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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年终安全生产总结-集团子公司

年终安全生产总结四 公司以“增强安全意识,加强安全教育,强力推行各种安全制度,加强各种安全检查,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确保安全生产”的安全生产管理方针为指导思想,从抓好安全教育入手,以出现的典型事故为治理重点,抓 好安全生产,做好安全检查,重点治理、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以“杜绝现场安全事故发生,严控数据安全, 规范专业分包商行为,杜绝企业风险”为安全工作的落脚点,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落实新安全生产法 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十二字”方针要求,经过公司管理层的共同努力和踏实工作以及广大 员工的积极配合、努力,安全生产工作水平逐年大幅提升,取得了良好效果,企业安全管理已基本走上制度化、 规范化、常态化的正常轨道,从而为企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必要的保证。 现将本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总结下: 一、利用多种形式加强安全教育,增强职工安全意识 1、定期组织全员进行安全的学习、讨论,下发学习材料,及时传达、贯彻上级文件精神及要求,专人讲 解。结合季节特性及工作过程中的风险点进行强化培训,强调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的落实,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在“人、机、料、法、环”等相关环节上下功夫,,分析讨论近期国内外各类事故案例,举一反三,结合公 司实际查找问题并制定防范措施,提高了安全员综合素质和安全管理能力。充分发挥了安全管理网络的作用 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2、严格落实国家及集团对于安全工作的各项要求,针对性的制定了公司的“安全应急预案“并向政府安 全管理部门备案。不断完善各个岗位的各种安全制度、提高安全知识。全员签订安全责任书,做到有目标、 有制度、有落实、有检查,构建安全管理网络。 3、认真对待地方职能部门对安全工作的要求。先后多人次参加当地安监部门组织的“企业安全管理人员” 的资质培训,使得公司主要管理人员的水平有了持续提升。利用 G20 会议期间对“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 管理的要求,一方面相关人员积极接受公安部门的培训和教育,另一方面对于公司内部危险化学品的管理进 一步规范,使得该方面的硬件水平及软件水平有了明显提升。 4、从员工进入公司的第一天开始,其中必须要做的工作,就是结合“员工手册”的具体要求,狠抓安全 教育,指定导师指定到人,做好相关的“传、帮、带”及“三级”安全教育,普及岗位安全知识和提高了入 职员工自我防护意识,同时掌握职工安全心理,随时结合实际进行安全教育,收到了非常良好的教育效果。 5、开展了事故警示教育。组织全体职工观看了“三违”安全警示视频。采用案例再现的表现形式,通过 对企业典型真实案例的生动再现,使广大员工认识到违章的严重后果,通过不断的强化灌输使全员真正从思 想深处懂得安全,重视安全,时时刻刻想着安全。通过丰富多彩的内容及真实案例的生动再现增强了职工安 全意识。节假日的安全教育也是本公司的一项重点内容,我们着力使得员工无论是在日常的工作还是在生活 中,牢记把控“安全”这根主线,努力创造“平安企业”。 6、结合集团公司要求,认真在公司范围内开展“身边风险点”的分析和排查工作,针对可能的薄弱环节, 群策群力从工作环境、工器具、安全保护装置、设备采购等诸多方面努力,减少伤害或事故的发生概率,不 停地向所谓的“本质安全”推进。 7、对重点岗位员工如机电维修等特殊工种更是让他们熟知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作业场 所存在的风险、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关事故案例等。使他们对公司安全生产有比较深刻认识,同时 强化专业上岗前必需的基本安全技能和自我防护知识的辅导。 8、对外来专业分包商的管理,严格资格审查准入,加强施工人员监管,及时教育,跟踪检查,经常在现 场结合实际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规范了他们的很多不安全行为,如违章用电、不规范的吊装作业等, 消除了一些安全事故隐患。 二、日常安全管理抓重点,严落实,做到预防为主 搞好安全生产的日常管理,其基本任务就是:发现和查明各种危险和隐患,督促整改;监督各项安全规 章制度的实施;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日常主要是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着手: 1、加强日常安全检查 数年来坚持进行由各部门共同进行安全巡检定期检查工作,并形成制度,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马上 对现场进行整改,并通知相关人员;发现人的问题,立即批评、教育,必要时进行处罚和处理,并明确了处 罚制度。利用这种“走动式”管理,亲临现场、亲自观察,得到的信息便很及时、真实、全面而且详尽,使 问题能够及时得到解决。 2、开展专项安全检查 认真落实集团公司要求,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雨季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活动”、“消防安全 月活动”等,认真对照检查落实。对查出的不安全状态、不安全行为及时进行进行处理,并纳入考核体系, 安全工作一票否决。 3、认真做好交通管理工作,坚持班前会,提醒安全行车服务检测工作,随时掌握车辆及驾驶人员动态。 定期的对驾驶员及车辆进行全面检查,做好车辆保养,杜绝违章,确实落实“出车前检查、行车中检查、停 车后检查”,这些要求已经成为驾驶人员的日常工作习惯和准则,从而为保证行车安全提供了有力的保证。 几年来驾驶人员责任意识得到普遍提高,从而使交通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4、安全警示标语、标识随处可见,使得寓教于无形,潜移默化。对于高风险的故障点,认真分析,制定 专门的对策,科学有效的管控“风险”的发生。 5、做好员工的劳动保护工作,针对不同的工作需要、不同的工作环境、不同的季节加以保护,在员工中 深入贯彻“四不伤害”的理念。6、认真做好消防工作各车间都配备了所需数量的灭火器,并在关键岗位及场 所配置了火灾应急所需的设备设施。约请专业消防人员,对公司现有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同时对员工进行 “居家安全的知识培训”,生产、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有了较大的改进及完善,现场的安全、消防和防护器 材得到进一步完善,员工的居家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也得到提升。 三、落实项目经理负责制,持续加强项目安全管理 安全管理是一个科学的网络管理体系,安全工作如果光靠一个人进行而没有全员的参与将会落空。一些 隐患和事故苗头,不管多么细小、隐蔽,往往逃不掉一线员工的眼睛,所以必须规范员工安全活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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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年终安全生产总结-集团子公司

年终安全生产总结四 公司以“增强安全意识,加强安全教育,强力推行各种安全制度,加强各种安全检查,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确保安全生产”的安全生产管理方针为指导思想,从抓好安全教育入手,以出现的典型事故为治理重点,抓 好安全生产,做好安全检查,重点治理、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以“杜绝现场安全事故发生,严控数据安全, 规范专业分包商行为,杜绝企业风险”为安全工作的落脚点,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落实新安全生产法 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十二字”方针要求,经过公司管理层的共同努力和踏实工作以及广大 员工的积极配合、努力,安全生产工作水平逐年大幅提升,取得了良好效果,企业安全管理已基本走上制度化、 规范化、常态化的正常轨道,从而为企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必要的保证。 现将本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总结下: 一、利用多种形式加强安全教育,增强职工安全意识 1、定期组织全员进行安全的学习、讨论,下发学习材料,及时传达、贯彻上级文件精神及要求,专人讲 解。结合季节特性及工作过程中的风险点进行强化培训,强调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的落实,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在“人、机、料、法、环”等相关环节上下功夫,,分析讨论近期国内外各类事故案例,举一反三,结合公 司实际查找问题并制定防范措施,提高了安全员综合素质和安全管理能力。充分发挥了安全管理网络的作用 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2、严格落实国家及集团对于安全工作的各项要求,针对性的制定了公司的“安全应急预案“并向政府安 全管理部门备案。不断完善各个岗位的各种安全制度、提高安全知识。全员签订安全责任书,做到有目标、 有制度、有落实、有检查,构建安全管理网络。 3、认真对待地方职能部门对安全工作的要求。先后多人次参加当地安监部门组织的“企业安全管理人员” 的资质培训,使得公司主要管理人员的水平有了持续提升。利用 G20 会议期间对“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 管理的要求,一方面相关人员积极接受公安部门的培训和教育,另一方面对于公司内部危险化学品的管理进 一步规范,使得该方面的硬件水平及软件水平有了明显提升。 4、从员工进入公司的第一天开始,其中必须要做的工作,就是结合“员工手册”的具体要求,狠抓安全 教育,指定导师指定到人,做好相关的“传、帮、带”及“三级”安全教育,普及岗位安全知识和提高了入 职员工自我防护意识,同时掌握职工安全心理,随时结合实际进行安全教育,收到了非常良好的教育效果。 5、开展了事故警示教育。组织全体职工观看了“三违”安全警示视频。采用案例再现的表现形式,通过 对企业典型真实案例的生动再现,使广大员工认识到违章的严重后果,通过不断的强化灌输使全员真正从思 想深处懂得安全,重视安全,时时刻刻想着安全。通过丰富多彩的内容及真实案例的生动再现增强了职工安 全意识。节假日的安全教育也是本公司的一项重点内容,我们着力使得员工无论是在日常的工作还是在生活 中,牢记把控“安全”这根主线,努力创造“平安企业”。 6、结合集团公司要求,认真在公司范围内开展“身边风险点”的分析和排查工作,针对可能的薄弱环节, 群策群力从工作环境、工器具、安全保护装置、设备采购等诸多方面努力,减少伤害或事故的发生概率,不 停地向所谓的“本质安全”推进。 7、对重点岗位员工如机电维修等特殊工种更是让他们熟知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作业场 所存在的风险、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关事故案例等。使他们对公司安全生产有比较深刻认识,同时 强化专业上岗前必需的基本安全技能和自我防护知识的辅导。 8、对外来专业分包商的管理,严格资格审查准入,加强施工人员监管,及时教育,跟踪检查,经常在现 场结合实际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规范了他们的很多不安全行为,如违章用电、不规范的吊装作业等, 消除了一些安全事故隐患。 二、日常安全管理抓重点,严落实,做到预防为主 搞好安全生产的日常管理,其基本任务就是:发现和查明各种危险和隐患,督促整改;监督各项安全规 章制度的实施;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日常主要是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着手: 1、加强日常安全检查 数年来坚持进行由各部门共同进行安全巡检定期检查工作,并形成制度,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马上 对现场进行整改,并通知相关人员;发现人的问题,立即批评、教育,必要时进行处罚和处理,并明确了处 罚制度。利用这种“走动式”管理,亲临现场、亲自观察,得到的信息便很及时、真实、全面而且详尽,使 问题能够及时得到解决。 2、开展专项安全检查 认真落实集团公司要求,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雨季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活动”、“消防安全 月活动”等,认真对照检查落实。对查出的不安全状态、不安全行为及时进行进行处理,并纳入考核体系, 安全工作一票否决。 3、认真做好交通管理工作,坚持班前会,提醒安全行车服务检测工作,随时掌握车辆及驾驶人员动态。 定期的对驾驶员及车辆进行全面检查,做好车辆保养,杜绝违章,确实落实“出车前检查、行车中检查、停 车后检查”,这些要求已经成为驾驶人员的日常工作习惯和准则,从而为保证行车安全提供了有力的保证。 几年来驾驶人员责任意识得到普遍提高,从而使交通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4、安全警示标语、标识随处可见,使得寓教于无形,潜移默化。对于高风险的故障点,认真分析,制定 专门的对策,科学有效的管控“风险”的发生。 5、做好员工的劳动保护工作,针对不同的工作需要、不同的工作环境、不同的季节加以保护,在员工中 深入贯彻“四不伤害”的理念。6、认真做好消防工作各车间都配备了所需数量的灭火器,并在关键岗位及场 所配置了火灾应急所需的设备设施。约请专业消防人员,对公司现有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同时对员工进行 “居家安全的知识培训”,生产、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有了较大的改进及完善,现场的安全、消防和防护器 材得到进一步完善,员工的居家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也得到提升。 三、落实项目经理负责制,持续加强项目安全管理 安全管理是一个科学的网络管理体系,安全工作如果光靠一个人进行而没有全员的参与将会落空。一些 隐患和事故苗头,不管多么细小、隐蔽,往往逃不掉一线员工的眼睛,所以必须规范员工安全活动的行为,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7.2 KB 时间:2025-08-25 价格:¥2.00

46.年终安全生产总结-集团子公司

年终安全生产总结四 公司以“增强安全意识,加强安全教育,强力推行各种安全制度,加强各种安全检查,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确保安全生产”的安全生产管理方针为指导思想,从抓好安全教育入手,以出现的典型事故为治理重点,抓 好安全生产,做好安全检查,重点治理、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以“杜绝现场安全事故发生,严控数据安全, 规范专业分包商行为,杜绝企业风险”为安全工作的落脚点,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落实新安全生产法 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十二字”方针要求,经过公司管理层的共同努力和踏实工作以及广大 员工的积极配合、努力,安全生产工作水平逐年大幅提升,取得了良好效果,企业安全管理已基本走上制度化、 规范化、常态化的正常轨道,从而为企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必要的保证。 现将本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总结下: 一、利用多种形式加强安全教育,增强职工安全意识 1、定期组织全员进行安全的学习、讨论,下发学习材料,及时传达、贯彻上级文件精神及要求,专人讲 解。结合季节特性及工作过程中的风险点进行强化培训,强调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的落实,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在“人、机、料、法、环”等相关环节上下功夫,,分析讨论近期国内外各类事故案例,举一反三,结合公 司实际查找问题并制定防范措施,提高了安全员综合素质和安全管理能力。充分发挥了安全管理网络的作用 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2、严格落实国家及集团对于安全工作的各项要求,针对性的制定了公司的“安全应急预案“并向政府安 全管理部门备案。不断完善各个岗位的各种安全制度、提高安全知识。全员签订安全责任书,做到有目标、 有制度、有落实、有检查,构建安全管理网络。 3、认真对待地方职能部门对安全工作的要求。先后多人次参加当地安监部门组织的“企业安全管理人员” 的资质培训,使得公司主要管理人员的水平有了持续提升。利用 G20 会议期间对“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 管理的要求,一方面相关人员积极接受公安部门的培训和教育,另一方面对于公司内部危险化学品的管理进 一步规范,使得该方面的硬件水平及软件水平有了明显提升。 4、从员工进入公司的第一天开始,其中必须要做的工作,就是结合“员工手册”的具体要求,狠抓安全 教育,指定导师指定到人,做好相关的“传、帮、带”及“三级”安全教育,普及岗位安全知识和提高了入 职员工自我防护意识,同时掌握职工安全心理,随时结合实际进行安全教育,收到了非常良好的教育效果。 5、开展了事故警示教育。组织全体职工观看了“三违”安全警示视频。采用案例再现的表现形式,通过 对企业典型真实案例的生动再现,使广大员工认识到违章的严重后果,通过不断的强化灌输使全员真正从思 想深处懂得安全,重视安全,时时刻刻想着安全。通过丰富多彩的内容及真实案例的生动再现增强了职工安 全意识。节假日的安全教育也是本公司的一项重点内容,我们着力使得员工无论是在日常的工作还是在生活 中,牢记把控“安全”这根主线,努力创造“平安企业”。 6、结合集团公司要求,认真在公司范围内开展“身边风险点”的分析和排查工作,针对可能的薄弱环节, 群策群力从工作环境、工器具、安全保护装置、设备采购等诸多方面努力,减少伤害或事故的发生概率,不 停地向所谓的“本质安全”推进。 7、对重点岗位员工如机电维修等特殊工种更是让他们熟知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作业场 所存在的风险、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关事故案例等。使他们对公司安全生产有比较深刻认识,同时 强化专业上岗前必需的基本安全技能和自我防护知识的辅导。 8、对外来专业分包商的管理,严格资格审查准入,加强施工人员监管,及时教育,跟踪检查,经常在现 场结合实际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规范了他们的很多不安全行为,如违章用电、不规范的吊装作业等, 消除了一些安全事故隐患。 二、日常安全管理抓重点,严落实,做到预防为主 搞好安全生产的日常管理,其基本任务就是:发现和查明各种危险和隐患,督促整改;监督各项安全规 章制度的实施;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日常主要是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着手: 1、加强日常安全检查 数年来坚持进行由各部门共同进行安全巡检定期检查工作,并形成制度,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马上 对现场进行整改,并通知相关人员;发现人的问题,立即批评、教育,必要时进行处罚和处理,并明确了处 罚制度。利用这种“走动式”管理,亲临现场、亲自观察,得到的信息便很及时、真实、全面而且详尽,使 问题能够及时得到解决。 2、开展专项安全检查 认真落实集团公司要求,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雨季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活动”、“消防安全 月活动”等,认真对照检查落实。对查出的不安全状态、不安全行为及时进行进行处理,并纳入考核体系, 安全工作一票否决。 3、认真做好交通管理工作,坚持班前会,提醒安全行车服务检测工作,随时掌握车辆及驾驶人员动态。 定期的对驾驶员及车辆进行全面检查,做好车辆保养,杜绝违章,确实落实“出车前检查、行车中检查、停 车后检查”,这些要求已经成为驾驶人员的日常工作习惯和准则,从而为保证行车安全提供了有力的保证。 几年来驾驶人员责任意识得到普遍提高,从而使交通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4、安全警示标语、标识随处可见,使得寓教于无形,潜移默化。对于高风险的故障点,认真分析,制定 专门的对策,科学有效的管控“风险”的发生。 5、做好员工的劳动保护工作,针对不同的工作需要、不同的工作环境、不同的季节加以保护,在员工中 深入贯彻“四不伤害”的理念。6、认真做好消防工作各车间都配备了所需数量的灭火器,并在关键岗位及场 所配置了火灾应急所需的设备设施。约请专业消防人员,对公司现有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同时对员工进行 “居家安全的知识培训”,生产、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有了较大的改进及完善,现场的安全、消防和防护器 材得到进一步完善,员工的居家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也得到提升。 三、落实项目经理负责制,持续加强项目安全管理 安全管理是一个科学的网络管理体系,安全工作如果光靠一个人进行而没有全员的参与将会落空。一些 隐患和事故苗头,不管多么细小、隐蔽,往往逃不掉一线员工的眼睛,所以必须规范员工安全活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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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年终安全生产总结-集团子公司

年终安全生产总结四 公司以“增强安全意识,加强安全教育,强力推行各种安全制度,加强各种安全检查,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确保安全生产”的安全生产管理方针为指导思想,从抓好安全教育入手,以出现的典型事故为治理重点,抓 好安全生产,做好安全检查,重点治理、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以“杜绝现场安全事故发生,严控数据安全, 规范专业分包商行为,杜绝企业风险”为安全工作的落脚点,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落实新安全生产法 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十二字”方针要求,经过公司管理层的共同努力和踏实工作以及广大 员工的积极配合、努力,安全生产工作水平逐年大幅提升,取得了良好效果,企业安全管理已基本走上制度化、 规范化、常态化的正常轨道,从而为企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必要的保证。 现将本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总结下: 一、利用多种形式加强安全教育,增强职工安全意识 1、定期组织全员进行安全的学习、讨论,下发学习材料,及时传达、贯彻上级文件精神及要求,专人讲 解。结合季节特性及工作过程中的风险点进行强化培训,强调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的落实,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在“人、机、料、法、环”等相关环节上下功夫,,分析讨论近期国内外各类事故案例,举一反三,结合公 司实际查找问题并制定防范措施,提高了安全员综合素质和安全管理能力。充分发挥了安全管理网络的作用 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2、严格落实国家及集团对于安全工作的各项要求,针对性的制定了公司的“安全应急预案“并向政府安 全管理部门备案。不断完善各个岗位的各种安全制度、提高安全知识。全员签订安全责任书,做到有目标、 有制度、有落实、有检查,构建安全管理网络。 3、认真对待地方职能部门对安全工作的要求。先后多人次参加当地安监部门组织的“企业安全管理人员” 的资质培训,使得公司主要管理人员的水平有了持续提升。利用 G20 会议期间对“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 管理的要求,一方面相关人员积极接受公安部门的培训和教育,另一方面对于公司内部危险化学品的管理进 一步规范,使得该方面的硬件水平及软件水平有了明显提升。 4、从员工进入公司的第一天开始,其中必须要做的工作,就是结合“员工手册”的具体要求,狠抓安全 教育,指定导师指定到人,做好相关的“传、帮、带”及“三级”安全教育,普及岗位安全知识和提高了入 职员工自我防护意识,同时掌握职工安全心理,随时结合实际进行安全教育,收到了非常良好的教育效果。 5、开展了事故警示教育。组织全体职工观看了“三违”安全警示视频。采用案例再现的表现形式,通过 对企业典型真实案例的生动再现,使广大员工认识到违章的严重后果,通过不断的强化灌输使全员真正从思 想深处懂得安全,重视安全,时时刻刻想着安全。通过丰富多彩的内容及真实案例的生动再现增强了职工安 全意识。节假日的安全教育也是本公司的一项重点内容,我们着力使得员工无论是在日常的工作还是在生活 中,牢记把控“安全”这根主线,努力创造“平安企业”。 6、结合集团公司要求,认真在公司范围内开展“身边风险点”的分析和排查工作,针对可能的薄弱环节, 群策群力从工作环境、工器具、安全保护装置、设备采购等诸多方面努力,减少伤害或事故的发生概率,不 停地向所谓的“本质安全”推进。 7、对重点岗位员工如机电维修等特殊工种更是让他们熟知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作业场 所存在的风险、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关事故案例等。使他们对公司安全生产有比较深刻认识,同时 强化专业上岗前必需的基本安全技能和自我防护知识的辅导。 8、对外来专业分包商的管理,严格资格审查准入,加强施工人员监管,及时教育,跟踪检查,经常在现 场结合实际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规范了他们的很多不安全行为,如违章用电、不规范的吊装作业等, 消除了一些安全事故隐患。 二、日常安全管理抓重点,严落实,做到预防为主 搞好安全生产的日常管理,其基本任务就是:发现和查明各种危险和隐患,督促整改;监督各项安全规 章制度的实施;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日常主要是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着手: 1、加强日常安全检查 数年来坚持进行由各部门共同进行安全巡检定期检查工作,并形成制度,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马上 对现场进行整改,并通知相关人员;发现人的问题,立即批评、教育,必要时进行处罚和处理,并明确了处 罚制度。利用这种“走动式”管理,亲临现场、亲自观察,得到的信息便很及时、真实、全面而且详尽,使 问题能够及时得到解决。 2、开展专项安全检查 认真落实集团公司要求,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雨季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活动”、“消防安全 月活动”等,认真对照检查落实。对查出的不安全状态、不安全行为及时进行进行处理,并纳入考核体系, 安全工作一票否决。 3、认真做好交通管理工作,坚持班前会,提醒安全行车服务检测工作,随时掌握车辆及驾驶人员动态。 定期的对驾驶员及车辆进行全面检查,做好车辆保养,杜绝违章,确实落实“出车前检查、行车中检查、停 车后检查”,这些要求已经成为驾驶人员的日常工作习惯和准则,从而为保证行车安全提供了有力的保证。 几年来驾驶人员责任意识得到普遍提高,从而使交通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4、安全警示标语、标识随处可见,使得寓教于无形,潜移默化。对于高风险的故障点,认真分析,制定 专门的对策,科学有效的管控“风险”的发生。 5、做好员工的劳动保护工作,针对不同的工作需要、不同的工作环境、不同的季节加以保护,在员工中 深入贯彻“四不伤害”的理念。6、认真做好消防工作各车间都配备了所需数量的灭火器,并在关键岗位及场 所配置了火灾应急所需的设备设施。约请专业消防人员,对公司现有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同时对员工进行 “居家安全的知识培训”,生产、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有了较大的改进及完善,现场的安全、消防和防护器 材得到进一步完善,员工的居家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也得到提升。 三、落实项目经理负责制,持续加强项目安全管理 安全管理是一个科学的网络管理体系,安全工作如果光靠一个人进行而没有全员的参与将会落空。一些 隐患和事故苗头,不管多么细小、隐蔽,往往逃不掉一线员工的眼睛,所以必须规范员工安全活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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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资料-37推土机安全操作规程GDAQ340237

推土机安全操作规程 GDAQ340237 一、推土机在坚硬土壤或多石土壤地带作业时,应先进行爆破或用松土器翻松。在沼泽地带作业时,应更 换湿地专用履带板。 二、推土机行驶通过或在其上作业的桥、涵、堤、坝等,应具备相应的承载能力。 三、不得用推土机推石灰、烟灰等粉尘物料和用作碾碎石块的作业。 四、牵引其他机械设备时,应有专人负责指挥。钢丝绳的连接应牢固可靠。在坡道或长距离牵引时,应采 用牵引杆连接。 五、作业前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各部件无松动、连接良好; (二)燃油、润滑油、液压油等符合规定; (三)各系统管路无裂纹或泄漏; (四)各操纵杆和制动踏板的行程、履带的松紧度或轮胎气压均符合要求; (五)脚制动刹车工作应可靠有效,两踏板的行程应相同; (六)制动闭锁装置、变速操纵闭锁装置、铲刀操纵闭锁装置工作应可靠。 六、启动前,应将主离合器分离,各操纵杆放在空档位置,并应按照正确步骤启动内燃机,严禁拖、顶启动。 七、启动后应检查各仪表指示值,液压系统应工作有效;当运转正常、水温达到 55℃、机油温度达到 45℃ 时,方可全载荷作业。 八、推土机行驶前,严禁有人站在履带或刀片的支架上,机械四周应无障碍物,确认安全后,方可开动。 九、采用主离合器传动的推土机接合应平稳,起步不得过猛,不得使离合器处于半接合状态下运转;液力 传动的推土机,应先解除变速杆的锁紧状态,踏下减速器踏板,变速杆应在一定档位,然后缓慢释放减速踏板。 十、在块石路面行驶时,应将履带张紧。当需要原地旋转或急转弯时,应采用低速档进行。当行走机构夹 入块石时,应采用正、反向往复行驶使块石排除。 十一、在浅水地带行驶或作业时,应查明水深,冷却风扇叶不得接触水面。下水前和出水后,均应对行走 装置加注润滑脂。 十二、推土机上、下坡或超过障碍物时应采用低速档。上坡不得换档,下坡不得空档滑行。横向行驶的坡 度不得超过 10°。当需要在陡坡上推土时,应先进行填挖,使机身保持平衡,方可作业。 十三、在上坡途中,当内燃机突然熄灭,应立即放下铲刀,并锁住制动踏板。在分离主离合器后,方可重 新启动内燃机。 十四、下坡时,当推土机下行速度大于内燃机传动速度时,转向动作的操纵应与平地行走时操纵的方向相反, 此时不得使用制动器。 十五、填沟作业驶近边坡时,铲刀不得越出边缘。后退时,应先换档,方可提升铲刀进行倒车。 十六、在深沟、基坑或陡坡地区作业时,应有专人指挥,其垂直边坡高度不应大于 2m。 十七、在推土或松土作业中不得超载,不得作有损于铲刀、推土架、松土器等装置的动作,各项操作应缓 慢平稳。无液力变矩器装置的推土机,在作业中有超载趋势时,应稍微提升刀片或变换低速档。 十八、推树时,树干不得倒向推土机及高空架设物。推屋墙或围墙时,其高度不宜超过 2.5m。严禁推带有 钢筋或与地基基础连接的混凝土桩等建筑物。 十九、两台以上推土机在同一地区作业时,前后距离应大于 8.0m;左右距离应大于 1.5m。在狭窄道路上行 驶时,未得前机同意,后机不得超越。 二十、推土机顶推铲运机作助铲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进入助铲位置进行顶推中,应与铲运机保持同一直线行驶; (二)铲刀的提升高度应适当,不得触及铲斗的轮胎; (三)助铲时应均匀用力,不得猛推猛撞,应防止将铲斗后轮胎顶离地面或使铲斗吃土过深; (四)铲斗满载提升时,应减少推力,待铲斗提离地面后即减速脱离接触; (五)后退时,应先看清后方情况,当需绕过正后方驶来的铲运机倒向助铲位置时,宜从来车的左侧绕行。 二十一、推土机转移行驶时,铲刀距地面宜为 400mm,不得用高速档行驶和进行急转弯。不得长距离倒退行 驶。 二十二、作业完毕后,应将推土机开到平坦安全的地方,落下铲刀,有松土器的,应将松土器爪落下。在 坡道上停机时,应将变速杆挂低速档,接合主离合器,锁住制动踏板,并将履带或轮胎楔住。 二十三、停机时,应先降低内燃机转速,变速杆放在空档,锁紧液力传动的变速杆,分开主离合器,踏下 制动踏板并锁紧,待水温降到 75℃以下,油温度降到 90℃以下时,方可熄火。 二十四、推土机长途转移工地时,应采用平板拖车装运。短途行走转移时,距离不宜超过 10km,并在行走 过程中应经常检查和润滑行走装置。 二十五、在推土机下面检修时,内燃机必须熄火,铲刀应放下或垫稳。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9.5 KB 时间:2025-11-13 价格:¥2.00

安全管理资料-23起重指挥司索工安全操作规程GDAQ340123

起重指挥司索工安全操作规程 GDAQ340123 一、起重指挥司索工必须经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方可 上岗。 二、起重指挥应由技术熟练、懂得起重机械性能的人员担任。指挥时应站在能够照顾到全面工作的地点, 所发信号应事先统一,并做到准确、宏亮和清楚。 三、80t 以上的设备和构件,风力达五级时应停止吊装。 四、所有人员严禁在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停留或行走。 五、使用卡环应使长度方向受力,抽销卡环应预防销子滑脱,有缺陷的卡环严禁使用。 六、起吊物件应使用交互捻制的钢丝绳(安全系数见表 1)。钢丝绳如有扭结、变形、断丝、锈蚀等异常现象, 应及时降低使用标准或报废(表 2)。 钢 丝 绳 的 安 全 系 数 表 1 钢 丝 绳 的 用 途 安 全 系 数 缆风绳 缆索起重机承重绳 手动起重设备 机动起重设备 作吊索无弯曲 作捆绑吊索 用于载人的升降机 3.5 3.75 4.5 5~6 6~7 8~10 14 钢丝绳断丝折减或报废标准(一个节距内) 表 2 钢 丝 绳 种 类(交互捻制) 折减或报废 6×19+1 6×24+1 6×37+1 6×61+1 1.00 0.90 0.80 报 废 0~5 6~10 11~16 16 以上 0~7 8~14 15~20 20 以上 0~10 11~20 21~30 30 以上 0~15 16~25 26~40 40 以上 七、编结绳扣(千斤)应使各股松紧一致,编结部分的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 15 倍,并且不得短于 300mm。 用卡子连成绳套时,卡子不得少于 3 个。 八、地锚(桩)应按施工方案确定的规格和位置设置,如发现有沟坑、地下管线等情况,应及时报告施工 负责人采取措施。 九、使用绳卡,应将有压板的放在长头一面。其应用范围应符合下列规定(表 3)。 绳 卡 应 用 范 围 表 3 绳卡型号 卡杆直径(mm) 允许承载力 (t) 适用于钢丝绳直径 (mm) 绳卡间距(mm) 绳卡使用数量 (个) Y1-6 Y2-8 Y3-10 Y4-12 Y5-15 Y6-20 Y7-22 Y8-25 Y9-28 Y10-32 Y11-40 Y12-45 Y13-50 M6 M8 M10 M12 M14 M16 M18 M20 M22 M24 M25 M27 M30 0.72 1.28 2.00 2.40 2.88 5.12 6.48 8.00 9.68 11.50 12.50 14.80 18.00 7.4~8 8.7~9.3 11 12.5~14 15~17.5 18.5~20 21.5~23.5 24~26.5 28~31 32.5~37 39~44.5 46.5~50.5 52~56 60 以上 90 90 90 100 100 120 140 160 180 200 250 300 300 350 3 3 3 3 3 4 4 5 5 5 6 6 6 7 十、使用两根以上绳扣吊装时,绳扣间的夹角如大于 100°,应采取防止滑钩等措施。 十一、用四根绳扣吊装时,应在绳扣间加铁扁担等调节其松紧度。 十二、使用开口滑车必须扣牢。禁止人员跨越钢丝绳和停留在钢丝绳可能弹及的地方。 十三、起吊物件,应合理设置溜绳。 十四、组装起重桅杆应用芒刺对孔。高空拧紧和拆卸螺栓应用固定扳手,如用活动扳手应系安全带。 十五、捆转向滑车或定滑车,捆绕数不宜多,并须排列整齐、受力均匀。捆绑定滑车应有防滑措施,但起 重量大的定滑车应用吊环。 十六、缆风应合理布置,松紧均匀。缆风与桅杆顶应用卡环连接;缆风与地锚连接后,应用绳卡轧死。 十七、缆风跨越马路时,架空高度应不低于 7m。 十八、缆风与高压线之间应有可靠的安全距离。如需跨过高压线,应采取停电、接地、搭设防护架等安全 措施。 十九、桅杆移动的倾斜幅度,当采用间歇法移动时,不宜超过桅杆高度的 1/5;当采用连续法移动时,则应 为桅杆高度的 1/20~1/15。相邻缆风要交错移位。 二十、装运易倒构件应用专用架子,卸车后应放稳搁实,支撑牢固。 二十一、起吊屋架由里向外起板时,应先起钩配合降伸臂;由外向里起板时,应先起伸臂配合起钩。 二十二、就位的屋架应搁置在道木或方木上,两侧斜撑一般不少于 3 道。禁止斜靠在柱子上。 二十三、使用抽销卡环吊构件时,卡环主体和销子必须系牢在绳扣上,并应将绳扣收紧。严禁在卡环下方 拉销子。 二十四、引柱子进杯口,撬棍应反撬。临时固定柱的楔子每边需两只,松钩前应敲紧。 二十五、无缆风校正柱子应随吊随校。但偏心较大、细长、杯口深度不足柱子长度的 1/20 或不足 60cm 时, 禁止无缆风校正。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4.5 KB 时间:2025-11-24 价格:¥2.00

安全员全套资料-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2019年)

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2019 年) 1 总则 1.1 为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着力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 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有效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制定本导则。 1.2 本导则适用于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发证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的安全风险 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其他化工企业参照执行。 1.3 安全风险是某一特定危害事件发生的可能性与其后果严重性的组合;安全风险点是 指存在安全风险的设施、部位、场所和区域,以及在设施、部位、场所和区域实施的伴随风 险的作业活动,或以上两者的组合;对安全风险所采取的管控措施存在缺陷或缺失时就形成 事故隐患,包括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等方面。 2 基本要求 2.1 企业是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要逐级落实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对 安全风险全面管控,对事故隐患治理实行闭环管理,保证安全生产。 2.2 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建立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并严格执行,全体员工应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求参与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3 企业应充分利用安全检查表(SCL)、工作危害分析(JHA)、故障类型和影响分析 (FMEA)、危险和可操作性分析(HAZOP)等安全风险分析方法,或多种方法的组合,分 析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风险;选用风险评估矩阵(RAM)、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LEC) 等方法进行风险评估,有效实施安全风险分级管控。 2.4 企业应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储存装置定期开展 HAZOP 分析。 2.5 精细化工企业应按要求开展反应安全风险评估。 3 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方式及频次 3.1 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方式 3.1.1 企业应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风险管控情况,按照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要 求,结合生产工艺特点,针对可能发生安全事故的风险点,全面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 做到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全覆盖,责任到人。 3.1.2 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形式包括日常排查、综合性排查、专业性排查、季节性排查、 重点时段及节假日前排查、事故类比排查、复产复工前排查和外聘专家诊断式排查等。 (1)日常排查是指基层单位班组、岗位员工的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以及基层 单位(厂)管理人员和各专业技术人员的日常性检查;日常排查要加强对关键装置、重点部 位、关键环节、重大危险源的检查和巡查; (2)综合性排查是指以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专业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化 工过程安全管理各要素落实情况为重点开展的全面检查; (3)专业性排查是指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储运、消防和公用工程等专业对生产 各系统进行的检查; (4)季节性排查是指根据各季节特点开展的专项检查,主要包括:春季以防雷、防静电、 防解冻泄漏、防解冻坍塌为重点;夏季以防雷暴、防设备容器超温超压、防台风、防洪、防 暑降温为重点;秋季以防雷暴、防火、防静电、防凝保温为重点;冬季以防火、防爆、防雪、 防冻防凝、防滑、防静电为重点; (5)重点时段及节假日前排查是指在重大活动、重点时段和节假日前,对装置生产是 否存在异常状况和事故隐患、备用设备状态、备品备件、生产及应急物资储备、保运力量安 排、安全保卫、应急、消防等方面进行的检查,特别是要对节假日期间领导干部带班值班、 机电仪保运及紧急抢修力量安排、备件及各类物资储备和应急工作进行重点检查; (6)事故类比排查是指对企业内或同类企业发生安全事故后举一反三的安全检查; (7)复产复工前排查是指节假日、设备大检修、生产原因等停产较长时间,在重新恢 复生产前,需要进行人员培训,对生产工艺、设备设施等进行综合性隐患排查; (8)外聘专家排查是指聘请外部专家对企业进行的安全检查。 3.2 安全风险隐患排查频次 3.2.1 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的频次应满足: (1)装置操作人员现场巡检间隔不得大于 2 小时,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储存 装置和部位的操作人员现场巡检间隔不得大于 1 小时; (2)基层车间(装置)直接管理人员(工艺、设备技术人员)、电气、仪表人员每天至 少两次对装置现场进行相关专业检查; (3)基层车间应结合班组安全活动,至少每周组织一次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基层单位 (厂)应结合岗位责任制检查,至少每月组织一次安全风险隐患排查; (4)企业应根据季节性特征及本单位的生产实际,每季度开展一次有针对性的季节性 安全风险隐患排查;重大活动、重点时段及节假日前必须进行安全风险隐患排查; (5)企业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基层单位至少每季度组织一次综合性排查和专业排查, 两者可结合进行;

分类:风险评估 行业:化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62.9 KB 时间:2026-01-18 价格:¥2.00

安全员全套资料-触电事故应急预案

触电事故应急预案 1 目的 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防止和减少突发安全事故的发生,并能在事故发生后迅速有 效地控制和处理,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结合本项目实际,制订本触电应急救援预案。 2 应急领导小组组织机构 详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总预案)3.1.2.1 组织机构。 3 职责 3.1 领导小组职责 1 负责对本单位施工的项目工程进行风险评估。按照有关规定报请建设单位安全工程师、安全监 理工程师共同对工程项目进行风险评估和风险级别鉴定。 2 负责配置和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及时救援发生的意外安全事故。 3 负责对本单位的应急救援提供必要的物质和组织保障。 4 组织本单位安全检查,定期分析本单位施工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隐患,制定整改措施和方案,督 促整改,负责将存在的安全隐患和整改情况上报。 5 负责在员工中开展安全知识教育技能培训,组织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3.2 相关人员职责 1 组长职责:负责应急救援工作的启动。负责事故应急行动期间各单位的运作协调,按照应急预 案合理部署应急策略,保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完成。 2 副组长职责:负责对事故现场的控制,协调应急队员的救援工作,识别危险物质及存在的潜在 危险并对事故现场进行分析,执行有效的应急操作,保证应急行动队员的个人安全,并负责事故后的现 场清除工作。保持与组长的联络。 3 信息管理人员(由调度担任)职责:负责接收事故报警信息,并在事故应急期间向事故应急者 提供他们所需的信息,负责各应急小组之间的通讯联系,设置专线电话。 4 抢险人员职责:应积极参与紧急救护工作,服从指挥人员的指挥与调度,有救护经验的人员要 及时赶到事故现场,参加对伤员的救护,其他人员应保持现场的秩序,配合救护人员工作,并注意保护 事故现场,事后配合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 5 调查人员职责: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结果及经济损失等,调查情况及时上报公司。 6 维修人员职责:对发生触电事故的部位,及时隔离,设置警戒牌,及时维修。 4 应急事故和情况的识别 风险评估 作业活动 序 号 危险源 可能发生的 危害事故 L E C D 风险等级 控制措施 责任部门 1 外电防护措施缺乏或不符合要求 触电等 6 2 40 480 高 专项方案、技术交底、检查 验收 设备部 2 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不符合要求 触电等 3 2 40 240 中 专项方案、技术交底、检查 验收 设备部 3 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缺乏 触电等 1 5 40 200 中 专项方案 设备部 4 违反“一机、一闸、一漏、一箱” 触电等 1 5 40 200 中 技术交底、检查验收 设备部 5 电线电缆老化、破皮未包扎 触电等 1 5 40 200 中 定期检查 设备部 6 非电工私拉乱接电线 触电等 1 5 40 200 中 技术交底、安全教育、定期 检查 设备部 安全环保部 7 用其他金属丝代替熔丝 触电等 1 5 40 200 中 技术交底、安全教育、定期 检查 设备部 8 电缆架设或埋设不符合要求 触电等 1 5 40 200 中 专项方案、技术交底、检查 验收 设备部 9 灯具金属外壳未接地 触电等 1 5 40 200 中 安全交底、验收检查 设备部 10 潮湿环境作业漏电保护器参数过大或不 灵敏 触电等 1 5 40 200 中 专项方案、技术交底、检查 验收 设备部 11 闸刀及插座插头损坏、闸具不符合要求 触电等 1 5 40 200 中 技术交底、定期检查 安全环保部 12 不符合“三级配电二级保护”要求导致 防护不足 触电等 1 5 40 200 中 专项方案、技术交底、检查 验收 设备部 13 手持照明未用 36v 及以下电源供电 触电等 1 5 40 200 中 专项方案、技术交底、检查 验收 设备部 一 施工用电 14 带电作业无人监护 触电等 6 2 40 480 高 操作规程、检查教育 安全环保部 15 未做保护接零、无漏电保护器 触电等 1 5 40 200 中 执行控制程序、检查验收 安全环保部 16 无二次侧空载降压保护器或无触电保护 器 触电等 1 5 40 200 中 检查验收 设备部 17 一次侧线长度超过规定或不穿管保护 触电等 1 2 40 80 低 安全交底、检查验收 安全环保部 18 焊接作业工人个体防护不符合要求 触电等 1 2 40 80 低 个人防护、教育培训、检查 验收 安全环保部 二 电气焊作 业 19 焊把线接头超过 3 处或绝缘老化 触电等 1 2 40 80 低 检查验收 安全环保部 20 保护接零或电源线配备不符合要求 触电等 1 5 40 200 中 教育培训、检查验收 安全环保部 21 作业人员个体防护不符合要求 触电等 1 2 40 80 低 个人防护、教育培训、检查 验收 安全环保部 三 手持电动 工具作业 22 未做绝缘测试 触电等 1 5 40 200 中 执行控制程序、检查验收 设备部

分类:事故与应急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89 KB 时间:2026-01-21 价格:¥2.00

安全员全套资料-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安全管理规定(2015年)

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安全管理规定(2015 年) (2012 年 1 月 17 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43 号公布,2015 年 5 月 27 日国家安全监管 总局令第 79 号修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生 产安全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 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在厂区外公共区域埋地、地面和架空的危险化学 品输送管道及其附属设施(以下简称危险化学品管道)的安全管理,适用本规定。 原油、成品油、天然气、煤层气、煤制气长输管道安全保护和城镇燃气管道的安全管理, 不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对危险化学品管道享有所有权或者运行管理权的单位(以下简称管道单位)应 当依照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本规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有关危险化学 品管道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实施,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检查。 第四条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管道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并依法 对危险化学品管道建设项目实施安全条件审查。 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实施危害危险化学品管道安全生产的行为。 对危害危险化学品管道安全生产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 门举报。接受举报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予以处理。 第二章 危险化学品管道的规划 第六条 危险化学品管道建设应当遵循安全第一、节约用地和经济合理的原则,并按照 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科学规划。 第七条 禁止光气、氯气等剧毒气体化学品管道穿(跨)越公共区域。 严格控制氨、硫化氢等其他有毒气体的危险化学品管道穿(跨)越公共区域。 第八条 危险化学品管道建设的选线应当避开地震活动断层和容易发生洪灾、地质灾害 的区域;确实无法避开的,应当采取可靠的工程处理措施,确保不受地质灾害影响。 危险化学品管道与居民区、学校等公共场所以及建筑物、构筑物、铁路、公路、航道、 港口、市政设施、通讯设施、军事设施、电力设施的距离,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 第三章 危险化学品管道的建设 第九条 对新建、改建、扩建的危险化学品管道,建设单位应当依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 管理总局有关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的规定,依法办理安全条件审查、安全设施 设计审查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手续。 第十条 对新建、改建、扩建的危险化学品管道,建设单位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的规定,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 第十一条 承担危险化学品管道的施工单位应当具备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相应资 质。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规定,以及经过 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进行施工,并对工程质量负责。 参加危险化学品管道焊接、防腐、无损检测作业的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操作资格证书。 第十二条 负责危险化学品管道工程的监理单位应当对管道的总体建设质量进行全过程 监督,并对危险化学品管道的总体建设质量负责。管道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有关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的规定对管道的焊缝和防腐质量进行检查,并按照设计要求对管道进行压力试验和 气密性试验。 对敷设在江、河、湖泊或者其他环境敏感区域的危险化学品管道,应当采取增加管道压 力设计等级、增加防护套管等措施,确保危险化学品管道安全。 第十三条 危险化学品管道试生产(使用)前,管道单位应当对有关保护措施进行安全 检查,科学制定安全投入生产(使用)方案,并严格按照方案实施。 第十四条 危险化学品管道试压半年后一直未投入生产(使用)的,管道单位应当在其 投入生产(使用)前重新进行气密性试验;对敷设在江、河或者其他环境敏感区域的危险化 学品管道,应当相应缩短重新进行气密性试验的时间间隔。 第四章 危险化学品管道的运行 第十五条 危险化学品管道应当设置明显标志。发现标志毁损的,管道单位应当及时予 以修复或者更新。 第十六条 管道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管道巡护制度,配备专人进行日常巡护。 巡护人员发现危害危险化学品管道安全生产情形的,应当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并及时处理。 第十七条 管道单位对危险化学品管道存在的事故隐患应当及时排除;对自身排除确有 困难的外部事故隐患,应当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第十八条 管道单位应当按照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对危险化学品管道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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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员全套资料-检查评分表-11月

1 附录 A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汇总表 表A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汇总表 企业名称: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资质等级: 特级 2015年 11 月 30 日 项 目 名 称 及 分 值 单位工程 (施工现场) 名 称 建筑 面积 (m2) 结构 类型 总计得分(满 分 100 分) 安全管理 (满分 10 分) 文明施工 (满分 15 分) 脚手架 (满分 10 分) 基坑工程 (满分 10 分) 模板支架 (满分 10 分) 高处作业 (满分 10 分) 施工用电 (满分 10分) 物料提升机 与施工升降 机(满分 10 分) 塔式起重机 与起重吊装 (满分 10 分) 施工机具 (满分 5 分) 住宅楼(自编号 29-32座)、 (自编号33-38 座)(自编号39- 42座)及地下室 130818 .1 框架、 剪力 墙 89.9 9.0 13.6 / 8.9 / / 8.9 / / 4.55 评语: 本次安全检查为月度检查,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评分,应得分为 50 分,实得分为 44.95 分,经换算得分率为 89.9 %。 本次评价自评为:综合评价为优良,其中文明施工评定为优良。 检查单位 广州联嘉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负责人 受检项目 住宅楼(自编号29-32座)、 (自编号33-38座)(自编号39- 42座)及地下室 项目经理 2 附录 B 建筑施工安全分项检查评分表 表 B.1 安全管理检查评分表 序号 检查项目 扣 分 标 准 应得 分数 扣减 分数 实得 分数 1 安全生产 责任制 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扣 10 分 安全生产责任制未经责任人签字确认,扣 3 分 未备有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扣 2~10 分 未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员,扣 2~10 分 工程项目部承包合同中未明确安全生产考核指标,扣 5 分 未制定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扣 5 分 未编制安全生产资金使用计划或未按计划实施,扣 2~5 分 未制定伤亡控制、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等管理目标,扣 5 分 未进行安全责任目标分解,扣 5 分 未建立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目标的考核制度,扣 5 分 未按考核制度对管理人员定期考核,扣 2~5 分 10 10 2 施工组织 设计及专 项施工 方案 施工组织设计中未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扣 10 分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未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扣 10 分 未按规定对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进 行专家论证,扣 10 分 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未经审批,扣 10 分 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无针对性或缺少设计计算,扣 2~8 分 未按方案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扣 2~10 分 10 3 7 3 安全技 术交底 未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扣 10 分 未按分部分项进行交底,扣 5 分 交底内容不全面或针对性不强,扣 2~5 分 交底未履行签字手续,扣 4 分 10 10 4 安全 检查 未建立安全检查制度,扣 10 分 未有安全检查记录,扣 5 分 事故隐患的整改未做到定人、定时间、定措施,扣 2~6 分 对重大事故隐患改通知书所列项目未按期整改和复查,扣 5~10 分 10 10 5 安全 教育 未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扣 10 分 施工人员入场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扣 5 分 未明确具体安全教育培训内容,扣 2~8 分 变换工种或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施工时未进行安全 教育,扣 5 分 施工管理人员、专职安全员未按规定进行年度教育培训和考核,每人 扣 2 分 10 2 8 6 应急 救援 未制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扣 10 分 未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未按规定配备救援人员,扣 2~6 分 未定期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扣 5 分 未配置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扣 5 分 10 10 保 证 项 目 小 计 60 5 55 7 分包单位 安全管理 分包单位资质、资格、分包手续不全或失效,扣 10 分 未签定安全生产协议书,扣 5 分 分包合同、安全生产协议书,签字盖章手续不全,扣 2~6 分 分包单位未按规定建立安全机构或未配备专职安全员,扣 2~6 分 10 5 5 8 持证 上岗 未经培训从事施工、安全管理和特种作业,每人扣 5 分 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每人扣 2 分 10 10 9 生产安全 事故处理 生产安全事故未按规定报告,扣 10 分 生产安全事故未按规定进行调查分析、制定防范措施,扣 10 分 未依法为施工作业人员办理保险,扣 5 分 10 10 10 安全 标志 主要施工区域、危险部位未按规定悬挂安全标志,扣 2-6 分 未绘制现场安全标志布置图,扣 3 分 未按部位和现场设施的变化调整安全标志设置,扣 2-6 分 未设置重大危险源公示牌,扣 5 分 10 10 一 般 项 目 小 计 40 5 35 检查项目合计 100 10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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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员全套资料-2020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文件清单

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文件清单(2020) 序号 名 称 发布日期 生效日期 最新修订/发布//实 施日期 发布单位 文件编号 备注 一 法律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1982-12-04 2004-03-14 2018-3-11/2018-3-11 全国人大常委会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修订) 2017-11-04 2017-11-05 2018-12-29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81 号 3.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订) 2011-06-30 2011-09-01 2018-8-31/2019-1-1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48 号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2008-10-28 2009-05-01 2019-04-23 全国大会常委会 主席令第 6 号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 2008-08-29 2009-01-01 2018-12-26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4 号 6.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修订) 2017-06-27 2018-01-01 2018-01-01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87 号 7.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订) 2007-12-29 2008-05-01 2011-4-22/2011-5-1 全国大会常委会 主席令第 47 号 8.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2007-12-29 2008-05-01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80 号 9.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修订) 2016-07-02 2016-07-02 2018-12-26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48 号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2007-06-29 2008-01-01 2012-12-28/2013-7-1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21 号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 2016-11-07 2016-11-07 即将发布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58 号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1996-10-29 1997-3-1 2018-12-29 全国人大常委会 13.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2003-11-24 2004-07-01 2019-04-23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7 号 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2017-04-28 2004-08-28 2018-10-26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20 号 15.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2016-07-02 2016-09-01 2018-12-29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77 号 16.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014-08-31 2014-12-01 即将修订 全国大会常委会 主席令第 70 号 17.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1992-04-03 2001-10-27 2009-08-27 全国大会常委会 主席令第 57 号 序号 名 称 发布日期 生效日期 最新修订/发布//实 施日期 发布单位 文件编号 备注 18.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2015-08-29 2016-01-01 2018-12-26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31 号 19.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2000-07-08 2000-07-08 2018-12-29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33 号 20.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2017-11-04 2017-11-05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81 号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1999-08-30 2000-01-11 2017-12-27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21 号 22.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999-03-15 1999-10-01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46 号 23.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1997-11-01 1998-03-01 2011-04-22 全国大会常委会 主席令第 91 号 24.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1996-10-29 1997-03-01 2018-12-29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77 号 25.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修订) 2014-4-24 2015-01-01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9 号 26.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2017-11-04 2018-01-01 2017-11-4/2018-1-1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78 号 27.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1986-04-12 1987-01-01 2009-08-27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37 号 28.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修订) 2017-3-1 2017-3-1 2017-12-27/2017-12- 28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86 号 29.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1994-7-5 1995-1-1 2018-12-29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28 号 30.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2013-06-29 2014-01-01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4 号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2012-10-26 2013-1-1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65 号 32.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2005-08-28 2005-12-01 2018-12-26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40 号 3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2016-07-02 2016-07-02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48 号 34.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2015-04-24 2015-04-24 2018-12-29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60 号 35.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2012-02-19 2012-07-01 2012-2-29/2012-7-1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54 号 36.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2007-08-30 2007-11-10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69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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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员全套资料-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2014年)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2014 年) (2004 年 1 月 13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397 号公布,2013 年 7 月 18 日中华人 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638 号《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正,2014 年 7 月 29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653 号《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 二次修正) 第一条 为了严格规范安全生产条件,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 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国家对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生产 企业(以下统称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 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 第三条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中央管理的非煤矿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前款规定以外的非煤矿矿山企 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并接受国务院安全生产 监督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中央管理的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 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煤矿企业安全 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并接受国家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指导和监督。 第四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的颁发和管理,并接受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五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用爆炸物品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生 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并接受国务院民用爆炸物品行业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 督。 第六条 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安全生产条件: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二)安全投入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三)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四)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考核合格; (五)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六)从业人员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 (七)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八)厂房、作业场所和安全设施、设备、工艺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 规程的要求; (九)有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并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 用品; (十)依法进行安全评价; (十一)有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十二)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 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十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 企业进行生产前,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向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申请 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提供本条例第六条规定的相关文件、资料。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 理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 45 日内审查完毕,经审查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 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不予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面通知企业并说明理由。 煤矿企业应当以矿(井)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八条 安全生产许可证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统一的式样。 第九条 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 3 年。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企业 应当于期满前 3 个月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办理延期手续。 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未发生死亡事故 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时,经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同意,不再审查,安 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延期 3 年。 第十条 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许可证档案管理制度, 并定期向社会公布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情况。 第十一条 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 管理机关、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应当每年向同级安全生产 监督管理部门通报其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和管理情况。 第十二条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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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员全套资料-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查处办法(2011年)

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查处办法(2011 年) (2011 年 10 月 14 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的通 知(安监总政法〔2011〕158 号)公布) 第一条为了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维护安全生产法治秩序,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国发〔2010〕23 号) 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统称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依法 查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非法行为,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未依法取得安全监管监察 部门负责的行政许可,擅自从事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行为,或者行政许可已经失效,继续从 事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从业人员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 规、规章、强制性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从事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行为。 第三条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依法查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实行查处与引导相结合、处 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督促引导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办理相应行政许可手续,合法从事生产 经营建设活动。 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不得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 性标准的规定。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并对本单位安全生产非法违 法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公民个人对自已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第五条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制订并实施年度安全监管监察执法工作计划,依照法律、 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职责、程序和要求,对发现和被举报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予以查处。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举报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举报人 故意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诬告或者陷害他人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举报制度,对举报人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不得 泄露举报人身份或者将举报材料、举报人情况透露给被举报单位、被举报人;对举报有功人 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第八条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接到举报后,能够当场答复是否受理的,应当当场答复;不能 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举报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举报人是否受理。但举报人的 姓名(名称)、住址或者其他联系方式不清的除外。 对于不属于本部门受理范围的举报,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告知举报人向有处理权的单 位反映,或者将举报材料移送有处理权的单位,并书面告知实名举报人。 第九条对已经受理的举报,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对实名举报的,立即组织核查。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认为举报内容不清的,可以请 举报人补充情况; (二)对匿名举报的,根据举报具体情况决定是否进行核查。有具体的单位、安全生产 非法违法事实、联系方式等线索的,立即组织核实; (三)举报事项经核查属查的,依法予以处理; (四)举报事项经核查不属实的,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予以澄清,并依法保护被举 报人的合法权益。 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核查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确有困难的,可以提请本级人民政府组织 有关部门共同核查。 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对举报的处理情况,应当在办结的同时书面答复实名举报人,但举报 人的姓名(名称)、住址或者其他联系方式不清的除外。 第十条对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造成的一般、较大、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设区的市级以 上人民政府安委会应当按照规定对事故查处情况实施挂牌督办,有关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具体承担督办事项。 负责督办的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应当在当地主要新闻媒体或者本单位网站上公开督 办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负责督办的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应当加强对督办事项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及时掌握 安全生产非法违法事故查处的进展情况;必要时,应当派出工作组进行现场督办,并对安全 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查处中存在的问题责令有关单位予以纠正。 第十一条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查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有权依法采取下列行政强制措 施: (一)对有根据认为不符合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在用设施、设备、器材, 予以查封或者扣押,并应当在作出查封、扣押决定之日起 15 日内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二)查封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场所,扣押违法生产、储存、使 用、经营、运输的危险化学品以及用于违法生产、使用、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原材料、设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查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时,可以会同有关部门实施联合执法,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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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员全套资料-检查评分表-准备阶段检查

1 附录 A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汇总表 表A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汇总表 企业名称: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资质等级: 特级 2015年 10 月 30 日 项 目 名 称 及 分 值 单位工程 (施工现场) 名 称 建筑 面积 (m2) 结构 类型 总计得分(满 分 100 分) 安全管理 (满分 10 分) 文明施工 (满分 15 分) 脚手架 (满分 10 分) 基坑工程 (满分 10 分) 模板支架 (满分 10 分) 高处作业 (满分 10 分) 施工用电 (满分 10分) 物料提升机 与施工升降 机(满分 10 分) 塔式起重机 与起重吊装 (满分 10 分) 施工机具 (满分 5 分) 住宅楼(自编号 29-32座)、 (自编号33-38 座)(自编号39- 42座)及地下室 130818 .1 框架、 剪力 墙 89.7 9.0 13.5 / 8.9 / / 8.8 / / 4.65 评语: 本次安全检查为施工准备阶段检查,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评分,应得分为 50 分,实得分为 44.85 分,经换算得分率为 89.7 %。 本次评价自评为:综合评价为优良,其中文明施工评定为优良。 检查单位 广州联嘉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负责人 受检项目 住宅楼(自编号29-32座)、 (自编号33-38座)(自编号39- 42座)及地下室 项目经理 2 附录 B 建筑施工安全分项检查评分表 表 B.1 安全管理检查评分表 序号 检查项目 扣 分 标 准 应得 分数 扣减 分数 实得 分数 1 安全生产 责任制 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扣 10 分 安全生产责任制未经责任人签字确认,扣 3 分 未备有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扣 2~10 分 未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员,扣 2~10 分 工程项目部承包合同中未明确安全生产考核指标,扣 5 分 未制定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扣 5 分 未编制安全生产资金使用计划或未按计划实施,扣 2~5 分 未制定伤亡控制、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等管理目标,扣 5 分 未进行安全责任目标分解,扣 5 分 未建立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目标的考核制度,扣 5 分 未按考核制度对管理人员定期考核,扣 2~5 分 10 10 2 施工组织 设计及专 项施工 方案 施工组织设计中未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扣 10 分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未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扣 10 分 未按规定对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进 行专家论证,扣 10 分 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未经审批,扣 10 分 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无针对性或缺少设计计算,扣 2~8 分 未按方案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扣 2~10 分 10 3 7 3 安全技 术交底 未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扣 10 分 未按分部分项进行交底,扣 5 分 交底内容不全面或针对性不强,扣 2~5 分 交底未履行签字手续,扣 4 分 10 2 8 4 安全 检查 未建立安全检查制度,扣 10 分 未有安全检查记录,扣 5 分 事故隐患的整改未做到定人、定时间、定措施,扣 2~6 分 对重大事故隐患改通知书所列项目未按期整改和复查,扣 5~10 分 10 10 5 安全 教育 未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扣 10 分 施工人员入场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扣 5 分 未明确具体安全教育培训内容,扣 2~8 分 变换工种或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施工时未进行安全 教育,扣 5 分 施工管理人员、专职安全员未按规定进行年度教育培训和考核,每人 扣 2 分 10 10 6 应急 救援 未制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扣 10 分 未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未按规定配备救援人员,扣 2~6 分 未定期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扣 5 分 未配置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扣 5 分 10 10 保 证 项 目 小 计 60 5 55 7 分包单位 安全管理 分包单位资质、资格、分包手续不全或失效,扣 10 分 未签定安全生产协议书,扣 5 分 分包合同、安全生产协议书,签字盖章手续不全,扣 2~6 分 分包单位未按规定建立安全机构或未配备专职安全员,扣 2~6 分 10 10 8 持证 上岗 未经培训从事施工、安全管理和特种作业,每人扣 5 分 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每人扣 2 分 10 10 9 生产安全 事故处理 生产安全事故未按规定报告,扣 10 分 生产安全事故未按规定进行调查分析、制定防范措施,扣 10 分 未依法为施工作业人员办理保险,扣 5 分 10 10 10 安全 标志 主要施工区域、危险部位未按规定悬挂安全标志,扣 2-6 分 未绘制现场安全标志布置图,扣 3 分 未按部位和现场设施的变化调整安全标志设置,扣 2-6 分 未设置重大危险源公示牌,扣 5 分 10 5 5 一 般 项 目 小 计 40 5 35 检查项目合计 100 10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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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员全套资料-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2019年)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2019 年) (2018 年 12 月 5 日国务院第 33 次常务会议通过,2019 年 2 月 17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 务院令第 708 号公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三条国务院统一领导全国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领导 本行政区域内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涉及两个以上行政区域的, 由有关行政区域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负责,或者由各有关行政区域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共同 负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的部门(以下统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有关行业、 领域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指导、协调本级人民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 责的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等地方人民政府派出机关应当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 门依法履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职责。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 作责任制,其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全面负责。 第二章应急准备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以及 街道办事处等地方人民政府派出机关,应当针对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特点和危害,进 行风险辨识和评估,制定相应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依法向社会公布。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针对本单位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特点和危害,进行风险辨识和 评估,制定相应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向本单位从业人员公布。 第六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具有 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明确规定应急组织体系、职责分工以及应急救援程序和措施。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单位应当及时修订相关预案: (一)制定预案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发生重大变化; (二)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调整; (三)安全生产面临的风险发生重大变化; (四)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 (五)在预案演练或者应急救援中发现需要修订预案的重大问题; (六)其他应当修订的情形。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将其制定的生产安全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报送本级人民政府备案;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 经营、储存、运输单位,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以及宾馆、 商场、娱乐场所、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将其制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 援预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并 依法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 门,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等地方人民政府派出机关,应当至少每 2 年组织 1 次生 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 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矿山、金属冶 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以及宾馆、商场、娱乐场所、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 场所经营单位,应当至少每半年组织 1 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并将演练情况报 送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前款规 定的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进行抽查;发现演练不符合要求 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 第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统一规划、组织 和指导。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的实 际需要,在重点行业、领域单独建立或者依托有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社会组织共同建立应 急救援队伍。 国家鼓励和支持生产经营单位和其他社会力量建立提供社会化应急救援服务的应急救 援队伍。 第十条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矿山、 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以及宾馆、商场、娱乐场所、旅游景区等人

分类:事故与应急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6.2 KB 时间:2026-02-10 价格:¥2.00

安全员全套资料-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2013年)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2013 年) (2013 年 10 月 25 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国 办发〔2013〕101 号)公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管理,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 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订本办 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应急预案,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社 会团体等为依法、迅速、科学、有序应对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 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 第三条应急预案的规划、编制、审批、发布、备案、演练、修订、培训、宣传教育等工 作,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应急预案管理遵循统一规划、分类指导、分级负责、动态管理的原则。 第五条应急预案编制要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制度,紧密结合实际,合理确定内容, 切实提高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第二章分类和内容 第六条应急预案按照制定主体划分,分为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单位和基层组织应急 预案两大类。 第七条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由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制定,包括总体应急预案、专项 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等。 总体应急预案是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政府组织应对突发事件的总体制度安排,由县 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制定。 专项应急预案是政府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突发事件,或者针对重要目标物保 护、重大活动保障、应急资源保障等重要专项工作而预先制定的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工作方 案,由有关部门牵头制订,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印发实施。 部门应急预案是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职责,为应对本 部门(行业、领域)突发事件,或者针对重要目标物保护、重大活动保障、应急资源保障等 涉及部门工作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由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制定。 鼓励相邻、相近的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联合制定应对区域性、流域性突发事件的 联合应急预案。 第八条总体应急预案主要规定突发事件应对的基本原则、组织体系、运行机制,以及应 急保障的总体安排等,明确相关各方的职责和任务。 针对突发事件应对的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不同层级的预案内容各有所侧重。国家层面 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突发事件的应对原则、组织指挥机制、预警分级和事件分级标 准、信息报告要求、分级响应及响应行动、应急保障措施等,重点规范国家层面应对行动, 同时体现政策性和指导性;省级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突发事件的组织指挥机制、信 息报告要求、分级响应及响应行动、队伍物资保障及调动程序、市县级政府职责等,重点规 范省级层面应对行动,同时体现指导性;市县级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突发事件的组 织指挥机制、风险评估、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措施、队伍物资保障及调动程序等 内容,重点规范市(地)级和县级层面应对行动,体现应急处置的主体职能;乡镇街道专项 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突发事件的预警信息传播、组织先期处置和自救互救、信息收集报 告、人员临时安置等内容,重点规范乡镇层面应对行动,体现先期处置特点。 针对重要基础设施、生命线工程等重要目标物保护的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风 险隐患及防范措施、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和紧急恢复等内容。 针对重大活动保障制定的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活动安全风险隐患及防范措 施、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人员疏散撤离组织和路线等内容。 针对为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提供队伍、物资、装备、资金等资源保障的专项和部门应急预 案,侧重明确组织指挥机制、资源布局、不同种类和级别突发事件发生后的资源调用程序等 内容。 联合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相邻、相近地方人民政府及其部门间信息通报、处置措施衔接、 应急资源共享等应急联动机制。 第九条单位和基层组织应急预案由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居委会、村委会 等法人和基层组织制定,侧重明确应急响应责任人、风险隐患监测、信息报告、预警响应、 应急处置、人员疏散撤离组织和路线、可调用或可请求援助的应急资源情况及如何实施等, 体现自救互救、信息报告和先期处置特点。 大型企业集团可根据相关标准规范和实际工作需要,参照国际惯例,建立本集团应急预 案体系。 第十条政府及其部门、有关单位和基层组织可根据应急预案,并针对突发事件现场处置 工作灵活制定现场工作方案,侧重明确现场组织指挥机制、应急队伍分工、不同情况下的应 对措施、应急装备保障和自我保障等内容。 第十一条政府及其部门、有关单位和基层组织可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和本单位具体情况, 编制应急预案操作手册,内容一般包括风险隐患分析、处置工作程序、响应措施、应急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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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员全套资料-37推土机安全操作规程GDAQ340237

推土机安全操作规程 GDAQ340237 一、推土机在坚硬土壤或多石土壤地带作业时,应先进行爆破或用松土器翻松。在沼泽地带作业时,应更 换湿地专用履带板。 二、推土机行驶通过或在其上作业的桥、涵、堤、坝等,应具备相应的承载能力。 三、不得用推土机推石灰、烟灰等粉尘物料和用作碾碎石块的作业。 四、牵引其他机械设备时,应有专人负责指挥。钢丝绳的连接应牢固可靠。在坡道或长距离牵引时,应采 用牵引杆连接。 五、作业前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各部件无松动、连接良好; (二)燃油、润滑油、液压油等符合规定; (三)各系统管路无裂纹或泄漏; (四)各操纵杆和制动踏板的行程、履带的松紧度或轮胎气压均符合要求; (五)脚制动刹车工作应可靠有效,两踏板的行程应相同; (六)制动闭锁装置、变速操纵闭锁装置、铲刀操纵闭锁装置工作应可靠。 六、启动前,应将主离合器分离,各操纵杆放在空档位置,并应按照正确步骤启动内燃机,严禁拖、顶启动。 七、启动后应检查各仪表指示值,液压系统应工作有效;当运转正常、水温达到 55℃、机油温度达到 45℃ 时,方可全载荷作业。 八、推土机行驶前,严禁有人站在履带或刀片的支架上,机械四周应无障碍物,确认安全后,方可开动。 九、采用主离合器传动的推土机接合应平稳,起步不得过猛,不得使离合器处于半接合状态下运转;液力 传动的推土机,应先解除变速杆的锁紧状态,踏下减速器踏板,变速杆应在一定档位,然后缓慢释放减速踏板。 十、在块石路面行驶时,应将履带张紧。当需要原地旋转或急转弯时,应采用低速档进行。当行走机构夹 入块石时,应采用正、反向往复行驶使块石排除。 十一、在浅水地带行驶或作业时,应查明水深,冷却风扇叶不得接触水面。下水前和出水后,均应对行走 装置加注润滑脂。 十二、推土机上、下坡或超过障碍物时应采用低速档。上坡不得换档,下坡不得空档滑行。横向行驶的坡 度不得超过 10°。当需要在陡坡上推土时,应先进行填挖,使机身保持平衡,方可作业。 十三、在上坡途中,当内燃机突然熄灭,应立即放下铲刀,并锁住制动踏板。在分离主离合器后,方可重 新启动内燃机。 十四、下坡时,当推土机下行速度大于内燃机传动速度时,转向动作的操纵应与平地行走时操纵的方向相反, 此时不得使用制动器。 十五、填沟作业驶近边坡时,铲刀不得越出边缘。后退时,应先换档,方可提升铲刀进行倒车。 十六、在深沟、基坑或陡坡地区作业时,应有专人指挥,其垂直边坡高度不应大于 2m。 十七、在推土或松土作业中不得超载,不得作有损于铲刀、推土架、松土器等装置的动作,各项操作应缓 慢平稳。无液力变矩器装置的推土机,在作业中有超载趋势时,应稍微提升刀片或变换低速档。 十八、推树时,树干不得倒向推土机及高空架设物。推屋墙或围墙时,其高度不宜超过 2.5m。严禁推带有 钢筋或与地基基础连接的混凝土桩等建筑物。 十九、两台以上推土机在同一地区作业时,前后距离应大于 8.0m;左右距离应大于 1.5m。在狭窄道路上行 驶时,未得前机同意,后机不得超越。 二十、推土机顶推铲运机作助铲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进入助铲位置进行顶推中,应与铲运机保持同一直线行驶; (二)铲刀的提升高度应适当,不得触及铲斗的轮胎; (三)助铲时应均匀用力,不得猛推猛撞,应防止将铲斗后轮胎顶离地面或使铲斗吃土过深; (四)铲斗满载提升时,应减少推力,待铲斗提离地面后即减速脱离接触; (五)后退时,应先看清后方情况,当需绕过正后方驶来的铲运机倒向助铲位置时,宜从来车的左侧绕行。 二十一、推土机转移行驶时,铲刀距地面宜为 400mm,不得用高速档行驶和进行急转弯。不得长距离倒退行 驶。 二十二、作业完毕后,应将推土机开到平坦安全的地方,落下铲刀,有松土器的,应将松土器爪落下。在 坡道上停机时,应将变速杆挂低速档,接合主离合器,锁住制动踏板,并将履带或轮胎楔住。 二十三、停机时,应先降低内燃机转速,变速杆放在空档,锁紧液力传动的变速杆,分开主离合器,踏下 制动踏板并锁紧,待水温降到 75℃以下,油温度降到 90℃以下时,方可熄火。 二十四、推土机长途转移工地时,应采用平板拖车装运。短途行走转移时,距离不宜超过 10km,并在行走 过程中应经常检查和润滑行走装置。 二十五、在推土机下面检修时,内燃机必须熄火,铲刀应放下或垫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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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员全套资料-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试行)(2015年)

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试行)(2015 年) (2007 年 7 月 12 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13 号公布,2011 年 9 月 1 日国家安全监管 总局令第 42 号第一次修正,2015 年 4 月 2 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77 号第二次修正) 第一条为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严格追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责任人员 的法律责任,正确适用事故罚款的行政处罚,依照《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 查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单位(以下简称 事故发生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等有关责任人员依照 《安全生产法》和《条例》实施罚款的行政处罚,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事故发生单位是指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 本规定所称主要负责人是指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或者总经理或者个人 经营的投资人,其他生产经营单位的厂长、经理、局长、矿长(含实际控制人)等人员。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的上一年年收入,属于国有生产经营单位的,是指该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所确定的上一年年收 入总额;属于非国有生产经营单位的,是指经财务、税务部门核定的上一年年收入总额。 生产经营单位提供虚假资料或者由于财务、税务部门无法核定等原因致使有关人员的上 一年年收入难以确定的,按照下列办法确定: (一)主要负责人的上一年年收入,按照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 的 5 倍以上 10 倍以下计算; (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上一年年收入,按照本省、自治区、 直辖市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 1 倍以上 5 倍以下计算。 第五条《条例》所称的迟报、漏报、谎报和瞒报,依照下列情形认定: (一)报告事故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属于迟报; (二)因过失对应当上报的事故或者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类别、伤亡人数、直接经 济损失等内容遗漏未报的,属于漏报; (三)故意不如实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初步原因、性质、伤亡人数和涉险人数、 直接经济损失等有关内容的,属于谎报; (四)隐瞒已经发生的事故,超过规定时限未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经 查证属实的,属于瞒报。 第六条对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责任人员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依照下列规定决定: (一)对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单位及其有关责任人员罚款的行政处罚,由国家安全生产 监督管理总局决定; (二)对发生重大事故的单位及其有关责任人员罚款的行政处罚,由省级人民政府安全 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决定; (三)对发生较大事故的单位及其有关责任人员罚款的行政处罚,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 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决定; (四)对发生一般事故的单位及其有关责任人员罚款的行政处罚,由县级人民政府安全 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决定。 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指定下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事故发生单位及 其有关责任人员实施行政处罚。 第七条对煤矿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责任人员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依照下列规定执 行: (一)对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煤矿及其有关责任人员罚款的行政处罚,由国家煤矿安全 监察局决定; (二)对发生重大事故和较大事故的煤矿及其有关责任人员罚款的行政处罚,由省级煤 矿安全监察机构决定; (三)对发生一般事故的煤矿及其有关责任人员罚款的行政处罚,由省级煤矿安全监察 机构所属分局决定。 上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可以指定下一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责 任人员实施行政处罚。 第八条特别重大事故以下等级事故,事故发生地与事故发生单位所在地不在同一个县级 以上行政区域的,由事故发生地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依照本规定 第六条或者第七条规定的权限实施行政处罚。 第九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责任人员 实施罚款的行政处罚,依照《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规定的程序执行。 第十条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责任人员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 提起行政诉讼。 第十一条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有《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六条、《条例》第三十五 条规定的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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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管理知识-人因工程书稿--第四章 累积损伤疾病与操作工具设计(doc 14)

www.cnshu.cn 中国最庞大的下载资料库 (整理.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如果您不是在 cnshu.cn 网站下载此资料的, 不要随意相信. 请访问 cnshu, 加入 cnshu.cn 必要时可将此文件解密成可编辑的 DOC 或 PPT 格式 1 第四章 累积损伤疾病与操作工具设计 随着越来越广泛的计算机使用、生产的自动化的发展,人们越来越倾向于 忽略大量的工作仍然涉及体力劳动和人工操作这样一个事实。挖掘、建筑和制 造等职业经常要求工人以高的体力消耗去完成工作;由于过度伸展而导致的背 部疾病在很多职业中都很普遍,占了所有职业损伤的 25%(美国劳动统计部, 1982)。甚至一些与重体力劳动没有直接关系的职业,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 员和行政人员、办事员和服务人员也同样会有职业损伤。调查结果表明,计算 机操作人员比从事其他职业的人遭受更多的颈部和腕部损伤。本章将讨论在完 成工作时人的运动系统的活动,在此基础上分析造成累积损伤疾病的原因,并 给出操作工具设计的一些原则,从而降低操作人员的累积损伤。 第一节、累积损伤疾病及其原因 操作者在进行作业时,为了达到操作的要求,必须付出一定量的力。这种 力就是操纵力。人的操纵力有一定的数值范围,可据此设计各种操纵系统。人 发挥操纵力的大小,取决于人的操作姿势、着力部位、力的作用方向和方式等。 在长期从事某项作业时,不断重复某一作用姿势(施以相同的操纵力),往往会 导致部分肌肉的损伤。 一、 累积损伤疾病及其重要性: 简而言之,累积损伤疾病指由于不断重复使用身体某部位而导致的肌肉骨 骼的疾病。其症状可表现为手指、手腕、前臂、大臂和肩部的腱和神经的软组 织损伤,也可表现为关节发炎或肌肉酸痛。通过分析名词“累积损伤疾病”,我 们也可以了解其含义:累积指这种损伤是由于年复一年地不断对身体某一部位 施加压力而逐渐造成的。并且这种累积是建立在每次的压力都会对相关的软组 织或关节产生一定的损耗(即损伤)的基础上。疾病表示这种损伤是不正常的 状态。 在澳大利亚和英国,累积损伤疾病被称作“重复性紧张损伤”。累积损伤疾 病已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据统计,仅在美国,每年与手部工具有关的损伤 超过 260,000,其相关的医疗费用高达 4 亿美元。按照美国劳工部的统计,1986 年在对 10,000 名肉类包装工人的调查中有 480 人受到累积损伤疾病的困扰。同 年,在所有的工业疾病和损伤中,累积损伤疾病占了1.8%。更值得关注的是, 很多累积损伤疾病没有导致明显的疾病或损伤,而是表现为作业生产率的下降 和质量的降低。 从 1980 年以来,澳大利亚的累积损伤疾病一直在增加,1985 和 1986 年新 南威尔士每年的事故率高达 7,000 件。其中办公室工作人员的增长率最高— —特别是一些键盘操作人员,长期的伏案工作和敲击键盘很容易造成脊椎损伤 www.cnshu.cn 中国最庞大的下载资料库 (整理.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如果您不是在 cnshu.cn 网站下载此资料的, 不要随意相信. 请访问 cnshu, 加入 cnshu.cn 必要时可将此文件解密成可编辑的 DOC 或 PPT 格式 2 与手指关节的损伤。但与其他职业相比,办公室工作人员的发病率仍然是比较 低的:在 1987 年,每 1000 名办公室工作人员中有 6 例累积损伤疾病,而对于 从 事 钢 铁 和 电 子 工 业 的 生 产 工 人 , 这 一 比 例 达 到 了 78‰ ( 美 国 , Pheasant,1991)。 随着分工的发展,累积损伤疾病在各国和各领域均呈现上升趋势, Armstrong 等在 1982 年指出,累积损伤疾病的发病率几乎是 130/200,000 工作 小时(200,000 工作小时近似于 200 个工人工作半年),它降低了生产率,更对 人体造成了损伤。所以各种职业病已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广泛关注,有些国家还 成立了专业的组织探讨如何预防累积损伤疾病,并通过互联网分享各种经验及 如何使工具设计更合理。 二、 产生累积损伤疾病的原因 不同的作业会导致不同表现形式的累积损伤。比如,人体正常的腰部是松 弛状态下侧卧的曲线形状。在这种状态下,各椎骨之间的间距正常,椎间盘上 的压力轻微而均匀,椎间盘对韧带几乎没有推力作用,人最感舒适。人体作弯 曲活动时,各椎骨之间的间距发生变化,椎间盘则受推挤和摩擦,并向韧带作 用推力。韧带被拉伸,致使腰部感到不舒适。腰弯曲变形越大,不舒适感越严重。 长期的这种弯曲活动就会导致腰部的劳损。同样,在作业操纵时,都会造成手、 手臂、脚及腿部的肌肉酸痛或关节损伤。 虽然损伤的表现形式各不相同,但各种累积损伤都与受力、重复、姿势与 休息密切相关。 受力:人体某部位的受力是造成累积损伤的必要条件之一,外力的不断挤 压会使软组织、肌肉或关节的运动无法保持在舒适的状态。一般来说,重负荷 的工作使肌肉很快产生疲劳而且需要较长的时间来恢复。骨骼肌需要重新恢复 弹力,缺乏足够的恢复休息时间会造成软组织的损伤。如果对于肌肉骨骼结构 的压力太大,很明显骨骼、皮肤和肌肉将会被拉伤,但同时腱和神经由于压力 受到的损伤就不是很容易引起注意了。另外,作业时手工操纵工具的震动也会 引起血管的收缩。 2、重复 任务重复的越多,肌肉收缩的越快、越频繁。这是因为高速收缩 的肌肉比低速收缩的肌肉产生的力量要小,所以重复率高的工作要求更多的肌 肉施力,因此也需要更多的休息恢复时间。在这种情况下,缺乏足够的休息时 间就会引起组织的紧张。人体的累积损伤都是由于重复施力于身体特定部位而 造成的。 3、姿势 不正确的作业姿势也是造成累积损伤的重要原因之一,作业姿势 决定了关节的位置是否舒适。使关节保持非正常位置的姿势会延长对相关组织 的机械压力。 作业姿势应满足人的用力原则:所有动作应该是有节律的,各个关节要保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706 KB 时间:2026-03-22 价格:¥2.00

学校网络信息安全管理资料-校园网络安全自查报告

校园网络安全自查报告 为了加强我校教育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保护信息系统的安全,促 进我校信息技术的应用和发展,保障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的顺利进 行,并配合省公安厅、省教育厅,对我校计算机信息系统开展以"反 黑客、反破坏、扫黄打非、清理垃圾邮件"为主要内容的安全大检查, 净化校园网络环境,不断提高学校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防范能力,从 而为学生提供健康,安全的上网环境。 一、领导重视,责任分明,加强领导 为了认真做好迎检准备工作,进一步提高教育网络信息安全工作 水平,促进教育信息化健康发展,我校建立了专门的网络信息安全管 理组织,成立了由分管领导、网络管理员组成的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 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校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管理的办法和规 定,协调处理全校有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的重大问题;负责学校计 算机信息系统的建设、管理、应用等工作;负责信息系统安全的监督、 事故的调查和处罚。学校网络管理人员要在学校计算机安全管理领导 小组的领导下,负责校园网的安全保护工作和设备的维护工作,必须 模范遵守安全管理制度,积极采取必要的防范技术措施,预防网络安 全事故的发生。 二、完善制度,加强管理 为了更好的安全管理网络,我校建立了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一)计算机机房安全管理制度 1、重视安全工作的思想教育,防患于未然。 校园网络安全自查报告 2、遵守"教学仪器设备和实验室管理办法",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3、凡进入机房的人员除须遵守校规校纪外,还必须遵守机房的 各项管理规定,爱护机房内的所有财产,爱护仪器设备,未经管理人 员许可不得随意使用,更不得损坏,如发现人为损坏将视情节按有关 规定严肃处理。 4、机房内禁止吸烟,严禁明火。 5、工作人员必须熟悉实验室用电线路、仪器设备性能及安全工 作的有关规定。 6、实验室使用的用电线路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定期检查、检修。 7、杜绝黄色、迷信、反动软件,严禁登录黄色、迷信、反动网 站,做好计算机病毒的防范工作。 8、工作人员须随时监测机器和网络状况,确保计算机和网络安 全运转。 9、机房开放结束时,工作人员必须要关妥门窗,认真检查并切 断每一台微机的电源和所有电器的电源,然后切断电源总开关。 (二)操作人员权限等级分配制度 1、校领导统一确定操作人员职能权限。 2、电教组成员负责管理、维修学校所有计算机,出现重大事故 应及时报上级领导。 3、教师用户帐号、密码由网络管理员发放,并统一管理。 4、学校计算机管理人员需定期维护计算机软件和数据,重要信 息定期进行检查和备份。 校园网络安全自查报告 5、网络管理员负责校园用户计算机系统能够正常上网,为用户 提供日常网络维护服务和日常数据备份。 (三)账号安全保密制度 1、网络用户的账号、密码不得外传、外借。 2、非法用户使用合法用户的账号进入校园网的,追究该帐号拥 有者的安全责任。 (四)计算机病毒防治制度 1、学校购买使用公安部颁布批准的电脑杀毒产品。 2、未经许可证,任何人不得携入软件使用,防止病毒传染。 3、凡需引入使用的软件,均须首先防止病毒传染。 4、电脑出现病毒,操作人员不能杀除的,须及时报电脑主管处 理。 5、在各种杀毒办法无效后,须重新对电脑格式化,装入正规渠 道获得的无毒系统软件。 6、建立双备份制度,对重要资料除在电脑贮存外,还应拷贝到 软盘上,以防遭病毒破坏而遗失。 7、及时关注电脑界病毒防治情况和提示,根据要求调节电脑参 数,避免电脑病毒侵袭。 (五)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学校组织教师认真学习《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 护管理办法》,提高教师的维护网络安全的警惕性和自觉性。 2、学校负责对本校教师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使教师自觉遵守 校园网络安全自查报告 和维护《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使他们具 备基本的网络安全知识。 3、校管理中心对信息源接入的骨干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使之自觉遵守和维护《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安全保护管理办法》, 杜绝发布违犯《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的信 息内容。 (六)、事故和案件及时报告制度 1、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互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 列信息: 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 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 罪。 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损害国家机关信誉。 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7.7 KB 时间:2026-04-04 价格:¥2.00

安全员全套资料-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开展联合惩戒的实施办法(2017年)

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开展联合惩戒的实施办法(2017 年) (2017 年 5 月 9 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开展联合惩 戒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安监总办〔2017〕49 号)公布)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国 家发改委等 18 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 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1001 号,以下简称《备忘录》),对失信生产经 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实施有效惩戒,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法依 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存在下列失信行为之一的,纳入联合惩戒对象: (一)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 1 年内累计发生 3 起及以上造成人员死亡 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 (二)未按规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擅自开展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 (三)发现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或职业病危害严重超标,不及时整改,仍组织从业 人员冒险作业的; (四)采取隐蔽、欺骗或阻碍等方式逃避、对抗安全监管监察的; (五)被责令停产停业整顿,仍然从事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 (六)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的; (七)矿山、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等高危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未经验收合格即投入 生产和使用的; (八)矿山生产经营单位存在超层越界开采、以探代采行为的; (九)发生事故后,故意破坏事故现场,伪造有关证据资料,妨碍、对抗事故调查,或 主要负责人逃逸的; (十)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出具虚假报告或证明,违规转让或出借资质的。 第三条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 1 年内累计发生 2 起 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发生性质恶劣、危害性严重、社会影响大的典型较大生产安全责 任事故的联合惩戒对象,纳入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 第四条各省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落实主要负责人责任制,建立联合惩戒信息管理制 度,严格规范信息的采集、审核、报送和异议处理等相关工作,经主要负责人审签后,于每 月 10 日前将本地区上月拟纳入联合惩戒对象和“黑名单”管理的信息及开展联合惩戒情况报 送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第五条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对各地区报送的信息进行分类,会同有关业务司局审核 后,报请总局局长办公会审议。审议通过后,通过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全国企业信用信 息公示系统向各有关部门通报,并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和《中国安全生产报》向社 会公布。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和有关司局也可通过事故接报系统,以及安全生产巡查、督查、 检查等渠道获取有关信息,经严格会审后,报请总局局长办公会审议。审议通过后,直接纳 入联合惩戒对象和“黑名单”管理。 第六条联合惩戒和“黑名单”管理的期限为 1 年,自公布之日起计算。有关法律法规对管 理期限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第七条联合惩戒和“黑名单”管理期满,被惩戒对象须在期满前 30 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 县级(含县级)以上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提出移出申请,经省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审核验收, 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会同有关司局严格审核,报总局领导审定后 予以移出,同时通报相关部门和单位,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对纳入联合惩戒对象和“黑名单”管理的生 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按照《备忘录》和国务院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有关规定,依 法依规严格落实各项惩戒措施。 第九条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建立联合惩戒的跟踪、监测、统计、评估、问责和公开机制, 把各地区开展联合惩戒工作情况纳入对各地区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第十条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加强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工作的组织领导,严 格落实责任,依法依规开展工作。对弄虚作假、隐瞒不报或迟报的,要严肃问责。 第十一条本办法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1.安全生产领域联合惩戒对象信息汇总表(略) 2.关于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 (略)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2012 年) (2012 年 2 月 14 日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 办法》的通知(财企〔2012〕16 号)公布)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2.1 KB 时间:2026-04-19 价格:¥2.00

安全技术交底资料-竹脚手架搭设安全技术交底

竹脚手架搭设安全技术交底 一般规定: ⒈选材:使用生长四年以上的毛竹,青嫩、枯黄、虫蛀、腐烂,裂缝(透节二节以上)不 得使用。 ⒉绑扎:使用水葱竹篾、广篾。不得一扣绑三根。 ⒊毛竹直径:立杆、大横杆、剪刀撑、抛撑、顶撑的小头有效直径应≥7cm。横担(小横杆)≥ 9cm。 ⒋架子高度在 24m 以内,24m 以上应有编制设计方案和审批。 ⒌砌筑脚手架上的均布荷载不得超过 270kg/m2 ,装饰脚手架上的均布荷载不得超过 200kg/m2 。 立杆: ⒈放样:脚手架搭设范围内的地基要整平夯实。 ⑴ 根据施工员的交底和建筑物的特点,确定立杆纵、横向间距,现场拉线,钉竹签放样。 ⑵ 根据建筑物的总高度和特点及施工要求确定架子的步距(应≤1.8),以及第一皮架子的 高度。 ⒉埋深 30~50cm,下垫砧石,土质松软或挖坑有困难时,要绑扫地杆。 ⒊横向间距:1~1.2m,里立杆离墙≤20cm。 ⒋纵向间距:1.3~1.5m(误差土 5cm)。超过 15m 高的架子立杆间距不得大于 1.5m。外立 杆应高出屋面 1.2~1.5m。 ⒌垂直度:转角处≤10cm,架子中间≤15cm。 ⒍立杆搭接长度:不小于 1.8m,而且接头要跨过一皮架,相邻立杆在同一步架内要互相错 开,不得与顶撑搭接。 ⒎立杆搭接接头要在顶撑右侧,交替进行,保持顶撑在中间的垂直度。 小横杆: 里端伸出里立杆 15~35cm,离墙面 5~10cm,外端伸出外立杆 20cm 以上。 顶撑: 顶撑应垂直,大头朝上,与立杆绑扎三道竹篾,且小头直径应大于小立杆直径的三分之二。 上下顶撑应保持在同一直线上。 大横杆: 设四根(架宽在 1.2m 以内),绑在立杆里侧,接头置于立杆处(放在小横杆上),并绑扎 牢固,上下层架接头应互相错开,搭接长度应不小于 1.5m,绑扎道数不得小于四道。 剪刀撑: 脚手架的转角处,两端以及中间,每隔 15m 的双跨内从下而上循序连续设置。剪刀撑应 头稍绑接,大头压小头,搭接长度大于 1.5cm,绑扎不少于 5 道,与地面呈 45°~30°。底部 应埋入上中 30cm 以上,当不能埋地时,应用不小于 16#铅线牢固绑扎在立杆交合处。 根据需要也可设置纵向连续的多跨剪刀撑,但其最大宽度不得超过 6 跨。 连墙点与抛撑的设置: 三步以下架子每隔 6~7 根立杆设一根抛撑,埋入地下 30cm。三步以上架每隔二步四跨 设一连墙点。常用的方法是在墙内予埋 10~12#镀锌铅丝双股(或钢筋环)拉住架子的内立杆, 同时用一短木顶住墙面(也可用小横杆顶墙,粉刷时才锯掉)。连墙点应尽量靠近架子立杆的 节点,以加强架子的稳定性。 栏杆: 二步以上架在外立杆内侧须设置 1.0m 高的防护栏杆和立网,外立杆高出屋面 1.2~1.5m 防护栏杆绑二道。 脚手板: 施工层应满铺脚手板,四角与大横杆用 16#铅丝绑扎牢固。每施工操作层上下要满铺三 步以上脚手板,四角与大横杆要用 16#铅丝绑扎牢固。高层架尚应每隔四皮架铺满一皮架板, 作为安全防护用。脚手板铺设必须严密牢固。脚手板搭接长度不小于 20cm。 离墙面超过 20cm 的缝隙应防护。防护的方法是一种用铺架板,另一种方法是用小安全网防护。 斜道: 三步以上架要搭斜道与平台,坡度≤1∶3 1.行人斜道一般与架同宽。 2.运料斜道宽度不得小于 1.5m,坡度以 1:6 为宜。转弯平台宽度不得小于 1.5m,面积 不得小于 6m2 。 3.斜道两侧及拐弯平台的外侧,均应设 1m 高的防护栏杆和立网防护。 4.搭设方法:同脚手架,但为了斜道的稳固,在斜道两侧外围和端部应设剪刀撑。对于 附在脚手架外侧的斜道(即利用脚手架外侧外立杆作为斜道的内立杆时)应加强脚手架连墙 杆的设置。对于独立的斜道应加密连墙杆。 5.不上人屋面的竹架应设一道斜道上屋面。 十一、绑扎: 所有杆件相交处均应用竹篾绑牢。 十二、临街防护: 沿街道、居民密集处的脚手架外侧应采用防护竹笆全封隔绝,或采用立网全封闭,有条件 的可以在立网全封闭的基础上在脚手架的外侧采用竹笆加强临街面的防护。 十三、验收: 搭设完毕或使用前,必须办理验收移交手续,方准使用。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3 KB 时间:2026-05-04 价格:¥2.00

安全技术交底资料-14水电工安全技术交底

建筑安全联盟 第 1 页 共 4 页 水电工安全技术交底表 工程名称: 编号: 工程名称 施工部位或层次 施工内容及交底内容 交底日期 年 月 日 个人防护 1、遵守施工现场的一般性安全规定:进入施工现场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高处临边作业 系好安全带;穿防滑鞋,禁止穿拖鞋、赤脚等进入施工现场;酒后严禁进入施工现场;严禁 高空抛物;施工现场严禁游烟,抽烟到指定地点;进出楼层走安全通道。 操作规程及安全交底 1、应认真遵照安全生产有关规程,要求及现场各项管理制度进行作业;。 2、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最小得大于 18 周岁,最大不得超过 55 周岁,身体健康,具 有良好思想道德素质,并持有效身份证。 3、特种操作人员(如电焊工),必须持有效的特专业证件。 4、进入现场前,必须做好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帽、带、绝缘手套等)佩戴工作,一旦发现 后果自负。 5、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戴好安全帽、工作牌,穿好工作服和防滑鞋。 6、严禁酒后进入施工现场,并进行作业。 7、非专业人员,严禁擅自动用场内(包括生活区域内)各类机械设施设备,及私拉乱接电线。 8、在施工现场、生活区域内不得有滋事生非、打架斗殴现象发生。 9、在高空、临口、沿边作业时,必须事先正确系好安全带,穿好防滑鞋,搭高稳妥安全的 操作平台,其下方设有较牢固的安全防护兜网等设施,其要在符合高空作业规程后,方可进 行施工作业。严禁同时在同一垂直面上施工作业。 建筑安全联盟 第 2 页 共 4 页 10、在使用本工程的各类电动具时,必须事先对该机具进行详细检查(包括电源线、机械的 动转、安全防护措施等)确保安全可靠后,方可启动使用,在操作过程中,必须严格认真安 全照该机具的操作规程、方法,进行正确操作。 11、本工种的各类电动机具必须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常自检和保养,并做好详细地记录(存 档、备查),机具专人管理,专人使用(专业建渣)。 12、严禁自拆除(破坏)安全防护设施,设备及标示牌。 13、严禁高空(井道口)抛甩材料、工具(包括建渣)等。 14、严禁在高空作业开玩笑。 15、严禁起重、吊装机械载人。 16、严禁在起重、吊装机下穿行。 17、严禁在高空、临口、沿边途方便,过“独木桥”,踩“单杠”等现象。 18、必须严格按规范要求搭设脚手架、卸料平台、操作平台等。 19、进入现场内的材料应堆齐有序,做到施工现场工完场清,零星材料应及时彻底清收入库, 或堆放到指定的地点。 20、对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必须实行专人管理和使用,设专用库房进行堆放,必须配备灭火 器材,并悬挂警示牌。 21、不明虚实的板块材料,严禁踩踏、通行,严禁去光线暗的房间、洞口,乱走。 22、在高作业时,事先必须正确系好字全带,搭设安全稳妥、足够使用面积的操作平台。其 应采用≥5cm 厚,≥25cm 宽的木板。严禁用易脆,已腐朽、破烂、油木节头密集、较大的木 板。跨度应控制在≤1.5m 内。且支点必须要稳固、牢固。本板两端应伸出支点≥20cm,严 禁有探头板出现,不准同时站有 2 人或 2 人以上的人员在同一条木板上作业、往来。 23、上班作业人员必须精力充沛、不得带病劳作业。 建筑安全联盟 第 3 页 共 4 页 24、严禁在操作平台上、脚手架上、高空、沿边、临口、机械电气设备处易燃、易爆、有毒 物品堆放点等。有危险性地方开玩笑、休息,甚至打瞌睡。 25、采用起重机械、材料、构件、吊装时,必须严格按限载量进行、对材料进行估算,被吊 物捆绑牢固、或堆放于吊篮内要安全稳妥,不得超高、超重确定安全后,方准起重、吊运。 26、要认真严格对本工程的各类机械按有关规程进行正确操作。 27、切割机,在使用前事先对电源线、刀片、机械的运转情况进行详细检查,确定正常、安 全可靠后,方可作业,使用中不准割比刀片强度过大的硬硬性物,不得用力过猛。操作人员 不得站在与片刀的同一个面上,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角度。 28、钻孔机,在使用前事先检查,确定安全后方可作业;使用过程中,操作人员严禁戴上 手套进行操作。 29、电焊机,在作业前,对该部位的易燃易爆物品底清理干净,远离作业区,操作人员必须 穿戴好防护用品,不得冒雨作业。 30、按照施工方案的要求进行作业。 31、剔槽打眼时,锤头不得松动,铲子应无卷边、裂纹,作业人员必须带好防护眼镜。楼板、 砖墙打、钻透眼时,板下、墙后不得有人靠近。 32、使用手持电钻时,电钻必须有可靠的接保护零线和重复接地,电源线必须通过触电保护 器,灵敏有效。靠梯不许碰、压电缘电线。 33、管子穿带线时,不得对管口呼唤、吹气,防止带线弹力勾眼,穿导线时,应互相配合防 止挤手。 34、管子预埋位置必须准确,绑扎牢固。 36、安装照明线路不准直接在板条天棚或隔音板上通行或堆放材料。必须通行时,应在木枋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9.3 KB 时间:2026-05-13 价格:¥2.00

建筑工程安全技术交底-钢筋焊接施工安全技术交底(4P)

钢筋焊接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一、一般规定: 1、金属焊接作业人员,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 持《北京市特种作业操作证》(外埠来京从事电焊作业的人员,必须 持原所在地地(市)级以上劳动安全监察机关核发的特种作业证明,并 申请换领《北京市特种作业临时操作证》)方准上岗独立操作。非电 焊工严禁进行电焊作业。 2、操作时应穿电焊工作服、绝缘鞋和戴电焊手套、防护面罩等 安全防护用品,高处作业时系安全带。 3、电焊作业现场周围 10m 范围内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4、雨、雪、风力六级以上(含六级)天气不得露天作业。雨、雪后 应清除积水、积雪后方可作业。 5、操作前应首先检查焊机和工具,如焊钳和焊接电缆的绝缘、 焊机外壳保护接地和焊机的各接线点等,确认安全合格方可作业。 6、严禁在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扩散区域内、运行中的压力管道 和装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内以及受力构件上焊接和切割。 7、焊接曾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时,应根据介质进行多次 置换及清洗,并打开所有孔口,经检测确认安全后方可施焊。 8、在密封容器内施焊时,应采取通风措施。间歇作业时焊工应 到外面休息。容器内照明电压不得超过 12V。焊工身体应用绝缘材料 与焊件隔离。焊接时必须设专人监护,监护人应熟知焊接操作规程和 抢救方法。 9、焊接铜、铝、铅、锌合金金属时,必须穿戴防护用品,在通 风良好的地方作业。在有害介质场所进行焊接时,应采取防毒措施, 必要时进行强制通风。 10、施焊地点潮湿或焊工身体出汗后而使衣服潮湿时,严禁靠在 带电钢板或工件上,焊工应在干燥的绝缘板或胶垫上作业,配合人员 应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板上。 11、焊接时临时接地线头严禁浮搭,必须固定、压紧,用胶布包 严。 12、操作时遇下列情况必须切断电源: ①、改变电焊机接头时。 ②、更换焊件需要改接二次回路时。 ③、转移工作地点搬动焊机时。 ④、焊机发生故障需进行检修时。 ⑤、更换保险装置时。 ⑥、工作完毕或临时离操作现场时。 13、高处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①、必须使用标准的防火安全带,并系在可靠的构架上。 ②、 必须在作业点正下方 5m 外设置护栏,并设专人监护。必 须清除作业点下方区域易燃、易爆物品。 ③、必须戴盔式面罩。焊接电缆应绑紧在固定处,严禁绕在身 上或搭在背上作业。 ④、焊工必须站在稳固的操作平台上作业,焊机必须放置平稳、 牢固,设有良好的接地保护装置。 14、操作时严禁焊钳夹在腋下去搬被焊工件或将焊接电缆挂在脖 颈上。 15、焊接时二次线必须双线到位,严禁借用金属管道、金属脚手 架、轨道及结构钢筋作回路地线。焊把线无破损,绝缘良好。焊把线 必须加装电焊机触电保护器。 16、焊接电缆通过道路时,必须架高或采取其他保护措施。 17、焊把线不得放在电弧附近或炽热的焊缝旁。不得碾轧焊把线。 应采取防止焊把线被尖利器物损伤的措施。 18、清除焊渣时应佩戴防护眼镜或面罩。焊条头应集中堆放。 19、下班后必须拉闸断电,必须将地线和把线分开。并确认火已 熄灭方可离开现场。 二、电焊设备: 1、电焊机必须安放在通风良好、干燥、无腐蚀介质、远离高温 高湿和多粉尘的地方。露天使用的焊机应搭设防雨棚,焊机应用绝缘 物垫起,垫起高度不得小于 20cm,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 2、电焊机使用前,必须检查绝缘及接线情况,接线部分必须使 用绝缘胶布缠严,不得腐蚀、受潮及松动。 3、电焊机必须设单独的电源开关、自动断电装置。一次侧电源 线长度应不大于 5m,二次线焊把线长度应不大于 30m。两侧接线应 压接牢固,必须安装可靠防护罩。 4、电焊机的外壳必须设可靠的接零或接地保护。 5、电焊机焊接电缆线必须使用多股细铜线电缆,其截面应根据 电焊机使用规定选用。电缆外皮应完好、柔软,其绝缘电阻不小于 1M Ω。 6、电焊机内部应保持清洁。定期吹净尘土。清扫时必须切断电源。 7、电焊机启动后,必须空载运行一段时间。调节焊接电流及极 性开关应在空载下进行。直流焊机空载电压不得超过 90V,交流焊机 空载电压不得超过 80V。 8、使用交流电焊机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 多台焊机接线时三相负载应平衡,初级线上必须有开关及 熔断保护器。 ②、 电焊机应绝缘良好。焊接变压器的一次线圈绕组与二次线 圈绕组之间、绕组与外壳之间的绝缘电阻不得小于 1MΩ。 ③、 电焊机的工作负荷应依照设计规定,不得超载运行。作业 中应经常检查电焊机的温升,超过 A 级 60℃、B 级 80℃ 时必须停止运转。 9、使用硅整流电焊机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 使用硅整流电焊机时,必须开启风扇,运转中应无异响, 电压表指示值应正常。 ②、 应经常清洁硅整流器及各部件,清洁工作必须在停机断电 后进行。 10、使用氩弧焊机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 工作前应检查管路,气管、水管不得受压、泄漏。 ②、 氩气减压阀、管接头不得沾有油脂。安装后应试验,管路 应无障碍、不漏气。 ③、 水冷型焊机冷却水应保持清洁,焊接中水流量应正常,严 禁断水施焊。 ④、 高频氩弧焊机,必须保证高频防护装置良好,不得发生短 路。 ⑤、 更换钨极时,必须切断电源。磨削钨极必须戴手套和口罩。 磨削下来的粉尘应及时清除。钍、铈钨极必须放置在密闭 的铅盒内保存,不得随身携带。 ⑥、 氩气瓶内氩气不得用完,应保留 98~226kPa。氩气瓶应 直立、固定放置,不得倒放。 ⑦、 作业后切断电源,关闭水源和气源。焊接人员必须及时脱 去工作服,清洗手脸和外露的皮肤。 11、使用二氧化碳气体保护焊机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 作业前预热 15min,开气时,操作人员必须站在瓶嘴的侧 面。 ②、 二氧化碳气体预热器端的电压不得高于 36V。 ③、 二氧化碳气瓶应放在阴凉处,不得靠近热源。最高温度不 得超过 30℃,并应放置牢靠。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2.5 KB 时间:2026-06-02 价格:¥2.00

建筑工程安全技术交底-高支模技术交底

表 C1-3      技 术 交 底 记 录   工程名称 交底部位 高支模模板工程 工程编号 日期   技术负责人 交底人   接受交底人   1 施工准备 1.1 主要材料 1.1.1 钢 管:φ48×2.8mm; 1.1.2 方 木:50mm×100mm、100mm×100mm; 1.1.3 胶合板:12mm 厚; 1.1.4 碗扣式脚手架配套扣件、配套底托、碗扣、限位销等; 1.1.5 木垫板:200mm×200×50mm。 1.1.6 对拉螺杆:采用 M14 螺杆; 1.1.7 水性脱模剂; 1.1.8 垫板:200mm×200×50mm; 1.1.9 连接件:U 形卡、L 形插销、钩头螺栓、对拉螺栓、紧固螺栓、蝶形扣件、З形螺栓等。 1.2 材料质量要求 1.2.1 脚手架钢管必须采用现行国家标准《直缝电焊钢管》(GB/T12793)或《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 钢管》(GB/T3092)中规定的 3 号普通钢管,其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GB/T 700)中 Q235-A 级钢的规定。 1.2.2 碗扣式钢管脚手架的扣件必须采用可锻铸铁制作的扣件,其材质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 管脚手架扣件》(GB15831)的规定;采用其它材料制作的扣件,必须经试验证明其质量符合该标准的 规定后方可使用。脚手架采用的扣件,在螺栓拧紧扭力矩达 65N·m 时,不得发生破坏。 1.2.3 碗扣式脚手架用钢管应采用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直缝电焊钢管》( GB/T13793-9 或《低压流体 输送用焊接钢管》 ( GB/T3092 )中的 Q235A 级普通钢管,其材质性能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 ( GB/T700 )的规定。 1.2.4 碗扣架用钢管规格为 Φ 48 × 2.8mm ,钢管壁厚不得小于 3.5 -0.025mm 。 1.2.5 上碗扣、可调底座及可调托撑螺母应采用可锻铸铁或铸钢制造,其材料机械性能符合 GB9440 中 KTH330-08 及 GB11352 中 ZG270-500 的规定。 1.2.6 下碗扣、横杆接头、斜杆接头应采用碳素铸钢制造,其材料机械性能应符合 GB11352 中 ZG230-450 的规定。 1.3 材料的检查与验收 1.3.1 进入现场的碗扣式构配件必须具备以下证明资料: 表 C1-3      技 术 交 底 记 录   工程名称 交底部位 高支模模板工程 工程编号 日期   技术负责人 交底人   接受交底人   (1)主要构配件必须有产品标识及产品质量合格证; (2)供商必须配套提供管材、零件等材质、产品性能检验报告。 1.3.2 构配件进场质量检查的重点:钢管管壁厚度;焊接质量;外观质量;可调底座和可调托撑丝 杆直径、与螺母配合间隙及材质等。 1.3.3 新钢管允许偏差值: (1)外径 48mm 的钢管,外径允许偏差为±0.5mm; (2)钢管壁厚 2.8mm 允许正偏差为+12%,允许负偏差为-15%; 1.3.4 对旧钢管的检查项目与允许偏差值: (1)使用旧钢管时主要必须检查有无严重鳞皮锈; (2)检查锈蚀深度时,必须先除去锈皮再量深度,锈蚀深度不大于壁厚允许偏差值; (3)各种钢管的端部弯曲在 1.5m 长范围内限制允许偏差△≤5mm; (4)立杆钢管弯曲(初始弯曲)的允许偏差值是管长度的 3/1000; (5)水平杆、斜杆弯曲(初始弯曲)的允许偏差值是管长度的 4.5/1000。 1.3.5 扣件: (1)扣件必须采用可锻铸铁制作的扣件,其质量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管脚手架扣件》(GB15831) 的规定; (2)新扣件必须有生产许可证、法定检测单位的检测报告和产品质量合格证。当对扣件质量有怀 疑时,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管脚手架扣件》(GB15831)规定抽样检测; (3)旧扣件使用前必须进行质量检查,有裂缝、变形的严禁使用,出现滑丝的螺栓必须更换; (4)新旧扣件均必须进行防锈处理。 1.3.6 钢管、扣件具有下列之一的必须做报废处理: (1)钢管表面有裂缝的有孔洞的; (2)钢管表面压痕深度大于 0.5mm 的; (3)钢管内外表面锈蚀深度大于 0.5mm 的; (4)扣件有裂缝的有变形的; (5)钢管、扣件租赁使用超过 8 年的; (6)经检测力学性能达不到要求的。 1.3.7 模板要求:边角整齐、表面光滑、防水耐磨、耐酸碱、易于脱模,不得有脱胶空鼓。 1.4 主要机具 1.4.1 机械设备 表 C1-3      技 术 交 底 记 录   工程名称 交底部位 高支模模板工程 工程编号 日期   技术负责人 交底人   接受交底人   根据本工程的施工内容和特点,在主体模板施工过程中配备塔吊 13 部、电钻、手提电锯、圆锯、 平刨机、压刨机、对焊机、电焊机、切割机等小型机械若干。 1.4.2 主要工具 钢尺、靠尺、塞尺、钢卷尺、扭力扳手、水准仪、经纬仪,以上工具经具备资质的单位鉴定合格 方可使用。 1.5 作业条件 底板钢筋隐蔽验收完毕,各分包会签完毕,模板、钢管、扣件经检测合格,施工器械调试完毕。 2 施工进度要求 模板施工按现分施工段,根据项目部下发的进度计划进行流水施工,严禁贻误工期。 3 施工工艺 3.1 工艺流程 3.1.1 墙柱模板 检查→清理→放模板就位线→安放面、角模板→安放内模→安装穿墙螺栓→安装外模、固定→调 整模板间隙、校正垂直度→检查、验收模板。 3.1.2 梁模板 弹梁轴线并复核→搭支模架→安放梁底模并固定→梁底起拱→扎梁筋→安侧模→侧模拉线支撑 (加对拉螺栓)→复核梁模尺寸、标高、位置→与相邻模板连固。 3.1.3 楼板模板 搭支架→测水平→摆木楞→调整楼板模标高及起拱→铺九合板模板→清理、刷油→检查模板标高、 平整度、支撑牢固情况→模板检查验收。 3.1.4 楼梯模板 弹控制线→支架搭设→铺底模(含外帮板)→钢筋绑扎→楼梯踏步模板→模板检查验收。 3.2 施工要点 3.2.1 柱、墙模板 (1) 墙模板采用 15mm 竹胶板; (2) 模板背部支撑由两层龙骨(木楞和钢楞)组成:直接支撑模板的为次龙骨,即内龙骨。次龙 骨采用 50×70mm 的方木,次龙骨间距不大于 250mm。用以支撑内层龙骨的为主龙骨,即外龙骨。 主龙骨采用两根φ48×2.8mm 钢管,主龙骨间距 450mm; (3) 穿墙螺栓水平间距 450mm,竖向间距 450mm;组装墙体模板时,通过穿墙螺栓将墙体两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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