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检查表-防雷工程专业设计 施工 检测企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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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检查表-防雷工程专业设计 施工 检测企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表》是关于建筑加工行业相关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相关内容,适用于建筑加工行业相关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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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雷工程专业设计 施工 检测企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表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
方法
检查依据
处罚依据
处罚标准
1.建立、健全本单位防雷设计、
施工、检测安全生产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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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检查
2.组织制定本单位防雷设计、施
工、检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
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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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检查
3.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防雷设
计、施工、检测安全生产教育和
培训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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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检查
4.保证本单位防雷设计、施工、
检测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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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检查
5.督促、检查本单位的防雷设计、
施工、检测安全生产工作,及时
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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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检查
6.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防雷
设计、施工、检测生产安全事故
应急救援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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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检查
一、
主要
负责
人履
职情
况
7.及时、如实报告防雷设计、施
工、检测生产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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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
十八条
《安全生产法》第
九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
职责,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
改正的,按以下标准处以罚款,并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
产停业整顿。
    1. 未履行 1 项法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处 2 万
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的罚款;
    2. 未履行 2-3 项法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处 3
万元以上 4 万元以下的罚款
    3. 未履行 4-7 项法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处 4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
企业
资质
管理
1.具有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施工、
检测资质证书,是否存在无资质
或超越资质许可范围从事设计、
施工、检测的。
2 从业人员具备相应资格证书。
3.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及相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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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检查
1.《气象灾害防
御条例》第二十四
条
2.《防雷减灾管
理办法》(2013 年
中国气象局第 24
1.《气象灾害防御
条例》第四十五条
2.《防雷减灾管理
办法》
(2013 年中国
气象局第 24 号令)
第 三 十 四 条 第 一
1.《气象灾害防御条例》(2010 年国务院第 570 号令)
第四十五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由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按照权限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 5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的罚款;
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
法承担赔偿责任:(一)无资质或者超越资质许可范围
设备与设施。
4.具有相应的规范、标准等资料,
并具有档案保管条件。
5.企业防雷质量管理体系健全。
号令)第十三条、
第十四条
款、第二款
从事防雷设装置设计、施工、检测的;(二)在防雷装
置设计、施工、检测中弄虚作假的。 
2.《防雷减灾管理办法》
(2013年中国气象局第24号令)
第三十四条规定,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由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按照权限责令改正,给予警
告,可以处 5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罚款;给他人造成
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一)不具备防雷装置检
测、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或者施工资质,擅自从事相关活
动的;(二)超出防雷装置检测、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或
者施工资质等级从事相关活动的。
三、 
建设
项目
管理
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应当按照经
审核批准的防雷设计(防雷装置
设计文件)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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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检查
1.《安全生产法》
第三十一条第一
款
2. 《建设项目安
全设施“三同时”
监督管理办法》第
十七条第三款
1.《安全生产法》
第九十五条第三项
2. 《建 设 项目安
全设施“三同时”
监督管理办法》第
二十八条第三项
1.投资额 1000 万元以下的建设项目,施工单位未
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的,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
产停业整顿,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 50 万元以
上 70 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
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2 万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的罚款;
2. 投资额 1000 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施工单位未
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的,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
产停业整顿,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 70 万元以
上 100 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
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3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
安全
生产
资金
投入
1.防雷专业设计、施工、检测单
位应当按国家规定保证安全生产
所必需的资金投入。
查看文件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
二十条第一款
《安全生产法》第
九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
营的投资人不依照本法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
金投入,致使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责
令限期改正,提供必需的资金;逾期未改正的,责令生
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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