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厂企业安全生产三级标准化-分管生产安全工作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关于食品医药行业相关企业法律法规与标准相关内容,适用于食品医药行业相关企业。
分管生产安全工作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执行《安 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标准。结合本公司各时期特点提出任务, 落实 安全生产。 2、组织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负责监督检查计划的实施情况,保证 安 全技术措施计划在生产中落实完成。 3、对生产过程中的安全负责,当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生产必须服 从 安全,停止生产作业。 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对重大事故 和 重大未遂事故组织调查处理,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重复事故发生。 5、对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负责,经常检查安技、消防部门 的 活动情况,不断提高安技和消防人员的素质,保持合理的结构,适应安全、 消防 工作要求。 6、贯彻安全生产“五同时”原则,组织生产例会,在听取各部门生产 情 况的同时,听取安全问题汇报,并对存在的安全问题做出决定,及时解决。 7、对公司重大设备、更新、拆修、安装技术审定,并制定相应的安全 技 术措施。对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实行淘汰。 8、组织均衡生产,注重劳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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