场第一责任人,负责 落实现场作业安全,确保作业人员持证作业和规范作业,如因上述工 作未落实或组织不当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4 、 甲方负责动火区域现场管理,对动火作业提供技术指导和现场监 督,甲方有权对乙方作业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予以指出和纠正,如 乙方违反甲方相关安全规定,造成的一切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均由乙 方承担; 5 、 乙方如需易燃易爆品(如使用喷灯的煤气罐;使用气焊的氧气、 乙炔瓶等)进入甲方管理区域时,必须提前向甲方主管部门申请,得 到甲方允许方可进入,甲方有权检查乙方携带危险品的安全系数,对 过期、腐蚀、未经检测的易燃易爆品,乙方必须及时更换,如因乙方 使用易燃易爆品(如使用喷灯的煤气罐;使用气焊的氧气、乙炔瓶等) 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 6 、 乙方在高空动火作业时,应将灭火器材放置在操作平台上,作业 台下方 10 ㎡范围内不得有可燃物、易燃易爆品、化学危险品等(因作 业高度的增加,清理面积也随之扩大),乙方必须清理完毕且得到甲 方允许后方可施工;高空作业位置的调整,相应的作业台下方清理范 围也必须作调整; 7 、 乙方要进行高处作业时(高处作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 2m 以 上(含 2m )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必须到甲方主管部门签 署本协议,并交纳作业保证金 ;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 法》的相关规定; 8 、 攀登、悬空及搭建高空安全设施的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 培训,持证上岗;乙方施工单位必须有资质; 9 、 悬空作业前乙方施工负责人必须仔细检查作业器材是否完好,安 全措施是否到位,如:绳索、安全带、横板、操作台、支架等;如因 保护措施不当或作业器材本身质量问题发生的安全事故,甲方概不负 责; 10 、高处作业物料不得随意堆放,不得大于操作台的重量荷载;悬空 作业物料及工具的重量不得大于绳索、支架及固定件的荷载;以免造 成安全事故 11 、因乙方作业人员悬空抛掷、向下丢弃物品或施工造成附着件坠落 等,造成甲方及第三方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全部损 失; 12 、 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在雷雨天、雾天、大风天、雪天等情 况下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如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上述情况,乙方负责 人应马上停止相关作业,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13 、 高处作业区域内的所有可能坠落的物件及附属件,乙方必须在 施工前全部拆除,确保施工安全,如因上述问题发生的安全事故,均 由乙方负责; 14 、 乙方在进行棚上作业(高度在 2-5m 时的作业)时,应在作业 区域棚上的主龙骨上铺设搪板,相对应的下方做 T 字型支撑,如因作 业人员操作不当或未按要求作业,造成的任何损失由乙方承担; 15 、 乙方对电梯基坑和井道施工时,必须搭建脚手架和设置防护网, 防护网应在安全层正负 3.2m 处设置;地面通道上部应搭建防护棚;双 笼井架通道中间分隔封闭后再行施工; 16 、 乙方对电梯进行维修、检测,且作业高度已达到高处作业标准 时,操作人员必须配备安全带、安全帽等保护工具;操作人员必须遵 守本协议第 7 条、第 8 条、第 9 条之规定,否则一切后果乙方自行承 担; 17 、 高空防护网、支架、脚手架等设施的拆除,乙方须在作业面下 方围挡危险区域,并悬挂警示标识,并有专人监管,以防坠物伤人; 18 、 乙方进行电路安装及改造时,必须按照施工图纸和甲方电路审 核意见施工;电路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向甲方提供操作证原件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6.1 KB 时间:2025-08-22 价格:¥2.00

全生产标准化八要素-4.不安全行为辨识表

安全行为辨识表 不安全行为 可能后果 采取的措施 备注 在有毒有害作业场所进食或 喝水 中毒、职业危害 加强管理和安全教育,严禁在作业 场所进食或喝水,应另辟茶水间 作业中未穿戴符合安全标准 的劳动保护用品 职业病、中毒窒 息、其他伤害 工作时按要求着装劳保用品,加强 安全意识及规范性活动培训; 作业现场穿拖鞋作业; 扎伤、绊倒 工作时按要求劳保着装,加强安全 意识及规范性活动培训;工作中相 互纠正 作业中头发、袖口及裤脚、 鞋带未扎好; 机械伤害 工作时按要求劳保着装,加强安全 意识及规范性活动培训;工作中相 互纠正 登高作业不系安全带; 坠落 加强安全教育和自我保护意识 装配作业中不戴手套; 人身伤害 加强安全教育和自我保护意识 操作旋转机械时戴手套; 卷入事故 加强安全教育和自我保护意识 严格安规定操作 对有害光线、射线及噪音未 采取防护; 职业病 加强安全教育和自我保护意识 采取必要的防护用品 改善工作条件 与正在作业中的人交谈; 人身伤害 加强安全教育和自我保护意识 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执行 酒后进入施工现场或上岗作 业; 人身伤害 加强安全教育和自我保护意识 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执行 吸游烟或未在指定处吸烟; 火灾、爆炸 加强安全教育和自我保护意识 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执行 作业时间内在作业场所打 闹、嬉戏; 人身伤害 加强安全教育和自我保护意识 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执行 站在道路中间交谈; 车辆伤害 加强安全教育和自我保护意识 在照明不足的情况下作业; 人身伤害 加强安全教育和自我保护意识 改善工作条件 操作机械设备时精力不集 中; 人身伤害 加强安全教育和自我保护意识 不按时参加安全教育或培训; 人身伤害 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执行 不对作业环境进行安全确认; 人身伤害 加强安全教育和自我保护意识 交接工作不明确; 人身伤害 加强安全教育和自我保护意识 在没有防坠措施的高处边缘 逗留; 坠落 加强安全教育和自我保护意识 不妥善放置高处作业中使用 的工具、工件; 物体打击 加强安全教育,工作中合理执行保 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加强监护作用 不听他人劝阻进入危险区域; 人身伤害 加强安全教育和自我保护意识 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执行 无视危险标识进入危险区域; 人身伤害 加强安全教育和自我保护意识 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执行 随便进入其它作业场所; 人身伤害 加强安全教育和自我保护意识 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执行 随意触摸不熟悉的机械、器 具及控制开关; 人身伤害 加强安全教育,工作中合理执行保 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加强监护作用 未经许可擅自拆除安全警示 标识; 人身伤害 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执行 无上岗证件从事特种作业; 人身伤害 加强安全教育,工作中合理执行保 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加强监护作用 作业前不对所用器具进行安 全检查; 人身伤害 加强安全教育,工作中合理执行保 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加强监护作用 使用不属于自己使用的工 具、设备; 人身伤害 加强安全教育和自我保护意识 不按指挥人员的指挥吊运作 业 人身伤害 加强安全教育,工作中合理执行保 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加强监护作用 私自拆卸所用工具上的安全 装置; 人身伤害 加强安全教育和自我保护意识 随便摆放施工辅料和生产 成品; 人身伤害 加强安全教育和自我保护意识 施工条件不成熟时勉强施 工; 人身伤害 加强安全教育,工作中合理执行保 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加强监护作用 作业姿势勉强; 人身伤害、职业 病 加强安全教育和自我保护意识 改善工作条件 以投掷方式接送工具、工件; 物体打击事故 加强安全教育,工作中合理执行保 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加强监护作用 装配或调整大型工件时固定 不牢; 人身伤害 加强安全教育,工作中合理执行保 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加强监护作用 高处作业收工后,在吊板上 存放物件; 物体打击事故 加强安全教育和自我保护意识 交叉作业时,不与其他作业 人员进行沟通; 人身伤害 加强安全教育和自我保护意识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77 KB 时间:2025-10-03 价格:¥2.00

特种设备及起重伤害事故应急预案-【演练方案】特种设备应急预案演练记录(5页)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演练记录 预案名称 特种设备(叉车)事故应急预案 演练地点 厂区 组织部门 人事行政部 总指挥 XXX 演练时间 3.22 参加部门 和单位 车间员工以及应急预案小组成员。 演练类别 ■实际演练 □桌面演练 □提问讨论式 演练 □ 全部预案 ■部分预案 实际演练部分: 临场应急指挥,抢险器材使用,基本急 救方法 物资准备和 人员培训 情况 8Kg 干粉灭火器 1 瓶,担架一副、医疗用品若干。棉纱若干。 进入现场前由全员讲解急救方面的有关知识和个人安全防护要求。 演练过程 描述 载满货物的叉车转弯时侧翻,驾驶人员假设被货物压在下面。由现场的其他人员联系 薛建平,进行事故汇报。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措施,集合应急小组成员,携带应急物品, 赶赴现场实施应对措施。首先救出受伤人员并检查伤情,对其进行简单的医护措施, 然后拨打 120 急救电话,同时其他人员负责维护、疏通现场秩序,对事故车辆实时监控, 防止柴油泄漏等引起火灾并保护好事故现场。 人员分工:由四人负责对受伤人员实施救护,三人负责现场交通维护和疏通,其他人 员现场警戒。 预案适宜性 充分性评审 适宜性:■全部能够执行 □执行过程不够顺利 □明显不适宜 充分性:■完全满足应急要求 □基本满足需要完善 □不充分,必须修改 人员到 位情况 □迅速准确 ■基本按时到位 □个别人员不到位 □重点部位人员不到位 □职责明确,操作熟练 ■职责明确,操作不够熟练 □职责不明,操作不熟练 物资到 位情况 现场物资:■现场物资充分,全部有效 □现场准备不充分 □现场物资严重缺乏 个人防护:□全部人员防护到位 ■个别人员防护不到位 □大部分人员防护不到位 协调组 织情况 整体组织:□准确、高效 ■协调基本顺利,能满足要求 □效率低,有待改进 抢险组分工:□合理、高效 ■基本合理,能完成任务 □效率低,没有完成任务 实战效 果评价 ■达到预期目标 □基本达到目的,部分环节有待改进 □没有达到目标,须重新演 练 演 练 效 果 评 审 外部支 援部门 和协作 有效性 报告上级: ■报告及时□联系不上 消防部门: □按要求协作□行动迟缓 医疗救援部门: □按要求协作□行动迟缓 周边政府撤离配合: □按要求配合□不配合 存 在 问 题 和 改进措施 人员动作不熟练,要加强演练,有 2 人没有穿工作服。 改进措施:由全员现场讲评,指出演练中的错误做法,要求责任人所在部门监督学 习应急预案,简单急救和消防相关知识。 记录人:田本维 评审负责人:韩兴松 时间:3-22.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演练记录 预案名称 特种设备(行车)事故应急预案 演练地点 压力容器放置点 组织部门 人事行政部 总指挥 XXX 演练时间 1.18 参加部门 和单位 各部门,员工以及应急预案小组成员 演练类别 ■实际演练 □桌面演练 □提问讨论式 演练 □ 全部预案 ■部分预案 实际演练部分: 掌握压力容器发生事故后的处理程序和 应急措施。 物资准备和 人员培训 情况 灭火器 1 瓶,警报器一只,扩音器一部。 进入现场前由全员讲解消防方面的有关知识和个人安全防护要求。 演练过程 描述 操作人员发现有台行车滑线起火。操作人员根据具体操作方案,立即按响警报器,操 随后通知应急小组,进行汇报。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措施,集合应急小组成员,携带应 急物品,赶赴现场实施应对措施。直接用干粉灭火器进行灭火,操作人员撤离。设备 管理部门查明原因,消除隐患,同时检查所有受压元件,安全附件的情况。即时维修 或更换。强调加强巡查,注意观察,记录。提高操作人员的工艺水平。 预案适宜性 充分性评审 适宜性:■全部能够执行 □执行过程不够顺利 □明显不适宜 充分性:■完全满足应急要求 □基本满足需要完善 □不充分,必须修改 人员到 位情况 □迅速准确 ■基本按时到位 □个别人员不到位 □重点部位人员不到位 ■职责明确,操作熟练 □职责明确,操作不够熟练 □职责不明,操作不熟练 物资到 位情况 现场物资:■现场物资充分,全部有效 □现场准备不充分 □现场物资严重缺乏 个人防护:□全部人员防护到位 ■个别人员防护不到位 □大部分人员防护不到位 演 练 效 果 评 审 协调组 织情况 整体组织:□准确、高效 ■协调基本顺利,能满足要求 □效率低,有待改进 抢险组分工:□合理、高效 ■基本合理,能完成任务 □效率低,没有完成任务

分类:事故与应急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60.5 KB 时间:2025-10-23 价格:¥2.00

4.不安全行为辨识表

安全行为辨识表 不安全行为 可能后果 采取的措施 备注 在有毒有害作业场所进食或 喝水 中毒、职业危害 加强管理和安全教育,严禁在作业 场所进食或喝水,应另辟茶水间 作业中未穿戴符合安全标准 的劳动保护用品 职业病、中毒窒 息、其他伤害 工作时按要求着装劳保用品,加强 安全意识及规范性活动培训; 作业现场穿拖鞋作业; 扎伤、绊倒 工作时按要求劳保着装,加强安全 意识及规范性活动培训;工作中相 互纠正 作业中头发、袖口及裤脚、 鞋带未扎好; 机械伤害 工作时按要求劳保着装,加强安全 意识及规范性活动培训;工作中相 互纠正 登高作业不系安全带; 坠落 加强安全教育和自我保护意识 装配作业中不戴手套; 人身伤害 加强安全教育和自我保护意识 操作旋转机械时戴手套; 卷入事故 加强安全教育和自我保护意识 严格安规定操作 对有害光线、射线及噪音未 采取防护; 职业病 加强安全教育和自我保护意识 采取必要的防护用品 改善工作条件 与正在作业中的人交谈; 人身伤害 加强安全教育和自我保护意识 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执行 酒后进入施工现场或上岗作 业; 人身伤害 加强安全教育和自我保护意识 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执行 吸游烟或未在指定处吸烟; 火灾、爆炸 加强安全教育和自我保护意识 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执行 作业时间内在作业场所打 闹、嬉戏; 人身伤害 加强安全教育和自我保护意识 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执行 站在道路中间交谈; 车辆伤害 加强安全教育和自我保护意识 在照明不足的情况下作业; 人身伤害 加强安全教育和自我保护意识 改善工作条件 操作机械设备时精力不集 中; 人身伤害 加强安全教育和自我保护意识 不按时参加安全教育或培训; 人身伤害 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执行 不对作业环境进行安全确认; 人身伤害 加强安全教育和自我保护意识 交接工作不明确; 人身伤害 加强安全教育和自我保护意识 在没有防坠措施的高处边缘 逗留; 坠落 加强安全教育和自我保护意识 不妥善放置高处作业中使用 的工具、工件; 物体打击 加强安全教育,工作中合理执行保 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加强监护作用 不听他人劝阻进入危险区域; 人身伤害 加强安全教育和自我保护意识 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执行 无视危险标识进入危险区域; 人身伤害 加强安全教育和自我保护意识 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执行 随便进入其它作业场所; 人身伤害 加强安全教育和自我保护意识 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执行 随意触摸不熟悉的机械、器 具及控制开关; 人身伤害 加强安全教育,工作中合理执行保 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加强监护作用 未经许可擅自拆除安全警示 标识; 人身伤害 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执行 无上岗证件从事特种作业; 人身伤害 加强安全教育,工作中合理执行保 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加强监护作用 作业前不对所用器具进行安 全检查; 人身伤害 加强安全教育,工作中合理执行保 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加强监护作用 使用不属于自己使用的工 具、设备; 人身伤害 加强安全教育和自我保护意识 不按指挥人员的指挥吊运作 业 人身伤害 加强安全教育,工作中合理执行保 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加强监护作用 私自拆卸所用工具上的安全 装置; 人身伤害 加强安全教育和自我保护意识 随便摆放施工辅料和生产 成品; 人身伤害 加强安全教育和自我保护意识 施工条件不成熟时勉强施 工; 人身伤害 加强安全教育,工作中合理执行保 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加强监护作用 作业姿势勉强; 人身伤害、职业 病 加强安全教育和自我保护意识 改善工作条件 以投掷方式接送工具、工件; 物体打击事故 加强安全教育,工作中合理执行保 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加强监护作用 装配或调整大型工件时固定 不牢; 人身伤害 加强安全教育,工作中合理执行保 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加强监护作用 高处作业收工后,在吊板上 存放物件; 物体打击事故 加强安全教育和自我保护意识 交叉作业时,不与其他作业 人员进行沟通; 人身伤害 加强安全教育和自我保护意识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77 KB 时间:2025-11-01 价格:¥2.00

现场特殊作业设备安全协议-现场施工特殊、危险作业安全协议书(4页)

现场施工特种、特殊、危险作业安全协议书 ( 以下称为甲方 ): ( 以下称为乙方 ): 本协议为规范特种、特殊、危险作业的操作程序,明确双方责任和义 务,目的为了避免出现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本协议规定范围为:动 火作业、高处作业、动电作业、密闭空间作业。规定如下: 1 、 本协议书为双方自愿签署,双方已明确和认可本协议中的任何条 款,协议签署当日生效; 2 、 本协议有效时限为一次,只针对乙方首次作业申请人、操作人及 作业时间和内容,不作为永久协议书使用,一次作业结束即此协议作 废,再实施再签; 3 、 乙方动火操作人(电气焊、喷灯、高温电器等)须持证到物业部 开据《动火证》,不得由他人代办并自行配备灭火器、沙筒、水筒等 灭火器材;施工现场乙方自定防火责任人,为现场第一责任人,负责 落实现场作业安全,确保作业人员持证作业和规范作业,如因上述工 作未落实或组织不当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4 、 甲方负责动火区域现场管理,对动火作业提供技术指导和现场监 督,甲方有权对乙方作业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予以指出和纠正,如 乙方违反甲方相关安全规定,造成的一切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均由乙 方承担; 5 、 乙方如需易燃易爆品(如使用喷灯的煤气罐;使用气焊的氧气、 乙炔瓶等)进入甲方管理区域时,必须提前向甲方主管部门申请,得 到甲方允许方可进入,甲方有权检查乙方携带危险品的安全系数,对 过期、腐蚀、未经检测的易燃易爆品,乙方必须及时更换,如因乙方 使用易燃易爆品(如使用喷灯的煤气罐;使用气焊的氧气、乙炔瓶等) 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 6 、 乙方在高空动火作业时,应将灭火器材放置在操作平台上,作业 台下方 10 ㎡范围内不得有可燃物、易燃易爆品、化学危险品等(因作 业高度的增加,清理面积也随之扩大),乙方必须清理完毕且得到甲 方允许后方可施工;高空作业位置的调整,相应的作业台下方清理范 围也必须作调整; 7 、 乙方要进行高处作业时(高处作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 2m 以 上(含 2m )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必须到甲方主管部门签 署本协议,并交纳作业保证金 ;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 法》的相关规定; 8 、 攀登、悬空及搭建高空安全设施的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 培训,持证上岗;乙方施工单位必须有资质; 9 、 悬空作业前乙方施工负责人必须仔细检查作业器材是否完好,安 全措施是否到位,如:绳索、安全带、横板、操作台、支架等;如因 保护措施不当或作业器材本身质量问题发生的安全事故,甲方概不负 责; 10 、高处作业物料不得随意堆放,不得大于操作台的重量荷载;悬空 作业物料及工具的重量不得大于绳索、支架及固定件的荷载;以免造 成安全事故 11 、因乙方作业人员悬空抛掷、向下丢弃物品或施工造成附着件坠落 等,造成甲方及第三方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全部损 失; 12 、 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在雷雨天、雾天、大风天、雪天等情 况下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如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上述情况,乙方负责 人应马上停止相关作业,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13 、 高处作业区域内的所有可能坠落的物件及附属件,乙方必须在 施工前全部拆除,确保施工安全,如因上述问题发生的安全事故,均 由乙方负责; 14 、 乙方在进行棚上作业(高度在 2-5m 时的作业)时,应在作业 区域棚上的主龙骨上铺设搪板,相对应的下方做 T 字型支撑,如因作 业人员操作不当或未按要求作业,造成的任何损失由乙方承担; 15 、 乙方对电梯基坑和井道施工时,必须搭建脚手架和设置防护网, 防护网应在安全层正负 3.2m 处设置;地面通道上部应搭建防护棚;双 笼井架通道中间分隔封闭后再行施工; 16 、 乙方对电梯进行维修、检测,且作业高度已达到高处作业标准 时,操作人员必须配备安全带、安全帽等保护工具;操作人员必须遵 守本协议第 7 条、第 8 条、第 9 条之规定,否则一切后果乙方自行承 担; 17 、 高空防护网、支架、脚手架等设施的拆除,乙方须在作业面下 方围挡危险区域,并悬挂警示标识,并有专人监管,以防坠物伤人; 18 、 乙方进行电路安装及改造时,必须按照施工图纸和甲方电路审 核意见施工;电路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向甲方提供操作证原件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6.1 KB 时间:2025-11-22 价格:¥2.00

A.4 安全检查表分析及评价记录

风险点:常温TBA-22灌装机 岗位: 机修工 设备设施:常温TBA-22灌装机 №:001 分析人: 吴英文 日期:2017.3.15 审核人: 杜国强 日期:2017.3.30 审定人: 曹海军 日期:2017.4.5 工程技术措施 1 终端、包材仓 、无菌仓等部 位 安全门联机可靠 机械伤害 设备设置安全 门 2 终端、包材仓 、无菌仓等部 位 维修保养过程安全门上锁管理 机械伤害 设置安全门并 联机可靠 3 平台 二层平台及斜体护栏符合GB4503-2009 的要求 高处坠落 安装防护栏; 平台及斜体踏 板使用防滑材 质 4 双氧水系统 .灌装设备的双氧水消毒系统密闭无泄 漏 灼烫 5 蒸气管道 埋地管道敷层完整无破损,架空管道支 架牢固合理,无严重腐蚀、无泄漏,设 置限高警示,有隔热措施 灼烫 灌装机上部蒸 气管道安装防 护网 6 电气系统 金属外壳、底座、传动装置、金属电线 管、配电盘以及配电装置的金属构件、 遮栏和电缆线的金属外包皮等,均应采 用保护接地或接零。 触电 1、接地保护; 2、控制开关使 用安全电压控 制 7 缓冲塔电机链 条、齿轮 外露旋转部位应安装合格的防护罩、防 护栏杆或防护挡板 机械伤害 缓冲塔电机链 条、齿轮处设 置安全门,安 全门打开缓冲 塔链条自动停 止 风险点: 常温TFA-3灌装机 岗位: 机修工 设备设施: 常温TFA-3灌装机 №:002 分析人: 吴英文 日期:2017.3.15 审核人: 杜国强 日期:2017.3.30 审定人: 曹海军 日期: 2017.4.5 工程技术措施 1 终端、包材仓 、无菌仓等部 位 安全门联机可靠 机械伤害 设备设置安全 门 2 终端、包材仓 、无菌仓等部 位 维修保养过程安全门上锁管理 机械伤害 设置安全门并 联机可靠 3 平台 二层平台及斜体护栏符合GB4503-2009 的要求 高处坠落 安装防护栏; 平台及斜体踏 板使用防滑材 质 4 双氧水系统 .灌装设备的双氧水消毒系统密闭无泄 漏 灼烫 检查项目 标准 现有控制 序号 不符合标准情况及后果 检查项目 标准 安全 现有控制 序号 不符合标准情况及后果 5 蒸气管道 埋地管道敷层完整无破损,架空管道支 架牢固合理,无严重腐蚀、无泄漏,设 置限高警示,有隔热措施 灼烫 灌装机上部蒸 气管道安装防 护网 6 电气系统 金属外壳、底座、传动装置、金属电线 管、配电盘以及配电装置的金属构件、 遮栏和电缆线的金属外包皮等,均应采 用保护接地或接零。 触电 1、接地保护; 2、控制开关使 用安全电压控 制 风险点: 常温A3灌装机 岗位: 机修工 设备设施: 常温A3灌装机 №:003 分析人: 吴英文 日期:2017.3.15 审核人: 杜国强 日期:2017.3.30 审定人: 曹海军 日期:2017.4.5 工程技术措施 1 终端、包材仓 、无菌仓等部 位 安全门联机可靠 机械伤害 设备设置安全 门 2 终端、包材仓 、无菌仓等部 位 维修保养过程安全门上锁管理 机械伤害 设置安全门并 联机可靠 3 平台 二层平台及斜体护栏符合GB4503-2009 的要求 高处坠落 安装防护栏; 平台及斜体踏 板使用防滑材 质 4 双氧水系统 .灌装设备的双氧水消毒系统密闭无泄 漏 灼烫 5 蒸气管道 埋地管道敷层完整无破损,架空管道支 架牢固合理,无严重腐蚀、无泄漏,设 置限高警示,有隔热措施 灼烫 灌装机上部蒸 气管道安装防 护网 6 电气系统 金属外壳、底座、传动装置、金属电线 管、配电盘以及配电装置的金属构件、 遮栏和电缆线的金属外包皮等,均应采 用保护接地或接零。 触电 1、接地保护; 2、控制开关使 用安全电压控 制 7 缓冲塔电机链 条、齿轮 外露旋转部位应安装合格的防护罩、防 护栏杆或防护挡板 机械伤害 缓冲塔电机链 条、齿轮处设 置安全门,安 全门打开缓冲 塔链条自动停 止 风险点:常温CIP设备 岗位: 机修工 设备设施:常温CIP设备 №:004 分析人: 吴英文 日期:2017.3.15 审核人: 杜国强 日期:2017.3.30 审定人: 曹海军 日期:2017.4.5 工程技术措施 1 酸碱罐 酸碱等清洗剂贮存方式安全可靠,有防 流淌措施,贮存场所应设置安全警示标 志 化学品泄漏灼伤 储罐四周设置 围堰;酸碱罐 之间设置围堰 检查项目 标准 现有控制 序号 不符合标准情况及后果 检查项目 标准 现有控制 序号 不符合标准情况及后果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47.7 KB 时间:2025-12-09 价格:¥2.00

4.1基础管理类隐患排查清单3

基础管理类隐患排查清单 专项检查 综合检查 矿管办 安丘山水 工商营业执照、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自主爆破的矿山应具备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并在 有效期内,其他矿山应与有资质的单位签订爆破协议。 资料查阅 季 营业执照变更的是否按规定变更安全生产许可证。 资料查阅 季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合格证书在有效期内。 资料查阅 季 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合格证有效期内。 资料查阅 季 矿山应设立专门安全管理机构。 资料查阅 季 配备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每班必须确保有专(兼)职全员在岗。 资料查阅 季 矿山要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资料查阅 季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至少应包括安全例会制度、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制度、职业病危害防治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事故和事件管理制度、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危险物品管理制度、许可作业审批制度、 特殊工种管理制度、应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资料查阅 季 矿山要建立健全各类安全技术规程、操作规程。 资料查阅 季 4 安全生产记录 文件 矿山应保存完整以下安全生产记录文件:培训记录、安全生产会议记录、法定检测记录、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记录 、安全设备、安全设备设施和装置维护和校验记录、应急预案及演练记录、职工健康档案等。 资料查阅 月 季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制度。 资料查阅 季 矿山企业应制定年度安全培训计划。 资料查阅 季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培训持证上岗。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 资料查阅 季 新进矿山的作业职工,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72小时,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资料查阅 月 季 所有生产作业人员,每年接受在职安全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少于20小时。 资料查阅 季 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对有关人员进行专门培训。 资料查阅 月 季 调换工种的人员,应进行新岗位安全操作的培训。 资料查阅 月 季 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和考核结果,应记录存档。 资料查阅 季 矿山企业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结合本单位的危险源状况、危险性分析情况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 点,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资料查阅 季 矿山企业应当组织专家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评审应当形成书面纪要并附有专家名单。矿山企业应与 专业救护队签订协议,并将应急预案在安监部门备案。 资料查阅 季 矿山企业应当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 资料查阅 季 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预防重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 场处置方案演练。 资料查阅 月 季 7 安全投入 安全投入符合安全生产要求,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 资料查阅 月 季 8 工伤保险 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交纳安全生产责任险或风险抵押金。 资料查阅 季 外包工程承包单位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相应的承包资质;应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制定完善的规章 制度和操作规程;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资料查阅 季 发包单位应当与外包单位应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资料查阅 季 10 领导带班 施工单位领导带班计划、公示、落实执行情况。 资料查阅 月 季 矿山企业应制定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 资料查阅 季 劳动防护用品 排查内容与排查标准 排查方法 备注 11 排查项目 证照情况* 安全管理机构 及人员 安全管理程序 文件 安全教育培训 应急救援 外包单位 基础管理类隐患排查清单 AQSSK- 单位: 序号 1 2 3 5 6 9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37 KB 时间:2025-12-14 价格:¥2.00

4.1日常 安全巡视

级别 Level 周期 Periods 重点关注 Focus on 记录处置 Record treatment 班组长 1. 每班一次 2. 每次覆盖管理区域 3. 使用安全巡视检查表 1.每次巡视与员工交流不少于2名,每周至少记录2名 员工(2人)的安全信息交流; 2.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并现场纠正; 3.岗位危害因素的更新需求和控制效果 班组目视墙 更新危害因素辨识清单及控制策划 班组内不能立即解决的问题,报告值班经理 一周内未能解决问题,报告给部门安全工程师 工段长 1. 每班一次 2. 每次覆盖管理区域 3. 使用安全巡视检查表 1.每次巡视与员工交流不少于2名,每周至少记录2名 员工(2人)的安全信息交流; 2.观察好的安全实践,并对其进行认可和鼓励; 3.发现待改进问题; 4.安全关注问题的解决和纠正情况; 工段目视墙(或班组目视墙) 班组内不能立即解决的问题,报告值班经理 一周内未能解决问题,报告给部门安全工程师 值班经理 1. 每班一次 2. 制定计划,每月两次覆盖其管理的全部区 域,每次有重点。 3. 使用口袋卡 1.每次巡视与员工交流不少于2名,每周至少记录2名 员工(2人)的安全信息交流; 2.观察好的安全实践,并对其进行认可和鼓励; 3.发现待改进问题,并分析问题产生原因; 4.安全关注问题的解决和纠正情况; 在部门晨会汇报 将信息发送给班组,由班组在目视墙上公示 高级经理 1. 每周一次 2. 制定计划,每月一次覆盖其管理的全部区 域,每次有重点。 3. 使用口袋卡 1.与巡视区域的工段长或班组长一起进行; 2.每次巡视与员工交流不少于2名,每周至少记录2名 员工(2人)的安全信息交流; 3.观察好的方面和待改进方面,分析问题产生原因, 确定部门总体改进方向; 4.着重于流程的执行情况及流程缺陷; 部门晨会汇报,并跟踪部门内7天未解决问题 。 最近一次安全巡视发现在部门安全信息墙上公 示,包括部门内各层级7天未解决问题。 部门内两周未解决问题,报告给工厂工程师。 总监 1. 每周一次 2. 制定计划,每季度一次覆盖其管理的全部区 域,每次有重点。 3. 使用口袋卡 1.应选择与巡视区域的高级经理或值班经理或安全工 程师一起进行; 2.每次巡视与员工交流不少于2名,每周至少记录2名 员工(2人)的安全信息交流; 3.其它同高级经理2.3.4.项 公司晨会汇报,并跟踪7天未解决问题,各部 门上升问题。 总经理 每年覆盖全公司 同高级经理2.3.4.项 公司综合例会 将信息发送给工厂。 各层级安全巡视要求 周一 周二 周三 周四 周五 周六 周日 变化点 本班安全变化点现场安全控制情况 岗位劳防用品要求现场张贴并根据工艺变化及时更新(安全人) 员工按照岗位安全人标准佩带劳防用品 员工标准化操作执行情况 员工危害因素辨识知晓情况抽查 员工安全信息的传达、培训效果抽查(请填写抽查岗位) 抽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是否有缺陷 员工点检实施及班组长确认情况抽查 抽查现场二次保护、急停开关、光栅、光幕、安全联锁装置等 安全装置外观及自检反馈正常。 抽查电动工具/气动工具/其它工具和移动电器的常规检查执行 及状态。 化学品标签清晰完整 现场岗位是否有化学品安全使用说明书 员工是否了解本岗位的化学品特性 现场化学品的存放是否定置和限量 应急物资满足要求 消防疏散通道畅通,无物品阻挡。 消防器材前通道畅通,无物品阻挡 消防设备设施日常点检执行 工作区域清洁,并无发滑液体 物品定置摆放 人行通道,车辆通道无占道、阻挡 班组长安全巡视执行,问题发现,问题跟踪目视情况 抽查新员工/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岗前培训情况 安全信息传达记录(安委会会议纪要、安全主题、事故信息等) 交接班记录对当班安全事件,未解决安全问题记录清楚 检查项目 检查区域(班组) 近 期 安 全 关 注 点 PPE 操作 工段长(或班组长)每日安全巡视检查表 工段: 班次: 工段长签字: 日期: O表示好,X表示不好。 每周记录与员工(2人)的安全信息交流(包括正面与负面) 设备设 施 化 学 品 消防 生产区 域 班 组 休 息 区 域 检 查 参考格式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64.5 KB 时间:2026-01-01 价格:¥2.00

极端天气应急预案-防洪度汛应急预案4.02

2018 年防洪度汛应急预案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了减灾和防灾,规范自然灾害应急管理,提高项目部应对处置自然灾害的能力, 遵循“统一指挥、分工负责”的原则,以项目部为主体责任,落实各项防洪责任制度, 探询洪水规律,依靠科学技术,全员参与,高效展开应急救援工作,预防和减少自然灾 害造成人员伤害,机械损毁和工程毁坏,保障员工的健康与安全,维护正常的在建工程 施工生产秩序,促进社会安定和谐,确保施工安全,确保经济社会的协调、可持续发展, 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主席令第六十九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十三号) 《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9号)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发[2005]11 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单位制定和修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 案框架指南>的函》(国办函[2004]33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 国家防总办公室制定的《城市防洪预案编制大纲》及《防汛条例》 《柳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特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中交一航局广西柳江红花水利枢纽二线船闸工程土建 II 标项目经理 部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的总体应急准备和响应控制。 2.工程概况 拟建 XXX 船闸等级为Ⅱ级船闸,有效尺度为 280m×34m×5.8m(有效长度×闸室净 宽×槛上水深)。按 2000t 级船闸(兼顾通航 3000t 级船舶,按Ⅱ级船闸)建设,设计 代表船型为 2000t 货船,一顶 2×2000t 船队,3000t 级货船。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有: 船闸通航建筑、船闸金属结构及启闭设备、交通工程、供电照明、通讯控制、给排水、 环保等生产及配套措施。 XXX 船闸工程土建Ⅱ标包括:①上游引航道导流、围堰、土石方开挖、护坡、隔流堤、 靠船墩、边坡防护、基础处理、土石方回填等施工;②对应标段的交通道路(包括施工 主干道、永久道路等);③对应施工区域帷幕灌浆等施工; ④顺坝;⑤深潭回填等施工;⑥管理区挡土墙、排水等工程施工。 3.自然灾害预测分析 (1)柳江县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多年(1958—2005 年)平均气温为 20.4°C,年 总积温 7487.0°C,最冷为 1 月,平均气温 10.3°C,最热为 7 月,平均气温 28.5°C, 无霜期达 337 天。多年平均降雨量 1486.6 毫米,最多达 2448.2 毫米(1994 年),年降 雨量 1345 毫米的保证率在 70%以上,降雨时空的不均性和突发性,造成多雨季和少雨季 区分明显,旱涝交替。我县汛期为 4—9 月。而 5—8 月这 4 个月降雨量约占全年降雨量 的百分之七十,容易出现突发性大暴雨,山洪暴发,江河横溢,浸淹低洼田地作物等; (2)地质灾害:据《地质灾害评估报告》分析,本河段流域内无地质灾害产生的 重大工程险情; (3)上游大体积漂移物堵塞河道、撞击建筑物,引发构造物、施工设备、设施等 损毁。 以上分析说明本工程防洪险情主要是超标洪水或巨大洪峰流量所导致的,在防洪度 汛期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有淹溺、物体打击、高空坠落、机损事故等。 4. 应急工作原则 4.1 以人为本、生命至上 首先是抢救人员,其次是抢救国家、集体财产与保护环境,抢救、恢复生产设施及 其它。 4.2 职责明确,反映迅速 按照项目部领导、部门及有关人员安全责任制的职责规定,项目部有关职能部门、 人员接到生产安全事故(事件)信息后,立即向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报告,迅速启动应急 预案。 4.3 预防为主,平战结合 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 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4.4 防洪度汛主要防范措施 (1)汛期(4 月-9 月)施工期间,项目部密切监视河流水位情况,与业主单位、 水利部门、水文站、红花水电站等保持密切联系,当出现警戒水位以上的洪水或上游水

分类:事故与应急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59.3 KB 时间:2026-01-05 价格:¥2.00

6起重吊车安全操作规程GDAQ340206

起重吊车安全操作规程 GDAQ340206 一、作业人员必须经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方可上岗。 二、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起重吊装露天作业。在雨雪过后或雨雪中 作业时,应先经过试吊,确认安全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 三、重机作业时,起重臂和重物下方严禁有人停留、工作或通过。重物吊运时,严禁从人上方通过。严禁 用重机载运人员。 四、重机行驶和工作的场地应保持平坦坚实,并应与沟渠、基坑保持安全距离。 五、重机启动前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重机的重量限制器、为距限制器、高度限制器等安全保护装置应齐全、完整、动作应灵敏、可靠, 指示仪表应齐全完好; (二)钢丝绳及连接部位符合规定; (三)燃油、润滑油、液压油及冷却水添加充足,各液压阀等装置不应有内外泄露,工作应可靠有效; (四)各连接件无松动; (五)轮胎气压符合规定。 六、重机启动前,应将各操纵杆放在空档位置,手制动器应锁死,并应按正确步骤启动内燃机。启动后, 应怠速运转,检查各仪表指示值,运转正常后接合液压泵,待压力达到规定值,油温超过 30℃时,方可开始作业。 七、作业前,应全部伸出支腿,并在撑脚板下垫方木,调整机体使回转支承面的倾斜度在无载荷时不大于 1/1000(水准泡居中)。支腿有定位销的必须插上。底盘为弹性悬挂的重机,放支腿前应先收紧稳定器。 八、作业中严禁扳动支腿操纵阀。调整支腿必须在无载荷时进行,并将起重臂转至正前或正后方可再行调整。 九、应根据所吊重物的重量和提升高度,调整起重臂长度和仰角,并应估计吊索和重物本身的高度,留出适 当空间。 十、起重臂伸缩时,应按规定程序进行,在伸臂的同时应相应下降吊钩。当限制器发出警报时,应立即停止 伸臂。起重臂缩回时,仰角不宜太小。 十一、起重臂伸出后,出现前节臂杆的长度大于后节伸出长度时,必须进行调整,消除不正常情况后,方可 作业。 十二、起重臂伸出后,或主副臂全部伸出后,变幅时不得小于各长度所规定的仰角。 十三、汽车式重机起吊作业时,汽车驾驶室内不得有人,重物不得超越驾驶室上方,且不得在车的前方起 吊。 十四、采用自由(重力)下降时,载荷不得超过该工况下额定起重量的 20%,并应使重物有控制地下降,下 降停止前应逐渐减速,不得使用紧急制动。 十五、起吊重物达到额定起重量的 50%及以上时,应使用低速档。 十六、作业中发现重机倾斜、支腿不稳等异常现象时,应立即使重物下降落在安全的地方,下降中严禁制动。 十七、重物在空中需要较长时间停留时,应将起升卷筒制动锁住,操作人员不得离开操纵室。 十八、起吊重物达到额定起重量的 90%以上时,严禁同时进行两种及以上的操作动作。 十九、重机带载回转时,操作应平稳,避免急剧回转或停止,换向应在停稳后进行。 二十、当轮胎式重机带载行走时,道路必须平坦坚实,载荷必须符合出厂规定,重物离地面不得超过 500mm, 并应拴好拉绳,缓慢行驶。 二十一、作业后,应将起重臂全部缩回放在支架上,再收回支腿。吊钩应用专用钢丝绳挂牢;应将车架尾部 两撑杆分别撑在尾部下方的支座内,并用螺母固定;应将阻止机身旋转的销式制动器插入销孔,并将取力器操纵 手柄放在脱开位置,最后应锁住起重操纵室门。 二十二、行驶前,应检查并确认各支腿的收存无松动,轮胎气压应符合规定。行驶时水温应在 80~90℃范围 内,水温未达到 80℃时,不得高速行驶。 二十三、行驶时应保持中速,不得紧急制动,过铁道口或起伏路面时应减速,下坡时严禁空档滑行,倒车时 应有人监护。 二十四、行驶时,严禁人员在底盘走台上站立或蹲坐,并不得堆放物件。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9.5 KB 时间:2026-01-09 价格:¥2.00

4钢筋工安全操作规程GDAQ340104

钢筋工安全操作规程 GDAQ340104 一、钢材、半成品等应规格、品种分别堆放整齐,制作场地要平整,工作台要稳固,照明灯具必须加网罩。 二、拉直钢筋,卡头要卡牢,地锚要结实牢固,拉筋 2m 区域内禁止行人。按调直钢筋的直径,选用适当的 调直块及传动速度,经调试合格,方可送料,送料前应将不直的料头切去。 三、展开圆盘钢筋要一头卡牢,防止回弹,切断时要先用脚踩紧。 四、人工断料,工具必须牢固。拿錾子和打锤要站成斜角,注意扔锤区域内的人和物体。切断小于 30cm 的 短钢筋,应用钳子夹牢,禁止用手把扶,并在外侧设置防护笼罩。 五、多人合运钢筋,起、落、转、停动作要一致,人工上下传送不得在同一垂直线上。钢筋堆放要分散、 稳当,防止塌落。 六、在高空、深坑绑扎钢筋和安装骨架,须搭设脚手架和马道。绑扎立柱、墙体钢筋,不准站在钢筋骨架 上和攀登骨架上下。柱在 4m 以内,重量不大,可在地面或楼面上绑扎,整体柱在 4m 以上,应搭设工作台。柱 梁骨架应用临时支撑拉牢,以防倒塌。 七、绑扎基础钢筋时,应按施工设计规定摆放钢筋支架或马凳架起上部钢筋,不得任意减少支架或马凳。 八、绑扎高层建筑的圈梁、挑檐、外墙、柱边钢筋,应搭设外挂架或安全网。绑扎时挂好安全带。 九、起吊钢筋骨架,下方禁止站人,必须待架降落到离地面 1m 以内方准靠近,就位支撑好方可摘钩。 十、冷拉卷扬机前应设置防护挡板,没有挡板时,应就卷扬机与冷拉方向成 90°,并且应用封闭式导向滑 轮。操作时要站在防护挡板后,冷拉场地不准站人和通行。 十一、冷拉钢筋要上好夹具,离开后再发开车信号。 十二、冷拉和张拉钢筋要严格按照规定应力和伸长率进行,不得随便变更。不论拉伸或放松钢筋都应缓慢 均匀,发现油泵、千斤顶、销卡具有异常,应即停止张拉。 十三、张拉钢筋,两端应设置防护挡板。钢筋张拉后要加以防护,禁止压重物或在上面行走。浇筑混凝土 时,要防止震动器冲击预应力钢筋。 十四、张拉千斤顶支脚必须与构件对准,放置平正,测量拉伸长度、加楔和拧紧螺栓应先停止拉伸,并站 在两侧操作,防止钢筋断裂,回弹伤人。 十五、同一构件有预应力和非预应力钢筋时,预应力钢筋应分二次张拉,第一拉至控制应力的 70%~80%, 待非预应力钢筋绑好后再张拉到规定应力值。 十六、机械运转正常方准断料。断料时,手与刀口距离不得少于 15cm,活动刀片前进时禁止送料。 十七、切断钢筋刀口不得超过机械负载能力,切低合金钢等特种钢筋,要用高硬度刀件。 十八、切长钢筋应有专人扶住,操作时动作要一致,不得任意拖拉。切短钢筋须用套管或钳子夹料,不得 用手直接送料。 十九、切断机旁应设放料台,机械运转中严禁用手直接清除刀口附近的断头和杂物。钢筋摆放范围,非操 作人员不得停留。 二十、钢筋机械上不准堆放物件,以防机械震动落入机体。 二十一、钢筋调直,钢筋装入压滚,手与滚筒应保持一定距离。机器运转中不得调整滚筒。 二十二、钢筋调直到末端时,人员必须躲开,以防甩开伤人。 二十三、短于 2m 或直径大于 9mm 的钢筋调直,应低速加工。 二十四、钢筋调直,钢筋要紧内贴挡板,注意放入插头的位置和回转方向,不得错开。 二十五、弯曲长钢筋时,应有专人扶住,并站在钢筋弯曲方向的外面,互相配合,不得拖拉。 二十六、调头弯曲,防止碰撞人和物,更换芯轴、加油和清理,须停机后进行。 二十七、钢筋焊接,焊机应设在干燥的地方,平衡牢固,要有可靠的接地装置,导线绝缘良好,并在开关 箱内装有防漏电保护的空气开关。 二十八、焊接操作时应戴防护眼镜和手套,并站在橡胶板或木板上。工作棚要用防火材料搭设,棚内严禁 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并备有灭火器材。 二十九、对焊机接触器的接触点、电机,要定期检查修理,冷却水管保持畅通,不得漏水和超过规定温度。 三十、钢筋严禁碰、触、钩、压电源电线、电缆。 三十一、钢筋机械作业后必须拉闸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 三十二、使用钢筋机前,应检查机械是否正常,转动部位的安全防护罩是否完整,进行空载运转,确认安 全可靠后,方可作业。 三十三、钢筋机械发生故障时,应断电、停机,报告机修组检修,不得擅自检修,禁止未停机时检修或清 理废料。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3 KB 时间:2026-01-12 价格:¥2.00

全员全套资料-《 工伤保险条例》

工伤保险条例 《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已经 2010 年 12 月 8 日国务院第 136 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 自 201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200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总 理  温家宝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掌握工伤保险的基本规定,依照本条例分析工伤保险费缴纳、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和给予工伤人员工伤保 险待遇等方面的有关法律问题,判断违法行为及应负的法律责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 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 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 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 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第三条 工伤保险费的征缴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 险费的征缴规定执行。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 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 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第五条 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工伤保险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设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称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务。 第六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工伤保险的政策、标准,应当征求工会组织、用人单位代表的意见。 第二章 工伤保险基金 第七条 工伤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和依法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 金构成。 第八条 工伤保险费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费率。 国家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行业的差别费率,并根据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在每个行 业内确定若干费率档次。行业差别费率及行业内费率档次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公 布施行。 统筹地区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适用所属行业内相应的费率档次确定单 位缴费费率。 第九条 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定期了解全国各统筹地区工伤保险基金收支情况,及时提出调整行业差 别费率及行业内费率档次的方案,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第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 对难以按照工资总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行业,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具体方式,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第十一条 工伤保险基金逐步实行省级统筹。 跨地区、生产流动性较大的行业,可以采取相对集中的方式异地参加统筹地区的工伤保险。具体办法由国务院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有关行业的主管部门制定。 第十二条 工伤保险基金存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用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能力鉴定,工伤 预防的宣传、培训等费用,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用于工伤保险的其他费用的支付。 工伤预防费用的提取比例、使用和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卫生行政、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规定。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将工伤保险基金用于投资运营、兴建或者改建办公场所、发放奖金,或者挪作其他用途。 第十三条 工伤保险基金应当留有一定比例的储备金,用于统筹地区重大事故的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储备金不 足支付的,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垫付。储备金占基金总额的具体比例和储备金的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 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章 工伤认定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 48 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 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 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 30 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 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 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 1 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5 KB 时间:2026-01-23 价格:¥2.00

现场特殊作业设备安全协议-现场施工特殊、危险作业安全协议书(4页)

现场施工特种、特殊、危险作业安全协议书 ( 以下称为甲方 ): ( 以下称为乙方 ): 本协议为规范特种、特殊、危险作业的操作程序,明确双方责任和义 务,目的为了避免出现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本协议规定范围为:动 火作业、高处作业、动电作业、密闭空间作业。规定如下: 1 、 本协议书为双方自愿签署,双方已明确和认可本协议中的任何条 款,协议签署当日生效; 2 、 本协议有效时限为一次,只针对乙方首次作业申请人、操作人及 作业时间和内容,不作为永久协议书使用,一次作业结束即此协议作 废,再实施再签; 3 、 乙方动火操作人(电气焊、喷灯、高温电器等)须持证到物业部 开据《动火证》,不得由他人代办并自行配备灭火器、沙筒、水筒等 灭火器材;施工现场乙方自定防火责任人,为现场第一责任人,负责 落实现场作业安全,确保作业人员持证作业和规范作业,如因上述工 作未落实或组织不当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4 、 甲方负责动火区域现场管理,对动火作业提供技术指导和现场监 督,甲方有权对乙方作业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予以指出和纠正,如 乙方违反甲方相关安全规定,造成的一切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均由乙 方承担; 5 、 乙方如需易燃易爆品(如使用喷灯的煤气罐;使用气焊的氧气、 乙炔瓶等)进入甲方管理区域时,必须提前向甲方主管部门申请,得 到甲方允许方可进入,甲方有权检查乙方携带危险品的安全系数,对 过期、腐蚀、未经检测的易燃易爆品,乙方必须及时更换,如因乙方 使用易燃易爆品(如使用喷灯的煤气罐;使用气焊的氧气、乙炔瓶等) 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 6 、 乙方在高空动火作业时,应将灭火器材放置在操作平台上,作业 台下方 10 ㎡范围内不得有可燃物、易燃易爆品、化学危险品等(因作 业高度的增加,清理面积也随之扩大),乙方必须清理完毕且得到甲 方允许后方可施工;高空作业位置的调整,相应的作业台下方清理范 围也必须作调整; 7 、 乙方要进行高处作业时(高处作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 2m 以 上(含 2m )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必须到甲方主管部门签 署本协议,并交纳作业保证金 ;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 法》的相关规定; 8 、 攀登、悬空及搭建高空安全设施的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 培训,持证上岗;乙方施工单位必须有资质; 9 、 悬空作业前乙方施工负责人必须仔细检查作业器材是否完好,安 全措施是否到位,如:绳索、安全带、横板、操作台、支架等;如因 保护措施不当或作业器材本身质量问题发生的安全事故,甲方概不负 责; 10 、高处作业物料不得随意堆放,不得大于操作台的重量荷载;悬空 作业物料及工具的重量不得大于绳索、支架及固定件的荷载;以免造 成安全事故 11 、因乙方作业人员悬空抛掷、向下丢弃物品或施工造成附着件坠落 等,造成甲方及第三方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全部损 失; 12 、 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在雷雨天、雾天、大风天、雪天等情 况下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如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上述情况,乙方负责 人应马上停止相关作业,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13 、 高处作业区域内的所有可能坠落的物件及附属件,乙方必须在 施工前全部拆除,确保施工安全,如因上述问题发生的安全事故,均 由乙方负责; 14 、 乙方在进行棚上作业(高度在 2-5m 时的作业)时,应在作业 区域棚上的主龙骨上铺设搪板,相对应的下方做 T 字型支撑,如因作 业人员操作不当或未按要求作业,造成的任何损失由乙方承担; 15 、 乙方对电梯基坑和井道施工时,必须搭建脚手架和设置防护网, 防护网应在安全层正负 3.2m 处设置;地面通道上部应搭建防护棚;双 笼井架通道中间分隔封闭后再行施工; 16 、 乙方对电梯进行维修、检测,且作业高度已达到高处作业标准 时,操作人员必须配备安全带、安全帽等保护工具;操作人员必须遵 守本协议第 7 条、第 8 条、第 9 条之规定,否则一切后果乙方自行承 担; 17 、 高空防护网、支架、脚手架等设施的拆除,乙方须在作业面下 方围挡危险区域,并悬挂警示标识,并有专人监管,以防坠物伤人; 18 、 乙方进行电路安装及改造时,必须按照施工图纸和甲方电路审 核意见施工;电路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向甲方提供操作证原件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5.3 KB 时间:2026-01-25 价格:¥2.00

全员全套资料-《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1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已经 2004 年 1 月 7 日国务院第 34 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总理温家宝 二○○四年一月十三日 将《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二条第一款、第十一条、第十二条中的“民用爆破器材”修改为“民用爆炸物品”。 第五条修改为:“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用爆炸物品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安全生 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并接受国务院民用爆炸物品行业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将《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条第三款、第四条、第十二条第一款、第十五条、第十九条第一款、第 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三条、第 五十四条中的“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修改为“民用爆炸物品行业主管部门”。 第十二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持《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 门办理工商登记,并在办理工商登记后 3 日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 第十三条修改为:“取得《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应当在基本建设完成后,向省、自治区、直辖市 人民政府民用爆炸物品行业主管部门申请安全生产许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用爆炸物品行业主管 部门应当依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的规定对其进行查验,对符合条件的,核发《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 可证》。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取得《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后,方可生产民用爆炸物品。” 将《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四条修改为:“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安 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并接受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掌握安全生产许可的基本规定,依照本条例分析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具备的条件、应遵守的程序和安全 生产许可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有关法律问题,判断违法行为及应负的法律责任。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严格规范安全生产条件,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国家对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以下统称企业) 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   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 第三条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中央管理的非煤矿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 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前款规定以外的非煤矿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 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并接受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中央管理的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   2 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 理,并接受国家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指导和监督。 第四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并接受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五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用爆炸物品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的颁发和管理,并接受国务院民用爆炸物品行业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六条 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安全生产条件: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二)安全投入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三)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四)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考核合格;   (五)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六)从业人员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   (七)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八)厂房、作业场所和安全设施、设备、工艺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的要求;   (九)有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并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十)依法进行安全评价;   (十一)有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十二)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十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 企业进行生产前,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向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 并提供本条例第六条规定的相关文件、资料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 45 日内审 查完毕,经审查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 的,不予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书面通知企业并说明理由。   煤矿企业应当以矿(井)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八条 安全生产许可证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统一的式样。 第九条 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 3 年。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企业应当于期满前 3 个月向 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办理延期手续。   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未发生死亡事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 效期届满时,经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同意,不再审查,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延期 3 年。 第十条 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许可证档案管理制度,并定期向社会公布企业 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情况。 第十一条 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民用爆炸物 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应当每年向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通报其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 和管理情况。 第十二条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建筑施工企 业、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煤矿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情况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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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协议-4附件四FJ4安全文明施工协议

FJ-04(2017-01) 安全文明施工协议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明确双方安全生产、文明 施工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 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发包人及其上级单位的相关管理制度,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 经双方友好协商,对本工程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及相关事宜约定如下: 一、目标 (一)施工现场、生活区内不发生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当地省、市有关规章标准的环保 事件(事故); (二)施工现场、生活区内不发生发包人上级单位规定的四级及以上安全环保责任事故 (含食品安全责任事故); (三)施工现场、生活区内不发生直接经济损失超过 10 万元的机械、设备事故; (四)施工现场、生活区内不发生火灾事故; (五)施工现场、生活区内不发生负主要责任的交通死亡事故。 二、职责范围 本协议书范围包括施工现场、生活区的安全、环保、文明施工、消防保卫等工作。 三、双方职责 (一)发包人的职责 (1)发包人贯彻执行国家及当地省、市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法规和要求。 (2)发包人应在承包人办理进场手续前与承包人签订本协议,并报安全环保管理部门备 案。 (3)发包人应当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施工现场相关资料。 (4)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根据作业场所和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制订防范措施以及事故 应急预案。 (5)在发生重大的设计变更、作业变更以及作业环境的危害发生重大变化时,发包人应 及时通知承包人。 (6)施工现场有两个以上总承包单位交叉作业有可能危及对方安全或影响施工进度时, 发包人有义务统一协调管理,督促双方签订安全管理协议。 (7)发包人有权撤换现场安全工作不称职的承包人项目经理、安全管理负责人。 (8)发包人有权同意或否决承包人的分包方案,有权对承包人的分包商资格进行审查, FJ-04(2017-01) 对经审查认为不合格的分包商,有权提出撤换指令。 (9)承包人施工过程中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受到政府经济、刑事处罚的,发包人有 权决定单方面终止与承包人之间的工程承包合同及本协议,而无需承担任何提前解除合同的 责任。由此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应给予发包人赔偿。 (10)承包人违反国家及当地省、市区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法律法规或违反发包人的安 全环保管理制度、规定的,可视为违约,发包人或经发包人授权的监理单位有权依据合同专 用条款第 36.3 第四节安全文明施工约定内容,对承包人违约行为实施追偿。 (11)违约金追偿采取交纳现金或扣除工程款的方法,可在支付当期工程款之际,发包 人财务部门可根据《安全文明生产违约追偿单》,见附表 1,从工程款中扣除违约金。 (二)承包人的职责 (1)承包人必须遵守国家、地方有关安全文明生产的相关法规、标准和发包人的安全管 理制度,若有以下情形则视为违约,发包人有权进行安全环保违约追偿。 ①承包人违反合同、协议有关安全环保的约定; ②承包人违反国家、地方有关安全文明生产的相关法规、标准; ③承包人违反发包人安全环保管理制度; ④承包人未落实安全责任、管理不到位,导致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2)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如实提供安全资质材料,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营业执照; ②施工资质证书; ③安全生产许可证; ④近 3 年安全业绩表现资料(包括事故情况); ⑤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情况; ⑥员工意外伤害保险证明。 (3)承包人应建立施工现场安全环保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要 求如下: ①建筑工程、装修工程按照建筑面积配备:1 万平方米以下的工程不少于 1 人;1 万~5 万平方米的工程不少于 2 人;5 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 3 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 生产管理人员。 ②土木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安全工程合同价配备:5000 万以下的工程不少 于 1 人;5000 万~1 亿元的工程不少于 2 人;1 亿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 3 人,且按专业配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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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岳汽车现场类隐患排查清单4.18

综合性排查 班组巡查车间巡查 工厂巡查 工厂级 序 号 名称 工程技术措施 无 管理措施 1.吊卷人员及叉车人员互相避 让,互相确认,一方停止后方可 继续 2.固化行车运行程序,只能在预 定路线运行。 √ √ √ √ 培训教育措施 提前确认周围环境 √ √ √ √ 个体防护措施 反光背心、安全帽 √ √ √ √ 应急处置措施 急停按钮 √ √ √ √ 工程技术措施 有(雷达报警) √ √ √ √ 管理措施 1.行车运行时,小车下方禁止有 人 2.与被吊物体保持4M以上安全距 离 3.固化行车运行程序,只能在预 定路线运行 √ √ √ √ 培训教育措施 注意观察避让 √ √ √ √ 个体防护措施 反光背心 安全帽 √ √ √ √ 应急处置措施 急停按钮 √ √ √ √ 工程技术措施 有(滑块锁定) √ √ √ √ 管理措施 1.进入压机,安全锁定; 2.佩戴安全帽和防割手套 √ √ √ √ 培训教育措施 进入压机进行安全锁定 √ √ √ √ 个体防护措施 安全锁 /安全帽/防割手套 √ √ √ √ 应急处置措施 急停按钮 √ √ √ √ 工程技术措施 有(红绿灯警示) √ √ √ √ 开 卷 线- 行 车 操 作 四级 作 业 活 动 1 2 作 业 活 动 开 卷 线- 压 机 操 作 四级 冲压车间>开卷线 作 业 活 动 开 卷 线- 叉 车 操 四级 3 冲压车间>开卷线 1次/月 1次/季度 行车操 作 1 2 行车操 作 行车上物体/ 吊物掉落, 行车未按路 线运行 设备动作 压机操 作 1 1次/年 与叉车交叉 作业/行车上 物体/吊物掉 落,行车未 按路线运行 冲压车间>开卷线 冲压车间>开卷线 1 叉车操 作 碰到行人或 行车吊运物 现场类隐患排查清单 风险点 排查内容与排查标准 编号 类型 名称 风险 点等 级 责任单位 作业步骤检 查名称 危险源或潜 在事件(人 、物、作业 环境、管 理) 管控措施 1次/班 日常排查 管理措施 1、叉车转弯时减速、鸣笛、打转 向灯; 2、在转弯处贴警示标语,提醒行 人注意叉车 3.车辆经过路口时通过凸面镜观 察周围环境 4.在临近出口处增加报警装置 5.在地面上增加“慢”标识。遇 到交叉作业情况,叉车让行车先 行 √ √ √ √ 培训教育措施 车间内行走规范 √ √ √ √ 个体防护措施 安全帽 √ √ √ √ 应急处置措施 报警灯/急停按钮 √ √ √ √ 工程技术措施 有(雷达警示) √ √ √ √ 管理措施 拆装4根钢丝绳时手指确认,拆完 后将4根钢丝绳放到模具侧面中心 处,并用卡扣捆扎在一起 √ √ √ √ 培训教育措施 吊模时手指确认,卡扣捆扎 √ √ √ √ 个体防护措施 安全帽 √ √ √ √ 应急处置措施 急停按钮 √ √ √ √ 工程技术措施 无 管理措施 翻转零件时两人进行交流,并注 意周边环境 √ √ √ √ 培训教育措施 人员相互交流 √ √ √ √ 个体防护措施 防割手套 √ √ √ √ 应急处置措施 急停按钮 √ √ √ √ 工程技术措施 无 管理措施 1.线末搬运零件注意周围环境, 避免磕碰 2.零件搬 运时,注意行人 √ √ √ √ 培训教育措施 注意观察周围人员环境 √ √ √ √ 个体防护措施 防割手套 √ √ √ √ 应急处置措施 急停按钮 √ √ √ √ 工程技术措施 有(雷达警示) √ √ √ √ 管理措施 拆装4根钢丝绳时手指确认,拆完 后将4根钢丝绳放到模具侧面中心 处,并用卡扣捆扎在一起 √ √ √ √ 培训教育措施 吊模时手指确认,卡扣捆扎 √ √ √ √ 6 作 业 活 动 模 具 维 修- 行 车 操 三级 冲压车间>模具维修 三级 1 两人同时检 查零件翻转 零件容易割 伤旁边人员 2 线末空间狭 小,零件搬 运易割伤 冲压车间>压机线 三级 1 行车操 作 行车上物体 掉落,模具 被钢丝绳拉 偏 线末收 料 线末收 料 压 机 线- 线 末 收 料 作 业 活 动 5 1 行车操 作 行车上物体/ 吊物掉落, 模具被钢丝 绳拉偏 作 业 活 动 开 卷 线- 叉 车 操 作 四级 3 4 作 业 活 动 压 机 线- 行 车 操 作 冲压车间>开卷线 1 叉车操 作 碰到行人或 行车吊运物 冲压车间>压机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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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员全套资料-《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国令第70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 708 号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已经 2018 年 12 月 5 日国务院第 33 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 2019 年 4 月 1 日起施行。 总理  李克强 2019 年 2 月 17 日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三条 国务院统一领导全国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领导本行政区 域内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涉及两个以上行政区域的,由有关行政区域共同 的上一级人民政府负责,或者由各有关行政区域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共同负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的部门(以 下统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有关行业、领域的生产安全事故应 急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指导、协调本级人民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 下级人民政府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等地方人民政府派出机关应当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职责。 第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责任制, 其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全面负责。 第二章 应急准备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 处等地方人民政府派出机关,应当针对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特点和危害,进行风险辨识和评估, 制定相应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依法向社会公布。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针对本单位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特点和危害,进行风险辨识和评估,制定 相应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向本单位从业人员公布。 第六条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具有科学性、 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明确规定应急组织体系、职责分工以及应急救援程序和措施。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单位应当及时修订相关预案: 索 引 号:000014349/2019-00017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文机关:国务院 成文日期:2019 年 02 月 17 日 标  题: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 发文字号:国令第 708 号 发布日期:2019 年 03 月 01 日 (一)制定预案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发生重大变化; (二)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调整; (三)安全生产面临的风险发生重大变化; (四)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 (五)在预案演练或者应急救援中发现需要修订预案的重大问题; (六)其他应当修订的情形。 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将其制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 援预案报送本级人民政府备案;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 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以及宾馆、商场、娱乐场所、旅游景区等人员密 集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将其制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并依法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乡、镇 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等地方人民政府派出机关,应当至少每 2 年组织 1 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 案演练。 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 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以及宾馆、商场、娱乐场所、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应当至 少每半年组织 1 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并将演练情况报送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 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前款规定的重点生产 经营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进行抽查;发现演练不符合要求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 第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统一规划、组织和指导。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的实际需要,在重 点行业、领域单独建立或者依托有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社会组织共同建立应急救援队伍。 国家鼓励和支持生产经营单位和其他社会力量建立提供社会化应急救援服务的应急救援队伍。 第十条 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矿山、金属冶炼、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以及宾馆、商场、娱乐场所、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 应当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其中,小型企业或者微型企业等规模较小的生产经营单位,可以不建立应急救 援队伍,但应当指定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并且可以与邻近的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 工业园区、开发区等产业聚集区域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可以联合建立应急救援队伍。 第十一条 应急救援队伍的应急救援人员应当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技能、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应急救援队伍建立单位或者兼职应急救援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应急救援人员进行 培训;应急救援人员经培训合格后,方可参加应急救援工作。 应急救援队伍应当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并定期组织训练。 第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将本单位应急救援队伍建立情况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送县级以上 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并依法向社会公布。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定期将本行业、本领域的应急救援队伍建 立情况报送本级人民政府,并依法向社会公布。 第十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内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特点和危害, 储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并及时更新和补充。 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 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以及宾馆、商场、娱乐场所、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应当根 据本单位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特点和危害,配备必要的灭火、排水、通风以及危险物品稀释、掩 埋、收集等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转。 第十四条 下列单位应当建立应急值班制度,配备应急值班人员: (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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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员全套资料-2020年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清单汇总

序 号 法律法规名称 标准编号 生效日期 颁布部门 获取渠 道 识别日期 适用部门 备注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全国人民代表 大会 2004年3月14日 全国人大 网上下 载 2019.7 公司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主席令第9号 2015年1月1日 全国人大 网上下 载 2019.7 公司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主席令第28号 1995年1月1日 全国人大 网上下 载 2019.7 公司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主席令第57号 2001年10月27日 全国人大 网上下 载 2019.7 公司 5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 法 主席令第52号 2018年12月29日修正 全国人大 网上下 载 2019.7 公司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主席令第70号 2014年12月1日 全国人大 网上下 载 2019.7 公司 7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 进法 主席令第72号 2003年1月1日 全国人大 网上下 载 2019.7 公司 8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主席令第42号 2006年1月1日 全国人大 网上下 载 2019.7 公司 9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 对法 主席令第69号 2007年11月1日 全国人大 网上下 载 2019.7 公司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主席令第10号 2009年2月28日 全国人大 网上下 载 2019.7 公司 9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主席令第29 号 2019/4/23修正 全国人大 网上下 载 2019.7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主席令第35号 2011年7月1日 全国人大 网上下 载 2019.7 公司 13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 护法 主席令第60号 2007年6月1日 全国人大 网上下 载 2019.7 公司 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主席令第73号 2013年7月1日 全国人大 网上下 载 2019.7 公司 15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主席令(七届 第11号) 1989年4月1日 全国人大 网上下 载 2019.7 公司 16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 法 主席令第87号 2008年6月1日 全国人大 网上下 载 2019.7 公司 17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 治法 主席令第31号 2016年1月1日 全国人大 网上下 载 2019.7 公司 18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防 治法防治法 主席令(八届 第77号) 1997年3月1日 全国人大 网上下 载 2019.7 公司 1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 染环境防治法 主席令第 31 号 2005年4月1日 全国人大 网上下 载 2019.7 公司 20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主席令第 77 号 2008年4月1日 全国人大 网上下 载 2019.7 公司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主席令第 74 号 2002年10月1日 全国人大 网上下 载 2019.7 公司 22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主席令第28号 1986年7月1日 全国人大 网上下 载 2019.7 公司 23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 主席令第47号 2011年4月22日 全国人大 网上下 载 2019.7 生产部 24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主席令第62号 2007年3月16日 全国人大 网上下 载 2019.7 财务部 25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主席令第16号 1999年10月1日 全国人大 网上下 载 2019.7 公司 26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 全法 主席令第4号 2014年1月1日 全国人大 网上下 载 2019.7 生产部 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汇总) 一、国家法律 序 号 法律法规名称 标准编号 生效日期 颁布部门 获取渠 道 识别日期 适用部门 1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国务院令第9 号 1988年9月1日 国务院 网上下 载 2019.7 公司 2 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 国务院令第 284号 2000年3月20日 国务院 网上下 载 2019.7 公司 3 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 政责任追究的规定 国务院令第 302号 2001年4月21日 国务院 网上下 载 2019.7 公司 4 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 规定 国务院令第34 号 1989年3月29日 国务院 网上下 载 2019.7 公司 5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 国务院令第 364号 2002年12月1日 国务院 网上下 载 2019.7 公司 6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 393号 2003年11月24日 国务院 网上下 载 2019.7 公司 7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国务院令第 397号 2004年1月13日 国务院 网上下 载 2019.7 公司 8 关于切实加强化工企业安全 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国务院安委办 (2008)22号 2009年9月5日 国务院安委 办 网上下 载 2019.7 公司 9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国务院令第 423号 2004年12月1日 国务院 网上下 载 2019.7 公司 10 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综合检查 督查的通知 安委办明电〔 2011〕26号 2011年6月20日 国务院安委 会公司 网上下 载 2019.7 公司 11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 例 国务院令第 440号 2005年9月1日 国务院 网上下 载 2019.7 公司 12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 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 493号 2007年6月1日 国务院 网上下 载 2019.7 公司 13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国务院令第 535号 2008年9月18日 国务院 网上下 载 2019.7 公司 14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国务院令第 549号 2009年5月1日 国务院 网上下 载 2019.7 公司 15 工伤保险条例 国务院令第 586号 2011年1月1日 国务院 网上下 载 2019.7 公司 16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 591号 2011年12月1日 国务院 网上下 载 2019.7 公司 17 关于印发国家职业病防治规 划(2009—2015年)的通知 国办发〔2009 〕43号 2009年5月24日 国务院办公 厅 网上下 载 2019.7 公司 18 国务院安委会公司关于进一 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 工作的指导意见 安委办〔2008 〕26号 2009年9月14日 国务院办公 厅 网上下 载 2019.7 公司 19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 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 国发〔2010〕 7号 2010年2月6日 国务院 网上下 载 2019.7 生产部 20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 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国发〔2010〕 23号 2010年7月19日 国务院 网上下 载 2019.7 公司 21 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 ”活动的通知 安委办〔2011 〕6号 2011年3月9日 国务院安委 会公司 网上下 载 2019.7 公司 22 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 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 安委〔2011〕 4号 2011年5月3日 国务院安委 会 网上下 载 2019.7 公司 23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 》 国务院令第 708号 2019年4月1日 国务院 网上下 载 2019.7 公司 序 号 法律法规名称 标准编号 生效日期 颁布部门 获取渠 道 识别日期 适用部门 1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 ”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安监总局 令第36号 2011年2月1日 国家安监总 局令 网上下 载 2019.7 公司 2 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 适用规则(试行) 国家安监总局 令第31号 2010年10月1日 国家安监总 局令 网上下 载 2019.7 公司 二、行政法规 三、部门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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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管理文件集合-第4讲 6s管理实战内容(一)

4 讲 6s 管理实战内容(一) 【本讲重点】 整理 整顿概述 整顿—形迹管理(上) 整理 整理的含义与流程 1.整理的含义 整理是指区分需要与不需要的事、物,再对不需要的事、物加以处理。在现场工作环 境中,区分需要的和不需要的工具及文件等物品对于提高工作效率是很有必要的。 整理是改善生产现场的第一步。首先应对生产现场摆放和停置的各种物品进行分类, 然后对于现场不需要的物品,诸如用剩的材料、多余的半成品、切下的料头、切屑、垃圾、 废品、用完的工具、报废的设备、个人生活用品等,应坚决清理出现场。 2.整理的流程 如图 3-1 所示,整理的流程大致可分为分类、归类、制定基准、判断要与不要、处理 以及现场的改善 6 个步骤。对于 6S 管理来说,整理的流程中最为重要的步骤就是制定“要 不要”、“留不留”的判断基准。如果判断基准没有可操作性,那么整理就无从下手。 图 3-1 整理的流程 整理的要点 整理的实施要点就是对生产现场中摆放和停置的物品进行分类,然后按照判断基准区 分出物品的使用等级。可见,整理的关键在于制定合理的判断基准。在整理中有三个非常重 要的基准:第一、“要与不要”的基准;第二、“场所”的基准;第三、废弃处理的原则。 1.“要与不要”的判断基准 “要与不要”的判断基准应当非常的明确。例如,办公桌的玻璃板下面不允许放置私 人照片。表 3-1 中列出了实施 6S 管理后办公桌上允许及不允许摆放的物品,通过目视管理, 进行有效的标识,就能找出差距,这样才能有利于改正。 表 3-1 办公桌上允许及不允许放置的物品 要(允许放置) 不要(不允许放置) 1.电话号码本 1 个 2.台历 1 个 3.三层文件架 1 个 4.电话机 5.笔筒 1 个 1.照片(如玻璃板下) 2.图片(如玻璃板下) 3.文件夹(工作时间除外) 4.工作服 5.工作帽 2.“场所”的基准 所谓场所的基准,指的是到底在什么地方要与不要的判断。可以根据物品的使用次数、 使用频率来判定物品应该放在什么地方才合适,如表 3-2 所示。明确场所的标准,不应当按 照个人的经验来判断,否则无法体现出 6S 管理的科学性。 表 3-2 明确场所的基准 使 用 次 数 放 置 场 所 一年不用一次的物品 废弃或特别处理 平均 2 个月到 1 年使用 1 次的物品 集中场所(如工具室、仓库) 平均 1—2 个月使用 1 次的物品 置于工作场所 1 周使用 1 次的物品 置于使用地点附近 1 周内多次使用的物品 置于工作区随手可得的地方 3.“废弃处理”的原则 工作失误、市场变化等因素,是企业或个人无法控制的。因此,不要物是永远存在的。 对于不要物的处理方法,通常要按照两个原则来执行:第一、区分申请部门与判定部门;第 二,由一个统一的部门来处理不要物。 例如,质检科负责不用物料的档案管理和判定;设备科负责不用设备、工具、仪表、 计量器具的档案管理和判定;工厂办公室负责不用物品的审核、判定、申报;采运部、销售 部负责不要物的处置;财务部负责不要物处置资金的管理。 “整理”强调使用价值,而不是原购买价值 在 6S 管理活动的整理过程中,需要强调的重要意识之一就是:我们看重的是物品的使 用价值,而不是原来的购买价值。物品的原购买价格再高,如果企业在相当长的时间没有使 用该物品的需要,那么这件物品的使用价值就不高,应该处理的就要及时处理掉。 很多企业认为有些物品几年以后可能还会用到,舍不得处理掉,结果导致无用品过多 的堆积,既不利于现场的规范、整洁和高效率,又需要付出不菲的存储费用,最为重要的是 妨碍了管理人员科学管理意识的树立。因此,现场管理者一定要认识到,规范的现场管理带 来的效益远远大于物品的残值处理可能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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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员全套资料-脚手架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门型钢管外脚手架安全技术交底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2.操作人员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戴安全帽、穿工作鞋,高处作业要系扣安 全带。 3.严格按照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和搭拆作业方案进行架设或拆除。 4.作业前,应检查地基夯实平整,架体和构配件是否齐全,脱焊、裂缝、变形、锈蚀 严重的不准使用,不配套的门架与配件不得混合使用于同一脚手架。作业现场与高压线的安 全距离是否足够,作业范围下方 10m 以内是否已设置警戒,禁止行人通过或站立,有无醒 目安全标志。 5.搭设顺序:基础--钢板垫块、底座--门架扫地杆--斜撑--平行架--脚手板--接驳管--上 一节门架--臂扣(逐层搭高)--与二楼梁边拉结(层层拉结,水平间距不得大于 7m),无平 行架的场合,应每层架体外侧四周加设一度 50mm 钢管围蔽的加强杆。 6.架体内侧离墙不大于 20cm,如大于 20cm,应每隔一层楼设一道架体内侧与墙体之 间的水平安全网,架体外侧应密挂安全立网。 7.每次架设必须高于结构施工作业面 1.2m,并进行分段验收。 8.架体垂直偏差不大于总高度的 1/1000,绝对值不大于 10mm。 9.高层建筑外脚手架应每隔五层楼高增设一道卸荷措施,多风地区或台风或高度超过 100m 存在负风压时,应增设防风拔起的抗拔措施。 10.悬挂架设外脚手架时,底托宜采用工钢字架,焊成三角形,顶拉构件并与建筑结构 预埋件焊接牢固可靠,必要时,对建筑结构还要采取补强措施。 11.在脚手架的转角处、不闭合脚手架的两端应增设连墙件,其竖向间距不应大于 4m。 12.脚手架与架空输电线路的安全距离、工地临时用电线路架设及脚手架接地避雷措施 等应按现行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 13.脚手架外侧应每 6 根立柱设一钢管大斜撑(十字盖),与地面夹角不小于 45°,不 大于 65°,并用旋转扣与架体连结拧紧螺栓。不准拉结在大横杆上。 14.两人传递门架架体或杆件时,上方人员未接稳之前,下方人员不得松手。并不准碰、 触、压电源电线和电气设备。 15.脚手板上下不准超荷堆放构配件材料。 16.在脚手架的操作层上应满铺与门架配套的挂扣式脚手板,并扣紧挡板,防止脚手板 脱落和松动。 17.使用塔吊吊运脚手架架体、斜撑等构配件,应绑扎牢靠,联墙杆、螺栓等短小材料, 应用钢丝密封筐盛装好吊运,不得盛装过满。就位点应在混凝土楼面。每次吊运重量不大于 3000N。并由持证司索工绑挂和卸料。 18.脚手架经单位工程负责人检查验证并确认不再需要时,方可拆除。 19.拆卸前应检查清理脚手板上杂物,架体上有无电线,由上而下,逐层拆卸(含联墙 杆),作业下方警戒范围标志是否已落实。 20.拆卸作业中,应在统一指挥下,按后装先拆、先装后拆的顺序进行,严禁先将连墙 杆或全部连续三层架体的连结拆除。 21.拆卸作业中,卸下门架和构配件,应逐一传入楼层内,运回地面,分类堆放整齐。 22.清理门架和构配件上的砂浆,油漆保养。 落地式钢管外脚手架搭设安全技术交底 1.搭设脚手架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训练和体格查验考核,持特种作业证方可上岗。 如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及其他不适宜高处作业人员,一律不准从事搭拆作业。 2.进入作业区域,必须戴安全帽,带工具袋,悬空危险作业,必须先挂扣安全带,严 禁穿拖鞋、赤脚或硬底鞋上棚架操作。严禁作业中吸烟,严禁酒后作业。 3.架设新用的材料及扣件的规格和质量必须符合有关技术规定和施工方案的要求,并 经试验合格后才能使用。不准使用不合格的材料、扣件,不准钢、竹材料混搭。 4.架子地基应平整夯实(或和基础)。并找平后,加设垫木、垫板或底座。不得在未经 处理的起伏不平和软硬不一的地面上直接搭设脚手架。不准用红砖作垫块。 5.严格按照脚手架搭设方案规定的构造尺寸进行搭设,控制好立杆的垂直偏差和横杆 的水平偏差,并确保节点连接达到要求(绑好,拧紧或插挂好);垂直度<1/1000,绝对值 不大于 15cm。 6.首层、顶层和施工作业层必须有脚手板铺满,铺平铺稳,保证有 3 个支撑点绑扎牢固, 不得有探头板。架体与建筑之间应逐层进行封闭(用水平网或板)。 7.传递杆件料具,不准碰触压钩搭高低压电源线和电气设备。 8.搭设过程中要及时设置联墙杆、斜撑杆、剪刀撑、插地杆以及必要的卸荷吊索,保 证架体剪刀撑与地面夹角不小于 45°,不大于 60°。 9.立网拉挂平整顺直,网连接材料要符合要求。 10.脚手架与建筑物之间每高 4m,水平每隔 7m 应设置一道牢固的连接点,高层建筑 工程的外脚手架应用刚性连墙杆,总高度超过 100m 时,应增设抗拔措施。 11.内排柱离建筑物不得大于 200mm。 12.架上堆放材料、工具等荷载不得超过 3kN/m。 13.钢管脚手架必须有良好可靠的防雷的接地,高于四周建筑物的脚手架应设避雷装置。 14.外脚手架搭设要有经审批的施工方案,每次搭高必须保持高于作业面 1.2m 以上, 分段搭设完毕后应进行检查,分段量化验收,检查合格才能使用,不合格不准交付使用。 15.在脚手架外侧搭设卸料平台时,操作人员必须先系扣好安全带。 16.搭设上落人员的斜梯与地面或水平夹角 20°左右,踏步间距不大于 30cm,不准搭 在靠高压一侧。 17.遇有恶劣气候(如风力在六级以上)时,禁止在脚手架上作业,并将脚手架与建筑 物拉结牢固。 落地式钢管外脚手架拆除安全技术交底 1.按照施工方案的要求作业。 2.拆除现场必须设警戒区域,张挂醒目的警戒标志,警戒区域内严禁非操作人员通行 或脚手架下方继续组织施工。地面监护人员必须履行职责,高层建筑脚手架拆除,应配备良 好的通讯装置。 3.仔细检查吊运机械包括索具是否安全可靠,吊运机械不允许搭设在脚手架上,应另 立设置。 4.如遇强风、大雨等特殊气候,不应进行脚手架的拆除。夜间实施拆除作业,应具备 良好的照明设备。 5.所有高处作业人员,应严格按高处作业规定执行和遵守安全纪律、拆除工艺要求。 6.建筑物体内所有窗户必须关闭锁好,不允许向外开启或向外伸挑物件。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7.5 KB 时间:2026-02-23 价格:¥2.00

全员全套资料-《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1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已经 2011 年 2 月 16 日国务院第 144 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危险化学品 安全管理条例》公布,自 2011 年 12 月 1 日起施行。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六条第五项中的“铁路主管部 门负责危险化学品铁路运输的安全管理,负责危险化学品铁路运输承运人、托运人的资质审批及其运输工具的安全管 理”修改为“铁路监管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铁路运输及其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   总理  温家宝 2011.3.2 掌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基本规定,依照本条例分析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以及登记与事故应 急救援等方面的有关法律问题,判断违法行为及应负的法律责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制 定本条例。 第二条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和运输的安全管理,适用本条例。 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置,依照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 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危险化学品目录,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公安、环境保护、卫生、质量监督检验 检疫、交通运输、铁路、民用航空、农业主管部门,根据化学品危险特性的鉴别和分类标准确定、公布,并适时调整。 第四条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 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单位(以下统称危险化学品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危险化学品 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要求的安全条件,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岗位技术培训。从业人员应当接受教育和培训,考核合 格后上岗作业;对有资格要求的岗位,应当配备依法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 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经营、使用国家禁止生产、经营、使用的危险化学品。 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的使用有限制性规定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限制性规定使用危险化学品。 第六条 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实施安全监督管理的有关部门(以下统称负有危险化学品安 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履行职责: (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组织确定、公布、调整危险化学品目录,对新建、 改建、扩建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包括使用长输管道输送危险化学品,下同)的建设项目进行安全条件审查,核发 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并负责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 (二)公安机关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公共安全管理,核发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并负责 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三)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负责核发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不包括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固定式大型储罐,下同) 生产企业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并依法对其产品质量实施监督,负责对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实施检验。 2 (四)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的监督管理,组织危险化学品的环境危害性鉴定和环境风险程度评 估,确定实施重点环境管理的危险化学品,负责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和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依照职责分工 调查相关危险化学品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的应急环境监测。 (五)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水路运输的许可以及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对危险化学品水路运 输安全实施监督,负责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水路运输企业驾驶人员、船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申报人员、 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员的资格认定。铁路主管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铁路运输的安全管理,负责危险化学品铁路运输承 运人、托运人的资质审批及其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民用航空主管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航空运输以及航空运输企业及 其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 (六)卫生主管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毒性鉴定的管理,负责组织、协调危险化学品事故受伤人员的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七)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据有关部门的许可证件,核发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企业营业执照,查处危 险化学品经营企业违法采购危险化学品的行为。 (八)邮政管理部门负责依法查处寄递危险化学品的行为。 第七条 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进行监督检查,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进入危险化学品作业场所实施现场检查,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查阅、复制有关文件、资料; (二)发现危险化学品事故隐患,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 (三)对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或者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要求的设施、设备、装置、器材、运输工具,责 令立即停止使用; (四)经本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查封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场所,扣押违法生产、储存、使用、 经营、运输的危险化学品以及用于违法生产、使用、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原材料、设备、运输工具; (五)发现影响危险化学品安全的违法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责令限期改正。 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人员不得少于 2 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有 关单位和个人对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碍。 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协调机制,支持、督促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 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协调、解决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相互配合、密切协作,依法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督管理。 第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有权向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举报。负有危险 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接到举报,应当及时依法处理;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当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第十条 国家鼓励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企业采用有利于提高安全保障水平的先进技术、 工艺、设备以及自动控制系统,鼓励对危险化学品实行专门储存、统一配送、集中销售。 第二章 生产、储存安全 第十一条 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实行统筹规划、合理布局。 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以及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行业规划和布局。 地方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乡规划,应当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按照确保安全的原则,规划适当区域专门用于危险化 学品的生产、储存。 第十二条 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应当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 门进行安全条件审查。 建设单位应当对建设项目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委托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的机构对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评价,并将安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化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73 KB 时间:2026-02-24 价格:¥2.00

生产管理文件集合-第4讲 6s管理实战内容(一)(1)

4 讲 6s 管理实战内容(一) 【本讲重点】 整理 整顿概述 整顿—形迹管理(上) 整理 整理的含义与流程 1.整理的含义 整理是指区分需要与不需要的事、物,再对不需要的事、物加以处理。在现场工作环 境中,区分需要的和不需要的工具及文件等物品对于提高工作效率是很有必要的。 整理是改善生产现场的第一步。首先应对生产现场摆放和停置的各种物品进行分类, 然后对于现场不需要的物品,诸如用剩的材料、多余的半成品、切下的料头、切屑、垃圾、 废品、用完的工具、报废的设备、个人生活用品等,应坚决清理出现场。 2.整理的流程 如图 3-1 所示,整理的流程大致可分为分类、归类、制定基准、判断要与不要、处理 以及现场的改善 6 个步骤。对于 6S 管理来说,整理的流程中最为重要的步骤就是制定“要 不要”、“留不留”的判断基准。如果判断基准没有可操作性,那么整理就无从下手。 图 3-1 整理的流程 整理的要点 整理的实施要点就是对生产现场中摆放和停置的物品进行分类,然后按照判断基准区 分出物品的使用等级。可见,整理的关键在于制定合理的判断基准。在整理中有三个非常重 要的基准:第一、“要与不要”的基准;第二、“场所”的基准;第三、废弃处理的原则。 1.“要与不要”的判断基准 “要与不要”的判断基准应当非常的明确。例如,办公桌的玻璃板下面不允许放置私 人照片。表 3-1 中列出了实施 6S 管理后办公桌上允许及不允许摆放的物品,通过目视管理, 进行有效的标识,就能找出差距,这样才能有利于改正。 表 3-1 办公桌上允许及不允许放置的物品 要(允许放置) 不要(不允许放置) 1.电话号码本 1 个 2.台历 1 个 3.三层文件架 1 个 4.电话机 5.笔筒 1 个 1.照片(如玻璃板下) 2.图片(如玻璃板下) 3.文件夹(工作时间除外) 4.工作服 5.工作帽 2.“场所”的基准 所谓场所的基准,指的是到底在什么地方要与不要的判断。可以根据物品的使用次数、 使用频率来判定物品应该放在什么地方才合适,如表 3-2 所示。明确场所的标准,不应当按 照个人的经验来判断,否则无法体现出 6S 管理的科学性。 表 3-2 明确场所的基准 使 用 次 数 放 置 场 所 一年不用一次的物品 废弃或特别处理 平均 2 个月到 1 年使用 1 次的物品 集中场所(如工具室、仓库) 平均 1—2 个月使用 1 次的物品 置于工作场所 1 周使用 1 次的物品 置于使用地点附近 1 周内多次使用的物品 置于工作区随手可得的地方 3.“废弃处理”的原则 工作失误、市场变化等因素,是企业或个人无法控制的。因此,不要物是永远存在的。 对于不要物的处理方法,通常要按照两个原则来执行:第一、区分申请部门与判定部门;第 二,由一个统一的部门来处理不要物。 例如,质检科负责不用物料的档案管理和判定;设备科负责不用设备、工具、仪表、 计量器具的档案管理和判定;工厂办公室负责不用物品的审核、判定、申报;采运部、销售 部负责不要物的处置;财务部负责不要物处置资金的管理。 “整理”强调使用价值,而不是原购买价值 在 6S 管理活动的整理过程中,需要强调的重要意识之一就是:我们看重的是物品的使 用价值,而不是原来的购买价值。物品的原购买价格再高,如果企业在相当长的时间没有使 用该物品的需要,那么这件物品的使用价值就不高,应该处理的就要及时处理掉。 很多企业认为有些物品几年以后可能还会用到,舍不得处理掉,结果导致无用品过多 的堆积,既不利于现场的规范、整洁和高效率,又需要付出不菲的存储费用,最为重要的是 妨碍了管理人员科学管理意识的树立。因此,现场管理者一定要认识到,规范的现场管理带 来的效益远远大于物品的残值处理可能造成的损失。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76 KB 时间:2026-02-27 价格:¥2.00

地下矿山企业试卷4

地下矿山安全生产试卷(四) 一、填空题(每题 3 分,总分 15 分) 1. 每个矿井至少有两个独立的直达地面的安全出口,安全出口间 距不小于 30 米。 2. 生产中段在最低安全出口以下垂直距离超过 300 米的矿山,应 在最低生产中段设置避险设施。 3. 矿山爆破工程必须编制爆破设计书或爆破说明书,制定爆破作 业安全操作规程。 4. 发包单位应当与承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 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5. 矿山排土场位置选定后,应进行专门的地质勘探工作。 二、选择题(每题 3 分,总分 15 分) 1. 非煤矿矿山企业包括(ABCD)。 A、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及其尾矿库 B、地质勘探单位 C、采掘 施工企业 D、石油天然气企业 2.发包单位在地下矿山正常生产期间,不得将(ABCD)、主供风 系统及其设备设施的运行管理进行分项发包。 A、主通风 B、主提升 C、供排水 D、供配电 3. 井下最多同时作业人数少于 30 人的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应建 立完善(B)制度。 A、安全管理 B、人员出入井信息管理 C、隐患排查 D、教育培 训 4. 金属非金属矿山总发包单位对地下矿山一个生产系统进行分 项发包的,承包单位原则上不得超过(C)家。 A、1 B、2 C、3 D、4 5. 地下矿山防治水应落实(ABCDE)综合治理措施。 A、防 B、堵 C、疏 D、排 E、截 三、判断题(每题 2 分,总分 10 分) 1. 地下矿山企业可以使用非阻燃电缆、非阻燃风筒。(X) 2.总承包大型地下矿山工程和深凹露天、高陡边坡及地质条件复 杂的大型露天矿山工程的,具备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施 工资质。(√) 3. 地下矿山企业井下可以使用电炉、灯泡等进行防潮、烘烤、做 饭和取暖。(X) 4. 所有通风机必须安装开停传感器,主要通风机必须安装风压传 感器,回风巷必须设置风速传感器。(√) 5. 地下矿山企业井下一氧化碳报警浓度不高于 2.5ppm,二氧化 氮报警浓度不高于 24ppm。(X) 四、名词解释(每题 5 分,总分 15 分) 1.非煤矿山领域“六打六治”:打击无证开采、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 采矿行为,整治图纸造假、图实不符问题;打击新、改、扩建矿 山建设项目未落实安全设施“三同时”,非法违法建设行为,整治 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未审查投入建设,建设工程安全设施 未验收投入生产的问题;打击尾矿库非法建设、运行的行为,整 治危库、病库运行的问题;打击矿山隐患排查治理责任不落实, 安全管理制度不执行等行为,整治矿山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和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不到位问题;打击不贯彻落实《非煤矿山企业 安全生产十条规定》行为,整治违反十条规定问题;打击违反非 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行为,整治外包工程不规范问题。 2.机械通风:利用通风机的运转给空气一定的能量,造成通风压力 以克服矿井通风阻力,使地面空气不断地进入井下,沿着预定路线 流动,然后将污风再排出井外的通风方法叫机械通风。 3.重大危险源: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储存危险物品, 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五、简答题(每题 15 分,总分 45 分) 1.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 答案:一、必须落实“党政同责”要求,董事长、党组织书记、总 经理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共同承担领导责任。二、必须落实安 全生产“一岗双责”,所有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 作承担相应职责。三、必须落实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安 全生产委员会,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主任。四、必须落实安全 管理力量,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配强注册安全工程 师等专业安全管理人员。五、必须落实安全生产报告制度,定期 向董事会、业绩考核部门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并向社会公示。六、 必须做到安全责任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安全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采矿冶金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6 KB 时间:2026-04-26 价格:¥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