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一章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常识 教学要求:1、掌握我国安全生产方针。 2、了解安全生产主要法律法规。 3、了解安全生产主要法律制度。 4、理解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具备的职业道德。 5、掌握特种作业人员岗位职责。 教学重点:1、掌握我国安全生产方针。 2、掌握特种作业人员岗位职责 教学难点:1、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强调预防为主。 2、从业人员的权利。 3、正确贯彻事故追究制度。 课时分配:本章共用 2 课时,第一、二节用 1 课时,第三节用 1 课时 教学过程: 导入新课:根据上级要求,我们在学习专业知识以前,首先学习一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 新 授: 第一节 我国安全生产方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我国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方针。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 产法》中有明确规定。 一、劳动保护与安全生产 新中国建国之初,我国就明确提出实行劳动保护政策。即在实施增产节约的同时,必 须注意职工的安全、健康和必不可少的福利事业。 1987 年 1 月 26 日我国制定的第一部《劳动法(草案)》规定我国劳动保护的方针是:“安 全第一,预防为主”。2002 年颁布施行的《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安全生产管理,坚持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是在长期工作实践中总结和提炼出来的,既 是党和国家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总要求,也是安全生产工作应遵循的最高准则。 二、在工作中正确理解安全生产方针的含义 安全生产方针可以归纳为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1) 方针突出了“以人为本”的思想。人的生命是最可宝贵的,人的生命权是人的其它 一切权利的基础。只有劳动者的安全得到充分的保障,生产才可能顺利进行。 (2) “安全第一”,是相对于生产而言的,即当生产和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先解决安全 问题,使生产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进行。这就是人们常说的“生产必须安全,不安全不得生产”。 这是人命关天的大事,劳动者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不要冒险作业。 (3) 在生产活动中,必须用辩证统一的观点去处理好安全与生产的关系。越是生产任务 忙,越要重视安全,把安全工作搞好。否则就会引发事故,生产也无法正常进行,这是多年 来生产实践证明了的一条重要经验。 (4) 安全生产必须强调预防为主。如果我们能事先做好预防工作,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 把事故隐患及时消灭在发生事故之前,这是最理想的。所以说,“预防为主”是落实“安全第 一”的基础,离开了“预防为主”,“安全第一”是一句空话。 (5) 在事故发生后,要在事故调查的基础上,确定相关人员的责任。对不遵守安全生产 法律、法规或玩忽职守、违章操作的有关责任人员,要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 责任。 第二节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法律制度 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我国颁布了以《安 全生产法》为代表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事故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制度、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等,从法律上保证了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 一、安全生产主要法律法规 (一)《安全生产法》相关知识 1、根据《安全生产法》,从业人员享有五项权利 (1) 知情、建议权 《安全生产法》第 45 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 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2) 批评、检举、控告权 《安全生产法》第 46 条规定:“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 出批评、检举、控告;……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批评、 检举、控告……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3) 合法拒绝权 《安全生产法》第 46 条规定:“从事人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 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4) 遇险停、撤权 《安全生产法》第 47 条规定:“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 止作业或者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在前款紧急 情况下停止作业或者采取应急措施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
分类:法律法规与标准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51.5 KB 时间:2025-08-30 价格:¥2.00
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检查内容 主要 内容 检查要点 工作标准 检查方式 存在的问 题隐患及 整改要求 (一)主要负责 人认真履职情况 1、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七项职责(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 产责任制;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 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 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 援预案;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2、及时贯彻上级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如重大节假日安全检查、部门专项整治、安全生 产月活动等); 3、至少每个季度(可查议事规则)组织召开安委会(安全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协 调和解决安全生产工作和问题; 4、定期(查职责)率队开展安全大检查或者隐患排查。 个人谈话; 查阅会议纪 要、文件规 定、审签文 件 (二)建立和落 实安全生产责任 制情况 1、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花名册; 2、有界定和划分的所有岗位清单; 3、制定(全员)所有岗位安全职责范围和标准,明确考核标准; 4、对全员落实安全职责情况进行年度考核和奖惩。 查阅文件、 台帐和资料 一 、安 全 生产 管 理责 任 落实 情况 (三)依法设置 安全生产管理机 构或配备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情况 1、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 应当按《安全生产法》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机构设置要有单位文件,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取得管理资格证,并且有任命文件; 2、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安全管理人员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七项职责(组 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 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督促落实 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检查本单位的 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制止和纠 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查阅文件、 证书 主要 内容 检查要点 工作标准 检查方式 存在的问 题隐患及 整改要求 一 、安 全 生产 管 理责 任 落实 情况 (四)保障安全 投入情况 1、新建和改扩建项目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执行情况; 2、制定企业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制度情况; 3、每年初是否有主要负责人审定的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 4、提取额及使用范围符合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 办法》(财企〔2012〕16 号)要求; 5、有近3 年安全费用提取使用证明或者总结。 查制度、文 件、资料、 票据 (一)开展安全 生产标准化建设 情况 1、未开展的企业,有启动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计划文件,但必须符合自治区有关部门最 迟完成建设的期限; 2、已开展的企业,有相应的证明,有年度工作开展情况,有年度标准化工作总结。 查阅文件、 证书、资料 (二)实施安全 生产管理 1、制定有最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如:安委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议事制度;会议 制度;安全证照管理制度;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职业卫生“三同时”制度;安全条件评 估、论证与保障制度;安全标准化制度;工伤保险制度;安全责任险管理制度;安全检 查制度,培训制度,宣传制度,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安全投入 保障制度;应急预案制定、管理与演练制度;职业危害防治制度;职工劳动防护管理制 度;企业(安全)标准管理制度;安全档案管理制度;重大危险源登记、评估、监控制 度;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应用制度;领导带班制度;防雷电与火灾制度;事故报告 和救援制度;考核(奖罚)办法等; 2、制度必须以企业的名义发布,有签发令、发布令或者文号,有主送对象及日期等; 3、制度结合实际,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法规政策要求,可操作; 4、有落实上述制度的台帐及记录。 查阅文件、、 资料、台帐 二 、安 全 生产 管 理制 度 建立 和 执行 情况 (三)安全生产 操作技能、设备 设施和作业现场 制度化、标准化、 规范化情况 1、制定了岗位工作制度化、标准化和规范化文件; 2、制定设备设施安全操作制度化、标准化和规范化文件; 3、制定了生产作业标准化指导文件及标准。 查阅文件、 资料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4.3 KB 时间:2025-08-31 价格:¥2.00
安全设施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安全设施安全管理,减少安全事故发生、保护员工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保证生产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根据国家相关法律和标准的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所指的安全设施指公司生产现场的各类检测报警设施,设备安全防护设施,防爆 设施,泄压和止逆设施,防静电装置和避雷装置安全附件,职业卫生设施,消防设施等。 2.1 检测报警设施包括:压力、温度、液位、流量超限报警,安全连锁装置,可燃、有毒 气体、氧气等检测和报警设施,由于安全检查和安全数据分析等检验检测设备、仪器。 2.2 设备安全防护设施包括:起重设备的负荷限制器、行程限制器,制动、限速、防雷等 设施,传动设备安全封闭设施、防护装置,电气过载保护设施,静电接地设施。 2.3 防爆设施包括:高压设备的防爆泄漏装置,各种电气、仪表的防爆设施,防爆器材, 防爆工具。 2.4 泄压和止逆设施包括:用于泄压的阀门、安全阀、爆破片、放空管等设施,用于止逆 的阀门等设施,低压真空的密封设施等。 2.5 防静电装置和避雷装置包括:防静电跨接线、避雷针、静电导出装置。 2.6 职业卫生设施包括:防尘设施,防毒设施,防噪声设施,防暑降温设施,防寒设施等。 2.7 消防设施包括:消防水泵、消防栓及消防水带及闸门管线、灭火器、烟感、各类声光 报警装置、应急照明设备、消防器材、消防安全标志。 3 职责 3.1 设备管理部负责检测报警设施,设备安全防护设施,防爆设施,泄压和止逆设施,防 静电装置和避雷装置,职业卫生设施的管理。 3.2 安全环保部负责消防设施的管理。 3.3 安全环保部负责公司所有安全设施的监督检查工作。 3.4 安全设施所在部门、工段应按类别建立二级安全设施台账,并配合相关部门检查、校验。 4 管理的内容 4.1 安全设施的控制要求 4.1.1 安全设施的结构形式和布局应设计布置合理,切实具有保护功能,以确保人体和设 备免受到伤害和损坏。 4.1.2 安全设施结构要坚固耐用、不易损坏、安装可靠、不易拆卸。 4.1.3 安全设施表面应光滑、无尖棱利角,无附加危害,不应成为新的危险源。 4.1.4 安全设施设置切实可靠,不应出现漏保护区。 4.1.5 起重设备行程满足安全距离的要求,工艺设备满足安全运行的要求,电气设备满足 继电保护的要求,物料泄漏、火灾满足报警的要求。切实具有保护设备和人员安全的要求。 4.1.6 安全设施的标识必须清晰、易识别,并可迅速接近其设施,使危险过程立即停止, 并不产生附加风险。 4.1.7 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 2 米以上的作业位置,应设置防护。 4.1.8 为避免挤压伤害,直线运动部件之间或直线运动部件与静止部件之间的间距应符合 安全距离的要求。 4.1.9 运动部件有行程距离要求的,应设置可靠的限位装置,防止因超行程运动而造成伤 害。 4.1.10 对可能因超负荷发生部件损坏而造成伤害的,应设置负荷限制装置。 4.1.11 有惯性冲撞运动部件时必须采取可靠的缓冲装置,防止因惯性而造成伤害事故。 4.1.12 由于运动可能松脱的零部件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固定,防止由于启动、制动、冲 击、振动而引起松动。 4.2 维护与管理 4.2.1 严禁使用性能不合格要求、无产品合格证和铭牌、无相关制造资质的企业生产的安 全设施。 4.2.2 新购买的国家规定强检的安全设施如安全阀、压力表、温度表、有毒有害可燃气体 报警仪等,必须经过检定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 4.2.3 各种安全设施要有专人负责管理,经常检查和维护保养,并落实到人。 4.2.4 各种安全设施要建立档案,编入设备检修计划,定期检修。 4.2.5 各类安全设施要定期进行专业检查和校验,并将检查、校验情况载入档案。 4.2.6 安全设施不准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因检修拆除时,检修完毕后必须立即复位。 4.2.7 对一切安全设施,设备部维修人员要定期进行维护、保养、检查 。 4.2.8 运行操作人员负责本工段、本岗位的安全防护装置的日常巡查,使之完好。 4.2.9 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时必须认真检查安全防护装置是否完好齐全。 4.2.10 发现安全设施不安全时,应立即查找原因,及时报告,在紧急情况下应立即停车或 采取其它果断措施,不弄清原因,不排除故障,不得盲目开车作业。 4.2.11 设备管理部做到定期检查,主动向运行操作班组了解设备及安全装置的运行情况。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4.5 KB 时间:2025-11-08 价格:¥2.00
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表 项 目 检查内容 检查 方法 检查依据 处罚依据 处罚标准 1、违规压缩合同工期; 查看资料 《公路水运 工程安全生 产监督管理 办法》第十 五条;《建 设工程安全 生产管理条 例》第七条 《建设工程安 全生产管理条 例》第五十五 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 20 万元以上 50 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 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 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的; (二)要求施工单位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的; (三)将拆除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的。 一、建 设单 位及 建设 管理 单位 安全 生产 管理 行为 2、概算中未确定安全生产 费用;确定的安全生产费 用未达标;安全生产费用 支付不及时; 查看资料 《安全生产 法》第二十 条;《公路 水运工程安 全生产监督 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 《公路水运工 程安全生产监 督管理办法》 第三十七条 第三十七条 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安全 问题,应当作出如下处理: (一)从业单位存在安全管理问题需要整改的,以书面方式通知存在问 题单位限期整改; (二)从业单位存在严重安全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排除; (三)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在排除前或者在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 责令其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或者暂时停止施工; (四)建设单位违反安全管理规定造成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对全部或 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建设项目,暂停资金拨付; (五)建设单位未列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的,责令其限期改正并不得 办理监督手续;逾期未改正的,责令该建设工程停止施工并通报批评。 被检查单位应当立即落实处理决定,并将整改结果书面报检查单位。责 令停工的,应当经复查合格后,方可复工。 3、无安全生产责任制、检 查、事故报告等制度;制 度无针对性或未落实; 查看资料 《安全生产 法》第十八 条 《 安 全 生 产 法》第九十一 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 令 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责令生产经营 单位停产停业整顿。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有前款违法行为,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的,给予撤职处 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依照前款规定受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 自刑罚执行完 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五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 要负责人;对重大、特别重大 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终身不得担任本行 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4、无应急预案或预案不 全;预案无针对性或不可 操作;未组织演练;未按 规定向有关主管部门提交 安全保障措施材料; 查看资料 《安全生产 法》第十八 条 《 安 全 生 产 法》第九十四 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 罚款; 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 其直接负 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 款:(六)未按照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者未定期组织演练 的; 5、中标施工单位无安全生 产许可证;未对“三类人 员”考核证书审查。 查看资料 《关于严禁 未取得安全 生产许可证 建筑施工企 业从事建筑 施工活动的 紧急通知》 《关于严禁未 取得安全生产 许可证建筑施 工企业从事建 筑施工活动的 紧急通知》 《关于严禁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施工企业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紧急通 知》(建质[2006]79 号) 6、未开展安全培训 查看资料 《安全生产 法》第十八 条、第二十 《 安 全 生 产 法》第九十四 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 罚款; 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 其直接负 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8.2 KB 时间:2025-11-12 价格:¥2.00
安全生产责任制 1 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各级领导和部门及员工的安全职责,落实安全责任制,做到各司其职, 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执行的精神;同时为了每个员工自己良好的职业健康、优美 的生存环境、安全的经济发展,更加模范地执行安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延伸演绎的各 级、各类规章制度的要求;全体员工一定要明确“谁主管、谁负责,违章即违法” 的 认真负责地安全文明生产理念,结合公司部门设置的具体情况,特制定公司各级安全责 任制。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3 职责 3.1 安全生产是公司的一项长期性的综合性工作,必须树立科学全面的安全观,坚持 “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全面、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管理,建立一级抓一 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安全责任制。 3.2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各级、各部门人员,都应在各自不同的工作岗位上,贯彻公 司“遵纪守法,全员参与,预防为主,提升安全、环境意识;科学管理,以人为本,持 续发展,降低安全、环境风险。”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方针,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 法规和上级有关规程规定,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接受公司安全环保综合监督管理部 门(安全环保部)的监督和指导。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生产工作的同时, 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安全工作。 3.3 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公司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 对安全负组织实施和综合管理监督责任,各副总经理、总监是负责各个分管部门的安全 负直接管理责任;各部门负责人(工段长)是本部门、工段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 部门、工段安全负直接管理责任;各班组长是本班组的安全事务直接责任人,对本班组 安全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各岗位员工对本岗位的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 4 各级安全职责 4.1 公司总经理安全职责 4.1.1 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负责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 规程、规定,把安全生产纳入公司发展规划,做到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对 本公司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4.1.2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行业相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及上级的 决定和指示。把安全工作列入公司的重要议事日程,亲自主持重要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批阅上级有关安全方面的文件,签发有关安全工作的重大决定; 4.1.3 建立健全并落实本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4.1.4 组织制定并实施本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1.5 组织制定并实施本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4.1.6 保证本企业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4.1.7 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督促、检 查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4.1.8 组织制定并实施本企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4.1.9 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4.1.10 组织实施本企业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工作。 4.2 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兼党委书记(工会主席)安全职责 4.2.1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所管辖部门的安全、消防、环保、职业健康 负直接领导责任。协助总经理抓好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并组织开展好多样性的安全文化 宣传教育活动,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4.2.2 负责对安全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贯彻执行情况予以监督;把安全生产列入党 委工作重要议事日程,把搞好安全、消防、环保、职业健康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研究公 司安全动态,并提出改造意见。 4.2.3 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作用,抓好班组建设和做好女工的特殊保护工作,维护国家 法规的尊严和员工合法权利,把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列入工 会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对公司劳动保护措施经费的使用进行监督。 4.2.4 发挥各级党、政、工、团组织在公司安全生产中的保证监督作用,教育干部起模 范带头作用,并带领周围员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4.2.5 协助总经理搞好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度等的宣传教育,提高干 部员工的安全意识。 4.2.6 负责所管辖部门人员安全、消防、环保、职业健康责任制的落实。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16 KB 时间:2025-11-13 价格:¥2.00
1.目的 为切实加强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职工的健康与生命安 全,维护公司的发展和稳定,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 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责任制。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级人员。 3.说明 3.1 公司主要负责人是本公司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的第一责任人。 3.2 在实际工作中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3.3 本公司的各级领导人员和职能部门,必须在各自工作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和职业 卫生负责。 3.4 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人人有责,公司的每位员工都必须在自己的岗位上认真履行各自 的安全职业卫生职责。 4.内容要求 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责任制是各级人员履行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职责的依据,每季度需要 进行考核。 5.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管理领导小组职责 安全职责: 1、领导小组负责对年度安全目标、管理方案及重大安全事宜进行审议决策。 2、负责对年度安全管理计划进行研究,明确安全管理指导方针、工作原则及相关的 主题活动。 3、根据制定的安全目标定期组织例会,组织学习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分析阶段安全 生产形势,针对安全管理实际提出相应对策,督促下属及相关部门贯彻落实。 4、审议修订安全应急救援预案,确保组织、人员、物资三落实,组织应急救援演练 或专题演练。 5、组织开展季度安全综合大检查工作,及时组织安全管理交流和推广。 6、及时贯彻上级安全文件精神和要求,认真开展各项安全主题活动,营造一个良好 的企业安全氛围。 7、企业出现重大安全方面相关事宜,应立即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召开安全会议,研究 方案,确定策略,并确保方案迅速、高效、顺利实施。 8、督促检查各部门对安全生产决议以及相关法规、条例的执行情况。 9、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对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安全现状 评价。 10、负责安全生产专项费用的管理,负责全公司安全、消防、环保、职业卫生等方面 设施及设备的建设、购置及审批工作。 职业卫生职责: 1、负责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职业健康法律、法规、标准、规定。 2、负责制定、修订公司职业健康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应急预案,并监督检查落实 情况。 3、负责制定公司职业健康年度工作目标、计划;组织年度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健康 各项活动的开展。 4、负责组织公司职业健康工作会议,布置、总结职业健康工作。 5、负责对公司职业健康工作的绩效考核。 6、负责组织对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和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培训;建立职业健康监护 档案,组织三岗体检。 7、建立职业危害防治档案,负责职业危害申报、检测、评价和日常监测并将材料完 整归档保存。 8、负责个体防护用品按时发放并确保符合国家标准。 9、组织防护设备、设施、防护用品的监督检查。 10、负责对职业危害事故隐患的监督治理。 6.各级人员职责 6.1 主要负责人安全职业卫生职责 安全职责: 1、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3、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5、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6、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职业卫生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病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病危 害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 2、设置与企业规模相适应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 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 3、每年向员工代表大会报告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规划和落实情况,主动听取员工 对本企业职业卫生工作的意见,并责成有关部门及时处理和解决提出的合理化建议 和意见。 4、每季召开一次职业卫生管理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研究和制订职业病危害 防治计划与方案。 5、组织建立、健全本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6、督促、检查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及时消除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保障企 业职业病危害防治的投入,并有效的实施。 7、组织建立并实施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和预案。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55 KB 时间:2025-11-14 价格:¥2.00
Ⅰ级隐患自查标 准 Ⅱ级隐患自查标 准 Ⅲ级隐患自查标准 Ⅳ级隐患 自查标准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监管部门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 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实收 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 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三同时”管理 新、改、扩建项目应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 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 消防验收报告 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 用。 《消防法》 公安 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 按照国家安监总局要求,2015年底前所有工贸企业实现安全 生产标准化。 《关于深入开展全国冶金 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 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安委 办[2011]18号 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资格 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企业所从 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能力。 《安全生产法》 各类特种作业人员的资 格证 企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 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安全生产法》 基础管理 特种设备登记证 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和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 使用后30日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向直辖市或者设区的 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 特种设备检验报告 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和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 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 资质证照 营业执照 《公司法》 工商局 安监局 质监局 资质证照 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 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 。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 工伤保险 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 《工伤保险条例》 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 价 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 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 《安全生产法》 安全管理机构及人 员 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以上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 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以下的,应当 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 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 服务。 《安全生产法》 职业卫生管理机构 及人员 应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 兼职的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职业病防治法》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 职责: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基础管理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四)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 全事故隐患; (五)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 案; (六)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实行 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责任内容和考 核奖惩等事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主要负责人、其他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 (二)职能部门及其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 (三)车间、班组及其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 (四)其他各岗位及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本单位安全生产 实施综合管理,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协助决策机构和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组织制定本 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年度工作计划和管理目标,并组织实施及 考核; (二)参与制定安全生产资金投入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计 划,并组织实施或者监督相关部门落实; 质监局 资质证照 安全生产责任制、 制度、操作规程 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 理职责 《安全生产法》 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安全生产法》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责 《安全生产法》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53.1 KB 时间:2025-11-29 价格:¥2.00
隐患自查 Ⅰ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Ⅱ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Ⅲ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Ⅳ级要素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主要负责人 主要负责人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 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的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 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 《安全生产法》 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国 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评价。 《安全生产法》 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 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 目概算。 《安全生产法》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人、设计单位应当对安全设施设计负责。矿山、金属冶炼建 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应当按照国家有 关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审查部门及其负责审查的人员对审查结果负责。 《安全生产法》 “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 必须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并对安全设施的工程质量负责。 “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 使用前,应当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 和使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单位验收活动和验收结果的监督核查 。” 《安全生产法》 资质证照 营业执照 安全设施“ 三同时”评 价报告 营业执照 安全设施“ 三同时”评 价报告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 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经营范 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 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公司法》 河南省有色行业安全生产隐患自查清单----省工业和信息化委 验收报告 消防验收报 告 建筑总面积大于二千五百平方米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应取得消防验收合 格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 消防法》 《建设 工程消防监督管理 规定》 安全生产管 理机构及人 员设置 安全生产管 理机构及人 员设置 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 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应当有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 生产管理工作。鼓励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安全生产法》 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 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 “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任免, 应当告知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具备与所从事的生 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的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 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 《安全生产法》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关于修改《生产经 营单位安全培训规 定》等11件规章的 决定(总局令63 号) 安全生产 管理机构 及人员 各级安全 生产责任 制 单位主要负 责人 单位主要负 责人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四)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五)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安全生产法》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94.5 KB 时间:2025-11-30 价格:¥2.00
各级各部门职业健康安全生产责任制 1 范围 1.1 本制度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按照“管业务,必须 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和“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和公司全员、全过 程、全系统的安全管理模式,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内部。 2 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职业病防治法》 3 职责 3.1 安全环保部负责各层级、各部门职业健康安全责任制执行情况的检查工作, 确保职业健康安全责任制的贯彻落实。 3.2 各部门、各级员工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依照本制度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4 管理内容与要求 4.1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以制度的形式明确规定公司各级人员和职能部门在生产经 营活动中应负的安全责任,是企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核心。 4.2 公司实行“分级管理,分片负责,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 制,各单位行政一把手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或部门安全生产全面 负责。 4.3 安全生产责任制既是领导及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的工作依据和标准,也是 公司各类工伤事故的处理依据。对认真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而取得显著成 绩或为公司安全生产作出突出贡献的各部门、各级人员将给予适当奖励或表彰; 对因不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而造成事故的各级人员,将视情节轻重按有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规定进行处理。 4.4 安全生产委员会职责 4.4.1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是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最高机构,全面负责检查、指 导公司各单位贯彻、执行、落实《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 规以及国家和省、市政府的有关政策和标准。 4.4.2负责制定、颁布公司各项安全和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及时总结经验教训, 推广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方法及先进经验,推动公司安全和职业卫生工作的正 常进行。 4.4.3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研究公司在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工作中存在 的问题,布置和改进安全生产及职业病防治工作。 4.4.4负责研究重大不安全因素的处理,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改进现场作业 环境。 4.4.5负责对公司各单位安全和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考核,对重大安全事故和职 业病事件进行调查、分析及处理。 4.4.6负责监督检查各单位和部门职业健康安全工作开展。 4.5 安全委会办公室安全职责 4.5.1 在安全副总直接领导下,负责督促、检查、汇总公司安全生产、劳动保护 等情况,并做好协调工作,确保员工生命安全、身体健康。 4.5.2 认真贯彻国家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 制度及文件,并检查执行情况。 4.5.3 负责编制和组织公司中长期安全生产规划、年度计划的落实,并对有关部 门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4.5.4 负责组织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 预案的编制和修订等工作,参加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编制和审批工作。 4.5.5 负责组织公司性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消除现场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 安全状态,有权下达限期整改指令;遇有重大险情时,有权要求立即停止作业。 4.5.6 负责组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协同相关部门做好新员工及特 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并对各单位安全教育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4.5.7 参与新建、改建、扩建及大修工程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工作,检查“三 同时”执行情况。 4.5.8 负责职业病防治与管理工作,督促有关部门按规定标准及时配发和正确使 用个人防护用品和防暑降温用品,定期组织有关岗位员工进行职业健康体检。 4.5.9 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安全文化建设和班组安全建设工作,总结推广 先进经验,对避免事故有功者提出奖励意见。 4.5.10 按“四不放过”原则组织工伤事故及重大险肇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 有权对事故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并做好生产安全事故的统计与上报工作。 4.6 各级领导及一般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4.6.1 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0.2 KB 时间:2025-12-14 价格:¥2.00
工程技术措施 管理措施 1 酸洗 采用人工卸酸、 加酸。 灼烫 设置盐酸冲洗设 施 必须采用酸泵向酸洗槽供酸,严 禁人工搬运酸罐、加酸。 2 上卷、矫直 焊接、酸洗 、卸卷 操作设备前未进 行安全确认 机械伤害、 物体打击、 其他伤害 设置围栏、设置 警示牌 操作设备前,必须进行安全确认 。 3 上卷 吊重物时使用吊 具不当、挂绳方 式不当或吊具存 在安全隐患 起重伤害 天车设置止脱器 吊挂重物时要合理使用吊具和选 择合适挂绳方式,使用吊具前必 须做好检查工作。 4 上卷、矫直 焊接、酸洗 、卸卷 维修设备时,未 执行停电挂牌制 度和工作票制 度,无人监护 机械伤害、 其他伤害 、 触电、物体 打击 设置围栏、警示 牌 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和停送动力 源制度,设专人监护。 5 酸洗 进入酸罐未执行 “先通风、后检 测,再作业”规 定。 中毒、窒息 设置围栏、警示 牌 1、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培 训,了解有限空间存在的风险。 应指派专人全程监护,设置明显 的安全警示标志和有限空间管理 牌。2、进入有限空间必须坚持“ 先通风、后检测、再作业”的原 则,氧含量和有毒有害气体检测 合格后,作业人员方能进入。3、 保持有限空间出入口畅通和强制 通风。作业前、后,必须清点作 业人员和工器具。进入有限空间 应携带煤气报警仪和氧气探测仪 6 矫直焊接 焊机作业时未与 设备保持必要安 全距离 灼烫、触电 设置护栏和明显 的警示标识。 焊机作业时必须与焊机保持安全 距离 7 酸洗 作业时或处理漏 酸时,防酸护品 穿戴不正确或穿 戴不全 灼烫 必须穿戴防酸用 品、设置盐酸冲 洗设施 必须正确穿戴齐全防酸护品,扣 紧各部位钮扣 ,并定期进行安全 教育 8 酸洗 检查操作工艺段 侧壁管道阀门或 设备时,未站稳 、抓牢;用力碰 撞酸管道导致管 道断裂漏酸 高处坠落、 灼烫 设置护栏和明显 的警示标识。 检查操作侧壁管道时站稳、抓 牢;不得碰撞或借力于酸管道。 9 酸洗 取酸罐内酸样 时,酸液飞溅 灼烫 必须穿戴防酸用 品、设置盐酸冲 洗设施 取样时正确穿戴防护手套,身体 保持距取样口一定距离;现场设 置喷淋冲洗装置,并保持完好。 主要得到危险 源 风险点 作业步骤 薄板厂冷轧产线 酸洗作业 管控措施 工作危害分析记录表(JHA) 可能发生的 事故类型及 后果 序 号 10 酸洗 未正确开关蒸汽 阀、酸、碱、管 道阀门,没有安 全监护 灼烫、中毒 或窒息 设置围栏 开启蒸汽阀门前必须先将管道内 的冷凝水排空,然后采用多次少 量的方法开启阀门,并设有专人 监护对蒸汽压力做好监控,开启 酸、碱、管道阀门,站在阀门的 侧面,严禁正对开启 11 卸卷 生产线运行时检 查带钢表面质 量,未设专人监 护,生产线未降 速,带钢宽度发 生变化 其他伤害 设置围栏 检查带钢表面质量时,通知废边 人员监护;带钢必须减速,小于 50m/min;身体离带钢距离不得小 于0、5米;严禁用手触摸运行中 的带钢。 12 卸卷 贴标签或测量钢 卷宽度时,操作 工站位不当 机械伤害 设置围栏 选择安全位置粘贴标签或测量钢 卷宽度 13 卸卷 故障卸卷时,未 使用专用工具卸 卷 机械伤害 必须有专业工具 必须使用专用工具专人监护,进 行故障卸卷。 14 酸洗 进入静电涂油机 点检未进行高压 放电处理 触电 设置高压放电棒 进入静电涂油机时必需先用高压 放电棒进行放电 15 上卷、矫直 焊接、酸洗 、卸卷 酸洗、栏杆、盖 板等腐蚀严重, 常年失修。 坍塌、高处 坠落 设置护栏和明显 的警示标识。 酸洗钢结构厂房每2年进行一次 防腐维修,每10年进行一次钢 结构检验。 16 酸洗 安装、拆卸剪刃 时未停机挂牌, 横切剪未插安全 销 机械伤害 设置安全销 安装、拆卸剪刃时必须停机挂 牌,更换横切剪剪刃时,必须插 安全销 17 酸洗 涂油机工作时开 高压室门 触电 设置高压室门 严禁在涂油机工作时开启高压室 门 18 上卷、卸卷 步进梁、钢卷车 运送钢卷时,钢 卷翻倒 机械伤害、 物体打击 设置围栏 1、上、下卷时慢速稳定。2、设 备有问题及时处理。 19 卸卷 卸卷时步进梁小 车不在钢卷正下 方 物体打击 设置护栏和明显 的警示标识。 卸卷先确保步进梁小车在钢卷正 下方 20 卸卷 打捆、检查带钢 质量时严禁近距 离站在带钢正对 面 其他伤害 设置护栏和明显 的警示标识。 打捆、检查带钢质量时严禁近距 离站在带钢正对面 酸洗作业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184 KB 时间:2025-12-16 价格:¥2.00
现场施工特种、特殊、危险作业安全协议书 ( 以下称为甲方 ): ( 以下称为乙方 ): 本协议为规范特种、特殊、危险作业的操作程序,明确双方责任和义 务,目的为了避免出现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本协议规定范围为:动 火作业、高处作业、动电作业、密闭空间作业。规定如下: 1 、 本协议书为双方自愿签署,双方已明确和认可本协议中的任何条 款,协议签署当日生效; 2 、 本协议有效时限为一次,只针对乙方首次作业申请人、操作人及 作业时间和内容,不作为永久协议书使用,一次作业结束即此协议作 废,再实施再签; 3 、 乙方动火操作人(电气焊、喷灯、高温电器等)须持证到物业部 开据《动火证》,不得由他人代办并自行配备灭火器、沙筒、水筒等 灭火器材;施工现场乙方自定防火责任人,为现场第一责任人,负责 落实现场作业安全,确保作业人员持证作业和规范作业,如因上述工 作未落实或组织不当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4 、 甲方负责动火区域现场管理,对动火作业提供技术指导和现场监 督,甲方有权对乙方作业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予以指出和纠正,如 乙方违反甲方相关安全规定,造成的一切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均由乙 方承担; 5 、 乙方如需易燃易爆品(如使用喷灯的煤气罐;使用气焊的氧气、 乙炔瓶等)进入甲方管理区域时,必须提前向甲方主管部门申请,得 到甲方允许方可进入,甲方有权检查乙方携带危险品的安全系数,对 过期、腐蚀、未经检测的易燃易爆品,乙方必须及时更换,如因乙方 使用易燃易爆品(如使用喷灯的煤气罐;使用气焊的氧气、乙炔瓶等 )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 6 、 乙方在高空动火作业时,应将灭火器材放置在操作平台上,作业 台下方 10 ㎡范围内不得有可燃物、易燃易爆品、化学危险品等(因作 业高度的增加,清理面积也随之扩大),乙方必须清理完毕且得到甲 方允许后方可施工;高空作业位置的调整,相应的作业台下方清理范 围也必须作调整; 7 、 乙方要进行高处作业时(高处作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 2m 以 上(含 2m )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必须到甲方主管部门签 署本协议,并交纳作业保证金 ;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 法》的相关规定; 8 、 攀登、悬空及搭建高空安全设施的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 培训,持证上岗;乙方施工单位必须有资质; 9 、 悬空作业前乙方施工负责人必须仔细检查作业器材是否完好,安 全措施是否到位,如:绳索、安全带、横板、操作台、支架等;如因 保护措施不当或作业器材本身质量问题发生的安全事故,甲方概不负 责; 10 、高处作业物料不得随意堆放,不得大于操作台的重量荷载;悬空 作业物料及工具的重量不得大于绳索、支架及固定件的荷载;以免造 成安全事故 11 、因乙方作业人员悬空抛掷、向下丢弃物品或施工造成附着件坠落 等,造成甲方及第三方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全部损 失; 12 、 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在雷雨天、雾天、大风天、雪天等情 况下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如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上述情况,乙方负责 人应马上停止相关作业,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13 、 高处作业区域内的所有可能坠落的物件及附属件,乙方必须在 施工前全部拆除,确保施工安全,如因上述问题发生的安全事故,均 由乙方负责; 14 、 乙方在进行棚上作业(高度在 2-5m 时的作业)时,应在作业 区域棚上的主龙骨上铺设搪板,相对应的下方做 T 字型支撑,如因作 业人员操作不当或未按要求作业,造成的任何损失由乙方承担; 15 、 乙方对电梯基坑和井道施工时,必须搭建脚手架和设置防护网 ,防护网应在安全层正负 3.2m 处设置;地面通道上部应搭建防护棚; 双笼井架通道中间分隔封闭后再行施工; 16 、 乙方对电梯进行维修、检测,且作业高度已达到高处作业标准 时,操作人员必须配备安全带、安全帽等保护工具;操作人员必须遵 守本协议第 7 条、第 8 条、第 9 条之规定,否则一切后果乙方自行承 担; 17 、 高空防护网、支架、脚手架等设施的拆除,乙方须在作业面下 方围挡危险区域,并悬挂警示标识,并有专人监管,以防坠物伤人; 18 、 乙方进行电路安装及改造时,必须按照施工图纸和甲方电路审 核意见施工;电路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向甲方提供操作证原件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6 KB 时间:2025-12-29 价格:¥2.00
1 补充一章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常识 教学要求:1、掌握我国安全生产方针。 2、了解安全生产主要法律法规。 3、了解安全生产主要法律制度。 4、理解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具备的职业道德。 5、掌握特种作业人员岗位职责。 教学重点:1、掌握我国安全生产方针。 2、掌握特种作业人员岗位职责 教学难点:1、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强调预防为主。 2、从业人员的权利。 3、正确贯彻事故追究制度。 课时分配:本章共用 2 课时,第一、二节用 1 课时,第三节用 1 课时 教学过程: 导入新课:根据上级要求,我们在学习专业知识以前,首先学习一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 新 授: 第一节 我国安全生产方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我国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方针。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 产法》中有明确规定。 一、劳动保护与安全生产 新中国建国之初,我国就明确提出实行劳动保护政策。即在实施增产节约的同时,必 须注意职工的安全、健康和必不可少的福利事业。 1987 年 1 月 26 日我国制定的第一部《劳动法(草案)》规定我国劳动保护的方针是:“安 全第一,预防为主”。2002 年颁布施行的《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安全生产管理,坚持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是在长期工作实践中总结和提炼出来的,既 是党和国家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总要求,也是安全生产工作应遵循的最高准则。 二、在工作中正确理解安全生产方针的含义 安全生产方针可以归纳为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1) 方针突出了“以人为本”的思想。人的生命是最可宝贵的,人的生命权是人的其它 一切权利的基础。只有劳动者的安全得到充分的保障,生产才可能顺利进行。 (2) “安全第一”,是相对于生产而言的,即当生产和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先解决安全 问题,使生产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进行。这就是人们常说的“生产必须安全,不安全不得生产”。 2 这是人命关天的大事,劳动者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不要冒险作业。 (3) 在生产活动中,必须用辩证统一的观点去处理好安全与生产的关系。越是生产任务 忙,越要重视安全,把安全工作搞好。否则就会引发事故,生产也无法正常进行,这是多年 来生产实践证明了的一条重要经验。 (4) 安全生产必须强调预防为主。如果我们能事先做好预防工作,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 把事故隐患及时消灭在发生事故之前,这是最理想的。所以说,“预防为主”是落实“安全第 一”的基础,离开了“预防为主”,“安全第一”是一句空话。 (5) 在事故发生后,要在事故调查的基础上,确定相关人员的责任。对不遵守安全生产 法律、法规或玩忽职守、违章操作的有关责任人员,要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 责任。 第二节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法律制度 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我国颁布了以《安 全生产法》为代表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事故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制度、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等,从法律上保证了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 一、安全生产主要法律法规 (一)《安全生产法》相关知识 1、根据《安全生产法》,从业人员享有五项权利 (1) 知情、建议权 《安全生产法》第 45 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 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2) 批评、检举、控告权 《安全生产法》第 46 条规定:“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 出批评、检举、控告;……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批评、 检举、控告……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3) 合法拒绝权 《安全生产法》第 46 条规定:“从事人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 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4) 遇险停、撤权 《安全生产法》第 47 条规定:“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 止作业或者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在前款紧急 情况下停止作业或者采取应急措施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
分类:法律法规与标准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60.5 KB 时间:2026-01-21 价格:¥2.00
生产安全事故统计管理办法(2016 年) (2016 年 7 月 27 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统计管理办法〉 的通知》(安监总厅统计〔2016〕80 号)公布)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生产安全事故统计(不涉及事故报告和事故调查处理), 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生产安全事故由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归口统计、联网直报(以下简称“归 口直报”)。 跨县级行政区域的特殊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统计信息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 局和有关行业领域主管部门确定的生产安全事故统计信息通报形式,实行上级安全生产监督 管理部门归口直报。 第四条县级以上(含本级,下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接收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 营单位报告和同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通报的生产安全事故信息,依据本办法 真实、准确、完整、及时进行统计。 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按规定时限要求在“安全生产综合统计信息直报系统” 中填报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并按照《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报表制度》有关规定进行统计。 第五条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分类统计。没有造 成人员伤亡且直接经济损失小于 100 万元(不含)的生产安全事故,暂不纳入统计。 第六条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按照“先行填报、调查认定、信息公开、统计核销”的原则开展。 经调查认定,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按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程序进行统计核销。 (一)超过设计风险抵御标准,工程选址合理,且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救援措施到位的 情况下,由不能预见或者不能抗拒的自然灾害直接引发的。 (二)经由公安机关侦查,结案认定事故原因是蓄意破坏、恐怖行动、投毒、纵火、盗 窃等人为故意行为直接或间接造成的。 (三)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在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突发疾病(非遭受外部能量意外 释放造成的肌体创伤)导致伤亡的。 第七条经调查(或由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出具鉴定结论等文书)认定不属于生 产安全事故的,由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据有关结论提出统计核销建议,并在本级政 府(或部门)网站或相关媒体上公示 7 日。公示期间,收到对公示的统计核销建议有异议、 意见的,应在调查核实后再作决定。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没有收到任何反映,视为公示无异议),报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 管理部门备案;完成备案后,予以统计核销,并将相关信息在本级政府(或部门)网站或相 关媒体上公开,信息公开时间不少于 1 年。 备案材料主要包括:事故统计核销情况说明(含公示期间收到的异议、意见及处理情况)、 调查认定意见(事故调查报告或由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出具鉴定结论等文书)及其 相关证明文件等。 地市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其备案核销的事故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 的,应当要求下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请同级人民政府复核,并在指定时限内反馈核 查结果。 第八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督促填报单位在“安全生产综合统计信息直报系统” 中及时补充完善或修正已填报的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及时补报经查实的瞒报、谎报的生产安 全事故信息,及时排查遗漏、错误或重复填报的生产安全事故信息。 第九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根据各地区实际,建立完善生产安全事故统计信息 归口直报制度,进一步明确本行政区域内各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统计信息通报的方式、内 容、时间等具体要求,并对本行政区域内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数据修正制度,运用抽样 调查等方法开展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数据核查工作,定期修正并公布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数据, 通报统计工作情况。 第十一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定期在本级政府(或部门)网站或相关媒体上公 布生产安全事故统计信息和统计资料,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二条本办法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生产安全事故统计管理办法(暂行)》(安监总厅 统计〔2015〕111 号)同时废止。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3.4 KB 时间:2026-01-21 价格:¥2.00
FJ-04(2017-01) 安全文明施工协议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明确双方安全生产、文明 施工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 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发包人及其上级单位的相关管理制度,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 经双方友好协商,对本工程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及相关事宜约定如下: 一、目标 (一)施工现场、生活区内不发生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当地省、市有关规章标准的环保 事件(事故); (二)施工现场、生活区内不发生发包人上级单位规定的四级及以上安全环保责任事故 (含食品安全责任事故); (三)施工现场、生活区内不发生直接经济损失超过 10 万元的机械、设备事故; (四)施工现场、生活区内不发生火灾事故; (五)施工现场、生活区内不发生负主要责任的交通死亡事故。 二、职责范围 本协议书范围包括施工现场、生活区的安全、环保、文明施工、消防保卫等工作。 三、双方职责 (一)发包人的职责 (1)发包人贯彻执行国家及当地省、市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法规和要求。 (2)发包人应在承包人办理进场手续前与承包人签订本协议,并报安全环保管理部门备 案。 (3)发包人应当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施工现场相关资料。 (4)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根据作业场所和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制订防范措施以及事故 应急预案。 (5)在发生重大的设计变更、作业变更以及作业环境的危害发生重大变化时,发包人应 及时通知承包人。 (6)施工现场有两个以上总承包单位交叉作业有可能危及对方安全或影响施工进度时, 发包人有义务统一协调管理,督促双方签订安全管理协议。 (7)发包人有权撤换现场安全工作不称职的承包人项目经理、安全管理负责人。 (8)发包人有权同意或否决承包人的分包方案,有权对承包人的分包商资格进行审查, FJ-04(2017-01) 对经审查认为不合格的分包商,有权提出撤换指令。 (9)承包人施工过程中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受到政府经济、刑事处罚的,发包人有 权决定单方面终止与承包人之间的工程承包合同及本协议,而无需承担任何提前解除合同的 责任。由此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应给予发包人赔偿。 (10)承包人违反国家及当地省、市区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法律法规或违反发包人的安 全环保管理制度、规定的,可视为违约,发包人或经发包人授权的监理单位有权依据合同专 用条款第 36.3 第四节安全文明施工约定内容,对承包人违约行为实施追偿。 (11)违约金追偿采取交纳现金或扣除工程款的方法,可在支付当期工程款之际,发包 人财务部门可根据《安全文明生产违约追偿单》,见附表 1,从工程款中扣除违约金。 (二)承包人的职责 (1)承包人必须遵守国家、地方有关安全文明生产的相关法规、标准和发包人的安全管 理制度,若有以下情形则视为违约,发包人有权进行安全环保违约追偿。 ①承包人违反合同、协议有关安全环保的约定; ②承包人违反国家、地方有关安全文明生产的相关法规、标准; ③承包人违反发包人安全环保管理制度; ④承包人未落实安全责任、管理不到位,导致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2)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如实提供安全资质材料,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营业执照; ②施工资质证书; ③安全生产许可证; ④近 3 年安全业绩表现资料(包括事故情况); ⑤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情况; ⑥员工意外伤害保险证明。 (3)承包人应建立施工现场安全环保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要 求如下: ①建筑工程、装修工程按照建筑面积配备:1 万平方米以下的工程不少于 1 人;1 万~5 万平方米的工程不少于 2 人;5 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 3 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 生产管理人员。 ②土木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安全工程合同价配备:5000 万以下的工程不少 于 1 人;5000 万~1 亿元的工程不少于 2 人;1 亿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 3 人,且按专业配备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67 MB 时间:2026-01-26 价格:¥2.00
1 事故管理制度 编号:AQ-BZH-035-A .1 目的 为规范对事故/事件的报告、调查分析与处理,总结经验,吸取教训,降低或消除对本公 司员工及相关方人员的伤害,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对生产事故/事件的报告、调查和处理。适用于本公司员工及在本公 司区域内工作的承包商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 3 引用标准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 6441-86)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条例》 OHSAS18001:1999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 4 术语和定义 4.1 事故:造成死亡、疾病、伤害、损坏或其它损失的意外情况。 4.2 安全:免除了不可接受的损害风险的状态。 4.3 事件:导致或可能导致事故的情况。 5 职责 5.1 总经理为本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重大及以上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5.2 行政部负责组织制定、修订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事故/事件的调 查分析工作;负责收集事故相关资料,并根据事故调查规程的规定分析认定已发生事故/ 事件的性质和责任,提出处理意见;负责向上级有关部门上报有关事故/事件的信息。 5.3 事故部门、安全主任参与事故/事件调查分析工作。 5.4 保安参与事故现场的警戒工作。 5.5 各部门及员工职责: 5.5.1 负责事故/事件发生后现场的处理,包括人员救护与系统恢复。 5.5.2 负责如实向调查组提供事故/事件的原始材料和调查组索要的全部资料。 5.5.3 协助相关事故/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5.5.4 负责组织对本单位有主要关联事故/事件调查分析工作。 5.5.5 负责向本公司行政部上报本部门相关的人身、设备事故/事件报告。 5.6 行政部负责建立、完善事故台帐; 5.7 安全主任负责事故的统计和分析。 5.8 每个员工对发生事故应及时报告和参与事故处理,并配合事故调查工作。 6 事故分类和分级 2 6.1 事故分类 6.1.1 火灾事故:在生产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引起的火灾,并造成人员伤亡或物资财产 损失的事故。 6.1.2 爆炸事故:在生产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引起的爆炸,并造成人员伤亡或物资财产 损失的事故。 6.1.3 设备事故:由于设计、制造、安装、施工、使用、检维修、管理等原因造成机械、 动力、电讯、仪器(表)、容器、运输设备、管道等设备及建(构)筑物等损坏、造成损失 或影响生产的事故。 6.1.4 生产事故:由于指挥错误,或者违反工艺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造成停、减产,以 及跑料、串料的事故。 6.1.5 交通事故:车辆、船舶在行驶航运中,由于违反交通、航运规则,或因机械设备故 障造成车辆、船舶损坏、物资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的事故。 6.1.6 人身事故:工作时间在生产岗位劳动过程中,除上述五类事故外,发生的与工作有 关的人身伤亡或急性中毒事故。 6.1.7 职业病危害事故:指导致职业病发生的事故。 6.2 事故分级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条例》(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 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 30 人以上死亡,或者 100 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 毒,下同),或者 1 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 10 人以上 30 人以下死亡,或者 50 人以上 100 人以下重伤, 或者 5000 万元以上 1 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 3 人以上 10 人以下死亡,或者 10 人以上 50 人以下重伤,或 者 1000 万元以上 5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 3 人以下死亡,或者 10 人以下重伤,或者 1000 万元以下直 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7 事故报告 7.1 事故发生后,事故当事人或发现人应立即报告部门主管、行政部和安全主任。或由部 门主管报告行政部和安全主任。对有人身伤亡的交通、火灾、爆炸事故和中毒事故,应 立即拔打 110、120、119 电话报警和请求救援。 7.2 行政部、安全主任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 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向总经理汇报。总经理根据事故情况及时向坪地街道安监 办等相关政府机构报告。 7.3 事故所在部门主管参与事故调查,并填写《事故报告处理表》报行政部,经安全主任 审批后,由事故所在单位主管对事故有关人员进行处理,并对事故防范措施的实施情况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8.5 KB 时间:2026-02-03 价格:¥2.00
AOI 技术的新突破 本文介绍,自动光学检查(AOI),作为对在线测试(ICT)的一个有用补充,精 确地确认和识别在印刷电路板(PCB)上的元件可变性,因此改进整个系统的性 能。 对于今天越来越复杂的 PCB 和固体元件,传统的 ICT 与功能测试编程正 变得费力和费时。PCB 制造商发现,使用针床(bed-of-nails)测试夹具很难 获得对密、细间距板的测试探针的物理空间。为复杂的板编写功能测试程序 是一个令人敬畏的任务,这些板的测试夹具的制造也是昂贵和费时的。为了 克服这个障碍,AOI 证明是对 ICT 和功能测试的一个有力的补充。 人力检察员还完成大部分的检查,但是越来越小的电路板特性已经使得 手工检查不可靠、主观和容易产生与手工装配有关的成本和质量问题。人力 检查的可重复性水平低,特别是一个操作员不同于另一个,视觉疲劳不可避 免地导致疏忽缺陷。由于这些原因,AOI 逐渐地在装配线上取代人为检查。 对于 PCB 装配,AOI 的优点 视觉检查的特征和板上的电子元件是直接了当的。元件与其下面 PCB 的 形状、尺寸、颜色和表面特征是轮廓分明的,元件可以在板的表面上可预见 的位置找到。由于这个简单性,PCB 装配的自动检查在 25 年前成为计算机化 的图象分析技术的首例工业应用。 功能强度的 AOI 技术证明是对传统测试方法的经济、可靠的补充。AOI 正成功地作为测量印刷机或元件贴装机性能的过程监测工具。实际的优点包 括: 检查和纠正 PCB 缺陷,在过程监测期间进行的成本远远低于在最终测试和检 查之后进行的成本,通常达到十几倍。 过程表现的趋势 - 贴装位移或不正确的料盘安装 - 可以在整个过程的较早时 候发现和纠正。没有早期检查,重复的太多有相同缺陷的板将在功能测试和 最后检查期间被拒绝。 当 AOI 用于在元件贴放之后、回流之前的元件贴装检查时,较早地发现丢失、 歪斜、无放的元件或极性错误的元件,减少成本高的回流后返修。 回流焊接后的 AOI 比用于焊点缺陷,如锡桥、破裂焊点、干焊点和其它缺陷, 检查的 X 射线检查成本低。可是,锡点检查无可争辩地是基于运算法则 (Algorithm-based)的 AOI 系统的最困难的任务,因为可接受外表的变量范围 广。 传统 AOI 系统的局限 基本上,所有 AOI 方法可描述为,通过一列摄像机或传感器获得一块板 的照明图象并数字化,然后分析和与前面定义的“好”图象进行比较。照明 来自于一个范围的光源,如白光、发光二极管(LED)和激光。 今天,有许多完善的图象分析技术,包括:模板比较(template- matching)(或自动对比 auto-correlation)、边缘检查(edge-detection)、 特征提取(feature extraction)、灰度模型(gray modeling)、傅里叶分析 (Fourier analysis)、形状、光学特征识别(OCR, optical character recognition)、还有许多。每个技术都有优势和局限。 模板比较(Template-matching) 模板比较决定一个所希望的物体图像平均地看上去象什么,如片状电容 或 QFP,并用该信息来产生一个刚性的基于像素的模板。这是横越板的图像, 在预计物体位置的附近,找出相同的东西。当有关区域的所有点评估之后和 找出模板与图像之间有最小差别的位置之后,停止搜寻。为每个要检查的物 体产生这种模板,通过在适当的位置使用适当的模板建立对整个板的检查程 序,来查找所有要求的元件。 因为元件很少刚好匹配模板,模板是用一定数量的容许误差来确认匹配 的,只要当元件图像相当接近模板。如果模板太僵硬,可能产生对元件的 “误报”。如果模板松散到接受大范围的可能变量,也会导致误报。 运算法则(Algorithm) 经常,几种流行的图像分析技术结合在一个“处方”内,形成一个运算 法则,特别适合于特殊的元件类型。在有许多元件的复杂板上,这可能造成 众多的不同运算法则,要求工程师在需要改变或调整时作大量的重新编程。 例如,当一个供应商修改一个标准元件时,对该元件的运算法则处方可能需 要调整,消耗珍贵的编程时间。还有,相同元件类型的外形可能变化很大,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0 KB 时间:2026-02-15 价格:¥2.00
焊接机器人的应用 焊接机器人技术的发展 我国开发工业机器人晚于美国和日本,起于 20 世纪 70 年代,早期是大学和科研 院所的自发性的研究。到 80 年代中期,全国没有一台工业机器人问世。而在国外, 工业机器人已经是个非常成熟的工业产品,在汽车行业得到了广泛的应用。鉴于 当时的国内外形势,国家“七五”攻关计划将工业机器人的开发列入了计划,对 工业机器人进行了攻关,特别是把应用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这样就把机器人技 术和用户紧密结合起来,使中国机器人在起步阶段就瞄准了实用化的方向。与此 同时于 1986 年将发展机器人列入国家"863"高科技计划。在国家"863"计划实施 五周年之际,邓小平同志提出了"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目标。在国内市场 发展的推动下,以及对机器人技术研究的技术储备的基础上,863 主题专家组及 时对主攻方向进行了调整和延伸,将工业机器人及应用工程作为研究开发重点之 一,提出了以应用带动关键技术和基础研究的发展方针,以后又列入国家"八五" 和"九五"中。经过十几年的持续努力,在国家的组织和支持下,我国焊接机器人 的研究在基础技术、控制技术、关键元器件等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并已进入使 用化阶段,形成了点焊、弧焊机器人系列产品,能够实现小批量生产。 焊接机器人的应用状况 我国焊接机器人的应用主要集中在汽车、摩托车、工程机械、铁路机车等几个主 要行业。汽车是焊接机器人的最大用户,也是最早用户。早在 70 年代末,上海 电焊机厂与上海电动工具研究所,合作研制的直角坐标机械手,成功地应用于上 海牌轿车底盘的焊接。一汽是我国最早引进焊接机器人的企业,1984 年起先后 从 KUKA 公司引进了 3 台点焊机器人,用于当时“红旗牌”轿车的车身焊接和 “解放牌”车身顶盖的焊接。1986 年成功将焊接机器人应用于前围总成的焊接, 并于 1988 年开发了机器人车身总焊线 。80 年代末和 90 年代初,德国大众公司 分别与上海和一汽成立合资汽车厂生产轿车,虽然是国外的二手设备,但其焊接 自动化程度与装备水平,让我们认识到了与国外的巨大差距。随后二汽在货车及 轻型车项目中都引进了焊接机器人。可以说 90 年代以来的技术引进和生产设备、 工艺装备的引进使我国的汽车制造水平由原来的作坊式生产提高到规模化生产, 同时使国外焊接机器人大量进入中国。由于我国基础设施建设的高速发展带动了 工程机械行业的繁荣,工程机械行业也成为较早引用焊接机器人的行业之一。近 年来由于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能源的大量需求,与能源相关的制造行业也都开 始寻求自动化焊接技术,焊接机器人逐渐崭露头角。铁路机车行业由于我国货运、 客运、城市地铁等需求量的不断增加,以及列车提速的需求,机器人的需求一直 处于稳步增长态势。据 2001 年统计,全国共有各类焊接机器人 1040 台,汽车制 造和汽车零部件生产企业中的焊接机器人占全部焊接机器人的 76%。在汽车行业 中点焊机器人与弧焊机器人的比例为 3:2,其他行业大都是以弧焊机器人为主, 主要分布在工程机械(10%)、摩托车(6%)、铁路车辆(4%)、锅炉(1%)等 行业。焊接机器人也主要分布在全国几大汽车制造厂, 从中还能看出,我国焊 接机器人的行业分布不均衡,也不够广泛。 进入 21 世纪由于国外汽车巨头的不断涌入,汽车行业迅猛发展,我国汽车行业 的机器人安装台数迅速增加,2002、2003、2004 年每年都有近千台的数量增长。 估计我国目前焊接机器人的安装台数在 4000 台左右。汽车行业焊接机器人所占 的比例会进一步提高。 目前在我国应用的机器人主要分日系、欧系和国产三种。日系中主要有安川、OTC、 松下、FANUC、不二越、川崎等公司的产品。欧系中主要有德国的 KUKA、CLOOS、 瑞典的 ABB、意大利的 COMAU 及奥地利的 IGM 公司。国产机器人主要是沈阳新松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67 KB 时间:2026-02-19 价格:¥2.00
1 补充一章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常识 教学要求:1、掌握我国安全生产方针。 2、了解安全生产主要法律法规。 3、了解安全生产主要法律制度。 4、理解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具备的职业道德。 5、掌握特种作业人员岗位职责。 教学重点:1、掌握我国安全生产方针。 2、掌握特种作业人员岗位职责 教学难点:1、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强调预防为主。 2、从业人员的权利。 3、正确贯彻事故追究制度。 课时分配:本章共用 2 课时,第一、二节用 1 课时,第三节用 1 课时 教学过程: 导入新课:根据上级要求,我们在学习专业知识以前,首先学习一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 新 授: 第一节 我国安全生产方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我国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方针。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 产法》中有明确规定。 一、劳动保护与安全生产 新中国建国之初,我国就明确提出实行劳动保护政策。即在实施增产节约的同时,必 须注意职工的安全、健康和必不可少的福利事业。 1987 年 1 月 26 日我国制定的第一部《劳动法(草案)》规定我国劳动保护的方针是:“安 全第一,预防为主”。2002 年颁布施行的《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安全生产管理,坚持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是在长期工作实践中总结和提炼出来的,既 是党和国家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总要求,也是安全生产工作应遵循的最高准则。 二、在工作中正确理解安全生产方针的含义 安全生产方针可以归纳为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1) 方针突出了“以人为本”的思想。人的生命是最可宝贵的,人的生命权是人的其它 一切权利的基础。只有劳动者的安全得到充分的保障,生产才可能顺利进行。 (2) “安全第一”,是相对于生产而言的,即当生产和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先解决安全 问题,使生产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进行。这就是人们常说的“生产必须安全,不安全不得生产”。 2 这是人命关天的大事,劳动者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不要冒险作业。 (3) 在生产活动中,必须用辩证统一的观点去处理好安全与生产的关系。越是生产任务 忙,越要重视安全,把安全工作搞好。否则就会引发事故,生产也无法正常进行,这是多年 来生产实践证明了的一条重要经验。 (4) 安全生产必须强调预防为主。如果我们能事先做好预防工作,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 把事故隐患及时消灭在发生事故之前,这是最理想的。所以说,“预防为主”是落实“安全第 一”的基础,离开了“预防为主”,“安全第一”是一句空话。 (5) 在事故发生后,要在事故调查的基础上,确定相关人员的责任。对不遵守安全生产 法律、法规或玩忽职守、违章操作的有关责任人员,要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 责任。 第二节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法律制度 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我国颁布了以《安 全生产法》为代表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事故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制度、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等,从法律上保证了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 一、安全生产主要法律法规 (一)《安全生产法》相关知识 1、根据《安全生产法》,从业人员享有五项权利 (1) 知情、建议权 《安全生产法》第 45 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 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2) 批评、检举、控告权 《安全生产法》第 46 条规定:“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 出批评、检举、控告;……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批评、 检举、控告……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3) 合法拒绝权 《安全生产法》第 46 条规定:“从事人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 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4) 遇险停、撤权 《安全生产法》第 47 条规定:“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 止作业或者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在前款紧急 情况下停止作业或者采取应急措施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
分类:法律法规与标准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60.5 KB 时间:2026-02-23 价格:¥2.00
1 补充一章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常识 教学要求:1、掌握我国安全生产方针。 2、了解安全生产主要法律法规。 3、了解安全生产主要法律制度。 4、理解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具备的职业道德。 5、掌握特种作业人员岗位职责。 教学重点:1、掌握我国安全生产方针。 2、掌握特种作业人员岗位职责 教学难点:1、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强调预防为主。 2、从业人员的权利。 3、正确贯彻事故追究制度。 课时分配:本章共用 2 课时,第一、二节用 1 课时,第三节用 1 课时 教学过程: 导入新课:根据上级要求,我们在学习专业知识以前,首先学习一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 新 授: 第一节 我国安全生产方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我国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方针。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 产法》中有明确规定。 一、劳动保护与安全生产 新中国建国之初,我国就明确提出实行劳动保护政策。即在实施增产节约的同时,必 须注意职工的安全、健康和必不可少的福利事业。 1987 年 1 月 26 日我国制定的第一部《劳动法(草案)》规定我国劳动保护的方针是:“安 全第一,预防为主”。2002 年颁布施行的《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安全生产管理,坚持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是在长期工作实践中总结和提炼出来的,既 是党和国家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总要求,也是安全生产工作应遵循的最高准则。 二、在工作中正确理解安全生产方针的含义 安全生产方针可以归纳为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1) 方针突出了“以人为本”的思想。人的生命是最可宝贵的,人的生命权是人的其它 一切权利的基础。只有劳动者的安全得到充分的保障,生产才可能顺利进行。 (2) “安全第一”,是相对于生产而言的,即当生产和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先解决安全 问题,使生产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进行。这就是人们常说的“生产必须安全,不安全不得生产”。 2 这是人命关天的大事,劳动者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不要冒险作业。 (3) 在生产活动中,必须用辩证统一的观点去处理好安全与生产的关系。越是生产任务 忙,越要重视安全,把安全工作搞好。否则就会引发事故,生产也无法正常进行,这是多年 来生产实践证明了的一条重要经验。 (4) 安全生产必须强调预防为主。如果我们能事先做好预防工作,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 把事故隐患及时消灭在发生事故之前,这是最理想的。所以说,“预防为主”是落实“安全第 一”的基础,离开了“预防为主”,“安全第一”是一句空话。 (5) 在事故发生后,要在事故调查的基础上,确定相关人员的责任。对不遵守安全生产 法律、法规或玩忽职守、违章操作的有关责任人员,要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 责任。 第二节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法律制度 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我国颁布了以《安 全生产法》为代表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事故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制度、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等,从法律上保证了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 一、安全生产主要法律法规 (一)《安全生产法》相关知识 1、根据《安全生产法》,从业人员享有五项权利 (1) 知情、建议权 《安全生产法》第 45 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 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2) 批评、检举、控告权 《安全生产法》第 46 条规定:“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 出批评、检举、控告;……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批评、 检举、控告……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3) 合法拒绝权 《安全生产法》第 46 条规定:“从事人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 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4) 遇险停、撤权 《安全生产法》第 47 条规定:“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 止作业或者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在前款紧急 情况下停止作业或者采取应急措施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
分类:法律法规与标准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60.5 KB 时间:2026-02-25 价格:¥2.00
产品生产工艺管理制度 1、目的:加强产品在生产过程中的工艺管理,使用正确合理的工艺文件来指导 生 产是科学管理生产、保证产品质量、合理利用各种资源、提高工作效率的根本保障。 特此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公司内所有产品所涉及到的生产工艺的管理。 3、工艺编制、审订责任人:由技术部部长担任。 4、职责: 4.1、技术部门:工艺技术文件的编制、审核及发布,监督工艺文件的实施。 4.2、生产部门:工艺文件在生产过程中的贯彻执行,并及时反馈在执行过程中的实 用性信息。 5、内容: 5.1、产品设计时对工艺性要求的管理 5.1.1、零件的结构形状应合理便于加工,装配时应满足工业化要求。 5.1.2、零件的精度及技术要求应符合产品功能要求,且经济合理。 5.1.3、零件在设计时应考虑到便于在加工时基准的选择。 5.1.4、材料的选择应合适、经济。 5.1.5、产品的装配、拆卸应方便,具有维修方便的特点。 5.1.6、零件在设计时应考虑到能利用现有设备、检测工具等方面的条件。 5.1.7、质量特性应能便于测量和判别。 5.1.8、产品的结构和零件应尽量通用化、系列化、标准化。 5.2、产品技术标准管理 5.2.1、产品标准的制定和修订 5.2.1.1、制定产品标准要做到符合实际、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可靠。 5.2.1.2、对同类产品,要进行规格优选和合理分档,形成标准条例。 5.2.1.3、要尽量采用国际上通用标准和国外的先进标准。 5.1.2.4、内控标准要优于采用的国际标准或国内标准。 5.1.2.5、产品标准每隔 2-3 年审核一次,并根据市场情况作适当修订。 5.2.1.6、对产品质量有直接影响的物资及公司内部中间产品,都有必要制订质量检 验标准。 5.2.2、标准的分级、审批和颁布 5.2.2.1、标准分国际标准、国家标准、部颁标准、企业标准和协议产品标准,制订 时一律以国家标准为准,其它标准不得与其相抵触,并且要满足用户要求。 5.2.2.2、公司所采用的企业内控标准由技术部负责起草,经分管工艺副总审核后, 送总经理批准颂布实施。 5.2.2.3、企业内控标准的修改由技术部负责,修改前必须对市场需求有充分的了解, 修改后经分管工艺副总经理审核,再送总经理批准颁布实施,同时废险旧 标准。 5.2.3、标准的贯彻 5.2.3.1、标准一经发布,各部门必须严格贯彻执行,任何部门不得擅自修改或降低 标准,因此而导致的质量事故将按质量管理中有关条款执行。 5.2.3.2、公司的检测、验收活动,都必须按标准进行,符合标准的物资或产品由检 验部门填发合格证,不符合标准的(物资不准入库)产品不能出厂。 5.3、工艺技术管理 5.3.1、凡经技术部门和分管副总经理批准下发的工艺技术文件是公司的技术规范, 相关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发现有不切实际处或对文件中有关条 款持有不同见解,应以书面形式向技术部提出,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随意 更改,因此而引发的质量事故将按质量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5.3.2、工艺技术文件的编制程序:制订新流程、新工艺,由技术部门负责进行广泛 收集资料,再制订小试方案,从小试中总结经验并提出初稿,然后组织有关技 术人员加以讨论,根据讨论结果制定实验方案,从试验中总结结果并制订出修 订版,再组织相关技术和生产人员加以讨论,将讨论结果提交分管生产副总经 理审批后试行。 5.3.3、工艺技术文件的修订程序:技术部工艺员平时应深入生产现场,收集一线人 员提出的建议,并在实际生产中进验证。工艺制定人员若认为必须修改工艺技 术文件,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技术部,技术部部长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和相关的操 作人员进行分析,经分析认为确需修改时,报请分管副总经理批准,未批准前, 必须按原工艺执行 5.3.4、生产过程中严格依照工艺技术条件执行,凡违反工艺纪律造成损失者,按质 量管理文件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5.3.5、把握质量关,真正做到不合格的物料不准流入下道工序,不合格的产品不准 出厂,牢固树立下道工序是用户,一切为用户服务的思想。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4 KB 时间:2026-03-10 价格:¥2.00
1 TNPM── 全员规范化生产维修 一条比较适应中国企业现状的设备管理之路 李葆文 广州大学维修工程技术学部 广州市小北登峰麓景路狮带岗中,广州大学,510091 一 TNPM 思想概述 TNPM (Total Normalized Productive Maintenance)是在 TPM----“全员生产 维修”思想的基础上提出的新设备管理模式。 众所周知,全员生产维修是日本企业在美国生产维修基础上,吸收了英国综 合工程学、中国鞍钢宪法的设备管理群众路线做法而提出的现场设备管理模式, 简称 TPM (Total Productive Maintenance)。这一设备管理模式已在全世界得到广 泛传播,受到各国企业界的欢迎,而且给许多企业带来效益。由于日本及其国际 企业应用 TPM 管理模式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使这一管理模式成为当代企业管理 有代表性的手段之一,同时也成为国际上应用最多的设备管理方法。国内也有不 少企业在设备管理工作中全面或部分引进了这种管理模式。 全员生产维修体制在实施中强调设备管理的“全员”参与。“全员”成为这 一管理模式的理念和精髓,也是最难跨越阶梯。无论在欧洲、美洲,还是在中国, TPM 在不少企业的推行或者是虎头蛇尾,或者是流于形式,也主要因为“全员” 不彻底。这主要是由于各国的国情不同,文化不同,对“全员”理念的认同程度、 贯彻力度有所不同所至。例如,一些西方国家认为 TPM 使工人劳动强度增加, 企业的工会或劳工组织出面对 TPM 加以抵制。还有一些西方国家的工人并不情 愿做超过工资所得的“额外”工作,执行 TPM 十分勉强。中国的企业在推行 TPM 时,也遇到两方面的困难:一是操作工人缺乏自主、主动参与 TPM 活动的积极性; 二是工人的文化素质偏低,很难适应越来越先进的设备维修,使 TPM 的“自主 维修”难于操作。 综观 TPM 的全部内容,主要体现了现场设备管理的“全员”化,注重设备 2 的基础保养工作。这一点恰恰是不少企业的弱点,是应该提倡和强力推行的。国 内的一些企业在设备管理的实践中也逐渐认识到“强化基础保养”和“全员”的 必要性,如广西玉柴机器提出“重保养、零等待”,济南卷烟厂在十年前就提出“清洁、 清洁、再清洁”的设备维护方针,青岛卷烟厂在此基础上又提出“保养、保养、 再保养”的口号,仪征化纤提出“党、政、工、团四位一体,机、电、仪(表)、 操(作工)四位一体”的“全员”设备管理方针。然而,从维修体制上看,TPM 仍属于生产维修的基本框架。新一代的 TPM,一方面更加强调设备的基础保养, 提出“故障为零,缺陷为零,事故为零”的更高目标;另一方面,也更加注重以 状态维修为核心的预防维修体制的建立和完善。从设备管理的大系统看,TPM 毕竟只能算作设备现场管理子系统。 为了使 TPM 更加适合中国企业的实际,同时兼顾现场设备管理子系统与设 备管理总系统的协调,笔者提出“全员规范化生产维修”的设备管理模式,简称 TNPM 管理模式。 所谓的 TNPM,并不是设备管理模式上的文字游戏,而是基于中国国情和企 业实际而提出的。TNPM 也提倡和鼓励设备管理的“全员”参与意识,但是不把 设备管理水平的提高完全寄托在操作工人的“自主”参与上,而是主张根据企业 的设备状况、工人素质和技术水平,制定可以指导操作工人、维修人员及生产辅 助人员“全员”参加的设备管理作业规范,通过宣传、推广和培训,形成可执行 的设备管理行为准则。与此同时,TNPM 还主张对设备管理的其他子系统也作好 相应的规范化工作,就象 ISO 标准化控制文件一样,使得设备一生管理的全过程, 各个环节的行为规范化、流程闭环化、控制严密化和管理精细化。使设备管理各 个环节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有“工艺”可执行。 企业形成了自己的 TNPM 系统之后,不论管理层如何变化,也无论操作与 维修人员怎样流动,设备管理模式基本稳定不变。今后,随着企业人员素质的提 高和设备的更新,可以对管理内容作变更和调整,管理规范也应该不断提高,但 是管理基本框架与闭环流程应该保持相对稳定。 二 TNPM 产生的背景分析 建立于五、六十年代的中国企业,基本上采用原苏联的计划预修体制,按照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7.5 KB 时间:2026-03-22 价格:¥2.00
(亿元) 第一产业 第二产业 第三产业 交通运输仓储 工 业 建 筑 业 农林牧渔 地质勘查业 及邮电通信业 服务业 水利管理业 北 京 2174.46 87.48 840.23 649.34 190.89 1246.75 2.27 4.60 167.54 天 津 1450.06 71.01 711.93 640.21 71.72 667.12 0.69 7.63 155.82 河 北 4569.19 805.97 2243.59 1950.21 293.38 1519.63 6.82 18.41 359.85 山 西 1506.78 159.96 760.72 650.62 110.10 586.10 6.98 11.80 137.67 内蒙古 1268.20 342.91 515.46 428.33 87.13 409.83 4.32 5.33 116.64 辽 宁 4171.69 520.80 2001.48 1795.71 205.77 1649.41 12.68 8.86 314.48 吉 林 1669.56 423.48 671.74 552.34 119.40 574.34 3.04 4.03 121.77 黑龙江 2897.41 377.23 1587.76 1399.85 187.91 932.42 9.64 13.51 169.95 上 海 4034.96 80.00 1953.98 1758.68 195.30 2000.98 3.93 7.51 271.97 江 苏 7697.82 1003.51 3920.15 3387.99 532.16 2774.16 33.86 20.76 484.86 浙 江 5364.89 631.94 2902.81 2630.00 272.81 1830.14 6.27 6.68 364.90 安 徽 2908.59 741.14 1278.91 1135.98 142.93 888.54 5.17 10.19 162.94 福 建 3550.24 628.86 1507.29 1268.95 238.34 1414.09 5.53 5.79 392.88 江 西 1962.98 464.40 758.15 613.12 145.03 740.43 7.16 7.83 167.74 山 东 7662.10 1221.00 3705.44 3251.77 453.67 2735.66 13.11 13.47 490.90 河 南 4576.10 1123.14 2070.88 1788.84 282.04 1382.08 5.80 22.28 333.49 湖 北 3857.99 653.99 1887.93 1692.46 195.47 1316.07 5.01 8.26 215.85 湖 南 3326.75 778.25 1297.74 1096.56 201.18 1250.76 7.96 12.75 240.40 广 东 8464.31 1021.30 4264.32 3705.88 558.44 3178.69 18.15 24.94 745.15 广 西 1953.27 554.48 695.83 579.26 116.57 702.96 4.97 4.05 145.30 海 南 42.37 471.23 176.42 94.95 59.43 35.52 199.86 0.92 2.34 重 庆 1479.71 284.28 604.39 492.39 112.00 591.04 4.53 2.50 87.22 四 川 3711.61 941.02 1556.68 1293.53 263.15 1213.91 12.41 10.31 220.25 贵 州 911.86 267.57 348.59 284.16 64.43 295.70 2.67 1.95 51.33 云 南 1855.74 412.17 825.12 680.01 145.11 618.45 7.42 7.88 107.95 西 藏 105.61 34.19 24.00 9.97 14.03 47.42 2.08 1.25 7.37 陕 西 1487.61 267.51 641.90 487.26 154.64 578.20 5.68 10.77 130.32 甘 肃 931.98 191.21 423.79 327.68 96.11 316.98 4.37 8.43 42.89 青 海 238.39 40.54 97.88 69.96 27.92 99.97 1.49 3.72 16.21 宁 夏 241.49 48.01 102.68 80.70 21.98 90.80 1.37 2.34 18.03 新 疆 1168.55 268.51 460.71 317.93 142.78 439.33 5.26 11.58 108.88 各地区国内生产总值 1999年 1999年 地 区 国内生产总值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215 KB 时间:2026-04-19 价格:¥2.00
安全知识题库 1、政府主管部门必须派出经过培训的、考核合格的技术人员定期对重大危险源 进行监察、调查、评估和咨询。(1.0 分) 正确答案:对 2、生产经营单位发生事故后,应当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有关力量进行救援,不 必将事故信息及应急预案启动情况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 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1.0 分) 正确答案:错 3、除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 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外,其他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论证。(1.0 分) 正确答案:对 4、生产经营单位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当及时进行治理,但不必登记、建档。 正确答案:错 5、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应包括应急处置行动组、通信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 防护救护组等。(1.0 分) 正确答案:对 6、专项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预防措施、应急处置程序和应急保障等 内容。(1.0 分) 正确答案:错 7、重大危险源引发的事故如可能威胁到企业外周边的居民,指挥部应立即上报有 关部门,将居民迅速撤离到安全地点。(1.0 分) 正确答案:对 8、危害是可能造成人员伤害的根源。(1.0 分) 正确答案:错 9、应急救援人员要通过培训考核证实能胜任所担任的应急任务,才能上岗。 正确答案:对 10、一个单位的不同类型的应急救援预案要形成统一整体,救援力量要统一安排。 正确答案:对 11、《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规定,职业中毒危害防护设备、应 急救援设施和通讯报警装置处于不正常状态时,用人单位应当立即停止使用有毒 物品作业;恢复正常状态后,方可重新作业。(1.0 分) 正确答案:对 12、用人单位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有选择的告知 劳动者。(1.0 分) 正确答案:错 13、为降低噪声,对其传播途径的处理实质就是增加声音在传播过程的衰减。 正确答案:对 14、职业卫生调查是识别评价职业性有害因素的必要手段之一,是实施职业卫生 管理的基本方法之一。(1.0 分) 正确答案:对 15、用人单位工作场所存在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应当及时、如实 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危害项目,接受监督。(1.0 分) 正确答案:对 16、职业病诊断医师应当独立分析、判断、提出诊断意见,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 干预。(1.0 分) 正确答案:对 17、有毒作业环境管理中的组织管理包括对职工进行防毒的宣传教育,使职工既 清楚有毒物质对人体的危害,又了解预防措施,从而使职工主动地遵守安全操作 规程,加强个人防护。(1.0 分) 正确答案:对 18、通风除尘设施无法达到职业卫生标准限值的粉尘作业场所,操作人员必须佩 戴防尘口罩、工作服、头盔、呼吸器、眼镜等个人防护用品。加强通风除尘设施 的维护检修。(1.0 分) 正确答案:对 19、爆破片的爆破压力大于容器的最大工作压力。(1.0 分) 正确答案:对 20、每种材料对不同的介质、甚至对同一介质在不同的使用条件下的耐腐蚀性是 不一样的。(1.0 分) 正确答案:对 21、特种设备包括其所用的材料、附属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和与安全保护 装置相关的设施。(1.0 分) 正确答案:对 22、气炉、油炉、煤粉炉点燃时应先输入燃料再点火。(1.0 分) 正确答案:错 23、安全阀可远程控制泄压,保证设备安全。(1.0 分) 正确答案:错 24、特殊情况下,气瓶允许长时间置于烈日的曝晒下。(1.0 分) 正确答案:错 25、购买某种危险化学品进行分装(包括充装)或者加入非危险化学品的溶剂进行 稀释,然后销售或者使用的,不适用《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 法》。(1.0 分) 正确答案:对 26、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 事故伤害的,不应当认定为工伤。(1.0 分) 正确答案:错 27、劳动者无权查阅、复印其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1.0 分) 正确答案:错 28、登记企业不得转让、冒用或者使用伪造的危险化学品登记证。(1.0 分) 正确答案:对 29、用人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1.0 分) 正确答案:对 30、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全国危险化学品登记的监督管理工作. 正确答案:对 31、新建的生产企业应当在竣工验收后办理危险化学品登记。(1.0 分) 正确答案:错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72 KB 时间:2026-04-21 价格:¥2.00
6S 管理与持续改善 【前言】 以“整理(Seire)、整顿(Seition)、清扫(Seiso)、清洁(Seiketsu)、素养(Shitsuke)”为主要内容的“5S 管理 ”是企业现 场管理绝对之基本,它着重于提升现场管理水平和提高人员的素养,充分整合了企业现场管理中的技术工具,成功地发展成为 一种新的企业业绩与竞争力提高的管理模式,因此倍受众多企业的关注。 它来源于日本,并为日本企业迅速崛起奠定了经济 大国地位,发挥巨大作用。随着 5S 管理的推进,安全(safety)有效的融入该体系中,形成了 6S 管理体系。6S 是基于如何提 升效率,减少不增值活动而产生的,被不同行业、不同规模、不同性质的企业竞相引进的现代工厂管理制度。随着世界经济的 发展,6S 已经成为工厂管理的一股新潮流,它同时也是生产现场管理的基石。虽然 6S 管理的思路简单朴素,看似很容易推行, 但如果没有经过系统的培训和指导,却很难抓住其中的关键,经常会出现不得要领的现象,无法发挥 6S 的巨大作用。 第一部分:6S-卓越现场管理的基础 1. 工厂中常见的现场管理问题 1.1. 仪容不整的工作人员 1.2. 机器设备放置位置不合理 1.3. 机器设备保养不当 1.4. 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待修品、不合格品等随意 摆放 1.5. 工夹具、量具放置不规范 1.6. 通道不明或被占 1.7. 工作场所脏污 2. 解决问题的良方-6S 管理 2.1. 6S 的定义及要求 2.2. 实行 6S 管理能给我们带来什么? 2.3. 6S 的历史 2.4. 6S 与其他管理系统(ISO、TPM、TQM)的关系 2.5. 6S 的关键点及意义 2.6. 6S 不仅仅是打扫卫生 第二部分:6S 实施方法与工具 1. 整理的推进重点 1.1. 整理的涵义和目的 1.2. 推进整理的要领 1.3. 红牌作战实战 1.4. 定点摄影实战 1.5. 推进整理的步骤 2. 整顿的推进重点 2.1. 整顿的涵义和目的 2.2. 整顿的重要作用 2.3. 推进整顿的要领 2.4. 目视管理实战 2.5. 定置管理实战 2.6. 推进整顿的步骤 3. 清扫的推进重点 3.1. 清扫的涵义和目的 3.2. 清扫的作用 3.3. 推行清扫的要领 3.4. 死角与污染源处理 3.5. 推进清扫的步骤 4. 清洁的推进 4.1. 清洁的涵义及其作用 4.2. 推进清洁的要领 4.3. 点检表的使用 4.4. 推进清洁的步骤 5. 修养推进的重点 5.1. 修养的涵义和目的 5.2. 推进修养的要领 5.3. 看板管理 5.4. 推进修养的步骤 6. 现场安全管理 6.1. 现场安全之河 6.2. 现场关全管理的 3E 原则 6.3. 基于行为的现场安全管理 6.4. 如何影响下属的行为改变 6.5. 现场安全分析手段 第三部分:系统化推进 6S 管理 1. 如何组建 6S 实施小组 2. 如何设立 6S 推广的阶段性目标和实施重点 3. 6S 方针 4. 6S 目标 5. 6S 实施的几个着眼点 6. 如何完善 6S 推广的具体流程 7. 如何实施评比活动 第四部分:现场改善之基本原则与方法 1. 现场中的七大管理浪费 2. 丰田式浪费发现法 3. 如何识别现场中的浪费 4. 消除浪费的基本原则-ECRS 5. 案例分析:制造流程的 ECRS 6. 持续改善的基本工作思路: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 问题 7. 消除浪费的利器-IE 工业工程手法 第五部分:现场品质管理与改善 1. 工作品质定义及全面品质定义 2. 现场质量管理的要点 3. 品质保证体系的建立与维持 4. 生产现场的品质管理 5. 生产过程的品质控制 6. 现场品质管理的工具 第六部分:现场效率提升与改善 1. 如何快速转产换模 1.1. 案例分析:洗发水制造部专线矩阵 1.2. 快速转产的概念与技术示范 1.3. 快速转产的工作流程与改善方案 1.4. 快速换模的各种方法与工具 1.5. 模具标准化的改善 1.6. 实战演练:发现快速转产的机会 1.7. 转产中普遍存在的问题及重点留意事项 2. 如何提升内部物流效率 2.1. 工厂布置合理性分析与改善 2.2. 生产线布置效率分析与改善 2.3. 如何缩短物流搬运的距离时间 2.4. 在制品控制——看板管理的应用 2.5. 实战演练:现场分析 3. 目视控制在现场效率改善上的应用 第七部分:现场工作团队建设 1. 用规则来管理,用原则来领导 2. 有效的培育与开发下属 3. 因人而异的沟通,打造和谐团队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60.5 KB 时间:2026-04-22 价格:¥2.00
安全知识题库 1、生产经营单位风险种类多、可能发生多种事故类型的,可以不用编制本单位的 综合应急预案。(1.0 分) 正确答案:错 2、除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 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外,其他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论证。(1.0 分) 正确答案:对 3、受突发事件影响地区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本地区遭受损失的情况,制定救 助、补偿、抚慰、抚恤、安置等善后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妥善解决因处置突发 事件引发的矛盾和纠纷。(1.0 分) 正确答案:错 4、演练实施过程中,安排行动人员采用文字、照片和音像等手段记录演练过程。 正确答案:错 5、应急救援人员要通过培训考核证实能胜任所担任的应急任务,才能上岗。 正确答案:对 6、企业要加强对各种救援队伍的培训,保证人员能够熟悉事故发生后所采取的对 应方法和步骤,做到应知应会。(1.0 分) 正确答案:对 7、化学事故应急救援时对危险区不用控制,可以让人员、车辆等进入。 正确答案:错 8、救援过程中,救援人员在做好自身防护的基础上,应快速实施救援,控制事故发 展。(1.0 分) 正确答案:对 9、应急救援的器材不用检查,性能完好就行。(1.0 分) 正确答案:错 10、应急救援指挥部由工会主席任总指挥;有关人员任副总指挥。(1.0 分) 正确答案:错 11、用人单位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有选择的告知 劳动者。 正确答案:错 12、取得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应当在批准的业务范围和规定的区域范 围内开展技术服务工作,并接受技术服务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管 理。(1.0 分) 正确答案:对 13、不定期对作业环境空气中有毒物质进行监测是防毒作业环境管理的重要内 容。(1.0 分) 正确答案:错 14、袋式除尘是目前控制微细粒子最有效的除尘设备。(1.0 分) 正确答案:对 15、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用品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 产和使用。(1.0 分) 正确答案:错 16、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可以与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一并进行。 (1.0 分) 正确答案:对 17、《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尽可能使用无 毒物品;需要使用有毒物品的,应当优先选择使用低毒物品。(1.0 分) 正确答案:对 18、采取湿式作业、密闭、通风、除尘系统是控制粉尘危害的有效措施。 正确答案:对 19、严重缺水时,如果立即上水就可能导致锅炉事故。(1.0 分) 正确答案:对 20、为了改善摩擦性能,使填料密封有足够的使用寿命,不允许介质有泄漏现象。 正确答案:错 21、特种设备包括其所用的材料、附属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和与安全保护 装置相关的设施。(1.0 分) 正确答案:对 22、安全阀可远程控制泄压,保证设备安全。(1.0 分) 正确答案:错 23、爆破片的爆破压力大于容器的设计压力。(1.0 分) 正确答案:错 24、压力容器全面检验就是内、外部检验的全部内容。(1.0 分) 正确答案:错 25、生产列入国家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工业产品目录的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 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的规定,取得工业产品 生产许可证。(1.0 分) 正确答案:对 26、对放射工作场所和放射性同位素的运输、贮存,用人单位必须配置防护设备 和报警装置,保证接触放射线的工作人员佩戴个人剂量计。(1.0 分) 正确答案:对 27、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 应当做出标志,但不需要绘制现场简图及做出书面记录。(1.0 分) 正确答案:错 28、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的使用有限制性规定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限制性 规定使用危险化学品。(1.0 分) 正确答案:对 29、所有生产经营单位都必须将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报当地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 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分备案。(1.0 分) 正确答案:对 30、用人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1.0 分) 正确答案:对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 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 佩戴。(1.0 分) 正确答案:对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6.7 KB 时间:2026-04-24 价格:¥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