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对象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39 冶金行业》是关于采矿冶金行业相关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相关内容,适用于采矿冶金行业相关企业。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39 冶金行业文本预览
隐患自查
Ⅰ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Ⅱ级要素
隐患自查Ⅲ
级要素
隐患自查Ⅳ
级要素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主要负责人 主要负责人
生产经营
安全生产的主要负责人和
生产危险物品人员必须具备与本
安全生产所从事的生
产经营活动相应的
生产知识和
危险物品能力。
单位的生产、经营、储存
安全生产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
安全生产的主要负责人和
生产危险物品人员,应当由主管的负有
生产监督
危险物品
职责的部门对其
生产知识和
危险物品能力考核合格。
《
生产法》
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
单位的建设项目,应当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评价。
《
生产法》
生产经营
安全生产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
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
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
生产法》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人、设计
安全生产应当对安全设施设计负责。矿山、金属
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
单位的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应
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审查部门及其负责审查的人员对审查
结果负责。
《
生产法》
“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
单位的建设项目的施
工
安全生产必须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并对安全设施的工程质量负责。
“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
单位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
产或者使用前,应当由建设
安全生产负责组织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
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
生产监督
危险物品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
安全生产验收活动和
验收结果的监督核查。”
《
生产法》
《公司法》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
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实收
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
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
安全设施“
三同时”评
价报告
营业执照
安全设施“
三同时”评
价报告
资质证照
验收报告
消防验收报
告
建筑总面积大于二千五百平方米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应取得消防
验收合格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
防法》 《建设工程
消防监督
危险物品规定》
生产管
理机构及人
员设置
生产管
理机构及人
员设置
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
安全生产和
单位的生产、经营、储存单
位,应当设置
生产危险物品机构或者配备专职
生产危险物品人员。
单位的生产、储存
安全生产以及矿山、金属冶炼
安全生产应当有注册安全工程师从
事
生产危险物品工作。鼓励其他生产经营
安全生产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
产
危险物品工作。
《
生产法》
生产管
理人员
生产管
理人员
“
单位的生产、储存
安全生产以及矿山、金属冶炼
安全生产的
生产危险物品人员的
任免,应当告知主管的负有
生产监督
危险物品职责的部门。”
生产经营
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和
生产危险物品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具备与所从
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
生产知识和
危险物品能力。
单位的生产、经营、储存
安全生产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
安全生产的主要负责人和
生产危险物品人员,应当由主管的负有
生产监督
危险物品
职责的部门对其
生产知识和
危险物品能力考核合格。
《
生产法》
安全生产主要负
责人
安全生产主要负
责人
生产经营
安全生产的主要负责人对本
安全生产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一)建立、健全本
安全生产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
安全生产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
安全生产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四)保证本
安全生产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五)督促、检查本
安全生产的
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
安全生产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
生产法》
生产
危险物品机构
及人员
各级安全
生产责任
制
文件格式
提供Excel(.xls)和PDF两种格式文件,包含可直接编辑的模板文件和参考示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