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对象
《生产管理知识-09车间不合格品管理规定》是关于其它行业相关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相关内容,适用于其它行业相关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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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发部门
接收部门
车间不合格品管理规定
生效日期
管理标准---物料
制定人
制定日期
文件编号
审核人
审核日期
文件页数
共 2 页
批准人
批准日期
分发部门
1 目的
建立
不合格品管理规定,防止
不合格品流入下道工序或出厂。
2 范围
车间生产过程中出现的
不合格中间产品的处理。
3 责任
车间主任、班组长、操作人员、质监员。
4 内容
4.1
车间生产过程中出现的整批
不合格品,按质监科下发的“
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执行。
4.2
车间正常
生产中剔出的
不合格品,其数量不超过批量的 2%时,隔离存放,做好
标记,按废弃物处理。
4.3
车间正常
生产中出现的
不合格品,其数量超过批量的 2%时,先隔离存放,做好
标记,按下列情况分类处理。
4.3.1 片剂
生产中出现的
不合格素片,粉碎后加入到下批同品种同规格物料的配制
中,但必须在配料制粒
生产记录备注栏中注明,且必须经质监员签字确认;薄膜包
衣过程中出现的
不合格片,按废弃物处理。
4.3.2 胶囊填充过程中剔除的
不合格胶囊,拆囊后,将倒出的
颗粒直接加入到该批
颗粒中重新填囊。
4.3.3
颗粒剂在整粒后出现的大
颗粒及细粉,经粉碎后加入到下批同品种同规格的
物料配制中,但须在配料制粒
生产记录备注栏中注明,且必须有质监员签字确认。
4.3.4
颗粒剂分装过程出现的
不合格品,拆除包装后,直接将
颗粒加入到该批
颗粒
中重新分装。
4.3.5 内包过程中剔出的
不合格品,将片子或胶囊剥出后,直接加入到该批中间产
品中重新内包。
4.3.6 在进行 4.3.2、4.3.4、4.3.5 项处理时,手必须消毒,且不直接接触物料。
5 记录
记录名称 保存部门 保存期限
不合格品记录表 固体制剂
车间 三 年
免责申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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