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对象
《10.1.1-1职业健康管理制度》是关于其它行业相关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相关内容,适用于其它行业相关企业。
10.1.1-1职业健康管理制度文本预览
生产健康
职业制度
1 目的
加强
生产健康工作
职业,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从根本上铲除生产、过程中的危险因素,使
管理职业工作达到规
范化、标准化的要求,预防或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避免或降低对人
员的伤害。
2 范围
适用于公司生产经营范围内的
生产健康安全
职业。
3 定义
预防、控制和消除
生产危害,保障从业人员生命安全和健康。
4 职责
4.1 生产部负责组织
生产健康安全运行
职业。
4.2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消防安全工作的实施。
5
职业要求
5.1
生产健康安全教育与
安全生产
5.1.1 各级
生产健康安全部门要针对不同岗位、不同季节和形
势的需要,制定相应的教育和
安全生产计划,采取有效形式,加强教育和
安全生产。
5.1.2 各级领导干部和
职业人员,要认真学习有关
生产健康安
全方针、政策、法规和制度,每年进行一次
生产健康安全法规常识学
习和考核。
5.1.3 对新调入、调换岗位、停工复工的职工(含民工、临时工),
上岗前须按规定进行(单位、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
安全生产,经考核
合格后上岗,未经安全教育
安全生产的职工不得上岗作业。
5.1.4 安全教育
安全生产的内容应包含:
生产健康安全法规、企业
规章、从事岗位的工作环境及性质,岗位作业的危险程度,必须遵守
的安全操作规程、
管理情况及典型事故案例。
5.2 劳保用品
职业
5.2.1 公司为生产操作人员配置适宜的劳保用品,以避免或减少
生产作业带来的
生产伤害。
5.2.2 公司员工应按照要求佩戴劳保用品。
5.3
管理
5.3.1 认真贯彻落实各级消防
管理责任制,建立、健全消防
管理保证体系,采取行之有效的安全措施,扎扎实实抓好安全生
产和文明生产。
5.3.2 生产班长坚持班前交底,班中检查,安检员坚持每日巡检,
生产部每周进行一次检查,对检查出的隐患或不安全因素,限期整改,
对拒绝整改或整改不及时者,按公司
职业制度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5.3.3 安全
职业细则主要包括:
a)
在生产过程中不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b)
如实上报工伤事故;
c)
严禁酒后作业,并不准穿高跟鞋和拖鞋;
d)
各种机械设备、电气设备和机动车辆,严禁带病运行和违
章驾驶;
文件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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