缆索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起重安装作业前,应确定工作步骤、施工方法及安全措施。 二、起重机每班作业前应先作无负荷的升降、行走以及制动器、 限位装置的 安全性能试验,如设备有故障,应排除后才能正式作业。 三、使用吊机起重安装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该吊机的安全使用 规定。 四、缆索吊机使用前,应按规范要求进行试吊。经试吊确认合格 后,方可投入使用。 五、起重工必须熟悉施工方法、起重设备的性能、所起重物的特 点和确切重量以及施工安全的要求。 六、吊机指挥应由对起重作业有经验的人员担任。指挥人员的哨 音、手势和旗语应宏亮、正确、清楚。如遇有妨碍司机视线处,应增 加传递信号人员或采取 其它有效措施。 七、起重工工作时应集中精力,明确分工,服从统一指挥。 八、起吊重物时,吊钩下方不得有人停留或行走。 九、起吊重物时,首先应明确其重心,确定应使用的吊具和拥扎 的部位。两 支点起吊时,两付吊具中间的夹角不应大于 60°。 十、起吊重物时,吊具拥扎应牢固,并封钩防滑脱。拥扎有棱角 或利口的物件时,吊具应垫以铁瓦、橡胶、麻袋等物。起吊物件时, 应有防止物件摆动的措施。 十一、起吊重物时,吊钩钢丝绳应保持垂直。严禁用吊钩钢丝绳 在倾斜的方向拖拉重物或斜吊。 十二、起重机司机及起重工作人员在工作时不得擅离岗位,严禁 将重物起吊后离开。司机不准擅自改变操作程序与方法。起重人员不 得碰摸电气开关与各种控制设备。 十三、起重使用的钢丝绳应不起油、无死弯,在任何一个断面内 的断丝量不得超过此断面总根数的 5%。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食品医药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6.3 KB 时间:2025-08-09 价格:¥2.00
安 全 生 产 标 准 化 XXXXXX 有限公司 起重伤害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XXXX/AQ-10-YA-03) 编制:安环部 审核:XXX 批准:XXXX 201X 年 3 月 1 日颁布 201X 年 3 月 1 日实施 安 全 生 产 标 准 化 1、目的 高效、有序地处理本单位起重伤害突发事件,避免或最大程度地 减轻起重伤亡事故造成的损失,保障员工生命和企业财产安全。 2、依据 《XXXXXXX事故应急救援综合预案(修订版)》 3、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企业起重伤害突发事件的现场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工 作。 4、事件特征 4.1 起重机械在起重过程中,因检查维修不到位、操作不当、指挥信 号不明确、安全意识差和在不良自然环境下,容易发生起重伤害事故。 4.2 事故可能发生的区域、地点 事故发生在破碎浸取车间,蒸发造粒车间,检修车间等。易导致 事故发生的装置有:吊钩、钢丝绳、制动器等。 4.3 高处坠落伤亡事故的危害程度 起重伤害事故发生后,可能造成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 4.4 事前可能出现的征兆 起重伤害事故发生前,起吊物质有碰撞、挤压和坠落,人员触电, 机械倾覆等征兆。 5、组织机构及职责 5.1 成立应急救援指挥部 总指挥: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食品医药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7.5 KB 时间:2025-08-09 价格:¥2.00
危险源(点)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我公 司危险源(点)的管理工作。根据《安全生产法》 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的 要求,结合公司生产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3: 危险源定义与控制 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使用或储存危险化学品且 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危险源是指具有能量的物质与行为,通过触发因素作用,可使其能量失控 导致人体伤害和财产损失。 危险因素是指可能发生事故的设备、作业场所和岗位以及相关作业活动 中存在的不安全状态。 危险源控制指由规定的部门或人员定期对危险源的管理、工作状况等进 行检查、测定及工作评价。 4: 职责 4.1 成立以公司总经理为组长的公司危险源管理小组,各部门负责人为小组成 员,对公司内危险因素的辨识与管理全面负责。 4.2 管理部负责监督各责任部门对区域内危险源(点)的日常监控管理工作。 4.3 各车间、部门负责人要依据区域危险源(点)不同级别的项目,各自负责 或指定专人对相应危险源(点)进行监控管理。 5: 危险源的辨识、评估、标识 5.1 危险源的辨识 5.1.1 有发生火灾、煤气危害、爆炸等危险的场所; 5.1.2 有提升系统危险的场所; 5.1.3 有被车辆伤害危险的场所; 5.1.4 有高空坠落危险的场所; 5.1.5 有触电(包括雷击)危险伤害的场所; 5.1.6 有烧伤、烫伤危险的场所; 5.1.7 有腐蚀、放射、辐射、中毒和窒息危险的场所; 5.1.8 有落物、锤击、碎裂、崩块、砸伤、飞溅、坍塌、淹溺危险的场所; 5.1.9 有被物体辗、挂、夹、刺、碰、割、挤和撞击等危险的场所; 5.1.10 其它容易致人伤害的场所。 5.2 危险源的评估(根据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和事故后果的严重程度,分为四级)。 A 级危险源:事故发生潜在危险性较大、机率高、难以控制、后果严重,一 旦发生事故,将会造成人员伤亡或主系统损坏,引起重大恶性设备事故或 特大火灾等事故的危险岗位、作业场所。 B 级危险源:事故发生潜在危险性较大,并较难控制,容易发生伤亡或人身 伤害的场所。 C 级危险源:虽然导致重大事故风险较小,但事故经常发生或潜伏有发生事 故的可能性较大的场所。 D 级危险源:虽然不会导致重伤以上的事故或重大设备、火灾事故,系统不 会遭受损坏,但具有一定的危险,有可能发生一般 伤害事故的场所。 5.3 危险源的标识 5.3.1 对评估后的危险源要设立明显的标识,内容要 有名称、级别、危险因素、监控部门、负责人、 监控措施。(见右表) 5.3.2 危险源标识牌(黄色)应设在危险源附近醒目的 地方,固定要牢靠。 5.3.3 危险源标识牌应定期(时间各部门自定)检查,如发现有变形、破损或 变色时,应及时修整或更换。 6: 危险源的监控 危险源(点)标识牌 名称: 级别: 危险因素: 监控部门: 负责人: 监控措施: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食品医药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7.5 KB 时间:2025-08-10 价格:¥2.00
缆索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起重安装作业前,应确定工作步骤、施工方法及安全措施。 二、起重机每班作业前应先作无负荷的升降、行走以及制动器、 限位装置的 安全性能试验,如设备有故障,应排除后才能正式作业。 三、使用吊机起重安装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该吊机的安全使用 规定。 四、缆索吊机使用前,应按规范要求进行试吊。经试吊确认合格 后,方可投入使用。 五、起重工必须熟悉施工方法、起重设备的性能、所起重物的特 点和确切重量以及施工安全的要求。 六、吊机指挥应由对起重作业有经验的人员担任。指挥人员的哨 音、手势和旗语应宏亮、正确、清楚。如遇有妨碍司机视线处,应增 加传递信号人员或采取 其它有效措施。 七、起重工工作时应集中精力,明确分工,服从统一指挥。 八、起吊重物时,吊钩下方不得有人停留或行走。 九、起吊重物时,首先应明确其重心,确定应使用的吊具和拥扎 的部位。两 支点起吊时,两付吊具中间的夹角不应大于 60°。 十、起吊重物时,吊具拥扎应牢固,并封钩防滑脱。拥扎有棱角 或利口的物件时,吊具应垫以铁瓦、橡胶、麻袋等物。起吊物件时, 应有防止物件摆动的措施。 十一、起吊重物时,吊钩钢丝绳应保持垂直。严禁用吊钩钢丝绳 在倾斜的方向拖拉重物或斜吊。 十二、起重机司机及起重工作人员在工作时不得擅离岗位,严禁 将重物起吊后离开。司机不准擅自改变操作程序与方法。起重人员不 得碰摸电气开关与各种控制设备。 十三、起重使用的钢丝绳应不起油、无死弯,在任何一个断面内 的断丝量不得超过此断面总根数的 5%。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5 KB 时间:2025-08-14 价格:¥2.00
消防应急预案 多工种,立体交叉作业的施工场地,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着火灾隐患。特别是在 工程装饰施工的高峰期间,明火作业增多,易燃材料增多,极易发生建筑工地 火灾。为了提高消防应急能力,全力、及时、迅速、高效地控制火灾事故,最 大限度的减少火灾事故损失和事故造成的负面影响,保障国家、企业财产和人 员的安全,针对施工现场实际,项目部制定施工现场消防应急预案。 一、工程简介 该工程位于郑州市管城区经南三路与经开十七大街交叉口处。该工程主体为钢 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建筑物主体结构合理使用年限 50 年;抗震设防烈度 7 度。 建筑物占地面积为 29699.3 平方米,建筑面积 73273.8 平方米,整个建筑长 336m,宽 90m。建筑主体车间三层、局部四层,辅房单层,局部二层。建筑主 车间室外地面到其檐口 23.800m,辅房室外地面屋面面层 21.950m,烟囱主体 高度 70.0 米。建筑物生产火灾危险性类别为丁类。建筑物耐火等级二级。屋面 防水等级二级,钢结构屋面采用 PVC 卷材防水,钢筋混凝土屋面采用高聚物改 性沥青卷材防水,合理使用年限 15 年。 二、编制说明 为及时有效的处理可能出现的火灾及爆炸突发事件对工程正常施工秩序的影响, 我公司从工程开工就建立以分公司主领导为主体、项目管理人员积极配合的施 工应急响应小组。在紧急情况发生第一事件内启动应急机制。保证做到:统一 指挥、职责明确、信息畅通、反应迅速、处置果断,把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 特制定本应急响应方案。 本方案适用于整个工地范围内可能出现的火灾及爆炸事故的预防和处理,覆盖 事故发生后应急响应,事后监测与处置等各个阶段。 三、消防事件的辨识及监测 本工程潜在的消防事故和紧急情况,及监测内容如下。 事件分类 事件辨识 重点监测 火灾、爆 炸 临建或建筑 易燃易爆液体:汽油、柴油、油漆、稀料、氧气、乙炔气、 可(易)燃物:木材、建筑垃圾、冬季施工保温材料 材料起火爆 炸 化学品:硫酸、硝酸、盐酸、磷酸、氢氧化纳、氢氧化钾 作业点和场所:现场电气焊作业、库房、施工现场配电室、 食堂、职工宿舍 四、成立应急小组,落实职能组职责 安全部: 负责项目潜在消防事故或紧急情况的预防和处理。 1、 协助防火负责人制定施工现场防火安全方案和措施,并督促落实。 2、 纠正违反消防法规、规章的行为,并向防火负责人报告,并提出对 违章人员的处理意见。 3、 对重大火险隐患及时提出消除措施的建议。 4、 配备、管理消防器材、建立防火档案。 5、 组织义务消防队的业务学习和训练。 6、 组织扑救火灾,保护火灾现场。 保卫部: 负责施工现场消防保卫。火灾等突发事件的处理。 物资部: 负责化学危险品采购、运输、储存、发放等过程的日常管理、控制和对化学危 险品泄露的处理。 1、 对易燃、易爆等危险及有毒物品,必须按照规定保管,发放要落实 专人保管,分类存放,严格手续,防止爆炸和自然起火。 2、 对所属仓库和存放的物资要定期开展安全防火检查,及时消除不安 全隐患。 3、 仓库保管员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定期检修保养,确保完好有效, 库区要设明显的防火标志,严禁吸烟和明火作业。 4、 仓库保管员是本库的兼职防火员,对防火工作负直接责任,必须遵 守仓库有关防火规范,下班前对本库进行检查,无问题时锁门断电,方 可离开。 技术部:
分类:事故与应急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90 KB 时间:2025-08-19 价格:¥2.00
作成: 文永杰 审核人: 批准人: 分发部门: 总务部、财务部、业务部、生产部、金型治工具部、成型部、品质部、技术部、冲压表面处理部、 制造部 0. 更改记录 版 本 更新日期 备件人 更 改 简 述 1.0 2013.6.1 赵甘霖 新发行 1.1 2015.5.4 文永杰 根据新《安全生产法》进行大范围修订 1.2 2017-9-21 文永杰 安全生产标准化项目更新 1. 目的 2. 范围 3. 职责 4. 规定内容 5. 记录 1. 目的 为了建立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审查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确定获取渠 道、方式和时机,及时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特制订本制度。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安全审查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的管理。 3. 职责 3.1 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本次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识别、获取、归档、传递、发放、更新。 3.2 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符合性评审、相关培训。 3.3 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负责提供相关资源支持。 3.4 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的培训计划和制定实施。 4. 规定内容 4.1 安全生产办公室首先通过各种渠道(如求助上级政府主管部门、外部培训、网络、书店等)收集、整理出 与本厂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文本。 4.2 安全生产办公室将收集到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进行分类汇总,并识别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 填写《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 4.3 安全生产办公室每年组织一次对所收集的本厂油罐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执行情况进行符合性 评价,消除违规现象和行为,并编制符合性评价报告。评价报告内容应包括 4.3.1 获取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及其它要求的适宜性和充分性; 4.3.2 企业是否存在违法违规现象和行为; 4.3.3 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及其它要求的现象和行为进行整改等。 4.4 安全生产办公室关注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最新变化,为符合性评价提供依据。 4.5 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发放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文本给各部门(必要时发给个人),由安全生产 办公室对本厂员工进行内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进行培训。必要时可以外派员工学习有关安全 生产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知识。 4.6 安全生产办公室收集、整理出与本公司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文本应存档,并形成文本数 据库。 4.7 业务部负责将本厂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及时传达给供应商及其他相关方,以联络 函的形式发送。 5. 相关文件 《隐患治理管理制度》 《变更管理制度》 6. 记录 5.1 《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清单》 5.2 《文件发放登记表》 5.3 《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符合型评审记录》 5.4 《安全教育培训记录表》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8 KB 时间:2025-10-06 价格:¥2.00
消防应急预案 多工种,立体交叉作业的施工场地,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着火灾隐患。特别是在 工程装饰施工的高峰期间,明火作业增多,易燃材料增多,极易发生建筑工地 火灾。为了提高消防应急能力,全力、及时、迅速、高效地控制火灾事故,最 大限度的减少火灾事故损失和事故造成的负面影响,保障国家、企业财产和人 员的安全,针对施工现场实际,项目部制定施工现场消防应急预案。 一、工程简介 该工程位于郑州市管城区经南三路与经开十七大街交叉口处。该工程主体为钢 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建筑物主体结构合理使用年限 50 年;抗震设防烈度 7 度。 建筑物占地面积为 29699.3 平方米,建筑面积 73273.8 平方米,整个建筑长 336m,宽 90m。建筑主体车间三层、局部四层,辅房单层,局部二层。建筑主 车间室外地面到其檐口 23.800m,辅房室外地面屋面面层 21.950m,烟囱主体 高度 70.0 米。建筑物生产火灾危险性类别为丁类。建筑物耐火等级二级。屋面 防水等级二级,钢结构屋面采用 PVC 卷材防水,钢筋混凝土屋面采用高聚物改 性沥青卷材防水,合理使用年限 15 年。 二、编制说明 为及时有效的处理可能出现的火灾及爆炸突发事件对工程正常施工秩序的影响, 我公司从工程开工就建立以分公司主领导为主体、项目管理人员积极配合的施 工应急响应小组。在紧急情况发生第一事件内启动应急机制。保证做到:统一 指挥、职责明确、信息畅通、反应迅速、处置果断,把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 特制定本应急响应方案。 本方案适用于整个工地范围内可能出现的火灾及爆炸事故的预防和处理,覆盖 事故发生后应急响应,事后监测与处置等各个阶段。 三、消防事件的辨识及监测 本工程潜在的消防事故和紧急情况,及监测内容如下。 事件分类 事件辨识 重点监测 火灾、爆 炸 临建或建筑 易燃易爆液体:汽油、柴油、油漆、稀料、氧气、乙炔气、 可(易)燃物:木材、建筑垃圾、冬季施工保温材料 材料起火爆 炸 化学品:硫酸、硝酸、盐酸、磷酸、氢氧化纳、氢氧化钾 作业点和场所:现场电气焊作业、库房、施工现场配电室、 食堂、职工宿舍 四、成立应急小组,落实职能组职责 安全部: 负责项目潜在消防事故或紧急情况的预防和处理。 1、 协助防火负责人制定施工现场防火安全方案和措施,并督促落实。 2、 纠正违反消防法规、规章的行为,并向防火负责人报告,并提出对 违章人员的处理意见。 3、 对重大火险隐患及时提出消除措施的建议。 4、 配备、管理消防器材、建立防火档案。 5、 组织义务消防队的业务学习和训练。 6、 组织扑救火灾,保护火灾现场。 保卫部: 负责施工现场消防保卫。火灾等突发事件的处理。 物资部: 负责化学危险品采购、运输、储存、发放等过程的日常管理、控制和对化学危 险品泄露的处理。 1、 对易燃、易爆等危险及有毒物品,必须按照规定保管,发放要落实 专人保管,分类存放,严格手续,防止爆炸和自然起火。 2、 对所属仓库和存放的物资要定期开展安全防火检查,及时消除不安 全隐患。 3、 仓库保管员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定期检修保养,确保完好有效, 库区要设明显的防火标志,严禁吸烟和明火作业。 4、 仓库保管员是本库的兼职防火员,对防火工作负直接责任,必须遵 守仓库有关防火规范,下班前对本库进行检查,无问题时锁门断电,方 可离开。 技术部:
分类:事故与应急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90.1 KB 时间:2025-11-07 价格:¥2.00
机械伤害应急演练方案 一、演练目的 本次演练旨在贯彻“预防与应急并重”的原则。因自然或人 为、技术等原因,当事故不可能完全避免时,应急救援行动就成 为控制灾害蔓延、降低危害后果的唯一手段。但是也应该认识到: 应急救援毕竟是事故发生后而不得已采取的措施。因此,对安全 管理而言,不应把应急预案作为维持重大危险源安全运行的替代 措施,而是要坚持树立“预防为主”的科学理念,把各种事故隐 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促进企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本应急方案旨在高效、有序地处理本厂业机械伤害伤亡突发 事件,避免或最大程度地减轻机械伤害人身伤亡造成的损失,保 障员工生命和企业财产安全;为提高员工在发生机械伤害时的现 场处置能力和自救能力。 二、演练内容 机械伤害现场处置 三、演练时间 20XX 年 XX 月 XX 日 四、演练地点 厂区车间 五、演练形式 现场演练 六、举办单位 ******有限公司 七、应急演练要求 ①在开展演练准备工作以前应先指定演练计划;演练策划领 导小组构成和保障措施等。 ②演练准备阶段的主要任务是根据演练计划成立演练组织机 构,设计演练总体方案,并根据需要针对演练方案对应急人员进 行培训,使相关人员了解应急响应的职责、流程和要求,掌握应 急响应知识和技能为演练实施奠定基础。 ③演练实施当天演练组织机构的相关人员应在演练前提前到 达现场,对演练设备进行检查,确保正常工作,确认无误后按时 启动演练。 八、模拟情景 在车间操作设备的过程中,作业人员手被手臂被设备砸伤; 造成机械伤害。 九、组织机构
分类:事故与应急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5.4 KB 时间:2025-12-07 价格:¥2.00
序号 内容 项目 检查内容 排查 周期 存在隐 患 隐患描述 隐患 级别 备注 制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H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中明确目标与指标的制定 、分解、实施、考核等环节 H 相应环节明确责任部门或责任人 H 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以正式文件颁发 H 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分解办法 H 各基层部门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分解实施办法 和考核办法 H 定期对安全生产目标的完成效果进行评估和考核 F 根据考核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安全生产目标和指 标的实施计划。 F 调整后的目标与指标以及实施计划以文件形式发 布 F 4 建立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的管 理制度。 H 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制 度以文件形式发布 H 按照安全生产法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含职业健 康)或配备安全管理人员。 H 有安全管理人员及职业卫生管理人员任命书 H 安全管理人员及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持证上岗 G 从业人员在1000人以上的生产经营单位,建立本 单位的安全生产委员会,以文件形式任命 H 安全生产委员会包括主要负责人、部门负责人等 相关人员 H 目标 监测与 考核 组织机 构和人 员 基础管理类隐患排查项目清单 排查主体: 排查人: 排查日期: 年 月 日 安全生产 目标 组织机构 和职责 第 1 页,共 9 页 安委会或安全生产领导机构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 安全专题会 F 8 建立针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 评审、修订及考核等环节内容的管理制度。 H 9 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 H 10 安全生产责任制覆盖公司各级人员,责任制内容 符合各级人员职责 H 11 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H 12 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考核 E 13 对各级管理层进行安全生产责任制与权限的培训 G 14 定期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适宜性评审与更新 G 18 建立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 H 19 明确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办法,建立安全生产费用 提取和使用台账 E 20 财务报表中有安全生产费用归类统计管理 E 21 制定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使用计划内容完 整,按照计划实施 H 22 建立员工工伤保险或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管理制 度。 H 23 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或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 H 24 保障伤亡员工获取相应的保险与赔付,有关保险 评估、年费、返回资料、赔偿等资料齐全,受伤 员工进行伤残等级鉴定 H 25 建立识别、获取、评审、更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与其他要求的管理制度 H 26 各职能部门和基层单位应定期识别和获取本部门 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并向归口 部门汇总。 H 27 定期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 要求,并发布其清单 E 及时将识别和获取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 求融入到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中。 E 职责 安全生 产费用 相关保 险 法律法 规、标 准规范 组织机构 和职责 安全投入 第 2 页,共 9 页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33 KB 时间:2025-12-22 价格:¥2.00
缆索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起重安装作业前,应确定工作步骤、施工方法及安全措施。 二、起重机每班作业前应先作无负荷的升降、行走以及制动器、 限位装置的 安全性能试验,如设备有故障,应排除后才能正式作业。 三、使用吊机起重安装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该吊机的安全使用 规定。 四、缆索吊机使用前,应按规范要求进行试吊。经试吊确认合格 后,方可投入使用。 五、起重工必须熟悉施工方法、起重设备的性能、所起重物的特 点和确切重量以及施工安全的要求。 六、吊机指挥应由对起重作业有经验的人员担任。指挥人员的哨 音、手势和旗语应宏亮、正确、清楚。如遇有妨碍司机视线处,应增 加传递信号人员或采取 其它有效措施。 七、起重工工作时应集中精力,明确分工,服从统一指挥。 八、起吊重物时,吊钩下方不得有人停留或行走。 九、起吊重物时,首先应明确其重心,确定应使用的吊具和拥扎 的部位。两 支点起吊时,两付吊具中间的夹角不应大于 60°。 十、起吊重物时,吊具拥扎应牢固,并封钩防滑脱。拥扎有棱角 或利口的物件时,吊具应垫以铁瓦、橡胶、麻袋等物。起吊物件时, 应有防止物件摆动的措施。 十一、起吊重物时,吊钩钢丝绳应保持垂直。严禁用吊钩钢丝绳 在倾斜的方向拖拉重物或斜吊。 十二、起重机司机及起重工作人员在工作时不得擅离岗位,严禁 将重物起吊后离开。司机不准擅自改变操作程序与方法。起重人员不 得碰摸电气开关与各种控制设备。 十三、起重使用的钢丝绳应不起油、无死弯,在任何一个断面内 的断丝量不得超过此断面总根数的 5%。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5 KB 时间:2026-01-09 价格:¥2.00
架子工安全操作规程 GDAQ340109 一、架子工必须经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方可上岗。应 每年进行一次体验。凡患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以及不适于高处作业的不得从事架子作业。 二、架工班组接受任务后,必须根据任务的特点向班组全体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明确分工。悬挂挑脚 手架、门式、碗口式和工具式插口脚手架或其他新型脚手架,以及高度在 30m 以上的落地式脚手架和其他非标 准的架子,必须具有上级技术部门批准的设计图纸、计算书和安全技术交底书后才可搭设。同时,搭设前架工 班组长要组织全体人员熟悉施工技术和作业要求,确定搭设方法。搭脚手架前,班组长应带领架工对施工环境 及所需的工具、安全防护设施等进行检查,消除隐患后方可开始作业。 三、架工作业要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戴安全帽,佩戴安全带,衣着要灵便,穿软底防滑鞋, 不得穿塑料底鞋、皮鞋、拖鞋和硬底或带钉易滑的鞋。作业时要思想集中,团结协作,互相呼应,统一指挥。 不准用抛扔方法上下传递工具、零件等。禁止打闹和开玩笑。休息时应下架子,在地面休息。严禁酒后上班。 四、架子要结合工程进度搭设,不宜一次搭得过高。未完成的脚手架,架工离开作业岗位时(工间休息或 下班时),不得留有未固定构件,必须采取措施消除不安全因素和确保架子稳定。脚手架搭设后必须经施工员会 同安全员进行验收合格后才能使用。在使用过程中,要经常进行检查,对长期停用的脚手架恢复使用前必须进 行检查,鉴定合格后才能使用。 五、落地式多立杆外脚手架上均布荷载每平方米不得超过 270kg,堆放标准砖只允许侧摆 3 层;集中荷载每 平方米不得超过 150kg。用于装修的脚手架不得超过 200kg/m2。承受手推运输车及负载过重的脚手架及其他类 型脚手架,荷载按设计规定。 六、高层建筑施工工地井字架、脚手架等高出周围建筑,须防雷击。若在相邻建筑物、构筑物防雷装置保 护范围以外,应安装防雷装置,可将井字架及钢管脚手架一侧高杆接长,使之高出顶端 2m 作为接闪器,并在该 高杆下端设置接地线。防雷装置冲击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 10Ω。 七、架子的铺设宽度不得小于 1.2m。脚手板须满铺,离墙面不得大于 20cm,不得有空隙探头板。脚手板搭 接时不得小于 20cm;对头接时应架设双排小横杆,间距不大于 20cm 在架子拐弯处脚手板应交叉搭接。垫平脚手 板应用木块,并且要钉牢,不得用砖垫。 八、上料斜道的铺设宽度不得小于 1.5m,坡度不得大于 1:3,防滑条的间距不得大于 30cm。 九、脚手架的外侧、斜道和平台,要绑 1m 高的防护栏杆和钉 18cm 高的挡脚板。 十、砌筑里脚手架铺设宽度不得小于 1.2m,高度应保持低于外墙 20cm。里脚手的支架间距不得大于 1.5m, 支架底脚要有垫木块,并支在能承受荷重的结构上、搭设双层架时,上下支架必须对齐,同时支架间应绑斜撑 拉固。 十一、砌墙高度超过 4m 时,必须在墙外搭设能承受 160kg 重的安全网或防护挡板。多层建筑应在二层和每 隔四层设一道固定的安全网。同时再设一道随施工高度提升的安全网。 十二、拆除脚手架,周围应设围栏或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看管,禁人入内。拆除应按顺序由上而下,一步 一清,不准上下同时作业。 十三、拆除脚手架大横杆、剪刀撑时,应先拆中间扣,再拆两头扣,由中间操作人往下传送钢管。 十四、拆下的脚手杆、脚手板、钢管、扣件、钢丝绳等材料。应向下传递或用绳吊下,禁止往下投扔。 十五、遇大雨、大雾或六级及以上大风时,应立即停止脚手架的搭设作业。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6.5 KB 时间:2026-01-20 价格:¥2.00
塔式起重机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GDAQ340119 一、塔式起重机司机必须经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方可 上岗。 二、开机前应认真检查钢丝绳、吊钩、吊具有无严重磨损、裂纹和损坏现象,传动连接部位螺栓是否松动, 设备各电器元件是否良好,线路连接是否安全可靠,传动部分润滑部位是否正常,并进行空运转,待一切正常 后方可使用。行走式塔式起重机作业前,检查轨道应平直、无沉陷,轨道螺栓无松动,排除轨道上的障碍物。 三、工作时应服从指挥,坚持岗位,集中精力,精心操作,严禁吊钩有重物时离开驾驶室,操作中做到二 慢一快,即:起吊、下落慢,中间快。 四、下降吊钩或起吊物件时,如遇信号不明,发现下面有人或吊钩前面有障碍物时应立即发出信号,服从 指挥人员信号指挥。 五、吊运重物应高于前进方向所有障碍物 2m。 六、塔机操作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吊运物件时,平衡重必须移动至规定位置; (二)在顶升中,必须有专人指挥。看管电源、操纵液压系统和紧固螺栓。顶升时必须放松电缆,放松长度 应略大于总的顶升高度,并固定好电缆卷筒; (三)顶升时,应把载重小车和平衡重移近塔帽,并将旋转部分刹住,严禁塔机旋转。 七、操作时发现塔机工作不正常、安全装置失灵应立即停止操作,切断电源,汇报主管部门组织检修,待 正常后方可使用。在高处修理必须挂好安全带。 八、下班前将吊钩提升到离臂杆顶端 2~3m 处,松开回旋机构制动装置,使其顺风源自由转动。 九、下班前各操作控制应扳回零位,切断电源,离开驾驶室并锁好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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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防治水污染,保护和改善环境,保障饮用水安全,促进经济社 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 库等地表水体以及地下水体的污染防治。 海洋污染防治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 第三条 水污染防治应当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优先 保护饮用水水源,严格控制工业污染、城镇生活污染,防治农业面源污染,积极 推进生态治理工程建设,预防、控制和减少水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水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 展规划。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防治水污染的对策和措施,对本行政区域的 水环境质量负责。 第五条 国家实行水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将水环境保护目 标完成情况作为对地方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考核评价的内容。 第六条 国家鼓励、支持水污染防治的科学技术研究和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 应用,加强水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 第七条 国家通过财政转移支付等方式,建立健全对位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区域和江河、湖泊、水库上游地区的水环境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水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 管理。 交通主管部门的海事管理机构对船舶污染水域的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国土资源、卫生、建设、农业、渔业等部门以及 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水资源保护机构,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水污染防 治实施监督管理。 第九条 排放水污染物,不得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和 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第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保护水环境,并有权对污染损害水环境的 行为进行检举。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对在水污染防治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 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 水污染防治的标准和规划 第十一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制定国家水环境质量标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国家水环境质量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 制定地方标准,并报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二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省、 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流域水体的使用 功能以及有关地区的经济、技术条件,确定该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的省界水体适 用的水环境质量标准,报国务院批准后施行。 第十三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根据国家水环境质量标准和国家经济、 技术条件,制定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 可以制定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对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 可以制定严于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地方水污染物排 放标准须报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向已有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应当执行地方水污染物 排放标准。 第十四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 根据水污染防治的要求和国家或者地方的经济、技术条件,适时修订水环境质量 标准和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第十五条 防治水污染应当按流域或者按区域进行统一规划。国家确定的重 要江河、湖泊的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由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经 济综合宏观调控、水行政等部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编制,报国 务院批准。 前款规定外的其他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江河、湖泊的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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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2014 年) (2014 年 6 月 3 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 (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办〔2014〕49 号)公布) 一、总则 (一)根据《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 〔2010〕23 号),为有效实施《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规范和 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推动和指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定本办法。 (二)企业应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建立以安全生产标准化为基础的企业安全生产 管理体系,保持有效运行,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生产问题,持续改进,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水 平。 (三)本办法适用于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化工、医药、烟花爆竹、冶金、有色、建 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企业(以下统称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管理工作。 (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按照行业制定,企业依照相关 行业评定标准进行创建。 (五)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等级分为一级企业、二级企业、三级企业,其中一级为 最高。 达标等级具体要求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按照行业分别确定。 (六)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告,证书、牌匾由其确定的评审 组织单位发放;二级企业的公告和证书、牌匾的发放,由省级安全监管部门确定;三级企业 由地市级安全监管部门确定,经省级安全监管部门同意,也可以授权县级安全监管部门确定。 海洋石油天然气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告,证书、牌匾由其确 定的评审组织单位发放。 (七)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可按照《冶金等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安监总管四〔2014〕17 号)开展创建,其公告和证书、牌匾的发放(证书样式见附件 5, 牌匾式样见附件 6),也可由省级安全监管部门制定办法,开展创建。鼓励地方根据实际, 制定小微企业创建的相关标准。 (八)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以企业自主创建为主,程序包括自评、申请、评审、公 告、颁发证书和牌匾。企业在完成自评后,实行自愿申请评审。 ( 九 ) 企 业 应 通 过 国 家 安 全 监 管 总 局 企 业 安 全 生 产 标 准 化 信 息 管 理 系 统 (http://aqbzh.chinasafety.gov.cn)完成网上注册、提交自评报告(样式见附件 1)等工作。 二、企业自评 (一)企业应自主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成立由其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自评工 作组,对照相应评定标准开展自评,形成自评报告并网上提交。 (二)企业应每年进行 1 次自评,形成自评报告并网上提交。 (三)每年自评报告应在企业内部进行公示。 三、评审程序 (一)申请。 1.企业自愿申请的原则。申请取得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证书的企业,在上报自评报告的 同时,提出评审申请。 2.申请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的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1)设立有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已依法取得国家规定的相应安全生产行政许可。 (2)申请评审之日的前 1 年内,无生产安全死亡事故。 行业评定标准要求高于本条款的,按照行业评定标准执行;低于本条款要求的,按照本 条款执行。 3.申请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在本行业内处于领先位置,原则上控制在本行业企业总数的 1%以内; (2)建立并有效运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实施自查自改自报,达到一类水平; (3)建立并有效运行安全生产预测预控体系; (4)建立并有效运行国际通行的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健康事故调查统计分析方法; (5)相关行业规定的其他要求; (6)省级安全监管部门推荐意见。 (二)评审。 1.评审组织单位收到企业评审申请后,应在 10 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材料审查工作。经 审查符合条件的,通知相应的评审单位进行评审;不符合申请要求的,书面通知申请企业, 并说明理由。 2.评审单位收到评审通知后,应按照有关评定标准的要求进行评审。评审完成后,将符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6.1 KB 时间:2026-01-24 价格:¥2.00
铸造机械日常点检表 点检月份: 年 月 编号: 设备名称 铸造机械 规格型号 设备编号 操作者 A 操作者 B 操作者 C 使用部门 检查日期 点检内容 点检记录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1 设备结构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及稳定性,基础 坚实 2 所有管路密封良好,无泄漏 3 安全装置和防护装置齐全,安全可靠 4 控制系统清晰灵敏,作业点均有急停开关 5 防尘、防毒设备设施完好无损,且运行正常 6 PE 正确可靠 7 压铸机:压铸型区应有防护装置,且与压射程序 连锁 8 制芯机:芯盒加热棒长短适中,线头连接整洁, 安全可靠 9 混砂机:防护罩有足够的强度,检修门电气连 锁,取样门大小合理 10 抛(喷)丸设备:设备密封良好,门(孔)电 气连锁 1 5 9 2 6 10 3 7 11 异 常 情 况 记 录 4 8 12 备 注 1.检查方法:看、听、试 2.检查周期:每天。(由车间负责人负责) 重大 安全 隐患 记录 注:保养后,用“√”表示进行了点检,“○”表示休息或放假, “×”表示有异常情况,应在“异常情况记录”栏予以记录。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采矿冶金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61 KB 时间:2026-01-30 价格:¥2.00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2007 年)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的报 告和调查处理,适用本条例;环境污染事故、核设施事故、国防科研生产事故的报告和调查 处理不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 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 30 人以上死亡,或者 100 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 中毒,下同),或者 1 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 10 人以上 30 人以下死亡,或者 50 人以上 100 人以下重伤, 或者 5000 万元以上 1 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 3 人以上 10 人以下死亡,或者 10 人以上 50 人以下重伤, 或者 1000 万元以上 5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 3 人以下死亡,或者 10 人以下重伤,或者 1000 万元以下直 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事故等级划分的补充性规 定。 本条第一款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第四条 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 报或者瞒报。 事故调查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经过、事故 原因和事故损失,查明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 责任者依法追究责任。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严格履行职责,及时、准确地完成 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事故发生地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支持、配合上级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的事故调查处 理工作,并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 参加事故调查处理的部门和单位应当互相配合,提高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的效率。 第六条 工会依法参加事故调查处理,有权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 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干涉对事故的报告和依法调查处理。 第八条 对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中的违法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安全生产监督管 理部门、监察机关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第二章 事故报告 第九条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 到报告后,应当于 1 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 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 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 告后,应当依照下列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并通知公安机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会和人民 检察院: (一)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逐级上报至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 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二)较大事故逐级上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三)一般事故上报至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 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依照前款规定上报事 故情况,应当同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 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以及省级人民政府接到发生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的报告后,应当立即 报告国务院。 必要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可以越级上报 事故情况。 第十一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逐级上报 事故情况,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 2 小时。 第十二条 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7.5 KB 时间:2026-01-30 价格:¥2.00
资料目录及填写指南 首先应准备 13 个文件盒,文件盒厚度约 35mm,文件盒标签已设计好,只须打印后粘贴到文件盒脊背上去。所有资料都应结合公司的实际情 况进行适当修改后打印。 一、管理性文件类 资料类别 文件名称 使用说明 归到档案盒 管理性文件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目录见后) 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建议拿到附近的广 告公司去装订成册 第 4 档案盒 公司安全操作规程 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汇编, 该安全操作规程仅作参考使用,汇编成册后建议拿 到附近的广告公司去装订成册 第 4 档案盒 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里面红色字体部分需要企业完善,建议拿到 外面的广告公司去装订,封面盖章,第二页 总经理签字,发放到公司各个部门,并填写 “文件发放记录”,另外还应交一份到地方安 监局去备案。 第 11 档案盒 二、记录资料类 一级要素 资料名称 频次要求 使用说明 1 安全生产目标 1.关于下达公司安全生产方针和总体安全生产目标的通 知 一次 KF 为公司简称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修改,打印红头文 件 盖章 2.关于发布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的通知 每年初一次 红头文件盖章 3.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及分解 每年初一次 打印,盖章 4.安全生产目标实施计划 每年初一次 根据公司组织机构设置情况进行修改 红头文件盖 章 5.安全生产目标监测记录 每季度一次 每季度监测内容最好不要完全一样,适当修改后打 一级要素 资料名称 频次要求 使用说明 印 监测人由安全员签名 6.安全生产目标季度考核表 每季度一次 每季度考核内容最好不要完全一样,适当修改后打 印 考核人由安全员签名 7.20__年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效果评估报告 每季度一次 评估人为安全员,审批人为总经理,审批意见: “同意评估报告内容” 8.安全目标责任书 每年初一次 层层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 签订日期为年初 2.组织机构与职责 1.关于成立公司安全组织机构的通知 人员有变动应及时调 整 红头文件,落实具体的人员名字后,打印,盖 章 2.关于发布实施《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通知 一次,每年进行评审, 三年修订一次 根据公司组织机构设置情况进行修改 红头文件盖 章 3.安全培训记录效果评估表(责任制) 每年进行一次全员培 训 打印完善签字,务必要有员工签到表,必须本人签 名,避免代签名的现象,有条件的还应留下培训时 的照片 4.安全生产责任制适宜性评审记录 每年一次 完善签名 5.安全生产会议记录样本(需要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修改) 每月一次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每季度一次,月度安全生产 会议每月一次,遇季度会议那月,与月度会议一起 召开,所以那月仅做季度会议记录,每次会议最好 留一张照片,每次会议必须要用签到表 6.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表 每季度一次 考核人为总经理,被考核人涉及到个人的应将本人 名字打上去 7.安全生产会议签到表 每次会议都要用签到 表 公司平时开会时可以多签几张,至少签 10 张放着备 用,会议时间及名称空着 8.新版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汇编【共 136 个岗位安全责任 制】(参考资料) 供修改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时使用 安全职责全本【参考资料】 供修改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时使用 3.安全生产投入 1.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 每年初一次 由安全管理员协同财务人员一起填写 2.安全生产费用台账 每季度一次 由财务人员填写,应附安全费用的相关票据 3.工伤保险参保名册 每年一次 可以不用这个专门规定表格,能提供已缴纳工伤保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02 KB 时间:2026-02-03 价格:¥2.00
临时用电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GDAQ330905 施工单位: 工程名称 分部分项 工 程 工种 一、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纪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二、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2005,按照施工用电组织设计架设三相五线制的 电气线路,所有电线均应架空,过道或穿墙均要用钢管或胶套管保护,严禁利用大地作为工作零线。 三、配电箱、开关箱内电气设备完好无缺。箱体下方进出线,开关箱应符合“一机、一闸、一漏、一箱” 的要求,门、锁完善,有防雨、防尘措施,箱内无杂物,箱前通道畅通,并应对电箱统一编号,并设危险标志。 保护零线(PE、绿/黄线)中间和末端必须重复接地,严禁与工作零线混接;产生振动的设备的重复接地不少于 两处。 四、使用设备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并应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是否完好,严 禁设备带病运转和进行在运转中维修。 五、停用的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负载线、保护零线和开关箱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解决。搬迁 或移动的用电设备,必须由专业电工切断电源并作妥善处理。 六、在建工程与外电线路的安全距离及外电防护和接地与防雷等应严格按规范执行。 七、配电线路的架空线必须采用绝缘铜线和绝缘铜线和绝缘铝线。架空线必须设置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 设在树木或脚手架、龙门架或井字架上。 八、空线的接头、相序排列、档距、线间距离及横担的垂直距离和横担的选择及规格,严格执行规范规定。 九、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宜设置,如合置在同一配电箱内,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路设置。 十、开关箱应由末级配电箱配电,配电箱、开关箱制作所用的材料、箱的规格设置要求及安装技术应按规 范执行。 配电箱、开关箱最好购合格的成品使用。 十一、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开关电器安装,绝缘要求和箱壳保护接零应按规范执行。 十二、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制。严禁用同一个开 关电器直接控制两台及两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十三、开关箱内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漏电保护器的选择、安装和额定漏电动作应符合规范要求。 十四、总配电箱和开关箱中两级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作合理配合匹配,实现分段保护的功能。 十五、手动开关电器只许用于直接控制照明电器和容量不大于 5.5kW 动力电路。容量大于 5.5kW 的动力电 路应采用自动开关电器或降压启动装置控制。各种开关电器元器件的额定值与其控制用电设备的额定值相适应。 十六、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应由专人负责。且应每月定期检修一次。检查、维修人员必须是专业电工,检查、 维修时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鞋、手套、必须使用电工绝缘工具。 十七、对配电箱、开关箱进行检查、维修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停电检修 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 十八、移动的用电设备使用的电源线路,必须使用绝缘胶套管式电缆。 十九、用电设备和电气线路必须有保护接零。 二十、严禁施工现场非正式电工乱接用电线和安装用电开关。 二十一、残缺绝缘盖的闸刀开关禁止使用,电气设备所用保险丝,禁止用其他金属丝代替,并且需与设备 容量相匹配。 二十二、电工必须严格执行电工安全操作规程,对电气设备要进行定期检查和试验,凡不合格的电气设备、 工具要停止使用。 二十三、施工现场内严禁使用劲塑料线,所用绝缘导线型号及截面必须符合临电设计。 二十四、当发生电气火灾时即切断电源,用干砂灭火,或用干粉灭火器灭火,严禁使用导电的灭火剂灭火。 二十五、凡移动式照明,必须采用安全电压;地下室照明和潮湿现场的照明,应采用 36V 以下安全电压。 二十六、不得私自乱拉电源,严禁将电源线的金属丝直接插入插座。 二十七、现场补充交底内容: 交底人签字: 日 期: 接受人(全员)签字: 注:本交底一式三份,班组、交底人、资料保管员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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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2009 年) (2009 年 5 月 27 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2009 年 6 月 16 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21 号公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信息的报告和处置工作,根据《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 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生产经营单位报告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 构对生产安全事故信息的报告和处置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规定的应当报告和处置的生产安全事故信息(以下简称事故信息),是指 已经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和较大涉险事故的信息。 第四条事故信息的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和完整,信息的处置应当遵循快速高效、协同配 合、分级负责的原则。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的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工作。煤矿安全监 察机构负责煤矿的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工作。 第五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当建立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制度, 设立事故信息调度机构,实行 24 小时不间断调度值班,并向社会公布值班电话,受理事故 信息报告和举报。 第二章事故信息的报告 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者较大涉险事故,其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信息 报告后应当于 1 小时内报告事故发生地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分局。 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事故发生单位在依照第一款规定报告的同时,应当在 1 小时内报告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事故发生单位在依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报 告的同时,可以立即报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第七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接到事故发生单位的事故信息报告 后,应当按照下列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同时书面通知同级公安机关、劳动保障部门、工会、 人民检察院和有关部门: (一)一般事故和较大涉险事故逐级上报至设区的市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省级煤 矿安全监察机构; (二)较大事故逐级上报至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三)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逐级上报至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 监察局。 前款规定的逐级上报,每一级上报时间不得超过 2 小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前 款规定上报事故情况时,应当同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 第八条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或者社会影响重大的事故的,县级、市级安全生产监督管 理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分局接到事故报告后,在依照本办法第七条规定逐级上报的同时, 应当在 1 小时内先用电话快报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随后补 报文字报告;乡镇安监站(办)可以根据事故情况越级直接报告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第九条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或者社会影响恶劣的事故的,县级、市级安全 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分局接到事故报告后,在依照本办法第七条规定逐级上 报的同时,应当在 1 小时内先用电话快报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 构,随后补报文字报告;必要时,可以直接用电话报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 矿安全监察局。 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在 1 小时内 先用电话快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随后补报文字报告。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在 1 小时内先 用电话快报国务院总值班室,随后补报文字报告。 第十条报告事故信息,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事故发生单位的名称、地址、性质、产能等基本情况; (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三)事故的简要经过(包括应急救援情况); (四)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涉险的人数)和初步估 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五)已经采取的措施; (六)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使用电话快报,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事故发生单位的名称、地址、性质; (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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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 90 号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已经 2017 年 1 月 10 日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 1 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 2017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 2017 年 3 月 9 日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加强和规 范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建设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 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职责范围内、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新建、 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建设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 施建设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的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是指存在或者产生职业病危 害因素分类目录所列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建设项目。 本办法所称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是指消除或者降低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 素的浓度或者强度,预防和减少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的损害或者影响, 保护劳动者健康的设备、设施、装置、构(建)筑物等的总称。 第三条 负责本办法第二条规定建设项目投资、管理的单位(以下简称建设 单位)是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建设的责任主体。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 产和使用(以下统称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建设单位应当优先采 用有利于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职业病防护设施 所需费用应当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 第四条 建设单位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应当依照本办法进行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及相应的评 审,组织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建立健全建设项目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与档案。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工作可以与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一并进 行。建设单位可以将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安全预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 设计和安全设施设计、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和安全验收评价合并出具报告或 者设计,并对职业病防护设施与安全设施一并组织验收。 第五条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在国务院规定的职责范围内对全国建 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在本级人民政府规 定的职责范围内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实施分类分 级监督管理,具体办法由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并报国家安全生产监 督管理总局备案。 跨两个及两个以上行政区域的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由其共同的 上一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监督管理。 上一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将其负责的建设 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工作委托下一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 理部门实施;接受委托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不得再委托。 第六条 国家根据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程度,将建设项目分 为职业病危害一般、较重和严重 3 个类别,并对职业病危害严重建设项目实施重 点监督检查。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目录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制定并公 布。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对建设项目职业病危 害分类管理目录作出补充规定,但不得低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规定的管 理层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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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安 全 生 产 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十三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 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 2014 年 8 月 31 日通过,现予公布,自 2014 年 12 月 1 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 2014 年 8 月 31 日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 第三章 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义务 第四章 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第五章 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 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统称生产 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适用本法;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 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以及核与辐射安全、特种设 备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三条 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 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 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第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 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改善安全生 产条件,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第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 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第七条 工会依法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 生产经营单位的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 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生产经营单位制定或者修改有 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应当听取工会的意见。 第八条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规划制定安全生产规划,并组织实施。安全生产规划应当与城乡规划相衔接。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支 持、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协 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等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 关应当按照职责,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 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第九条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对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实施 综合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对 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国务院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 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 政府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 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的 部门,统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第十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按照保障安全生产的要求,依法及时制定有关 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并根据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适时修订。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执行依法制定的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第十一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有关安全 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增强全社会的安全生产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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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2013 年)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已经 2013 年 2 月 18 日国家安全生 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 2013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企业(以下统 称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与监督,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作业人员的 安全与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与监督,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者部分封闭,与外界相对隔离,出入口较为狭窄,作 业人员不能长时间在内工作,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者氧含 量不足的空间。工贸企业有限空间的目录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确定、调整并公布。 第三条 工贸企业是本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有限 空间作业安全全面负责,相关负责人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本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负责。 第四条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对全国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属地监管、分级负责的原则,对本行政区 域内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实施监督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工贸企业有 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二章 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保障 第五条 存在有限空间作业的工贸企业应当建立下列安全生产制度和规程: (一)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责任制度; (二)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 (三)有限空间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四)有限空间作业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应急救援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制 度; (五)有限空间作业应急管理制度; (六)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第六条 工贸企业应当对从事有限空间作业的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应急 救援人员进行专项安全培训。专项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有限空间作业的危险有害因素和安全防范措施; (二)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 (三)检测仪器、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 (四)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置措施。 安全培训应当有专门记录,并由参加培训的人员签字确认。 第七条 工贸企业应当对本企业的有限空间进行辨识,确定有限空间的数量、位置以及 危险有害因素等基本情况,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并及时更新。 第八条 工贸企业实施有限空间作业前,应当对作业环境进行评估,分析存在的危险有 害因素,提出消除、控制危害的措施,制定有限空间作业方案,并经本企业负责人批准。 第九条 工贸企业应当按照有限空间作业方案,明确作业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 人员及其安全职责。 第十条 工贸企业实施有限空间作业前,应当将有限空间作业方案和作业现场可能存在 的危险有害因素、防控措施告知作业人员。现场负责人应当监督作业人员按照方案进行作业 准备。 第十一条 工贸企业应当采取可靠的隔断(隔离)措施,将可能危及作业安全的设施设备、 存在有毒有害物质的空间与作业地点隔开。 第十二条 有限空间作业应当严格遵守“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原则。检测指标 包括氧浓度、易燃易爆物质(可燃性气体、爆炸性粉尘)浓度、有毒有害气体浓度。检测应 当符合相关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 未经通风和检测合格,任何人员不得进入有限空间作业。检测的时间不得早于作业开始 前 30 分钟。 第十三条 检测人员进行检测时,应当记录检测的时间、地点、气体种类、浓度等信息。 检测记录经检测人员签字后存档。 检测人员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防止中毒窒息等事故发生。 第十四条 有限空间内盛装或者残留的物料对作业存在危害时,作业人员应当在作业前 对物料进行清洗、清空或者置换。经检测,有限空间的危险有害因素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 素职业接触限值第一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的要求后,方可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第十五条 在有限空间作业过程中,工贸企业应当采取通风措施,保持空气流通,禁止 采用纯氧通风换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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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5s 管理现今是制造型企业通用的管理语言,推进 5s 管理是一项重要的企业变革工作,5s 如果得到正确推行, 能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不少企业借推进 5s 管理摆脱经营困境,使生产管理水平得到突破;同时也有不少企 业在推进 5s 管理过程中,阻力重重、流于形式,最终落得半途而废。 我们不时听到这样的声音,“我们推行都 9S 了,你还 5S 呢?”“我们去年就推行过了!”------ 日本企业推行 5S 源于自律,而我们更多企业却是归于自律! 如何在能够将 5S+安全管理作为日常管理体系的一部分,如何可以达至我们追求的成本下降,效率提升,环境 更美好呢? 无数成功的实例告诉我们:唯有 6S 作为一个体系推行与维护时,您的企业才有可能在 6S 推行上持续受益! 推行篇 第一部分、正确认识 6s 1、大家谈 6s 推行中的现存问题及困惑 2、情景回顾,状况呈现 3、6s 的五大效用 4、6s 的五大执行理念 5、6S 推进的步骤 第二部分、结合过往案例资料及现场管理中现存问题逐点剖析 6S l. 整理:把要与不要的分开,不要的处理掉 1.1 工作物品分类处理方法 1.2 员工的情绪分类处理方法 1.3 物品的循环再用以及环保节能意识 的培养 1.4 P 牌(及时处理现存问题的妙方) 1.5 员工私人物品的管理 1.6 建立每人一套工具 1.7 一站式客户服务标准 1.8 每天工作计划清单及决定先后次序 2. 整顿:将要的纳入管理状态 2.1 所有物品都有一个清楚的标签和位置 2.2 合适的容器存放物品 2.3 使用存档标准及控制总表控制物品取放 2.4 确保 30 秒中取放物品的妙方 2.5 看板管理(如何打造整洁、明确易懂、确保定期更新的通告版的妙方) 2.6 先进先出及生命周期的概念 3. 清扫:打造光洁、明亮、高清洁度的百闻不如一见的现场工作环境的技巧 3.1 清洁责任的划分及认同 3.2 制定清洁、维修检查表 3.3 使清洁及检查更容易的妙方 3.4 如何保证整体环境光彩照人 3.5 关注安全事故与清扫的关系 3.6 关注品质问题与清扫的关系 4. 清洁:将以上 3 个 S 标准化并进行目视化管理 (5S+安全)6S 体系推行与维护 2 4.1 工作现场畅通无阻的布置(减少意外事故的发生) 4.2 各种现场工作指引(确保工作高效、准确) 4.3 电线、电器、电话线的整理及开关指引 4.4 危险预防的方法 4.5 各种标准化的建立(服务标准、着装标准、工作流程标准等) 4.6 颜色及视觉管理 4.7 设置 6S 法则博物馆 5.现场安全管理 5.1. 现场安全管理的重要性 5.2. 现场关全管理的原则 5.3. 现场潜在安全隐患识别与分析方法 维护篇 6. 素养:以 6S 为员工的素养 6.1 履行个人职责 6.2 良好的客服态度及沟通训练(内部顾客,不可忽视) 6.3 整齐的仪容 6.4 每日收工前 6S 6.5 今日事今日毕 6.6 服务宗旨的透明度 6.7 编写 6S 手册 6.8 定期 6S 检查 第三部分、深化 6s 1、 简洁 6s 2、 接待 6s 3、 沟通 6s 4、 工作与生活的最佳平衡 6s 5、 电话及会议 6s 第四部分、如何持续推进 6s 1、策划和启动阶段 3、标准化阶段 2、实施自主改善阶段 4、持续改善,不断进步 第五部分 如何进行 6S 内部审核 1、6S 内部审核概述-原则、条件、步 骤、注意事项 2、6S 内部审核准备 3、内部审核的策划及运作流程 练习:查检表 4、5S 的审核的实施 5、内部审核的一套工具及表格 案例演练,分组发表 6、 如何最大程度的发挥内部审核的力量 7、 6S 内审技能 8、 内审报告 第六部分 6s 推行中的疑问及困惑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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焊膏的回流焊接 焊膏的回流焊接是用在 SMT 装配工艺中的主要板级互连方法, 这种焊接方法把所需要的焊接特性极好地结合在一起,这些特性 包括易于加工、对各种 SMT 设计有广泛的兼容性,具有高的焊 接可靠性以及成本低等;然而,在回流焊接被用作为最重要的 SMT 元件级和板级互连方法的时候,它也受到要求进一步改进 焊接性能的挑战,事实上,回流焊接技术能否经受住这一挑战将 决定焊膏能否继续作为首要的 SMT 焊接材料,尤其是在超细微 间距技术不断取得进展的情况之下。下面我们将探讨影响改进回 流焊接性能的几个主要问题,为发激发工业界研究出解决这一课 题的新方法,我们分别对每个问题简要介绍。 底面元件的固定双面回流焊接已采用多年,在此,先对第 一面进行印刷布线,安装元件和软熔,然后翻过来对电路板的另 一面进行加工处理,为了更加节省起见,某些工艺省去了对第一 面的软熔,而是同时软熔顶面和底面,典型的例子是电路板底面 上仅装有小的元件,如芯片电容器和芯片电阻器,由于印刷电路 板(PCB)的设计越来越复杂,装在底面上的元件也越来越大, 结果软熔时元件脱落成为一个重要的问题。显然,元件脱落现象 是由于软熔时熔化了的焊料对元件的垂直固定力不足,而垂直固 定力不足可归因于元件重量增加,元件的可焊性差,焊剂的润湿 性或焊料量不足等。其中,第一个因素是最根本的原因。如果在 对后面的三个因素加以改进后仍有元件脱落现象存在,就必须使 用 SMT 粘结剂。显然,使用粘结剂将会使软熔时元件自对准的 效果变差。 未焊满未焊满是在相邻的引线之间形成焊桥。通常,所有 能引起焊膏坍落的因素都会导致未焊满,这些因素包括:1,升 温速度太快;2,焊膏的触变性能太差或是焊膏的粘度在剪切后 恢复太慢;3,金属负荷或固体含量太低;4,粉料粒度分布太广;5; 焊剂表面张力太小。但是,坍落并非必然引起未焊满,在软熔时, 熔化了的未焊满焊料在表面张力的推动下有断开的可能,焊料流 失现象将使未焊满问题变得更加严重。在此情况下,由于焊料流 失而聚集在某一区域的过量的焊料将会使熔融焊料变得过多而 不易断开。除了引起焊膏坍落的因素而外,下面的因素也引起未 满焊的常见原因:1,相对于焊点之间的空间而言,焊膏熔敷太多;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91.5 KB 时间:2026-03-13 价格:¥2.00
) 物料提升机安装自检表 GDAQ209010805 使用单位 广东省电白建筑工程总公司 安装单位 广东省电白建筑工程总公司 工程名称 江门市民兵综合训练项目—生活区 工程地址 江门市蓬江区杜阮镇亭院村中坑地段 传动形式 0 产权单位 制造单位 (许可证号: 0 0 SS型驱动 形式 制造编号 型号规格 告知受理号 设备自编号 备案编号 出厂日期 安装部位 性能参数 额定载重量: kg;额定提升速度: m/min 最大提升高度: 架体顶端自由高度: m m;最大独立高度: m; 5.《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第1部分:总则》GB 6067.1—2010 6.《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 33—2001 7.《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 59—99 8.《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程》JGJ 160—2008 设备状态 架体架设高 度: m 项不合格; 2.一般项目共62项,其中第 检查依据 1.《建筑物料提升机安装检验评定规程》 2.《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 88—2010 3.《施工升降机》GB/T 10054—2005 4.《施工升降机安全规程》GB 10055—2007 项不合格,共 项不合格 9.《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 检查情况 汇 总 检查项目共计95项: 1.保证项目共33项,其中第 项不合格,共 检查结论 自检人员 (安装单位专 业技术人员) 安装 单位 (签名) (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备 注 保证项目(序号带“★”的项目)全部合格,一般项目中不合格项目数不超过5项,此设备自检 结论方为“合格” 序号 ★1 ★2 3 4 5 6 8 10 11 12 13 物料提升机安装自检表(续表一) GDAQ209010805-1 1.1.2 吊笼安全 门 提升机吊笼的前、后两个方向均应装设安全门,安 全门应定型化、工具化 项类 项目编号 检 查 内 容 及 要 求 检查结果 1.1.3 吊笼侧面 围护 吊笼门及两侧立面应采用网板结构,孔径应小于 25mm。侧面围护高度不应小于1.5m 结 论 1.1 结构 1.1.1 主要受力 构件 提升机的架体、传动系统、吊笼立柱、上下承载梁 和附墙架等主要受力构件不得有明显变形、可见裂 纹、开焊和严重锈蚀、磨损等缺陷 1.1.5 吊笼底板 吊笼底应防滑、排水,且无破损等缺陷 1.1.4 防护顶棚 提升机的吊笼顶部应设置防护棚,防护顶棚应采用 坚实的材料,在任意0.01㎡面积上作用1.5kN的力 时,不应产生永久变形 7 1.1.7 导轨 提升机的导轨架不应兼作导轨 1.1.6 自升平台 安装高度超过30m的提升机应具有自升降安拆功能, 应装设自升平台。平台四周应设置防护栏杆,上栏 杆高度应为1.0~1.2m,下栏杆高度为0.5~0.6m, 挡脚板高度不应小于180mm 9 1.1.9 钢丝绳防 脱装置 滑轮、卷筒或曳引轮应装设钢丝绳防脱装置,该装 置与滑轮、卷筒或曳引轮外缘的间隙不应大于钢丝 绳直径的20%,且不大于3mm 对重导轨不得采用链条或钢丝绳等柔性物体 1.1.8 导向装置 导向装置应齐全、可靠,吊笼、自升平台应采用滚 轮导靴,对重可采用滚轮导靴或滑动导靴 卷筒两侧边超出最外层钢丝绳的高度不应小于钢丝 绳直径的两倍 1.2 信息 标志 与信 号 1.2.1 产品标牌 应在提升机底部易于观察的位置设置产品标牌,标 牌内容应至少包括:产品名称和型号规格;主要性 能参数;出厂编号;制造商名称;产品制造日期 1.2.2 限载标志 应在吊笼的明显部位设置限载标志、禁乘标志 1.2.4 对重标志 对重应根据有关规定的要求涂成警告色。对重上应 标明其质量 1.2.3 操作标识 在操作位置上应标明控制元件的用途和动作方向, 指示信息应易于识别且清晰可见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76.5 KB 时间:2026-03-16 价格:¥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