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申报表
建设单位(印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建设单位
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
工程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工程地址
开工日期
计划竣工日期
类 别
□新建 □扩建 □改建(□装修 □建筑保温 □改变用途)
使用性质
工程投资额(万元)
施工许可文号
单位类别
单位名称
资质等级 法定代表人/主
要负责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设计
单位
施工
单位
监理
单位
层 数
建筑面积(m2)
单体建筑名称
结构类型 耐火等级
地上
地下
建筑高度
(m)
占地面积
(m2)
地上
地下
设置位置
总容量(m3)
设置型式
浮顶罐(□外 □内) □固定顶罐
□卧式罐
球形罐(□液体 □气体) 可燃气体储罐(□干式 □湿式) □其他
储
罐
储存形式
□地上 □半地下 □地下
储存物质名称
堆
场
储 量
储存物质名称
材料类别
□A
□B1
□B2
保温层数
□建筑保温
使用性质
原有用途
装修部位
□顶棚 □墙面 □地面 □隔断 □固定家具 □装饰织物 □其他
装修面积
(m2)
装修层数
□装修
工程
使用性质
原有用途
消
防
设
施
□室内消火栓系统 □室外消火栓系统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气体灭火系统
□泡沫灭火系统
□其他灭火系统
□疏散指示标志
□消防应急照明
□防烟排烟系统
□消防电梯
□灭火器
□其他: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说 明
1.此表由
建设单位填写并加盖印章,没有
单位印章的,由其负责
人签名。填表前请仔细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
建设工程
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确知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
2.
建设单位应如实填写各项内容,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
负责,不得虚构、伪造或编造事实,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3.填写应使用钢笔和能够长期保持字迹的墨水或打印,字迹清
楚,文面整洁,不得涂改。
4.表格设定的栏目,应逐项填写;不需填写的,应划去。
建设单
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必须填写。未
确定监理
单位的,不填写相应栏目。表格中的“□”,表示可供选择,
在选中内容前的“□”内画√。
5.申报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应同时提交下列材料:
(1)
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
文件;
(2)设计
单位资质证明
文件;
(3)消防设计
文件;
(4)施工许可
文件;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依法需要办理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应提供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证明
文件;依法需要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的临时性建筑,属于人员
密集场所的,应提供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的证明
文件;有《
建设工
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十六条所列情形之一的,应提供特殊消防设
计
文件,或者设计采用的国际标准、境外消防技术标准的中文文本,
以及其他有关消防设计的应用实例、产品说明等技术资料;按照
建设
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施工图审查的,应提供施工图审查机构出具的审
查合格
文件。
提交的材料请使用国际标准 A4 型纸打印、复印或按照 A4 型纸
的规格装订,其中“证明
文件”、“许可
文件”、“合格
文件”均为复印件,
经申请人签名确认并注明日期,并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受理人员现场
核对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