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患自查 Ⅰ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Ⅱ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Ⅲ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Ⅳ级要素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 依法设立的企业,由企业登记机关发给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企业成立日期。企 业营业执照应当载明企业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生产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企业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企业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企业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 照。 《公司法》 烟花爆竹 生产许可 证 烟花爆竹 生产许可 证 依法取得烟花爆竹生产许可证,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 施办法》 消防验收 报告 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应取得消防验收合格报告。 《消防法》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 理规定》 安全设施 验收报告 危险品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有验收合格报告。 《河南省安全管理条例 》 主要负责 人 主要负责 人 主要负责人应取得安监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且合格证在有效期内。 《安全生产法》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 训规定》 安全生产 管理机构 及人员设 置 安全生产 管理机构 及人员设 置 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 100人以下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 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 《安全生产法》 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 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安监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且合格证在有效期 内。 《安全生产法》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 训规定》 验收报告 基础管理 资质证照 安全生产 管理机构 及人员 —1— 隐患自查 Ⅰ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Ⅱ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Ⅲ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Ⅳ级要素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安全生产 责任制 责任落实 情况 责任落实 情况 (1)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人人有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与所有部门、班组、职工签订安 全生产目标责任状。其中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法人单位为法定代表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 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2)建立了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 各部门负责人“一岗双责”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并落实了企业负责人带班值班制度。 《安全生产法》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 企业应制订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至少包括:(1)药物存储管理、领取管理和余(废)药处理制 度;(2)企业负责人及涉裸药生产线负责人值(带)班制度;(3)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4)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5)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6)产品购销合同和销 售流向登记管理制度;(7)新产品、新药物研发管理制度;(8)安全设施设备维护管理制度; (9)原材料购买、检验、储存及使用管理制度;(10)职工出入厂(库)区登记制度; (11)厂(库)区门卫值班(守卫)制度;(12)重大危险源(重点危险部位)监控管理制度; (12)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制度;(14)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使用和管理制度;(15)工作场 所职业病危害防治制度。 操作规程 操作规程 企业应根据生产工艺、技术、设备设施特点和原材料、辅助材料、产品的危险性,编制符合《烟花 爆竹作业安全技术规程》(GB11652)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并发放到相 关岗位。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 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 管理人员 培训 管理人员 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企业主要负责人 、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危险工序及特种作业人员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 训规定》 特种作业 人员 特种作业 人员 危险工序及特种作业人员(另包括电工、焊工、搬运工、守护工等)应经过培训取得安监部门核发的 特种作业操作证,且在有效期内。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 安全教育 安全教育 新上岗的所有职工(包括临时工、合同工、劳务工、轮换工、协议工等)都必须进行安全生产强制 培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 训规定》 日常教育 日常教育 企业职工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 训规定》 转岗、复 工教育 转岗、复 工教育 从业人员在本生产经营单位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受安全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 训规定》 规章制度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 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 规章制度 基础管理 安全生产 管理制度 和操作规 程 安全生产 教育培训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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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自查 Ⅰ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Ⅱ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Ⅲ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Ⅳ级要素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监管部门 一般要求 一般要求 矿井提升人员的绞车、钢丝绳、提升容器、斜井人车等必须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按规定 进行定期检验,不出现失爆和明令淘汰设备。 《煤矿重大 生产隐患认 定办法》 运输车辆 运输车辆 电机车、矿车、人车、猴车、绞车必须达到机电完好标准。 《煤矿安全 规程》 轨道 轨道 1、新建或改扩建的矿井中,对运行7t及其以上机车或3t及其以上矿车的轨道,应采用不低于 30kg/m的钢轨。2、主要运输巷道轨道的铺设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扣件必须齐全、牢固并与轨型相符。轨道接头的间隙不得大于5mm,高低和左右错差不得大 于2mm。 (二)直线段2条钢轨顶面的高低偏差,以及曲线段外轨按设计加高后与内轨顶面的高低偏差,都 不得大于5mm。 (三)直线段和加宽后的曲线段轨距上偏差为+5mm,下偏差为-2mm。 (四)在曲线段内应设置轨距拉杆。 (五)轨枕的规格及数量应符合标准要求,间距偏差不得超过50mm。道碴的粒度及铺设厚度应符 合标准要求,轨枕下应捣实。对道床应经常清理,应无杂物、无浮煤、无积水。 同一线路必须使用同一型号钢轨。道岔的钢轨型号,不得低于线路的钢轨型号。 《煤矿安全 规程》 回流线、轨 道绝缘 回流线、轨 道绝缘 1、架线电机车运行的轨道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两平行钢轨之间,每隔50m应连接1根断面不小于50mm2的铜线或其他具有等效电阻的导线。 (二)线路上所有钢轨接缝处,必须用导线或采用轨缝焊接工艺加以连接。不回电的轨道与架线 电机车回电轨道之间,必须加以绝缘。第一绝缘点设在2种轨道的连接处;第二绝缘点设在不回电 的轨道上,其与第一绝缘点之间的距离必须大于1列车的长度。对绝缘点必须经常检查维护,保持 可靠绝缘。 2、在与架线电机车线路相联通的轨道上有钢丝绳跨越时,钢丝绳不得与轨道相接触。 《煤矿安全 规程》 现场管理 设备设施 及工艺 —1— 隐患自查 Ⅰ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Ⅱ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Ⅲ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Ⅳ级要素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监管部门 架空线 架空线 1、自轨面算起,电机车架空线的悬挂高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在行人的巷道内、车场内以及人行道与运输巷道交叉的地方不小于2m;在不行人的巷道内 不小于1.9m。 (二)在井底车场内,从井底到乘车场不小于2.2m。 (三)在地面或工业场地内,不与其他道路交叉的地方不小于2.2m。 2、电机车架空线与巷道顶或棚梁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0.2m。悬吊绝缘子距电机车架空线的距 离,每侧不得超过0.25m。电机车架空线悬挂点的间距,在直线段内不得超过5m,在曲线段内不得 超过规程规定值。 《煤矿安全 规程》 斜巷人车 斜巷人车 1、斜井人车必须设置使跟车人在运行途中任何地点都能向司机发送紧急停车信号的装置。 2、多水平运输时,从各水平发出的信号必须有区别。人员上、下地点应悬挂信号牌。任一区段行车时,各 水平必须有信号显示。 3、倾斜井巷运送人员的人车必须有顶盖,车辆上必须装有可靠的防坠器。当断绳时,防坠器能自动发生作 用,也能人工操纵。 4、倾斜井巷运送人员的人车必须有跟车人,跟车人必须坐在设有手动防坠器把手或制动器把手的位置上。 5、每班运送人员前,必须检查人车的连接装置、保险链和防坠器,并必须先放1次空车。 对使用中的斜井人车防坠器,应每班进行1次手动落闸试验、每月进行1次静止松绳落闸试验、每年进行1次 重载全速脱钩试验。防坠器的各个连接和传动部分,必须经常处于灵活状态。 《煤矿安全 规程》 连接装置 连接装置 1、各种保险链以及矿车的连接环、链和插销等,必须执行下列规定: (1)批量生产的,必须做抽样拉断试验,不符合要求时不得使用; (2)初次使用前和使用后每隔2年,必须逐个以2倍于其最大静荷重的拉力进行试验,发现裂纹或永久伸长 量超过0.2%时,不得使用。 2、倾斜井巷运输时,矿车之间的连接、矿车与钢丝绳之间的连接,必须使用不能自行脱落的连接装置,并 加装保险绳。 3、倾斜井巷运输用的钢丝绳连接装置,在每次换钢丝绳时,必须用2倍于其最大静荷重的拉力进行试验。 4、倾斜井巷运输用的矿车连接装置,必须至少每年进行1次2倍于其最大静荷重的拉力试验。 《煤矿安全 规程》 现场管理 现场管理 设备设施 及工艺 设备设施 及工艺 —2—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物流仓储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29.5 KB 时间:2025-10-05 价格:¥2.00
Ⅰ级隐 患 自查标 Ⅱ级隐患 自查标准 Ⅲ级隐患 自查标准 Ⅳ级隐患 自查标准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安全生产许可证 尾矿库要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只能在有效期内从事生 产活动。否则不得生产运行。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20号令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 施办法》 安全标准化证书 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 及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 矿山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 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工作管理能力。必须由有关主管部门对 其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并获得安全部门颁发的安全资格 证书后方可从事工作。 《安全生产法》 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 从事尾矿库放矿排洪和排渗设施操作的专职作业人员必须取得特种作业人员 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矿山企业应当配备相应的安全管理机构或者安全管理人员,并配备与工作需 要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或者具有相应工作能力的人员。 《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车间应设置专职或兼职安全员;班组应设置兼职安全员。 《选矿安全规程》 单位主要负责人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四)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五)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六)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安全生产法》 资 质 证 照 安全生产管 理机构及人 员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 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 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 尾矿库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后需要延期的,企业应当在安全生产许可证 有效期满前3个月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申请办理延期手续,同 时,提交安全现状评价报告。金属非金属矿山独立生产系统和尾矿库在提出 延期申请之前6个月内经考评合格达到安全标准化二级以上的尾矿库,可以不 提交安全现状评价报告,但需要提交安全标准化等级的证明材料。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 办法》 分管负责人、安全员及 各部门、各岗位职责 (一)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二)领导班子其他负责人的责任; (三)中层部门(各管理科室、车间、分公司等)和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四)班组和班组长的责任; (五)具体岗位和从业人员的责任。 《安全生产法》 矿山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应当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安全操 作规程 《安全生产法》 培训管理 矿山企业应当建立安全培训管理制度,保障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所需经费,对 从业人员进行与其所从事岗位相应的安全教育培训;从业人员调整工作岗位 或者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应当对其进行专门的安全教 育和培训。未经安全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从业人员 安全培训情况,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档备查。 《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 安 全 教 育 培 训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 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教育 培训 矿山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具备与所从 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矿山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接受专门的安全培 训,经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取得 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矿山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 安 全 生 产 规 章 制 度 1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登记建档制度,对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要有详细的档案记录。对本单位的危险源进行全面排查分析,够成事故隐患 的要采取可靠防泛治理错施落实责任,分级负责,本着定时间、定人员、定负 责人三定的原则,保证安全生产. 2 生产经营单位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的责任主体,对本单位事故隐 患的排查治理全面负责,其主要负责人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第一责任人。 3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并逐级 建立负责人、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职工“四位一体”的隐患排查治理 和监控责任制,明确有关人员的责任,制订具体的管理目标并督促落实。 隐患排查 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河南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 法》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采矿冶金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51.5 KB 时间:2025-10-05 价格:¥2.00
畜禽屠宰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表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 检查依据 1.政府及屠宰主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文件贯彻落实 情况。 查看文件 资料 2.政府及屠宰主管部门安全生产会议精神贯彻落实 情况。 查看文件 资料 3.按要求及时上报安全生产信息、工作总结等材料。 查看文件 资料 一、 贯彻 落实 政府 安全 生产 工作 部署 4.定期安全生产检查情况。 查看检查 记录 1.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所有领导班子成员对 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相应职责。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2.落实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安全生产委员 会,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担任主任。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3.落实安全管理力量,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配齐专业安全管理人员。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二、 健全 企业 安全 生产 责任 体系 4.落实安全生产报告制度,定期向业绩考核部门报 告安全生产情况,并向社会公示。 查看报告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1.建立、健全屠宰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 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 查看安全 生产责任 制度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第一项、第十九 条 三、 安全 生产 责任 制 3.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列入考核内容。 查看安全 生产责任 书 1. 安全生产与本单位经济活动必须同时计划、部 署、检查、考核、总结。 查看安全 生产工作 文件 2.主要负责人将安全生产列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 程,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 工作问题,依法组织开展检查。 查看会议、 检查记录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安全教育培训 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设备、设施及人员安全 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应急管理制度; 事故报告制度;安全奖惩制度。 查看文件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 四、 基础 管理 4.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 查看文件 《安全生产法》第二 资金投入 十条第一款 5.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1.《安全生产法》第 二十条第一款 2.《河南省安全生产 条例 6.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 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 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八条 7.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 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 佩戴、使用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二条 8.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 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 人 现场检查 查看资质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一条第一款 9.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 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 全生产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 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查看协议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六条第二款 10.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 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 担的责任 查看协议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九条第二款 1.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 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查看档案 和证书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四条 2.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实习学生进行安全 生产教育和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 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查看培训 记录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五条 五、 教育 培训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 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查看证书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七条 1.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 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 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 并向从业人员通报。 查看制度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七条 2.对不能及时排除的重大隐患,应当制定治理方案, 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应急预案,消 除安全隐患 查看整改 方案 《黑龙江省安全生产 条例》第二十四条第 二款 六、隐 患排 查治 理 3.生产经营单位治理安全隐患,应当采取安全防范 措施;危及人员安全的,应当暂时停止生产经营活 动,防止事故发生。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 例》 七、安 全生 产标 准化 1.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 建设,做到安全管理标准化、设施设备标准化、作 业现场标准化和操作过程标准化,提高安全生产水 平和事故防范能力。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四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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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生产督导检查表(现场部分) 序 号 检查内容 检查标准 检查 办法 检查 结果 1 领导下井带 班 矿领导带班并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升井。 查记 录 查看 现场 2 安全出口 1.每个矿井至少应有 2 个独立的直达地面的安全出口,安 全出口的间距应不小于 30m。 2.每个生产水平(中段)、采场,均应至少有两个便于行人 的安全出口,并应同通往地面的安全出口相通。 查看 现场 3 防排水 1.井下主要排水设备,至少应由同类型的 3 台泵组成。 2.井筒内应装设两条相同的排水管,一条工作,一条备用。 矿山的主要泵房,进口应装设防水门。 3.水仓进水口应有蓖子。 查看 现场 4 防灭火 1.井下消防供水水池容积应不小于 200m³。木材场、有自 燃发火危险的排土场,应布置在距离进风口常年最小频率风 向上风侧 80m 以外。 2.竖井、斜井及其井架和井口房、主要运输巷道、井底车 场硐室,应设置消防水管。 查看 现场 5 矿井提升 1.过卷保护装置和信号装置必须安装到位。升降人员的单 绳提升罐笼必须有安全可靠的防坠器。 2.提升矿车的斜井,必须安装常闭式防跑车装置。斜井上 部和中间车场,必须设阻车器或挡车栏。斜井下部车场要建 有躲避硐室,并有明显的标志。 查看 现场 6 矿井供电 1.由地面到井下中央变电所或主排水泵房的电源电缆,至 少应敷设两条独立线路,并应引自地面主变电所的不同母线 段。 2.变电所的门应向外开,窗户应有金属网栅,四周应有围 墙或栅栏,并应有通往变电所的道路。 3.中央变(配)电所的地面标高,应比其入口处巷道底板 标高高出 0.5m。与水泵房毗邻时,应高于水泵房地面 0.3m。 采区变电所应比其入口处的巷道底板标高高出 0.5m。其他机 电硐室的地面标高应高出其入口处的巷道底板标高 0.2m 以 上。 查看 现场 7 顶板管理 1.对顶板不稳固的采场,应有监控手段和处理措施。 2.采用全面采矿法、房柱采矿法采矿,应根据顶板稳定情况, 留出合适的矿柱。 查记 录 查看 现场 8 空区管理 对采空区进行日常安全监测。 查记 录 序 号 检查内容 检查标准 检查 办法 检查 结果 9 井下爆破 1.爆破应有专门设计,爆破器材的发放领用应做好记录。 2.矿山爆破后,经通风吹散炮烟、检查确认井下空气合格后、 等待时间超过 15 min,方准许作业人员进人爆破作业地点。 查记 录 查看 现场 10 通风与防尘 1.主要进、回风巷道在服务期间应能保持安全稳定畅通, 禁止堆放材料和停放设备。主要回风井巷不得用作运输通道 和人员通行通道。 2.主要通风机房内应设有测量风压、风量、电流、电压和 轴承温度等的仪表,应有直通矿调度室的电话。 3.掘进工作面和通风不良的采场,应安装局部通风设备。 局扇应有完善的保护装置。风筒应吊挂平直、牢固,接头严 密,避免车碰和炮崩,并应经常维护,以减少漏风,降低阻 力。 查看 现场 11 安全防护与 标志 作业场所有坠人危险的钻孔、井巷、溶洞、陷坑、泥浆池和 水仓等,均应加盖或设栅栏,并设置明显的标志和照明。行 人和车辆通行的沟、坑、池的盖板,应固定可靠,并满足承 载要求。设备的裸露转动部分,应设防护罩或栅栏。 查看 现场 12 “六大系统” 1.监测监控系统。视频监控功能齐全,并具有报警参数设 置和声光报警功能。井下总回风巷、各个生产中段和分段的 回风巷应设置风速传感器。提升人员的井口信号房、提升机 房,以及井口、马头门(调车场)等人员进出场所、紧急避 险设施及井下爆破器材库、油库、中央变电所等主要硐室应 设视频监控。 2.人员定位系统。人员出入井口和重点区域进出口等地点 应安装分站(读卡器)。识别卡应专人专卡,并配备不少于 经常下井人员总数 10%的备用卡。 3.压风自救系统。压风管道敷设应牢固平直,并延伸到井 下采掘作业场所、紧急避险设施、爆破时撤离人员集中地点 等主要地点。主压风管道中应安装油水分离器。 4.供水施救系统。供水管道敷设牢固平直,并延伸到井下 采掘作业场所、紧急避险设施、爆破时撤离人员集中地点等 主要地点。供水管道应接入紧急避险设施内,并安设阀门及 过滤装置,水量和水压应满足额定数量人员避灾时的需要。 5.通讯联络系统。安装通信联络终端设备的地点应包括: 井底车场、马头门、井下运输调度室、主要机电硐室、井下 变电所、井下各中段采区、主要泵房、主要通风机房、井下 紧急避险设施、爆破时撤离人员集中地点、提升机房、井下 查看 现场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采矿冶金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4.8 KB 时间:2025-10-07 价格:¥2.00
隐患自查 Ⅰ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Ⅱ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Ⅲ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Ⅳ级要素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 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公司法》 危化品经营 许可证 危化品经 营许可证 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实行许可制度。经营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当依照本办法取得危险化学品 经营许可证(以下简称经营许可证)。未取得经营许可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危险化学品 。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 理办法》 消防验收 报告 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取得消防验收合格报告。 《消防法》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 定》 安全设施 验收报告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有验收合格报告。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主要负责人 主要负责 人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取得安监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且合格证 在有效期内。 《安全生产法》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 定》 安全生产管 理机构及人 员设置 安全生产 管理机构 及人员设 置 从业人员三十人以上的必须设置专门从事安全生产管理的机构,且安全生产管理的机构配备的专 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三人,从业人员不足三十人的应当配备两名以上的专职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 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安监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且合格证在有效 期内。 《安全生产法》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 定》 验收报告 资质证照 安全生产 管理机构 及人员 —1— 隐患自查 Ⅰ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Ⅱ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Ⅲ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Ⅳ级要素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安全生产 责任制 责任落实情 况 责任落实 情况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其中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法人单位为法定代表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 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安全生产法》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 企业应制订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至少包括:1)安全生产职责;2)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 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3)安全生产会议管理;4)安全生产费用;5)安全生产奖惩管 理;6)管理制度评审和修订;7)安全培训教育;8)特种作业人员管理;9)管理部门、基层班 组安全活动管理;10)风险评价;11)隐患治理;12)重大危险源管理;13)变更管理;14)事 故管理;15)防火、防爆管理,包括禁烟管理;16)消防管理;17)仓库、罐区安全管理;18) 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管理;19)生产设施管理,包括安全设施、特种设备等管理;20)监视 和测量设备管理;21)安全作业管理,包括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 作业、断路作业、设备检维修作业、高温作业、抽堵盲板作业管理等;2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 理;23)检维修管理;24)设施拆除和报废管理;25)承包商管理;26)供应商管理;27)职业 卫生管理,包括防尘、防毒管理;28)劳动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管理;29)作业场所职业危 害因素检测管理;30)应急救援管理;31)安全检查管理;32)自评等。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 标准化通用规范》 操作规程 操作规程 企业应根据生产工艺、技术、设备设施特点和原材料、辅助材料、产品的危险性,编制操作规 程,并发放到相关岗位。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 标准化通用规范》 管理人员培 训 管理人员 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 间不得少于16学时。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 定》 特种作业人 员和特种设 备作业人员 特种作业 人员和特 种设备作 业人员资 格证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且 在有效期内。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新上岗职工 培训 新上岗职 工培训 企业应对新上岗的所有职工(包括临时工、合同工、劳务工、轮换工、协议工等)都必须进行强 制培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 定》 《安全生产法》 日常教育 日常教育 企业职工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 定》 安全生产 管理制度 和操作规 程 安全生产 教育培训 —2—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45.5 KB 时间:2025-10-11 价格:¥2.00
轻纺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表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 检查依据 1.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文件贯彻 落实情况。 查看文件 资料 2.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会议精神贯彻 落实情况。 查看文件 资料 3.按要求及时上报安全生产信息、工作总结等材 料。 查看文件 资料 一、 贯彻 落实 政府 安全 生产 工作 部署 4.重点时段安全生产检查情况。 查看检查 记录 1.落实“党政同责”要求,董事长、党组织书记、 总经理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共同承担领导责 任。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 任体系五落实五到 位规定》 2.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所有领导班子成 员对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相应职责。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 任体系五落实五到 位规定》 3.落实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安全生产委 员会,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主任。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 任体系五落实五到 位规定》 4.落实安全管理力量,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 构,配齐配强注册安全工程师等专业安全管理人 员。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 任体系五落实五到 位规定》 二、 健全 企业 安全 生产 责任 体系 5.落实安全生产报告制度,定期向董事会、业绩 考核部门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并向社会公示。 查看报告 《企业安全生产责 任体系五落实五到 位规定》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 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度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第一项、第十九 条 三、 安全 生产 责任 制 3.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把安全生产工作情 况列入考核内容。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书 1. 安全生产与本单位经济活动必须同时计划、 部署、检查、考核、总结。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工 作 文件 2.主要负责人将安全生产列入本单位重要议事 日程,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形势,研究解决安全 生产工作问题,依法组织开展检查。 查看会议、 检查记录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 四、 基础 管理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安全教育培 训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设备、设施及人员 安全管理制度;危险作业管理(审批)制度;特 查看文件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 种作业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危险 化学品(剧毒、易制毒、制暴)安全管理制度安全; 承发包安全管理制度;应急管理制度;事故报告 制度;安全奖惩制度。 4.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 需的资金投入 查看文件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条第一款 5.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1.《安全生产法》第 二十条第一款 2.《河南省安全生 产条例》 6.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 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 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八条 7.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 用规则佩戴、使用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二条 8.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 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 位或者个人 现场检查 查看资质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一条第一款 9.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 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 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 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查看协议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六条第二款 10.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 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 法应承担的责任 查看协议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九条第二款 1.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 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 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查 看 档 案 和证书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四条 2.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 者、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经安 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 业。 查 看 培 训 记录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五条 五、 教育 培训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 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查看证书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 并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 实记录,并向从业人员通报。 查看制度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七条 对不能及时排除的重大隐患,应当制定治理方 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应急预 案,消除安全隐患 查 看 整 改 方案 《河南省安全生产 条例》 六、隐 患排 查治 理 生产经营单位治理安全隐患,应当采取安全防范 措施;危及人员安全的,应当暂时停止生产经营 《河南省安全生产 条例》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7.8 KB 时间:2025-10-12 价格:¥2.00
隐患自查 Ⅰ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Ⅱ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Ⅲ级要素 隐患自查Ⅳ 级要素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监管部门 验收报告 消防验收报 告 建筑总面积大于二千五百平方米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应 取得消防验收合格报告。 《消防法》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 理规定》 公安 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 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安监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 核合格证,且合格证在有效期内。 《安全生产法》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 训规定》 安监局 安监局 资质证照 安全生产 管理机构 及人员 安全生产 责任制 营业执照 食品生产许 可证 主要负责人 安全生产管 理机构及人 员设置 责任落实情 况 营业执照 食品生产许 可证 主要负责人 安全生产管 理机构及人 员设置 责任落实情 况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 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 、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 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 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主要负责人应取得安监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 证,且合格证在有效期内。 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食品生产企业,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 备3名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至少配备1名注册安全工程师。 其他食品生产企业,应当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专职或者兼职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安全生产中介机构提供安全生产服务。 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人人有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与所有部 门、班组、职工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其中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 负责人(法人单位为法定代表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 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公司法》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管理条例》 《安全生产法》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 训规定》 《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生 产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安全生产法》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 工商 食品药品监 督管理局 管理人员培 训 管理人员培 训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 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 训规定》 特种设备作 业人员 特种设备作 业人员资质 证书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 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 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 例》 质监局 “三级”安 全教育 “三级”安 全教育 新上岗的所有职工(包括临时工、合同工、劳务工、轮换工、协议工 等)都必须进行厂级、车间(工段、区、队)、班组级安全生产强制 培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 训规定》 转岗、复工 教育 转岗、复工 教育 从业人员在本生产经营单位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 时,应当重新接受车间(工段、区、队)和班组级的安全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 训规定》 操作规程 评估修订 安全生产 管理制度 和操作规 程 安全生产 教育培训 规章制度 特种作业人 员 规章制度 操作规程 评估修订 特种作业人 员资质证书 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发放到相关工作岗位,规范从 业人员的生产作业行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至少应包含下列内容:安 全生产职责、安全生产投入、文件和档案管理、隐患排查与治理、安 全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建设项目安全 设施“三同时”管理、生产设备设施验收管理、生产设备设施报废管 理、施工和检维修安全管理、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管理、危险作业 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包括1.危险区域动火作业。2.进入受限空间作 业。3.高处作业。4.大型吊装作业。5.临时用电作业。6.其他危险作 业)、相关方及外用工管理,职业健康管理、防护用品管理,应急管 理,事故管理等。 企业应根据生产工艺、技术、设备设施(包括职业卫生相关设备和特 种设备)特点和原材料、辅助材料、产品的危险性,编制操作规程,并 发放到相关岗位。 每年至少一次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和适用情况 进行检查、评估 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焊工、高处作业工等)应经过培训取得安监 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且在有效期内。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 基本规范》 《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生 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 《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生 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食品医药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91 KB 时间:2025-10-16 价格:¥2.00
河南省农药生产行业事故隐患自查清单----工业和信息化委 I 级隐患 II 级隐患 III 级隐患 IV 级隐患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监管部门 营业执照 企业应依法依规取得有关部门核发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 经营、运输企业营业许可。 工商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行生产前,应当依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条例》的规定,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并且使用量达到规定数量的化工企 业,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 条例》(国务院令第 591 号) 安监 企业涉及使用有毒物品的,除安全生产许可证外,还应当依法 取得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 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安监总局令第 41 号) 安监 危险化学品安全许 可证 国家对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对 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实行许可证管理,对第 二类、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实行备案证明管理。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 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 开办农药生产企业(包括联营、设立分厂和非农药生产企业设 立农药生产车间),应当经企业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 产品许可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国务院工业产品许可管理部门批 准。 农药生产企业经批准后,方可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领 取营业执照。 国家实行农药生产许可制度。生产有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 农药的,应当向国务院工业产品许可管理部门申请农药生产许可 证。生产尚未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但已有企业标准的农药的, 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产品许可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报 国务院工业产品许可管理部门批准,发给农药生产批准文件。 《农药管理条例》(国务院 令第 326 号) 开办农药生产企业(包括联营、设立分厂和非农药生产企业设 立农药生产车间),应当经省级主管部门初审后,向国家发展改革 委申报核准,核准后方可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领取营业执 照或变更工商营业执照的营业范围。 《农药生产管理办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 改革委员会令第 23 号) 安全基础管理 资质证照 农药生产许可证 生产尚未制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农药产品的,应当经省级 主管部门初审后,报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发给农药生产批准证书。 企业获得生产批准证书后,方可生产所批准的产品。 《农药生产管理办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 改革委员会令第 23 号) 发改委 I 级隐患 II 级隐患 III 级隐患 IV 级隐患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监管部门 企业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工伤社会保险 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 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 《安全生产法》 保险 风险抵押金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存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或者参加安 全生产责任保险。 危险物品的经营企业,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 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管理机构 生产、储存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设置 治安保卫机构,配备专职治安保卫人员。 《安全生产法》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 条例》(国务院令第 591 号) 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 隐患; 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安全生产法》 单位主要负责人 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落实本 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负责。 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 任制,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责任内容和考核奖惩等事项。 安全生产责任制 部门、岗位职责 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必须依法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 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主要包括: 1.主要负责人、其他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 2.职能部门及其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 3.车间、班组及其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 4.其他各岗位及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安全基础管理 安全管理制度 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应当涵盖生产经营的各岗位、各 环节和全体从业人员,并适时修订完善。并保障有效落实。至少包 括:1.安全生产职责;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食品医药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021 KB 时间:2025-10-18 价格:¥2.00
道路旅客运输站(场)安全生产检查表 (道路旅客运输站(场))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 检查依据 1. 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文件贯 彻落实情况。 查 看 文 件 资料 2. 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会议精神贯 彻落实情况。 查 看 文 件 资料 一、贯 彻落实 政府安 全生产 工作部 署 3. 按要求及时上报安全生产信息、工作总结等 材料。 查 看 文 件 资料 1. 汽车客运站的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第一 责任人,全面负责汽车客运站的安全生产工作。 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对安全生产负直接的领导 责任,其他分管领导对分管业务范围的安全生 产工作负责。 汽车客运站领导和工作人员应当实行“一岗双 责”制,既对分管的业务工作负责,又对分管 业务范围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查 看 文 件 资料 《汽车客运站安全生 产规范》第七条 二、健 全企业 安全生 产责任 体系 2. 汽车客运站应当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 构或者安全生产管理岗位,组织落实汽车客运 站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督促相关人员切实 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汽车客运站应当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保 持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相对稳定。三级以上汽 车客运站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四 级以下汽车客运站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专职和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 应当适应工作需要。 查 看 文 件 资料 《汽车客运站安全生 产规范》第十三条、 第十四条 1. 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不断完善安全生产 管理体系,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保障安全 生产投入,落实吝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规范各岗位的工作程序。 查看制度 《汽车客运站安全生 产规范》第八条 三、安 全生产 责任制 2. 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把安全生产工作 情况列入考核内容。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书 四、基 础管理 1. 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每季度至少召开一 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 例会,分析查找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缺陷和安 全管理的薄弱环节。 查 看 会 议 记录 《汽车客运站安全生 产规范》第十七条 2. 汽车客运站应当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 登记台账和档案,妥善保管备查。 查看档案 《汽车客运站安全生 产规范》第十九条 3.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制定安全生产业务操 作规程,对各岗位工作人员有关安全生产的活 动予以规范。 查看档案 《汽车客运站安全生 产规范》第十五条 4. 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适时组织开展安全 生产检查活动。重点检查所属工作人员的安全 生产业务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 贯彻执行情况。 查 看 检 查 记录 《汽车客运站安全生 产规范》第二十九条 五、教 育培训 1. 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制定对所属工作人 员特别是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年度及长期的继续 教育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内容和年度培训时间, 确保相关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 生产管理能力。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人每年应当接受 20 小时 以上培训。 查 看 培 训 记录 《汽车客运站安全生 产规范》第十六条 1. 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配合有关部门组织 开展安全宣传、安全检查、事故处理、责任追 究等工作,对有关部门提出的防范和整改措施, 应当严格落实。 查看制度、 整改方案 现场检查 《汽车客运站安全生 产规范》第十二条 六、隐 患排查 治理 2. 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建立客运站内部监 督机制。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监控汽车客运 站的安全生产运营,向客运站法定代表人或者 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负责,报告安全隐患,提 出预防措施和整改建议。 汽车客运站法定代表人或者分管安全生产的领 导应当积极采纳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提出的预防 措施和改进建议,并及时组织人员予以落实和 整改。 查 看 整 改 方案 现场检查 《汽车客运站安全生 产规范》第二十八条 七、安 全生产 标准化 1. 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贯彻执行国家有关 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制定安全 生产管理目标、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业务操作 规程和监督管理规则,并组织实施。 查看文件 《汽车客运站安全生 产规范》第三条 1. 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建立危险品查堵制 度,采取措施防止易燃、易爆和易腐蚀等危险 品进站上车。 查看制度 现场检查 《汽车客运站安全生 产规范》第二十五条 八、现 场管理 2. 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建立车辆安全例行 检查制度,对营运客车进行安全例行检查,并 采取以下措施防止不检或漏检的车辆出站。 查看制度 现场检查 《汽车客运站安全生 产规范》第二十六条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物流仓储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0.5 KB 时间:2025-10-23 价格:¥2.00
铁路道口安全生产检查表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 检查依据 1.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文件贯彻落实 情况。 查看文件 资料 2.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会议精神贯彻落实 情况。 查看文件 资料 3.按要求及时上报安全生产信息、工作总结等材料。 查看文件 资料 一、 贯彻 落实 政府 安全 生产 工作 部署 4.重点时段安全生产检查情况。 查看检查 记录 1.落实“党政同责”要求,董事长、党组织书记、 总经理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共同承担领导责任。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2.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所有领导班子成员对 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相应职责。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3.落实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安全生产委员 会,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主任。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4.落实安全管理力量,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配齐配强注册安全工程师等专业安全管理人员。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二、 健全 企业 安全 生产 责任 体系 5.落实安全生产报告制度,定期向董事会、业绩考 核部门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并向社会公示。 查看报告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 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度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第一项、第十九 条 三、 安全 生产 责任 制 3.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列入考核内容。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书 1. 安全生产与本单位经济活动必须同时计划、部 署、检查、考核、总结。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工 作 文件 2.主要负责人将安全生产列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 程,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 工作问题,依法组织开展检查。 查看会议、 检查记录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 四、 基础 管理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安全教育培训 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设备、设施及人员安全 管理制度;危险作业管理(审批)制度;特种作业 查看文件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 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 (剧毒、易制毒、制暴)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承发 包安全管理制度;应急管理制度;事故报告制度; 安全奖惩制度。 4.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 资金投入 查看文件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条第一款 5.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1.《安全生产法》第 二十条第一款 2.《河南省安全生产 条例》 6.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 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 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八条 7.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 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 佩戴、使用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二条 8.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 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 人 现场检查 查看资质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一条第一款 9.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 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 全生产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 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查看协议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六条第二款 10.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 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 担的责任 查看协议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九条第二款 1.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 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查 看 档 案 和证书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四条 2.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 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经安全生产 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查 看 培 训 记录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五条 五、 教育 培训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 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查看证书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 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 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 并向从业人员通报。 查看制度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七条 对不能及时排除的重大隐患,应当制定治理方案, 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应急预案,消 除安全隐患 查 看 整 改 方案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 例》 六、隐 患排 查治 理 生产经营单位治理安全隐患,应当采取安全防范措 施;危及人员安全的,应当暂时停止生产经营活动, 防止事故发生。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 例》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6.8 KB 时间:2025-10-23 价格:¥2.00
Ⅰ级隐患 自查标准 Ⅱ级隐患 自查标准 Ⅲ级隐患 自查标准 Ⅳ级隐患 自查标准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基础管理 资质证照 营业执照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 立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 基础管理 资质证照 营业执照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 人姓名等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 基础管理 资质证照 营业执照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 发营业执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 基础管理 资质证照 验收报告 消防验收报 告 建筑总面积大于二千五百平方米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应取得消防验 收合格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 消防法》 《建设工程消防监 督管理规定》 基础管理 目标职责 安全生产目 标 目 标 建立安全生产目标的管理制度,明确目标与指标的制定、分解、实施、考核等环节内容 。 《商场企业安全生产 标准化评定标准》 基础管理 目标职责 安全生产目 标 目 标 按照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的规定,制定文件化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 《商场企业安全生产 标准化评定标准》 基础管理 目标职责 安全生产目 标 监测与考核 根据所属基层单位和部门在安全生产中的职能,分解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并制定 实施计划和考核办法。 《商场企业安全生产 标准化评定标准》 基础管理 目标职责 安全生产目 标 监测与考核 按照制度规定,对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实施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监测,并保存有关监测 记录资料。 《商场企业安全生产 标准化评定标准》 基础管理 目标职责 安全生产目 标 监测与考核 定期对安全生产目标的完成效果进行评估和考核,根据考核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安全生 产目标和指标的实施计划。 《商场企业安全生产 标准化评定标准》 基础管理 目标职责 安全生产目 标 监测与考核 评估结果、实施计划的调整、修改记录应形成文件并加以保存。 《商场企业安全生产 标准化评定标准》 1 基础管理 目标职责 组织机构和 职责 机构设置 企业应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相应的专职或兼职的管理人员,并按规定配 备注册安全工程师,建立健全从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到基层班组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定 期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并开展安全文化活动。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 化基本规范》 基础管理 目标职责 组织机构和 职责 机构职能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承担安全生产、职业卫生和应急管理的相关职能。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 化基本规范》 基础管理 目标职责 组织机构和 职责 主要负责人 及领导层职 责 企业主要负责人应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全面负责安全生产、职业卫生、 应急管理工作,并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 企业领导层应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相关要求,履行其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 化基本规范》 基础管理 目标职责 组织机构和 职责 全员参与 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管理责任制,明确各级单位、部门和各岗位人员的 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职责,并对适宜性、履职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和监督考核;企业应督 促确保全员按照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职责,参与安全生产工作。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 化基本规范》 基础管理 目标职责 安全投入 安全生产费 用 建立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保证安全生产费用投入,专款专用,并建立安 全生产费用使用台账。 《商场企业安全生产 标准化评定标准》 基础管理 目标职责 安全投入 安全生产费 用 制定并实施包含以下方面的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计划: 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和职业病防护设施设备。 2.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配备个体防护装备。 3.安全评价、职业病危害评价、重大危险源监控、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 4.职业病防治,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监测和职业健康检查。 5.设备设施安全性能检测检验。 6.应急救援器材、装备的配备及应急救援演练。 7.安全标志和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8.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物品或者活动。 《商场企业安全生产 标准化评定标准》 基础管理 目标职责 安全投入 相关保险 缴纳足额的保险费(工伤保险、安全生产责任险)。保障受伤害员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 《商场企业安全生产 标准化评定标准》 基础管理 法律法规与 安全管理制 度 法律法规、 标准规范 建立识别、获取、评审、更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与其他要求的管理制度。 《商场企业安全生产 标准化评定标准》 基础管理 法律法规与 安全管理制 度 法律法规、 标准规范 各职能部门和基层单位应定期、及时识别和获取本部门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 规范与其他要求,向归口部门汇总,并发布清单。 《商场企业安全生产 标准化评定标准》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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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建设企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表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 方法 检查依据 处罚依据 处罚标准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 任制;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 制度和操作规程;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3.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 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4.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 效实施;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5.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 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 患;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6.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 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一、 主要 负责 人履 职情 况 7.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 十八条 《安全生产法》第 九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 职责,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 改正的,按以下标准处以罚款,并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 产停业整顿。 1. 未履行 1 项法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处 2 万 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的罚款; 2. 未履行 2-3 项法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处 3 万元以上 4 万元以下的罚款 3. 未履行 4-7 项法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处 4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 建设 项目 管理 3.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应当按照 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 查看设计 现场检查 1.《安全生产法》 第三十一条第一 款 2. 《建设项目安 全设施“三同时” 监督管理办法》第 十七条第三款 1.《安全生产法》 第九十五条第三项 2. 《建 设 项目安 全设施“三同时” 监督管理办法》第 二十八条第三项 1.投资额 1000 万元以下的建设项目,施工单位未 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的,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 产停业整顿,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 50 万元以 上 70 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 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2 万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的罚款; 2. 投资额 1000 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施工单位未 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的,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 产停业整顿,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 70 万元以 上 100 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 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3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的罚款。 1.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国家规定 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 入。 查看文件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 二十条第一款 《安全生产法》第 九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 营的投资人不依照本法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 金投入,致使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责 令限期改正,提供必需的资金;逾期未改正的,责令生 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 2.按规定足额提取和使用安全生 产费用的 查看文件 《安全生产法》第 二十条第二款 《安全生产违法行 为行政处罚办法》 第四十三条第一款 第一项 3.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的经费 投入 查看文件 《安全生产法》第 四十四条 《安全生产违法行 为行政处罚办法》 第四十三条第一款 第二项 4.用于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经 费投入 查看文件 《安全生产违法 行为行政处罚办 法》第四十四条 《安全生产违法行 为行政处罚办法》 第四十三条第一款 第三项 三、 安全 生产 资金 投入 5.按国家规定投入其他安全生产 所必须的资金 查看文件 《安全生产违法行 为行政处罚办法》 第四十三条第一款 第四项 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按以下标准处以罚款;逾期 不改正的,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导致发生 生产安全事故的,依照《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试 行)》的有关规定处罚: 1.未按规定提取、使用和投入的资金涉及该项总额 低于 10%的,对生产经营单位处 1 万元的罚款,对主要 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 5000 元的罚款; 2.未按规定提取、使用和投入的资金涉及该项总额 10%以上 30%以下的,对生产经营单位处 1 万元以上 2 万 元以下的罚款,对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 5000 元以上 8000 元以下的罚款; 3.未按规定提取、使用和投入的资金涉及该项总额 30%以上的,对生产经营单位处 2 万元以上 3 万元以下 的罚款,对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 8000 元 以上 1 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 安全 生产 1.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 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1.《安全生产法》 第二十条第一款 1.《安全生产法》 第九十四条第一项 1. 从业人员不足 100 人,未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 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责令限期改正, 可以处以 2 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 停业整顿,并处以 5 万元以上 7 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1 KB 时间:2025-10-27 价格:¥2.00
医药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表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 检查依据 1.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文件贯彻落实 情况。 查看文件 资料 2.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会议精神贯彻落实 情况。 查看文件 资料 3.按要求及时上报安全生产信息、工作总结等材料。 查看文件 资料 一、 贯彻 落实 政府 安全 生产 工作 部署 4.重点时段安全生产检查情况。 查看检查 记录 1.落实“党政同责”要求,董事长、党组织书记、 总经理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共同承担领导责任。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2.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所有领导班子成员对 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相应职责。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3.落实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安全生产委员 会,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主任。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4.落实安全管理力量,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配齐配强注册安全工程师等专业安全管理人员。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二、 健全 企业 安全 生产 责任 体系 5.落实安全生产报告制度,定期向董事会、业绩考 核部门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并向社会公示。 查看报告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 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度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第一项、第十九 条 三、 安全 生产 责任 制 3.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列入考核内容。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书 1. 安全生产与本单位经济活动必须同时计划、部 署、检查、考核、总结。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工 作 文件 2.主要负责人将安全生产列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 程,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 工作问题,依法组织开展检查。 查看会议、 检查记录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 四、 基础 管理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安全教育培训 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设备、设施及人员安全 管理制度;危险作业管理(审批)制度;特种作业 查看文件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 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 (剧毒、易制毒、制暴)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承发 包安全管理制度;应急管理制度;事故报告制度; 安全奖惩制度。 4.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 资金投入 查看文件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条第一款 5.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1.《安全生产法》第 二十条第一款 2.《河南省安全生产 条例》 6.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 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 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八条 7.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 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 佩戴、使用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二条 8.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 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 人 现场检查 查看资质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一条第一款 9.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 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 全生产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 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查看协议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六条第二款 10.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 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 担的责任 查看协议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九条第二款 1.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 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查 看 档 案 和证书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四条 2.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 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经安全生产 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查 看 培 训 记录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五条 五、 教育 培训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 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查看证书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 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 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 并向从业人员通报。 查看制度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七条 对不能及时排除的重大隐患,应当制定治理方案, 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应急预案,消 除安全隐患 查 看 整 改 方案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 例》 六、隐 患排 查治 理 生产经营单位治理安全隐患,应当采取安全防范措 施;危及人员安全的,应当暂时停止生产经营活动, 防止事故发生。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 例》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食品医药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6.8 KB 时间:2025-10-31 价格:¥2.00
通信运营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表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 检查依据 1.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文件贯彻落实 情况。 查看文件 资料 2.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会议精神贯彻落实 情况。 查看文件 资料 3.按要求及时上报安全生产信息、工作总结等材料。 查看文件 资料 一、 贯彻 落实 政府 安全 生产 工作 部署 4.重点时段安全生产检查情况。 查看检查 记录 1.落实“党政同责”要求,董事长、党组织书记、 总经理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共同承担领导责任。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2.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所有领导班子成员对 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相应职责。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3.落实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安全生产委员 会,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主任。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4.落实安全管理力量,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配齐配强注册安全工程师等专业安全管理人员。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二、 健全 企业 安全 生产 责任 体系 5.落实安全生产报告制度,定期向董事会、业绩考 核部门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并向社会公示。 查看报告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 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 查看安全 生产责任 制度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第一项、第十九 条 三、 安全 生产 责任 制 3.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列入考核内容。 查看安全 生产责任 书 1. 安全生产与本单位经济活动必须同时计划、部 署、检查、考核、总结。 查看安全 生产工作 文件 2.主要负责人将安全生产列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 程,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 工作问题,依法组织开展检查。 查看会议、 检查记录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 四、 基础 管理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安全教育培训 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设备、设施及人员安全 管理制度;危险作业管理(审批)制度;特种作业 查看文件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 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 (剧毒、易制毒、制暴)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承发 包安全管理制度;应急管理制度;事故报告制度; 安全奖惩制度。 4.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 资金投入 查看文件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条第一款 5.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1.《安全生产法》第 二十条第一款 2.《河南省安全生产 条例》 6.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 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 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八条 7.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 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 佩戴、使用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二条 8.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 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 人 现场检查 查看资质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一条第一款 9.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 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 全生产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 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查看协议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六条第二款 10.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 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 担的责任 查看协议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九条第二款 1.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 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查看档案 和证书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四条 2.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 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经安全生产 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查看培训 记录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五条 五、 教育 培训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 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查看证书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 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 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 并向从业人员通报。 查看制度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七条 对不能及时排除的重大隐患,应当制定治理方案, 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应急预案,消 除安全隐患 查看整改 方案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 例》 六、隐 患排 查治 理 生产经营单位治理安全隐患,应当采取安全防范措 施;危及人员安全的,应当暂时停止生产经营活动, 防止事故发生。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 例》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0.7 KB 时间:2025-10-31 价格:¥2.00
Ⅰ级隐患 自查标准 Ⅱ级隐患 自查标准 Ⅲ级隐患自查 标准 Ⅳ级隐患自查标准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监管部门 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 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实收资本、 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 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公司法》 工商 消防验收报告 消防验收报告 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 《消防法》 公安厅、省 消防总队 《安全生产法》 《安全生产法》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 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以上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 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 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 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四)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 患; (五)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六)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一)必须明确安全生产主管领导责任 (二)组织制订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 操作规程 (三)落实安全管理网络、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人员 (四)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布置和总结安全生产工作 (五)组织制订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落实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物 资,组织应急救援演练 (六)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组织力量整改各项事故隐患 (七)组织事故和职业病的调查、处理和上报工作。 (一)必须明确是车间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对车间的安全生产负全责 (二)保证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在车间 的贯彻执行。 (三)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布置和总结安全生产工作。 (四)合理组织生产,做到必须安全,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五)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 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 生产管理人员 单位主要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 设置安全生产管 理机构或配备专 职或者兼职的安 全生产管理人员 单位主要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 资质证照 安全管理机 构及人员 班组长职责 班组长职责 (一)必须明确班组长是班组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 (二)负责把企业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规定落实到班组。 (三)严格要求职工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制止违章作业。 (四)组织车间员工经常开展安全生产教育活动。 (五)坚持班前讲安全、班中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六)组织班组安全检查或班组安全活动,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向上 级报告,并督促有关人员解决。 (七)发生事故立即报告,组织人员抢救,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 护好现场,并做好记录。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 员工职责 员工职责 (一)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 。 (二)按规定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安全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及装置。 (三)保持作业环境整洁,做到文明生产。 (四)了解岗位中存在的危险因素及、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五)发现事故隐患立即停止作业,立即向有关人员反映。 (六)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安全生产检查活动 (七)有权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有权拒绝违章作业或冒险蛮干, 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有权停止作业或采取可能的应急措 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 (一)必须明确是车间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对车间的安全生产负全责 (二)保证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在车间 的贯彻执行。 (三)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布置和总结安全生产工作。 (四)合理组织生产,做到必须安全,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五)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六)建立车间安全生产管理网络,配备车间和班组两级安全管理人员 。 (七)组织车间员工经常开展安全生产教育活动。 (八)每月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及时排除,或报请 上级进行解决。 (九)一旦发生事故,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及时向上级或有关部门 报告,并注意保护现场和做好记录。 (一)明确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目的;(二)明确负责安全生产培训考 核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三)明确培训的周期和时间安排;(四) 明确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人员;(五)明确教育和培训的主要内 容;(六)明确教育和培训的形式(自行培训或委托专业机构培训) (七)明确教育和培训工作要求。 车间主任(分厂厂长)职 责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车间主任(分厂 厂长)职责 安全生产教育培 训制度 各级安全生 产责任制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90.5 KB 时间:2025-11-15 价格:¥2.00
北京金星鸭业有限公司金星分公司隐患排查标准 类 别 排查项目 检查标准 隐患描述 1.已取得营业执照。 1.未取得营业执照。 2.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营业执照未在有效期内。 3.公司经营范围与营业执照相 同。 3.公司经营范围与营业执照不 相同. 营业执照 4.公司营业执照未发生变化或 者发生变化全部办理了变更手 续。 4.公司营业执照未发生变化或 者发生变化没有办理了变更手 续。 年度报告 企业每年按时向工商行政管理 机关报送年度报告。 企业每年未按时向工商行政管 理机关报送年度报告。 1.取得定点屠宰许可证。 1.未取得定点屠宰许可证。 定点屠宰许 可证 2.定点许可证有效。 2.定点许可证无效。 资 质 证 照 消防验收意 见书 取得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或报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 未取得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或 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 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 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未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 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安 全 管 理 机 构 和 人 员 组织机构和 人员 有安全生产领导机构。 没有安全生产领导机构。 1.建立安全生产目标的管理制 度,明确目标与指标的制定、分 解、实施、考核等环节内容。 1.未建立安全生产目标的管理 制度,明确目标与指标的制定、 分解、实施、考核等环节内容。 目标 2.按照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的规定,制定文件化的年度安全 生产目标与指标。 2.未按照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 度的规定,制定文件化的年度安 全生产目标与指标。 1.按照制度规定,对安全生产目 标和指标实施计划的执行情况 进行监测,并保存有关监测记录 资料。 3.未按照制度规定,对安全生产 目标和指标实施计划的执行情 况进行监测,并保存有关监测记 录资料。 2.定期对安全生产目标的完成 效果进行评估和考核。 4.未定期对安全生产目标的完 成效果进行评估和考核。 3.根据考核评估结果,及时调整 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的实施计 划。 5.未根据考核评估结果,及时调 整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的实施 计划。 基 础 管 理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 监测与考核 4.评估结果、实施计划的调整、 修改记录应形成文件并加以保 存。 6.未评估结果、实施计划的调 整、修改记录应形成文件并加以 保存。 1.有健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1.没有健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2.各级人员应掌握本岗位的安 全生产职责。 2.各级人员没有掌握本岗位的 安全生产职责。 3.下属各级人员已按规定进行 了本职责范围的隐患排查工作。 3.下属各级人员未按规定进行 了本职责范围的隐患排查工作。 4.各级人员排查结果真实有效。 4.各级人员排查结果真实无效。 职责 5.对各级人员排查的隐患按规 定进行了处理。 5.对各级人员排查的隐患未按 规定进行处理。 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完善的安全 生产规章制度: 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完善的安全 生产规章制度: 1.建立安全生产管理程序 1.未建立安全生产管理程序 2.建立“三同时”安全管理制度 2.未建立“三同时”安全管理制度 3.建立劳动保护管理程序 3.未建立劳动保护管理程序 4.建立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4.未建立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5.建立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5.未建立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6.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6.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 度 7.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 度 7.未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制度 8.建立安全绩效评定管理制度 8.未建立安全绩效评定管理制 度 9.建立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 管理制度 9.未建立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 用管理制度 10.建立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管 理制度 10.未建立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 管理制度 11.建立安全台帐管理规定 11.未建立安全台帐管理规定 12.建立工伤事故管理规定 12.未建立工伤事故管理规定 13.建立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 查处理制度 13.未建立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 调查处理制度 14.建立安全活动日制度 14.未建立安全活动日制度 15.建立三级安全培训管理规定 15.未建立三级安全培训管理规 定 16.建立手持式电动工具安全管 理规定 16.未建立手持式电动工具安全 管理规定 17.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7.未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8.建立仓库防火管理规定 18.未建立仓库防火管理规定 19.建立临时线审批制度 19.未建立临时线审批制度 20.建立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20.未建立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21.建立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 21.未建立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 定 22.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程 序 22.未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 程序 安 全 生 产 规 章 制 度 和 操 作 规 程 规章制度 23.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23.未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采矿冶金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78.3 KB 时间:2025-12-04 价格:¥2.00
- 1 - 附录七:风 险 点 统 计 表 一、氧化铝行业 序号 名称 类型 区域位 置 可能发生的事故 类型及后果 现有风险控制措施 管控层级 责任单位 责任人 备注 1、公共部分 1 起重设备 设备设施 各工序 起重伤害、触电、火 灾 1、选用合格的材质符合要求的吊钩、滑轮、卷筒、钢丝绳,安装牢固可靠; 2、选用材质合格的轨道、螺栓,安装符合使用要求; 3、选用合格的制动器; 4、采用材质、质量可靠的电缆及电气元件; 5、定期检测,使用前检查吊钩、滑轮完好可用; 6、作业前检查钢丝绳无弯曲、变形、腐蚀、开叉、断裂,定期对钢丝绳、吊钩完 好情况进行检查,严禁超负荷使用; 7、定期检查,使用前检查卷筒完好; 8、定期检查紧固轨道螺栓; 9、定期对行程限位进行点检、试验,确保完好有效; 10、使用前检查测试制动装置完好灵敏有效; 11、落实专门负责人定期检查紧固接线,更换老化线路; 12、进行车设备点检维护、特种作业知识,法律法规培训教育; 13、作业人员必须经起重设备相关知识、消防知识培训; 14、按劳保用品穿戴要求,佩戴防护眼镜、耐高温面罩; 15、发生触电事故,立即切断电源,根据人员受伤情况对伤者进行人工呼吸和心 肺复苏法抢救,立即送医; 16、编制触电、火灾事故现场处置方案,定期组织事故演练。 分厂、车间、 班组岗位 各车间 车间主任 2 储气罐 设备设施类 各工序 物体打击 1、定期检查罐体表面有无变形开裂。检查附件是否正常。 2、班组每 2 小时输水一次,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3、班组每天检查一次;特种设备车间每月检查一次 4、年检符合特种设备使用要求 5、压力容器安全培训 6、按劳保用品穿戴要求,佩戴防护眼镜 7、发现泄漏及时关闭进气阀,联系维检处置。 8、阀门损坏及时更换,堵塞情况及时处理 9、发现安全阀不起作用,及时关闭进气阀,停用储气罐,放散储气,更换安全阀。 车间 各车间 车间主 任、班长 3 安全工器 具 设备设施类 各工序 物体打击、触电、高 处坠落 1、对伤员进行止血包扎,出现骨折用夹板固定后及时就医; 2、编制物体打击、触电、高处坠落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3、使用人员必须经安全工器具相关知识培训; 4、按劳保用品穿戴要求,佩戴安全帽、防护手套、防护眼镜。 公司、分厂、 车间、班组 各车间 总经理、 厂长、车 间主任、 班长 - 2 - 序号 名称 类型 区域位 置 可能发生的事故 类型及后果 现有风险控制措施 管控层级 责任单位 责任人 备注 4 高空作业 作业活动 各工序 高处坠落、物体打击 1、操作高处阀门时使用专用的操作平台,平台支撑要保证平稳、牢固; 2、高处作业必须使用校验合格的安全带; 3、从高处往下投掷物品时,要限定警戒区,设置围栏,并设专人看管; 4、定期组织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及高处作业相关知识培训; 5、根据受伤人员情况对其进行止血包扎,出现骨折用夹板固定后及时安排就医; 6、槽顶加装不低于 1、2 米的护栏,悬挂警示牌; 7、高空作业将工器具放入工具袋内; 8、脚手架的搭设要设定剪刀撑,每层绑两道护身栏,一道挡脚板,脚手板要铺严, 结构构造必须牢固、可靠; 9、定期组织人员体检; 10、按劳保穿戴要求,佩戴安全帽、劳保鞋、防护眼镜、安全带。 分厂、车间、 班组 各车间 厂长、车 间主任、 班长 5 受限空间 作业 作业活动 各工序 中毒窒息 灼烫 物体打击、机械伤害 触电 1、在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应放尽系统里的汽、水、料等介质,确认槽罐已泄压, 设备已断电后,方可开始工作; 2、测定槽罐内氧气含量在 19.5%-23.5%,槽罐内设氧气检测仪,氧含量低于 18% 报警提示及时撤离; 3、槽罐内检修清理作业时外面必须有人监护; 4、进入金属容器(炉、罐、槽等)和特别潮湿、工作场地狭窄的非金属容器内作 业,照明电压不大于 12V; 5、罐内清理作业时必须拉设防护网,佩戴防坠器、安全绳由高向下进行清理 ; 垂直交叉作业必须使用隔离板进行隔离; 6、作业人员必须经安全教育及受限空间作业培训; 7、将窒息人员转移到阴凉通风处,根据受伤情况进行人工呼吸和胸外按压,情况 严重者送往医院; 8、编制中毒窒息事故现场处置方案,定期组织事故演练; 9、对所有进出汽、水、料、碱流程加装盲板(DN250 以上盲板厚度≥6mm,DN250 以上盲板厚度≥4mm),对所有关闭阀门挂“有人工作 禁止操作”警示牌; 10、断开受限空间系统内有关设备的电源并悬挂“有人工作 禁止合闸”警示牌; 11、加装通风机进行强制通风; 12、作业下方拉好警戒线,防止无关人员误入危险区域; 13、当需要使用安全工器具或照明电压大于 12V 时,应安装漏电保护器,其接线 板必须放置在容器外面; 14、按要求穿好工作服,纽扣系好,袖口纽扣系好;安全帽正确佩戴,戴好耐酸 碱防护手套和耐高温面罩;穿好劳保鞋并系好、系牢鞋带。 分厂、车间、 班组 各车间 厂长、车 间主任、 班长
分类:风险评估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757 KB 时间:2025-12-06 价格:¥2.00
(记录受控号)单位(风险点): 岗位:绞车司机 设备设施: No: 分析人: 日期: 审核人: 日期: 审定人: 日期: 工程技术措施 管理措施 培训教育措施 个体防护措施 应急处置措施 可 能 性 频 繁 程 度 后 果 风 险 值 评 价 级 别 工 程 技 术 措 施 管 理 措 施 培 训 教 育 措 施 个 体 防 护 措 施 应 急 处 置 措 施 1 保护检查 信号装置齐 全、完好 不齐全或不 完好 人身伤害 1、制订安全标准; 2、按照标准进行设 置或整改处理。 1、制定调度绞车信号 装置管理规定;2、现 场检查、过程控制;3 、按规定考评兑现。 安全培训部门、区 队及机电专业按规 定进行调度绞车信 号装置培训,掌握 调度绞车信号装置 安全应知应会知 识,考核合格上岗 操作人员必须穿戴 防护服、安全帽、 防尘(毒)口罩、 绝缘鞋、毛巾、矿 灯、供氧瓶、自救 器、定位卡等符合 规定的劳动防护用 1、发现调度绞车信号装 置不齐全或不完好时立即 停止作业,按规定整改处 理;2、发生人身伤害, 立即开展安全自救互救, 并汇报调度监控中心,启 动应急救援预案。 1 6 7 42 3 4 岗位 (班 组)级 2 保护检查 过卷保护装 置完好 未安设或不 完好 设备损坏、 人身伤害 1、制订调度绞车过 卷保护装置安全标 准;2、按照标准进 行设置或整改处理 。 1、制定调度绞车过卷 保护装置管理规定;2 、现场检查、过程控 制;3、按规定考评兑 现。 安全培训部门、区 队及机电专业按规 定进行调度绞车过 卷保护装置培训, 掌握调度绞车过卷 保护装置安全应知 应会知识,考核合 格上岗。 操作人员必须穿戴 防护服、安全帽、 防尘(毒)口罩、 绝缘鞋、毛巾、矿 灯、供氧瓶、自救 器、定位卡等符合 规定的劳动防护用 品。 1、发现调度绞车过卷保 护装置未安设或不完好时 立即停止作业,按规定整 改处理;2、发生人身伤 害,立即开展安全自救互 救,并汇报调度监控中 心,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3 6 3 54 3 4 岗位 (班 组)级 3 保护检查 制动装置灵 敏可靠 不灵敏或不 可靠 跑车伤人 1、制订调度绞车安 制动装置全标准;2 、按照标准进行设 置或整改处理。 1、制定调度绞车过卷 保护装置管理规定;2 、现场检查、过程控 制;3、按规定考评兑 现。 安全培训部门、区 队及机电专业按规 定进行调度绞车制 动装置培训,掌握 调度绞车安全应知 应会知识,考核合 格上岗。 操作人员必须穿戴 防护服、安全帽、 防尘(毒)口罩、 绝缘鞋、毛巾、矿 灯、供氧瓶、自救 器、定位卡等符合 规定的劳动防护用 品。 1、发现调度绞车制动装 置不灵敏或不可靠时立即 停止作业,按规定整改处 理;2、发生人身伤害, 立即开展安全自救互救, 并汇报调度监控中心,启 动应急救援预案。 1 6 7 42 3 4 岗位 (班 组)级 4 保护检查 合格连接装 置 连接装置不 合格 跑车伤人 1、制订调度绞车安 全标准;2、按照标 准进行设置或整改 处理。 1、制定调度绞车连接 装置管理规定;2、现 场检查、过程控制;3 、按规定考评兑现。 安全培训部门、区 队及机电专业按规 定进行调度绞车连 接装置培训,掌握 调度绞车安全应知 应会知识,考核合 格上岗。 操作人员必须穿戴 防护服、安全帽、 防尘(毒)口罩、 绝缘鞋、毛巾、矿 灯、供氧瓶、自救 器、定位卡等符合 规定的劳动防护用 品。 1、发现连接装置不合格 时立即停止作业,按规定 整改处理;2、发生人身 伤害,立即开展安全自救 互救,并汇报调度监控中 心,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3 3 7 63 3 4 岗位 (班 组)级 5 保护检查 完好的护绳 板 无护绳板或 不完好 人身伤害 1、制订调度绞车安 护绳板全标准;2、 按照标准进行设置 或整改处理。 1、制定调度绞车护绳 板管理规定;2、现场 检查、过程控制;3、 按规定考评兑现。 安全培训部门、区 队及机电专业按规 定进行调度绞车护 绳板培训,掌握调 度绞车安全应知应 会知识,考核合格 上岗。 操作人员必须穿戴 防护服、安全帽、 防尘(毒)口罩、 绝缘鞋、毛巾、矿 灯、供氧瓶、自救 器、定位卡等符合 规定的劳动防护用 品。 1、发现无护绳板或不完 好时立即停止作业,按规 定整改处理;2、发生人 身伤害,立即开展安全自 救互救,并汇报调度监控 中心,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 1 6 7 42 3 4 岗位 (班 组)级 安全检查表分析(LEC)+评价记录 检查项目 标准 现有控制措施 风险评价 调度绞车 调度绞车 管控层 级 建议改进(新增)措 施 管 控 级 别 序号 不符合标准 情况 后果 6 消防设施 合格的消防 用具 失效 火灾 1、制订调度绞车消 防设施安全标准;2 、按照标准进行设 置或整改处理。 1、制定调度绞车消防 设施管理规定;2、现 场检查、过程控制;3 、按规定考评兑现。 安全培训部门、区 队及机电专业按规 定进行调度绞车消 防设施培训,掌握 调度绞车安全应知 应会知识,考核合 格上岗。 操作人员必须穿戴 防护服、安全帽、 防尘(毒)口罩、 绝缘鞋、毛巾、矿 灯、供氧瓶、自救 器、定位卡等符合 规定的劳动防护用 品。 1、发现消防设施失效立 即停机处理;2、发生初 期火源由现场班长或管理 人员组织灭火,控制火情 并向调度监控中心汇报, 调度监控中心汇报值班领 导,密切调度跟踪火情处 理;3、火势较大无法控 制时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 案,调度监控中心立即下 达全员撤离命令,井下所 有人员按避火路线撤离; 3 3 7 63 3 4 岗位 (班 组)级 7 作业环境 完好的吊梁 式挡车设施 不完好 跑车时造成 人员和设备 伤害 1、制订调度绞车安 全标准;2、按照标 准进行设置或整改 处理。 1、制定调度绞车吊梁 式挡车设施管理规 定;2、现场检查、过 程控制;3、按规定考 评兑现。 安全培训部门、区 队及机电专业按规 定进行调度绞车吊 梁式挡车设施培 训,掌握调度绞车 安全应知应会知 识,考核合格上岗 。 操作人员必须穿戴 防护服、安全帽、 防尘(毒)口罩、 绝缘鞋、毛巾、矿 灯、供氧瓶、自救 器、定位卡等符合 规定的劳动防护用 品。 1、发现吊梁式挡车设施 不完好时立即停止作业, 按规定整改处理;2、发 生人身伤害,立即开展安 全自救互救,并汇报调度 监控中心,启动应急救援 预案。 1 6 7 42 3 4 岗位 (班 组)级 8 部位 轨道平直、 无错茬 不平直、有 错茬 矿车掉道 1、制订调度绞车运 行上下山轨道铺设 安全标准;2、按照 标准进行设置或整 改处理。 1、制定调度绞车运行 上下山轨道铺设管理 规定;2、现场检查、 过程控制;3、按规定 考评兑现。 安全培训部门、区 队及机电专业按规 定进行调度绞车运 行上下山轨道铺设 培训,掌握调度绞 车安全应知应会知 识,考核合格上岗 。 操作人员必须穿戴 防护服、安全帽、 防尘(毒)口罩、 绝缘鞋、毛巾、矿 灯、供氧瓶、自救 器、定位卡等符合 规定的劳动防护用 品。 1、发现不平直、有错茬 时立即停止作业,按规定 整改处理;2、发生人身 伤害,立即开展安全自救 互救,并汇报调度监控中 心,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1 6 7 42 3 4 岗位 (班 组)级 9 部件检查 合格的钢丝 绳 磨损、断丝 超过10% 跑车伤人 1、制订调度绞车钢 丝绳安全标准;2、 按照标准进行设置 或整改处理。 1、制定调度绞车钢丝 绳管理规定;2、现场 检查、过程控制;3、 按规定考评兑现。 安全培训部门、区 队及机电专业按规 定进行调度绞车钢 丝绳培训,掌握调 度绞车安全应知应 会知识,考核合格 上岗。 操作人员必须穿戴 防护服、安全帽、 防尘(毒)口罩、 绝缘鞋、毛巾、矿 灯、供氧瓶、自救 器、定位卡等符合 规定的劳动防护用 品。 1、发现磨损、断丝超过 10%时立即停止作业,按 规定整改处理;2、发生 人身伤害,立即开展安全 自救互救,并汇报调度监 控中心,启动应急救援预 案。 1 6 7 42 3 4 岗位 (班 组)级 10 部件检查 机械运转部 位裸露完好 无防护罩或 不完好 人身伤害 1、制订调度绞车机 械运转部位安全标 准;2、按照标准进 行设置或整改处理 。 1、制定调度绞车机械 运转部位管理规定;2 、现场检查、过程控 制;3、按规定考评兑 现。 安全培训部门、区 队及机电专业按规 定进行调度绞车机 械运转部位培训, 掌握调度绞车安全 应知应会知识,考 核合格上岗。 操作人员必须穿戴 防护服、安全帽、 防尘(毒)口罩、 绝缘鞋、毛巾、矿 灯、供氧瓶、自救 器、定位卡等符合 规定的劳动防护用 品。 1、发现无防护罩或不完 好时立即停止作业,按规 定整改处理;2、发生人 身伤害,立即开展安全自 救互救,并汇报调度监控 中心,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 3 3 7 63 3 4 岗位 (班 组)级 11 部件检查 排绳合格、 有效 不合格或无 效 人身伤害 1、制订调度绞车安 全标准;2、按照标 准进行设置或整改 处理。 1、制定调度绞车钢丝 绳管理规定;2、现场 检查、过程控制;3、 按规定考评兑现。 安全培训部门、区 队及机电专业按规 定进行调度绞车钢 丝绳培训,掌握调 度绞车安全应知应 会知识,考核合格 上岗。 操作人员必须穿戴 防护服、安全帽、 防尘(毒)口罩、 绝缘鞋、毛巾、矿 灯、供氧瓶、自救 器、定位卡等符合 规定的劳动防护用 品。 1、发现排绳不合格或无 效时立即停止作业,按规 定整改处理;2、发生人 身伤害,立即开展安全自 救互救,并汇报调度监控 中心,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 3 3 7 63 3 4 岗位 (班 组)级 12 作业环境 超长、超宽 物件运输符 合要求 超长、超宽 物件运输 人身伤害 1、制订调度绞车超 长、超宽物件运输 安全标准;2、按照 标准进行设置或整 改处理。 1、制定调度绞车超长 、超宽物件运输管理 规定;2、现场检查、 过程控制;3、按规定 考评兑现。 安全培训部门、区 队及机电专业按规 定进行调度绞车超 长、超宽物件运输 培训,掌握调度绞 车安全应知应会知 识,考核合格上岗 。 操作人员必须穿戴 防护服、安全帽、 防尘(毒)口罩、 绝缘鞋、毛巾、矿 灯、供氧瓶、自救 器、定位卡等符合 规定的劳动防护用 品。 1、发现超长、超宽物件 运输时立即停止作业,按 规定整改处理;2、发生 人身伤害,立即开展安全 自救互救,并汇报调度监 控中心,启动应急救援预 案。 3 6 7 126 3 3 区队级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53.8 KB 时间:2025-12-20 价格:¥2.00
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安全生产检查表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 检查依据 1.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文件贯彻落实 情况。 查看文件 资料 2.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会议精神贯彻落实 情况。 查看文件 资料 3.按要求及时上报安全生产信息、工作总结等材料。 查看文件 资料 一、 贯彻 落实 政府 安全 生产 工作 部署 4.重点时段安全生产检查情况。 查看检查 记录 1. 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 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 一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 全面负责。 查看文件 资料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一条第二款 《安全生产法》第五 条 2.落实安全管理力量,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配齐配强注册安全工程师等专业安全管理人员。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二、 健全 企业 安全 生产 责任 体系 3.落实安全生产报告制度,定期向董事会、业绩考 核部门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并向社会公示。 查看报告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 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度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第一项、第十九 条 三、 安全 生产 责任 制 2.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列入考核内容。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书 1. 安全生产与本单位经济活动必须同时计划、部 署、检查、考核、总结。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工 作 文件 2.主要负责人将安全生产列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 程,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 工作问题,依法组织开展检查。 查看会议、 检查记录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 四、 基础 管理 3.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经营单位应当依法履行信息 网络安全、治安和消防安全职责,并遵守下列规定: 不得安装固定的封闭门窗栅栏; 不得擅自停止实施安全技术措施。 查看文件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 业场所管理条例》第 二十四条 4.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安全教育培训 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设备、设施及人员安全 管理制度;危险作业管理(审批)制度;特种作业 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 (剧毒、易制毒、制暴)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承发 包安全管理制度;应急管理制度;事故报告制度; 安全奖惩制度。 查看文件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 5.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 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 查看文件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条第一款 6.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1.《安全生产法》第 二十条第一款 2.《河南省安全生产 条例》 7.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 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 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八条 8.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 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 佩戴、使用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二条 9.不得将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经营项目、场所、设 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 质的单位或者个人 现场检查 查看资质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一条第一款 10.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 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 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演出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 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查看协议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六条第二款 11.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 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 担的责任 查看协议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九条第二款 1. 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 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查看档案 和证书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四条 2. 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 被派遣劳动者、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 岗作业。 查看培训 记录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五条 五、 教育 培训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 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查看证书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七条 六、 隐患 排查 治理 1. 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生 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 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向从业人员通报。 查看制度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七条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7.5 KB 时间:2026-01-02 价格:¥2.00
- 1 - 附录六:设备设施风险分级管控清单 一、氧化铝行业 风险点 检查项目 管控措施 编 号 类型 名称 序 号 名称 标准 评价 级别 风险 分级 不符 合标 准情 况及 后果 工程技术措施 管理措施 培训 教育 措施 个体 防护 措施 应急处置措施 管控 层级 责任 单位 责任人 备注 1、公共部分 1 吊钩 1、吊钩颈部无塑性 变形、无裂纹,挡板 无松动,螺母紧固销 轴无断裂; 2、弹性良好,无断 裂。 四 蓝 起重 伤害 选用合格的材质符 合要求的吊钩,安装 止脱器 定期检测,使用 前检查吊钩完好 可用 班组 岗位 各车 间 班长 2 滑轮 1、无裂纹、滑轮动 作灵活; 2、无变形、无开焊; 3、滑轮轴固定紧固 牢靠,无松动。 四 蓝 起重 伤害 选用合格的材质符 合要求的滑轮 定期检测,使用 前检查滑轮运行 良好 班组 岗位 各车 间 班长 3 钢丝 绳 无断丝、断股,磨损 <7%,紧固件无松动, 润滑良好 三 黄 起重 伤害 选用合格的符合要 求的钢丝绳,安装超 限限位 1、作业前检查钢 丝绳无弯曲、变 形、腐蚀、开叉、 断裂; 2、定期对钢丝绳 完好情况进行检 查,严禁超负荷 使用。 车 间、 班组 各车 间 车间主 任、班 长 4 卷筒 螺栓无松动,轴承无 异常发热 四 蓝 起重 伤害 安装牢固 定期检测,使用 前检查卷筒完好 可用 班组 岗位 各车 间 班长 5 轨道 1、轨道完好无弯曲、 变形; 2、压板螺栓无松动 现象; 3、轨道连接处预留 间隙。 三 黄 起重 伤害 选用材质合格的轨 道、螺栓,安装符合 使用要求 定期检查维护、 紧固轨道螺栓 车 间、 班组 各车 间 车间主 任、班 长 1 起重 吊装 起重 设备 6 行程 限位 行程限位开关灵活, 动作灵敏有效,无卡 阻 四 蓝 起重 伤害 选用合格的符合要 求的行程限位 定期进行点检、 试验,确保完好 有效 定期 对职 工进 行起 重设 备基 础知 识、 检修 维护 知 识、 相关 法律 法规 知识 培训 按劳 保用 品穿 戴要 求, 佩戴 防护 眼 镜、 耐高 温面 罩 1、停止行车作业,修理或更换 损坏部件,故障排除后恢复使 用; 2、对伤员进行止血包扎,出现 骨折用夹板固定后及时就医。 班组 岗位 各车 间 班长 - 2 - 风险点 检查项目 管控措施 编 号 类型 名称 序 号 名称 标准 评价 级别 风险 分级 不符 合标 准情 况及 后果 工程技术措施 管理措施 培训 教育 措施 个体 防护 措施 应急处置措施 管控 层级 责任 单位 责任人 备注 7 制动 装置 推动器无漏油,动作 顺畅到位,螺栓无松 动,刹车架无摆动, 刹车轮无轴向窜动, 开闭灵活,制动平稳 可靠 二 橙 起重 伤害 选用合格的制动器 定期检测,使用 前检查测试制动 装置完好灵敏有 效 分 厂、 车 间、 班组 各车 间 厂长、 车间主 任、班 长 8 电控 系统 1、绝缘层无老化、 破损; 2、各控制按钮灵敏 有效; 3、各元件连接线牢 固可靠; 4、支撑轮牢固可靠、 滑行顺畅。 四 蓝 触 电、 火灾 采用材质、质量可靠 的电缆及电气元件 落实专门负责人 定期检查紧固接 线,更换老化线 路 1、停止设备运行,及时处理绝 缘不良部位,排除故障后恢复使 用; 2、发生触电事故,立即切断电 源,根据人员受伤情况对伤者进 行人工呼吸和心肺复苏法抢救, 立即送医; 3、编制触电、火灾事故现场处 置方案,定期组织事故演练。 班组 岗位 各车 间 班长 1 罐体 罐体无裂纹,变形、 泄漏。焊缝无裂纹。 安全附件接口良好。 疏水装置良好。 三 黄 物体 打击 年检符合特种设备 使用要求 定期检查罐体表 面有无变形开 裂。检查附件是 否正常。 发现泄漏及时关闭进气阀,联系 维检处置。 车 间、 班组 各车 间 车间主 任、班 长 2 疏水 阀 疏水阀开关灵活,疏 水正常无堵塞 三 黄 物体 打击 班组每 2 小时疏 水一次,异常情 况及时处理 阀门损坏及时更换,堵塞情况及 时处理 车 间、 班组 各车 间 车间主 任、班 长 2 压力 容器 储气 罐 3 安全 阀 安全阀超压大时泄 爆正常。 四 蓝 物体 打击 年检符合特种设备 使用要求 班组每天检查一 次;特种设备车 间每月检查一次 压力 容器 安全 培训 按劳 保用 品穿 戴要 求, 佩戴 防护 眼镜 发现安全阀不起作用,及时关闭 进气阀,停用储气罐,放散储气, 更换安全阀。 班组 岗位 各车 间 班长 1 吊装 带 吊装带外部护套无 破损,内芯无断裂 二 橙 高处 坠 落、 物体 打击 以 2 倍允许工作荷重 进行 12min 的静力试 验,不应有断裂现象 外观检查 1 个月, 试验 1 年 按劳 保用 品穿 戴要 求, 佩戴 安全 帽、 防护 手套 1、对伤员进行止血包扎,出现 骨折用夹板固定后及时就医; 2、编制高处坠落及物体打击应 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分 厂、 车 间、 班组 各车 间 分厂、 车间、 班组 3 安全 工器 具 安全 工器 具 2 安全 带 1、绳索无脆裂断股 现象; 2、皮带接头完整功 能良好; 3、附件无断裂损伤; 4、挂钩无变形,闭 锁可靠; 三 黄 高处 坠落 单钩安全带试验静 拉力 2205N,载荷时 间5min;双钩安全带 试验静拉力 4412N, 载荷时间 5min; 外观检查 1 个月, 试验 1 年 使用 人员 必须 经安 全工 器具 相关 知识 培训 按劳 保用 品穿 戴要 求, 佩戴 安全 1、对伤员进行止血包扎,出现 骨折用夹板固定后及时就医; 2 、编制高处坠落应急预案并定 期组织演练 公 司、 分 厂、 车 间、 班组 各车 间 车间、 班组
分类:风险评估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98 MB 时间:2026-01-04 价格:¥2.00
工程技术 管理措施 个体防护 措施 教育培训 措施 四 车间 登入堆取料机, 进行设备启动前 的检查 发现异常生产杂 物 现场管理类隐患排查治理清单(作业活动类) 风险点 管控措施 排查内容与排查标准 名称 风 险 点 等 级 责任单 位 作业步骤 危险源 排查周期表示:每班A 每周B 每月C 每季度D 每半年E 每年F 锈蚀、喷洒 、缺失 序号 堆取料 作业 及时清理作业过 程撒漏料 交班清理生产过 程撒漏料 制动失效, 大车不受控 制前行或后 退 锈蚀、开焊 、老化人员 登高、行走 造成伤害 缺失、锈蚀 、开焊、安 装不到位 堆取料机 的行走机 构、回转 机构、俯 仰机构需 设置良好 的制动系 统或限位 堆取料机 的扶梯踏 板、平台 踏网需采 用符合国 家安全标 准的材料 制作。 堆取料机 的悬臂皮 带两侧应 设置符合 国家安全 标准的防 护栏杆。 加强对堆 取料机踏 网、踏板 、护栏、 走梯等设 施的安全 检查,发 现开焊、 锈蚀等危 及安全的 问题必须 及时加固 、维修。 加强职工 安全技能 培训,对 本岗位的 安全防护 设施做到 会使用、 会点检。 加强安全 意识的提 升,对防 护设施进 行检查、 消缺 1、堆取料 机的平台 、走梯必 须加装符 合国家安 全标准的 护栏、扶 手等安全 防护设施 。2、踏网 、踏板必 须焊接牢 固,所用 材料的规 格、厚度 加强对堆 取料机制 动系统的 日常点检 维护,发 现问题及 时处置。 加强对操 作工的技 能培训, 确保堆取 料机制动 装置灵敏 可靠完好 加强安全 意识的提 升,对防 护设施进 行检查、 消缺 加强对防 护栏杆的 日常检 查,发现 开焊、缺 失及锈蚀 严重的问 题及时联 系维保人 员加固。 加强职工 安全技能 培训,对 本岗位的 安全设施 做到会使 用、会点 检。 加强安全 意识的提 升,对防 护设施进 行检查、 消缺 加强对堆 取料机踏 网、踏板 的安全检 查,发现 开焊、锈 蚀等危及 安全的问 题必须及 时加固、 加强职工 安全技能 培训,对 本岗位的 安全设施 做到会使 用、会点 检。 加强安全 意识的提 升,对防 护设施进 行检查、 消缺 1 停机进行清理 跨域、穿行 翻车机作业 区域 翻 车 机 作 业 区 域 配 置 安 全 防 护 栏 , 张 贴 “ 禁 止 进 入 ” 告 示牌 加强翻车 机的点检 维护,确 保各制动 装置、限 位装置性 能良好 加强操作 人员的技 能培训, 加强安全 教育 加强安全 意识的提 升,对防 护设施进 行检查、 消缺 翻版移动清理下 料口积料 维护、润滑 翻车机设备 和处理故障 未停电挂 牌,设备突 然启动 配 置 符 合 国 家 标 准 的 安 全 符 合设施 维护、润 滑翻车机 设备和处 理故障必 须停电挂 牌。 加强操作 人员的技 能培训, 加强安全 教育 强化维保 人员的安 全教育, 认真落实 维保作业 的各项安 人工投料孔 用湿布擦电 器、仪表, 用湿手启动 设备 各电器、 仪表的清 灰除尘工 作有专业 电工在停 电状态下 进行。 强化职工 的安全教 育和操作 技能,严 禁用湿布 、湿手擦 拭操作盘 面或操作 加强操作 人员的技 能培训, 加强安全 教育 强化维保 人员的安 全教育, 认真落实 维保作业 的各项安 全措施。 生产过程发现溜 料板积料影响生 产 开机时,人 员进入翻车 机设备运行 、料仓箅子 等危险区域 翻车机设 备运行区 域、料仓 篦子等位 置为开机 禁行区 域,必须 设置安全 护栏和禁 行门,并 实行加锁 开机时严 禁人员进 入翻车机 设备运行 、料仓箅 子等危险 区域 加强操作 人员的技 能培训, 加强安全 教育 强化维保 人员的安 全教育, 认真落实 维保作业 的各项安 全措施。 未对车厢进行检 查 车厢内有人 时进行卸车 作业 禁 止 车 厢 内 有 人 时 开 机 卸 车 。 加强对操 作工的技 能培训。 及时清理生产过 程中大块、杂 物,避免进入下 道工序 不停电挂牌 清理皮带下 及周边洒料 、卫生 皮 带 系 统 应 在 首 、 尾 轮 处 加 装 清 扫 装 置 , 对 皮 带 上 的 粘 料 进 行 集 中 清 扫 。 皮 带 机 两 侧 必 须 加 装 急 停 开 关 或 拉 绳 开关 清 理 皮 带 洒 漏 料 、 打 扫 皮 带 机 卫 生 时 , 必 须 在 停 机 状 态 下 进 行 , 并 在 皮 带 机 电 源 控 制 系 统 处 加 挂 “ 正 在 作 业 、 禁 止 合闸”的 加强操作 人员的技 能培训, 加强安全 教育 加 强 安 全 意 识 的 提 升 , 对 防 护 设 施 进 行 检 查 、 消缺 对皮带机构件、 安全装置进行点 检、巡检 点检托辊、 滚筒、减速 机、电机等 设备时靠近 转动部位或 突然启动 皮 带 系 统 的 两 侧 应 装 设 符 合 国 家 安 全 标 准 的 护 栏 ; 减 速 机 、 电 机 的 旋 转 部 位 应 装 设 安全护罩 禁止触碰 设备的运 转部位, 身体、衣 物、工具 与设备转 动部位保 持安全距 离 加强职工 的安全教 育,提高 安全意识 3 皮带机 作业 车间 四 2 翻车机 作业、 卸料作 业 四 车间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63.5 KB 时间:2026-01-06 价格:¥2.00
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2019 年) 1 总则 1.1 为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着力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 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有效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制定本导则。 1.2 本导则适用于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发证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的安全风险 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其他化工企业参照执行。 1.3 安全风险是某一特定危害事件发生的可能性与其后果严重性的组合;安全风险点是 指存在安全风险的设施、部位、场所和区域,以及在设施、部位、场所和区域实施的伴随风 险的作业活动,或以上两者的组合;对安全风险所采取的管控措施存在缺陷或缺失时就形成 事故隐患,包括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等方面。 2 基本要求 2.1 企业是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要逐级落实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对 安全风险全面管控,对事故隐患治理实行闭环管理,保证安全生产。 2.2 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建立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并严格执行,全体员工应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求参与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3 企业应充分利用安全检查表(SCL)、工作危害分析(JHA)、故障类型和影响分析 (FMEA)、危险和可操作性分析(HAZOP)等安全风险分析方法,或多种方法的组合,分 析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风险;选用风险评估矩阵(RAM)、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LEC) 等方法进行风险评估,有效实施安全风险分级管控。 2.4 企业应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储存装置定期开展 HAZOP 分析。 2.5 精细化工企业应按要求开展反应安全风险评估。 3 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方式及频次 3.1 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方式 3.1.1 企业应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风险管控情况,按照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要 求,结合生产工艺特点,针对可能发生安全事故的风险点,全面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 做到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全覆盖,责任到人。 3.1.2 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形式包括日常排查、综合性排查、专业性排查、季节性排查、 重点时段及节假日前排查、事故类比排查、复产复工前排查和外聘专家诊断式排查等。 (1)日常排查是指基层单位班组、岗位员工的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以及基层 单位(厂)管理人员和各专业技术人员的日常性检查;日常排查要加强对关键装置、重点部 位、关键环节、重大危险源的检查和巡查; (2)综合性排查是指以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专业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化 工过程安全管理各要素落实情况为重点开展的全面检查; (3)专业性排查是指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储运、消防和公用工程等专业对生产 各系统进行的检查; (4)季节性排查是指根据各季节特点开展的专项检查,主要包括:春季以防雷、防静电、 防解冻泄漏、防解冻坍塌为重点;夏季以防雷暴、防设备容器超温超压、防台风、防洪、防 暑降温为重点;秋季以防雷暴、防火、防静电、防凝保温为重点;冬季以防火、防爆、防雪、 防冻防凝、防滑、防静电为重点; (5)重点时段及节假日前排查是指在重大活动、重点时段和节假日前,对装置生产是 否存在异常状况和事故隐患、备用设备状态、备品备件、生产及应急物资储备、保运力量安 排、安全保卫、应急、消防等方面进行的检查,特别是要对节假日期间领导干部带班值班、 机电仪保运及紧急抢修力量安排、备件及各类物资储备和应急工作进行重点检查; (6)事故类比排查是指对企业内或同类企业发生安全事故后举一反三的安全检查; (7)复产复工前排查是指节假日、设备大检修、生产原因等停产较长时间,在重新恢 复生产前,需要进行人员培训,对生产工艺、设备设施等进行综合性隐患排查; (8)外聘专家排查是指聘请外部专家对企业进行的安全检查。 3.2 安全风险隐患排查频次 3.2.1 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的频次应满足: (1)装置操作人员现场巡检间隔不得大于 2 小时,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储存 装置和部位的操作人员现场巡检间隔不得大于 1 小时; (2)基层车间(装置)直接管理人员(工艺、设备技术人员)、电气、仪表人员每天至 少两次对装置现场进行相关专业检查; (3)基层车间应结合班组安全活动,至少每周组织一次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基层单位 (厂)应结合岗位责任制检查,至少每月组织一次安全风险隐患排查; (4)企业应根据季节性特征及本单位的生产实际,每季度开展一次有针对性的季节性 安全风险隐患排查;重大活动、重点时段及节假日前必须进行安全风险隐患排查; (5)企业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基层单位至少每季度组织一次综合性排查和专业排查, 两者可结合进行;
分类:风险评估 行业:化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62.9 KB 时间:2026-01-18 价格:¥2.00
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2001 年) (2001 年 4 月 21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302 号公布) 第一条为了有效地防范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严肃追究特大安全事故的行政责任,保障 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地方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人和政府有关部门正职负责人对下列特大安全事故的防 范、发生,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的规定有失职、渎职情形或者负有领导责任的,依 照本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玩忽职守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特大火灾事故; (二)特大交通安全事故; (三)特大建筑质量安全事故; (四)民用爆炸物品和化学危险品特大安全事故; (五)煤矿和其他矿山特大安全事故; (六)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特种设备特大安全事故: (七)其他特大安全事故。 地方人民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对特大安全事故的防范、发生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比照本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玩忽职守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 任。 特大安全事故肇事单位和个人的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民事责任,依照有关法律、法规 和规章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特大安全事故的具体标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采取 行政措施,对本地区实施安全监督管理,保障本地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对本地区或 者职责范围内防范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后的迅速和妥善处理负责。 第五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每个季度至少召开一次防范特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由政 府主要领导人或者政府主要领导人委托政府分管领导人召集有关部门正职负责人参加,分 析、布置、督促、检查本地区防范特大安全事故的工作。会议应当作出决定并形成纪要,会 议确定的各项防范措施必须严格实施。 第六条市(地、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本地区 容易发生特大安全事故的单位、设施和场所安全事故的防范明确责任、采取措施,并组织有 关部门对上述单位、设施和场所进行严格检查。 第七条市(地、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必须制定本地区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本地区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经政府主要领导人签署后,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第八条市(地、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本规定第二条所列各 类特大安全事故的隐患进行查处;发现特大安全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排除;特大安全事故 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法律、 行政法规对查处机关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九条市(地、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本地区存在的特大安全事 故隐患,超出其管辖或者职责范围的,应当立即向有管辖权或者负有职责的上级人民政府或 者政府有关部门报告;情况紧急的,可以立即采取包括责令暂时停产、停业在内的紧急措施, 同时报告;有关上级人民政府或者政府有关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组织查处。 第十条中小学校对学生进行劳动技能教育以及组织学生参加公益劳动等社会实践活动, 必须确保学生安全。严禁以任何形式、名义组织学生从事接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 险品的劳动或者其他危险性劳动。严禁将学校场地出租作为从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 危险品的生产、经营场所。 中小学校违反前款规定的,按照学校隶属关系,对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主 要领导人和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正职负责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记过、降 级直至撤职的行政处分;构成玩忽职守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小学校违反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对校长给予撤职的行政处分,对直接组织者给予开除 公职的行政处分;构成非法制造爆炸物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一条依法对涉及安全生产事项负责行政审批(包括批准、核准、许可、注册、认证、 颁发证照、竣工验收等,下同)的政府部门或者机构,必须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 的安全条件和程序进行审查;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安全条件的,不得批准;不符 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安全条件,弄虚作假,骗取批准或者勾结串通行政审批工作人员 取得批准的,负责行政审批的政府部门或者机构除必须立即撤销原批准外,应当对弄虚作假 骗取批准或者勾结串通行政审批工作人员的当事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行贿罪或者其他 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负责行政审批的政府部门或者机构违反前款规定,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安 全条件予以批准的,对部门或者机构的正职负责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降级、撤职直至开 除公职的行政处分;与当事人勾结串通的,应当开除公职;构成受贿罪、玩忽职守罪或者其 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二条对依照本规定第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取得批准的单位和个人,负责行政审批的 政府部门或者机构必须对其实施严格监督检查;发现其不再具备安全条件的,必须立即撤销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4.5 KB 时间:2026-02-03 价格:¥2.00
vip.aliqq.com.cn 海量免费资料尽在此 数据库浏览 中国商业报告库 中国资讯行提供 正文显示: 在线词典 【行业分类】环境保护/机械设备 【地区分类】中国 【时间分类】20000828 【文献出处】中国食品报 【标 题】中国环保产业和环保设备的概况及发展趋势(2000 年文献)(4104 字) 【副 标 题】中国包装和食品机械总公司徐景珩 【正 文】 目前,保护生态环境,改善以人为中心的环境质量,已成为人类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内 容。环保机械工业异军突起迅猛发展形成了一个新兴产业。 根据21世纪议程确定的环保目标,到2010年,我国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将得到基本 控制,环境质量也将从总体上得到改善。为实现上述目标,从1996年到2000年预计国 家的环保投资额将达到3800亿元,加之利用外资200亿元,总额可达4000亿元。按 照环保设备占环保投资总量的40%计算,在1996年至2000年间,中国环保产业大约 需提供1600亿元的环保技术设备。预测2000年至2010年,我国污染防治投资将为 16230--18730亿元,相应对环保机械产品的需求总量则为4869--5619亿 元,才能满足国内环保市场的需求。 我国对环保产业的界定,是指在国民经济结构中以防治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保护自 然资源为目的所进行的技术开发、产品生产、商业流通、资源利用、信息服务、工程承包、自 然保护开发等活动的总称,是防治环境污染和保护生态环境的技术保障和物质基础。 我国环保产业由7大领域组成,即:环保产品生产、环保产品营销、环境工程设计施工、 环境保护咨询服务、环保技术研究开发、资源综合利用与再生利用、生态恢复与生态农业。其 中环保产品生产、资源综合利用和环保技术服务三部分是环保产业的主体部分。而环保机械工 业又是环保产业的支柱行业。是促进我国环保产业迅速发展的主力军。 我国环保机械行业尚处于起步阶段,目前我国环保机械产品3000多个品种中,相当大 的一部分是由于型号规格不统一而造成实际性能相近结构雷同的同类产品。技术水平、产品质 量和品种比国外先进国家落后20年。从目前国内环保市场的组织和企业行为来看,尚没有形 成一个功能齐全、完备、配制有效的信息网络。市场主体之间的信息渠道不畅,企业在技术和 市场之间,无法实现快速有效地转换和供给。研究、生产各自为政、低水平产品重复多,科研 成果积压,产、学、研严重脱节。 目前全国2400多个环保机械生产企业中,千人以上企业占企业总数的3%,连同50 0人以上的企业约占总数的8%,集体、个体企业占全行业企业的78%,按产值分,年产值 3000万元以上的企业占全行业企业总数的3.2%,年产值500万元以下的企业占95 %。总体看,我国环保机械工业企业规模小,远不能满足我国环保产业迅速发展的需求。 (一)包装机械和食品机械行业与环保产业密切相关 包装和食品机械行业是为包装工业、食品工业、农、林、牧、副、渔业提供装备和技术的 新兴行业。1979年以来,食品工业产值已跃升为国民经济各行业之首,包装工业也进入第 14位,大农业的发展始终处于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地位。广阔的市场机遇促进了包装和食品 机械行业的迅速发展。在为包装工业、食品工业、农业和农副产品深加工及综合利用领域提供 装备和技术服务中,与环境保护相关的领域日益广泛和密切。很多包装和食品机械工程成套项 目或服务领域,环保治理的设备和技术被作为系统工程考虑。如畜禽屠宰和肉食加工企业的污 水处理和综合利用;玉米淀粉和薯类淀粉加工企业的污水处理和副产品的综合利用;啤酒、白 酒、酒精厂的污水处理及副产品的综合利用;水产品加工企业的污水处理及副产品的综合利 用;造纸厂的黑液处理技术和设备;农产品加或产生大量废弃物(如渣、壳、梗、杆、汁、液 等)的深加工和综合利用;可降解包装材料的生产技术和设备等等,与其他行业相比,包装和 食品机械行业与环保密切相关的领域更加广泛,有些领域即属于包装和食品机械行业,又客观 服务于环保企业,具有自身的特点,需要全行业给予高度的重视。 为保护生态环境,近几年国家新制定出170项环境保护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新颁布了 500多项地方性环保法规。而包装和食品机械行业在市场开拓中,已经自觉和不自觉地进入 环保领域。在开发西部的战略中,食品工业、包装工业、农、林、牧、副、渔业将会得到迅速 发展,也必然会给环保技术和设备带来市场机遇。 (二)在包装和食品机械行业开拓环保设备和技术市场的探讨 为说明问题,现介绍和分析包装和食品机械行业中的几个领域,而这几个领域又正是目前 我国环保产业重点鼓励发展的领域,从中可以看出在包装和食品机械行业开拓环保设备和技术 市场的重要性。 酒精糟生产全干燥蛋白饮料成套设备 酒精糟生产全干燥蛋白饮料成套设备已列入当前国家鼓励发展的环保产业设备(产品)目 录(第一批)第55项。酒精厂产生的废糟液的处理是个老问题。长期以来被列为酿酒工业污 染治理与资源开发、综合利用的重点。目前全国酒精厂有800余家。其中对废糟液进行不同 程度处理的厂家约占60%,但真正达标的厂家比例不大。另外全国制糖厂(5000吨以 上)能生产糖类酒精的企业约有200家。目前糟液的脱水设备国内外都采用卧式离心机。离 心机转鼓的转速高达4000转/分以上。我国在高转速固液分离的卧式离心机方面的研制和 生产已进行了较长时间,由于加工精度,材料的材质热处理,基础元器件(轴承、密封件等) 等方面存在的不足,致使卧式离心机的可靠性、稳定性、技术性能达不到使用要求,成为制约 酒精糟全干饲料生产的瓶颈。另外酒糟脱水液的浓缩设备也非常重要。国外生产采用五效以上 的浓缩蒸发器,利用干燥机的余热对脱水液进行浓缩蒸发,浓缩液再回添到干燥机中的酒糟 里,可大大提高饲料的蛋白含量,又充分利用了干燥机的余热能源。目前国内已能生产多效浓 缩蒸发器,但热效率、技术性能等方面还需要进一步提高。国内干燥机的研制和生产,经有关 院所和企业的努力,基本上可以满足生产的要求。 另外,我国的白酒生产企业大大小小约有4万家,大中型的企业近1000家。年产白酒 540万吨,同时也产生大量的固态废糟。我国啤酒生产企业约800家,年产啤酒约200 0万吨。产生的啤酒糟约占啤酒产量的1/4。同样都面临着污染治理和综合利用的问题。白 酒糟、啤酒糟与酒精的处理工艺和设备各有区别。目前,国内一些企业和院所在这两个领域的 开发研制、生产服务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并取得了可喜的成果。 高浓度有机废水处理技术和设备 我国水环境污染状况相当严重。全国7大江河水系主要污染指标普遍超标,各大淡水湖也 污染严重。由于食品企业、包装企业、农副产品加工企业量大面广,特别是乡镇企业发展较 快,所占比例较大,随意排污情况严重。因此,高浓度有机废水处理技术和设备已列入当前国 家鼓励发展的环保产业设备(产品)目录(第一批)第16项。有效地解决高浓度有机废水处 理及综合利用技术和设备,成为当前研究的重点。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85 KB 时间:2026-04-09 价格:¥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