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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用电技术
交底
工程名称
新建临河-策克铁路工程
授权
交底班(组)
单位工程名称
施工部位
交底内容:
1. 电杆埋设符合无倾斜、下沉及杆基积水等现象,回填土时应将土块打碎,每回填 0.5m 夯
实一次,杆坑应设防沉土台,其高度已超出地面 0.3m。
2.
拉线埋设符合其深度为 1.2~1.5m,
拉线与电杆的夹角小于 45°。
拉线从
导线之间穿
过时,应
装设拉线绝缘子。
拉线绝缘子距地面的高度不小于 2.5m。
3.施工现场内的低压架空线路在人员频繁活动区或大型机具集中作业区,应采用
绝缘
线。
绝缘线不得成束架空敷设,并不得直接捆绑在电杆、树木、脚手架上,不得拖拉在地面
上;埋地敷设时必须穿管,管内不得有接头,其管口应密封。
4.
导线中的负荷电流不大于
导线允许载流量;
导线末端的允许电压降不应大额定值的 5
%。
5. 线路
导线与地面的最小距离,在最大弧垂时符合人员频繁活动区为 6m(线路电压
为〈1KV。
6. 在同一档距内,一根
导线的接头不得多于 1 个;同一条线路在同一档距内接头不应超
过 2 个。
7. 施工现场和临时生活区的高度在 20m 及以上的井字架、脚手架、正在施工的建筑物
以及塔式起重机、机具、烟囱、水塔等设施,均应
装设防雷保护。
8. 配电箱、天关箱内的
导线应
绝缘良好、排列整齐、固定牢固,
导线端头应采用螺栓边
接或压接。
9. 配电箱、开关箱内的进线口和出线口宜设在箱的下面或侧面,电源的引出线应穿管并
设防水弯头。
10. 照明、动力合一的配电箱应分别
装设刀闸或开关,且箱内的接触器、刀闸、开关等
电气设备,应动作灵活,接触良好可靠,触头没有 严重烧蚀现象。
11. 现场办公室、宿舍、工作棚内的照明线,除橡套软电缆和塑料护套线外,均应固定
在
绝缘子上,并应分开敷设;穿过墙壁时应套
绝缘管。
补充内容:
交底部门
交底人
接受
交底人
交底时间
本表一式两份,班组自存一份,资料室归档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