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
职业病职业计划和实施方案
为搞好
职业病职业工作,促进公司经济发展,使生产作业环境符合国家职业
卫生标准和要求,保护职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职业病防
治法》第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特制定
职业病职业计划和实施方案。
(一)
职业病职业工作内容
1、建立、健全
职业病职业责任制。
按照《
职业病职业法》第五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
职业病职业责任制,
加强对
职业病职业的管理,提高
职业病职业水平,对本单位产生韵
职业病防治承
担责任”的规定,制定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总负责,部门分工负责
和岗位各负其责的责任体系和责任保证制度。同时注意处理以下问题。
(1)落实
职业病职业责任制,各单位采取适当的经济手段,同
职业病职业
管理人员、工作人员的经济利益挂钩。
(2)明确职责范围、基本任务、工作标准、实施程序、协作要求和奖罚办
法等内容。
(3)指标分解和考核要有针对性,抓住影响
职业病职业控制效果的关键,
达到责任指标化、考核数据化、分配差额化(即
职业病职业工作绩效的大小与奖
惩挂钩)。
2、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
按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如实上报本单位的人数、工资总额、缴
费情况,按时缴纳工伤社会保险金(管理部负责),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作好工伤
社会保险工作。使在本单位职业活动中所发生的工伤、
职业病以及因此而死亡,
造成
危害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
危害或其遗属能够从社会得到必要的
物质补偿和服务的社会保障,保证
危害或其遗属的基本生活,为
危害提供必
要的医疗救治和康复服务等。
3、按照《
职业病职业法》第十三条的规定积极做好工作场所的卫生防护工作,
各单位工作场所必须符合下列职业卫生要求:
(1)有与
职业病防治防护相适应的设施;
(2)生产布局合理,符合有害与无害作业分开的原则;
(3)有配套的更衣间、洗浴间、休息室等卫生设施;
(4)设备、工具、用具等设施符合保护
危害生理、心理健康的要求。
4、
职业病防治项目的申报。
建立在识别
职业病防治因素的基础上,即根据《
职业病防治因素分类目录》
规定的
职业病防治因素的种类进行申报。按照《
职业病防治项目申报管理办法》
的规定,填报好各种申报表。
5、对从事放射、高毒等作业的特殊管理。
特殊管理包括对作业场所和作业人员的特殊岗位。公司内所有作业场所的隔
离、生产设备管道化、密闭化和操作自动化,作业场所设置特殊
职业病防护设备,
包括自动报警装置、防护安全联锁反应系统和工作信号,配备应急救援设施、医
疗急救用品等。
7、根据《
职业病职业法》第十九条规定的内容,建立或完善职业卫生
职业
管理措施:
(1)公司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的职业卫生专业人员,
负责
职业病职业管理工作;
(2)制定
职业病职业计划和实施方案;
(3)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4)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内容有:全厂职工人数、男女职工人数、从
事接触
职业病防治因素作业的男女人数、患各种
职业病人数;全厂存在的
职业病
防治因素的种类数、
职业病防治因素作业点数、各
职业病防治因素作业点的浓度
或强度及评价;各种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设备的名称、数量、运行状况、防护效果
及对存在问题的治理;个人防护用品的种类、发放数量、是否有职业卫生检验报
告书、实际配带情况等)和
危害健康监护档案内容有:《
危害职业史、既往
史和
职业病防治接触史;相应作业场所
职业病防治因素监测结果;职业健康检查
结果及处理情况;
职业病诊疗等
危害健康资料。》;
(5)建立、健全工作场所
职业病防治因素监测(各单位由部门负责的职业
病
防治因素日常监测,并确保监测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