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对象
《节能降耗考核实施细则》是关于其它行业相关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相关内容,适用于其它行业相关企业。
节能降耗考核实施细则文本预览
奖励考核实施细则
第一条 公司设立
奖励节能基金 84 万元 / 年。
第二条
奖励节能分“
月度基础
节能”、 “四耗指标”完成
节能以及
“达设计值及优化运行”过程奖三部分。
1.
月度基础奖:公司
奖励月度节能基金 5
万元,由节能办公室控制,公司节能领导小组批准后执行。其中包含发电部和输煤
部开展的小指标竞赛活动
节能、达设计值活动和优化运行项目推进
节能、
奖励
合理化建议、节能技术创新奖、节能监督管理过程
节能、
奖励检修处缺典型事
迹奖。
2. “四耗指标”完成奖:“四耗指标”完成奖
月度节能基金为 1.5
万元,用于完成“四耗指标”的
节能。其中:供电煤耗 7000 元,发电厂用电率 4000
元,发电单位油耗 2000 元,发电单位水耗 2000
元。“四耗指标”均采用
月度累进考核,考核标准均为上报省公司
月度累进计划值,
完成指标则当月得奖,完不成则不得奖,奖金由设备管理部负责进行分配。
3. 达设计值及优化运行项目过程
节能基金每月 5000
元,用于达设计值活动和优化运行项目过程
节能。当达设计值项目和优化运行项目
节能项目较多,基础
节能基金不足时,可在
月度节能
节能资金内部调剂。
第三条
月度考核:
从
奖励月度节能基金中列支 4.0 万元用于发电部举办的各项指标竞赛;列支
0.53
万元用于输煤管理部指标竞赛和输煤节能管理;供电煤耗、供热煤耗、供热厂用电
率、发电厂用电率、发电综合油耗完成
月度计划且同比优化、各项经济运行措施执
行良好方可提取 100 %的
月度小指标竞赛
节能基金,否则按 50 % -90% 兑现。
各部门
月度节能奖金=部门基准金额×系数+节能奖惩。
部门
基准
金额
万元
系数
备注
发电部
4.0
当月运行机
组台数 /5
采暖期 3 号机停运不计算
输煤部
0.53
1.0
根据输煤电耗、水耗同比
完成情况考核。
维修部
0.55
1.2.5.6
号机运行,
双源两炉一机算一台机组
系数 1.0 ;
1.2.5.6
号机每多停
运检修 1
台机组,系
数增加 0.2
设备部
1.42
1.0
达设计值和优化运行、典型事迹
、节能监督、培训等
0.50
达设计值和优化运行项目
以 2018 年行动计划为准
总计
7.0
因指标完成差,
月度总奖金减少时,各部门奖金同比例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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