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泊管理书局--更多优质文档资料请加微信:wh67175577 或 yzh374936 淡泊管理书局--更多优质文档资料请加微信:wh67175577 或 yzh374936 安全生产责任状 甲方: (作业队)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兼职安全员) ,以下简称乙方 为进一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牢牢坚 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红线,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齐抓共管”的安全监管基本框架,有效遏制职业健康、安全环保、安全生产责任 事故发生,结合本项目工程实际,特签订本责任书,以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职责 1、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项目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带头严格遵守各项 安全操作规程,执行经理部的指示、决定,对本作业队负责承担施工的作业项目 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认真开展切实可行的安全教育,尤其是对新工、青工、特种工及危险、 复杂、邻边、交叉施工地段施工的人员,提高其安全生产意识。 3、严格按照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要求,设置所有安全防护 设施并组织围护,对所管辖施工现场中所设置安全防护设施的完整、齐全、有效 性负直接责任;保证本作业队工作区域内的安全设施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可靠 有效、正确正当使用。 4、每周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检查,经常检查所管辖各工班组的作业环境、设 备和安全防护设施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主动纠正解决;对重点特殊部位、 首件工程施工,必须检查作业人员及各种设备安全防护设施技术状况是否符合安 全标准要求,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执行。 5、具体组织实施、落实由各主管工程技术人员对各专项作业班组长、兼职 安全员的书面次级安全技术交底,带头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犯劳动纪律 “三违”现象的出现。 6、接受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上级和有关方面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的安全 指导或监督检查,及时解决其指出的不安全问题,认真组织整改各种事故隐患。 7、根据其安全意识、施工经验、反应速度、能力水平等负责给各工班(组) 配备至少 1 名兼职安全员,支持他们正当工作、充分发挥其作用。 8、有权拒绝上级的违章指挥。遇有紧急险情,有权立即停止或暂缓施工, 淡泊管理书局--更多优质文档资料请加微信:wh67175577 或 yzh374936 淡泊管理书局--更多优质文档资料请加微信:wh67175577 或 yzh374936 将人员、设备撤离危险区域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9、发生伤亡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时必须停止施工,采取应急措施,积极抢 救伤员、保护现场、防止事态扩大,并立即如实上报,参与事故调查和分析工作; 发生其他安全事故时要视具体情况立即组织抢险或组织员工撤离现场、报告项目 专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对较大伤亡和重大未遂事故必须查明事故原因,落 实整改措施,经上级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不得擅自撤离现场保护 设施、强行复工。 二、乙方职责 1、在搞好自己本职工作的同时,协助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监督 所在作业队或班组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情况,尽职尽责地做好本 作业队或班组的安全生产工作。 2、协助对所在作业队或班组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做好对其他员工特别 是新工人、青年工人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技术教育指导,每次 上班前要做必要的岗前安全检查、安全训诫,做好班组安全活动记录。 3、在施工现场巡视检查或直接参加施工生产活动时,首先对生产区域进行 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问题或隐患,有权要求班组长或作业队长即时整改或请求上 级采取措施整改,有权纠正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并监督实施。 4、发现较大不安全因素或遇有重大、紧急险情时,有权报告班组长或作业 队长下令停止作业,并可越级报告有关领导,以采取进一步措施,降低或减少事 故造成的损失。 5、对不按安全操作规程工作、违章违规行为有给予批评教育的权利,对多 次教育无效的人员,可建议作业队长对其予以处罚、改换其工作岗位或清退出本 工地,必要时可越级报告有关领导。 6、发生伤亡事故时要积极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立即如实上报,参与事 故调查工作。 三、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本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环保、安全生产管理目标为: (一)杜绝发生有人员死亡的一般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二)杜绝发生有人员死亡的一般以上水上交通责任事故; (三)杜绝发生负有建设管理责任的有人员死亡的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6.4 KB 时间:2025-09-01 价格:¥2.00
序号 设备名称 类别 型号 位号/所在部位 是否特种 设备 备注 1 上垛机 专用机械类 原料部料场 是 4 2 装载机 通用机械类 料场、备料车间 否 10 3 碱液储罐 储罐及容器类 20万吨制浆、1-2#连蒸 否 20 4 切草机 通用机械类 20万吨制浆、1-2#连蒸 否 24 5 除尘器 通用机械类 20万吨制浆、1-2#连蒸 否 18 6 刮板运输机 通用机械类 20万吨制浆、1-2#连蒸 否 28 7 预浸机 通用机械类 20万吨制浆蒸煮二楼 否 16 8 配碱罐 储罐及容器类 20万吨制浆蒸煮二楼 否 16 9 黑液罐 储罐及容器类 20万吨制浆、1-2#连蒸 否 8 10 蒸球 反应器类 20万吨制浆蒸煮一楼 是 64 11 分汽包 储罐及容器类 抄纸车间、蒸煮车间 是 28 12 喷放锅 储罐及容器类 20万吨制浆、1-2#连蒸 否 8 13 配电室 其他设备设施类 抄纸、制浆车间 否 8 14 热水罐 储罐及容器类 20万吨制浆、1-2#连蒸 否 4 15 贮浆塔 塔类 20万吨制浆、1-2#连蒸 否 4 16 盐酸罐 储罐及容器类 20万吨制浆、1-2#连蒸 、环保 否 4 17 过氧化氢储罐 储罐及容器类 20万吨制浆、1-2#连蒸 、环保 否 4 18 液氧储罐 储罐及容器类 20万吨制浆洗漂车间 是 1 19 漂白塔 塔类 20万吨制浆、1-2#连蒸 是 4 20 碱化塔 塔类 20万吨制浆、1-2#连蒸 否 4 21 氯化塔 塔类 20万吨制浆、1-2#连蒸 否 4 22 粗浆塔 塔类 20万吨制浆、1-2#连蒸 否 4 23 多圆盘浓缩机 通用机械类 20万吨制浆、1-2#连蒸 否 12 24 压力筛 通用机械类 20万吨制浆、1-2#连蒸 否 24 25 挤浆机 通用机械类 20万吨制浆洗漂车间 否 4 26 跳筛 通用机械类 20万吨制浆洗漂车间 否 12 27 洗浆机 通用机械类 20万吨制浆、1-2#连蒸 否 36 28 高浓除渣器 通用机械类 20万吨制浆、1-2#连蒸 否 4 29 电动双梁起重机 起重运输类 20万吨制浆、1-2#连蒸 是 46 30 液氯钢瓶 储罐及容器类 20万吨制浆洗漂车间 否 30 31 氯气逆止罐 储罐及容器类 20万吨制浆洗漂车间 是 4 用 生 命 经 营 泉 林 让 泉 林 造 福 社 会 设备设施清单 32 套管式液氯汽化 器 冷换设备类 20万吨制浆洗漂车间 是 2 33 空压机 通用机械类 空压站 是 8 34 压缩空气储罐 储罐及容器类 抄纸、制浆车间 是 22 35 破碎机 通用机械类 40万吨制浆切蒸 否 6 36 出尘提升机 通用机械类 40万吨制浆切蒸 否 2 37 螺旋脱水机 通用机械类 40万吨制浆切蒸 否 4 38 喂料螺旋 通用机械类 40万吨制浆切蒸 否 2 39 立式蒸煮锅 反应器类 40万吨制浆切蒸 是 2 40 料仓 其他设备设施类 40万吨制浆切蒸 否 2 41 磨浆机 通用机械类 40万吨制浆切蒸 否 2 42 换热器 冷换设备类 40万吨制浆切蒸 否 2 43 亚硫酸铵储罐 储罐及容器类 20万吨制浆、1-2#连蒸 、环保 否 4 44 氧气储罐 储罐及容器类 40万吨制氧站 是 1 45 叉车 通用机械类 抄纸车间备料 是 45 46 链板输送机 通用机械类 抄纸车间备料 否 11 47 熬胶罐 储罐及容器类 抄纸车间打浆 否 20 48 除砂器 专用机械类 抄纸车间打浆 否 20 49 高位箱 专用机械类 抄纸车间打浆 否 4 50 旋翼筛 专用机械类 抄纸车间打浆 否 30 51 流浆箱 专用机械类 抄纸车间打浆 否 12 52 圆网浓缩机 专用机械类 抄纸车间纸机 否 8 53 网部 专用机械类 抄纸车间纸机 否 28 54 压榨 专用机械类 抄纸车间纸机 否 12 55 造纸烘缸 冷换设备类 抄纸车间纸机 是 80 56 施胶机 专用机械类 抄纸车间纸机 否 12 57 软压 专用机械类 抄纸车间纸机 否 12 58 卷曲 专用机械类 抄纸车间纸机 否 30 59 水力碎浆机 专用机械类 抄纸车间纸机 否 18 60 压光机 专用机械类 抄纸车间纸机 否 12 61 分切机 专用机械类 抄纸车间纸机 否 12 62 复卷机 专用机械类 抄纸车间后完成 否 24 63 切纸机 专用机械类 抄纸车间后完成 否 36 64 小令包装机 专用机械类 抄九车间后完成 否 2 65 平板包装机 专用机械类 抄九车间后完成 否 1 66 初沉池 其他设备设施类 环保车间 否 3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605 KB 时间:2025-12-09 价格:¥2.00
工程技术 措施 管理措施 培训教育 措施 1 拼货工序 刷毛机 机台各防 护罩及紧 固件 齐全、有效、 表面清洁无油 污、花毛,固 定牢固,螺丝 机械伤害 选用质量 合格的紧 固件 落实专门 负责人定 期检查 2 拼货工序 刷毛机 蒸汽管道、阀门 管道保温良好,阀门开关灵活 灼烫、机械伤害 选用质量 合格的阀 门, 落实专门 负责人定 期检查 3 拼货工序 刷毛机 电气线路 、按钮、 开关 固定牢固、无 挤压、无破损 、无变色、线 头无裸露; 触 电 火 灾 选用质量 合格的电 气备件 落实专门 负责人定 期检查; 落实交接 4 拼货工序 缝纫机 机台各防 护罩及护 指器 齐全、有效、 表面清洁无油 污、花毛,固 定牢固,螺丝 机械伤害 选用质量 合格的紧 固件 5 拼货工序 缝纫机 电气线路 、按钮、 开关 固定牢固、无 挤压、无破损 、无变色、线 头无裸露; 触 电 火 灾 选用质量 合格的电 气备件 6 溢流工序 溢流机 机台各防 护罩及操 作台 齐全、有效、 表面清洁无油 污、花毛,固 定牢固,螺丝 机械伤害 选用质量 合格的紧 固件 落实专门 负责人定 期检查 7 溢流工序 溢流机 电气线路 、按钮、 开关 固定牢固、无 挤压、无破损 、无变色、线 头无裸露; 触电、火灾 选用质量 合格的电 气备件 8 溢流工序 溢流机 蒸汽管道、阀门 蒸汽管道保温良好,阀门开关灵活 灼烫、机械伤害 选用质量 合格的阀 门;管道 保温材料 9 溢流工序 溢流机 火碱、双氧水罐 罐体完好,无泄漏 灼烫 选用质量 合格的罐 体材料、 阀门 10 溢流工序 叉车 照明 照明灯固定牢固,亮度正常 机械伤害 选用质量 合格的电 器备件 11 溢流工序 叉车 制动 使用正常 机械伤害 选用质量 合格的紧 固件 12 溢流工序 叉车 喇叭 使用正常 机械伤害 选用质量 合格的紧 固件 13 溢流工序 叉车 油路 无漏油 机械伤害 选用质量 合格的耐 压油路 1、车间每 季度对全 员进行危 险源预防 控制培 训; 2、 班组每月 对班组员 工进行危 险源预防 控制培 训; 安全检查分析(SCL)评价记录 工二坯染车间 序号 风险点 设备名称 检查项目 标准主要得到 危险源 不符合标 准情况及 后果 现有控制措施 班组每天 检查一 次;车间 每周检查 一次,发 现异常立 即整改; 1、车间每 季度对全 员进行危 险源预防 控制培 训; 2、 班组每月 对班组员 工进行危 班组每天 检查一 次;车间 每周检查 一次,发 现异常立 即整改; 班组每天 检查一 次;车间 每周检查 一次,发 现异常立 即整改; 1、车间 每季度对 全员进行 危险源预 防控制培 训; 2、班 14 脱水工序 脱水机 机台各防 护罩及操 作台 齐全、有效、 表面清洁无油 污、花毛,固 定牢固,螺丝 机械伤害 选用质量 合格的紧 固件 落实专门 负责人定 期检查 15 脱水工序 脱水机 电气线路 、按钮、 开关 固定牢固、无 挤压、无破损 、无变色、线 头无裸露; 触电、火灾 选用质量 合格的电 气备件 落实专门 负责人定 期检查 16 脱水工序 脱水机 开盖停车 光电开关 开关灵敏有效 其他伤害 选用质量 合格的电 气备件 17 脱水工序 脱水机 出布轮 出布轮固定牢固,无损坏 机械伤害 选用质量 合格的紧 固件 18 开幅工序 开幅机 机台各防 护罩及操 作台 齐全、有效、 表面清洁无油 污、花毛,固 定牢固,螺丝 机械伤害 选用质量 合格的紧 固件 落实专门 负责人定 期检查 19 开幅工序 开幅机 电气线路 、按钮、 开关 固定牢固、无 挤压、无破损 、无变色、线 头无裸露; 触电、火灾 选用质量 合格的电 气备件 20 开幅工序 开幅机 登高梯 牢固可靠,螺丝无脱落 高处坠落 选用质量 合格的紧 固件 21 开幅工序 开幅机 退捻电机 固定良好,螺丝无脱落 其他伤害 选用质量 合格的紧 固件 22 烘干工序 烘干机 机台各防 护罩及操 作台 齐全、有效、 表面清洁无油 污、花毛,固 定牢固,螺丝 机械伤害 选用质量 合格的紧 固件 23 烘干工序 烘干机 各风机、 进布、网 带电机 各电机无发热,异响 触电、火灾 选用质量 合格的电 机、轴承 、润滑油 24 烘干工序 烘干机 蒸汽管道 、升温阀 门 蒸汽管道保温良好,阀门开关灵活 灼烫 选用质量 合格的机 件 25 烘干工序 烘干机 电气线路 、按钮、 开关 固定牢固、无 挤压、无破损 、无变色、线 头无裸露; 触电、火灾 选用质量 合格的电 气备件 落实专门 负责人定 期检查 1、车间每 季度对全 员进行危 险源预防 控制培 训; 2、 班组每月 对班组员 工进行危 班组每天 检查一 次;车间 每周检查 一次,发 现异常立 即整改; 班组每天 检查一 次;车间 每周检查 一次,发 现异常立 即整改; 1、车间每 季度对全 员进行危 险源预防 控制培 训; 2、 班组每月 对班组员 工进行危 1、车间每 季度对全 员进行危 险源预防 控制培 训; 2、 班组每月 对班组员 工进行危 班组每天 检查一 次;车间 每周检查 一次,发 现异常立 即整改;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16.6 KB 时间:2025-12-10 价格:¥2.00
风 险 点 危险源 (设备 设施) 工程技术措 施 管理措施 培训教育措 施 个体防护措 施 应急处 置措施 M E S R 评 价 级 别 煤磨机 磨平台护栏缺失,磨内 受限空间、一氧化碳, 防护罩安装不全 高处坠落,灼 烫,中毒和窒 息,机械伤害 设防护栏、 定期维护保 养 设置警示标 识 定期进行教 育培训 戴劳保手套 、戴安全带 、佩戴防尘 口罩 停机处 理 1 6 4 24 四 低 风 险 煤磨选 粉机 选粉机平台护栏缺失, 选粉机内受限空间、一 氧化碳。 高处坠落,灼 烫,中毒和窒 息。 设防护栏、 定期维护保 养 设置警示标 识 定期进行教 育培训 戴劳保手套 、戴安全带 、佩戴防尘 口罩 启动应 急预案 1 6 4 24 四 低 风 险 煤磨密 封风机 防护罩安装不规范 高处坠落、机 械伤害 设防护罩 设置警示标 识 定期进行教 育培训 停机处 理 1 6 1 6 四 低 风 险 煤磨通 风机 平台护栏缺失、防护罩 安装不规范 高处坠落、机 械伤害 定期维护保 养 设置警示标 识 定期进行教 育培训 停机处 理 1 6 2 12 四 低 风 险 转子秤 处理下料管时高空作业 、皮带防护罩安装不规 范清扫卫生劳保用品佩 戴不规范,粉尘过大 高处坠落、机 械伤害、其他 伤害 设防护栏、 定期维护保 养 设置警示标 识 定期进行教 育培训 戴劳保手套 、戴安全带 、佩戴防尘 口罩 停机处 理 1 6 1 6 四 低 风 险 煤粉输 送设备 清扫卫生劳保用品佩戴 不规范,粉尘过大、高 处作业 其他伤害、高 处坠落 定期维护保 养 严格执行操 作规程 定期进行教 育培训 戴劳保手套 、戴安全带 、佩戴防尘 口罩 1 6 4 24 四 低 风 险 原煤皮 带秤 清扫卫生劳保用品佩戴 不规范,粉尘过大 其他伤害 定期检查 设置警示标 识 定期进行教 育培训 佩戴防尘口 罩 1 6 1 6 四 低 风 险 煤粉袋 收尘器 电气线路老化破损;清 理灰斗时违规操作;护 栏缺失破损 触电,机械伤 害,高处坠 落,触电 设防护栏 严格执行操 作规程 定期进行教 育培训 戴安全带、 佩戴防尘口 罩 3 6 8 144 二 较 大 风 险 煤粉仓 配备的灭火器失效,煤 粉仓设置的温度监测装 置,co检测及报警装置 失效顶层护栏缺失 火灾、爆炸, 中毒和窒息, 高处坠落 定期检查、 维护保养 设置警示标 识 定期进行教 育培训 3 6 8 144 二 较 大 风 险 分析人: 日期: 审核人: 日期: 审定人: 日期: 序 号 检查项目 危险有害因素(标准) 不符合标准情 况及后果 现有控制措施 风险评价 风 险 分 级 风 险 点 等 级 安全检查表分析(SCL)+评价记录 17 煤 磨 系 统 二 级 管 控 层 级 公 司 、 车 间 风 险 点 危险源 (设备 设施) 工程技术措 施 管理措施 培训教育措 施 个体防护措 施 应急处 置措施 M E S R 评 价 级 别 立磨 平台护栏缺失、防护罩安 装不规范、高空作业、高 温 高处坠落,机 械伤害、灼 烫, 设防护栏、 定期维护保 养 设置警示标 识 定期进行教 育培训 戴劳保手套 、戴安全带 、佩戴防尘 口罩 停机处 理 1 6 8 48 四 低 风 险 立磨选 粉机 选粉机平台护栏缺失,选 粉机内受限空间、一氧化 碳、防护罩安装不规范 高处坠落,灼 烫,中毒和窒 息、机械伤害 设防护栏、 定期维护保 养 设置警示标 识 定期进行教 育培训 戴劳保手套 、戴安全带 、佩戴防尘 口罩 停机处 理 1 6 8 48 四 低 风 险 立磨密 封风机 电机防护罩安装不规范、 线路老化 机械伤害、触 电 定期检查、 维护保养 设置警示标 识 定期进行教 育培训 穿戴好劳动 防护用品 停机处 理 1 6 1 6 四 低 风 险 立磨提 升机 平台护栏缺失、防护罩安 装不规范 高处坠落,机 械伤害 设防护栏、 定期维护保 养 设置警示标 识 定期进行教 育培训 穿戴好劳动 防护用品 停机处 理 1 6 2 12 四 低 风 险 入磨皮 带机 清扫卫生劳保用品佩戴不 规范,平台防护栏缺失、 粉尘过大、皮带滚筒转动 、在线分析仪检测 高处坠落、机 械伤害 设防护栏、 定期维护保 养 设置警示标 识 定期进行教 育培训 戴劳保手套 、佩戴防尘 口罩 1 6 2 12 四 低 风 险 缓冲仓 皮带秤 清扫卫生劳保用品佩戴不 规范,平台防护栏缺失、 皮带滚筒转动 高处坠落、机 械伤害 设防护栏、 定期维护保 养 设置警示标 识 定期进行教 育培训 穿戴好劳动 防护用品 1 6 1 6 四 低 风 险 岗位 分析人: 日期: 审核人: 日期: 审定人: 日期: 18 生 料 磨 系 统 四 安全检查表分析(SCL)+评价记录 现有控制措施 风险评价 风 险 分 级 风 险 点 等 级 管控 层级 序 号 检查项目 危险有害因素(标准) 不符合标准情 况及后果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109 KB 时间:2025-12-11 价格:¥2.00
工程技术措施 YL- 2-01 重型板 式喂料 机 1 安全联锁 安全联锁功能正常,严格 按信号逻辑关系操作。 三级 一般 风险 机械伤害 测试各处联锁正 常。 YL- 2-01 重型板 式喂料 机 2 车辆输送 移动前确认观察车辆监控 运行区域无人及障碍物, 确认后先鸣铃后开车,开 车前务必确认抱闸刹车正 常,防止刹车失灵。 二级 较大 风险 车辆伤害 测试各处监控正 常。 YL- 2-01 重型板 式喂料 机 3 安全护栏 牢固可靠;防护部位无缺 失;无变形歪斜现象。 二级 较大 风险 高处坠落 护栏焊接牢固 YL- 2-02 锤式破 碎机 1 机体密封 机体密封良好,无物料外 喷溅 五级 可忽 略风 险 物体打击伤 害 采用质量可靠的 密封胶垫 YL- 2-02 锤式破 碎机 2 固定门手柄 卡槽牢固可靠;手柄杆无 变形;螺栓润滑适当 五级 可忽 略风 险 物体打击伤 害 可靠焊接 YL- 2-02 锤式破 碎机 3 液力耦合器 无漏油、渗油现象;安全 防护罩牢固可靠、无开焊 、晃动现象 五级 可忽 略风 险 机械伤害 采用符合工程要 求的液力耦合 器;牢固焊接护 罩 YL- 2-02 锤式破 碎机 4 安全护栏 无缺损、变形、松动,防 护严密可靠 四级 低风 险 机械伤害 牢固焊接护栏 YL- 2-02 锤式破 碎机 5 操作、作业 平台 无晃动、平面无杂物垃 圾;安全护栏牢固可靠 四级 低风 险 高处坠落伤 害 牢固焊接 YL- 2-02 锤式破 碎机 6 急停开关 按下顺畅、弹起迅速。无 松动现象 四级 低风 险 机械伤害 选用符合要求的 开关备件 YL- 2-03 皮带机 1 皮带接头 无老化开胶现象;接头粘 合处平整无气泡;3、接 头部位无横向裂纹 三级 一般 风险 物体打击伤 害 选用质量合格的 皮带及粘合剂 YL- 2-03 皮带机 2 安全护栏、 护网 机头、机尾、托辊等转动 部位设置防护网,牢固可 靠;防护部位无缺失;无 变形歪斜现象 二级 较大 风险 机械伤害 牢固焊接护栏 风险 分级 风险点 序号 原料车间设备设施风险分级管 (一)矿山破碎及圆堆 检查标准 检查项目 编号 不符合标准 情况及后果 评价 级别 YL- 2-03 皮带机 3 急停拉绳 螺母紧固,防止拉绳松 弛;带式输送机在巡检通 道一侧或两侧设置拉绳开 关,拉绳开关每个25m设 置一个 二级 较大 风险 机械伤害 选用符合要求的 开关备件 YL- 2-03 皮带机 4 急停开关 按下顺畅、弹起迅速。无 松动现象 二级 较大 风险 机械伤害 选用符合要求的 开关备件 YL- 2-03 皮带机 5 托辊及支架 托辊无缺损、损坏现象; 托辊转动应顺畅无异响; 3、辊支架应固定牢固无 松动;4、托辊支架无变 形现象。 二级 较大 风险 机械伤害 选用材质、质量 过硬的托辊及支 架 YL- 2-04 混匀堆 取料机 1 走梯 走梯踏板牢固、可靠;踏 板上无杂物;扶手护栏牢 固可靠、无变形开焊。 四级 低风 险 高处坠落伤 害 选用防滑踏板; 牢固焊接 YL- 2-04 混匀堆 取料机 2 安全护栏 堆取料机行走路线端部设 置防护浪,取料刮板机开 敞侧运动外缘设置防护栏 杆,无缺损、变形、松 动,防护严密可靠 二级 较大 风险 机械伤害 牢固焊接护栏 YL- 2-04 混匀堆 取料机 3 操作平台 平台牢固可靠、表面无垃 圾杂物 五级 可忽 略风 险 高处坠落伤 害 牢固焊接 YL- 2-04 混匀堆 取料机 4 轨道止挡器 牢固可靠,安全色醒目 五级 可忽 略风 险 车辆伤害 牢固焊接 YL- 2-04 混匀堆 取料机 5 轨道齿条 固定螺栓齐全、无缺损、 断裂;齿条润滑达标。 五级 可忽 略风 险 车辆伤害 选用符合强度要 求的螺栓并可靠 安装 YL- 2-04 混匀堆 取料机 6 急停开关 按下顺畅、弹起迅速。无 松动现象 三级 一般 风险 机械伤害 选用符合要求的 开关备件 YL- 2-04 混匀堆 取料机 7 移动电缆 绝缘层无老化、破损;支 撑轮牢固可靠、滑行顺畅 三级 一般 风险 触电伤害 采用材质、质量 可靠的电缆及滑 轮支架 YL- 2-04 混匀堆 取料机 8 限位、光电 开关 安装牢固,测试灵敏; 四级 低风 险 机械伤害 选用符合要求的 开关备件 YL- 2-05 收尘区 域 1 风机轴承及 杂音 轴承温度及润滑正常,运 行时无杂音。 四级 低风 险 机械伤害 使用测温枪远距 离测温。 YL- 2-05 收尘区 域 2 电机传动防 护罩,电机 轴承温度及 杂音 安全防护罩牢固可靠、无 开焊、晃动现象,轴承温 度及润滑正常,运行时无 杂音。 四级 低风 险 机械伤害触 电 使用测温枪远距 离测温。检修时 必须停机并挂检 修牌。 YL- 2-05 收尘区 域 3 罐体 罐体无裂纹,变形、泄漏 。焊缝无裂纹。安全附件 接口良好。疏水装置良好 四级 低风 险 物体打击 年检符合特种设 备使用要求 YL- 2-05 收尘区 域 4 安全泄爆阀 安全阀压力大时泄爆正常 四级 低风 险 物体打击 年检符合特种设 备使用要求
分类:风险评估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56 KB 时间:2025-12-12 价格:¥2.00
编号 类型 名称 序号 名称 工程技术措施 安全管理措施 1 石灰石、长 石、白云石 、 碎玻璃入 料仓口 1 入料仓口 入料仓口防护栏 安全护板等防护 装置。 3级 三级 入料仓口无防护栏安全 护板等防护装置。高处 坠落、物体打击 入料仓口应安装防护栏和 安全护板。 2 混合机 2 混合机内部 混合机内检修或 清理粘料,执行 停电、挂牌、上 锁制度。 3级 三级 混合机内检修或清理粘 料,未执行停电、挂牌 、上锁制度。机械伤害 1、混合机应停机断电,配 电箱上锁,悬挂“禁止启 动”的标志; 2、应采用安全照明。 应设专人进行监护 3 带式输送机 3 带式输送机头部与 尾部 带式输送机头部 与尾部设置防护 罩或隔离栏及安 全联锁装置。人 员经常通过部位 设置跨越通道。 3级 三级 带式输送机头部与尾部 未设置防护罩或隔离栏 及安全联锁装置。人员 经常通过部位未设置跨 越通道。机械伤害 1、带式输送机应设置安全 连锁装置; 2、带式输送机机头与机尾 应设置防护罩或防护栏。 人员通过部位应设置跨越通 道。 4 窑炉高温耐火材料 运行正常。 窑炉运行的高温 耐火材料。灼烫 4级 四级 窑炉运行的高温耐火材 料缺陷。灼烫 5 窑炉池壁、 池底 等耐火材料无缺陷 。 窑炉池壁、 池 底等耐火材料缺 陷, 泄漏玻璃 液。火灾、灼烫 2级 二级 窑炉池壁、 池底等耐火 材料缺陷, 泄漏玻璃液 。火灾、灼烫 1、冷却耐火材料风机应运 行正常; 2、耐火材料缺陷导致渗玻 璃液时, 应用风、特制水 套管、水箱或水进行强制 冷却渗玻璃液部位,并及 时进行维修。 1、巡检窑炉应及时修护有缺 陷的耐火材料; 2、窑炉运行中如遇全部停电 时应立即关闭油(气)阀门 并降低烟道闸板,尽量使窑 内压力及温度下降减缓,减 少对耐火材料的影响; 3、如遇漏玻璃液事故,应采 取风、水冷使漏玻璃液部位 凝固,必要时应降低液面和 温度,如漏玻璃液严重时应 立即停炉。 4 原料及 配料 窑炉 设备设施风险分级管控清单 标准 控制措施 检查项目 风险点 风险 分级 评价 级别 不符合标准 情况及后果 单位: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6 正常更换池壁砖、 热修蓄热室等的高 温耐火材料。 更换池壁砖、 热修蓄热室等的 高温耐火材料易 烫伤。灼烫 3级 三级 更换池壁砖、 热修蓄热 室等的高温耐火材料。 灼烫 热修蓄热室前应在蓄热室 与小炉之间插入水源可靠 的水冷闸板。 7 点火烤窑易燃易爆 气体不泄露。 点火烤窑中的易 燃易爆气体泄露 。爆炸 4级 四级 点火烤窑中的易燃易爆 气体。爆炸 1、应设熄火自动报警和燃 料自动关闭联锁装置,发 生熄火情况,确认窑内气 体浓度低于爆炸极限时方 可再次点火; 2、烤窑过程中,应确保燃 气管道阀门关闭,避免燃 气进入窑炉发生爆炸。 1、点火烤窑的低温阶段应严 防熄火,熄火后应立即停止 燃料供给并排除残余气体, 确认气体低于爆炸极限时方 可再次点火; 2、烤窑设施烧油池窑在窑内 温度达到 800℃ 以上时 方可点燃重油,并应防止脱 火,避免爆炸事故。 8 天然气调压室内仪 表和阀门。 天然气调压室内 仪表和阀门密封 良好。 3级 三级 天然气调压室内仪表和 阀门密封不良。火灾、 爆炸 应使用肥皂水或便携式气 体报警仪定期检查,发现 泄漏及时处理。 《燃气安全操作规程》 9 天然气调压室设置 可燃气体检测报警 仪。 天然气调压室设 置可燃气体检测 报警仪。 3级 三级 天然气调压室未设置可 燃气体检测报警仪或可 燃气体检测报警仪缺陷 。火灾、爆炸 1、应设固定式可燃气体检测 报警仪。 2、气体检测报警仪有效检测 覆盖水平平面半径宜为7.5m 。 3、可燃气体检测报警仪应定 期校验。 4、检测报警仪与事故排风机 应自动开启联动。 10 天然气调压室内电 气装置、 管道法 兰。 天然气调压室内 电气采用防爆 型, 管道静电 接地,管道法兰 静电跨接。 3级 三级 天然气调压室内电气未 采用防爆型,管道未静 电接地,管道法兰未静 电跨接。火灾、爆炸 1、天然气调压室内的电气 设备、线路、照明、开关 等电气装置应防爆; 2、天然气输送管道应静电 接地; 3、管道法兰应静电跨接。 《燃气安全操作规程》 4 5 熔化 窑炉 天然气调压 室
分类:风险评估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17.2 KB 时间:2025-12-14 价格:¥2.00
综合性检 查 专项检查 安全责任 制度、各 项管理制 度的建立 特总 设备 检查 电气 设施 检查 防雷防静 电安全检 查 设备 检查 安全 检查 每周/ 部门 (车 间) 级 每天 检查/ 班组 级 每周/ 部门 (车 间) 级 每天 检查/ 班组 级 每周/ 部门 (车 间) 级 每天 检查/ 班组 级 每季度/公 司级 每半 年/部 门 (车 间) 级 每半 年/部 门 (车 间) 级 每年/公司 级 节假 日/部 门 (车 间) 级 节假 日/部 门 (车 间) 级 1 吸风 正常运转 4 低 风 险 机械 伤害 1、每周对设备 完好情况进行 检查、并进行 保养 班组级 班组 班组长 √ √ √ √ √ √ √ 2 急停 按钮 正常运转 4 低 风 险 机械 伤害 1、每周对设备 完好情况进行 检查、并进行 保养 班组级 班组 班组长 √ √ √ √ √ √ √ 3 电路 板 清洁、通 风 4 低 风 险 火灾 1、每周对设备 完好情况进行 检查、并进行 保养 1、制定火灾应 急处置方案, 每年至少一次 触电事故应急 演练 2、配备 应急物资、药 品,以便临时 救治" 班组级 班组 班组长 √ √ √ √ √ √ √ 4 高温 警示 标识 配备高温 警示标识 4 低 风 险 班组级 班组 班组长 √ √ √ √ √ √ √ √ 5 电机 电机接地 4 低 风 险 触电 1、每周对设备 完好情况进行 检查;并对设 备进行保养;2 、加强管理, 规范操作规 程; 1、制定火灾应 急处置方案, 每年至少一次 触电事故应急 演练 2、配备 应急物资、药 品,以便临时 救治" 车间、部门级 车间级 车间主任 √ √ √ √ √ √ √ √ √ √ 6 传动 轴、 辊子 正常运转 4 低 风 险 机械 伤害 1、每周对设备 完好情况进行 检查;并对设 备进行保养;2 、加强管理, 规范操作规 程; 急救药品 班组级 班组 班组长 √ √ √ √ √ √ 7 气杯 正常运转 4 低 风 险 机械 伤害 1、每周对设备 完好情况进行 检查;并对设 备进行保养;2 、加强管理, 规范操作规 程; 急救药品 班组级 班组 班组长 √ √ √ √ √ √ √ 8 带刀 电机 接地、清 洁 3 一 般 风 险 触电 1、每周对设备 完好情况进行 检查;2、定期 对设备进行保 养;3、加强管 理,规范操作 规程; 1、制定火灾应 急处置方案, 每年至少一次 触电事故应急 演练 2、配备 应急物资、药 品,以便临时 救治" 班组级 班组 班组长 √ √ √ √ √ √ √ √ √ 设备设施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项目清单 单位:服装 排查类型 日常检查 专业性检查 节假日检查 管控层级 责任单位 责任人 备注 设备检查 电气检查 安全检查 编号 名称 标准 评价 级别 风 险 分 级 不符 合标 准情 况及 后果 工程技术措施 1 2 4 类型 裁床 粘合 机 带刀 序号 名称 管控措施 风险点 检查项目 管理措施 培训教育措施 个体防护措施 应急处置措施 9 吸风 正常运转 4 低 风 险 机械 伤害 1、每周对设备 完好情况进行 检查;并对设 备进行保养;2 、加强管理, 规范操作规 程; 急救药品 班组级 班组 班组长 √ √ √ √ √ √ √ 10 安全 防护 手套 配备三指 手套 3 一 般 风 险 机械 伤害 配备绝缘手套 1、定期组织专 业知识培训, 提高安全操作 技能;2、加强 管理,规范操 作规程; 安全佩戴劳保 手套 1.应急药品药 箱,2、担架 班组级 班组 班组长 √ √ √ √ √ √ √ √ 11 螺栓 紧固 4 低 风 险 机械 伤害 1、每周对设备 完好情况进行 检查;2、定期 对设备进行保 养;3、加强管 理,规范操作 规程; 1.应急药品药 箱,2、担架 班组级 班组 班组长 √ √ √ √ √ √ √ 12 电机 电机接地 、清洁 3 一 般 风 险 触电 1、每周对设备 完好情况进行 检查;2、定期 对设备进行保 养;3、加强管 理,规范操作 规程; 1、制定火灾应 急处置方案, 每年至少一次 触电事故应急 演练 2、配备 应急物资、药 品,以便临时 救治" 班组级 班组 班组长 √ √ √ √ √ √ √ √ √ 13 电源 线 绝缘 3 一 般 风 险 触电 1、每周对设备 完好情况进行 检查;2、定期 对设备进行保 养;3、加强管 理,规范操作 规程; 1、制定火灾应 急处置方案, 每年至少一次 触电事故应急 演练 2、配备 应急物资、药 品,以便临时 救治" 班组级 班组 班组长 √ √ √ √ √ √ √ √ √ √ 14 油位 规范加油 4 低 风 险 机械 伤害 1、加强管理, 规范操作规 程;2、制定机 台保养计划落 实责任人3、制 定保养计划及 时加油 1.应急药品药 箱,3、担架 班组级 班组 班组长 √ √ √ √ √ √ √ 15 皮带 防护 罩 正确安置 防护罩 4 低 风 险 机械 伤害 1、加强管理, 规范操作规 程;3、制定保 养计划及时加 油 1.应急药品药 箱,3、担架 班组级 班组 班组长 √ √ √ √ √ √ √ √ 16 机台 卫生 清洁 4 低 风 险 机械 伤害 1、加强管理, 规范操作规 程;3、制定保 养计划及时加 油 1.应急药品药 箱,3、担架 班组级 班组 班组长 √ √ √ √ √ √ √ 17 螺栓 紧固 4 低 风 险 机械 伤害 1、每周对设备 完好情况进行 检查;2、定期 对设备进行保 养;3、加强管 理,规范操作 规程; 1.应急药品药 箱,2、担架 班组级 班组 班组长 √ √ √ √ √ √ √ 18 电机 轴承 轴承无异 响,正常 运转 4 低 风 险 机械 伤害 1、每周对设备 完好情况进行 检查;2、制定 设备保养计划 及责任人 1.应急药品药 箱,2、担架 班组级 班组 班组长 √ √ √ √ √ √ √ 4 5 带刀 平缝 机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167 KB 时间:2025-12-27 价格:¥2.00
钢筋工安全操作规程 GDAQ340104 一、钢材、半成品等应规格、品种分别堆放整齐,制作场地要平整,工作台要稳固,照明灯具必须加网罩。 二、拉直钢筋,卡头要卡牢,地锚要结实牢固,拉筋 2m 区域内禁止行人。按调直钢筋的直径,选用适当的 调直块及传动速度,经调试合格,方可送料,送料前应将不直的料头切去。 三、展开圆盘钢筋要一头卡牢,防止回弹,切断时要先用脚踩紧。 四、人工断料,工具必须牢固。拿錾子和打锤要站成斜角,注意扔锤区域内的人和物体。切断小于 30cm 的 短钢筋,应用钳子夹牢,禁止用手把扶,并在外侧设置防护笼罩。 五、多人合运钢筋,起、落、转、停动作要一致,人工上下传送不得在同一垂直线上。钢筋堆放要分散、 稳当,防止塌落。 六、在高空、深坑绑扎钢筋和安装骨架,须搭设脚手架和马道。绑扎立柱、墙体钢筋,不准站在钢筋骨架 上和攀登骨架上下。柱在 4m 以内,重量不大,可在地面或楼面上绑扎,整体柱在 4m 以上,应搭设工作台。柱 梁骨架应用临时支撑拉牢,以防倒塌。 七、绑扎基础钢筋时,应按施工设计规定摆放钢筋支架或马凳架起上部钢筋,不得任意减少支架或马凳。 八、绑扎高层建筑的圈梁、挑檐、外墙、柱边钢筋,应搭设外挂架或安全网。绑扎时挂好安全带。 九、起吊钢筋骨架,下方禁止站人,必须待架降落到离地面 1m 以内方准靠近,就位支撑好方可摘钩。 十、冷拉卷扬机前应设置防护挡板,没有挡板时,应就卷扬机与冷拉方向成 90°,并且应用封闭式导向滑 轮。操作时要站在防护挡板后,冷拉场地不准站人和通行。 十一、冷拉钢筋要上好夹具,离开后再发开车信号。 十二、冷拉和张拉钢筋要严格按照规定应力和伸长率进行,不得随便变更。不论拉伸或放松钢筋都应缓慢 均匀,发现油泵、千斤顶、销卡具有异常,应即停止张拉。 十三、张拉钢筋,两端应设置防护挡板。钢筋张拉后要加以防护,禁止压重物或在上面行走。浇筑混凝土 时,要防止震动器冲击预应力钢筋。 十四、张拉千斤顶支脚必须与构件对准,放置平正,测量拉伸长度、加楔和拧紧螺栓应先停止拉伸,并站 在两侧操作,防止钢筋断裂,回弹伤人。 十五、同一构件有预应力和非预应力钢筋时,预应力钢筋应分二次张拉,第一拉至控制应力的 70%~80%, 待非预应力钢筋绑好后再张拉到规定应力值。 十六、机械运转正常方准断料。断料时,手与刀口距离不得少于 15cm,活动刀片前进时禁止送料。 十七、切断钢筋刀口不得超过机械负载能力,切低合金钢等特种钢筋,要用高硬度刀件。 十八、切长钢筋应有专人扶住,操作时动作要一致,不得任意拖拉。切短钢筋须用套管或钳子夹料,不得 用手直接送料。 十九、切断机旁应设放料台,机械运转中严禁用手直接清除刀口附近的断头和杂物。钢筋摆放范围,非操 作人员不得停留。 二十、钢筋机械上不准堆放物件,以防机械震动落入机体。 二十一、钢筋调直,钢筋装入压滚,手与滚筒应保持一定距离。机器运转中不得调整滚筒。 二十二、钢筋调直到末端时,人员必须躲开,以防甩开伤人。 二十三、短于 2m 或直径大于 9mm 的钢筋调直,应低速加工。 二十四、钢筋调直,钢筋要紧内贴挡板,注意放入插头的位置和回转方向,不得错开。 二十五、弯曲长钢筋时,应有专人扶住,并站在钢筋弯曲方向的外面,互相配合,不得拖拉。 二十六、调头弯曲,防止碰撞人和物,更换芯轴、加油和清理,须停机后进行。 二十七、钢筋焊接,焊机应设在干燥的地方,平衡牢固,要有可靠的接地装置,导线绝缘良好,并在开关 箱内装有防漏电保护的空气开关。 二十八、焊接操作时应戴防护眼镜和手套,并站在橡胶板或木板上。工作棚要用防火材料搭设,棚内严禁 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并备有灭火器材。 二十九、对焊机接触器的接触点、电机,要定期检查修理,冷却水管保持畅通,不得漏水和超过规定温度。 三十、钢筋严禁碰、触、钩、压电源电线、电缆。 三十一、钢筋机械作业后必须拉闸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 三十二、使用钢筋机前,应检查机械是否正常,转动部位的安全防护罩是否完整,进行空载运转,确认安 全可靠后,方可作业。 三十三、钢筋机械发生故障时,应断电、停机,报告机修组检修,不得擅自检修,禁止未停机时检修或清 理废料。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6.5 KB 时间:2026-01-18 价格:¥2.00
塔式起重机安装自检表 GDAQ209010803 工 程 名 称 工 程 地 址 使 用 单 位 安 装 单 位 产 权 单 位 制 造 单 位 (许可证号: ) 塔 机 类 型 行走式 固定式 爬升式 变幅形式 型 号 规 格 制造编号 备 案 编 号 出厂日期 告知受理号 设备自编号 安 装 位 置 最大起重力矩: kN·m;最大起重量: t 最大独立起升高度: m; 最大幅度: m 性 能 参 数 附着最大起升高度: m; 变幅速度: m/min 设 备 状 态 检查时的安装高度: m;检查时的最大幅 度: m 1.《建筑塔式起重机安装检查评定规程》DBJ/T 15—73—2010 2.《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 5144—2006 3.《塔式起重机》GB/T 5031—2008; 4.《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 6067.1—2010; 5.《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 196—2010; 6.《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 33—2001; 7.《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 59—2011; 8.《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程》JGJ 160—2008; 检 查 依 据 9.《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 166 号) 检查项目共计 100 项: 检查情况 汇 总 保证项目共 36 项,其中第 项不合格,共 项不合格; 一般项目共 64 项,其中第 项不合格,共 项不合格 检 查 结 论 自 检 人 员 (安装单位专 业技术人员) (签名) 年 月 日 安装单位 (公章) 年 月 日 备 注 保证项目(序号带“★”的项目)全部合格,一般项目中不合格项目数不超过 5 项,此设备自检 结论方为“合格” 塔式起重机安装自检表(续表一) GDAQ209010803-1 序号 项 类 项目编号 检 查 内 容 及 要 求 检查结果 结 论 ★1 1.1.1 主要承载 结构件 塔机主要承载结构件及其焊缝应无裂纹,结构件应 无整体或局部塑性变形,销孔应无塑性变形。连接 件的轴孔应无严重磨损。结构件母材不应出现严重 锈蚀或磨损 符合要求 合格 2 1.1.2 结构件 接料 结构件需要接料时,每个杆件的接料处不应多于一处 符合要求 合格 3 1.1.3 螺栓固定 轴端挡板 对自升式塔机的小车变幅臂架,其下弦杆连接销轴 不应采用螺栓固定轴端挡板的形式 符合要求 合格 4 1.1.4 斜梯 斜梯及扶手应安装固定可靠,其与水平面的角度应 ≤65°,两边应设置不低于 1m 高的扶手,扶手间宽 度应≥600mm;斜梯踏板应采用具有防滑性能的金 属材料制作,踏板横向宽度应≥300mm;梯级间隔 应≤300mm 符合要求 / 5 1.1.5 直梯 直梯应固定可靠,其与水平面的角度为 75°~90°; 直梯两边梁之间的宽度应≥300mm;踏杆间隔为 250~300mm;踏杆与后面结构件间的自由空间(踏 脚间隙)应≥160mm;踏杆直径应不小于 16mm,且不 大于 40mm 符合要求 合格 高于地面 2m 以上的直梯应设置护圈,护圈应固定可 靠。护圈直径为 600~800mm,侧面应用 3 条或 5 条竖 向板条连接。当侧面有 3 条板条时,间距应≤900mm; 当侧面有 5 条板条时,间距应≤1500mm 符合要求 6 1.1.6 护圈 当梯子设于塔身内部,塔身结构满足以下条件,且侧 面结构不允许直径为 600mm 的球体穿过时,可不设护 圈: (1)正方形塔身边长≤750mm;(2)等边三角形塔身 边长≤1100mm;(3)直角等腰三角形塔身边长≤ 1100mm;或梯子沿塔身对角线方向布置,边长≤ 1100mm;(4)筒状塔身直径≤1000mm;(5)快装式 塔机 符合要求 合格 7 1.1.7 休息小平 台 除快装式塔机外,当梯子高度超过 10m 时应设置休息 小平台,梯子的第一个休息小平台应设在不超过 12.5m 的高度处,以后每隔 10m 内设置一个 符合要求 合格 在操作、维修处应设置平台、走道、踢脚板和栏杆。 平台和走道不应有永久变形。离地面 2m 以上的平台 和走道应用金属材料制作,并具有防滑性能。 平台和走道宽度不应小于 500mm 符合要求 8 1.1 结构 1.1.8 平台、 走道 离地面 2m 以上的平台及走道应设置防止操作人员跌 落的手扶栏杆,其高度不应低于 1000mm,在栏杆一 半高度处应设置中间手扶横杆 1.2m 合格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20 KB 时间:2026-01-18 价格:¥2.00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2010 年)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工作,提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 术水平,防止和减少伤亡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及其监督管理 工作,适用本规定。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对有关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 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特种作业的范围由特种作业目录规定。 本规定所称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员。 第四条 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年满 18 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二)经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健康合格,并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器质 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症、精神病、痴呆症以及其他疾 病和生理缺陷; (三)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四)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 (五)相应特种作业规定的其他条件。 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人员除符合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和第(五) 项规定的条件外,应当具备高中或者相当于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第五条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 特种作业操作证》(以下简称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六条 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实行统一监管、分级实施、 教考分离的原则。 第七条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安全监管总局)指导、监督全国特种作 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 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煤矿安监局)指导、监督全国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含煤 矿矿井使用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省、自治区、 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煤矿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的部门或者指定的机构负责本行政区 域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责煤矿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 工作的部门或者指定的机构(以下统称考核发证机关)可以委托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 监督管理部门和负责煤矿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的部门或者指定的机构实施特种作业 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 第八条 对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中的违法行为,任何单 位和个人均有权向安全监管总局、煤矿安监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安 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煤矿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的部门或者指定的机构举报。 第二章 培 训 第九条 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接受与其所从事的特种作业相应的安全技术理论培训和实际 操作培训。 已经取得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及中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从事与其所学专业相应的特种作 业,持学历证明经考核发证机关同意,可以免予相关专业的培训。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从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可以在户籍所在地或者从业所在地参加培 训。 第十条 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的机构(以下统称培训机构),必须按照有关规 定取得安全生产培训资质证书后,方可从事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 培训机构开展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应当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教学安排,并 报有关考核发证机关审查、备案。 第十一条 培训机构应当按照安全监管总局、煤矿安监局制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大纲 和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大纲进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 第三章 考核发证 第十二条 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包括考试和审核两部分。考试由考核发证机关或其委托 的单位负责;审核由考核发证机关负责。 安全监管总局、煤矿安监局分别制定特种作业人员、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标准,并 建立相应的考试题库。 考核发证机关或其委托的单位应当按照安全监管总局、煤矿安监局统一制定的考核标准 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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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安全事故统计管理办法(2016 年) (2016 年 7 月 27 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统计管理办法〉 的通知》(安监总厅统计〔2016〕80 号)公布)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生产安全事故统计(不涉及事故报告和事故调查处理), 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生产安全事故由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归口统计、联网直报(以下简称“归 口直报”)。 跨县级行政区域的特殊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统计信息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 局和有关行业领域主管部门确定的生产安全事故统计信息通报形式,实行上级安全生产监督 管理部门归口直报。 第四条县级以上(含本级,下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接收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 营单位报告和同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通报的生产安全事故信息,依据本办法 真实、准确、完整、及时进行统计。 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按规定时限要求在“安全生产综合统计信息直报系统” 中填报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并按照《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报表制度》有关规定进行统计。 第五条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分类统计。没有造 成人员伤亡且直接经济损失小于 100 万元(不含)的生产安全事故,暂不纳入统计。 第六条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按照“先行填报、调查认定、信息公开、统计核销”的原则开展。 经调查认定,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按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程序进行统计核销。 (一)超过设计风险抵御标准,工程选址合理,且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救援措施到位的 情况下,由不能预见或者不能抗拒的自然灾害直接引发的。 (二)经由公安机关侦查,结案认定事故原因是蓄意破坏、恐怖行动、投毒、纵火、盗 窃等人为故意行为直接或间接造成的。 (三)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在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突发疾病(非遭受外部能量意外 释放造成的肌体创伤)导致伤亡的。 第七条经调查(或由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出具鉴定结论等文书)认定不属于生 产安全事故的,由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据有关结论提出统计核销建议,并在本级政 府(或部门)网站或相关媒体上公示 7 日。公示期间,收到对公示的统计核销建议有异议、 意见的,应在调查核实后再作决定。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没有收到任何反映,视为公示无异议),报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 管理部门备案;完成备案后,予以统计核销,并将相关信息在本级政府(或部门)网站或相 关媒体上公开,信息公开时间不少于 1 年。 备案材料主要包括:事故统计核销情况说明(含公示期间收到的异议、意见及处理情况)、 调查认定意见(事故调查报告或由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出具鉴定结论等文书)及其 相关证明文件等。 地市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其备案核销的事故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 的,应当要求下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请同级人民政府复核,并在指定时限内反馈核 查结果。 第八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督促填报单位在“安全生产综合统计信息直报系统” 中及时补充完善或修正已填报的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及时补报经查实的瞒报、谎报的生产安 全事故信息,及时排查遗漏、错误或重复填报的生产安全事故信息。 第九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根据各地区实际,建立完善生产安全事故统计信息 归口直报制度,进一步明确本行政区域内各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统计信息通报的方式、内 容、时间等具体要求,并对本行政区域内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数据修正制度,运用抽样 调查等方法开展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数据核查工作,定期修正并公布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数据, 通报统计工作情况。 第十一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定期在本级政府(或部门)网站或相关媒体上公 布生产安全事故统计信息和统计资料,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二条本办法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生产安全事故统计管理办法(暂行)》(安监总厅 统计〔2015〕111 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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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持电动工具安全操作规程 GDAQ340223 一、一般场所应选用 II 类手持式电动工具并应装设额定触电动作电流不大于 15mA,额定动作时间小于 0.1s 的漏电保护器。若采用 I 类手持式电动工具,还必须作接零保护。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或站在 绝缘垫上。 二、在潮湿场所或金属构架上操作时,必须选用 II 类手持式电动工具,并装设防溅的漏电保护器。严禁使 用 I 类手持电动工具。 三、狭窄场所(锅炉、金属容器、地沟、管道内等)宜选用带隔离变压器的 III 类手持式电动工具;若选 用 II 类手持式电动工具,必须装设防溅的漏电保护器。把隔离变压器或漏电保护器装设在狭窄场所外面,工作 时并应有人监护。 四、手持式电动工具的负荷线必须采用耐气候型的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并不得有接头。禁止使用塑料花线。 五、使用刃具的机具,应保持刃磨锋利,完好无损,安装正确,牢固可靠。 六、使用砂轮的机具,应检查砂轮与接盘间的软垫并安装稳固,螺帽不得过紧,凡受潮、变形、裂纹、破碎、 磕边缺口或接触过油、碱类的砂轮均不得使用,并不得将受潮的砂轮片自行烘干使用。 七、在潮湿地区或在金属构架、压力容器、管道等导电良好的场所作业时,必须使用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 的电动工具。 八、非金属壳体的电动机、电器,在存放和使用时不应受压、受潮,并不得接触汽油等溶剂。 九、作业前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外壳、手柄不出现裂缝、破损; (二)电缆软线及插头等完好无损,开关动作正常,保护接零连接正确牢固可靠; (三)各部防护罩齐全牢固,电气保护装置可靠。 十、机具作业前,应空载试运转,检查并确认机具联动灵活无阻。作业时,加力应平稳,不得用力过猛。 十一、严禁超载使用。作业中应注意音响及温升,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机检查。在作业时间过长,机具温升 超过 60℃时,应停机,自然冷却后再行作业。 十二、作业中,不得用手触摸刃具、模具和砂轮,发现其有磨钝、破损情况时,应立即修整或更换,然后 再继续进行作业。 十三、机具转动时,不得撒手不管。 十四、使用冲击电钻或电锤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作业时应掌握电钻或电锤手柄,打孔时先将钻头抵在工作表面,然后低速开动,用力适度,避免晃动; 转速若急剧下降,应减少用力,防止电机过载,严禁用木杠加压; (二)钻孔时,应注意避开混凝土中的钢筋; (三)电钻和电锤为 40%断续工作制,不得长时间连续使用; (四)作业孔径在 25mm 以上时,应有稳固的作业平台,周围应设护栏,高处作业时应按要求系好安全带。 十五、使用瓷片切割机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作业时应防止杂物、泥尘混入电动机内,并应随时观察机壳温度,当机壳温度高及产生炭刷火花时, 应立即停机检查处理; (二)切割过程中用力应均匀适当,推进刀片时不得用力过猛。当发生刀片卡死时,应停机,慢慢退出刀片, 应再重新对正后方可再切割。 十六、使用角向磨光机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砂轮应选用增强纤维树脂型,其安全线速度不得小于 80m/s。配用的电缆与插头应具有加强绝缘性能, 并不得任意更换; (二)磨削作业时,应使砂轮与工件面保持 15°~30°的倾斜位置;切削作业时,砂轮不得倾斜,并不得横 向摆动。 十七、使用电剪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作业前应先根据钢板厚度调节刀头间隙量; (二)作业时不得用力过猛,当遇刀轴往复次数急剧下降时,应立即减少推力。 十八、使用射钉枪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严禁用手掌推压钉管和将枪口对准人; (二)击发时,应将射钉枪垂直压紧在工作面上,当两次扣动扳机,子弹均不击发时,应保持原射击位置 数秒钟后,再退出射钉弹; (三)在更换零件或断开射钉枪之前,射枪内均不得装有射钉弹。 十九、使用拉铆枪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被铆接物体上的铆钉孔应与铆钉滑配合,并不得过盈量太大; (二)铆接时,当铆钉轴未拉断时,可重复扣动扳机,直到拉断为止,不得强行扭断或撬断; (三)作业中,接铆头子或并帽若有松动,应立即拧紧。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5 KB 时间:2026-01-22 价格:¥2.00
) / / / m; m/min m/min 架桥机安装自检表 GDAQ209010806 使用单位 安装单位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类别型号 出厂日期 产权单位 制造单位 (许可证号: 告知受理 号 安装位置 出厂编号 设备自编 号 kg;架梁跨度/桥机跨度: 最大架设横度/纵度: °; 起升高度: 起升速度: m; 整机横移速度: m 前支腿调节长度: m;整机长度/前导梁长度: m / m;下降深度: 工作级别: ; 大车基距: m;小车轨距: 设备状态 检查时的起升高度: m;检查时的前导梁长度长度: m/min;过孔速度: m/min;小车纵移/横移速度: 性能参数 额定起重量: m 检查依据 1.《通用桥式起重机》GB/T 14405—1993; 2.《通用门式起重机》GB/T 14406—1993; 3.《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78—2010; 4.《桥式和门式起重机制造及轨道安装公差》GB/T 10183—2005; 5.《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第1部分:总则》GB 6067.1—2010; 6.《起重机设计规范》GB/T 3811—2008; 7.《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 33—2001; 8.《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程》JGJ 160—2008 检查情况 汇 总 检查项目共计86项: 保证项目共24项,第 项不合格,共 项不合格; 一般项目共62项,第 安装 单位 (签名) 项不合格,共 项不合格 (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备 注 保证项目(序号带“★”的项目)全部合格,一般项目中不合格项目数不超过5项,此设备自检 结论方为“合格” 检查结论 自检人员 (安装单位 专业技术人 员) 序 号 ★1 3 5 6 7 8 9 项类 项目编号 检 查 内 容 及 要 求 检查结果 架桥机安装自检表(续表一) GDAQ209010806-1 结 论 1.1 结构 1.1.1 主要受力 构件 起重机主要受力构件(主梁、端梁、平衡梁、支腿 、 小车架等)应无裂纹、无永久变形;主要受力构件 母 1.1.3 走台通道 走台上通道的宽度应不小于500mm,走台上方的净 空高度应不小于1800mm。走台应能承受3kN移动的 集中载荷而不产生永久变形。走台板面应具有防滑 性能 栏杆上部表面的高度应≥1m;栏杆下部应装设踢脚 板,其高度≥0.1m的踢脚板;在踢脚板与手扶栏杆 之间应设有中间栏杆,中间栏杆与踢脚板或手扶栏 杆的距离不得大于0.5m。对净高不超过1.3m的通 道,手扶栏杆的高度可以为0.8m。栏杆上任何一处 都应能承受1kN来自任何方向的载荷而不产生永久 变形 ★2 1.1.2 焊缝质量 主要受力构件焊缝不得有目测可见的裂纹、孔穴、 固体类夹渣、未熔合和未焊透等缺陷 主梁受拉区的翼缘板和腹板的对接焊缝应进行无损 检测。射线检测时不低于《金属熔化焊焊接接头射 线照相》GB/T 3323中规定的Ⅱ级;超声波检测时 不低于《起重机械无损检测钢焊缝超声检测》JB/ T 10559中规定的Ⅰ级要求(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 1.1.5 梯子 司机维修及调整时必须经过的通道,应设安全、方 便的梯凳。梯子宜用斜梯,梯、凳面应具有防滑性 能,采用直梯时,当高度大于10m时应在每隔6~8m 处设休息平台,当高度大于5m时,应从2m起装设护 圈 4 1.1.4 护栏 在起重机上的以下部位应装设栏杆: (1)用于进行起重机安装、拆卸、试验、维修和保 养 的,且高于2m的工作部位; (2)通往离地面高度2m以上的操作室、检修保养部 位的通道; 1.1.7 钢丝绳 防脱装置 滑轮应设有防止钢丝绳脱出绳槽的装置或结构。在 滑轮罩的侧板和圆弧顶板等处与滑轮体的间隙不宜 超过钢丝绳直径的20% 1.1.6 检修吊笼 采用裸滑线供电的起重机,在司机室对面靠近滑线 的端,应装设检修吊笼 1.1.9 防雨措施 露天工作的起重机,其电气设备应装设防雨罩或采 取 其他防雨措施 1.1.8 防护罩 起重机上外露的、有伤人可能的旋转零部件,如开 式 齿轮、联轴器、传动轴等,均应装设防护罩 10 1.2 司机 室 1.2.1 结构 司机室必须具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 11 1.2.2 门窗 司机室窗户应采用安全玻璃或与其相当的材料 司机室应有安全的出入口,并应防止司机室的门在 起重机工作时意外打开 司机室内净空高度应≥1.8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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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式起重机操作安全技术交底 GDAQ330603 施工单位: 工程名称 分部分项 工 程 1#塔吊操作 工种 司机 一、起重吊装的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作业时应与操作人员密切配合,执行规定的指挥信号。操作人员 应按照指挥人员的信号进行作业,当信号不清或错误时,操作人员可拒绝执行。 二、起动前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金属结构和工作机构的外观情况正常; (二)各安全装置和各指示仪表齐全完好; (三)各齿轮箱、液压油箱的油位符合规定; (四)主要部位连接螺栓无松动; (五)钢丝绳磨损情况及各滑轮穿绕符合规定; (六)供电电缆无破损。 三、送电前,各控制器手柄应在零位。当接通电源时,应采用试电笔检查金属结构部分,确认无漏电后, 方可上机。 四、作业前,应进行空载运转,试验各工作机构是否正常,有无噪声及异响,各机构的制动器及安全防护 装置是否有效,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五、起吊重物时,重物和吊具的总重量不得超过起重机相应幅度下规定的起重量。 应根据起吊重物和现场情况,选择适当的工作速度,操纵各控制器时应从停止点(零点)开始,依次逐级增加 速度,严禁越档操作。在变换运转方向时,应将控制器手柄扳到零位,待电动机停转后再转向另一方向,不得 直接变换运转方向、突然变速或制动。 七、在吊钩提升、起重小车或行走大车运行到限位装置前,均应减速缓行到停止位置,并应与限位装置保 持一定距离(吊钩不得小于 1m,行走轮不得小于 2m)。严禁采用限位装置作为停止运行的控制开关。 八、动臂式起重机的起升、回转、行走可同时进行,变幅应单独进行。每次变幅后应对变幅部位进行检查。 允许带载变幅的,当载荷达到额定重量的 90%及以上时,严禁变幅。 九、提升重物,严禁自由下降。重物就位时,可采用慢就位机构或利用制动器使之缓慢下降。 十、提升重物作水平移动时,应高出其跨越的障碍物 0.5m 以上。 十一、对于无中央集电环及起升机构不安装在回转部分的起重机,在作业时,不得顺一个方向连续回转。 十二、装有上、下两套操纵系统的起重机,不得上、下同时使用。 十三、作业中,当停电或电压下降时,应立即将控制器扳到零位,并切断电源。如吊钩上挂有重物,应稍 松稍紧反复使用制动器,使重物缓慢地下降到安全地带。 十四、采用涡流制动调速系统的起重机,不得长时间使用低速档或慢就位速度作业。 十五、作业中如遇六级及以上大风或阵风,应立即停止作业,锁紧夹轨器,将回转机构的制动器完全松开, 起重臂应能随风转动。对轻型俯仰变幅起重机,应将起重臂落下并与塔身结构锁紧在一起。 十六、作业中,操作人员临时离开操纵室,必须切断电源,锁紧夹轨器。 十七、起重机的变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应完成 齐全、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或拆除。严禁利用限制器和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 十八、起重机作业时,起重臂和重物下方严禁有人停留、工作或通过。重物吊运时,严禁从人上方通过。 严禁用起重机载运人员。 十九、严禁使用起重机进行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固在地面上的重物以及其他不明重量的物体。 现场浇筑的混凝土构件或模板,必须全部松动后方可起吊。 二十、严禁起吊重物长时间悬停在空中,作业中遇突发故障,应采取措施将重物降落到安全地方,并关闭 发动机或切断电源后进行检修。在突然停电时,应立即把所有控制器拨到零位,断开电源总开关,并采取措施 使重物降到地面。 二十一、操纵室远离地面的起重机,在正常指挥发生困难时,地面及作业层(高空)的指挥人员均采用对 讲机等有效的通讯联络进行指挥。 二十二、作业完毕后,起重机应停放在轨道中间位置,起重臂应转到顺风方向,并松开回转制动器,小车 及平衡重应置于非工作状态,吊钩直升到离起重臂顶端 2~3m 处。 二十三、停机时,应将每个控制器拨回零位,依次断开各开关,关闭操纵室门窗,断开电源总开关,打开 高空指示灯。 二十四、检修人员上塔身、起重臂、平衡臂等高空部位检查或修理时,必须系好安全带。 二十五、现场补充交底内容:(必须填写:结合塔吊操作规程及“十不吊”有针对性填写) 交底人签字: 日 期: 接受人(全员)签字: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4.5 KB 时间:2026-01-29 价格:¥2.00
物料提升机安装(拆卸)安全技术交底 GDAQ330606 施工单位: 工程名称 分部分项 工 程 工种 一、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纪律,安装拆卸工人必须取得省级建设主管部 门颁发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方可上岗。 二、一般规定 (一)安装与拆除作业前,应根据现场工作条件及设备情况编制作业方案。对作业人员进行分工交 底,确定指挥人员,划定安全警戒区域并设监护人员,排除作业障碍。 (二)提升架体实际安装的高度不得超出设计所允许的最大高度。 (三)安装作业前检查的内容一般包括: 1.金属结构的成套性和完好性; 2.提升机构是否完整良好; 3.电气设备是否齐全可靠; 4.基础位置和做法是否符合要求; 5.地锚的位置,附墙架连接埋件的位置是否正确和埋设牢; 6.提升机的架体和缆风绳的位置是否靠近或跨越架空输电线路。必须靠近时,应保证最小安全距 离,并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其最小安全距离见下表。 外电线路电压等级(kV) 1以下 1~10 35~110 220 330~500 最小安全操作距离(m) 4.0 6.0 8.0 10 15 (1)安装精度应符合以下规定: (a)新制作的提升机,架体安装的垂直偏差,最大不应超过架体高度的1.5‰;多次使用过的提 升机,在重新安装时,其偏差不应超过3‰,并不得超过200mm; (b)井架截面内,两对角线长度公差不得超过最大边长的名义尺寸的3‰; (c)导轨接点截面错位不大于1.5mm; (d)吊篮导靴与导轨的安装间隙应控制5~10mm以内; (2)拆除作业前检查的内容一般包括: (a)查看提升机与建筑物及脚手架的连接情况; (b)查看提升机架体有无其他牵拉物; (c)临时附墙架、缆风绳及地锚的设置情况; (d)地梁和基础的连接情况。 三、架体的安装与拆除 (一)安装架体时,应先将地梁与基础连接牢固。每安装个 2 标准节(一般不大于 8m),应采取临 时支撑或临时缆风绳固定,并进行初校正,在确认稳定时,方可继续作业。 (二)安装龙门架时,两边立柱应交替进行,每安装 2 节,除将单肢柱进行临时固定外,尚应将两 立柱横向连接成一体。 (三)利用建筑物内井道做架体时,各楼层进料口处的停靠门,必须与司机操作处装设的层站标志 灯进行联锁。阴暗处应装照明。 (四)架体各节点的螺栓必须紧固,螺栓应符合孔径要求,严禁扩孔和开孔更不得漏装或以铅丝代 替。 (五)装设摇臂把杆时,应符合以下要求: 1.把杆不得装在架体的自由端处; 2.把杆底座要高出工作面,其顶部不得高出架体; 3.把杆应安装保险钢丝绳,起重吊钩应装设限位装置; 4.把杆与水平面夹角应在 45°~70°之间转向时不得碰到缆风绳; 5.随工作面升高扒杆需要重新安装时,其下方的其他作业应暂时停止。 (六)在拆除缆风绳或附墙架前,应先设置临时缆风绳或支撑,确保架体的自由高度不得大于 2 个 标准节(一般不大于 8m)。 (七)拆除龙门架的天梁前,应先分别对两立柱采取稳固措施,保证单柱的稳定。 (八)拆除作业中,严禁从高处向下抛掷物件。 (九)拆除作业宜在白天进行,夜间作业应有良好的照明,因故中断作业时,应采取临时稳固措施。 四、卷扬机安装 (一) 卷扬机应安装在平整坚实的位置上宜远离危险作业区,视线应良好。因施工条件限制卷扬机 安装位置距施工作业区较近时,其操作棚的顶部应按规范要求架设。 (二)固定卷扬机的锚桩应牢固可靠,不得以树木、电杆代替锚桩。 (三)当钢丝绳在卷筒中间位置时,架体底部的导向滑轮应与卷筒轴心垂直,否则应设置导向滑轮,并 用地锚、钢丝绳拴牢。 (四)提升钢丝绳运行中应架起,使之不拖地面和被水浸泡。必须穿越主要干道时,应挖沟槽并加 保护措施,严禁在钢丝绳穿行的区域内堆放物料。 五、现场补充交底内容: 交底人签字: 日 期: 接受人(全员)签字: 注:本交底一式三份,班组、交底人、资料保管员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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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令 第 17 号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办法》已经 2004 年 10 月 18 日国家安全生产 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 2005 年 1 月 1 日起 施行。 局长:王显政 二〇〇四年十二月十四日 (2012 年 7 月 17 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55 号公布,2015 年 5 月 27 日国家安全监管 总局令第 79 号修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严格危险化学品经营安全条件,规范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保障人民群众 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制 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的危险化学品的经营(包 括仓储经营)活动,适用本办法。 民用爆炸物品、放射性物品、核能物质和城镇燃气的经营活动,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实行许可制度。经营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当依照本办 法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以下简称经营许可证)。未取得经营许可证,任何单位和个 人不得经营危险化学品。 从事下列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不需要取得经营许可证: (一)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在其厂区范围内销售 本企业生产的危险化学品的; (二)依法取得港口经营许可证的港口经营人在港区内从事危险化学品仓储经营的。 第四条 经营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实行企业申请、两级发证、属地监管的原则。 第五条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指导、监督全国经营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经营许可 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 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市级发证机关)负责下列企业的 经营许可证审批、颁发: (一)经营剧毒化学品的企业; (二)经营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企业; (三)经营汽油加油站的企业; (四)专门从事危险化学品仓储经营的企业; (五)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的中央企业所属省级、设区的市级公司(分公司)。 (六)带有储存设施经营除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以外的其他危险化学品的企 业; 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县级发证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本条 第三款规定以外企业的经营许可证审批、颁发;没有设立县级发证机关的,其经营许可证由 市级发证机关审批、颁发。 第二章 申请经营许可证的条件 第六条 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单位(以下统称申请人)应当依法登记注册为企业,并 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经营和储存场所、设施、建筑物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石油 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石 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等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 (二)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与本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相适应的 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经专门的安全生产培训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 相应安全资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其他从 业人员依照有关规定经安全生产教育和专业技术培训合格; (三)有健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 (四)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并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五)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条件。 前款规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指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危险化学品购销管理制度、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防火、防爆、防中毒、防泄漏管理等内容)、安全投入保障 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安全风险管理制度、 应急管理制度、事故管理制度、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等。 第七条 申请人经营剧毒化学品的,除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建立剧 毒化学品双人验收、双人保管、双人发货、双把锁、双本账等管理制度。 第八条 申请人带有储存设施经营危险化学品的,除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条件外, 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8.5 KB 时间:2026-02-01 价格:¥2.00
职 工 劳 务 合 同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乙方(劳 动 者)姓名:××× 性别:男 年龄:30 岁 职业技能证号:×× 工种:瓦工 等级:三级 现住地址:×××××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及有关劳动法规,甲乙双方 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责任: 1、甲方提供统一的住宿场所,伙食费用由乙方自理。 2、为加强劳务管理,每人每月工资按时发放 ,奖金部分于工程完工后(或春节放假)一次性发齐。 3、在乙方家庭有特殊困难急需钱用时,甲方有义务在其奖金部分或其它福利中酌情帮助乙方解决困 难。 4、甲方提供现场施工中需要的安全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品,落实安排现场管理人员,若因甲方违章指 挥或设施不合格引起的安全事故,由甲方负责按照国家规定予以赔偿。 5、若甲方违反法律法规,乙方有权报送公安机关投诉或向法院起诉。 6、若乙方违反法律法规,甲方有权报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7、为现场职工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组织职工参加医疗保险和社会养老统筹。 8、负责上岗前的三级安全教育和安全质量技术交底。 二、乙方责任 (一)乙方必须出示从业资格证(《职业技能岗位资格证》、《操作证》)等有效证件,证件不齐全, 必须在 ×× 天内培训取证,否则本合同自行终止。 (二)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安全、保质、保量、按时完成甲方交给的施工任 务。 (三)质量方面 1、严格按照国家现行规范规程施工和操作。 2、因乙方不按照规范、规程施工,造成的各项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由责任人赔偿×%的损失。 3、每天完成工作量必须经工地管理人员按国家规定的有关验收标准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记工;如 发现乙方质量责任事故,按上述第 2 条处理。 4、严格按照现场工程技术人员对各分部、分项技术交底认真进行操作,并认真开展“自检、互检、 交接检”,出现问题由当事人负责。 (四)安全方面 1、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由于违反有关规程而在施工中发生安全事故,违章操作的应负事故的法律责任,并承担 × %的经济损失。 3、遵守工地安全纪律和奖罚制度,自觉拥护社会治安,在施工当地擅自违法违纪引起民事、刑事案 件和纠纷,责任自负。 4、爱护公物,不得破坏安全设施,凡破坏公物和安全设施者应承担经济责任。 5、认真填写《现场施工人员情况表》,且严格执行《意外伤害保险条件》和《现场施工人员个人情 况表》中的要求。 (五)材料和设备方面: 1、严格遵守工地材料、设备管理规章制度。 2、遵守节约原则,合理使用现场各种材料,妥善处理和利用剩余材料,做到工完场清,场貌清洁。 3、爱惜别人和自己的劳动成果,注意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保管和保护。 4、爱护工地的各种设备,并严格按规定操作、清理维护及保养。 (六)时间纪律方面 1、遵守作息时间,不得随便迟到早退。 2、上班时间不得随便离开工作岗位,不得做影响他人工作的事。 3、必须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量。 4、合同一经签定,单方欲中途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申请,否则应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 (七)管理方面: 1、认真学习本公司企业文化及项目管理有关制度和施工与安全操作规程,员工之间应团结友爱,互 相帮助,做本市的好市民。 2、遵守卫生公约和做好个人卫生。 3、爱护公共财物,损坏赔偿。 4、严禁私拉乱接电线,非操作人员严禁操作机械设备。 5、遵纪守法,严禁聚众闹事,打架斗欧、赌博现象发生,严禁私自开灶做饭。 6、服从工地管理人员的安排、分工、管理、不得无理取闹。甲方负责帮助乙方出面办量外籍人员暂 住证、劳务证。 7、服从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管理,自觉缴纳个人工资所得税。 8、本合同未含条款按员工守则执行。 三、乙方不得做有损企业形象的事,若发生责任事故将受到一定数量的经济惩罚(罚款金额视情节轻 重而定)。 四、经济待遇:每工日 × 元,一年累计出工达到 × 工日的由甲方发往返路费,如 果累计工日不足 × 工日,凡在 × 工日以上者只发返程费。 五、本合同如有与《劳动法》相抵触之处,按《劳动法》规定实施。 六、合同一 经签字,具有法律约束力,未尽事宜按有关政策规定协商解决。 七、本合同有效期从签字之日到 ×× 年 × 月 × 日。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司一份备案。 甲方(盖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签章): 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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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2019 年) (2016 年 6 月 3 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88 号公布,2019 年 7 月 11 日应急 管理部令第 2 号《应急管理部关于修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迅速有效处置生产安全事故,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 等法律、行政法规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 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公布、备案、实 施及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应急预案的管理实行属地为主、分级负责、分类指导、综合协调、动态管理的 原则。 第四条 应急管理部负责全国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负有安全生产 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相关行业、领域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 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 责有关行业、领域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编制和实施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并对应急预 案的真实性和实用性负责;各分管负责人应当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应急预案规定的职责。 第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分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综合应急预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为应对各种生产安全事故而制定的综合性工作方案, 是本单位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总体工作程序、措施和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 专项应急预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为应对某一种或者多种类型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针对 重要生产设施、重大危险源、重大活动防止生产安全事故而制定的专项性工作方案。 现场处置方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根据不同生产安全事故类型,针对具体场所、装置或 者设施所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 第二章 应急预案的编制 第七条 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遵循以人为本、依法依规、符合实际、注重实效的原则, 以应急处置为核心,明确应急职责、规范应急程序、细化保障措施。 第八条 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二)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 (三)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危险性分析情况; (四)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 (五)有明确、具体的应急程序和处置措施,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 (六)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满足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应急工作需要; (七)应急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应急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 (八)应急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第九条 编制应急预案应当成立编制工作小组,由本单位有关负责人任组长,吸收与应 急预案有关的职能部门和单位的人员,以及有现场处置经验的人员参加。 第十条 编制应急预案前,编制单位应当进行事故风险辨识、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 事故风险辨识、评估,是指针对不同事故种类及特点,识别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分析 事故可能产生的直接后果以及次生、衍生后果,评估各种后果的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提出 防范和控制事故风险措施的过程。 应急资源调查,是指全面调查本地区、本单位第一时间可以调用的应急资源状况和合作 区域内可以请求援助的应急资源状况,并结合事故风险辨识评估结论制定应急措施的过程。 第十一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 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同级人民政府以及上一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 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应急预案,结合工作实际,组织编制相应的部门应急预案。 部门应急预案应当根据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明确信息报告、响应分级、指挥权 移交、警戒疏散等内容。 第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标准,结合本单位组织 管理体系、生产规模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与相关预案保持衔接,确立本单位的应急预案 体系,编制相应的应急预案,并体现自救互救和先期处置等特点。 第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风险种类多、可能发生多种类型事故的,应当组织编制综合应 急预案。 综合应急预案应当规定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应急预案体系、事故风险描述、预警及 信息报告、应急响应、保障措施、应急预案管理等内容。
分类:事故与应急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8 KB 时间:2026-02-10 价格:¥2.00
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管理办法(2013 年) (2013 年 6 月 24 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2013 年 7 月 10 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60 号公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工作,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对危险特性尚未确定的化学品进行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以及安全生产监督 管理部门对鉴定与分类工作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化学品,是指各类单质、化合物及其混合物。 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是指依据有关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进行测试、判定,确定化 学品的燃烧、爆炸、腐蚀、助燃、自反应和遇水反应等危险特性。 化学品物理危险性分类,是指依据有关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对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 定结果或者相关数据资料进行评估,确定化学品的物理危险性类别。 第四条 下列化学品应当进行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 (一)含有一种及以上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的组分,但整体物理危险性尚未确定的 化学品; (二)未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且物理危险性尚未确定的化学品; (三)以科学研究或者产品开发为目的,年产量或者使用量超过 1 吨,且物理危险性尚 未确定的化学品。 第五条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指导和监督管理全国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 分类工作,公告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机构(以下简称鉴定机构)名单以及免予物理危险性 鉴定与分类的化学品目录,设立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技术委 员会)。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和检查本行政区域内化学 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工作。 第六条 技术委员会负责对有异议的鉴定或者分类结果进行仲裁,公布化学品物理危险 性的鉴定情况。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化学品登记中心(以下简称登记中心)负责化学品物理危险 性分类结果的评估与审核,建立国家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信息管理系统,为化学品 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工作提供技术支持,承担技术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第二章 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 第七条 鉴定机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科学、公正、 诚信地开展鉴定工作,保证鉴定结果真实、准确、客观,并对鉴定结果负责。 第八条 化学品生产、进口单位(以下统称化学品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生产或者进口的 化学品进行普查和物理危险性辨识,对其中符合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化学品向鉴定机构申请 鉴定。 化学品单位在办理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过程中,不得隐瞒化学品的危险性成分、含量 等相关信息或者提供虚假材料。 第九条 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的化学品单位向鉴定机构提交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 申请表以及相关文件资料,提供鉴定所需要的样品,并对样品的真实性负责; (二)鉴定机构收到鉴定申请后,按照有关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进行测试、判定。除 与爆炸物、自反应物质、有机过氧化物相关的物理危险性外,对其他物理危险性应当在 20 个工作日内出具鉴定报告,特殊情况下由双方协商确定。 送检样品应当至少保存 180 日,有关档案材料应当至少保存 5 年。 第十条 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与爆炸物、易燃气体、气溶胶、氧化性气体、加压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 自反应物质、自燃液体、自燃固体、自热物质、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氧化性液体、氧 化性固体、有机过氧化物、金属腐蚀物等相关的物理危险性; (二)与化学品危险性分类相关的蒸气压、自燃温度等理化特性,以及化学稳定性和反 应性等。 第十一条 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化学品名称; (二)申请鉴定单位名称; (三)鉴定项目以及所用标准、方法; (四)仪器设备信息; (五)鉴定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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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补充一章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常识 教学要求:1、掌握我国安全生产方针。 2、了解安全生产主要法律法规。 3、了解安全生产主要法律制度。 4、理解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具备的职业道德。 5、掌握特种作业人员岗位职责。 教学重点:1、掌握我国安全生产方针。 2、掌握特种作业人员岗位职责 教学难点:1、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强调预防为主。 2、从业人员的权利。 3、正确贯彻事故追究制度。 课时分配:本章共用 2 课时,第一、二节用 1 课时,第三节用 1 课时 教学过程: 导入新课:根据上级要求,我们在学习专业知识以前,首先学习一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 新 授: 第一节 我国安全生产方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我国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方针。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 产法》中有明确规定。 一、劳动保护与安全生产 新中国建国之初,我国就明确提出实行劳动保护政策。即在实施增产节约的同时,必 须注意职工的安全、健康和必不可少的福利事业。 1987 年 1 月 26 日我国制定的第一部《劳动法(草案)》规定我国劳动保护的方针是:“安 全第一,预防为主”。2002 年颁布施行的《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安全生产管理,坚持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是在长期工作实践中总结和提炼出来的,既 是党和国家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总要求,也是安全生产工作应遵循的最高准则。 二、在工作中正确理解安全生产方针的含义 安全生产方针可以归纳为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1) 方针突出了“以人为本”的思想。人的生命是最可宝贵的,人的生命权是人的其它 一切权利的基础。只有劳动者的安全得到充分的保障,生产才可能顺利进行。 (2) “安全第一”,是相对于生产而言的,即当生产和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先解决安全 问题,使生产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进行。这就是人们常说的“生产必须安全,不安全不得生产”。 2 这是人命关天的大事,劳动者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不要冒险作业。 (3) 在生产活动中,必须用辩证统一的观点去处理好安全与生产的关系。越是生产任务 忙,越要重视安全,把安全工作搞好。否则就会引发事故,生产也无法正常进行,这是多年 来生产实践证明了的一条重要经验。 (4) 安全生产必须强调预防为主。如果我们能事先做好预防工作,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 把事故隐患及时消灭在发生事故之前,这是最理想的。所以说,“预防为主”是落实“安全第 一”的基础,离开了“预防为主”,“安全第一”是一句空话。 (5) 在事故发生后,要在事故调查的基础上,确定相关人员的责任。对不遵守安全生产 法律、法规或玩忽职守、违章操作的有关责任人员,要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 责任。 第二节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法律制度 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我国颁布了以《安 全生产法》为代表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事故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制度、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等,从法律上保证了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 一、安全生产主要法律法规 (一)《安全生产法》相关知识 1、根据《安全生产法》,从业人员享有五项权利 (1) 知情、建议权 《安全生产法》第 45 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 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2) 批评、检举、控告权 《安全生产法》第 46 条规定:“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 出批评、检举、控告;……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批评、 检举、控告……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3) 合法拒绝权 《安全生产法》第 46 条规定:“从事人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 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4) 遇险停、撤权 《安全生产法》第 47 条规定:“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 止作业或者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在前款紧急 情况下停止作业或者采取应急措施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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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2011 年)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已经 2011 年 7 月 22 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 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 2011 年 12 月 1 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 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 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和经营的单位(以下统称危险化学品单位) 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辨识、评估、登记建档、备案、核销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城镇燃气、用于国防科研生产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以及港区内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 源的安全监督管理,不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以下简称重大危险源),是指按照《危险化 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标准辨识确定,生产、储存、使用或者搬运危险化学品 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第四条危险化学品单位是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对本单 位的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并保证重大危险源安全生产所必需的安全投入。 第五条 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督管理实行属地监管与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本规定,对 本辖区内的重大危险源实施安全监督管理。 第六条 国家鼓励危险化学品单位采用有利于提高重大危险源安全保障水平的先进适用 的工艺、技术、设备以及自动控制系统,推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管的 信息化建设。 第二章 辨识与评估 第七条 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对本单位的危 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和使用装置、设施或者场所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并记录辨识过 程与结果。 第八条 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估并确定重大危险源等级。危险 化学品单位可以组织本单位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技术人员或者聘请有关专家进行安全评估, 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进行安全评估。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危险化学品单位需要进行安全评价的,重大危险源安全评 估可以与本单位的安全评价一起进行,以安全评价报告代替安全评估报告,也可以单独进行 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 重大危险源根据其危险程度,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一级为最高级别。重大危 险源分级方法由本规定附件 1 列示。 第九条 重大危险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按照 有关标准的规定采用定量风险评价方法进行安全评估,确定个人和社会风险值: (一)构成一级或者二级重大危险源,且毒性气体实际存在(在线)量与其在《危险化 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中规定的临界量比值之和大于或等于 1 的; (二)构成一级重大危险源,且爆炸品或液化易燃气体实际存在(在线)量与其在《危 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中规定的临界量比值之和大于或等于 1 的。 第十条 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应当客观公正、数据准确、内容完整、结论明确、措 施可行,并包括下列内容: (一)评估的主要依据; (二)重大危险源的基本情况; (三)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及危害程度; (四)个人风险和社会风险值(仅适用定量风险评价方法); (五)可能受事故影响的周边场所、人员情况; (六)重大危险源辨识、分级的符合性分析; (七)安全管理措施、安全技术和监控措施; (八)事故应急措施; (九)评估结论与建议。 危险化学品单位以安全评价报告代替安全评估报告的,其安全评价报告中有关重大危险 源的内容应当符合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要求。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对重大危险源重新进行辨识、安全 评估及分级: (一)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已满三年的; (二)构成重大危险源的装置、设施或者场所进行新建、改建、扩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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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2015 年) (2012 年 7 月 17 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55 号公布,2015 年 5 月 27 日国家安全监管 总局令第 79 号修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严格危险化学品经营安全条件,规范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保障人民群众 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制 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的危险化学品的经营(包 括仓储经营)活动,适用本办法。 民用爆炸物品、放射性物品、核能物质和城镇燃气的经营活动,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实行许可制度。经营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当依照本办 法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以下简称经营许可证)。未取得经营许可证,任何单位和个 人不得经营危险化学品。 从事下列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不需要取得经营许可证: (一)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在其厂区范围内销售 本企业生产的危险化学品的; (二)依法取得港口经营许可证的港口经营人在港区内从事危险化学品仓储经营的。 第四条 经营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实行企业申请、两级发证、属地监管的原则。 第五条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指导、监督全国经营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经营许可 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 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市级发证机关)负责下列企业的 经营许可证审批、颁发: (一)经营剧毒化学品的企业; (二)经营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企业; (三)经营汽油加油站的企业; (四)专门从事危险化学品仓储经营的企业; (五)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的中央企业所属省级、设区的市级公司(分公司)。 (六)带有储存设施经营除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以外的其他危险化学品的企 业; 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县级发证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本条 第三款规定以外企业的经营许可证审批、颁发;没有设立县级发证机关的,其经营许可证由 市级发证机关审批、颁发。 第二章 申请经营许可证的条件 第六条 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单位(以下统称申请人)应当依法登记注册为企业,并 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经营和储存场所、设施、建筑物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石油 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石 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等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 (二)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与本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相适应的 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经专门的安全生产培训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 相应安全资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其他从 业人员依照有关规定经安全生产教育和专业技术培训合格; (三)有健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 (四)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并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五)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条件。 前款规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指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危险化学品购销管理制度、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防火、防爆、防中毒、防泄漏管理等内容)、安全投入保障 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安全风险管理制度、 应急管理制度、事故管理制度、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等。 第七条 申请人经营剧毒化学品的,除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建立剧 毒化学品双人验收、双人保管、双人发货、双把锁、双本账等管理制度。 第八条 申请人带有储存设施经营危险化学品的,除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条件外, 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新设立的专门从事危险化学品仓储经营的,其储存设施建立在地方人民政府规划 的用于危险化学品储存的专门区域内; (二)储存设施与相关场所、设施、区域的距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 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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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TNPM── 全员规范化生产维修 一条比较适应中国企业现状的设备管理之路 李葆文 广州大学维修工程技术学部 广州市小北登峰麓景路狮带岗中,广州大学,510091 一 TNPM 思想概述 TNPM (Total Normalized Productive Maintenance)是在 TPM----“全员生产 维修”思想的基础上提出的新设备管理模式。 众所周知,全员生产维修是日本企业在美国生产维修基础上,吸收了英国综 合工程学、中国鞍钢宪法的设备管理群众路线做法而提出的现场设备管理模式, 简称 TPM (Total Productive Maintenance)。这一设备管理模式已在全世界得到广 泛传播,受到各国企业界的欢迎,而且给许多企业带来效益。由于日本及其国际 企业应用 TPM 管理模式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使这一管理模式成为当代企业管理 有代表性的手段之一,同时也成为国际上应用最多的设备管理方法。国内也有不 少企业在设备管理工作中全面或部分引进了这种管理模式。 全员生产维修体制在实施中强调设备管理的“全员”参与。“全员”成为这 一管理模式的理念和精髓,也是最难跨越阶梯。无论在欧洲、美洲,还是在中国, TPM 在不少企业的推行或者是虎头蛇尾,或者是流于形式,也主要因为“全员” 不彻底。这主要是由于各国的国情不同,文化不同,对“全员”理念的认同程度、 贯彻力度有所不同所至。例如,一些西方国家认为 TPM 使工人劳动强度增加, 企业的工会或劳工组织出面对 TPM 加以抵制。还有一些西方国家的工人并不情 愿做超过工资所得的“额外”工作,执行 TPM 十分勉强。中国的企业在推行 TPM 时,也遇到两方面的困难:一是操作工人缺乏自主、主动参与 TPM 活动的积极性; 二是工人的文化素质偏低,很难适应越来越先进的设备维修,使 TPM 的“自主 维修”难于操作。 综观 TPM 的全部内容,主要体现了现场设备管理的“全员”化,注重设备 2 的基础保养工作。这一点恰恰是不少企业的弱点,是应该提倡和强力推行的。国 内的一些企业在设备管理的实践中也逐渐认识到“强化基础保养”和“全员”的 必要性,如广西玉柴机器提出“重保养、零等待”,济南卷烟厂在十年前就提出“清洁、 清洁、再清洁”的设备维护方针,青岛卷烟厂在此基础上又提出“保养、保养、 再保养”的口号,仪征化纤提出“党、政、工、团四位一体,机、电、仪(表)、 操(作工)四位一体”的“全员”设备管理方针。然而,从维修体制上看,TPM 仍属于生产维修的基本框架。新一代的 TPM,一方面更加强调设备的基础保养, 提出“故障为零,缺陷为零,事故为零”的更高目标;另一方面,也更加注重以 状态维修为核心的预防维修体制的建立和完善。从设备管理的大系统看,TPM 毕竟只能算作设备现场管理子系统。 为了使 TPM 更加适合中国企业的实际,同时兼顾现场设备管理子系统与设 备管理总系统的协调,笔者提出“全员规范化生产维修”的设备管理模式,简称 TNPM 管理模式。 所谓的 TNPM,并不是设备管理模式上的文字游戏,而是基于中国国情和企 业实际而提出的。TNPM 也提倡和鼓励设备管理的“全员”参与意识,但是不把 设备管理水平的提高完全寄托在操作工人的“自主”参与上,而是主张根据企业 的设备状况、工人素质和技术水平,制定可以指导操作工人、维修人员及生产辅 助人员“全员”参加的设备管理作业规范,通过宣传、推广和培训,形成可执行 的设备管理行为准则。与此同时,TNPM 还主张对设备管理的其他子系统也作好 相应的规范化工作,就象 ISO 标准化控制文件一样,使得设备一生管理的全过程, 各个环节的行为规范化、流程闭环化、控制严密化和管理精细化。使设备管理各 个环节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有“工艺”可执行。 企业形成了自己的 TNPM 系统之后,不论管理层如何变化,也无论操作与 维修人员怎样流动,设备管理模式基本稳定不变。今后,随着企业人员素质的提 高和设备的更新,可以对管理内容作变更和调整,管理规范也应该不断提高,但 是管理基本框架与闭环流程应该保持相对稳定。 二 TNPM 产生的背景分析 建立于五、六十年代的中国企业,基本上采用原苏联的计划预修体制,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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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设备管理的基本知识 1、设备 设备一般指生产或生产上所常的机械和装置,是固定资产的主要组成部分,它是工业企业中可供 长期,使用并在使用中基本保持原有实物形态的物质资料的总称。 在机械系统,设备通常指机械和动力两大类生产设施。 2、设备管理 目前我国采用并逐步推行的设备管理是指对设备的一生实行综合管理,即以企业经营目标为依据, 通过一系列的技术、经济、组织措施,对设备规划、购置(设计、制造)安装、使用、维护、修理、改造, 及更新。调拨,直至报废各个过程的活动,设备管理包括设备的物质运动和价值运动两个方面。 3、生产设备 生产设备是指直接或间接参加生产过程的设备。它是企业设备固定资产的主要组成部分,生产设 备主要包括成套设备,系统、单台机械,装置等有形资产。生产设备需要通过在生产成本中提取折旧,以 补偿在长期使用中受到的物质和技术上的损耗。 4、设备规划 设备规划包括设备管理工作和新设备设置规划两个方面,设备管理工作规划是指提高设备管理水 平的中、长期(三年或五年)和年度计划。新设备设置规划是指新设备设置、更新和改过规划、设备规划 是企业开发和生产经营总体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 5、设备综合工程学 设备综合工程学是指以设备一生为研究对象,是管理、财务、工程技术和其它应用于有形资产 的实际活动的综合,其目标为追求经济的寿命周期费用。 设备综合工程学的活动内容包括:制定设备的可靠性、维修性要求和可靠性、维修性设计,及各 项资产的安装、试运转、维修、改造和更新,并进行有关的信息反馈。 6、全员生产维修(TPM) TPM 是日求现代设备管理维修制度,它是以达到最高的设备综合效率为目标,确立以设备一生为 对象的生产维修全系统,涉及设备的计划、使用、维修等所有部门,从最高领导到第一线工人全员参加, 依靠开展小组自主活动来推行的生产维修,概括为:T----全员、全系统、全效率,PM---生产维修(包括 事后维修、预防维修、改善维修、维修预防)。 7、设备经济寿命 设备经济寿命(又称设备价值寿命),是根据设备的使用费(包括维持费和折旧费)来确定设备 的寿命,通常是指年平均使用成本最低的年数,经济寿命用于确定设备的最佳折旧年限和最佳更新时机。 8、设备的技术寿命 设备在技术上有存在价值的期间,即从设备开始使用,至被技术上更为先进的新型设备所淘汰的 全部经历期,技术寿命的长短决定于设备无形磨损的速度。 9、设备新度 设备新度=帐面值/设备原值,设备新度是反映企业装备的新旧程度,从一定的意义上说,反映了 企业装备的技术水平状况,随着企业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设备新度已作为评价企业装备改造,更新的 一个主要指标。 10、设备选型 设备选型是指购置设备时,根据生产工艺要求和市场供应情况,按照技术上先进、经济上合理,生产 上适用的原则,以及可靠性、维修性、操作性和能源供应 等要求,进行调查和分析比较,以确定设备的优化方案。 11、技术经济论证 技术经济论证是指根据技术与经济的瓣证关系,对设备规划从技术与经济两方面进行分析,比较 和评价,论证方案的必要性,可行性和经济性,以达到技术先进和经济合理的最佳结合,取得最优的经济 效益。 12、设备操作规程 是指对操作工人正确操作设备的有关规定和程序。各类设备的结构不同,操作设备的要求也会有 所不同,编制设备操作规程时,应该以制造厂提供的设备说明书的内容要求为主要依据。 13、设备使用规程 设备使用规程是对操作工人使用设备的有关要求和规定。例如;操作工人必需经过设备操作基本 功的培训,并经过考试合格,发给操作证,凭证操作;不准超负荷使用设备;遵守设备交接班制度等。 14、设备维护规程 设备维护现程是指工人为保证设备正常运转而必须采取的措施和注意事项。例如:操作工人上班 时要对设备进行检查和加油,下班时坚持设备清扫,按润滑图表要求进行润滑等,维护工人要执行设备巡 回检查,定期维护和调整等。 15、计划预修制度 按修理计划对设备进行预防性的日常维护保养,检查和大、中、小修理的制度,它首创于苏联,是以 修理周期结构和修理复杂系数为主要支柱,是一种事前预防性修理计划。 16、设备检修计划 根据设备的实际开动台时,技术状态、监测数据,主要另部件修理类别,设备在生产中所处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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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搅拌机安全操作规程 GDAQ340215 一、固定式搅拌机应安装在牢固的台座上。当长期固定时,应埋置地脚螺栓;在短期使时,应在机座上铺 设木枕并找平放稳。不准以轮胎代替支撑。 二、固定式搅拌机的操纵台,应使操作人员能看到各部工作情况。电动搅拌机的操纵台,应垫上橡胶板或 干燥木板。 三、移动式搅拌机的停放位置应选择平整坚实的场地,周围应有良好的排水沟渠。就位后,应放下支腿将 机架顶起达到水平位置,使轮胎离地。当使用期较长时,应将轮胎卸下妥善保管,轮轴端部用油布包扎好,并 用枕木将机架垫起支杆。 四、对需设置上料斗地坑的搅拌机,其坑口周围应垫高夯实,应防止地面水流入坑内。上料轨道架的底端 支承面应夯实或铺砖,轨道架的后面应采用木料加以支承,应防止作业时轨道变形。 五、料斗放到最低位置时,在料斗与地面之间,应加一层缓冲垫木。 六、作业前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电源电压升降幅度不超过额定值的 5%,漏电保护器参数应匹配,安装应正确,动作应灵敏可靠; (二)电动机和电器元件的接线牢固,保护接零或接地电阻符合规定; (三)各传动机构、工作装置、制动器等均紧固可靠,开式齿轮、皮带轮等均有防护罩,上料斗安全挂钩 及轨道上的安全插销完好齐全; (四)齿轮箱的油质、油量符合规定。 七、作业前,应先启动搅拌机空载运转。应确认搅拌筒或叶片旋转方向与筒体上箭头所示方向一致。对反 转出料的搅拌机,应使搅拌筒正、反转运转数分钟,并应无冲击抖动现象和异常噪声。 八、作业前,应进行料斗提升试验,应观察并确认离合器、制动器灵活可靠。 九、供水系统水泵、管道部件应齐全完整,供水管道不应有泄露,并采用防锈管件;当水温达到 50℃时, 供水系统应仍能保证正常工作;供水仪表计量数据应准确,且在有效表定期内。应检查并校正供水系统的指示 水量与实际水量的一致性;当误差超过 2%时,应检查管路的漏水点,或应校正节流阀。 十、应检查骨料规格并应与搅拌机性能相符,超出许可范围的不得使用。 十一、搅拌机启动后,应使搅拌筒达到正常转速后进行上料。上料时应及时加水。每次加入的拌合料不得 超过搅拌机的额定容量并应减少物料粘罐现象,加料的次序应为石子—水泥—砂子或砂子—水泥—石子。 十二、进料时,严禁将头或手伸入料斗与机架之间。运转中,严禁用手或工具伸入搅拌筒内扒料、出料。 十三、搅拌机作业中,当料斗升起时,严禁任何人在料斗下停留或通过;当需要在料斗下检修或清理料坑 时,应将料斗提升后用铁链或插入销锁住。 十四、向搅拌筒内加料应在运转中进行,添加新料应先将搅拌筒内原有的混凝土全部卸出后方可进行。 十五、作业中,应观察机械运转情况,当有异常或轴承温升过高等现象时,应停机检查;当需检修时,应 将搅拌筒内的混凝土清除干净,然后再进行检修。 十六、搅拌机作业中产生的污水应通红设置沉淀池,经沉淀后达标排放。 十七、加入强制式搅拌机的骨料最大粒径不得超过允许值,并应防止卡料。每次搅拌时,加入搅拌筒的物 料不应超过规定的进料容量。 十八、强制式搅拌机的搅拌叶片与搅拌筒底及侧壁的间隙,应经常检查并确认符合规定,当间隙超过标准 时,应及时调整。当搅拌叶片磨损超过标准时,应及时修补或更换。 十九、严禁无证操作,严禁操作时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二十、作业后,应对搅拌机进行全面清理,做好润滑保养,切断电源锁好箱门;当操作人员需进入筒内时, 应固定好料斗,切断电源或卸下熔断器,锁好开关箱,挂上“禁止合闸”标牌,并应有专人在外监护。 二十一、作业后,应将料斗降落到坑底,当需升起时,应用链条或插销扣牢。 二十二、冬季作业后,应将水泵、放水开关、量水器中的积水排尽。 二十三、搅拌机在场内移动或远距离运输时,应将进料斗提升到上止点,用保险铁链或插销锁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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