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
生产.html" target="_blank">安全
生产监察
执法工作计划
为认真贯彻
落实党的十八届三、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的依法治国、县委依法治
县的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
生产.html" target="_blank">安全
生产依法行政工作,
落实生产.html" target="_blank">安全
生产行政
执法责
任,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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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行政
执法行为,实现
生产.html" target="_blank">安全
生产行政
执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科
学化,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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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
执法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和《201X年安
全
生产监察
执法 工作计划
》巴安监发[201X]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全县201X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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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监
察
执法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科
学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国家、
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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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全县
生产.html" target="_blank">安全
生产工作总体要求,继续深入开展“有
计划、全覆盖、规范化”
生产.html" target="_blank">安全
生产执法检查,强化源头管理,
落实监管责任,督促
生产.html" target="_blank">安全
生产经营单位
落实主体责任,增强
生产.html" target="_blank">安全
生产执法工作的有效性和权威性,严厉
打击各类
生产.html" target="_blank">安全
生产违法行为,积极消除各类事故隐患,最大限度减少一般事故、有
效防范和遏制较大事故,确保不发生重特大事故,促进全县
生产.html" target="_blank">安全
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好转。
二、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社会经济发展目标和全县
生产.html" target="_blank">安全
生产工作部署,通过强化安全
生产行政许可、
执法检查、专项整治和督查、宣传教育培训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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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违法违章行
为的查处,促进全县
煤矿、非
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职业危害、道路交
通等重点监管行业领域的
生产经营单位
生产.html" target="_blank">安全
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
落实,确保全县各
类事故指标严格控制在下达的各项控制指标以内。
三、主要任务
(一)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专项治理。建立企业安全隐患逐级排查治理责任制
,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对隐患排查不深入、
走过场的企业,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严格实行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和企业“黑名
单”制度。运用科学技术和信息化手段,及时发现、切实监控和有效治理各类安全
隐患。
(二)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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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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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领域非法违法
生产
经营建设行为,对非法
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报请县政
府依法予以关闭取缔;对非法
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予以
处罚;对存在违法行为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
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
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严格依法追究责任。进一步完善公、检、法、司、监
察等单位共同参与的联合
执法机制,确保停产整顿、关闭取缔等措施
落实到位。
(三)积极推进重点行业职业危害治理。深入贯彻
落实《职业病防治法》,督促用
人单位
落实职业危害防治主体责任,督促企业认真
落实职业危害申报、职业卫生“
三同时”、职业健康监护、劳动者个体防护等制度,切实提高职业危害防治水平。
(四)依法依规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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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事故。完善行政
执法决策程序,按照“科学严谨、依
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和“四不放过”原则,依法查处事故单位和有关责
任人的责任。建立事故瞒报谎报查处跟踪制度,严厉打击瞒报谎报行为。健全事故
查处分级挂牌督办机制,完善诫勉约谈、责任追究、警示通报等制度。加强
执法案
卷评审和
执法统计分析,严格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严格、公正、文明
执法。
四、
执法监察工作重点
坚持以
煤矿、非
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烟花爆竹、重点建设项目、交通
运输及旅游景点、人员密集场所等为监察
执法重点,在监察
执法中,以隐患排查治
理为中心,重点打击“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三非”(
非法
生产、非法建设、非法经营)、强化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场所、重点
时段的
执法监察。加强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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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许可证照、六大系统建设、领导带班下井制度的
落实、安全防护检测设施设备的建设、安全管理制度建设、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
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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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责任制
落实,以及应急救援预案的建设健全和职业危害的申报、检
测、企业标准化的创建、法定人员的培训等情况进行
执法检。
(一)
煤矿:认真
落实煤矿生产.html" target="_blank">安全
生产“双七条”,严格
煤矿安全准入,大力推进煤
矿机械化、安全质量标准化、自动化、信息化的“四化”建设,严肃查处瓦斯超标
、粉尘防治、透水作业、空顶作业等违规违章行为。强化
煤矿矿长带班值班责任、
职业病预防和劳动用工管理,保证员工培训合格,持证上岗,提升
煤矿安全监管和
应急救援能力。
(二)非
煤矿山:按照非
煤矿山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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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十条规定要求,把握重点季节和时段
,扎实开展非
煤矿山为重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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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执法监察,杜绝非法违法承包(转包)、以
探代采等违法
生产行为,督促相关单位深化专项整治,确保整治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