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约有18500项符合查询结果,库内数据总量为27827项,搜索耗时:0.0146秒。

4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修订及考核管理制度

1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修订及考核管理制度 编号:AQ-BZH-004-A 1 目的 为进一步强化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本公司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 职责 2.1 本公司主要负责人是本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各部门负责人是该部门安全生 产负责人,各班组长是该班组安全生产负责人,各级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做好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2 安全生产工作,人人有责,有岗必有责。每个员工都必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3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职能部门和全体员工。 4 工作内容 4.1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织制定本公司各级人员及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纵向到底、横向到边”。 4.2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沟通 4.2.1 安全管理部门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时应及时下发相关至各领导干部、各部门、各类 人员并征求意见。 4.2.2 安全管理部门将征求的意见汇总后反馈给本公司安全第一责任人。 4.2.3 本公司安全第一责任人组织领导干部、各部门、各类人员代表召开安全生产责任制 修订会。 4.2.4 安全管理部门根据修订会的结果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定稿。 4.3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培训 4.3.1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解释。 4.3.2 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各领导干部、各部门、各类人员对其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 学习。 4.3.3 每次培训应有学习记录。 4.4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评审、修订 4.4.1 安全生产责任制评审小组由安全管理部门、技术部门、生产部门等部门组成。 4.4.2 安全生产责任制评审小组对已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评审。 2 4.4.3 经评审通过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从上至下层层相互签字实施。 4.4.4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修订根据安全生产责任制评审小组的评审结果进行。 4.5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 4.5.1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根据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 4.5.2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绩效测量结果报厂安全第一责任人认可。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7 KB 时间:2025-08-09 价格:¥2.00

综合安全】-09-劳务分包项目安全管理制度

XX 建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劳务分包项目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劳务分包项目的安全管理,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有关法律 法规和相关规定,建立劳务分包项目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实现对劳务分包人或单位 (以下简称分包方)的有效管控,切实防范安全事故,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 规范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所有设备操作、设备安装和拆卸、设备维护和保养、 设备运输和转场、辅助吊装等劳务分包的安全管理工作。 三、解释 劳务分包:是指服务承包商或者专业承包商将其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具 有相应资格的分包方完成的活动。 四、总则 1、劳务作业的分包方必须具有: ①由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经过考核并合格后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上岗资格证书; ②由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③由交通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车辆行驶证和检验合格证明文件; ④根据公司整合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对劳务分包经评价合格后方可使用。 2、劳务分包方的有关资料由各使用单位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存档。 3、分包方应做好以下现场的管理工作: ①设备操作、车辆应每台设备设一名机长或班长; ②确保劳务作业施工质量,组织对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技能培训,督促施工现场 作业人员按分公司或区域项目部或总成单位的交底要求进行施工操作。及时对劳务分 包作业施工质量进行自查、自评,发现问题或安全隐患及时上报,直至停止作业。 ③积极配合公司各单位对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全技术交 底及检查。 ④不定期地对公司提供的设备或自备的车辆设备的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的安全状 况进行检查,对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或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及时上报。协助公社各单 位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积极参与公司或总包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例会、事故 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等活动。 ⑤指定专(兼)职劳务用工管理人员对施工现场的人员实行动态管理。负责与分 包方签订劳动合同或协议,建立劳务作业人员花名册台帐,人员花名册台帐做到动态 管理。做好施工现场人员考勤、工资发放、劳资纠纷处理、工伤事故处理等工作;建 立《劳务作业人员情况登记表》、《劳务作业人员工资发放表》等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管 理台帐,以备检查。劳务作业人员的工资必须直接发放给劳动者本人,由本人签领; 由他人代领的,必须有本人签字的书面委托书。 ⑥对分包的辅助吊装设备、运输车辆指定专(兼)职人员实行动态管理。负责与 分包的辅助吊装设备、运输车辆的所有人或单位签订租赁合同或协议。做好台班记录、 费用支付、协助纠纷和事故处理等工作;建立辅助吊装设备、运输车辆的使用管理台帐, 以备检查。租赁费用必须由合同方本人签领;由他人代领的,必须有本人签字的书面 委托书。 4、分公司或区域项目部(简称发包方)使用分包方时,首先由分包方提出申请, 由发包方有关职能部门严格审查其资质。未经资质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分包方,严禁 使用。审查合格的报上级部门同意后方可使用。 5、对于管理混乱或严重违规违纪或连续发生一般安全事故 2 起以上的分包方,不 得继续使用。发包方将分包方的安全管理工作纳入本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严禁以包 代管、以罚代管。    6、在现场施工过程中,发包方应指派有事业心、有责任感、技术熟练、有较丰富 施工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现场负责人和安全监护人。并对劳务分包单位的现场组织、 工器具的配置、现场布置和分包方人员实际操作技能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劳务分 包人员应在发包方的直接指挥和监督管理下进行劳务作业。 7、对分包方自行配置的车辆、设备、工器具及安全用具,必须提供经检查试验合 格的证明资料,并经发包方审核同意后方可使用。   8、发包方应加强劳务分包人员的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培训要有针对性,注重实 效,并能满足作业中应具有的安全和技术素质要求,作业前应组织技术措施和安全措 施的交底。    9、 发包方应监督分包方录用人员的情况。检查不合格或有职业禁忌症者,以及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0 KB 时间:2025-08-12 价格:¥2.00

综合安全】-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制度

XX 建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一、目的 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及事故发生 后带来的各种损失和影响,根据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集团公司有关要求,特制 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各分公司、区域项目部。 三、职责 1、工程部、人力资源部、总经办、安全质量部、法律办负责牵头制定事故报告及 调查处理制度,负责对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的解释。 2、公司工程部、人力资源部、各分公司(区域项目部)及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监 督本制度的实施。 3、各分公司根据本制度及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分公司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分 公司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制度。 第二章 管理规定 一、事故报告规定 1、发生一般安全事故(包括无人员死亡或可能引起人员死亡的事故,一次受伤在 2 人以下的事故,以及直接经济损失 1 万以内的事故),现场相关人员应立即上报分公司 (项目)领导和安全管理员,由事故发生分公司(项目)上报公司安质部。 2、发生较严重的安全事故(发生或有可能引起人员死亡的安全生产事故,一次性 3 人(含)以上受伤事故,以及直接经济损失 1 万以上(含)的事故),现场有关人员 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负责人必须第一时间向公司汇报,同时报告工程部、人 力资源部和设备物资部,人员死亡的事故还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如实报告当地负有安 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3、事故发生单位应保护好事故现场,及时通知急救、医疗等相关部门,迅速采取 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事故报告要求清楚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 场所、详细经过、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原因分析等信息,事故分析报告表经相关负 责人签字确认,在事故发生之日起 24 小时内上报,并要求做到及时、准确、完整,不 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4、根据事故性质、伤亡程度、影响范围等,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事故经过上报 设备物资部、人力资源部,由其上报保险公司。 二、事故调查规定 1、分公司(项目)发生一般安全生产事故,由工程部参与,分公司(项目)领导 牵头组织生产、技术、安全等有关人员及工会组成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 2、发生较严重的安全事故,由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协调配合主管部门组织事故调 查组进行调查;主管部门未组织调查的事故,由安质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调查, 分公司总经理落实组织相关人员对事故进行调查。 3、事故调查应查明原因、过程及伤亡损失情况,确定事故责任者,提出事故处理 意见和防范措施,由事故发生单位写出事故调查分析报告,上报公司安质部备案。 三、事故处理规定 1、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当及时组织救治,防止事故扩大化,尽量减少事 故损失和影响,同时开展工伤预防的宣传和教育。 2、事故发生单位负责对一般工伤员工救治、护理、慰问、困难解决等善后工作的 管理,重大工伤和工会共同管理,并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劳动安全工作的监督检 查。 3、分公司(项目)所发生符合工伤的事故,由事故单位负责申报工伤以及劳动能 力鉴定。 4、员工因工负伤,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药费、检查费、化验费、治疗费、手 术费、材料费、诊疗费、住院费、就医路费及挂号费,由所在分公司或项目先行垫付, 需向公司借款的,应经总经办、财务部、人力资源部会签报公司审批同意。医疗终结后, 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向社保机构统一结算,分公司协助办理,人力资源部予以指导。受 伤人员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 伤人员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 具体标准按照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5、事故发生单位严格按照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处理安全生产事故:即事故原因 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责 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生产部应认真分析事故,并根据事故性质及严重程度按公 司有关要求进行通报及考核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4 KB 时间:2025-08-12 价格:¥2.00

4-安全生产考核制度

安全生产考核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生产现场的安全管理,提高全员安全意识,规范员工行为,建立相 应的安全奖惩机制,促进公司安全生产良性循环,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 康,特制定本考核制度。 2.范围 本考核制度适用于进入公司生产现场的所有人员。 3.其它 3.1 本考核制度中的日常考核由生产车间、部门执行,公司安全生产与监察 委员会负责督促检查。 3.2 本考核制度按属地管理原则执行处罚,员工所在部门亦可处罚;但同一 事件不得重复处罚;安全生产与监察委员会可在全公司范围内进行处罚,罚款入 公司财务。 3.3 关于考核条数,每月车间不得低于部门,部门不得低于公司;否则,公 司安监委有权对部门进行处罚,部门有权对车间处罚。 3.4 各部门奖励资金从罚款中开支,公司级奖励资金由公司开支。 3.5 本《考核细则》中对应的考核金额属公司级考核额度,各部门和车间可 根据细则,再制定适宜的处罚标准。原则上不得高于公司处罚标准。 3.6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3.7 附《考核细则》。 《安全生产考核细则》 序 号 考核内容 考核 频次 考核金额 考核 部门 1 进入生产区域,人员未戴安全帽的。 日常 考核 20 元/次 2 进入生产区域的人员虽佩戴安全帽,但未系紧 安全帽绳或拿安全帽当凳子坐的。 日常 考核 20 元/次 3 未按要求穿戴工作服的。 日常 考核 10 元/次 4 未按要求佩戴好工作证的。 日常 考核 10 元/次 5 女员工未将长发挽扎起,并置放在安全帽内。 日常 考核 10 元/次 6 生产操作人员、电、钳维修人员上班期间趴、靠、 坐操作台栏杆的。 日常 考核 20 元/次 7 酒后上班和班中饮酒的。 日常 考核 200 元/次,责令离 岗 8 工作场所内聚众聊天、嬉笑打闹,分散他人注 意力的。 日常 考核 20-50 元/人次 9 作业场所打牌、赌博、打架斗殴、滋事影响极 坏的。 日常 考核 200 元/次,情节严 重交派出所处理 10 未按岗位工种要求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的。 日常 考核 100 元/次 11 高空作业 2 米以上(含 2 米)未系好安全带和 搭好工作台、梯子的。 日常 考核 50 元/次 12 危险场所检修作业,安全措施未落实的。 日常 考核 50 元/次 13 在生产现场吸烟的。 日常 考核 50 元/次 14 有交叉作业时,施工部门未制定安全管理措施 的。 日常 考核 100 元/次 15 违纪后不服从管理、谩骂上级和他人的。 日常 考核 200 元/次,情节严 重的交人资处理 16 对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威胁和打击报复的。 日常 考核 200 元/次,情节严 重交的派出所处理 17 天车未进行点检、无交接班记录的。 日常 考核 20 元/次 18 未召开班组安全会议、班组安全会议无记录或 记录不全的。 日常 考核 班长:20 元/次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6.6 KB 时间:2025-08-20 价格:¥2.00

5-公司安全环保事故报告调查和责任追究及考核处理制度

安全环保事故报告、调查和责任追究处理制度 QLS/GG-AH-016-2013 版 次 C/O 实施日期 2013-02-01 审 核 人 编制人 1 总则 为了规范公司安全环保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程序,保证信息渠 道的畅通,及时开展安全环保事故救援及调查处理工作,减少事故带 来的损失,明确事故责任,规范各类事故的责任追究考核,制定本制 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安全环保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程序及责任 追究考核。 3 术语 3.1 事故 造成伤亡、财产损失或其它损失的意外事件。 3.2 职工伤亡事故 是指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 3.2.4 急性中毒事故 是指生产性毒物一次或短期内通过人的呼吸道、皮肤或消化 道大量进入体内,使人体在短时间内发生病变,导致职工立即中 断工作,并须进行急救或死亡的事故。 3.3 突发环境事件 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和 对全国或者某一地区的经济社会稳定、政治安定构成重大威胁和损 害,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涉及公共安全的环境事件。 3.4生产事故 是指生产活动因非正常原因中断或效能下降,生产中断时间和经 济损失超过规定限额的事故。 3.5火灾事故 是指违背人们意志而发生的非正常性的着火事故。 3.6 相关责任人 公司主要负责人、主管负责人。 3.7 外来单位 具有相关从业资质,在公司所属区域内进行其业务范围内活动的 法人单位。 4 事故分类标准 4.1 人身伤亡事故 4.1.1 轻伤事故 造成职工肢体伤残,或某些器官功能性或器质性轻度损伤,表现 为劳动能力轻度或暂时丧失的伤害。一般指受伤职工歇工在一个工作 日以上,但未达到重伤标准者。 4.1.2 重伤事故 造成职工肢体残缺或视觉、听觉等器官受到严重损伤,一般能引 起人体长期存在功能障碍,或劳动能力有重大损失的伤害,重伤失能 损失等于和超过 105 个工作日。 4.1.3 死亡事故 指一次死亡 1 人以上的事故。 4.2 生产事故 4.2.1 一般生产事故 生产中断或设备停机时间超过规定限额,或事故直接经济损失2- 10 万元的事故; 4.2.2 重大生产事故 生产中断或设备停机时间超过规定限额,或事故直接经济损失 10—50 万元的事故; 4.2.2 特大生产事故 造成生产长时间瘫痪或造成整个生产线停产时间超过规定限额, 或事故直接经济损失 50 万元以上的事故。 4.3 火灾事故 4.3.1 一般火灾事故 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 2-10 万元以内或重伤 1 人的事故。 4.3.2 重大火灾事故 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 10 万-50 万元或死亡 1 人的事故。 4.3.3 特大火灾事故 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 50 万元以上或死亡 2 人及以上的事故。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55 KB 时间:2025-08-20 价格:¥2.00

03.工作票、操作票管理制度

工作票、操作票管理制度 1 范 围 本制度规定了**电厂热力机械(热控)第一、二种工作票、热力机械操作票、电气第一、 二种工作票、电气操作票的使用和管理规则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制度的引用而成为本制度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 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制度,然而,鼓励研究使用 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制度。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 电安生〔1994〕227 号 《操作票工作票实施细则》 吉林省电力工业局DL—408—91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 能源部1991—3—18发布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工作票和操作票管理标准》 3 缩略语 三权——工作监护权、工作许可权、工作票签发权 两票——工作票、操作票 4 热力机械(热控)工作票 4.1 适用范围 4.1.1 热力机械(热控)第一种工作票 4.1.1.1 在热力机械(热控)设备、设施或系统上,运行人员必须采取安全措施后才能进 行的检修工作。 4.1.1.2 可能危及检修人员人身安全的(中毒、窒息、气体爆燃等)的特殊工作。 4.1.1.3 在热控保护、自动回路及主要参数仪表上的工作,不论安全措施是否由运行人员 来采取,都必须填写热力机械(热控)第一种工作票。 4.1.2 热力机械(热控)第二种工作票 4.1.2.1 在热力机械设备、设施或系统上的工作,不需要运行人员采取安全措施,但须经 运行人员许可的检修工作。 4.1.2.2 在热控设备、设施或系统上的工作(热控保护、自动回路及主要参数仪表除外), 不需要运行人员采取安全措施,但须经运行人员许可的检修工作。 4.2 工作票中所列人员的安全责任 4.2.1 工作票签发人: ——工作是否必要和可能; ——工作计划时间是否符合工作实际; ——工作票上所填写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和完善; ——所派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组成员是否能够安全地进行工作; ——经常到现场检查工作是否安全地运行。 4.2.2 工作负责人: ——正确和安全地组织工作; ——对工作组成员给予必要指导; ——负责检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和运行人员所做安全措施是否符合现 场实际; ——工作前结合工作内容,召集、主持工作组成员进行危险点分析并制定控制措施,交 代注意事项; ——随时检查工作组成员在工作过程中是否遵守安全工作规程和安全措施; ——正确执行“检修自理”的安全措施并在工作终结时恢复检修前的状态。 4.2.3 工作许可人: ——负责审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和符合现场实际安全条件,否则应补充 在“运行人员补充的安全措施”栏内; ——检修设备与运行设备确已隔断; ——安全措施确已完善和正确执行; ——对工作负责人正确说明哪些设备有压力、高温、爆炸危险和工作场所附近环境的不 安全因素等;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91.5 KB 时间:2025-08-29 价格:¥2.00

03-安全生产责任制范本

安全生产责任制范本 安全生产责任制范本 安全生产责任制 总经理安全职责 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具体要做到: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和上级指示,把职业安全卫生 工作列入企业的管理的重要议事日程。要亲自主持重要的职业安全卫生工作会 议,批阅上级有关安全方面的文件,签发有关职业安全卫生工作的重大决定。 2、负责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检查各部门经理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3、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充实专兼职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定期听取安全监察部门 的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或审批有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4、组织审定并批准企业安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和重大的安全技术措施,解 决安措费用。 5、按事故处理“三不放过”原则,组织对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 6、加强对各项安全活动的领导,决定安全方面的重要奖惩。 第二条 生产厂长安全职责 生产厂长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要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主管业务 范围内的生产安全负责,并抓好以下工作: 1、坚持贯彻“五同时”的原则,监督检查分管部门对职业安全卫生各项规章制 度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2、组织制订、修订分管部门的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和编制安全技术措 施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3、组织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大检查、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负责审批各 级动火。 4、组织分管部门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工作的先进经验、奖励 先进单位和个人。 5、负责分管部门的安全教育与考核工作。 6、组织分管部门对报上级安全主管部门以上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及时向上级主 管部门报告。 7、定期召开分管部门安全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 存在的问题。 第三条 车间主任安全职责 车间主任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其职责是: 1、保证国家和企业安全生产法令、规定、指示和有关规章制度在本车间、本部 门贯彻执行,把职业安全卫生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五同时”。 2、组织制订实施车间安全管理规定、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3、组织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进行车间安全教育和班组安全教育; 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开展岗位技术练兵; 定期组织安全考核;组织并参加班组安全活动日活动,及时处理工人提出的意 见。 4、每日组织一次全车间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保证生产设备、安全装备、 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材等处于完好,教育职工加强维护,正确使用。 5、组织各项安全生产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表彰先进班组和个人。 6、对本车间发生的事故及时报告和处理,要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注意保 护现场,查清原因,分清责任,采取防范措施对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报 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7、负责组织并落实好动火时的安全措施。 8、建立和健全本车间安全管理网,配备合格的安全技术人员,充分发挥车间和 班组安全人员的作用。 9、严格执行上级有关劳动保护用品等发放标准和进人生产岗位必须穿戴好劳动 保护用品的规定。 第四条 班组长安全职责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8.5 KB 时间:2025-08-30 价格:¥2.00

小微企业安全生产三级标准化全套-2.车间级综合安全检查表(每月检查一次)

车间级综合安全检查表 检查人签字:  检查时间:202X 年 1 月 26 日 检查评价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标准 检查方法 (或依据) 符合 不符合及主要问题 1 职责 检查本车间各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完成情况。 依据安全生产责 任制检查。 符合 2 设备 检查运转设备运用情况,各运转部件是否有异常响声,裸漏的运转部件防护罩是否齐全可 靠;检查设备的运转状态是否正常。 依据有关要求及 安全操作规程检 查现场 不符 合 ***转 动 机 械 联 轴 器缺乏防护罩 3 电气 检查设备的工作状态、电机声音是否增大、振动是否增强,保护接地是否牢靠,电机及电 器元件是否有异常声音、气味,电流、电压等是否在指标范围内。检查本车间范围内的变、 配电室安全设施是否齐全。 检查现场 符合 4 生产现场 检查工作现场是否清洁、有序,员工劳动防护用品穿戴是否符合要求,各种通道是否畅通 无阻,应急灯具是否齐全可靠,防护用具是否定期维护保养,时刻处于备用状态等,查各 种安全设施是否处于正常状态。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害作业场所按规定设置警示标 志、报警设施、防护急救器具设施齐全。设置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泄险区情况。 查现场查记录 不符 合 **车间生产作业现 场不整洁,接害岗 位及作业点未设置 职业危害告知牌 5 作业管理 检查本车间员工在进行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等危险作业, 作业证的申办工作。岗位操作员工是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现场工艺记录是否及时、规范; 劳动防护用品穿戴是否符合要求;员工是否遵守劳动纪律,有没有迟到、早退、酒后上岗、 脱岗、睡岗等现象;工作时是否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查作业许可证 符合 6 警示标志 检查车间警示标志和告知牌的完好情况;检维修等作业现场设置警戒区域和警示标志的情 况检查。 检查现场 符合 7 消防设施 灭火器是否配置到位、齐全、有效,灭火器压力是否正常;是否有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 口是否合理、通畅;消防标示是否设置到位、完好、有效;应急照明是否设置到位、完好、 有效。 检查现场 符合 8 其他 注:每月检查一次 车间级综合安全检查表 检查人签字:  检查时间:202X 年 2 月 23 日 检查评价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标准 检查方法 (或依据) 符合 不符合及主要问题 1 职责 检查本车间各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完成情况。 依据安全生产责 任制检查。 符合 2 设备 检查运转设备运用情况,各运转部件是否有异常响声,裸漏的运转部件防护罩是否齐全可 靠;检查设备的运转状态是否正常。 依据有关要求及 安全操作规程检 查现场 符合 3 电气 检查设备的工作状态、电机声音是否增大、振动是否增强,保护接地是否牢靠,电机及电 器元件是否有异常声音、气味,电流、电压等是否在指标范围内。检查本车间范围内的变、 配电室安全设施是否齐全。 检查现场 符合 4 生产现场 检查工作现场是否清洁、有序,员工劳动防护用品穿戴是否符合要求,各种通道是否畅通 无阻,应急灯具是否齐全可靠,防护用具是否定期维护保养,时刻处于备用状态等,查各 种安全设施是否处于正常状态。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害作业场所按规定设置警示标 志、报警设施、防护急救器具设施齐全。设置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泄险区情况。 查现场查记录 不符 合 车间个别员工未正 确穿戴劳动防护用 品 5 作业管理 检查本车间员工在进行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等危险作业, 作业证的申办工作。岗位操作员工是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现场工艺记录是否及时、规范; 劳动防护用品穿戴是否符合要求;员工是否遵守劳动纪律,有没有迟到、早退、酒后上岗、 脱岗、睡岗等现象;工作时是否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查作业许可证 符合 6 警示标志 检查车间警示标志和告知牌的完好情况;检维修等作业现场设置警戒区域和警示标志的情 况检查。 检查现场 不符 合 生产车间安全标志 不完善 7 消防设施 灭火器是否配置到位、齐全、有效,灭火器压力是否正常;是否有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 口是否合理、通畅;消防标示是否设置到位、完好、有效;应急照明是否设置到位、完好、 有效。 检查现场 符合 8 其他 注:每月检查一次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75 KB 时间:2025-11-12 价格:¥2.00

双重预防体系部分行业模板-炼铁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信息表(03

冶金企业炼铁单元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信息一览表 一、 高炉区域......................................................................................................................................................................................................2 (一) 主控室 .............................................................................................................................................................................................................2 (二) 高炉炉前 .........................................................................................................................................................................................................4 (三) 高炉水煤 .........................................................................................................................................................................................................9 (四) 高炉槽下 .......................................................................................................................................................................................................11 二、 除尘............................................................................................................................................................................................................12 三、 TRT 发电.....................................................................................................................................................................................................13 四、 高炉冲渣....................................................................................................................................................................................................16 五、 高炉供料....................................................................................................................................................................................................18 六、 喷煤系统....................................................................................................................................................................................................19 七、 热风炉........................................................................................................................................................................................................22 八、 铸铁机........................................................................................................................................................................................................26 九、 点检维护....................................................................................................................................................................................................30 十、 检修作业....................................................................................................................................................................................................31 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信息一览表 辨识区域(部位、场所):炼铁单元单元 风险评价 序 号 辨识对象 危险源 事故类型 典型控制措施 M E S R 级别 一、 高炉区域 (一) 主控室 1 作业人员 观察风口未注意平台地面 其他伤害 确认安全行走 1 6 4 24 四 2 作业人员 查看原燃料未抓牢、站稳 其他伤害 查看原燃料确认环境,抓牢扶手并站稳 1 6 4 24 四 3 作业人员 取铁样工具、模具潮湿、未预热 灼烫 取铁样提前预热工具 1 6 4 24 四 4 作业环境 巡视炉体设备风向不好 中 毒 和 窒 息 巡视炉体设备时必须两人并携带一氧化碳报警仪,观察 风向,选择合适的巡检路线。 1 10 4 40 三 5 作业人员 煤气区域作业不携带煤气报警仪 中 毒 和 窒 息 必须携带煤气报警仪 1 10 4 40 三 6 作业人员  休风更换风口不倒流 中 毒 和 窒 息 更换风口必须先倒流 1 6 4 24 四 7 作业人员 打窥视孔站位不当 灼烫 确认安全站位 1 6 4 24 四 8 作业人员 炉顶通蒸汽,操作蒸汽正对阀门 灼烫 操作蒸汽阀门时侧对阀门操作 1 6 4 24 四 9 作业人员 捅风口不戴防护眼镜 灼烫 必须带护目镜 1 6 4 24 四 10 安全管理 煤气、氧气管网内部动火,未有 效切断、未检测管网内气体浓度, 未随身携带检测报警仪器、未办 理相关作业票 火灾、其他 爆炸 煤气、氧气管网内部动火,必须有效切断、必须检测管 网内气体浓度,并随身携带检测报警仪器、严格执行煤 气设施动火作业票、盲板确认票、有限空间作业票的安 全要求。 3 3 10 90 二 11 作业人员 休风卸大盖站位不当 灼烫、物体 打击 选好安全站位 1 3 4 12 四 12 作业人员 高炉休风未点火上炉顶及风口区作 业 中 毒 和 窒 息 高炉休风时炉内先点火,后进行作业 1 2 10 20 四 13 作业人员 高炉休风炉内点火前主管道煤气未 有效切断。 其他爆炸 高炉休风炉内点火前主管道煤气必须有效切断。 1 2 10 20 四 14 作业人员 高炉长期休风,风口堵泥不严 其他爆炸 高炉长期休风,堵严风口并定期对其巡检 1 2 10 20 四 15 作业人员 高炉休风,炉内料面火熄灭 中 毒 和 窒 息 设立监护人,确认炉内料面燃烧 1 2 10 20 四 16 作业人员 处理风口灌渣,站位不当、护品 穿戴不全 灼烫 作业时正确选位、护品穿戴齐全、规范 1 2 10 20 四 17 作业人员 紧急休风不迅速切断煤气系统 中 毒 和 窒 迅速切断煤气 1 2 10 20 四

分类:风险评估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05 MB 时间:2025-11-30 价格:¥2.00

机构与职责-组织机构-方针目标-机构与职责企业管理部计划考核

成都市 XXX 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202X 年安全目标责任书 企业管理部计划考核岗: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公司 安全管理工作目标的实现,贯彻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责任 制,保障企业管理部正常的安全生产生活秩序,明确所在岗位的安全、环保、职 业健康职责,强化安全管理,进一步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有效控制风险,切实保 障人身安全,保障职工生命财产安全,坚持“以人为本”和“谁主管、谁负责” 的原则,根据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实际,部门负责人和员工特签订此 安全承诺书。 一、职业健康安全、环保方针 遵纪守法,全员参与,预防为主,降低安全、环境风险。 科学管理、以人为本、持续发展,提升安全、环境意识。 二、环境目标 1、一般环境污染事故为零; 2、危险废弃物(如废电池、废墨盒、废硒鼓等)回收处理率 100%。 三、职业健康安全目标 1、进入厂区出现违章现象为零; 2、人身轻伤及以上责任事故为零; 3、一般火灾事故为零; 4、一般交通事故为零; 5、“三标一体化”体系外审无严重不符合项。 四、安全环保职责 1、编制公司年度经营计划时,应符合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同时根据相关工作需要及时调整项目计划,保证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的投入, 将安全、环保、职业健康项目列入规划和计划中。 2、编制生产计划时,把生产安全放在首位,并根据生产情况,安排做好必要的 安全措施和环保保护措施的平衡配套工作。 3、编制年度生产计划时,组织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做到与生产计划同时 下达,同等考核。 4、编制各种考核制度时,应将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内容列入公司考核内 容。 5、负责将公司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投资项目及时列入计划并下达。 6、检查、总结生产计划完成情况时,同时检查、总结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的 情况。 五、责任期限 202X 年 1 月 1 日—202X 年 12 月 31 日 六、安全绩效考核 根据员工绩效考核制度执行。 成都市 XXX 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管理部 成都市 XXX 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管理部 员工(签字): 部门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5.5 KB 时间:2025-12-03 价格:¥2.00

双重预防体系建设隐患排查治理-百大行业双体系实施指南-炼铁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信息表(03

冶金企业炼铁单元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信息一览表 一、 高炉区域......................................................................................................................................................................................................2 (一) 主控室 .............................................................................................................................................................................................................2 (二) 高炉炉前 .........................................................................................................................................................................................................4 (三) 高炉水煤 .........................................................................................................................................................................................................9 (四) 高炉槽下 .......................................................................................................................................................................................................11 二、 除尘............................................................................................................................................................................................................12 三、 TRT 发电.....................................................................................................................................................................................................13 四、 高炉冲渣....................................................................................................................................................................................................16 五、 高炉供料....................................................................................................................................................................................................18 六、 喷煤系统....................................................................................................................................................................................................19 七、 热风炉........................................................................................................................................................................................................22 八、 铸铁机........................................................................................................................................................................................................26 九、 点检维护....................................................................................................................................................................................................30 十、 检修作业....................................................................................................................................................................................................31 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信息一览表 辨识区域(部位、场所):炼铁单元单元 风险评价 序 号 辨识对象 危险源 事故类型 典型控制措施 M E S R 级别 一、 高炉区域 (一) 主控室 1 作业人员 观察风口未注意平台地面 其他伤害 确认安全行走 1 6 4 24 四 2 作业人员 查看原燃料未抓牢、站稳 其他伤害 查看原燃料确认环境,抓牢扶手并站稳 1 6 4 24 四 3 作业人员 取铁样工具、模具潮湿、未预热 灼烫 取铁样提前预热工具 1 6 4 24 四 4 作业环境 巡视炉体设备风向不好 中 毒 和 窒 息 巡视炉体设备时必须两人并携带一氧化碳报警仪,观察 风向,选择合适的巡检路线。 1 10 4 40 三 5 作业人员 煤气区域作业不携带煤气报警仪 中 毒 和 窒 息 必须携带煤气报警仪 1 10 4 40 三 6 作业人员  休风更换风口不倒流 中 毒 和 窒 息 更换风口必须先倒流 1 6 4 24 四 7 作业人员 打窥视孔站位不当 灼烫 确认安全站位 1 6 4 24 四 8 作业人员 炉顶通蒸汽,操作蒸汽正对阀门 灼烫 操作蒸汽阀门时侧对阀门操作 1 6 4 24 四 9 作业人员 捅风口不戴防护眼镜 灼烫 必须带护目镜 1 6 4 24 四 10 安全管理 煤气、氧气管网内部动火,未有 效切断、未检测管网内气体浓度, 未随身携带检测报警仪器、未办 理相关作业票 火灾、其他 爆炸 煤气、氧气管网内部动火,必须有效切断、必须检测管 网内气体浓度,并随身携带检测报警仪器、严格执行煤 气设施动火作业票、盲板确认票、有限空间作业票的安 全要求。 3 3 10 90 二 11 作业人员 休风卸大盖站位不当 灼烫、物体 打击 选好安全站位 1 3 4 12 四 12 作业人员 高炉休风未点火上炉顶及风口区作 业 中 毒 和 窒 息 高炉休风时炉内先点火,后进行作业 1 2 10 20 四 13 作业人员 高炉休风炉内点火前主管道煤气未 有效切断。 其他爆炸 高炉休风炉内点火前主管道煤气必须有效切断。 1 2 10 20 四 14 作业人员 高炉长期休风,风口堵泥不严 其他爆炸 高炉长期休风,堵严风口并定期对其巡检 1 2 10 20 四 15 作业人员 高炉休风,炉内料面火熄灭 中 毒 和 窒 息 设立监护人,确认炉内料面燃烧 1 2 10 20 四 16 作业人员 处理风口灌渣,站位不当、护品 穿戴不全 灼烫 作业时正确选位、护品穿戴齐全、规范 1 2 10 20 四 17 作业人员 紧急休风不迅速切断煤气系统 中 毒 和 窒 迅速切断煤气 1 2 10 20 四

分类:风险评估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05 MB 时间:2025-12-08 价格:¥2.00

03后纺车间作业活动分析记录

工程技术措施 运纱作业 运纱过程中车辆伤害,穗子包铁 片划手 机械伤害、车 辆伤害 使用质量合格 的防护用具, 使用未损坏的 穗子包 清洁作业 使用冷气作业时,冷气伤人,气 管伤人,清洁过程中登高作业摔 伤 物体打击、高 处坠落 降低冷气使用 时的压力,使 用软管进行清 洁作业, 自络机开 车 开车或开启清洁器时不检查车台 上是否有人 机械伤害 清洁器使用与 机台联动模 式,机台不开 启,清洁器不 员工误操作、违章操作碰触正常 运转中或未停稳槽筒、筒纱、大 吸嘴 机械伤害 安装防护罩 车头配电箱卫生不良、电缆槽卫 生不良 火灾 配电箱箱门密 闭措施,黏贴 密封条 作业场所产生粉尘 其他伤害 车间配备空调 及除尘设备, 确保正常运 行,定期为员 作业场所产生噪音 其他伤害 加强设备润滑 降低噪声源, 定期配发耳塞 。 作业场所高温 其他伤害 开放空调,合 理调节车间温 湿度。 设备运转部位无防护或防护装 置,安全警示标志缺失 机械伤害 使用质量合格 的劳保用品; 安装防护罩和 警示标志; 自络机操 作 危险源或潜在事件(人、物、环 境、管理) 可能发生的事 故类型及后果 工作危害分 自络作 业 序号 风险 点 作业活 动 作业步骤 1 自络 工序 清洁作业 清洁过程中蹬踏不安全位置摔 伤,清扫清洁器时未停车夹手 高处坠落、机 械伤害 安装防护罩、 固定支架、使 用专门的登高 倍捻开车 车头启动按钮松动、绝缘防护不 良触电、未检查机台周围人员 触电、机械伤 害 安装防护罩、 漏保装置、连 锁装置; 员工误操作、违章操作碰触未停 稳皮带轮 机械伤害 安装防护罩、 漏保装置、连 锁装置; 员工穿着不规范的工作服,导致 罗拉卷入伤害 机械伤害 安装防护罩、 连锁装置; 车头配电箱卫生不良 火灾 配电箱箱门密 闭措施,黏贴 密封条 倍捻机运行过程中罗拉缠线、加 捻盘缠线摩擦起火 火灾 安装防护罩、 连锁装置; 作业场所产生粉尘 其他伤害 车间配备空调 及除尘设备, 确保正常运 行,定期为员 工配发口罩。 作业场所产生噪音 其他伤害 加强设备润滑 降低噪声源, 定期配发耳塞 。 作业场所高温 其他伤害 开放空调,合 理调节车间温 湿度。 清洁作业 清洁过程中蹬踏不安全位置摔 伤,清扫清洁器时未停车夹手 高处坠落、机 械伤害 安装防护罩、 固定支架、使 用专门的登高 并线开车 车头启动按钮松动、绝缘防护不 良触电、未检查机台周围人员 触电、机械伤 害 安装防护罩、 漏保装置、连 锁装置; 员工误操作、违章操作碰触正常 运转中槽筒或未停稳皮带轮 机械伤害 安装防护罩、 漏保装置、连 锁装置; 车头配电箱卫生不良、电缆槽卫 生不良 火灾 配电箱箱门密 闭措施,黏贴 密封条 并线机运行过程中罗拉缠线、槽 筒缠线摩擦起火 火灾 安装防护罩、 连锁装置; 作业场所产生粉尘 其他伤害 车间配备空调 及除尘设备, 确保正常运 行,定期为员 作业场所产生噪音 其他伤害 加强设备润滑 降低噪声源, 定期配发耳塞 。 倍捻机操 作 3 并线 工序 并线作 业 倍捻作 业 2 倍捻 工序 并线机操 作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37.7 KB 时间:2026-01-02 价格:¥2.00

03后纺车间设备设施风险分级管控清单

1 防飞纱护栏 1、是否牢固可靠;2、无变形 歪斜现象 四级 2 气管、气路 无漏气、无破损; 四级 3 大、小吸嘴,拨纱杆 无变形 四级 4 车头配电箱、电缆槽 花毛棉尘是否积累 三级 5 电气线路、按钮、开关 固定牢固、无挤压、无破损、 无变色、线头无裸露; 四级 6 槽筒、传送带 1、各部位护罩是否完好;2、 护罩是否牢固可靠 四级 1 进斗电机、罗拉旋转部位 防护罩是否牢固可靠 四级 2 电气线路、按钮、开关 固定牢固、无挤压、无破损、 无变色、线头无裸露; 四级 3 落管通道、翻板 1、轴承是否缠花毛,2、是否 工作不畅堵管 四级 4 气管、气路 无漏气、无破损; 四级 1 各部位传动轴、加捻装置 是否有缠线、花毛缠绕 四级 2 电气线路、按钮、开关 固定牢固、无挤压、无破损、 无变色、线头无裸露; 四级 3 清洁器、清洁器支架 清洁器是否牢固可靠,传送带 无磨损 四级 4 齿轮箱 有无漏油、有机玻璃罩是否破 损、行程开关是否灵敏有效 四级 1 各部位防护罩、纱铲 防护罩是否牢固可靠 四级 2 各部位传动轴、槽筒 是否有缠线、花毛缠绕 四级 3 电气线路、按钮、开关 固定牢固、无挤压、无破损、 无变色、线头无裸露; 四级 1 车辆外观、轮胎 1、灯光是否破损,2、轮胎是 否完好 四级 2 车辆刹车系统试验 刹车是否灵敏,制动距离始终 四级 3 车辆发动机及其附属配件 发动机是否损坏、有无油 四级 4 车辆电控系统、倒车喇叭 电控系统是否损坏、喇叭有无 损坏 四级 风险点 检查项目 标准 评价 级别 风险 分级 编 号 类型 名称 序 号 名称 3 并线工序 并线机 运纱货车 1 自络工序 自动络筒 机 自动理管机 2 倍捻工序 倍捻机 5 车辆护栏、反光标示 1、护栏是否牢固,2、反光贴 是否完好 四级 1 叉车门架、货叉 门架是否损坏、货叉叉体是否 开裂 四级 2 叉车轮胎、液压系统 轮胎是否破损,车辆是否歪斜 、液压管路是否破损 四级 3 叉车电控系统、电瓶、刹 车系统 电气线路是否损坏、电线是否 裸露、电瓶内卫生是否良好 四级 4 叉车灯光、喇叭、后视镜 、反光贴 灯光有无破损、喇叭响、后视 镜是否损坏、反光贴是否缺失 四级 1 托盘车电控系统、电瓶、 刹车系统 电气线路是否损坏、电线是否 裸露、电瓶内卫生是否良好 五级 2 托盘车轮子、液压系统 轮子是否破损,车辆是否歪斜 、液压管路是否破损 五级 1 电气线路、按钮、开关 电气线路是否损坏、电线是否 裸露、按钮是否松动 四级 2 充电器 充电器内卫生良好 四级 1 电气线路、按钮、开关 电气线路是否损坏、电线是否 裸露、按钮是否松动 四级 2 电梯牵引、补偿绳,齿轮 、滑轮 断丝数、腐蚀磨损量、变形量 、使用长度和固定状态符合国 家规定标准 四级 3 报警装置、指层信号 指示正确可靠 四级 4 限速器、安全钳、限位器 、缓冲器等安全装置 齿轮、滑轮磨损是否严重,报 警装置灵敏 四级 1 电气线路、按钮、开关 电气线路是否损坏、电线是否 裸露、按钮是否松动 四级 2 焊机护罩、电焊钳、打铁 护罩上是否放置金属物品、焊 钳是否松动 四级 1 电气线路、按钮、开关 电气线路是否损坏、电线是否 裸露、按钮是否松动 四级 2 切割机护罩、切割片 切割机护罩是否松动、切割片 是否破损 四级 7 切割作业 切割机 运纱货车 叉车 托盘车 充电器 运输作业 6 4 电焊作业 电焊机 5 棉纱库 电梯

分类:风险评估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18.9 KB 时间:2026-01-07 价格:¥2.00

2.车间级综合安全检查表(每月检查一次)

车间级综合安全检查表 检查人签字:  检查时间:202X 年 1 月 26 日 检查评价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标准 检查方法 (或依据) 符合 不符合及主要问题 1 职责 检查本车间各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完成情况。 依据安全生产责 任制检查。 符合 2 设备 检查运转设备运用情况,各运转部件是否有异常响声,裸漏的运转部件防护罩是否齐全可 靠;检查设备的运转状态是否正常。 依据有关要求及 安全操作规程检 查现场 不符 合 ***转 动 机 械 联 轴 器缺乏防护罩 3 电气 检查设备的工作状态、电机声音是否增大、振动是否增强,保护接地是否牢靠,电机及电 器元件是否有异常声音、气味,电流、电压等是否在指标范围内。检查本车间范围内的变、 配电室安全设施是否齐全。 检查现场 符合 4 生产现场 检查工作现场是否清洁、有序,员工劳动防护用品穿戴是否符合要求,各种通道是否畅通 无阻,应急灯具是否齐全可靠,防护用具是否定期维护保养,时刻处于备用状态等,查各 种安全设施是否处于正常状态。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害作业场所按规定设置警示标 志、报警设施、防护急救器具设施齐全。设置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泄险区情况。 查现场查记录 不符 合 **车间生产作业现 场不整洁,接害岗 位及作业点未设置 职业危害告知牌 5 作业管理 检查本车间员工在进行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等危险作业, 作业证的申办工作。岗位操作员工是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现场工艺记录是否及时、规范; 劳动防护用品穿戴是否符合要求;员工是否遵守劳动纪律,有没有迟到、早退、酒后上岗、 脱岗、睡岗等现象;工作时是否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查作业许可证 符合 6 警示标志 检查车间警示标志和告知牌的完好情况;检维修等作业现场设置警戒区域和警示标志的情 况检查。 检查现场 符合 7 消防设施 灭火器是否配置到位、齐全、有效,灭火器压力是否正常;是否有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 口是否合理、通畅;消防标示是否设置到位、完好、有效;应急照明是否设置到位、完好、 有效。 检查现场 符合 8 其他 注:每月检查一次 车间级综合安全检查表 检查人签字:  检查时间:202X 年 2 月 23 日 检查评价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标准 检查方法 (或依据) 符合 不符合及主要问题 1 职责 检查本车间各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完成情况。 依据安全生产责 任制检查。 符合 2 设备 检查运转设备运用情况,各运转部件是否有异常响声,裸漏的运转部件防护罩是否齐全可 靠;检查设备的运转状态是否正常。 依据有关要求及 安全操作规程检 查现场 符合 3 电气 检查设备的工作状态、电机声音是否增大、振动是否增强,保护接地是否牢靠,电机及电 器元件是否有异常声音、气味,电流、电压等是否在指标范围内。检查本车间范围内的变、 配电室安全设施是否齐全。 检查现场 符合 4 生产现场 检查工作现场是否清洁、有序,员工劳动防护用品穿戴是否符合要求,各种通道是否畅通 无阻,应急灯具是否齐全可靠,防护用具是否定期维护保养,时刻处于备用状态等,查各 种安全设施是否处于正常状态。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害作业场所按规定设置警示标 志、报警设施、防护急救器具设施齐全。设置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泄险区情况。 查现场查记录 不符 合 车间个别员工未正 确穿戴劳动防护用 品 5 作业管理 检查本车间员工在进行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等危险作业, 作业证的申办工作。岗位操作员工是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现场工艺记录是否及时、规范; 劳动防护用品穿戴是否符合要求;员工是否遵守劳动纪律,有没有迟到、早退、酒后上岗、 脱岗、睡岗等现象;工作时是否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查作业许可证 符合 6 警示标志 检查车间警示标志和告知牌的完好情况;检维修等作业现场设置警戒区域和警示标志的情 况检查。 检查现场 不符 合 生产车间安全标志 不完善 7 消防设施 灭火器是否配置到位、齐全、有效,灭火器压力是否正常;是否有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 口是否合理、通畅;消防标示是否设置到位、完好、有效;应急照明是否设置到位、完好、 有效。 检查现场 符合 8 其他 注:每月检查一次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75 KB 时间:2026-01-10 价格:¥2.00

安全员全套资料-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2017年)

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2017 年) (2017 年 10 月 29 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办 发〔2017〕87 号)公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党中央、 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的重要决策部署,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 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进一步 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提高公共消防安全水平,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生 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 人,分管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消防工作负领导责任。 第三条国务院公安部门对全国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 关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管行业必 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依规 做好本行业、本系统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四条坚持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是消防安 全的责任主体,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本单位、本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人, 对本单位、本场所消防安全全面负责。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坚持权责一致、依法履职、失职追责。对不履行或不按规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 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第二章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消防工作职责 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委、政府关于消防工作的部署要 求,全面负责本地区消防工作,每年召开消防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本地区消防工作重大事项。 每年向上级人民政府专题报告本地区消防工作情况。健全由政府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牵 头的消防工作协调机制,推动落实消防工作责任。 (二)将消防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将包括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 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等内容的消防规划纳入城乡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确保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三)督促所属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在农业收获季节、森林和草 原防火期间、重大节假日和重要活动期间以及火灾多发季节,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推动 消防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推广使用先进消防和应急救援技术、设备。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消 防宣传工作。大力发展消防公益事业。采取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等方式,推进消防教育培训、 技术服务和物防、技防等工作。 (四)建立常态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机制,组织实施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整 治工作。实行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对报请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和停产停业整改 报告,在 7 个工作日内作出同意或不同意的决定,并组织有关部门督促隐患单位采取措施予 以整改。 (五)依法建立公安消防队和政府专职消防队。明确政府专职消防队公益属性,采取招 聘、购买服务等方式招录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建设营房,配齐装备;按规定落实其工资、保 险和相关福利待遇。 (六)组织领导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制定灭火救援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开展 演练;建立灭火救援社会联动和应急反应处置机制,落实人员、装备、经费和灭火药剂等保 障,根据需要调集灭火救援所需工程机械和特殊装备。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消防工作职责。 第七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除履行第六条规定的职责外,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定期召开政府常务会议、办公会议,研究部署消防工作。 (二)针对本地区消防安全特点和实际情况,及时提请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修正 地方性法规,组织制定、修正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 (三)将消防安全的总体要求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并严格审核。 (四)加大消防投入,保障消防事业发展所需经费。 第八条市、县级人民政府除履行第六条规定的职责外,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定期召开政府常务会议、办公会议,研究部署消防工作。 (二)科学编制和严格落实城乡消防规划,预留消防队站、训练设施等建设用地。加强 消防水源建设,按照规定建设市政消防供水设施,制定市政消防水源管理办法,明确建设、 管理维护部门和单位。 (三)在本级政府预算中安排必要的资金,保障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等公共消 防设施和消防装备建设,促进消防事业发展。 (四)将消防公共服务事项纳入政府民生工程或为民办实事工程;在社会福利机构、幼 儿园、托儿所、居民家庭、小旅馆、群租房以及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的场所推广安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1.7 KB 时间:2026-01-21 价格:¥2.00

安全员全套资料-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2018年)

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2018 年) (2018 年 1 月 4 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财政部关于印发〈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 的通知》(安监总财〔2018〕19 号)公布)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社会监督,鼓励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 行为,及时发现并排除重大事故隐患,制止和惩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 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 展的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举报奖励。 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所监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另有规 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条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以下统称举报人)有权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 督管理部门、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统称负 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第四条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开展举报奖励工作,应当遵循“合法举报、适当奖励、 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受理、谁奖励”的原则。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 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 难以排除的隐患。 煤矿重大事故隐患的判定,按照《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国家安全监 管总局令第 85 号)的规定认定。其他行业和领域重大事故隐患的判定,按照负有安全监管 职责的部门制定并向社会公布的判定标准认定。 第六条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印发的《安全生产非法违 法行为查处办法》(安监总政法〔2011〕158 号)规定的原则进行认定,重点包括以下情形 和行为: (一)没有获得有关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证照不全、证照过期、证照未变更从事生产经营、 建设活动的;未依法取得批准或者验收合格,擅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关闭取缔后又擅自 从事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和违反建设项目安 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的。 (二)未依法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矿山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 储存单位,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交通运输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依 法经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或者特种作业人员未依法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 书而上岗作业的;与从业人员订立劳动合同,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 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的。 (三)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 (资格)的单位或者个人,或者未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 者未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或者未对承包、承租单位的安 全生产进行统一协调、管理的。 (四)未按国家有关规定对危险物品进行管理或者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的危及生产 安全的工艺、设备的。 (五)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工作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的机构出具虚假证明 文件的。 (六)生产安全事故瞒报、谎报以及重大事故隐患隐瞒不报,或者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 治的,或者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发生伤亡事故后逃匿的。 (七)未依法开展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或者未依法开展职业病危害检测、评价的。 (八)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第七条举报人举报的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属于生产经营单位和负有安全 监管职责的部门没有发现,或者虽然发现但未按有关规定依法处理,经核查属实的,给予举 报人现金奖励。具有安全生产管理、监管、监察职责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或其授意他人的 举报不在奖励之列。 第八条举报人举报的事项应当客观真实,并对其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 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和企业;否则,一经查实,依法追究举报人的法律责任。 举报人可以通过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特服电话“12350”,或者以书信、电子邮件、传真、 走访等方式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第九条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举报 的受理、核查、处理、协调、督办、移送、答复、统计和报告等制度,并向社会公开通信地 址、邮政编码、电子邮箱、传真电话和奖金领取办法。 第十条核查处理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举报事项,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地方各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负责受理本辖区内的举报事项; (二)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国家有关负有安全监管 职责的部门可以依照各自的职责直接核查处理辖区内的举报事项; (三)各类煤矿的举报事项由所辖区域内属地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负责核查处理。各级煤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5.2 KB 时间:2026-01-21 价格:¥2.00

安全员全套资料-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2017年)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2017 年) (2011 年 8 月 5 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41 号公布,2015 年 5 月 27 日国家安全监管 总局令第 79 号第一次修正,2017 年 3 月 6 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89 号第二次 修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严格规范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做好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 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是指依法设立且取得工商营 业执照或者工商核准文件从事生产最终产品或者中间产品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的企业。 第三条 企业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下简称安全生 产许可证)。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不得从事危险化学品的生产活动。 第四条 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实行企业申请、两级发证、属地监管的原则。 第五条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指导、监督全国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 责本行政区域内中央企业及其直接控股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的企业(总部)以外的企业安全 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 第六条 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将其负责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工作,委托企 业所在地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涉及剧毒化学品生产的企业安全 生产许可证颁发工作,不得委托实施。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涉及危险化工工艺 和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工作,不得委托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 门实施。 受委托的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在受委托的范围内,以省级安全生 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实施许可,但不得再委托其他组织和个人实施。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受委托的设区的市级或者县 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统称实施机关。 第七条 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受委托的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安全生产监督 管理部门以及委托事项予以公告。 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指导、监督受委托的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安全生产监督 管理部门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对其法律后果负责。 第二章 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条件 第八条 企业选址布局、规划设计以及与重要场所、设施、区域的距离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国家产业政策;当地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的规划和布局;新设立企业建 在地方人民政府规划的专门用于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区域内; (二)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或者储存危险化学品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储存设施,与《危 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八类场所、设施、区域的距离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 (三)总体布局符合《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GB50489)、《工业企业总平面设 计规范》(GB5018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等标准的要求。 石油化工企业除符合本条第一款规定条件外,还应当符合《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GB50160)的要求。 第九条 企业的厂房、作业场所、储存设施和安全设施、设备、工艺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经具备国家规定资质的单位设计、制造和施工建设; 涉及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装置,由具有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化工石化专业甲 级设计资质的化工石化设计单位设计; (二)不得采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和危及安全生产的工艺、设备;新开发的危险 化学品生产工艺必须在小试、中试、工业化试验的基础上逐步放大到工业化生产;国内首次 使用的化工工艺,必须经过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可靠性论证; (三)涉及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装置装设自动化控制系统;涉及危险 化工工艺的大型化工装置装设紧急停车系统;涉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化学品的场所装 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介质泄漏报警等安全设施; (四)生产区与非生产区分开设置,并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距离; (五)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之间及其与建(构)筑物之间的距离符合有关标 准规范的规定。 同一厂区内的设备、设施及建(构)筑物的布置必须适用同一标准的规定。 第十条 企业应当有相应的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并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 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第十一条 企业应当依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对本企业的生产、 储存和使用装置、设施或者场所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化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0.7 KB 时间:2026-01-22 价格:¥2.00

安全员全套资料-安全生产预防及应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16年)

安全生产预防及应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16 年) (2016 年 12 月 12 日《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安全生产预防及应急专项 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6〕842 号)公布) 第一条为规范安全生产预防及应急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预防及应急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中央财政通 过一般公共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专门用于支持全国性的安全生产预防工作和国家 级安全生产应急能力建设等方面的资金。 第三条专项资金旨在引导加大安全生产预防和应急投入,加快排除安全隐患,解决历史 遗留问题,强化安全生产基础能力建设,形成安全生产保障长效机制,促使安全生产形势稳 定向好。 第四条专项资金暂定三年,财政部会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及时组织政策评估, 适时调整完善或取消专项资金政策。 第五条专项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专项管理。其他中央财政资金已安排事项,专项资金不 再重复安排。 第六条专项资金由财政部门会同安全监管部门负责管理。财政部门负责专项资金的预算 管理和资金拨付,会同安全监管部门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和实施效果等加强绩效管理。 第七条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包括: (一)全国性的安全生产预防工作。加快推进油气管道、危险化学品、矿山等重点领域 重大隐患整治等。 (二)全国安全生产“一张图”建设。建设包括在线监测、预警、调度和监管执法等在内 的国家安全生产风险预警与防控体系,在全国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 (三)国家级应急救援队伍(基地)建设及运行维护等。包括跨区域应急救援基地建设、 应急演练能力建设、安全素质提升工程及已建成基地和设施运行维护等。 (四)其他促进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事项。 财政部会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 署,适时调整专项资金支持的方向和重点领域。 第八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确定总体方案和目标任务,地方安全监管部门及煤矿 安全监察机构根据目标任务会同同级财政部门、中央企业(如涉及)在规定时间内编制完成 实施方案和绩效目标,报送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财政部。具体事宜由国家安全生产 监督管理总局印发工作通知明确。 第九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在确定总体方案和目标任务的基础上提出专项资金 分配建议,财政部综合考虑资金需求和年度预算规模等下达专项资金。 国家级应急救援队伍(基地)建设及运行维护等支出,主要通过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支持,并应当符合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相关规定;其他事项通过一般公共预算补助地方。 第十条通过一般公共预算补助地方的专项资金应根据以下方式进行测算: 某地区分配数额=∑【某项任务本年度专项资金补助规模×补助比例×(本年度该地区该 项任务量/本年度相同补助比例地区该项任务总量)】 某项任务年度专项资金补助规模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根据轻重缓急、前期工作 基础、工作进展总体情况等提出建议,适时调整。鼓励对具备实施条件、进展较快的事项集 中支持,加快收尾。 补助比例主要考虑区域和行业差异等因素,一般分为四档:第一档比例为 10%-15%, 第二档为 15%-25%,第三档为 25%-30%,第四档为 30%-40%,四档比例之和为 100%。 第十一条地方财政部门收到补助地方的专项资金后,应会同同级安全监管部门及时按要 求将专项资金安排到具体项目,并按照政府机构、事业单位和企业等分类明确专项资金补助 对象。具体项目由地方相关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实施,并予以监督。 采用事后补助方式安排的专项资金应当用于同类任务支出。 第十二条专项资金支付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各级财政部门应会同同级安全监管部门加强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强化绩效评 价结果应用。 第十四条财政部会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加强预算监管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 时督促整改。各级财政、安全监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专项资金分配、项目资金审核等工作 中,存在违反规定分配或使用专项资金以及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 行为的,按照《预算法》、《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国 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五条地方财政部门应会同同级安全监管部门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并及时将 专项资金分配结果向社会公开。 第十六条本办法由财政部会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财政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 预防及应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6〕280号)同时废止。

分类:事故与应急 行业:采矿冶金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4.1 KB 时间:2026-02-03 价格:¥2.00

安全员全套资料-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2006年)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2006 年) (2006 年 3 月 21 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2006 年 4 月 5 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5 号公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规范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行 为,防止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被用于制造毒品,维护经济和社会秩序,根据《易制毒化学 品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是指《条例》附表确定的可以用于制毒的 非药品类主要原料和化学配剂。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分类和品种,见本办法附表《非 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分类和品种目录》。 《条例》附表《易制毒化学品的分类和品种目录》 调整或者《危险化学品目录》调整涉及本办法附表时,《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分类和品种 目录》随之进行调整并公布。 第三条 国家对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对第一类非药品类 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实行许可证管理,对第二类、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 实行备案证明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 内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的审批和许可证的颁发工作。 设区的市级人民 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第二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和第 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的备案证明颁发工作。 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 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的备案证明颁发工作。 第四条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监督、指导全国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 许可和备案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执行非 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制度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 生产、经营许可 第五条 生产、经营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必须取得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 生产、经营许可证方可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第六条 生产、经营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应当分别符合《条例》第七条、 第九条规定的条件。 第七条 生产单位申请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许可证,应当向所在地的省级人民政 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文件、资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一)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一式两份); (二)生产设备、仓储设施和污染物处理设施情况说明材料; (三)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和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四)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五)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和技术、管理人员具有相应安全生产知识的证明 材料; (六)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和技术、管理人员具有相应易制毒化学品知识的 证明材料及无毒品犯罪记录证明材料; (七)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八)产品包装说明和使用说明书。 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的,还应当提交危险化 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登记证(复印件),免于提交本条第(四)、(五)、 (七)项所要求的文件、资料。 第八条 经营单位申请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应当向所在地的省级人民政 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文件、资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一)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一式两份); (二)经营场所、仓储设施情况说明材料; (三)易制毒化学品经营管理制度和包括销售机构、销售代理商、用户等内容的销售网 络文件; (四)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和销售、管理人员具有相应易制毒化学品知识的 证明材料及无毒品犯罪记录证明材料; (五)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六)产品包装说明和使用说明书。 属于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的,还应当提交危险化 学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免于提交本条第(五)项所要求的文件、资料。 第九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及 文件、资料,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分别处理: (一)申请事项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出具不予受理的书面凭证; (二)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或者要求申请人当场更正; (三)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当场或者在 5 个工作日内书面一次告知 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化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6.5 KB 时间:2026-02-05 价格:¥2.00

安全员全套资料-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查处办法(2011年)

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查处办法(2011 年) (2011 年 10 月 14 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的通 知(安监总政法〔2011〕158 号)公布) 第一条为了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维护安全生产法治秩序,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国发〔2010〕23 号) 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统称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依法 查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非法行为,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未依法取得安全监管监察 部门负责的行政许可,擅自从事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行为,或者行政许可已经失效,继续从 事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从业人员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 规、规章、强制性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从事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行为。 第三条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依法查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实行查处与引导相结合、处 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督促引导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办理相应行政许可手续,合法从事生产 经营建设活动。 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不得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 性标准的规定。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并对本单位安全生产非法违 法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公民个人对自已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第五条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制订并实施年度安全监管监察执法工作计划,依照法律、 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职责、程序和要求,对发现和被举报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予以查处。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举报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举报人 故意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诬告或者陷害他人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举报制度,对举报人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不得 泄露举报人身份或者将举报材料、举报人情况透露给被举报单位、被举报人;对举报有功人 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第八条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接到举报后,能够当场答复是否受理的,应当当场答复;不能 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举报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举报人是否受理。但举报人的 姓名(名称)、住址或者其他联系方式不清的除外。 对于不属于本部门受理范围的举报,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告知举报人向有处理权的单 位反映,或者将举报材料移送有处理权的单位,并书面告知实名举报人。 第九条对已经受理的举报,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对实名举报的,立即组织核查。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认为举报内容不清的,可以请 举报人补充情况; (二)对匿名举报的,根据举报具体情况决定是否进行核查。有具体的单位、安全生产 非法违法事实、联系方式等线索的,立即组织核实; (三)举报事项经核查属查的,依法予以处理; (四)举报事项经核查不属实的,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予以澄清,并依法保护被举 报人的合法权益。 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核查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确有困难的,可以提请本级人民政府组织 有关部门共同核查。 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对举报的处理情况,应当在办结的同时书面答复实名举报人,但举报 人的姓名(名称)、住址或者其他联系方式不清的除外。 第十条对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造成的一般、较大、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设区的市级以 上人民政府安委会应当按照规定对事故查处情况实施挂牌督办,有关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具体承担督办事项。 负责督办的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应当在当地主要新闻媒体或者本单位网站上公开督 办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负责督办的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应当加强对督办事项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及时掌握 安全生产非法违法事故查处的进展情况;必要时,应当派出工作组进行现场督办,并对安全 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查处中存在的问题责令有关单位予以纠正。 第十一条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查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有权依法采取下列行政强制措 施: (一)对有根据认为不符合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在用设施、设备、器材, 予以查封或者扣押,并应当在作出查封、扣押决定之日起 15 日内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二)查封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场所,扣押违法生产、储存、使 用、经营、运输的危险化学品以及用于违法生产、使用、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原材料、设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查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时,可以会同有关部门实施联合执法,必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7.4 KB 时间:2026-02-06 价格:¥2.00

安全员全套资料-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2013年)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2013 年) (2013 年 10 月 25 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国 办发〔2013〕101 号)公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管理,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 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订本办 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应急预案,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社 会团体等为依法、迅速、科学、有序应对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 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 第三条应急预案的规划、编制、审批、发布、备案、演练、修订、培训、宣传教育等工 作,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应急预案管理遵循统一规划、分类指导、分级负责、动态管理的原则。 第五条应急预案编制要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制度,紧密结合实际,合理确定内容, 切实提高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第二章分类和内容 第六条应急预案按照制定主体划分,分为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单位和基层组织应急 预案两大类。 第七条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由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制定,包括总体应急预案、专项 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等。 总体应急预案是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政府组织应对突发事件的总体制度安排,由县 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制定。 专项应急预案是政府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突发事件,或者针对重要目标物保 护、重大活动保障、应急资源保障等重要专项工作而预先制定的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工作方 案,由有关部门牵头制订,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印发实施。 部门应急预案是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职责,为应对本 部门(行业、领域)突发事件,或者针对重要目标物保护、重大活动保障、应急资源保障等 涉及部门工作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由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制定。 鼓励相邻、相近的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联合制定应对区域性、流域性突发事件的 联合应急预案。 第八条总体应急预案主要规定突发事件应对的基本原则、组织体系、运行机制,以及应 急保障的总体安排等,明确相关各方的职责和任务。 针对突发事件应对的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不同层级的预案内容各有所侧重。国家层面 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突发事件的应对原则、组织指挥机制、预警分级和事件分级标 准、信息报告要求、分级响应及响应行动、应急保障措施等,重点规范国家层面应对行动, 同时体现政策性和指导性;省级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突发事件的组织指挥机制、信 息报告要求、分级响应及响应行动、队伍物资保障及调动程序、市县级政府职责等,重点规 范省级层面应对行动,同时体现指导性;市县级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突发事件的组 织指挥机制、风险评估、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措施、队伍物资保障及调动程序等 内容,重点规范市(地)级和县级层面应对行动,体现应急处置的主体职能;乡镇街道专项 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突发事件的预警信息传播、组织先期处置和自救互救、信息收集报 告、人员临时安置等内容,重点规范乡镇层面应对行动,体现先期处置特点。 针对重要基础设施、生命线工程等重要目标物保护的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风 险隐患及防范措施、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和紧急恢复等内容。 针对重大活动保障制定的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活动安全风险隐患及防范措 施、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人员疏散撤离组织和路线等内容。 针对为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提供队伍、物资、装备、资金等资源保障的专项和部门应急预 案,侧重明确组织指挥机制、资源布局、不同种类和级别突发事件发生后的资源调用程序等 内容。 联合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相邻、相近地方人民政府及其部门间信息通报、处置措施衔接、 应急资源共享等应急联动机制。 第九条单位和基层组织应急预案由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居委会、村委会 等法人和基层组织制定,侧重明确应急响应责任人、风险隐患监测、信息报告、预警响应、 应急处置、人员疏散撤离组织和路线、可调用或可请求援助的应急资源情况及如何实施等, 体现自救互救、信息报告和先期处置特点。 大型企业集团可根据相关标准规范和实际工作需要,参照国际惯例,建立本集团应急预 案体系。 第十条政府及其部门、有关单位和基层组织可根据应急预案,并针对突发事件现场处置 工作灵活制定现场工作方案,侧重明确现场组织指挥机制、应急队伍分工、不同情况下的应 对措施、应急装备保障和自我保障等内容。 第十一条政府及其部门、有关单位和基层组织可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和本单位具体情况, 编制应急预案操作手册,内容一般包括风险隐患分析、处置工作程序、响应措施、应急队伍

分类:事故与应急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6.8 KB 时间:2026-02-12 价格:¥2.00

安全员全套资料-安全生产工作创新奖励管理暂行办法(2011年)

安全生产工作创新奖励管理暂行办法(2011 年) (2011 年 5 月 26 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工作创新奖励管理暂行办法的 通知(安监总政法〔2011〕81 号)公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鼓励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统称安全监管监察 部门)和各类企事业单位创造性地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加快建立和完善科学、合理、有效的 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安全监管总局)设立安全生产工作创新奖, 奖励在安全生产领域取得创新工作成果或者对安全生产发展进步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 人。 安全生产工作创新奖实行自愿申报、专家评议、综合评定、择优奖励的原则。 安全生产工作创新奖励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三条地方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各企事业单位应当重视和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创 新发展,积极探索工业化、城镇化等快速发展阶段安全生产的规律特点,发现新情况,研究 新问题,探索新途径,采取新举措;积极申报或推荐安全生产工作创新奖,建立健全工作创 新激励机制,调动和促进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企事业单位和人员的创新积极性。 第二章奖项设置 第四条安全生产工作创新奖分为安全生产理论创新和安全生产实践应用创新两类。 安全生产工作创新奖每年评选一次。 第五条安全生产理论创新,是指在安全生产理念原则等重大理论问题上有所建树,或者 填补了安全生产领域某些空白,推动了安全生产理论发展,得到学术界的重视和好评。获奖 的理论创新成果必须观点鲜明,论据充分,资料翔实,数据准确,逻辑严密,方法科学,具 有创新性、前沿性、效益性和实用性。 第六条安全生产实践应用创新,是指在解决安全生产工作重大现实问题上有所突破,包 括在体制建设、制度设计、管理方法、操作程序等方面有突破性的创新。获奖的应用创新成 果应当产生显著的安全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七条安全生产工作创新奖设一、二、三等奖和特别奖。安全生产工作创新奖年度评选 等次及数量,由评审组织依据实际情况提出具体意见,经安全监管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决 定。 第三章评审办法和程序 第八条安全监管总局成立安全生产工作创新成果奖励委员会,由国家安全生产专家和安 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机关有关司局的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是为安全生产工作创 新奖励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提供政策性意见建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创新奖评审等工作中 的重大事项和问题。 安全生产工作创新成果奖励委员会(以下简称创新成果奖励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 室设在政策法规司,负责创新成果评选奖励的组织协调和日常管理工作。 第九条安全生产工作创新奖的申报人可以是地方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安全生产中介 机构、各类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等团体,也可以是个人。 多个单位共同完成的安全生产工作创新成果,由其第一负责单位组织申报。 第十条省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中央企业总部、安全监管总局直属单位申报安全生产工 作创新奖的,直接向安全监管总局申报;中央企业下属机构申报安全生产工作创新奖的,应 当经中央企业总部初选并向安全监管总局推荐;其他组织和个人申报安全生产工作创新奖 的,应当经所在地省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初选并向安全监管总局推荐。 第十一条申报安全生产工作创新奖,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安全生产理论创新的论文或者安全生产实践应用创新的说明。安全生产实践应用 创新说明应当包括创新已获安全效益和社会效益的证明或者验算材料; (二)有关部门或者机构对申报创新成果的评价或者鉴定,或者不少于 5 名省级以上安 全生产专家组成员的评价意见; (三)作出评价或者鉴定意见的有关部门、机构或者安全生产专家的资质证明影印件。 申报人应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十二条省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对申报的相关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对申报的安全生 产工作创新成果作出评价或者鉴定,并提出创新奖类别、授奖等级等具体推荐意见。 中央企业总部应当组织不少于 5 名省级以上安全生产专家组成员(不得与第十一条的专 家重复)对下属机构申报的创新成果作出评价意见,并提出创新奖类别、授奖等级等具体推 荐意见。 第十三条创新成果奖励委员会办公室对申报的材料进行汇总分类,提出初审建议。通过 初审的创新成果,在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一个月。 创新成果奖励委员会组织评审组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对公示后无异议或者有异议但已 解决的创新成果提出获奖和奖励等级的建议。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4.3 KB 时间:2026-02-13 价格:¥2.00

节能降耗考核实施细则

节能降耗考核实施细则 第一条 公司设立节能降耗奖励基金 84 万元 / 年。 第二条 节能降耗奖励分“月度基础奖励”、 “四耗指标”完成奖励以及 “达设计值及优化运行”过程奖三部分。 1. 月度基础奖:公司节能降耗月度奖励基金 5 万元,由节能办公室控制,公司节能领导小组批准后执行。其中包含发电部和输煤 部开展的小指标竞赛活动奖励、达设计值活动和优化运行项目推进奖励、节能降耗 合理化建议、节能技术创新奖、节能监督管理过程奖励、节能降耗检修处缺典型事 迹奖。 2. “四耗指标”完成奖:“四耗指标”完成奖月度奖励基金为 1.5 万元,用于完成“四耗指标”的奖励。其中:供电煤耗 7000 元,发电厂用电率 4000 元,发电单位油耗 2000 元,发电单位水耗 2000 元。“四耗指标”均采用月度累进考核考核标准均为上报省公司月度累进计划值, 完成指标则当月得奖,完不成则不得奖,奖金由设备管理部负责进行分配。 3. 达设计值及优化运行项目过程奖励基金每月 5000 元,用于达设计值活动和优化运行项目过程奖励。当达设计值项目和优化运行项目 奖励项目较多,基础奖励基金不足时,可在月度节能奖励资金内部调剂。 第三条 月度考核: 从节能降耗月度奖励基金中列支 4.0 万元用于发电部举办的各项指标竞赛;列支 0.53 万元用于输煤管理部指标竞赛和输煤节能管理;供电煤耗、供热煤耗、供热厂用电 率、发电厂用电率、发电综合油耗完成月度计划且同比优化、各项经济运行措施执 行良好方可提取 100 %的月度小指标竞赛奖励基金,否则按 50 % -90% 兑现。 各部门月度节能奖金=部门基准金额×系数+节能奖惩。 部门 基准 金额 万元 系数 备注 发电部 4.0 当月运行机 组台数 /5 采暖期 3 号机停运不计算 输煤部 0.53 1.0 根据输煤电耗、水耗同比 完成情况考核。 维修部 0.55 1.2.5.6 号机运行, 双源两炉一机算一台机组 系数 1.0 ; 1.2.5.6 号机每多停 运检修 1 台机组,系 数增加 0.2 设备部 1.42 1.0 达设计值和优化运行、典型事迹 、节能监督、培训等 0.50 达设计值和优化运行项目 以 2018 年行动计划为准 总计 7.0 因指标完成差,月度总奖金减少时,各部门奖金同比例减少。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1.1 KB 时间:2026-03-03 价格:¥2.00

安全生产考核制度(doc7)

******公司 文件类型 OHSMS 安全管理标准 题 目 安全生产考核制度 第 1 页 共 7 页 编 号 Q/**.G08.102-2006 颁发部门 安环部 生效日期 20060218 分发部门 ******************************* 制 定 人 夷陵飞鹰 制定日期 20060110 批 准 人 *** 批准日期 20060215 1 目的 为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 OHS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规定, 杜绝各类违章现象,教育公司职员和相关方人员尽职尽责搞好公司的安全生 产,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公司所有部门、职工及相关方成员。 3 职责 3.1 安环部负责执行公司级安全奖罚考核,重大安全事项的考核报 OHS 管理 者代表和总经理审批。 3.3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一般安全活动的考核奖惩。 3.4 各主管部门负责对业务相关方安全活动执行监督考核。 4 定义 5 安全注意事项 6 程序和要求 6.1 部门安全生产考核 6.1.1 各部门均担负有确保本部门劳动者行为、装备、工作程序、过程和工 作环境安全无危害,保护劳动者人身安全和企业、国家财产不受损害的义务, 对于具有明显或潜在的不安全因素应积极采取有效的措施,消除隐患,确保 安全生产;按照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的要求及时发现、整治隐患;根据本部门 生产经营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安全生产,并确保有效实施。 6.1.2 安全生产实行一票否决,任何部门在一个年度的工作中发生一起群 编号 Q/**.G08.102-2006 题 目 安全生产考核制度 第 2 页 共 7 页 伤、死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 5 万元(含基数,下同)以上的无伤亡安全 事故、以及引起重大环境污染的安全事故,取消该部门该年度各项集体荣誉 的评选资格。安全第一责任人、安全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参照 执行。 6.1.3 考核内容 6.1.3.1 各部门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在第一责任人的领导下,明 确部门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及相应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管理责任。 6.1.3.2 建立健全部门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设备安全操作维修规程、 生产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检查、隐患整改制度。 6.1.3.3 明确日常安全生产教育,采用班前会等形式,在布置当天的工作内 容时、通报安全生产情况、强调安全、提出安全措施,并作好记录。部门要 检查相关要求的落实情况。 6.1.3.4 认真执行安全检查制度:部门安全月检、周检,安全员日常安全检 查,工段(班组)岗位安全自查及交接班安全交接,重大作业活动和节前安 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排除,对所有检查和隐患整改情况记录并保 存。 6.1.3.5 认真执行和落实 OHS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规定。 6.1.3.6 安全生产效果好,各类安全事故在控制的范围内,无重复性、多发 性违章和安全事故。轻伤事故符合“安全事故控制指标”要求;重伤、群伤、 死亡、火灾等安全事故为零。 6.2 部门考核办法 6.2.1 奖励 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能严格执行,各类 安全生产事故控制在要求范围内的部门。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56.5 KB 时间:2026-03-31 价格:¥2.00

八大特殊作业安全考核试题-高处作业培训试题(含答案)

XX项目高处作业培训试题 单位 姓名 工种 日期 分数 一 判断题(每题 2.5分,共 25分) ( )1、安全带应低挂高用,不准将绳打结。 ( )2、安全帽的帽衬与帽壳不能紧贴,应有一定的间隙。 ( )3、脚手架上若需照明,应使用 12V低压电。 ( )4、一般作业层可以兼作通道用。 ( )5、施工作业场所有坠落可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拆除或加以 固定。 ( )6、立梯操作角度以 75°± 5° 为宜,过大则易发生倾滑,发生危险。 ( )7、边长在 150cm以上的洞口,四周应设防护栏杆,洞口下设 安全平网。 ( )8、防护棚搭设与拆除时,应设警戒区,并应派专人监护,上 下同时拆除。 ( )9、暴风雪及台风暴雨后,应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 逐一加以检查, 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等现象,应 立即修理。 ( )10、钢模板部位拆除后,临时堆放处离楼层边 沿不应小于 1m,堆放高度不得超过 1m。 二、单项选择题(每题 5分,共 45分) 1、高处作业是指在坠落高度基准面 A 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 作业。 A.2 B.2.5 C.3 D.3. 2、高层建筑施工中,在外墙满搭外脚手架情况下,应在脚手 架的A满挂安全网。 A. 外表面 B. 脚手板下 C.内墙面 D.顶表面 3、搭设脚手架时,其各杆件相交伸出的端头,均不应小于 C ,以 防止杆件滑脱。 A.20cm B.15cm C.10cm D.25cm 4、室外输电线为 1~10KV距脚手架的最小距离为 C 。 A.4 B.5 C.6 D.8 5. 遇有( B )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露天攀 登与悬空高处作业。 A.5 级 B.6 级 C.7 级 D.8级 6、安全带的寿命一 般为 3~5年。使 用( A )年后,按批量抽 检。 A.2 B.3 C .4 D.5 7、在人行通道处、建筑出入口处、高层建筑周边,要设置 B 。 A. 安全网 B. 安全防护棚 C. 安全 栏杆 D. 安全 标志 8、悬空作业所用的索具、脚手板、吊篮、吊笼、平台等设备,均 需经过( D )或检证方可使用。 A. 安全员检查 B. 施工人员验收 C.先试用 D. 技术鉴定 9. 各 种垂直运输接料平台,除两侧设防护栏杆外,平台口还应设置( B )或活动防护栏杆。 A. 安全围栏 B. 安全门 C. 安全立网 D. 竹笆 三、多项选择题(每题 6分,共 30分) 1、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 ABD )措施。 A. 防滑 B. 防寒 C. 防尘 D. 防冻 2、安全带的存放应注意(BCD )。 A. 密闭 B. 通风良好 C.不得接触高温、明火、强酸等 D. 干燥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2.9 KB 时间:2026-04-22 价格:¥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