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1 目的 加强职业健康工作管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从根本上铲除生产、过程中的危险因素,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达到规 范化、标准化的要求,预防或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避免或降低对人 员的伤害。 2 范围 适用于公司生产经营范围内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 3 定义 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保障从业人员生命安全和健康。 4 职责 4.1 生产部负责组织职业健康安全运行管理。 4.2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消防安全工作的实施。 5 管理要求 5.1 职业健康安全教育与培训 5.1.1 各级职业健康安全部门要针对不同岗位、不同季节和形 势的需要,制定相应的教育和培训计划,采取有效形式,加强教育和 培训。 5.1.2 各级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要认真学习有关职业健康安 全方针、政策、法规和制度,每年进行一次职业健康安全法规常识学 习和考核。 5.1.3 对新调入、调换岗位、停工复工的职工(含民工、临时工), 上岗前须按规定进行(单位、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经考核 合格后上岗,未经安全教育培训的职工不得上岗作业。 5.1.4 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应包含:职业健康安全法规、企业 规章、从事岗位的工作环境及性质,岗位作业的危险程度,必须遵守 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情况及典型事故案例。 5.2 劳保用品管理 5.2.1 公司为生产操作人员配置适宜的劳保用品,以避免或减少 生产作业带来的职业伤害。 5.2.2 公司员工应按照要求佩戴劳保用品。 5.3 安全生产 5.3.1 认真贯彻落实各级消防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消防 安全生产保证体系,采取行之有效的安全措施,扎扎实实抓好安全生 产和文明生产。 5.3.2 生产班长坚持班前交底,班中检查,安检员坚持每日巡检, 生产部每周进行一次检查,对检查出的隐患或不安全因素,限期整改, 对拒绝整改或整改不及时者,按公司管理制度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5.3.3 安全管理细则主要包括: a) 在生产过程中不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b) 如实上报工伤事故; c) 严禁酒后作业,并不准穿高跟鞋和拖鞋; d) 各种机械设备、电气设备和机动车辆,严禁带病运行和违 章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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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废”处理管理规程 一、目的:为了更好地保护环境,规范公司内部排污行为 二、范围:公司的“三废”处理 三、责任者:生产部安全环保科、“三废”处理有关人员 四、正文 1.“三废”:主要指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以及噪声等会对 环境造成污染的物质。 2.废水及其他液体的排放: 2.1 生产部的安全环保科在当地环保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对水污染源采取治理措 施,并确保正常运行。 2.2 公司内所有含污染性质的废水、废液等,不得直接外排,必须经处理后符合规 定的排放要求才能排放。 2.3 行政人事部负责对公司全体员工进行节约用水意识教育,养成节约用水良好习 惯。 2.4 研发部应追踪最新生产工艺,改进生产流程,减少生产过程中的用水量或采用 循环利用、多次利用的先进技术,节约用水。 2.5 污水站对污水处理结果定时进行相关内容的监测,并安装污水在线监测装置进 行随时监控和污水处理厂的随机抽查,确保达标排放,发现超标时立即进行整改。污 水的检验、监测结果应记录于《水样监测报告》中。 2.6 生产部安全环保科定期对污水处理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正常运行。 3.废气 3.1 工业废气 编 码 标 题 “三废”处理管理规程 页 数 共 3 页 起草部门 生产部 颁发部门 质量保证部 起草人/日期 QA 审核人/日期 审核人/日期 批准人/日期 生效日期 分发号 分发部门 质量保证部、工程部、生产部、物流控制部、产品研发部 3.1.1 工业废气是指生产工艺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本公司的工艺废气主要是氯化 氢。 3.1.2 工业废气应配有废气回收或处理装置,未经处理的工艺废气不得直接排放。 3.1.3 工程部应确保废气治理装置的完好,提高设备完好率,使废气处理率和废气 排放达标率都达到 100%。 3.1.4 生产车间确保大气污染物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并做好记录,在废气排放口附近 醒目处设置废气排放口标识牌、废气处理操作规程、设备状态标识牌,主要连接管路 表明气体流体方向。如处理设施需维护或抢修时,必须首先向生产部安全环保科汇报, 并在设备附件设置明显的维修或抢修标志,并做好相关记录。 3.1.5 生产部安全环保科负责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大气污染物排放达标情况每年 监测一次,发现异常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防止超标。 3.2 无组织废气 3.2.1 无组织废气是指无规律且无排气筒的废气的排放。本公司的无组织废气主要 是由生产过程中泄露产生的废气。 3.2.2 工程部应加强设备管理,提高设备完好率,减少泄露点,尽量减少无组织废 气的排放。 4.固体废气物(废渣) 4.1 固体废气物是指公司生产及生活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和泥状、膏状物质。本公司 固体废弃物包括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建筑垃圾和危险废物。 4.2 生产部安全环保科负责公司工业固体废物的管理,行政人事部负责生活垃圾的 管理。 4.3 各部门将各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进行相应标识,再集中到公司指定的垃圾分 类存放点。 4.4 生活垃圾由各产生部门收集,集中到公司指定的垃圾存放点。 4.5 建筑垃圾由项目组监督建筑商,由建筑商负责按规定及时清运处理,并签订环 保协议。 4.6 生产部安全环保科与有资质单位联系,处理全公司产生的工业废物、危险废物。 4.7 行政人事部、生产部安全环保科对可回收的生活和工业固体废物,充分合理利 用或联系出售。 4.8 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方法,认 定的具有危险废物特征的废物,必须按照危险废物特性进行分类收集、储存,防止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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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设施检维修管理制度 编号:AQ-BZH-018-A 1 目的 为保证本公司在设备、设施检维修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设备、设施的检维修活动。 3 术语定义(无) 4 职责 4.1 安全办公室负责组织制定、修订设备、设施检维修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4.2 维修部、生产部具体执行本制度。 4.3 维修部每年 12 月下旬应制定下年度的设备检维修计划,并报总经理审批。 5 工作程序 5.1 检维修前准备 5.1.1 根据设备检维修项目要求,按照“五定”管理,即定检维修方案、定检维 修人员、定安全措施、定检修质量、定检修进度。 5.1.2 进行检维修前,检维修项目负责人应按照检维修方案要求,对检维修作业 项目进行风险评价,确立应采取的有效风险控制措施,并组织检维修人员到现场,交 待清楚检维修项目、任务、检维修方案以及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检维修各项安全措施。 5.1.3 检维修项目负责人应对检维修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并指定专人负责整个 检维修过程和安全工作。 5.1.4 设备检维修若需要进行高处作业、临时用电作业或不可避免动火作业时, 则必须要按照相应规定执行《高处作业许可证》、《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或《动火作 业许可证》。 5.2 检维修前的安全教育 检维修前必须对参加检维修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内容包括: a) 有关检维修的安全规章制度。 b) 检维修作业现场和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或出现的不安全因素或对策。 c) 个人防护用品和用具的正确佩戴和使用; d) 检维修作业项目、人物、检维修方案和安全措施。 5.3 检维修前的安全检查和措施 5.3.1 检查各种工器具,凡不符合作业安全要求的工器具不得使用。 5.3.2 采取可靠断电措施,切断需检维修设备上的电器电源,并经启动复查确定 无电后,在电源开关处挂上“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志牌并上锁。 5.3.3 对检维修作业使用的防护器材、消防器材、通信、照明设备等器材设备应 经专人检查,保证安全可靠,并合理放置。 5.3.4 应对检维修现场进行检查,保证无安全隐患。 5.3.5 对检维修所使用的移动式电器工具,应配有漏电保护装置。 5.3.6 应检查、清理检维修现场的消防通道、行车通道,保证畅通无阻。 5.3.7 夜间检维修应设有足够亮度的照明。 5.4 检维修作业中和结束的安全要求 5.4.1 参加检维修人员应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5.4.2 检维修作业人员应遵守检维修安全操作规程。 5.4.3 电器设备检维修应遵守电器安全工作规定。 5.4.4 严禁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地点。 5.4.5 对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5.4.6 检维修结束后,检维修项目责任人会同有关检维修人员检查检维修项目是 否有遗漏,工器具和材料是否遗漏在设备内。 5.4.7 检维修工作结束后,应及时搬走所用的工器具,拆除临时电源、临时照明 设备等; 5.4.8 检维修结束后应及时清理杂物、垃圾。 5.4.9 检维修后应对设备进行调试,并保持检维修有关记录。 5.5 检维修设备拆装规定 5.5.1 拆装设备零件要分类摆放整齐。 5.5.2 拆装工作要防止物件滑落,禁止上下抛掷设备零部件和工具。 5.5.3 按照本检维修设备的相关技术图纸和说明书进行拆、装。 5.5.4 安全设施不得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因检维修拆除的,检维修完毕 后应立即复原。 5.6 安全检维修时机 5.6.1 设备设施运行不正常,出现故障时应进行检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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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成: 文永杰 审核人: 批准人: 分发部门: 总务部、财务部、业务部、生产部、金型治工具部、成型部、品质部、技术部、冲压表面处理部、 制造部 0. 更改记录 版 本 更新日期 备件人 更 改 简 述 1.0 2013.6.1 赵甘霖 新发行 1.1 2015.6.1 文永杰 根据新《安全生产法》进行大范围修订 1.2 2017.9.22 文永杰 安全生产标准化项目更新 1. 目的 2. 范围 3. 职责 4. 内容 5. 警示标示设置和使用规范 6. 检查与维修 7. 采购 8. 相关记录 1. 目的 为了规范安全生产的职业病危害的告知和安全警示工作,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保证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 维护公司员工权利,加强监督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 范围 公司安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警示标志、危害告知和安全防护装置的设置和管理。 3. 职责 3.1 各部门负责对本区域的危险源进行评估标示汇总。 3.2 电工负责对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进行安装。 4. 内容 4.1 本制度所称的职业病危害告知是将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和防护措施如实告诉公司员工,告知的形式包括 劳动合同、公告栏和培训;职业病危害警示是在工作场所设置可以使员工产生警觉并采取相应防护措施的 图形、线条、相关文字、信号、报警装置及通讯报警装置等。其中图形、线条和相关文字统称为警示标识 4.2 将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如实告知公司员工,并按 GBZ158-2003 设置警示标识。 4.3 依据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特性,选用并设置相应的防护标识。 4.4 在工作场所中公司员工应严格按照告知和警示提示进行防护。 4.5 安全会、生产部及有关部门的管理人员有权对各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有权提出处理 意见。 4.6 告知 4.6.1 存在粉尘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噪音等职业病危害的部门必须将工作过程中可能接触的职业病危害 因素的种类、危害程度、危害后果、提供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等情况通过 岗前培训、岗位培训和公告等方式如实告知公司员工,不得隐瞒或者欺骗。 4.6.2 公司与员工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在合同中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在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 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职业病危害作业时,应当依照前条规定,向员工履行如实 告知的义务,并协商变更原劳动合同相关条款。 4.6.3 定期对员工进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告知和警示规定方面的培训,主管部门应了解其设置和使用方法。 4.6.4 各部门要对公司员工进行岗前培训,使他们了解和掌握被告知的内容、识别警示标识的含意和应对措 施。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告知和警示标识内容列入在岗职业卫生培训范围。 4.6.5 设置公告栏:在公司门口、作业场所醒目位置设置; 4.6.6 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求助和救援电话号码要发放 到相关岗位; 4.6.7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标准及检测结果公布于岗位; 4.6.8 公告内容应准确、完整、字迹清晰、及时更新。 4.7 警示 4.7.1 存在粉尘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必须设置相应的警示标识、警示线、警示信号、 自动报警和通讯报警装置。 4.7.2 警示标识分为禁止标识、警告标识、指令标识、提示标识和警示线。 4.7.3 术语 1) 禁止标识:禁止不安全行为的图形文字符号; 2) 警告标识:提醒对周围环境需要注意,以避免可能发生危险的图形文字符号; 3) 指令标识:强制做出某种动作或采用防护措施的图形文字符号; 4) 提示标识:提供某种信息(如标明安全设施或场所等)的图形文字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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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表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 方法 检查依据 处罚依据 处罚标准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 任制;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 制度和操作规程;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3.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 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4.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 效实施;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5.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 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 患;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6.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 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一、 主要 负责 人履 职情 况 7.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 十八条 《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一 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 职责,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 改正的,按以下标准处以罚款,并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 产停业整顿。 1. 未履行 1 项法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处 2 万 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的罚款; 2. 未履行 2-3 项法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处 3 万元以上 4 万元以下的罚款 3. 未履行 4-7 项法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处 4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 安全 生产 资金 投入 1.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国家规定 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资金投入。 2、施工单位对列入建设工程概算 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 所需费用,应当用于施工安全防 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 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 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查看文件 现场检查 1、《安全生产法》 第二十条第一款。 2、 《建设工程安全 生产管理条例》第 二十二条 1、《安全生产法》第九十 条。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 理条例》第六十三条 1、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 人经营的投资人不依照本法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 的资金投入,致使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的,责令限期改正,提供必需的资金;逾期未改正的, 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 2、施工单位挪用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生产作 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的,责令限期改正,处 挪用费用 20%以上 50%以下的罚款。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 方法 检查依据 处罚依据 处罚标准 1.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 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1.《安全生产法》 第二十条第一款 2.《黑龙江省安 全生产条例》第十 六条第一款 1.《安全生产法》第九十 四条第一项 2. 《黑龙江省安全生产 条例》第九十一条第一项 1. 从业人员不足 100 人,未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 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责令限期改正, 可以处以 2 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 停业整顿,并处以 5 万元以上 7 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 1 万元以 上 1.5 万元以下的罚款; 2. 从业人员在 100 人以上,未设置安全生产管理 机构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 2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 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以 7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 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 1.5 万元以上 2 万元以下的 罚款。 三、 安全 生产 管理 机构 和管 理人 员 2.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 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 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 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 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二)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 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 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三)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 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四)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 应急救援演练; (五)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 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 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 建议; (六)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 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 行为; (七)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 生产整改措施。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 二十二条第一项 《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三 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履行本法规 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导致发生生 产安全事故的,暂停或者撤销其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资 格。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7.1 KB 时间:2025-10-06 价格:¥2.00
机械制造企业安全生产督导检查表(现场部分) 序 号 检查内容 检查标准 检查 办法 检查 结果 1 用电安全 1.配电室应有通风、防潮、防火、防尘、防触电、防小 动物设施,并悬挂安全警示标语。 2.用电设备一般应采用一机一开关,一漏电保护器,过 流保护器,一电控箱。 3.使用电气设备为防止人体触电必须正确使用绝缘、屏 护、间距措施。 4.低压接户线应采用绝缘导线。 5.电源开关安装高度距离地面 1.3-1.5m。明装插头一般 在 1.3-1.5m。暗装插座离地面高度取 0.2-0.3m。灯具安装 高度,室内一般为 2.2-3m。室外 3m。墙上灯具安装高度 为 2.5m。不足的要加防护。露天灯具开关采用防雨式, 安装必须牢固可靠。 6.仓库不准使用带起辉器的光管,不准灯具加设在货物 上空,照明灯泡应小于 40 瓦。危险品仓库只许装防爆电 器,严禁使用普通电器,雷管、药库严禁加设电器设施。 7.电器设备的电源线应采用标准的扁三脚插头,不准用 导线直接插入或挂接电源插座或开关。 8.手持电动工具的电气绝缘和机械必须绝缘良好,完整 无破损。 9.临时低压配电线路: (1)安装临时低压配电线路必须经单位的动力、安技部 门批准,临时线使用期为 7 天,最长不得超过 30 天。 (2)装设临时配电线路必须用良好的绝缘导线,架设时 户内不得低于 2.5m,户外不得低于 3.5m,与设备水管、 门窗等的距离在 0.3m 外,与道路交叉处不低于 6m。 (3)临时配电线路必须装有总开关控制,每一分路装分 开关和熔断器。 (4)分路线不得在灯头内并头,须用 T 字接法并用绝缘 包布包好。 (5)所用电气设备金属外壳须有良好的接地保护或接零 保护。 查看 现场 序 号 检查内容 检查标准 检查 办法 检查 结果 2 特种设备 安全 1.新装、易地移装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须按 规定向政府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申报批准后才能进行 施工。 2.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安装后经地市有关特 种设备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后才准使用。 3.受压容器必须有完好的压力表,安全阀,乙炔瓶须有 乙炔压力调节装置。 4.压延机、冲压机、碾压机、压印机等压力机械的施压 部分必须有完好的安全保护装置(如各种防护装置,防护 隔栏)与安全控制装置(如双手控制装置,光控制式保护 装置或其他有效的安全控制措施),没有以上装置的不应 使用。 5.锅炉、压力容器等的安全阀、压力表必须在有效期内 使用,并经有关部门检验合格才准运行使用。 6.第一、第二、三类的工业建筑物和构筑物必须装防雷 装置,防雷装置须经气象部门检验合格才能使用。 查看 现场 3 机械安全 1.在工作场所防止人体触及机械设备危险部位的安全距 离(如人体自身肢体的上伸、下伸、向前、越过、旋转及 伸入等动作所及机械设备危险部位的空间)应满足 GB12265-90《机械防护安全距离》的要求。 2.机械设备的传动部位必须装防护装置: (1)在地面或工作平台以下的坑内的机械运动件须用一 盖板将其盖住,且盖板定位可靠,不产生位移,也可在地 坑四周用护栏围住。 (2)离地面(或工作台)高度在 300mm 以下的传动装置 可用“Π”形罩将其罩住或采用封闭式防护罩或在四周设置 护栏。 (3)离地面或工作台高度在 1m 以下的水平布置的传动 装置必须沿全长作全封闭式防护。 (4)倾斜布置或垂直布置的传动装置离地面(或工作台 面)高度在 2m(含 2m)以下的部分必须用防护罩封闭起 来。 (5)离地面(或工作台)高度大于 1m 或等于或小于 2m 的水平架空传动装置应沿其全长设防护装置,可以是全封 闭或防护罩,也可以用“Π”形防护罩对其侧面和底面进行 防护。 (6)离地面(或工作台)高度大于 2m 的架空传动装置 如果跨越行人道或工作区域则应设置底部防护板。 (7)上、下运行系统之间的过道,应用防护栏隔离。 (8)跨过裸露的传动装置的人行道必须搭设专门的跨越 平台,平台的两侧应用金属板或网全部防护。 查看 现场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6.6 KB 时间:2025-10-27 价格:¥2.00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化规范》和有关的规章制度, 切实加强对有限空间作业过程中的安全管理、杜绝违章作业,避免和减少 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事故,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成都市 XXX 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所属各单位生产区域的有限空间作 业。 3 术语和定义 3.1 设备 公司生产区域内的各类塔、球、釜、槽、罐、炉膛、锅筒、管道、容器以及地下室、 阴井、地坑、下水道或其它封闭场所。 3.2 有限空间作业 进入公司生产区域内的各类塔、球、釜、槽、罐、炉膛、锅筒、管道、容器以及地 下室、阴井、地坑、下水道或其它封闭场所内进行的作业。 4 职责 4.1 公司安全环保部是具体综合管理部门,全面负责本单位有限空间有限空间作业票的 审批,以及作业前的安全措施的监督实施。 4.2 作业单位按照《有限空间作业票》的管理要求认真填写安全措施并落实。 4.3 有限空间作业证由作业单位负责办理,作业单位负责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 4.4 作业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有限空间作业票》的规定。 5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要求 5.1 安全隔绝 设备上所有与外界连通的管道、孔洞均应与外界有效隔绝。设备上与外界连接的电 源应有效切断。 5.1.1 管道安全隔绝可采用插入盲板或拆除一段管道进行隔绝,不能用水封或关闭阀门 等代替盲板或拆除管道。 5.1.2 电源有效切断可采用取下电源保险熔丝或将电源开关拉下后上锁等措施,并挂 《禁止启动》警示牌。 5.2 清洗和置换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前,必须对设备内进行清洗和置换,并达到下列要求: 5.2.1 氧含量 18~21%(体积浓度)。 5.2.2 有毒气体浓度符合 GBZ2.1《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制》的规定。超过限制 时必须采取有效防护措施。 5.2.3 可燃气体浓度符合《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5.3 通风 要采取措施,保持设备内空气良好流通。 5.3.1 打开所有人孔、手孔、料孔、风门、烟门进行自然通风。 5.3.2 必要时,可采取机械通风。 5.3.3 采用管道空气送风时,通风前必须对管道内介质和风源进行分析确认。 5.3.4 不准向设备内充氧气或富氧空气。 5.4 定时监测 应对受限空间内的气体浓度进行严格监测,监测要求如下: 5.4.1 作业前 30 min 内,应对受限空间进行气体采样分析,分析合格后方可进入;如 现场条件不允许,时间可适当放宽,但不应超过 60min; 5.4.2 监测点应有代表性,容积较大的受限空间,应对上、中、下各部位进行监测分析; 5.4.3 分析仪器应在校验有效期内,使用前应保证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5.4.4 监测人员深入或探入受限空间监测时应采取个体防护措施; 5.4.5 作业中应定时监测,至少每 2 h 监测一次,如监测分析结果有明显变化,应立即 停止作业,撤离人员,对现场进行处理,分析合格后方可恢复作业; 5.4.6 对可能释放有害物质的受限空间,应连续监测,情况异常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撤 离人员,对现场进行处理,并取样分析合格后方可恢复作业; 5.4.7 涂刷具有挥发性溶剂的涂料时,应做连续分析,并采取强制通风措施; 5.4.8 作业中断时间超过 60 min 时,应重新进行取样分析。 5.5 照明和防护措施 5.5.1 进入不能达到清洗和置换要求的设备内作业时,必须采取相应防护措施。 a)在缺氧、有毒环境中,应佩带隔离式防毒面具。 b)在易燃易爆环境中,应使用防爆型低压灯具及不发生火花的工具,不准穿戴化纤织物。 c)在酸碱等腐蚀性环境中,应穿戴好防腐蚀护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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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安全生产检查表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 检查依据 1.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文件贯彻落实 情况。 查看文件 资料 2.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会议精神贯彻落实 情况。 查看文件 资料 3.按要求及时上报安全生产信息、工作总结等材料。 查看文件 资料 一、 贯彻 落实 政府 安全 生产 工作 部署 4.重点时段安全生产检查情况。 查看检查 记录 1. 落实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项目法人成立由 各参建单位现场负责人组成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或 安全生产委员会;运行管理单位设立包括主要负责 人、部门负责人等相关人员参加的安全生产领导小 组或安全生产委员会,并以正式文件发布。 查看文件 资料 1.《企业安全生产责 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 规定》 2.《关于贯彻落实<国 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 展安全发展 促进 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 定好转的意见>进一 步加强水利安全生产 工作的实施意见》 2. 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力量。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 理机构,配齐专业安全管理人员。施工单位按要求 配备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查看文件 资料 1.《企业安全生产责 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 规定》 2.《水利工程建设安 全生产管理规定》 3.《安全生产法》第 二十条第一款 4.《河南省安全生产 条例》 5.《水利水电工程施 工 通 用 安 全 技 术 规 程》 二、 组织 机构 和职 责 3. 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 查看文件 资料 1.《安全生产法》第 十八条 三、 安全 生产 责任 制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以及相关专 项岗位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 和考核标准等内容。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度 1.《安全生产法》第 十八条第一项、第十 九条 2.《水利水电工程施 工 通 用 安 全 技 术 规 程》 3.《水库大坝安全管 理条例》 4.《河南省水库安全 管理若干规定》 5.《危险化学品安全 管理条例》 2.明确安全生产目标,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列入考核内容。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书 1.《关于贯彻落实<国 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 展安全发展 促进 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 定好转的意见>进一 步加强水利安全生产 工作的实施意见》 1. 安全生产与本单位经济活动必须同时计划、部 署、检查、考核、总结。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工 作 文件 2.主要负责人将安全生产列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 程,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 工作问题,依法组织开展检查。 查看会议、 检查记录 1.《安全生产法》第 十八条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安全教育培训 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设备、设施及人员安全 管理制度,危险作业管理(审批)制度,特种作业 管理制度,运行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劳 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剧毒、易制毒、 制暴、放射性)安全管理制度,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承发包安全管理制度,应急管理制度,事故报告制 度,安全奖惩制度,以及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管理制 度,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隐患排查与治理制度, 安全投入管理制度,防洪度汛安全管理制度,工程 巡查安全管理制度,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用电安全 管理制度,安全保卫制度等。要以正式文件发布。 查看文件 1.《安全生产法》第 十八条 2.《水利水电工程施 工 通 用 安 全 技 术 规 程》 3.《农村水电站技术 管 理 规 程 》 sl529- 2011 运行管理部分 4. 《水库大坝安全 管理条例》 5. 《河南省水库安 全管理规定》 6. 《中华人民共和 国放射性同位素与射 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 例》 7. 《危险化学品安 全管理条例》 4.项目法人建立项目安全生产费用保障制度,明确 费用提取、使用和管理的程序、职责及权限,并监 督检查各参建单位开展此项工作。项目法人不得调 减或挪用招投标中所确定的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安全 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等所需费用,并监督检查 各参建单位安全费用使用情况。 查看文件 1.《安全生产法》第 二十条第一款 2.《水利工程建设安 全生产管理规定》第 八条 四、 基础 管理 5.运行管理单位、施工单位应编制、落实满足实际 查看文件 1.《企业安全生产费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3.4 KB 时间:2025-11-01 价格:¥2.00
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表 项 目 检查内容 检查 方法 检查依据 处罚依据 处罚标准 1、违规压缩合同工期; 查看资料 《公路水运 工程安全生 产监督管理 办法》第十 五条;《建 设工程安全 生产管理条 例》第七条 《建设工程安 全生产管理条 例》第五十五 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 20 万元以上 50 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 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 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的; (二)要求施工单位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的; (三)将拆除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的。 一、建 设单 位及 建设 管理 单位 安全 生产 管理 行为 2、概算中未确定安全生产 费用;确定的安全生产费 用未达标;安全生产费用 支付不及时; 查看资料 《安全生产 法》第二十 条;《公路 水运工程安 全生产监督 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 《公路水运工 程安全生产监 督管理办法》 第三十七条 第三十七条 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安全 问题,应当作出如下处理: (一)从业单位存在安全管理问题需要整改的,以书面方式通知存在问 题单位限期整改; (二)从业单位存在严重安全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排除; (三)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在排除前或者在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 责令其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或者暂时停止施工; (四)建设单位违反安全管理规定造成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对全部或 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建设项目,暂停资金拨付; (五)建设单位未列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的,责令其限期改正并不得 办理监督手续;逾期未改正的,责令该建设工程停止施工并通报批评。 被检查单位应当立即落实处理决定,并将整改结果书面报检查单位。责 令停工的,应当经复查合格后,方可复工。 3、无安全生产责任制、检 查、事故报告等制度;制 度无针对性或未落实; 查看资料 《安全生产 法》第十八 条 《 安 全 生 产 法》第九十一 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 令 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责令生产经营 单位停产停业整顿。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有前款违法行为,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的,给予撤职处 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依照前款规定受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 自刑罚执行完 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五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 要负责人;对重大、特别重大 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终身不得担任本行 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4、无应急预案或预案不 全;预案无针对性或不可 操作;未组织演练;未按 规定向有关主管部门提交 安全保障措施材料; 查看资料 《安全生产 法》第十八 条 《 安 全 生 产 法》第九十四 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 罚款; 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 其直接负 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 款:(六)未按照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者未定期组织演练 的; 5、中标施工单位无安全生 产许可证;未对“三类人 员”考核证书审查。 查看资料 《关于严禁 未取得安全 生产许可证 建筑施工企 业从事建筑 施工活动的 紧急通知》 《关于严禁未 取得安全生产 许可证建筑施 工企业从事建 筑施工活动的 紧急通知》 《关于严禁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施工企业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紧急通 知》(建质[2006]79 号) 6、未开展安全培训 查看资料 《安全生产 法》第十八 条、第二十 《 安 全 生 产 法》第九十四 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 罚款; 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 其直接负 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8.2 KB 时间:2025-11-12 价格:¥2.00
手持电动工具安全操作规程 GDAQ340223 一、一般场所应选用 II 类手持式电动工具并应装设额定触电动作电流不大于 15mA,额定动作时间小于 0.1s 的漏电保护器。若采用 I 类手持式电动工具,还必须作接零保护。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或站在 绝缘垫上。 二、在潮湿场所或金属构架上操作时,必须选用 II 类手持式电动工具,并装设防溅的漏电保护器。严禁使 用 I 类手持电动工具。 三、狭窄场所(锅炉、金属容器、地沟、管道内等)宜选用带隔离变压器的 III 类手持式电动工具;若选 用 II 类手持式电动工具,必须装设防溅的漏电保护器。把隔离变压器或漏电保护器装设在狭窄场所外面,工作 时并应有人监护。 四、手持式电动工具的负荷线必须采用耐气候型的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并不得有接头。禁止使用塑料花线。 五、使用刃具的机具,应保持刃磨锋利,完好无损,安装正确,牢固可靠。 六、使用砂轮的机具,应检查砂轮与接盘间的软垫并安装稳固,螺帽不得过紧,凡受潮、变形、裂纹、破碎、 磕边缺口或接触过油、碱类的砂轮均不得使用,并不得将受潮的砂轮片自行烘干使用。 七、在潮湿地区或在金属构架、压力容器、管道等导电良好的场所作业时,必须使用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 的电动工具。 八、非金属壳体的电动机、电器,在存放和使用时不应受压、受潮,并不得接触汽油等溶剂。 九、作业前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外壳、手柄不出现裂缝、破损; (二)电缆软线及插头等完好无损,开关动作正常,保护接零连接正确牢固可靠; (三)各部防护罩齐全牢固,电气保护装置可靠。 十、机具作业前,应空载试运转,检查并确认机具联动灵活无阻。作业时,加力应平稳,不得用力过猛。 十一、严禁超载使用。作业中应注意音响及温升,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机检查。在作业时间过长,机具温升 超过 60℃时,应停机,自然冷却后再行作业。 十二、作业中,不得用手触摸刃具、模具和砂轮,发现其有磨钝、破损情况时,应立即修整或更换,然后 再继续进行作业。 十三、机具转动时,不得撒手不管。 十四、使用冲击电钻或电锤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作业时应掌握电钻或电锤手柄,打孔时先将钻头抵在工作表面,然后低速开动,用力适度,避免晃动; 转速若急剧下降,应减少用力,防止电机过载,严禁用木杠加压; (二)钻孔时,应注意避开混凝土中的钢筋; (三)电钻和电锤为 40%断续工作制,不得长时间连续使用; (四)作业孔径在 25mm 以上时,应有稳固的作业平台,周围应设护栏,高处作业时应按要求系好安全带。 十五、使用瓷片切割机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作业时应防止杂物、泥尘混入电动机内,并应随时观察机壳温度,当机壳温度高及产生炭刷火花时, 应立即停机检查处理; (二)切割过程中用力应均匀适当,推进刀片时不得用力过猛。当发生刀片卡死时,应停机,慢慢退出刀片, 应再重新对正后方可再切割。 十六、使用角向磨光机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砂轮应选用增强纤维树脂型,其安全线速度不得小于 80m/s。配用的电缆与插头应具有加强绝缘性能, 并不得任意更换; (二)磨削作业时,应使砂轮与工件面保持 15°~30°的倾斜位置;切削作业时,砂轮不得倾斜,并不得横 向摆动。 十七、使用电剪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作业前应先根据钢板厚度调节刀头间隙量; (二)作业时不得用力过猛,当遇刀轴往复次数急剧下降时,应立即减少推力。 十八、使用射钉枪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严禁用手掌推压钉管和将枪口对准人; (二)击发时,应将射钉枪垂直压紧在工作面上,当两次扣动扳机,子弹均不击发时,应保持原射击位置 数秒钟后,再退出射钉弹; (三)在更换零件或断开射钉枪之前,射枪内均不得装有射钉弹。 十九、使用拉铆枪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被铆接物体上的铆钉孔应与铆钉滑配合,并不得过盈量太大; (二)铆接时,当铆钉轴未拉断时,可重复扣动扳机,直到拉断为止,不得强行扭断或撬断; (三)作业中,接铆头子或并帽若有松动,应立即拧紧。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1.5 KB 时间:2025-12-10 价格:¥2.00
成都市 XXX 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202X 年度 环保、安全、职业健康、消防目标责任书 一、总体目标 为确保实现公司 202X 年的环保、安全、职业健康、消防目标, 6S 现 场管理岗 向技术中心承诺:围绕公司环保、安全、职业健康、消防目标, 保证严格履行本部门赋予的安全、消防、环保职责,全面完成技术中心下 达的职业健康、安全、消防、环境各项目标。成都市 XXX 化工有限责任公 司技术中心特与 6S 现场管理岗 签订本目标责任书。 二、职业健康安全、环保方针 遵纪守法,全员参与,预防为主,降低安全、环境风险。 科学管理、以人为本、持续发展,提升安全、环境意识。 三、个人目标及主要控制指标: (一)个人目标 环境目标 1. 个人行为不得产生一般环境污染事故; 2. 本人编制的工作方案中环保措施覆盖率达到 100%。 职业健康、安全、消防目标 1. 人身轻伤及以上责任事故为零; 2. 一般火灾事故为零; 3. 一般交通事故为零; 4. 中毒事故为零; 5. 编制的工作方案中安全措施覆盖率 100%; 6. “三标一体化”体系外审无严重不符合项。 (二)支撑安全、消防、环保生产目标的主要过程控制指标: 1、认真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安全培训,提高自身的责任意识和安全技 能; 2、通过 6S 管理检查工作,查处厂区内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向相关部 门提出整改; 3、加强对厂区工作人员的 6S 管理培训,强调对环境的保护以及公司和 个人的安全; 4、对检查到的对环境和安全造成损害的,按照公司的 6S 管理规定给予 相关责任人即时考核,责令其整改; 5、定期组织相关 6S 工作人员对一段时间内出现的影响安全和环境的问 题进行总结,分析问题产生原因,制定解决方法。 四、安全环保职责 1、严格按国家安全、消防、环保、职业健康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 编制相应的 6S 工作计划,不违反国家的相关法规; 2、在 6S 工作开展过程中,严格监督其实施过程,保证安全、环境得到 有力的保护; 五、责任期限 202X 年 1 月 1 日——202X 年 12 月 31 日 六、考核奖惩办法 按照公司职业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月度绩效考核细则及安全生产奖惩 相关规定执行。 部门领导签字: 6S 现场管理岗签字: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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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2010 年)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工作,提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 术水平,防止和减少伤亡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及其监督管理 工作,适用本规定。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对有关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 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特种作业的范围由特种作业目录规定。 本规定所称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员。 第四条 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年满 18 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二)经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健康合格,并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器质 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症、精神病、痴呆症以及其他疾 病和生理缺陷; (三)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四)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 (五)相应特种作业规定的其他条件。 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人员除符合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和第(五) 项规定的条件外,应当具备高中或者相当于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第五条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 特种作业操作证》(以下简称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六条 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实行统一监管、分级实施、 教考分离的原则。 第七条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安全监管总局)指导、监督全国特种作 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 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煤矿安监局)指导、监督全国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含煤 矿矿井使用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省、自治区、 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煤矿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的部门或者指定的机构负责本行政区 域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责煤矿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 工作的部门或者指定的机构(以下统称考核发证机关)可以委托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 监督管理部门和负责煤矿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的部门或者指定的机构实施特种作业 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 第八条 对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中的违法行为,任何单 位和个人均有权向安全监管总局、煤矿安监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安 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煤矿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的部门或者指定的机构举报。 第二章 培 训 第九条 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接受与其所从事的特种作业相应的安全技术理论培训和实际 操作培训。 已经取得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及中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从事与其所学专业相应的特种作 业,持学历证明经考核发证机关同意,可以免予相关专业的培训。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从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可以在户籍所在地或者从业所在地参加培 训。 第十条 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的机构(以下统称培训机构),必须按照有关规 定取得安全生产培训资质证书后,方可从事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 培训机构开展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应当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教学安排,并 报有关考核发证机关审查、备案。 第十一条 培训机构应当按照安全监管总局、煤矿安监局制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大纲 和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大纲进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 第三章 考核发证 第十二条 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包括考试和审核两部分。考试由考核发证机关或其委托 的单位负责;审核由考核发证机关负责。 安全监管总局、煤矿安监局分别制定特种作业人员、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标准,并 建立相应的考试题库。 考核发证机关或其委托的单位应当按照安全监管总局、煤矿安监局统一制定的考核标准 进行考核。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3.4 KB 时间:2026-01-19 价格:¥2.00
生产安全事故统计管理办法(2016 年) (2016 年 7 月 27 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统计管理办法〉 的通知》(安监总厅统计〔2016〕80 号)公布)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生产安全事故统计(不涉及事故报告和事故调查处理), 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生产安全事故由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归口统计、联网直报(以下简称“归 口直报”)。 跨县级行政区域的特殊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统计信息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 局和有关行业领域主管部门确定的生产安全事故统计信息通报形式,实行上级安全生产监督 管理部门归口直报。 第四条县级以上(含本级,下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接收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 营单位报告和同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通报的生产安全事故信息,依据本办法 真实、准确、完整、及时进行统计。 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按规定时限要求在“安全生产综合统计信息直报系统” 中填报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并按照《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报表制度》有关规定进行统计。 第五条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分类统计。没有造 成人员伤亡且直接经济损失小于 100 万元(不含)的生产安全事故,暂不纳入统计。 第六条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按照“先行填报、调查认定、信息公开、统计核销”的原则开展。 经调查认定,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按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程序进行统计核销。 (一)超过设计风险抵御标准,工程选址合理,且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救援措施到位的 情况下,由不能预见或者不能抗拒的自然灾害直接引发的。 (二)经由公安机关侦查,结案认定事故原因是蓄意破坏、恐怖行动、投毒、纵火、盗 窃等人为故意行为直接或间接造成的。 (三)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在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突发疾病(非遭受外部能量意外 释放造成的肌体创伤)导致伤亡的。 第七条经调查(或由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出具鉴定结论等文书)认定不属于生 产安全事故的,由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据有关结论提出统计核销建议,并在本级政 府(或部门)网站或相关媒体上公示 7 日。公示期间,收到对公示的统计核销建议有异议、 意见的,应在调查核实后再作决定。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没有收到任何反映,视为公示无异议),报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 管理部门备案;完成备案后,予以统计核销,并将相关信息在本级政府(或部门)网站或相 关媒体上公开,信息公开时间不少于 1 年。 备案材料主要包括:事故统计核销情况说明(含公示期间收到的异议、意见及处理情况)、 调查认定意见(事故调查报告或由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出具鉴定结论等文书)及其 相关证明文件等。 地市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其备案核销的事故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 的,应当要求下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请同级人民政府复核,并在指定时限内反馈核 查结果。 第八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督促填报单位在“安全生产综合统计信息直报系统” 中及时补充完善或修正已填报的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及时补报经查实的瞒报、谎报的生产安 全事故信息,及时排查遗漏、错误或重复填报的生产安全事故信息。 第九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根据各地区实际,建立完善生产安全事故统计信息 归口直报制度,进一步明确本行政区域内各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统计信息通报的方式、内 容、时间等具体要求,并对本行政区域内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数据修正制度,运用抽样 调查等方法开展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数据核查工作,定期修正并公布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数据, 通报统计工作情况。 第十一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定期在本级政府(或部门)网站或相关媒体上公 布生产安全事故统计信息和统计资料,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二条本办法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生产安全事故统计管理办法(暂行)》(安监总厅 统计〔2015〕111 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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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订单相关生产的结果分析 ÊÕÈë ÒÑÊÛ»õÎï³É±¾ ×¼±¸½ð ÔÚ²úÆ· ½á¹û·ÖÎö ¼Æ»®/ʵ¼Ê ÊýÁ¿ ͳ¼Æ ¹ÜÀí±ÈÂÊ ÏúÊÛ¶©µ¥ ÏîÄ¿20:×é¼þ A Éú²ú ¶©µ¥ ×é¼þ C ·¢Æ± ¹ºÖö©µ¥ ×é¼þ D Éú²ú ¶©µ¥ ×é¼þ A ʵ¼Ê³É±¾ »ã×Ü ²úÆ·³É±¾ºËËã x x x ²úÆ·³É±¾ºËËã x x x ¼Æ»®³É±¾ 结果分析为下列目的评估长期销售订单项目: · 管理会计(CO-PC) 结果分析显示每个销售订单项目的下列数据 - 总计划值(即,计划成本,计划销售收入,计划利 润或计划损失) - 当前期间已发生的实际成本和销售收入 - 更改已发生的实际成本和每个期间的实际销售收入 通过结果分析计算的数据在销售订单项目中的将作成 本要素类型的结 果分析成本要素的次级成本要素项下更新并可随时在 信息系统中分析。 参见: 信息系统简介 · 获利能力分析 (CO-PA) 结果分析可按期间的每个销售订单项目计算下列值, 不管其评估方式如何: - 预计销售收入,即与已记帐到该销售订单项目的实 际成本相应的 销售收入 - 损失准备金,即与该销售订单项目计划损失相同的 准备金 - 销售成本,即可以作为该销售订单项目已实现的销 售收入支出而对 待的成本 在执行基于销售收入的结果分析时,根据到期已实现 的实际销售收入计 算销售成本。 可以将此数据传送到获利能力分析。必须确保通过需 求等级中的结算参 数文件,建议在包含相关数据的结果分析成本要素的 结算规则中使用 PA 结算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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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玉米生产和流通情况 一、世界生产概况 在世界粗粮生产中,玉米占有主要地位,产量一直居于世界前三 位。九十年代以来,世界玉米产量年均增长 2.19%,远超过稻谷 的 0.001%,小麦的 1.15%。1998 年,全球玉米产量更是达到创 纪录的 6 亿吨,首次超过稻谷和小麦,跃居第一位(表 2-1)。 表 2-1:1990?000 年世界主要粮食品种产量(单位:亿吨) 1990 1991 1992 1993 1994 1995 1996 1997 1998 1999 2000 稻谷 5.92 5.47 5.65 5.64 5.28 5.50 5.85 6.13 5.89 5.84 5.97 小麦 5.20 5.19 5.28 5.30 5.39 5.48 5.68 5.79 5.76 5.89 5.80 玉米 4.83 4.94 5.33 4.77 5.69 5.17 5.88 5.85 6.13 6.04 5.89 总计 19.53 18.89 19.74 19.02 19.58 19.04 20.70 20.98 20.72 20.73 20.51 玉米占% 24.73 26.15 27.00 25.08 29.06 27.15 28.41 27.88 29.58 29.14 28.72 资料来源: 互联网联合国粮农组织站点 全球有 100 多个国家生产玉米,但大部分国家产量很小。世界玉 米生产主要集中在美国、中国、巴西、欧洲、墨西哥等 5 个国家 和地区。 1996 年美国政府颁布新的农业法案,极大地刺激了美国农场主 的生产热情,玉米播种面积显著增加,1997 年达到 4.475 亿亩, 玉米产量也逐年攀升增至 2 亿吨以上,稳居世界第一。1999 年, 该国玉米产量达到 2.423 亿吨,占全球总产量的 40.31%。 中国是第二大玉米生产国,总产量几乎是年年递增。1978 年首 次突破 5000 万吨,1991 年突破 1 亿吨大关,1998 年达到历史最 高记录 1.33 亿吨。 巴西、墨西哥和阿根廷是南美传统玉米生产国,产量长期稳定在 全球的 10%左右。良好的地域和种植环境是其长期稳产高产的重 要因素。其中巴西产量稳定在 3000 万吨以上,另两国产量总和 基本与巴西持平。拉美三国在国际市场上占有重要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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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T 法則的運用 JIT 産生的背景 在 20 世紀中葉以前,世界汽車製造業均採用福特式的“總 動員生産方式”。這種生産方式以其規模性製造的成本優勢 爲企業創造了巨大的收益,然而隨著經濟的不斷發展,需求 的異質性暴露了“福特式”生産模式的缺陷。20 世紀後半期, 整個汽車市場進入了一個市場需求多樣化的新階段,不久制 汽車造業開始圍繞如何有效地組織多品種小批量生産進行 探討。 日本豐田汽車公司副總裁大野耐一意識到這種生産方式的 缺陷,他認爲需採取一種更靈活、更能適應市場需求變化的 生産方式。在這種歷史背景下,大野耐一於 1953 年綜合了 批量生産和單件生産特點和優點,創造了一種在多品種小批 量混合生産條件下高質量、低消耗的生産方式,即適時生産( Just In Time,簡稱 JIT)。 JIT 促進了日本汽車製造業的飛速發展,JIT 被當作日本企 業成功的秘訣在世界範圍內受到廣泛尊崇。JIT 隨後便在歐 洲和美國的一些企業中推廣開來,並與源自日本的其他生 産、流通方式一起被西方企業稱爲“日 JIT 産生的背景 JIT 的基本思想 適時生産一言以蔽之,即“只在需要的時候,按需要的量生 産所需的産品”,這也就是 Just in Time(JIT)一詞所要 表達的含義。 從這個含義我們知道 JIT 的核心是追求一種無庫存的生産系 統,或使庫存最小化的生産系統,即消除一切只增加成本, 而不向産品中增加價值的過程。從這一基本的生産哲學出 發,形成了完備的 JIT 生産體系,這個體系包括: ——實行生産同步化; ——提高生産系統靈活性; ——減少不合理生産過程; ——推行標準化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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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 物业有限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目的 为公司的安全管理提供组织和制度保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并 对安全管理委员会、义务消防队、安全检查、事件处理、人员培训、责任追究等 业务范围给予规定。 第二章 适用范围、权利和义务 公司所有安全管理事项和人员适用于本制度。所有人员必须履行本制度规定的职 责和义务,同时也享有安全生产和生活,以及接受安全培训的权利。 第三章 基本制度 第一条 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为公司安全管理机构,在公司 总经理领导下开展工作,由安全主任任秘书长并负责统筹和召集,行使决策、执 行和监督的权力。 第二条 公司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施安全责任制并签订安全责任书。 总经理负责全公司的安全工作,对董事会负责;各部门主管为本部门安全负责人, 负责本部门安全工作,并对直接上司负责;各级管理人员可根据本部门实际情况 指定区域或班组负责人。 第三条 在公司内所有工作行为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操作规程统一由生 产技术部门制定,安全管理委员会审核后,各部门必须遵照执行。公司所采用的 机器设备和生产的产品必须符合安全要求。 第四条 公司承诺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给全体员工并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员工必须按规定使用。关注职业健康,建立职业健康档案,就业前进行健康体检, 工作中注重职业保护,防止职业病的发生。第五条 公司所有建筑和工作场所按“四 同时”原则进行规划、建设和维护,必须符合工业和消防安全,履行法律规定的 审批手续。 第六条 公司按法律法规要求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和设施,公司保安队为公司义 务消防队,执行公司制定的消防救火预案,进行必要的培训,每半年一次进行消 防演练。各部门指定专人担任部门消防员同厂级义务消防员一同培训和参加演 练。 第七条 叉车、电梯、空压机等特种设备,电工、叉车司机等特殊工种,按照国 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未做要求的本公司特有的存在安全危险性的工种,由行政 部统一公布工种名称颂发《上岗证》后方可上岗。 第八条 严格用电管理,公司所有带电设施、设备、用器具及其导线必须由合格 操作证的电工安装、维修和保养,电工作业执行《维修单》通知制度,由各部门 和维修负责人共同签署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明确标明设备设施和场所所处的状 态,防范事故的发生。 第九条 建立安全操作管理规程,对场地的新建、改建、扩建和设备的购入、使用、 保养和报废进行规范化处理,对员工生产上岗、设备操作、管理责任进行规定。 第十条 公司执行安全检查制度,由各部门负责人、保安队、安全主任对各种消 防器材、设施设备、工作环境、员工行为等分别进行日常检查、定期检查和特别 检查。 第十一条 公司对危险品、重大危险源和安全检查确认的其它隐患采取预防措施, 并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和演练,对安全隐患明确责任,限期整改,及进跟进。危 险区域和设备应设立警示标识,安排专门责任人负责管理。 第十二条 建立事故档案,事故发生后要及时调查处理,教育相关人员,杜绝类 似事故的发生,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并做好记录。发生重大事故的地点和机器 要设立警示牌。 第十三条 建立安全培训制度,分别对安全管理人员、新员工和其它员工的安全 培训工作进行规定和提供指导。 第四章 安全管理委员会 1、定义:安全管理委员会(简称安委会)为公司安全管理的常设机构,负责 公司安全管理的决策、执行和监督。安委会实行负责制管理,各成员签订责任书, 明确责任范围,承担相应职责。 2、组织架构: 主任 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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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年 7 月生产与作业管理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在每小题的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正确 答案,并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题干的括号内。每小题 2 分, 共 40 分) 1.1989 年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工业与环境规划活动中心提出 ( )的概念,旨在减少产品在整个生产周期过程中的 有害影响。 A.清洁生产 B.文明生产 C.安全生产 D.卫生生产 2.在一个生产单位内,集中着同类型的设备和同工种的工人, 则这个生产单位属于( )。 A.对象专业化生产单位 B.工艺专业化生产单位 C.单一化生产单位 D.大型化生产单位 3.工作研究是科学管理的基础和主要内容,也是现代工业工 程的基础和重要组成部分,作为一种管理思想,工作研究是 ( )的管理思想的核心。 A.泰罗 B.彼得•德鲁克 C.西蒙 D.法约尔 4.工作环境中空气污染源有两个,他们主要来自于( )。 A.人和动物 B.人和机器 C.人和生产过程 D.人和产品 5.期量标准就是为制造对象在生产期限和生产数量方面所规 定的标准数据,不同生产类型和生产组织形式的企业有不同 的期量标准,以下选项中不属于大量流水生产的期量标准的 是( )。 A.节拍 B.流水线工作指示图表 C.在制品定额 D.提前期 6.企业从原料、外购件等投入生产起到经检验合格办完入库 手续之前,存在于生产过程各个环节的零部件都称为 ( )。 A.产品 B.产成品 C.在制品 D.制品 7.产品基本原理不变,部分地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元件 或新结构,从而使产品的功能性能或经济指标有显著改变而 开发的新产品属于( )。 A.全新产品 B.改进新产品 C.换代新产品 D.仿制新产品 8.有一个建设项目,有甲、乙两个不同的建设方案,它们的 投资有效期内的投资现值分别为 80 万元和 339 万元。收入 现值分别为 92 万元和 330 万元,从经济的角度讲,哪个建 设方案最佳?( ) A.甲方案最佳 B.乙方案最佳 C.两个方案均可 D.难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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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国水环保科技总公司 6S 管理手册 第一章 关于 6S 管理 第一条 6S 管理概念: 6S 管理即指整理、整顿、清扫、清洁、素养及安全。由于前五个词 组日文的罗马拼写和第六个词组英文的字母拼写中,第一个字母均为 “S”,故简称为“6S”。 (1)整理:首先,对工作现场物品进行分类处理,区分为必要物 品和非必要物品、常用物品和非常用物品、一般物品和贵重物品等; (2)整顿:对非必要物品果断丢弃,对必要物品要妥善保存,使 工作现场秩序昂然、井井有条;并能经常保持良好状态。这样才能做到 想要什么,即刻便能拿到,有效地消除寻找物品的时间浪费和手忙脚乱; (3)清扫:对各自岗位周围、办公设施进行彻底清扫、清洗,保 持无垃圾、无脏污; (4)清洁:维护清扫后的整洁状态; (5) 修养:将上述四项内容切实执行、持之以恒,从而养成习惯; (6)安全:上述一切活动,始终贯彻一个宗旨:安全第一。 第二条 6S 管理目的: 实行 6S 管理,是理顺工作现场秩序和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管理手 段;将 6S 管理应用到公司管理,能有效地加速办公室工作环境和工作 状况的调整及改良,有效提高工作效率,同时树立公司良好的对内对外 形象。 第三条 6S 管理责任划分: (1)公司综合部为 6S 管理归口部门,负责 6S 管理的整体组织策划、 协调部署、监督管理。各部门/单位为所负责区域的责任部门,其责任 区内 6S 现场整改、提升活动。 (2)各部门/单位设置 6S 兼职管理员,负责各部门/单位的 6S 日常 管理、现场指导、检查考核等; 第四条 6S 管理责任区 : (1)个人责任区是指个人的桌面、抽屉、电脑、文件柜以及个人 办公桌周围 0.5 米之内的地面。 (2)公共责任区是指分配到各部门/单位的办公区域、生产区域。 公共责任区由各责任部门制定标准,并指定专人管理。 第二章 标识与定位 第五条 公司各设备、设施的标识标牌按照公司制定的《CI 手册》 执行。 第六条 公司各功能区域的划分,各设备、设施、物品的定位采用 划线管理,由公司另行制定划线管理规定执行。 第三章 办公区域 6S 管理 第一节 办公室布局 第七条 根据办公室的面积、门窗及要存放的办公桌、文件资料柜、 沙发茶几及饮水机等数量和规格大小情况,对办公室进行功能规划,力 求达到摆放整齐、布局合理,出入方便、空间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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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产品移交投产的管理 □ 总则 1.新产品的开发都必须具有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或建议书),由设计部门进行技术设计, 工作图设计经批准、审核、会签后进行样试。样试图标记为“S”,批试图标记为“A”,批生 产图标记为“B”。A 和 B 的标记必须由总工程师组织召开会议确定。 2.每一项新产品要力求结构可靠,技术先进,具有良好的工艺性。 3.产品的主要参数、型式、尺寸、基本结构应采用国家标准或国际同类产品的先进标准, 在充分满足使用需要的基础上,做到标准化、系列化和通用化。 4.每一项新产品都必须经过样品试制和小批试制后方可成批生产,样试和小批试制的产 品必须经过严格的检测,具有完整的试制和检测报告。部分新产品还必须具有运行报告。样 试、批试均由总工程师主持召集有关单位进行鉴定,并确定投产后与否和下一步工作安排在 同一系列中,个别工艺上变化很小的新品,经工艺部门同意,可以不进行批试,在样品试制 后,直接办理成批投产的手续。 5.新产品移交生产线由总师办组织,总工程师主持召开有设计、试制、计划、生产、技 术、工艺、全质办、检查、标准化、技术档案、生产车间等各有关部门参加的鉴定会,多方 面听取意见,对新产品从技术、经济上作出评价,确认设计合理性,工艺规程、工艺装备没 有问题后,提出是否可以正式移交生产线及移交时间的意见。 6.批准移交生产线的新产品,必须有产品技术标准、工艺规程、产品装配图、零件图、 工装图以及其他有关的技术资料。 7.移交生产线的新产品必须填写“新产品移交生产线鉴定验收表”,经各方签字。 □ 技术资料验收 1.图纸幅面和制图要符合有关国家标准和企业标准要求。 2.成套图册编号要有序,蓝图与实物相符,工装图、产品图等编号应与已有的编号有连 贯性。 3.产品图应按会签审批程序签字。总装图必须经总工程师审查批准。工艺工装图纸资料 由工艺科编制和设计,全部底图应移交技术档案室签收归档。 4.验收前一个月应将图纸、资料送验收部门审阅。 5.技术资料的验收汇总归口管理由研究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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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设备配置及租赁管理制度 1.目的: 规范生产设备的计划、市场引进和租用,规范台帐和退场 管理,满足项目对生产设备资源的需求。 2.名词解释 生产设备分类:大型及主要设备、中小型设备、工机具。 3.生产设备的配置计划及配置形式 3.1 配置计划的制定 工程中标十日内,工程进行中每年 12 月 25 日前,由工程部部长 负责组织编制本工程及下年度的《生产设备配置计划》(包括生产设 备配置方式和进场计划),经生产经理审核,项目经理批准,机械管 理人员负责将《生产设备配置计划》报公司工程部备案并传送相关方 (机械公司等)。 3.2 配置方式 3.2.1 项目施工所须的生产设备配置方式: 租赁和分承包方 自带。 3.2.2 项目部各部门(含专业组)使用的工器具可租赁也可购置: 须购置时由技术员以《工机具购置申请单》的形式提出申请,工 程部长审核,生产经理批准,交项目部机械管理人员执行。 4.生产设备资源市场的引进 项目部负责引进以下四类生产设备市场: 大型及主要设备市场(此类设备公司内部市场能提供的必须优先 引进租赁); 汽车吊、运输机械等; 各种中小型机械; 小型工机具; 项目部面向公司内外部,通过招标形式引进各类设备市场,项目 部与其签订总合同并规定指导性租赁价格(动态)。项目部负责提供 场地和必要设施(如:办公用房、电源等); 生产设备市场的引进由商务经理组织,调度人员、机械管理人员 负责相应招标文件的制作、合同内容的拟订、内外部市场的联系。 5.租赁 租赁采用以下形式: 不宜拆装转移的机械及大型公有生产设备(如:DBQ 系列、CC1400 履带吊、P&H7150 履带吊、门座吊、塔吊、施工升降机、30T 及以 上龙门式起重机等)项目部直接向出租单位租赁,现场使用时, 由使用单位申请,项目部统一调度,费用由项目部向出租单位统 一结算,项目部再向使用单位摊销; 其它类设备(汽车吊、运输机械类由项目部统一调度)由各分承 包方向出租单位直接租赁,并由租用单位与出租单位结算。 各租赁单位须向出租单位出据租赁签证有效人员名单及签字字 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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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页 共 8 页 全面质量管理基础知识 一、 概论 1、 质量管理的发展分为五个阶段: 操作者质量管理、工长质量管理、检验员质量管理、统 计质量管理、全面质量管理。 2、 质量管理随着生产的发展已成为一门具有完整理论体 系的边缘学科。 全面质量管理的发展和深化将成为人类生产活动的永恒 主题。 3、 全面质量管理的深化和发展的主要标志是建立一个包 含 ISO9000 和 ISO14000 标准的全面质量一体化管理体 系(TQIMS),把全面质量管理推向更加科学化、规范 化和标准化的新阶段。 4、 ISO8402 术语标准对全面质量管理的定义: 一个组织以质量为中心,以全员参与为基础,目的在于 通过让顾客满意和本组织所有成员及社会受益而达到长 期成功的管理途径。 5、 全面质量管理的原理:是基于对质量形成的全过程, 即质量环的控制,并通过有效的质量体系或系统工程为 基础来实施和体现。质量环和系统工程可以用过程来体 现,过程的不稳定性,正是全面质量管理的控制目标。 第 2 页 共 8 页 6、 不同的行业和产品都有各自的特点,因此质量环的划 分应该随行业和产品不同而有一定的差异,但是,无论 质量环如何不同,其产品质量形成的全过程都应包括在 内并进行有效控制。 7、 全面质量管理的特点:全员、全过程、全范围及多方 法的质量管理。 8、 全面质量管理与传统质量管理的差异:强调系统管理、 强调预防为主、强调不断改进、强调满足顾客需要。 二、 全面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与运行 1、全面质量管理的构成要素包括:质量方针、质量目标、 质量体系、质量策划、质量 成本、质量改进和质量文化及质量审核。 2、质量方针:由组织的最高管理者正式发布的该组织总 的质量宗旨和质量方向。 3、质量体系:为实施质量管理所需的组织结构、程序、 过程和资源。 三、 过程控制和质量控制点 1、 过程控制是质量管理的核心和基础,质量控制点是过 程控制的重要措施和方法。 2、 过程是将输入转化为输出的一组相关联的资源和活 动。资源可包括人员、资金、装置、设备,以及技术和 方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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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与运作管理 第一章 生产与运作管理概述 第一节 生产运作管理的任务 一、基本概念 1、生产与运作管理(production and operation management):是指对 生产与运作活动的计划、组织和控制。 2、生产与运作活动:是指“投入——变换——产出”的过程,即投入 一定的资源,经过一系列多种形式的变换,使其价值增值,最后以某 种形式产出供给给社会的过程,也可以说,是一个社会组织通过获取 和利用各种资源向社会提供有用产品的过程。 其中投入包括:人力、设备、物料、信息、技术、能源、土地等劳动 资源要素。 产出包括两大类:有形产品和无形产品。 中间的变换过程,也就是劳动过程、价值增值过程,即运作过程。 二、生产运作管理的地位 企业是一个有机的整体,企业管理就是一个完整的系统, 它是有许多子系统组成的。生产管理作为一个子系统,在企业管理系 统中处于什么地位,主要从它和其它子系统之间的关系上来考察。 1、生产管理与其它子系统的关系 (1)生产管理与经营决策的关系 经营决策—决策性地位、处于企业的上层、确定企业的目标、方针、 战略、计划。 生产管理—执行性地位、处于企业的中层、根据经营决策下达的具体 任务、组织生产活动并保证实现。 它们之间是决策和执行的关系 (2)生产管理与技术开发管理 技术开发—为生产管理提供设计图纸、先进生产技术、先进制造材料 等。技术开发管理是生产管理的技术保证和后盾。 生产管理—为技术开发管理进行的科学实验提供信息和设备。 它们在企业管理系统中同处于执行性地位,保持着密切的协作关系。 (3)生产管理与销售管理的关系 生产管理为销售部门提供满足市场消费、适销对路的产品和零部件, 搞好生产管理对开展销售管理工作、提高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和增加企 业活力有重要的意义。生产管理对销售管理起保障作用。同时销售管 理为生产提供市场信息,是生产管理的产品的价值实现的保证。同处 于生产性的地位,有着十分紧密的协作关系。 2、生产战略是企业经营战略的重要组成 企业战略是总体战略和各分战略的集合体。它形成一个战略体系,生 产战略是其中重要的组成部分。 生产战略是企业根据所选定的目标市场和产品特点来构造其生产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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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制定 6S 的管理活动实施方法 1. 由公司总经理召开动员大会,并授权成立 6S 推行小组,明确小组及组员的工 作职责,推行小组必须每周召开一次会议,推行小组对各责任区域进行划分,拟 定推行方针、目标。 2. 制定工作计划及活动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3. 组织培训 6S 活动的主要内容、目的、实施及考核方法。 4. 进行宣传造势,引导员工积极参与,然后正式实施。 5. 推行小组成员 6.循序渐进,从基础做起,全员参与,从基层“角落”做起,提案改善活动。 7.实施 6S 应让其形式化→行事化→习惯化→自然化→准则化。 8. 6S 的实施 一、 整理(SEIRI) 将工作场所的任何物品区分为有必要与没有必要的,除了有必要的留下 来,其它的都要清掉 目的:1、腾出空间,灵活运用 2、防止误用,误送 3、塑造清爽的工作场所 注意:要有决心,不必要的物品断然的加以处置,这是 6S 的第一步 二、整顿(SEITON) 把留下来的物品依规定位置摆放整齐,并加以标识 目的:1、工作场所一目了然 2、清除找寻物品的时间 3、整整齐齐,井然有序的工作环境 4、清除过多的积压物品 (注意:这是效率提升的基础) 一、 清扫(SEISD) 将工作场所内看得见与看不见的地方扫干净,保持工作场所干净、亮丽 目的:1、稳定品质 2、减少企业损害 四、清洁 将上面 3S 的实施做法制度化、规范化,并贯彻执行及维持 6S 的成果 五、素养 每位成员养成良好习惯,积极遵守企业规章制度,培养主动奉献的精神 目的:1、培养好习惯,遵守规则的员工 2、营造团队精神,技术先进职业团队 六、安全(SAFETY) 按正确操作流程作业,一切以预防为全 目的:1、清除安全隐患 2、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3、安全操作,正确操作 9. 实施的要诀与方法: ●整 顿: 把不要用的清理掉,留下来的有限物品加以定点定位放置,除了空 间宽敞以外,尽可免除物品使用时的找寻时间,且对于过量的物品也可 及时处理 ●实施如下: 1、空间腾出后 2、规划旋转场所及位置 3、规划放置方法 4、放置标识 5、摆放整齐明确 ●效果: 1、取手可得要用的东西 2、不光是使用者知道,其它人一目了然 (事例): 1、个人的办公桌、抽屉 2、文件、档案分类、编号或管理 3、原材料、零件、半成品、成品堆放及标识 4、通道、走道畅通 5、消耗性用品(抹布、手套、扫把)定位摆放 ●:1、物品及标识一目了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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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筋混凝土设备基础分项工程质量管理 1、依据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01 《钢筋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4-2002 《高层建筑混凝土技术规程》 JGJ3 -2002 《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 JGJ55-2000 《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规程》 JGJ98-2000 《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 JGJ52-92 《普通混凝土用碎石和卵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GJ53-92 《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 GBJ119-88 2、施工准备 2.1 材料及主要机具: 2.1.1 水泥:宜 325~425 号矿渣硅酸盐水泥或普通硅酸盐水泥。 2.1.2 砂:中、粗砂,含泥量不大于 5%。 2.1.3 石子:卵石或碎石,粒径 0.5~3.2cm,含泥量不大于 2%。 2.1.4 水:应用自来水或不含有害物质的洁净水。 2.1.5 外加剂、掺合料:其品种及掺量。应根据需要,通过试验确定。 2.1.6 主要机具:应备有搅拌机、磅秤、手推车或翻斗车、铁锹(尖、平头)、振捣器(棒式或平板 式)、刮杠、木抹子、串桶或溜槽、胶皮管等。 2.2 作业条件: 2.2.1 基础轴线尺寸,基底标高和地质情况均经过检查,并应办完隐检手续。 2.2.2 安装的模板已经过检查,符合设计要求,并办完预检手续。 2.2.3 在槽帮上、墙面或模板上做好混凝土上平的标记。较大型基础或阶梯型基础,应设水平桩或 弹上线。 2.2.4 埋在基础中的钢筋、螺栓、预埋件、设备管线均已安装完毕,并经过有关部门检查验收,并 办完隐检手续。 2.2.5 由试验室确定混凝土配合比,经核查后,调整第一盘混凝土的各种材料的用量,进行技术交 底及试拌。同时准备好混凝土试模。 3、操作工艺 3.1 工艺流程: 槽底或模板内清理——混凝土拌制——混凝土浇筑——混凝土振捣——混凝土找平——混凝土养 护。 3.2 清理:在地基或基土上清除淤泥和杂物,并应有防水和排水措施。对于干燥土应用水润湿,表 面不得存有积水。清除模板内的垃圾、泥土等杂物,并浇水润湿木模板,堵塞板缝和孔洞。 3.3 混凝土拌制:后台要认真按混凝土的配合比投料;每盘投料顺序为石子→水泥→砂子(掺合料)→ 水(外加剂)→。严格控制用水量,搅拌均匀,搅拌时间一般不少于 90s。 3.4 混凝土的浇筑: 3.4.1 混凝土的下料口距离所浇筑的混凝土的表面高度不得超过 2m,如自由倾落超过 2m 时,应采用 串桶或溜槽。 3.4.2 混凝土的浇筑应分层连续进行,一般分层厚度为振捣器作用部分长度的 1.25 倍,最大厚度不 超过 50cm。 3.4.3 用插入式振捣器应快插慢拔,插点应均匀排列,逐点移动,顺序进行,不得遗漏,做到振捣 密实。移动间距不大于振捣棒作用半径的 1.5 倍。振捣上一层时,应插入下层 5cm,以消除两层间 的接缝。平板振捣器的移动间距,应能保证振捣器的平板覆盖已振捣的边缘。 3.4.4 混凝土不能连续进行浇筑时,如果超过 2h 以上,应按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的规定留置施工缝。 3.4.5 浇筑混凝土时,应经常注意观察模板、支架、螺栓、管道和预留孔洞、预埋件有无走动情况, 当发现有变形或位移时,应立即停止浇筑,并及时修整和加固模板,完全处理好后,再继续浇筑混 凝土。 3.4.6 混凝土振捣密实后,表面应用木杠刮平,木抹子槎平。 3.4.7 混凝土的养护:混凝土浇筑搓平后,应在 12h 左右加以覆盖和洒水,浇水的次数应能保持混 凝土有足够的润湿状态。养护期一般不少于 7 昼夜。 3.4.8 雨、冬期施工时,露天浇筑混凝土应编制季节性施工方案,采取有效地措施,确保混凝土的 质量,否则不得任意施工。 4、质量标准 混凝土设备基础外观及尺寸偏差检验批验收记录表 (Ⅱ) 5、成品保护 5.1 要保证钢筋、预埋件、预埋螺栓、孔洞和线管的位置正确,不得撞碰。 5.2 不得用重物冲击模板,不准在吊帮的模板上支搭脚手板,保证模板的牢固和严密。 5.3 侧面模板应在混凝土强度能保证其棱角不因拆模,而受损坏时,方可拆模。 5.4 在已浇筑的混凝土强度达到 1.2MPa 以上时,方可在其上来往行走和进行上部施工。 5.5 在混凝土运输时,应保护好设备管线、门口预留孔洞,不得碰撞损坏。 5.6 较大的设备基础超过相邻建筑物基础深度时,应有妥善的保护措施或方案。 5.7 基础内应根据设计要求预留孔洞,安装螺栓、预埋件均不得遗漏。以避免后剔凿基础混凝土。 5.8 夜间施工时,应合理安排施工顺序,要配备足够的照明,防止混凝土配合比过磅不准,防止碰 撞各种管线、模板、预埋件等及现场设施等。 5.9 冬期施工时,混凝土表面应覆盖保温材料,防止混凝土受冻。 6、应注意的质量问题 6.1 混凝土不密实:由于下料过厚,振捣不实或漏振、吊帮模板根部砂浆涌出等原因,造成蜂窝、 麻面或孔洞;拆模过早,混凝土浆粘在模板上,也会造成麻面。 项 序 项 目 允许偏差或允许值 检查方法 1 外观质量 第 8.2.1 条 观察和检查技术处理方案 (全数检查) 主 控 项 目 2 过大尺寸偏差处理及验收 第 8.3.1 条 尺量检查和检查技术处理 方案(全数检查) 1 外观质量一般缺陷 第 8.2.2 条 观察(全数检查) 2 坐标位置(mm) 20 尺量检查 3 不同平面的标高(mm) O,-20 水准仪或拉线、尺量检查 4 平面外形尺寸(mm) +20 尺量检查 5 凸台上平面外形尺寸(mm) 0,-20 尺量检查 6 凹穴尺寸(mm) +20,0 尺量检查 每米(mm) 5 水平尺、塞尺检查 7 平面水平度 全长(mm) 10 水准仪或拉线、尺量检查 每米(mm) 5 8 垂直度 全高(mm) 10 经纬仪或拉线、尺量检查 标高(顶部)(mm) +20,0 水准仪或拉线、尺量检查 9 预埋地 脚螺栓 中心距(mm) ±2 尺量检查 中心线位置(mm) 10 尺量检查 深度(mm) +20,0 尺量检查 10 预埋地脚螺 栓孔 孔垂直度(mm) 10 吊线、尺量检查 标高(mm) +20,0 水准仪或拉线、尺量检查 中心线位置(mm) 5 尺量检查 带槽锚板平整度(mm) 5 尺量检查、塞尺检查 — 般 项 目 11 预埋活动地 脚螺栓锚板 带螺纹孔锚板平整度 2 尺量检查、塞尺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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