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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1 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编号:AQ-BZH-013-A 1. 目的 为加强和规范本公司安全培训教育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防范伤亡事故, 减轻职业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之要求,特制 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全体员工。 3. 引用文件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2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3.3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 4. 职责 4.1 主要负责人负责审批本公司年度培训计划、审批安全培训教育经费。 4.2 安全办公室具体负责新进员工的“公司级”安全培训教育授课;负责离岗、调岗 员工、班组长以上管理人员的培训教育授课;负责检查、督促、监督部门级、班组级 安全培训教育。 4.2 综合部负责制定本公司年度安全培训教育计划,负责组织新进员工的“公司级” 安全培训教育和员工日常培训教育;负责本公司员工上岗资格把关工作(包括:化学 品仓管工、机械设备操作工、化学品使用人员、电工等);负责建立、完善安全培训 教育档案。 4.4 综合部负责对外来人员及承包商进行安全培训教育。 4.5 各部门负责制定本部门培训计划并组织落实;负责新员工的“部门”级安全培训 教育,并建立、完善本部门安全培训教育档案。 4.6 各班组负责新员工的“班组”级安全培训教育。 4.7 安全办公室为安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定期识别安全教育培训需求。 5 工作程序 5.1 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培训教育 5.1.1 本公司主要负责人(总经理)、安全主任必须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其安全 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资格培训 32 小时;每年再培训 12 学时)。 5.1.2 本公司主要负责人(总经理)发生改变时,综合部应及时联系有资质的安全生产 培训机构,安排其参加从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员培训并取得安全管理资格证书。 5.1.3 本公司安全主任发生改变时,综合部负责招聘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或注册安全主 2 任资格的人员,无上岗资格的人员不得录用、转正和任命。 5.1.4 其它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由综合部和安全主任负责组织实施,经考试合格 后,综合部报主要负责人办理任职手续。 5.1.5 综合部负责组织管理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安全主任具体负责管理人员安全培训教 育授课。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有: 5.1.5.1 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和标准。 5.1.5.2 本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职责、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目标。 5.1.5.3 安全管理、安全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 5.1.5.4 消防管理、危化品管理、电气管理、设备管理等相关专业知识。 5.1.5.5 风险管理、事故案例、事故应急管理等。 5.2 从业人员培训教育 5.2.1 综合部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和基本功训练,并经考核合格,保证其具备 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能力,熟悉本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 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5.2.2 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新产品投产前,综合部负责组织生产部编制新的安全 操作规程,并对生产部相关员工进行专门培训,并经综合部、安全主任和生产部安全 管理人员联合组织的考试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5.2.3 未经安全培训教育的从业人员,或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5.2.4 危险岗位(机械操作工等)应经本公司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5.2.5 本公司所有员工每年应参加不少于 12 学时的安全知识培训和考核。 5.3 新从业人员培训教育 本公司对新招聘录用的从业人员,除按照相关规定需要参加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 教育考核外,必须进行公司级、部门、班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学时不应少于 24 学时,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5.3.1 新员工的“公司级“安全培训教育 5.3.1.1 新员工的“公司级”安全培训教育由综合部负责组织,安全主任具体负责实施。 5.3.1.2 “公司级”安全培训教育时间不应少于 4 学时。 5.3.1.3 安全主任负责“公司级”安全培训教育大纲的编制、PPT 的制作。 5.3.1.4 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公司级”安全培训教育大纲的审核。 5.3.1.5“公司级”安全培训教育主要内容: A.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安全生产方针、政策。 B.安全、消防、职业卫生、劳动保护等安全技术和安全管理知识。 C.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劳 动纪律管理规定。 D.本公司的危险源及作业场所存在的风险、防范措施、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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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劳动防护用品采购、发放、使用制度

劳动防护用品采购、发放、使用制度 编号:AQ-BZH-033-A 1 目的 为贯彻实施职业安全卫生标准,规范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贮存、发放、使用, 保护员工的健康与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全体员工及进入本公司生产区域的其他人员。 3 术语和定义 劳动防护用品是指在劳动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或职业危害,所必须配备 的防护装备。劳动防护用品分为一般防护用品和特殊防护用品。 特殊防护用品:特殊劳保用品必须具有“三证”和“一标志”,即生产许可证、 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和安全标志。目前本公司属于特殊防护用品的有:防护 眼镜、防毒面具、防毒口罩、绝缘手套、绝缘鞋(靴)等。 一般防护用品:除了特殊防护用品以外的其他防护用品。只须提供产品合格证即 可。 4 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 《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等 5 职责 5.1 行政部依据国家、地方或行业标准,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订各工种的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 5.2 各部门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制定本部门劳动防护用品采购计划,报行政部。 5.3 行政部根据各部门实际情况,按照本公司的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制定劳 动防护用品采购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后采购。 5.4 行政部负责对员工正确佩带、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器具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5.5 财务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资金预算,确保资金及时到位。 5.6 行政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购买;行政部负责建立劳动防护用品管理档案。 5.7 安全主任负责验收行政部购买的劳防用品。 5.8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劳保用品的领用及管理,负责器具的保管、使用和维护, 需要检验的集中交行政部送外检验。 5.9 使用人员负责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日常检查、保存与保养,并正确配戴。 6 工作程序 6.1 申请 各部门、班组根据本部门、班组人员情况、劳动防护用品的消耗情况制定下季度 的采购申请,于每季度第一个月报行政部。行政部根据国家相关劳动防护用品发 放标准和各部门情况编制总的采购计划,经总经理批准后采购。 6.2 采购 6.2.1 行政部根据采购计划采购合格的防护用品。 6.2.2 购买特殊劳动防护用品(绝缘手套、绝缘鞋(靴)、安全帽、安全带、防 护耳塞、防护眼镜、防毒面具等),需要对供应商进行资质评审,必须要求供应 商或生产厂家提供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合格证(应有 LA 标志)。 一般劳动防护用品只须提供产品合格证。并妥善保存,以备核验。 6.3 验收 采购员所购买的劳保用品由安全主任按相关标准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 6.4 储存 经验收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应放入库房妥善保管。劳动防护用品应存放在通风、 干燥处,避免因霉变、高温、烟薰、酸、碱浸蚀等影响防护用品的质量,更不可 和硬物放在一起。 6.5 发放 6.5.1 各部门根据批准的采购申请到行政部领取劳动防护用品、用具。 6.5.2 行政部根据本公司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进行发放。员工领用劳动防护用 品、用具时需填写《个体防护品发放登记表》。 6.5.3 外来人员的劳动防护用品由保安发放和收回,并暂存保管。 6.5.4 必须确保发给员工使用的各类劳动防护用品在有效期内。 6.6 使用 6.6.1 员工必须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用具。不按要求正确穿戴 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或穿戴部件不齐全的劳动防护用品,均视为违章,并按本公 司《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进行处罚。 6.6.2 员工在领取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后,要正确、合理使用,并妥善保管,禁 止人为损坏,否则按违章处理。 6.6.3 各部门领取的防护器具应定点放在安全、方便的地方。 6.6.4 员工要经常对自身的劳动防护用品作外观检查,发现异常立即更换。 6.6.5 因工作特殊需要或调整岗位而增加的劳保用品,由员工提出,报安全主任 批准后下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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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事故管理制度

1 事故管理制度 编号:AQ-BZH-035-A .1 目的 为规范对事故/事件的报告、调查分析与处理,总结经验,吸取教训,降低或消除对本公 司员工及相关方人员的伤害,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对生产事故/事件的报告、调查和处理。适用于本公司员工及在本公 司区域内工作的承包商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 3 引用标准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 6441-86)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条例》 OHSAS18001:1999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 4 术语和定义 4.1 事故:造成死亡、疾病、伤害、损坏或其它损失的意外情况。 4.2 安全:免除了不可接受的损害风险的状态。 4.3 事件:导致或可能导致事故的情况。 5 职责 5.1 总经理为本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重大及以上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5.2 行政部负责组织制定、修订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事故/事件的调 查分析工作;负责收集事故相关资料,并根据事故调查规程的规定分析认定已发生事故/ 事件的性质和责任,提出处理意见;负责向上级有关部门上报有关事故/事件的信息。 5.3 事故部门、安全主任参与事故/事件调查分析工作。 5.4 保安参与事故现场的警戒工作。 5.5 各部门及员工职责: 5.5.1 负责事故/事件发生后现场的处理,包括人员救护与系统恢复。 5.5.2 负责如实向调查组提供事故/事件的原始材料和调查组索要的全部资料。 5.5.3 协助相关事故/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5.5.4 负责组织对本单位有主要关联事故/事件调查分析工作。 5.5.5 负责向本公司行政部上报本部门相关的人身、设备事故/事件报告。 5.6 行政部负责建立、完善事故台帐; 5.7 安全主任负责事故的统计和分析。 5.8 每个员工对发生事故应及时报告和参与事故处理,并配合事故调查工作。 6 事故分类和分级 2 6.1 事故分类 6.1.1 火灾事故:在生产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引起的火灾,并造成人员伤亡或物资财产 损失的事故。 6.1.2 爆炸事故:在生产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引起的爆炸,并造成人员伤亡或物资财产 损失的事故。 6.1.3 设备事故:由于设计、制造、安装、施工、使用、检维修、管理等原因造成机械、 动力、电讯、仪器(表)、容器、运输设备、管道等设备及建(构)筑物等损坏、造成损失 或影响生产的事故。 6.1.4 生产事故:由于指挥错误,或者违反工艺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造成停、减产,以 及跑料、串料的事故。 6.1.5 交通事故:车辆、船舶在行驶航运中,由于违反交通、航运规则,或因机械设备故 障造成车辆、船舶损坏、物资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的事故。 6.1.6 人身事故:工作时间在生产岗位劳动过程中,除上述五类事故外,发生的与工作有 关的人身伤亡或急性中毒事故。 6.1.7 职业病危害事故:指导致职业病发生的事故。 6.2 事故分级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条例》(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 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 30 人以上死亡,或者 100 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 毒,下同),或者 1 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 10 人以上 30 人以下死亡,或者 50 人以上 100 人以下重伤, 或者 5000 万元以上 1 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 3 人以上 10 人以下死亡,或者 10 人以上 50 人以下重伤,或 者 1000 万元以上 5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 3 人以下死亡,或者 10 人以下重伤,或者 1000 万元以下直 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7 事故报告 7.1 事故发生后,事故当事人或发现人应立即报告部门主管、行政部和安全主任。或由部 门主管报告行政部和安全主任。对有人身伤亡的交通、火灾、爆炸事故和中毒事故,应 立即拔打 110、120、119 电话报警和请求救援。 7.2 行政部、安全主任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 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向总经理汇报。总经理根据事故情况及时向坪地街道安监 办等相关政府机构报告。 7.3 事故所在部门主管参与事故调查,并填写《事故报告处理表》报行政部,经安全主任 审批后,由事故所在单位主管对事故有关人员进行处理,并对事故防范措施的实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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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

1 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 编号:AQ-BZH-009-A 1 目的 为了对安全标准化的文件和档案进行控制,确保文件的充分性、适用性、有效性,特 制定本制度。 2 责任部门、人员职责及权限 2.1 主要负责人组织安全标准化运行文件的编制,并安全办公室协助各部门编制 2.2 主要负责人负责安全标准化运行文件的批准 2.3 安全办公室、行政部负责安全标准化文件与资料的收集、修订 2.4 行政部负责安全标准化文件的发放、控制管理,并负责文件和档案整理、分类、保 存、归档、借阅和销毁 2.5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安全标准化文件的修改、补充 2.6 主要负责人负责过期或废止文件资料的销毁批准 2.7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评审、评估 2.8 文件的持有部门(人)负责妥善保管和使用有效文件 3 流程、形式 3.1 文件资料控制 3.1.1 外部文件 与本厂有关的上级机关或行业协会下发的决定、批示、规定、通知等 3.1.2 内部文件 安全标准化文件及相关记录、安全生产档案 本厂的各种工作计划、总结、报告、请示、批复、会议记录等 3.1.3 法律、法规、地方规章 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工具书等 3.2 文件的编号 本厂根据安全标准化文件的管理需要将安全标准化文件进行编号: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编号为 AQ-ZD-序号-版本号 安全操作规程:编号为 AQ-GC-序号-版本号 表单:编号为 AQ-BD-序号(三位)-版本号 版本号格式:(A、B……) 3.3 文件和资料的管理 3.3.1 文件的发放按文件规定的发放范围由行政部负责,并作好《文件发放记录》。 3.3.2 安全办公室、行政部负责文件资料的及时修改、补充或换版,及时更换新版本 和更改《有效文件资料清单》,将失效、作废文件资料收回,标识登记,并销毁处置。 3.3.3 文件的持有部门(人)负责妥善保管和使用有效文件,如有毁损,丢失,及时 向行政部报告。 2 3.3.4 本厂所有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工具书等,由行政部文控 中心负责标识、保存和借阅并建立资料清单和借阅记录。如发生丢失或损坏,及时报行 政部文控中心进行处理。 3.3.5 主要负责人及各部门收到的与安全生产有关的外部文件应及时交由行政部文控 中心登记,并下发到相应的部门,做好《文件发放记录》。 3.3.6 借阅文件时,应办理借阅手续,借阅人应对所借阅材料妥善保管,不得损坏、 丢失,并按期归还。 3.4 安全标准化文件的修订 安全标准化文件的修订由各部门主管提出,或由安全办公室根据文件运作情况随时 提出修订,由安全办公室组织修订,经批准的修订后文件由行政部下发达工作相关部门, 并做记录。 3.5 安全标准化文件的保存 3.5.1 外来文件由行政部接收和保存,填写《外来文件清单》,经主要负责人批准后, 控制发放,以确保其适用范围性和有效性,并填写《文件发放记录》。 3.5.2 内部文件由行政部保存。 3.5.3 法律、法规、地方规章、安全标准等由行政部负责保存、借阅等管理,应填写《适 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 3.6 安全标准化文件的作废与销毁 3.6.1 作废或失效文件资料,由行政部负责按《文件发放记录》,从有关部门的使用 现场收回并记录、标识。 3.6.2 作废或失效文件资料由行政部文控中心统一销毁。 3.6.3 需留作原始资料和存档保存的作废文件,除加盖“作废”印章外还要标注“作 废留存”字样,隔离保管,防止误用。 3.7 文件保存期限及形式 安全标准化文件保存为三年,各类记录保存两年。 保存形式为纸质资料及电子文档相结合,各类记录以纸质资料保存。 4 安全生产档案 对下列主要安全生产资料进行档案管理: 安全生产会议记录(含纪要) 安全费用提取使用记录 员工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劳动防护用品采购发放记录 危险源管理台帐 安全生产检查记录 授权作业指令单 事故调查处理报告 事故隐患整改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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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事故隐患排查责任制度 为强化隐患排查责任的全面落实根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 定》,关于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 责任制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公司主要负责人隐患排查职责  一对本公司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 二建立、健全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  三组织制定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等制度  四组织制定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并组织方案的实施。  五保证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资金投入的有效实施  六督促、检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 患 七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 八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 九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第二条 行政副总经理隐患排查职责  一排查企业行政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 及企业制订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 二排查“三同时”、“五同时”的执行情况  三排查各类事故的调查分析及处理意见的正确性。 第三条 分管安全生产副总经理隐患排查职责 一在公司主要负责人的统一指挥下抓好分管安全生产方面的隐患排查工 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 二负责排查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 三每月至少组织一次以查思想、查纪律、查制度、查领导、查事故隐患为 主要内容的安全排查对排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负责制定措施计划组织有关 部门实施 四排查有关部门按规定进行工伤事故的调查处理凡发生死亡或重大恶性 事故应亲临现场组织处理并对统计、报告的正确性负责  五定期布置和检查安全管理专职机构的工作  六排查有关单位贯彻安全生产“五同时”的执行情况 七负责排查、督促经销部是否对危险品保管、运输、装卸、销售人员进行 安全教育 八负责排查并监督雷管、炸药等危险品的运输、储存、发放等各个环节的 安全工作检查、督促落实国家对民用爆破器材的储存、运输、销售的有关要求。 第四条 分管生产技术副总经理隐患排查职责  一在公司主要负责人的统一指挥下抓好分管生产技术方面的隐患排查工 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生产、技术、设备、动力、机电的隐患排 查工作全面负责 二负责排查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时是否同时计划、 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 三负责排查公司制定的工艺规程、设备安全技术规程是否符合规范、规 程要求。 四负责排查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是否做到“三同时”  五组织或参加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认真安排有关部门整 改。 六负责排查购置、安装设备和引进工艺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符合安全 生产条件的方可使用。  七主持或参加重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排查是否执行“四不放过”原则。 第五条 总经理助理隐患排查职责  一在公司主要负责人的统一领导下,抓好分管经营销售方面的隐患排查工 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供应、销售、运输、仓库系统的隐患排查 全面负责 二 负责排查 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经销工作时是否同时计 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 三负责排查经销部所采购的原材料、设备、备品、配件等质量是否符合国 家标准和厂内标准,防止因质量问题而发生事故负责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六条 工会主席的隐患排查职责  一负责排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安全生产法》赋予工会的权力在本公司 的实施 二负责排查建设项目是否认真执行“三同时”。  三负责排查公司各级领导是否有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并有权提出解决的 建议 四负责排查事故调查、处理是否符合国家的有关要求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 见并要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七条 安环部的隐患排查职责  一协助决策机构和领导组织推动公司的隐患排查工作负责制定本单位事故隐 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等制度  二负责排查安全生产投入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有效实施  三负责排查安全生产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在全公司的执行情况。 协助解决排 查出的问题紧急情况下有权指令先行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四负责排查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情况排查从业人员正确佩带和使用劳动防护 用品情况 五负责隐患排查发现的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的登记建档和消除报告 工作。 六安全员对分管车间和区域的安全生产负有直接事故隐患排查、监督管理责任, 行使巡回安全检查职责,负责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发现违章及时制止,发现安全问 题及时处理和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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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1 公司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1 公司总工(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2 安全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2 分管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3 安全监管员责任制............................................................................................................................3 工会安全生产责任制........................................................................................................................3 分公司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4 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4 项目经理部党支部书记安全生产责任制........................................................................................4 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的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劳动安全政策、法规,把不断改善企业劳动条件,实现安全生产、 文明生产作为企业全面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列入工作日程。 3、组织制订、修订全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并督促贯彻执行。 4、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和各职能单位的职工做好本职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5、组织审批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的技术措施计划,保证按规定提取的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技术 措施费用专款专用。 6、主持重伤以上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并督促实施。 公司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规定和上级的指示、决议,结合 企业情况,制定贯彻实施的措施、并检查执行情况。 二、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主要责任,把安全生产列入议事日程,要定期召开安全生产 会议,讨论安全生产的动态,分析事故教训,解决安全生产上的问题。 三、严格按国务院(79)100 号文件规定,每年从企业技术改造费中提取 10-20%作为安全 技术措施费用,专款专用。各处、厂领导要落实项目,组织力量按时完成,不断改善劳动条 件。 四、根据建筑施工特点,按照国务院规定的企业职工 3-5‰之规定,配备符合条件的专职安 全干部,并保持相对稳定。要支持安技部门、安技人员的工作,使他们真正做到有职、有权、 有责。 五、督促有关部门建立和健全本公司工程处(厂)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随时组织检查,不 断充实完善。 六、积极改善劳动条件,开展安全达标活动,消除不安全因素。提倡文明施工、安全生产, 保证本企业的产品符合规程和安全技术标准的要求。 七、评比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时,要严格把关。由于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造成死亡或重伤的 工程处(厂)、栋号(项目)和班组不得评为先进集体。凡有严重违章或发生责任事故者不 得评为先进个人。 八、经常性组织中层领导干部、职能部门负责人及作业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安 全技术培训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管理水平和实际操作技能。 公司总工(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安全技术标准、规范。结合单位技术情况, 制订贯彻实施的具体措施,并检查落实执行情况。 二、对公司、处(厂)施工生产中一切安全技术工作全面负责,经常把安全技术工作列入重 要议事日程。每次研究、规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施工生产技术工作时,必须同时研 究、规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评比安全技术工作。及时研究、处理重大安全技术难题。 三、组织编制、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时,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 为主"的方针,从工程设计的图纸审核、施工方法的确定、施工机械设备、垂直运输机械设 备的选用,以及确定架设工程的实施方案等每个环节,都要有安全技术措施,要针对性强, 实用效果好,成为科学指导施工的技术依据。 四、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培训、考核工作。合格者及时发证,不断提高广大职工安 全技术水平和预防事故的能力。 五、对企业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职业危害问题,应列为重大科研项目,有计划、有步 骤地下达科研任务,组织力量攻克技术难关,彻底改善劳动条件。 六、组织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制定特殊施工工艺的技术措施,督促各生产单位在实施和 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在组织技术鉴定时,必须 把安全技术措施、装置列为重要内容。 七、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审查或提出设计方案时,必须同时提出安全技术、工业卫 生设施方案,同时要检查实施情况。 八、参加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要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技术鉴定意见和改进措施。 要经常深入施工现场,检查施工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解决施工中的安全技术问题。 安全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和总公司颁发的各项安全技术规范和规章制度,搞好总公司的安 全生产工作。 二、认真检查督促各单位劳动保护用品的购置和使用,以及安全生产执行落实情况。 三、负责对职工进行安全施工思想教育,对新工人进行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劳动纪律 的教育,编写教育材料。 四、定期组织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并进行复查,经常深入工地进 行安全检查指导。 五、负责组织审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检查监督执行情况。 六、组织好安全方面的会议,总结安全管理工作的先进经验,推广安全管理先进典型。 七、按照伤亡事故管理办法规定,做好事故的处理、分析总结和上报工作。 八、负责安全资料编制、收集和上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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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生产标准化八要素-8.班组岗位达标管理制度(2-6)

作成: 文永杰 审核人: 批准人: 分发部门: 总务部、财务部、业务部、生产部、金型治工具部、成型部、品质部、技术部、冲压表面处理部、 制造部 0. 更改记录 版 本 更新日期 备件人 更 改 简 述 1.0 2013.6.1 赵甘霖 新发行 1.1 2015.6.1 文永杰 根据新《安全生产法》进行大范围修订 1.2 2017-9-21 文永杰 安全生产标准化内容更新 1. 目的 2. 适用范围 3. 职责 4. 管理内容与方法 1. 目的 为了强化公司生产班组岗位安全生产,进一步改进和加强生产现场安全管理,更好的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 任,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2.1 本制度适用于生产班组和岗位安全生产达标的考核。 2.2 本制度对班组岗位安全生产达标活动的内容、检查、考核作出了规定。 3. 职责 3.1 各部门、车间对本单位所属班组的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其中包括指导、督促、检查、考核等责任。 3.2 安全生产部负责督促各部门、车间做好班组安全管理工作,并组织其它职能管理部门开展对班组安全管理 的检查、指导和考核工作。 3.3 办公室负责公司对班组安全培训工作的管理。 4. 管理内容与方法 4.1 班组安全组织标准 4.1.1 班(组)长是班组安全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对本班组安全工作负全责。 4.1.2 班组必须设 1 名兼职安全员,主要是协助班(组)长全面开展班组安全管理工作。安全员不在时,班(组) 长必须制定能胜任的人员临时代替。班(组)长不在时,安全员有权安排人员处理与安全有关的工作。 班组安全员必须经过培训,持证上岗。 4.1.3 班组分散作业时,每项工作的负责人即为安全责任人。 4.2 班组安全教育 4.2.1 教育内容 4.2.1.1 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公司以及上级部门对班组安全生产工作的标准和要求。 4.2.1.2 公司及本单位安全简报和安全动态情况的信息。 4.2.1.3 本班组的概况和工作范围、本岗位、工种或其它对应岗位发生过的一些事故教训及预防措施。 4.2.1.4 本岗位、工种的安全规程、检修(运行)规程;电力系统安全规程、公司有关安全生产制度及公司 安全禁令、通则。 4.2.1.5 本班组所面临和涉及的危险源及预控措施。 4.2.1.6 安全防护用品的正确适用方法,所操作的机械设备、各类工具、器具的安全使用要求。 4.2.1.7 各类事故的应急处理包括防火防爆、应急逃生、紧急救护等知识。 4.2.2 班组安全教育要求 4.2.2.1 在新技术、新工艺、新采料、新设备使用前,班组必须组织员工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培训和 考核。 4.2.2.2 对休假 1 个月以上人员,工伤休假复工人员,事故(含未遂事故)责任者及以上处理人员必须经 过安全教育后方可上岗,安全教育时间必须在 4 学时以上。 4.2.2.3 按规定考试85分为及格不及格者要复学复考,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独立工作或操作。教育内容、 考核分数要记入“班组安全教育台帐”。 4.2.2.4 新入厂人员在受安全教育后,班组长必须检查教育效果,并签署是否同意上岗的意见,报部门安 全员备案。 4.2.2.5 每个员工必须掌握事故应急处理的基本技能:会使用常用的灭火设施;触电现场急救方法;熟悉 现场逃生通道;事故报警方法。 4.3 班组班前会 4.3.1 结合当日具体生产任务、作业环境和季节变化情况,按安全工作“五同时”的要求即:计划、布置、 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4.3.2 根据每一时期班组安全情况,进行危险点分析和预控措施落实工作。 4.3.3 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和事故案例。 4.3.4 抽考和提问员工生产现场应具备的安全注意事项和措施如何落实的要求。 4.3.5 班前会情况应记入班组安全生产日志。 4.4 班组安全活动 4.4.1 每周一班组组织一次安全活动,原则上活动时间应不少于 1 小时。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组织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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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贸生产企业安全制度-02企业法律法规符合性评价表

深圳市 XXXXXXXX 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法律、法规识别及符合性评价表 1 序 号 法规名称 实施日期 简介及重点关注条款 执行 情况 备注(不满 足原因)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 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令第 70 号 自 2002 年 11 月 1 日起 施行。 第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四)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五)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六)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第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由生产经营单位 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予以保证,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 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第二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 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 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二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必须了解、 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 和培训。  第二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 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由国务院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确 定。 第二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 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 项目概算。 已执行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 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令第 28 号 1995.1.1 全文适用 已执行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 合同法 2008 年 1 月 1 日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已执行 深圳市 XXXXXXXX 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法律、法规识别及符合性评价表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令第 65 号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 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 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 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 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 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 劳动者。 4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 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令第 22 号 1989.12.26 第一条 为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社 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 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 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 第三条 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  第六条 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和破坏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进 行检举和控告。  第二十四条 产生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的单位,必须把环境保护工作纳入计划,建立环境 保护责任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在生产建设或者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 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电磁波辐射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第二十五条 新建工业企业和现有工业企业的技术改造,应当采用资源利用率高、污染 物排放量少的设备和工艺,采用经济合理的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和污染物处理技术。   第二十六条 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旋,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 投产使用。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经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 格后,该建设项目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防治污染的设施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闲置,确有必要拆除或者闲置的,必须征得所在地 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第二十七条 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必须依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规 定申报登记。   第二十八条 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企业事业单位,依 照国家规定缴纳超标准排污费,并负责治理。水污染防治法另有规定的,依照水污染防治 法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 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有毒化学物品和含有放射性物质的物品,必须 已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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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管理-1.相关方EHS管理制度

相关方 EHS 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对相关方进行有效的 EHS 管理,以控制相关方给公司带来的 EHS 风险,特制定 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成都市 XXX 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对相关方的 EHS 管理。 3 术语及定义 3.1 EHS:其中 E 代表环境(Environment);H 代表健康(Health);S 代表安全(Safety); 表示:环境、职业健康安全。 3.2 相关方:与组织的 EHS 绩效有关的或受其 EHS 绩效影响的个人或团体,如供应商、 承包商等。 4 职责 4.1 安全环保部:负责对相关方的作业过程进行 EHS 监管,参与对供应商和承包商进行 EHS 评审,对相关方人员进行危险告知。 4.2 工程部:负责与供应商签定安全环保协议,协调供应商相关 EHS 许可手续的办理, 对供应商的作业过程进行 EHS 监管,定期组织对合格供应商进行 EHS 评审。 4.3 设备管理部:负责协调设备承包商相关 EHS 许可手续的办理,对供应商的作业过程 进行 EHS 监管,定期组织对合格承包商进行 EHS 评审。 4.4 行政部:负责检查、登记相关方人员及车辆入厂所需的资质证件,并审查相关方人 员是否满足入厂要求。 4.5 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相关方的信息进行登记,并对相关方人员进行危险告知。 5 工作程序 5.1 对访客的控制 5.1.1 访客应依照规定办理相关登记手续,签署《访客安全健康环保指引》,并在公司接 待人员的陪同下才能进入生产厂区,否则保安人员将不予放行; 5.1.2 访客应遵守厂内各相关区域的安全环保规定; 5.1.3 接近危险源时,陪同人员应预先告知访客,严禁访客接触生产等设备及其控制装 置。 5.2 对物料供应商的控制 5.2.1 物料供应商应具备 EHS 相关的经营资质; 5.2.2 选择供应商时应考虑其物料成份性能要遵守环境的法律法规; 5.2.3 工程部应向提供危险化学品的供应商索要相应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并 交安全环保部整理后,发放到相应的使用单位; 5.2.4 工程部与供应商签订购销合同时,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安全环保要求,或以单独 与供应商签订安全环保协议的方式,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的 EHS 政策传递给 供应商; 5.2.5 工程部应每年组织对长期合作的物料供应商进行一次 EHS审核,并保存审核记录。 对审核发现的 EHS 绩效较差或 EHS 风险较大的供应商,公司应及时与其终止供销合同, 以避免供应商给我公司带来的风险。 5.3 对运输承包方的控制 5.3.1 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入厂前,应向保安提供相应的资质证明,如危化品车辆运输 证、驾驶员上岗证、押运证,经查验符合要求者,方可进厂; 5.3.2 运输车辆进入厂区后,行驶速度不能超过 15km/h,严禁进入防爆区域,必须在我 方人员的指引下进行停放、装卸。 5.4 对工程承包商的控制 5.4.1 工程部与承包商签订工程合同时, 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安全环保要求,或以单独 与供应商签订安全环保协议的方式,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的 EHS 政策传递给 承包商; 5.4.2 工程开工前,工程部应协同安全环保部到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保存检查记录。 施工涉及危险作业,工程部应通知承包商到安全环保部办理相关的作业许可证,办理危 险作业审批手续后方可施工。属于特种作业的承包商应向我公司提供作业人员的资质证 明; 5.4.3 工程部应组织外来承包商学习《承包商安全环保手册》,相关作业人员应签定《承 包商安全环保承诺书》,交安全环保部存档; 5.4.4 工程承包商必须办理完所有入厂手续,由行政部发放临时入厂证后方可进厂作业; 5.4.5 工程部应组织对承包商的作业过程进行安全环保监督检查, 针对检查发现的不符 合项, 提出整改意见。对整改不符或拒绝整改的承包商,采用警告、罚款等形式进行处罚, 情节严重者可直接责令其停工或终止合同。 5.5 对设备承包商的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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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空间专项应急救援预案-【汇编】有限空间规程制度、告知卡全套资料(50页)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告知牌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定义和 分类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十不准” 1、未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不准作业 。 2、未指定合格的监护人不准作业。 3、未对受限空间内危险、有害物质进行分析不准作业。 4、受限空间未经过置换、蒸煮、吹扫的不准作业 。 5、受限空间内通风不畅不准作业。 6、未佩戴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品不准作业。 7、受限空间进出口通道周围障碍物没有清除不准作业。 8、不挂警示标牌不准作业。 9、与受限空间有联系的阀门、管线没有隔离措施不准作业。 10、工作内容或工作环境发生改变且没有重新进行危险分析的不 准作业。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安全作业要求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进入或探入受 限空间进行的作业。 受限空间:进出口受限,通风不良, 可能存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或缺 氧,对进入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构成威胁的封闭、半封闭设施及场所, 如反应器、塔、釜、槽、罐、炉膛、锅筒、 管道以及地下室、窨井、坑(池)、下水 道或其他封闭、半封闭场所。 受限空间的特点:a、有足够的空间, 可以让员工进入并进行指定的工作;b、 进入和撤离受到限制,不能自如进出;c、 并非设计用来给员工长时间在内工作的; d、自然通风不足,含有潜在的危险。 防护措施 (说明:此栏请按版面合理调整布局, 醒目、美观为佳) 1、安全负责人、监护人、作业人要了解作业内容、地点、时间、 要求和作业环境中的危害因素,了解罐内充装介质的特性以及紧急情 况下的处理和救护方法等。 2、无作业许可证和监护人,禁止进入作业。 3、在作业中如发现情况异常或感到呼吸困难时,应立即向作业监 护人发出信号,迅速撤离现场,严禁在有毒窒息环境中摘下防护面罩。 4、在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时,作业人员要确认盲板已和相通管线、 阀门断开,决不能以关闭阀门来代替盲板。 5、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应使用安全电压和安全行灯。照明电压不大 于 12V。当需要使用电动工具或照明电压大于 12V 时,应按规定安装 漏电保护器,接线箱(板)严禁带入容器内使用。 6、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不得使用卷扬机、吊车等运送作业人员, 作业人员所带的工具、材料,须进行登记。 7、出现有人中毒、窒息的紧急情况,抢救人员必须佩戴隔离式防 护面具方可进入设备,并至少有一人在外部做联络工作。 8、作业前 30 分钟内,应对受限空间进行气体分析,作业中应定 期监测,至少每 2 小时检测一次。 9、当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中断 4 小时以上的,应对环境条件和安全 措施重新予以确认,当作业内容、环境条件变更时,应重新办理《进 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制度汇编 1 范围 本制度汇编规定了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责任制度、审批制度、现场安全管理制度、相关 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应急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 本制度汇编适用于本公司内的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 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8958-2006 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 GBZ2.1-2007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 1 部分:化学有害因素 GB/T18664-2002 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与维护 GB50058-1992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3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责任制度 3.1 主要负责人职责 公司主要负责人应加强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履行以下职责: a) 建立、健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有限空间作业负责人、作业者、监 护者职责; b) 组织制定专项作业方案、安全作业操作规程、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安全技术措施等 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 c) 保证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投入,提供符合要求的通风、检测、防护、照明等安全防 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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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资料-隐患排查责任制与规章制度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和管理制度 1 目的和范围 为规范 加油站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职责和工作流程、要求和方 法,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加油站和各班组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包括对被派遣劳动者的 隐患排查治理管理,也包括对相关方在企业工作的场所、作业活动隐患排查治理 进行监督。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无 3 定义 无 4 职责 4.1 站长为本加油站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安 全生产管理人员协助组织和协调工作,其他班组长协助组织和协调工作;按本制 度的规定履行以下职责: 4.1.1 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提供资金和其他资源保证; 4.1.2 组织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规章制度; 4.1.3 组织事故隐患排查; 4.1.4 组织事故隐患治理措施或方案的制定和实施,组织事故隐患治理的验收和 效果验证; 4.1.5 组织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公示、上报; 4.1.6 组织对各级人员、各班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考核和奖惩。 4.2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组长为站长,副组长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组员 包括加油站班组长、 加油站安全员。 其职责主要是全面领导加油站事故隐患 排查治理工作,批准重大、重要事故隐患治理方案。 4.3 领导小组下设专业技术小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任小组组长,加油站安全员 任副组长;加油站《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小组名单》;小组及其成员按本制度的规 定履行以下职责: 4.3.1 参加加油站级事故隐患排查; 4.3.2 对加油站级事故隐患排查和班组级事故隐患排查中发现的重大、 重要事 故隐患进行原因分析,并提出重大、重要事故隐患治理方案的建议; 4.3.3 参加对重大、重要事故隐患治理的完成情况及效果进行验收; 4.3.4 指导各班组对事故隐患原因进行分析,并确定事故隐患治理措施。 4.4 加油站安全员 4.4.1 具体组织加油站风险识别、事故隐患排查重点部位的确定工作; 4.4.2 具体组织和参加组织加油站级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的各项工作; 4.4.3 负责按要求进行事故隐患公示、上报工作; 4.4.4 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4.5 基层人员 4.5.1 负责本班组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发现重大、重要事故隐患及时上报 加油站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 4.5.2 保存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记录和资料,并报加油站安全员备案。 4.5.3 协助组织并参加加油站安全员对本班组的轻微事故隐患治理情况的验收。 4.5.4 完成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下达的各项事故隐患的治理任务; 4.6 全体员工负责对本岗位的事故隐患进行日常检查和整改,不能解决的问题立 即报告加油站安全员;作业人员具体的岗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职责,具体执行岗 位安全操作规程内的规定。 5 风险识别和事故隐患排查重点部位的确定 5.1 分管安全班组长组织,加油站安全员具体负责,每年组织对各班组、岗位进 行风险识别,辨识各班组、各岗位设备设施及作业活动过程的危险源及其风险, 制定风险控制措施,并将失控可能性大、后果严重的风险定为重点风险。 5.2 形成加油站《风险识别清单》,经站长批准后下发各班组;各班组应组织学 习风险识别表的内容,使员工熟悉本班组、本岗位的的风险,了解加油站的重点 风险。 5.3 风险识别清单应根据设备设施、工艺、组织机构等的变更,及时进行调整和 更新。 5.4 根据加油站实际,确定加油站事故隐患排查重点部位为:变配电室、加油机、 储油罐。 6 事故隐患判定和分类、分级 6.1 事故隐患的判定标准 6.1.1 重大事故隐患的判定标准执行北京市规定。 6.2 事故隐患分类 6.2.1 事故隐患向政府主管部门上报时,事故隐患的分类按北京市和区县政府班 组的规定。 6.2.2 建立事故隐患台账和统计分析时,结合本加油站实际,事故隐患分类为: (1) 按照首次发生、重复发生,分别登记和统计; (2) 按照管理缺陷、现场条件和设备设施、消防设施、危险作业、其他,分别 登记和统计。 6.3 事故隐患分级 6.3.1 重大事故隐患,根据北京市判定标准确定的事故隐患,需报告政府主管班 组,由其督办。 6.3.2 轻微事故隐患是指加油站各班组能自行解决,由加油站安全员验收的事故 隐患。 6.3.3 重要事故隐患是指班组不能自行解决的或特别严重需加油站直接组织治 理,由加油站专业技术小组负责验收的事故隐患。 7 事故隐患排查 7.1 各班组、岗位负责日常安全检查,每日班前、班中、班后进行,检查设备设 施状态和人员操作行为是否安全,记录在交接班记录或班组活动本内。 7.2 各班组按分工职责,每周进行一次综合安全检查,对设备设施、 作业活动、 作业环境、 管理缺陷等进行事故隐患排查,记录在班组安全检查记录本内。 7.3 加油站级安全检查每月进行一次,由加油站安全员组织和召集,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带队,专业小组成员参加,对各班组的设备设施、 作业活动、 作业环 境、 管理缺陷等事故隐患进行抽查。 其中站长应每季度至少参加一次。排查内 容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和季度特点制定。 7.4 加油站级安全检查,由安全员负责在《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记录分册》内列 出检查方案计划,并填写检查记录 7.5 凡是下达事故隐患治理通知的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由责任班组负责在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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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乐场管理制度

游乐场管理制度 顾客买单流程: 1,顾客统一到中央收银处收银,并给相应的游乐场券给顾客。 2,顾客凭游乐场券到收银员处打印当日游乐场进场收银小票。收银员收取游乐场副券,正 券交顾客。副券与收银单据一起上交财务部。 3,顾客凭游乐场正券及收银小票进入游乐场,收银小票交游乐场服务员留存,每天与收银 单据一起上交财务部。 4,游乐场服务员在游乐场区白板做记录,游玩顾客,收银小票要一致。 5,清机检查核对收银小票与副券一致。 6、收银员领取和交回票券时,均应作好签收登记工作 7,收银员领取和交回票券和收银小票时,主管应核对销售数据与交回的票券一致。 一、进出场管理 1、每天必须安排 1 个工作人员负责门票收取和监督管理。 2、游客进场时,工作人员须向其说明注意事项,详见附《游乐场温馨提示》。 3、不符合入场规定的,须提醒其整改,直到符合规定才能进场; 4、出于安全的考虑,场地有最大游玩人数容量限制,指同时允许游玩的最多人数: 游乐场为:1000人上限,当达到最大容量时,停止售票,并等场内游客出来后才能允许 其他游客进场。 5、进出场程序: (1)顾客凭票进场,收取票头及收银小票,副票给顾客自留;。工作人员给游客和其监护人 各一个佩戴牌,并登记佩戴牌编码和进场时间;提供餐饮地方进食,以免影响场内及吧台的 卫生。 (2)中途离场:当游客要暂时离场时,需登记佩戴牌号码和离场时间,并确认小朋友与其监 护人的佩戴牌一致,才允许带游客离场。中途离场时间不能超过 30 分钟,回场时须核对佩戴 牌号码和离场时间,超过 30 分钟不能进场; (3)离场:确认游客与其监护人的佩戴牌一致,才允许带小朋友离场,并收取佩戴牌。 6、游乐场赠票的使用时限为( )小时。使用赠票时,需提醒顾客玩乐时限,并在 1 小时后, 提醒顾客时间已到,或请其再次购票; 7、顾客使用套票时,提醒其先到游乐场游乐,再到观光区游玩。 二、卫生管理制度 (保洁) (一)游乐场清洁: 1、常规清洁:每天确保工作到位,确保场地洗手间的卫生达标,如中途不合格行为应履行告 知,不听劝阻者应按照相应的规章处罚制度执行。 2、清洁程序: (1)准备抹布、胶桶、扫把、清洁剂等用具; (2)用扫把扫游乐场内及周围的垃圾; 3、及时清洁: (1) 发现小孩拉尿/大便,及时用消毒水进行清洁消毒,并将其擦干,以免滑到; (2) 发现垃圾及时清除; (3) 发现乱涂乱画的行为,应及时制止和清除; 4、如卫生条件达到一定标准人员稀疏的情况下可以相应的休息 10 到 20 分钟。 5、进行常规清洁和消毒清洁后,负责人必须填写登记表。 三、游乐场机动游戏安全管理制度 (机动游戏操作员) 为加强对游乐场的安全管理,推进安全检查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确保游乐场游乐设 施和设备的安全运行,保障顾客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游乐场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定时维修保养设备、 安全操作,采取必要的、充足的、有效的安全措施,确保游乐设施和设备的安全运营。 游乐场进行安全检查后,应认真做好检查记录。 安全检查中发现问题或设备隐患,应立即停止开放乐场,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修理。 检查时间: (1) 日检:每天结业后,必须对场内设备进行整理和检查; (2) 周检:每个星期日结业后,必须对场内设备进行深入检查,并加固零件; 游乐场安全自查项目: 序 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 设备 外表 (1)设备外装饰有无破损、锈 蚀; (2)把手、安全压杆是否牢固、 可靠、有无破损; (3)弹力毡和绳有无老化、龟 裂、裂口等现象; 安全 装置 (1)制动装置动作是否正常、 可靠,磨损是否超标; (2)缓冲用胶垫是否老化及裂 纹; 1 设 备 安 全 性 能 检 查 保险 装置 (1)各处安全保险装置(限位 装置、安全卡板、保险钢丝绳、 保险拉杆等)是否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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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事故隐患排查责任制度 为强化隐患排查责任的全面落实根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 定》,关于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 责任制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公司主要负责人隐患排查职责  一对本公司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 二建立、健全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  三组织制定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等制度  四组织制定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并组织方案的实施。  五保证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资金投入的有效实施  六督促、检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 患 七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 八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 九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第二条 行政副总经理隐患排查职责  一排查企业行政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 及企业制订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 二排查“三同时”、“五同时”的执行情况  三排查各类事故的调查分析及处理意见的正确性。 第三条 分管安全生产副总经理隐患排查职责 一在公司主要负责人的统一指挥下抓好分管安全生产方面的隐患排查工 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 二负责排查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 三每月至少组织一次以查思想、查纪律、查制度、查领导、查事故隐患为 主要内容的安全排查对排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负责制定措施计划组织有关 部门实施 四排查有关部门按规定进行工伤事故的调查处理凡发生死亡或重大恶性 事故应亲临现场组织处理并对统计、报告的正确性负责  五定期布置和检查安全管理专职机构的工作  六排查有关单位贯彻安全生产“五同时”的执行情况 七负责排查、督促经销部是否对危险品保管、运输、装卸、销售人员进行 安全教育 八负责排查并监督雷管、炸药等危险品的运输、储存、发放等各个环节的 安全工作检查、督促落实国家对民用爆破器材的储存、运输、销售的有关要求。 第四条 分管生产技术副总经理隐患排查职责  一在公司主要负责人的统一指挥下抓好分管生产技术方面的隐患排查工 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生产、技术、设备、动力、机电的隐患 排查工作全面负责 二负责排查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时是否同时计划、 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 三负责排查公司制定的工艺规程、设备安全技术规程是否符合规范、规 程要求。 四负责排查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是否做到“三同时”  五组织或参加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认真安排有关部门整 改。 六负责排查购置、安装设备和引进工艺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符合安全 生产条件的方可使用。  七主持或参加重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排查是否执行“四不放过”原 则。 第五条 总经理助理隐患排查职责  一在公司主要负责人的统一领导下,抓好分管经营销售方面的隐患排查工 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供应、销售、运输、仓库系统的隐患排 查全面负责 二 负责排查 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经销工作时是否同时计 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 三负责排查经销部所采购的原材料、设备、备品、配件等质量是否符合国 家标准和厂内标准,防止因质量问题而发生事故负责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六条 工会主席的隐患排查职责  一负责排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安全生产法》赋予工会的权力在本公司 的实施 二负责排查建设项目是否认真执行“三同时”。  三负责排查公司各级领导是否有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并有权提出解决的 建议 四负责排查事故调查、处理是否符合国家的有关要求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 见并要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七条 安环部的隐患排查职责  一协助决策机构和领导组织推动公司的隐患排查工作负责制定本单位事故隐 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等制度  二负责排查安全生产投入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有效实施  三负责排查安全生产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在全公司的执行情况。 协助解决排 查出的问题紧急情况下有权指令先行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四负责排查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情况排查从业人员正确佩带和使用劳动防护 用品情况 五负责隐患排查发现的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的登记建档和消除报告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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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员全套资料-劳动保护工作制度

劳动保护工作制度 1、临建设施:工地搭设临建设施有食堂、 宿舍、淋浴房,且有生活卫生管理制度。 2、施工现场宣传工作:设职工文艺活动室、板报、阅报栏等及时更新,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宣传标语醒目。 3、加强食堂管理:管理有制度, 食堂食品品种花样多,价格合理适宜,食堂保持干净卫生, 炊事员着 工作装整洁。主副、生熟食分放,不许购置腐烂、 变质食物,坚持炊事员体检,食品保持卫生,夏有防 蝇设备,炊事员必须树立为职工服务的思想。 4、加强现场管理:施工用料按存放位置图摆放整齐, 保证道路畅通无积水,现场整洁,建筑物内不许住 人。 5、责任明确:办公区、生活区、厕浴保持清洁卫生,责任到人。 6、按规定配齐劳动保护用品,保证职工饮开水,工地设有急救措施。 工会劳动保护各种责任制、制度 1、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工作责任制 2、项目工会支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小组工作职责 3、班组(作业队)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职责: 4、工会小组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工作责任 5、工会劳动保护工作会议制度 6、工会劳动保护工作检查考核制度 7、工会劳动保护宣传教育制度 8、工会劳动保护信息反馈制度 9、工会劳动保护基础资料管理制度 10、女职工劳动保护制度 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工作责任制 为加强劳动保护工作,全面贯彻实施《劳动法》《工会法》和《建筑施工安全工会检查标准》,改善劳动 条件,保障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特制定工会,项目工会支会、班组(作业队)劳动保护监督 检查员职责。 分公司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职责: 1、负责分公司劳动保护工作,建立分公司工会、项目工会支会、班组三级劳动保护网络。 2、负责制定年度劳动保护工作计划,定期研究劳动保护工作,做到每季对项目进行检查制度,半年有总结。 3、制定劳动保护工作的会议制度、检查考核制度、教育制度、信息反馈制度、基础资料管理制度。 4、每年负责对分公司、项目两级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成员进行培训一次,做到有计划、有小结、资 料齐全。 5、指导项目经理开展有针对性的,形式多样的劳动保护方面的竞赛活动,动员职工开展合理化建议活动、 安全隐患整改建议活动。 6、分公司、项目劳动保护经费投入、安全生产制度必须提交职代会项目民营大会讨论审议通过。 7、每年组织分公司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成员、有关部门及职工代表参加巡视现场安全制度,并写出 检查报告,向分公司及上级工会报告。 8、做好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跟踪检查工作,建立隐患、职业危害情况登记整改档案。 9、按照公司《集体合同》的约定,每年两次对职工安全生产、劳动工作进行检查,并向上级报告。 10、认真落实公司“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保障女工合法权益。 11、会同有关部门参加对工伤事故的调查,提出处理意见。 12、检查项目施工现场生活保障管理工作,加强对职工宿舍、外联队伍宿舍的管理工作。 项目工会支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小组工作职责 1、认真执行《劳动法》的各项规定,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劳动保护工作,积极建议改善职工的劳动条件, 防止职业病,控制加班加点,大力协助项目党政做好安全生产教育工作和安全评比工作。 2、参加安全卫生大检查,参与伤亡事故的调查,利用有效形式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监督活动。 3、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督促有关领导做好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工作。 4、利用各种有效形式营造安全生产氛围,运用“百日安全无事故竞赛”、“安全知识竞赛”等方式,增强职工 安全防范意识。 5、组织开展反习惯性违章活动,确保项目安全生产。 班组(作业队)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职责 1、在项目劳动保护监督检查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本班组的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工作,协助班组 长开展劳动保护活动。 2、经常对本班组全体职工组织学习、教育,提高安全意识,监督班组长每天作业前对全体职工进行班前 安全交底。 3、对作业出现的隐患及时提出整改建议和意见,确保安全。 4、做好本班组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管理及正确使用。 工会小组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工作责任 1、组织本组职工学习党和国家的、劳动保护政策法令、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提高安全技术素质。 2、协助班组长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督促其爱护和正确使用劳动保护设施,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3、经常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和防尘防毒设施,发现问题及时反映,督促解决。 4、发生伤亡事故,立即报告,并协助班组长分析事故原因,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重复发生。 5、督促班组长按规定及时领取和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并指示职工正确使用。 工会劳动保护工作会议制度 1、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小组每季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分析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状况,针对存在问题,提 出劳动保护监督检查重点。 2、各项目的劳动保护监督小组组长在参加工作例会时,做好本项目的劳动保护工作汇报,提出加强监督 检查的建议意见。 3、在参与公司“安全月”活动等重点工作中,不定期的召开工作会议,研究布置工会参与“安全月”活动的具 体工作。 4、配合行政开展创建“文明工地”活动,在文明土地的创建过程中,定期深入各项目召开专题会议,制定安 全管理目标,落实工作措施。 5、劳动保护监督小组组长参加行政召开的安全生产会议,掌握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安排,提出劳动保 护工作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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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贸生产企业安全制度全套-8. 自评表

冶金等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考评类目 标准条款 标准 分值 评分方式 自评/评审 扣分 实际 得分 1.1 根据自身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文件化的年度安全生产工作 计划。 1 未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的, 不得分;未以文本文件或电子文件的形 式进行发布的,扣 0.5 分。 1 1.2 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 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 或机构提供安全生产管理。 1 未按规定设置或配备的,不得分; 未以文件形式进行设置或任命的,不得 分;设置或配备不符合规定的,扣 0.5 分; 委托管理无相关协议的,不得分。 1 一、目标、 组 织 机 构 和职责 1.3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职责。定期 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考核。 2 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不得分; 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全的,扣 1 分;未进 行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考核的,扣 1 分。 2 小计 4 得分小计 4 2.1 确保本单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须的资金投入,并记录 和保存各类安全生产费用档案资料。 3 安全生产投入不足的,不得分;无 安全生产费用档案材料的,扣 1 分。 0.5 2.5 二、安全生 产投入 2.2 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并保障受伤员工获得相应的保 险与赔偿。 2 未缴纳的,不得分;无缴费相关资 料的,扣 1 分;赔偿不到位的,不得分。 2 小计 5 得分小计 4.5 3.1 识别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定期更新, 并发布其清单。 1 无法律法规清单的,不得分;更新 不及时的,扣 0.5 分。 1 3.2 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根据自身生产特点, 建立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 2 无安全规章制度的,不得分;规章 制度不能满足管理需求的,扣 1 分;无 安全操作规程的,不得分;安全操作规 程不全的,每处扣 0.5 分。 2 3.3 将安全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 程发放到相关工作岗位,并对员工进行培训和考核。 2 未发放的,不得分;发放不全的, 扣 1 分;员工培训教育不全的,扣 1 分; 未对员工进行培训教育的,不得分。 2 三、法律法 规 与 安 全 管理制度 3.4 对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执行的相关记录,安全检查 与隐患整改记录档案、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档案、事故、事 件记录等重要材料进行归档管理。 2 档案资料每缺一项,扣 1 分。 2 小计 7 得分小计 15.5 考评类目 标准条款 标准 分值 评分方式 自评/评审 扣分 实际 得分 4.1 制定企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内容。 1 未制定培训计划的,不得分;培训 内容不明确的,不得分。 1 4.2 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和特 种设备作业人员(三项岗位人员)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2 “三项岗位人员”未经考核合格上岗 的,每人次扣 1 分。 2 4.3 新员工应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四新”(指新技术、新工艺、 新设备、新材料)、转岗、离岗操作人员应进行相应的教育培训后 方可上岗工作。 3 未按规定进行教育培训的,每人次 扣 0.5 分。 本小项不得分时,总分加扣 9 分。 3 四、教育培 训 4.4 对企业施工人员(合同方)进行进入现场前的安全教育。 2 未进行安全教育的,不得分。 2 小计 8 得分小计 8 5.1 厂区内的建筑物,应按规定设置防雷设施,并定期检测, 确保防雷设施的完好有效。 1 未设置防雷措施的,不得分;未检 测的,不得分;有一处检测不合格的, 扣 0.5。 1 5.2 厂内休息室、浴室、更衣室应设在安全区域,各种操作室、 值班室不应设在可能泄漏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的危险区域。 2 有一个未设在安全区域内的,不得 分;可能泄漏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 的危险区域附近的各种操作室、值班室 未安装相应气体报警仪的,每处扣 1 分。 2 5.3 生产企业车间、仓库与员工宿舍布局、耐火等级及防火分 区应满足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 2 不满足要求的,不得分。 在设有车间或者仓库的建筑物内, 设置员工宿舍的,除本小项不得分外, 总分加扣 6 分。 2 5.4 危险性作业场所,必须设置安全通道;出入口不少于两个; 门窗应向外开启;通道和出入口应保持畅通,并设有安全通道的指 示标志。 2 有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 1 分。 2 五、生产设 备设施 5.5 按规定配置消防设备设施,做到位置合理、标志明显,并 定期检验有效,维护保养到位。 2 未配备消防设备设施的,不得分; 消防设备设施配备不能满足需要的,每 处扣 1 分;位置不合理、标志不显的, 每处扣 0.5 分;维护保养不到位,无责 任人、无记录的,扣 1 分;现场有失效的, 每处扣 0.5 分。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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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贸生产企业安全制度全套-02企业法律法规符合性评价表

深圳市 XXXXXXXX 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法律、法规识别及符合性评价表 1 序 号 法规名称 实施日期 简介及重点关注条款 执行 情况 备注(不满 足原因)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 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令第 70 号 自 2002 年 11 月 1 日起 施行。 第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四)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五)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六)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第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由生产经营单位 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予以保证,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 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第二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 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 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二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必须了解、 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 和培训。  第二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 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由国务院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确 定。 第二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 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 项目概算。 已执行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 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令第 28 号 1995.1.1 全文适用 已执行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 合同法 2008 年 1 月 1 日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已执行 深圳市 XXXXXXXX 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法律、法规识别及符合性评价表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令第 65 号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 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 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 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 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 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 劳动者。 4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 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令第 22 号 1989.12.26 第一条 为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社 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 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 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 第三条 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  第六条 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和破坏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进 行检举和控告。  第二十四条 产生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的单位,必须把环境保护工作纳入计划,建立环境 保护责任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在生产建设或者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 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电磁波辐射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第二十五条 新建工业企业和现有工业企业的技术改造,应当采用资源利用率高、污染 物排放量少的设备和工艺,采用经济合理的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和污染物处理技术。   第二十六条 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旋,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 投产使用。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经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 格后,该建设项目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防治污染的设施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闲置,确有必要拆除或者闲置的,必须征得所在地 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第二十七条 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必须依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规 定申报登记。   第二十八条 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企业事业单位,依 照国家规定缴纳超标准排污费,并负责治理。水污染防治法另有规定的,依照水污染防治 法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 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有毒化学物品和含有放射性物质的物品,必须 已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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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乐场管理制度

游乐场管理制度 顾客买单流程: 1,顾客统一到中央收银处收银,并给相应的游乐场券给顾客。 2,顾客凭游乐场券到收银员处打印当日游乐场进场收银小票。收银员收取游乐场副券,正 券交顾客。副券与收银单据一起上交财务部。 3,顾客凭游乐场正券及收银小票进入游乐场,收银小票交游乐场服务员留存,每天与收银 单据一起上交财务部。 4,游乐场服务员在游乐场区白板做记录,游玩顾客,收银小票要一致。 5,清机检查核对收银小票与副券一致。 6、收银员领取和交回票券时,均应作好签收登记工作 7,收银员领取和交回票券和收银小票时,主管应核对销售数据与交回的票券一致。 一、进出场管理 1、每天必须安排 1 个工作人员负责门票收取和监督管理。 2、游客进场时,工作人员须向其说明注意事项,详见附《游乐场温馨提示》。 3、不符合入场规定的,须提醒其整改,直到符合规定才能进场; 4、出于安全的考虑,场地有最大游玩人数容量限制,指同时允许游玩的最多人数: 游乐场为:1000人上限,当达到最大容量时,停止售票,并等场内游客出来后才能允许 其他游客进场。 5、进出场程序: (1)顾客凭票进场,收取票头及收银小票,副票给顾客自留;。工作人员给游客和其监护人 各一个佩戴牌,并登记佩戴牌编码和进场时间;提供餐饮地方进食,以免影响场内及吧台的 卫生。 (2)中途离场:当游客要暂时离场时,需登记佩戴牌号码和离场时间,并确认小朋友与其监 护人的佩戴牌一致,才允许带游客离场。中途离场时间不能超过 30 分钟,回场时须核对佩戴 牌号码和离场时间,超过 30 分钟不能进场; (3)离场:确认游客与其监护人的佩戴牌一致,才允许带小朋友离场,并收取佩戴牌。 6、游乐场赠票的使用时限为( )小时。使用赠票时,需提醒顾客玩乐时限,并在 1 小时后, 提醒顾客时间已到,或请其再次购票; 7、顾客使用套票时,提醒其先到游乐场游乐,再到观光区游玩。 二、卫生管理制度 (保洁) (一)游乐场清洁: 1、常规清洁:每天确保工作到位,确保场地洗手间的卫生达标,如中途不合格行为应履行告 知,不听劝阻者应按照相应的规章处罚制度执行。 2、清洁程序: (1)准备抹布、胶桶、扫把、清洁剂等用具; (2)用扫把扫游乐场内及周围的垃圾; 3、及时清洁: (1) 发现小孩拉尿/大便,及时用消毒水进行清洁消毒,并将其擦干,以免滑到; (2) 发现垃圾及时清除; (3) 发现乱涂乱画的行为,应及时制止和清除; 4、如卫生条件达到一定标准人员稀疏的情况下可以相应的休息 10 到 20 分钟。 5、进行常规清洁和消毒清洁后,负责人必须填写登记表。 三、游乐场机动游戏安全管理制度 (机动游戏操作员) 为加强对游乐场的安全管理,推进安全检查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确保游乐场游乐设 施和设备的安全运行,保障顾客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游乐场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定时维修保养设备、 安全操作,采取必要的、充足的、有效的安全措施,确保游乐设施和设备的安全运营。 游乐场进行安全检查后,应认真做好检查记录。 安全检查中发现问题或设备隐患,应立即停止开放乐场,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修理。 检查时间: (1) 日检:每天结业后,必须对场内设备进行整理和检查; (2) 周检:每个星期日结业后,必须对场内设备进行深入检查,并加固零件; 游乐场安全自查项目: 序 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 设备 外表 (1)设备外装饰有无破损、锈 蚀; (2)把手、安全压杆是否牢固、 可靠、有无破损; (3)弹力毡和绳有无老化、龟 裂、裂口等现象; 安全 装置 (1)制动装置动作是否正常、 可靠,磨损是否超标; (2)缓冲用胶垫是否老化及裂 纹; 1 设 备 安 全 性 能 检 查 保险 装置 (1)各处安全保险装置(限位 装置、安全卡板、保险钢丝绳、 保险拉杆等)是否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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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事故隐患排查责任制度 为强化隐患排查责任的全面落实根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 定》,关于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 责任制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公司主要负责人隐患排查职责  一对本公司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 二建立、健全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  三组织制定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等制度  四组织制定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并组织方案的实施。  五保证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资金投入的有效实施  六督促、检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 患 七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 八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 九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第二条 行政副总经理隐患排查职责  一排查企业行政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 及企业制订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 二排查“三同时”、“五同时”的执行情况  三排查各类事故的调查分析及处理意见的正确性。 第三条 分管安全生产副总经理隐患排查职责 一在公司主要负责人的统一指挥下抓好分管安全生产方面的隐患排查工 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 二负责排查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 三每月至少组织一次以查思想、查纪律、查制度、查领导、查事故隐患为 主要内容的安全排查对排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负责制定措施计划组织有关 部门实施 四排查有关部门按规定进行工伤事故的调查处理凡发生死亡或重大恶性 事故应亲临现场组织处理并对统计、报告的正确性负责  五定期布置和检查安全管理专职机构的工作  六排查有关单位贯彻安全生产“五同时”的执行情况 七负责排查、督促经销部是否对危险品保管、运输、装卸、销售人员进行 安全教育 八负责排查并监督雷管、炸药等危险品的运输、储存、发放等各个环节的 安全工作检查、督促落实国家对民用爆破器材的储存、运输、销售的有关要求。 第四条 分管生产技术副总经理隐患排查职责  一在公司主要负责人的统一指挥下抓好分管生产技术方面的隐患排查工 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生产、技术、设备、动力、机电的隐患 排查工作全面负责 二负责排查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时是否同时计划、 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 三负责排查公司制定的工艺规程、设备安全技术规程是否符合规范、规 程要求。 四负责排查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是否做到“三同时”  五组织或参加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认真安排有关部门整 改。 六负责排查购置、安装设备和引进工艺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符合安全 生产条件的方可使用。  七主持或参加重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排查是否执行“四不放过”原 则。 第五条 总经理助理隐患排查职责  一在公司主要负责人的统一领导下,抓好分管经营销售方面的隐患排查工 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供应、销售、运输、仓库系统的隐患排 查全面负责 二 负责排查 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经销工作时是否同时计 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 三负责排查经销部所采购的原材料、设备、备品、配件等质量是否符合国 家标准和厂内标准,防止因质量问题而发生事故负责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六条 工会主席的隐患排查职责  一负责排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安全生产法》赋予工会的权力在本公司 的实施 二负责排查建设项目是否认真执行“三同时”。  三负责排查公司各级领导是否有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并有权提出解决的 建议 四负责排查事故调查、处理是否符合国家的有关要求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 见并要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七条 安环部的隐患排查职责  一协助决策机构和领导组织推动公司的隐患排查工作负责制定本单位事故隐 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等制度  二负责排查安全生产投入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有效实施  三负责排查安全生产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在全公司的执行情况。 协助解决排 查出的问题紧急情况下有权指令先行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四负责排查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情况排查从业人员正确佩带和使用劳动防护 用品情况 五负责隐患排查发现的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的登记建档和消除报告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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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生产工艺管理制度DOC5

产品生产工艺管理制度 1、目的:加强产品在生产过程中的工艺管理,使用正确合理的工艺文件来指导 生 产是科学管理生产、保证产品质量、合理利用各种资源、提高工作效率的根本保障。 特此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公司内所有产品所涉及到的生产工艺的管理。 3、工艺编制、审订责任人:由技术部部长担任。 4、职责: 4.1、技术部门:工艺技术文件的编制、审核及发布,监督工艺文件的实施。 4.2、生产部门:工艺文件在生产过程中的贯彻执行,并及时反馈在执行过程中的实 用性信息。 5、内容: 5.1、产品设计时对工艺性要求的管理 5.1.1、零件的结构形状应合理便于加工,装配时应满足工业化要求。 5.1.2、零件的精度及技术要求应符合产品功能要求,且经济合理。 5.1.3、零件在设计时应考虑到便于在加工时基准的选择。 5.1.4、材料的选择应合适、经济。 5.1.5、产品的装配、拆卸应方便,具有维修方便的特点。 5.1.6、零件在设计时应考虑到能利用现有设备、检测工具等方面的条件。 5.1.7、质量特性应能便于测量和判别。 5.1.8、产品的结构和零件应尽量通用化、系列化、标准化。 5.2、产品技术标准管理 5.2.1、产品标准的制定和修订 5.2.1.1、制定产品标准要做到符合实际、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可靠。 5.2.1.2、对同类产品,要进行规格优选和合理分档,形成标准条例。 5.2.1.3、要尽量采用国际上通用标准和国外的先进标准。 5.1.2.4、内控标准要优于采用的国际标准或国内标准。 5.1.2.5、产品标准每隔 2-3 年审核一次,并根据市场情况作适当修订。 5.2.1.6、对产品质量有直接影响的物资及公司内部中间产品,都有必要制订质量检 验标准。 5.2.2、标准的分级、审批和颁布 5.2.2.1、标准分国际标准、国家标准、部颁标准、企业标准和协议产品标准,制订 时一律以国家标准为准,其它标准不得与其相抵触,并且要满足用户要求。 5.2.2.2、公司所采用的企业内控标准由技术部负责起草,经分管工艺副总审核后, 送总经理批准颂布实施。 5.2.2.3、企业内控标准的修改由技术部负责,修改前必须对市场需求有充分的了解, 修改后经分管工艺副总经理审核,再送总经理批准颁布实施,同时废险旧 标准。 5.2.3、标准的贯彻 5.2.3.1、标准一经发布,各部门必须严格贯彻执行,任何部门不得擅自修改或降低 标准,因此而导致的质量事故将按质量管理中有关条款执行。 5.2.3.2、公司的检测、验收活动,都必须按标准进行,符合标准的物资或产品由检 验部门填发合格证,不符合标准的(物资不准入库)产品不能出厂。 5.3、工艺技术管理 5.3.1、凡经技术部门和分管副总经理批准下发的工艺技术文件是公司的技术规范, 相关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发现有不切实际处或对文件中有关条 款持有不同见解,应以书面形式向技术部提出,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随意 更改,因此而引发的质量事故将按质量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5.3.2、工艺技术文件的编制程序:制订新流程、新工艺,由技术部门负责进行广泛 收集资料,再制订小试方案,从小试中总结经验并提出初稿,然后组织有关技 术人员加以讨论,根据讨论结果制定实验方案,从试验中总结结果并制订出修 订版,再组织相关技术和生产人员加以讨论,将讨论结果提交分管生产副总经 理审批后试行。 5.3.3、工艺技术文件的修订程序:技术部工艺员平时应深入生产现场,收集一线人 员提出的建议,并在实际生产中进验证。工艺制定人员若认为必须修改工艺技 术文件,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技术部,技术部部长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和相关的操 作人员进行分析,经分析认为确需修改时,报请分管副总经理批准,未批准前, 必须按原工艺执行 5.3.4、生产过程中严格依照工艺技术条件执行,凡违反工艺纪律造成损失者,按质 量管理文件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5.3.5、把握质量关,真正做到不合格的物料不准流入下道工序,不合格的产品不准 出厂,牢固树立下道工序是用户,一切为用户服务的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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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内业资料整套填写示范-安全生产管理制度(doc 148)

1 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障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 促进生产发展,根据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法律、法 规及集团有关要求,结合国内建 筑施工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生产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从事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改建以及交通工程等施工,均适合 本规定。 第二章 安全组织机构 第三条、 公司在安全生产上实行三级管理、各负其责的原则,其安全组织机构由总公 司、分公司、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组成。 (一)总公司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落实国家、行业和公司安全生产方面的指示 与要求,指导、协调总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总公司设专门安全管理部门(安全处),履行 安委会办公室职能,并负责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检查。 (二)分公司也设安全生产委员会,落实上级机关对安全生产的要求,协调分公司安 全管理工作。并设专门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科),履行安委会办公室职能,负责本单位的 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 (三)项目经理部成立安全领导小组并设安全办公室,负责本项目经理部的安全工作, 安全办公室人员(安全员)协助主管安全工作的领导抓好项目安全措施的落实、进行现场 巡回检查、落实事故隐患的整改。 第四条 、安全队伍建设 每个工地最少必须设置 1 名专职安全员,工程规模在 10000m2 以上的工地应设置 2~3 名专职安全员;工程规模在 20000m2 以上的工地,要按施工、机械、消防等专业设置专职 安全员,组成安全管理组,负责安全工作。 第五条、 现场安全员要选择责任心强,并有相应业务能力的人员担任,并经培训考核 后持证上岗。安全员要按规范要求做好各项安全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做好检查记录。 第六条、 安全机构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并落到实处,安全管理机构不得随意撤并,基 层安全管理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企业内部应实行安全管理人员委派制,基层安全员的调 动要得到上一级安全管理机关的同意。 第三章 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七条 、企业在安全生产上实行党政工团齐抓共管体制。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安全生产 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各级党组织负责人要充分支持、协助行政部门做好工 作。各级工会组织应对本单位、部门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 第八条、公司经理、分公司经理的安全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政府和集团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法律、法规和要求、 对本企业、部门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经常对各级领导进行安全法律、法规教育,注重提高全员安全意识,认真落实 各级领导和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听取安全生产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本企业、部门存在 2 的重大安全问题; (四)组织并主持特大、重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并落实防范措施; (五)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对下属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奖惩。 第九条、公司副经理、分公司副经理的安全职责 (一)对本企业、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主管领导责任,协助经理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安 全法律、法规、制度; (二)领导编制和审核施工组织设计和总体施工方案、工程生产建设项目中的安全技 术措施,确定安全生产考核指标; (三)领导组织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主持安全生产先进经验交流会、现 场会; (四)领导组织进行企业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对发现的隐患及时进行整改; (五)负责并主持事故的调查与处理工作。 第十条、 总工程师的安全职责 (一)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技术负责; (二)组织编制和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和特殊复杂工程的施工方案时,明确提出指导 性安全技术措施,组织编制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三)负责组织安全技术攻关活动,严格审查施工中各环节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 操作工艺,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四)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时,必须组织有关施工人员进行性能、 特点、安全技术等作业交底,指导主管职能或安全管理部门制订相关操作方法或规程; (五)参与职工伤亡事故的技术性调查,并要求有关部门制订技术防范措施。 第十一条 、安全科(安全员)的安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 执行情况; (二)组织有关部门制订、修改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并对制度、规程贯彻 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三)指导、督促基层企业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职工的安全技术培训,积极开展安全 生产宣传活动,对本企业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组织安全检查,指导并监督有关部门和单位对隐患进行整改。发现重大事故险 情时有权停止作业,令职工撤离现场,并及时上报; (五)按照有关规定,根据安全生产指标完成情况对基层单位和个人进行安全奖励和 处罚; (六)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搞好劳逸结合,搞好女职工的特殊劳动保护工作; (七)做好职工伤亡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 第十二条、公司办公室、工程部、技术部、科教室、物资供销部、设备动力部和财 务部等职能部门应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并认真执行,对各自管辖工作范围内的 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第十三条、 项目经理安全职责 (一)对本项目工程的安全生产负责,将安全生产纳入经营承包的重要指标; (二)组织制定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健全项目、班组安全保证体系; (三)负责组织实施安全技术措施、努力创造安全的施工作业环境,做到安全文明生 产; (四)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定期研究分析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问题,并予以解决; (五)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认真查处事故,对重伤以上事故及重大未遂事故要到 现场组织调查、并提交事故调查报告和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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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回购与库存制度研究

股票回购与库存制度研究 兴业证券-海通证券-长城证券联合课题组 特别提示 股份回购是公司实施反收购策略的工具,通过股份回购可以减少公司被收购的可能性,有 利于稳定公司股价。当股票价值被市场严重低估时,实施股份回购可以增加公司价值。通过 股份回购,还可以调整和改善公司的股权结构,优化资本结构。 在我国现行的制度安排中,没有股票库存的法律条款,因此,股票库存问题在相关法律方 面基本上 是一片空白。然而,库存股制度的建立对上市公司进行管理层持股、期股期权 方案设计等公司股权结构调整具有现实意义。在我国有关公司股票回购与库存制度的法律法 规调整与充实时,应该补充有关股票回购和库存方面的法律条款,使上市公司的股票回购与库 存制度的法律法规体系更加健全和完善。 对资本运作,现在大家比较熟悉的是收购、兼并、增发新股等资本扩张型运作,对像股份 回购与分拆、分立等资本收缩型运作,见得还不多。然而从公司经营的角度看,实施股份回购 不仅有利于稳定公司股价,而且也能够抑制过度投机行为。而进行库存股尝试,也便于公司员 工及管理层持股计划的实施。 当然,这还需要在法律上予以支持。 一、公司实施股份回购的作用和现实意义 1、股份回购有利于证券市场高效、有序地运作 (1)股份回购是公司实施反收购策略的有力工具和常规武器,有利于稳定和维护公司股 价;(2)股份回购可以抑制过度投机行为,熨平股市的大起大落,促进证券市场的规范、稳 健运行;(3)股份回购有利于建立员工持股制度和股票期权制度;(4)股份回购对净资产 收益率具有一定的调节作用。 2、股份回购有利于形成上市公司和股东“双赢”格局 (1)对于上市公司而言: ①通过股份回购,可以调整和改善公司的股权结构;②通过股份回购可以优化资本结构, 适当提高资产负债率,以充分发挥财务杠杆效应;③股份回购是一种非常的股利政策,不会对 公司产生未来的派现压力;④当股票价值被市场特别是被分割的市场严重低估时,实施股份 回购可以增加公司价值。 (2)对股东而言: ①采用回购股份的方式可以使需要公司派现的股东获得现金股利,而不需要现金股利的 股东则可继续持有股票,并且通过股份回购派发股利可以合法避税;②通过股份回购的方式, 国有股和法人股股东可以收回一部分投资,以增加这些股份的流动性,提高其变现能力;③通 过股份回购可以减少公司被收购的可能性,而且不至于在回购股份后出现现金流量严重不足、 资产负债率过高、营运资产明显减少等,对公司业绩下降有直接影响的不利因素,相反将可以 增加公司每股盈利,提高股票市值,有利于维护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股票回购方式的选择 国外股份回购主要有三种方法,即固定价格要约收购、荷兰式拍卖和公开市场回购。我 国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第二十五条规定,公司购回股份,可以下列方式之一进行,即向全 体股东按照相同比例发出购回要约;通过公开交易方式购回;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国务院 证券主管部门批准的其它情形。 根据这一规定和国外普遍采用的股票回购方式,我国的股票回购可以采用以下四种方式: 一是向全体股东发出回购要约;二是在交易所通过公开交易方式购回;三是荷兰式拍卖,四 是在交易所以外,以协议方式购回。 由于国有股回购主要在国有股股东和上市公司之间进行,这种交易方式是一对一的方式, 因此国有股回购一般在交易所外,以协议方式回购。流通股回购可采用为固定价格要约回购、 公开市场回购和荷兰式拍卖。 固定价格要约回购的优点是赋予所有股东向公司出售其所持股票的均等机会,而且通常 情况下公司享有在回购数量不足时取消回购计划或延长要约有效期的权力。固定价格要约回 购通常被认为是更积极的信号,其原因是要约价格存在高出市场当前价格的溢价。 对固定价格要约收购的实证研究表明,为使股东出让股票而给予他们的溢价比现行股票 价格高出大约 20%,在要约收购期限到期后,股票价格仍然保持在比要约收购宣布前高 10%-1% 的水平。但是,溢价的存在也使得固定价格回购要约的执行成本较高。公开市场股票回购是 股票回购中数量最大的方式,其主要的优点在于收购成本低,市场平均溢价只有 3.5%。 荷兰式拍卖回购方式在回购价格确定方面给予公司更大的灵活性,由于股东异质性产生 向上倾斜的供给曲线,与固定价格要约收购相比,企业支付的溢价更低一些,一般大公司更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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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内业资料整套填写示范安全生产管理制度doc148

1 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障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 促进生产发展,根据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法律、法 规及集团有关要求,结合国内建 筑施工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生产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从事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改建以及交通工程等施工,均适合 本规定。 第二章 安全组织机构 第三条、 公司在安全生产上实行三级管理、各负其责的原则,其安全组织机构由总公 司、分公司、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组成。 (一)总公司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落实国家、行业和公司安全生产方面的指示 与要求,指导、协调总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总公司设专门安全管理部门(安全处),履行 安委会办公室职能,并负责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检查。 (二)分公司也设安全生产委员会,落实上级机关对安全生产的要求,协调分公司安 全管理工作。并设专门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科),履行安委会办公室职能,负责本单位的 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 (三)项目经理部成立安全领导小组并设安全办公室,负责本项目经理部的安全工作, 安全办公室人员(安全员)协助主管安全工作的领导抓好项目安全措施的落实、进行现场 巡回检查、落实事故隐患的整改。 第四条 、安全队伍建设 每个工地最少必须设置 1 名专职安全员,工程规模在 10000m2 以上的工地应设置 2~3 名专职安全员;工程规模在 20000m2 以上的工地,要按施工、机械、消防等专业设置专职 安全员,组成安全管理组,负责安全工作。 第五条、 现场安全员要选择责任心强,并有相应业务能力的人员担任,并经培训考核 后持证上岗。安全员要按规范要求做好各项安全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做好检查记录。 第六条、 安全机构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并落到实处,安全管理机构不得随意撤并,基 层安全管理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企业内部应实行安全管理人员委派制,基层安全员的调 动要得到上一级安全管理机关的同意。 第三章 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七条 、企业在安全生产上实行党政工团齐抓共管体制。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安全生产 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各级党组织负责人要充分支持、协助行政部门做好工 作。各级工会组织应对本单位、部门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 第八条、公司经理、分公司经理的安全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政府和集团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法律、法规和要求、 对本企业、部门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经常对各级领导进行安全法律、法规教育,注重提高全员安全意识,认真落实 各级领导和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听取安全生产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本企业、部门存在 2 的重大安全问题; (四)组织并主持特大、重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并落实防范措施; (五)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对下属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奖惩。 第九条、公司副经理、分公司副经理的安全职责 (一)对本企业、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主管领导责任,协助经理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安 全法律、法规、制度; (二)领导编制和审核施工组织设计和总体施工方案、工程生产建设项目中的安全技 术措施,确定安全生产考核指标; (三)领导组织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主持安全生产先进经验交流会、现 场会; (四)领导组织进行企业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对发现的隐患及时进行整改; (五)负责并主持事故的调查与处理工作。 第十条、 总工程师的安全职责 (一)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技术负责; (二)组织编制和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和特殊复杂工程的施工方案时,明确提出指导 性安全技术措施,组织编制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三)负责组织安全技术攻关活动,严格审查施工中各环节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 操作工艺,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四)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时,必须组织有关施工人员进行性能、 特点、安全技术等作业交底,指导主管职能或安全管理部门制订相关操作方法或规程; (五)参与职工伤亡事故的技术性调查,并要求有关部门制订技术防范措施。 第十一条 、安全科(安全员)的安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 执行情况; (二)组织有关部门制订、修改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并对制度、规程贯彻 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三)指导、督促基层企业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职工的安全技术培训,积极开展安全 生产宣传活动,对本企业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组织安全检查,指导并监督有关部门和单位对隐患进行整改。发现重大事故险 情时有权停止作业,令职工撤离现场,并及时上报; (五)按照有关规定,根据安全生产指标完成情况对基层单位和个人进行安全奖励和 处罚; (六)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搞好劳逸结合,搞好女职工的特殊劳动保护工作; (七)做好职工伤亡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 第十二条、公司办公室、工程部、技术部、科教室、物资供销部、设备动力部和财 务部等职能部门应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并认真执行,对各自管辖工作范围内的 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第十三条、 项目经理安全职责 (一)对本项目工程的安全生产负责,将安全生产纳入经营承包的重要指标; (二)组织制定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健全项目、班组安全保证体系; (三)负责组织实施安全技术措施、努力创造安全的施工作业环境,做到安全文明生 产; (四)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定期研究分析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问题,并予以解决; (五)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认真查处事故,对重伤以上事故及重大未遂事故要到 现场组织调查、并提交事故调查报告和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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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网络信息安全管理资料-幼儿园校园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幼儿园校园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校园网是为教学及学校管理而建立的计算机信息网络, 目的在于利用先进实用的计算机技术和网络通信技术,实现校园内计 算机互联、资源共享,并为师生提供丰富的网上资源。为了保护校园 网络系统的安全、促进学校计算机网络的应用和发展,保证校园网络 的正常运行和网络用户的使用权益,更好的为教育教学服务,特制定 如下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1、本管理制度所称的校园网络系统,是指由校园网络设备、 配套的网络线缆设施、网络服务器、工作站所构成的,为校园网络应 用而服务的硬件、软件的集成系统。 2、校园网络的安全管理,应当保障计算机网络设备和配套设 施的安全,保障信息的安全和运行环境的安全,保障网络系统的正常 运行,保障信息系统的安全运行。 3、教技领导小组下的网络管理组负责相应的网络安全和信息 安全工作,定期对相应的网络用户进行有关信息安全和网络安全教育 并对上网信息进行审查和监控。 1/ 8 4、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管理组同意,不得擅自安装、拆卸 或改变网络设备。 5、所有上网用户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 全保密制度,并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联网 计算机从事危害校园网及本地局域网服务器、工作站的活动。 6、进入校园网的全体学生、教职员工必须接受并配合国家有 关部门及学校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必须接受学校网络管理组进行的 网络系统及信息系统的安全检查。 7、使用校园网的全体师生有义务向网络管理组和有关部门报 告违法行为和有害信息。 第二章网络安全管理 1、校园网由学校网络管理小组统一管理及维护。连入校园网 的各部门、教室和个人使用者必须严格使用由网络中心分配的 ip 地 址。网络管理员对入网计算机和使用者进行登记,由网络中心负责对 其进行监督和检查。任何人不得更改 ip 及网络设置,不得盗用 ip 地 址及用户帐号。 2/ 8 2、与校园网相连的计算机用户建设应当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 和规定,校园内从事施工、建设,不得危害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 3、网络管理员负责全校网络及信息的安全工作,建立网络事 故报告制度并定期汇报,及时解决突发事件和问题。校园网各服务器 发生案件、以及遭到黑客攻击后,网络管理组必须及时备案并向公安 机关报告。 4、对所有联网计算机要及时、准确登记备案。校园网络不准 对社会开放。 5、校园网中对外发布信息的 web 服务器中的内容必须经领导 审核,由负责人签署意见后再由信息员发布。新闻公布、公文发布权 限要经过校领导的批准。 6、校园网各类服务器中开设的帐户和口令为个人用户所拥有, 网络管理组对用户口令保密,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这些信息。 校园网及子网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及信息数据要实施保密措施。 7、加强对师生用户上网安全教育指导和监督: 3/ 8 (1)校园网内必须安装网络版监控和防范不良信息的过滤软 件系统,监控日志至少保存半年。 (2)加强对学生开放互联网以及全校教职工上网的监管。 (3)专用的财务工作电脑和重要管理数据的电脑最好不要接 入网络工作。 8、网络管理小组统一在每台计算机上安装防病毒软件,各部 门、教研组、办公室要切实做好防病毒措施,随时注意杀毒软件是否 开启,及时在线升级杀毒软件,及时向网络管理组报告陌生、可疑邮 件和计算机非正常运行等情况。 9、禁止私自安装、卸载程序,在校园网上,禁止使用盗版软 件,不允许玩电子游戏,不允许无关人员使用,也不允许进行与工作 无关的操作,禁止任意修改和删除计算机的系统文件和系统设置。 10、严禁在校园网内使用来历不明、引发病毒传染的软件或文 件;对于外来光盘、优盘、软盘上的文件应使用合格的杀毒软件进行 检查、消毒。 4/ 8 11、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网及其连网计算机上录阅传送 有政治问题和淫秽色情内容的信息。 12、未经校园网络管理小组的同意,不得将有关服务器、工作 站上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转录、传递到校外。 13、需在校内交流和存档的数据,按规定地址存放,不得存放 在硬盘的 c 盘区,私人文件不得保存在工作电脑中,由此造成的文件 丢失损坏等后果自负。 14、保护校园网的设备和线路,不准擅自改动计算机的连接线, 不准打开计算机主机的机箱,不准擅自移动计算机、线路设备及附属 设备,不准擅自把计算机设备外借。 15、各教室、教研组和各部门必须加强对计算机的管理,指定 专人负责管理。管理员应经常测试计算机设备的性能,发现故障及时 通知网络中心处理。 16、各部门和各教室、教研组应认真做好本单位计算机的养护 和清洁卫生工作。 5/ 8 第三章网络用户安全守则 1、使用校园网的全体师生必须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严禁制 造和输入计算机病毒,以及其他有害数据,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 全,不得利用计算机联网从事危害家安全、泄露秘密等犯罪活动,不 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和有伤风化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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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网络信息安全管理资料-计算机机房管理制度

计算机机房管理制度 计算机机房管理制度汇总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 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想必许多人都在 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计算机机房管理 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计算机机房的管理制度 1 1、计算机室是学校进行计算机教学、辅助教学和教学管理的精密、 先进的教学设施。 2、凡使用设备的人员,必须经过微机操作规则的培训并经教导处 考查合格,方有资格上机使用。 3、学生上机需在学校统一安排的时间,排队进入微机室,对号入 座,不许随意乱动设备,严格遵守课堂纪律。 4、上机者必须爱护室内设备和财产,不得违规操作或故意破坏。 5、上机者必须注意用电安全,不可乱动插头,插座,不得随便搬 动键盘、显示器等设备。 6、上机者要随时察看机器是否正常,如有问题及时报告指导教师 加以解决。7、禁止非专业维护人员乱动线路,以保证整个系统的安全。 8、严禁将室外软盘、光盘、优盘带入机房使用。 9、严禁吸烟、吐痰和乱扔杂物,保持室内清洁卫生。 10、学生上网,是为了获取网上资源。学生浏览因特网要在教师 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不准浏览因特网上的不健康网页、游戏和聊天。 11、上机者在上机结束后,必须认真填写运行情况报告单,经管 理人员检查后方可离开。 12、凡违规操作造成设备损坏的,必须按原价赔偿;故意损坏室 内财产、设备的,除按有关规定处理外,按原价的 2-5 倍进行赔偿。 13、计算机室内各种设备一律登记造册,学校备案。如有损坏要 及时查明原因,报告学校。属于过失行为造成损失的,要按学校有关 制度追究责任。 14、校外人员非经校领导特别批准,不得进入计算机教室和使用 设备。 计算机机房的管理制度 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信息系统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 息安全保护条例》和《xx 省信息条例》,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信息中心要加强对计算机机房管理工作的领导,督促检查 本制度的贯彻落实,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计算机机房安 全。 第二章机房人员出入 第三条进入机房必须换穿工作鞋,严禁直接着鞋进入。 第四条非机房管理人员进入机房,必须经中心领导同意后,由指 定人员陪同下方可入内,进入机房后,必须严格听从机房管理人员的 安排,不得随意操作机房内一切设备。 第五条严禁闲杂人员进入机房。 第六条严禁在机房会客。 第七条严禁在机房留宿。 第三章机房环境 第八条机房必须保持良好的通风环境和适宜的温度、湿度。计算 机、网络设备、配电设备、工作桌椅、地板及其他相关设备必须保持 清洁。 第九条机房内物品必须摆放整齐。严禁在机房内堆放杂物。严禁 将茶杯、报纸、杂志等与工作无关的物品带入机房。 第十条机房内严禁存放复印纸、打印纸等易燃物品。 第十一条严禁在机房内吸烟、喝水、吃零食,不得做与工作无关 的事。 第十二条机房内必须保持安静,严禁大声喧哗,聚众聊天。 第四章机房物品 第十三条机房内一切物品,未经机房管理人员的同意,不得随意 挪动、拆卸和带出机房。 第十四条未经机房管理人员同意,外来物品严禁带入机房。 第十五条严格执行废弃数据和介质销毁制度。 第十六条存放业务应用系统,业务数据及相关信息的任何介质, 严禁外借,确因工作需要,须经中心领导批准。 第十七条计算机网络及其附属设备,其他机房专用设备,必须由 指定的管理人员或委托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安装、拆卸和操作,其他人 不得随意安装、拆卸和操作。 第十八条建立机房计算机网络及其附属设备、其他机房专用设备 档案,内容包括厂牌、型号、设备编号、设备来源,安装记录和变动 情况、启用日期、设备管理员、设备故障情况及检修记录、报废记录 等。 第十九条定期对机房所有设备进行检查核实,确保所有设备运行 正常和不遗失。对机房内有故障的设备,需修理的,必须经中心领导 同意后进行。现场维修时,须有管理人员在场监督。 第五章机房系统运行 第二十条机房设备的开关操作严格按照设备说明书规定的使用说 明进行。在关闭系统前,应查看是否有用户在使用,所有用户退出后 才可关闭。 第二十一条经批准,使用软盘、硬盘和光盘等移动存储介质安装、 设置、变更应用系统、数据和信息时,必须经检测无毒后进行。严禁 使用来历不明的软盘、硬盘和光盘等移动储存介质。如需使用外来软 盘、硬盘和光盘等移动储存介质,必须经管理人员同意并确认,没有 病毒后方可使用、并做好记录。 第二十二条机房内设备及系统运行实行专人负责管理为主、值班 人员监控为辅的制度。 第二十三条开发系统和业务系统分离制。程序员只能在开发系统 上工作。业务用机不得用于项目开发,不得含有源程序、开发工具、 编译工具、链接工具等工具软件,不得使用与业务无关的任何存贮介 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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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管理十八项核心制度-24.(完整版)18项医院核心制度

1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 1、首诊负责制度; 2、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3、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4、 会诊制度; 5、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6、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7、术前讨论制度; 8、查对制度; 9、交接班制; 10、临床用血管理制度; 11、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12、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 管理制度; 13、分级护理制度; 14、医疗技术准入制度; 15、医患沟通制度; 16、转院转科 制度; 17、特诊特治告知制度; 18、手术安全核查制度 医院运行基本监测指标 :一、资源配置: 1、实际开放床位、应急扩展床位数; 2、全院员 工总数、卫生技术人员数(其中:医师数、专∕兼职心理治疗师数、医疗社会工作者数、护 理人员数、医技人员数) 。 3、医院医用建筑面积。 二、工作负荷: 1、年门诊人次、年急诊 人次。 2、年住院患者入院、出院例数,出院患者实际占用总床日。 3、年开展基层和社区公 共精神卫生服务指导∕督导人次。 4、年培训综合服务医院医师以及医院卫生技术人员的项 目数、 受训人次。 5、年纳入管理治疗精神疾病患者信息档案的患者人数。 三、治疗质量: 1、 入出院诊断符合率; 2、住院治愈好转率; 3、住院患者抢救例数、死亡例数占同期住院人次 的比率。 四、工作效率: 1、出院患者平均住院日; 2、平均每张床位工作日; 3、床位使用 率; 4、床位周转次数。 五、患者负担 (项目及数据引自医院财务报表) :1、门诊人次平均 费用(元),其中药费(元) ;2、住院人次平均费用(元) ,其中药费(元) 。六、资产运营 (项目及数据引自医院财务报表) 1、流动比率、速动比率; 2、医疗收入∕百元固定资产; 3、业务支出∕百元业务收入; 4、资产负债率; 5、固定资产总值。 6、医疗收入中药品收入、 医用材料收入比率; 7、人员经费支出∕业务收入。 七、科研成果 (评审前 5 年):1 国内论 文数 ISSN、国内论文数及被引用数次(以中国科技核心期刊发布信息为准) 、SCI 收录论文 数; 2、承担与完成国家、省市级科研课题数。 3、获得国家、省市级科研基金额度。 一、首诊负责制度 1、凡挂号病人, 第一次接诊的医师或科室为首诊医师和首诊科室, 首诊医师 对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抢救、转院、转科、传染病报告等工作负责。 2 、首诊医师必须详细询问病史、 体格检查,进行必要的辅助检查和初步处理, 并认真记录病历。 对诊断明确的患者应积极治疗或提出处理意见; 对诊断尚未明 确的患者在对症治疗的同时,及时请上级医师或有关科室医师会诊。 3 、首诊医师下班时, 将患者移交接班医师, 把患者的病情及需注意的事项交 待清楚,并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4 、对急、危、重患者,首诊医师应采取积极措施负责实施抢救。如为非所属 专业疾病或多科疾病, 应及时报告上级医师和科主任组织会诊与处理, 必要时报 告医务部组织相关科室会诊, 收治或转入相应科室进行抢救与处理。 危重症患者 如需检查、 住院或转院者, 首诊医师应陪同或安排医务人员陪同护送; 如因本医 院条件所限, 确需转院者, 首诊医师应与所转医院联系安排好后, 由科主任提出 申请报医务部同意,并请示业务副院长批准同意后方可转院。 5 、首诊医师在处理患者,特别是急、危、重患者时,有组织相关人员会诊、 决定患者收住科室等医疗行为的决定权, 任何科室、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 诿或拒绝。 6、医务部负责首诊负责制的督察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通报。 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1 、建立我院三级医师治疗体系,实行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 、主治医师 和住院医师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2 、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 或主治医师查房, 应有住院医师和相关人员参加。 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查房每周 2 次;主治医师查房每日 1 次。住院医师对所 2 管患者实行 24 小时负责制,实行早晚查房,休息时间晚查房一般由晚班医师完 成。 3 、对急危重患者, 住院医师应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 必要时可请主 治医师、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来院查房并指导诊治。 4 、对新入院患者,住院医师应在入院 8 小时内查看患者,主治医师应在 48 小时内查看患者并提出处理意见,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应在 72 小时内查看 患者并对患者的诊断、治疗、处理提出指导意见。 5 、查房前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如病历、 X光片、各项有关检查报告及所 需要的检查器材等。查房时,住院医师要报告病历摘要、目前病情、检查化验结 果及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上级医师可根据情况做必要的检查,提出诊治意见, 并做出明确的指示。 6、节假日有危急重症病人时必须有副主任医师查房。 7 、查房内容: ①住院医师查房,要求重点巡视急危重、疑难、待诊断、新入院、手术后的 患者,同时巡视一般患者;检查化验报告单,分析检查结果,提出进一步检查或 治疗意见;核查当天医嘱执行情况; 给予必要的临时医嘱、 次晨特殊检查的医嘱; 询问、检查患者饮食情况;主动征求患者对医疗、饮食等方面的意见。 ②主治医师查房,要求对所管患者进行系统查房。尤其对新入院、急危重、 诊断未明及治疗效果不佳的患者进行重点检查与讨论; 听取住院医师和护士的意 见;倾听患者的陈述;检查病历;了解患者病情变化并征求对医疗、护理、饮食 等的意见;核查医嘱执行情况及治疗效果。 ③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查房,要解决疑难病例的问题;审查对新入院、 急危重患者的诊断、 诊疗计划;决定重大手术及特殊检查治疗; 抽查医嘱、病历、 医疗、护理质量;听取医师、护士对诊疗护理的意见;进行必要的教学工作;决 定患者出院、转院等。 三、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1 、凡危重病人三天内诊断不明确者、 疑难特殊病例入院七天内经科室主任 (副 主任)医师查房后仍未明确诊断、 或治疗效果不佳、 病情严重或有特殊病情者等 均应组织讨论。 2 、科内讨论由科主任或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持,召集有关人员参加, 认真进行讨论,尽早明确诊断,提出治疗方案。 3 、院内讨论时由主管病人的科主任主持, 医务部派人参加并负责通知相关科 室主治医师及以上医师参加,主管医师须事先做好准备,将有关材料整理完善, 写出病例摘要, 做好发言准备, 并提交纸质病例病情摘要给参加讨论的相关科室 医师。 4 、主管医师应作好书面记录, 并将讨论结果记录于疑难病例讨论记录本。 记 录内容包括: 讨论日期、 主持人及参加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 病情报告及讨论目 的、参加人员发言、讨论意见等,将确定性或结论性意见记录于病程记录中。 5、对本科的疑难病例、危重病例、手术病例、出现严重并发症病例或具有科 研教学价值的病例等进行全科讨论。 讨论由科主任负责组织和召集。 讨论时由主 管医师报告病历、诊治情况以及要求讨论的目的, 同时准确完整地做好讨论记录。 通过广泛讨论,明确诊断治疗意见和特别注意事项等。 提高科室人员的业务水平。 3 四、会诊制度 1 、会诊是指患者在住院期间需要其他科室或者其他医疗机构协助诊疗的 过程。会诊包括:急诊会诊、科间会诊、全院会诊、院外会诊等。 2、急诊会诊:凡病情危急需会诊者,申请科室医师填写会诊单并注明“ 急” 字(注明时间,具体到分秒),并电话通知拟请科室,被邀请科室医师在接到会 诊通知后,应在 10 分钟内到位。急会诊值班医师可以担任,但本科室有危重病 人时应由二线班担任急会诊。 会诊医师在签署会诊意见时应注明时间 (具体到分 钟)。 3、科间会诊:患者病情超出本科专业范围,需要其他科室协助诊疗者,三日 内需行科间会诊。 由经治医师提出, 上级医师同意, 填写会诊申请单和会诊通知 单,会诊申请单须有科主任或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审核签字。 所有科室建立会诊 通知单签收登记本, 被邀科室值班医生负责接收会诊通知单, 并在邀请科室的会 诊通知单签收登记本上签收,通知会诊医师在 48 小时内完成会诊,会诊医师及 时提出诊断和处理意见, 填写会诊记录, 如因病情需要复诊时, 被邀科室应主动 前往复诊。 某些特殊专科会诊时, 可由本科医护人员陪同病人或自行到专科进行 会诊。 4 、院内会诊:病情疑难复杂且需要多科共同协作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重大医疗纠纷或某些特殊患者等应进行全院会诊。 全院会诊由科主任提出, 报医 务部同意并确定会诊时间。 会诊科室应提前将会诊病例的病情摘要、 会诊目的和 拟邀请人员报医务部, 由其通知有关科室人员参加。 会诊科室病例主管医师必须 提交纸质病例病情给参加讨论的他科会诊医师各一份。 会诊时一般由申请会诊科 室主任主持, 必要时请业务副院长参加, 应力求统一明确诊治意见。 主管医师认 真做好会诊记录,并将会诊意见摘要记入病程记录。 5、外院来院会诊: ①本院不能解决的疑难病例, 可邀请外院专家来院会诊。 由科主任提出申请, 由主管病人的主治医师填写书面报告 (内容包括病情摘要、 会诊目的、 所邀医院 及专家),科主任签字送医务部,医务部与有关医院联系。会诊由相关科主任主 持,医务部派人参加,必要时业务副院长参加。特殊情况时,经医务部及分管院 长批准,可携带病历陪同病人到外院会诊。 ②邀请外院医师来本院会诊、 手术,邀请科室原则上要求通过医务部与所邀 医院医务科联系, 科室自行联系时必须报医务部备案, 被邀请的医师必须具有相 应的执业资格。需要手术者于术前先行来院诊察患者病情, 必要时参与术前讨论, 其诊疗意见均应记录在案, 并有手术医师或科主任的签名。 危重抢救的急会诊可 直接电话报请医务部及主管院长同意后实施。 6、外院外出会诊: ①拟请我院医师外出会诊(含手术) ,应出具对方医疗机构的邀请函(用电 话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会诊邀请的, 应当及时补办书面手续) 给我院医务部, 非正常上班时间与总值班联系。内容包括拟会诊患者病历摘要、拟请专家姓名、 会诊目的、理由、时间和费用等情况,必要时应和拟请专家直接通话交流情况。 ②接到外院会诊邀请后, 由医务部安排有关科室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前往外 院会诊,外出会诊前后,会诊医师应到医务部办理相关手续。 ③各科室或个人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外出会诊、手术或坐诊。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食品医药行业 文件类型:未知 文件大小:63.9 KB 时间:2026-04-25 价格:¥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