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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标准、考评细则

附件 1 建设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标准 考核 要素 考 评 标 准 考 评 细 则 标 准 分 实 得 分 1.1 企业党、政、工、团齐抓共管 各有安全工作职责;董事会、办公 会、职代会有安全工作议程,行政 负主要管理责任;有企业各级带 班、值班制度和记录。 无工作职责规定扣 1 分;无会 议安全工作议程扣 1 分;未建 立带班值班制度扣 2 分,无值 班、带班记录的扣 1 分; 2 1.2 成立由企业法人代表为主任的 安全生产委员会,每季度有专题 会,并有工作安排、部署和记录; 工作未安排、部署的扣 1~2 分;不能定期开会扣 1 分;无 会议记录的扣 1 分。 2 1.3 企业各级有安全生产专职机 构,明确责任、权利、义务、工作 范围,人数符合行业规定,其中注 册安全工程师≥20%;专职安全机 构有保证涉及安全工作需要的办公 条件和后勤保障; 未建立安全生产专职机构的扣 4 分,人员配备人数不符合规 定的扣 1~3 分;无需要的工作 条件的是 1 分。 4 一、 组织 落实 (10 分) 1.4 有及时准确针对性、指导性及 操作性强的安全生产工作决策和规 划、计划、工作安排。 不能及时下发相关文件,安全 工作安排不及时、无针对性的 扣 1~2 分。 2 2.1 有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 主管部门管理要求,结合企业实 际,制定文件化的企业年度及中长 期安全目标。 未制定年度安全生产规划及中 长期目标的扣 1~2 分。 2 2.2 企业主要负责人同分管领导、 部门并逐级签订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责任书,做到层层分解,定期量化 考核,奖优罚劣,推广全员安全风 险抵押金管理。 目标责任书未签订、层层分解 的扣 1~2 分;未定期进行量化 考核的扣 1 分;未执行风险责 任扣 1 分。 3 2.3 有所属施工项目达标计划及定 期检查认定办法;项目安全生产达 标率合格 100%,总承包一级以上 企业优良率≥70%,其他类别企业 优良率≥50%。现场抽查三个以上 项目合格率、符合率 100% 未制定所属项目的达标计划的 扣 1 分;安全达标优良率未达 到本级要求的扣 1 分;无汇总 台账扣 1 分。 3 二、 目标 管理 (10 分) 2.4 有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工作 方案及工作部署;有创建安全文明 标准化工地的计划和措施;总承包 无工作方案的扣 2 分;未达到 创建省、市级文明工地目标要 求的扣 1 分。 2 一级以上企业每年要有省级文明工 地,二级以上企业要有市级文明工 地。 3.1 有适时获取、对接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相关体系认证涉 及企业安全管理需要的完整健全企 业安全管理制度,至少满足郑建 〔2011〕112 号文件要求。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健全 的扣 2~3 分。 3 3.2 有企业各级、各部门、各岗位 涉及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并文件 化。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未形成 文件或有严重缺项的扣 1~2 分。 3 3.3 有将相关法规、规范、文件和 企业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发放 到有关层级、部门、项目的制度和 记录;及时修订完善、补充安全生 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操作规 程不能满足现在需要扣 1 分, 未及时修订的扣 1 分。 2 三、 安全 制度 (10 分) 3.4 有合格分包商、劳务分包队伍 的评价、使用、管理考核办法和记 录。 无合格分包商、劳务分包队伍 的评价、使用、管理考核办法 和记录的扣 1-2 分。 2 4.1 企业建立安全生产费用专户管 理制度,根据有关规定或合同提 取、计取安全生产费用(含基本、 考评、奖励费),各级财务按《会 计法》建账立卡,专款专用,收 支、统计有台账记录。 未建立安全生产费用专用管理 制度的扣 2 分;未建立专用账 户专款专用的扣 1 分;未建立 收支、统计台账的扣 1 分。 3 4.2 安全生产投入能满足企业、项 目安全生产条件要求,各施工项目 专项费用有拨付记录台账。 安全生产投入不能满足企业、 项目安全生产条件要求的扣 1 分。 1 4.3 企业各级、各施工项目要有安 全费用收支、统计明细台账,有安 全投入采购、发放记录。 项目专项费用无拨付记录扣 1 分;台账未建立的扣 1 分;无 安全投入采购、发放记录的扣 1 分。 3 四、 安全 投入 (10 分) 4.4 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及时缴 纳保险费,及时牵头协调保险费的 理赔补偿事宜。 未参加工伤保险扣 2 分;未及 时牵头协调保险费及理赔补偿 事宜的扣 1 分。 3 5.1 有企业全员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和人力资源部门拟定的年度计划。 未制定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和年 度计划的扣 1~2 分;未完成安 全教育培训计划的扣 1 分。 2 5.2 有企业全员安全培训、现场教 育的师资、费用、设施、措施保 证,有培训、考核记录。 企业无全员培训各种保证措施 扣 2 分,培训无记录的扣 1~2 分。 2 五、 教育 培训 (10 分) 5.3 企业“三类人员”持有效证件 上岗,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有职业资 格证书,按时参加复审培训。 “三类人员”未做到持有效证 件上岗的、特殊工种有职业资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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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梁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全面讲解

桥梁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全面讲解 一、建立健全各项安全制度: 根据工程特点,制定具有针对性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各类机械的安全作业制度;用电安全制度;便 道、便桥通行及养护作业制度;孔下安全作业制度;高空安全作业制度;施工现场保安作业制度;工区防 洪、防火、防风等措施;起重作业安全制度;各种安全标志的设置及维护措施等。 二、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 项目部经常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使广大员工真正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必要性,牢固树 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自觉地遵守各项安全生产法令和规章制度。 开工前,对所有参建员工进行上岗前的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包括:安全技术知识,各工种操作规程、 安全制度,工程特点及该工程的危险源等。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对于从事电器、起重、孔下、 高空作业、焊接、机动车驾驶、爆破作业等特殊工种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 方准持证上岗。 三、安全生产检查: 开工前的安全检查验收。工程开工前,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验收,检查验收的主要内容包括:施工组 织设计是否有安全措施,施工机械设备必须配齐安全防护装置,安全防护设施要符合要求,施工人员必须 经过安全教育和培训,施工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施工中潜在事故和紧急情况都编有应急预案等。 定期安全生产检查:每月组织安全生产检查,积极配合上级进行专项和重点检查;班组每日进行自 检、互检、交接班检查。 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安检工程师、安全员日常巡回安全检查。检查重点:爆破施工、炸药库设置及危 爆物品管理、施工用电、机械设备、脚手架工程、模板工程、高处作业、季节性施工等。 专业性的安全检查:针对施工现场的重大危险源,对施工现场的特种作业安全、施工技术安全进行检 查;设备管理人员负责对现场大中型设备的使用、运转、维修进行检查;孔下作业生产安全专项检查;高 空作业生产安全专项检查;季节性、节假日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夏季检查防洪、防暑、防雷电措施落实情 况;冬季检查防冻、防煤气中毒、防火、防滑措施落实情况;春秋季检查防风、防火措施落实情况;节假 日加班及节假日前后安全生产检查。 四、危险性较大工程的安全技术方案的编制 开工前制订好安全生产保证计划,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确保施工方案的安全可靠性。 爆破工程、机械工程、脚手架工程、模板工程、施工用电、高空作业、挖孔工程等安全重点防范工程结合 现场和实际情况,单独编制安全技术方案。 1. 各类机械的操作、运行规则及安全作业措施 1.1 非司机不得开动机械。机械开动之前,必须检查润滑是否良好,制动是否可靠。各种机械严禁带病或 超负荷运转。 1.2 机械运输时,遵守公路或铁路的承载限度和桥梁、渡船的承载吨位。机械搬运时,必须捆扎牢固,检 查合格后方可启动。 1.3 机械上下坡应用低速档。机械下坡时严禁脱档滑行。 1.4 轮式装载机装运时,斗子不能位于最高位,伸臂不能向前伸出,运转速度不能过快。轮式装载机卸料 要注意适当高度,不得过高。 1.5 严禁在挖掘机头、臂运转半径内观察或行走。行驶时,除驾驶室外,任何地方严禁乘坐人员。 1.6 砼搅拌站(机)必须由专职司机操作,搅拌机料斗升起时,严禁人员在料斗下工作、行走。不准用工 具伸到转动中的搅拌筒内扒桨和出料,不准满负荷起动搅拌机。停工后,应用水倒入搅拌筒内扒桨和出 料,检修机械或工作人员进入搅拌筒内时,必须切断电源,锁好开箱。 1.7 任何电器,在没有验明无明电时以前,不能盲目触电。拉接临时电力线时,应从机具接向电源,断电 时应先解除并及时拆除。 1.8 重要设备装设的电机,采用交流接触器及磁力起动器。7.5 千瓦以上电机应采用减压起动方法,并加 过载保护装置。合闸后如电动机不能正常运转,应立即拉闸,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再行起动。 2. 施工用电安全措施 2.1 现场临时变配电所 高压露天变压器间面积不小于 3×3m,围墙不低于 3.5m,地坪满铺砼,四周做 80cm 砼散水坡;变压器四 周及配电板背面须有 80cm 的安全操作通道,配电板下沿离地面为 1m;配电挂箱的下沿离地面不小于 1.2m。 2.2 现场电箱 电箱应有双户开启门,并有门锁、插销,漆上指令性要求和统一编号;电源线进箱口有滴水弯,进线必须 先进入熔断器后再进开关,箱内要配齐接地零线,金属电箱外壳应设接地板保护;电箱内分路凡采用开 关、漏电开关,其上方都要有单独熔断保护;凡手提分路流动电箱,外壳要有可靠的保护接地。 2.3 用电线路 现场电气线路,必须按规定架空敷设坚韧橡皮线或塑料护套软线;手持移动电具的橡皮电缆,引线长度不 超过 5m,不得有松动;现场使用的移动电具和照明灯具,一律用软质橡皮线;现场电线架设,凡使用橡 皮或塑料绝缘线,必须瓷明线搭设、开关设置管理。 2.4 接地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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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检查表-防雷工程专业设计 施工 检测企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表

防雷工程专业设计 施工 检测企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表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 方法 检查依据 处罚依据 处罚标准 1.建立、健全本单位防雷设计、 施工、检测安全生产责任制;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2.组织制定本单位防雷设计、施 工、检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 作规程;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3.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防雷设 计、施工、检测安全生产教育和 培训计划;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4.保证本单位防雷设计、施工、 检测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5.督促、检查本单位的防雷设计、 施工、检测安全生产工作,及时 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6.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防雷 设计、施工、检测生产安全事故 应急救援预案;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一、 主要 负责 人履 职情 况 7.及时、如实报告防雷设计、施 工、检测生产安全事故。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 十八条 《安全生产法》第 九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 职责,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 改正的,按以下标准处以罚款,并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 产停业整顿。 1. 未履行 1 项法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处 2 万 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的罚款; 2. 未履行 2-3 项法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处 3 万元以上 4 万元以下的罚款 3. 未履行 4-7 项法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处 4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 企业 资质 管理 1.具有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施工、 检测资质证书,是否存在无资质 或超越资质许可范围从事设计、 施工、检测的。 2 从业人员具备相应资格证书。 3.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及相应的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1.《气象灾害防 御条例》第二十四 条 2.《防雷减灾管 理办法》(2013 年 中国气象局第 24 1.《气象灾害防御 条例》第四十五条 2.《防雷减灾管理 办法》 (2013 年中国 气象局第 24 号令) 第 三 十 四 条 第 一 1.《气象灾害防御条例》(2010 年国务院第 570 号令) 第四十五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由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按照权限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 5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的罚款; 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 法承担赔偿责任:(一)无资质或者超越资质许可范围 设备与设施。 4.具有相应的规范、标准等资料, 并具有档案保管条件。 5.企业防雷质量管理体系健全。 号令)第十三条、 第十四条 款、第二款 从事防雷设装置设计、施工、检测的;(二)在防雷装 置设计、施工、检测中弄虚作假的。  2.《防雷减灾管理办法》 (2013年中国气象局第24号令) 第三十四条规定,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由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按照权限责令改正,给予警 告,可以处 5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罚款;给他人造成 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一)不具备防雷装置检 测、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或者施工资质,擅自从事相关活 动的;(二)超出防雷装置检测、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或 者施工资质等级从事相关活动的。 三、 建设 项目 管理 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应当按照经 审核批准的防雷设计(防雷装置 设计文件)施工。 查看设计 现场检查 1.《安全生产法》 第三十一条第一 款 2. 《建设项目安 全设施“三同时” 监督管理办法》第 十七条第三款 1.《安全生产法》 第九十五条第三项 2. 《建 设 项目安 全设施“三同时” 监督管理办法》第 二十八条第三项 1.投资额 1000 万元以下的建设项目,施工单位未 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的,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 产停业整顿,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 50 万元以 上 70 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 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2 万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的罚款; 2. 投资额 1000 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施工单位未 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的,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 产停业整顿,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 70 万元以 上 100 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 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3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 安全 生产 资金 投入 1.防雷专业设计、施工、检测单 位应当按国家规定保证安全生产 所必需的资金投入。 查看文件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 二十条第一款 《安全生产法》第 九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 营的投资人不依照本法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 金投入,致使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责 令限期改正,提供必需的资金;逾期未改正的,责令生 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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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标准、考评细则

附件 1 建设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标准 考核 要素 考 评 标 准 考 评 细 则 标 准 分 实 得 分 1.1 企业党、政、工、团齐抓共管 各有安全工作职责;董事会、办公 会、职代会有安全工作议程,行政 负主要管理责任;有企业各级带 班、值班制度和记录。 无工作职责规定扣 1 分;无会 议安全工作议程扣 1 分;未建 立带班值班制度扣 2 分,无值 班、带班记录的扣 1 分; 2 1.2 成立由企业法人代表为主任的 安全生产委员会,每季度有专题 会,并有工作安排、部署和记录; 工作未安排、部署的扣 1~2 分;不能定期开会扣 1 分;无 会议记录的扣 1 分。 2 1.3 企业各级有安全生产专职机 构,明确责任、权利、义务、工作 范围,人数符合行业规定,其中注 册安全工程师≥20%;专职安全机 构有保证涉及安全工作需要的办公 条件和后勤保障; 未建立安全生产专职机构的扣 4 分,人员配备人数不符合规 定的扣 1~3 分;无需要的工作 条件的是 1 分。 4 一、 组织 落实 (10 分) 1.4 有及时准确针对性、指导性及 操作性强的安全生产工作决策和规 划、计划、工作安排。 不能及时下发相关文件,安全 工作安排不及时、无针对性的 扣 1~2 分。 2 2.1 有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 主管部门管理要求,结合企业实 际,制定文件化的企业年度及中长 期安全目标。 未制定年度安全生产规划及中 长期目标的扣 1~2 分。 2 2.2 企业主要负责人同分管领导、 部门并逐级签订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责任书,做到层层分解,定期量化 考核,奖优罚劣,推广全员安全风 险抵押金管理。 目标责任书未签订、层层分解 的扣 1~2 分;未定期进行量化 考核的扣 1 分;未执行风险责 任扣 1 分。 3 2.3 有所属施工项目达标计划及定 期检查认定办法;项目安全生产达 标率合格 100%,总承包一级以上 企业优良率≥70%,其他类别企业 优良率≥50%。现场抽查三个以上 项目合格率、符合率 100% 未制定所属项目的达标计划的 扣 1 分;安全达标优良率未达 到本级要求的扣 1 分;无汇总 台账扣 1 分。 3 二、 目标 管理 (10 分) 2.4 有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工作 方案及工作部署;有创建安全文明 标准化工地的计划和措施;总承包 无工作方案的扣 2 分;未达到 创建省、市级文明工地目标要 求的扣 1 分。 2 一级以上企业每年要有省级文明工 地,二级以上企业要有市级文明工 地。 3.1 有适时获取、对接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相关体系认证涉 及企业安全管理需要的完整健全企 业安全管理制度,至少满足郑建 〔2011〕112 号文件要求。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健全 的扣 2~3 分。 3 3.2 有企业各级、各部门、各岗位 涉及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并文件 化。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未形成 文件或有严重缺项的扣 1~2 分。 3 3.3 有将相关法规、规范、文件和 企业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发放 到有关层级、部门、项目的制度和 记录;及时修订完善、补充安全生 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操作规 程不能满足现在需要扣 1 分, 未及时修订的扣 1 分。 2 三、 安全 制度 (10 分) 3.4 有合格分包商、劳务分包队伍 的评价、使用、管理考核办法和记 录。 无合格分包商、劳务分包队伍 的评价、使用、管理考核办法 和记录的扣 1-2 分。 2 4.1 企业建立安全生产费用专户管 理制度,根据有关规定或合同提 取、计取安全生产费用(含基本、 考评、奖励费),各级财务按《会 计法》建账立卡,专款专用,收 支、统计有台账记录。 未建立安全生产费用专用管理 制度的扣 2 分;未建立专用账 户专款专用的扣 1 分;未建立 收支、统计台账的扣 1 分。 3 4.2 安全生产投入能满足企业、项 目安全生产条件要求,各施工项目 专项费用有拨付记录台账。 安全生产投入不能满足企业、 项目安全生产条件要求的扣 1 分。 1 4.3 企业各级、各施工项目要有安 全费用收支、统计明细台账,有安 全投入采购、发放记录。 项目专项费用无拨付记录扣 1 分;台账未建立的扣 1 分;无 安全投入采购、发放记录的扣 1 分。 3 四、 安全 投入 (10 分) 4.4 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及时缴 纳保险费,及时牵头协调保险费的 理赔补偿事宜。 未参加工伤保险扣 2 分;未及 时牵头协调保险费及理赔补偿 事宜的扣 1 分。 3 5.1 有企业全员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和人力资源部门拟定的年度计划。 未制定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和年 度计划的扣 1~2 分;未完成安 全教育培训计划的扣 1 分。 2 5.2 有企业全员安全培训、现场教 育的师资、费用、设施、措施保 证,有培训、考核记录。 企业无全员培训各种保证措施 扣 2 分,培训无记录的扣 1~2 分。 2 五、 教育 培训 (10 分) 5.3 企业“三类人员”持有效证件 上岗,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有职业资 格证书,按时参加复审培训。 “三类人员”未做到持有效证 件上岗的、特殊工种有职业资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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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37 建筑施工

Ⅰ级隐 患自查 标准 Ⅱ级隐患 自查标准 Ⅲ级隐患自查 标准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营业执照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 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 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 业执照。 安全生产许可 证 建筑施工单位位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设置安全生产 管理机构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在企业主要负责人的领导下开展本企业的安 全生产管理工作。 配备专职安全 生产管理人 员,并持证上 岗 建筑施工单位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建筑施 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应满足下列要求,并应根据企业经营 规模、设备管理和生产需要予以增加:(一)建筑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企业: 特级资质不少 于6人;一级资质不少于4人;二级和二级以下资质企业不少于3人。(二)建筑施工专业承包 资质序列企业:一级资质不少于3人;二级和二级以下资质企业不少于2人。(三)建筑施工 劳务分包资质序列企业:不少于2人。(四)建筑施工企业的分公司、区域公司等较大的分支 机构(以下简称分支机构)应依据实际生产情况配备不少于2人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安全生产机构 职责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具有以下职责:(一)宣传和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 规和标准;(二)编制并适时更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三)组织或参与企业生 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及演练;(四)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与交流;(五)协调 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六)制订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七)监 督在建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八)参与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 会;(九)通报在建项目违规违章查处情况;(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评优评先表彰工作; (十一)建立企业在建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档案;(十二)考核评价分包企业安全生产业绩及 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情况;(十三)参加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十四)企业明确 的其他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建筑公司事故隐患自查标准 资质证照 安全生产 管理机构 和人员 单位主要负责 人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四)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五)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六)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专职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职责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施工现场检查过程中具有以下职 责:   (一)查阅在建项目安全生产有关资料、核实有关情况;   (二)检查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落实情况;   (三)监督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责情况;   (四)监督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的配备及使用情况;   (五)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违章违规行为或安全隐患,有权当场予以纠正或作出处理决 定;   (六)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设施、设备、器材,有权当场作出查封的处理决定;   (七)对施工现场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有权越级报告或直接向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八)企业明确的其他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各部门、岗位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内容和考核要求,形成包 括全体人员和全部生产经营活动的责任体系。 安全生产教育 培训制度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劳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 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应当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 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劳动者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 、规章和操作规程,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安全生产检查 及事故隐患排 查制度 主要内容包括:(一)安全生产检查的目的;(二)安全生产检查的职责部门和责任人员; (三)安全生产检查项目和主要内容;(四)安全生产检查方式;(五)安全生产检查要求 安全生产例会 制度 建立安全生产例会制度,每月召开一次例会,研究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制定有效的安全生 产措施,并对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安全生产 责任制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80 KB 时间:2025-10-25 价格:¥2.00

桥梁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全面讲解

桥梁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全面讲解 一、建立健全各项安全制度: 根据工程特点,制定具有针对性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各类机械的安全作业制度;用电安全制度;便 道、便桥通行及养护作业制度;孔下安全作业制度;高空安全作业制度;施工现场保安作业制度;工区防 洪、防火、防风等措施;起重作业安全制度;各种安全标志的设置及维护措施等。 二、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 项目部经常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使广大员工真正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必要性,牢固树 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自觉地遵守各项安全生产法令和规章制度。 开工前,对所有参建员工进行上岗前的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包括:安全技术知识,各工种操作规程、 安全制度,工程特点及该工程的危险源等。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对于从事电器、起重、孔下、 高空作业、焊接、机动车驾驶、爆破作业等特殊工种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 方准持证上岗。 三、安全生产检查: 开工前的安全检查验收。工程开工前,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验收,检查验收的主要内容包括:施工组 织设计是否有安全措施,施工机械设备必须配齐安全防护装置,安全防护设施要符合要求,施工人员必须 经过安全教育和培训,施工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施工中潜在事故和紧急情况都编有应急预案等。 定期安全生产检查:每月组织安全生产检查,积极配合上级进行专项和重点检查;班组每日进行自 检、互检、交接班检查。 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安检工程师、安全员日常巡回安全检查。检查重点:爆破施工、炸药库设置及危 爆物品管理、施工用电、机械设备、脚手架工程、模板工程、高处作业、季节性施工等。 专业性的安全检查:针对施工现场的重大危险源,对施工现场的特种作业安全、施工技术安全进行检 查;设备管理人员负责对现场大中型设备的使用、运转、维修进行检查;孔下作业生产安全专项检查;高 空作业生产安全专项检查;季节性、节假日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夏季检查防洪、防暑、防雷电措施落实情 况;冬季检查防冻、防煤气中毒、防火、防滑措施落实情况;春秋季检查防风、防火措施落实情况;节假 日加班及节假日前后安全生产检查。 四、危险性较大工程的安全技术方案的编制 开工前制订好安全生产保证计划,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确保施工方案的安全可靠性。 爆破工程、机械工程、脚手架工程、模板工程、施工用电、高空作业、挖孔工程等安全重点防范工程结合 现场和实际情况,单独编制安全技术方案。 1. 各类机械的操作、运行规则及安全作业措施 1.1 非司机不得开动机械。机械开动之前,必须检查润滑是否良好,制动是否可靠。各种机械严禁带病或 超负荷运转。 1.2 机械运输时,遵守公路或铁路的承载限度和桥梁、渡船的承载吨位。机械搬运时,必须捆扎牢固,检 查合格后方可启动。 1.3 机械上下坡应用低速档。机械下坡时严禁脱档滑行。 1.4 轮式装载机装运时,斗子不能位于最高位,伸臂不能向前伸出,运转速度不能过快。轮式装载机卸料 要注意适当高度,不得过高。 1.5 严禁在挖掘机头、臂运转半径内观察或行走。行驶时,除驾驶室外,任何地方严禁乘坐人员。 1.6 砼搅拌站(机)必须由专职司机操作,搅拌机料斗升起时,严禁人员在料斗下工作、行走。不准用工 具伸到转动中的搅拌筒内扒桨和出料,不准满负荷起动搅拌机。停工后,应用水倒入搅拌筒内扒桨和出 料,检修机械或工作人员进入搅拌筒内时,必须切断电源,锁好开箱。 1.7 任何电器,在没有验明无明电时以前,不能盲目触电。拉接临时电力线时,应从机具接向电源,断电 时应先解除并及时拆除。 1.8 重要设备装设的电机,采用交流接触器及磁力起动器。7.5 千瓦以上电机应采用减压起动方法,并加 过载保护装置。合闸后如电动机不能正常运转,应立即拉闸,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再行起动。 2. 施工用电安全措施 2.1 现场临时变配电所 高压露天变压器间面积不小于 3×3m,围墙不低于 3.5m,地坪满铺砼,四周做 80cm 砼散水坡;变压器四 周及配电板背面须有 80cm 的安全操作通道,配电板下沿离地面为 1m;配电挂箱的下沿离地面不小于 1.2m。 2.2 现场电箱 电箱应有双户开启门,并有门锁、插销,漆上指令性要求和统一编号;电源线进箱口有滴水弯,进线必须 先进入熔断器后再进开关,箱内要配齐接地零线,金属电箱外壳应设接地板保护;电箱内分路凡采用开 关、漏电开关,其上方都要有单独熔断保护;凡手提分路流动电箱,外壳要有可靠的保护接地。 2.3 用电线路 现场电气线路,必须按规定架空敷设坚韧橡皮线或塑料护套软线;手持移动电具的橡皮电缆,引线长度不 超过 5m,不得有松动;现场使用的移动电具和照明灯具,一律用软质橡皮线;现场电线架设,凡使用橡 皮或塑料绝缘线,必须瓷明线搭设、开关设置管理。 2.4 接地装置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4.6 KB 时间:2025-11-06 价格:¥2.00

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管理协议-建筑起重机械维护保养协议

塔式起重机维护保养协议 承租单位(甲方):中天西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出租单位(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 方委托乙方维护保养 工程使用的塔式起重机(以 下简称塔机的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共同信守。 一、租用机械设备基本情况: 序号 设备名称 设备编号 规格型号 设备出厂日期 安装位置 1 塔吊 QTZ-80 2 塔吊 QTZ-80 3 塔吊 QTZ-80 4 塔吊 QTZ-80 5 塔吊 QTZ-80 6 塔吊 QTZ-80 7 塔吊 QTZ-80 8 塔吊 QTZ-80 9 塔吊 QTZ-80 2、工程情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合同工期:设备安全检验合格日至塔吊报停使用日至。 二、合同内容 1、、乙方负责按照塔式起重机有关保养规程(见乙方责任)对塔机每月进行一次保养及检查, 并按照相关要求完善相关记录。 2、保养所需的全部耗材由甲方负责,维护保养应在白天进行,甲方每月中旬必须保证一天 的时间供乙方维保人员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检查。 3、乙方有责任将保养时发现的设备故障和安全隐患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如甲方委托乙方 维修,其维修的人工费及更换零部件费用由甲方负责。费用双方友好商议。 三、甲方责任: 1、甲方委托乙方保养得塔机必须结构完整、零部件及安全保护装置齐全、机况良好,其各 机构的机械性能、电气性能、液压系统、钢结构安全性能等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及检验机构验 收规范的规定,并且已经通过检测机构验收合格。因塔机自身质量问题而引起的安全事故由 甲方负责。 2、甲方应按国家相关法规及管理规定,负责塔机在使用期间的安全管理,并承担相应安全 责任。 3、塔机的日常保养与故障维修由甲方负责,因日常保养不当与故障维修不及时而引起的质 量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负责。 4、甲方每月必须抽出一天时间停机,让乙方对塔机进行保养。乙方保养时,甲方须派 1-2 名专业维修人员到场协助与配合,及时处理保养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5、保养过程所需的油料、棉纱、破布等辅助材料由甲方负责,并提前准备。 四、乙方责任 1、乙方应具备地方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维修保养相关资质证书,乙方维保人员应按有关要 求持有效证件上岗。 2、乙方维保人员应遵守甲方的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必须配备安全帽、安全带、防滑鞋等安 全防护用品,并按规定的程序进行作业。 3、乙方每月对塔机进行一次定期检查保养工作,检查和保养工作内有要予以记录,双方责 任人签名确认分别保存,若塔机存在安全问题,乙方必须如实向甲方反映,并提出整改意见 书面通知。 4、甲方塔机的(履行手册)由甲方保管,乙方要按实际保养作业时间及时填写和盖章。 5、保养内容 5.1、检查塔机金属结构的导通性,测试塔机的接地电阻符合要求,检查塔机供电系统专用 性及接零保护。 5.2、检查各传动齿轮箱油量及润滑情况,检查各转动轴、滑轮情况,指导操作人员加注各 润滑点油脂。 5.3、检查各机构的运行情况,不得有异常振动和噪音。 5.4、检查制动器、联轴器安全可靠性。 5.5、检查电动机及线路的绝缘电阻,清洁绕线式电机滑环及碳刷。 5.6、检查钢结构及紧固件连接情况,指导操作人员润滑钢丝绳,检查钢丝绳卡头及钢丝绳 排列情况。 5.7、检查各安全保护装置的可靠性。 5.8、检查电气控制动作的正确性和稳定性。 五、其他约定 1、若甲方未按约定向乙方支付塔机保养费及故障维修费,乙方有权拒绝对塔机进行检查保 养,直至费用结清为止,由此引起的塔机质量安全事故与乙方无关。 2、乙方保养人员对保养塔机所存在的问题应出具整改意见书,甲方现场负责人必须签收, 如甲方拒签或无人在现场,则乙方单位签名有效,乙方应将整改意见书转交或传真给甲方。 3、乙方人员在对塔机进行保养时所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后,甲方必须立即做出整改决定, 若委托乙方整改、则维修费、零配件费另计,由甲方负责。 4、经甲方自行整改的,甲方应将整改情况书面反馈给乙方并征得认可,否则视甲方未进行 整改,乙方不出具保养证明不承担保养相关安全责任。 5、因甲方塔机自身的质量问题或乙方提出后甲方仍不整改修复的质量问题所造成的安全事 故,乙方概不负责。 6、甲方委托第三方对塔机进行维修或整改而引起的质量安全事故,责任由甲方承担。 7、乙方维保人员在维保过程中由自身原因发生的安全事故与甲方无关。 8、双方未尽事宜本着互让互谅的原则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则通过签约地人员法院诉讼解决。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3.5 KB 时间:2025-11-21 价格:¥2.00

安全管理资料-9.拆除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要点GDAQ3209

拆除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要点 GDAQ3209 一、工程概况 (一)被拆除旧建(构)筑物工程概况。如:建(构)筑物的平面尺寸、层数、层高、总高度、建筑面积、 结构形式、竣工时间、使用年限和工程的完好程度等。 (二)被拆除旧建(构)筑物周围环境。如:所处地段情况、与周边建(构)筑物的联系或距离、是否有必 须保护的古建筑文物和重要的市政设施等。 (三)被拆除旧建(构)筑物地下基础类型,地下有无重要的市政管、沟、电缆等。 (四)拆除工程的合同工期或其他要求。 二、拆除工程的施工准备 (一)技术准备工作 1.被拆除建筑物(或构筑物)的竣工图纸,弄清建筑物的结构情况、建筑情况、水电及设备管道情况。 2.学习有关规范和安全技术文件。 3.明确周围环境、场地、道路、水电设备管道、危房情况等,并附简图。 4.向进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教育。 (二)现场准备 1.清理被拆除建筑物范围内的物资、设备,不能搬迁的须妥善加以防护。 2.疏通运输道路,接通施工临时用水、电源。 3.切断被拆建筑物的水、电、煤气管道等。 4.检查周围建筑物,尤其是危旧房,必要时进行临时加固。 5.向周围群众出示安民告示,在拆除危险区设置警戒标志。 (三)机械设备材料的准备 拆除工程所需的机械工具、起重运输机械和爆破拆除所需的全部爆破器材,以及爆破材料危险品临时库房。 分别列出《主要机械设备需用表》、《主要材料需用表》。 (四)劳动力准备 成立组织机构、明确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绘制组织机构图,组织劳动力。 三、安全技术规定 (一)拆除工程在开工前,要组织技术人员和工人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和针对该拆除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二)拆除工程的施工,必须在工程负责人的统一指挥和监督下进行。 (三)拆除工程在施工前,应该将电线、瓦斯煤气管道、上下水管道、供热设备等干线、通向建筑物的支 线切断或迁移。 (四)工人从事拆除工作的时候,应该站在专门搭设的脚手架上或者其他稳固的结构部分上操作。 (五)拆除区周围应设立围栏,挂警告牌,并派专人监护,严禁无关人员逗留。 (六)拆除建筑物,应按自上而下的顺序进行,严禁几层同时拆除。当拆除某一部分的时候应该防止其他 部分的倒塌。 (七)拆除过程中,现场照明不得使用被拆除建筑物中的配电线,应另外设置配电线路。 (八)拆除建筑物的栏杆、楼梯和楼板等,应该和整体进度相配合,不能先行拆除。建筑物的承重支柱和 横梁,要等待它承担的全部结构和荷重拆掉后才可以拆除。 (九)拆除建筑物一般不采用推倒方法,遇有特殊情况必须采用推倒方法的时候,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砍切墙根的深度不能超过墙厚度的 1/3,墙的厚度小于两块半砖的时候,不许进行掏掘。 2.为防止墙壁向掏掘方向倾倒,在掏掘前,要用支撑撑牢。 3.建筑物推倒前,应发出信号,待所有人远离至建筑物高度 2 倍以上的距离后,方可进行。 4.在建筑物倒塌范围内若有其他建筑物时,严禁采用推倒方法。 (十)被拆建筑物的楼板平台上不允许有多人聚集和堆放材料,以免楼盖结构超载发生倒塌。 (十一)在高处进行拆除工程,要设置流放槽。拆除较大的或者沉重的构件,要用吊绳或者起重机械配合 并及时吊下或运走,禁止向下抛。拆卸下来的各种构件材料要及时清理,分别堆放在指定位置。 (十二)拆除石棉瓦及轻型结构屋面工程时,严禁施工人员直接踩踏在石棉瓦及其他轻型板上进行工作, 必须使用移动板梯,板梯上端必须挂牢,防止高处坠落。 (十三)采用控制爆破方法进行拆除工程应按下列要求做: 严格遵守《土方及爆破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中关于拆除爆破的规定,编制爆破施工方案,按规定报相关 部门审批后实施。 在人口稠密、交通要道等地区爆破建筑物,应采用电力或导爆索起爆,不得采用火花起爆。当采用分段起 爆时,应采用毫秒雷管起爆。 须用微量炸药的控制爆破,可大大减少飞石,但不能绝对控制飞石,仍应采用适当保护措施。如对较矮建 筑物采取适当覆盖,对高大建筑物爆破设置安全区,避免对周围建筑物和人身的危害。 爆破时,对原有蒸汽锅炉和空压机房等高压设备,应将其压力降到 1~2 个标准大气压。爆破各道工序要认 真细致地操作、检查与处理,杜绝各种不安全事故发生。爆破要有临时指挥机构,便于分别负责爆破施工与起 爆有关安全工作。 用爆破方法拆除建筑物部分结构的时候,应该保证其他结构部分的良好状态。爆破后,如果发现保留的结 构部分有危险征兆,应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继续工作。 四、安全技术保证措施 (一)建立健全施工安全保证体系,落实有关建筑施工的基本安全措施等内容; (二)结合工程特点采取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包括紧急应急措施和应急预案。 五、附作业人员岗位证书及其他相关资料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0.5 KB 时间:2025-12-29 价格:¥2.00

9.拆除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要点GDAQ3209

拆除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要点 GDAQ3209 一、工程概况 (一)被拆除旧建(构)筑物工程概况。如:建(构)筑物的平面尺寸、层数、层高、总高度、建筑面积、 结构形式、竣工时间、使用年限和工程的完好程度等。 (二)被拆除旧建(构)筑物周围环境。如:所处地段情况、与周边建(构)筑物的联系或距离、是否有必 须保护的古建筑文物和重要的市政设施等。 (三)被拆除旧建(构)筑物地下基础类型,地下有无重要的市政管、沟、电缆等。 (四)拆除工程的合同工期或其他要求。 二、拆除工程的施工准备 (一)技术准备工作 1.被拆除建筑物(或构筑物)的竣工图纸,弄清建筑物的结构情况、建筑情况、水电及设备管道情况。 2.学习有关规范和安全技术文件。 3.明确周围环境、场地、道路、水电设备管道、危房情况等,并附简图。 4.向进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教育。 (二)现场准备 1.清理被拆除建筑物范围内的物资、设备,不能搬迁的须妥善加以防护。 2.疏通运输道路,接通施工临时用水、电源。 3.切断被拆建筑物的水、电、煤气管道等。 4.检查周围建筑物,尤其是危旧房,必要时进行临时加固。 5.向周围群众出示安民告示,在拆除危险区设置警戒标志。 (三)机械设备材料的准备 拆除工程所需的机械工具、起重运输机械和爆破拆除所需的全部爆破器材,以及爆破材料危险品临时库房。 分别列出《主要机械设备需用表》、《主要材料需用表》。 (四)劳动力准备 成立组织机构、明确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绘制组织机构图,组织劳动力。 三、安全技术规定 (一)拆除工程在开工前,要组织技术人员和工人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和针对该拆除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二)拆除工程的施工,必须在工程负责人的统一指挥和监督下进行。 (三)拆除工程在施工前,应该将电线、瓦斯煤气管道、上下水管道、供热设备等干线、通向建筑物的支 线切断或迁移。 (四)工人从事拆除工作的时候,应该站在专门搭设的脚手架上或者其他稳固的结构部分上操作。 (五)拆除区周围应设立围栏,挂警告牌,并派专人监护,严禁无关人员逗留。 (六)拆除建筑物,应按自上而下的顺序进行,严禁几层同时拆除。当拆除某一部分的时候应该防止其他 部分的倒塌。 (七)拆除过程中,现场照明不得使用被拆除建筑物中的配电线,应另外设置配电线路。 (八)拆除建筑物的栏杆、楼梯和楼板等,应该和整体进度相配合,不能先行拆除。建筑物的承重支柱和 横梁,要等待它承担的全部结构和荷重拆掉后才可以拆除。 (九)拆除建筑物一般不采用推倒方法,遇有特殊情况必须采用推倒方法的时候,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砍切墙根的深度不能超过墙厚度的 1/3,墙的厚度小于两块半砖的时候,不许进行掏掘。 2.为防止墙壁向掏掘方向倾倒,在掏掘前,要用支撑撑牢。 3.建筑物推倒前,应发出信号,待所有人远离至建筑物高度 2 倍以上的距离后,方可进行。 4.在建筑物倒塌范围内若有其他建筑物时,严禁采用推倒方法。 (十)被拆建筑物的楼板平台上不允许有多人聚集和堆放材料,以免楼盖结构超载发生倒塌。 (十一)在高处进行拆除工程,要设置流放槽。拆除较大的或者沉重的构件,要用吊绳或者起重机械配合 并及时吊下或运走,禁止向下抛。拆卸下来的各种构件材料要及时清理,分别堆放在指定位置。 (十二)拆除石棉瓦及轻型结构屋面工程时,严禁施工人员直接踩踏在石棉瓦及其他轻型板上进行工作, 必须使用移动板梯,板梯上端必须挂牢,防止高处坠落。 (十三)采用控制爆破方法进行拆除工程应按下列要求做: 严格遵守《土方及爆破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中关于拆除爆破的规定,编制爆破施工方案,按规定报相关 部门审批后实施。 在人口稠密、交通要道等地区爆破建筑物,应采用电力或导爆索起爆,不得采用火花起爆。当采用分段起 爆时,应采用毫秒雷管起爆。 须用微量炸药的控制爆破,可大大减少飞石,但不能绝对控制飞石,仍应采用适当保护措施。如对较矮建 筑物采取适当覆盖,对高大建筑物爆破设置安全区,避免对周围建筑物和人身的危害。 爆破时,对原有蒸汽锅炉和空压机房等高压设备,应将其压力降到 1~2 个标准大气压。爆破各道工序要认 真细致地操作、检查与处理,杜绝各种不安全事故发生。爆破要有临时指挥机构,便于分别负责爆破施工与起 爆有关安全工作。 用爆破方法拆除建筑物部分结构的时候,应该保证其他结构部分的良好状态。爆破后,如果发现保留的结 构部分有危险征兆,应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继续工作。 四、安全技术保证措施 (一)建立健全施工安全保证体系,落实有关建筑施工的基本安全措施等内容; (二)结合工程特点采取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包括紧急应急措施和应急预案。 五、附作业人员岗位证书及其他相关资料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0 KB 时间:2026-01-09 价格:¥2.00

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管理协议-建筑起重机械维护保养协议

塔式起重机维护保养协议 承租单位(甲方):中天西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出租单位(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 方委托乙方维护保养 工程使用的塔式起重机(以 下简称塔机的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共同信守。 一、租用机械设备基本情况: 序号 设备名称 设备编号 规格型号 设备出厂日期 安装位置 1 塔吊 QTZ-80 2 塔吊 QTZ-80 3 塔吊 QTZ-80 4 塔吊 QTZ-80 5 塔吊 QTZ-80 6 塔吊 QTZ-80 7 塔吊 QTZ-80 8 塔吊 QTZ-80 9 塔吊 QTZ-80 2、工程情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合同工期:设备安全检验合格日至塔吊报停使用日至。 二、合同内容 1、、乙方负责按照塔式起重机有关保养规程(见乙方责任)对塔机每月进行一次保养及检查, 并按照相关要求完善相关记录。 2、保养所需的全部耗材由甲方负责,维护保养应在白天进行,甲方每月中旬必须保证一天 的时间供乙方维保人员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检查。 3、乙方有责任将保养时发现的设备故障和安全隐患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如甲方委托乙方 维修,其维修的人工费及更换零部件费用由甲方负责。费用双方友好商议。 三、甲方责任: 1、甲方委托乙方保养得塔机必须结构完整、零部件及安全保护装置齐全、机况良好,其各 机构的机械性能、电气性能、液压系统、钢结构安全性能等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及检验机构验 收规范的规定,并且已经通过检测机构验收合格。因塔机自身质量问题而引起的安全事故由 甲方负责。 2、甲方应按国家相关法规及管理规定,负责塔机在使用期间的安全管理,并承担相应安全 责任。 3、塔机的日常保养与故障维修由甲方负责,因日常保养不当与故障维修不及时而引起的质 量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负责。 4、甲方每月必须抽出一天时间停机,让乙方对塔机进行保养。乙方保养时,甲方须派 1-2 名专业维修人员到场协助与配合,及时处理保养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5、保养过程所需的油料、棉纱、破布等辅助材料由甲方负责,并提前准备。 四、乙方责任 1、乙方应具备地方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维修保养相关资质证书,乙方维保人员应按有关要 求持有效证件上岗。 2、乙方维保人员应遵守甲方的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必须配备安全帽、安全带、防滑鞋等安 全防护用品,并按规定的程序进行作业。 3、乙方每月对塔机进行一次定期检查保养工作,检查和保养工作内有要予以记录,双方责 任人签名确认分别保存,若塔机存在安全问题,乙方必须如实向甲方反映,并提出整改意见 书面通知。 4、甲方塔机的(履行手册)由甲方保管,乙方要按实际保养作业时间及时填写和盖章。 5、保养内容 5.1、检查塔机金属结构的导通性,测试塔机的接地电阻符合要求,检查塔机供电系统专用 性及接零保护。 5.2、检查各传动齿轮箱油量及润滑情况,检查各转动轴、滑轮情况,指导操作人员加注各 润滑点油脂。 5.3、检查各机构的运行情况,不得有异常振动和噪音。 5.4、检查制动器、联轴器安全可靠性。 5.5、检查电动机及线路的绝缘电阻,清洁绕线式电机滑环及碳刷。 5.6、检查钢结构及紧固件连接情况,指导操作人员润滑钢丝绳,检查钢丝绳卡头及钢丝绳 排列情况。 5.7、检查各安全保护装置的可靠性。 5.8、检查电气控制动作的正确性和稳定性。 五、其他约定 1、若甲方未按约定向乙方支付塔机保养费及故障维修费,乙方有权拒绝对塔机进行检查保 养,直至费用结清为止,由此引起的塔机质量安全事故与乙方无关。 2、乙方保养人员对保养塔机所存在的问题应出具整改意见书,甲方现场负责人必须签收, 如甲方拒签或无人在现场,则乙方单位签名有效,乙方应将整改意见书转交或传真给甲方。 3、乙方人员在对塔机进行保养时所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后,甲方必须立即做出整改决定, 若委托乙方整改、则维修费、零配件费另计,由甲方负责。 4、经甲方自行整改的,甲方应将整改情况书面反馈给乙方并征得认可,否则视甲方未进行 整改,乙方不出具保养证明不承担保养相关安全责任。 5、因甲方塔机自身的质量问题或乙方提出后甲方仍不整改修复的质量问题所造成的安全事 故,乙方概不负责。 6、甲方委托第三方对塔机进行维修或整改而引起的质量安全事故,责任由甲方承担。 7、乙方维保人员在维保过程中由自身原因发生的安全事故与甲方无关。 8、双方未尽事宜本着互让互谅的原则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则通过签约地人员法院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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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员全套资料-9.拆除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要点GDAQ3209

拆除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要点 GDAQ3209 一、工程概况 (一)被拆除旧建(构)筑物工程概况。如:建(构)筑物的平面尺寸、层数、层高、总高度、建筑面积、 结构形式、竣工时间、使用年限和工程的完好程度等。 (二)被拆除旧建(构)筑物周围环境。如:所处地段情况、与周边建(构)筑物的联系或距离、是否有必 须保护的古建筑文物和重要的市政设施等。 (三)被拆除旧建(构)筑物地下基础类型,地下有无重要的市政管、沟、电缆等。 (四)拆除工程的合同工期或其他要求。 二、拆除工程的施工准备 (一)技术准备工作 1.被拆除建筑物(或构筑物)的竣工图纸,弄清建筑物的结构情况、建筑情况、水电及设备管道情况。 2.学习有关规范和安全技术文件。 3.明确周围环境、场地、道路、水电设备管道、危房情况等,并附简图。 4.向进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教育。 (二)现场准备 1.清理被拆除建筑物范围内的物资、设备,不能搬迁的须妥善加以防护。 2.疏通运输道路,接通施工临时用水、电源。 3.切断被拆建筑物的水、电、煤气管道等。 4.检查周围建筑物,尤其是危旧房,必要时进行临时加固。 5.向周围群众出示安民告示,在拆除危险区设置警戒标志。 (三)机械设备材料的准备 拆除工程所需的机械工具、起重运输机械和爆破拆除所需的全部爆破器材,以及爆破材料危险品临时库房。 分别列出《主要机械设备需用表》、《主要材料需用表》。 (四)劳动力准备 成立组织机构、明确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绘制组织机构图,组织劳动力。 三、安全技术规定 (一)拆除工程在开工前,要组织技术人员和工人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和针对该拆除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二)拆除工程的施工,必须在工程负责人的统一指挥和监督下进行。 (三)拆除工程在施工前,应该将电线、瓦斯煤气管道、上下水管道、供热设备等干线、通向建筑物的支 线切断或迁移。 (四)工人从事拆除工作的时候,应该站在专门搭设的脚手架上或者其他稳固的结构部分上操作。 (五)拆除区周围应设立围栏,挂警告牌,并派专人监护,严禁无关人员逗留。 (六)拆除建筑物,应按自上而下的顺序进行,严禁几层同时拆除。当拆除某一部分的时候应该防止其他 部分的倒塌。 (七)拆除过程中,现场照明不得使用被拆除建筑物中的配电线,应另外设置配电线路。 (八)拆除建筑物的栏杆、楼梯和楼板等,应该和整体进度相配合,不能先行拆除。建筑物的承重支柱和 横梁,要等待它承担的全部结构和荷重拆掉后才可以拆除。 (九)拆除建筑物一般不采用推倒方法,遇有特殊情况必须采用推倒方法的时候,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砍切墙根的深度不能超过墙厚度的 1/3,墙的厚度小于两块半砖的时候,不许进行掏掘。 2.为防止墙壁向掏掘方向倾倒,在掏掘前,要用支撑撑牢。 3.建筑物推倒前,应发出信号,待所有人远离至建筑物高度 2 倍以上的距离后,方可进行。 4.在建筑物倒塌范围内若有其他建筑物时,严禁采用推倒方法。 (十)被拆建筑物的楼板平台上不允许有多人聚集和堆放材料,以免楼盖结构超载发生倒塌。 (十一)在高处进行拆除工程,要设置流放槽。拆除较大的或者沉重的构件,要用吊绳或者起重机械配合 并及时吊下或运走,禁止向下抛。拆卸下来的各种构件材料要及时清理,分别堆放在指定位置。 (十二)拆除石棉瓦及轻型结构屋面工程时,严禁施工人员直接踩踏在石棉瓦及其他轻型板上进行工作, 必须使用移动板梯,板梯上端必须挂牢,防止高处坠落。 (十三)采用控制爆破方法进行拆除工程应按下列要求做: 严格遵守《土方及爆破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中关于拆除爆破的规定,编制爆破施工方案,按规定报相关 部门审批后实施。 在人口稠密、交通要道等地区爆破建筑物,应采用电力或导爆索起爆,不得采用火花起爆。当采用分段起 爆时,应采用毫秒雷管起爆。 须用微量炸药的控制爆破,可大大减少飞石,但不能绝对控制飞石,仍应采用适当保护措施。如对较矮建 筑物采取适当覆盖,对高大建筑物爆破设置安全区,避免对周围建筑物和人身的危害。 爆破时,对原有蒸汽锅炉和空压机房等高压设备,应将其压力降到 1~2 个标准大气压。爆破各道工序要认 真细致地操作、检查与处理,杜绝各种不安全事故发生。爆破要有临时指挥机构,便于分别负责爆破施工与起 爆有关安全工作。 用爆破方法拆除建筑物部分结构的时候,应该保证其他结构部分的良好状态。爆破后,如果发现保留的结 构部分有危险征兆,应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继续工作。 四、安全技术保证措施 (一)建立健全施工安全保证体系,落实有关建筑施工的基本安全措施等内容; (二)结合工程特点采取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包括紧急应急措施和应急预案。 五、附作业人员岗位证书及其他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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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5)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保障建设工程施工顺利进行,制定本规 定 。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是指进行工业和民用项目的房屋建筑、 土 木工程、设备安装、管线敷设等施工活动,经批准占用的施工场地。 第三条 一切与建设工程施工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四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负责全国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负责其直属施工单位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 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管 理工作。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五条 建设工程开工实行施工许可证制度。建设单位应当按计划批准的开工项 目 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施工许可证手 续。申请施工 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设计图纸供应已落实; (二)征地拆迁手续已完成; (三)施工单位已确定; (四)资金、物资和为施工服务的市政公用设施等已落实; (五)其他应当具备的条件已落实。 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单位不得擅自组 织开工。 第六条 建设单位经批准取得施工许可证后,应当自批准之日起两个月内组织开 工 ;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建设单位应当在期满前向发证部门说明理由,申请 延期。不按 期开工又不按期申请延期的,已批准的施工许可证失效。 第七条 建设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或者发包单位应当指定施工现场总代表人, 施 工单位应当指定项目经理,并分别将总代表人和项目经理的姓名及授权事项 书面通知对 方,同时报第五条规定的发证部门备案。 在施工过程中,总代表人 或者项目经理发生变更的,应当按照前款规定重新通知对 方和备案。 第八条 项目经理全面负责施工过程中的现场管理,并根据工程规模、技术复杂 程 度和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建立施工现场管理责任制,并组织实施。 第九条 建设工程实行总包和分包的,由总包单位负责施工现场的统一管理,监 督 检查分包单位的施工现场活动。分包单位应当在总包单位的统一管理下,在 其分包范围 内建立施工现场管理责任制,并组织实施。 总包单位可以受建设单 位的委托,负责协调该施工现场内由建设单位直接发包的其 他单位的施工现场 活动。 第十条 施工单位必须编制建设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建设工程实行总包和分包的, 由总包单位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者分阶段施工组织设计。分包单位在总包单 位的总 体部署下,负责编制分包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组织设计按照施工 单位隶属关系及工程的性质、规模、技术繁简程度实行分级 审批。具体审批权 限由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 部门规定。 第十一条 施工组织设计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工程任务情况; (二)施工总方案、主要施工方法、工程施工进度计划、主要单位工程综合进度 计 划和施工力量、机具及部署; (三)施工组织技术措施,包括工程质量、安全防护以及环境污染防护等各种措 施 ; (四)施工总平面布置图; (五)总包和分包的分工范围及交叉施工部署等。 第十二条 建设工程施工必须按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在施工过程中确需 对 施工组织设计进行重大修改的,必须报经批准部门同意。 第十三条 建设工程施工应当在批准的施工场地内组织进行。需要临时征用施工 场 地或者临时占用道路的,应当依法办理有关批准手续。 第十四条 由于特殊原因,建设工程需要停止施工两个月以上的,建设单位或施 工 单位应当将停工原因及停工时间向当地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第十五条 建设工程施工中需要进行爆破作业的,必须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同意, 并持说明使用爆破器材的地点、品名、数量、用途、四邻距离的文件和安全操作 规程, 向所在地县、市公安局申请《爆破物品使用许可证》,方可使用。进行 爆破作业时,必 须遵守爆破安全规程。 第十六条 建设工程施工中需要架设临时电网、移动电缆等,施工单位应当向有 关 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在有关专业技术人员指导下进行。 施工中需要 停水、停电、封路而影响到施工现场周围地区的单位和居民时,必须经 有关主 管部门批准,并事先通告受影响的单位和居民。 第十七条 施工单位进行地下工程或者基础工程施工时,发现文物、古化石、爆 炸 物、电缆等应当暂停施工,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在按照有 关规定处理 后,方可继续施工。 第十八条 建设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单位共同编制工程竣 工 图,进行工程质量评议,整理各种技术资料,及时完成工程初验,并向有关 主管部门提 交竣工验收报告。 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施工单位可以将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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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考试试题

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考试试题 单位: 姓名: 成绩: 一、单选题(共 20 题,每题 1 分,共 20 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管理的 堆,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 )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 役,情节特恶劣的,处 3 年以上 7 年以下有期徒刑。 A、2 年 B、3 年 C、5 年 2.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一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 人受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处分之日起( ) 内不得担任何 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A.2 年 B.3 年 C.5 年 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设定的法律责任有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 ( ) 三种。  A.民事责任 B.财产责任 C.其他法律责任 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条规定,个人经营的投资人未能保证安 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刑法》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对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 2 万元以上 ( ) 万元以下的罚款。   A.10 B.20 C.30 5.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在本单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时,不立即组织抢救或者 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给予降职撤职的处分,对逃匿的处( )日 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照刑事法有关规定追刑事责任。   A.10 B.15 C.20 6.建筑施工企业的人员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 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 )责任。 A、 民事 B、行政 C、刑事 7.对总承包的施工项目,分包单位不服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 )单位承担 主要责任。   A、总包 B、分包 C、监理 D、甲方 8.《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 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 )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A、许可 B、操作资格 C、安全 9.事故发生后,故事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 到报告后,应当于( )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A、1 B、2 C、3 D、6 10.工程总承包项目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由( )单位统一组织编制。 A、甲方 B、总包 C、监理 D、分包 11.作业人员进入新的岗位或者新的施工现场前,应当经过( ),未经教育培训或者 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A.登记手续 B、领导同意 C、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12.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 救,情节严重的处( )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A、2 年 B、3 年 C、5 年。 13.以下人员应当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 )   A、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 B、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   C、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D、A 和 C 14.国家规定:施工单位应在以下期限内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至少进行一次安全 生产教育培训。( )   A、3 个月 B 、半年 C、一年 D、2 年 15.国家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 设备的,责令限期改正的,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 )以下的罚 款。   A、1 万元 B、5 万元 C、10 万元 D、3 万元 16.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的人员是:( )   A、主管工长 B、项目经理 C、上级检查人员 D、专职安全员 17.国家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 )以下 的罚款。   A、1 万元 B、5 万元 C、2 万元 D、10 万元 18.特殊脚手架和高度在( )m 以上的高大脚手架必须有设计方案。 A、10 B、15 C、20 D、25 19.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 )负责。 A、主要 B、分工 C、全面。 20.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它严重后果的刑法 如何规定,处( )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告别严重的,处 5 年以上有其期徒刑。 A、2 年 B、3 年 C、5 年。 二、填空题(共 20 题,每题 1.5 分,共 30 分) 1.安全生产方针是 、 、 。 2.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其它安全生产的法律、 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 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 确保安全生产。 3.国家实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 十三条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生产安全事故 的法律责任。 4.建筑施工企业必须坚持的三级安全生产教育是指 安全教育、工程项 目级安全教育、 安全教育。 5.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经过主管部 门对其安全生产 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6.施工对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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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铁线路施工技术交底-小工安全交底

交底时间 安全技术交底表 AQ-C11-1 编 号 工程名称 北京地铁四号线工程成府路站 2008年10 月29日 工种 力工 安全技术交底内容 1、施工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由班组工长进行班前教育,每个班组配兼职安全员一名, 现 场施工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安全帽一定要系好下额带。 2、在从事人工拆除作业前必须熟悉作业内容、作业环境,施工人员进入作业面时要注意是否有预 留孔洞,如有预留孔洞检查是否有盖板覆盖,孔洞附近是否有邻边防护,没有防护和盖板的孔洞附 近不允许施工;作业面如需搭设脚手架,脚手架不许直接架在孔洞的盖板上。对使用的工具进行检 修,不牢固者不得使用;作业时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服从带班人员指挥。 3、作业时必须根据作业要求、佩带防护用品,施工现场不得穿拖鞋。 4、进入现场进行拆除前必须检查所用的机具,确认安全;用砂轮片切割混凝土时,砂轮片要安装 牢固。作业时佩带防护用品,站立平稳;用大锤、钎子拆除时。大锤必须安装牢固,钎子头上不 得有飞刺。操作时,扶钎人应使用夹具,打锤人不的戴手套,不得与扶钎人面对面操作;应及时 清除拆下的碎块。 5、高处进行拆除工程作业时应站在平台或脚手架上,平台、脚手架要安装平稳、牢固,操作人员 必须佩带安全带。上、下平台或脚手架必须走马道或安全梯;拆除作业区应设置围挡,悬挂危险 、警告标志,负责警戒的人员应坚守岗位,阻止非作业人员进入作业区。 6、进行拆除时应自上而下的顺序进行,要设置溜放槽,以便散碎废料顺槽溜下。 7 、配合作业时,应相互呼应。多人作业时应设专人指挥。拆除现场要及时清理,注意防止扬尘。 施工单位 中铁十三局集团 有限公司 交底部位 成府路站 接 受 交 底 人 签 名 注:1、项目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时填写此表;2、签名处不够时,应将签到表附后。 针对性交底: 1、施工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由班组工长进行班前教育,每个班组配兼职安全员一名, 现 场施工人员必须佩带防护用品; 2、进入现场进行拆除前必须检查所用的机具,确认安全、牢固后方可使用,拆除作业区域下方不 得有人; 3、高处进行拆除工程作业时应站在平台或脚手架上,平台、脚手架要安装平稳、牢固,操作人员 必须佩带安全带。 交底人签名 职务 结构技术员 交底时间 安全技术交底表 AQ-C11-1 编 号 工程名称 北京地铁四号线工程成府路站 2007年3月 8日 工种 架子工 安全技术交底内容 9、铺、翻脚手板:脚手板铺设于架子的作业层上。脚手板有木、钢两种,不得使用竹编脚手板。 脚手板必须满铺、铺严、铺稳,不得有探头板和飞跳板。铺脚手板可对头或搭接铺设,对头铺脚 手板,搭接处必须是双横向水平杆,且两根间隙200~250mm,有门窗口的地方应设吊杆和支柱, 吊杆间距超过1.5m时,必须增加支柱。 10、 搭接铺脚手板时,两块板端头的搭接长度应不小于200mm,如有不平之处要用木块垫在纵、 横水平杆相交处,不得用碎砖块塞垫。 11、翻脚手板应二人操作,配合要协调,要按每档由里逐块向外翻,到最外一块时,站到邻近的 脚手板把外边一块翻上去。翻、铺脚手板时必须系好安全带。脚手板翻板后,下层必须留一层脚 手板或兜一层水平安全网,作为防护层。不铺板时,横向水平杆间距不得大于3m。 12、满堂红脚手架四角必须设抱角戗,戗杆与地面夹角应为45°~60°。中间每4排立杆应搭设1 个剪刀撑,一直到顶。每隔两步,横向相隔4根立杆必须设一道拉杆。 13、剪刀撑杆子不得蹩绑,应贴在立杆上,剪刀撑下桩杆应选用粗壮较大杉槁,由下方人员找好 角度再,由上方人员依次绑扎。剪刀撑上桩(封顶)椽子应大头朝上,顶着立杆绑在纵向水平杆上 。 14、递杆(拔杆)上下、左右操作人员应协调配合,拔杆人员应注意不碰撞上方人员和已绑好的杆 子,下方递杆人员应在上方人员中接住杆子呼应后,方可松手。 15、脚手架拆除程序,应由上而下按层按步的拆除,先拆护身栏、脚手板和横向水平杆,再依次 施工单位 中铁十三局集团 有限公司 交底部位 成府路站结构脚 手架施工 接 受 交 底 人 签 名 针对性交底: 交底人签名 王新强 职务 结构技术员 接 受 交 底 人 签 名 注:1、项目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时填写此表;2、签名处不够时,应将签到表附后。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35.5 KB 时间:2026-04-29 价格:¥2.00

施工安全试题题库-安全管理知识题库--法律法规篇

- 1 - 十四、法律法规篇 (一)法律法规之建设单位篇 单选题 1107、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应当依法订立( C )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 义务。 A.口头 B.口头或书面 C.书面 D.其他形式的 1108、实行监理的建筑工程,由( C )委托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 A.总承包单位 B.分包单位 C.建设单位 D.各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1109、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 A )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施 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供电等地下管线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 完整。 A.建设单位 B.规划部门 C.设计单位 D.监理单位 1110、在建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 A )内,向 发证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 A.30 日 B.45 日 C.60 日 D.90 日 1111、建设单位在编制(D )时,应当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 需费用。 A.工程预算 B.工程估算 C.工程决算 D.工程概算 1112、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 A)时,应当提供建设工程有关安全施工措施的资料。 A.施工许可证 B.开工令 C.建设用地许可证 D.验收许可证 1113、依法批准开工报告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 15 日内, 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方案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A )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A.建设行政 B.规划行政 C.安全生产监督 D.质量监督 1114、建设单位未提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的,责 - 2 - 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 C )。 A.撤销施工许可证 B.责令拆除该建设工程 C.责令该建设工程停止施工 D.责令该建设单位缴纳一定数额的罚款 1115、建设单位未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或者拆除工程的有关资料报送有关部门备 案的,( A ),给予警告。 A.责令限期改正 B.责令停止施工 C.约谈告诫 D.暂扣施工许可证 1116、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单位应当在拆除工程施工( C )日 前,将相关资料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 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A.20 B.10 C.15 D.28 1117、建设单位未提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的,责 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 D )。 A.处以 2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的罚款 B.处以 2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的罚款 C.处以 5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的罚款 D.责令该建设工程停止施工 1118、建设单位要求施工单位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的,责令限期改正,处( ) 万元以上( D )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 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A.10、30 B.20、30 C.10、50 D.20、50 1119、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 C )。 A.负连带责任 B.负相关责任 C.负总责 D.不负责 1120、中止施工满一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履行(A )的 手续。 A.核验施工许可证 B. 核验施工企业资质证书 C. 查验税务登记证 D. 查验营业执照 1121、( B )应当由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 责。 - 3 - A. 监理工程师 B. 项目负责人 C. 建设单位代表 D. 施工单位分管安全的负责人 1122、( B )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 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 A. 单位安全部门 B. 单位工会 C. 单位技术部门 D. 单位主要负责人 判断题 1123、建设单位应当将拆除工程发包给具有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 × ) 1124、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采取书面或口头方式订立施工合同,明确双 方的权利和义务。( × ) 1125、建筑工程依法实行招标发包,对不适于招标发包的可以直接发包。( √ ) 1126、建筑工程招标的开标、评标、定标由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组织实施,并接受建 设单位的监督。( × ) 1127、满足建筑面积在 10 万平方米以上的独立建筑物,总承包单位可以将其窗下 墙和填充墙等非承重结构分包给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的建筑公司承建。( × ) 1128、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可以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 者多项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 √ ) 1129、具备丙级资质的某建筑施工企业可以承担工程造价 1500 万元的地基与基础 工程。( × ) 1130、建筑施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 产安全隐患事故。( √ ) 1131、某工地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施工单位以工会不具备资格为由予以拒绝其参 加事故调查。( ×) 问答题 1132、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在拆除工程施工 15 日前,向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 有关部门报送哪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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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技术交底资料-入桩基础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2.5.1 沉入桩基础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1. 桩的吊运、堆放 (1) 混凝土桩支点应与吊点在一条竖直线上,堆放时应上下对准:堆放层数不宜超过 4 层;钢桩堆放 支点应布置合理,防止变形;钢管桩应采取防滚动的措施,堆放高度不得超过三层。 (2) 施工前应根据桩的长度、质量选择适宜的起重机和运输车辆;桩的堆放场地应平整、坚实,不积水。 (3) 起重机吊桩应缓起,宜设拉绳保持稳定,桩长超过运输车厢时,车辆转弯应速度缓、半径大,并 应观察周围环境,确认安全;现场吊装使用起重机应符合下列要求: 1) 作业场地应平整、坚实,地面承载力不能满足起重机作业要求时,必须对地基进行加固处理,并经 验收确认合格。 2) 现场配合吊桩的全体作业人员应站位于安全地方,待吊钩和桩体离就位点距离 50cm 时方可靠近作 业,严禁位于起重机臂下。 3) 构件吊装就位,必须待构件稳固后,作业人员方可离开现场。 4) 作业前施工技术人员应了解现场环境、电力和通讯等架空线路、附近建(构)筑物和被吊桩等状况, 选择适宜的起重机,并确定对吊装影响范围的架空线、建(构)筑物采取的挪移或保护措施。 5) 大雨、大雪、大雾、沙尘暴和风力六级(含)以上等恶劣天气,不得进行露天吊装。 6) 吊装中遇地基沉陷、机体倾斜、吊具损坏或吊装困难等,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待处理并确认安全后 方可继续作业。 7)现场及其附近有电力架空线路时应设专人监护,确认起重机与电力架空线路的最小距离必须符合表 2-16 的要求。 8) 吊桩作业前应划定作业区,设护栏和安全标志,严禁非作业人员入内;吊桩作业必须设信号工指挥, 指挥人员必须检查吊索具、环境等状况,确认安全;吊装时,吊臂、吊钩运行范围,严禁人员入内;吊桩 中严禁超载;吊桩时应先试吊,确认正常后方可正式起吊。 (4) 桩的吊点位置应符合设计或施工设计规定;预制混凝土桩起吊时的强度应符合设计规定,设计无 规定时,混凝土应达到设计强度的 75%以上。 2. 桩的制作:用重叠法浇筑混凝土桩时,桩与邻桩、底模之间应铺贴隔离层,防止粘接;必须在下层 桩和邻桩的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强度的 30%后,方可浇筑;平卧重叠层数不宜超过 4 层。 3. 沉桩 (1) 严禁在架空线路下方进行机械沉桩作业;在电力架空线路附近作业时,沉桩机边缘(含吊物)与电 力架空线路的最小距离必须符合安全要求。 (2) 在桥梁改、扩建工程中,桩基施工不宜采用振动沉桩方法进行,靠近现况桥梁部位的桩基不得采 用射水方法辅助沉桩。 (3) 振动沉桩必须考虑振动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振动沉桩机、机座、桩帽应 连接牢固,沉桩机和桩的中心应保持在同一轴线上;开始沉桩应以自重下沉,待桩身稳定后方可振动下沉; 用起重机悬吊振动桩锤沉桩时,其吊钩上必须有防松脱的保护装置,并应控制吊钩下降速度与沉桩速度一 致,保持桩身稳定。 (4) 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应根据桩的设计承载力、桩深、工程地质、桩的破坏临界值和现场环境等状 况选择适宜的沉桩方法和机具,并规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5) 在地下管线、建(构)筑物附近沉桩时,必须预先对管线、建(构)筑物结构状况进行调查和分析, 确认安全;需要采取加固或保护措施时,必须在加固、保护措施完成,经检查、验收合格,并形成文件后 方可沉桩。 (6) 沉桩作业应由具有经验的技术工人指挥,作业前指挥人员必须检查各岗位人员的准备工作情况和 周围环境,确认安全后,方可向操作人员发出指令,作业时严禁人员在桩机作业范围和起吊的桩和桩锤下 穿行。 (7) 射水沉桩尚应根据土质选择高压水泵的压力和射水量,并应防止急剧下沉造成桩机倾斜;高压水 泵的压力表、安全阀,输水管路应完好;压力表和安全阀必须经检测部门检验、标定后方可使用;开始沉 桩应以自重下沉,待桩身稳定后方可射水下沉;在地势低洼处沉桩时,应有排水设施,保持排水正常;施 工中严禁射水管口对向人、设备和设施。 (8) 在城区、居民区、乡镇、村庄、机关、学校、企业、事业单位等人员密集区不得采用锤击、振动 沉桩施工。 (9) 施工场地应平整坚实,坡度不大于 3%,沉桩机应安装稳固,并设缆绳,保持机身稳定。 (10) 钢筋混凝土或预应力混凝土桩达到设计强度后,方可沉桩。 (11) 工程开工前,应由建设单位召开工程范围内的有关地上建(构)筑物和电力、信息、燃气、热力、 给水、排水等管线与人防、地下铁道等设施管理单位的调查配合会,由产权管理单位指认其所属设施及其 准确位置,并设置明显标志;必要时应由产权管理单位人员指导坑探,确定其准确位置。确认沉桩不危及 地下设施安全。 (12) 沉桩过程中发现贯入度发生突变;桩身突然倾斜;桩头或桩身破坏;地面隆起;桩身上浮等情况 时应暂停施工,经采取措施确认安全后,方可继续沉桩。 (13) 施工前应划定作业区,并设安全标志,非作业人员禁止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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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铁线路施工技术交底-土方开挖安全技术交底

安全交底记录 (表式 C2-8) 编 号 工程名称 北京地铁四号线工程中关村~成府路区间 施工单位 中铁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交底项目(部位) 土方开挖 交底日期 2006-10-19 交底内容(安全措施及注意事项): 1、开挖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1)、人工开挖时,两人操作间距应大于 2.5m,不得对头挖土;挖土面较大时,每人工作 面不应小于 6m2。挖土应由上而下分层分段按顺序进行,严禁先挖坡脚或逆坡开挖或采用底部 掏空塌土方法挖土。 (2)、开挖时,下导一定注意放坡,并随时注意基坑土壁的变动情况,如发现有裂缝或部分 坍塌现象,应及时进行支撑或放坡,并注意支撑的稳固和土壁的变化。 (3)、下导应设有安全爬梯。以供上导施工人员行走 (4)暗挖隧道处于软弱地层时,施工中应把“防坍、防沉”放在首位,严格遵循浅埋暗挖 隧道“管超前、严注浆、短开挖、强支护、早封闭、勤量测”的施工原则,确保安全生产。 (5)洞内设专人指挥调度,三管两线设专人管理,保证照明、通风、排水设施良好,道路 平顺畅通、灯光明亮。设置好运输线路安全信号标志,确保洞内运输安全。 (6)专职安全人员上岗必须佩戴安全员袖标,跟班作业。凡进洞人员必须戴安全帽。 (7) 洞内照明必须采用 36 伏安全电压,且布线规整,有接零接地保护。 (8) 施工中,注重监测和观察,对目测观察予以足够的重视,随时注意地层变化、喷混 凝土是否产生裂隙、拱架是否压弯变形等。当变形量无变缓趋势或喷射混凝土产生较大的剪切 状态时立即停止开挖,及时封闭掌子面,采取辅助加固措施,控制位移和变形。 (9) 根据工作面地质情况,拟定超前预注浆方案,精心布管,严格控制注浆压力,密切 关注注浆量,确保达到技术方案要求。 (10)严格控制开挖循环进尺,对不良地质地段,适当缩短开挖进尺,环形开挖预留核心土, 必要时喷混凝土封闭开挖工作面,并选用具有足够刚度和早强的支护设计,如适当加厚喷层、 喷射早强混凝土、及早完成锚网喷联合支护。 (11) 相邻开挖工作面应在前洞室结构形成闭合环,地层趋于稳定后方可开挖相邻洞室, 间距不小于 6 米;施工时采取可靠措施,确保施工各阶段支护和地层的稳定。 (12)开挖过程中,离掌子面不远处应备好抢险物资,并在现场堆码整齐,标识清楚,专 料专用。 (13) 暗挖隧道的开挖应采取超前支护和地层加固措施,做到预加固、开挖、支护三环节 安全交底记录 (表式 C2-8) 编 号 工程名称 北京地铁四号线工程中关村~成府路区间 施工单位 中铁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交底项目(部位) 土方开挖 交底日期 2006-10-19 紧密衔接。当地层自稳能力较差或开挖面停工时间较长时,应使初期支护及早闭合成环,并挂 网喷砼封闭掌子面。 (14)分台阶开挖,一次高度大于 1.5 米时,必须放坡;严禁先挖坡脚或逆坡开挖或采用底 部掏空塌土方法挖土。必须自上而下分层分段按顺序开挖。 2 土方吊运 (1)严格遵守“十不吊”制度。 (2)吊运土方前,检查起吊工具、钢丝绳是否牢靠。 (3)经常检查临时钢支撑和结构连接情况,防止支撑松动脱落。 (4)严禁提升时碰撞基坑支撑系统,定期检查支撑的稳定性。 (5)井内、外联系必须规定专用讯号,严格按照指挥信号作业,信号工必须持证上岗,坚 守岗位。 (6)洞内用小推车运土时,禁止猛跑或撒把溜放;转弯时,应先打声招呼,确认无行人或 其他工作人员,方能通过。 (7)运用小翻斗车运土时,严格执行《翻斗车安全操作规程》。 (8)竖井提升作业按《竖井提升作业安全技术交底》执行。 3 其他安全技术措施 (1)在竖井及洞内设置有效排水措施,将施工水及时排出,保证开挖安全。 (2)洞内的动力线符合三项五线制,照明线采用 36V 低压照明。洞内用电严格执行临时用 电设计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3)编制监控量测方案,并严格按方案执行,及时反馈信息指导施工。 (4)加强周边建筑物和洞顶、路面监测,根据监测数据和周边环境变化,进行综合分析, 对危险点、可疑点加强监测频率,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5)加强工人安全教育,使每个工人熟悉所从事工种操作规程,熟悉作业环境不安全因素, 提高工人自我保护能力和事故防范能力。 (6)强化班组安全活动,做好班前安全讲话,做好“三检”(班前检、班中检、班后检) 工作。 安全交底记录 (表式 C2-8) 编 号 工程名称 北京地铁四号线工程中关村~成府路区间 施工单位 中铁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交底项目(部位) 土方开挖 交底日期 2006-10-19 (7)班组长和安全员必须跟班作业,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能立即有效处理的,立即上报 项目部主管领导和相关部门。 交底人 接受交底班组长 接受交底人数 本交底一式三份,交底人一份,安全员一份,班组长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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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用电安全技术交底-临时用电安全技术交底

临时用电安全技术交底 1、根据 JG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编制现场临时 及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实行三相五线、三级配电二级保护制度,待检查验收合格 后方准使用。 2、安装、 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持有电工有效证件的现场 维修 电工完成。电工作业应由两人以上配合进行,并按规定使用各类绝缘防护用品。 严禁带电接线和带负荷插拨插头等。 3、暂停使用的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搬迁或移动用电设备,必 须由电工切断电源并作妥善处理后方可进行。 4、 建筑物的外侧与外电架空线路的最小安全距离及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 线路交*时的最小垂直距离必须满足规范规定。塔吊及被吊物边缘与输电线路间 的最小水平距离应满足下表: 5、配电房应有防尘、防雨、防动物进入措施,室内应配置消防砂和绝缘灭 火器等消防设施。线路检修时必须悬挂停电标志牌。配电房的门应向外开,应配 锁。室内必须保持整洁,严禁放置各种杂物。 6、本项目采用 TN-S 接零保护系统(即三相五线制接零保护系统)所有设备 均不得采用保护接地。作防雷接地的电气设备,必须同时作重复接地。塔吊的重 复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 4Ω。 7、保护零线必须用规定的黄绿双色线。在任何情况下不准用黄绿双色线作 负荷线。保护零线除必须在配电房处作重复接地外,还应在配电线路中间处和末 端处做重复接地。每一重复接地电阻值不大于 10Ω。保护零线截面与工作零线 截面相同且不应小于相线的 1/2。与电气设备相连接的保护零线截面不小于 2.5MM2 的绝缘多股铜线。 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和要求: 8、架空干线必须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上、脚手架上。地面敷设 电线必须有可*保护,不得明设。施工现场必须使用绝缘橡皮护套铜芯电缆作电 源线,且不得直接敷设在钢管脚手上。 9、本项目采用标准铁壳配电箱。实行三级配电制:即总配电箱(固定), 分配电箱(移动)和开关箱。固定电箱下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大于 1.3M,小 于 1.5M;移动电箱的下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大于 0.6M,小于 1.5M;携带式开 关箱应有 0.1-0.2M 的支架,严禁倒放。所有电箱的外壳及属支架必须作保护接 零。 10、漏电保护采用二级制:即总电箱漏电保护及开关箱漏电保护。对于开关 箱必须采用“一机一闸一漏电保护”的用电安全原则。一般场所应选择漏电动作 电流为 30mA 的漏电保护器;在潮湿或危险*大的场所应选择 15mA 的漏电保护器。 11、照明灯具距地面高度:室内不低于 2.4M,室外不低于 3M.易燃易爆场所 应使用防爆灯.照明灯具与易燃物应保持不小于 0.3M 的安全距离. 12、下列特殊场所应使用安全电压照明器: a)行灯、标灯、潮湿场所、隧道、人防工程、导电灰尘或灯具高度低于 2.4M 等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应不大于 36V。 b)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 24V。 c)在特别潮湿的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工作的照明电 源电压不得大于 12V。 13、电工巡视检修及值班管理办法: ① 施工现场的电气技术人员必须不间断地对施工现场安全用电进行监视; ② 施工用电负责人应安排电工人员按时巡视施工现场,并做好巡视记录; ③ 各电工人员应对自己负责的用电区域内的配电箱、线路、用电设备进行 巡视; ④ 巡视电工人员对配电箱内的电气元件好坏、接地方式及参数值匹配进行 检查及修改; ⑤ 应其它操作人员的要求对设备进行供电、断电; 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和要求: ⑥ 对线路敷设中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地方进行纠正与整改; ⑦ 对因其它原因一时无法修复或整改的部位做好记录后应及时上报电工负 责人,并做好现场的临时安全措施; ⑧ 对分包队伍的施工用电进行管理和监督,对不符合要求的用电方式,要 求分包队伍电气人员进行修改后方可用电; ⑨ 现场电工巡视人员应加强对移动式的配电箱、施工机具及临时线路等重 点安全部位进行监控; ⑩ 电工巡视人员应对所有发现的问题及检修工作进行记录,填写记录内容 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根据情况进行处分; ⑾ 电工巡视记录的对象包括电气元件的更换、接线方式的修改、线路敷设 修改、设备电源线的拆装及电气设备的维修等一切电工活动; ⑿ 对于非正常上班的值班采取轮流值班的方式保证对施工现场的不间断监 控,交接班双方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⒀ 如无特殊情况下,夜班分上、下半夜班,上半夜从下午 6:00 到夜里 12: 00,下半夜班从次日凌晨 0:00 到早上 8:00,交接班必须到工长处签字; ⒁ 夜间值班人员在当班期间不得离开施工现场,每班对现场巡视根据现场 情况不得少于 2 次,不巡视时必须在电工值班内,保证现场管理人员随叫随到; ⒂ 电气人员于每月 25 日上交电工巡视记录到机务部,并领取新的巡视记录 本; ⒃ 机务部将对各电工人员的巡视记录进行不定期抽查结果作记录,作为该 员工考评的依据; 交底人: 接受交底人: 交底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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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大工种安全技术交底-水电工程施工通用安全技术规程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通用安全技术规程 前 言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 范我分局安全生产工作,保护职工在建设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特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规定了施工现场、施工用电、安全防护设施、大型设备施工安装与运行、起重与 运输、焊接与气割、锅炉及压力容器、危险物品管理等而制定的行为规范和安全技术要求。 各施工单位可根据本规程要求,结合本单位的施工任务和项目制定实施细则。各单位都应按 本规程的要求,各尽其责,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本规程未明确规定或所列条款如与国家现行规程、标准不一致时,应以国家现行规程、 标准为准。 八局制安分局 2007 年 5 月 30 日 1 目 录 1 施工现场 .................................................................2 1.1 基本规定......................................................................................................................................................2 1.2 现场布置...................................................................................................................................................3 1.3 消 防.......................................................................................................................................................4 1.4 季节施工.....................................................................................................................................................6 1.5 防 汛.........................................................................................................................................................7 1.6 文明施工.....................................................................................................................................................7 2 施工用电 .................................................................8 2.1 变压器与配电室.........................................................................................................................................8 2.2 线路敷设....................................................................................................................................................10 2.3 配电箱、开关箱与照明...........................................................................................................................12 2.4 电动机械与手持电动工具.....................................................................................................................15 3 安全防护设施 ...........................................................16 3.1 基本规定.................................................................................................................................................16 3.2 高处作业.................................................................................................................................................17 3.3 施工脚手架.............................................................................................................................................18 3.4 安全防护用具.........................................................................................................................................20 4 大型施工设备安装与运行 .................................................23 4.1 基本规定.................................................................................................................................................23 4.2 设备运行.................................................................................................................................................24 4.3 门座式(塔式)起重机.........................................................................................................................25 4.4 缆 机.....................................................................................................................................................26 4.5 桥(门)式起重机.................................................................................................................................27 4.6 特种设备管理.........................................................................................................................................28 5 起重与运输 .............................................................30 5.1 基本规定.................................................................................................................................................30 5.2 起重设备与机具......................................................................................................................................31 5.3 道路运输.................................................................................................................................................39 6 焊接与气割 .............................................................40 6.1 基本规定.................................................................................................................................................40 6.2 焊割场地与设备.....................................................................................................................................41 6.3 焊条电弧焊.............................................................................................................................................42 6.4 埋弧焊.....................................................................................................................................................42 6.5 气体保护焊.............................................................................................................................................43 6.6 碳弧气刨.................................................................................................................................................43 6.7 气焊与气割.............................................................................................................................................44 6.8 氧气、乙炔气集中供气系统.................................................................................................................46 7 锅炉及压力容器 .........................................................48 7.1 基本规定.................................................................................................................................................48 7.2 锅炉安装.................................................................................................................................................49 7.3 锅炉运行.................................................................................................................................................51 7.4 压力容器.................................................................................................................................................55 7.5 气 瓶.....................................................................................................................................................58 8 危险物品管理 ...........................................................61 8.1 基本规定 ................................................................................................................................................61 8.2 易燃物品.................................................................................................................................................62 8.3 有毒有害物品.........................................................................................................................................67 8.4 放射性物品.............................................................................................................................................69 2 1 施工现场 1.1 基本规定 1.1.1 施工生产区域应实行封闭管理。主要进出口处应设有明显的施工告示牌和安全文明规 定、禁令,与施工无关的人员、设施不应进入封闭区。 1.1.2 进入施工生产区域的人员应遵守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生产管理规定,正确穿戴使用防护 用品和佩带标志。 1.1.3 施工生产现场应设有专(兼)职安全人员进行值班安全检查,及时督促整改隐患,纠 正违章行为。 1.1.4 爆破、高边坡与隧洞开挖、水上、高处、多层交叉、大件起重运输、大型施工设备安 装及拆除等危险作业应有专项安全防护措施,并有专人进行安全监护。 1.1.5 施工设施、临时建筑、管道线路等设施的设置,均应符合防汛、防火、防砸、防风以 及工业卫生等安全要求。 1.1.6 现场存放的设备、材料、半成品、成品应存放稳固整齐、通道畅通,不准乱堆乱放。 1.1.7 场地应保持平整整洁,无积水,排水管、沟及时清理维修,保持畅通,废渣弃物及时 清理,施工作业面应做到工完场清。 1.1.8 施工现场的井、洞、坑、沟、升降口、漏斗口等危险处应加盖板或设置围栏,必要时 设有明显警告标志,夜间有灯光警告标志。 1.1.9 高处作业面(坝顶、坡顶、排架、平台、屋顶等)、通道(栈桥、栈道)等临水、临 空边缘等应设置高度不低于 1.05m 的安全防护栏杆,栏杆下部设置高度不低于 0.2m 的挡脚板。 1.1.10 施工生产现场临时的机动车道路,宽度不小于 3.0m,人行通道宽度不小于 0.8m,做 好道路日常清扫、保养和维修。 1.1.11 交通频繁的施工道路、交叉路口、开挖、倒渣场地应设专人指挥,并有警示标志或 信号指示灯。 1.1.12 起重设备安装工作结束后,应按设计要求和技术规范要求组织验收,并经地方质量 技术监督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准投入使用。 1.1.13 起重作业时应有专人指挥,在吊物运行的空间内不准有障碍物和设施,吊物下方禁 止人员停留和行走。 1.1.14 脚手架、排架平台等施工设施的搭设应符合设计要求,满足施工负荷,操作平台应 满铺牢固,临空边缘应设置挡脚板,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1.1.15 上下层垂直立体作业的中间应设有隔离防护棚,或者将作业时间错开,并有专人监 护。 1.1.16 高边坡作业前应处理边坡危石和不稳定体,并在作业面上方设置防护挡墙。 1.1.17 隧洞作业应保持通风良好、排水畅通,并应采取防止坍塌措施。 1.1.18 高处边缘临空作业应悬挂安全网,施工人员必须拴安全带。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37 KB 时间:2026-05-10 价格:¥2.00

建筑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建筑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交底(250页)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管理资料 (第五册) 专项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交底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项目部安全管理资料 第五册专项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交底 序 号 分册 分册 名称 编号 资料文件名称 主管部门 部门收集 1 5-1-1 安全专项方案清单 技术 技术 2 5-1-2 各项安全专项方案、方案交底、方案检查 技术 技术 3 以下为需用表格,项目自行删减 4 5-1-3 专项施工方案 5 5-1-3-1 专项施工方案编审要求 技术 技术 6 5-1-3-2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技术 技术 7 5-1-4 专项施工方案编审 技术 技术 8 5-1-4-1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审批表江苏省表格 技术 技术 9 5-1-4-2 专项施工方案报审表 技术 技术 10 5-1-4-3 专项施工方案审批表(总包) 技术 技术 11 5-1-4-4 专项施工方案审批表(分包) 技术 技术 12 5-1 施工 组织 设计 5-1-4-5 施工组织设计(质量计划)审批表上海表格 技术 技术 13 5-2-1 建四安管字〔2016〕9 号关于印发《中国建筑四局重大危险 源登记建档制度》的通知(局、分公司) 技术、安全 技术、安全 14 5-2-2 项目重大危险源识别及控制计划 技术 技术 15 5-2-3 重大危险源管理台帐 技术、安全 安全 16 5-2-4 中建四局华东公司年度危险源管理计划 技术、安全 安全 18 5-2-5 在建项目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情况月 报表 技术、安全 技术 19 5-2-6 项目安全日报 安全 安全 20 5-2-7 危险源预警台账(周) 技术 安全 21 5-2 险源 识 别 及控 制 5-2-8 重大危险源施工开工令 技术、安全 安全 28 5-3-1 安全策划书 安全 安全 29 5-3 安全 策划 5-3-2 职业健康与安全环境管理实施计划书 技术 技术 30 5-4-1 安全技术交底(局、公司、分公司) 安全 31 5-4-2 安全技术交底编写要求 安全 32 5-4-3 开工前安全技术交底表 技术 安全 33 5-4-4 分部工程安全技术交底记录汇总表 安全 安全 34 5-4-5 分部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35 5-4-5-1 分部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安全技术交底表 技术 安全 36 5-4-5-2 分部主体结构分部工程安全技术交底表 技术 安全 37 5-4-5-3 分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安全技术交底表 技术 安全 38 5-4-5-4 分部建筑屋面工程安全技术交底表 技术 安全 39 5-4-6 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清单 工长/动力 安全 40 5-4-6-1 土方工程-土方开挖 工长 安全 41 5-4-6-2 土方工程-土方回填 工长 安全 42 5-4-6-3 基坑支护 工长 安全 43 5-4-6-4 基础工程-地下降水 工长 安全 44 5-4 安全 技术 交底 5-4-6-5 基础工程-挖扩桩孔施工 工长 安全 45 5-4-6-6 基础工程-地下防水工程 工长 安全 46 5-4-6-7 基础工程-人工拆除工程 工长 安全 47 5-4-6-8 钢筋工程-钢筋运输与堆放 工长 安全 48 5-4-6-9 钢筋工程-钢筋加工 工长 安全 49 5-4-6-10 钢筋工程-钢筋绑扎安装工程 工长 安全 50 5-4-6-11 钢筋工程-预应力钢筋张拉 工长 安全 51 5-4-6-12 钢筋工程-钢筋冷拉工程 工长 安全 52 5-4-6-13 模板工程-普通模板安装工程 工长 安全 53 5-4-6-14 模板工程-普通模板拆除工程 工长 安全 54 5-4-6-15 模板工程-滑升模板工程 工长 安全 55 5-4-6-16 模板工程-大模板工程 工长 安全 56 5-4-6-17 混凝土工程-材料运输 工长 安全 57 5-4-6-18 混凝土工程-混凝土浇灌 工长 安全 58 5-4-6-19 混凝土工程-混凝土养护 工长 安全 59 5-4-6-20 构件安装 工长 安全 60 5-4-6-21 外墙板存放、安装工程 工长 安全 61 5-4-6-22 构件吊装工程 工长 安全 62 5-4-6-23 钢结构制作 工长 安全 63 5-4-6-24 钢结构吊装 工长 安全 64 5-4-6-25 砌筑工程 工长 安全 65 5-4-6-26 门窗安装工程 工长 安全 66 5-4-6-27 玻璃安装工程 工长 安全 67 5-4-6-28 楼地面工程-普通楼地面工程 工长 安全 68 5-4-6-29 楼地面工程-水磨石地面工程 工长 安全 69 5-4-6-30 装饰装修工程-室内抹灰工程 工长 安全 70 5-4-6-31 装饰装修工程-室外抹灰工程 工长 安全 71 5-4-6-32 饰装修工程-刷(喷)浆工程 工长 安全 72 5-4-6-33 装饰装修工程-油漆工程 工长 安全 73 5-4-6-34 装饰装修工程-防水工程 工长 安全 74 5-4-6-35 防水工程-熬油 工长 安全 75 5-4-6-36 防水工程-卷材铺贴工程 工长 安全 76 5-4-6-37 屋面工程-瓦屋面工程 工长 安全 77 5-4-6-38 屋面工程-石棉水泥、玻璃钢波形屋面工程 工长 安全 78 5-4-6-39 屋面工程-薄钢板和波形薄钢板屋面工程 工长 安全 79 5-4-6-40 给排水通风空调工程-管道工程 工长 安全 80 5-4-6-41 给排水通风空调工程-防腐蚀工程 工长 安全 81 5-4-6-42 给排水通风空调工程-通风工程 工长 安全 82 5-4-6-43 电气安装工程-设备安装 工长 安全 83 5-4-6-44 电气安装工程-内线安装 工长 安全 84 5-4-6-45 电气安装工程-外线安装 工长 安全 85 5-4-6-46 电气安装工程-电缆安装 工长 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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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工程技术交底-淄河特大桥施工安全交底

1 淄河特大桥施工安全交底 一、 施工准备 1.临时房屋应修建在常年洪水位以上,房基应稳固,屋面施工等高空作业, 应有防坠落措施。非承重结构上不得站人和堆放材料。 2.机械用油应统一规划存放区,并设围栏和警示标志,使用中应配足消防设 备并设专人看守,严禁在库区内存放易燃物品。 3.由架空线引入室内的接入线,应在进入房屋处装设接地防雷装置。 4.各种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应分库存放。临时存放在施工现场时,相 互间距不得小于 30m,距其它建筑物不得小于 25m。 二、 材料堆码 装卸和运输 1.各类物资应按品种、规格堆码整齐、稳妥,乱堆乱放。金属、木材及购配 件等的底部应按规定设垫块。 2.用人工堆放袋装材料时,其高度不得超过 1.5m。 3.存放压缩气瓶时,应立放于无油、干燥、通风良好、无日光直射的室内。 4.装卸管材、钢筋、型钢及细长构件时,应动作一致;超出车身部分应托架, 捆帮牢固。 三、 施工机械 1.机械设备使用前应经过调试、检测,确认技术性能和安全装置状态良好后 方准使用。 2.施工机械应指定司机负责保管,轮班作业应执行交接班制度。 3.操作人员应熟悉机械性能和操作方法,并具有对机械发生事故时采取紧急 措施的能力。 4.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严禁疲劳作业,严禁机械带故障作业。 5.驾驶室或操作室内不得超乘、存放或运送易燃、易爆物品。 6.机械设备在施工现场停放时,应选择安全地点,并将带负荷的部件放松, 并设有制动、防滑、防冻措施。 2 7.液压系统发生故障,停止作业检修时,应释放压力。 8.机械设备不得在运转中进行维修、保养、调整。 9.在高压线下附近作业或通过时,施工机械与输电线之间的安全距离:起重 机垂直方向及水平方向不得小于 6.0m,其它机械垂直方向不得小于 3.0m, 水平方向不得小于 6.0m。 10.起重指挥应由技术培训合格专职人员担任。 11.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有人停留或行走时;吊索和附件捆绑不牢时;吊 件上站人或放有活物时;重量不明、无指挥或信号不清时不得起吊。 四、 施工用电 1.施工现场用电应采用三相五线制供电系统,且工作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 4Ω; 供电线路始端、末端必须作重复接地;当线路较长时,线路中间应增设重复 接地,其电阻值不得大于 10Ω。 2.用电设备应实行一机一闸一漏(漏电保护器)一箱(配电箱);漏电保护装 置应与设备相匹配。不得用一个开关直接控制二台及以上的用电设备。 4.配电箱集中设置部位应配置砂箱和绝缘灭火器。 5.电缆线应根据环境条件、施工要求、场地长度等要求设置,采取埋地或架 空敷设,严禁地面敷设。 6.电缆类型应根据负荷大小、允许电压损失计算确定。 7.固定式配电箱及开关箱的底面与地面垂直距离不得小于 1.3m,移动配电箱 及开关箱的底面与地面垂直距离不得大于 0.6m。 8.配电箱应采取防晒、防尘措施,并配锁。 9.生活照明用电,不得擅自拉线,装插座。不得私自使用电炉及其他功率较 大的电器。 五 混凝土工程 1.混凝土工程使用的模板及支架结构的稳定性、刚度和强度应满足施工要求, 其承载能力应满足支撑新浇混凝土的重力、侧压力以及施工过程中产生荷载 的要求。 3 2.使用带锯时,人员应站在两边,送料手不得进入台面,接料时不得越过锯口。 3.使用圆盘锯时,上锯人员的手距锯齿不得小于 30Cm,下锯人员应待木料 推出工作台或锯片 20Cm 后方可接料。 4.模板支架应安设在牢固地基上,并有足够支撑面积。 5.地面上的模板安装,应分段分层自下而上,逐层支撑稳固。 6.地面以下的模板安装,拆除,应先检查坑璧稳固和支护牢固情况。 7.钢筋调直机应固定,手与飞轮应保持安全距离,调至钢筋末端时,应防止 甩动和弹起伤人。 8.钢筋切断机操作时,不得将两手分在刀片两侧俯身送料。 9.不得切断直径超过机械规定的钢筋。 10.钢筋弯曲机弯制钢筋时,工作台应安装牢固,被弯曲钢筋的直径不得超过 弯曲机规定的允许值。 11.钢筋焊接场地应干燥、平整、无杂物。 12.进行闪光对焊时,对焊机上应安装防护罩和围屏,焊接长钢筋应设托架。 13.施焊作业不得在雨中进行。 14.焊机操作人员站在地面,宜铺垫绝缘面层。 15.混凝土灌注平台或脚手架应搭设牢固。 16.水下混凝土灌筑应搭设平台。重叠作业时,平台应采取满铺脚手板等安全 措施,作业时,上下人员应相互配合。 六、 明挖基坑 1.基坑开挖对临近建(构)筑物或临时设施有影响时,应提前采取安全防护 措施。 2.基坑顶面应提前做好地面防护、排水设施。 3.基坑开挖时,不得采用局部开挖深坑及从地面向四面掏土。 4.基坑顶有动载时,坑口边缘与动载之间的安全距离应根据基坑深度、坡度、 地质和水文条件及动载大小等情况确定,且应不小于 1.0m。必要时采取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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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安全技术交底-砖砌体施工安全技术交底(5P)

砖砌体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工程名称: 交底日期: 内容: 一、安全要求 1、分项工程作业前班组长必须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做到安全施工。 2、作业人员作业时必须正确戴好安全帽,作业期间不得脱帽,临边、登高作业时必须系好 安全带及搭设操作架。 3、作业人员严禁使用童工及残疾人员,高血压、心脏病患者严禁登高作业,不准带小孩进 入施工现场。 4施工人员不准酒后作业;不准违章操作;不准冒险作业;不准在作业时戏闹;不准在临 边或洞口处休息。 5、当日作业前班组长必须对施工中所使用的机具进行检查,检查施工机具运转是否正常, 接地是否良好;漏电保护器是否灵敏可靠。漏电保护器动作电流不得大于 30mmA。 6、施工机具用电线路不准拖地,机具必须设单机开关箱,开关箱与用电设备距离不得大于 3 米,机具不用时应切断开关箱内闸刀断电。 7、砌筑高度大于 1.2 米时应搭设脚手架,临边砌筑时操作人员应站在内侧,否则应在外侧 搭设护身栏杆和挡脚板。 8、在脚手架上砌筑墙体时砖块不准堆放过高,不准站在墙顶上做划线、刮缝及清扫墙面或 检查墙面垂直度等工作。 9、砍砖时应面向内打,防止碎砖跳出伤人。 10、作业人员严禁乘做吊篮上下。 11、人员上下班时必须走安全防护楼梯及安全通道,不得翻越防护架或其它安全出口。 二、文明施工 1、作业人员施工时严禁在楼层内喊叫、游戏、赌博等。严禁在楼层内随地大小便。 2、当日作业完毕后应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建筑垃圾集中堆放,严禁从楼层内向下抛掷垃 圾。 3、当日下班前应对作业面进行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并切断所有用电设备电源,锁好闸刀 箱方可离开。 内墙粉刷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工程名称: 交底日期: 内容: 1、分项工程作业前班组长必须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做到安全施工。 2、作业人员作业时必须正确戴好安全帽,作业期间不得脱帽,临边、登高作业时必须系好 安全带及搭设操作架。 3、作业人员严禁使用童工及残疾人员,高血压、心脏病患者严禁登高作业。 4施工人员不准酒后作业;不准违章操作;不准冒险作业;不准在作业时戏闹;不准在临 边或洞口处休息。 5、当日作业前班组长必须对施工中所使用的机具进行检查,检查施工机具运转是否正常, 接地是否良好;漏电保护器是否灵敏可靠。漏电保护器动作电流不得大于 30mmA。 6、施工搅拌机必须由专人操作、搅拌机在运转时操作人员不得将铁锨或其它工具伸入滚筒 内卸料或清理。升降料斗时料斗下方不得站人,清理料斗下方杂物时必须将料斗与保险勾 挂牢,并应留有看管人员监视,以防他人开动搅拌机。 7、施工机具用电线路不准拖地,机具必须设单机开关箱,开关箱与用电设备距离不得大于 3 米,机具不用时应切断开关箱内闸刀断电。 8、作业人员严禁拆除楼层内安全警告标志及设施。 9、作业人员不得从作业面上向下抛掷任何物料,以防伤人。 10、夜间加班时操作面上的照明灯具必须加设防护罩,并安放牢固。 11、作业人员严禁在作业面或在易燃、易爆物等处吸烟,作业人员作业时不准窜岗、离岗 作业。 12、当日下班前应对作业面进行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并切断所有用电设备电源,锁好闸 刀箱方可离开。 13、人员上下班时必须走安全防护楼梯及安全通道,不得翻越防护架或其它安全出口。 交底人: 接受人: 外墙涂料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工程名称: 交底日期: 内容: 1、分项工程作业前班组长必须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组织人员对外脚手架进行检 查,重点检查脚手架连墙点是否牢固、防止是否严密、架体有无松动现象、脚手板铺设是 否牢固等,发现隐患及时通知项目部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后,方可作业,确保施工人员安全。 2、作业人员作业时必须正确戴好安全帽,作业期间不得脱帽,临边、登高作业时必须系好 安全及搭设操作架,操作架搭设必须牢固。 3、作业人员严禁上下垂直施工、严禁在架体上堆放物料增加荷载。 4、作业人员严禁使用童工及残疾人员,高血压、心脏病患者严禁登高作业。 5、施工人员不准酒后作业;不准违章操作;不准冒险作业;不准在作业时戏闹;不准在临 边或洞口处休息。 6、作业人员在顶层外挑处及临边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安全带应高挂低用。 7、当日作业前班组长必须对施工中所使用的机具进行检查,检查施工机具运转是否正常, 接地是否良好;漏电保护器是否灵敏可靠。漏电保护器动作电流不得大于 30mmA。 8、施工机具用电线路不准拖地,机具必须设单机开关箱,开关箱与用电设备距离不得大于 3 米,机具不用时应切断开关箱内闸刀断电。 9、作业人员严禁拆除楼层内安全警告标志及设施。 10、作业人员不得从作业面上向下抛掷任何物料,以防伤人。 11、作业人员严禁在作业面或在易燃、易爆物等处吸烟,作业人员作业时不准窜岗、离岗 作业。 12、按时上下班,下班后不得在楼层内逗留。 13、当日下班前应对作业面进行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并切断所有用电设备电源,锁好闸 刀箱方可离开。 14、人员上下班时必须走安全防护楼梯及安全通道,不得翻越防护架或其它安全出口。 交底人: 接受人: 外墙粉刷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工程名称: 交底日期: 内容: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4 KB 时间:2026-05-29 价格:¥2.00

地铁线路施工技术交底-车辆段安全技术交底-车站破除围护桩脚手架搭设交底

技 术 交 底 记 录 表 C2-1 编 号 工 程 名 称 北京地铁四号线工程成府路站 交底日期 2008 年 2 月 25 日 施工单位 中铁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分项工程名称 脚手架搭设 交底提要 车站倒运材料平台搭设脚手架 交底内容: 审核人 交底人 接受交底人 1、本表由施工单位填写,交底单位与接受交底单位各存一份。 2、当做分项工程施工技术交底时,应填写"分项工程名称"栏,其他技术交底可不填写。 1. 施工准备: 1.1. 机具准备:脚手架安装扳手,检查用力矩扳手,锤子等 1.2. 材料准备:48×3.5 钢管,大横杆、小横杆、配套用扣件、脚手板(50mm 厚) 1.3. 作业条件:必须保证车站暗挖 1~6 部以及二次衬砌底纵梁、中柱、顶纵梁及拱顶回 填后方可进行 7、8、9 部围护桩破除施工。 2. 施工工艺及主要施工做法: 2.1. 施工工艺: 2.1.1. 脚手架搭设参数:该脚手架为双排脚手架,内外侧立杆间距为 1.5 米,脚手架横向 间距为 2 米,上侧护栏间距为 2 米。护栏高度为 1.2 米,设 3 道横杆,其中第 1 道 距平台 0.2 米为挡脚杆,护栏挂设防护网用作防护。脚手架步距为 1.2 米;脚手架整 体设斜撑支撑及剪刀撑,剪刀撑布设距离为 6 米,斜撑间距为 4 米。脚手架、斜撑 及剪刀撑采用48×3.5 钢管。脚手板采用 50mm 厚木板满铺。 2.1.2. 施工工艺流程: 搭设立杆→搭设大横杆→搭设小横杆→搭设斜支撑→搭设脚手板→安装防护网 2.2. 主要施工方法: 如下图所示 立杆间距如图所示,不可大于 2000mm,里侧立杆距离围护桩间距为 300mm。搭设过 程中小横杆在大横杆上方。如下图所示 技 术 交 底 记 录 表 C2-1 编 号 工 程 名 称 北京地铁四号线工程成府路站 交底日期 2008 年 2 月 25 日 施工单位 中铁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分项工程名称 脚手架搭设 交底提要 车站倒运材料平台搭设脚手架 交底内容: 审核人 交底人 接受交底人 1、本表由施工单位填写,交底单位与接受交底单位各存一份。 2、当做分项工程施工技术交底时,应填写"分项工程名称"栏,其他技术交底可不填写。 为保证脚手架稳定性脚手架整体设置剪刀撑及斜撑。如下图所示: 暗挖端头破除桩混凝土脚手架搭设图一 技 术 交 底 记 录 表 C2-1 编 号 工 程 名 称 北京地铁四号线工程成府路站 交底日期 2008 年 2 月 25 日 施工单位 中铁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分项工程名称 脚手架搭设 交底提要 车站倒运材料平台搭设脚手架 交底内容: 审核人 交底人 接受交底人 1、本表由施工单位填写,交底单位与接受交底单位各存一份。 2、当做分项工程施工技术交底时,应填写"分项工程名称"栏,其他技术交底可不填写。 脚手架各杆件相交处均用扣件拧紧。各个扣件的拧紧力矩为 40~65N·m。剪刀撑及支 撑斜杆的底脚必须撑紧在底板地锚上。 脚手板采用厚度为 50mm 厚的木板,木板的两头用镀锌的铁丝绑紧。木板两端应搭在 横杆上并与横杆绑紧。严禁搭设探头跳板。 3. 搭设要求 3.1. 每根立杆底部应设置底座或垫板。 3.2. 脚手架必须设置纵、横向扫地杆。纵向扫地杆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距底座上皮不大 于 200mm 处的立杆。上横向扫地杆亦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紧靠纵向扫地杆下方的 立杆上。 3.3. 立杆接长除顶层顶步可采用搭接外,其余各层各步接头必须采用对接扣件连接。 3.4. 作业层脚手板铺满、铺稳、离开围护桩面 120-150mm: 3.5. 木脚手板设置在三根横向水平杆上。脚手板两端与其可靠固定,严防倾翻。 3.6. 脚手板对接平铺时,接头处必须设两根横向水平杆,脚手板外伸长应取 130-150mm。 两块脚手板外伸长度的和不应大于 300mm 如下图 a 所示;脚手板搭接铺设时接头必 须支在横向水平杆上,搭接长度应大于 200mm, 其伸出横向水平杆的长度不应小于 100mm 如下图 b 所示 3.7. 作业层端部脚手板探头长度应取 150mm ,其板长两端与支承杆可靠地固定。 4. 其它安全注意事项 4.1. 建筑登高作业(架子工),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特种作业操作证上 岗作业。架子工的徒工必须办理学习证,在技工带领、指导下操作,非架子工未经同 意不得单独进行作业。 4.2. 架子工必须经过体检,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晕高或视力不够以及不适合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02 KB 时间:2026-06-03 价格:¥2.00

特殊天气安全技术交底-台风暴雨施工安全技术交底(2P)

台风雷雨季节安全技术交底 AQ3.3.7.6 施工单位:东莞市恒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 富盈敦睦豪庭 1-8 幢商业、住宅 楼,9 幢住宅楼,10 幢垃圾房、 燃气站 分部分项 工 程 工 种 一、雷雨季节安全交底 广东省在进入雷雨季节后,由于强对流性天气活动频繁,出现雷电的频率很高。雷击会破坏建筑物、 电气设备、伤害人、畜。打雷放电时间极短,但电流异常强大。放电时产生的强光,就是闪电。闪电时 释放出大量热能,能使局部空气温度瞬间升高 1 万---2 万摄氏度。如此巨大的能量,具有极大的破坏力, 可造成电线杆、房屋等被劈裂倒塌以及人、畜伤亡,还会引起火灾及易爆物品的爆炸。 1、雷雨季施工主要以预防为主,采取防雨措施及加强排水手段,做好雨季施工的信息反馈工作, 对容易发生的问题要采取防范措施设法排除,确保雨季时生产的正常进行,不受季节性气候影响。 2、对施工现场及生活区域应根据地形对场地内积水进行引流,以保证现场内没有积水,流水畅通, 并要防止场地四周地面水倒入场地。 3、现场内主要运输道路两旁做好排水沟,保证雨后通行不陷。定时对现有水沟进行疏通,准备抽 水泵作应急抢险,出现水情及时处理。 4、机电设备的闸箱采取防雨、防潮等措施,机电设备搭设专门的防雨棚,并做木箱架空设置,安 装接地安全装置,机电闸箱的漏电保护接地可靠。露天照明灯具必须有防雨罩,所有接地装置进行全面 检查,其接地装置接地体的深度、距离、地线截面应符合有关规范、规程的要求,并进行遥测。四周做 好排水措施,工人上脚手架操作时,提前进行安全教育,并及时做好防滑措施。 5、雷雨天气时,所有电气设备应全部拉闸断电,并拔下插头。 6、雷雨天气时,所有施工人员应立即寻找避雷场所,可选择钢筋混凝土的建筑物等处所,不要靠 近钢结构。若找不到合适的避雷场所,可以蹲下,两脚并拢,双手抱膝,尽量降低身体重心,减少人体 与地面的接触面积。如能立即披上不透水的雨衣,防雷效果更好。 7、不要待在水域旁边,不要停留在树林边缘,不要待在电线杆、旗杆、帐篷等没有防雷装置的物 体附近,不要停留在钻机、龙门吊、拌和站、铁轨、车辆等外露金属物体旁边,不要躲进空旷地带孤零 零的棚屋里。若在汽车里要关好车门车窗。 8、多人一起在施工现场时,应相互拉开几米距离,不要挤在一起。 9、高压线遭雷击落地时,近旁的人要保持高度警觉,当心地面“跨步电压”的点击。逃离时的正确 方法是:双脚并拢,跳着离开危险地带。 10、身处空旷地带应关闭手机。 11、抢救被雷击伤的人员: ①受雷击而烧伤或严重休克的人,他的身体是不带电的,抢救时不要有顾虑。应该迅速扑灭他身 上的火,实施紧急抢救。 ②若伤者失去知觉,但有呼吸和心跳,则有可能自行恢复。应该让他舒展平卧,安静休息后再送 医院治疗。 ③若伤者已经停止呼吸和心跳,应迅速果断的交替进行口对口人工呼吸和心脏挤压,并及时送往 医院抢救。 12、雨期施工时,对有防雨、防潮要求的建筑材料(尤其是水泥),尽量堆放在较高的地方,并做 好四周围挡、屋盖防雨、防潮及排水工作。 13、开挖中的基坑内的防水与排水处理采取开挖基坑明沟和集水井排除,沿基坑周边设置,随时 把积水用水泵抽出。 14、雨后施工时,机械作业行驶,应保持一定距离,防止碰撞事故。 15、露天使用电气设备,要有可靠的防漏措施。 16、现场临时用电线路要保证绝缘性良好,架空设置,电源开关箱要有防雨设施。配电箱、电缆 线接头、电焊机等必须有防雨措施,防止水浸受潮造成漏电或设备事故。 17、做好水泥等材料的防潮工作。 18、消防器材要有防雨防晒措施。 19、雨期高空施工,跳板必须铺草垫,如是木跳板则必须钉防滑隔带,施工人员高空作业必须佩 带安全绳。 二、台风天气安全交底 1、台风到来前进行全面检查,及时收听天气预报,加强台风天气施工时的信息反馈工作,并及时 做好防范措施。 2、对堆放的材料进行全面清理,在堆放整齐的同时必须进行可靠的固定,防止台风将材料吹散及 砸伤人。 3、对所有工棚及临时屋进行检查,未加固的四角用防风绳进行固定,屋顶用沙袋加重,防止被台 风掀翻。 4、台风到来时,所有施工人员应进入建筑物躲避,不能处在有安全隐患的位置,如搅拌站、龙门 吊、钢筋棚、模板堆放区等位置,防止坠物伤人。 5、台风来临时,所有电气设备要拉闸断电,并做好加固工作。施工人员远离电线杆、配电箱、电 线等物,防止电击伤害。 6、台风来临之前检查龙门吊制动装置,行走钢轮下用木楔塞住,做好龙门吊的固定工作。 7、台风到来时各机械停止操作,人员停止施工。 8、台风过后对各机械和安全设施进行全面检查,没有安全隐患时方可恢复施工作业 交底人签字: 日 期: 接受人(全员)签字: 注:本交底一式三份,班组、交底人、资料保管员各一份。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8.5 KB 时间:2026-06-09 价格:¥2.00

桩机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双轴搅拌桩安全技术交底(2P)

工程名称 园区北六路工程 施工单位 杭州萧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交底提要 双轴水泥搅拌桩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交底日期 交底内容: 一、机械设备的管理 1、机械设备进场后,项目部组织进行验收,并登记成台帐,自检合格后再上报监理检查认 可同意后再进行使用。 2、各类机械设备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施工前要加强对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及施工技术交底, 遵守机械操作规程。 3、落实专人负责各类机械设备的日常养护及维修工作,确保机械安全有效工作。 4、对机械设备的检查 (1)桩机 a、检查机械自身的机械性能是否正常。 b、检查钻杆、钻头的接头牢固度及联接状况。 c、检查钢丝绳的规格、直径、强度,以及卷筒上的连接件是否固定牢固。卷筒上的排列等 情况。 d、检查吊具、吊环、吊索等的安全情况。 (2)汽车吊机 a、检查汽车自身的机械性能是否正常,检查起重机械变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行程限拉 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是否齐全完备,灵敏可靠。 b、检查吊臂的臂身质量是否牢固,连接是否牢固,支承脚是否牢固。 c、检查钢丝绳的规格、直径、强度能否满足起重的要求。检查钢丝绳卷筒上的连接件是否 固定牢固。卷筒上的排列是否整齐等情况。 d、检查吊具、吊环、吊索等的安全情况。 e、检查所吊物件的重量是否合适,吊点是否准确。 二、桩基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因素及危险源 1、钻孔桩机、履带式反铲挖掘机、汽吊、泥浆泵等机械伤害。 2、施工用电。 3、吊装物体打击事故。 三、施工现场的安全防范 (一)操作工人的安全管理 1、施工现场有专职安全员负责安全工作,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扣,禁止 穿易滑的鞋子进入现场。 2、夜间施工应在 12 点左右换班,严禁疲劳、醉酒状态施工。整个钻孔灌注桩的施工过程 必须有一名负责人及安全员值班。 3、对操作工人进行岗前培训,机械操作工应持证上岗。 4、机组人员作登高检查或维修时,必须系安全带;工具和其他物件应放在工具包内,高空 人员不得向下随意抛物。 (二)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1、施工前,摸清地下管线及架空线的分布,在桩基施工前对其影响范围内的管线要先拆迁, 或保护后,确认地下管线或空中架空线安全后方可施工,以防止产生各类管线事故。 2、施工现场附近有电力架空线路时,施工中应设专人监护,确认机械与电力架空线路的最 小距离必须符合下表的要求: 起重机与电力架空线路的最小距离 电力架空线路电压(KV) 1 1~15 20~40 60~110 220 垂直方向 1.5 3.0 4.0 5.0 6.0 距离(m) 水平方向 1.0 1.5 2.0 4.0 6.0 3、施工作业场地应平整,清除杂物,排除积水,换除软土,夯打密实,处理好地下管线, 以免产生不均匀沉陷造成机械倾覆事故,由于本工程混凝土采用商品混凝土,采用滚筒式搅拌 运输车运输到各个桩位上,因此为方便施工,确保机械设备行走及运输车行车有足够的承载力, 配备足够数量的 1 米宽、6 米长,厚度 0.2 米的钢制路基板及宽度 1.8 米,长度 4 米,厚 2 公分 的钢板作为承载板,以确保机械及汽车行走的安全。 4施工作业区应有明显标志并将施工作业区与非作业区采用围护板隔离,并挂设警示牌, 禁止非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特别是机械回转半径范围内不得有人员进入。 恶劣气候时,应停止一切作业。当风力超过七级 四、施工用电的安全 1、临时用电采用三相五线电缆埋地布设,地面上做好醒目标志,在上面尽量不移动及行走 机械,以防止履带碾压电缆,引起触电事故。 2、排水水泵均做好保护接零,并该动作电流小于 15mA 的漏电保护器。 3、由于进行灌注桩施工时场地潮湿并有积水现象,施工用电安全特别重要。接电时必须分 装总、分漏电保安器,要满足“一机一闸一漏保”的原则,确保用电安全。 4、电气设备的电源,应按有关规定架设安装;电气设备均须有良好的接地接零,接地电阻 不大于 4Ω,并装有可靠的触电保护装置。 五、钻孔作业注意安全事项: 1、钻孔应连续作业,建立交接班制,并形成文件;施工中严禁人员进入孔内作业。 2、钻孔作业中发生坍孔和护筒周围冒浆等故障时,必须立即停钻;钻机有倒塌危险时,必 须立即将人员和钻机撤至安全位置,经技术处理并确认安全后,方可继续作业。 3、成孔后或因故停钻时,应将钻具提至孔外置于地面上,关机、断电并应保持孔内护壁措 施有效,孔口应采取防护措施。 4、钻机运行中作业人员应位于安全处,严禁人员靠近和触摸钻杆;钻具悬空时严禁下方有 人。 5、钻孔过程中,应经常检查钻渣并与地质剖面图核对,发现不符时应及时采取安全技术措 施。 6、正、反循环钻机钻孔均应减压钻进,即钻机的吊钩应始终承受部分钻具质量,避免弯孔、 斜孔或扩孔。 审核人 交底人 被 交 底 人 本表由施工单位填写并保存(一式三份,接受交底人一份、交底人一份、安全员一份)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5.5 KB 时间:2026-06-12 价格:¥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