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int 卫生院安全生产明年工作计划 搞好安全工作,改善劳动条件,可以调动职工的生产积极性。下面是小编给大 家分享的卫生院安全生产明年 工作计划 ,供大家阅读与参考。 卫生院安全生产明年工作计划(一) 根据开鲁县安全生产委员会(20XX)2 号文件精神,为了认真贯彻、执行自治区 关于安全生产大检查的 通知 和 20XX 年全市安全生产的工作部署,加强我院的春 季安全生产,顺利开展各项工作,特制订以下安全生产计划: 一、全方面的对卫生院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自检自查,进一步落实好门诊、病 房、后勤等各项安全生产的 规章 制度 ,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标准及技术规程,彻 底防范、治理事故隐患,解决好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及薄弱环节,有效的防范和遏 制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对卫生院的具体各科室及后勤供暖、供水、供电等进行全面的排查,确保 具体与个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具体工作中要对卫生院各科室的'设施、物品、设备 、器具等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并 规定 岗位责任制,认真按正确操作规程及标 准要求医疗技术人员和后勤工作人员,避免意外发生。 为了安全生产,卫生院对吸氧设备加强了责任管理,严格按操作规则操作。对 ‘毒、麻、剧”药品严格按照国家管理 条例 ,实行专柜、专人的原则,必须持有县 级以上医院开具的诊断书,并限时、限量供给。加强了院内防盗措施,按照日夜闭 路监控系统,对卫生院的安全起到了保障作用。 三、组织职工,认真学习关于安全生产的文件和相关知识,提高职工安全生产 的认识和觉悟,提高责任心,对社会、单位、个人时刻负责的原则要求每一个人。 并加强领导,强化督导,做到人人防范、人人有责,系统管理,确保实效,坚决避 免和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 总之,按照安全法律、法规、法则要求每个人具体的工作、生产,运用院内规 章制度检查督导各方面工作,确保卫生院春季的安全生产工作能顺利开展,从而保 障卫生院的全方面工作正常、有效、安全开展。 卫生院安全生产明年工作计划(二) 安全是人民生存和发展的最基本条件,“关爱生命,关注安全”就是以实际行动 学习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就是要按照“三个代表”的要 求强化医院领导的安全责任意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在医疗行业安全生产主要 体现在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方面。安全生产关系到职工、患者和医院财产的安全等 各方面。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以及“谁主管,谁负责”的方针,人人提高认识 入手,坚强领导,完善制度,强化管理,深入开展安全检查。结合我院工作情况, 制定了 20XX 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一、提高认识,坚强领导,层层落实。 安全生产工作是否抓好,责任制是否落实,关键在于领导,为此,我院成立以 院长为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的领导小组,安全责任重于泰山,我院始终把安全生产 摆在重要议事日程,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的开展学习,宣传贯彻活动,做好分 工明确,责任落实。 二、针对上一年度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各种规章制度, 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划分岗位职责,真正做到依法治院、科学管理。 三、本年度工作目标 1、坚决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及医疗事故的发生。 2、加强院内的安全学习,培训管理。每季度对职工进行一次法律安全教育, 组织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安全生产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不 断增强职工的法律安全意识。 3、严格落实值班制度,节假日内有领导带班,无脱岗、漏岗现象,认真做好 值班记录。 4、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抓好各类安全生产的检查工作。 6、及时上报本单位发生的重、特大安全问题,不瞒报漏报。 回顾过去,展望未来,在新的一年里,我院要紧紧围绕“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的方针开展安全工作,努力创建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良好氛围。我们相信,同时 我们也有信心,在新的一年里、在卫生局的领导下,我们一定能完成本年度的工作 目标。 卫生院安全生产明年工作计划(三) (一)坚决杜绝重特大刑事案件的发生,不发生重特大医疗事故、消防、交通等 安全事故,杜绝集体上访事件。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0.5 KB 时间:2025-08-25 价格:¥2.00
Print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工作计划 20xx 年是科学发展观、社会、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关键一年,新昆明建 设的拼搏之年。为把市、区委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政策措施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现 工作计划 : 一、思想 以、“”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十七届四中,在区委、区的和市安监下,坚定“ 安全发展”的理念,“安全、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取求发展,责任严监 管,除隐患,制度抓,安全生产工作。 二、主要 不市下达的生产安全控制指标,降低亿元 gdp 死亡率、10 万从业人员伤亡率 控制指标。建设工程、高处作业、电器作业、小企业四个领域死亡事故的控制,大 型活动、人员密集场所、危险化学品三种场所重大事故的预防,木材加工出租厂房 、场所重大火灾隐患的整治,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安全生产总体平稳,不有严重社 会的重特大事故。 三、工作任务 (一)监督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签约制度和激励约束机制,季度自查、半年督查、年度考核 的。生产经营的主体责任,自觉的监管、行业的和社会的监督,健全制度,安全投 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管理,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技能,事故防范和应急处 置能力,企业自我约束和自我机制,把 安全生产责任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职工,环环相扣的责任体系。 (二)四个领域死亡事故的控制 近年来死亡事故主要在高处作业、建设工程、电器作业、小企业这四个领域的 情况,措施,督促企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责任、培训、设备完好、操作规 范、管理、防范的要求,一项一项,持之以恒,并工作中的新情况,,安全生产工 作,最大限度地控制死亡事故的。 (三)三种场所重大事故的预防 大型活动、人员密集场所、危险化学品容易重特大事故的情况,大型活动报批 制度、大型临时搭建物安全检查制度、活动中各个岗位的安全责任制度、人员拥挤 时的安全制度、突发安全事件时的处置和应急救援制度。万无一失,严防人员拥挤 踩踏、大型临时搭建物坍塌重大事故的。对本区生产、使用危险化学品和加油加气 站的监管,层层设防,消除不安全隐患,把事故消灭在萌芽之中。 (四)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治 《XX 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办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会同,木材 加工出租厂房、场所重大火灾隐患的.整治工作,从上消除此类重大事故隐患。 (五)安全生产宣传培训 《生产经营安全培训规定》、安监总局七部委《关于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的意 见》, 督促企业对职工的安全培训,强制培训的,对农民工的安全培训,弱势群体的 事故防范能力。与科学发展观和社会相的安全文化工作,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 织工作。安全生产宣传面,使安全知识进社区、进学校、进工地、进企业,营造上 下关注、支持、监督安全生产工作的。 (六)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 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和使用的普查、登记工作,数据库。督促上述安全设施和健 全安全措施。分级监管的要求,各监管的监控措施,日常监管。对无证经营危险化 学品的和事故隐患的整治。升入对危险化学品高危行业实施风险抵押金制度和责任 保险制度。措施,严防危险化学品在使用、储存、运输过程中泄漏、燃爆事故。对 危化企业的分级监管,对 a 级企业挂牌工作,坚决淘汰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和构成 重大事故隐患的设备、工艺,帮助 b、c 级企业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七)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 健全管理、分级、条块、属地为主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制的要求,区安全生 产应急救援工作,区级应急救援队伍,制定应急救援管理制度,应急救援信息系统 和支撑保障体系,覆盖各行业、各企业的预案体系,组织应急预案演练,对事故灾 难的应急救援能力。 (八)街道安全监管 生产监管信息网,其工作和交流、信息共享、监管与的作用。社区、村(居)委 会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工作。社区安全网格化管理,安全监管全履盖。创建安全社 区活动。 (九)安全生产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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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 GB 12801-91 批准日期 0000-00-00 实施日期 1991-09-01 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保证生产过程安全、卫生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行业、企业生产过程的规划、设计、组织和实施;建立行业、企业生产过程安全、卫生标准体系 和编写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的标准、规范等;也适用于对行业、企业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卫生状况,安全、卫 生技术措施与管理措施的考核和监察。 农业、林业、矿山、电力、建筑、交通运输等生产过程的安全、卫生要求,应结合生产特点制订。 本标准中的卫生,系指生产过程中的卫生工程技术和组织管理。 2 引用标准 GB1.8 标准化工作导则 职业安全卫生标准编写规定 GB2893 安全色 GB2894 安全标志 GB4064 电气设备安全设计导则 GB4387 工业企业厂内运输安全规程 GB5083 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 3 术语 3.1 生产过程 production process 一般指从劳动对象进入生产领域到制成产品的全部过程。 本标准中的生产过程包含安全作业和施工的过程。 3.2 生产物料 production materials 生产需要的原料、材料、燃料、辅料和半成品。 3.3 剩余物料 waste materials 生产过程中的余料和生产过程产生的废品、废料,包括气态、液态和固态物质。 3.4 生产装置 production equipments 生产需要的设备、设施、工机具、仪器仪表等各种劳动资料。 4 基本要求 4.1 凡对人员的安全健康可能造成危害,对财产可能造成损失的生产过程,都必须制订安全、卫生标准。 4.2 生产过程安全、卫生标准中,应对下列诸因素明确规定具体要求: a.生产过程中的危险和有害因素; b.厂址、矿区、施工作业区的选择及其平面布置; C.工艺、作业和施工过程的设计、组织和实施; d.生产厂房和作业场地上的建(构)筑物; e.生产物料; f.生产装置; g.设备、设施、管线、电缆的配置和作业区的规划和组织; h.生产物料、产品、剩余物料的贮存和运输; i.人员选择; j.防护技术措施; k.管理措施; l.其他。 4.3 根据危险和有害源特点,明确规定相应的安全、卫生防护距离和防护带。 4.4 生产过程安全、卫生标准的编写应符合 GB l.8 规定。 5 对影晌生产过程安全、卫生备因素的一般要求 5.1 阐明危险和有害因素 在规划、设计、组织和实施生产时,必须首先阐明以下内容: a.生产过程中存在的或可能产生的危险和有害因素的类别、数量和性质,危害的途径和后果; b.可能产生危险和有害作用的过程、设备、场所和物料; c.危险和有害因素的危害程度或浓度,以及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规定的指标。 5.2 厂址、矿区、施工作业区的选择及其平面布置 5.2.1 选址的原则: a.选址时,除考虑其经济性和技术合理性外,还必须按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同时选定生活区、水源以及有害废 气、废水、废渣的排放点; b.生活饮用水的水质,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规定; c.产生危害较大的气体、烟雾、粉尘、噪声、振动、电磁辐射等的工业企业选址时,必须遵守国家标准和有关 规定; d.掌握厂址、矿区、施工作业区及其周围环境的工程地质、水文、气象资料和必要的生态资料。不宜在有洪水、 山谷风、泥石流、滑坡、断层、流砂层、溶洞等地段建厂,如在地震区、湿陷性黄土区、膨胀土区、淤泥区、滑坡 区及可能遭受洪水、泥石流危害的地区建厂时,必须对地基、护岸等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 e.不许在已采矿坑、有机物和化学废弃物上面建厂,要避开航空站和市政设施,并与高压输电线路保持规定的 距离; f.根据企业物流、人流状况,确定厂区内交通运输通道和人行道及其安全设施,公路、铁路干线不得通过厂区; g·厂区设计最低标高应符合有关规定。 5.2.2 平面布置的原则: a.锅炉房、氧气站、氢气站、乙炔站、煤气站、危险品仓库、原料场、废弃物处理场等具有或能产生危险和有 害因素的生产装置和场所,应根据生产特点,在保证安全、卫生的原则下合理布置。消防站、急救站等公用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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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单位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表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 方法 检查依据 处罚依据 处罚标准 1.建立、健全本单位人工影响天 气作业安全生产责任制;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2.组织制定本单位人工影响天气 作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 程;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3.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人工影 响天气作业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计划;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4.保证本单位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5.督促、检查本单位的人工影响 天气作业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 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6.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人工 影响天气作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 救援预案;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一、 主要 负责 人履 职情 况 7.及时、如实报告人工影响天气 作业生产安全事故。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 十 八条 《安全生产法》第 九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 职责,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 改正的,按以下标准处以罚款,并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 产停业整顿。 1. 未履行 1 项法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处 2 万 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的罚款; 2. 未履行 2-3 项法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处 3 万元以上 4 万元以下的罚款 3. 未履行 4-7 项法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处 4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 建设 项目 管理 1.按照规定对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评价。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1.《安全生产法》 第二十九条第二 款 2. 《建设项目安 1.《安全生产法》 第九十五条第一项 2. 《建 设 项目安 全设施“三同时” 1. 建设项目未按照规定进行安全评价的,投资额 1000 万元以下的,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产停业整顿,限 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 50 万元以上 70 万元以下的 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全设施“三同时” 监督管理办法》第 七条、第八条、第 二十二条 监督管理办法》第 二十八条第一项 2 万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的罚款; 2. 建设项目未按照规定进行安全评价的,投资额 1000 万元以上的,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产停业整顿,限 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 70 万元以上 100 万元以下 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处 3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的罚款。 2. 人工增雨防雹作业站(点)设 置,应由县以上人民政府或省农 垦、森工、监狱农场等部门提前 一年向省气象主管部门提出申 请,经审查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 经批准的作业站(点)移动时, 所在县(市)气象主管部门应当 将作业站(点)所在地的经纬度 及地名报省气象主管部门备案。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姑获鸟省人工 增雨防雹管理条 例》 1.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的单位 应当按国家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 必需的资金投入。 查看文件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 二十条第一款 《安全生产法》第 九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 营的投资人不依照本法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 金投入,致使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责 令限期改正,提供必需的资金;逾期未改正的,责令生 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 三、 安全 生产 资金 投入 2.用于配备作业人员劳动防护用 品的经费投入 查看文件 《安全生产法》第 四十四条 《安全生产违法行 为行政处罚办法》 第四十三条第一款 第二项 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按以下标准处以罚款;逾期 不改正的,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导致发生 生产安全事故的,依照《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试 行)》的有关规定处罚: 1.未按规定提取、使用和投入的资金涉及该项总额 低于 10%的,对生产经营单位处 1 万元的罚款,对主要 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 5000 元的罚款; 2.未按规定提取、使用和投入的资金涉及该项总额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6.1 KB 时间:2025-10-03 价格:¥2.00
Ⅰ级隐患 自查标准 Ⅱ级隐患 自查标准 Ⅲ级隐患 自查标准 Ⅳ级隐患 自查标准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基础管理 资质证照 营业执照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 成立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 基础管理 资质证照 营业执照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 表人姓名等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 基础管理 资质证照 营业执照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 换发营业执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 基础管理 资质证照 验收报告 消防验收报 告 建筑总面积大于二千五百平方米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应取得消防验收合 格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 消防法》 《建设工程消防监 督管理规定》 基础管理 目标职责 安全生产 目标 目 标 建立安全生产目标的管理制度,明确目标与指标的制定、分解、实施、考核等环节内 容。 《酒店业企业安全 生产标准化评定标 准》 基础管理 目标职责 安全生产 目标 目 标 按照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的规定,制定文件化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 《酒店业企业安全 生产标准化评定标 准》 基础管理 目标职责 安全生产 目标 监测与考核 根据所属基层单位和部门在安全生产中的职能,分解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并制 定实施计划和考核办法。 《酒店业企业安全 生产标准化评定标 准》 基础管理 目标职责 安全生产 目标 监测与考核 按照制度规定,对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实施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监测,并保存有关监 测记录资料。 《酒店业企业安全 生产标准化评定标 准》 1 基础管理 目标职责 安全生产 目标 监测与考核 定期对安全生产目标的完成效果进行评估和考核,根据考核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安全 生产目标和指标的实施计划。 《酒店业企业安全 生产标准化评定标 准》 基础管理 目标职责 安全生产 目标 监测与考核 评估结果、实施计划的调整、修改记录应形成文件并加以保存。 《酒店业企业安全 生产标准化评定标 准》 基础管理 目标职责 组织机构 和职责 机构设置 企业应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相应的专职或兼职的管理人员,并按规定 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建立健全从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到基层班组的安全生产管理网 络,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并开展安全文化活动。 《企业安全生产标 准化基本规范》 基础管理 目标职责 组织机构 和职责 机构职能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承担安全生产、职业卫生和应急管理的相关职能。 《企业安全生产标 准化基本规范》 基础管理 目标职责 组织机构 和职责 主要负责人 及领导层职 责 企业主要负责人应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全面负责安全生产、职业卫生 、应急管理工作,并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 企业领导层应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相关要求,履行其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企业安全生产标 准化基本规范》 基础管理 目标职责 安全投入 安全生产费 用 制定并实施包含以下方面的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计划: 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和职业病防护设施设备。 2.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配备个体防护装备。 3.安全评价、职业病危害评价、重大危险源监控、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 4.职业病防治,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监测和职业健康检查。 5.设备设施安全性能检测检验。 6.应急救援器材、装备的配备及应急救援演练。 7.安全标志和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8.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物品或者活动。 《酒店业企业安全 生产标准化评定标 准》 基础管理 目标职责 安全投入 相关保险 缴纳足额的保险费(工伤保险、安全生产责任险)。保障受伤害员工享受工伤保险待 遇。 《酒店业企业安全 生产标准化评定标 准》 基础管理 法律法规 与安全管 理制度 法律法规 、标准规 范 建立识别、获取、评审、更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与其他要求的管理制度。 《酒店业企业安全 生产标准化评定标 准》 2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食品医药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66 KB 时间:2025-10-08 价格:¥2.00
冶金企业安全生产督导检查表(现场部分) 序 号 检查内容 检查标准 检查办 法 检查结 果 1 氧煤喷吹 高炉煤粉制备系统,应设有一氧化碳浓度检测和报警装置。 查检测 报告 查看现 场 2 渣铁处理 在铁口和渣口前作业时,是否点燃煤气,防止中毒。(查记录) 查看现 场 3 转炉 电炉 精炼炉 1.转炉、电炉、精炼炉下漏钢坑、热泼渣区,钢水罐车、渣 罐车运行区域,保持干燥。设置防潮、防水措施。 2.具有爆炸和自燃危险 CaC2 粉剂、镁粉、煤粉、直接还原 铁(DRI)的物料,贮存于密闭贮仓内。 查看现 场 4 钢锭(坯) 处理 1.钢锭(坯)库内人行道宽度是否不小于 1m。 2.锭(坯)垛间距是否不小于 0.6m。 查看现 场 5 铁水罐 钢水罐 中间罐 渣罐 1.铁罐耳轴磨损超过 10%即报废。每年对耳轴作一次无损探 伤检查。 2.铁水、钢水、液渣罐,与邻近设备、建筑物保持大于 1.5m 距离。 查检测 报告 查看现 场 6 起重设备 1.吊运铁水、钢水、液渣采用双制动和双限位控制系统。 2.起重机械标明起重吨位,缓冲和自动联锁装置。 3.起重机运行时,发出声响与灯光信号警示信号。 查检测 报告 查看现 场 7 煤气管理 1.煤气放散管上部设自动点火装置。 2.煤气生产及回收系统,按照国家标准安装一氧化碳检测装 置。 3.煤气风机房采取防火、防爆措施,配备消防设备。 查检测 报告 查看现 场 8 供电安全 炼铁厂、炼钢厂供电是否有两路独立的高压电源,当一路电 源发生故障或检修时,另一路电源能保证车间正常生产用电 负荷。 查看现 场 9 供水安全 高炉,转炉,加热设备配置事故高位水源或备用供水电源。 查看记 录 查看现 场 10 设备管理 1.电磁盘吊有防止断电的安全措施。 2.轧制生产过程中使用燃气、氧气燃烧装置是否设有火灾报警 器、可燃气体报警器。 3.轧制型钢、线材、板、带、钢管和钢丝等生产时,各类安 全联锁装置和防护设施齐全可靠。 查检测 报告 查看记 录 查看现 场 序 号 检查内容 检查标准 检查办 法 检查结 果 11 压力容器 1.各种蒸汽集汽包、压缩空气集气包、喷煤系统喷吹罐、汽 化冷却汽包、罐等各种压力容器和氧气瓶,氮气瓶等工业气 瓶定期进行检测。 2.各类安全阀,压力表定期进行检测。 查检测 报告 12 动力管线 1.各类燃气管线,架空敷设,在车间入口设切断阀。 2.氧气、乙炔、煤气、燃油管道不许与动力电缆安装在同一 支架上。 查记录 查看现 场 13 电气设备 1.电气室、计算机房、主电缆隧道、电缆夹层设有火灾自动 报警器和灭火设施 2.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采用保护接地或接零。 3.安装避雷设施。 查记录 查看现 场 14 其他管理 1.氢气、氮气炉、储气柜、球罐等危险性部位进行检修时, 采取置换清洗措施。 2.有较大危险因素的作业场所或有关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 标志。 3.设备裸露转动或快速移动部分,设置安全防护罩、防护栏 杆或防护挡板。 4.坑、沟、池、井、陡坡等部位是否设置安全盖板或护栏。 5.放射源和射线装置,有明显的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 并定期进行检查。 6.计量检测用的放射源是否当按照有关规定取得放射物品使 用许可证。 15 危险化学 品库 1.库内危险化学品是否进行分类、分区、分库储存。 2.库内消防设施是否齐全、通道畅通。 3.库内是否有隔热、降温、通风等措施。 4.库内是否有应急预案。 查看资 料 查看现 场 16 锅炉 1.锅炉产品合格证、使用登记证、年度使用报告是否齐全。 2.压力表表面及表盘刻度是否清晰。 3.压力表指示是否在正常范围内。 4.水位表外表是否清洁、明亮或漏气、漏水。 5.水位表最高、最低刻度是否有明显标志。 6.安全阀是否齐全、完整。 7.安全阀动作是否灵活,可靠。 8.排污阀是否有漏气、漏水现象。 查看资 料 查看现 场 17 电焊机 1.电源线、焊接电缆与焊机处是否有可靠屏护。 2.焊机外壳 PE 接线是否正确,连接可靠。 3.焊机一次侧电源线长度是否超过 3m。 4.焊机使用场所是否清洁,无严重粉尘,周围无易燃易爆物。 查检测 报告 查看现 场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采矿冶金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4.2 KB 时间:2025-10-08 价格:¥2.00
Ⅰ级隐患 自查标准 Ⅱ级隐患 自查标准 Ⅲ级隐患 自查标准 Ⅳ级隐患 自查标准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基础管理 资质证照 营业执照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 成立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 基础管理 资质证照 营业执照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 表人姓名等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 基础管理 资质证照 营业执照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 换发营业执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 基础管理 资质证照 验收报告 消防验收报 告 建筑总面积大于二千五百平方米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应取得消防验收合 格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 防法》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 管理规定》 基础管理 目标职责 安全生产 目标 目 标 建立安全生产目标的管理制度,明确目标与指标的制定、分解、实施、考核等 环节内容。 《餐饮企业安全生产 标准化评定标准》 基础管理 目标职责 安全生产 目标 目 标 按照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的规定,制定文件化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 《餐饮企业安全生产 标准化评定标准》 基础管理 目标职责 安全生产 目标 监测与考核 根据所属基层单位和部门在安全生产中的职能,分解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 并制定实施计划和考核办法。 《餐饮企业安全生产 标准化评定标准》 基础管理 目标职责 安全生产 目标 监测与考核 按照制度规定,对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实施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监测,并保存 有关监测记录资料。 《餐饮企业安全生产 标准化评定标准》 基础管理≤ 目标职责 安全生产 目标 监测与考核 1.定期对安全生产目标的完成效果进行评估和考核,根据考核评估结果,及时调 整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的实施计划。2.评估结果、实施计划的调整、修改记录应 形成文件并加以保存。 《餐饮企业安全生产 标准化评定标准》 第 1 页 基础管理 目标职责 组织机构 和职责 组织机构 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 员;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 全生产法》 基础管理 目标职责 组织机构 和职责 单位主要负 责人职责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和操作规程;(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四)保证本 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五)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 全生产法》 基础管理 安全生产 责任制 安全管理机 构及人员 安全管理 机构及安全 管理人员 (一)组织或者参与拟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 援预案; (二)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 况; (三)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四)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五)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 管理的建议; (六)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七)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 全生产法》 基础管理 目标职责 组织机构 和职责 全员参与 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管理责任制,明确各级单位、部门和各岗位人员 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职责,并对适宜性、履职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和监督考核;企业 应督促确保全员按照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职责,参与安全生产工作。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 化基本规范》 基础管理 目标职责 安全投入 安全生产 费用 建立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 《餐饮企业安全生产 标准化评定标准》 基础管理 目标职责 安全投入 安全生产 费用 保证安全生产费用投入,专款专用,并建立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台账。 《餐饮企业安全生产 标准化评定标准》 第 2 页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食品医药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66 KB 时间:2025-10-09 价格:¥2.00
隐患自查 Ⅰ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Ⅱ级要素 隐患自查Ⅲ级 要素 隐患自查Ⅳ级 要素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依法立项审批,履行建设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 《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 可行性研究阶段,由具有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进行安全预评价 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 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办法》 初步设计应按规定编制安全专篇;安全设施的设计应由具有资质的设计单位承 担,并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同意;有重大变更的,应经原设计单位同 意,并报原审查部门审查同意。 《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 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办法》 安全设施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施工,由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进行 工程监理。 《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 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办法》 投入生产或使用前,由具有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进行安全验收评价 《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 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办法》 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必须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安 全设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 《安全生产法》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对于整合矿山,有无采空区治理方案,是否按设计要求的建设顺序治理和建 设,是否有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 安全隐患排查表 一个采矿许可证矿区范围内存在多个开采系统或开采主体的。由国土资源部门 责令矿山企业明确各个系统生产的时间顺序,原则上一套系统闭坑后,另一套 系统方可进行生产。 《河南省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工 作方案》 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 矿山企业、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工商营业执照 《公司法》 采矿许可证 采矿许可证 采矿许可证和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相关资质证明。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 证实施办法》 依法办矿 依法办矿 依法办矿 民用爆炸物品使 用许可证 民用爆炸物品 使用许可证 民用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爆破作业单位许 可证 爆破作业单位 许可证 施工单位或爆破作业单位的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 各类特种作业人 员的资格证 各种特种作业 人员资格证 矿山企业、施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放炮员、装运车辆司机、电工、焊工 等)应经过专门培训取得安监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 业。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安全生产管理人 员 安全生产管理 人员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安监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 证,且合格证在有效期内。 《安全生产法》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 证实施办法》 《安全生产法》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安监总管一[2012]45号 附件 《安全生产法》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矿山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 期为3年。单位名称、主要负责人、单位地址、经济类型、许可范围发生变化 时,应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手续。 矿山企业、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取得安监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 力考核合格证,且合格证在有效期内。 矿山企业、施工单位应设置专门从事安全生产管理的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 人员,露天矿山不少于2人,小型露天采石场不少于1人,每班必须确保有专 (兼)职安全员在岗。 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人人有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与所有部门、班组 、职工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矿山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行政领导岗位安全生 产责任制、职能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许可 证 主要负责人 安全生产管理 机构及人员设 置 安全生产责任 制 安全生产许可证 主要负责人 安全生产管理机 构及人员设置 安全生产责任制 资质证照 安全生产 管理机构 及人员 安全生产 管理制度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采矿冶金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59 KB 时间:2025-10-10 价格:¥2.00
特种设备企业安全生产督导检查表(现场部分) 序 号 检查内容 检查标准 检查办法 检查 结果 一、锅炉 1 锅炉使用 注册登记 应当在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 者投入使用后三十日内办理使 用登记,取得使用登记证书。 查看锅炉注册登记资 料,检查是否有《使用 登记证》。 2 安全管理 机构和安 全管理人 员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 员和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 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从事 相关工作。 查看管理机构及管理 人员资格证,安全管理 人员应取得作业项目 为 A3(锅炉压力容器 压力管道安全管理)的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 证》。 3 作业人员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 员和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 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从事 相关工作。 查看作业人员资格证: 作业人员应取得与使 用锅炉相对应作业项 目 G1( 一 级 锅 炉 司 炉)G2(二级锅炉司 炉)G3(三级锅炉司 炉)的《特种设备作业 人员证》。 4 锅炉定期 检验 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一个 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提出定 期检验要求。未经定期检验或者 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 续使用。 查看定期检验报告:应 具有在检验合格有效 期内的锅炉定期检验 报告。 5 锅炉上的 安全阀、 压力表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其使 用的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 保护装置进行定期校验、检修, 并作出记录。 查看安全阀、压力表有 关证书:安全阀应具有 在有效期内的校验报 告。压力表应具有在有 效期内的检定证书。 二、压力容器 1 压力容器 使用注册 登记 应当在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 者投入使用后三十日内,向负责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 办理使用登记,取得使用登记证 书。 查看压力容器注册登 记资料,检查是否有 《使用登记证》。 序 号 检查内容 检查标准 检查办法 检查 结果 2 安全管理 机构及安 全管理人 员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 员和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 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从事 相关工作。 查看管理机构及管理 人员资格证,安全管理 人员应取得作业项目 为 A3(锅炉压力容器 压力管道安全管理)的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 证》。 3 作业人员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 员和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 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从事 相关工作。 查看作业人员资格证, 固定式压力容器作业 人员应取得作业项目 为 R1(固定式压力容 器操作)的《特种设备 作业人员证》。 4 压力容器 定期检验 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一个 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提出定 期检验要求。未经定期检验或者 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 续使用。 查看定期检验报告:应 具有在检验合格有效 期内的压力容器定期 检验报告。 5 压力容器 上的安全 阀、压力 表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其使 用的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 保护装置进行定期校验、检修, 并作出记录。 查看安全阀、压力表有 关证书:安全阀应具有 在有效期内的校验报 告。压力表应具有在有 效期内的检定证书。 三、工业压力管道 1 工业压力 管道注册 登记 应当在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 者投入使用后三十日内,向负责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 办理使用登记,取得使用登记证 书。 查看压力管道注册登 记资料,检查是否有 《使用登记证》。 2 安全管理 机构及安 全管理人 员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 员和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 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从事 相关工作。 查看管理机构及管理 人员资格证,安全管理 人员应取得作业项目 为 A3(锅炉压力容器 压力管道安全管理)的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 证》。 3 作业人员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 员和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 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从事 相关工作。 查看作业人员资格证: 压力管道作业人员应 取 得 作 业 项 目 为 D1 (压力管道巡线维护) 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 证》。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5.4 KB 时间:2025-10-12 价格:¥2.00
街道安监所安全生产监督执法的工作计划 为加强安全生产依法行政工作,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 为,提高执法效能,进一步防范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安全生产监管 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4号)、《XX市安 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X年度安全监管执法 工作计划 》(余安监发〔201X〕17 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本街道实际,特编制 201X 年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央领导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指 示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 合治理”工作方针,积极履行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职责,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强化 源头管理,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的非法、违法行为,有力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 责任落实。形成“党(工)委领导、政府监管、行业管理、企业负责、社会监督”的 安全生产工作格局,努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促进全街道安全生产状况持续良 好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强化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宣传教育、培训考核、行政处罚和事故查 处,全面提升安监部门依法监管能力和水平,促进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 责任,确保201X年全街道不突破市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杜绝较大以上事 故和社会负面影响较大的事故发生,努力减少一般事故,积极推进经济社会与安全 生产的同步协调发展。 三、主要任务 以强化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线,通过各项执法工作的有序开展,有效 提升安监部门的依法监管、依法履职能力。 (一)完善“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 进一步明确各行政村、社区以及街道各相关部门的安全管理责任、工作目标和任务 ,修订完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和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切实增强 各级干部和企业负责人的责任意识,建立健全“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加大安全生产执法查处力度 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重点做好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涂装行 业和“三场所一企业”等行业领域的监管,切实维护安全生产法制秩序。对发生生 产安全事故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 ”的原则,配合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具体执法检查项目如下: 1、重点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涂装行业和“三场所一企业”等行业领域 的日常监督检查; 2、重点加强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管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的执法检查力度 ; 3、重点加强对201X年度发生工矿伤亡事故的单位进行执法检查。 (三)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继续抓好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深入组织开展安全 生产领域“打非治违”等专项行动,及时受理安全生产信访举报,依法、严肃、认 真做好调查、处理,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 (四)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1、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等主题宣传活 动。加强新修订的 《 安全生产法 》 等法律法规宣贯工作,弘扬安全文化,普及安全知识,努力营造安全生产氛围。 2、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安监队伍业务水平和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技能,加 强与培训机构的沟通联系,提高安全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做好生产经营单位主 要负责人和安管人员的安全资格培训考核。重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管人员、特种 作业人员培训、复训、持证率达100%,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安管人员再教育培训 率100%。同时,督促企业落实“三级”安全教育制度。 3、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常态宣传力度。围绕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 向社会广泛传播和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等方面的.知识;做好安全生产重要会议 、重大决策、重要活动的宣传报道,把握正确舆论导向,为促进全街道安全生产形 势稳定好转提供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96.9 KB 时间:2025-10-14 价格:¥2.00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督导检查表(现场部分) 序 号 检查内 容 检查标准 检查办法 检查结 果 1 工厂布 置 1.危险品生产区、总仓库区、行政区分区设置,且厂 内道路硬化,生产区、库区封闭管理,无农作物种植和 家畜(禽)养殖。 2.成品、药物总库和药物、半成品中转库设置齐全, 储存能力满足实际生产需要。 3.危险品生产区和总仓库区设置了不低于 2m 的密砌独 立围墙,与危险性建筑距离在 5m 以上,墙外 5m 范围 内设置了防火隔离带。 查看现场 2 防爆 1.危险性建筑物厚度不小于 240mm,且不得采用空斗 墙和毛石墙。 2.有易燃易爆粉尘的工房,采用外形平整、不易积尘 的结构构件和构造。 3.防护屏障高度不低于防护屏障内危险性建筑物的屋 檐,内坡脚与建筑物外墙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大于 3m 且 不小于 1.5m,有运输或特殊要求的,距离不大于 9m。 4.防护土堤(防爆墙顶宽不小于 1.0m,底宽不小于高 度的 1.5 倍。土堤边坡稳定,土堤密实,无石头、砖 块等坚硬物体。钢筋混凝土墙的厚度:配筋及地基符合 抗爆设计要求。 查看现场 3 防火 1.建筑面积小于 20㎡的 1.1 级建筑物或建筑面积小于 300㎡的 1.3 级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可为三级。 2.建筑面积超过 20㎡的 1.1 级建筑物或建筑面积超过 300㎡的 1.3 级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应为二级。 3.超过 500㎡的仓库应设防火分区。 查看现场 4 防雷 1.危险品总仓库、中转库、机械混装药工房等安装有 防雷设施。 2.防雷设施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设计、安装并每半年 检测一次。 查看现场 5 防静电 1.危险性作业场所门前是否设置了有效的导静电装置。 2.直接接触烟火药工序采用导静电橡胶等材质的工作 台面和地面。 3.烟火药不能使用不导静电的塑料、化纤材料等容器 盛装。 查看现场 序 号 检查内 容 检查标准 检查办法 检查结 果 6 电气线 路和设 备 1.与企业无关的电气线路不应穿越、跨越危险品生产 区和危险品总仓库区。 2.高压线与危险建筑物外墙的距离不小于电杆高度的1.5 倍,与生产烟火药和黑火药(干法)建筑物外墙的距离 不小于35m。 3.危险性工房的电线穿金属管敷设,并全部采用防爆 电气设备。 查看现场 7 工房布 局 1.1.1级工房符合要求:单机单栋或单人单栋独立设置。 引火线制造厂房单间单机布置,联建间数不超过4间。 有易燃易爆粉尘的工房应设置清洗设施,排水沟符合要 求并及时清理。 2.1.3级工房符合要求:机械插引工房联建间数不超过4 间,且每间应为单人、单机布置。机械插引工作间与引 火线卷(坨)隔离设置:机械插引每人定量3kg,手工 插引每人定量0.5kg。 3.工房联建符合要求:1.3级建筑物联建时应采用密实 砌体墙隔开,联建间数不超过6间。1.3级建筑物耐火等 级为三级时,联建间数不超过4间:不同危险等级的中 转库应独立设置,且不得和生产厂房联建。有固定作业 人员的非危险品生产厂房不得和危险品生产厂房联建。 查看现场 8 生产现 场 1.各工(库)房标识牌的内容符合规定,定员、定量 正确,标识清晰醒目。 2.工(库)房内的生产作业人员和存放的药物、半成品、 成品与标识牌标明的定员、定量相符。 3.工(库)房实际用途与标识牌上标明用途一致,无 将两个以上工序合并在同一工房进行问题。 4.氧化剂和还原剂分开在不同工房内称量,且称好后 分别放在不同容器内。 5.装混药工房、晾晒场等场所的药物、半成品等及时 清理入库。 6.及时冲洗(清扫)生产过程中散落的药物粉尘和含 药废弃物,并定期清理排水沟、沉淀池。 查看现场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5.5 KB 时间:2025-10-24 价格:¥2.00
开展非公有制小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试点的工作计 划 目前,国家在我区开展的非公有制小企业安全生产监管试点工作已经全面进入实施 阶段。根据区政府(佛山市南海开展非公有制小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试点实施方 案)和佛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我市开展非公有制小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试点的 工作计划 )的要求,为落实试点工作责任,使试点工作有计划有效率的推进,确保试点成果 既能体现南海地方特色、又具有全国整体指导意义,经区政府同意,制定本试点工 作计划。 一、工作计划 (一)镇(街道)级安全管理人员依法行政 1、具体工作内容:建议在非园区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设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 公室,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加大职能下放的力度。 2、工作负责人: 3、工作进度: (1)在委托非园区的镇(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行使部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的基 础上,开展下一阶段的工作:一是继续跟进实施第一步职能下放以后,有关工作开 展的情况,解决实际工作中所遇到的问题,二是探讨继续加大职能下放的范围和时 机,三是根据8大园区的机构和职能设置情况,安排好安全生产的有关工作。要求 在8月底前完成。 (2)向区政府提交报告,建议在非园区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成立独立的安全生产 监督管理办公室,配备3~5名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报告在8月20日前报出。 (3)对各镇(街道)现有配备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进行培训,经考核合格领取省 安监局核发的(安全生产监察员证),经区政府任命为安全生产监察员,8月底前完 成。 (4)对.....等六个镇的安全生产责任人进行年度考核,于9月底完成。 (二)加强高危行业安全生产监管 1、具体工作内容:加强高危行业(重点是危险化学品、小冶炼和废金属拆解)的规 划和布局,控制其总量。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对高危行业实施安全评价。 2、工作负责人: 3、工作进度: (1)统筹规划,在工业园区规划设立危险化学品、小冶炼和废金属拆解等专门区域 ,使危险化学品、小冶炼和废金属拆解等的新建、扩建工程项目能相对集中;现有 的危险化学品、小冶炼和废金属拆解等企业也要逐步向园区专门区域转移,逐步实 现高危行业的集中设立、管理、治理和应急救援。由规划建设局负责牵头落实,力 争在9月底以前制定出规划方案。 (2)在9月底以前制定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小冶炼和废金属拆解等行业的市场准入审 批和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危险化学品行业管理办法由安监局和公安局牵头制定。在现有区政府联合审批立项 制度的基础上,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有关上级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完 善审批和管理办法。 小冶炼和废金属拆解管理办法由环保局牵头制定。 (3)根据有关法规和管理办法以及对高危行业的监管部门分工,加强和落实对危险 化学品、小冶炼和废金属拆解、采石场和建筑施工等所有高危行业的监管。 (三)实行试点企业分类监管制度。 1、具体工作内容:按上级要求在部分行业企业和试点企业安全状况进行评估。制 定分类管理办法,实施分类指导和分级管理。 2、工作负责人:.....及交通、旅游等部门的负责人。 3、工作进度: (1)根据省安监局(关于在重点行业企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状况评估工作的通知粤安 监管(~)136号)的要求,制定我区企业评估的实施方案,要求在8月底完成企业的' 自我评估、9月底完成企业的监评、10月20日前全面完成评估任务。并根据评估 结果,把已评估的企业划分为a、b、c、d四级。 (2)制定(企业安全生产分类管理办法),实施分类指导和分级管理(9月底)。 (3)根据佛山市制定的办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状况与工伤保险的结合的工作。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95.1 KB 时间:2025-10-28 价格:¥2.00
1.目的 为切实加强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职工的健康与生命安 全,维护公司的发展和稳定,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 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责任制。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级人员。 3.说明 3.1 公司主要负责人是本公司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的第一责任人。 3.2 在实际工作中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3.3 本公司的各级领导人员和职能部门,必须在各自工作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和职业 卫生负责。 3.4 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人人有责,公司的每位员工都必须在自己的岗位上认真履行各自 的安全职业卫生职责。 4.内容要求 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责任制是各级人员履行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职责的依据,每季度需要 进行考核。 5.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管理领导小组职责 安全职责: 1、领导小组负责对年度安全目标、管理方案及重大安全事宜进行审议决策。 2、负责对年度安全管理计划进行研究,明确安全管理指导方针、工作原则及相关的 主题活动。 3、根据制定的安全目标定期组织例会,组织学习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分析阶段安全 生产形势,针对安全管理实际提出相应对策,督促下属及相关部门贯彻落实。 4、审议修订安全应急救援预案,确保组织、人员、物资三落实,组织应急救援演练 或专题演练。 5、组织开展季度安全综合大检查工作,及时组织安全管理交流和推广。 6、及时贯彻上级安全文件精神和要求,认真开展各项安全主题活动,营造一个良好 的企业安全氛围。 7、企业出现重大安全方面相关事宜,应立即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召开安全会议,研究 方案,确定策略,并确保方案迅速、高效、顺利实施。 8、督促检查各部门对安全生产决议以及相关法规、条例的执行情况。 9、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对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安全现状 评价。 10、负责安全生产专项费用的管理,负责全公司安全、消防、环保、职业卫生等方面 设施及设备的建设、购置及审批工作。 职业卫生职责: 1、负责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职业健康法律、法规、标准、规定。 2、负责制定、修订公司职业健康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应急预案,并监督检查落实 情况。 3、负责制定公司职业健康年度工作目标、计划;组织年度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健康 各项活动的开展。 4、负责组织公司职业健康工作会议,布置、总结职业健康工作。 5、负责对公司职业健康工作的绩效考核。 6、负责组织对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和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培训;建立职业健康监护 档案,组织三岗体检。 7、建立职业危害防治档案,负责职业危害申报、检测、评价和日常监测并将材料完 整归档保存。 8、负责个体防护用品按时发放并确保符合国家标准。 9、组织防护设备、设施、防护用品的监督检查。 10、负责对职业危害事故隐患的监督治理。 6.各级人员职责 6.1 主要负责人安全职业卫生职责 安全职责: 1、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3、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5、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6、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职业卫生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病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病危 害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 2、设置与企业规模相适应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 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 3、每年向员工代表大会报告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规划和落实情况,主动听取员工 对本企业职业卫生工作的意见,并责成有关部门及时处理和解决提出的合理化建议 和意见。 4、每季召开一次职业卫生管理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研究和制订职业病危害 防治计划与方案。 5、组织建立、健全本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6、督促、检查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及时消除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保障企 业职业病危害防治的投入,并有效的实施。 7、组织建立并实施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和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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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级隐患 自查标准 Ⅱ级隐患 自查标准 Ⅲ级隐患 自查标准 Ⅳ级隐患 自查标准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基础管理 资质证照 营业执照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 公司成立日期。 基础管理 资质证照 营业执照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经营范围、法 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基础管理 资质证照 营业执照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 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基础管理 资质证照 验收报告 消防验收报 告 建筑总面积大于二千五百平方米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应取得消防验 收合格报告。 基础管理 目标职责 安全生产目 标 目 标 建立安全生产目标的管理制度,明确目标与指标的制定、分解、实施、考核等环 节内容。按照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的规定,制定文件化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与 指标。 基础管理 目标职责 安全生产目 标 监测与考核 根据所属基层单位和部门在安全生产中的职能,分解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 并制定实施计划和考核办法。 基础管理 目标职责 安全生产目 标 监测与考核 按照制度规定,对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实施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监测,并保存有 关监测记录资料。 定期对安全生产目标的完成效果进行评估和考核,根据考核评估结果,及时调整 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的实施计划。 评估结果、实施计划的调整、修改记录应形成文件并加以保存。 基础管理 目标职责 组织机构和 职责 组织机构 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 人员;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监测与考核 安全生产目 标 目标职责 基础管理 基础管理 目标职责 组织机构和 职责 单位主要负 责人职责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 制度和操作规程;(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四)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五)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 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基础管理 目标职责 组织机构和 职责 安全管理 (一)组织或者参与拟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 急救援预案;(二)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 产教育和培训情况;(三)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四) 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五)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 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六)制止和纠正违章指 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七)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 措施 机构及安全 管理人员 基础管理 目标职责 组织机构和 职责 全员参与 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管理责任制,明确各级单位、部门和各岗位 人员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职责,并对适宜性、履职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和监督考 核;企业应督促确保全员按照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职责,参与安全生产工作。 基础管理 目标职责 安全投入 安全生产费 用 建立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 基础管理 目标职责 安全投入 安全生产费 用 保证安全生产费用投入,专款专用,并建立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台账。 基础管理 目标职责 安全投入 安全生产费 用 制定并实施包含以下方面的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计划: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 健康防护设备设施。2.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配备个体防护装备。3.安全评价、职 业危害评价、重大危险源监控、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4.职业危害防治,职业危 害因素检测、监测和职业健康体检。5.设备设施安全性能检测检验。6.应急救援 器材、装备的配备及应急救援演练。7.安全标志及标识和职业危害警示标识。8. 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物品或者活动。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物流仓储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92.5 KB 时间:2025-11-03 价格:¥2.00
石油天然气管道安全生产督导检查表(现场部分) 序 号 检查内 容 检查标准 检查办 法 检查 结果 1 受限空 间作业 1.是否对受限空间含氧量进行及时检测,对于易燃、 易爆设备容器还要进行可燃或有毒气体检测,并采取 强制通风措施 2.出(入)口是否设置警示标志,沟、坑下施工作业 要事先开挖或设置应急逃生通道。 3.作业全过程是否设专人监护,并与作业者保持联系 查看现 场 2 动土作 业 1.对施工单位是否进行技术交底,开挖作业过程要有 专人监护。 2.作业过程一旦出现挖断电缆、管道等情况,造成通 信、电力中断或管道介质泄漏时,是否立即按方案中 相关应急处置程序进行。 查看现 场 3 高处作 业 1.所用工具、材料是否上下投掷。 2.雷电、暴雨、大雾或风力6级以上(含6级)的气候 条件是否严禁作业。 3.作业前及作业过程中,是否随时对安全防护设施进 行检查,安全带符合要求,并高挂低用。 查看现 场 4 临时用 电作业 1.临时用电线路通过道路时,是否采取高空跨越或护 管穿越。 2.用电回路应设置保护开关,是否安装漏电保护器。 3.在爆炸危险场所临时用电时是否按动火作业许可程 序进行办理。 查看现 场 5 现场警 示标识 1.管道设置的里程桩、转角桩、标志桩等警告标志, 是否符合 SY/T 6064的要求 2.站(库)设备、管线是否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和安全色,进行危险提示、警示。 3.是否在检(维)修、施工、吊装等作业现场设置警 戒区域及警示标示。在坑、沟、池、井、陡坡等设置 警示标识 查看现 场 序 号 检查内 容 检查标准 检查办 法 检查 结果 6 油罐操 作 1.上罐前是否手触盘梯扶手上的铜片,以消除静电 2.上罐时是否禁止穿化纤服装和带铁钉的鞋 3.罐顶是否禁止开关非防爆的手电筒及电器 4.油罐盘梯同时上下不得超过4人、浮顶油罐浮梯不 应超过3人,且不应集中 5.上下油罐时手扶栏杆。固定顶油罐罐顶人数同时不应 超过5人,且不应集中在一起 6.油罐进油时缓慢开启进罐阀,罐内原油液面高度(罐 位)应控制在安全罐位范围内,特殊情况下经上级调 度批准并采取保护措施时,可超安全罐位运行,但不 能超极限罐位 7.排水操作时缓慢开启排污阀并随时调节阀门开度。 排水期间,操作人员是否坚守岗位,当发现油花时立 即关闭排污阀 查看现 场 7 输油泵 机组 操作 1.辅油泵机组是否有安全自动保护装置,并明确操作 控制参数 输油泵机组切换时,提前与上、下站和本站运行岗位 联系。输油泵机组切换宜采用“先启后停”的运行方式, 特殊情况亦可采用“先停后启”的运行方式。切换期间, 应认真调节输油泵机组的负荷,基本保持出站压力平 稳,严防出站压力超高 2.由正输流程改为压力越站或全越站流程前,上站必 须先将出站压力降至允许出站压力的50%左右。压力 越站或全越站流程改为正输流程前,上站运行输油泵 配置电机的电流应控制在最大允许电流85%左右。由 其它流程改为站内循环流程时,应先降低输油泵排量 管道突然出现超压时,是否立即停泵或向旁接罐泄压 3.输油泵本体各辅助系统启、停及排量调整等,是否 严格执行相关规定 查看现 场 8 压缩机 操作 1.是否设置进出口压力超限、原动机转速超限、启动 气和燃料气限流超压、振动及喘振超限、润滑保护系 统、轴承位移超限、机组温度等安全保护 2.开机前是否检查各部件及连接件的紧固情况,各零 部件要齐全完好,机身清洁无杂物,检查安全阀、仪表, 确保灵活好用,指示准确运行时保持润滑油液位在油 标上下限位之间 3.检查机器运转情况、气路、油路、水路有无泄漏现 象,机器运转有无杂音,注意电机温度是否过高。每2 小时进行一次巡回检查,认真填写运转记录 查看现 场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4.7 KB 时间:2025-11-04 价格:¥2.00
职业卫生岗位操作规程 一、电焊工安全操作规程 1、工作前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具(劳保手套及防护眼镜等)。 2、使用焊机前检查电器线路是否完好,二次线圈和外壳接地是否良好。 3、操作前必须检查周围有否易燃易爆物品,如有,必须移开才能工作。 4、起动电焊机前检查电焊钳柄绝缘是否完好。电焊钳不用时,应放到绝缘体上。 5、推闸刀开关时,人体应偏斜站,并一次推足,然后开动电焊机。停车时,要 先关电焊机,再拉闸刀开关。 6、电焊工作台必须装好屏风板,肉眼切勿直视电弧。 7、严禁焊接封闭式的筒及松香筒、香蕉水筒氢气筒等易燃物品容器,否则会引 起爆炸事故。 8、移动电焊机位置时,必须先切断电源。焊接中突然停电,应立即关好电焊机。 9、电焊机如有故障或电线破损漏电或保险丝一再烧断时,应停止使用,并报告 有关人员修理。 10、下班时,应关掉电源,并将电源线及焊接线整理好。 二、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1、电工必须具备必要的电工知识,熟悉安全操作规程,熟悉供电系统和各种配 电设备的性能和操作方法。 2、值班电工要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严格执行各种安全用电规定,工作前必须 检查工具、仪表和防护用具、设备是否完好有效。 3、各种电气设备一律必须在停机、断电情况下取下熔断器,并挂上“禁止分闸, 有人工作”的警告牌后方可进行工作。 4、每项维修结束时,必须清点所带工具、零件以防遗失和留在设备内造成事故。 5、低压设备上必须进行带电工作时,要经过领导批准,并需有专人监护,工作 时要穿好防护服,戴绝缘手套,使用有绝缘柄的工具,并站在绝缘垫上进行。 6、电器或线路拆除后,必须及时用绝缘包布包扎好,熔断器的容量要和设备与 线路安装容量相适应。 7、工作时,工作位置周围不得有各种易燃易爆及其他影响操作的物件。 8、登高作业时,必须使用安全带,使用梯子时,梯子和地面之间的角度以 60℃ 为宜,并需有防滑措施,使用人字梯时,拉绳必须牢固。 9、在启动发电机组之前,必须认真检查机组各变速箱、离合器等各部分的完好 情况,并确认无误方可开机,运行过程中,每小时记录一次主机进行情况。 10、停机期间必须对柴油发电机组进行定期维护保养,保护设备状态良好,清洁 卫生,每周至少一次对柴油发电机组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三、砂轮机安全操作规程 1. 砂轮机的防护罩必须完备牢固,保护罩未装妥时,请勿开动机器,电源开关 装配正确。 2. 操作者必须戴上防护眼镜,扎好长发等防护工作后,才能进行工作。 3. 对砂轮机性能不熟悉的人,不能使用砂轮机。 4. 砂轮机在开动之前,要认真察看砂轮机与防护罩之间有无杂物,确认无问题 时,再开动砂轮机。 5. 砂轮因长期使用磨损严重时,不准使用。 6. 砂轮机因维修不良发生故障,砂轮机轴晃动、安装不符合安全要求时,不准 开动。 7. 换新砂轮,必须经过认真地选择。安装前,请先检查砂轮外观有无瑕庇或裂 纹,用木锤轻敲;请辨音响清浊,如声音破哑者勿使用。或者砂轮轴与砂轮 孔配合不好的砂轮,不准使用。 8. 换砂轮上螺丝时要均匀用力,安装时请勿用铁锤敲打,勿用力将砂轮装在心 轴上或改变其中心孔尺寸,勿将螺帽地紧或过松,砂轮与绿盘间夹置厚度为 2mm 以下的吸墨纸或其他可压缩性面料。 9. 新装砂轮开动后,人离开其正面后空转 15 分钟;已装砂轮开动后,人离开 正面使其空转 3 分钟。待砂轮机运转正常时,才能使用。 10. 在同一砂轮上,禁止两人同时使用,更不准在砂轮的侧面磨削,勿将操作物 过度挤压在砂轮上,不能磨削性质不宜的材料,磨削时,操作者应站在砂轮 机的侧面,不要站在砂轮机的直面,以防砂轮崩裂,发生事故。 11. 在磨削中砂轮有填塞或平滑、作用不良且易过热,请即削锐,有不平衡时, 勿冲打,用砂轮刀,请即削正。 12. 磨工具用的专用砂轮不准磨其它任何工件或材料。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5 KB 时间:2025-11-04 价格:¥2.00
隐患自查 Ⅰ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Ⅱ级要素 隐患自查Ⅲ 级要素 隐患自查Ⅳ 级要素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主要负责人 主要负责人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 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 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职责的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 《安全生产法》 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应当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评价。 《安全生产法》 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 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 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安全生产法》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人、设计单位应当对安全设施设计负责。矿山、金属 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应 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审查部门及其负责审查的人员对审查 结果负责。 《安全生产法》 “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施 工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并对安全设施的工程质量负责。 “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 产或者使用前,应当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 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单位验收活动和 验收结果的监督核查。” 《安全生产法》 《公司法》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 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实收 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 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 安全设施“ 三同时”评 价报告 营业执照 安全设施“ 三同时”评 价报告 资质证照 验收报告 消防验收报 告 建筑总面积大于二千五百平方米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应取得消防 验收合格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 防法》 《建设工程 消防监督管理规定》 安全生产管 理机构及人 员设置 安全生产管 理机构及人 员设置 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 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应当有注册安全工程师从 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鼓励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 产管理工作。 《安全生产法》 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 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 “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 任免,应当告知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具备与所从 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 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职责的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 《安全生产法》 单位主要负 责人 单位主要负 责人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四)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五)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安全生产法》 安全生产 管理机构 及人员 各级安全 生产责任 制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采矿冶金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139 KB 时间:2025-11-06 价格:¥2.00
职业卫生岗位操作规程 一、电焊工安全操作规程 1、工作前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具(劳保手套及防护眼镜等)。 2、使用焊机前检查电器线路是否完好,二次线圈和外壳接地是否良好。 3、操作前必须检查周围有否易燃易爆物品,如有,必须移开才能工作。 4、起动电焊机前检查电焊钳柄绝缘是否完好。电焊钳不用时,应放到绝缘体上。 5、推闸刀开关时,人体应偏斜站,并一次推足,然后开动电焊机。停车时,要 先关电焊机,再拉闸刀开关。 6、电焊工作台必须装好屏风板,肉眼切勿直视电弧。 7、严禁焊接封闭式的筒及松香筒、香蕉水筒氢气筒等易燃物品容器,否则会引 起爆炸事故。 8、移动电焊机位置时,必须先切断电源。焊接中突然停电,应立即关好电焊机。 9、电焊机如有故障或电线破损漏电或保险丝一再烧断时,应停止使用,并报告 有关人员修理。 10、下班时,应关掉电源,并将电源线及焊接线整理好。 二、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1、电工必须具备必要的电工知识,熟悉安全操作规程,熟悉供电系统和各种配 电设备的性能和操作方法。 2、值班电工要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严格执行各种安全用电规定,工作前必须 检查工具、仪表和防护用具、设备是否完好有效。 3、各种电气设备一律必须在停机、断电情况下取下熔断器,并挂上“禁止分闸, 有人工作”的警告牌后方可进行工作。 4、每项维修结束时,必须清点所带工具、零件以防遗失和留在设备内造成事故。 5、低压设备上必须进行带电工作时,要经过领导批准,并需有专人监护,工作 时要穿好防护服,戴绝缘手套,使用有绝缘柄的工具,并站在绝缘垫上进行。 6、电器或线路拆除后,必须及时用绝缘包布包扎好,熔断器的容量要和设备与 线路安装容量相适应。 7、工作时,工作位置周围不得有各种易燃易爆及其他影响操作的物件。 8、登高作业时,必须使用安全带,使用梯子时,梯子和地面之间的角度以 60℃ 为宜,并需有防滑措施,使用人字梯时,拉绳必须牢固。 9、在启动发电机组之前,必须认真检查机组各变速箱、离合器等各部分的完好 情况,并确认无误方可开机,运行过程中,每小时记录一次主机进行情况。 10、停机期间必须对柴油发电机组进行定期维护保养,保护设备状态良好,清洁 卫生,每周至少一次对柴油发电机组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三、砂轮机安全操作规程 1. 砂轮机的防护罩必须完备牢固,保护罩未装妥时,请勿开动机器,电源开关 装配正确。 2. 操作者必须戴上防护眼镜,扎好长发等防护工作后,才能进行工作。 3. 对砂轮机性能不熟悉的人,不能使用砂轮机。 4. 砂轮机在开动之前,要认真察看砂轮机与防护罩之间有无杂物,确认无问题 时,再开动砂轮机。 5. 砂轮因长期使用磨损严重时,不准使用。 6. 砂轮机因维修不良发生故障,砂轮机轴晃动、安装不符合安全要求时,不准 开动。 7. 换新砂轮,必须经过认真地选择。安装前,请先检查砂轮外观有无瑕庇或裂 纹,用木锤轻敲;请辨音响清浊,如声音破哑者勿使用。或者砂轮轴与砂轮 孔配合不好的砂轮,不准使用。 8. 换砂轮上螺丝时要均匀用力,安装时请勿用铁锤敲打,勿用力将砂轮装在心 轴上或改变其中心孔尺寸,勿将螺帽地紧或过松,砂轮与绿盘间夹置厚度为 2mm 以下的吸墨纸或其他可压缩性面料。 9. 新装砂轮开动后,人离开其正面后空转 15 分钟;已装砂轮开动后,人离开 正面使其空转 3 分钟。待砂轮机运转正常时,才能使用。 10. 在同一砂轮上,禁止两人同时使用,更不准在砂轮的侧面磨削,勿将操作物 过度挤压在砂轮上,不能磨削性质不宜的材料,磨削时,操作者应站在砂轮 机的侧面,不要站在砂轮机的直面,以防砂轮崩裂,发生事故。 11. 在磨削中砂轮有填塞或平滑、作用不良且易过热,请即削锐,有不平衡时, 勿冲打,用砂轮刀,请即削正。 12. 磨工具用的专用砂轮不准磨其它任何工件或材料。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4 KB 时间:2025-11-07 价格:¥2.00
河南省监狱系统安全生产检查表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 检查依据 1、国家、省及司法部、省司法厅 省监狱管理局、属地安监部门安全 生产工作文件贯彻落实情况。 查看文件 资料 《国务院关于进 一步加强企业安 全生产工作的通 知》、司法部《关 于加强监狱安全 生产管理的若干 规定》、《河南省 监狱系统安全生 产奖惩办法》等 2、国家、省及司法部、省司法厅、 省监狱管理局属地安监部门安全 生产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 查看文件 资料 3、按要求及时上报安全生产信息、 报表、工作总结等材料。 查看文件 资料 一、贯 彻落实 国家、 省及司 法部、 省监狱 管理 局、属 地安监 部门安 全生产 工作部 署 4、重点时段安全生产检查情况 查看检查记录 1、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失职追责”的责任体系。党政一把 手必须亲力亲为,亲自动手抓安全 生产工作,监狱长(董事长、党委 书记)、企业经理对本单位安全生 产工作共同承担领导责任。监区长 (农业大队长)对本监区(大队) 安全生产工作负主要责任。。各级 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安 全生产工作承担相应责任。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 责任体系五落实 五到位规定》 司法部《关于加 强监狱安全生产 管理的若干规 定》第 26 条 2、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 构,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由监狱 长担任主任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 责任体系五落实 五到位规定》 二、健 全企业 安全生 产责任 及制度 体系 3、,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配齐配强安全管理人员并履行下 列职责: (一)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 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 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二)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 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 教育和培训情况; (三)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 的安全管理措施;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 责任体系五落实 五到位规定》 司法部《关于加 强监狱安全生产 管 理 的 若 干 规 定》 (四)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 援演练; (五)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 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六)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 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七)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 改措施。 4、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报告制度, 定期向监狱党委、省监狱管理局安 委会报告安全生产情况。 查看报告 《企业安全生产 责任体系五落实 五到位规定》 5、监狱应实行安全生产与重大安 全生产事故风险一票否决。凡发生 死亡或较大社会影响事故的单位 (部门)及其主要负责人、分管负 责人,不得参加年度评先评优。对 违法违规、失职渎职的,依法依规 严肃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 司法机关处理。 查看事故处理 文件及资料 司法部《关于加 强监狱安全生产 管 理 的 若 干 规 定》第 30 条 《河南省监狱系 统安全生产奖惩 办法》 《生产事故报告 和调查处理条 例》 6、建立、健全本监狱安全生产责 任制,明确各岗位责任人员,责任 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 查看安全生产 责任制度 《安全生产法》 第十八条第一 项、第十九条 7、监狱和监狱企业应与监区(农 业大队);监区与全体民警;层层 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安全生产承 诺书,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列入目 标考核内容。 查看安全生产 责任状和承诺 书 《安全生产法》 第四条、第五条、 第十八条、第十 九 条 、 司 法 部 《监狱戒毒所安 全生产诚信体系 建设方案》 1、安全生产与本监狱和监狱企业 经济活动必须同时计划、部署、检 查、考核、总结。 查看安全生产 工作文件 《安全生产法》 国务院《关于加 强企业生产中安 全工作的几项规 定》 2、监狱和监狱企业主要负责人要 将安全生产列入本监狱重要议事 日程,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形势, 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问题,依法 组织开展检查工作。 查看会议、检查 记录 《安全生产法》 司法部《关于加 强监狱安全生产 管理的若干规 定》、《河南省监 狱系统安全生产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3.3 KB 时间:2025-12-04 价格:¥2.00
民爆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督导检查表(现场部分) 序 号 检查内 容 检查标准 检查 办法 检查 结果 1 防雷、 防静电 设施 1.避雷针、避雷网格接地完好,外廓和引下线 无断接、腐蚀或锈蚀现象。 2.工(库)房金属门窗、危险工房内所有设备 导静电接地牢固规范。 3.工房有应急照明装置。 4.危险场所无安装、使用无线遥控设备、无线 通信设备。 5.危险性建筑物电源引入总配电箱处装有过电 压保护(电涌保护)器。 查看 资料 查看 现场 2 防护屏 障 1.防护土堤不应小于屋檐高度,顶宽不应小于 1m。当防护屏障内建筑物较高,设置到檐口高 度有困难时,防护屏障的高度可高出爆炸物顶 面 1m。 2.安全疏散隧道的净高度,不宜小于 2.2m,净 宽度宜为 1.5m。 查看 资料 查看 现场 3 劳动纪 律、 现场管 理 1.操作工按要求穿戴劳动防护用品。 2.无窜、脱岗,操作轻拿轻放无野蛮操作现象。 3.工(库)房设备、物料定置线齐全,作业场 所整齐清洁,疏散通道畅通。 4.危险品堆垛与墙面之间、堆垛与堆垛之间检 查通道宽度不宜小于 0.8m、装运通道宽度不宜 小于 1.2m。 5.堆放炸药类、索类危险品堆垛的总高度不应 大于 1.8m,堆放雷管类危险品堆垛的总高度不 应大于 1.6m。 6.警示标识牌、危险源标识牌、道路标识牌、 紧急疏散指示及疏散路线图齐全。 7.装卸作业距危险性建筑物不宜小于 2.5m。 8.装卸民爆物品的高位站台应设置防止车辆顶 撞站台的缓冲设施。 9.工业雷管药剂生产工房的入口处应设导出静 电的门帘、扶手及人体静电检测仪,工房地面、 工作台面、椅子、脚踏等应铺设防静电材料。 查看 资料 查看 现场 序 号 检查内 容 检查标准 检查 办法 检查 结果 4 电气设 备 1.乳化器、螺杆泵、装药机、球磨机、混装车 等关键设备必须是民用爆炸物品专用生产设备 目录中设备。 2.有防止轴承碎裂引起主轴径向和轴向位移的 技术措施。有防止物料进入轴承和机械密封的 技术措施。 3.螺杆的工作转速不宜超过 150r/min。宜有超 压自动泄爆装置。 4.设备、管道无跑冒滴漏。 5.运转部位无摩擦及危险物料泄漏现象。 查看 资料 查看 现场 5 消防设 施 1.灭火器、室内外消防栓、消防水带、枪头等、 配置齐全。消火栓保护半径不小于 120m。 2.设有消防雨淋系统的厂房进口水压不应小于 0.2MPa。 3.消防通道畅通。 查看 资料 查看 现场 6 建筑结 构 1.危险性建筑物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建筑设 计防火规范》(GB50016)中规定的二级耐火等 级。 2.危险品生产厂房每层或每个危险性工作间安 全出口的数目不应少于 2 个。当面积不超过 65 ㎡,且同一时间生产人数不超过 3 人时,可设 一个安全出口。 3.危险品生产间的外门口应做防滑坡道,不应 设置台阶。 4.窗台距室内地面不应大于 0.5m。 查看 资料 查看 现场 7 安全连 锁及测 温、测 压仪表 1.易引起燃烧爆炸事故的机械化作业,应根据 危险程度选择设置设置自动报警、自动停机、 自动泄爆、自动雨淋等自动控制装置 2.乳化器、敏化器、输送泵等密闭式带有机械 搅动装置的乳化炸药专用生产设备,应有防止 超压、超温、断料干磨的自动控制装置。 查看 资料 查看 现场 8 电子监 控 1.监控室应设置监视点,并应设置有线电话与 生产现场保持通讯畅通。 2.关键工序应不低于 90 天。其他工序应不低于 30 天。 3.报警值班室应安装防盗门和防盗窗,应有防 侵犯设施和自卫器具。报警值班室严禁设置床 铺。 4.民用爆炸物品 1.1 级生产工房必须设置门禁 式定员监控系统 查看 资料 查看 现场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3.7 KB 时间:2025-12-06 价格:¥2.00
1.目的 为切实加强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职工的健康与生命安 全,维护公司的发展和稳定,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 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责任制。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级人员。 3.说明 3.1 公司主要负责人是本公司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的第一责任人。 3.2 在实际工作中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3.3 本公司的各级领导人员和职能部门,必须在各自工作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和职业 卫生负责。 3.4 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人人有责,公司的每位员工都必须在自己的岗位上认真履行各自 的安全职业卫生职责。 4.内容要求 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责任制是各级人员履行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职责的依据,每季度需要 进行考核。 5.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管理领导小组职责 安全职责: 1、领导小组负责对年度安全目标、管理方案及重大安全事宜进行审议决策。 2、负责对年度安全管理计划进行研究,明确安全管理指导方针、工作原则及相关的 主题活动。 3、根据制定的安全目标定期组织例会,组织学习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分析阶段安全 生产形势,针对安全管理实际提出相应对策,督促下属及相关部门贯彻落实。 4、审议修订安全应急救援预案,确保组织、人员、物资三落实,组织应急救援演练 或专题演练。 5、组织开展季度安全综合大检查工作,及时组织安全管理交流和推广。 6、及时贯彻上级安全文件精神和要求,认真开展各项安全主题活动,营造一个良好 的企业安全氛围。 7、企业出现重大安全方面相关事宜,应立即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召开安全会议,研究 方案,确定策略,并确保方案迅速、高效、顺利实施。 8、督促检查各部门对安全生产决议以及相关法规、条例的执行情况。 9、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对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安全现状 评价。 10、负责安全生产专项费用的管理,负责全公司安全、消防、环保、职业卫生等方面 设施及设备的建设、购置及审批工作。 职业卫生职责: 1、负责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职业健康法律、法规、标准、规定。 2、负责制定、修订公司职业健康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应急预案,并监督检查落实 情况。 3、负责制定公司职业健康年度工作目标、计划;组织年度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健康 各项活动的开展。 4、负责组织公司职业健康工作会议,布置、总结职业健康工作。 5、负责对公司职业健康工作的绩效考核。 6、负责组织对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和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培训;建立职业健康监护 档案,组织三岗体检。 7、建立职业危害防治档案,负责职业危害申报、检测、评价和日常监测并将材料完 整归档保存。 8、负责个体防护用品按时发放并确保符合国家标准。 9、组织防护设备、设施、防护用品的监督检查。 10、负责对职业危害事故隐患的监督治理。 6.各级人员职责 6.1 主要负责人安全职业卫生职责 安全职责: 1、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3、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5、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6、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职业卫生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病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病危 害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 2、设置与企业规模相适应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 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 3、每年向员工代表大会报告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规划和落实情况,主动听取员工 对本企业职业卫生工作的意见,并责成有关部门及时处理和解决提出的合理化建议 和意见。 4、每季召开一次职业卫生管理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研究和制订职业病危害 防治计划与方案。 5、组织建立、健全本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6、督促、检查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及时消除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保障企 业职业病危害防治的投入,并有效的实施。 7、组织建立并实施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和预案。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52.5 KB 时间:2026-01-08 价格:¥2.00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2008 年) (2008 年 1 月 8 日经建设部第 145 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2008 年 1 月 28 日中华人民共 和国建设部令第 166 号公布) 第一条为了加强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 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安全 生产许可证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建筑起重机械的租赁、安装、拆卸、使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建筑起重机械,是指纳入特种设备目录,在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安 装、拆卸、使用的起重机械。 第三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对全国建筑起重机械的租赁、安装、拆卸、使用实施监督管 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筑起重机械的租赁、安装、拆 卸、使用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条出租单位出租的建筑起重机械和使用单位购置、租赁、使用的建筑起重机械应当 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 第五条出租单位在建筑起重机械首次出租前,自购建筑起重机械的使用单位在建筑起重 机械首次安装前,应当持建筑起重机械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制造监督检验证 明到本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办理备案。 第六条出租单位应当在签订的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合同中,明确租赁双方的安全责任,并 出具建筑起重机械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备案证明和自检 合格证明,提交安装使用说明书。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筑起重机械,不得出租、使用: (一)属国家明令淘汰或者禁止使用的; (二)超过安全技术标准或者制造厂家规定的使用年限的; (三)经检验达不到安全技术标准规定的; (四)没有完整安全技术档案的; (五)没有齐全有效的安全保护装置的。 第八条建筑起重机械有本规定第七条第(一)、(二)、(三)项情形之一的,出租单位或 者自购建筑起重机械的使用单位应当予以报废,并向原备案机关办理注销手续。 第九条出租单位、自购建筑起重机械的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资料: (一)购销合同、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安装使用说明书、备 案证明等原始资料; (二)定期检验报告、定期自行检查记录、定期维护保养记录、维修和技术改造记录、 运行故障和生产安全事故记录、累计运转记录等运行资料; (三)历次安装验收资料。 第十条从事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活动的单位(以下简称安装单位)应当依法取得建 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资质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其资质许可范围内承揽建 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 第十一条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和安装单位应当在签订的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合同 中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与安装单位签订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 安全协议书。 第十二条安装单位应当履行下列安全职责: (一)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及建筑起重机械性能要求,编制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 专项施工方案,并由本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二)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及安装使用说明书等检查建筑起重机械及现场施工条件; (三)组织安全施工技术交底并签字确认; (四)制定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五)将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安装、拆卸人员名单,安装、拆 卸时间等材料报施工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审核后,告知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建设主管部门。 第十三条安装单位应当按照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及安全操作规程 组织安装、拆卸作业。 安装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进行现场监督,技术负责人应当 定期巡查。 第十四条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完毕后,安装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及安装使用说明书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6.1 KB 时间:2026-01-22 价格:¥2.00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 90 号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已经 2017 年 1 月 10 日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 1 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 2017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 2017 年 3 月 9 日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加强和规 范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建设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 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职责范围内、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新建、 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建设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 施建设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的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是指存在或者产生职业病危 害因素分类目录所列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建设项目。 本办法所称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是指消除或者降低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 素的浓度或者强度,预防和减少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的损害或者影响, 保护劳动者健康的设备、设施、装置、构(建)筑物等的总称。 第三条 负责本办法第二条规定建设项目投资、管理的单位(以下简称建设 单位)是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建设的责任主体。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 产和使用(以下统称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建设单位应当优先采 用有利于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职业病防护设施 所需费用应当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 第四条 建设单位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应当依照本办法进行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及相应的评 审,组织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建立健全建设项目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与档案。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工作可以与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一并进 行。建设单位可以将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安全预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 设计和安全设施设计、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和安全验收评价合并出具报告或 者设计,并对职业病防护设施与安全设施一并组织验收。 第五条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在国务院规定的职责范围内对全国建 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在本级人民政府规 定的职责范围内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实施分类分 级监督管理,具体办法由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并报国家安全生产监 督管理总局备案。 跨两个及两个以上行政区域的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由其共同的 上一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监督管理。 上一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将其负责的建设 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工作委托下一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 理部门实施;接受委托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不得再委托。 第六条 国家根据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程度,将建设项目分 为职业病危害一般、较重和严重 3 个类别,并对职业病危害严重建设项目实施重 点监督检查。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目录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制定并公 布。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对建设项目职业病危 害分类管理目录作出补充规定,但不得低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规定的管 理层级。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90 KB 时间:2026-02-09 价格:¥2.00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2015 年) (2012 年 1 月 30 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45 号公布,2015 年 5 月 27 日国家安全监管 总局令第 79 号修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规范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 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建设项目以及 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工建设项目(包括危险化学品长输管道建设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 目),其安全管理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危险化学品的勘探、开采及其辅助的储存,原油和天然气勘探、开采及其辅助的储存、 海上输送,城镇燃气的输送及储存等建设项目,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建设项目安全审查,是指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安全设施的设计 审查。建设项目的安全审查由建设单位申请,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根据本办法分级负责实 施。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负责依法组织实施。 建设项目未经安全审查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的,不得开工建设或者投入生产(使用)。 第四条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指导、监督全国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和建设项目安全 设施竣工验收的实施工作,并负责实施下列建设项目的安全审查: (一)国务院审批(核准、备案)的; (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部门)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的监督管理 工作,确定并公布本部门和本行政区域内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 下简称市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的前款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范围,并报国家安全生 产监督管理总局备案。 第五条 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由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安全审查: (一)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 (二)生产剧毒化学品的; (三)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确定的本办法第四条第一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建设项 目。 第六条 负责实施建设项目安全审查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将其 负责实施的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工作,委托下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委托实施安全 审查的,审查结果由委托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建设项目 和生产剧毒化学品的建设项目,不得委托实施安全审查。 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委托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安全审 查: (一)涉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 (二)涉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中的有毒气体、液化 气体、易燃液体、爆炸品,且构成重大危险源的。 接受委托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不得将其受托的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工作再委托其他 单位实施。 第七条 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和安全评价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并对 其工作成果负责。 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或者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建设项 目,应当由具有石油化工医药行业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 第二章 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 第八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阶段,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 构对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评价。 安全评价机构应当根据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对建设 项目进行安全评价,出具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安全评价报告应当符合《危险化学品建设 项目安全评价细则》的要求。 第九条 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由甲级安全评价机构进行安全评价: (一)国务院及其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 (二)生产剧毒化学品的; (三)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 (四)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5 KB 时间:2026-02-12 价格:¥2.00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2013 年)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已经 2013 年 2 月 18 日国家安全生 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 2013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企业(以下统 称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与监督,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作业人员的 安全与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与监督,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者部分封闭,与外界相对隔离,出入口较为狭窄,作 业人员不能长时间在内工作,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者氧含 量不足的空间。工贸企业有限空间的目录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确定、调整并公布。 第三条 工贸企业是本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有限 空间作业安全全面负责,相关负责人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本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负责。 第四条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对全国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属地监管、分级负责的原则,对本行政区 域内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实施监督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工贸企业有 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二章 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保障 第五条 存在有限空间作业的工贸企业应当建立下列安全生产制度和规程: (一)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责任制度; (二)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 (三)有限空间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四)有限空间作业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应急救援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制 度; (五)有限空间作业应急管理制度; (六)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第六条 工贸企业应当对从事有限空间作业的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应急 救援人员进行专项安全培训。专项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有限空间作业的危险有害因素和安全防范措施; (二)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 (三)检测仪器、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 (四)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置措施。 安全培训应当有专门记录,并由参加培训的人员签字确认。 第七条 工贸企业应当对本企业的有限空间进行辨识,确定有限空间的数量、位置以及 危险有害因素等基本情况,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并及时更新。 第八条 工贸企业实施有限空间作业前,应当对作业环境进行评估,分析存在的危险有 害因素,提出消除、控制危害的措施,制定有限空间作业方案,并经本企业负责人批准。 第九条 工贸企业应当按照有限空间作业方案,明确作业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 人员及其安全职责。 第十条 工贸企业实施有限空间作业前,应当将有限空间作业方案和作业现场可能存在 的危险有害因素、防控措施告知作业人员。现场负责人应当监督作业人员按照方案进行作业 准备。 第十一条 工贸企业应当采取可靠的隔断(隔离)措施,将可能危及作业安全的设施设备、 存在有毒有害物质的空间与作业地点隔开。 第十二条 有限空间作业应当严格遵守“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原则。检测指标 包括氧浓度、易燃易爆物质(可燃性气体、爆炸性粉尘)浓度、有毒有害气体浓度。检测应 当符合相关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 未经通风和检测合格,任何人员不得进入有限空间作业。检测的时间不得早于作业开始 前 30 分钟。 第十三条 检测人员进行检测时,应当记录检测的时间、地点、气体种类、浓度等信息。 检测记录经检测人员签字后存档。 检测人员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防止中毒窒息等事故发生。 第十四条 有限空间内盛装或者残留的物料对作业存在危害时,作业人员应当在作业前 对物料进行清洗、清空或者置换。经检测,有限空间的危险有害因素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 素职业接触限值第一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的要求后,方可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第十五条 在有限空间作业过程中,工贸企业应当采取通风措施,保持空气流通,禁止 采用纯氧通风换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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