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X 年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目标、指标分解表 生效日期:202X-01-01 环境、健康和安全方针和目标 部 门 部门目标、指标 责任人 行政部 一、环境目标 1. 综合废水、废气、噪声等污染物达标排放,其中: 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表 2 中二级标准; 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三级标准; 噪声排放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 12348-90)Ⅲ类标准; 2. 危险固体废弃物(如废电池、废墨盒、废硒鼓等)回收处理率 100%; 3. 一般环境污染事故为零; 二、职业健康安全目标 1. 人身轻伤及以上责任事故为零; 2. 集体中毒事故及职业病为零; 3. 一般火灾事故为零; 4. 爆炸事故为零; 5. 食物中毒事故为零; 6. 一般交通事故控制在 2 起以内,直接经济损失累计不超过 1 万元; 7. 重大交通事故为零; 8. 消防安全达标; 9. “三标一体化”体系外审无严重不符合项。 部门负责人 环境、健康和安全方针 遵纪守法,全员参与,预防为主,降 低安全、环境风险; 科学管理,以人为本,持续发展,提 升安全、环境意识。 一、环境目标 1. 综合废水、废气、噪声等污染物达标 排放,其中: 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 表 2 中二级标准; 排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 1996 三级标准; 噪声排放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 准》(GB 12348-90)Ⅲ类标准; 2. 防止固废物二次污染; 3. 重大环境污染事故为零; 4. 一般环境污染事故控制在 1 起以内; 5. 电能消耗控制目标为 5.5 亿 KWh/年, 天然气消耗控制目标为 6000 万 Nm3 质量管理部 一、环境目标 1. 综合废水、废气、噪声等污染物达标排放,其中: 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表 2 中二级标准; 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三级标准; 噪声排放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 12348-90)Ⅲ类标准; 2. 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回收处理率 100%; 3. 对生产污水指标监测率 100%; 部门负责人 4. 一般环境污染事故为零。 二、职业健康安全目标 1. 人身轻伤及以上责任事故为零; 2. 一般火灾事故为零; 3. 一般交通事故为零; 4. 中毒事故为零 5. 爆炸事故为零; 6. 供应商资质审核合格率 100% 7. “三标一体化”体系外审无严重不符合项。 技术中心 一、环境目标 1. 危险固体废弃物(如废电池、废墨盒、废硒鼓等)回收处理率 100%; 2. 一般环境污染事故为零; 3. 编制的技术方案中环保技术措施覆盖率 100%。 二、职业健康安全目标 1. 人身轻伤及以上责任事故为零; 2. 一般火灾事故为零; 3. 一般交通事故为零; 4. 中毒事故为零; 5. 编制的技术方案中安全技术措施覆盖率 100%; 6. “三标一体化”体系外审无严重不符合项。 部门负责人 /年 ,水消耗控制目标为 300 万吨/ 年。 二、职业健康安全目标 1. 人身重伤、死亡事故为零; 2. 重大设备事故为零; 3. 重大火灾事故为零; 4. 重大爆炸事故为零; 5. 重大交通事故为零; 6. 结构垮(坍)塌事故为零; 7. 集体中毒事故为零; 8. 职业病为零; 9. 环境污染事故为零。 10. 即轻伤率≤4‰; 11. 一般机械设备事故控制在 6 起以内, 百万元产值机械事故损失为 210 元; 12. 一般火灾事故控制在 5 起以内,百万 元产值火灾损失为 100 元; 13. 一般交通责任事故起数(负同等及以 上)控制在 2 起以内,直接经济损失 人力资源部 一、环境目标 一般环境污染事故为零。 二、职业健康安全目标 1. 培训计划实施率 100%; 2. 人身轻伤及以上责任事故为零; 3. 一般交通事故为零; 4. 一般火灾事故为零; 5. “三标一体化”体系外审无严重不符合项。 部门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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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页 共 5 页 成都市 XXX 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目标责任书 一、总体目标 为确保实现公司 202X 年“九零五控二达标”的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目标,公用车间各项指标,保障 厂前区生活锅炉、办公楼空调工作安全、稳定运行,厂前区生活锅炉、办公楼空调全体运行人员向公用 车间承诺:围绕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目标,保证严格履行公司赋予的安全、环保职责,全面完成公 司下达的职业健康安全、环境各项目标。公用车间特与厂前区生活锅炉、办公楼空调全体人员签订本目 标责任书。 二、职业健康安全、环保方针 遵纪守法,全员参与,预防为主,降低安全、环境风险。 科学管理,以人为本、持续发展,提示安全、环境意识。 三、厂前区生活锅炉、办公楼空调全体人员的目标 (一)、环境目标 1、综合废水、废气、噪声等污染物达到标准排放,按以下标准执行: 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表 2 中二级标准; 废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三级标准; 噪音排放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噪音标准》GB12348-90 三类标准; 2、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含废电池、废墨盒、废硒鼓等)回收率 100%; 3、一般环境污染事故为零; (二)、职业健康安全目标 1、人身轻伤率为零; 2、集体中毒事故及职业病为零; 3、一般火灾(爆炸)事故为零; 4、因人员误操作造成的一般机制设备事故为零; 5、重大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为零; 第 2 页 共 5 页 6、一般交通事故为零; 7、消防安全达标; 8、“三标一体化”体系外审无严重不符合项; 四、支撑安全生产目标的主要过程控制指标 1、实现安全管理工作的程序化、岗位作业要求的标准化、作业人员安全操作的规范化,逐渐杜绝各类 违章行为,保持职业安全健康与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2、厂前区生活锅炉、办公楼空调员工安全培训教育率达到 100%,且学时符合法规规定。保证锅炉特 种作业人员的有效持证上岗率达到 100%。 3、严格按化学品生产单位八大作业安全规程要求进行作业,检修工作票、操作票、各类安全作业票执 行合格率 100%。 4、大修项目危险因素、安全与环保技术措施交底率 100%。 5、每班次对安全工器具进行一次核查,保证安全工器具合格率 100%。 6、每班两小时一次对特种设备进行检查,并根据检查情况将特种设备及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 量调控装置和有关附属仪器仪表发现的问题及时报大班长,并跟踪设备维修情况。 7、应急救援设施与装备、个体防护用品及员工劳动保护用品每月 5 号、20 号定期检查,应急救援设 施与装备、个体防护用品及员工劳动保护用品配备率与完好率达到 100%。 8、按时参加班前会,交接班时,交班人员应对当班生产情况、安全情况、检修情况、遗留问题进行交 待。接班人员针对上班交待情况及问题进行相应地安排,并落实好安全措施。 9、按时参加车间或班组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题例会,对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总结。 10、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包括安全帽、工作服、劳保鞋、手套、防护眼镜、女同志盘发)穿戴率达到 100%; 11、公司、车间、班组安全考试通过率 100%. 12、按时参加车间或班组组织的消防、火灾、爆炸应急救援实战演练和桌面演练。 13、参加公司组织的职业健康体检率达到 100%。 14、每班次对站点安全检查一次,对发现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及时上报,并跟踪处理,保证对生产安 全事故隐患的整改完成率达到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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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欣润塑胶有限公司 培训教材 职 业 卫 生 职业危害的基本概念 一、职业危害的定义 职业危害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中,由于接触生产性粉尘、有害化学物质、物理因素、 放射性物质而对劳动者身体健康所造成的伤害。 二、职业危害的严重性 从 200 年前的产业革命至今,无论是工业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无一例外地发生过不同 程度的工伤事故和职业病,近年来,ILO 统计数据表明全球发生各类事故 125 亿人次,死亡 110 万人,平均每秒有 4 人受到伤害,每 100 个死者中有 7 人死于职业事故,欧盟每年有 8000 人 死于事故和职业病,发展中国家每年有 21 万人死于职业事故,1.5 亿工人遭受职业伤害。我 国职业危害状况十分令人担忧,全国 50 多万个厂矿存在不同程度的职业危害,实际接触职业 病危害的劳动者 2500 万人以上,到 1998 年,全国累积尘肺患者 542041 人,累积死亡 127147 人,目前,无论从接触职业危害人数、职业病患者人数,职业危害造成的死亡人数及新发职 业病人数,中国均局世界首位。 三、职业危害的严重后果 1、职业危害损害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安全权利、健康权利、生命权利(人权)。 2、职业危害是劳动者及其家庭的灾难,成为影响社会安全、稳定的不利因素。 3、职业危害给国民经济造成巨大损失,每年职业病损失近百亿元。 4、职业危害有损中国在世界上的大国形象,成为国外攻击中国人权问题的借口。 四、职业危害因素分类 1、粉尘类 2、放射性物质类 3、化学物质类 4、物理因素 5、生物因素 6、导致职业性皮肤 病的危害因素 7、导致职业性眼病的危害因素 8、导致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的危害因素 9、 导致职业性肿瘤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10、其他职业病危害因素 五、职业病目录 1、尘肺:矽肺、煤工尘肺、碳黑尘肺、滑石尘肺、电焊工尘肺等 13 种。 2、职业性放射疾病、 外照射急性放射疾病、内照射放射病等 11 种。 3、职业中毒:汞及其化合物中毒、锰及其化 合物中毒、氨中毒、氯气中毒、氮氧化和物中毒、苯中毒、四氯化碳中毒等 56 种。 4、物理 因素所致职业病:中暑、减压病、高原病、航空病手臂震动病等 5 种。 5、生物因素所致职 业病:炭疽、森林脑炎、布式杆菌病 3 种。 6、职业性皮肤病:接触性皮炎、光敏性皮炎、 溃疡、化学性皮肤灼伤。等 8 种 7、职业性眼病:化学性眼部灼伤,电光性眼炎、职业性白 内障等 3 种。 8、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噪声聋、铬鼻病、牙酸蚀病等 3 种 9、职业性肿瘤: 石棉所致肺癌、苯所致白血病等 8 种。 10、其他职业病;职业性哮喘等 5 种。职业病危害因 素确定劳动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确定是通过现场职业卫生调查及必要的实验检测确定的。 主要通过了解生产过程、生产设备、生产工艺主要有毒有害原材料、产品、中间产品及废弃 物的理化性质等加以确定,同时可以采用实验检测的方法加以确定。 六、主要行业职业病危害因素 1、防水卷材制造 防水卷材分为:沥青防水卷材、高聚物改行沥青防水卷材、合成高分子防 水卷材。 主要危害因素:硫化氢、甲苯、汽油、3,4—苯并芘、沥青、高温、苯乙烯、丁二 烯。 2、焊接工艺手工电弧焊:利用电弧热,使焊条和基本金属熔化,形成焊接接头使两金属焊体 连接在一起。产生的有害因素主要是电焊尘、锰尘、臭氧、氮氧化物、一氧化碳、紫外线。 气体保护焊:二氧化碳气体通过喷嘴沿焊丝周围喷射出来,在电弧周围造成局部的气体保护 层,使熔滴和熔池与空气隔离开来,从而保证焊接过程稳定持续进行。产生的有害因素主要 有电焊尘、锰尘、臭氧、氮氧化物、一氧化碳、紫外线、。氩弧焊:氩气从焊枪或焊炬的喷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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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人职业培训安全生产知识复习 1.所谓安全,是指生产系统中所有人员免遭不可承受危险的伤害。(√) 2.《安全生产法》关于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义务主要有四项:即遵章守规,服从 管理;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接受培训,掌握安全生产技能;发现事故隐患 及时报告。(√) 3.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生产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4.生产经营单位对国家明令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落后工艺、设备,可采取加强 管理和加强安全教育措施后继续使用。(×) 5.所谓“三违”,即指违章指挥,违反法律,违反劳动纪律。(×) 6.监督检查不得影响被检查单位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监督检查不能在没有根据 的情况下随意地查封或责令停产停业。 (√) 7.生产经营单位为了逃避应当承担的事故赔偿责任,在劳动合同中与从业人员订 立“生死合同”是非法的,无效的,不受法律保护。 (√) 8.未经安全教育培训合格,特殊情况下可以上岗作业。(×) 9.把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如实告知从业人员,会有负面影响,引 起恐慌,增加思想负担,不利于安全生产。 (×) 10.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 (√) 11.生产经营单位为从业人员提供劳动防护用品时,可根据情况采用货币或其他 物品替代。 (×) 12.高处作业材料和工具等物件特殊情况下允许上抛下扔。(×) 13.机械设备、机具使用,特殊情况下可以不执行定人、定机制度。(×) 14.劳动防护用品不同于一般的商品,直接涉及到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故要求其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 15.在拆除作业的现场周围,必须设置围栏,悬挂警告标志并派专人监护,严禁 无关人员进入或逗留。(√) 16.依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应作 出书面记录,并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的负责人签字,这样有利于安全检查不 走过场。 (√) 17.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应每一年进行一次体检。(√) 18.重大事故隐患与重大危险源是引发重大事故的源头,所以两者的概念是等同 的。(×) 19.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从规定的通道上下,不得攀爬井架、龙门架、脚手架, 特殊情况下可以乘坐非载人的垂直运输设备上下。(√) 20.依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从业人员有权了解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 危险因素,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如实告之,不得隐瞒和欺骗。(√) 21.《安全生产法》不仅适用于生产经营单位,同时也适用于国家安全和社会治 安方面的管理(×) 22.施工现场内所有的电器线路、电器设备的铺设、安装、检修、拆除等作业, 可以由专业电工或专职维修人员持证上岗进行操作。(×) 23.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有权责令生产经营 单位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排除;对重大的、危及人身安全的事故隐患,有权责令其 停产停业。 (√) 24.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配合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不得 拒绝、阻挠。违反这一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使用暴力拒绝、阻挠检 查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25.安全帽衬顶端与帽壳内顶必须保持 25 ~ 50 毫米(mm)的安全距离。(√) 26.一般规定,塑料壳安全帽使用期限不超过 2 年.(√) 27.媒体的舆论监督透明度高、传播面广、影响力大,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 规的单位和个人有特殊的威慑作用,是一种有效的监督方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 得阻挠、干预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进行正常的舆论监督。 (√) 28.“三不伤害”是指: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29.电器着火时可以用泡沫灭火器灭火。(×) 30.确定生产经营单位谁是主要负责人,主要依据生产经营单位的性质,以及该 单位的实际情况来具体确定。一般而言,对生产经营单位负全面责任,有生产经 营决策权的人,就是主要负责人。(√) 31.企业安全教育中的"三级教育"仅针对新入职的工人(×) 32.安全生产就是消除或控制生产过程中的危险因素,保证生产顺利进行。(√) 33.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可以通过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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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成: 文永杰 审核人: 批准人: 分发部门: 总务部、财务部、业务部、生产部、金型治工具部、成型部、品质部、技术部、冲压表面处理部、 制造部 0. 更改记录 版 本 更新日期 备件人 更 改 简 述 1.0 2013.6.1 赵甘霖 新发行 1.1 2015.6.1 文永杰 根据新《安全生产法》进行大范围修订 1.2 2017.9.23 文永杰 安全生产标准化项目更新 1. 目的 2. 范围 3. 定义 4. 职责 5. 控制程序 6. 相关文件 7. 相关记录 1. 目的 为规范作业场所危害因素的监测工作,全面地评定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程度,并通过改善劳动作业环境和加 强个体防护以实现保护员工身心健康,特制定本规定。 2. 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有毒、有害作业场所对危害因素的识别、监测工作。 3. 定义 3.1 职业危害因素:在生产中使用和产生的,并在作业时以较少的量经呼吸道、皮肤、口进入人体并与人体发生化 学作用,而对健康产生危害的各种物质的总称。 3.2 有害作业场所监测:指对生产过程中从业人员易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作业场所进行定点、定时监测。 3.3 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是以急性中毒、急性中毒发病状况、慢性中毒患病状况、慢性中毒后果、致癌 性和最高容许浓度等六项指标为基础的定级标准,分为极度危害、高度危害、中毒危害和轻度危害四级。 3.4 接触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分级:是以游离二氧化硅含量、工人接尘时间肺总通气量以及生产性粉尘超标倍数等 三项指标为基础的定级标准,分为 0 级、Ⅰ级危害、Ⅱ级危害、Ⅲ级危害、Ⅳ级危害。 4. 职责 4.1 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监督公司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分布、监测、分级管理,每年组织一次职业危害因素 检测,保存检测结果。对本规定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与考核。 4.2 安全管理人员对已确认的职业危害因素监测项目与监测点按规定的时间和频次进行监测,根据质检处监测数据 按国家标准对监测的结果进行分级。 5. 控制程序 5.1 危害因素的识别 应根据公司相关岗位接触或产生危害人体身体健康的物质的浓度、类别等,公司应组织人员对危害因素进 行识别,其主要内容有: 5.1.1 识别确定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应遵守的要求; 评价危害因素与上述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符合性;判定危害因素及其岗位;对现行活动进行审查;对 以往不符合要求的情况进行调查,取得反馈信息,包括职业病危害事故、卫生监察等的调查;该岗位及所处 的相关背景资料,包括有毒有害物质排放等。 5.1.2 危害因素的识别 识别时机 A. 以岗位为对象,每年年初; B. 发生职业病或疑似职业病情况时; C. 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更新,产品涉及的原料或成分变更,新建项目或购进新设备以及相关方要求的情况 下。 5.1.3 安全管理人员制定《工作场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记录表》(AQBZH-JL/10-2)分发到相关岗位,相关岗位则根据自 身的作业、原料成分设备及防护等特点,最大限度地调查识别出本岗位的危害因素。并对可能施加影响的环 境危害进行识别。 ①识别危害因素时各岗位须考虑:当前及过去的有关活动、产品(含原料)和服务,纳入计划或新开发的项目、新 的或修改的活动以及原料和产品所包括的危害因素成分,并考虑到正常和异常的运行条件,以及可合理预知的紧急 情况。 ②识别时还应考虑与组织的活动、产品和服务有关的因素,如: ——设计和开发; ——制造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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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卫生基础知识之一 一、职业卫生名词术语 职业卫生:是对工作场所内产生或存在的职业性有害因素及其健 康损害进行识别、评估、预测和控制的一门科学,其目的是预防和保 护劳动者免受职业性有害因素所致的健康影响和危险,使工作适应劳 动者,促进和保障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的身心健康和社会福利。 职业卫生标准:为实施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保护劳 动者健康,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由法律授权 部门制定的、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实施的技术要求。 职业危害: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的工作有关疾病、 职业病和伤害。 职业性有害因素:又称职业病危害因素,在职业活动中产生和 (或)存在的、可能对职业人群健康、安全和作业能力造成不良影响 的因素或条件,包括化学、物理、生物等因素。 职业病: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 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职业禁忌证:劳动者从事特定职业或者接触特定职业性有害因素 时,比一般职业人群更易于遭受职业危害和罹患职业病或者可能导致 原有自身疾病病情加重,或者在从事作业过程中透发可能导致对劳动 者生命健康构成危险的疾病的个人特殊生理或者病理状态。 职业性伤害:职业活动中所发生的伤害。 高危人群:在职业活动中易遭受工作有关疾病、职业病和伤害的 人群和(或)接触高浓度(高强度)职业性有害因素的职业人群。 密闭空间:与外界相对隔离,进出口受限,自然通风不良,足够 容纳一人进入并从事非常规、非连续作业的有限空间[如炉、塔、釜、 罐、槽车以及管道、烟道、隧道、下水道、沟、坑、井、池、涵洞、 船舱(船舶燃油舱、燃油柜、锅炉内部、主机扫气道、罐体、容器等 封闭空间和大舱)、地下仓库、储藏室、地窖、谷仓等,分为无需准 入密闭空间和需要准入密闭空间。 物质安全数据说明书:又称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是化学品的 供应商向下游用户传递化学品基本危害信息(包括运输、操作处置、 储存和应急行动信息)的一种载体。同时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还可 以向公共机构、服务机构和其他涉及到该公学品的相关方传递这些信 息。 生产性粉尘:在生产过程中形成的粉尘。按粉尘的性质分为:无 机粉尘(含矿物性粉尘、金属性粉尘、人工合成的无机粉尘);有机 粉尘(含动物性粉尘、植物性粉尘、人工合成有机粉尘);混合性粉 尘(混合存在的各类粉尘)。 生产性毒物:生产过程中产生或存在于工作场所空气中的各种毒 物。 生产性噪声: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按噪声的时间分布分为 连续声和间断声;声级波动<3dB(A)的噪声为稳态噪声,声级波动 ≥3dB(A)的噪声为非稳态噪声;持续时间≤0.5s,间隔时间>1s,声压 有效值变化≥40dB(A)的噪声为脉冲噪声。 噪声作业:存在有损听力、有害健康或有其他危害的声音,且 8h/d 或 40h/w 噪声暴露等效声级≥80dB(A)的作业。 手传振动:又称手臂振动或局部振动,指生产中使用振动工具或 接触受振动工件时,直接作用或传递到人手臂的机械振动或冲击。 全身振动:人体足部或臀部接触并通过下肢或躯干传导到全身的 振动。 高温作业: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工作地点平均 WBGT 指数≥25℃ 的作业。 非电离辐射:波长>100nm 不足以引起生物体电离的电磁辐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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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成: 文永杰 审核人: 批准人: 分发部门: 总务部、财务部、业务部、生产部、金型治工具部、成型部、品质部、技术部、冲压表面处理部、制 造部 更改记录 版 本 更新日期 备件人 更 改 简 述 1.0 2017.9.23 文永杰 新作成 1. 管理目的 2. 术语、定义 3. 管理职责 4. 一般规定 5. 报告程序 1. 管理目的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使员工依法享有职业卫生健康保护的权利,加强有毒、有害作业 场所的职业病防治管理,预防、控制,消除职业危害,保护员工身体健康,制定本制度。 2. 术语、定义 2.1 职业病:是指企业员工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引起的疾病,并列入国家公 布的职业病范围的疾病。 2.2 职业危害:是指对职业活动的企业员工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 的各种有害的物理、化学、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 2.3 职业禁忌症:是指企业员工从事特定职业、接触特定职业病危害因素,在从事作业过程中诱发可能导致对他 人生命健康构成危险的疾病,及个人特殊生理和病理状态。 2.4 有害作业:是指在生产环境和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影响身体健康的因素(包括物理因素、化学因素、生物因素等)。 3. 管理职责 3.1 安全生产办公室(管理部兼任)负责公司职业病预防、统计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职业卫 生健康档案,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负责职业危害因素的辨识、 评价,开展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定期每年与疾病防治控制中心取得联系,对各部门的粉尘、毒害品、 噪声等职业危害的作业场所进行检测,对现场存在的不合格检测项目,及时通知相关单位落实整改。 3.2 管理部负责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工资待遇如实告 知员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症患者入厂,不得安排未经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入厂; 对在职业健康体检中发现的职业病患者,应当及时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 检查的职工,不得解除或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3.3 各部门负责落实职业病防治工作,对职业病防治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维护、保养和检测,保持正常运转,并 按规定发给员工个人卫生防护用品;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症的员工,从事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建立、健全员 工职业卫生健康管理档案。 3.4 员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和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并享有职业病预防、治 疗和康复的权利。 4. 一般规定 4.1 安全生产办公室及各部门应对员工进行岗前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每年要定期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卫生和 职业病防治的培训工作。对从事有害作业的员工每年进行一次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及时将检查结果告知员工 本人。 4.2 各部门应在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中毒和职业病的有害作业场所,配备医疗急救药品箱和急救设施方案。 4.3 安全生产办公室要严格管理有毒化学品、放射源以及其他对人体有害的物品,并在醒目位置设置安全标志。 4.4 各部门应当主动采取综合防治的措施,采用先进技术、先进工艺、先进设备和无毒材料,控制、消除职业危 害的发生,降低生产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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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为搞好职业病防治工作,促进公司经济发展,使生产作业环境符合国家职业 卫生标准和要求,保护职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 治法》第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特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一)职业病防治工作内容 1、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 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第五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 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对本单位产生韵职业病危害承 担责任”的规定,制定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总负责,部门分工负责 和岗位各负其责的责任体系和责任保证制度。同时注意处理以下问题。 (1)落实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各单位采取适当的经济手段,同职业病防治 管理人员、工作人员的经济利益挂钩。 (2)明确职责范围、基本任务、工作标准、实施程序、协作要求和奖罚办 法等内容。 (3)指标分解和考核要有针对性,抓住影响职业病防治控制效果的关键, 达到责任指标化、考核数据化、分配差额化(即职业病防治工作绩效的大小与奖 惩挂钩)。 2、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 按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如实上报本单位的人数、工资总额、缴 费情况,按时缴纳工伤社会保险金(管理部负责),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作好工伤 社会保险工作。使在本单位职业活动中所发生的工伤、职业病以及因此而死亡, 造成劳动者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劳动者或其遗属能够从社会得到必要的 物质补偿和服务的社会保障,保证劳动者或其遗属的基本生活,为劳动者提供必 要的医疗救治和康复服务等。 3、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三条的规定积极做好工作场所的卫生防护工作, 各单位工作场所必须符合下列职业卫生要求: (1)有与职业病危害防护相适应的设施; (2)生产布局合理,符合有害与无害作业分开的原则; (3)有配套的更衣间、洗浴间、休息室等卫生设施; (4)设备、工具、用具等设施符合保护劳动者生理、心理健康的要求。 4、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申报。 建立在识别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基础上,即根据《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 规定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进行申报。按照《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 的规定,填报好各种申报表。 5、对从事放射、高毒等作业的特殊管理。 特殊管理包括对作业场所和作业人员的特殊岗位。公司内所有作业场所的隔 离、生产设备管道化、密闭化和操作自动化,作业场所设置特殊职业病防护设备, 包括自动报警装置、防护安全联锁反应系统和工作信号,配备应急救援设施、医 疗急救用品等。 7、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九条规定的内容,建立或完善职业卫生防治 管理措施: (1)公司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的职业卫生专业人员, 负责职业病防治管理工作; (2)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3)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4)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内容有:全厂职工人数、男女职工人数、从 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男女人数、患各种职业病人数;全厂存在的职业病 危害因素的种类数、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点数、各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点的浓度 或强度及评价;各种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设备的名称、数量、运行状况、防护效果 及对存在问题的治理;个人防护用品的种类、发放数量、是否有职业卫生检验报 告书、实际配带情况等)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内容有:《劳动者职业史、既往 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相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职业健康检查 结果及处理情况;职业病诊疗等劳动者健康资料。》; (5)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各单位由部门负责的职业 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并确保监测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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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卫生基础知识之二 职业卫生:是对工作场所内产生或存在的职业性有害因素及其健康损 害进行识别、评估、预测和控制的一门科学,其目的是预防和保护劳动者 免受职业性有害因素所致的健康影响和危险,使工作适应劳动者,促进和 保障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的身心健康和社会福利。 职业卫生标准:为实施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保护劳动者 健康,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由法律授权部门制定的、 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实施的技术要求。 职业危害: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的工作有关疾病、职业 病和伤害。 职业性有害因素:又称职业病危害因素,在职业活动中产生和(或) 存在的、可能对职业人群健康、安全和作业能力造成不良影响的因素或条 件,包括化学、物理、生物等因素。 职业病: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 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职业禁忌证:劳动者从事特定职业或者接触特定职业性有害因素时, 比一般职业人群更易于遭受职业危害和罹患职业病或者可能导致原有自身 疾病病情加重,或者在从事作业过程中透发可能导致对劳动者生命健康构 成危险的疾病的个人特殊生理或者病理状态。 职业性伤害:职业活动中所发生的伤害。 高危人群:在职业活动中易遭受工作有关疾病、职业病和伤害的人群 和(或)接触高浓度(高强度)职业性有害因素的职业人群。 密闭空间:与外界相对隔离,进出口受限,自然通风不良,足够容纳 一人进入并从事非常规、非连续作业的有限空间[如炉、塔、釜、罐、槽车 以及管道、烟道、隧道、下水道、沟、坑、井、池、涵洞、船舱(船舶燃 油舱、燃油柜、锅炉内部、主机扫气道、罐体、容器等封闭空间和大舱)、 地下仓库、储藏室、地窖、谷仓等,分为无需准入密闭空间和需要准入密 闭空间。 物质安全数据说明书:又称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是化学品的供应 商向下游用户传递化学品基本危害信息(包括运输、操作处置、储存和应 急行动信息)的一种载体。同时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还可以向公共机构、 服务机构和其他涉及到该公学品的相关方传递这些信息。 生产性粉尘:在生产过程中形成的粉尘。按粉尘的性质分为:无机粉 尘(含矿物性粉尘、金属性粉尘、人工合成的无机粉尘);有机粉尘(含动 物性粉尘、植物性粉尘、人工合成有机粉尘);混合性粉尘(混合存在的各 类粉尘)。 生产性毒物:生产过程中产生或存在于工作场所空气中的各种毒物。 生产性噪声: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按噪声的时间分布分为连续 声和间断声;声级波动<3dB(A)的噪声为稳态噪声,声级波动≥3dB(A)的噪 声为非稳态噪声;持续时间≤0.5s,间隔时间>1s,声压有效值变化≥40dB(A) 的噪声为脉冲噪声。 噪声作业:存在有损听力、有害健康或有其他危害的声音,且 8h/d 或 40h/w 噪声暴露等效声级≥80dB(A)的作业。 手传振动:又称手臂振动或局部振动,指生产中使用振动工具或接触 受振动工件时,直接作用或传递到人手臂的机械振动或冲击。 全身振动:人体足部或臀部接触并通过下肢或躯干传导到全身的振动。 高温作业: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工作地点平均WBGT指数≥25℃的作业。 非电离辐射:波长>100nm 不足以引起生物体电离的电磁辐射。 微波:频率为 300MHz~300GHz 的电磁辐射,包括脉冲微波和连续微 波。连续微波不用脉冲调制的连续振荡的微波;脉冲微波以脉冲调制的微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化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0.5 KB 时间:2025-10-16 价格:¥2.00
作成: 文永杰 审核人: 批准人: 分发部门: 总务部、财务部、业务部、生产部、金型治工具部、成型部、品质部、技术部、冲压表面处理部、制 造部 更改记录 版 本 更新日期 备件人 更 改 简 述 1.0 2017.9.23 文永杰 新作成 1. 管理目的 2. 术语、定义 3. 管理职责 4. 一般规定 5. 报告程 1. 管理目的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使员工依法享有职业卫生健康保护的权利,加强有毒、有害作业 场所的职业病防治管理,预防、控制,消除职业危害,保护员工身体健康,制定本制度。 2. 术语、定义 2.1 职业病:是指企业员工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引起的疾病,并列入国家公 布的职业病范围的疾病。 2.2 职业危害:是指对职业活动的企业员工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 的各种有害的物理、化学、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 2.3 职业禁忌症:是指企业员工从事特定职业、接触特定职业病危害因素,在从事作业过程中诱发可能导致对他 人生命健康构成危险的疾病,及个人特殊生理和病理状态。 2.4 有害作业:是指在生产环境和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影响身体健康的因素(包括物理因素、化学因素、生物因素等)。 3. 管理职责 3.1 安全生产办公室(管理部兼任)负责公司职业病预防、统计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职业卫 生健康档案,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负责职业危害因素的辨识、 评价,开展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定期每年与疾病防治控制中心取得联系,对各部门的粉尘、毒害品、 噪声等职业危害的作业场所进行检测,对现场存在的不合格检测项目,及时通知相关单位落实整改。 3.2 管理部负责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工资待遇如实告 知员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症患者入厂,不得安排未经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入厂; 对在职业健康体检中发现的职业病患者,应当及时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 检查的职工,不得解除或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3.3 各部门负责落实职业病防治工作,对职业病防治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维护、保养和检测,保持正常运转,并 按规定发给员工个人卫生防护用品;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症的员工,从事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建立、健全员 工职业卫生健康管理档案。 3.4 员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和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并享有职业病预防、治 疗和康复的权利。 4. 一般规定 4.1 安全生产办公室及各部门应对员工进行岗前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每年要定期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卫生和 职业病防治的培训工作。对从事有害作业的员工每年进行一次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及时将检查结果告知员工 本人。 4.2 各部门应在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中毒和职业病的有害作业场所,配备医疗急救药品箱和急救设施方案。 4.3 安全生产办公室要严格管理有毒化学品、放射源以及其他对人体有害的物品,并在醒目位置设置安全标志。 4.4 各部门应当主动采取综合防治的措施,采用先进技术、先进工艺、先进设备和无毒材料,控制、消除职业危 害的发生,降低生产成本。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6.3 KB 时间:2025-10-21 价格:¥2.00
作成: 文永杰 审核人: 批准人: 分发部门: 总务部、财务部、业务部、生产部、金型治工具部、成型部、品质部、技术部、冲压表面处理部、 制造部 0. 更改记录 版 本 更新日期 备件人 更 改 简 述 1.0 2013.6.1 赵甘霖 新发行 1.1 2015.5.11 文永杰 根据新《安全生产法》进行大范围修订 1.2 2017.9.23 文永杰 安全生产标准化项目更新 1. 目的 2. 适用范围 3. 职责与分工 4. 工作程序 5. 作业管理 6. 相关支持文件/记录 1. 目的 为了贯彻执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保障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不受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影响,预 防职业病的发生,保护职业病的合法权益,提高劳动生产率,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职业健康管理职责及作业管理,作业环境管理,职业健康管理等职责,适用于 公司所有涉及职业健康管理的单位。 3. 职责与分工 3.1 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制定、修订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3.2 总务部负责有毒有害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外联工作;负责通报有毒、有害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 测结果。 3.3 总务部负责职业健康监护、职业健康宣传教育;负责劳动防护检查与考核;负责职业健康隐患检查及治理。 3.4 总务部负责组织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职业病检查,并建立相关的健康监护档案。 3.5 总务部负责为员工办理工伤社会保险。 4. 工作程序 4.1 职业病的概况 4.1.1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 放射性物质和其它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4.1.2 职业病危害因素是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因素。本公司有可能产 生职业危害的物质主要有酒精、清洗剂等危险品以及在工作过程中产生的其它职业有害因素(如 不合理的生产布局、劳动制度等)。 4.2 职业病分类 为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职业性化学 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性传染病、职业性肿瘤、其他职业病 10 类 132 种。 4.3 职业病危害前期预防 4.3.1 安全主任负责新建及改建、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的职业健康“三同时”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建立建 设项目职业健康“三同时”管理审批程序,参加建设项目的设计审查。 4.3.2 按照国家有关法规的要求,建设项目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开展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的有关工作, 并按有关规定报批。建设项目在设计阶段,设计单位应充分考虑和落实职业病危害预评估报告中 提出的有关建设和设施,总务部应同时建立相应的职业病危害评价等档案。 4.3.3 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应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工作,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职业健康 验收手续,对不符合职业安全健康标准和职业病防护要求的职业健康防护设施,必须整改直至达 标,否则不得投入生产。 4.3.4 对可能造成职业病或职业中毒的作业环境、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或扩大的职业健康隐患,应 纳入本公司安全隐患治理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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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为搞好职业病防治工作,促进公司经济发展,使生产作业环境符合国家职业 卫生标准和要求,保护职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 治法》第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特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一)职业病防治工作内容 1、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 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第五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 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对本单位产生韵职业病危害承 担责任”的规定,制定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总负责,部门分工负责 和岗位各负其责的责任体系和责任保证制度。同时注意处理以下问题。 (1)落实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各单位采取适当的经济手段,同职业病防治 管理人员、工作人员的经济利益挂钩。 (2)明确职责范围、基本任务、工作标准、实施程序、协作要求和奖罚办 法等内容。 (3)指标分解和考核要有针对性,抓住影响职业病防治控制效果的关键, 达到责任指标化、考核数据化、分配差额化(即职业病防治工作绩效的大小与奖 惩挂钩)。 2、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 按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如实上报本单位的人数、工资总额、缴 费情况,按时缴纳工伤社会保险金(管理部负责),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作好工伤 社会保险工作。使在本单位职业活动中所发生的工伤、职业病以及因此而死亡, 造成劳动者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劳动者或其遗属能够从社会得到必要的 物质补偿和服务的社会保障,保证劳动者或其遗属的基本生活,为劳动者提供必 要的医疗救治和康复服务等。 3、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三条的规定积极做好工作场所的卫生防护工作, 各单位工作场所必须符合下列职业卫生要求: (1)有与职业病危害防护相适应的设施; (2)生产布局合理,符合有害与无害作业分开的原则; (3)有配套的更衣间、洗浴间、休息室等卫生设施; (4)设备、工具、用具等设施符合保护劳动者生理、心理健康的要求。 4、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申报。 建立在识别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基础上,即根据《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 规定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进行申报。按照《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 的规定,填报好各种申报表。 5、对从事放射、高毒等作业的特殊管理。 特殊管理包括对作业场所和作业人员的特殊岗位。公司内所有作业场所的隔 离、生产设备管道化、密闭化和操作自动化,作业场所设置特殊职业病防护设备, 包括自动报警装置、防护安全联锁反应系统和工作信号,配备应急救援设施、医 疗急救用品等。 7、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九条规定的内容,建立或完善职业卫生防治 管理措施: (1)公司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的职业卫生专业人员, 负责职业病防治管理工作; (2)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3)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4)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内容有:全厂职工人数、男女职工人数、从 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男女人数、患各种职业病人数;全厂存在的职业病 危害因素的种类数、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点数、各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点的浓度 或强度及评价;各种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设备的名称、数量、运行状况、防护效果 及对存在问题的治理;个人防护用品的种类、发放数量、是否有职业卫生检验报 告书、实际配带情况等)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内容有:《劳动者职业史、既往 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相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职业健康检查 结果及处理情况;职业病诊疗等劳动者健康资料。》; (5)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各单位由部门负责的职业 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并确保监测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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炎汝高速公路第 16 合同段 职业危害突发事故应急预案 职业危害突发事故应急预案 目 录 一、总则………………………………………………………………………………………………………………………………..2 1、编制目的………………………………………………………………………………………………………………………….2 2、 适用范围…………………………………………………………………………………………………………………………2 3、 编制依据…………………………………………………………………………………………………………………………2 4、工程概况………………………………………………………………………………………………………………………….2 二、职业病危害事故种类及职业危害源分布……………………………………………………………………..4 1、 职业病危害事故种类……………………………………………………………………………………………………..4 2、职业危害源分布…….…..…………………………………………………………………………………………………..4 三、职业病危害事故的预防…………………………………………………………………………………………………5 1、 综合防尘措施………………………………………………………………………………………………………………….5 2、 高温及低压防尘措施………………………………………………………………………………………………………5 3、项目工程建设职业病危害事故的预防措施实施…………………………………………………………….5 3.1.一期预防………………………………………………………………………………………………………………………….5 3.2.二期预防………………………………………………………………………………………………………………………….5 3.3.三期预防………………..………………………………………………………………………………………………………..6 五、项目部各部室主要责任…………………………………………………………………………………………………8 六、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应急救援…………………………………………………………………………………………8 1、应急救援组织机构的组成……………………………………………………………………………………………….8 2、职业卫生员专兼职管理人员职责……………………………………………………………………………………10 3、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职责…………………………………………………………………………………………………..10 4、应急响应…….……………………………………………………………………………………………………………………10 4.1 隧道有毒有害气体职业危害事故应急响应…………………………………………………………………..11 4.2 密闭空间职业危害事故应急响应………………………………………………………………………………….11 4.3 急、慢性职业危害因素中毒人员的急救………………………………………………………………………12 5、应急终止………………………………………………………………………………………………………………………….12 6、事故调查………………………………………………………………………………………………………………………….12 7、责任追究和赔偿………………………………………………………………………………………………………………12 七、应急预案的培训与演练…………………………………………………………………………………………………13 八、修订与完善(见流程图)……………………………………………………………………………………………..13 九、职业病危害突发事故应急实施控制阶段……………………………………………………………………..13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 1 页 共 13 页 炎汝高速公路第 16 合同段 职业危害突发事故应急预案 职业危害突发事故应急预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劳动法》、《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防止突发性重大职业病危害 事故发生,并能在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后有效控制和处理,根据上级职业卫生主管部门的要 求和本公司实际,本着“反应迅速、处理得当”的原则,制定本公司的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 救援预案。 一、总则 1、编制目的 为了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身体健康,预防控制施工生产中导致职业中毒、矽肺等职业 危害因素,根据《安全生产法》和《职业病防治法》,结合本合同段项目工程建设实际情况 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适用于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炎汝高速公路第 16 合同段项目部职业病危害事故 应急救援工作的指导,凡是施工生产中存在职业危害因素的作业场所,均适用本办法。 3、编制依据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70 号) 3.2《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 393 号令) 3.3《炎汝高速公路第 16 合同段施工设计文件》 3.4《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60 号) 3.5《职业病防治法修正案》 3.6《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352 号) 3.7《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 3.8《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493 号) 3.9《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安全生产监 督管理总局第 27 号) 3.10《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3.11《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 1 号) 3.12《安全监督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 局令第 24 号) 3.13《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 49 号) 3.14《职工健康监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 49 号) 3.15《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 25 号) 3.1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 年)的通知》 4、工程概况 炎陵至汝城(湘粤界)高速公路是规划的湖南省高速公路网(五纵七横)中一纵(岳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 2 页 共 13 页 炎汝高速公路第 16 合同段 职业危害突发事故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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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成: 文永杰 审核人: 批准人: 分发部门: 总务部、财务部、业务部、生产部、金型治工具部、成型部、品质部、技术部、冲压表面处理部、 制造部 0. 更改记录 版 本 更新日期 备件人 更 改 简 述 1.0 2013.6.1 赵甘霖 新发行 1.1 2015.6.1 文永杰 根据新《安全生产法》进行大范围修订 1.2 2017.9.23 文永杰 安全生产标准化项目更新 1. 目的 2. 范围 3. 定义 4. 职责 5. 控制程序 6. 相关文件 7. 相关记录 1. 目的 为规范作业场所危害因素的监测工作,全面地评定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程度,并通过改善劳动作业环境和加 强个体防护以实现保护员工身心健康,特制定本规定。 2. 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有毒、有害作业场所对危害因素的识别、监测工作。 3. 定义 3.1 职业危害因素:在生产中使用和产生的,并在作业时以较少的量经呼吸道、皮肤、口进入人体并与人体发生化 学作用,而对健康产生危害的各种物质的总称。 3.2 有害作业场所监测:指对生产过程中从业人员易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作业场所进行定点、定时监测。 3.3 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是以急性中毒、急性中毒发病状况、慢性中毒患病状况、慢性中毒后果、致癌 性和最高容许浓度等六项指标为基础的定级标准,分为极度危害、高度危害、中毒危害和轻度危害四级。 3.4 接触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分级:是以游离二氧化硅含量、工人接尘时间肺总通气量以及生产性粉尘超标倍数等 三项指标为基础的定级标准,分为 0 级、Ⅰ级危害、Ⅱ级危害、Ⅲ级危害、Ⅳ级危害。 4. 职责 4.1 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监督公司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分布、监测、分级管理,每年组织一次职业危害因素 检测,保存检测结果。对本规定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与考核。 4.2 安全管理人员对已确认的职业危害因素监测项目与监测点按规定的时间和频次进行监测,根据质检处监测数据 按国家标准对监测的结果进行分级。 5. 控制程序 5.1 危害因素的识别 应根据公司相关岗位接触或产生危害人体身体健康的物质的浓度、类别等,公司应组织人员对危害因素进 行识别,其主要内容有: 5.1.1 识别确定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应遵守的要求; 评价危害因素与上述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符合性;判定危害因素及其岗位;对现行活动进行审查;对 以往不符合要求的情况进行调查,取得反馈信息,包括职业病危害事故、卫生监察等的调查;该岗位及所处 的相关背景资料,包括有毒有害物质排放等。 5.1.2 危害因素的识别 识别时机 A. 以岗位为对象,每年年初; B. 发生职业病或疑似职业病情况时; C. 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更新,产品涉及的原料或成分变更,新建项目或购进新设备以及相关方要求的情况 下。 5.1.3 安全管理人员制定《工作场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记录表》(AQBZH-JL/10-2)分发到相关岗位,相关岗位则根据自 身的作业、原料成分设备及防护等特点,最大限度地调查识别出本岗位的危害因素。并对可能施加影响的环 境危害进行识别。 ①识别危害因素时各岗位须考虑:当前及过去的有关活动、产品(含原料)和服务,纳入计划或新开发的项目、新 的或修改的活动以及原料和产品所包括的危害因素成分,并考虑到正常和异常的运行条件,以及可合理预知的紧急 情况。 ②识别时还应考虑与组织的活动、产品和服务有关的因素,如: ——设计和开发; ——制造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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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安丘山水水泥有限公司 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报告 1 分级管控依据和范围 1.1 分级管控目的 在对安丘山水水泥有限公司作业场所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全面辨识和检测的基础上,综合考虑风 险分类、危害因素的危害性、暴露强度、接触时间、接触人数、防护水平、健康效应、管理措施等因素, 对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风险进行分级,并据此有针对性地采取相应的管控措施。 1.2 分级管控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主席令第 52 号 《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 47 号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 年版)的通知》安监 总安健〔2012〕73 号 《山东省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鲁安监发〔2013〕76 号 《关于建立完善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通知》(鲁政办字〔2016〕36 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深化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推进企业 安全风险管控工作的通知》 鲁安发﹝2016﹞16 号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 第一部分:生产性粉尘》GBZ/T229.1-2010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 第二部分:化学物》 GBZ/T229.2-2010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 第三部分:高温》 GBZ/T 229.3-2010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 第四部分:噪声》 GBZ/T 229.4-2012 《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分级》 GBZ230-2010 《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第 10 部分:体力劳动强度分级》GBZ/T 189.10-2007 DB37/T 2882 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通则 DB37/T 2973-2017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管控体系细则 1.3 分级管控内容和范围 对安丘山水水泥有限公司在生产运行期间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识别并对其危害程度进行现 场检测、实验室分析,对职业病危害的健康效应、防护水平以及职业卫生管理措施等进行分析,确定各 — 2 — 岗位、作业场所和用人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风险等级,制订针对性的管控措施方案。 1.4 分级管控程序 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一般分 4 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 收集和研读相关资料,熟悉分级方法和工作步骤,开展初步现场调查,了解工艺流程和工作场所概 况,编制风险分级评估方案。 (二)实施阶段 依据风险分级评估方案开展职业卫生现场调查和工程分析,并测定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 (强度)。 (三)资料整理分析阶段 汇总、分析准备和实施阶段所得的资料、数据,通过计算、分析得出各岗位、作业场所和用人单位 的职业病危害风险等级。 (四)制订分级管控措施方案 根据职业病危害及其防护措施分析和风险等级,提出有针对性的管控措施建议,编制职业病危害风 险分级报告和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管控措施方案。工作流程见图 1。 图 1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工作流程图 编 制 分 级 报 告 阶 段 综合考虑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等级和 职业卫生管理质量等级,确定用人单位 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 用人单位针对不同风险等级的作业岗 位和作业场所,制定相应的岗位管控措 施和综合管理措施。 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量化分级 资 料 整 理 分 析 阶 段 职业卫生管理质量分级 准 备 阶 段 开展初步现场调查 编制风险分级评估方案 熟悉分级方法和步骤 实 施 阶 段 职业病危害因 素分布情况调 查 岗位接触情 况及频次调 查 劳动强度分 级情况调查 职业病危害 因素检测 职业卫生管 理情况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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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X 年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目标、指标分解表 生效日期:202X-01-01 环境、健康和安全方针和目标 部 门 部门目标、指标 责任人 行政部 一、环境目标 1. 综合废水、废气、噪声等污染物达标排放,其中: 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表 2 中二级标准; 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三级标准; 噪声排放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 12348-90)Ⅲ类标准; 2. 危险固体废弃物(如废电池、废墨盒、废硒鼓等)回收处理率 100%; 3. 一般环境污染事故为零; 二、职业健康安全目标 1. 人身轻伤及以上责任事故为零; 2. 集体中毒事故及职业病为零; 3. 一般火灾事故为零; 4. 爆炸事故为零; 5. 食物中毒事故为零; 6. 一般交通事故控制在 2 起以内,直接经济损失累计不超过 1 万元; 7. 重大交通事故为零; 8. 消防安全达标; 9. “三标一体化”体系外审无严重不符合项。 部门负责人 环境、健康和安全方针 遵纪守法,全员参与,预防为主,降 低安全、环境风险; 科学管理,以人为本,持续发展,提 升安全、环境意识。 一、环境目标 1. 综合废水、废气、噪声等污染物达标 排放,其中: 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 表 2 中二级标准; 排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 1996 三级标准; 噪声排放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 准》(GB 12348-90)Ⅲ类标准; 2. 防止固废物二次污染; 3. 重大环境污染事故为零; 4. 一般环境污染事故控制在 1 起以内; 5. 电能消耗控制目标为 5.5 亿 KWh/年, 天然气消耗控制目标为 6000 万 Nm3 质量管理部 一、环境目标 1. 综合废水、废气、噪声等污染物达标排放,其中: 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表 2 中二级标准; 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三级标准; 噪声排放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 12348-90)Ⅲ类标准; 2. 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回收处理率 100%; 3. 对生产污水指标监测率 100%; 部门负责人 4. 一般环境污染事故为零。 二、职业健康安全目标 1. 人身轻伤及以上责任事故为零; 2. 一般火灾事故为零; 3. 一般交通事故为零; 4. 中毒事故为零 5. 爆炸事故为零; 6. 供应商资质审核合格率 100% 7. “三标一体化”体系外审无严重不符合项。 技术中心 一、环境目标 1. 危险固体废弃物(如废电池、废墨盒、废硒鼓等)回收处理率 100%; 2. 一般环境污染事故为零; 3. 编制的技术方案中环保技术措施覆盖率 100%。 二、职业健康安全目标 1. 人身轻伤及以上责任事故为零; 2. 一般火灾事故为零; 3. 一般交通事故为零; 4. 中毒事故为零; 5. 编制的技术方案中安全技术措施覆盖率 100%; 6. “三标一体化”体系外审无严重不符合项。 部门负责人 /年 ,水消耗控制目标为 300 万吨/ 年。 二、职业健康安全目标 1. 人身重伤、死亡事故为零; 2. 重大设备事故为零; 3. 重大火灾事故为零; 4. 重大爆炸事故为零; 5. 重大交通事故为零; 6. 结构垮(坍)塌事故为零; 7. 集体中毒事故为零; 8. 职业病为零; 9. 环境污染事故为零。 10. 即轻伤率≤4‰; 11. 一般机械设备事故控制在 6 起以内, 百万元产值机械事故损失为 210 元; 12. 一般火灾事故控制在 5 起以内,百万 元产值火灾损失为 100 元; 13. 一般交通责任事故起数(负同等及以 上)控制在 2 起以内,直接经济损失 人力资源部 一、环境目标 一般环境污染事故为零。 二、职业健康安全目标 1. 培训计划实施率 100%; 2. 人身轻伤及以上责任事故为零; 3. 一般交通事故为零; 4. 一般火灾事故为零; 5. “三标一体化”体系外审无严重不符合项。 部门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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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有限公司 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报告 1 分级管控依据和范围 1.1 分级管控目的 在对 有限公司作业场所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全面辨识和检测的基础上,综合考虑风险分类、 危害因素的危害性、暴露强度、接触时间、接触人数、防护水平、健康效应、管理措施等因素,对作业 场所职业病危害风险进行分级,并据此有针对性地采取相应的管控措施。 1.2 分级管控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主席令第 52 号 《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 47 号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 年版)的通知》安监 总安健〔2012〕73 号 《山东省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鲁安监发〔2013〕76 号 《关于建立完善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通知》(鲁政办字〔2016〕36 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深化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推进企业 安全风险管控工作的通知》 鲁安发﹝2016﹞16 号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 第一部分:生产性粉尘》GBZ/T229.1-2010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 第二部分:化学物》 GBZ/T229.2-2010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 第三部分:高温》 GBZ/T 229.3-2010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 第四部分:噪声》 GBZ/T 229.4-2012 《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分级》 GBZ230-2010 《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第 10 部分:体力劳动强度分级》GBZ/T 189.10-2007 DB37/T 2882 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通则 DB37/T 2973-2017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管控体系细则 1.3 分级管控内容和范围 对 有限公司在生产运行期间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识别并对其危害程度进行现场检测、 实验室分析,对职业病危害的健康效应、防护水平以及职业卫生管理措施等进行分析,确定各岗位、作 — 2 — 业场所和用人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风险等级,制订针对性的管控措施方案。 1.4 分级管控程序 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一般分 4 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 收集和研读相关资料,熟悉分级方法和工作步骤,开展初步现场调查,了解工艺流程和工作场所概 况,编制风险分级评估方案。 (二)实施阶段 依据风险分级评估方案开展职业卫生现场调查和工程分析,并测定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 (强度)。 (三)资料整理分析阶段 汇总、分析准备和实施阶段所得的资料、数据,通过计算、分析得出各岗位、作业场所和用人单位 的职业病危害风险等级。 (四)制订分级管控措施方案 根据职业病危害及其防护措施分析和风险等级,提出有针对性的管控措施建议,编制职业病危害风 险分级报告和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管控措施方案。工作流程见图 1。 图 1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工作流程图 编 制 分 级 报 告 阶 段 综合考虑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等级和 职业卫生管理质量等级,确定用人单位 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 用人单位针对不同风险等级的作业岗 位和作业场所,制定相应的岗位管控措 施和综合管理措施。 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量化分级 资 料 整 理 分 析 阶 段 职业卫生管理质量分级 准 备 阶 段 开展初步现场调查 编制风险分级评估方案 熟悉分级方法和步骤 实 施 阶 段 职业病危害因 素分布情况调 查 岗位接触情 况及频次调 查 劳动强度分 级情况调查 职业病危害 因素检测 职业卫生管 理情况调查
分类:风险评估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08 MB 时间:2025-12-17 价格:¥2.00
隐患自查 Ⅰ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Ⅱ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Ⅲ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Ⅳ级要素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健全机构 煤矿所属单位逐级成立职业病危害防治领导小组和设置日常管理机构,制定各项管 理制度。 《职业病防治法》 责任制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 病防治水平,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 《职业病防治法》 措施保障 (一)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管 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二)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三)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四)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 (五)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 (六)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职业病防治法》 管理人员 培训 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当接受职业卫生培训,遵守职业病防 治法律、法规,依法组织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职业病防治法》 日常监测 用人单位应当实施由专人负责的职业职业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并确保监测系统处于 正常运行状态。 《职业病防治法》 职业卫生 基础管理 机构、人 员设置 危害因素 检测、危 害现状评 价 — 1 — 隐患自查 Ⅰ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Ⅱ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Ⅲ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Ⅳ级要素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定期检测 与评价 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 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检测、评价结果存入用人单位职 业卫生档案,定期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向劳动者公布。对检测机 构提出的整改意见立即采取相应治理措施,职业病危害因素经治理后,仍达不到要 求的,必须停止作业,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方可重新作业。 《职业病防治法》 危害场所 不得安排 的人员 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职业健康检查职工及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 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职业病防治法》 职业病危 害申报 职业病危 害申报 工作场所存在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的危害因素的,应当及时、如实向所在地安全 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危害项目,同时抄报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并接受监督管理。 《职业病防治法》 危害因素 检测、危 害现状评 价 职业健康 监护管理 职业健康 检查 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 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 188-2014检查周期为 依据,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健康检查职工(包括临 时工、合同工、劳务工、轮换工、协议工等),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用 人单位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 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对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与所 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应当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对未进 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经体检发 现职业病病人或疑似职业病人时,必须按国家规定及时给以治疗、康复和定期复查 。应当及时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确诊为职业病 的,用人单位还应当向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 《职业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 业卫生标准《职业健康 监护技术规范》GBZ 188-2014 — 2 —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采矿冶金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27.5 KB 时间:2025-12-23 价格:¥2.00
— 1 — 有限公司 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报告 1 分级管控依据和范围 1.1 分级管控目的 在对 有限公司作业场所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全面辨识和检测的基础上,综合考虑风险分类、 危害因素的危害性、暴露强度、接触时间、接触人数、防护水平、健康效应、管理措施等因素,对作业 场所职业病危害风险进行分级,并据此有针对性地采取相应的管控措施。 1.2 分级管控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主席令第 52 号 《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 47 号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 年版)的通知》安监 总安健〔2012〕73 号 《山东省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鲁安监发〔2013〕76 号 《关于建立完善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通知》(鲁政办字〔2016〕36 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深化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推进企业 安全风险管控工作的通知》 鲁安发﹝2016﹞16 号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 第一部分:生产性粉尘》GBZ/T229.1-2010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 第二部分:化学物》 GBZ/T229.2-2010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 第三部分:高温》 GBZ/T 229.3-2010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 第四部分:噪声》 GBZ/T 229.4-2012 《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分级》 GBZ230-2010 《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第 10 部分:体力劳动强度分级》GBZ/T 189.10-2007 DB37/T 2882 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通则 DB37/T 2973-2017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管控体系细则 1.3 分级管控内容和范围 对 有限公司在生产运行期间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识别并对其危害程度进行现场检测、 实验室分析,对职业病危害的健康效应、防护水平以及职业卫生管理措施等进行分析,确定各岗位、作 — 2 — 业场所和用人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风险等级,制订针对性的管控措施方案。 1.4 分级管控程序 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一般分 4 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 收集和研读相关资料,熟悉分级方法和工作步骤,开展初步现场调查,了解工艺流程和工作场所概 况,编制风险分级评估方案。 (二)实施阶段 依据风险分级评估方案开展职业卫生现场调查和工程分析,并测定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 (强度)。 (三)资料整理分析阶段 汇总、分析准备和实施阶段所得的资料、数据,通过计算、分析得出各岗位、作业场所和用人单位 的职业病危害风险等级。 (四)制订分级管控措施方案 根据职业病危害及其防护措施分析和风险等级,提出有针对性的管控措施建议,编制职业病危害风 险分级报告和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管控措施方案。工作流程见图 1。 图 1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工作流程图 编 制 分 级 报 告 阶 段 综合考虑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等级和 职业卫生管理质量等级,确定用人单位 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 用人单位针对不同风险等级的作业岗 位和作业场所,制定相应的岗位管控措 施和综合管理措施。 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量化分级 资 料 整 理 分 析 阶 段 职业卫生管理质量分级 准 备 阶 段 开展初步现场调查 编制风险分级评估方案 熟悉分级方法和步骤 实 施 阶 段 职业病危害因 素分布情况调 查 岗位接触情 况及频次调 查 劳动强度分 级情况调查 职业病危害 因素检测 职业卫生管 理情况调查
分类:风险评估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08 MB 时间:2025-12-24 价格:¥2.00
序 号 岗位 接触危 害因素 种类 区域 工程技术措施 管理措施 培训教育措施 个体防护措 施 应急处置措 施 排查 方法 日常检查 (班组、 岗位)/ 每天 专业检 查(车 间)/ 每半月 1 机电车 间化水 间 盐酸、 氢氧化 钠 化水间 全面通风换气排除有毒物质 设置职业病危 害公告栏 学习职业卫生 管理制度与操 作规程; 佩戴防毒口 罩、手套 设置紧急救 援站 现场 查看 √ √ 2 机电车 间锅炉 工 噪声 锅炉 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隔声操 作室 作业岗位设置 职业病危害警 示标识及告知 学习职业卫生 管理制度与操 作规程; 佩戴耳塞 配置急救箱 及急救药品 现场 查看 √ √ 3 机电车 间汽机 工 噪声 汽机房 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隔声操 作室 作业岗位设置 职业病危害警 示标识及告知 学习职业卫生 管理制度与操 作规程; 佩戴耳塞 配置急救箱 及急救药品 现场 查看 √ √ 4 机电车 间汽轮 发电机 工频电 场 发电机 房 按GB18871和环保部令〔2011〕 第18号《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 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执 行 作业岗位设置 职业病危害警 示标识及告知 学习职业卫生 管理制度与操 作规程; 穿屏蔽服 配置急救箱 及急救药品 现场 查看 √ √ 5 配电站 工频电 场 配电站 按GB18871和环保部令〔2011〕 第18号《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 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执 行 作业岗位设置 职业病危害警 示标识及告知 学习职业卫生 管理制度与操 作规程; 穿屏蔽服 配置急救箱 及急救药品 现场 查看 √ √ 6 南高压 变频器 工频电 场 南高压 变频器 按GB18871和环保部令〔2011〕 第18号《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 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执 行 作业岗位设置 职业病危害警 示标识及告知 学习职业卫生 管理制度与操 作规程; 穿屏蔽服 配置急救箱 及急救药品 现场 查看 √ √ 7 北高压 变频器 工频电 场 北高压 变频器 按GB18871和环保部令〔2011〕 第18号《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 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执 行 作业岗位设置 职业病危害警 示标识及告知 学习职业卫生 管理制度与操 作规程; 穿屏蔽服 配置急救箱 及急救药品 现场 查看 √ √ 8 高压柜 工频电 场 高压柜 按GB18871和环保部令〔2011〕 第18号《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 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执 行 作业岗位设置 职业病危害警 示标识及告知 学习职业卫生 管理制度与操 作规程; 穿屏蔽服 配置急救箱 及急救药品 现场 查看 √ √ 机电车间职业病隐患排查清单 9 SZ11- 20000/ 110 工频电 场 SZ11- 20000/ 110 按GB18871和环保部令〔2011〕 第18号《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 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执 行 作业岗位设置 职业病危害警 示标识及告知 学习职业卫生 管理制度与操 作规程; 穿屏蔽服 配置急救箱 及急救药品 现场 查看 √ √ 10 SZ11- 25000/ 110 工频电 场 SZ11- 25000/ 110 按GB18871和环保部令〔2011〕 第18号《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 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执 行 作业岗位设置 职业病危害警 示标识及告知 学习职业卫生 管理制度与操 作规程; 穿屏蔽服 配置急救箱 及急救药品 现场 查看 √ √ 11 机电车 间AQC 锅炉1# 高温 机电车 间AQC 锅炉1# 高温作业地点采用局部送风降 温、使劳动者尽量远离热源 作业岗位设置 职业病危害警 示标识及告知 学习职业病防 治措施、个体 防护用品使用 穿保温服 配置急救箱 及急救药品 现场 查看 √ √ 12 机电车 间SP炉 1# 高温 机电车 间SP炉 1# 高温作业地点采用局部送风降 温、使劳动者尽量远离热源 作业岗位设置 职业病危害警 示标识及告知 学习职业病防 治措施、个体 防护用品使用 穿保温服 配置急救箱 及急救药品 现场 查看 √ √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25.5 KB 时间:2025-12-25 价格:¥2.00
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防止突发性重大 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并能在事故发生时,以最快的速度有序地实施救援,尽快 控制事态发展,降低危害,减少损失,本着“反应迅速、处理得当”的原则,特 制定本单位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 一、 单位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及职责分工 (一)指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总指挥: 副总指挥: 成员: (二)单位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职业安全卫生 部。发生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时,若总指挥不在单位,由副总指挥全权负责应急 救援工作。 (三)职责 1、指挥领导小组: (1)组织制定单位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组建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队伍,并组织演练,考核救援人员的业 务能力; (3)检查督促做好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的预防措施,各项准备工作; (4)设置和审批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所需的设备、物资、器械、药品、 防护用品等; (5)负责事故现场的指挥抢救,物资调配及相关的对外联系工作; (6)负责组织事故的调查和善后处理。 2、指挥部: (1)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按规定向政府部门报告职业病危害事故; (2)发布和解除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命令、信号; (3)组织指挥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 (4)对遭受或可能遭受急性危害的劳动者及时抢救; (5)停止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的作业,控制事故现场,以防止事态扩大。 疏通撤离通口,撤离作业人员; (6)保护事故现场,保留导致职业病危害的材料、设备、工具等; Commented [U1]: 名字 Commented [U2]: 职业卫生管理部门 (7)配合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及善后处理,总结应急救援工作的经验教训, 修改完善单位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四)指挥部人员分工 1、总指挥:负责组织指挥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2、副总指挥:协助总指挥,负责应急救援的具体指挥工作。 3、指挥部成员: (1)生产部长(或职业安全卫生部长):协助总指挥、副总指挥做好职业 病危害事故报警、情况通报及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工作。 (2)技术部长:负责迅速初步查清事故原因,为应急救援提供技术、工艺 方面的指导。 (3)企管部长:负责现场医疗救护指挥及受伤人员分类抢救和护送转院工 作。 (4)保安室主任:负责指挥灭火、警戒、治安、保卫、疏散、道路交通管 制工作。 (5)厂办主任:负责职业病危害事故现场通讯联络和对外联系,必要时代 表指挥部发布有关信息。 (6)车队队长:负责车辆调配及抢救物资的运输、供应工作。 (7)物流部长:负责抢险物资及防护用品的日常储备和应急供应。 (8)应急救援目标车间主任:负责做好日常抢险物资和防护用品的储备和 检查,经常组织应急救援演练,发生事故时,及时报警,关停设备,组织现场抢 险,疏散撤离人员。 四、应急救援队伍的组成和分工 单位各职能部门、车间和全体员工,都有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的责任。 应急救援队伍是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的骨干力量,其任务是当职业病危害事 故发生时,对被救援对象实施全方位的救援。 1、治安队:由保安室人员组成。 负责人:保安室主任。担负现场治安,交通指挥,设立警戒,指导员工疏散。 2、消防队:由车间义务消防员组成。 负责人:保安室主任。担负灭火、疏散可燃物料。 3、抢险抢修队:由各车间保养班组成。 负责人:各车间主任。担负抢险抢修、现场清理工作。 4、医疗救护队:由车间班组长组成。 负责人:总经办经理。担负现场抢救受伤的人员。 5、物资供应、运输队:由单位车辆驾驶员及物资装卸队组成。
分类:事故与应急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2.5 KB 时间:2026-01-01 价格:¥2.00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 49 号 《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已经 2012 年 3 月 6 日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 2012 年 6 月 1 日起 施行。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骆琳 二○ 一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加强职业健康监护的监督管理,保护劳 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用人单位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以下简称劳动者)的职业健康监 护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其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职业健康监护,是指劳动者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应急的职 业健康检查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制度,依法落实职业健康监护工 作。 第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其职业健康监护工作的监督检 查,并提供有关文件和资料。 第六条 对用人单位违反本办法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 门举报或者报告。 第二章 用人单位的职责 第七条 用人单位是职业健康监护工作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职业健康监 护工作全面负责。 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办法以及《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放射工作人 员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235)等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要求,制定、落实本单位职 业健康检查年度计划,并保证所需要的专项经费。 第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承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 劳动者接受职业健康检查应当视同正常出勤。 第九条 用人单位应当选择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 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并确保参加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身份的真实性。 第十条 用人单位在委托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职 业健康检查时,应当如实提供下列文件、资料: (一)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 (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及其接触人员名册; (三)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评价结果。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对下列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 (一) 拟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新录用劳动者,包括转岗到该作业岗位的劳动者; (二)拟从事有特殊健康要求作业的劳动者。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 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 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 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者所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安排劳动者进行在 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 对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 等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规定和要求,确定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的检查项目和检查周期。 需要复查的,应当根据复查要求增加相应的检查项目。 第十四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立即组织有关劳动者进行应急职业健康 检查: (一)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在作业过程中出现与所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相关的 不适症状的; (二)劳动者受到急性职业中毒危害或者出现职业中毒症状的。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81.5 KB 时间:2026-01-19 价格:¥2.00
江苏欣润塑胶有限公司 培训教材 职 业 卫 生 职业危害的基本概念 一、职业危害的定义 职业危害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中,由于接触生产性粉尘、有害化学物质、物理因素、 放射性物质而对劳动者身体健康所造成的伤害。 二、职业危害的严重性 从 200 年前的产业革命至今,无论是工业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无一例外地发生过不同 程度的工伤事故和职业病,近年来,ILO 统计数据表明全球发生各类事故 125 亿人次,死亡 110 万人,平均每秒有 4 人受到伤害,每 100 个死者中有 7 人死于职业事故,欧盟每年有 8000 人 死于事故和职业病,发展中国家每年有 21 万人死于职业事故,1.5 亿工人遭受职业伤害。我 国职业危害状况十分令人担忧,全国 50 多万个厂矿存在不同程度的职业危害,实际接触职业 病危害的劳动者 2500 万人以上,到 1998 年,全国累积尘肺患者 542041 人,累积死亡 127147 人,目前,无论从接触职业危害人数、职业病患者人数,职业危害造成的死亡人数及新发职 业病人数,中国均局世界首位。 三、职业危害的严重后果 1、职业危害损害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安全权利、健康权利、生命权利(人权)。 2、职业危害是劳动者及其家庭的灾难,成为影响社会安全、稳定的不利因素。 3、职业危害给国民经济造成巨大损失,每年职业病损失近百亿元。 4、职业危害有损中国在世界上的大国形象,成为国外攻击中国人权问题的借口。 四、职业危害因素分类 1、粉尘类 2、放射性物质类 3、化学物质类 4、物理因素 5、生物因素 6、导致职业性皮肤 病的危害因素 7、导致职业性眼病的危害因素 8、导致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的危害因素 9、 导致职业性肿瘤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10、其他职业病危害因素 五、职业病目录 1、尘肺:矽肺、煤工尘肺、碳黑尘肺、滑石尘肺、电焊工尘肺等 13 种。 2、职业性放射疾病、 外照射急性放射疾病、内照射放射病等 11 种。 3、职业中毒:汞及其化合物中毒、锰及其化 合物中毒、氨中毒、氯气中毒、氮氧化和物中毒、苯中毒、四氯化碳中毒等 56 种。 4、物理 因素所致职业病:中暑、减压病、高原病、航空病手臂震动病等 5 种。 5、生物因素所致职 业病:炭疽、森林脑炎、布式杆菌病 3 种。 6、职业性皮肤病:接触性皮炎、光敏性皮炎、 溃疡、化学性皮肤灼伤。等 8 种 7、职业性眼病:化学性眼部灼伤,电光性眼炎、职业性白 内障等 3 种。 8、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噪声聋、铬鼻病、牙酸蚀病等 3 种 9、职业性肿瘤: 石棉所致肺癌、苯所致白血病等 8 种。 10、其他职业病;职业性哮喘等 5 种。职业病危害因 素确定劳动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确定是通过现场职业卫生调查及必要的实验检测确定的。 主要通过了解生产过程、生产设备、生产工艺主要有毒有害原材料、产品、中间产品及废弃 物的理化性质等加以确定,同时可以采用实验检测的方法加以确定。 六、主要行业职业病危害因素 1、防水卷材制造 防水卷材分为:沥青防水卷材、高聚物改行沥青防水卷材、合成高分子防 水卷材。 主要危害因素:硫化氢、甲苯、汽油、3,4—苯并芘、沥青、高温、苯乙烯、丁二 烯。 2、焊接工艺手工电弧焊:利用电弧热,使焊条和基本金属熔化,形成焊接接头使两金属焊体 连接在一起。产生的有害因素主要是电焊尘、锰尘、臭氧、氮氧化物、一氧化碳、紫外线。 气体保护焊:二氧化碳气体通过喷嘴沿焊丝周围喷射出来,在电弧周围造成局部的气体保护 层,使熔滴和熔池与空气隔离开来,从而保证焊接过程稳定持续进行。产生的有害因素主要 有电焊尘、锰尘、臭氧、氮氧化物、一氧化碳、紫外线、。氩弧焊:氩气从焊枪或焊炬的喷嘴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69 KB 时间:2026-02-07 价格:¥2.00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8年 修订】 发 文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发布单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布日期:2001-10-27 实施日期:2002-05-01 (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 过 根据2011年12月31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6年7月2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 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根据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 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十一部法律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 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第四次修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 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职业病防治活动。 本法所称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 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制定、调整 并公布。 第三条 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建立用人单位负责、行政机关监管 、行业自律、职工参与和社会监督的机制,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第四条 劳动者依法享有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 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 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工会组织依法对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制定或 者修改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应当听取工会组织的意见。 第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 防治水平,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 第六条 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全面负责。 第七条 用人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工伤社会保险的监督管 理,确保劳动者依法享受工伤社会保险待遇。 第八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研制、开发、推广、应用有利于职业病防治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 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加强对职业病的机理和发生规律的基础研究,提高职业病 防治科学技术水平;积极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治技术、工艺、设备、材料;限制使用或者 淘汰职业病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设备、材料。 国家鼓励和支持职业病医疗康复机构的建设。 第九条 国家实行职业卫生监督制度。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确定的职责,负责全国职 业病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职业病防治的有关监 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 区域内职业病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 负责职业病防治的有关监督管理工作。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560 KB 时间:2026-02-11 价格:¥2.00
企业员工 1、劳动者可以在(C)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 构进行职业病诊断。 A 用人单位所在地 B 本人户籍所在地 C 用人单位所在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 2、没有证据否定职业病危害因素与病人临床表现之间的必 然联系的,(C)诊断为职业病。 A 可以 B 不能 C 应当 3、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有异议的,应当向(C)申请鉴定。 A 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B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C 做出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 部门 4、用人单位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当 (C)。 A 安排下岗,并给予一次性补贴 B 解除劳动合同 C 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 5、职业病病人的诊疗、康复费用,伤残以及丧失劳动能力 的职业病病人的社会保障,按照国家有关(A)的规定执行。 A 工伤保险 B 社会救助基金 C 社会医疗保险 6、职业病病人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 尚有获得赔偿权利的,有权向(B)提出赔偿要求。 A 地方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B 用人单位 C 行 业主管部门 7、劳动者被诊断患有职业病,但用人单位没有依法参加工 伤保险的,其医疗和生活保障由(A)承担。 A 用人单位 B 劳动者 C 工伤保险基金 8、用人单位发生分立、合并、解散、破产等情形的,应当 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B)。 A 并向劳动者说明情况 B 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安置职业病病人 C 并终止职业病病人依法享有的待遇 9、当事人对设区的市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 不服的,可以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 门申请(B)。 A 行政复议 B 再鉴定 C 行政诉讼 10、用人单位对从事(C)的劳动者,应当给予适当岗位津 贴。 A 体力劳动 B 脑力劳动 C 接触职业危害作业 11、职业病病人变动工作单位,其依法享有的待遇(A)。 A 不变 B 终止 C 与下一个工作单位协商 解决 12、患有(A)疾病者不得从事接尘作业。 A 活动性肺结核病 B 慢性胆囊炎 C 脂肪肝 13、影响矽肺发病的因素不包括(C)。 A 游离二氧化硅含量 B 粉尘浓度 C 个人嗜好 14、尘肺病的早期主要症状是(B)。 A 发热鼻塞、四肢酸疼、咳嗽咯痰等 B 咳嗽咯痰、胸闷胸痛、呼吸困难等 C 肋下隐痛、食欲减退、 肝脏肿大等 15、 煤尘可以引起哪种职业病(C) A 矽肺 B 石棉肺 C 煤工尘肺 15、射线作业,必须穿戴(A)。 A 防射线护目镜和防射线服 B 绝缘手套 C 空气呼吸器 16、甲醛为较高毒性的物质,被世界卫生组织确定为(B) 和致畸形物质。 A 致病 B 致癌 C 损害 17、急性苯中毒主要表现为对中枢神经系统的麻醉作用, 而慢性中毒主要为(C)的损害。 A 呼吸系统 B 消化系统 C 造血系统 18、 噪声聋是生产性噪声引起的职业病,工作场所操作人 员每天连续接触噪声 8h,噪声声级卫生限值为(B)dB[A]。 A 75 B 85 C 88 19、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后,应该向(B)方向疏散。 A 下风 B 上风 C 顺风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9.2 KB 时间:2026-04-21 价格:¥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