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对象
《双重预防体系建设隐患排查治理-百大行业双体系实施指南-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考核奖惩制度》是关于建筑加工行业相关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相关内容,适用于建筑加工行业相关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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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两个
体系文件
有限公司
风险分级
管控
和
隐患排查治理
体系
考核奖惩制度
编 制 人:
审 核 人:
批 准 人:
版 次: B
2018 年 10 月 05 日发布 2018 年 10 月 05 日实施
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 发布
1
风险分级
管控和
隐患排查治理
体系考核奖惩制度
1 目的
为贯彻实施
风险分级
管控和
隐患排查治理
体系(简称“两个
体系”)建设实
施方案,落实各岗位在“两个
体系”建设和实施中的职责,确保“两个
体系”
建设和实施顺利进行,将“两个
体系”考核与奖惩有机地结合起来,制定了本
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部门和人员的“两个
体系”的考核奖惩管理。
3 考核奖惩标准
3.1
风险分级
管控
3.1.1 本公司每一个岗位都有
风险分级
管控的责任。岗位人员未掌握本岗位
的安全
风险辨识评估结果、相关的
风险危害因素、
风险管控措施等内容的,进
行重新培训,并视情节对该人员进行 10-50 元罚款。
3.1.2 对员工无故不参加安全
风险管控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重新培训
考核直至合格,并视情节对相应人员进行 50-200 元罚款。
3.1.3 鼓励本单位广大员工对存在的未
排查到位的
风险点或危险源等进行
报告,查实属三级及以上的,视情况给予发现人 50-200 元奖励。
3.1.4
风险点及危害因素等未按要求进行公示告知或公示栏等破损导致不
清楚的,视情节对责任人进行 50-200 元罚款。
3.2
隐患排查治理
3.2.1 本公司每一个岗位都有
排查隐患、落实治理措施的责任。
隐患排查治
理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未按规定进行
隐患排查和整改,或
排查不彻底、整改不到
位,责令及时彻底
排查和整改到位,并视情况对责任部门或责任人进行 50-500
元罚款。
3.2.2 对在
隐患排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及时整改到位,并视情况对责任人
进行 0-1000 元罚款。
3.2.3 发现重大
隐患未及时上报,或故意隐瞒、拖延上报,视情况对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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