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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安全】-安全、环境保护、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安全、环境保护、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员工生命 和财产安全,改善施工生产中工作环境,维护劳动者职业健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标准和规范要求,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并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安全生产管理必须以安全发展、和谐发展为理念,坚持以人为本、关爱 生命,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原则。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临江大道项目部各职能部门。 第二章 安全生产组织机构 第四条 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并设置安全监督检 查站(以下简称“安监站”)。 第五条 专业分包方应配置专职安全员。分包方现场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 员应为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劳务分包作业班组应设置兼职安全员,并纳 入安监站统一管理。 第三章 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六条 建立“三级管理、层级负责”安全生产组织体系和责任体系,按照 “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原则,制定项目部分级安全生产责任,明确各关键岗位、 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第七条 安全管理职责 (一)项目部是安全生产工作载体,责组织和具体实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项 目部安全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全体成员参加安全例会,落实上级、业主和地方政 府有关安全、环保和职业健康管理要求,研究解决施工过程中安全生产、环保和 职业健康安全重大问题,采取强制措施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形成决议纪要并下发; 对本项目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组织策划和对安全、环保目标与指标分解,以 促进各项安全、环保考核指标完成;定期开展安全监督巡查活动,建立由项目领导 班子成员轮流带班安全生产值日制度,健全项目部各岗位安全管理职责,认真履 行“一岗双责”制,自觉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和职业健康法律、法规、强制性 规范标准;负责组织编制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生产创优达标规划,确保安全生产费用足 额提取和有效使用,不断改善劳动作业条件。 (二)安全监督检查站由站长及各分承包方安全员组成,每周召开一次安全例会, 及时总结施工过程中存在安全问题,研究部署下一时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重点, 形成“安全例会纪要”(见 MR/AQ001-20XX)。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检查,根据公司安全生 产管理制度规定,严格执法,督促指导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59-2011)和《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组织施工。 (三)分承包方必须切实履行自身安全主体责任,自觉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环 保和职业健康法律、法规、强制性规范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及相关管理 制度,服从并参与项目部安全、环境及职业健康管理工作。 (四)作业班组是安全生产工作基础,应设兼职安全员,负责管理班组成员及 其作业活动范围安全设施安全工作,做好当天施工任务安全交底和注意事项,及 时做好安全记录,并适时巡查班组成员安全作业情况和周围作业环境安全情况。随时 排查各类事故隐患并立即组织班组成员整改消除,不能立即消除安全隐患应立即加 以监视,并及时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和安监站协助解决。对发生事故要在第一时间报 告本单位负责人和项目部安监站,并组织本班组成员立即实施救援,保护事故现场并第 一时间做好相关当事人、目击者口供笔录。 第八条 项目部关键岗位安全管理职责 1、项目经理安全职责: 项目经理是项目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业健康第一责任人,对项目施工安全、 环保、职业健康负有全面领导责任; 负责认真贯彻执行公司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业健康管理方针、目标、指标 和管理体系文件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地方及行业有关安 全生产规程、规范、强制性标准,并保证在施工项目中得到落实; 建立和健全项目部安全生产组织保证体系,分解制定项目部安全生产、环境保 护、职业健康管理目标和指标,组织编制项目管理方案及规划,建立完善项目安全文 明施工、环境、职业健康管理制度,配备符合要求专职安全环境管理人员,授权安 全管理人员正确履行监管职能权限,对施工生产全过程进行控制; 配置实现目标及应急准备或响应必要资源,负责与项目有关安全、环保和职业 健康外部沟通与关系,确保行为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方要求;负责施工全过程 中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管理和持续改进; 每月主持召开一次安全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解决施工中各个时期安全、环保、 职业健康重大相关问题; 在组织制定施工组织设计时,必须同时制定安全措施方案,对危险性较大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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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29 烟花爆竹生产行业

隐患自查 Ⅰ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Ⅱ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Ⅲ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Ⅳ级要素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 依法设立企业,由企业登记机关发给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企业成立日期。企 业营业执照应当载明企业名称、住所、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生产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企业营业执照记载事项发生变更,企业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企业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 照。 《公司法》 烟花爆竹 生产许可 证 烟花爆竹 生产许可 证 依法取得烟花爆竹生产许可证,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 施办法》 消防验收 报告 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应取得消防验收合格报告。 《消防法》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 理规定》 安全设施 验收报告 危险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有验收合格报告。 《河南省安全管理条例 》 主要负责 人 主要负责 人 主要负责人应取得安监部门核发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且合格证在有效期内。 《安全生产法》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 训规定》 安全生产 管理机构 及人员设 置 安全生产 管理机构 及人员设 置 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 100人以下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 规定相关专业技术资格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 《安全生产法》 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 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安监部门核发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且合格证在有效期 内。 《安全生产法》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 训规定》 验收报告 基础管理 资质证照 安全生产 管理机构 及人员 —1— 隐患自查 Ⅰ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Ⅱ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Ⅲ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Ⅳ级要素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安全生产 责任制 责任落实 情况 责任落实 情况 (1)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人人有责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与所有部门、班组、职工签订安 全生产目标责任状。其中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法人单位为法定代表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 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2)建立了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 各部门负责人“一岗双责”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并落实了企业负责人带班值班制度。 《安全生产法》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 企业应制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至少包括:(1)药物存储管理、领取管理和余(废)药处理制 度;(2)企业负责人及涉裸药生产线负责人值(带)班制度;(3)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4)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5)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6)产品购销合同和销 售流向登记管理制度;(7)新产品、新药物研发管理制度;(8)安全设施设备维护管理制度; (9)原材料购买、检验、储存及使用管理制度;(10)职工出入厂(库)区登记制度; (11)厂(库)区门卫值班(守卫)制度;(12)重大危险源(重点危险部位)监控管理制度; (12)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制度;(14)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使用和管理制度;(15)工作场 所职业病危害防治制度。 操作规程 操作规程 企业应根据生产工艺、技术、设备设施特点和原材料、辅助材料、产品危险性,编制符合《烟花 爆竹作业安全技术规程》(GB11652)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并发放到相 关岗位。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 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 管理人员 培训 管理人员 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企业主要负责人 、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危险工序及特种作业人员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 训规定》 特种作业 人员 特种作业 人员 危险工序及特种作业人员(另包括电工、焊工、搬运工、守护工等)应经过培训取得安监部门核发 特种作业操作证,且在有效期内。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 安全教育 安全教育 新上岗所有职工(包括临时工、合同工、劳务工、轮换工、协议工等)都必须进行安全生产强制 培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 训规定》 日常教育 日常教育 企业职工每年接受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 训规定》 转岗、复 工教育 转岗、复 工教育 从业人员在本生产经营单位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受安全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 训规定》 规章制度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 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 规章制度 基础管理 安全生产 管理制度 和操作规 程 安全生产 教育培训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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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11 煤矿井下运输

隐患自查 Ⅰ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Ⅱ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Ⅲ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Ⅳ级要素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监管部门 一般要求 一般要求 矿井提升人员绞车、钢丝绳、提升容器、斜井人车等必须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按规定 进行定期检验,不出现失爆和明令淘汰设备。 《煤矿重大 生产隐患认 定办法》 运输车辆 运输车辆 电机车、矿车、人车、猴车、绞车必须达到机电完好标准。 《煤矿安全 规程》 轨道 轨道 1、新建或改扩建矿井中,对运行7t及其以上机车或3t及其以上矿车轨道,应采用不低于 30kg/m钢轨。2、主要运输巷道轨道铺设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扣件必须齐全、牢固并与轨型相符。轨道接头间隙不得大于5mm,高低和左右错差不得大 于2mm。 (二)直线段2条钢轨顶面高低偏差,以及曲线段外轨按设计加高后与内轨顶面高低偏差,都 不得大于5mm。 (三)直线段和加宽后曲线段轨距上偏差为+5mm,下偏差为-2mm。 (四)在曲线段内应设置轨距拉杆。 (五)轨枕规格及数量应符合标准要求,间距偏差不得超过50mm。道碴粒度及铺设厚度应符 合标准要求,轨枕下应捣实。对道床应经常清理,应无杂物、无浮煤、无积水。 同一线路必须使用同一型号钢轨。道岔钢轨型号,不得低于线路钢轨型号。 《煤矿安全 规程》 回流线、轨 道绝缘 回流线、轨 道绝缘  1、架线电机车运行轨道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两平行钢轨之间,每隔50m应连接1根断面不小于50mm2铜线或其他具有等效电阻导线。 (二)线路上所有钢轨接缝处,必须用导线或采用轨缝焊接工艺加以连接。不回电轨道与架线 电机车回电轨道之间,必须加以绝缘。第一绝缘点设在2种轨道连接处;第二绝缘点设在不回电 轨道上,其与第一绝缘点之间距离必须大于1列车长度。对绝缘点必须经常检查维护,保持 可靠绝缘。 2、在与架线电机车线路相联通轨道上有钢丝绳跨越时,钢丝绳不得与轨道相接触。 《煤矿安全 规程》 现场管理 设备设施 及工艺 —1— 隐患自查 Ⅰ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Ⅱ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Ⅲ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Ⅳ级要素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监管部门 架空线 架空线  1、自轨面算起,电机车架空线悬挂高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在行人巷道内、车场内以及人行道与运输巷道交叉地方不小于2m;在不行人巷道内 不小于1.9m。 (二)在井底车场内,从井底到乘车场不小于2.2m。 (三)在地面或工业场地内,不与其他道路交叉地方不小于2.2m。 2、电机车架空线与巷道顶或棚梁之间距离不得小于0.2m。悬吊绝缘子距电机车架空线距 离,每侧不得超过0.25m。电机车架空线悬挂点间距,在直线段内不得超过5m,在曲线段内不得 超过规程规定值。 《煤矿安全 规程》 斜巷人车 斜巷人车 1、斜井人车必须设置使跟车人在运行途中任何地点都能向司机发送紧急停车信号装置。 2、多水平运输时,从各水平发出信号必须有区别。人员上、下地点应悬挂信号牌。任一区段行车时,各 水平必须有信号显示。 3、倾斜井巷运送人员人车必须有顶盖,车辆上必须装有可靠防坠器。当断绳时,防坠器能自动发生作 用,也能人工操纵。 4、倾斜井巷运送人员人车必须有跟车人,跟车人必须坐在设有手动防坠器把手或制动器把手位置上。 5、每班运送人员前,必须检查人车连接装置、保险链和防坠器,并必须先放1次空车。 对使用中斜井人车防坠器,应每班进行1次手动落闸试验、每月进行1次静止松绳落闸试验、每年进行1次 重载全速脱钩试验。防坠器各个连接和传动部分,必须经常处于灵活状态。 《煤矿安全 规程》 连接装置 连接装置 1、各种保险链以及矿车连接环、链和插销等,必须执行下列规定: (1)批量生产,必须做抽样拉断试验,不符合要求时不得使用; (2)初次使用前和使用后每隔2年,必须逐个以2倍于其最大静荷重拉力进行试验,发现裂纹或永久伸长 量超过0.2%时,不得使用。 2、倾斜井巷运输时,矿车之间连接、矿车与钢丝绳之间连接,必须使用不能自行脱落连接装置,并 加装保险绳。 3、倾斜井巷运输用钢丝绳连接装置,在每次换钢丝绳时,必须用2倍于其最大静荷重拉力进行试验。 4、倾斜井巷运输用矿车连接装置,必须至少每年进行1次2倍于其最大静荷重拉力试验。 《煤矿安全 规程》 现场管理 现场管理 设备设施 及工艺 设备设施 及工艺 —2—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物流仓储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29.5 KB 时间:2025-10-05 价格:¥2.00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4 尾矿库

Ⅰ级隐 患 自查标 Ⅱ级隐患 自查标准 Ⅲ级隐患 自查标准 Ⅳ级隐患 自查标准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安全生产许可证 尾矿库要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只能在有效期内从事生 产活动。否则不得生产运行。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20号令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 施办法》 安全准化证书 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 及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 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生产 经营活动相应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工作管理能力。必须由有关主管部门对 其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并获得安全部门颁发安全资格 证书后方可从事工作。 《安全生产法》 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 从事尾矿库放矿排洪和排渗设施操作专职作业人员必须取得特种作业人员 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矿山企业应当配备相应安全管理机构或者安全管理人员,并配备与工作需 要相适应专业技术人员或者具有相应工作能力人员。 《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车间应设置专职或兼职安全员;班组应设置兼职安全员。 《选矿安全规程》 单位主要负责人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有效实施; (四)督促、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五)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六)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安全生产法》 资 质 证 照 安全生产管 理机构及人 员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 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 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 尾矿库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后需要延期,企业应当在安全生产许可证 有效期满前3个月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申请办理延期手续,同 时,提交安全现状评价报告。金属非金属矿山独立生产系统和尾矿库在提出 延期申请之前6个月内经考评合格达到安全准化二级以上尾矿库,可以不 提交安全现状评价报告,但需要提交安全准化等级证明材料。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 办法》 分管负责人、安全员及 各部门、各岗位职责 (一)主要负责人责任; (二)领导班子其他负责人责任; (三)中层部门(各管理科室、车间、分公司等)和部门负责人责任; (四)班组和班组长责任; (五)具体岗位和从业人员责任。 《安全生产法》 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当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安全操 作规程 《安全生产法》 培训管理 矿山企业应当建立安全培训管理制度,保障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所需经费,对 从业人员进行与其所从事岗位相应安全教育培训;从业人员调整工作岗位 或者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应当对其进行专门安全教 育和培训。未经安全教育和培训合格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从业人员 安全培训情况,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档备查。 《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 安 全 教 育 培 训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 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教育 培训 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具备与所从 事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接受专门安全培 训,经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取得 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 安 全 生 产 规 章 制 度 1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登记建档制度,对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要有详细档案记录。对本单位危险源进行全面排查分析,够成事故隐患 要采取可靠防泛治理错施落实责任,分级负责,本着定时间、定人员、定负 责人三定原则,保证安全生产. 2 生产经营单位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主体,对本单位事故隐 患排查治理全面负责,其主要负责人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第一责任人。 3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并逐级 建立负责人、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职工“四位一体”隐患排查治理 和监控责任制,明确有关人员责任,制订具体管理目标并督促落实。 隐患排查 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河南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 法》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采矿冶金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51.5 KB 时间:2025-10-05 价格:¥2.00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23 加油站

隐患自查 Ⅰ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Ⅱ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Ⅲ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Ⅳ级要素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 依法设立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 营业执照记载事项发生变更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公司法》 危化品经营 许可证 危化品经 营许可证 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实行许可制度。经营危险化学品企业,应当依照本办法取得危险化学品 经营许可证(以下简称经营许可证)。未取得经营许可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危险化学品 。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 理办法》 消防验收 报告 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充装站、供应站取得消防验收合格报告。 《消防法》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 定》 安全设施 验收报告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有验收合格报告。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主要负责人 主要负责 人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取得安监部门核发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且合格证 在有效期内。 《安全生产法》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 定》 安全生产管 理机构及人 员设置 安全生产 管理机构 及人员设 置 从业人员三十人以上必须设置专门从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且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 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三人,从业人员不足三十人应当配备两名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 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安监部门核发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且合格证在有效 期内。 《安全生产法》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 定》 验收报告 资质证照 安全生产 管理机构 及人员 —1— 隐患自查 Ⅰ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Ⅱ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Ⅲ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Ⅳ级要素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安全生产 责任制 责任落实情 况 责任落实 情况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明确各岗位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内容。其中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法人单位为法定代表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 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安全生产法》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 企业应制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至少包括:1)安全生产职责;2)识别和获取适用安全生产 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3)安全生产会议管理;4)安全生产费用;5)安全生产奖惩管 理;6)管理制度评审和修订;7)安全培训教育;8)特种作业人员管理;9)管理部门、基层班 组安全活动管理;10)风险评价;11)隐患治理;12)重大危险源管理;13)变更管理;14)事 故管理;15)防火、防爆管理,包括禁烟管理;16)消防管理;17)仓库、罐区安全管理;18) 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管理;19)生产设施管理,包括安全设施、特种设备等管理;20)监视 和测量设备管理;21)安全作业管理,包括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 作业、断路作业、设备检维修作业、高温作业、抽堵盲板作业管理等;2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 理;23)检维修管理;24)设施拆除和报废管理;25)承包商管理;26)供应商管理;27)职业 卫生管理,包括防尘、防毒管理;28)劳动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管理;29)作业场所职业危 害因素检测管理;30)应急救援管理;31)安全检查管理;32)自评等。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 准化通用规范》 操作规程 操作规程 企业应根据生产工艺、技术、设备设施特点和原材料、辅助材料、产品危险性,编制操作规 程,并发放到相关岗位。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 准化通用规范》 管理人员培 训 管理人员 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 间不得少于16学时。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 定》 特种作业人 员和特种设 备作业人员 特种作业 人员和特 种设备作 业人员资 格证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专门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且 在有效期内。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新上岗职工 培训 新上岗职 工培训 企业应对新上岗所有职工(包括临时工、合同工、劳务工、轮换工、协议工等)都必须进行强 制培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 定》 《安全生产法》 日常教育 日常教育 企业职工每年接受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 定》 安全生产 管理制度 和操作规 程 安全生产 教育培训 —2—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45.5 KB 时间:2025-10-11 价格:¥2.00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49食品生产行业

隐患自查 Ⅰ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Ⅱ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Ⅲ级要素 隐患自查Ⅳ 级要素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监管部门 验收报告 消防验收报 告 建筑总面积大于二千五百平方米劳动密集型企业生产加工车间应 取得消防验收合格报告。 《消防法》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 理规定》 公安 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 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安监部门核发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 核合格证,且合格证在有效期内。 《安全生产法》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 训规定》 安监局 安监局 资质证照 安全生产 管理机构 及人员 安全生产 责任制 营业执照 食品生产许 可证 主要负责人 安全生产管 理机构及人 员设置 责任落实情 况 营业执照 食品生产许 可证 主要负责人 安全生产管 理机构及人 员设置 责任落实情 况 依法设立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 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名称、住所 、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 业执照记载事项发生变更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 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主要负责人应取得安监部门核发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 证,且合格证在有效期内。 从业人员超过300人食品生产企业,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 备3名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至少配备1名注册安全工程师。 其他食品生产企业,应当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专职或者兼职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安全生产中介机构提供安全生产服务。 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人人有责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与所有部 门、班组、职工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其中生产经营单位主要 负责人(法人单位为法定代表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 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公司法》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管理条例》 《安全生产法》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 训规定》 《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生 产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安全生产法》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 工商 食品药品监 督管理管理人员培 训 管理人员培 训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 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 训规定》 特种设备作 业人员 特种设备作 业人员资质 证书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 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 作业或者管理工作。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 例》 质监局 “三级”安 全教育 “三级”安 全教育 新上岗所有职工(包括临时工、合同工、劳务工、轮换工、协议工 等)都必须进行厂级、车间(工段、区、队)、班组级安全生产强制 培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 训规定》 转岗、复工 教育 转岗、复工 教育 从业人员在本生产经营单位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 时,应当重新接受车间(工段、区、队)和班组级安全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 训规定》 操作规程 评估修订 安全生产 管理制度 和操作规 程 安全生产 教育培训 规章制度 特种作业人 员 规章制度 操作规程 评估修订 特种作业人 员资质证书 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发放到相关工作岗位,规范从 业人员生产作业行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至少应包含下列内容:安 全生产职责、安全生产投入、文件和档案管理、隐患排查与治理、安 全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建设项目安全 设施“三同时”管理、生产设备设施验收管理、生产设备设施报废管 理、施工和检维修安全管理、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管理、危险作业 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包括1.危险区域动火作业。2.进入受限空间作 业。3.高处作业。4.大型吊装作业。5.临时用电作业。6.其他危险作 业)、相关方及外用工管理,职业健康管理、防护用品管理,应急管 理,事故管理等。 企业应根据生产工艺、技术、设备设施(包括职业卫生相关设备和特 种设备)特点和原材料、辅助材料、产品危险性,编制操作规程,并 发放到相关岗位。 每年至少一次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执行情况和适用情况 进行检查、评估 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焊工、高处作业工等)应经过培训取得安监 部门核发特种作业操作证,且在有效期内。 《企业安全生产准化 基本规范》 《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生 产准化评定标准》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 《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生 产准化评定标准》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食品医药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91 KB 时间:2025-10-16 价格:¥2.00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检查表-道路旅客运输站(场)安全生产检查表

道路旅客运输站(场)安全生产检查表 (道路旅客运输站(场))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 检查依据 1. 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文件贯 彻落实情况。 查 看 文 件 资料 2. 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会议精神贯 彻落实情况。 查 看 文 件 资料 一、贯 彻落实 政府安 全生产 工作部 署 3. 按要求及时上报安全生产信息、工作总结等 材料。 查 看 文 件 资料 1. 汽车客运站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第一 责任人,全面负责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工作。 分管安全生产领导对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 责任,其他分管领导对分管业务范围安全生 产工作负责。 汽车客运站领导和工作人员应当实行“一岗双 责”制,既对分管业务工作负责,又对分管 业务范围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查 看 文 件 资料 《汽车客运站安全生 产规范》第七条 二、健 全企业 安全生 产责任 体系 2. 汽车客运站应当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 构或者安全生产管理岗位,组织落实汽车客运 站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督促相关人员切实 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汽车客运站应当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保 持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相对稳定。三级以上汽 车客运站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四 级以下汽车客运站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专职和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 应当适应工作需要。 查 看 文 件 资料 《汽车客运站安全生 产规范》第十三条、 第十四条 1. 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不断完善安全生产 管理体系,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保障安全 生产投入,落实吝部门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规范各岗位工作程序。 查看制度 《汽车客运站安全生 产规范》第八条 三、安 全生产 责任制 2. 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把安全生产工作 情况列入考核内容。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书 四、基 础管理 1. 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每季度至少召开一 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 例会,分析查找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缺陷和安 全管理薄弱环节。 查 看 会 议 记录 《汽车客运站安全生 产规范》第十七条 2. 汽车客运站应当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 登记台账和档案,妥善保管备查。 查看档案 《汽车客运站安全生 产规范》第十九条 3.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制定安全生产业务操 作规程,对各岗位工作人员有关安全生产活 动予以规范。 查看档案 《汽车客运站安全生 产规范》第十五条 4. 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适时组织开展安全 生产检查活动。重点检查所属工作人员安全 生产业务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贯彻执行情况。 查 看 检 查 记录 《汽车客运站安全生 产规范》第二十九条 五、教 育培训 1. 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制定对所属工作人 员特别是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年度及长期继续 教育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内容和年度培训时间, 确保相关人员具备必要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 生产管理能力。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人每年应当接受 20 小时 以上培训。 查 看 培 训 记录 《汽车客运站安全生 产规范》第十六条 1. 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配合有关部门组织 开展安全宣传、安全检查、事故处理、责任追 究等工作,对有关部门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 应当严格落实。 查看制度、 整改方案 现场检查 《汽车客运站安全生 产规范》第十二条 六、隐 患排查 治理 2. 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建立客运站内部监 督机制。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监控汽车客运 站安全生产运营,向客运站法定代表人或者 分管安全生产领导负责,报告安全隐患,提 出预防措施和整改建议。 汽车客运站法定代表人或者分管安全生产领 导应当积极采纳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提出预防 措施和改进建议,并及时组织人员予以落实和 整改。 查 看 整 改 方案 现场检查 《汽车客运站安全生 产规范》第二十八条 七、安 全生产 准化 1. 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贯彻执行国家有关 安全生产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制定安全 生产管理目标、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业务操作 规程和监督管理规则,并组织实施。 查看文件汽车客运站安全生 产规范》第三条 1. 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建立危险品查堵制 度,采取措施防止易燃、易爆和易腐蚀等危险 品进站上车。 查看制度 现场检查 《汽车客运站安全生 产规范》第二十五条 八、现 场管理 2. 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建立车辆安全例行 检查制度,对营运客车进行安全例行检查,并 采取以下措施防止不检或漏检车辆出站。 查看制度 现场检查 《汽车客运站安全生 产规范》第二十六条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物流仓储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0.5 KB 时间:2025-10-23 价格:¥2.00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60 商场企业

Ⅰ级隐患 自查标准 Ⅱ级隐患 自查标准 Ⅲ级隐患 自查标准 Ⅳ级隐患 自查标准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基础管理 资质证照 营业执照 依法设立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 立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 基础管理 资质证照 营业执照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名称、住所、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 人姓名等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 基础管理 资质证照 营业执照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事项发生变更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 发营业执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 基础管理 资质证照 验收报告 消防验收报 告 建筑总面积大于二千五百平方米劳动密集型企业生产加工车间应取得消防验 收合格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 消防法》 《建设工程消防监 督管理规定》 基础管理 目标职责 安全生产目 标 目 标 建立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明确目标与指标制定、分解、实施、考核等环节内容 。 《商场企业安全生产 准化评定标准》 基础管理 目标职责 安全生产目 标 目 标 按照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规定,制定文件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 《商场企业安全生产 准化评定标准》 基础管理 目标职责 安全生产目 标 监测与考核 根据所属基层单位和部门在安全生产中职能,分解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并制定 实施计划和考核办法。 《商场企业安全生产 准化评定标准》 基础管理 目标职责 安全生产目 标 监测与考核 按照制度规定,对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实施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监测,并保存有关监测 记录资料。 《商场企业安全生产 准化评定标准》 基础管理 目标职责 安全生产目 标 监测与考核 定期对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效果进行评估和考核,根据考核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安全生 产目标和指标实施计划。 《商场企业安全生产 准化评定标准》 基础管理 目标职责 安全生产目 标 监测与考核 评估结果、实施计划调整、修改记录应形成文件并加以保存。 《商场企业安全生产 准化评定标准》 1 基础管理 目标职责 组织机构和 职责 机构设置 企业应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相应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并按规定配 备注册安全工程师,建立健全从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到基层班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定 期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并开展安全文化活动。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 化基本规范》 基础管理 目标职责 组织机构和 职责 机构职能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承担安全生产、职业卫生和应急管理相关职能。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 化基本规范》 基础管理 目标职责 组织机构和 职责 主要负责人 及领导层职 责 企业主要负责人应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职责,全面负责安全生产、职业卫生、 应急管理工作,并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 企业领导层应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相关要求,履行其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 化基本规范》 基础管理 目标职责 组织机构和 职责 全员参与 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管理责任制,明确各级单位、部门和各岗位人员 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职责,并对适宜性、履职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和监督考核;企业应督 促确保全员按照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职责,参与安全生产工作。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 化基本规范》 基础管理 目标职责 安全投入 安全生产费 用 建立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保证安全生产费用投入,专款专用,并建立安 全生产费用使用台账。 《商场企业安全生产 准化评定标准》 基础管理 目标职责 安全投入 安全生产费 用 制定并实施包含以下方面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 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和职业病防护设施设备。 2.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配备个体防护装备。 3.安全评价、职业病危害评价、重大危险源监控、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 4.职业病防治,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监测和职业健康检查。 5.设备设施安全性能检测检验。 6.应急救援器材、装备配备及应急救援演练。 7.安全标志和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8.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物品或者活动。 《商场企业安全生产 准化评定标准》 基础管理 目标职责 安全投入 相关保险 缴纳足额保险费(工伤保险、安全生产责任险)。保障受伤害员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 《商场企业安全生产 准化评定标准》 基础管理 法律法规与 安全管理制 度 法律法规、 标准规范 建立识别、获取、评审、更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与其他要求管理制度。 《商场企业安全生产 准化评定标准》 基础管理 法律法规与 安全管理制 度 法律法规、 标准规范 各职能部门和基层单位应定期、及时识别和获取本部门适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 规范与其他要求,向归口部门汇总,并发布清单。 《商场企业安全生产 准化评定标准》 2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62.5 KB 时间:2025-10-27 价格:¥2.00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检查表-通信建设企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表

通信建设企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表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 方法 检查依据 处罚依据 处罚标准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 任制;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 制度和操作规程;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3.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 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4.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有 效实施;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5.督促、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 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 患;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6.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生产 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一、 主要 负责 人履 职情 况 7.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 十八条 《安全生产法》第 九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 职责,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 改正,按以下标准处以罚款,并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 产停业整顿。 1. 未履行 1 项法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处 2 万 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罚款; 2. 未履行 2-3 项法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处 3 万元以上 4 万元以下罚款 3. 未履行 4-7 项法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处 4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罚款。 二、 建设 项目 管理 3.建设项目施工单位应当按照 批准安全设施设计施工。 查看设计 现场检查 1.《安全生产法》 第三十一条第一 款 2. 《建设项目安 全设施“三同时” 监督管理办法》第 十七条第三款 1.《安全生产法》 第九十五条第三项 2. 《建 设 项目安 全设施“三同时” 监督管理办法》第 二十八条第三项 1.投资额 1000 万元以下建设项目,施工单位未 按照批准安全设施设计施工,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 产停业整顿,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处 50 万元以 上 70 万元以下罚款,对其直接负责主管人员和其 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2 万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罚款; 2. 投资额 1000 万元以上建设项目,施工单位未 按照批准安全设施设计施工,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 产停业整顿,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处 70 万元以 上 100 万元以下罚款,对其直接负责主管人员和其 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3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罚款。 1.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国家规定 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资金投 入。 查看文件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 二十条第一款 《安全生产法》第 九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 营投资人不依照本法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资 金投入,致使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责 令限期改正,提供必需资金;逾期未改正,责令生 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 2.按规定足额提取和使用安全生 产费用 查看文件 《安全生产法》第 二十条第二款 《安全生产违法行 为行政处罚办法》 第四十三条第一款 第一项 3.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经费 投入 查看文件 《安全生产法》第 四十四条 《安全生产违法行 为行政处罚办法》 第四十三条第一款 第二项 4.用于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经 费投入 查看文件 《安全生产违法 行为行政处罚办 法》第四十四条 《安全生产违法行 为行政处罚办法》 第四十三条第一款 第三项 三、 安全 生产 资金 投入 5.按国家规定投入其他安全生产 所必须资金 查看文件 《安全生产违法行 为行政处罚办法》 第四十三条第一款 第四项 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按以下标准处以罚款;逾期 不改正,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导致发生 生产安全事故,依照《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试 行)》有关规定处罚: 1.未按规定提取、使用和投入资金涉及该项总额 低于 10%,对生产经营单位处 1 万元罚款,对主要 负责人、个人经营投资人处 5000 元罚款; 2.未按规定提取、使用和投入资金涉及该项总额 10%以上 30%以下,对生产经营单位处 1 万元以上 2 万 元以下罚款,对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投资人处 5000 元以上 8000 元以下罚款; 3.未按规定提取、使用和投入资金涉及该项总额 30%以上,对生产经营单位处 2 万元以上 3 万元以下 罚款,对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投资人处 8000 元 以上 1 万元以下罚款。 四、 安全 生产 1.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 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1.《安全生产法》 第二十条第一款 1.《安全生产法》 第九十四条第一项 1. 从业人员不足 100 人,未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 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责令限期改正, 可以处以 2 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责令停产 停业整顿,并处以 5 万元以上 7 万元以下罚款,对其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1 KB 时间:2025-10-27 价格:¥2.00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检查表-通信运营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表

通信运营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表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 检查依据 1.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文件贯彻落实 情况。 查看文件 资料 2.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会议精神贯彻落实 情况。 查看文件 资料 3.按要求及时上报安全生产信息、工作总结等材料。 查看文件 资料 一、 贯彻 落实 政府 安全 生产 工作 部署 4.重点时段安全生产检查情况。 查看检查 记录 1.落实“党政同责”要求,董事长、党组织书记、 总经理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共同承担领导责任。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2.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所有领导班子成员对 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相应职责。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3.落实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安全生产委员 会,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主任。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4.落实安全管理力量,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配齐配强注册安全工程师等专业安全管理人员。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二、 健全 企业 安全 生产 责任 体系 5.落实安全生产报告制度,定期向董事会、业绩考 核部门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并向社会公示。 查看报告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 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内容 查看安全 生产责任 制度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第一项、第十九 条 三、 安全 生产 责任 制 3.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列入考核内容。 查看安全 生产责任 书 1. 安全生产与本单位经济活动必须同时计划、部 署、检查、考核、总结。 查看安全 生产工作 文件 2.主要负责人将安全生产列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 程,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 工作问题,依法组织开展检查。 查看会议、 检查记录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 四、 基础 管理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安全教育培训 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设备、设施及人员安全 管理制度;危险作业管理(审批)制度;特种作业 查看文件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 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 (剧毒、易制毒、制暴)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承发 包安全管理制度;应急管理制度;事故报告制度; 安全奖惩制度。 4.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 资金投入 查看文件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条第一款 5.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1.《安全生产法》第 二十条第一款 2.《河南省安全生产 条例》 6.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设施,必须与 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 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八条 7.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劳 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 佩戴、使用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二条 8.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 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单位或者个 人 现场检查 查看资质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一条第一款 9.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安全生产管理 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安 全生产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 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查看协议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六条第二款 10.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 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 担责任 查看协议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九条第二款 1.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相应安 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查看档案 和证书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四条 2.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 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经安全生产 教育和培训合格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查看培训 记录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五条 五、 教育 培训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安 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查看证书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 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 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 并向从业人员通报。 查看制度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七条 对不能及时排除重大隐患,应当制定治理方案, 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应急预案,消 除安全隐患 查看整改 方案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 例》 六、隐 患排 查治 理 生产经营单位治理安全隐患,应当采取安全防范措 施;危及人员安全,应当暂时停止生产经营活动, 防止事故发生。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 例》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0.7 KB 时间:2025-10-31 价格:¥2.00

安全管理资料-2施工升降机安全操作规程GDAQ340202

施工升降机安全操作规程 GDAQ340202 一、作业人员必须经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方可上岗。 二、施工升降机在投入使用前,必须经过坠落试验,使用中每隔 3 个月应做一次坠落试验,对防坠安全器 进行调整,切实保证坠落制动距离不超过 1.2m,试验后以及正常操作中每发生一次防坠动作,均必须对防坠安 全器进行复位。防坠安全器调整、检修或鉴定均应由生产厂家或指定认可单位进行,坠落试验时应由专业 人员进行操作。 三、作业前应重点作好例行保养并检查。作业前应重点检查: (一)启动前依次检查:接零接地线、电缆线、电缆线导向架、缓冲弹簧应完好无损;机件无漏电,安全 装置、电气仪表灵敏有效。 (二)施工升降机标准节、吊笼(梯笼)整体等结构表面应无变形、锈蚀;标准节连接螺栓无松动及缺少 螺栓情况。 (三)驱动传动部分工作应平稳无异声,齿轮箱无漏油现象。 (四)各部结构应无变形,连接螺栓无松动,节点无开(脱)焊现象,钢丝绳固定和润滑良好,运行范围 内无障碍,装配准确,附墙牢固并符合设计要求。卸料台(通道口)平整,安全门齐全,两侧边防护严密良好。 (五)各部位钢丝绳无断丝、磨损超标现象,夹具、索具紧固齐全符合要求。 (六)齿轮、齿条、导轨、导向滚轮及各润滑点保持润滑良好。 (七)安全防坠器使用必须在有效期内,超过标定上日期要及时鉴定或更换(无标定应有记录备案)。施 工升降机制动器调节松紧要适度,过松吊笼载重停车时会产生滑移,过紧会加快制动片磨损。 (八)施工升降机上下运行行程内无障碍物,超高限位灵敏可靠。吊笼四周围护钢丝网上,不准用板围 起来挡风,特别在冬天。采用板挡风,会增加吊笼(梯笼)摇晃,对施工升降机不利。 四、控制器(开关)手柄应在零位。电源接通后,检查电压是否正常;机件无漏电现象;电器仪表有效, 指示准确;然后空车升降试运行,试验各限位装置、吊笼门、围护门等处电气联锁限位良好可靠;测定传动机 构制动器制动力矩并满足规定要求。确认无误、无损、无异常后再运行作业。 五、作业中操作技术和安全注意事项: (一)合上地面电源单独电源开关,关闭底围笼及吊笼门,合上吊笼内三相开关,然后按欲去方向 按钮,施工升降机起动(操纵杆式应把操纵杆推向欲去方向位置并保持在这一位置上)。按钮式开关按“零” 号位施工升降机停车(操纵杆式手一松自动停车),在顶部和底部施工升降机停靠站时不准由限位开关碰限位板 来自动停车。 (二)对于变速施工升降机,施工升降机停靠前,要把开关转到低速档后再停车。 (三)施工升降机在每班首次运行时,必须从最低层上开,严禁自上而下。当吊笼升离地面 1~2m 时,要 停车试验制动器性能。如发生不正常,及时修复正常可靠后方准使用。 (四)吊笼内乘人、装物时,载荷要均匀分布,防止偏重;严禁超载运行乘人,不载物时,额定载重每吨 不得超过 12 人;吊笼顶上不得载人或货物(安装拆卸除外)。 (五)施工升降机应装有灵敏可靠通信装置,与指挥联系密切,根据信号操作。开机前必须响铃鸣声示警, 在施工升降机停在高处或在地面未切断电源开关前,操作人员不得离开操作岗位,严禁无证开机。 (六)施工升降机在运行中如发现机械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并采取有效措施将梯笼降到底层,排除故 障后方可继续运行。在运行中发现电气失控时,应立即按下急停按钮,在未排除故障前,不得打开急停按钮。 检修均应由专业人员进行,不准擅自检修。如暂时维修不好,在乘人时应设法将人先送出吊笼(通过吊笼顶部 天窗出入口进入脚手架或楼层内)。 (七)施工升降机运行中不准开启吊笼门,乘人不应倚靠吊笼门。 (八)施工升降机运行至最上层和最下层时,严禁用行程限位开关作为停止运行控制开关。 六、遇有大雨、大雾、六级及以上大风以及导轨架、电缆等结冰时,必须立即停止运行,并将梯笼降到底层, 拉闸切断电源。暴风雨后,应对施工升降机电气线路和各种安全装置及架体连结等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 及时维修加固,确认正常后方可运行。 七、上班人多时间,地面应有专人维持秩序。 八、对于变速施工升降机,施工升降机停靠前,要把开关转到低速档后再停车。 九、作业后,将吊笼(梯笼)降到底层,各操纵器(开关)转到零位,依次切断电源,锁好电源箱,闭锁 吊笼和围护门,做好清洁保养工作。 十、填写好台班工作日志和交接班记录。 十一、严格执行施工升降机定期检查维修保养制度。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2.5 KB 时间:2025-11-14 价格:¥2.00

安全管理资料-23起重指挥司索工安全操作规程GDAQ340123

起重指挥司索工安全操作规程 GDAQ340123 一、起重指挥司索工必须经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方可 上岗。 二、起重指挥应由技术熟练、懂得起重机械性能人员担任。指挥时应站在能够照顾到全面工作地点, 所发信号应事先统一,并做到准确、宏亮和清楚。 三、80t 以上设备和构件,风力达五级时应停止吊装。 四、所有人员严禁在起重臂和吊起重物下面停留或行走。 五、使用卡环应使长度方向受力,抽销卡环应预防销子滑脱,有缺陷卡环严禁使用。 六、起吊物件应使用交互捻制钢丝绳(安全系数见表 1)。钢丝绳如有扭结、变形、断丝、锈蚀等异常现象, 应及时降低使用标准或报废(表 2)。 钢 丝 绳 安 全 系 数 表 1 钢 丝 绳 用 途 安 全 系 数 缆风绳 缆索起重机承重绳 手动起重设备 机动起重设备 作吊索无弯曲 作捆绑吊索 用于载人升降机 3.5 3.75 4.5 5~6 6~7 8~10 14 钢丝绳断丝折减或报废标准(一个节距内) 表 2 钢 丝 绳 种 类(交互捻制) 折减或报废 6×19+1 6×24+1 6×37+1 6×61+1 1.00 0.90 0.80 报 废 0~5 6~10 11~16 16 以上 0~7 8~14 15~20 20 以上 0~10 11~20 21~30 30 以上 0~15 16~25 26~40 40 以上 七、编结绳扣(千斤)应使各股松紧一致,编结部分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 15 倍,并且不得短于 300mm。 用卡子连成绳套时,卡子不得少于 3 个。 八、地锚(桩)应按施工方案确定规格和位置设置,如发现有沟坑、地下管线等情况,应及时报告施工 负责人采取措施。 九、使用绳卡,应将有压板放在长头一面。其应用范围应符合下列规定(表 3)。 绳 卡 应 用 范 围 表 3 绳卡型号 卡杆直径(mm) 允许承载力 (t) 适用于钢丝绳直径 (mm) 绳卡间距(mm) 绳卡使用数量 (个) Y1-6 Y2-8 Y3-10 Y4-12 Y5-15 Y6-20 Y7-22 Y8-25 Y9-28 Y10-32 Y11-40 Y12-45 Y13-50 M6 M8 M10 M12 M14 M16 M18 M20 M22 M24 M25 M27 M30 0.72 1.28 2.00 2.40 2.88 5.12 6.48 8.00 9.68 11.50 12.50 14.80 18.00 7.4~8 8.7~9.3 11 12.5~14 15~17.5 18.5~20 21.5~23.5 24~26.5 28~31 32.5~37 39~44.5 46.5~50.5 52~56 60 以上 90 90 90 100 100 120 140 160 180 200 250 300 300 350 3 3 3 3 3 4 4 5 5 5 6 6 6 7 十、使用两根以上绳扣吊装时,绳扣间夹角如大于 100°,应采取防止滑钩等措施。 十一、用四根绳扣吊装时,应在绳扣间加铁扁担等调节其松紧度。 十二、使用开口滑车必须扣牢。禁止人员跨越钢丝绳和停留在钢丝绳可能弹及地方。 十三、起吊物件,应合理设置溜绳。 十四、组装起重桅杆应用芒刺对孔。高空拧紧和拆卸螺栓应用固定扳手,如用活动扳手应系安全带。 十五、捆转向滑车或定滑车,捆绕数不宜多,并须排列整齐、受力均匀。捆绑定滑车应有防滑措施,但起 重量大定滑车应用吊环。 十六、缆风应合理布置,松紧均匀。缆风与桅杆顶应用卡环连接;缆风与地锚连接后,应用绳卡轧死。 十七、缆风跨越马路时,架空高度应不低于 7m。 十八、缆风与高压线之间应有可靠安全距离。如需跨过高压线,应采取停电、接地、搭设防护架等安全 措施。 十九、桅杆移动倾斜幅度,当采用间歇法移动时,不宜超过桅杆高度 1/5;当采用连续法移动时,则应 为桅杆高度 1/20~1/15。相邻缆风要交错移位。 二十、装运易倒构件应用专用架子,卸车后应放稳搁实,支撑牢固。 二十一、起吊屋架由里向外起板时,应先起钩配合降伸臂;由外向里起板时,应先起伸臂配合起钩。 二十二、就位屋架应搁置在道木或方木上,两侧斜撑一般不少于 3 道。禁止斜靠在柱子上。 二十三、使用抽销卡环吊构件时,卡环主体和销子必须系牢在绳扣上,并应将绳扣收紧。严禁在卡环下方 拉销子。 二十四、引柱子进杯口,撬棍应反撬。临时固定柱楔子每边需两只,松钩前应敲紧。 二十五、无缆风校正柱子应随吊随校。但偏心较大、细长、杯口深度不足柱子长度 1/20 或不足 60cm 时, 禁止无缆风校正。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4.5 KB 时间:2025-11-24 价格:¥2.00

安全管理资料-28 农药生产行业

河南省农药生产行业事故隐患自查清单----工业和信息化委 I 级隐患 II 级隐患 III 级隐患 IV 级隐患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监管部门 营业执照 企业应依法依规取得有关部门核发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 经营、运输企业营业许可。 工商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行生产前,应当依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条例》规定,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并且使用量达到规定数量化工企 业,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 条例》(国务院令第 591 号) 安监 企业涉及使用有毒物品,除安全生产许可证外,还应当依法 取得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 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安监总局令第 41 号) 安监 危险化学品安全许 可证 国家对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对 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证管理,对第 二类、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实行备案证明管理。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 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 开办农药生产企业(包括联营、设立分厂和非农药生产企业设 立农药生产车间),应当经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 产品许可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国务院工业产品许可管理部门批 准。 农药生产企业经批准后,方可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领 取营业执照。 国家实行农药生产许可制度。生产有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农药,应当向国务院工业产品许可管理部门申请农药生产许可 证。生产尚未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但已有企业标准农药, 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产品许可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报 国务院工业产品许可管理部门批准,发给农药生产批准文件。 《农药管理条例》(国务院 令第 326 号) 开办农药生产企业(包括联营、设立分厂和非农药生产企业设 立农药生产车间),应当经省级主管部门初审后,向国家发展改革 委申报核准,核准后方可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领取营业执 照或变更工商营业执照营业范围。 《农药生产管理办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 改革委员会令第 23 号) 安全基础管理 资质证照 农药生产许可证 生产尚未制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农药产品,应当经省级 主管部门初审后,报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发给农药生产批准证书。 企业获得生产批准证书后,方可生产所批准产品。 《农药生产管理办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 改革委员会令第 23 号) 发改委 I 级隐患 II 级隐患 III 级隐患 IV 级隐患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监管部门 企业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工伤社会保险 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 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责任。 《安全生产法》 保险 风险抵押金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存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或者参加安 全生产责任保险。 危险物品经营企业,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 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管理机构 生产、储存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设置 治安保卫机构,配备专职治安保卫人员。 《安全生产法》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 条例》(国务院令第 591 号) 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有效实施; 4.督促、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 隐患; 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安全生产法》 单位主要负责人 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落实本 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负责。 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 任制,明确各岗位责任人、责任内容和考核奖惩等事项。 安全生产责任制 部门、岗位职责 企业是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必须依法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 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主要包括: 1.主要负责人、其他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 2.职能部门及其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 3.车间、班组及其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 4.其他各岗位及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安全基础管理 安全管理制度 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应当涵盖生产经营各岗位、各 环节和全体从业人员,并适时修订完善。并保障有效落实。至少包 括:1.安全生产职责;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食品医药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02 MB 时间:2025-12-07 价格:¥2.00

安全管理资料-9.拆除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要点GDAQ3209

拆除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要点 GDAQ3209 一、工程概况 (一)被拆除旧建(构)筑物工程概况。如:建(构)筑物平面尺寸、层数、层高、总高度、建筑面积、 结构形式、竣工时间、使用年限和工程完好程度等。 (二)被拆除旧建(构)筑物周围环境。如:所处地段情况、与周边建(构)筑物联系或距离、是否有必 须保护古建筑文物和重要市政设施等。 (三)被拆除旧建(构)筑物地下基础类型,地下有无重要市政管、沟、电缆等。 (四)拆除工程合同工期或其他要求。 二、拆除工程施工准备 (一)技术准备工作 1.被拆除建筑物(或构筑物)竣工图纸,弄清建筑物结构情况、建筑情况、水电及设备管道情况。 2.学习有关规范和安全技术文件。 3.明确周围环境、场地、道路、水电设备管道、危房情况等,并附简图。 4.向进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教育。 (二)现场准备 1.清理被拆除建筑物范围内物资、设备,不能搬迁须妥善加以防护。 2.疏通运输道路,接通施工临时用水、电源。 3.切断被拆建筑物水、电、煤气管道等。 4.检查周围建筑物,尤其是危旧房,必要时进行临时加固。 5.向周围群众出示安民告示,在拆除危险区设置警戒标志。 (三)机械设备材料准备 拆除工程所需机械工具、起重运输机械和爆破拆除所需全部爆破器材,以及爆破材料危险品临时库房。 分别列出《主要机械设备需用表》、《主要材料需用表》。 (四)劳动力准备 成立组织机构、明确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绘制组织机构图,组织劳动力。 三、安全技术规定 (一)拆除工程在开工前,要组织技术人员和工人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和针对该拆除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二)拆除工程施工,必须在工程负责人统一指挥和监督下进行。 (三)拆除工程在施工前,应该将电线、瓦斯煤气管道、上下水管道、供热设备等干线、通向建筑物支 线切断或迁移。 (四)工人从事拆除工作时候,应该站在专门搭设脚手架上或者其他稳固结构部分上操作。 (五)拆除区周围应设立围栏,挂警告牌,并派专人监护,严禁无关人员逗留。 (六)拆除建筑物,应按自上而下顺序进行,严禁几层同时拆除。当拆除某一部分时候应该防止其他 部分倒塌。 (七)拆除过程中,现场照明不得使用被拆除建筑物中配电线,应另外设置配电线路。 (八)拆除建筑物栏杆、楼梯和楼板等,应该和整体进度相配合,不能先行拆除。建筑物承重支柱和 横梁,要等待它承担全部结构和荷重拆掉后才可以拆除。 (九)拆除建筑物一般不采用推倒方法,遇有特殊情况必须采用推倒方法时候,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砍切墙根深度不能超过墙厚度 1/3,墙厚度小于两块半砖时候,不许进行掏掘。 2.为防止墙壁向掏掘方向倾倒,在掏掘前,要用支撑撑牢。 3.建筑物推倒前,应发出信号,待所有人远离至建筑物高度 2 倍以上距离后,方可进行。 4.在建筑物倒塌范围内若有其他建筑物时,严禁采用推倒方法。 (十)被拆建筑物楼板平台上不允许有多人聚集和堆放材料,以免楼盖结构超载发生倒塌。 (十一)在高处进行拆除工程,要设置流放槽。拆除较大或者沉重构件,要用吊绳或者起重机械配合 并及时吊下或运走,禁止向下抛。拆卸下来各种构件材料要及时清理,分别堆放在指定位置。 (十二)拆除石棉瓦及轻型结构屋面工程时,严禁施工人员直接踩踏在石棉瓦及其他轻型板上进行工作, 必须使用移动板梯,板梯上端必须挂牢,防止高处坠落。 (十三)采用控制爆破方法进行拆除工程应按下列要求做: 严格遵守《土方及爆破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中关于拆除爆破规定,编制爆破施工方案,按规定报相关 部门审批后实施。 在人口稠密、交通要道等地区爆破建筑物,应采用电力或导爆索起爆,不得采用火花起爆。当采用分段起 爆时,应采用毫秒雷管起爆。 须用微量炸药控制爆破,可大大减少飞石,但不能绝对控制飞石,仍应采用适当保护措施。如对较矮建 筑物采取适当覆盖,对高大建筑物爆破设置安全区,避免对周围建筑物和人身危害。 爆破时,对原有蒸汽锅炉和空压机房等高压设备,应将其压力降到 1~2 个标准大气压。爆破各道工序要认 真细致地操作、检查与处理,杜绝各种不安全事故发生。爆破要有临时指挥机构,便于分别负责爆破施工与起 爆有关安全工作。 用爆破方法拆除建筑物部分结构时候,应该保证其他结构部分良好状态。爆破后,如果发现保留结 构部分有危险征兆,应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继续工作。 四、安全技术保证措施 (一)建立健全施工安全保证体系,落实有关建筑施工基本安全措施等内容; (二)结合工程特点采取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包括紧急应急措施和应急预案。 五、附作业人员岗位证书及其他相关资料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0.5 KB 时间:2025-12-29 价格:¥2.00

双重预防体系-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评级标准

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评级标准 1 工作程序和内容 1.1 风险评价准则 根据作业场所或作业岗位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固有危害程度、接触水平和作业工 人体力劳动强度,进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在此基础上综合考虑多种有害因素对 风险影响权重,结合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人数、防护水平和健康效应,借助风 险评估经验公式量化发生职业病或职业健康损伤可能性和严重性,判定风险等级。 1.2 工作步骤 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步骤为: a) 基础资料准备。通过工程分析和职业卫生调查,辨识工作场所存在职业病危害因 素并对其浓度(或强度)进行测定(或测量)或搜集有效检测数据。 b) 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根据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特性、接触时间、检测 结果和作业工人体力劳动强度进行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 c) 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根据作业岗位工人接触各种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 权重系数、接害人数、防护措施及职业病和职业健康损伤发生结果确定职业病危 害风险级别。 d) 分级管控。按照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风险级别实施职业病危害风险控制措施和分级 管理。 1.3 风险点确定 通过详实职业卫生调查和工程分析,明确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时空分布和岗 位接触情况,确定职业病危害风险点。 固定作业职业病危害风险点为岗位工人接害工作地点或设施,非固定作业职业 病危害风险点为接害岗位工人及其工作范围内存在职业病危害设施、部位、场所或区域 总和(例:锅炉巡检工接触粉尘、噪声和高温)。 1.4 危险源(职业病危害因素)辨识 1.4.1 职业病危害因素辨识应采用工程分析法、经验对照法、检测检验法等方法,参见附 录 B。 1.4.2 职业病危害因素辨识应依据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GBZ 2 和 GBZ 160 规定相关 内容进行分析。 1.4.3 职业病危害因素辨识应对职业病危害因素来源、时空分布、接触方式及接触时间 进行分析。 1.5 风险评价 1.5.1 风险评价方法 1.5.1.1 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 a) 接触生产性粉尘作业 参照GBZ/T 229.1规定,生产性粉尘作业分级指数按式(1)计算: ....................................(1) L B M W W W G    式中: G ——分级指数; WM ——粉尘中游离二氧化硅含量权重数; WB ——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职业接触比值权重数; WL ——劳动者体力劳动强度权重数。 粉尘中游离二氧化硅含量(M)分级和权重数WM取值见附录A.5。 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职业接触比值权重数WB直接取粉尘职业接触比值B,B=粉尘 浓度实测值÷接触限值。 劳动者体力劳动强度分级见附录A.3,权重数WL取值见附录A.4。 根据分级指数(G),将生产性粉尘作业分为四个级别,见表1。 表1 生产性粉尘作业分级 分级指数(G) 作业分级 ≤1 相对无害 1<G≤6 轻度危害 6<G≤16 中度危害 G>16 重度危害 b) 接触化学物作业 参照GBZ/T 229.2规定,接触化学物作业分级指数按式(2)计算: ....................................(2) L B D W W W G    式中: G ——分级指数; WD ——化学物危害程度权重数; WB ——工作场所化学物职业接触比值权重数; WL ——劳动者体力劳动强度权重数。 其中,劳动者体力劳动强度权重数WL取值见附录A.4,化学物危害程度由其危害指数 (THI)决定,THI按附录C计算,危害程度权重数WD取值见附录A.6。 工作场所化学物职业接触比值权重数WB直接取化学物职业接触比值B,B=化学物浓 度实测值÷接触限值。 根据分级指数(G),将接触化学物作业分为四个级别,见表2。 表2 接触化学物作业分级 分级指数(G) 作业分级 G≤1 相对无害 1<G≤6 轻度危害 6<G≤24 中度危害 G>24 重度危害 c) 接触高温作业

分类:风险评估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83.5 KB 时间:2026-01-03 价格:¥2.00

原料场现场管理类隐患排查治理清单

工程技术 管理措施 个体防护 措施 教育培训 措施 四 车间 登入堆取料机, 进行设备启动前 检查 发现异常生产杂 物 现场管理类隐患排查治理清单(作业活动类) 风险点 管控措施 排查内容与排查标准 名称 风 险 点 等 级 责任单 位 作业步骤 危险源 排查周期表示:每班A 每周B 每月C 每季度D 每半年E 每年F 锈蚀、喷洒 、缺失 序号 堆取料 作业 及时清理作业过 程撒漏料 交班清理生产过 程撒漏料 制动失效, 大车不受控 制前行或后 退 锈蚀、开焊 、老化人员 登高、行走 造成伤害 缺失、锈蚀 、开焊、安 装不到位 堆取料机 行走机 构、回转 机构、俯 仰机构需 设置良好 制动系 统或限位 堆取料机 扶梯踏 板、平台 踏网需采 用符合国 家安全标 准材料 制作。 堆取料机 悬臂皮 带两侧应 设置符合 国家安全 标准防 护栏杆。 加强对堆 取料机踏 网、踏板 、护栏、 走梯等设 施安全 检查,发 现开焊、 锈蚀等危 及安全 问题必须 及时加固 、维修。 加强职工 安全技能 培训,对 本岗位 安全防护 设施做到 会使用、 会点检。 加强安全 意识提 升,对防 护设施进 行检查、 消缺 1、堆取料 机平台 、走梯必 须加装符 合国家安 全标准 护栏、扶 手等安全 防护设施 。2、踏网 、踏板必 须焊接牢 固,所用 材料规 格、厚度 加强对堆 取料机制 动系统 日常点检 维护,发 现问题及 时处置。 加强对操 作工技 能培训, 确保堆取 料机制动 装置灵敏 可靠完好 加强安全 意识提 升,对防 护设施进 行检查、 消缺 加强对防 护栏杆 日常检 查,发现 开焊、缺 失及锈蚀 严重问 题及时联 系维保人 员加固。 加强职工 安全技能 培训,对 本岗位 安全设施 做到会使 用、会点 检。 加强安全 意识提 升,对防 护设施进 行检查、 消缺 加强对堆 取料机踏 网、踏板 安全检 查,发现 开焊、锈 蚀等危及 安全问 题必须及 时加固、 加强职工 安全技能 培训,对 本岗位 安全设施 做到会使 用、会点 检。 加强安全 意识提 升,对防 护设施进 行检查、 消缺 1 停机进行清理 跨域、穿行 翻车机作业 区域 翻 车 机 作 业 区 域 配 置 安 全 防 护 栏 , 张 贴 “ 禁 止 进 入 ” 告 示牌 加强翻车 机点检 维护,确 保各制动 装置、限 位装置性 能良好 加强操作 人员技 能培训, 加强安全 教育 加强安全 意识提 升,对防 护设施进 行检查、 消缺 翻版移动清理下 料口积料 维护、润滑 翻车机设备 和处理故障 未停电挂 牌,设备突 然启动 配 置 符 合 国 家 标 准 安 全 符 合设施 维护、润 滑翻车机 设备和处 理故障必 须停电挂 牌。 加强操作 人员技 能培训, 加强安全 教育 强化维保 人员安 全教育, 认真落实 维保作业 各项安 人工投料孔 用湿布擦电 器、仪表, 用湿手启动 设备 各电器、 仪表清 灰除尘工 作有专业 电工在停 电状态下 进行。 强化职工 安全教 育和操作 技能,严 禁用湿布 、湿手擦 拭操作盘 面或操作 加强操作 人员技 能培训, 加强安全 教育 强化维保 人员安 全教育, 认真落实 维保作业 各项安 全措施。 生产过程发现溜 料板积料影响生 产 开机时,人 员进入翻车 机设备运行 、料仓箅子 等危险区域 翻车机设 备运行区 域、料仓 篦子等位 置为开机 禁行区 域,必须 设置安全 护栏和禁 行门,并 实行加锁 开机时严 禁人员进 入翻车机 设备运行 、料仓箅 子等危险 区域 加强操作 人员技 能培训, 加强安全 教育 强化维保 人员安 全教育, 认真落实 维保作业 各项安 全措施。 未对车厢进行检 查 车厢内有人 时进行卸车 作业 禁 止 车 厢 内 有 人 时 开 机 卸 车 。 加强对操 作工技 能培训。 及时清理生产过 程中大块、杂 物,避免进入下 道工序 不停电挂牌 清理皮带下 及周边洒料 、卫生 皮 带 系 统 应 在 首 、 尾 轮 处 加 装 清 扫 装 置 , 对 皮 带 上 粘 料 进 行 集 中 清 扫 。 皮 带 机 两 侧 必 须 加 装 急 停 开 关 或 拉 绳 开关 清 理 皮 带 洒 漏 料 、 打 扫 皮 带 机 卫 生 时 , 必 须 在 停 机 状 态 下 进 行 , 并 在 皮 带 机 电 源 控 制 系 统 处 加 挂 “ 正 在 作 业 、 禁 止 合闸” 加强操作 人员技 能培训, 加强安全 教育 加 强 安 全 意 识 提 升 , 对 防 护 设 施 进 行 检 查 、 消缺 对皮带机构件、 安全装置进行点 检、巡检 点检托辊、 滚筒、减速 机、电机等 设备时靠近 转动部位或 突然启动 皮 带 系 统 两 侧 应 装 设 符 合 国 家 安 全 标 准 护 栏 ; 减 速 机 、 电 机 旋 转 部 位 应 装 设 安全护罩 禁止触碰 设备运 转部位, 身体、衣 物、工具 与设备转 动部位保 持安全距 离 加强职工 安全教 育,提高 安全意识 3 皮带机 作业 车间 四 2 翻车机 作业、 卸料作 业 四 车间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63.5 KB 时间:2026-01-06 价格:¥2.00

安全员全套资料-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安全管理规定(2015年)

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安全管理规定(2015 年) (2012 年 1 月 17 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43 号公布,2015 年 5 月 27 日国家安全监管 总局令第 79 号修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生 产安全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 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单位在厂区外公共区域埋地、地面和架空危险化学 品输送管道及其附属设施(以下简称危险化学品管道)安全管理,适用本规定。 原油、成品油、天然气、煤层气、煤制气长输管道安全保护和城镇燃气管道安全管理, 不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对危险化学品管道享有所有权或者运行管理单位(以下简称管道单位)应 当依照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本规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有关危险化学 品管道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实施,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实施监督 检查。 第四条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管道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并依法 对危险化学品管道建设项目实施安全条件审查。 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实施危害危险化学品管道安全生产行为。 对危害危险化学品管道安全生产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 门举报。接受举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予以处理。 第二章 危险化学品管道规划 第六条 危险化学品管道建设应当遵循安全第一、节约用地和经济合理原则,并按照 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科学规划。 第七条 禁止光气、氯气等剧毒气体化学品管道穿(跨)越公共区域。 严格控制氨、硫化氢等其他有毒气体危险化学品管道穿(跨)越公共区域。 第八条 危险化学品管道建设选线应当避开地震活动断层和容易发生洪灾、地质灾害 区域;确实无法避开,应当采取可靠工程处理措施,确保不受地质灾害影响。 危险化学品管道与居民区、学校等公共场所以及建筑物、构筑物、铁路、公路、航道、 港口、市政设施、通讯设施、军事设施、电力设施距离,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 第三章 危险化学品管道建设 第九条 对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管道,建设单位应当依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 管理总局有关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依法办理安全条件审查、安全设施 设计审查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手续。 第十条 对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管道,建设单位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规定,委托具备相应资质设计单位进行设计。 第十一条 承担危险化学品管道施工单位应当具备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相应资 质。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规定,以及经过 批准安全设施设计进行施工,并对工程质量负责。 参加危险化学品管道焊接、防腐、无损检测作业人员应当具备相应操作资格证书。 第十二条 负责危险化学品管道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对管道总体建设质量进行全过程 监督,并对危险化学品管道总体建设质量负责。管道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有关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规定对管道焊缝和防腐质量进行检查,并按照设计要求对管道进行压力试验和 气密性试验。 对敷设在江、河、湖泊或者其他环境敏感区域危险化学品管道,应当采取增加管道压 力设计等级、增加防护套管等措施,确保危险化学品管道安全。 第十三条 危险化学品管道试生产(使用)前,管道单位应当对有关保护措施进行安全 检查,科学制定安全投入生产(使用)方案,并严格按照方案实施。 第十四条 危险化学品管道试压半年后一直未投入生产(使用),管道单位应当在其 投入生产(使用)前重新进行气密性试验;对敷设在江、河或者其他环境敏感区域危险化 学品管道,应当相应缩短重新进行气密性试验时间间隔。 第四章 危险化学品管道运行 第十五条 危险化学品管道应当设置明显标志。发现标志毁损,管道单位应当及时予 以修复或者更新。 第十六条 管道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管道巡护制度,配备专人进行日常巡护。 巡护人员发现危害危险化学品管道安全生产情形,应当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并及时处理。 第十七条 管道单位对危险化学品管道存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排除;对自身排除确有 困难外部事故隐患,应当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第十八条 管道单位应当按照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对危险化学品管道进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化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7.6 KB 时间:2026-01-24 价格:¥2.00

安全员全套资料-安全生产预防及应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16年)

安全生产预防及应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16 年) (2016 年 12 月 12 日《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安全生产预防及应急专项 资金管理办法〉通知》(财建〔2016〕842 号)公布) 第一条为规范安全生产预防及应急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预防及应急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中央财政通 过一般公共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专门用于支持全国性安全生产预防工作和国家 级安全生产应急能力建设等方面资金。 第三条专项资金旨在引导加大安全生产预防和应急投入,加快排除安全隐患,解决历史 遗留问题,强化安全生产基础能力建设,形成安全生产保障长效机制,促使安全生产形势稳 定向好。 第四条专项资金暂定三年,财政部会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及时组织政策评估, 适时调整完善或取消专项资金政策。 第五条专项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专项管理。其他中央财政资金已安排事项,专项资金不 再重复安排。 第六条专项资金由财政部门会同安全监管部门负责管理。财政部门负责专项资金预算 管理和资金拨付,会同安全监管部门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和实施效果等加强绩效管理。 第七条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包括: (一)全国性安全生产预防工作。加快推进油气管道、危险化学品、矿山等重点领域 重大隐患整治等。 (二)全国安全生产“一张图”建设。建设包括在线监测、预警、调度和监管执法等在内 国家安全生产风险预警与防控体系,在全国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 (三)国家级应急救援队伍(基地)建设及运行维护等。包括跨区域应急救援基地建设、 应急演练能力建设、安全素质提升工程及已建成基地和设施运行维护等。 (四)其他促进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事项。 财政部会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 署,适时调整专项资金支持方向和重点领域。 第八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确定总体方案和目标任务,地方安全监管部门及煤矿 安全监察机构根据目标任务会同同级财政部门、中央企业(如涉及)在规定时间内编制完成 实施方案和绩效目标,报送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财政部。具体事宜由国家安全生产 监督管理总局印发工作通知明确。 第九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在确定总体方案和目标任务基础上提出专项资金 分配建议,财政部综合考虑资金需求和年度预算规模等下达专项资金。 国家级应急救援队伍(基地)建设及运行维护等支出,主要通过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支持,并应当符合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相关规定;其他事项通过一般公共预算补助地方。 第十条通过一般公共预算补助地方专项资金应根据以下方式进行测算: 某地区分配数额=∑【某项任务本年度专项资金补助规模×补助比例×(本年度该地区该 项任务量/本年度相同补助比例地区该项任务总量)】 某项任务年度专项资金补助规模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根据轻重缓急、前期工作 基础、工作进展总体情况等提出建议,适时调整。鼓励对具备实施条件、进展较快事项集 中支持,加快收尾。 补助比例主要考虑区域和行业差异等因素,一般分为四档:第一档比例为 10%-15%, 第二档为 15%-25%,第三档为 25%-30%,第四档为 30%-40%,四档比例之和为 100%。 第十一条地方财政部门收到补助地方专项资金后,应会同同级安全监管部门及时按要 求将专项资金安排到具体项目,并按照政府机构、事业单位和企业等分类明确专项资金补助 对象。具体项目由地方相关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实施,并予以监督。 采用事后补助方式安排专项资金应当用于同类任务支出。 第十二条专项资金支付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各级财政部门应会同同级安全监管部门加强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强化绩效评 价结果应用。 第十四条财政部会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加强预算监管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 时督促整改。各级财政、安全监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专项资金分配、项目资金审核等工作 中,存在违反规定分配或使用专项资金以及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 行为,按照《预算法》、《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国 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五条地方财政部门应会同同级安全监管部门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并及时将 专项资金分配结果向社会公开。 第十六条本办法由财政部会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财政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 预防及应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通知》(财建〔2016〕280号)同时废止。

分类:事故与应急 行业:采矿冶金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4.1 KB 时间:2026-02-03 价格:¥2.00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5)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保障建设工程施工顺利进行,制定本规 定 。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是指进行工业和民用项目房屋建筑、 土 木工程、设备安装、管线敷设等施工活动,经批准占用施工场地。 第三条 一切与建设工程施工活动有关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四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负责全国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工作。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负责其直属施工单位施工现场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 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 理工作。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五条 建设工程开工实行施工许可证制度。建设单位应当按计划批准开工项 目 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施工许可证手 续。申请施工 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设计图纸供应已落实; (二)征地拆迁手续已完成; (三)施工单位已确定; (四)资金、物资和为施工服务市政公用设施等已落实; (五)其他应当具备条件已落实。 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建设单位不得擅自组 织开工。 第六条 建设单位经批准取得施工许可证后,应当自批准之日起两个月内组织开 工 ;因故不能按期开工,建设单位应当在期满前向发证部门说明理由,申请 延期。不按 期开工又不按期申请延期,已批准施工许可证失效。 第七条 建设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或者发包单位应当指定施工现场总代表人, 施 工单位应当指定项目经理,并分别将总代表人和项目经理姓名及授权事项 书面通知对 方,同时报第五条规定发证部门备案。 在施工过程中,总代表人 或者项目经理发生变更,应当按照前款规定重新通知对 方和备案。 第八条 项目经理全面负责施工过程中现场管理,并根据工程规模、技术复杂 程 度和施工现场具体情况,建立施工现场管理责任制,并组织实施。 第九条 建设工程实行总包和分包,由总包单位负责施工现场统一管理,监 督 检查分包单位施工现场活动。分包单位应当在总包单位统一管理下,在 其分包范围 内建立施工现场管理责任制,并组织实施。 总包单位可以受建设单 位委托,负责协调该施工现场内由建设单位直接发包其 他单位施工现场 活动。 第十条 施工单位必须编制建设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建设工程实行总包和分包, 由总包单位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者分阶段施工组织设计。分包单位在总包单 位总 体部署下,负责编制分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组织设计按照施工 单位隶属关系及工程性质、规模、技术繁简程度实行分级 审批。具体审批权 限由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 部门规定。 第十一条 施工组织设计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工程任务情况; (二)施工总方案、主要施工方法、工程施工进度计划、主要单位工程综合进度 计 划和施工力量、机具及部署; (三)施工组织技术措施,包括工程质量、安全防护以及环境污染防护等各种措 施 ; (四)施工总平面布置图; (五)总包和分包分工范围及交叉施工部署等。 第十二条 建设工程施工必须按照批准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在施工过程中确需 对 施工组织设计进行重大修改,必须报经批准部门同意。 第十三条 建设工程施工应当在批准施工场地内组织进行。需要临时征用施工 场 地或者临时占用道路,应当依法办理有关批准手续。 第十四条 由于特殊原因,建设工程需要停止施工两个月以上,建设单位或施 工 单位应当将停工原因及停工时间向当地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第十五条 建设工程施工中需要进行爆破作业,必须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同意, 并持说明使用爆破器材地点、品名、数量、用途、四邻距离文件和安全操作 规程, 向所在地县、市公安局申请《爆破物品使用许可证》,方可使用。进行 爆破作业时,必 须遵守爆破安全规程。 第十六条 建设工程施工中需要架设临时电网、移动电缆等,施工单位应当向有 关 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在有关专业技术人员指导下进行。 施工中需要 停水、停电、封路而影响到施工现场周围地区单位和居民时,必须经 有关主 管部门批准,并事先通告受影响单位和居民。 第十七条 施工单位进行地下工程或者基础工程施工时,发现文物、古化石、爆 炸 物、电缆等应当暂停施工,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在按照有 关规定处理 后,方可继续施工。 第十八条 建设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单位共同编制工程竣 工 图,进行工程质量评议,整理各种技术资料,及时完成工程初验,并向有关 主管部门提 交竣工验收报告。 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施工单位可以将该单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0 KB 时间:2026-03-09 价格:¥2.00

PCB全MIAN质量管理(doc 10)

PCB 全面质量管理 PCB 全面质量管理,就是对 PCB 整个生产过程进行质量管理.它涉及到设计、材 料、设备、工艺、检验、贮存、包装、全体职工素质等各方面管理。要获得高质量 PCB, 要注意下述四个方面:   1) 产品设计良好;   2) 高质量材料及合适设备;   3) 成熟生产工艺;   4) 技术熟练生产人员。   即使保证了上述四个方面要求,要获得质量高、合格率高 PCB,还需要建立一个质 量保证部门进行全面质量管理,制定和贯彻一系列质量保证措施。 一、质量保证机构   在当前 PCB 行业中,人们常常把质量保证部门和质量检验部门混淆或等同起来。其实 质量检验只是质量保证工作一个方面,质量检验部门通常是质量保证部门所属一个 机构。这两个部门其任务概念性差别在于:质量保证部门主要任务是不断建立和采 用合理技术质量及工作质量保证措施并监督其实施,以保证生产出所要求特性产品; 质量检验部门只是通过检查半成品和成品质量,挑选合格品,剔出次品和废品来保证 成品达到设计所需要特性。   质量保部门负责人直接对厂长或公司总经理负 责,以保证工作独立性,不受其他任何人员干扰,这样才真正有可能只从保证质量 基点决定问题。当生产出现质量问题时,只要认真权衡后,认为有必要停产就可以对 生产计划部门直接下达停产命令。其决定应该只有厂长或公司总经理才能改变。   二、质量保证部门主要任务质量保证部门主要任务有以下几项:   1) 在生产各个关健工序建立检验点。   2) 编写和提供原材料采购和验收指南。   3) 制定生产过程中各工序生产质量合格标准。   4) 与工程技术部门共同制定并审定加工程序和工艺技术规范。   5) 与工程技术部门共同制定职工技术培训计划。   6) 要生产计划人员下达生产计划之前,与工程技术部门共同提前制定排除可能出现 生产技术问题和质量问题措施。    7) 审查工程技术部门提交用户技术文件中所规定质量要求,是否符合质量规范 以及加工文件是否符合工艺规范并相应提出质量保证措施。   8) 建立鉴定、解决、防止重复发生错误生产及工艺问题程序性制度及机构。   9) 通过所属实验工作,监视各关键工艺执行情况。 10)制定关键信息查寻程序,包括成品率、不良率、报废率;用户退货产品百分 率及退货原因;报废产品价值;产品按要求日期完成及按期交付百分率;对原材料、 关键设备运行、操作人员、工艺规范执行等情况信息;质量问题及质量趋势。   11)从前一项中查寻到信息要通报全体职工。当发现产品质量问题时,要及时反馈 到工程技术和生产计划部门。    12)把保证质量责任落实到实际工作每一个工作岗位人员。   三、质量检验部门主要任务   质量检验部门主要任务有以下几项:   1) 主要原材料入厂检验。   2) 生产过程中质量检验。   3) 成品检验及交付试验。   四、文件资料管理   用户一般会提出供下列文件:   1) 产品技术标准。    2) 照相底版或软磁盘等。   3) 加工图及其有关说明书。  4) 电子文件。   当收到用户上述文件(电子文件)后,工程技术部门应会同质量保证部门和生产计 划部门仔细阅读和研究这些文件,检查文件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生产要求,现行 生产工艺设备是否适应?文件有无相互矛盾和错误?要弄清用户对产品质量要求,包 括最低要求及特殊要求。如发现问题应立即与客户协商,协商结果要记录在案,并归 入用户文件内。只有这时发现问题才容易解决,生产厂提出解决问题建议,客户才 最容易接受,可能造成损失最小。在这一阶段内,一般是由工程技术部门会同质量保 证部门与客户协商。保证高质量文件资料是保证 PCB 高质量先决条件,文件资料 原件应由工程技术部门登记保存,以备查对;只应以复印传递给其他部门下达生产。   五、生产计划任务下达   客户文件一旦核查并经协商一致后,质量保证部门要审议工程技术部门根据工艺规范 编制生产流程卡及质量检验工位,并要着重审议客户订货产品技术要求及质量要 求与现行材料、设备、工模夹具是否有不相适应之处以及现行工艺规范是否需要作出文 件上会签后,生产计划部门才能按修改后工艺技术规范和生产流程卡进行生产。   工程技术部门应将有质量保证部门会签下述成套文件一起传递给生产计划部门下达生 产:1) 各工序所需成套照相底版;   2) 钻孔和电气通断测试用及各工序所需软件磁盘等介质;    3) 加工图及有关附件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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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标准讲稿

第六章 第六章 技术标准 技术标准 学习要求: 1、掌握制订标准原则; 2、了解制订标准形式; 3、掌握技术标准实施要求; 4、掌握标准编写基本要求和方法。 相关资料: GB/T1.1~3 准化工作导则 GB/T20000.1~5 准化工作指南 GB/T20001.1~4 标准编写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准化法》 第一节 第一节 技术标准制订对象 技术标准制订对象 一、技术标准对象 技术标准对象十分广泛,主要包括: 1)工业产品品种、规格、质量、等级或者安全、卫生要求; 1)工业产品设计、生产、试验、检验、包装、储存、运输、使用方法,或者生产、储存、 运输过程中安全、卫生要求; 3)有关环境保护各项技术要求和检验方法; 4)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验收技术要求和方法; 5)有关工业生产、工程建设和环境术术语、符号、代号、制图方法、互换配合要求; 6)农业(含林业、牧业、渔业)产品(含种子、种苗、种畜、种禽)品种、规格、质量、 等级、检验、包装、储存、运输以及生产技术、管理技术要求; 7)信息、能源、资源、交通运输技术要求。 根据上述不同对象制定技术标准还可以细分为基础标准、产品标准、方法标准、安全 卫生标准和环境保护标准等。 需要在全国范围内体育技术要求,可以制订为国家标准,没有国家标准又需要在全国 某个行业范围内统一技术要求可以制订为行业标准。对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而又需要 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统一工业产品安全、卫生要求,可以制订地方标准。 二、制订技术标准 制定技术标准,从根本上讲,是为了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促进技术进步, 改进产品质量,提高社会经济效益,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发 展对外经济关系需要。主要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点: 1、保证技术事项符合预期目; 2、便于理解和协作; 3、保证安全、卫生,保护环境和节省资源; 4、保证产品接口和互换性; 5、实现品种控制。 三、制定技术标准原则 在制定技术标准时,必须严格遵循下述各项原则: 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政策和法令法规; 2、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准化法》第 4 条) 3、合理利用国家资源; (第 9 条) 4、充分考虑使用要求; (第 9 条) 5、正确实行产品简化、选优和通用互换; (第 9 条) 6、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第 9 条) 7、有关标准协调配套; (第 10 条) 8、内容编排合理; (GB/T1) 9、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第 12 条) 10、适时制定,适时复审。(第 13 条) 第二节 第二节 技术标准制订形式 技术标准制订形式 一、制定技术标准组织形式 制定技术标准有大量组织和协调工作,必须采取有效形式,把有关方面专家组 织起来,严格按照统一规定工作程序和要求开展工作,才能保证和提高技术标准质量和 水平,加快制定技术标准速度。 我国目前制定技术标准组织形式包括全国专业准化技术委员会和全国专业准化 技术归口单位(包括归口组织)等。 (一)全国专业准化技术委员会 全国专业准化技术委员会简称“技术委员会”,是在一定专业领域内,从事全国性标准 化工作技术工作组织,负责本专业技术领域准化技术归口工作。主要组织本专业国家 标准、行业标准起草,技术审查、宣讲、咨询等技术服务工作。 全国专业准化技术委员会名录 TC 号 TC 名称 TC1 全国电压电流等级和频率准化技术委员会 TC2 全国微电机准化技术委员会 TC3 全国液压气动准化技术委员会 TC4 全国信息和文献准化技术委员会 TC5 全国涂料和颜料准化技术委员会 TC6 全国集装箱准化技术委员会 TC7 全国人类工效学准化技术委员会 TC8 全国电工电子产品环境条件与环境试验标准 化技术委员会 TC9 全国防爆电气设备准化技术委员会 TC10 全国医用电器设备准化技术委员会 TC11 全国食品添加剂准化技术委员会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14 MB 时间:2026-03-20 价格:¥2.00

全MIAN质量管理

GK 顾问培训专用教程 全面质量管理-桑德霍姆 对一个完全没有不合格品批进行检验就非常没有必要。相反,如果不合格品数量很大,就值得进行 100%检验。在这两个极端之间, 存在一个缺陷率,此时对批进行检验或不检验经济上是无关紧要。这个缺陷率称为 p,它可以由检验成本和通过后生产过程造成不合格品 成本来确定。 如果我们设 I=每单位产品检验成本 D=每单位不合格品成本,即后续生产、调整和投诉成本。 那么 Pa=1/D 用 Pa 与可期望平均缺陷率进行比较,平均缺陷率可以从经验中得出或者可以推算出来,比较结果可以决定需要采用 100%检验、 GK 顾问培训专用教程 全面质量管理-桑德霍姆 抽样检验还是可以免检。 如果平均缺陷率大于 Pa,就必须采用 100%检验。 如果平均缺陷率小于 Pa,从经济角度看,可以采用免检,特别是缺陷率变化不是很大时。 如果平均缺陷率接近于 Pa,最好采用抽样检验。这样在选择抽样方案时,若缺陷率等于 Pa,则给予接收和拒收同样概率,即采用 P50 等于 Pa 抽样方案。 11.5 检验数据反馈 检验工作是对产品质量极有价值信息源。这些信息自然应当用来影响质量,它还是一种能用来使检验活动适应质量状况记录。检验 结果信息应该给予检验策划以功能,这样使检验指导书和其他检验文件在必要时可以修改。 在制造业公司中大部分反馈有关检验结果信息包括反馈给生产信息构成。实际上不仅有信息数量,同时还有反馈时间,对信息 反馈都有供献。 由于信息被用来控制生产过程质量,应及时向生产人员通报任何偏离质量要求情况。生产人员还应知道所采取纠正措施结果信 息。 信息搜集应与准备检验策划相联系。 12 质量信息 当从事于质量工作时,要确保每一项职能都运行恰当,跟踪就很重要。为了获得质量状态画面,就要积极地收集和整理数据,用以说 明质量情况。信息常常被用作进行质量改进依据。 人们容易让主观意识来决定行动,那么就会有严重风险,其结果并不特别理想。但是,如果我们依据事实采取行动,就可能得到比我们 期望还要好结果。这种益处来自于掌握信息。 不同类型数据,有获取不同方法。 12.1 数据反馈 如果让数据反馈发挥作用,建立适应组织需要信息系统是必不可少。有关产品和服务质量信息一定要提供给那些可能会对其产生 影响人们。这就是说,每一个人都必须获得有关他或她可能对其有影响信息。 从事产品质量工作,包括对照已达到质量和期望达到质量。如果发现不符合(失误或失败)情况,采取纠正措施非常重要,这样才能 达到要求质量。自然,这些活动也要求有信息。 信息是通过各种报告来表现。由于各种报告常被用于做出决策,因此编写确实能发挥其作用报告非常必要。 这就是说应用一种能提供给读者需要信息方式来构思报告。编制报告应易使接收者理解。可使用各种图表,图表适用于表明质量 趋势。 计算机使用,使提高数据反馈效率成为极大可能。如果使用网络或数据库,人们就可迅速得到他们所需要信息。 在建立质量信息系统时,应考虑下述几点: ——如果要使信息功能在质量领域得以有效地发挥,需要对各类信息进行标识; ——要求有收集和整理数据设备来获得信息; ——使信息联系产品和过程能力; ——文件、登记和数据库结构。 报告内容和编制必须适合于报告接收者活动范围、职位、以及报告用途。 正常情况,报告应被用于决策。就重要决策而不是次要决策而言,要求信息则涉及较大范围业务,例如,信息广度应是充分。 决策越具体,信息就应越详细,那么信息度就越深。 由于重要决策是由高层领导作出,所以向这一层领导报告时,信息应具有广度而不是深度。公司较低层领导在作决定时更关心具 体细节,因此报告中信息应具有深度而不是广度。见图 12.1。 报告中包含信息应用快捷、易于理解方式来表述。至于数字、图和表都可能被使用。表比图提供信息更加精确,但从另一个方面 来说,表又不易阅读。因此,当想表述较为精确数据时使用表,当要表明重要性和相互关系时用图。 当报告用于制定长远决策时,报告频次(如每次每个部门报告数量)应少一些,如调整方针或组织结构。因此,提交给高层管理 报告,频次应少于提交给那些负责小范围业务主管。后者常常要根据报告作出近期决定,例如有关设备维护、纠正措施等等。在这种情 况下,就要求每日都报告。而向高层管理者报告只需一个季度一次就足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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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管理知识-注塑生产工艺知识

COMBINE WILL INDUSTRIAL CO., LTD Subject: Date: 19/9/99 注 塑 生 產 工 藝 知 識(2) 一. 注塑成型工藝過程 1. 注塑過程 完整注塑過程包括: 加料, 塑化, 注射入模, 保壓冷卻和脫模等幾個步驟, 但 究其實質可看做只是塑化和流動與冷卻兩個過程. (1) 塑化 這是塑料在料筒內經加熱及螺杆旋轉剪切達到流動狀態並具備良好可塑性全過程- -----螺杆旋轉不斷地將料斗中落下料粒拽入料筒同時螺杆后退讓料筒中 料在外電熱及剪切摩擦熱下進行熔化, 最后將已熔融膠料定量貯存到螺杆端 部等待注射. (2) 流動與冷卻 這一過程是指螺杆在油缸作用下前進, 將具有流動性和溫度均勻熔膠注入模具開 始, 而后經過型腔注滿, 熔体在受控制條件下(如施以保壓)冷固定型, 直至塑件 在模中脫出. a) 充滿階段: 這一階段以螺杆開始向前移動起, 直玫模腔被熔膠充滿. b) 壓實階段: 這是指熔膠充滿模腔時起至螺杆撤回(倒索)為至階段. c) 倒流階段: 這一階段是從螺杆后退時開始, 這時模腔內壓力比流道內高, 因此就會發生未凝結熔膠倒流, 使模腔內壓力下降. d) 凍結后凍卻階段: 這一階段是指澆口塑料完全凍結時起到塑件在模內頂出 為止. 2. 成型工藝條件 注塑工藝最重要條件即影響塑化流動和冷卻溫度. 壓力及相應各個作用 時間. 可以說: 要保證塑件質量合格及穩定, 必須條件是準確而穩定工藝參數. 在調整工藝參數時, 原則上按壓力------時間------溫度順序來調機, 不應該. 同時變動兩個或以上參數, 防止工藝條件紊亂造成塑件質量不穩定. ** 對各工藝參數說明 (1) 溫度參數 注塑成型過程中需控制溫度有料筒溫度, 噴嘴溫度和模具溫度, 料筒溫度及噴嘴 溫度主要影響塑料流動和冷卻. a) 料筒溫度: 一般自后至前逐步升高, 以使均勻塑化. b) 噴嘴溫度: 通常略低于料筒最高溫度, 防止噴嘴發生“流涎”現象, 但亦不可 太低防早凝堵塞. c) 模具溫度: 對塑件內在性能和表現質量影響很大, 對于表面要求比較高膠件 模溫要求較高. (2) 壓力參數 注塑成型過程中壓力包括塑化壓力(背壓)和注射壓力. a) 塑化壓力(背壓) ● 保證螺杆在旋轉覆位時增加塑化壓力使熔膠溫度均勻及把揮發性氣体包括空 氣排出射料缸外. ● 把附加劑(如: 色粉. 色種. 擴散劑等)與熔膠均勻地混合起來 ● 提供均勻穩定塑化熔膠以便保證塑件重量穩定. ● 在保證塑件質量情況下盡可能低以免徙耗損材料 ● 背壓大小調節視膠料不同而異, 一般不超過 20KG/CM2(具体各膠料背壓值可 參見本工藝資料第一部分有關內容) b) 注射壓力 ● 克服塑料熔体從料筒流向型腔滯阻力, 給予充模壓力及對充入熔料進行壓 質. ● 對于流動性差塑料, 注射壓力要取大, 對于型腔阻力大薄壁膠料, 注射壓 力也要取大. (3) 時間參數(成型周期) 充模時間 注射時間 保壓時間 總冷卻時間 成型周期 閉模冷卻時間 其它時間(如: 開模. 脫模. 噴脫劑等) ● 注射時間和冷卻時間是基本組成部分, 其多少對啤塑件品質有決定性影響. ● 充模時間一般不超過 10S ● 保壓時間較長, 與膠件臂厚有關(厚壁取長時間), 以保證最小收縮. ● 冷卻時間取決于塑料結晶性, 制品料厚, 模具溫度等因素視具体情形調整. (4) 注射速度 ● 注射速度通過調節單位時間內向注射油缸供油多少來實現. ● 一般說來(在不引負作用前提下)盡量使用高射速充模, 以保證塑件熔接強度 及表現質量, 而相對低壓力也使塑件內應力減小提高了強度. ● 采用高壓低速進料情況可使流速平穩, 剪切速度小, 塑件尺寸穩定, 避免縮 水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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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安全试题-负责人管理人员考试B卷--有限空间作业

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知识测试 B 卷(有限空间) 单位: 姓名: 职务: 一、填空题 1. 当有限空间内存在 时。所使用器具应达到防爆标准要 2.生产经营单位 和 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生产 经营活动相应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3.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应使用 和安全行灯,作业照明电压不大 于 。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与所在 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相衔接, 并 。 4. 新颁布“八大作业安全规范”包括动火作业、 、吊装作业、盲 板抽堵作业、动土作业、断路作业、高处作业、和临时用电作业。 5. 受限空间作业必须做到“ 、 、 ”。 凡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必须办理《 》。 二、选择题 1.《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 ( ),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A、生活设施 B、福利设施 C、安全设施 D、工作设施 2.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问题提出批评、( )、控告;有 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A.起诉 B.检举 C.仲裁 D.举报 3.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对涉及安全生产事项需要审查批准或者 验收,必须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B )进行 审查。 A.安全生产条件和级别 B.安全生产条件和程序 C.安全生产形式和程序 4. 对检测情况分析合格后编制( ),再办理进入有限空间危险作业审批。 A 操作规程 B 施工方案 C 管理制度 D 临时措施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执行监督检查任务时,必须出示有效(A )。 A.执法证件 B.监督执法证件 C.监督证件 5.。 A、7 月 31 日 B、12 月 1 日 C、8 月 30 日 D、7 月 30 日 6. 企业与从业人员订立劳动合同,应当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 止职业危害事项,以及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 )事项。 A、工伤保险 B、社会保险 C、工伤社会保险 D、失业保险 7. 对于作业过程中可能时时挥发易燃可燃、有毒有害气体应定时监测,至少每( C )小时监测一次,如有一项不合格或监测分析结果有明显变化,应立即停止作业,撤 离作业人员,经对现场处理并达到安全作业条件后方可恢复作业。 A、30 分钟 B、1 小时 C、2 小时 D、4 小时 8. 人在氧含量为 19%--23.5%空气中时,表现为正常;降到 13%--16%时,人会突然晕倒, 在没有救护情况下会死亡;低于( )时,人会死亡,所以进入有限空间必须“先检 测,后作业”。。 A、10% B、12% C、13% D、14% 9.《安全生产法》规定,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 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上述以外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 )人,应 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A、100 B、400 C、300 D、200 10.受限空间主要分为三类( ),地下受限空间、地上受限空间。 A、封闭设备 B、密闭空间 C、密闭设备 11、为防止受限空间含有易燃气体或蒸发液在开启时形成有爆炸性混合物, 可用惰性气体( )清洗 A、氧气 B、二氧化碳 C、氮气 D、氢气 12、有毒有害气体主要有( ) A、硫化氢 B、一氧化碳 C、氧气 D、二氧化碳 E、甲烷 F、二氧化硫 三、简答题 1.企业主要负责人有那七项安全职责? 2.进入受限空间作业通常安全注意事项: 答案:一、1 答案:可燃性气体和粉尘 2、答案:主要负责人 安全生产管理 人员 3、答案:安全电压 12V 定期组织演练 4、答案:受限空间作 业 5、答案: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 答案: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 二答案:1.C 2、答案:B 3、 答案:B 4、答案:B 5 B 6、答案: 7、答案:A 8、答案:B 9、答案:A 10、答案:B 11、 B C 12、 ABDEF 三、(一)簡答:答案: 主要负责人安全职责: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4.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有效实施。 5.督促、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 事故隐患。 6.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二)答:如果没有得到相应授权,则不要进入任何密闭空间;如果你 感到恍惚,轻微头晕或不适,马上离开;立即报告所有危险状况或伤害事故; 在密闭空间工作时,不要移动任何换气装置;严禁吸烟;随时保持警惕;随 时保持精神集中;对各种设备使用要适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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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空间-考试试卷题库-负责人管理人员考试B卷

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知识测试 B 卷(有限空间) 单位: 姓名: 职务: 一、填空题 1. 当有限空间内存在 时。所使用器具应达到防爆标准要 2.生产经营单位 和 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生产 经营活动相应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3.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应使用 和安全行灯,作业照明电压不大 于 。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与所在 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相衔接, 并 。 4. 新颁布“八大作业安全规范”包括动火作业、 、吊装作业、盲 板抽堵作业、动土作业、断路作业、高处作业、和临时用电作业。 5. 受限空间作业必须做到“ 、 、 ”。 凡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必须办理《 》。 二、选择题 1.《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 ( ),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A、生活设施 B、福利设施 C、安全设施 D、工作设施 2.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问题提出批评、( )、控告;有 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A.起诉 B.检举 C.仲裁 D.举报 3.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对涉及安全生产事项需要审查批准或者 验收,必须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B )进行 审查。 A.安全生产条件和级别 B.安全生产条件和程序 C.安全生产形式和程序 4. 对检测情况分析合格后编制( ),再办理进入有限空间危险作业审批。 A 操作规程 B 施工方案 C 管理制度 D 临时措施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执行监督检查任务时,必须出示有效(A )。 A.执法证件 B.监督执法证件 C.监督证件 5.。 A、7 月 31 日 B、12 月 1 日 C、8 月 30 日 D、7 月 30 日 6. 企业与从业人员订立劳动合同,应当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 止职业危害事项,以及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 )事项。 A、工伤保险 B、社会保险 C、工伤社会保险 D、失业保险 7. 对于作业过程中可能时时挥发易燃可燃、有毒有害气体应定时监测,至少每( C )小时监测一次,如有一项不合格或监测分析结果有明显变化,应立即停止作业,撤 离作业人员,经对现场处理并达到安全作业条件后方可恢复作业。 A、30 分钟 B、1 小时 C、2 小时 D、4 小时 8. 人在氧含量为 19%--23.5%空气中时,表现为正常;降到 13%--16%时,人会突然晕倒, 在没有救护情况下会死亡;低于( )时,人会死亡,所以进入有限空间必须“先检 测,后作业”。。 A、10% B、12% C、13% D、14% 9.《安全生产法》规定,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 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上述以外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 )人,应 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A、100 B、400 C、300 D、200 10.受限空间主要分为三类( ),地下受限空间、地上受限空间。 A、封闭设备 B、密闭空间 C、密闭设备 11、为防止受限空间含有易燃气体或蒸发液在开启时形成有爆炸性混合物, 可用惰性气体( )清洗 A、氧气 B、二氧化碳 C、氮气 D、氢气 12、有毒有害气体主要有( ) A、硫化氢 B、一氧化碳 C、氧气 D、二氧化碳 E、甲烷 F、二氧化硫 三、简答题 1.企业主要负责人有那七项安全职责? 2.进入受限空间作业通常安全注意事项: 答案:一、1 答案:可燃性气体和粉尘 2、答案:主要负责人 安全生产管理 人员 3、答案:安全电压 12V 定期组织演练 4、答案:受限空间作 业 5、答案: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 答案: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 二答案:1.C 2、答案:B 3、 答案:B 4、答案:B 5 B 6、答案: 7、答案:A 8、答案:B 9、答案:A 10、答案:B 11、 B C 12、 ABDEF 三、(一)簡答:答案: 主要负责人安全职责: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4.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有效实施。 5.督促、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 事故隐患。 6.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二)答:如果没有得到相应授权,则不要进入任何密闭空间;如果你 感到恍惚,轻微头晕或不适,马上离开;立即报告所有危险状况或伤害事故; 在密闭空间工作时,不要移动任何换气装置;严禁吸烟;随时保持警惕;随 时保持精神集中;对各种设备使用要适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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