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制度》是关于食品医药行业相关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相关内容,适用于食品医药行业相关企业。
医疗纠纷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制度 为了应对和及时处置医疗纠纷突发事件,保障我院医疗安全,根 据《侵权责任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我院《医 疗风险差错、事故防范及应急预案》、 《医疗纠纷接受与处理程序》、 《医 院内部沟通管理程序》、《与患者沟通管理程序》等有关规定,结合医 院实际,经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制定本应急处置预案及制度。 本预案所指医疗纠纷突发事件是指在医疗过程中,医患双方对疾 病治疗效果及其原因等在认识上存在分歧引发争议,患者或其家属不 依照法定程序解决纠纷,而是采取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手段和 行为,可能或已经影响正常医疗工作秩序的事件。一、根据事件性质、 危害程度、涉及范围,将突发医疗纠纷事件分为一般性医疗纠纷突发 事件、重大医疗纠纷突发事件和特大医疗纠纷突发事件。 (一)纠集 5 人以下到医院,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一般性突 发医疗纠纷事件: 1、医疗纠纷发生后,患者及其家属不依照法定程序处置的; 2、纠集人员扰乱病区及医院正常医疗、工作秩序的; 3、侮辱、威胁、恐吓医院工作人员,或非法限制医院工作人员 人身自由的; 4、故意毁坏公共财物的; 5、在医院内拉横幅,封堵大门影响人员及车辆出入的 (二)纠集 6-10 人到医院,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重大医疗 纠纷突发事件: 1、患者死亡后,家属不按规定时间将尸体送至太平间的; 2、纠集人员占据医院机关、诊疗区域等,扰乱正常的医疗、工 作秩序,在医院内挂横幅、设灵堂、烧纸钱、放鞭炮的; 3、故意毁坏公共财物,非法限制工作人员人身自由的; 4、纠集人员封堵医院大门,影响车辆及人员正常出入的; 5、患者或其家属有自杀、自残倾向,或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 (三) 纠集 11 人以上到医院,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特大医 疗纠纷突发事件: 1、患者死亡后,家属不按规定时间将尸体送至太平间的; 2、纠集人员占据医院机关、诊疗区域等,扰乱正常的医疗、 工作秩序,在医院内挂横幅、设灵堂、烧纸钱、放鞭炮的; 3、纠集人员封堵医院大门,影响车辆及人员正常出入的; 4、故意毁坏公共财物,非法限制工作人员人身自由的; 5、患者或其家属有自杀、自残倾向,或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应急处置原则 (一)依法管理,以人为本。坚持依法管理,保障医院的工作秩 序,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 (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应急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各部门 遵循“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密切配合, 形成联动机制。 (三)快速反应,科学处置。一旦发生医疗纠纷突发事件,全院 各职能科室和部门要快速反应,采取果断措施,及时处置。 三、应急机制 (一)应急机构 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 成员:院领导保卫科医务科护理部医患办 院办室各职能部门及当事科室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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