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噪声控制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有效地控制施工现场的施工噪声,以防止噪声对施工作业人员身体,特别是 听力伤害和对施工现场周围社区居民及相关机构的影响。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各施工现场的噪声控制和管理。 第二章 施工场界噪声控制限制 第三条 施工场界噪场限值,不同施工阶段作业噪声限值如下表。 如有几个施工阶段同时进行,以高噪声阶段的限值为准,施工时间应安排在 6:00~22:00 进行,当由于施工工艺要求或其他原因,必须连续作业或进行夜间施工时,项目经理部要在施 工前 15 日向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并通报社区居民等相关方,争取得到社区及相关方的认 可和谅解。 不同施工阶段作业噪声限值等效声级 leq[dB(A)] 第三章 噪声控制措施 第四条 土石方施工前,施工场界围墙应全部建设完毕。所选施工机械应符合环保标准, 操作人员需经过环境教育。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推土机一次推土量、装载机装载量,严禁超 负荷运转。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保养,缩短维修保养周期,确保机械设备处于完好的技术状态。 第五条 禁止夜间使用打桩机。护坡桩为砼灌注桩时,其控制措施同结构阶段砼浇筑噪 声控制措施。 噪声限值 施工阶段 主要噪声源 昼间 夜间 土石方 推土机、挖掘机、装载机、冲气钻等 75 55 打桩 各种打桩机、振捣棒、混凝土罐车等 85 禁止施工 结构 混凝土搅拌机、混凝土罐车、地泵、 汽车泵、振捣棒、电锯、支拆模板、 模板修理、搭拆脚手架、外用电梯等 70 55 装修 吊车、升降机、外用电梯、拆脚手架、 石材切割、电锯等 65 55 备注 6:00-22:00 为昼间 22:00-6:00 为夜间 第六条 在正常使用下,易产生噪声超限的加工机械,如搅拌机、电锯、电刨等,采取 封闭的原则控制噪声的扩散。封闭材料应选择隔声效果好的材料,其几何尺寸视现场实际情况 决定。尽量选择低噪声设备,最大限度降低噪声。在有噪声的封闭作业环境下,要为操作工人 配备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如对讲机、耳脉等。 第七条 车辆噪声采取保持技术状态完好和适当减低速度的方法进行控制。 第八条 模板、脚手架支设、拆除、搬运、修理作业,塔吊指挥哨音、砼剔凿施工过程等, 这些施工过程噪声的产生多数为人为因素。施工现场提倡文明施工,通过对全体有关人员进行 培训、教育,培养环境观念,树立正确的环境意识,减少环境噪声污染,使作业人员在工作中 对噪音影响予以控制。模板、脚手架支设、拆除、搬运时必须轻拿轻放,上下左右有人传递; 钢模板、钢管修理时,禁止用大锤敲打;使用电锯锯模板,切割钢管时,应及时在锯片上刷油, 且模板、锯片送速不能过快。 第九条 在噪声敏感区域均需选用低频振捣棒。振捣棒使用完毕后,及时清理干净,保 养好;振捣砼时,禁止振钢筋或钢模板,并做到快插慢拔;振捣砼时,配备相应人员控制电源 线及电源开关,防止振捣棒空转。 第十条 因施工场地狭小、砼泵必须设在场界外的,应做封闭处理,将固定泵围起来; 向商品混凝土分包施加影响,要求其加强对砼泵的维修保养;加强对砼泵、砼罐车操作人员的 培训及责任心教育,保证砼泵砼罐车平稳运行。 第十一条 先封闭周围,然后装修内部;牵扯到产生强噪声的成品、半成品加工、制做 作业(如预制构件、木门窗制作等),应尽量在工厂、车间完成,且有防尘降噪设施,减低噪声; 使用电锤时,及时在各零部件间注油。 第十二条 在敏感区域施工时,应在噪声影响区域的作业层采用降噪安全围帘包裹。 第十三条 在高考期间和高考前半个月内,应加强对环境噪声污染监管,按国家有关环 境噪声标准,对各类环境噪声源进行严格控制,防止和减少噪声扰民。 第十四条 对于电锯、电刨等噪声较大的车间进行封闭式作业活动时,劳动者应穿戴防 噪声的护耳设备。 第四章 噪声监测 第十五条 各项目经理部应在施工高峰期、噪声排放量较大时对现场的噪声进行测量, 并注明测量时间、地点、方法,并做好“建筑施工场界噪声监测记录”,以验证噪声排放是否 符合要求。监测仪器应检定合格,在有效期内。发现不符合时,按《事件、事故、不符合、纠 正与预防措施控制程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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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管理制度 编号:AQ-BZH-008-A 1 目的 建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编制、审批、发布、使用、评审、修订、 检查落实方法,确保所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的完善和执行 2 范围 适用于全体员工、所有岗位 3 职责 3.1 主要负责人负责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组织编制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批准发布相关的安全生产管理 制度及操作规程 3.2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相关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操作人员对安全生产 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评审,组织每年一次“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 程”符合性评审会议及执行情况、适用情况检查、评估,编制评审(估)报告 3.3 文控中心根据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汇总清单后,负责文件的发 放。 3.4 各部门、车间、班组及时宣贯本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在 工作中遵守、使用 3.5 安全办公室负责将本公司适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传达给相关 方 3.6 各部门负责修订意见的提出,安全办公室负责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 作规程的修订,修订后由主要负责人批准发布,并发放到相应的工作岗位。 4 程序 4.1 编制程序 4.1.1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编制程序: 由安全办公室协助各管理部门、车间进行编 写,由主要负责人审批,由文控中心保管。 4.1.2 安全操作规程的编制程序: 由技术部协助各管理部门、车间编写,由主要 负责人审批,由文控中心保管。 4.2 内容 4.2.1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内容 至少包括目的、职责、工作内容或程序、记录等。 4.2.2 安全操作规程内容应包括: a.正常开、停设备操作程序; b.各种操作参数、指标的控制; c.安全注意事项 和异常处理方法; d.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e.接触化学品的危险性; f.个体安全防护 措施;g.风险分析、评估、控制内容。 4.2.3 企业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新产品投产或投用前,组织编制新的操 作规程。 4.2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的发布 各部门编制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交安全办公室审核,审核后,由 主要负责人批准,并发布实施。 4.3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的使用 批准后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由文控中心发放到相关的部门、岗位, 各部门及各级人员应遵守、使用。 4.4 评审 4.4.1 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至少 1 年一次,或需要时组织“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 安全操作规程”符合性评审会议。由文控中心、安全办公室提供评审会议所需的文件 和资料。 4.4.2 由安全办公室记录评审结论。 4.4.3 安全办公室负责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版本更新、修 订计划的实施。 4.5 修订 4.5.1 在发生以下情况时,应及时对相关的规章制度或操作规程进行评审、 修 订: (1)当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标准废止、修订或新颁布时 (2)当企业归属、体制、规模发生重大变化时 (3)当生产设施新建、扩建、改建时 (4)当工艺、技术路线和装置设备发生变更时 (5)当上级安全监督部门提出相关整改意见时 (6)当安全检查、风险评价过程中发现涉及规章制度层面的问题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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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编号:AQ-BZH-029-A 1 目的 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称“事故隐患”)排 查,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预防事故的发生,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 职责 2.1 公司主要负责人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全面领导责任,负责组织建立健全事故 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保证安全生产资金的投入,解决各类事故隐患。 2.2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主管为本部门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对本部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直接负责。 2.3 各班组长负责所管辖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 2.4 员工负责本岗位存在的事故隐患排查。 2.5 任何部门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应向上级主管人员报告。 2.6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登记,按照事故隐患等级进行分类, 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进行监督、检查、考核。 2.7 财务部门负责事故隐患治理所需资金的落实。 3 规定内容 3.1 事故隐患的类别 本规定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 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 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 缺陷。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 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 排除的隐患。 3.2 事故隐患分级排查 为便于管理,将事故隐患排查分为:班组排查、部门排查二级。 3.2.1 班组排查 (1)排查的内容 班组作业区域内不安全因素、设备的不安全状况、人的不安全行为、生产工艺出 现的不足问题等安全隐患。 (2)排查要求 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及时排除,不得掉以轻心,麻痹大意,防止事故隐患扩大造成 事故。 3.2.2 部门排查 (1)排查的内容 生产车间、储存仓库范围内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设备的不安全状况、生产工艺出 现的缺陷、其它原因造成的异常现象等环节存在的事故隐患。 (2)排查要求 生产车间、储存仓库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必须按照隐患整改要求落实到人,及 时整改。 3.3 隐患排查方法 用安全检查表法进行隐患排查。 3.4 隐患排查流程及要求 3.5 变更后隐患排查 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发生变更或有新的公布,以及企业操作条件或工艺改变,新建、 改建、扩建项目建设,相关方进入、撤出或改变,对事故、事件或其他信息有新的认识, 组织机构发生大的调整的,应及时组织隐患排查。 3.6 事故隐患整改及治理 (1)一般事故隐患,由部门主管负责组织现场解决,暂时不能解决的由部门负责 制定整改方案进行整改,由检查人或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组织复查。 (2)重大事故隐患,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制定整改方案,并由安全 生产管理部门督促整改、组织复查。 (3)上级部门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按隐患整改通知书的要求积极整改。隐患整 改完毕后,主动邀请相关部门进行复查验收,并将有关资料存档备查。 (4)重大隐患项目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建立档案。 (5)企业无力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由公司主要负责人以书面形式向当地政府、 安全监部门报告,说明无力解决的原因和在未整改前采取的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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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管理制度 编号:AQ-BZH-035-A 1 目的 为规范对事故/事件的报告、调查分析与处理,总结经验,吸取教训,降低或消除 对本公司员工及相关方人员的伤害,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对生产事故/事件的报告、调查和处理。适用于本公司员工及 在本公司区域内工作的承包商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 3 引用标准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6441-86)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条例》 OHSAS18001:1999《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 4 术语和定义 4.1 事故:造成死亡、疾病、伤害、损坏或其它损失的意外情况。 4.2 安全:免除了不可接受的损害风险的状态。 4.3 事件:导致或可能导致事故的情况。 5 职责 5.1 总经理为本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重大及以上事故的调查、处理 工作。 5.2 行政部负责组织制定、修订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事故/事 件的调查分析工作;负责收集事故相关资料,并根据事故调查规程的规定分析认定已 发生事故/事件的性质和责任,提出处理意见;负责向上级有关部门上报有关事故/事 件的信息。 5.3 事故部门、安全主任参与事故/事件调查分析工作。 5.4 保安参与事故现场的警戒工作。 5.5 各部门及员工职责: 5.5.1 负责事故/事件发生后现场的处理,包括人员救护与系统恢复。 5.5.2 负责如实向调查组提供事故/事件的原始材料和调查组索要的全部资料。 5.5.3 协助相关事故/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5.5.4 负责组织对本单位有主要关联事故/事件调查分析工作。 5.5.5 负责向本公司行政部上报本部门相关的人身、设备事故/事件报告。 5.6 行政部负责建立、完善事故台帐; 5.7 安全主任负责事故的统计和分析。 5.8 每个员工对发生事故应及时报告和参与事故处理,并配合事故调查工作。 6 事故分类和分级 6.1 事故分类 6.1.1 火灾事故:在生产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引起的火灾,并造成人员伤亡或物 资财产损失的事故。 6.1.2 爆炸事故:在生产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引起的爆炸,并造成人员伤亡或物 资财产损失的事故。 6.1.3 设备事故:由于设计、制造、安装、施工、使用、检维修、管理等原因造成 机械、动力、电讯、仪器(表)、容器、运输设备、管道等设备及建(构)筑物等损坏、 造成损失或影响生产的事故。 6.1.4 生产事故:由于指挥错误,或者违反工艺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造成停、减 产,以及跑料、串料的事故。 6.1.5 交通事故:车辆、船舶在行驶航运中,由于违反交通、航运规则,或因机械 设备故障造成车辆、船舶损坏、物资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的事故。 6.1.6 人身事故:工作时间在生产岗位劳动过程中,除上述五类事故外,发生的与 工作有关的人身伤亡或急性中毒事故。 6.1.7 职业病危害事故:指导致职业病发生的事故。 6.2 事故分级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条例》(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 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 30 人以上死亡,或者 100 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 工业中毒,下同),或者 1 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 10 人以上 30 人以下死亡,或者 50 人以上 100 人以下 重伤,或者 5000 万元以上 1 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 3 人以上 10 人以下死亡,或者 10 人以上 50 人以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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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编号:AQ-BZH-037-A 1 目的 为了预防火灾与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 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2001公安部61号令)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 3 职责与分工 主管部门:安全环保部。负责本公司的消防管理,监督本制度的执行。 相关部门:公司各部门、车间。日常工作中贯彻执行本制度。 4 内容与要求 4.1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做好公司防火、灭火等消防工作。 4.2在新、改、扩建项目中,遵守和执行“三同时”规定,取得建筑工程竣工消防 验收合格报告。 4.3公司主要负责人是消防安全责任人,由主管部门全面负责公司的消防工作。 4.4公司在员工岗前培训时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4.5火灾事故预防 4.5.1按单位、部门划分消防责任区,完善防火安全责任制。 4.5.2按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经常进行检查,确保消 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4.5.3凡使用过和失效不能使用的灭火器,必须委托维修单位进行检查,更换已损 件和重新充装灭火剂和驱动气体。 4.5.4必须落实灭火器报废处理,超过使用期限的灭火器予以强制报废,重新选配 新灭火器。 4.5.5建立灭火器档案资料,记明配置类型、数量、设置位置、检查维修单位(人 员)、更换药剂的时间等有关情况。 4.5.6消防设施器材日常管理实行属地管理,各单位对本辖区内的消防设施器材的 完好有效情况负责,并确定专人具体负责。 4.5.7针对企业特点定期进行消防宣传和消防应急疏散演练。 4.5.8厂内设置禁火区,生产区内严禁吸烟,动火作业应按照《安全作业管理制度》 和《防火、防爆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4.5.9进入禁火区的车辆必须佩戴防火装置,运载危化品的车辆进入禁火区需经相 关部门批准。 4.5.10厂区应加装防雷设施,并进行防雷检测,避免雷电引发意外火灾事故。 4.5.11在生产作业过程中装卸、换装、清扫易燃易爆物料时,应使用不产生电火 花的铜制、合金制或其他工具。 4.5.12加强易燃液体、液化气体和燃气设备的管理与监督、监控,严格执行操作 规程,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4.5.13加强安全用电管理,按标准配置生产作业区域和储存区域的用电设备和用 电器具,生产设备应加装消除静电的设施和采取防护措施,避免电火花引发意外火灾 事故。 4.5.14定期进行消防检查,及时清除火灾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报告。 4.6根据企业条件成立义务消防队 4.6.1义务消防队应在企业突发意外火灾事故时及时进行扑救,避免和减少火灾损 失。 4.6.2义务消防人员应熟悉企业消防设施和器材的存放位置和使用方法。 4.6.3每天保证都有公司管理人员夜间值班,加强夜间值班的巡回检查。 4.6.4加强对厂内禁火作业区、生产车间、危化品仓库(储罐区)和关键装置、重 点部位的警戒和巡回检查。 4.7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4.7.1公司制定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上报当地政府安全监督部门备案。 4.7.2按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年组织进行一次演练。 4.7.3当公司人员调整、作业场所调整后,应及时修订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 演练。 4.8如果发生火灾,火灾初期应积极自救和组织人员撤离,同时报告有关领导;有 关领导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作出报警和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决定。 4.9消防工作应纳入《安全目标责任书》,按《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考核。 编制人 审核人 批准人 实施日期 20XX.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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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 建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安全生产标准,保护国家 财产和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职业安全与健康,促进公司长周期生产安全,特制定本制 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员工。 3、职责 3.1 总经理负责组织制定、签发本公司各级责任制,对本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分管 部门领导进行责任制的沟通与评估。 3.2 公司领导和各级管理层人员要明确对公司安全生产的领导责任,并以实际行动 表明对安全生产的承诺。 3.3 工程部负责牵头组织编制、修订全公司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3.4 工程部负责在年终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评审和绩效测量。 3.5 各部门、分公司、区域项目组织本单位或本系统年终评审和绩效考评。 4、工作程序 4.1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 4.1.1 工程部负责组织制定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成立由经理、专业人员组成的编 制组织; 4.1.2 公司领导层、部门、分公司经理、项目经理、区域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 员操作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均需制定适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覆盖所有岗位 4.1.3 建立的安全生产责任制需要达到如下要求: ①实用并满足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并适时修订; ②要与相关管理制度协调一致; ③要根据本公司、部门、分公司、班组、岗位实际情况,责任制内容要描述明确、 具体,具可操作性,有落实考核细则。 4.1.4 总经理必须参加下列活动: ①制定公司安全生产方针与目标,确保目标实现所需资源; ②在日常会议中与员工讨论安全生产问题; ③至少每月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巡查(检查),点评受检单位的安全工作;每月抽查 一次整改、纠正情况; ④参加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 ⑤至少每年评审一次全公司安全标准化系统; ⑥参与安全生产培训; 4.1.5 其他公司领导必须参加下列活动: ①参与制定安全生产方针与目标,确保分管部门目标实现所需资源; ②在日常会议中与员工讨论安全生产问题; ③至少每月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巡查,点评受检单位的安全工作;至少每月抽查一 次整改、纠正情况; ④组织或参加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 ⑤至少每年评审一次分管部门安全标准化系统; ⑦参与分管范围的安全生产检查;每月抽查一次整改、纠正情况; ⑧参与安全生产培训; ⑨参与分管部门安全生产一般死亡事故调查。 4.1.6 部门领导、车间主任必须参加下列活动: ①组织或参与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方针与目标,确保分管系统目标实现所需资源; ②在日常会议中与员工讨论安全生产问题; ③至少每月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巡查,点评受检单位的安全工作;至少每月抽查一 次整改、纠正情况; ④组织或参加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 ⑤至少每年评审一次分管系统安全标准化系统; ⑥审定三级作业风险评审结果及三级以上风险初评结果;参与标准化系统评价; ⑦参与分管范围的安全生产检查;每月抽查一次整改、纠正情况; ⑧参与安全生产培训; ⑨参与分管系统安全生产伤亡事故、重大人身险肇事故的调查。 4.1.7 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以正式文件的形式下发。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8 KB 时间:2025-08-12 价格:¥2.00
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及自查自检制度 (一)采购管理 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录,记录供应商资质、采购质量协议及合格产品检验 报告的情况,每年组织对供应商进行考核评审。 (二)仓储管理 建立并落实原辅料采购查验制度,建立进货台账及使用记录,记录完整、 详细,并专库专放,专人管理。 (三)研发管理 建立配方管理制度,配方研发进行破坏性加速实验、稳定性保存实验及 营养论证等,添加剂按照 14880 和 2760 的要求使用。 (四)生产过程控制情况 建立生产过程的相关控制制度,按生产工艺的要求,防止人流、物流交 叉污染,防止原料、半成品、成品交叉污染,做好产品投料记录、生产设备、设 施维护保养和清洗消毒记录,做好生产车间或场地清洁卫生记录;重点做好其他 关键质量控制点的质量控制记录,对车间、库房的湿度、温度、空气清洁度做好 监测记录,确保车间的温湿度符合要求才能投入生产 (五)产品出厂检验制度落实情况 建立并落实原辅料入厂及产品出厂检验制度,计量器具依法经检定合格 或者校准,相关辅助设备及化学试剂完好齐备并在有效使用期内,所有检测人员 均持证上岗,并具备独立的检验能力。生产的每一批产品都要进行抽检和留样, 制定责任人签字放行制度,每批产品放行均需质量授权人签字后才有效,对检测 不合格的产品坚决不让发货。 (六)不合格品管理情况 建立并落实不合格品管理制度,全面落实下列责任:做好对采购的不合 格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处理记录;做好不合格产品的处理记 录。 (七)标签及标准执行情况 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食品安全相关标准:《食品安全法》、 《广东省食品安全管理条例》、《婴幼儿辅助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食品 生产许可审查通则》等组织生产,除了 GB10769、GB2760、GB14880、 GB13432、GB7718、GB22570 等常用的产品标准及时整理收集外,我们也及 时收集其它相关的国家和行业的相关标准,确保标签的合法合规,并积极参加相 关部门开办的宣贯班和培训班,同时对标准的有效性及时进行查新,确保我们使 用的都是最新有效的标准! (八)不安全食品召回记录台帐的自查情况 建立并落实不安全品召回制度,制作相关表格备用,一旦出现不安全食 品,可记录对不安全食品自主召回、或被责令召回的执行情况,包括:企业通知 召回的情况,实际召回的情况,对召回产品采取补救、无害化处理或销毁的情况, 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向当地政府和县级以上监管部门报告召回及处理情况。 (九)从业人员健康及培训情况的自查情况 制定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及培训管理制度,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 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档案。每年制定培训计划,并定期组织管理 人员、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培训以及操作技能 培训。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食品医药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3.6 KB 时间:2025-08-13 价格:¥2.00
Print 综合治理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20XX 年的社区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工作是保稳定、促和谐为基础,推进 落实“五个”重庆建设为前提,以建立安全、稳定、和谐、文明的新型社区为工作目 标,按照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统一部署和本社区的实际情况,制定 20XX 年社区 综合治理安全生产 工作计划 。 一、社区加强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应急小组、调解工作小 组和帮教工作小组工作,负责社区维稳工作和安全生产工作,处理社区存在的不稳 定因素,安全稳定排查等项工作。将群体矛盾及各种不稳定和不安全的因素控制在 初始阶段,消除在萌芽状态,达到“六个不发生”的维稳工作目标,真正促进社区稳 定、居民安居乐业、邻里和睦互助的正常生活秩序。 二、广泛开展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工作宣传教育活动,牢固树立“安全第 一、生命至上”的观念。为了抓好社区的安全稳定工作,社区坚持以人为本,深入 开展对居民、学生的法制教育、安全教育、消防教育、戒毒教育,提高居民、学生 的法律观念,增强遵纪守法的自控能力和自觉性,充分发挥治保会、调委会、帮教 小组、治安巡逻队、法律宣传小分队、法律服务站的作用,加强同社区单位、民警 的配合,共同创建平安和谐的社区。 1、全年召开社区单位、物业公司、小企业主参加的.稳定工作会议四次,每季 度召开一次,重点分析社区稳定安全情况,布置安全、稳定防范措施。 2、定期进行安全稳定工作检查,每月安全稳定工作检查一次,并进行矛盾纠 纷排查上报工作,重大节日和重庆市“两会”和全国“两会”期间的安全稳定工作检查 ,杜绝各种事故发生,确保“两会、两节”期间的安全和稳定。 3、全年落实法制教育 2 次,安全消防教育 2 次,戒毒教育 1 次,并搞好节假 日前的安全教育,做到安全教育经常抓,安全警钟经常敲,时时刻刻提高安全意识 ,达到齐抓共管的目的。 4、加强对“****功”人员和社区其他重点人员的监控管理。对重点人员由居干 包干、重点防范、派专人进行明控和暗控,做到防得严、控得住,做到“六个不发 生”的工作目标。 5、加强门卫值班、夜间巡逻和夜间安全喊话。社区义务巡逻队按时间、路线 进行巡逻,杜绝各种盗案、扒案和抢案发生,确保社区安全和居民的正常生活秩序 。 6、加强信息沟通。加强与社区单位、物业公司、小生产企业的联系,充分发 挥社区信息员、居民组长的作用,及时收集各方面的信息,做到早发现、早控制、 早处置,发现问题和突出矛盾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处置适当,控制得住,有效地 处理各种问题和矛盾。 7、加强对刑释人员和吸毒人员的帮教工作,对刑释人员和违青中因有病和无 法就业、无经济收入、生活困难的给予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同时居委会干部对 他们采取二帮一的教育方式进行耐心帮教,使其遵纪守法,走上正轨。 8、抓好小生产企业、“三合一”场所的安全消防工作检查,特别是原钟表公司 厂区、月亮坝新建竹木市场的监管力度。搞好“人防”、“技防”、“物防”工作,配合 相关执法部门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查处火灾隐患,对有严重安全隐患的坚决消除, 不留后患。 三、维护社区的稳定,正确处理好人民内部矛盾,及时解决好群体性(居民、 职工)的矛盾,对职工中的问题要细致地做好工作,消除不稳定因素。 通过以上的工作的努力,形成平安社区人人建、社区安全人人管,在推进“五 个重庆”的建设中,把社区建成文化生活丰富、社区安全和谐、人际关系和睦、团 结友爱互助的文明、礼貌、环境整洁的新型社区。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7 KB 时间:2025-08-23 价格:¥2.00
综合治理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20XX年的社区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工作是保稳定、促和谐为基础,推进落实“ 五个”重庆建设为前提,以建立安全、稳定、和谐、文明的新型社区为工作目标, 按照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统一部署和本社区的实际情况,制定20XX年社区综合治 理安全生产 工作计划 。 一、社区加强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应急小组、调解工作小组和 帮教工作小组工作,负责社区维稳工作和安全生产工作,处理社区存在的不稳定因 素,安全稳定排查等项工作。将群体矛盾及各种不稳定和不安全的因素控制在初始 阶段,消除在萌芽状态,达到“六个不发生”的维稳工作目标,真正促进社区稳定 、居民安居乐业、邻里和睦互助的正常生活秩序。 二、广泛开展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工作宣传教育活动,牢固树立“安全第一、 生命至上”的观念。为了抓好社区的安全稳定工作,社区坚持以人为本,深入开展 对居民、学生的法制教育、安全教育、消防教育、戒毒教育,提高居民、学生的法 律观念,增强遵纪守法的自控能力和自觉性,充分发挥治保会、调委会、帮教小组 、治安巡逻队、法律宣传小分队、法律服务站的作用,加强同社区单位、民警的配 合,共同创建平安和谐的社区。 1、全年召开社区单位、物业公司、小企业主参加的.稳定工作会议四次,每季度召 开一次,重点分析社区稳定安全情况,布置安全、稳定防范措施。 2、定期进行安全稳定工作检查,每月安全稳定工作检查一次,并进行矛盾纠纷排 查上报工作,重大节日和重庆市“两会”和全国“两会”期间的安全稳定工作检查 ,杜绝各种事故发生,确保“两会、两节”期间的安全和稳定。 3、全年落实法制教育2次,安全消防教育2次,戒毒教育1次,并搞好节假日前的安 全教育,做到安全教育经常抓,安全警钟经常敲,时时刻刻提高安全意识,达到齐 抓共管的目的。 4、加强对“****功”人员和社区其他重点人员的监控管理。对重点人员由居干包 干、重点防范、派专人进行明控和暗控,做到防得严、控得住,做到“六个不发生 ”的工作目标。 5、加强门卫值班、夜间巡逻和夜间安全喊话。社区义务巡逻队按时间、路线进行 巡逻,杜绝各种盗案、扒案和抢案发生,确保社区安全和居民的正常生活秩序。 6、加强信息沟通。加强与社区单位、物业公司、小生产企业的联系,充分发挥社 区信息员、居民组长的作用,及时收集各方面的信息,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处 置,发现问题和突出矛盾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处置适当,控制得住,有效地处理 各种问题和矛盾。 7、加强对刑释人员和吸毒人员的帮教工作,对刑释人员和违青中因有病和无法就 业、无经济收入、生活困难的给予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同时居委会干部对他们 采取二帮一的教育方式进行耐心帮教,使其遵纪守法,走上正轨。 8、抓好小生产企业、“三合一”场所的安全消防工作检查,特别是原钟表公司厂 区、月亮坝新建竹木市场的监管力度。搞好“人防”、“技防”、“物防”工作, 配合相关执法部门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查处火灾隐患,对有严重安全隐患的坚决消 除,不留后患。 三、维护社区的稳定,正确处理好人民内部矛盾,及时解决好群体性(居民、职工) 的矛盾,对职工中的问题要细致地做好工作,消除不稳定因素。 通过以上的工作的努力,形成平安社区人人建、社区安全人人管,在推进“五个重 庆”的建设中,把社区建成文化生活丰富、社区安全和谐、人际关系和睦、团结友 爱互助的文明、礼貌、环境整洁的新型社区。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87.5 KB 时间:2025-10-02 价格:¥2.00
风险管理计划 范围内容 责任区域 风险描述 产生原因 产品实现过程 文字描述说 明 文字描述说明 文字描述说明 质量方针没有得到宣传和沟通 未能使管理方针实施沟通 管理目标不适宜 管理目标的没有统计及分析 管理目标没有实施计划和方案 管理目标不适宜 风险识别不充分 风险控制能力不足 风险应对措施不适当 风险应对措施不适当 职责不明确、责任不清 职责不清 国家标准 对相关国家、行业标准,法律 法规了解不当导致产品不符合 要求 国家规范更新传达不及时 环境标准 对国家及行业环境标准法规了 解不够导致产品不符合要求 国家规范更新传达不及时 员工招聘 童工或未成年人进入公司 未严格按照招聘流程及招聘 要求录用相关人员 员工素养 员工素养达不到公司需求 培训未达成 接受订单 订单/合同审 查 客户的订单变更 订单评审信息不全, 导致对订单信息的误解 客户的订单变更 设计过程策 划 职责不明确、责任不清 人为因素 样机制作过 程 不能满足客户/设定要求 不能满足客户和法律、法规 要求或设计性能要求 试产过程 使用的工(夹)具不适宜 工艺实现过程不合理 试产过程没有按照策划的要求 实施 设备不能满足加工要求 人员能力不足 试产过程没有按照策划的要 求实施 工程变更 工程变更信息没有及时做内部 沟通 信息沟通失效 风险管理计 体系策划过程 管理层 法律法规 产品设计 人员要求 供应商打样货品质量和批量生 产货品质量不一致,供应商的 质量和交期不稳定 供应商的质量和交期不能满 足要求 没有按照质量、时间提供货品 对供应商的控制能力 生产计划 因人员、设备、物料等原因无 法实施生产计划 客户订单变化导致生产计划调 整 客户订单发生变化 生产准备 生产准备信息不全面,导致不 能实施生产计划。 物料供应不及时 人员操作不当造成不良物料入 库 未经培训或无指导书作业 进料检验仪器失效 设备故障未发现/故障未及 时处理 进料检验仪器操作不当 人员培训或指导不到位 进料检验锡烫伤 未经培训或无指导书作业 进料检验后标签张贴不清晰 检验员对物料标示认识不清 仓库材料过期呆滞 仓库材料未执行“先进先出 ”原则 原辅料及成品因仓储不当导致 不良 仓储条件不当 物资搬运、装卸方法不当 操作不当 物资堆放不当 物体堆放高度过高 叉车载人 操作不当 叉车运载途中损害 叉车未点检 仓库电器线路老化,短路 盘点不到位 设备失效影响产品质量 设施设备维护不良 设备故障运行 设备故障未发现/故障未及 时处理 设备仪器操作不当 人员培训或指导不到位 使用测试仪器 测试仪器使用不当 检测设备失效引起产品误判 仪器维护校正不到位 人员操作失误 操作人员未经过培训或能力 达不到要求 使用原料超过保质期 使用原材料与规定材料不符 合 检验不到位,不合格品流入 生产 不合格原料使用 仓储 工艺执行错误 采购及供应 商管理过程 采购管理 生产准备阶段 IQC 来料检验 物料存储 生产过程 制程管控
分类:风险评估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218 KB 时间:2025-10-28 价格:¥2.00
环境保护管理考核计分表 被检查单位:环境保护管理工作负责人: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考核检查时间: 序号 考核内容 分值 评分标准 考核记录 1 组织机构及 责任体系 8 未成立领导小组,扣2分; 未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安全环保管理部门归口 管理,扣1分; 未配备管理人员,扣3分; 未明确岗位职责,扣2分。 2 管理制度建 设 15 未建立管理制度、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每 缺一项扣5分; 制度、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不具备完整性、 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每处扣1分; 3 工作部署及 目标分解 5 未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扣3分; 未将年度工作计划目标分解到车间、作业队等, 扣2分。 4 环境影响因 素识别、评价 8 未开展环境影响因素识别和评价,扣5分; 未确定主要环境影响因素,扣3分。 5 专项措施 24 未编制生态保护及污染物治理专项措施方案, 扣8 分,每缺一项扣2分,最多扣8分; 未建设或配备生态保护及污染物治理设施和设 备,扣16分;其中,每缺一项扣4分,最多扣16分; 未编制设施和设备操作手册,每项扣2分,最多 扣8分; 未运行设施和设备,每项扣2分,最多扣8分; 设施和设备治理效果不满足要求,每项扣1分, 最多扣4分; 没有治理设施、设备运行和维护记录的,每项扣1 分,最多4分。 6 现场管理 20 作业现场存在污废水漫流、垃圾及废料乱弃、弃 渣不规范、边坡防护不到位、标识标牌不规范、 库区环境不整治等环境问题,每项扣2分,最多 扣10分; 生活营地、办公区存在地面卫生不清理、生活污 水漫流、生活及办公垃圾乱弃等环境卫生问题, 每项扣2分,最多扣10分; 7 宣传培训 9 未开展宣传工作,扣2分; 未开展培训工作,扣7分; 培训针对性不强、覆盖面不够、记录不完整,每 项扣2分。 8 资金投入及 使用 5 未编制年度资金预算,扣3分; 未建立年度资金使用台帐,扣2分;资金使用不 合理,扣1分。 9 档案管理 6 管理档案不齐全,每缺一项扣1分,最多扣3分; 管理档案不规范;扣3分。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9 KB 时间:2025-11-18 价格:¥2.00
data.name data.descripti on data.locatio n data.organi zation data.frequencys tr 作业活动名称 作业活动内容 岗位/地点 实施单位 活动频率 自络作业 运纱作业 操作自络区域 后纺车间 每天工作时间内暴露 自络作业 清洁作业 操作自络区域 后纺车间 每天工作时间内暴露 自络作业 启动自络机 操作自络区域 后纺车间 每天工作时间内暴露 自络作业 自络机操作 操作自络区域 后纺车间 每天工作时间内暴露 倍捻作业 清洁作业 操作倍捻区域 后纺车间 每天工作时间内暴露 倍捻作业 倍捻机操作 操作倍捻区域 后纺车间 每天工作时间内暴露 并线作业 清洁作业 操作并线区域 后纺车间 每天工作时间内暴露 并线作业 并线机启动 操作并线区域 后纺车间 每天工作时间内暴露 并线作业 并线机操作 操作并线区域 后纺车间 每天工作时间内暴露 包装作业 装笼子 车间 后纺车间 每天工作时间内暴露 包装作业 装袋子包装 车间 后纺车间 每天工作时间内暴露 包装作业 运笼子 车间 后纺车间 每天工作时间内暴露 装卸车作业 装卸车 车间门口受限区 域 后纺车间 每天工作时间内暴露 运输作业 机动车驾驶 厂区 后纺车间 每天工作时间内暴露 运输作业 叉车电瓶车充电 车间东南侧充电 区域 后纺车间 每天工作时间内暴露 运输作业 汽车加油 加油站 后纺车间 每天工作时间内暴露 运输作业 日常维护 车间 后纺车间 每天工作时间内暴露 维修作业 维修前准备 车间维修区域 后纺车间 每天工作时间内暴露 维修作业 设备维修 车间维修区域 后纺车间 每天工作时间内暴露 维修作业 维修后清理现场 车间维修区域 后纺车间 每天工作时间内暴露 登高作业 登高作业 车间维修区域 后纺车间 每天工作时间内暴露 有限空间作业 有限空间作业 车间 后纺车间 每周一次,或偶然暴露 装卸车作业 装卸车 车间门口受限区 域 棉纱库 每天工作时间内暴露 运输作业 运输 车间南侧、棉纱 库 棉纱库 每天工作时间内暴露 运输作业 电梯内作业 棉纱库电梯 棉纱库 每天工作时间内暴露 货物存放作业 货物存放 车间南侧、棉纱 库 棉纱库 每天工作时间内暴露 电焊作业 电焊作业前准备 棉纺机修室 棉纺机修室 每天工作时间内暴露 电焊作业 电焊作业 棉纺机修室 棉纺机修室 每天工作时间内暴露 切割作业 切割作业前准备 棉纺机修室 棉纺机修室 每天工作时间内暴露 切割作业 切割机作业 棉纺机修室 棉纺机修室 每天工作时间内暴露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10.5 KB 时间:2025-12-08 价格:¥2.00
成都市 XXX 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202X 年安全目标责任书 还原车间综合管理员兼安全员: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公司安全管 理工作目标的实现,贯彻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责任制,保障还原 车间正常的安全生产生活秩序,明确车间综合管理员兼安全员的安全、环保、职业健康 职责,强化安全管理,进一步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有效控制风险,防范生产安全事故, 切实保障人身、设备的安全,保障职工生命财产安全,坚持“以人为本”和“谁主管、 谁负责”的原则,根据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实际,车间综合管理员和车间特 签订此安全承诺书。 一、安全生产方针 遵纪守法,全员参与,预防为主,降低安全、环境风险。 科学管理、以人为本、持续发展,提升安全、环境意识。 二、安全生产目标 1、安全设施和器材完好率达到 100%。监督生产装置及重点部位的动火、用电,在 职责范围内对用电、动火办理用电动火审批手续,确保手续办理率 100%。 2、按时完成车间安全工作计划,负责对各班组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教育培训率 要达到 100%;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安全活动,踊跃提出安全合理化建议。 3、安全工作做到有计划、有布置、有措施、有检查、有记录、有反馈,各种记录 资料保存齐全。 4、深入现场进行安全监督检查,纠正“三违”作业,对查出的不安全因素和隐患 要下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落实复查。 5、监督、检查岗位操作人员进入工作场所时要穿戴好相应劳动防护用品,确保劳 动保护用品穿戴率 100%。 6、不断改善尘、毒、噪声岗位的环境,尘、毒、噪音作业场所检测合格率 100%, 职业病预防率达到 100%。 7、落实对外来临时参观、学习等人员进厂有关安全注意事项的宣传教育工作。 8、对各类事故及时进行汇总、统计,发生事故要及时上报,不迟报、谎报、瞒报 事故,并积极组织或配合事故调查。 9、积极组织班组参加车间应急事故处理的演练,演练完成率 100%。 三、安全考核指标 1、实现安全管理工作的程序化、岗位作业要求的标准化、作业人员安全操作的规 范化,逐渐杜绝各类违章行为,保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2、车间各级主要负责人、特种作业人员、新从业人员和员工安全培训教育率达到 100%,且学时符合法规规定。保持车间特种作业人员的有效持证上岗率达到 100%。 3、对班组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对车间活动进行记录 4、应急救援设施与装备、个体防护用品及员工劳动保护用品配备率与完好率达到 100%; 5、从事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作业人员参加计划周期内的职业健康体检率达到 100%。 6、车间每月组织安全检查不少于 1 次,对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在规定期限内的整改 完成率达到 100%。 7、每月至少召开 1 次安全生产专题例会;每季度对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总结。 四、安全生产职责 1、业务上受安全环保部的领导,并在车间主任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 2、认真贯彻有关安全、环保、职业健康法律、法规、制度和标准为车间安全生产 服务,并检查执行情况,参与拟订、修订车间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管 理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3、协助车间主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方案,并督促实施。 4、制定车间安全、环保、职业健康活动计划,并组织实施。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5.5 KB 时间:2025-12-11 价格:¥2.00
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考核表( 年 月) GDAQ20203 工程名称: 考核单位: 伤亡控制指标 安全达标 文明施工目标 隐患治理目标 序 号 被考核班 组、部门、 责任人 “五无”目 标 轻伤年负 伤≤24‰ 优 良 合 格 不 合 格 优 良 合 格 不 合 格 本月查处隐患数 量/隐患治理率 100% 考核结果 考核人 填表人(签名): 项目负责人确认(签名):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1、此表为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的月度考核汇总表,考核结果统一为优良(打“△”),不能有不合格的情形出现; 2、此表只用于考核班组,佛山地区如果参与评优的项目则需要增加管理人员的考核; 3、“五无”无死亡事故、中毒事故、重大机械事故、火灾事故、重伤事故,统一填无; 4、年度轻伤事故率是指现场受轻伤人员数与项目作业的平均人数之千分比率,统一填零; 5、隐患治理率是指本月治理隐患与查出隐患数量之百分比率,填写范本为 20/100%; 6、考核结果统一为优良,考核负责人为报建项目经理。 目标分解细化考核表( 年 月)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班组名称 钢筋班 责任人 项目 目标值 分值 得分 钢筋工认真进行有关工种及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 交底 符合安全要求 10 严格按图纸及现行规范加工及施工 符合安全要求 20 对使用的机械设备要维护保养,不带病运行 符合安全要求 10 团结互助,相互提醒,确保安全 符合安全要求 10 服从并执行管理人员的安全指示 符合安全要求 20 安全生产不得破坏工作环境及防范措施 符合安全要求 10 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遵守安全纪律情况 符合安全要求 20 安 全 生 产 目 标 值 合计 工人死亡频率控制 零 50 工人重伤频率控制 零 30 工人轻伤频率控制 0.1﹪ 20 伤 亡 指 标 合计 宿舍用电不乱拉乱接、 符合文明施工要求 20 不在宿舍使用电饭煲、电磁炉,和生火取暖 符合文明施工要求 30 不在施工现场大小便 符合文明施工要求 20 保持宿舍整洁,遵守生活区与宿舍管理制度 符合文明施工要求 10 工友间互相友爱、不打架斗殴 符合文明施工要求 10 文 明 施 工 目 标 做到工完场清 符合文明施工要求 10 合计 填表人: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1、此表为钢筋班组的月度考核细化表; 2;此表的最终得分不能低于 85 分,如有评优意向的项目则是当控制在 88~95 之间,加盖项目章;; 3、此表每月每个班组考核一次,附在月度考核汇总表后面,作为考核依据。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26 KB 时间:2026-01-20 价格:¥2.00
生产安全事故统计管理办法(2016 年) (2016 年 7 月 27 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统计管理办法〉 的通知》(安监总厅统计〔2016〕80 号)公布)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生产安全事故统计(不涉及事故报告和事故调查处理), 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生产安全事故由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归口统计、联网直报(以下简称“归 口直报”)。 跨县级行政区域的特殊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统计信息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 局和有关行业领域主管部门确定的生产安全事故统计信息通报形式,实行上级安全生产监督 管理部门归口直报。 第四条县级以上(含本级,下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接收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 营单位报告和同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通报的生产安全事故信息,依据本办法 真实、准确、完整、及时进行统计。 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按规定时限要求在“安全生产综合统计信息直报系统” 中填报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并按照《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报表制度》有关规定进行统计。 第五条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分类统计。没有造 成人员伤亡且直接经济损失小于 100 万元(不含)的生产安全事故,暂不纳入统计。 第六条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按照“先行填报、调查认定、信息公开、统计核销”的原则开展。 经调查认定,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按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程序进行统计核销。 (一)超过设计风险抵御标准,工程选址合理,且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救援措施到位的 情况下,由不能预见或者不能抗拒的自然灾害直接引发的。 (二)经由公安机关侦查,结案认定事故原因是蓄意破坏、恐怖行动、投毒、纵火、盗 窃等人为故意行为直接或间接造成的。 (三)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在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突发疾病(非遭受外部能量意外 释放造成的肌体创伤)导致伤亡的。 第七条经调查(或由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出具鉴定结论等文书)认定不属于生 产安全事故的,由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据有关结论提出统计核销建议,并在本级政 府(或部门)网站或相关媒体上公示 7 日。公示期间,收到对公示的统计核销建议有异议、 意见的,应在调查核实后再作决定。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没有收到任何反映,视为公示无异议),报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 管理部门备案;完成备案后,予以统计核销,并将相关信息在本级政府(或部门)网站或相 关媒体上公开,信息公开时间不少于 1 年。 备案材料主要包括:事故统计核销情况说明(含公示期间收到的异议、意见及处理情况)、 调查认定意见(事故调查报告或由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出具鉴定结论等文书)及其 相关证明文件等。 地市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其备案核销的事故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 的,应当要求下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请同级人民政府复核,并在指定时限内反馈核 查结果。 第八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督促填报单位在“安全生产综合统计信息直报系统” 中及时补充完善或修正已填报的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及时补报经查实的瞒报、谎报的生产安 全事故信息,及时排查遗漏、错误或重复填报的生产安全事故信息。 第九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根据各地区实际,建立完善生产安全事故统计信息 归口直报制度,进一步明确本行政区域内各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统计信息通报的方式、内 容、时间等具体要求,并对本行政区域内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数据修正制度,运用抽样 调查等方法开展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数据核查工作,定期修正并公布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数据, 通报统计工作情况。 第十一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定期在本级政府(或部门)网站或相关媒体上公 布生产安全事故统计信息和统计资料,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二条本办法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生产安全事故统计管理办法(暂行)》(安监总厅 统计〔2015〕111 号)同时废止。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3.4 KB 时间:2026-01-21 价格:¥2.00
贵州建工集团第二建筑工程公司 工程项目安全目标管理考核记录表 工 程 名 称 施工单位 贵州建工集团二公司 考 核 单 位 或 部 门 贵州建工集团二公司安全生产科 考核时间 2005 年 10 月 15 日 责 任 部 门 施工组 责 任 人 项目经理: 职 务 安全副科长 安全员 安全员 安全员 考 核 人 姓 名 杨正成 陈兴元 黄淑琴 李开敏 考 核 内 容 存 在 问 题 伤亡事 故控制 目 标 1、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2、轻伤事故频率控制在 2‰; 安 全 达 标 目 标 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负总的责任,组 织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 施;监督项目工程施工中安全技术交 底制度和设备、设施验收制度的实施; 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 隐患及时定人、定时、定措施进行整 改,保证施工项目达标。 文 明 施 工 实 现 目 标 按照 GJ59—99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 准,全面负责该工程安全生产,文明 施工管理工作。施工现场封闭管理及 门卫值班制度,施工现场地面硬化, 职工及民工住宿、食堂卫生整洁干 净,建立工地各项管理制度,防火防 盗措施。 结 论 贵州建工集团第二建筑工程公司 工程项目安全目标管理考核记录表 工 程 名 称 武警金阳新区办公楼 施工单位 贵州建工集团二公司 考 核 单 位 或 部 门 项目安全考核小组 考核时间 2005 年 10 月 15 日 责 任 部 门 施工组 责 任 人 项目技术负责人: 职 务 项目经理 施工员 安全员 考 核 人 姓 名 考 核 内 容 存 在 问 题 伤亡事 故控制 目 标 1、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2、轻伤事故频率控制在 2‰; 无 安 全 达 标 目 标 项目技术负责人主持制定安全技术 措施和季节性施工方案;主持项目工 程的安全技术交底;主持安全防护设 施和设备的验收。参加安全生产检 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从 技术方面提出整改意见和办法,使工 程项目安全达标。 无 文 明 施 工 实 现 目 标 按照 GJ59—99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 准,全面负责该工程安全生产,文明 施工组织工作,安排各生产职能部门 负责人对全体参与施工人员进行安 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宣传教育。 无 结 论 合格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59.5 KB 时间:2026-01-28 价格:¥2.00
防雷减灾管理办法(2013 年) (2011 年 7 月 21 日中国气象局第 20 号令公布,2013 年 5 月 31 日中国气象局第 24 号 令修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雷电灾害防御工作,规范雷电灾害管理,提高雷电灾害防御能力和水 平,保护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促进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法律、法 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内从事雷电灾害防御 活动的组织和个人,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雷电灾害防御(以下简称防雷减灾),是指防御和减轻雷电灾害的活动,包 括雷电和雷电灾害的研究、监测、预警、风险评估、防护以及雷电灾害的调查、鉴定等。 第三条 防雷减灾工作,实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 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负责组织管理和指导全国防雷减灾工作。 地方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在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负责组织管理本 行政区域内的防雷减灾工作。 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做好本部门和本 单位的防雷减灾工作,并接受同级气象主管机构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防雷减灾的科学技术研究和开发,推广应用防雷科技研究成果, 加强防雷标准化工作,提高防雷技术水平,开展防雷减灾科普宣传,增强全民防雷减灾意识。 第六条 外国组织和个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从事 防雷减灾活动,应当经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会同有关部门批准,并在当地省级气象主管机构 备案,接受当地省级气象主管机构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 监测与预警 第七条 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合理布局、信息共享、有效利用的 原则,规划全国雷电监测网,避免重复建设。 地方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应当组织本行政区域内的雷电监测网建设,以防御雷电灾害。 第八条 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加强雷电灾害预警系统的建设工作,提高雷电灾害预警 和防雷减灾服务能力。 第九条 各级气象主管机构所属气象台站应当根据雷电灾害防御的需要,按照职责开展 雷电监测,并及时向气象主管机构和有关灾害防御、救助部门提供雷电监测信息。 有条件的气象主管机构所属气象台站可以开展雷电预报,并及时向社会发布。 第十条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加强对雷电和雷电灾害的发生机理等基础 理论和防御技术等应用理论的研究,并加强对防雷减灾技术和雷电监测、预警系统的研究和 开发。 第三章 防雷工程 第十一条 各类建(构)筑物、场所和设施安装的雷电防护装置(以下简称防雷装置), 应当符合国家有关防雷标准和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规定的使用要求,并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 位承担设计、施工和检测。 本办法所称防雷装置,是指接闪器、引下线、接地装置、电涌保护器及其连接导体等构 成的,用以防御雷电灾害的设施或者系统。 第十二条 对从事防雷工程专业设计和施工的单位实行资质认定。 本办法所称防雷工程,是指通过勘察设计和安装防雷装置形成的雷电灾害防御工程实 体。 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或者施工资质分为甲、乙、丙三级,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 机构认定。 第十三条 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或者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后, 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或者施工。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气象主 管机构另行制定。 第十四条 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或者施工单位,应当按照相应的资质等级从事防雷工程专 业设计或者施工。禁止无资质或者超出资质许可范围承担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或者施工。 第十五条 防雷装置的设计实行审核制度。 县级以上地方气象主管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防雷装置的设计审核。符合要求的,由 负责审核的气象主管机构出具核准文件;不符合要求的,负责审核的气象主管机构提出整改 要求,退回申请单位修改后重新申请设计审核。未经审核或者未取得核准文件的设计方案, 不得交付施工。 第十六条 防雷工程的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审核同意的设计方案进行施工,并接受当地气 象主管机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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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令 第 17 号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办法》已经 2004 年 10 月 18 日国家安全生产 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 2005 年 1 月 1 日起 施行。 局长:王显政 二〇〇四年十二月十四日 (2012 年 7 月 17 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55 号公布,2015 年 5 月 27 日国家安全监管 总局令第 79 号修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严格危险化学品经营安全条件,规范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保障人民群众 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制 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的危险化学品的经营(包 括仓储经营)活动,适用本办法。 民用爆炸物品、放射性物品、核能物质和城镇燃气的经营活动,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实行许可制度。经营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当依照本办 法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以下简称经营许可证)。未取得经营许可证,任何单位和个 人不得经营危险化学品。 从事下列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不需要取得经营许可证: (一)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在其厂区范围内销售 本企业生产的危险化学品的; (二)依法取得港口经营许可证的港口经营人在港区内从事危险化学品仓储经营的。 第四条 经营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实行企业申请、两级发证、属地监管的原则。 第五条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指导、监督全国经营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经营许可 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 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市级发证机关)负责下列企业的 经营许可证审批、颁发: (一)经营剧毒化学品的企业; (二)经营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企业; (三)经营汽油加油站的企业; (四)专门从事危险化学品仓储经营的企业; (五)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的中央企业所属省级、设区的市级公司(分公司)。 (六)带有储存设施经营除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以外的其他危险化学品的企 业; 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县级发证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本条 第三款规定以外企业的经营许可证审批、颁发;没有设立县级发证机关的,其经营许可证由 市级发证机关审批、颁发。 第二章 申请经营许可证的条件 第六条 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单位(以下统称申请人)应当依法登记注册为企业,并 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经营和储存场所、设施、建筑物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石油 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石 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等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 (二)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与本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相适应的 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经专门的安全生产培训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 相应安全资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其他从 业人员依照有关规定经安全生产教育和专业技术培训合格; (三)有健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 (四)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并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五)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条件。 前款规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指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危险化学品购销管理制度、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防火、防爆、防中毒、防泄漏管理等内容)、安全投入保障 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安全风险管理制度、 应急管理制度、事故管理制度、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等。 第七条 申请人经营剧毒化学品的,除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建立剧 毒化学品双人验收、双人保管、双人发货、双把锁、双本账等管理制度。 第八条 申请人带有储存设施经营危险化学品的,除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条件外, 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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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2019 年) (2016 年 6 月 3 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88 号公布,2019 年 7 月 11 日应急 管理部令第 2 号《应急管理部关于修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迅速有效处置生产安全事故,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 等法律、行政法规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 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公布、备案、实 施及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应急预案的管理实行属地为主、分级负责、分类指导、综合协调、动态管理的 原则。 第四条 应急管理部负责全国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负有安全生产 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相关行业、领域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 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 责有关行业、领域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编制和实施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并对应急预 案的真实性和实用性负责;各分管负责人应当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应急预案规定的职责。 第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分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综合应急预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为应对各种生产安全事故而制定的综合性工作方案, 是本单位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总体工作程序、措施和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 专项应急预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为应对某一种或者多种类型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针对 重要生产设施、重大危险源、重大活动防止生产安全事故而制定的专项性工作方案。 现场处置方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根据不同生产安全事故类型,针对具体场所、装置或 者设施所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 第二章 应急预案的编制 第七条 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遵循以人为本、依法依规、符合实际、注重实效的原则, 以应急处置为核心,明确应急职责、规范应急程序、细化保障措施。 第八条 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二)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 (三)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危险性分析情况; (四)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 (五)有明确、具体的应急程序和处置措施,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 (六)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满足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应急工作需要; (七)应急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应急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 (八)应急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第九条 编制应急预案应当成立编制工作小组,由本单位有关负责人任组长,吸收与应 急预案有关的职能部门和单位的人员,以及有现场处置经验的人员参加。 第十条 编制应急预案前,编制单位应当进行事故风险辨识、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 事故风险辨识、评估,是指针对不同事故种类及特点,识别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分析 事故可能产生的直接后果以及次生、衍生后果,评估各种后果的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提出 防范和控制事故风险措施的过程。 应急资源调查,是指全面调查本地区、本单位第一时间可以调用的应急资源状况和合作 区域内可以请求援助的应急资源状况,并结合事故风险辨识评估结论制定应急措施的过程。 第十一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 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同级人民政府以及上一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 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应急预案,结合工作实际,组织编制相应的部门应急预案。 部门应急预案应当根据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明确信息报告、响应分级、指挥权 移交、警戒疏散等内容。 第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标准,结合本单位组织 管理体系、生产规模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与相关预案保持衔接,确立本单位的应急预案 体系,编制相应的应急预案,并体现自救互救和先期处置等特点。 第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风险种类多、可能发生多种类型事故的,应当组织编制综合应 急预案。 综合应急预案应当规定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应急预案体系、事故风险描述、预警及 信息报告、应急响应、保障措施、应急预案管理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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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绩效管理考核对象 第三章 薪资构成和考核指标 第四章 绩效管理考核细则 第五章 绩效管理考核实施程序 第六章 绩效管理考核办法原则 第七章 附则 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集团变革的需要,集团生产运营部依据生产 运营架构重组运作模式,结合人力资源部推行绩效考核 办法,制定了生产运营部所属经理级以上人员的绩效管 理考核办法,确定经理级以上人员岗位的关键指标和权 重,量化绩效管理程序。 第二条 规范生产运营部各岗位名称、薪资类型及比重,确 保各层级生产人员工作绩效奖金与个人的业绩直接挂 钩。本方案执行后,在保证固定收入的同时,通过对个 人的业绩表现,考核评定领取绩效奖金。 第三条 本《办法》为半年及年度考核,主要依据其绩效指 标达成情况予以评定。 第四条 年终绩效奖金根据考核评定结果,结合集团公司业 绩和个人年度综合考评结果予以确定。 第二章 绩效管理考核对象 第五条 本《办法》适用范围:省外生产运营总经理、生产 分部总经理、技术部总经理、质量管理部总经理、省外 生产公司总经理、工厂经理、技术部设备经理、技术部 电气经理、质管部质量控制处经理、质量管理处经理、 质量中心检验室经理、生产公司供应链经理、办公室经 理、质管主任及行政经理。 第六条 生产分部工厂经理、质检主任日常绩效管理由生产 分部总经理负责;省外生产公司工厂经理、供应链经理、 办公室经理、质检室主任日常绩效管理由省外生产公司 总经理负责,设备经理、电气经理日常绩效管理由技术 部总经理负责;质量控制处经理、质量中心检验室经理、 质量管理处经理由质量管理部总经理负责;省外生产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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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管理办法(2013 年) (2013 年 6 月 24 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2013 年 7 月 10 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60 号公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工作,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对危险特性尚未确定的化学品进行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以及安全生产监督 管理部门对鉴定与分类工作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化学品,是指各类单质、化合物及其混合物。 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是指依据有关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进行测试、判定,确定化 学品的燃烧、爆炸、腐蚀、助燃、自反应和遇水反应等危险特性。 化学品物理危险性分类,是指依据有关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对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 定结果或者相关数据资料进行评估,确定化学品的物理危险性类别。 第四条 下列化学品应当进行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 (一)含有一种及以上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的组分,但整体物理危险性尚未确定的 化学品; (二)未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且物理危险性尚未确定的化学品; (三)以科学研究或者产品开发为目的,年产量或者使用量超过 1 吨,且物理危险性尚 未确定的化学品。 第五条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指导和监督管理全国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 分类工作,公告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机构(以下简称鉴定机构)名单以及免予物理危险性 鉴定与分类的化学品目录,设立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技术委 员会)。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和检查本行政区域内化学 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工作。 第六条 技术委员会负责对有异议的鉴定或者分类结果进行仲裁,公布化学品物理危险 性的鉴定情况。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化学品登记中心(以下简称登记中心)负责化学品物理危险 性分类结果的评估与审核,建立国家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信息管理系统,为化学品 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工作提供技术支持,承担技术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第二章 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 第七条 鉴定机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科学、公正、 诚信地开展鉴定工作,保证鉴定结果真实、准确、客观,并对鉴定结果负责。 第八条 化学品生产、进口单位(以下统称化学品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生产或者进口的 化学品进行普查和物理危险性辨识,对其中符合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化学品向鉴定机构申请 鉴定。 化学品单位在办理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过程中,不得隐瞒化学品的危险性成分、含量 等相关信息或者提供虚假材料。 第九条 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的化学品单位向鉴定机构提交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 申请表以及相关文件资料,提供鉴定所需要的样品,并对样品的真实性负责; (二)鉴定机构收到鉴定申请后,按照有关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进行测试、判定。除 与爆炸物、自反应物质、有机过氧化物相关的物理危险性外,对其他物理危险性应当在 20 个工作日内出具鉴定报告,特殊情况下由双方协商确定。 送检样品应当至少保存 180 日,有关档案材料应当至少保存 5 年。 第十条 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与爆炸物、易燃气体、气溶胶、氧化性气体、加压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 自反应物质、自燃液体、自燃固体、自热物质、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氧化性液体、氧 化性固体、有机过氧化物、金属腐蚀物等相关的物理危险性; (二)与化学品危险性分类相关的蒸气压、自燃温度等理化特性,以及化学稳定性和反 应性等。 第十一条 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化学品名称; (二)申请鉴定单位名称; (三)鉴定项目以及所用标准、方法; (四)仪器设备信息; (五)鉴定结果;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化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4.3 KB 时间:2026-02-21 价格:¥2.00
生产工艺综合 拉丝可根据装饰需要,制成直纹、乱纹、螺纹、波纹和旋纹等几种。 直纹拉丝是指在铝板表面用机械磨擦的方法加工出直线纹路。它具 有刷除铝板表面划痕和装饰铝板表面的双重作用。直纹拉丝有连续丝纹 和断续丝纹两种。连续丝纹可用百洁布或不锈钢刷通过对铝板表面进行 连续水平直线磨擦(如在有*现装置的条件下手工技磨或用刨床夹住钢 丝刷在铝板上磨刷)获取。改变不锈钢刷的钢丝直径,可获得不同粗细 的纹路。断续丝纹一般在刷光机或擦纹机上加工制得。制取原理:采用 两组同向旋转的差动轮,上组为快速旋转的磨辊,下组为慢速转动的胶 辊,铝或铝合金板从两组辊轮中经过,被刷出细腻的断续直纹。 乱纹拉丝是在高速运转的铜丝刷下,使铝板前后左右移动磨擦所获 得的一种无规则、无明显纹路的亚光丝纹。这种加工,对铝或铝合金板 的表面要求较高。 波纹一般在刷光机或擦纹机上制取。利用上组磨辊的轴向运动,在 铝或铝合金板表面磨刷,得出波浪式纹路。 旋纹也称旋光,是采用圆柱状毛毡或研石尼龙轮装在钻床上,用煤 油调和抛光油膏,对铝或铝合金板表面进行旋转抛磨所获取的一种丝 纹。它多用于圆形标牌和小型装饰性表盘的装饰性加工。 螺纹是用一台在轴上装有圆形毛毡的小电机,将其固定在桌面上, 与桌子边沿成 60 度左右的角度,另外做一个装有固定铝板压茶的拖板, 在拖板上贴一条边沿齐直的聚酯薄膜用来限制螺纹竞度。利用毛毡的旋 转与拖板的直线移动,在铝板表面旋擦出宽度一致的螺纹纹路金属热处 理知识 热处理 把金属材料在固态范围内通过一定的加热,保温和冷却以改变 其组织和性能的一种工艺。 13、退火:将金属或合金的材料或制件加 热到相变或部分相变温度,保温一段时间,然后缓慢冷却的一种热处理 工艺。 14、正火:将钢加热到完全相变以上的某一温度,保温一定的 时间后,在空气中冷却的一种热处理工艺。 15、淬火:将钢加热到相 变或部分相变温度,保温一段时间后,快速冷却的热处理工艺。 16、 回火:将经过淬火的钢,重新加热到一定温度(相变温度以下),保温 一段时间,然后冷却的热处理工艺。 17、调质处理:将钢件淬火,随 之进行高温回火,这种复合工艺称调质处理。 18、表面热处理:改变 钢件表面组织或化学成分,以其改面表面性能的热处理工艺。 近年來 3C 電子產品之設計(Computer, Communication, Consumption Electronic Productions)往輕、薄、短、小的方向發展, 其中對於散熱功能、電磁波雜訊干擾、重量、環保廢棄物回收等需求也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96.5 KB 时间:2026-03-07 价格:¥2.00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2015 年) (2012 年 7 月 17 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55 号公布,2015 年 5 月 27 日国家安全监管 总局令第 79 号修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严格危险化学品经营安全条件,规范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保障人民群众 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制 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的危险化学品的经营(包 括仓储经营)活动,适用本办法。 民用爆炸物品、放射性物品、核能物质和城镇燃气的经营活动,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实行许可制度。经营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当依照本办 法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以下简称经营许可证)。未取得经营许可证,任何单位和个 人不得经营危险化学品。 从事下列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不需要取得经营许可证: (一)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在其厂区范围内销售 本企业生产的危险化学品的; (二)依法取得港口经营许可证的港口经营人在港区内从事危险化学品仓储经营的。 第四条 经营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实行企业申请、两级发证、属地监管的原则。 第五条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指导、监督全国经营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经营许可 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 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市级发证机关)负责下列企业的 经营许可证审批、颁发: (一)经营剧毒化学品的企业; (二)经营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企业; (三)经营汽油加油站的企业; (四)专门从事危险化学品仓储经营的企业; (五)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的中央企业所属省级、设区的市级公司(分公司)。 (六)带有储存设施经营除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以外的其他危险化学品的企 业; 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县级发证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本条 第三款规定以外企业的经营许可证审批、颁发;没有设立县级发证机关的,其经营许可证由 市级发证机关审批、颁发。 第二章 申请经营许可证的条件 第六条 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单位(以下统称申请人)应当依法登记注册为企业,并 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经营和储存场所、设施、建筑物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石油 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石 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等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 (二)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与本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相适应的 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经专门的安全生产培训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 相应安全资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其他从 业人员依照有关规定经安全生产教育和专业技术培训合格; (三)有健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 (四)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并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五)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条件。 前款规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指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危险化学品购销管理制度、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防火、防爆、防中毒、防泄漏管理等内容)、安全投入保障 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安全风险管理制度、 应急管理制度、事故管理制度、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等。 第七条 申请人经营剧毒化学品的,除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建立剧 毒化学品双人验收、双人保管、双人发货、双把锁、双本账等管理制度。 第八条 申请人带有储存设施经营危险化学品的,除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条件外, 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新设立的专门从事危险化学品仓储经营的,其储存设施建立在地方人民政府规划 的用于危险化学品储存的专门区域内; (二)储存设施与相关场所、设施、区域的距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 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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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 录 第一部分 中央空调概述及格朗灵商用空调产品 第一章 中央空调概述 第二章 中央空调有关术语 第三章 中央空调机组分类 第四章 蒸气压缩机制冷原理 第五章 格朗灵商用空调产品介绍 第二部分 中央空调知识及方案设计 第一章 建筑物空调负荷估算 1.1 室内、外空气的空调设计参数 1.2 空调房间的冷负荷 1.3 空调房间的湿负荷 1.4 建筑物空调房间冷、热负荷估算 第二章 中央空调工程系统设计 2.1 空调系统的分类 2.2 常用空调系统的比较 2.3 风系统设计原则 2.4 风机盘管加新风空调系统 2.5 全空气集中式单风道空调系统 2.6 中央空调的水系统及管网 第三章 中央空调工程设计实例 第四章 空调工程费用预算 第三部分 商务知识基础 第一章 集团用户购买行为分析 第二章 工程投标 第三章 销售谈判 2 第一章 中央空调概述 中央空调与现代建筑、工农业生产息息相关。尤其是现代建筑,中央空调已是不可缺少 的设施之一。通常我们所说的中央空调是指中央空调机组、空气处理末端及控制等设备组成 的空调系统。 中央空调系统的功能是对一个建筑物(群),以集中、半集中的方式对空调区域的空气 进行净化(或纯化)、冷却(或加热)、加湿(或除湿)等处理,创造出一个生活或生产工艺 标准所需的环境(其中包括温度、湿度、洁净度和新鲜度)。 常规的中央空调应包括如下部分: 1、 中央空调机组:其功能是提供空气调节所需要的冷(热)水源。按制冷方式划分有电制 冷与热制冷。电制冷机组有:活塞式冷(热)水机组、离心式冷水机组、螺杆式冷(热) 水机组。热制冷机组有:直燃型溴化锂吸收式冷(热)水机组。 2、 空气处理末端设备:其功能是对空气进行降温、加热、加湿、除湿以及净化过滤等。常 规设备有风机盘管、风柜、组合式空调机组、新风机组等。 3、 风管系统:其功能是引入室外新风、输送处理过的空气到各空调区域或把待处理的空气 输送到空气处理末端设备。常规设备有各类送风口和通风机等。 4、 空调水系统:其功能是把机组冷冻水输送到空气处理设备或末端的水力管路系统,对于 冷水机组来说,还有把机组热量输送到冷却塔的冷却水系统,输送冷冻水或冷却水的动 力设备是水泵。 5、 控制系统:其功能是在空调系统运行中,对机组、空气处理设备与口条过程进行人工或 自动调节与监控。常规控制装置包括传感元件、执行与调节机构。 中央空调系统的设计、安装是一个专业强的行业。对于一个中央空调工程,只有通过正 确的热负荷计算设计、水力管路设计、合理选择机组、末端与控制等,规范安装,科学运行 管理,才能达到满意的空调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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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 第 80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经 2005 年 8 月 31 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 2005 年 11 月 1 日 起施行。国家质检总局 2002 年 3 月 27 日颁布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 同时废止。 局 长 二〇〇五年九月十五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以下简称《管理 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家对重要工业产品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管理。 第三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生产、销售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实行生产 许可证制度管理的产品的,应当遵守本办法。 任何企业未取得生产许可证不得生产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管理的产品。任何单位 和个人不得销售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产品。 第四条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应当遵循科学公正、公开透明、程序合法、 便民高效的原则。 第五条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负责全国工业产 品生产许可证统一管理工作,对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管理的产品,统一产品目录, 统一审查要求,统一证书标志,统一监督管理。 国家质检总局内设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许可证办公 室),负责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日常工作,制定产品发证实施细则, 审核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审查机构(以下简称审查机构),指定承担发证检 验任务的产品检验机构,统一管理核查人员资质以及审批发证等工作。 第六条 根据需要,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以下简称省级质量技 术监督局)可以负责部分产品的生产许可证审查发证工作,具体产品目录由国家 质检总局确定并公布。 第七条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监督和管 理工作,根据《管理条例》和国家质检总局规定,承担部分产品的生产许可证审 查发证工作。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内设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级许可证办公 室),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日常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生产许可证的监督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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